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课得救与仪式
圣经明白的说,我们得救是因着信心以及神的恩典,而不是因为我们外在的行为。若是强调一定要有某些外在的行为,否则不能得救,那么便是极端,不合圣经的教导了。
一.对祷告不正确的观念与教导
(一)祷告时若因痛悔自己的罪,情不自禁而捶胸顿足,痛哭流涕,自然是无可厚非。但若每次祷告必定哀号痛哭,那就是走入极端了,或者有人要别人也同他一起捶胸顿足,那更是极端了。
(二)有人以为若非流泪痛悔,哀哭大叫的祷告,则罪不得赦免。这完全不合圣经的教训。圣经中几位罪得赦免的人,如税吏撒该,十字架上的强盗,外邦人哥尼流等人,还有其他许多的例子,他们认罪悔改,罪得赦免时都没有痛哭流涕,呼天抢地的。这就是最佳的明证。
二.认罪
我们把认罪分成两方面来看:
(一)向神开口承认,一件一件的承认,让神的儿子基督耶稣的宝血洗净一切的罪。
(二)向人认罪。得罪人的要向人认罪,要向所得罪的人认罪,这倒不一定要当众承认,只要顺着圣灵的引导,真心的悔改认罪,神是信实的,公义的,必要赦免一切的罪,洗净一切的不义。认罪悔改若是真诚,一次彻底对付就足够了,神必赦免。神不要我们为了同一件事,反复认罪不停。
三.洗礼
(一)洗礼是表明我们认罪悔改,见证我们与主耶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成为罪上死了,活出新生的样式,成为神的儿女。
(二)不论是浸水礼或点水礼都一样是洗礼,都同样表明了成为神的儿女。因此若可浸礼就受浸礼,若只可用点水礼就行点水礼,不可在这事上有争议。
四.圣餐
(一)圣餐是主所设立的,为要记念主被钉十架,舍了身,流了宝血,除去世人的罪。饼和杯是表明主的身体和宝血,我们就照主的吩咐如此行,记念主。
(二)圣餐应当经常举行,但至于多久一次则无关紧要,或每星期一次,或每月一次皆可,不可因此起争论,只有明白圣餐的意义才是最重要。
无论是祷告、洗礼、圣餐,都应当以心灵和诚实来领受,而不可只注重外在的仪文。“神是灵,所以拜他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四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