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柝聲1936年10月18日
保羅說︰“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鏈。”(徒26:29)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里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加1:15)
家庭背景
我是出身于基督教家庭。在我之上有兩個姊姊。當家母生她們時,我的伯母不歡喜,因為我有一位伯母,一連生了六個女孩。按當時中國的風俗,是重男輕女的。所以當家母生了兩個女孩之後,人說家母也要像伯母一樣,生半打女孩後才會生男孩。那時家母雖未清楚得救,但也會祈求主。她對主說︰“我若生一個男孩子,我就要把他奉獻給你。”主竟然听了她的禱告,我就生下來了。日後父親對我說︰“媽媽未生你時,就已經應許把你獻給主了。”
得救與蒙召連在一起
我是一九二○年十七歲時得救的。我得救前,心中大有交戰,要決定是否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也要決定是否作主的僕人事奉他。多數人得救時所要解決的,是怎樣從罪里被拯救出來;但在我,得救脫離罪與終生的事業是連在一起的。我若接受主耶穌為救主,同時也就要接受他為主。他不只要把我從罪中救出來,也要把我從世界里救出來。那時我怕得救,因為我知道一得救後非事奉主不可。因此,我的得救必須是雙重的。我不能將主的呼召放在一邊,而只要得救。要信主,就兩方面都要有;不然,就兩方面都不要。在我身上,要接受主,這兩件事就要同時發生。最後的決定
一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晚上,我獨自在房間里,有坐臥不安之感,問題是要信主還是不信。起先我想不信主耶穌,不作基督徒;但不信又不安,里面起了掙扎。後來我跪下禱告。起初沒有話禱告,但過了些時,我看見有許多的罪擺在面前,並知道自己是一個罪人。在我的一生中,從未有過這樣的經歷。我一面看見自己是罪人,一面也看見救主;一面看見罪的污穢,一面也看見主的寶血能將我洗淨,使我潔白如雪;一面看見主的雙手釘在十字架上,一面也看見主伸出雙手來歡迎我,並對我說︰“我在這里等候接受你。”這樣的愛折服了我,我無法抗拒,就決定接受主作我的救主。以前看見別人信主耶穌,我就譏笑他們,但那一夜我不能笑。我流淚認罪,求主赦免。認罪之後,罪擔就脫落了,人覺得輕松,心中充滿喜樂平安。這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知道自己是罪人,第一次經歷喜樂與平安。以前或者也有喜樂與平安,但得救後的喜樂與平安才是真正的。那夜我一人在房間里,我似乎看見了光,我也不知道自己在那里。我對主說︰“主阿,你實在恩待了我。”斷送了前途現在座中至少有三位,是我以前的同學。其中有一位是魏光禧弟兄,他能見證我在校中是何等不得了的學生,同時也是了不得的學生。壞的方面,我是一個常犯規的學生;好的方面,神給我天生的聰明,每次考試都是第一名,論文常是貼榜的。那時我是個青年人,有許多好夢,有許多計劃,為自己的前途設想,以為自己的斷案是好的。我謙卑的說,我若向世界去攪的話,很可能會有大成就;我的同學也能見證這件事。得救以後,在我身上有許多新的事發生,我先前的打算都空了,都完了,我的前途都斷送了。這事在別人或許是容易的,在我卻是艱難的,因為我有許多的理想、夢想與打算。從我得救的那一夜起,我開始過新的生活,因為永生神的生命進入我里面了。我的得救與蒙召事奉主是同時的。自那夜起,我沒有一次懷疑我所蒙的呼召。在那一小時中,我決定了我的前途,一定永定。我知道一面主救我是為著我,但另一面主救我是為著他自己。主一面要我得著他永遠的生命,一面要我來事奉他,並與他同工。我小時候不知何為傳道,但漸長時,在我眼目中的傳道乃是世上最輕微的事,是最下流的。那時的傳道人,多是歐美牧師的雇工,須看牧師的情面,每月不過賺得八九塊大洋。我根本無意要作傳道,不只不作傳道,也不作基督徒。想不到今日竟然揀選了我以前所看為輕微下流的傳道職務。開始學習事奉主
得救以後,我仍然在學校中,但對書本沒有什麼興趣。別人帶小說在課室中閱讀,我就帶聖經在課室中勤讀。(雖然倪弟兄在課室中讀聖經,但每學期考試時,總是得第一名——編者。)以後我想在屬靈方面深造,就離開學校往上海余慈度所辦的聖經學校受訓練。但不久她就很客氣的把我送回,我就回家了。送回的原因,她只說在那里住不方便。以後我知道,那時我的肉體未受對付,我要食得好,穿得好,早晨八時才起床。余慈度開始以為我是為著主的好材料,有前途;但以後發覺我的生活不行,就把我送回了。那時我很灰心,覺得我的前途完了。我甚至自問是否得救。是得救了!我以為自己很好了,以為有千萬方面的改變了,那知還有很多沒有受對付,沒有學功課。我確知主已救了我,呼召了我,所以不能灰心。我承認自己是不好,但過些時會有進步。既然在屬靈上深造的時候未到,我就決定再回學校。同學遇見我,也承認我改變了;但我的改變還不徹底,有時發脾氣,有時出事。我有時候很像一個得救的人,有時候又很像一個未得救的人。因這緣故,我在校中就不夠有剛強的見證;我對魏光禧弟兄傳福音,但那時他並不喜歡听。(感謝主!經過倪弟兄的禱告與帶領後,不久魏弟兄就得救了——編者。)
自從得救之後,自然而然的就有愛罪人靈魂的心,盼望他們能得救,因此就在學校中開始向同學傳福音作見證。作了約一年的工夫,沒有一個人得救。那時我以為話越多,理由多,就能救人。我有很多話來講主耶穌的事,但沒有能力,叫听的人不受感動。
為別人的得救禱告
後來遇見一位西國的劉教士(MissGroves),她是和受恩的同工,她問我得救了一年,曾救了幾個人。我怕她問,所以就低下頭來,很慚愧的輕聲答說︰“我有傳福音給同學听,但他們不喜歡听,听了也不肯信,這個罪就歸在他們自己的身上罷!”她就很爽直的對我說︰“你不能引人歸主,是因為你與神有間隔,或有隱存的罪尚未對付清楚,或有虧欠人的地方等等。”我承認有上面的情形。她問我是否願意立即清理。我說我願意。她又問我︰“你是怎樣作見證呢?”我說︰“我亂拉人來听,不管人听不听,我就開講。”她說︰“這是不對的,你應該先對神說話,然後對人說話。你也要向神禱告,將同學的姓名寫下問神那一個是要你禱告的,按名日日為他們禱告。當神安排有機會時,就向他們作見證。”與她交通後,我就開始對付許多罪,例如賠償、還債、與同學和好、向人認罪等等。在筆記簿中就寫下六、七十人的名字,天天為他們禱告,將每人的名字都提到神的面前。有時每小時為他們禱告一次,在課室上也暗中為他們禱告。有機會時就向他們作見證,勸他們信主耶穌。同學常向我開玩笑說︰“講道先生又來了,我們來听他講道。”其實他們是不听的。我又去見劉教士,並對她說︰“你所告訴我的方法都作了,但為何不生效力呢?”她說︰“你不要灰心,還要繼續禱告,一直到有人得救。”**主恩典,日日繼續禱告,有機會就作見證,並向他們傳福音。再經數個月後,感謝主,在我的筆記簿中的六、七十位,除了一位未得救外,其余的人一一都得救了。
要得聖靈的充滿
雖然有人得救,我覺得不滿足,因為學校中、城市里還有許多人未得救,我亦覺得需要聖靈的充滿。我就去見和受恩教士。那時我對屬靈的事是幼稚的,我就問她,是否要被聖靈充滿,才能得著聖靈的能力,才能使多人得救。她說︰“是的。”我問她有何方法方能得著聖靈的充滿。她說︰“你要將自己奉獻給神,讓神來充滿你。”我說,我已經奉獻了,但當我看自己時,仍是自己。我知道神已經救了我,揀選了我,呼召了我;雖未完全得勝,但有許多罪惡與壞習慣都脫離了,有許多纏累我的事都放下了。然而我還是覺得缺少屬靈的能力來應付靈工。她就對我提起浦力金(Prigin)弟兄的見證如下︰
浦力金弟兄是美國人,曾到過中國。他已是一位碩士,打算得一哲學博士。他感覺到屬靈生命的光景不好,就有追求與禱告。他對神說︰“我有頂多不信的心,有的罪沒有勝過,也無能力作工。”兩禮拜之久,特別禱告,求神用聖靈充滿他,為要得著得勝的生命和能力。神就對他說︰“你真要麼?若真要,兩個月以後,不要去考哲學博士,我用不著一個哲學博士。”他就覺得很為難。在他,哲學博士是最穩當要得著的;若是不去,真有點可惜。他就跪下禱告,與主商量,問主為什麼不讓他一面得哲學博士,一面作牧師。有一件事頂希奇,神要求了,就是要求了,神從來不和人商量。他那兩個月是最痛苦的。到末了的一個禮拜六,他真是交戰。是要哲學博士呢?是要聖靈的充滿呢?是博士好呢?是得勝的生命好呢?別人可以得博士為神所用,他怎麼不可以呢?他一直掙扎,一直同神商量,他真是沒有辦法。哲學博士可愛,聖靈的充滿也可愛。但是神不肯讓步。要得博士,就不能有屬靈的生活;要有屬靈的生活,就不能得博士。末了,他流淚說︰“我順服。雖然我二年之久學哲學,從小孩起,這三十多年中,一直都盼望得一個哲學博士的餃頭,但是,今天為順服神的緣故,只好不去應考。”他就寫信通知學校當局,他禮拜一不去應考,從此永遠不要哲學博士了。他一夜頂累,第二天上講台,他無道可講,他就簡簡單單把順服主這段事講給大家听。那一天,在那里有四分之三的人流淚得了復興。他自己也有了力量了。他說︰“我若早知結果是如此,我就早順服了。”後來他的工作甚蒙主祝福,並且他是一個認識神很深的人。
我在英國時想去美國會見他,但他已被主接去,所以無人可見了!當我听見他的見證後,就對主說︰“我願除去與神中間一切的間隔,來得聖靈的充滿。”從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二年中,我至少曾向二、三百人認罪。再經過一件一件嚴格的審查過,我還是覺得與神之間有間隔,不然我一定會有屬靈的能力。經過多方的對付,還是得不著能力。
接受神的對付
我記得有一日要去講道前,打開聖經要找題目,順手就翻到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五節︰“除你以外,在天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讀後就對自己說︰“詩篇的作者能說這話,但我是不能的。”那時就發覺我與神中間是有隔膜。
今日我的妻子不在場,我可以把我與她婚前的一段故事提一提。十數年前,我與她很有感情,那時她還未得救,當我向她提到主耶穌的事,並勸她相信時,她把我當作笑柄。我對她的關系到底是如何呢?說起愛來,我是愛她,但我讓她笑我所信的主。同時我也想一想,到底是主在我心中有地位呢?或是她在我心中有地位呢?我能說,少年人一落到愛情中,就很難將所愛的人放下!我在神前曾表示肯放下,但在心中我不肯。我再讀詩篇七十三篇時,對神說︰“我不能說,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因在地上我是有所愛。”當時聖靈指示我說︰“這就是你的攔阻。”那一個主日我也講道,但不知道所講的是什麼。我心里求神多多忍耐,求神先給我力量,以後我才放下她。我請神慢一點來對付這事。但是神從來不同人講理由。那時我打算到邊荒的西藏去布道,並向神提出好些事,或者能使神不向我提要放下我所愛之人的事。但神的手一指到那件事,他是不肯收回的。無論怎樣禱告都通不過。在學校亦無心讀書,追求聖靈能力又得不著。我的心難過,多禱告,我以為苦求能轉變神的心。感謝主,一直要我學習拒絕自己,放下天然的愛情,專心的來愛他;不然,今日我在他手中是無用的人。他用利刀來砍斷我的天然生命,使我在世學所未學過的功課。
有一早晨我講道,下午回到房中很難過,對神說,下禮拜一要去讀書;同時亦追求聖靈的充滿,並基督愛的充滿。兩周之內我仍不能說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五節的話。感謝神,他的愛充滿了我,我終于肯放下她,大聲宣告說︰“放下她罷!永非我的人!”這樣宣告之後,我就能說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五節的話。那一天,雖未到三層天,可以說已到二層天。我看世界變小了,好像只有我一人騰雲駕霧于天上。我得救的那一夜,我的罪擔全脫落,但放下我所愛的人那一天(這是一九二二年二月十三日晚的事),我的心中一點霸佔的東西都沒有了。
到下個禮拜就開始有人得救了。魏弟兄(我同班的同學)能為我作見證,我本來是很講究服裝的,我穿有紅點的綢緞長袍,那一天我就脫下講究的衣履,而穿上老舊儉樸的衣履。我跑到廚房里,煮漿糊,拿了一大束的福音標語到街上張貼在牆上,並分發福音單張;這在那時的福建福州,尚是首創之舉。
一九二二年下學期,在學校中開始福音工作,有多人得救。我天天為記在簿中的同學禱告。一九二三年起,我們開始用借或租來聚會的地方,廣傳福音,那時約有數百人得救。凡名記在簿中者除一個未得救外,其余全數得救。這是證明神答應這樣的禱告。神是定規你要為罪人禱告,他們才能得救,這數年中更能證實此事。
學習順服的功課
一九二三年我們有七位同工,我與另一位比我大五歲的同工是領頭的。我們每周五有同工聚會,其余五人都是听我們二人爭執。那時我們都年輕,各有各的看法。我說他錯,他說我錯。那時我的血氣未受對付,常發脾氣。今日(一九三六年)我會笑,那時我很少笑。二人爭執時,我承認錯多,但有時候他也有錯。我對自己的錯容易赦免,對別人的錯卻不容易赦免。周五我們相爭,周六我就去年長的和受恩姊妹那里,控告比我大五歲的那位同工。我說︰“我告訴那位同工某事應當那樣作,但他不听,你要向他說話。”和姊妹說︰“他比你大五歲,你應當听他的話而順從他。”我說︰“是不是有道理或沒有道理都要听他呢?”她說︰“是的,聖經說年幼的應當順服年長的。”我說︰“這樣我是作不到的,基督徒也該按道理行事。”她說︰“你不要管有理或無理,聖經是說,年幼的要順服年長的。”我心里生氣說,聖經為什麼這樣說?我要發脾氣又發不出來。
每次周五起爭執之後,我就去見她,向她訴苦;但她又引聖經的話,要我順服年長的。有時周五下午相爭,晚上我哭了一場,第二天就去見和教士,向她訴苦,以為她能為我伸冤,但周六晚我回家時還要哭一場。我是恨自己為什麼不早一點出生。有一次的爭執,是我有好的理由,我以為去告訴她,她必定會看出我的同工是錯的,並支持我。但她說︰“某某同工錯不錯是另一件事,今天你在我面前這樣控訴弟兄,像不像個背十字架的人呢?像不像羔羊呢?”給她一問我實覺慚愧;我永遠不會忘記,那一天我的言語和態度,的確不像一個背十字架的人,不像羔羊。在這樣的光景中,我學習順服年長的同工。那一年半里,我學了一生中最寶貴的功課。我的頭腦充滿許多的理想,但神要我進入屬靈的實際。那一年半給我認識什麼是背十字架。今日(一九三六年)我們有五十多位同工,若不是在那一年半中學了順服的功課,恐怕我無法與任何人同工。神將我放在那樣的環境中,要我接受聖靈的管治。在那十八個月中,我沒有機會出主張,只能哭泣並痛苦的忍受。若不是這樣,我永遠不會承認自己是一個難受對付的人。神要將我的七稜八角磨掉,這是不容易的事。但感謝神,贊美神,靠著他的恩典將我帶過去了。
我現在可以對年幼的同工說,你若經不起十字架的磨煉,就不會成為有用的器皿。只有羔羊的靈-溫柔、謙卑、和平,才是神所喜悅的。你的雄心、大志、干才,在神面前都是無用的。我走過這條路,我必須常常承認我的錯處。我一切的事都在神的手中。問題不在于對不對,乃在于像不像背十字架的人。在教會中,對與不對都沒有地位,算得數的乃是背十字架,並接受十字架的破碎。這才能流露神的生命,並成就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