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舊約中的先知
    賽6︰8-9“我又听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說︰‘我在這里,請差遣我!’他說︰‘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听是要听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希伯來歷史中先知的地位

    1.舊約聖經中的男女先知都是靈性超過同時代其他人的屬神偉人。舊約聖經對先知的刻劃鮮明矚目,遠勝在以色列歷史上佔據顯要地位的其它任何類型的人物——包括祭司、士師、君王、策士和詩人在內,這些人都不能起到先知的重要作用,也不如先知那樣對其後的救贖歷史產生如此巨大的影響。

    2.先知對舊約聖經成書也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這一點從希伯來聖經的劃分可以看出來︰希伯來聖經(即舊約聖經)分為律法、先知書和著作三大部分(比較路24︰44)。所謂先知書不僅包括從先知角度寫成的六卷歷史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及列王記上、下——這些書卷的作者都極可能是先知;另外還包括十六卷正統的先知書(從以賽亞書到瑪拉基書)。此外,聖經的頭五卷書(律法書)的作者摩西也是一位先知(申18︰15)。所以,我們看到舊約聖經中三分之二的書卷都是由先知寫成的。

    希伯來文中有關先知的不同用語

    1.roeh,這個希伯來名詞譯為“先見”,指具有特別能力、可以看到靈界和預見未來之事的人。這個名號表明先知不會被事物的表面現象所迷惑,他們能夠從神的角度洞見事物的本質和真實面貌。先知能夠從神領受異夢、異象和啟示,從而向神子民傳達屬靈的真實情況。

    2.另外一個詞就是nabi。

    (1)這是在希伯來文中最常用來指先知的詞,在舊約聖經中共出現過316次(nabiim是它的復數形式)。盡管我們不太清楚這個詞的來源,但是它的動詞在希伯來文中意為“藉著神的靈把神的心意用話語充充足足地表達出來”(Gesenius,HebrewLexicon希伯來文辭典)。所以,nabi就是指在神的靈感動下說話的人。英文中的“prophet(先知)”一詞是從希臘文的prophetes衍生而來的,該詞意為“替別人說話的人”。先知根據自己從神那里听到、看見和領受的信息替神向神的立約百姓說話。

    (2)舊約聖經也用到以下一些詞語指代先知︰“神人”(參王下4︰21注),神的“僕人”(比較賽20︰3;但6︰20),有“主耶和華的靈”降在身上的人(比較賽61︰1-3),“守望的人”(結3︰17)以及“耶和華的使者”(該1︰13)。先知也能夠解夢(如約瑟和但以理),並且還能夠從預言的角度來解明現在和將來的事情。

    先知是受感說話的人

    先知並不單單是希伯來歷史中的另一種宗教領袖,更是被神的靈和神的話語充滿的人(結37︰1,4)。因為心中有神的靈和話語,所以舊約先知具有以下三大特征︰

    1.他們擁有神的特別啟示。先知能夠在神子民、神的作為及神的救贖真理方面得著神的啟示。先知得到這些特別啟示的根本目的是鼓勵神子民忠于神和他的聖約。舊約先知通過教導、責備和警告的方式使神子民清楚明白神的旨意,這是舊約預言的獨特之處。神藉著先知的口預告神審判的來臨;即使當以色列國和猶大國身處黑暗動蕩的絕境之中,神仍然藉著先知清楚預告彌賽亞和神國度的降臨以及未來世界上將要發生的許多事件。

    2,他們擁有屬神的能力。當他們被神的靈充滿時,他們能夠進入一個神奇超然的領域。神藉著先知以超然的方式把向世人隱藏的生命和大能彰顯出來。

    3.他們擁有獨特的生活方式。先知們基本上放棄了常人生活中的一些正當追求,絕對完全地為神而活。他們強烈抵制神子民中的偶像崇拜、道德敗壞以及各種罪惡,甚至面對君王和祭司的腐敗生活也毫不妥協讓步;全力以赴地推動以色列人回歸聖潔和公義。先知們總是竭力捍衛神的國和神的義,為維護神的旨意而將個人生死置之度外。

    舊約先知的八大特點

    舊約先知是什麼樣的人呢?

    1.先知與神的關系親密,是神的知心,奧秘事的管家(摩3︰7)。先知站在神的立場上,而不是人的立場上看待世界和神的立約百姓。

    2.由于先知與神之間的關系親密,所以他們能夠以神的心為心,為神子民的罪與神一同憂傷;先知比常人更能明白神的計劃、旨意和心願,所以他們能夠與神有一樣的情感。換言之,先知不僅听從神的話語,而且還體察神的心(耶6︰11;15︰16-17;20︰9)。

    3.先知和神一樣深深愛著神子民。當神子民受傷害時,他們的內心也極度痛苦(參耶利米哀歌)。先知切望神子民得到神最大的美福(結18︰23),所以先知的信息中不僅有嚴厲的警告,還有充滿盼望的激勵和溫柔的安慰。

    4.先知孜孜不倦地為百姓尋求最大的福樂——完全信靠並忠實于神。所以,先知嚴厲警戒民眾不可依靠人的智慧、財富、能力或別神(耶8︰9-10;何10︰13-14;摩6︰8)。先知一再敦促神子民必須遵照聖約的要求生活,以領受神救贖的美福。

    5.先知對罪和邪惡的感知特別敏銳(耶2︰12-13,19;25︰3-7;摩8︰4-7;彌3︰8),他不能容忍任何殘暴、犯罪、墮落和不義的情形。在常人看來只是輕微觸犯神律法的行為,在先知看來是一個極大的災難。先知絲毫不會容忍神子民向罪惡妥協、自以為義、虛謊欺騙、自我開脫的惡行(賽32︰11;耶6︰20;7︰8-15,21-23;摩4︰1;6︰1)。先知比其他人更能體貼神喜愛公義,恨惡罪惡的心(比較來1︰9注)。

    6.先知不斷鞭策神子民脫離虛假的聖潔外表,不遺余力地鼓勵他們真心順服神在律法中所啟示的每一句話。由于先知本身就是徹底委身于神的人,所以他們非常痛恨三心二意的委身,毫不留情地反對一切妥協折衷的“中庸之道”,要求人完全徹底地忠于神。神的國和神的義在神子民中若不能完全彰顯出來,先知的心就不休息。

    7.先知能夠預見未來——他們不僅預言未來的審判與毀滅(如賽63︰1-6;耶11︰22-23;13︰15-21;結14︰12-21;摩5︰16-20,27),而且還預言復興與更新(如賽61-62章;65︰17-66︰24;耶33章;結37章)。先知們曾經說過許許多多有關彌賽亞來臨的預言(參“舊約中有關基督預言的應驗”一表)。

    8.先知大都是內心孤獨憂傷的人(耶14︰17-18;20︰14-18;摩7︰10-13;拿3-4章),他們常常遭到那些預告平安、昌盛、穩妥來欺哄犯罪之民的假先知的逼迫(耶15︰15;20︰1-6;26︰8-11;摩5︰10;比較太23︰29-36;徒7︰51-53)。但是,真正的先知卻是完全屬神的人,無論君王還是百姓都無法輕視或逃避他們堅強鮮明的個性和滿帶能力的信息(結3︰8-11)。

    先知與祭司

    在以色列人的大部分歷史中,祭司與先知一直處于勢不兩立的沖突狀態。神原本定意要他們攜手同工,可是祭司卻往往不站出來抵制神子民的腐敗墮落,反而妥協求全。

    1.祭司通常比較安于現狀,除了主持一些宗教儀式和聖殿禮拜以外,他們極難真正敬拜主。盡管在他們的神學思想中道德操守佔據一定的重要地位,可是在實際行動上他們卻對之漠不關心。

    2.與此相反,先知卻極力強調生活方式、行為和道德操守等問題。他們總是毫不留情地譴責那些徒有外在宗教禮儀的人。他們時而義憤填膺,時而鞭策催促,時而厲聲斥責,常常孤軍捍衛神公義的標準,並且自身也堅定不移地遵照神永遠的法則去生活。先知堪稱時代的倫理教師和道德推進者。他們不斷沖擊人的內心,揭露人的罪惡和背道,迫切地激勵人活出聖潔的生活。

    舊約先知的信息

    先知的信息主要強調以下三個主題︰

    1.神的屬性。

    (1)他們宣告神是創造萬有的神,是掌管整個宇宙的全能者(如賽40︰28),是歷史的主宰——他使歷史中的一切都為著他的終極救贖和審判目的服務(比較賽44︰28;45︰1;摩5︰27;哈1︰6)。

    (2)他們強調神是一位聖潔、公義和公平的神,他恨惡罪、不義和不公。由于神的聖潔屬性中滿有憐憫,所以他寬容罪人,沒有立時以忿怒和審判報應罪人。神是一位聖潔的神,他當然要求他的子民“歸耶和華為聖”(亞14︰20;比較賽29︰22-24;耶2︰3)。神又是一位立約的神,並因約與以色列人建立了一種獨特的關系,因此他要求他們把他的命令視為這個關系之約的一部分而謹守遵行。

    2.認罪和悔改。神子民不斷悖逆失信,崇拜偶像又敗壞墮落,舊約先知和神都為此深感憂傷,所以先知就向背道的民眾義正詞嚴地宣告神公義的審判。他們傳講的信息與施洗約翰和主耶穌在新約時代宣講的信息完全相同——“悔改便得生,剛硬則滅亡”。他們甚至預言了諸如亞述攻陷撒瑪利亞城(如何5︰8-12;9︰3-7︰10︰6-15),以及巴比倫踐踏毀壞,耶路撒冷城(如耶19︰7-15;32︰28-36;結5︰5-12;21︰2,24-27)的災難性審判。

    3.預告和盼望彌賽亞的來臨。

    (1)盡管神的立約子民從總體看都悖逆神,並且背棄他們守約的誓言,但是先知從未停止向他們宣告大有盼望的信息。他們深知神會藉著以色列中那些忠心敬畏神的余民成就他與先祖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以及他的應許(參“神與列祖之約”一文,頁64)。最終彌賽亞必要來臨,神要藉著他賜救恩給世上的萬民。

    (2)先知雖然為著當時世人的靈命衰敗而憂傷痛悔,但是內心卻因遙見彌賽亞時代的來臨而充滿希望。盡管他們明知在新的秩序出現以前,世人會一直棄絕不听他們的話(比較賽6︰9-13),但是他們仍然忠心耿耿地將神的話語傳達給這些頑梗悖逆的百姓。他們不僅是舊約中的屬靈偉人,而且還是新約恩典時代的開路先鋒。他們與時代共命運,卻引人展望未來的美景。

    假先知

    舊約聖經多次提到假先知。例如,惡王亞哈曾經招聚四百位假先知(代下18︰4-7),聖經指出他們口中有謊言的靈(代下18︰18-22)。根據舊約聖經的記載,假先知有以下五個特征︰

    1.誘惑人偏離真神,陷入某種拜偶像的罪惡當中(申13︰1-5)。

    2.行做可憎的事情——如佔卜、觀兆、行邪術和巫術等(參申18︰10-11注)。

    3.傳講偏離甚至違背神在聖經中清楚啟示的信息(申13︰1-5)。

    4.拒絕揭露神子民的罪(耶23︰9-18)。

    5.擅自講說不能成就的預言(申18︰20-22)。

    我們應當注意,神在舊約時代主要藉著先知曉諭以色列人,但是到了新約時代已大不相同。新約時代的先知信息也不像舊約時代的先知之言那樣具有絕對的權威和無謬誤性。在新約時代,作先知講道只是教會中五種事奉恩賜之一(參“事奉的恩賜”一文,頁1940)。新約事工的多面性以及相互依賴性使得新約先知的講道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較林前14︰29-23;參“信徒的屬靈恩賜”一文,頁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