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錯誤步驟
    來自無知與驕傲的錯誤步驟

    不久前,離芝加哥北部幾哩的一富裕社區溫內特卡(Winnetka),有個情緒失控的年輕婦女作了一毀滅性的舉動。她進入一所小學,掏出手槍,開槍打死一名學童,並傷及其他幾位學童,又走到附近住家,使一名想制止她的人受重傷,最後在警方到達之前自殺身亡。

    整個社區驚恐萬狀。輔導人員花許多時間在學校輔導學生,並與家長諸商協談,廣播電視播放出學生家長及市民的沸騰情緒,報紙上不斷有專文指出當初應如何避免此事的防治之道︰哪些機構怠忽了這精神失常的婦女,應當怎樣不讓她取得手槍,哪些人沒有適時向有關機構提出警告……等,諸如此類的論調不勝枚舉,而其中更不乏一些不知所雲者。

    這件事顯示出相當多的問題,至少有以下的幾項反應可以映照出一些錯誤的觀念︰

    (l)「那種暴力行為應該只發生在黑人社區、貧民窟、第三世界,或吸毒者當中,而它竟然也發生在體面的白種人、上等中產階級的高級社區,真是太過分了。」當然,沒有人會愚蠢地說得這麼露骨,但是在一些憤慨之詞中,的確洋溢奢這種情緒。其假設當然是這種惡事應該只限于其他人,特別是那些未曾享有我們優勢的那種人。這種人不接受災禍的發生,不承認那是人性困境的一部分,並且認為沒什麼事是不能憑立法或錢財來制止發生的。

    (2)「我相信錢財可以買到安全。除了我自己和我所擁有的資源,我不信任其他人;如果有事情出了差錯,神是第一個我會責怪的對象。」我們立刻見到許多討論︰安全設施、校內安全系統、加強警力等等。暫且不管這些各種建議的功效,令人驚異的是這種態度︰「我的錢財一定能保障我的安全。」

    (3)「比起每周有成千上萬的衣索匹亞穆童餓死,我孩子的死更加重大。」當然,就某部分而言,這種劃分是無可避免力。對于電視螢幕上不過一閃即逝的影像,和我們生命中休戚與共的人,的確不可能表現等量的關懷。而媒體不斷報導的災雞,可能導致人們的情感枯竭︰「我沒有那麼多精力去管那麼多受傷的人,因而我更加只關心我自己的人。」

    當然,這也是人之常情。一個在旱災中死了兒子的衣索匹亞寡婦,不會為中國大陸震災中的受難者流下同樣多的眼淚。我們不必強加人為的標準︰認為家庭與社區的關系密不可分;自然當其關系破裂時,會令人加倍痛苦。即使如此,我仍然不得不感受到一種偏差的世界觀,比這悲痛來得更大,不單因為那些孩子是我們當中的孩子,也是因為看見我們是什麼樣觀念的人。在這里,一個光明璀嶸的前途——也許是前途看好的哈佛畢業生、高尚、機智、有魅力、有財富——全被無情地斬斷了。人們測量損失的計算方法是其潛在的錢財、教育或影響力,而不是哀悼它如何毀去了一個按照神的形像所造的人。當然,如果這種模式成立的話,在芝加哥南區那些生來就帶有愛滋病病毒的嬰兒,以及那些學齡前就死去的孩子,也會被歸到非我族類了。

    (4)「任何有關根本的罪惡、墮落世界的觀念都是要顯我為義。」從那一名年輕婦女的事件中,並沒有人自我反省地問︰「在什麼樣的壓力下也會逼我作出同樣殘暴的行徑?」

    (5)「在那些信仰較虔誠者的禱告當中,所祈求的不外乎生命財產的安全,物質等方面的保護。」從此一悲劇中,宗教人士沒有從中學習到關于生命的脆弱、人生的短暫、神國度中更重要的價值等方面的教訓。沒有一個人會說︰「這個怪異的悲劇幫助我記住生命是短暫的,因此我必須比以前更負責,少些自私地好好利用神托付給我的光陰。這該是我積財寶在天,而非存財寶于地的時候了。」

    我們要安全,我們渴望地要命。但是我們就是不要屬于神的安全,其他都好說。不久前我買了一本楊腓力的《無語問上帝》(DisapointmentWithGod),注意到發行商在書皮上黏住的標簽︰「保證全額退款︰如果對本書不滿意,請附書款收據及回郵寄本出版公司,全額退款。」這似乎在說,我們可以對上帝失望,但是不可對「對上帝失望」(原書名)這本書失望。

    當然,從某種意義來說,這種對災禍與苦難的反應,並非出自有條理信仰系統的傳統表現,甚且可以說是較差的表現︰這是他對發生在周遭、隨處可見的災禍,一種既幼稚且個人化的反應,它們帶著獨行與自大的色彩,並恐懼的意味,怕自己所築的自我保護高牆,不是那麼堅固。

    我很高興在溫內特卡社區畢竟還是有少數不同的聲音。當然,在一個世俗為主的社區里,我們不應該期待會有許多信仰成熟基督徒的看法。但駭人的是,以上那些類似的反應都可在教會里找到其蹤影。由于多種原因,不少基督徒也發出類似的憤慨,以為我們基督徒理所當然免于這種苦難及災禍。我試著歸納出至少五項可能導致的原因︰

    (l)我們的讀經可能不夠平衡。我們總是記得約瑟、基甸與大衛等人的得勝,我們不斷思想那位生來瞎眼者的神奇復明,或是拉撒路的復活。我們比較不傾向于思考耶利米的受苦、提摩太的宿疾、特羅非摩的疾病纏身,或是在保羅肉體上的那根刺,即使像拿伯這樣正直的人,卻在捏造的控訴中喪生(王上二十一)。「好人」不一定都會贏,我們後面會再討論。現在我們只要先注意到,由于我們沒有小心平衡地讀經,以致容易受到盛行于周圍文化環境中,一種看似虔敬,實為粗糙的得勝主義所影響。

    (2)我們可能屈服于急迫的情勢。我們認為,如果神要解除我們的苦難,他應該立刻行動,任何拖延都會使他失信。我們生活在一個步調快速的世界,要神的反應也有高速電腦同樣的效率。我們不太會去思考聖經中的種種遲延︰摩西在曠野流淚了四十年,約瑟在雪冤之前被擱置了二十幾年,以及聖徒在祭壇下痛苦等待(效六9-10)。但是神並不受限于我們小格局的時間表。他雖致力于子民的福祉,卻也很明白,遲延並不一定都是不好的。甚且,如果我們與神同行的時日夠久,我們自己便會開始學到功課,以長遠的眼光回溯過往,開始體會神的時間才是最好的,于是我們也才會驚訝于自己的缺乏耐性。我們太像小孩子,每一個要求都是「現在就要!」

    (3)有些人完全誤解幾節重要的經文。比如說,羅馬書八章28節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如果我們用自私、物質的方式來詮釋「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我們便完全誤解本節經文的意義。從上下文中可以看出,神的子民會遭遇敗壞的事情,和其餘的受造物一同嘆息,因為整個宇宙中仍有死亡、敗壞(八22及下),而屬神子民受逼迫是受苦的高峰(八35及下)。于是,在這一節經文中所應許我們的乃是,即使置身于如此悲慘的景況當中,我們仍然可以確信神在工作,「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種應許必須以信心接受。我們所以能有堅強的信心,乃因神已將大愛賜給我們作為明證,此一明證即神賜下他自己的獨生愛子(八31-32)。在經文中從未應許我們在承受世間苦楚、嘆息呻吟之際,可以有什麼輕省快速的走避之計。

    (4)有些人汲取一種通用于所有答案的神學形式。若此,對于我們所踫到的每一個問題都能提供標準答案,特別是那些使他人感到苦惱的問題。我們的把握與獨斷給予我們自信,我們所信的系統神學是那麼條理分明,以致幾乎沒有為奧秘、敬畏、未知預留下什麼寶貴空間。于是乎,當我們自己遭逢毀滅性的災難時,才發現我們那些信念,竟然無法帶給我們一點慰藉,那種絕望可真是無可比擬的,因而我們開始懷疑信仰中最基本的要素。如果我們能體認,就算自己非常篤定,我們對信仰的整體了解其實還有很大的漏洞,那麼或許當我們發現那些僅有的「信念」,在需要時無法發生作用,也就不會感到那麼痛苦折磨了。

    因此,決定未知與確信的分野就變得非常重要。如果基督信仰全然不過是一些理所當然的信條,那麼,很快就會變得高傲自大,僵化而不具彈性。更糟的是,當基督徒在遭逢人生變故,信心的柱石傾頹之際,就會掉入痛苦折磨的懷疑之中。當你沉陷于失敗痛苦時,這樣一位基督教的神就不足以讓你信托了。相對的,如果基督信仰全然都是奧秘一片,沒有什麼可宣稱明示的,那麼,便分不清信心與盲從了。因此本書的工作,便包括強調某些應該是基督教信仰的確切信念,並探索一些深奧的奧秘。

    (5)總而言之,我們許多人並沒有充分思考十字架的意義。

    我們已經習慣地認為十字架是我們得救的憑藉,但是對于背起我們的十字架,天天舍己,或與基督一同受苦的意義,我們並沒有深思。

    因著眾多的理由,使我們基督徒對受苦與苦難的反應,幾乎和外部人差不多。我們必須在這些事上采取步驟,克服我們對神話語的無知,驅除那種暗示我們應當免受苦難**的傲慢態度。

    盡管以上所述錯誤步驟非常普遍,卻是屬于個人且特質各異。以下討論的錯誤步驟,主要是來自非基督徒的思想架構。

    無神論和機械論者的宇宙觀

    屬于這種觀點的有許多類。就本書主題所相關的來說,基本問題在于低估了罪惡。如果在宇宙本身之外沒有神,也沒有什麼良善標準;如果所發生的一切只不過是進化過程的消耗物,是原子和分子等物質間的偶然踫撞,那麼在面對諸多可見的「災禍」時,理性的人還有什麼可憤慨的呢?無神論者的說法對歸主的信徒來說沒什麼吸引力,但是為著我們心靈的平靜來說,我們必須看清楚,其論述無法對苦難的問題提供什麼解決之道。事實上,它「解決」問題的方法是主張邪惡並不存在。為主作見證的基督徒必須要直指核心︰無神論者常以苦難的問題挑戰基督教信仰,但他們自己對于同一問題的說法更不足采信,特別在這狂亂的二十世紀末期,基督徒必須面對的困難也益發重大。

    神非全能論

    稍後我們會看到,有些基督徒也采取這種立場。但是我要論辯的是,這種論點不但不合乎聖經,而且它所制造的問題比所解決的問題要多得多。

    不過我們要暫時先澄清幾個名詞。

    我們說神全能,並非說神能完成任何事。大多數基督徒思想家會立刻區別什麼是物理性的不可能,什麼是邏輯性的不可能。後者根本就不屬于全能與否的範疇內,原因就在于它所描述的話語是沒有條理、支離破碎的。比如假定神能創造兩座鄰接的山,中間卻沒有山谷;或論辯神可以繪出一個方形的圓,或認為神可以創造一塊重得他抬不起來的石頭等等;這都是邏輯上有所矛盾的,不過是一場徒勞處工而已。這些邏輯性不可能的工作與物理性不可能的工作不相同,「一項邏輯上不可能的行動不是一項行動,它乃是由語文形式企圖描寫的行動,但並非任何有條理性描述的行動,就證明它能夠被完成。」(注1)

    于是,表白神是全能的,意思是神能行任何在邏輯上成立的事。許多人拒絕認為神是全能的,藉此「解決」苦難的問題。他們說,神和苦難沒有任何的掛鉤,如果災禍與苦難發生,那是因為有其他的人或事使然,神不但沒有行,而且也不能阻止,因為如果神能阻止其發生卻不阻止,那麼他仍然有分。

    近年來這種觀點最著名的表達,是由克須那(Haroldkushner)所寫的暢銷書《好人遭難》(WhenBadThingHappentoGoodPeople)(注2)。克須那喪失了兒子,悲慟使他開始質疑他的傳統猶太教信仰。他自己雖然是猶太教拉比,神卻不能事先防止他兒子的死亡。他坦白說︰「我比較容易敬拜一位恨惡苦難但不能減輕苦難的神,而不是一位選擇讓孩子們受苦而死的神。」(注3)這本書的精裝本銷售近五十萬冊,平裝本則銷售高達百萬本。顯然克須那擊中人的內心︰身處痛苦的人在尋找答案,而許多人都認為克須那提供了一個答案。

    對災禍與苦難問題的「解決之道」還有許多說法。有一種是采取二元論的形式,也就是相信宇宙中有兩種能量在運作,一種是善,一種是惡,兩者都不能完全克服對方。有人據此說法,作出進一步的推論︰撒但是邪惡的化身,或是在罪惡背後的邪靈;同樣地,神則是在良善背後的聖靈。然而此一觀點的特色是,無論撒但或神都不是絕對的,兩老都不是全能的。

    還有其他削弱神全能性的種種說法。比如有人站在哲學的立場堅持認為,神本身在某些方面是受時間限制的。他們說,神要創造一個他已經知道會比現在好的世界,這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神不能完全無誤地知道未來,因為未來是尚未發生的。因此這整個受造秩序免不了是種實驗。在此一實驗中,神賜予人類某種絕對的自由,看看人是否會發展出負責任的自由(注4)。還有另一些人,受「進程神學」(ProcessTheology)運動的影響,認為神是有限的,他也參與了人類試圖擺脫災禍與苦難的大工程。任何的精神體都有其屬于自己的力量,因此要完全控制另一精神體是不可能的。由于控制另一精神體是不可能的,所以神可能「有大能」,但到底不能施行邏輯上不可能之事,因此神之缺乏全能力量,並不算不完美(注5)。

    要進一步細密區分並不是很必要。只是從基督徒的觀點來看,前述說法至少存在三個問題。首先,此種對神的看法和聖經所述無法取得一致。我們在後面會提出經文證據,至于現在,只要提出一句話似乎就夠了——上述的神一點也不像那智者詩人心目中所寫的神,「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十六9)

    另外兩個問題也一樣嚴重。如果神並非如聖經上所堅持的那樣全能,那麼信徒怎能確定世界的未來如何?如果二元論是正確的,那麼很有可能罪惡最終會獲得勝利。如果我們只不過是一場實驗,神可能有一天會宣布實驗失敗,然後就把我們一筆抹去。當然,有人認為那正是洪水事件中所顯示的樣子。如果我們指出其他多處經文,顯示神在末日得到徹底無條件的勝利,如果我們喜悅地期待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度遠景(啟十一15),那麼這些反對者會說,在聖經里也有多處對神的描繪相互矛盾之處(注6)。我們在建構我們的神學時,必須選擇對我們最有意義的敘述,而當然尊崇聖經的基督徒一定想問,如何整合神各種不同面貌的描繪。如果我們只采用我們覺得過得去的描繪,便會陷入以自己的想像創造神的極端危險之中,而在這種情形下制造出來的神,是無法對未來有所保證的。

    或許最重要的事實在于,這樣的神不能提供給我們任何安慰,相信神的全能竟帶來各式各樣的難題。例如,如果神是良善的,為何允許罪惡和苦難的存在;但是,卻又給人幫助、慰藉、答案、末世遠景等應許。若放棄信仰神的全能,可能「解決」邪惡的難題,但是其代價是巨大的︰如此產生的神無法幫助我們。他或許可以給我們不少同情,甚至與我們一同悲嘆,但是顯然他無法幫助我們;現在沒辦法,將來也沒辦法。向這樣的一位神祈禱求助並無意義。可憐的家伙,他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但也已經黔驢技窮、束手無策了。對于所有與克須那有同感的人,他們追尋一位能夠尊崇的神,最後所得到的卻是一位不能幫助人的神。

    自然神論者的神觀

    我們必須先體會一下自然神論與有神論者的相異之處。

    有神論者相信有一位超越但有位格的神,他是創造者,也是神聖的管理者;所有基督徒(廣義的聖經字義)都是有神論者(有神論者也包括正統猶太教、回教及其他一些信仰)。自然神論者相信有一位超越的神,也有可能認為這位神有位格,但是不認為這位神會以個人方式來影顯自己。自然神論者認為神是創造者,他以現行法則安排宇宙,建立宇宙秩序與定律,然後任其自然運行,就好像一個鐘表匠認真制造一件設計完好且管用的鐘表,但是一旦成品離廠之後便不再干涉或控制。這位神「偉大超越」到不必去管渺小如人類的東西,或是我們所認為的「惡事」與「苦難」這樣的小事。正如同人類也並不會太在意螻蟻虱蚤之類,遭受了什麼樣的苦難或意外事件。

    同樣地,這種對神的看法也是和聖經不符的。聖經里的神對于我們每一個人的思想言行都極其關切,沒有任何一件發生的事不在他至高主權的看管範圍之內。我們的頭發都被數算過,沒有一只落地的麻雀是未經他允許的,我們或躺或立他都知曉,他可以按照己意使君王改變心意。此外,他更是個人的神,也就是說,他以個人的方式和我們建立關系。他不僅僅是被描述為無限制的原始能量所在,而且也是能愛、能恨、能說、能回應、采取主動,甚至還受苦的一位神。

    如同其他認為神非全能者一樣(雖或原因相異),自然神論的神不能對受苦的人提供任何撫慰。一個剛死了嬰兒的母親,不可能從這樣一位遙遠的神那兒得到安慰,她在這種神的眼中不過是只受傷的小蟲罷了。想要訴諸自然神論以「解決」邪惡的難題,其代價高昂得驚人。邪惡與苦難被輕看到簡直像在嘲弄我們的悲痛,而這種神就是這樣遙遠得不屑關懷。

    泛神論

    泛神論同樣也有很多不同說法,然而其思想核心皆指「神」與宇宙是合而為一的,在創造者與被造者之間是沒有裂痕的。所有一切都是神,神是一切所在。

    不僅大多數印度人有此觀點,連整個新紀元運動(TheNewAgeMovement)所采取的假說皆認為,神並不是一位來自遠方,可幫助我們的、超越的、有位格的「他者」。整個宇宙只有一個秩序,而在此一宇宙中有各種不同造詣的層次。在基督徒眼中視為邪惡或苦難的事,泛神論老將之視為在實體上的不完美,必須在持續的自我實現與自我改進中才能除去。人類的目標不在于罪被赦免,不在于和珍視他們的神和好,而是在生命的循環中力爭上游,或老是藉著輪回,但必定要藉著冥想、自我觀照、自我改進,方能達成目標。

    然而,除了其對神的看法與神在聖經和在耶穌基督身上所效示的不一致之外,邪惡與苦難的問題也再度被視為無關緊要的事。在實際采行這種看法時,常會產生一種無可救藥的宿命論,由此不易造成道德情感上的憤慨。比如約伯的痛苦在此便屬無意義,而「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何離棄我?」這種痛徹。心扉的呼喊,不過是絕望地證明出他那不接受事實的不成熟罷了!

    然而,對神作個人的交托並非是冷漠地置身事外;追求公義的國度也不可與自我改進混為一談;此外,罪惡之驚懼恐怖,更不容許就此輕松放過。

    出于對聖經一知半解的錯誤步驟

    我最好先作兩項聲明。第一,我在本章中所描述的幾種不同的錯誤步驟,並不一定互相排斥,而三大分類也只是純屬人為的強制分類。比如說,雖然認為「神非全能」最強烈的聲浪來自非基督徒,但是也有少數的基督徒有同樣的想法。還有,幾乎所有錯誤步驟的意見,都可能與第一類錯誤步驟的典型態度——無知與驕傲有關。然而此種分類的用處,乃為幫助我們看清楚,面對邪惡與苦難問題的某些方法,什麼是它們最大的特徵。

    其次,在教會歷史上「神義論」有頗長一段時間的記錄,因為一直有人試圖,為聖經顯示的神會在罪惡與苦難的事上出錯的這種控訴辯護。其中許多的研究議題在今日看來已屬古舊,幾乎沒有人會再采用。這些論述已由布羅克(HenriBlocher)作了相當完整的調查與評估(注7),不須在此贅述。然而也還有其他一些神義論的議題,在現今的討論中被一些虔誠的信徒努力護衛,通常這些擁護者的辯論都無偏離聖經之意。事實上,在許多狀況下,他們認為如此試圖解決邪惡問題,為神的公義辯護時,都能因為顯示出信仰的健全與理性,而有助于護衛聖經。

    我之所以在此處提及此論,且將之歸為「一知半解」類,主要是出于自己讀經的反思。在我試著從聖經里尋找經文以驗證前述的「解答」時,我發現它們的不完整、斷章取義,及信仰一知半解的表現。但是我的意思並非暗指這些論述的擁護者,必然在試圖脫逃聖經的規範。我在接續的章節中會清楚列出我作的評估有何聖經根據,請讀者自行研判筆者是否公正地處理聖經經文。

    神非全能或神限制自己的全能

    為許多基督徒所擁護,一般解決邪惡與苦難的幾種常見方法中,我發現有幾種在聖經與神學解釋上都無法令人信服,且從教牧角度也無法認同此觀點。首先要提出的,便是認為神並非全能,或是認為因著某種原因神限制了自己的全能。在教會歷史上鮮有基督徒論稱神在本質上不是全能的,較常見的如畢諾克(ClarkPinnock)所述(注8),他論辯神選擇以「有強烈自由」的人類居于他所造的世界,因此在本質上他選擇了限制自己對人類行為的預知,以及限制自己干預的能力。此一說法的神學弱點相同于前段所述,稍後我們再瀏覽相關的經文證明。此一說法雖然至終證明了神沒有罪過,然而也摧毀了神的奧秘,以及他幫助人的能力。

    另有一種更迂回的說法︰神雖然全能,但是為了達到某種更高境界的良善,于是在某一範疇之內限制自己或命定惡事發生。比如有人說︰神選擇限制自己的能力,但不限制自己的所知。神能預知會發生的好事與惡事,但是由于各種原因,他選擇不去運用大能摧毀惡事。但是如果神明知自己如果選擇不行動,有些事就會發生,而他也真的這麼做了,那麼就很難分別他的自我設限與他的絕對命令有何不同。在任何此種情況下,我們都會看到,這是很不恰當的解經方法。

    神賦予人類全然自由

    然而這最常見的神自我限制論,都是與人的自由有關,因此值得單獨討論。我得趕快聲明,對「自由意志辯證論」(free.willdefense,簡稱FWD)其中某些說法我毫無異議,稍後筆者會作些必要的區辨。但是自由意志辯護論所普遍呈現的假設,是認為人在神面前是有道德上的責任,所以人必是絕對地自由︰也就是說,人們的選擇必然是完全不受神意拘限,或神必然性左右。據如上觀點,神完全只是附屬性質︰換句話說,神並不居掌管地位,而只是隨情況反應而已;但如果神對人有所掌控,人就稱不上「自由」,也不必在道德上負什麼責任了。

    這一點,各種支持者的意見也稍有互異之處。有人認為,神不僅選擇不干涉人,且由于他賦予被造物如此可畏的自由,因此他甚至無法事先預知人會怎麼行(注9)。我們也見到有其他人認為,神是全知的,但是由于他的自我限制,所以並非全能。

    我們會很快地看到,這種看法根本無法對聖經作公平交代。在此並非指沒有「自由意志」這回事,而是說不可如此解釋自由意志,以致把神當成附屬品。如果神也無法預知人會作怎樣的自由選擇,那麼神最後被人反對也未嘗不可能了。具有這種自由的受造物,當然甚至也可能會大出神意料之外,在新天新地中再度叛逆出走。

    認識邪惡的必要

    事實上,上述理論中的最大弱點,幾乎也總是糾結著對聖經一知半解的觀念,即認為要了解艮善也必須了解邪惡。由于此一相當普遍的看法可以用好幾種不同方式解釋,所以我們來稍加探索一下。如果它的意思是,必得先經驗罪惡,方能了解良善是否可能的話,那麼,這位從未行惡的神對良善就毫無所知了!如果它的意思是,人們在對良善有任何真正的了解以前,至少要見識過邪惡,那麼根據墮落的記述,見識撒但的惡,卻不陷入罪中當然是可能的了。尤有甚者,它是否表示那些從未墮落過的天使並非真正的良善,除非他們有機會見過一些惡事?

    然而如同筆者前面所述,為了呈現艮善必先了解罪惡,此一觀念最容易和自由意志辯護論相連結。人們為了成為他們該有的樣式,就必須作選擇、面對傷害、克服苦難、品嘗惡事,然後轉離它。此一為惡事存在辯解的觀念,大多基于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假設——除非我們有自由,否則不可能成為真正愛神、順服神的人,而伴隨自由而來的會有失敗、罪惡和苦難,由于這都是用來使我們成熟的方法,因此它們的存在是合理的。這個墮落的世界是個塑造靈魂的地方(注10)。

    一如其他諸多理論,分析起來,都能找到合理的成分在內,稍後我們會略為探討這理論的正確成分。但是這種論據方法,對于罪惡與苦難存在問題的解釋,無法令人滿意。如果我們必須具有此種絕對的自由,才能其正愛神,那麼是否表示,當我們在新天新地里,(假定)當我們不會再犯罪,我們就是不再愛神了呢?或者以為即使在那兒,我們還是有犯罪的可能?但是如果神可以在新天新地里安排妥當,我們不必遭逢失敗就能真心全意地愛他,那麼他何不刪去要經歷墮落世界的這一段?為什麼只有在此一墮落世界中,我們才會有完全的自由去成長?

    最後反思

    以上種種「解決苦難問題」的建議,大多數都具有一個明顯的特色︰都未提及耶穌基督,以及他的苦難、死亡及復活。多半時候,我們接受的是一神論的神義論,而不是基督當仰的一神論。我並非暗示只因髑髏地,我們基督徒就擁有關于惡事與苦難的一切答案,絕非如此!稍後我將指出此一問題的奧秘所在。但耶穌的死與復活勢必是不容忽略的,而它當然也會使辯論的結構改頭換面,輕重緩急重新排列,各種因素因此顯得稍有不同。

    比如說,當我們覺得受了不平的苦難,可能會呼求公義,對不公感到憤怒。但是我們真正要的就是公義嗎?那麼,為什麼需要十字架呢?如果只要公義就夠了,耶穌就是白白受死了。或考換一個說法,如果神只是要對耶穌「公義」,就不會把耶穌送上十字架了。我們要的只是「公義」嗎?

    神是那麼愛我們,以致差遣他的愛子忍受這般的苦難,我們和這樣的神有什麼關系?這些根本的信仰內容與我們對苦罪問題的了解,又有什麼關系呢?從任何基督徒的觀點來看,我們解決關于惡事與苦難問題的理論或應用時,都必須定楮在十字架上,否則我們必然會采取錯誤的步驟。

    問題討論

    1.本章將「錯誤步驟」分為哪三大類?它們各有什麼特點?

    2.對于惡事與苦難,你個人的反應可以歸在三類中的一項或多項嗎?如果是,為什麼?

    3.就惡事與苦難的問題而言,無神論中最不可取的論點是什麼?

    4.事實上,不少人在受苦時會轉向神,對于你上一題的答案,是否互有關聯?

    5.何以合乎聖經的基督信仰是「有神論」而非「自然神論」?對于惡事與苦難的問題來說,有何區別?

    6.在新天新地里,信徒會真正愛神嗎?到那時會不會有人可以不愛神?人愛神是否必須具備絕對的自由,你的看法如何?

    引子

    本書此處將探討關乎罪惡與苦難,相當重要的幾個聖經主題。這並不是說,只有這些主題才重要,而且此處也不見得探討得很完全。我的目標是要在此一問題上,引出基督信仰的一些基本架構,並顯示這和我們所流下的眼淚有什麼關系。

    以下幾章都沒有為苦難問題提供一個「解答」,當然也不會僅僅只是一個智性的解答而已。雖然如此,它們卻彷佛一個拼圖游戲的好幾個部分,有助于我們在此一架構內拼湊起罪惡與苦難的圖案。雖然我們可能還不足以把拼圖完整地拼起來,但是足夠我們建立一合理清晰的架構。我們在處理苦難的問題上,許多(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困難都出自我們忽略了聖經的架構,而自行拼湊。可悲的是,苦難會因此變得更加嚴重。這個人為的聖經架構容或有很大的漏洞,但是也仍然提供了支持、安慰和希望。如果你因為其中還有一些懸而未知的事而避開這聖經架構,那麼你將無法「解決」苦難的問題,並且同時犧牲了福音所給予的許多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