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使者 ——宾路易师母小传 一、蒙恩得救
    因她父母信仰虔诚之故,她的家就成为当时教会领袖荟集的地方。他们经常谈论有关信仰上的事情,使她自小耳濡目染,正象一般在基督教环境里养育长大的子女所常有的现象,她与他们一样,只在感官上接触了信仰的某些概念,而无生命上的接受。

    十九岁那一年,她结婚了。身体还是那样的软弱。婚后随同丈夫在不列顿居住。她一直发现,这信仰并未使她的内心真正的改变,但她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事实,解决这事实。在婚后十八个月之际,她开始对于主耶稣的再来感到十分不安,因她深知自己没有准备迎见他。自幼所接触的信仰使她知晓:主耶稣的再来不会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他乃是按着神的时候再来。她怕他的再来使她受损失,于是在内心开始寻求主,并且不断地自省:"我是否是神的孩子?"

    因为内心的渴望,她就拿出以前很少阅读的《圣经》,顺手一翻,目光就落在这节经文上:"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6)。再一次翻开圣经,立即看见:"信子的人有永生"(约3:36)。于是,她对准自己的心问自己:"我是否已经相信神将我的罪孽都归在十字架上神的羔羊身上?"沉思片刻,她惊喜地醒悟过来:因为经上实在说,我若相信神的话语,就已经获得永生。她马上向神发出呼声,说:"主啊,我实在相信!"

    一八八二年元旦,神的恩典和代死者之爱,又赢得了一个灵魂出死入生。神的灵立刻和她的灵同作见证:她是神的孩子!随后有极大的平安充满了她的心。

    新生命开始萌芽,她急切想要战胜那些容易缠累她的罪恶。这些罪恶都是她从前所不能约束、反而常受压制的。可是令她痛心的,就是她努力的结果,还是不能胜过罪恶。于是,在她生命的日历里记载着一连串痛彻肺腑的悔改和眼泪。

    一年之后,他们迁居利趣门。她第一次聆听霍浦金的属灵教训,深深明白,藉着基督的血可以胜过容易缠累的罪恶。"何况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使你们事奉那永生神吗"(来9:14)?难怪她从来就没有胜过罪恶的经历。从此以后,她仗赖基督的宝血,经历胜过罪恶的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