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 《約翰福音》17:9
“主耶穌用他完全的順服和自我的犧牲,藉永恆之靈一次獻給上帝,便完全滿足了他父的公義,為父所賜給他的人不僅取得了和好,也取得了天國永恆的基業。”“雖然救贖之工要到基督道成肉身以後才由他執行,但是其價值、功效和恩惠,卻都在那些應許、預表和祭物中,而且藉著它們,在歷代之中從世界起始以來便賜給選民了;這些應許、預表和祭物啟示並表明他是那傷損蛇頭的女人的後裔,是那自世界之初便被殺的羔羊,因為他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 《威斯敏斯德信條》8:5-6
這一教義是回答“基督償還了誰的罪”這一問題的。聖經教導我們說,基督是為父神賜給他的人舍命(約17:9)基督確實是為許多人而死的,但基督並不是為所有的人死的(太26:28)。基督是特特地為無形的教會,是為那些真正稱得上是基督徒的人死的(弗5:25)
主耶穌基督贖罪的價值,大到足以遮蓋每個人的罪,然而基督的任務與他的死,只是為了他的子民,他的羊。主耶穌之所以稱為“耶穌”是因為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拯救出來(太1:21)。好牧人為羊舍命(約10:15)。主耶穌的任務,就是拯救那蒙揀選的。“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6:39)基督的救贖工作,早已確定了,不拘是在計劃方面,還是在完成方面。這個救贖只是為那些蒙揀選的罪人預備的,而且只為這些人,不為別的人。耶穌的贖罪和他的代求,是他身為大祭司的雙重工作。在他的大祭司禱詞中,他明明地排除了那些不蒙揀選的人︰“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17:9)。
所以,耶穌基督的贖罪,不是為全世界所有的人。普救論主張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罪代贖,是針對所有的人類。但是,惟有以自己自由意志決定接受的人,才能得到救贖。這種以人的自由意志為核心的普救論的主張並不是阿米念的創新,所有的異端都是古老的異端的重復。深受希臘異教哲學影響的奧利金就是高舉人的自由意志,他的普救論更是廣泛,“最後不僅所有的人,就連魔鬼及追隨魔鬼的鬼魔也全部要得救”,被教會會議譴責為異端。如果持普救論的人再把動物也包括在他們的範圍之內,就能贏得佛**的贊同了!
這一教義遭到許多人的反對,很多人之所以反對這一教義是認為救贖的有限這一教義會妨礙傳福音。但我們知道父所賜給耶穌的人一個也不會失落(約6:37)。認為基督的死是為每一個將來可能接受他的人贖罪,這種信念使基督的贖罪變得虛浮。基督舍命贖罪是為特定的罪人的特定的罪。基督受死是為了使教會聖潔。他並不是為所有的人贖罪,因為很顯然,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了。這一教義其實高舉了福音,傳福音的人可以告訴他的會眾,基督是為罪人而死,他不會丟棄一個他為之舍命的人!
在這一方面,清**神學家約翰•歐文有一段著名的推理︰
“父神所加的震怒是由于,聖子所受的刑罰是為了:
所有人的所有的罪;
一些人的所有的罪;
所有人的罪的一些。
在每一情況下,推理如下:
如果上述第三點是真的,那麼,所有人都有些罪還未補贖,那麼就沒有人得救;
如果第二點是真的,那麼基督就是為全世界所有被揀選之人的所有的罪受死,真理確實是這樣;
如果第一點是真的,為什麼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不受因罪而導致的懲罰呢?你的回答是,“因為不信。”
我問你,這不信是罪不是罪?如果是罪,基督或者是為其懲罰受難了,或者是沒有為之受難。如果基督為之受難了,難道基督為他們別的罪受死,僅僅這不信的罪就攔阻他們嗎?或者是基督並沒有為他們死,是的,他確實沒有為他們的罪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