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秋天枯叶上的湿润经脉 卡夫卡的小说和他的婚事
    卡夫卡初见菲莉斯小姐,就印象不佳,觉得她清癯而骨胳宽大的脸把木然表达得过于淋漓尽致。

    虽然如此,卡夫卡还是与菲莉斯订了婚。

    卡夫卡不在乎女人的外貌,而是看重内在气质?

    这次订婚在1914年的五月底,七月卡夫卡就提出解除婚约。这时,卡夫卡开始写作长篇小说《诉讼》。卡夫卡一心想当作家,已经写过、也发表过不少作品。但《诉讼》是卡夫卡写作的一个决定性的新开端,这部长篇叙事作品蕴涵的意味是他的作品前所未有的。

    人们没有留意到,《诉讼》的写作与卡夫卡同菲莉斯的婚约纠葛是一次平行事件。

    解除婚约后不到半年,卡夫卡与菲莉斯重逢,从此开始维持了差不多两年的暧昧关系——其间还同居过,尽管时间很短。暧昧关系进行到1917年七月,卡夫卡再度同菲莉斯订婚。同样不到半年时间(十二月),卡夫卡又提出解除婚约。

    小说《诉讼》就是在这种婚还是不婚的彷徨时期写成的,诉讼叙事的过程与卡夫卡的两次订婚、解除婚约和其间的暧昧关系过程逆向交错而行。德语Prozess本身就有两个含意:过程和诉讼。

    “诉讼”的过程与订婚-解除婚约的过程是什么关系?

    菲莉斯不漂亮,卡夫卡也说不上英俊。

    这倒是人的常相,不是小说或电影中常见、而日常生活中罕见的美女俊男。卡夫卡是一个会写作的男人,作为男人,卡夫卡喜欢长得漂亮的女孩子。他有过三次与“妩媚的女孩子”的爱遇,据说(有新发现的书信为证)还曾与自己的未婚妻菲莉斯的女友有过一个私生子,她就比菲莉斯漂亮好多。

    既然一开始就不喜欢菲莉斯,为什么卡夫卡要与这个女人订婚?想结婚才订婚,不然的话,只是同“妩媚的女孩子”不断地有爱遇就够了。订了婚当然就得准备真的结婚,与某个女人一起过日常的生活;解除婚约是因为各种可以想象和无法想象的原因不愿同这个女人进入婚姻——据卡夫卡自己说是因为害怕同一个女人(并非只是菲莉斯)进入共同的日常生活。想结婚和害怕同一个女人共同生活都是过于人性的愿望和感觉,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奇怪的是这两种心情绞在了一起。既然想结婚,怎么又害怕共同的生活?既然害怕共同的生活,怎么又有想结婚的愿望?这不是有些不可思议?

    其实,卡夫卡对婚姻生活没有一点信任,他相信,人世间可能有美好的爱情,但绝对没有美好的婚姻。在日记中他对自己写道:同女人在一起生活很难。人们这么做,是陌生感、同情心、肉欲、胆怯、虚荣逼出来的。只在深处才有一股溪流,它才称得上爱情,这爱情是找不到的,它转眼即逝。

    爱情不是找到的,它并不在人生中的某个地点可以让人去找。

    人们只可能在生活中偶然撞见爱情——相反的情形也极有可能:终身撞不见爱情。婚姻就不是这样,它不断地作为一种人性的、社会的要求出现在一个人一生中的某个地点,如果要找婚姻,是可以找到的。卡夫卡完全了解(通过自己的父母)婚姻的日常性:“结婚、建立一个家庭,接受来到世上的所有孩子,在这个不保险的世界上抚养他们,甚至领他们走一阵子……夫妻双方相互忠诚、相互帮助,生儿育女恰如其分……”卡夫卡觉得,这样的生活对一个人来说也相当艰难。婚姻生活往往不是人们做到的,而是“发生”在人们身上的。无论如何,卡夫卡订婚不是出于爱情,也不是为了爱情。

    既然如此,卡夫卡为什么要订婚?

    对卡夫卡这种心性过于敏感的男人来说,订婚和解除婚约都不是随意的小事,而是个人的形而上学大事。

    一个作家的文字有两种:公共性的(为了发表而写作的)和私人性的(并非为了发表而写作的)。卡夫卡有两种文字说到自己的婚事:发表的《诉讼》是公共性的,写给父亲的信和写给菲莉斯的信就是私人性的了。在写给父亲的长信中,卡夫卡用好几页谈论自己婚事的篇幅来结束自己与父亲的诉讼。简单说来,这场诉讼的主题是:父亲的教育带给卡夫卡“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的性情,这是卡夫卡“私人的痛苦”,卡夫卡想通过婚姻克服这些性情,以为婚后就能与父亲“平起平坐”。但卡夫卡失败了:我为什么没有结婚呢?这也同其他问题一样,阻碍重重。生活就是让人不断地遇到障碍。最根本的、可惜同一些细琐的事情又毫无关联的障碍是:我在精神上显然是没有能力结婚的。这表现在,从我决定结婚那一刻起,就再也不能入睡,从早到晚,脑子总是乱哄哄的。我过的不再是一种生活,我对一切都感到绝望,束手无策,……虽然那些烦恼像蛆虫一样啃噬着尸体,但给了我更为致命打击的是其他东西,是恐惧、虚弱、自卑所造成的普遍的压力。

    写作成为卡夫卡在与父亲的争斗中最终获胜的唯一保障。

    写小说对于卡夫卡来说,是自己平生的呼吸,编织故事是自己的日常生活本身。但直到解除婚约之前,婚姻和写作对于卡夫卡在如下意义上同等重要:两者都是卡夫卡把自己从父亲带给他的“虚弱、缺乏自信心、负罪感”的生命性情中解救出来的努力。这种生命性情是潮湿的雾霭,使卡夫卡在生活中吸进身体的大多是水分,而非氧气,以至于时常窒息得发昏。写作和结婚是卡夫卡为自己自制人工氧气的自救行动。在给父亲的信中,卡夫卡明确承认:“事实上,我要结婚的尝试是为拯救自己而做的最出色、最有成功希望的努力”。于是,卡夫卡的婚事与他讲故事在生存上就具有同等的意义了。

    既然结婚只是为自己自制人工氧气、为了同父亲带给自己的性情搏斗,而不是为了爱情,菲莉斯是否漂亮就无关紧要了。可是,卡夫卡发现,婚事与讲故事是两种相当不同的生存方式。前一种自制人工氧气的行为需要一个女性的她者,后一种自制人工氧气的行为排斥任何一个他者。这两种行为制造出来的人工氧气是不同的,而两种氧气都是卡夫卡需要的。

    同菲莉斯两次订婚、两次解约期间,卡夫卡给菲莉斯写过好几百封信(仅眼下经人整理出来发表了的就有五百多封)。写这么多的信,说明卡夫卡不是个耐得住寂寞的人,他的生命需要叙述,也需要倾听自己叙述的人。

    写这么多信,也表明卡夫卡在是否要结婚这件事上,费了不少心思。卡夫卡解除婚约,显然与他自制另一种人工氧气的生活需要有关。

    在给菲莉斯的信中,卡夫卡写道:我的生活在根本上无论现在或过去,历来都是由写作的尝试所构成,……倘若我不写,我便等于是瘫在地上,只有被清扫掉的份。

    我与写作的关系和我与人的关系是不可改变的,它们建立在我的本质中,而不是暂时状况。为了我的写作我需要孤独,不是“像一个隐居者”,仅仅这样是不够的,而是像一个死人。写作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更酣的睡眠,即死亡,正如人们不会也不可能把死人从坟墓中拉出来一样,也不可能在夜里把我从写字台边拉开。

    给未婚妻写信说,自己的美好生活想象是做一个“孤独的死人”,不是好奇怪吗?

    的确如此。

    不过,对于卡夫卡来说,不仅不奇怪,而且是十分认真的生命问题:他需要的妻子可以不漂亮、可以与她没有什么共同的情趣,却不可以让他无法写作。为了写作,孤单是必要的。为了写作,卡夫卡想做“地窖人”甚至活的“死人”。他找妻子的尺度因此不是两厢情愿,而是这个女人是否能承受一个“地窖人”、甚至活的“死人”。

    于是,我们就读到了卡夫卡写给菲莉斯的那几封讨论“孤独的死人”是否可能有婚姻生活的信。其中一封信中卡夫卡对自己的未婚妻说,他平生只想呆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窖的尽头,每天足不出窖。到了吃饭的时候,有人——最好是自己的妻子——把饭送到地窖口。那样的话,他就会写出令自己称心如意的小说,为自己制造出纯净的氧气。

    写作和吃饭——更不要说上厕所,夫妻还是可以各行其事的。但如果夜里俩人不睡在一起,结为夫妻可能就没有必要了。仅仅为了有人送饭,并不非要有一位妻子不可。

    妻子构成一种生活的情调、一种生命的空气:共同生活中相互逗趣、相亲、缠绵、搀扶的空气,与孤独地喃喃叙事的空气不同的空气。卡夫卡在给父亲的信中说,每次订婚前,自己总是翻来覆去想好久。他肯定想到过,若与某个女人结为夫妻,是无法拒绝夜里睡在一起的。卡夫卡学过法律,他当然知道,拒绝与妻子睡在一起,做一男一女的俩人该做、只有一男一女的俩人才能做的事,妻子可以告到法院,让他吃官司。要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卡夫卡只想点着灯看书——当然最好有一个女人依偎在身边,而这个女人(如果是自己的妻子)想与自己做应该做的事,怎么办?

    小心翼翼的卡夫卡非常细致、审慎,他要在订婚前先问清楚,如果发生这类情形,菲莉斯是什么态度。

    于是,就有了那封与菲莉斯讨论袁枚与其女友深夜夺灯的事的通信。如今只能看到卡夫卡留下的书信,菲莉斯的看法无从得知。不过,对我要讲的故事的主角来说,这已经够了。

    为什么袁枚在深夜时分要与女友、而不是妻子呆在一起?卡夫卡对菲莉斯写道:袁枚非常明智,这关系到夺灯的权利(可见卡夫卡多有法律意识!)有多大。女友意味着,这个女人不是时时都守在袁枚身边,她与袁枚度过的一夜只是“偶然的一夜”,与袁枚夺灯——熄灯做一男一女俩人应该做的事,只是想赢一次。“由于她长得美丽而又只想赢一次”,袁枚与她夺灯就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反而是一次逗趣,有“足够的欢乐”。

    如果是妻子,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妻子意味着时时都厮守在袁枚身边,夺灯的深夜“不是偶然的一夜,而是所有夜晚的一个例子,当然不仅仅是夜的例子,而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例子,这种生活是一场围绕那盏灯的斗争”。女友与妻子的不同,不仅是伦理关系的不同,重要的是权利不同:在夫妻关系中,作为丈夫——卡夫卡清楚得很——自己孤独的权利是受限制的。袁枚与女友没有婚姻契约关系,俩人的相处好像社会学家涂尔干说的有机连带,是情意的相契,无需法律上的契约来拉扯——兴许这里还可能出现爱情。

    没有契约,也就没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爱情与权利和义务毫不相干,所以,女友根本没有(也不必有)夺灯的权利、袁枚也没有(也无需有)必须允许夺灯的义务。这样,与女友夺灯才可能是俩人之间的欢乐游戏。

    至于妻子呢?就让卡夫卡害怕了:妻子有权利,卡夫卡有义务。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妻子则永远有理,她所要求的不是一个胜利,而是她的存在,这不是那个俯在书本上的男人能够给予她的,即使他只是整天整夜装模作样地看着书,心里除了妻子外别的什么都不想,他爱她甚于一切,但恰恰是以他天生的无能爱着她;即使如此也仍然无济于事。

    卡夫卡害怕结婚的原因已经很清楚了:他害怕妻子向他要求自己的存在,结婚就意味着他有义务向她提供这种存在。卡夫卡清楚,自己无力向她提供这种存在,否则,他自己的存在就被抹去了。卡夫卡也没有忘记对菲莉斯提到,孤独的“书呆子”的“住所是空空荡荡的,那里没有孩子”突然蹦蹦跳跳出来围住父亲。这无异于说,即便卡夫卡要同菲莉斯结婚,也不能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