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贫与富
    路18:24-25“耶稣看见他,就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

    主耶稣说过的最令人震惊的话之一就是断言富人实际上不可能进神的国。然而这只是他论贫富的诸多教训中的一条’后来也成了使徒们在新约圣经书信中多次重复的劝诫。

    富足

    1.新约时代的犹太人中盛行着一种观念,认为财富是神特别恩佑的象征,而贫穷则是没有信心和不蒙神喜悦的标志(参箴10:15注)。比如,法利赛人就曾因为怀有这种观念而嘲笑耶稣的贫穷(路16:14)。尽管这种错误观念在教会历史中时而又卷土重来,但是它已被基督彻底弃绝了(参路6:20;16:13;18:24-25)。

    2.圣经把贪婪和追逐财利与偶像崇拜划为等同(比较林前10:19-20;西3:5;参“拜偶像的实质”一文,页446)。因着财物与鬼魔势力所存在的这种关系,人对财利的欲望和追逐往往使人沦为金钱的奴仆(比较太6:24)。

    3.在耶稣看来,财富往往是人得救和作主门徒的绊脚石(太19:24;13:22)。财富给人一种虚假的安全感(路12:15及其后经文);它能蒙蔽人(太13:22),占据和把持人的全心(太6:21)。富人自以为他们不需要神。因着追寻财利,他们的灵命被窒息(路8:14),并且落入许多有害的诱惑和私欲里(提前6:9),以致连得救的信心也丢弃了(提前6:10);富人欺压穷人是司空见惯的事(雅2:5-6)。所以,基督徒都不应当贪财求富(提前6:9-11)。

    4.一个人若自私自利地积聚物质财富,就表明他并不盼望永生(西3:1)。自私贪婪的人并不以神为他们的目标和满足,而是仰仗自己和他们的财富。罗得之妻就是一例,她的悲剧就在于她没有仰望那属天的城,而是倾心于地上的城(创19:16,26;路17:28-33;来11:8-10)。换句话说,追逐财利的背后隐藏着与神完全隔绝的危机(提前6:10)。

    5.一个基督徒真正的富足还体现在他的甘愿舍己、跟从耶稣的信心和爱心上(林前13:4-7;腓2:3-5)。真正富足的人是那些坚信神是他们的父,且绝不会撇弃他们,因而脱离了世物的捆绑、大得自由的人(林后9:8;腓4:19;来13:5-6)。

    6.至于如何看待并使用财物,神要求义人要忠心(路16:11)。基督徒切不要紧握自己的财物,视其为私有财产和生命的保障;他们应当为着天国、为着推进基督在地上的事工、并为着他人的得救和需要而把自己的所有放手交托给主,任主使用(参“奉献”一文,页1452)。所以,凡是钱财物资上富有的信徒不应当再自视为富足,只应看自己为神财物的管家(路12:31-48),并且他们应当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在善行上富足(弗4:28;提前6:17-19)。

    7.每个基督徒都应当省查自己的心思意念:我贪婪吗?我自私吗?我渴慕家道丰富吗?我是否羡慕别人因大得财富而得享的荣誉、显赫和权势呢?

    贫穷

    耶稣把“传福音给贫穷的人”(路4:18;比较赛61:1)视为圣灵带领他去行的一项使命。换句话说,基督的福音也可视作贫穷人的福音(太5:3,其中“虚心的人”即贫穷的人;11:5;路7:22;雅2:5)。

    1.“穷人”(希腊文ptochos)是世上那些卑微受苦、因迫切需要而寻求神帮助的人。同时他们是一群向神忠心的人,常常盼望神从这世界的罪恶、痛苦、饥饿和仇恨中救拔他的百姓。他们不会在属世的事中追求富足和生命的意义(参诗18:27;22:26;25:9;37:11;72:2,12-13;74:19;147:6;赛11:4;29:19;路6:20;16:25;约14:3注)。

    2.神所眷顾的贫穷人必要蒙拯救,脱离所受的苦难、**、不公和穷乏(路6:20-23;18:1-8)。他们的窘困将因着那些蒙神赏赐更多财物的子民出于爱心的供给而得到减缓(参“看顾穷乏人”一文,页1368)。

    3.神鉴察他子民中的穷人,并称他们是“富足的”(启2:9)。故此,不能以为他们在灵性上和道德上比别人贫乏逊色(参启2:9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