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5.第三篇講道詞(論自由——婚姻與神像)
    我們已經听到基督徒生活上最必須的事,和一個必然的結果,那即是廢除私人的彌撒。所謂必須的工作,乃是上帝按照自己的意旨所命令的,或禁止的。但不可強迫任何人去作或不作什麼,因為我不能用棍子驅人進天國。我曾將這點說得夠清楚了,相信你們已了解我所說的。

    現在我們將討論一些非必須的,由上帝隨我們自由取舍的事,即如,一個人是否應該結婚,男女修道是否應該離開修道院。這些事都任人自由取舍,任何人不得禁止,否則就是錯誤的,因為那就是違反上帝意旨的。在自由取舍,如結婚或不結婚一類的事上,你應該這樣辦︰假如你能夠自制,而不因此累住你的良心,你就盡管這樣做,但不可以此作為通律,人人都必須完全自由。任何神甫,男修道或女修道,若不能控制肉體的欲望,就應該結婚,藉以解除良心的負擔。但是你要注意好好武裝自己,以便當你受攻擊的時候,尤其當魔鬼在你臨死攻擊你的時候,你能站立在上帝和世人面前。你若說,這人或那人都這樣行了,我是按照牧師,或喀萊爾博士,或加百列,或米迦勒的講道而跟隨了群眾的榜樣,那種理由是不夠的。每個人都必須自己站立,準備和魔鬼戰斗。你若要抵擋這樣的試煉,你就必須有堅強而明顯的經文為根據。你若辦不到這一著,你就決不能予以抵擋,魔鬼要將你如將枯葉一般掃去。所以娶了妻的神甫們和嫁了人的修女們,為拯救自己的良心起見,必須站在明顯的經文上。這類經文雖然有許多,如今且舉聖保羅所寫的一段︰“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听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魔鬼的真理,(我想這里保羅是用明顯的話!)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上帝所造的”(提前四︰1-3)。這段經文不是魔鬼所能**吞噬的,它倒要**吞噬魔鬼。所以不論那一個修士或修女,若是軟弱,不能遵守童貞的誓願,就應該憑著良心自省;如果內心堅強,良心平安,他就可以結婚。但願上帝使一切男女修道都能夠听到這篇講道詞,正確了解這事,大家都離開修道院,使世界上所有的修道院都不復存在。這是我誠心所願望的。但是現在他們並沒有這種認識(因為沒有人向你們宣講),既然听說在別的地方有許多人但這些人是有準備的正在離開修道院,他們也便模仿起來,但未鞏固他們的良心,也不知道這是自由取舍的事。在外面(指修道院的外面)雖比在內面有邪惡要好些,但這畢竟是壞的。所以我說,凡上帝所規定為自由的,就仍應是自由的,若有人禁止,有如敵基督者教皇所行的,你們就不應該服從。人若對己沒有害處,並且為著愛鄰舍,他就可以戴修道士的頭巾,或剃度,因為這不會損傷他的信仰;戴了修道士的頭巾,並不會殺害他。

    親愛的朋友們,這事非常清楚,我相信你們會了解,不把自由變成法規,說︰這個神甫娶了妻,所以一切神甫都應該娶妻。我說,決不如此。你們若說︰這個男修士或那個女修道離開了修道院,所以一切男女修道都應該離開。我說,決不如此。你們若說︰這個人搗了神像,把它們焚燒了,所以一切神像都應該焚燒。親愛的弟兄,決不如此。你們若說︰這個神甫沒有娶妻,所以任何神甫都不得娶妻。我說,決不如此。凡不能保持貞潔的人,都應該娶妻,凡能保持貞潔的人,即如那些在靈性中而非在肉體中生活的人,自己既能抑制,乃是好的。他們也不要因所許的願而苦惱,即如因修道所許服從,貞潔,和貧窮(其實他們都很富有)的願而苦惱。因為凡與上帝的命令相違反的事,我們不能拿來許願。結婚與否是上帝使人有自由的事,你這個愚人竟違反上帝的命令,將這自由變為許願麼?所以你不可干涉自由,不可將它變為強迫的事;你所許的願是違反上帝所給的自由。假如我許願要打我父親的嘴巴,或者要偷某人的財物,你相信上帝會悅納這樣的願麼?我不應該遵守貞潔的願而不結婚,正如我不應該遵守打我父親嘴巴的願一樣,因為上帝對于這兩件事另有所吩咐。上帝已經吩咐,我有自由吃魚吃肉,對此不應有什麼命令。所以卡都修派Carthusians和男女修道認為他們若食肉便被污穢了,這乃是棄絕了上帝所賦予的自由和命令。

    我們要討論神像的問題,神像也是不必要的,我們有自由予以取舍,但我們若未曾有過,那就更好了。我對于神像並不喜歡。關于神像的問題,從前在羅馬皇帝與教皇之間,曾發生過很大的紛爭。羅馬皇帝認為他有權廢除神像,但教皇堅持保留神像,其實雙方都錯了。他們為這事流了許多血,但結果是教皇勝利,皇帝失敗了。這究竟是什麼一回事呢?他們要把自由的事,變為“必須”的事,這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你們想要變更上帝的命令嗎?不行;你們不能做這樣的事。你們在出埃及記二十章讀到律法有話說︰“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你們應當站在這一段經文上。現在讓我們看看!我們的敵人要說︰第一條誡命的目的是在叫我們只敬拜唯一的上帝,不敬拜任何偶像,正如隨後的經文說︰“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並且他們要宣稱說,跪拜偶像是被禁止的,但造偶像並不是被禁止的。這樣一來,他們就要動搖我們的基礎。如果你們回答說︰那經文是說︰“你們不可雕刻偶像”,他們就回答說︰但經文也說︰“你們不可跪拜偶像”。在這種不確定的情形之下,誰將冒昧毀廢偶像呢?我不會這樣做。讓我們再進一步研究。他們說︰挪亞,亞伯拉罕,雅各,不都是建造了祭壇嗎?誰能否認呢?我們必須承認這一點。再者,照我們在摩西的第四部書所讀的,摩西豈不是造了一條銅蛇嗎?(參民廿一︰9)。摩西自己既然造了偶像,怎能說他禁止造偶像呢?在我看來,那樣的蛇也是一個偶像。我們要怎樣回答呢?再者,我們不是讀過,在施恩座上不是有兩只鳥嗎?(出卅七︰7)。那施恩座不就是上帝要受敬拜的地方嗎?此處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可以造偶像,而且有偶像,但我們不要敬拜它們,若敬拜它們,就要把它們毀壞,正如希西家王把摩西所造的銅蛇打碎一般(王下十八︰4)。當一個人受責問的時候,他怎敢說︰他們是敬拜神像。他們便回答說︰你是那敢于控告我們為敬拜神像的人嗎?你不要相信他們會承認這事。這事是千真萬確的,但我們無法叫他們承認。你應該記得,當我斥責那沒有信仰的行為的時候,他們的反應是怎樣。他們說︰你相信我們沒有信仰嗎?你相信我們的行為是沒有信仰完成的嗎?我除了把我的笛子放回袋子以外,不能做別的了。真是讓他們一寸,他們就進萬丈。

    所以首先應該宣稱,叫人知道神像算不得什麼,設立神像,也並不是事奉上帝,這樣一來,偶像就會自然消滅。過去我就是這樣做的。保羅在雅典走進廟宇,看見許多偶像,也是這樣做的。他沒有打壞一個偶像,但站在市場當中說︰“你們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徒十七︰22)。他宣講反對他們的偶像,但沒有用暴力去**一個。你們竟要闖入教堂滋擾,打毀聖壇,推倒神像嗎?你們真相信這樣做,就能廢除神像嗎?不能,你們實足以使神像更加堅立。即令你們在此地把神像**了,就以為也**了在女仁堡和世界其他地方的神像嗎?完全沒有。我們讀使徒行傳,知道聖保羅所乘的一只船頭上,畫了或雕了孿生兄弟的像,保羅上了那船,毫不介意,也沒有毀掉它們。路加為什麼在這個地方要提這孿生子的像呢?毫無疑問,他要表示外表的事對信仰沒有損害,只要內心不傾向或信靠它們就是了。我們所當做的事,就是傳道教訓人,讓聖道單獨運行,正如我所說過的。聖道必須首先吸引人心,啟迪人心,這不是我們所能做到的。所以使徒們以服務為榮,而不是以服務的結果為榮。

    今天我們所講的已經夠了,求上帝賜下恩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