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課金錢的輔導
神對金錢財富的應許身為基督徒並非只是一種情感的經驗,乃是明白如何在生活上正確的運用真經真理。
馬太福音6︰31-34要我們「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也就是把自己完全交托給 , 就會供應我們一切所需。
申命記8章指出,接受神的祝福,必須要謹守遵行神的誡命。神給選民的應許是︰他們要進入充滿了肥沃和豐盛的美地。但是提醒他們︰不可依靠那無定的錢財,「恐怕你心里說,這貨財是我力量我能力得來的。你要紀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 給你的。」
詩篇第一篇說到蒙福的條件︰「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舊約聖經對富足和財產的態度︰1.繁榮是神給的福氣(詩37︰25;箴10︰22︰詩112︰3);2.以不貧不富為幸福(箴30︰8-9);3.確信財富是耶和華所賜的(傳5︰19);
4.財富是需要勞力換取(箴10︰4);5.財富能給人安全感(箴18︰11;10︰15),但不能代替行義(箴11︰28);6.在神的審判台前,財富是無益的,唯有公義才能救人脫離死亡(箴11︰4);7.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箴22︰1)所以財富是次要的;
8.有時財富對人反而有害(傳5︰13)。
新約聖經對金錢的教導1.有時錢財是具有危險性的(路6︰24-25;18︰18-30;太19︰16-30;可10︰17-31);2.教會同工不可貪財(提前3︰3;多1︰7;彼前5︰2);3.主耶穌從未頌揚財富和貧窮;
4.財富的危險之一,是使人狂傲(提前6︰17;雅2︰1;5︰1-6);5.財富是會朽壞的(太6︰19-21;雅1︰10-11);6.世人以追求財富取代了對神的崇拜(太13︰22;可4︰9;路8︰14);7.人死時帶不走世上的財富(伯1︰21;傳5︰15-16)。
十一奉獻的實踐「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得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垃基書3︰8-10
這是神向信徒們發出的斥責和挑戰,神斥責那些不遵守十分之一奉獻的人,指責他們奪取了神的供物;神向基督徒發出挑戰,要我們試試神,看 是否傾福與我們,甚至無處可容?每一個切實遵守將總收入奉獻十分之一奉獻的基督徒,都經歷過神應許的信實,知道這樣做是蒙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