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际金律 (81)总不谄媚
    【说地】

    从前,有一位虽很穷但为人耿直的人,他发誓不奉承人。

    一位富翁对他说:“我很富,人人见了我都低头哈腰,你为何一点都不向我讲些‘中听’的话?”穷人答:“你确实很有钱,但我连一个铜板都没有,干嘛要奉承你?”

    富翁说:“那好吧。如果我给你十分之三的财产,你总可奉承了吧?”“这怎么行呢?明显是你多我少不公平嘛,我还是不能奉承你。”穷人煞有介事地说。

    “那你要多少才肯呢?总不能把全部财产都给你,你才肯奉承吧。”财主有点生气了。

    穷人说:“如果是那样,你是穷人,我是富人,我就更用不着奉承你了!”

    【谈天】

    无论在什么境遇下,都不做谄媚人,也算十分难得。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

    【经文】箴26:28“……谄媚地口败坏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