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課     贏取所愛的親人
    在四福音書里,記載著很多例子,有關父母或朋友帶其所愛的親人,來要求主耶穌幫助他們。在馬可福音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三十五至四十三節中,我們看到一幅圖畫,就是有一位父親如何關顧其「危在旦夕、瀕臨死亡」的孩子,以及救主如何樂意應允把這孩子完全恢復健康的故事。

    我們是否關注到我們所愛的那些還未歸向主的親人呢?在屬靈意義方面,他們比那十二歲的孩子更需要幫助,因為他們並非「危在旦夕、瀕臨死亡」,而是已經死去──請參閱以弗所書二章一節。我們是否相信主有能力、並且願意給他們永遠的生命,還是充滿了不信,正如那故事中有些人所顯示的那樣?我們有否為他們向主代求,就如那父親為其孩子代求一般?

    這主題應向我們所有的人發出強烈的呼吁,因為我們都有所愛的親朋戚友,還未成為基督徒的。我們有特權,也有責任,去為他們的得救獻上祈禱,以及熱誠地付出一分努力,因為在某種特定意義上,他們應由我們去帶領他們歸主的。安得烈找到其自己的兄弟(約一41),因為在他的心中有神恩典的真實工作,以致他對于別人得救與否,表示親切的關懷,尤其是他自己家里的人。我們若要成功地贏取這些親愛的家人,應須有什麼條件呢?

    (一)我們必須有積極的信心。

    我們必須相信,神的旨意是要他們得救。有的時候,人們為其所愛的親人禱告了很久,但毫無結果,因此他們便說︰「或許神的旨意並非要他們得救!」噢──神的旨意是要拯救他們,這可從下列經文得知︰-

    (1)請誦讀創世記六章一至八節、十三至二十二節有關挪亞的事,然後請注意七章一節︰「……和你的全家」這些詞語。然後,請與七章七節作一比較。神的旨意是要拯救挪亞的全家。

    (2)請思想亞伯拉罕,且閱讀創世記十八章十七至十九節,並請注意第十九節及其中的詞語︰「……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即他的全家。

    (3)請打開出埃及記十二章,且誦讀逾越節的制定,並請注意第三節及其中的詞語︰「……取羊羔,一家一只」──即每一家庭要取一只羊羔。

    (4)請誦讀約書亞記二章有關喇合的事,並請注意第十三節。然後,請與約書亞記六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作一比較,並請注意第二十三節及第二十五節中的詞語。

    (5)請以約書亞為例,並請看約書亞記二十四章十五節中的說話。

    (6)請誦讀路加福音十九章一至十節,並請注意第九節中的詞語︰「……這家」──即這家庭。

    (7)請誦讀約翰福音四章四十六至五十四節,並請注意第五十三節中的詞語︰「……和全家」。

    (8)請誦讀使徒行傳十章二十四節、四十四節,十一章十四節。

    (9)請誦讀使徒行傳十六章十三至十五節──「……和她一家」。

    (10)請誦讀使徒行傳十六章三十至三十四節。

    (11)現在,請打開使徒行傳十八章八節。

    (12)最後,參閱及比較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彼得前書二章二十四節;彼得後書三章九節。

    神的話語給予我們多麼令人信服的證據︰主願意整個家庭都得到救恩!要贏取我們所愛的親人歸向主,首要的步驟便是對神要有一個積極的信心,相信他是願意他們得到救恩──請參閱約翰壹書五章十四至十五節。

    (二)我們必須持有深刻的關懷。

    我們必須感受到對這些靈魂的關懷,如若我們沒有這種關懷的心態,這便有雙重的治療︰-

    (1)開始經常確切地為他們禱告,關懷之心便會油然而生。

    (2)諗讀聖經關乎他們的屬靈情況與迫近的危險──約翰福音三章十八節,三章三十六節;及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在聖經中看到神對他們的關懷,定必使我們產生一種關懷他們得到救恩的心。

    (三)我們必須有一個純正的動機。

    我們渴慕我們所愛的親人得到救恩之動機是什麼?如果我們出乎自私的動機,我們的祈禱必不蒙垂听,因為我們妄求(雅四3),我們便會徒勞無功。我們渴求這些我們所愛的親人得到救恩之首要動機,就是要我們的主耶穌得到榮耀;但如果我們要他們歸主,只是為使他們更易于與我們融洽相處,或只是為了滿足某些一己之私欲,那便不是純正的動機。

    (四)我們必須有一個表里一致的生命。

    請將路加福音八章三十九節與馬可福音五章十九節作一比較;我們在開始著手「述說」之前,必須「表明」我們的身份;換言之,我們在用口述說福音之前,必須首先表明我們真正的生命;我們是什麼樣的生命,必須支持我們所說的話語。聖靈為拯救我們的家人、所使用的最為有力的因素,乃是我們在家庭中所活出的基督樣式,尤其在生活的困難處境中所表現出來的。請參閱列王紀下四章九節。

    (五)我們必須有一個堅持不懈的努力。

    我們必須認真地為我們所愛的親人工作。我們必須願意向他們說話(詩五十一15),帶領他們去一些有忠實地宣講福音的地方,讓他們可听到福音(路四16-19),而我們必須尋我一些願為他們禱告的代求者(太十八19)。當我們開始向他們傳福音時,他們會因我們的關懷與熱誠而受到感動,從而開放了一條渠道,讓聖靈得以通行無阻地在他們的心中動工。

    (六)我們必須有一個屬靈的爭戰。

    是的──屬靈的爭戰會發生,而且必定會發生,因為當我們著手從撒但的困綁中,贏取靈魂歸向主的時候(弗二2),我們便會發覺會千方百計地敵擋我們,想阻撓我們去釋放俘虜了的人(提後二26),更不會毫無爭扎地釋放他們。尤其什者,當我們為我們所愛的親人祈禱的時候,我們會面對黑暗的勢力──然而,祈禱是我們最為強而有力的武器!請參閱以弗所書六章十二節,並要切記︰我們「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八37)。

    (七)我們必須有一個榮耀的答案。

    是的,神必定會應允我們的祈禱!倘若我們按著上述提示的路線,忠實地去實行,我們的祈禱必定有回應──或許是漸進的,或許是突如其來的。無論如何,我們的願望必會實現,我們的禱告必蒙應允,而那在使徒行傳十六章三十四節中所記載的神跡,定必會為我們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