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神与以色列人之约
    申29:1“这是耶和华在摩押地吩咐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的话,是在他和他们于何烈山所立的约之外。”

    西乃(何烈)山之约

    起初神与亚伯拉罕立约,后来又不断与以撒和雅各坚定此约(参“神与列祖之约”一文,页64)。之后神又与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脚下立约(参出19:1注),其中主要包含以下两个基本原则(在以上所提一文中有详细讨论):

    1.神单方面设定约中的应许和义务。

    2.人应当以顺服的信心接受约的内容。

    西乃之约与亚伯拉罕之约的主要区别在于神在以色列人认可(出24:1-8)之前列出此约的应许和责任。

    1.神在西乃之约中所赐的应许与亚伯拉罕之约基本相同(参出19:1注)。神的应许有:

    (1)在救拔以色列人脱离埃及为奴之地以后,要把迦南地赐给他们(出6:3-6;19:4;23:20,23)。

    (2)耶和华要作他们的神,并且接受他们为自己的子民(出6:7;19:6;参申5:2注)。神的最终目标是要藉着立约的子民赐给全人类一位救主。

    2.神要求以色列人必须谨守遵行他在西乃山颁布的律法,然后神才会成就那些应许。当初在神向以色列人颁赐十诫以及其它律法之后(参“旧约律法”一文,页146),以色列人曾经异口同声地起誓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出24:3)。如果以色列人不承诺他们接受神的律法,神和他们之间所立的约就不能正式成立(比较出24:8注)。

    3.愿意遵行神的律法一直是圣约成立的一个前提条件。以色列人只有不断听从神的命令并且遵照约的规定献祭,才能继续作神宝贵的产业并不断领受神的祝福。换言之,顺服神的主权是以色列人保持选民独特身份的前提条件(参出19:5注)。

    4.神还清楚规定了百姓不履行圣约义务时所要遭致的后果。悖逆神圣约的人当受的刑罚就是从立约子民中被剪除或治死(参出31:14-15)。这正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对违背逾越节命令的人发出的警诫相同(出12:15,19;12:15注)。这些严厉的警诫绝不是虚张声势的恐吓之词,以色列人在加低斯时,曾因着悖逆不信以及害怕迦南地的居民而拒绝进入应许之地,致使神极其忿怒,神使他们在旷野又飘荡了三十九年,直到当初二十岁以上的以色列人尽都倒毙在旷野(迦勒和约书亚除外,参民13:26-14:39;14:29注)。以色列人的悖逆和不信使他们痛失进入神的应许之地得享安息的美福(比较诗95:7-11;来3:9-11,18)。

    5.神并非指望他的子民对他顺服到十全十美的地步,他只是希望他们能够真心诚意地顺服他。事实上,神在立约时早已知道人的软弱,并且深知他们有时会失败违约(参申30:20注)。所以,神设立了一般性的献祭制度和每年一度特别的赎罪日(参“赎罪日”一文,页204),以便挪去以色列人因背约犯罪而产生的天良的亏欠,从而使他们与神重新和好。这样,以色列人就可以通过认罪和献祭与他们的神和好。但是,对于那些故意违背神、偏离正路的人,神将施行严厉的审判。

    6.神期望通过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约,使其他民族看到以色列人对神的忠心及因此而带来的福气,从而也愿意亲近主耶和华神,成为信靠神的民族(参申4:6注)。最终,世上的列邦万民都将藉着所应许的救主,受邀一同承受圣约中的应许。所以,神与以色列人立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他们传扬他的名。

    摩押平原上更新此约

    以色列人在旷野飘荡了三十九年,当悖逆不信的上一代人全部倒毙在旷野以后,神兴起了全新的一代以色列人,并且藉着更新西乃之约的方式为他们进入应许之地做准备。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只有完全忠于此圣约并坚定相信神与他们同在,才能顺利夺得迦南地。

    1.更新圣约是申命记的中心(参申命记简介)。申命记在卷首有一段简短的序言(申1:1-5),接着是概括以色列人离开西乃山以后神管教他们的那段历史(申1:6-4:43),宣读圣约的主要条款(申4:44-26:19),提醒他们圣约中所包含的咒诅和祝福(申27:1-30:20),最后是一些后续安排(申31:1-33:29)。尽管书中没有专门记录,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想见以色列民族再次异口同声地以真诚的“阿们!”接受圣约,正如上一代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作的一样(比较出24:1-8;申27章)。

    2.神在摩押平原与以色列人重订之约的基本形式与西乃之约相同。整卷申命记反复出现的一个主题就是:如果神的子民遵行约上的话,神就赐福他们;如果他们违背,神就要咒诅和刑罚他们(特参申27-30章)。新一代以色列人及其子孙后代能够永远安居迦南地的惟一方法就是守约,即爱神(参申6:5注)和顺服神的律法(申30:15-20)。

    3.摩西指示以色列人应当时常回顾神与他们所立之约。每逢七年的末一年住棚节的时候,所有以色列人都要到神所选择的地方朝见神,祭司要在众人面前宣读摩西律法,众人也要起誓顺服他们所听到的一切话。这样,民众就能够牢记神与他们所立的约(申31:9-13)。

    4.旧约圣经中记载了几次记念和更新圣约的着名事例。以色列人占领迦南地以后,约书亚在临终以前招聚百姓的目的就是为了重申圣约(约24章),当时百姓明确地回答说:“我们必侍奉耶和华我们的神,听从他的话”(书24:24),这样“约书亚就与百姓立约”(书24:25)。同样,祭司耶和耶大在约阿施王登基时也主持过一次重新立约的仪式(王下11:17)。此外,约西亚王(王下23:1-3)、希西家王(比较代下29:10)和以斯拉(尼8:1-10:39)也都如此行过。

    5.今天的信徒仍有必要时常回顾和更新神的圣约。新约就是神与我们所立的约,当我们诵读和学习神的启示、应许和教训,聆听别人传讲神的话语时,特别是专门擘饼记念主时,我们都会记起神与我们所立的约(参林前11:17-34)。藉着吃主的晚餐,我们还会重新坚定全心全意爱主和服事主的心志(参林前11:20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