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禱之根基】
問︰我們要多久才會學習以十字架釋放的權能為別人代求?
答︰這個問題使人領悟到教會極重要的問題。有些人對于邪靈能夠欺騙真正神的兒女之問題是避而不談,但是許多人因為對這個真理有了簡單的認識就脫離了多年的捆綁。「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路十一21)撒但所依「賴」的「兵器」就是墮落的亞當,所以只有一直站在羅馬書第六章六節的地位,才能敗壞壯士,奪去他所佔有的。這不僅是過去的經歷或所認識的一個事實就夠了,而是需憑信心每時刻持守的。
這就是為何撒但如此激烈地抵擋十字架的傳講,尤其是有關羅馬書第六章和歌羅西書第二章十五節「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夸勝」,兩處經文事實的相信及應用。因為只有當信徒堅定地信靠羅馬書第六章十一節「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里卻當看自己是活的」時,他才能為別人驗證歌羅西書第二章十五節的事實。並且只有站在羅馬書第六章十一節時,才能真正經歷路加福音第十章十九節「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基督在十字架所完成的工作是這件事整個基礎和憑藉,因十字架上應驗了約翰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一節︰「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請看約翰福音第十六章十一節︰「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並且只有當信徒在此種光景中運用權柄,才能使路加福音第十章十七節所預示與得勝者的聯合才能應驗。(路加福音第十章十七節︰「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為別人應用基督的權柄有各種不同的方法。信徒站在羅馬書第六章十一節一直算(看)自己在這地位上時,他才能不被仇敵所摸著,而且這是唯一的地位。這時他可以奉基督的名命令邪靈離開(路十17),或是當他在私下禱告中為一個靈魂呼求,有效地勝過仇敵,做成了基督的工作。任何一位信徒要在經歷上進入此項工作,其唯一的道路就是明白翰福音第十四章二十六節及約翰福音第十六章十三節兩處的指示。(約翰福音第十四章二十六節︰「但保惠師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約翰福音第十六章十三節︰「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進入--一切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