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惑问题 有「未得救的基督徒」吗?
  1。闻说,教会里面也有未得救的基督徒。岂不是一信耶稣就得救吗?

  答:本来,神设计的救恩是非常简单的,人人都可以得到,因为只要「信」就得救了。因为圣经给「因信得救」形容为「望一望就得救」,正如主耶稣向尼哥底母指出:「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怎样被举起来。」意思是说,以色列人在旷野路途中遇火蛇,许多被咬的人都因中毒而死。但神吩咐摩西打造一条铜蛇,挂在木架上,凡「望一望」这条铜蛇的,就可以得到医治。主耶稣就借用这个故事来形容他将要被钉十字架,凡相信主为担当我们的罪而死的人,都不再因为自己的罪而恐死,却因为相信耶稣借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而活,并且得享永生。此外,圣经又给「信」形容为「将耶稣接入内心」,正如约翰说:「凡接待他(主耶稣)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意思是信耶稣得救,不需要付出,只需要接受而已。圣经又将「信」形容为「承认」,正如保罗所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0),很容易,只要口对心地承认耶稣为你的「主」,就必得救。还有,圣经又说:「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取生命的水来喝就是得救的意思,得着生命的水的条件只不过是「愿意」而已,还有什么容易得过心中产生「愿意」的意念呢?因此,要得救是非常容易的。可是,许多人误解了圣经的意思,以为既然是这么容易,那么随便表示信就可以了。不,神所要的是「真信心,和信到底的决心」,因为圣经指出:「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罗1:17)意思是以信心开始,又用信心来维持,才能称义得救。因此,圣经早就预言教会里有许多「假基督徒」,因为他们表示信耶稣,只不过是利用耶稣,为要达成自己为利的目的。口中虽然称耶稣为主,却不肯将主权交给主。这样,他心目中的耶稣并不是他的真主人,而是他的「神奴」而已,因为他什么时候认为耶稣不听他的祷告,不灵验,他就将耶稣丢了。

  2。有那些称为信耶稣的基督徒,是不能得救的呢?

  答:读四福音的人都必然看见,当耶稣周游四方医病赶鬼的时候,跟随他,听他讲道,表示信他的人很多。有一次耶稣行神迹,用五饼二鱼就喂饱五千人,另一次又喂饱四千人。路加福音甚至记载,跟随耶稣的人「有几万人,甚至彼此践踏」(路12:1)。但是后来主耶稣被捉拿的时候,这些人都离开耶稣,甚至还有人高呼「钉死耶稣」,不肯承认耶稣是基督。所以,当主耶稣复活,四十天向门徒显现的时候,最多只不过是五百人相信而已(林前15:6)。保罗清楚地指出:「你们若靠基督,共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意思是,极多人信耶稣,只祈望耶稣解决他们今生的问题,全不关心自己将来是否能够得永生,上天堂,与神恢复父子关系。这样信耶稣是不能得救的,因为他们根本上从来没有真正盼望自己来世得救,只盼望耶稣解决他们今世的贫困而已。所以主耶稣用撒种的比喻来说明这一点:主形容第一种不能得救的人为「种籽撒在路旁,被飞鸟飞来吃了。」因为没有将道听进内心,乃是暴露在坭土以上,让魔鬼有机会夺去。第二种不能得救的人像「种籽撒在浅土石头上,太阳出来一晒,就将幼苗晒死了。」主解释「浅土」是人听道初时欢喜接受,但因为「深一层里头有石头」,就是人内心隐藏的罪,抗拒道种,结果代表逼迫和患难的「太阳」将它晒死,他就放弃信仰了。还有一部份种籽落在「荆棘丛中,被荆棘挤住,不能结实」,这样的心也是不能得救的。因为虽然他也长起来,并且长久在教会里没有离开,但是他不能「结出果子」来,就是不能将所听的道实行出来,道只能成为他头脑中的理论而已,他还是假信徒,不能得救。或问,为什么他不能结实呢?因为他「荆棘」将他的肥料吸去了,他没有能力活出自己的信仰来。主耶稣解释这「荆棘」就是「今生的思虑烦扰,钱财的迷惑」,意思是,这人的思想和时间都被怎样赚钱的念头充塞了,完全没有空档的时间去考虑一下真道里头的属灵应许和宝贵。结果他成了有名无实,不能得救的基督徒。

  3。有那些罪是不能得到赦免的呢?

  答:原则上没有一样罪是耶稣基督不肯赦免,或不能赦的。如果有,就只有「故意犯罪的假信心」不能得着赦免。例如:罗1:17说:「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反面的意思是说,不能维持到底的信心就不能叫人称义(即是得救)了。太12:31-32说:「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圣灵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干犯人子」的意思是,干犯的人不认识耶稣是神的儿子,只以为是人的儿子,这样这人还未真心信耶稣,他的罪可得着赦免。倘若他看见圣灵显在耶稣身上,叫耶稣能行神迹和赶鬼,证明耶稣是神的儿子,这样,如果他还是故意干犯神的儿子,就得不着赦免了。这也是希伯来书六章4-8节所形容那个「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的人,他得罪的不是「人子」,而是明明地得罪「神子」。这也是希伯来书十章26-31节所说的「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没有了」,因为这人已经得知「真道」(或作「真相」),就没有信的可能了。因为「信是未见之事的确据」,人要信,就只能在「未见」之前表示信;若见了,就不可能再信了。因此,撒但犯罪没有救恩,因为它是在亲眼看见神的情况下犯罪的;亚当夏娃和全人类犯罪都是在见不到神的状态下而犯的,因此,神还可以给他们「信」的机会,从而得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祈望一个人在未死之前赶快信主,因为人死了,他就立即知道有神,有灵界的事,有天堂,有地狱,有灵魂……,在这样的情况下,等于「看见」了,因此就没有可能「信」了。以上这些例子都说明一个事实,如果一个人有真信心,就是能在未见到的状态下决定,并且能坚持要信到底,不致在「得知真相」或「看见灵界奥秘」的状态下仍然犯罪,他一切的罪都可以得到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