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课     基督徒会受审判吗?
    (经文:哥林多前书三章一至十五节)

    基督徒会受审判吗?是的,所有的基督徒都会受到审判。每个信徒都会受到三重的审判,而这些审判包括其过去、现在与将来:

    (1)作为一个罪人:这个审判是关乎过去的──请参阅约翰福音五章二十四节。

    (2)作为一个儿女:这个审判是关乎现在的──请参阅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二十八节、三十一节、三十二节。

    (3)作为一个管家:这个审判是关乎将来的──请参阅罗马书十四章十节。

    当任何人相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神就拯救了他(徒十六30-31;罗十9-10)。没有一个人是值得拯救的,也没有一个人因做了什么事而应承受救恩的。神的拯救全是出乎恩典(弗二8-10;多三5),在主耶基督里,完全白白地赐予一切愿意接受他的人。由于神的拯救完全出乎恩典,当主再来时,每个基督徒就会被带到他的面前,永远与他同在(帖前四17-18)。可是,基督徒有不同种类:忠心的与不忠心的(太二十五21);属灵的与属肉体的(林前三1);勤奋的与懒惰的(弗五15-17)。

    若主再来时,我们始终全都会被提到空中,那又何必斤斤计较我们是属乎哪一类的基督徒呢?这是关系极其重大的事,因为:我们都要「在基督臺前显露出来」(罗十四10;林后五10),在那里我们要按照我们在世上是什么样的基督徒「得赏赐」(林前三14),或「受亏损」(林前三15)!

    基督徒啊,有一个大审判的日子将要来临──倘若你想要得到「丰满的赏赐」,你必须当作那日子即将来临而生活和工作──请参阅约翰贰书八节。这对你成为什么样的基督徒,会起极其重大的作用。信徒不会因其罪而受到审判,因为每个基督徒的罪在主耶稣基督里,当他被钉十字架时,已受到审判与刑罚(罗八1)。但是,每个信徒的生活与事奉必受审判,而这就是这一课的主题。

    (一)当我们基督审判臺前显现的时候,我们将会以我们本身的真面目显现。

    在地上,我们本身的真面目绝不会为人所知;只有神才能鉴察我们的内心──请参阅撒母耳记上十六章七节,并与哥林多后书五章十节作一比较。那后者的经文若按字面直译就是:「我们必亳无掩饰地被显露出来」,或是「按我们的本性」。关于这方面,请读使徒行传五章一至十节。然后,请注意哥林多前书三章十三节那里说,我们必按我们向主所呈上的工程的种类──而不是那工程的表面样式──受到火的试验。哥林多前书四章五节告诉我们,在神面前最为值得考虑的是实情,在基督的审判臺前,他会揭露我们的动机,并相应地赏赐我们。

    (二)当我们在基督审判臺前显露所时候,我们要将自己的事与事奉向他说明。

    罗马书十四章十二节告诉我们这一点。在这里并没有例外,因为保罗说:「我们各人……」;而我们所说明的是有关我们自己的事──而不是别人的事。在神面前显露的事将会是:-

    (1)我们是否寻求为神的荣耀而活──或只是为自己而活,讨自己的喜悦(林后五15)。

    (2)我们如何使用我们的时间(约九4;弗五16)。

    (3)我们如何使用我们的金钱、财富与资产(太六19-21)。

    (4)我们是否关注去寻求拯救失丧的灵魂(林后五11)。

    (5)我们是否忠心于祈祷的事(路十八1)。

    (6)我们口中所说一切的话……(太十二36)。

    (7)我们对弟兄姊妹的态度……(罗十二10,十四10;加六1;彼前五5)。

    (8)我们要为我们的工作提出解释(林前三13)。

    (三)当我们在基督审判臺前显露的时候,一切没有价值及没有意义的都要付诸一炬,而只有那些经得起火的试验的才得存留。

    请读哥林多前书三章十二至十五节,并注意两种不同的材料:-

    (1)那些经得起火的试验及为火所炼净的东西(金、银、宝石)。

    (2)那些毫无价值而易于被焚烧的东西(草、木、禾秸)。

    我们的生活以及我们事奉的方式,是属于下列其中一种──不是能经得起火的试验,便是被火焚烧!

    (四)当我们在基督审判臺前显露的时候,那审判者并非要处罚那些不忠心的行为,而是要赏赐那些忠心的行为。

    当那希腊式运动会完毕后,那些得胜的参加竞赛者就会在Bema或裁判臺前站立。这是一个高臺,那裁判员坐在上面宣布比赛结果及颁发奖赏。你我都要站在基督的审判臺前,由他来颁发相关的荣誉、晋升及奖赏。学校举行颁奖典礼,并非要处罚或贬黜那些做得不好的,而是要奖励那些有卓越成就的。我们要在圣灵的能力中生活与工作,以致我们可得到赏赐,那是多么重要的事(林前三14)!当我们站在基督的审判臺前时:-

    (1)有些人要听到神赞赏嘉许的话语(太二十五21-23)。

    (2)有些人要获得晋升(路十九17-19;启二十4)。

    (3)我们所有的人可能得到冠冕。请参阅:-

    (i)不能朽坏的冠冕──因过自律的生活(林前九25)。

    (ii)生命的冠冕──因忍受试炼(雅一12)。

    (iii)喜乐的冠冕──因引人归主的事奉(帖前二19-20)。

    (iv)荣耀的冠冕──因牧养群羊(彼后五2-4)。

    (v)公义的冠冕──因渴慕他的显现(提后四8)。

    现在请参阅约翰贰书八节!

    (五)当我们在基督审判臺前显露的时候,若到那时才希望我们在行走天路、为主见证的事上更忠心、更热心、更谨慎,那就会为时已晚、后悔莫及了。

    现在是最好的时刻,去做这些事情──请参阅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三十一节;约翰壹书二章十八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