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版本和譯文的一些說明——
作者:一笑無言發表時間:2004/12/0617:30點擊:4次修改精華刪除置頂來源轉移收藏
帕斯卡爾身後的影響雖大,但《思想錄》一書卻長期未曾被人很好地整理過,顯得雜亂無章;以致十七、十八兩個世紀里,無論是贊成他的人還是反對他的人,都沒有可能很好地閱讀和理解《思想錄》的內容和思想。一直要到十九世紀的中葉,這位十七世紀中葉思想家的遺著才逐步恢復它原來的面貌而呈現于讀者的面前。
他死後不久,他的外甥女艾基納比里埃(EtiennePerier)就整理這部未完成的大書的片斷草稿。整理過的草稿復經冉森派中心波羅雅爾(PortRoyal)修道院刪訂,特別是剔除了其中一些異端色彩過于濃烈、鋒芒過于外露的部分,于1670年出版;這是《思想錄》最早的一個版本,通稱波羅雅爾本。事實上,這一最早的版本與著者原作的本來面貌大有出入,並且簡牘錯亂,難以卒讀。
自波羅雅爾本問世後,歷代都有人研究帕斯卡爾,包括伏爾泰(Voltaire,1694—1778)、孔多塞(Condorcet,1743—1794)、夏多白里昂(Chateaubriand,1768—1848)等著名人物在內。歷代也有過不同的版本問世,如1776年的孔多塞本、1779年的鮑絮(Bo-ssut)本、1819年的勒斐弗爾(Le Eevre)本,但沒有一種是接近原貌的。要到1835年的法蘭丹( Erantin)和1842年的庫贊(Cousin)才開始企圖按照作者本人的原來設想來恢復本書的次序;1844年的弗熱( faug re)本,是第一個大體上符合原書手稿狀態的版本。此後的各家版本都在弗熱本的基礎上不斷進行訂正,它們是︰
1851年阿韋(Havet)本,1854年盧安德(Louandre)本,1857年阿斯吉(Astie)本,1858年拉于爾(Lahure)本,1873年羅歇(Rocher)本,1877年莫利尼埃(Mollinier)本,1881年德雷烏(Drioux)本,1883年冉南(Jeannin)本,1895年維拉爾(Vialard)本,1896年米肖(Michaud)本,1897年狄狄奧(Didiot)本,1904年布倫士維格(Brunschvicg)本,1907年迦齊埃(Gazier)本,1911年馬吉瓦(Margival)本,1925年馬昔斯(Massis)本,1931年斯特羅斯基(Strowski)本,1933年甦瑞(Souriau)本,1937年狄德(Dedieu)本,1949年謝瓦里埃(Chevalier)本,1950年斯圖爾特(Stewart)本,1957年謝瓦里埃《帕斯卡爾全集》本。
弗熱、阿韋、莫利尼埃、米肖、布倫士維格各家均對帕斯卡爾做過專門的研究與注釋;其中布倫士維格本較為晚出,一般公認是最好的版本。此外,聖柏甫(Sainte-Beuve,1888)、斯特羅斯基、索爾鐸(Soltau)、布特魯(Boutroux)、克里昂(Criand)諸家也都以研究帕斯卡爾著稱。關于帕斯卡爾的生平,他的姐姐比里埃夫人為波羅雅爾本所寫的“帕斯卡爾傳”為後世留下了可貴的原始材料。關于波羅雅爾的歷史,聖柏甫的《波羅雅爾史》(1842—1848年)一書迄今仍不失為一部詳盡的研究,其中對帕斯卡爾的評論也有一些獨到的見解,雖則作者標榜客觀主義。有關帕斯卡爾的詳盡書目,可參看梅爾(A.Maire)編《帕斯卡爾書籍總目》和吉羅德(J.Giraud)編《十六、七、八世紀法國文學書目》(頁148—161)。至于較簡明的書目,可參看梅納(J.Mesnard)《帕斯卡爾的生平與著作》一書的附錄(英譯本。紐約,1952。頁202—208)。
譯文是根據布倫士維格編《帕斯卡爾思想錄與著作選集》修訂第六版(巴黎Hachette版1912年)的原文譯出的。布倫士維格本雖然號稱精審,但也有錯誤,甚至于是非常明顯的錯誤,尤以注釋及引文部分較多,正文部分也有一些;譯文中已就個人所知加以改正,不再一一注明。譯文及注釋還參考過謝瓦里埃編訂的《帕斯卡爾全集》(巴黎,GalliHmard版1957)。這個本子的編次與布倫士維格本頗有不同,有些地方吸取了較近的研究成果。帕斯卡爾這部書本來就是一部未完成的草稿的殘簡,因此行文每嫌過于簡略,許多地方甚至于不是完整的句子,從而使得歷來的研究者莫衷一是;
自己由于水平所限,錯誤更為難免,希望能得到讀者的指正。
在翻譯過程中參考過特羅特(W.Trotter)的英譯本,部分地參考過黑塞(H.Hesse)的德譯本(萊比錫,P.Reclam版)。英譯本有特羅特、羅林斯(G.B.Rawlings)與沃靈頓(J.Warrington)三種,“人人叢書”本、“現代叢書”本及“哈佛古典叢書”本中的三種《思想集》都用的是特羅特的英譯本。這個英譯本雖然也不無可取,但錯訛甚多,並且出現有整段整句的遺漏,次序上的顛倒混亂更是屢見不鮮。凡是布倫士維格本錯誤的地方,無論是正文還是注釋,特羅特英譯本大都承繼下來以訛傳訛;布倫士維格本原來不錯的地方,特羅特英譯本也弄出許多錯誤,有些是非常可笑的錯誤,例如把帕斯卡爾的友人米東(Miton)弄成了英國詩人彌爾敦(Milton,見《人人叢書第874種》第192段,1931年)之類,使人啼笑皆非。
凡是作者原文中的錯字或漏字經後人補正的,均用方形括號標出。至于書中若干本來就不完整的句子,除了後人已能確定其涵義者加以增補而外,其余均照原文逐字譯出,以免綴補成文有傷原意。
翻譯任何一部思想作品,最感棘手的莫過于名詞與術語難以統一。雖然在翻譯過程中對于重要的名詞和術語盡量求其前後一致,但有時仍然不得不分別用幾個不同的中文字來表示原文中的同一個字,甚至于原文中關鍵性的字。另一方面,大部分名詞雖然照顧了前後的譯名一致,但這種一致卻又不可能不在不同的使用場合之下或多或少地偏離了原意。
困難在于,沒有一種文字可以完全精確地符合並表達另一種文字。
中文中的自然、人性、天性和由它們衍變來的形容詞自然的、天然的、天賦的,在原文中是同一個字nature和它的形容詞na-turel;但我們卻在不同的場合中使用不同的對應詞。中文中的成員、組成部分和肢體在原文中也是同一個字membre,這個字在國家則譯成員,在整體則譯組成部分,在個人則譯肢體。
Esprit這個字全書都譯作精神。這個字大致相當英文的spi-rit、德文的Geist、中文的精神、心靈、心智或頭腦,在本書第一編中這個字實際指的是思想方式。所謂幾何學精神與敏感性精神或“精微性的精神”,英譯本作“直覺的精神”的不同,即指幾何學的思想方式與敏感性思想方式之不同。
Esprit這個字在十七、八世紀有著遠比我們今天所說的“精神”更微妙得多的涵義。一個字是不能不受時代的影響而不斷改變它自身的質量和重量的。另一個情形相似的字是philosophe(哲學家),在十七、八世紀這個字的涵義在一定程度上不同于我們今天所稱的哲學家,它是指有別于形而上學家——而“形而上學”這個字又和我們今天的涵義也有不同——的知識追求者。要用一種文字表達不同的時間、地點和條件之下另一種文字所表達的內容,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就只能希望讀者體會文字的精神實質,做到以意逆志而不以詞害意。
另一個關鍵性的字是raison。十七世紀的raison可以相當于十八世紀的Verstand(或英文的understanding︰理智、知性、理解、悟性),也可以相當于十八世紀的Vernun et(或英文的rea-son,中文的理性)。這里我們必須注意到,無論是在帕斯卡爾本人還是在整個十七世紀的思想里,Verstand和Vernun et還沒有獲得後來它們在康德那里所被賦予的那種區別。這個字在帕斯卡爾的用法里分別指推理能力、理智、道理或理性,我們在書中大多譯作“理智”,少數場合譯作“理性”或“道理”。當然,德譯本也可以把它譯作Vernun et,只要不把這個字理解為一個半世紀以後它在德國古典哲學中所獲得的那種嚴格的意義。嚴格說來,更接近于Vernun et的,在帕斯卡爾的用語里應該是pens e(思想)。帕斯卡爾用pens e這個字,大致相當于笛卡爾用cogitatio(思想,即“我思故我在”中的“思”字)。笛卡爾說︰“我所謂的思想(co-gitatio)是指我們意識到在自己心中活動著的全部東西。這就是為什麼不僅僅是理智(understanding)、意志、想象而且還有感情,在這里都和思想是同一回事”。笛卡爾的“思想”包括知、情、意三方面,帕斯卡爾的“思想”也包括知、情、意三方面。可以說,笛卡爾和帕斯卡爾的“思想”大致相當于Vernun et,而“理智”則大致相當于Verstand。康德的提法是︰“全部心靈能力或者說能量,可以歸結為不能從一個共同的立場再進一步加以引申的如下三種,即認識能力、好惡的感情與願望能力”。帕斯卡爾的命題是︰“心靈有其自己的理智(道理),這是理智所不認識的”。帕斯卡爾的“心靈”或“思想”接近于康德的“心靈能力”即理性,而帕斯卡爾的理智則接近于康德的認識能力。理智有所不能認識,但這一點卻是靠理智自己來認識的。這個推論形式正如康德的純粹理性乃是其自身認識能力的立法者一樣;這里面談不到有什麼象文德爾班所指責的“悖論”。
有的字相當于中文一個以上的意義,我們有時只采用一個譯名。如lumi re這個字既是光明又是知識,特別是對于某些理性主義者來說,理智的知識本來就是天賦的光明;我們在書中大多數是用“光明”而不用“知識”。另有些字既有字面的意義也有實質的意義;在這種情況下,譯文大多采用其實質的意義。如l’espritde einesse字面上應作“精微性的精神”,我們則用“敏感性的精神”以與“幾何學的精神”相對應;又如pyrrhonisme字面上應作皮浪主義(皮浪是懷疑主義的創始人),譯文則徑作懷疑主義。
人名譯音大多采用一般通用的,所以有些人名沒有采用拉丁文的“烏斯”字尾;如Virgilius我們就用較通行的魏吉爾而不用魏吉里烏斯。法文專名詞的拼法和拉丁文或英文的都不一樣,有些名字一般中文譯名是以拉丁文或英文為根據的,在這種情形下,我們便不以法文為準。如賽爾甦斯我們便不根據法文形式Celse,而根據較常見的拉丁文與英文的形式Celsus;同樣,阿達拿修斯就根據Athanasius,而不根據法文形式Athanase。
至于religionchr tienne之譯作基督宗教而不譯作基督教,是因為基督宗教不僅更符合原文,也更符合原意,它標志著帕斯卡爾由中世紀全神性的宗教朝向近代半神性半人性宗教的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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