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樹一幟為基督 一、 我委身于接受單身是神所賜的禮物
    我們都記得有時候我們心里想著某個特定的禮物,卻因為贈送者的選擇而失望。也許他對我們不夠認識,才會選了不實用的禮物;或者他沒時間好好地選個有意義的禮物。

    值得感謝的是,大多數收到禮物時並不會失望。一般來說,我們會認為-禮物-是個令人渴望的東西。我們想知道別人想到我們,我們也期望收到朋友為我們選的禮物。

    當有人送我們禮物時,最恰當的回應是什麼呢?首先,我們要接受那個禮物;然後,我們感謝送禮物的人,並把禮物用在合適的地方。

    宇宙中,神自己是最偉大的贈送者。神愛送好東西給神的孩子。就像送禮人一樣,當我們接受神所送的禮物,感謝神,並照著禮物的功用使用它時,神就滿意了。

    根據聖經,有些禮物是神給所有信徒的,如所有信靠基督的人都受到神的恩惠,神的赦免,聖靈和永生。

    但是並非所有的禮物都是神給每個信徒的。例如新約中說到,神並未使每個信徒都有相同的恩賜。是由神決定要給誰某個恩賜,給到某個程度。

    有小孩也是個例子。孩子是神所賜的禮物(參詩127︰3),但神並沒有把這個特別的禮物給每個人。有的人神賜他們很多小孩;有的人神只給他們幾個或一個;有的人神一個都沒給。神有權利決定要給誰小孩。當神賜下這美好的禮物時,當存著感謝的心領受;而當神沒有賞賜時,我們也當學著用順服感恩的心來回應神的主權。

    聖經教導我們,婚姻和單身就像孩子一樣是神所賜的禮物。某些人,神給他們婚姻的禮物;有些人,神賜的是單身的禮物。無論那一個,我們都當像接受禮物一樣,來接受我們的婚姻狀況。這個禮物並不是一個遠方不了解我們所需的親戚所給的,而是來自那位愛我們、滿有恩典的神,神將最好的禮物給那些將選擇權交給神的人。

    在神的旨意中,婚姻是個不可思議的禮物,當滿懷喜悅和感謝來領受,並用來榮耀神。同樣的,在神的旨意中,單身也是一個非常不可多得的禮物,也當用感謝的態度來領受,並用來榮耀神。

    使徒保羅在他論及婚姻的篇章中,提醒我們不要強求不是神為我們預備的禮物或呼召。他勸我們不要求要逃避某些情況或是堅持要神來為我們預備的禮物。「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林前七︰20)問題不在于指我們生命是否該結婚,而是指我們是否選擇在那個情況中與神聯合「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7︰24)

    藉著這一章,保羅設立了最關鍵的原則-不在是否結婚乃在是否是神的旨意。神呼召我們過什麼樣的生活?神給我們什麼禮物?「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7:7)。耶穌自己也說單身是神所賜的獨特禮物(參太︰19︰11,12)。

    我不是意外地成為單身的人。我單身並非因為-白馬王子-未向我求婚;我單身並非我決定不結婚;我單身乃是因為神為我選了單身作為我的禮物。我相信我的單身是神美好的旨意和目的。我不知道神要給我這個禮物多久;我也不知道神會不會給我一個婚姻的禮物;我不知道是否神的旨意是要我單身五年;但我知道這是現在神對我生命的旨意。

    我決心用馬利亞的話來回答這個,和我生命中的每個部分。童女馬利亞在天使報訊給她,使她的世界天翻地覆時,她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禰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

    當然在我生命中也有抽泣、渴求一些神沒供應的東西的時候,但是一次又一次,神帶我回到這個充滿信靠順服的佳美境地,就是說「主啊!令禰滿意的,就令我滿意。」我們很容易認為能滿足我們渴望的才是真的好處,但事實上,宇宙中最好的是神為我們生命所選擇的。

    問題不是「我為我自己要什麼?」而是「神要我生命中有什麼?」什麼能令神滿意?什麼最能榮耀神?在世上什麼最能完成神的使命?

    對一些單身而言,這是指守單身一陣子;對某些人而言是樂意長期或一世單身;對多數人而言,是在神的時間里,樂意接受對婚姻的委身和責任。

    許多單身男女想結婚,已不再是宇宙真理了,越來越高的離婚率和對家庭的不滿,許多成年人選擇單身以免去從家庭來的壓力、責任和限制。

    當然,婚姻里是有許多責任和限制,但藉著舍棄自己、負起神給責任,我們才能成為神要我們成為的。這就回到基本的問題是︰神對我生命的旨意是什麼?在神的旨意中,單身是不可多得的禮物,當以感謝的態度來領受,並用來榮耀神。

    我相信我們都能設法要到我們要的,如果我們非常想結婚,我們可以找到一個人結婚;如果有個不快樂的伴侶而要脫離婚姻,他/她也可以做得到。但我們要記得堅持神給我們的自由意志有多危險,而事實上,我倒害怕神給了我每一件我要的!以色列的歷史就是個活生生的提醒,當神給了我們所要的,反倒使「我們心靈軟弱。」(參詩106︰15)。

    這幾年來,我發現滿足是一項選擇。真正的喜樂並非來自得到了我所要的一切,而是存感恩的心領受神所賜給我的。仇敵叫我們落入愚蠢的處境——「只要」以致奪去了我們的喜樂,我們以為「只要」我們就會喜樂。

    「只要我有個丈夫」「只要我沒有丈夫」「只要我們有小孩」「只要我們沒這麼多小孩」「只要我有個新工作」「只要我住在別處」「只要我有我自己的家」「只要我賺多點錢」。

    實際上,如果我們不能滿足于我們所有的,我們永不會滿足于我們所想要的。我很關心那些尚不能滿足于單身生活的人,一般來說,人會期待婚姻能使他們快樂,但是婚姻不能使任何人快樂!事實上,遲早那些以為結婚能使他們快樂的男女,很快就會被愁苦綁住。

    結婚並不是要找個使我們快樂的人,而是要學習如何使對方快樂。它不是要得,乃是要舍;它不是要尋求滿足,而是要舍己和犧牲。

    一個不能滿足于單身的男女,多半也不能滿足于婚姻。我听過很多已婚女士的哭訴,地上沒有一個男人能使一個女人快樂(反之亦然!)我們內心最深最強的渴望是無法從人類得到滿足的,只有神自己能滿足我們。期望我們的需要從婚姻中得到滿足,只是讓我們陷入絕望中而已。

    喜樂人生的關鍵是享受神的旨意,並用感恩的心接受神給我們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