耶利米书的新约
    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另立新的。……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

    (耶三十一31、33)

    神与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约时,他说:「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出十九5)可惜,以色列人却没有顺服神,他们爱世界,以及他们犯罪的本性,使他们没法顺服于神恩典的约中,而律法只是把他们的罪显露无遗。

    这段经文中,神应许要与人另立新约,使人能够借此过真正顺服的生活。在这新约里,神的律法会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不是用墨写,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因此,他们能与大卫回声说:「我的神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律法能借着圣灵显明它的权柄。或者如耶利米书三十二章40节中,神问道:「岂有我难成的事吗?」后,又说:「要与他们立永远的约。……且使他们有敬畏我的心,不离开我。」

    跟旧约和它使人未能诚实面对神的弱点相比,这新的应许肯定了信徒全心顺服的记号,就是他们遵行神的话,又完全紧握他的应许。

    要晓得在新约里,神的大能彰显于「不离开我」的人身上。要全然在神跟前肃静,相信他的话,我们就能够经历神的保守,不致远离他,同时能遵守律法,因为:「照着你们的信给你们成全了吧」。

    我们需要把新约和旧约划分得非常清楚。旧约包含奇妙的恩典,却不足以使人顺服在神的权柄下,惟有到了新约绝对的应许,人心里才结出新的果子。圣灵要带领我们,并且向人显明那保守我们「成为圣洁,无可指责」的全备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