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道德篇 最大的诫命——任现民
    经文:太22:34-40;路10:25-28

    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界,三十三年的时间,成为人的样式,即有人样子,也同样受到人们所受的各种各样的试探,但是他在每一次试探中凡事以上帝的旨意为中心,从不为自己的肉体打算。从以上经文我们得知,当主耶稣行了许多神迹,又医治病人、使死人复活,宣讲天国福音的时候,就引起律法师、文士、撒都该等人的嫉妒,因他们不相信神迹,不相信复活。这些人要想抓住耶稣的把柄就来试探他、他们所提出的关于得永生的问题,并不是出于虚心的请教,而是出于恶意、陷害的目的。至于耶稣回答得是否适当,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倘若回答得不当,这不但会招致杀身之祸,甚而会将福音的信仰加以歪曲,使基督教真理的信仰和教义受到极大的摧残和破坏,基督教自然无法存留到今日。

    主耶稣对那些明知故问的律法师的问题的回答是:“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们念的是怎样呢?”他们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已”。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路10:25-28)。主耶稣在马太福音22:37-39把他归纳为二条,一是爱神,并称为这是诫命中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二条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圣经自始至终所贯穿、所启示于人的就是神的爱。“神即在古时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地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借着他儿子晓谕我们”……“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1-2),他为了拯救世人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使我们藉着他能认识神,恢复神人和好的关系。他为了顺服神的旨意,完成救赎的使命,甘心受苦,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为人类开通了一条通往至圣所的又新又活的路。神爱世人的心就在此显明了。

    那些律法师、文士、法利赛人等,他们自以为是熟读圣经,并拥有圣经解释权的宗教上层领袖们,只知道死守律法的条文,却忽略了“神就是爱”的真实含义。

    耶稣对他们的问题回答以后,就给他们讲了一个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来启发他们,使他们爱神的心能落实到实处,同时也责备他们的假冒伪善。

    中国基督教协会名誉会长丁光训主教曾讲过“神就是爱”,爱不是上帝时有时无的属性,爱不但是上帝许多属性中的一个,爱是上帝许多属性中第一属性,这才是福音,如果没有神的爱,那么神的圣洁、公义等等,其他属性都无从谈起。如果只讲神的圣洁,不讲神的爱,那就是把上帝看为一位独善其身的上帝。我们即明白“神就是爱”,就当竭尽全力的去爱神、爱人。

    一、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我们的神。

    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让我们用全部的心志、情感、理智和毅力爱主我们的神。因为他曾为我们而死。“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1-2)。这两节经文告诉我们爱神的具体要求。

    1、要献己为活祭

    这是保罗在圣经中所要求“尽心、尽性、心力、尽意爱神”的最好解释,人欲事奉上帝,必须先将自己献给主。若不先献上自己,无论你献上什么身外之物,都不能蒙神悦纳。因为我们是神重价买来的,要在我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20)。只有完全的献上,放在祭坛上,才不再暴出自我的本来面目。所以所有基督徒蒙恩以后都应把自己完完全全的,毫无保留的归主而用。主耶稣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配做我的门徒”(路14:26)。

    2、要遵行神的旨意

    主耶稣爱上帝的心,从小就给我们作了美好的榜样,他十二岁时随父母到圣城去过逾越节,会后众人都散去了,他仍留在殿中,过了三天他的父母才发现他在圣殿里坐在教师中间一边听一边问,当他父母责备他时,他说:“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路2:49)。

    当他面临要被捕,上十字架之前,在客西马尼园祷告的时候说:“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主耶稣在面临肉体将要受极大痛苦的时候,没有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仍顺从神的旨意。

    当一个基督徒完全献于主之后,就当竭力的追求明白神的旨意,顺服神的旨意,“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知道神要求我们所作的是什么。在灵性与道德上不断长进,凡事讨他喜悦,才是一个真正敬畏神的信徒,一个真正爱神的人。

    二、要爱人如己

    主耶稣把律法的总纲归纳为两条:一是爱神,二是爱人。这对基督徒来说,爱神是表示对永恒的渴慕和追求。爱邻舍则属于今世当尽的本分,也是爱神的具体表现。主曾经说“无论什么时候,你们在我弟兄一个最小的身上所做的事,就是做在我身上”。又说,“拒绝帮助一个最小的,就是拒绝我”。所以神和邻舍乃是一个真理的两面,是不可分割的。耶稣在世上时对某些法利赛人所说:“若有人把奉养父母之物,用作献给神的供物,就不必奉养父母”的谬论,痛加斥责,因为这些人等于藉口爱上帝来逃避对家庭或社会的责任。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一3:16)。“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约一3:17)。那些自以为虔诚的利未人祭司看见一个被打了半死、又抢去了衣服、丢在路旁的人,一个一个都绕道而去无人管问。唯有一个好撒玛利亚人从那里经过,看见被打伤的人就动了怜恤的心。从驴子上下来,为他包扎伤口,又把他扶上自己的驴子,送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留下两钱银子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路10:27-37)。耶稣讲的这个好撒玛利亚人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后来那讨饭的死了,被接到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也死了,并且埋葬了,他在阴间受痛苦(路16:19-31)。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财主**间的原因是因为没有按耶和华的命令去爱人如己,他对一个浑身生疮、无自理能力的同胞没有丝毫怜恤的心,甚至连狗都不如,因为狗还来舔他的疮。因为他违背了爱人如己的诫命,受到神的惩罚,下在阴间是罪有应得。

    “耶和华己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8)。

    《圣经》告诉我们:“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领受的命令”(约一4:20-21)。

    弟兄姊妹,爱既然是神的属性,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又是主的命令,我们就应当照着去遵行,因为主在这条道路上已经走过,他的道路就是我们的道路,我们必须紧跟他的脚踪。“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而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7一8)。今天还有许多在困难当中的弟兄姊妹,还有许多未悔改信主的人,让我们遵照主所给的使命,背起十字架立志跟主行。用我们以爱神、爱人的好行为光照在我们的周围,使神的名字被高举,得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