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馬可福音十四章一至九節。約翰福音十二章一至八節。
這段故事,照著主耶穌在這里所說的話︰『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十四9)。可見得無論在什麼地方傳了福音之後,就也必須述說這段故事。如果傳了福音,卻沒有述說這段故事,在主看來,是一個大缺欠。所以,我們在這里要講到這段故事。
這段故事最要緊的意思是什麼呢?可用彼得前書三章十五節的話來表明它,就是『心里尊主基督為聖』!這句話的意思是︰你們要在你們里面尊基督為聖,像尊 為主一樣。這故事只引起人作一件事──尊主基督為聖。主所以說︰『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就是教訓我們,傳了福音以後,必須結此果子。這故事就是表明這果子的意義。
『有一個女人(馬利亞──約十三3)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真哪噠香膏,已經是很好的了;至貴的真哪噠香膏,那是好得無可再好了。這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是盛在玉瓶里。玉瓶,也是很寶貴的。馬利亞所奉獻給主的,不但香膏是至貴的,而且盛香膏的玉瓶也是很寶貴的。所以,凡是獻給主的,都得是最寶貴的。
『打破玉瓶』,玉瓶只能用一次,不能用第二次。這一個玉瓶在馬利亞只有一個用處,就是膏主耶穌。一給了主,從今以後,再也沒有別的用處了。
『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她這樣一作,屋里就滿了香氣(約十二3)!不但在當時屋里滿了香氣,就是當我們讀這段聖經的時候,好像也滿了香氣!她起先不過使人看見,現在並且使人聞到了。這樣的愛主,這樣的奉獻給主,真是香氣四溢,會一直存留到永遠的。
約翰福音十二章三節說,她『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發去擦』?頭發原是女人的榮耀(哥林多前書十一15)她把榮耀放在主的腳下了!
她這樣作,不但引起了人的批評,也引起了人向她生氣。但是,她不顧一切,她不理一切。她沒有想到處在一個長大 瘋的家里;她沒有想到現在的家境和前途的難處;她沒有顧到眾人會批評、會生氣。她就是這樣作了。她奉獻給主,就是這樣不顧一切。這是完全的奉獻。奉獻不只是把東西獻給主;奉獻並且是專一的對主,不分心的對主。
抹膏的意思是分別為聖。會幕以及會幕中一切的器具,都是抹了膏的。『基督』就是『彌賽亞』,意思就是受膏者。對于這受膏的基督,我們要在心里面尊 為聖。用膏涂抹 ,承認 是我的主,將一切都放在 的身上。我們不怕對基督太盡忠了,不怕對基督太熱愛了。有一個青年的基督徒,向一位老人作別時,那老人對他說︰『我對你只有一個盼望,就是盼望你作主耶穌的一個熱愛的情人』!愛主、事奉主、順服主、對主忠心,是不能有限度的,是不怕太多的。主喜歡我們不顧一切的愛 ,不講理由的愛 ,出乎常情的愛 。 以為傳福音的結果,就是應當有人肯因 死的緣故,而受激勵,而愛 ,奉獻給 ,完全順服 ,直到別人以為是太過的地步。主是在信的人就顯為寶貴(彼前二7)。彼得懂得這個。所以在他的書信里,就多說到寶貴;他說到血、信心、石頭、應許等等,都加上『寶貴』的字樣。我們把多少獻給主,就是表明我們看主值得多少。
馬利亞如此行,門徒們以為如何呢?他們『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可十四4)?他們以為這是枉費。但是,這香膏是澆在誰的身上呢?是受膏的人不配麼?這香膏是澆在主的身上,如果說是枉費,就是說主無此價值了。真的主就值不得涂這香膏麼?用在主的身上,還是枉費嗎?沒有專心愛主的人,都要以為這樣的奉獻乃是枉費的。按人的看法,順服主、愛主、為主舍棄一切,有時候是會太過的,是會枉費的。但是這樣的批評,不過表明他自己愛主的程度而已。
『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 濟窮人』(可十四5上)。他們以為有更好的用法,就是 濟窮人。人對于基督若是沒有愛,他就要把為主作工來代替他所應當奉獻給主的愛。人若以為把最寶貴的獻給主是枉費,他就要將這寶貴的用在人的身上。許多時候,我們就像當日的門徒一樣,對于基督沒有專一的心,沒有貞潔,沒有熱愛,卻打算用外面的工作來補滿這個缺欠。
『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可十四5下)。起先他們不過是批評;後來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了。但是,馬利亞不能因著他們生氣,就把香膏留些起來。玉瓶是已經打破了,香膏是已經流出了;從來沒有把犧牲獻上了,又從壇上取下來的。馬利亞因為愛主,就有膽量如此行,她並不理會人對她的批評和生氣。
馬利亞如此行,在人看是枉費,是太過了。照著普通一般人的意思,用香膏好了,何必用真哪噠香膏呢?用真哪噠香膏好了,何必盛之以玉瓶呢?用玉瓶好了,又何必花到三十多兩銀子呢?他們就不免批評,甚至于向她生氣了。但是,在主看來,這件事是不應當批評的。主說︰『由她吧!為什麼難為她呢』!主的意思是︰她太愛主,不要緊,你們不必批評,更不必生氣;你們這樣批評,這樣生氣,就是難為她了。你們若會愛我像馬利亞一樣,那是最好的;若不能,就請你們不要攔阻別人這樣的愛我。主看這件事是對的,是好的,所以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哦!馬利亞這樣作,是一件美事,是不可批評的。每一個馬利亞,每一個愛主的人,都只要有主這句話就夠了。我們應當以主的稱許為滿足。我們如果盼望別人的稱許,我們就得隨著人的意思去生活,而不能體貼救主的心意去奉獻了。
照著當時的情形,三十多兩銀子是三百多天的工價(參太二十2)。如果加上五十二個不作工的安息日,那就差不多是一年的工價了。我們知道主到伯大尼住在馬利亞家里的時候,馬大伺候事多,並沒有僕人幫忙。可見她的家並非富有之家。但是,馬利亞不求自己的舒適,盡其所有的用在主的身上了。愛主、事奉主是不怕太過的。將一切用在主的身上是不會枉費的。
『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可十四6)。主耶穌反對門徒的想法。他們以為這樣的膏 ,這樣的奉獻給 ,是一種枉費。主卻說,這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愛 到忘記了好像是在主里先進者的批評,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愛 到肯花費一切在 身上,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我們待主永遠不會太好的;愛主永遠不會太多的;順服主永遠不會太過的。無論人如何看法,無論一同事奉主的人如何批評,主是說,這樣作,是一件美事。傳福音所要得的果子,並不只叫罪人上天堂而已,乃是要叫每一個蒙恩者成為基督的情人。所以經上記著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十六22)。
主並不反對他們 濟窮人,主卻反對他們說作在主身上的是枉費。主對他們說︰『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可十四)。主的意思是︰你們要 濟窮人,還有很多的機會,但是服事我的機會是為日甚暫了。
『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可十四8上)。在這里,不是說為主用了多少,乃是問還剩下多少?富足的人,多拿一點給主,在他並不為難;惟獨貧窮的人,要盡其所有的奉獻給主,就真有點難了。『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沒有剩下什麼為著自己。主的稱贊,是從這『盡』字來的,沒有盡就沒有愛。愛神,是應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愛。可是多少時候,我們待主竟還不如待一個普通的朋友!
馬利亞為何如此行呢?我們看主怎麼說︰『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可十四8下)。過幾天,主要受死了。她懂得主是為她死,為救她脫離罪的刑罰而死。因此她愛主,因此她不能不膏主。愛主的動力,惟獨在乎主的死。不懂得主的死,也就不會真愛主。
膏主,是要及時而作的,等到主復活以後,就是想膏主也來不及了!像那幾個婦女,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晨,要去膏主耶穌的身體,卻已經膏不著了。主已經復活了,時候已經太遲了。今天就是我們應當奉獻給主的時候,再遲,恐怕來不及了!等到主耶穌復活之後,要來膏 是太遲了;等到我們復活之後,要來奉獻給 ,要來專心愛 ,也是太遲了。當復活的時候,我們如果有千萬個世界,我們也會很樂意完全撇棄了來愛主;但是,主要我們現在對 就有完全的奉獻。現在就是我們愛主的時候。但願我們都能趁著今天,將自己完全獻給主,愛主、事奉主、順服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