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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人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可能方式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骷髏地,就在那里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路二十三︰33)
“于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他們就在那里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約十九︰16-22)
十字架的刑罰是發源于波斯。由于他們認為土地是供祭祀奧馬茲德神(Ormauzd)的,所以要把囚犯舉起來,免得污穢土地,褻瀆了神靈。這種殘酷的刑罰從波斯傳到北非的枷太基(Carthage),羅馬人就是從這里學來的。不過羅馬人只用這刑罰在反叛者、逃跑的奴隸,從來不用在自己的公民上。
當一個罪犯被判釘十字架後,按照慣例他就要背負他的十字架的橫木,直的那根木頭早已放在刑場等候著。他處死的罪名被寫在一塊板上,以後要釘在十字架上面。彼拉多是用拉丁文寫下“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按約翰的記載,共26個字母,沒有空格)至于板上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大概是百夫長寫下的。按路加的記載,希臘文有30個字母(路二十三︰38“這是猶太人的王”);按馬太的記載,希伯來文有19個字母(太二十七︰37,“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請看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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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十字架上的牌子(最上是希伯來文,中間是拉丁文,最下是希臘文)
問題來了。根據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在Antiquities的記載,AlexanderJannaeus曾在耶路撒冷將800名猶太人釘在十字架上;在主前73-71的一次奴隸叛變後,有近六千名奴隸被釘在十字架上,有如一行行的電線柱。雖然有那麼多的十字架,考古學家卻一直都挖不到一件物證,難道石頭真的掩面,不忍心看到那種淒慘的情景。
直到有一天……在1968年,一些建築工人正在耶路撒冷的北部郊區工作的時候,無意間發掘出一個猶太人的墳墓。在以色列古物局(IsraelAntiquitiesAuthority)的考古學家VassiliosTzaferis的監督下,他們找到了一個骨甕,里面藏有一具屬于年約24-26歲,5尺6寸男性猶太人的尸骨,他的腳後跟還被釘刺穿!是主後7-70年之間的墳墓。骨甕上刻有他的名︰“Yehohanan,thesonofHagakol”。腳後跟和2000年前的那枚鐵釘現存東耶路撒冷的RockefellerMuseum。(請看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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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腳後跟和鐵釘-在東耶路撒冷的RockefellerMuseum展出
另一個問題來了︰人是怎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根據專家的研究,一般上有三種方式(請看圖一)。由于骨甕中的兩個腳後跟的內側是相連的,鐵釘先穿越右腳後跟,再穿左後跟,所以專家推斷在十字架上,兩腳不是分開,乃是像圖一B的方式並合一起,靠在一邊,由一小木塊稍微托住左臀,一面支撐整個身體,一面延長被釘的人在十字架上的痛苦。至于一般圖畫上所顯示的掌心被鐵釘刺穿是不大可能,因為身體的重量會撕裂掌肉,使人從十字架上跌下。從所發現的尸骨可推斷,鐵釘是穿越手腕上方,這樣就能支撐整個身體了。聖經只是記載︰“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約二十︰27)耶穌也沒有說是掌心呀!當然我們不排除其他釘十字架的方式,畢竟到今天,考古學家們還沒有發現另一件物證,可以用來比較的。
最後一個問題。十字架是什麼形狀的?是傳統的十字形?請注意圖一A和B,十字架其實是T形!
當考古學家VassiliosTzaferis拾其那根穿破腳後跟的鐵釘時,上面還沾有一點橄欖樹屑(Olivewood)(?),叫他整個人不寒而栗。他說︰“Ifyouhaveallthisinyourbackground,thenyoufeelmoredeeplyinyourbelief。”老實說,就算找不到這根鐵釘和腳後跟,所有史書的記載已經足以叫我們相信,耶穌被釘十字架不是虛構的!
接下來,我還要跟大家一起到耶穌的空墓走一趟。稍後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