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卷 得救的确据
    约一5: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每一个基督徒都希望有得救的确据,也就是说,希望能够确知在自己死亡或基督再来之时,能够到天上与主耶稣同在(腓1:23)。约翰写第一封书信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神的子民有这样的确据(约一5:13)。约翰在整封书信中没有一处说一个人过去悔改信主的经历可以作他得救的确据或保障。如果我们仅仅因着过去的一段经历或自己还有那么一点不再活泼的信心,就确信自己有永生,便是犯了大错。这封书信让我们从九个方面知道自己是否确实蒙了耶稣基督的拯救。

    1.如果我们信“神儿子之名”,我们就有永生的确据(约一5:13;比较4:15;5:1,5)。如果我们不能笃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信他被差来作我们的主和救主,我们就没有永生或得救的确据(参“信心与恩典”一文,页1816)。

    2.如果我们尊基督为我们生命的主,努力遵守他的命令,我们就有永生的确据。“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约一2:3-5;比较3:24;5:2;约8:31,51;14:21-24;15:9-14;来5:9)。

    3,如果我们爱天父和神子耶稣基督而不爱世界,并且胜过世界对我们的影响,我们就有永生的确据。“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一2:15-16;比较4:4-6;5:4;参“基督徒与世界的关系”一文,页2106)。

    4.如果我们坚持不懈地秉行公义,禁戒恶行,我们就有永生的确据。“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约一2:29)。另一方面,“犯罪的是属魔鬼”的(3:7-10;参3:9注)。

    5.如果我们爱弟兄姐妹,我们就有永生的确据。“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一3:14,19;比较2:9-11;3:23;4:8,11-12,16,20;5:1;约13:34-35)。

    6.如果我们知道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就有永生的确据。“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为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一3:24)。再者,“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约一4:13)。

    7.如果我们努力追随耶稣的脚踪,效法他的样式,我们就有永生的确据。“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约一2:6;比较约8:12)。

    8.如果我们相信并持守“生命之道”,就是那位永活的基督(约一1:1),同时又持定基督及新约使徒起初的教训,我们就有永生的确据。“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约一2:24;比较1:1-5;4:6)。

    9.如果我们殷切渴慕并坚定地盼望基督再来,等待他接我们到他那里,我们就有永生的确据。“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一3:2-3;比较约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