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常言道:物必先腐尔后虫生。教会之所以出现改革的诉求,皆因自身的腐败。只不过改革并非肇始于十六世纪的马丁·路德(MartinLuther)。在那之前,中古末期(自十三世纪中叶至十五世纪末叶)就已经出现几番改革的努力了。这些努力都是针对教会的腐败而作出的。其实到了十三、十四世纪,罗马教廷的威望即萌生了滑坡的迹象。由于教廷本身缺乏强大的军事力量,故不得不和日渐兴起的各主要王室妥协。加上奢华的挥霍,教会的财政也越发依赖各方王侯的支持。这些因素导致教皇的权势江河日下。可惜的是,教会不单没有反思其属灵的角色,作好分内的任务;反而任由一些腐败行径在教会中蔓延。
教会的腐败行径
这些腐败行径之中,较为严重的就是圣职买卖。以钱财交易来谋取教会中某个职位的作风,在第五世纪迦克墩会议的决议事项中,即遭禁止。可见这种买卖圣职的行为,古已有之,不容易完全避免。只是之前的圣职买卖仅在暗中进行。到了中古时期,此种勾当竟然化暗为明;虽然教廷一再申令取缔,但欲禁不胜禁。由于当日教廷不得不与执政者妥协,故导致委任某些重要职位时,不得不“参考”教会以外的意见。而且,当金钱交易成为广被接纳的手段后,“价高者得”就变得顺理成章了。圣职买卖可说是教会腐败的主要祸根。因着通过此种途径而获得委任的神职人员,自然不会将神圣的牧养工作放在首位。而且“购买”圣职的人,不难想象包括甚多生活放荡不羁、行为不洁之辈。甚至这种光景很容易造成恶性循环,致使神职人员的素质朝着低落的方向发展。如此一来,中古后期的许多神职人员皆不得人心,甚至引起公众的反感。教士当中不识字者,大有人在;情况之严重,可见一斑!
与此同时,由于获取某些有利可图之职位的花费相当高昂,买到这些职位的人,往往须设法从其他途径来弥补开支;结果一些能够快速聚敛大量钱财的事务,很容易就获得大力支持,尽管这些事务也许并不光采。这就解释了为何“赎罪券”竟然在民间,以商业手法来大量推销。“赎罪券”的本意乃在给购买的认罪者一份眼见的凭据,使其确知自己的罪已获赦免。只是不少参与推销的人士,往往利用花言巧语蛊惑百姓购买,好从中获利。大量推销赎罪券的做法,大大误导了百姓,使他们以为只要拥有赎罪券,即可任意犯罪,因为赎罪券能使他得到赦免(这也是补罪概念作祟的结果)。教廷其实也明白内中的弊端。惟碍于财务上的需要,也只得使用这一类的手法,以解决入不敷出的局面。赎罪券因此在中古的末期,不止一次地在欧洲全面推销。
圣职买卖也带来另一件颇令百姓诟病的事情,就是圣职的兼任风气。既然圣职可以花钱买到,且又带来实质上的利益,,不少人就特意兼任超过一项的圣职。这种行径固然引致神职人员素质低落,事实上他们也根本无法履行其牧职。由于兼职者无法同时现身在不同地区,结果在中古的后期,牧职人员不见踪影的情形颇为严重。虽然在信仰的取向上,一般中古的信徒多有异教色彩,认知真理的水平也未必很高,但他们却都是非常热衷“信仰生活”的人。举凡婚丧嫁娶都一定以教会定规的方式进行,且由神职人员主持。婴孩出生后也必须尽早举行洗礼,因他们认为,尚未受洗的婴孩一旦夭折,就无法进入天堂。但是许多牧区的神职人员根本不会出现!这些圣职既非出缺,故也无从另行委任,老百姓就只能摇头叹息了。单是圣职买卖一项,即招来如此多的弊端,其他的就是可想而知了。
来自体制内部的改革
这些腐败作风,令不少教会内部的领袖痛心疾首,并力主匡正改革。由于腐败的情况十分明显,故教会高层也不得不采取行动了。只是许多弊端由来已久,必须从长计议,方能奏效。为此,教会乃采用大公会议的方式,召集各地代表共同商议改革的方案。所召开的一系列“拉特兰会议”(LateranCouncil),也确实凝聚了一些共识。例如:一一二三年的一次,明令神职人员禁止纳妾,一一三九年的会议再度申令禁止圣职买卖。只是声明归声明,腐败之风并未减弱。其后的几次会议,尤其乏善可陈。最后的一次拉特兰会议,甚至是在改教爆发的一五一七年所召开。讽刺的是,这些会议所针对改革的对象,正是这些出席会议的人士。可想而知,改革也就变成了空谈。这条路线的改革努力,至终宣告彻底失败!
在内部改革的呼声中,罗马教廷上演了一次发人深省的变故。原先教廷一直在罗马(Rome)运作,由于种种原因,却在一三○五年搬迁到法国的亚威农(Avignon,France)去,并且事事受制于法国的干预。教廷不得已于一三七七年搬回罗马(史称“教会被掳巴比伦”)。然而一些教廷高层人士,却在罗马教皇之外,另行选立一位教皇,并让他回到亚威农去。欧洲出现了两位教皇之后,各国王侯就可按照自身的需要,各选其中一位作为承认与效力的对象。为了解决这局面,部分人士乃宣布原先的两位教皇无效,另立教皇。如此一来,原先的二位除不肯善罢甘休外,并拒绝下台。欧洲因而出现了三位教皇的诡异局面。教会改革的需要,益发明显。为此,一些教会领袖,连同大学的一些学者,联手提出“议会改革”的方案,号召在教皇掌控的“拉特兰会议”以外,另行召**议,推动改革。这个于一四一四年召集的“康士坦斯会议”(ConstanceCouncil),不仅成功地解决了三位教皇的尴尬局面,又提出以“议会”来制衡教皇的权柄,以期达到改革的愿望。只是当结束纷争的教皇站稳之后,就明令禁止“议会改革”的运作。内部改革的努力,从此也就无法抬头了。
来自教廷以外的改革
教会需要改革,人尽皆知。一些堪称表率的典范人物,就成了大众学效的榜样。彼得·瓦勒度(PeterWaldo,1140~1217年)就是其中之一。在清楚接受基督的救恩之后,这位商人变卖了产业,专心过着贫穷的传道生涯;为了方便听众,瓦勒度亦将圣经翻译为自己家乡的语言,作为传道之用。他的精神感动了一批志同道合的人。“瓦勒度派”出现于十二世纪的欧洲。这些人甘受贫穷、专心传道的表现,无异在指控教会高层的奢华与放纵;故也因此受到压制和**,甚至被斥为异端。逼迫并无法消灭这股属灵的热忱,瓦勒度派反而在压制之下扩散开来,其影响力一直维持到中世纪的末年,在欧洲大陆中部与东部尤其明显。
至于与大陆一水之隔的英国(UnitedKingdom),则于十四世纪出现了著名的改革家约翰·威克理夫(JohnWycliff,1329~1384年)。他出身牛津大学(UniversityofOxford)。眼见教会的腐败,威克理夫遂透过写作、授课、讲道抨击教廷的教导与行径,指出教会乃神子民的群体,而非教廷指挥之下的附属品。威克理夫身边也聚集了一批怀抱改革思想的追随者,他们将老师的言论带到四周的城镇去,又发展了自己的组织与教廷对抗。威克理夫最为著名的贡献之一,就是将圣经翻译成英文。由于当日的圣经一直采用拉丁文版本,故一般百姓根本无从理解其中的内容。威克理夫主张,任何人都有权透过自己的语言来理解圣经,于是将拉丁文圣经翻译为英文圣经。教廷固然视之为异端,却也无法有效地制裁他,倒是强迫他离开了牛津。这位推动圣经翻译的改革家,在离开牛津两年之后与世长辞。然而他的追随者却将他的思想,有效地散播在英国人的心中,为日后英国教会的改革提供了动力。
在欧洲大陆继承威克理夫改革理想的,是来自捷克(Czech)的神职人员约翰·胡司(JohnHuss,1374~1415年)。由于深受威克理夫的影响,所以他也同样强调圣经的权威、抨击教会的腐败,包括贩售赎罪券的行为。胡司的言论自然不能见容于罗马教廷,甚至被逐出教会。但是他的教导甚获当时捷克人的欢迎。当教会领袖在康士坦斯(Constance)召开议会,以解决三位教皇并列的困境时,就传召胡司前来解释他的立场。胡司应讯出席,却在会上被斥为异端,当场就被活活烧死,成了改革运动的殉道者。支持胡司者事后组成独立的教派,与罗马教会分庭抗礼。这股改革力量在欧洲大陆上一直存在,也影响了日后马丁·路德的改教运动。
改革的浪潮不仅在其他国家出现,也浮现于罗马所在的意大利(Italy)。到了十五世纪,罗马教会的一位神职人员萨沃那柔拉(GirolamoSavonarola,1452~1498年)也领导了一场在意大利北部的改革运动。此人是一名修道士,透过讲道带动了改革,又将当日腐败、凌乱的佛罗伦斯(Floence)地方教会,改变成修道院般的模范教会。在推动改革的过程中,萨沃那柔拉免不了批评教会的腐败与不当,并因而被教廷驱逐,最终受火刑处决。这位改革家其实就是罗马教会的自家人,但至终也因推动改革而被排斥。大家不禁会问:教会果真无药可救了吗?黑夜到底还有多长?
神既是教会的主,他就不会离弃自己的教会。其实到了第十五世纪末年,欧洲的文化与思潮也都为教会的改革作好了准备。此时的欧洲出现了文艺复兴的气象。文艺的抬头,带动了对古代文献的珍惜与研究。圣经作为古代文献之一,其地位也逐渐受到重视。改革思维因而逐渐散布开来。虽然就外表看,这时期的改革皆以失败告终,但是在萨沃那柔拉被烧死之后,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马丁·路德的怒吼便于一五一七年出现于德国(Germany)。宗教改革时期也随着路德的出现而到来。教会的主始终是信实可靠的上主!
问题研究
一、教会在外表上的成功,往往带来内在的腐败。你认为我们可以如何防备这样的情形出现?
二、中古时期的改革都不成功。你能归纳出招致失败的各种因素吗?
三、改革的推动,往往在于领袖人物的付出。从这些改教先驱的身上,你学会了什么?
阅读建议
如果需要,可进一步参看以下一些从论教会历史的书籍:
一、祁伯尔(KuiperB.K)著,李林静芝译:《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台湾:校园书房出版社,一九八六年。
二、余达心著:《基督教发展史新译》,台湾: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一九九四年。
关于中古时期的教会,可参阅:
李振群著:《透过二千年之卷二:中古教会》,西马:协传培训中心,一九九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