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四十一︰信耶穌的人服兵役,難免要上戰場去殺敵,豈非違反聖經不可殺人的道理嗎?
答︰服兵役是國民對自己國家應盡的義務,正如納稅給政府一樣。作為國家國民的一份子,服從政府命令,遵守國家的法令,聖經有明文規定。(羅馬書十三︰1-2)「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抗拒的必自取刑罰。」(提多書三︰1)「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做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又(彼得前書二︰13-14)「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當兵殺敵,不是你殺你所要殺的私人仇恨的人,是你在執行國家所定規的法令。所以你並不是殺人犯。那些拒服兵役的人和拒絕納稅的人,都不過是想逃避盡國民應盡的義務罷了。
問題四十二︰天主教也信耶穌,也用聖經,與基督教有何不同?
答︰許多人誤以為基督教是從天主教中改變出來的,事實上恰巧相反,天主教是從基督教中霸權演變而成的。
應從歷史追溯,初期教會時代羅馬皇帝都以殘酷手段**基督信徒,大肆殺戳;經過三百年之久,不但未能消滅基督教,反而羅馬境內人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人信奉耶穌。主後三一二年羅馬皇帝康士坦丁(Constantine288-337)因見異象而歸依基督教,下令宣布將基督教定為國教。
到了主後五九○年,羅馬皇帝貴格利一世(GregoryI540-604)身兼政治領袖及宗教領袖,權力擴張至瘋狂程度,乃自封為教皇,于是基督教開始變質而成為天主教。他們雖然也相信耶穌是永生神的兒子,也相信基督釘十字架的救贖工作,及 的復活、升天、再來。但中間加入了一個無上權威的神聖教皇。他們所用的聖經與目前一般正統的基督教所用的「和合譯本」不同,是「思高譯本」,比六十六卷的和合本聖經增加了很多卷。並且在解釋教義上有很多不同之處。茲列舉其重要的數點。
1.教皇的權威無限──他們稱教皇為「教宗」,是「神聖之父,人們要在他面前下跪,向他認罪。他有權接受,也有權赦免,竟然與天上的父神媲美。
2.拜偶像──天主教喜歡為聖徒立像。如彼得、保羅、馬利亞等,均在教堂內塑像供信徒膜拜。有時亦用圖片,聖徒的遺物等放在一特定之處讓人膜拜。基督教是絕對禁止拜偶像的。
3.對馬利亞的崇拜──他們稱馬利亞是「神的母親」(Theotokos),是天上之後。不但耶穌基督生來無罪,馬利亞也是生來就是無罪的。到了一八五四年,天主教竟明令公布此一教義。到了二十世紀中葉竟又傳出聖母升天的故事。此一荒謬修改了聖經所說「除耶穌以外別無拯救」的真理。
4.告解(懺悔)──認罪悔改是基督**跌倒後仍能站起來的主要條件。天主教懺悔的術語為「告解」。初期在教會中公開舉行,到了教皇利歐一世(leoI)起,改在一個神父面前做個人的告解,允許認罪,到了公元七六三年形成定例,只有神父有此特權可以赦免告解者的罪刑,于是有了買賣贖罪券之事。
5.煉獄──煉獄並不是聖經里有的,是異教的邪說,認為是在地底下的一個地方,人類靈魂經過極端痛苦之後可以得著滌淨。大貴格利教皇對此一教義極度熱衷,于是煉獄教義在羅馬天主教中逐漸得勢。到了一四三九年的佛羅倫斯(Floremce)會議,竟正式列入天主教信條之內。
6.為死人祈禱和向聖徒禱告──天主教既相信煉獄,就容易相信死人可以從煉獄中被拯救出來。同樣地,離世的聖徒就受到極大的崇敬。每年每逢聖徒們忌日,他們的墳墓受到憑吊。于是為死人祈禱和向聖徒禱告逐漸成為是一種正常的現象。為已死的人買贖罪券于焉產生。這一類祈禱,在公元七八七年第二屆尼西亞會議上竟正式加以承認。
7.敬拜燒香──雖然護教有名的拉克坦丟(Loctantius)一再申言,燒香是屬于異教的行為,基督**不應有此舉動,但是天主教在望彌撒時公然焚香祝禱。
(有關天主教與基督教的不同之處,詳細可參讀拙著,中國主日學協會出版「基督教歷代別異神學思想簡介」)問題四十三︰摩門教也用聖經,與基督教有何不同?
答︰摩門教的創始人約瑟司密斯(JosephSmith1805-1844)出身美國貧苦家庭,僅受很少教育即隨父外出淘金,平時酗酒好色,言語夸張不實。一八二三年九月,他在紐約寓所自稱見到異象,聖父聖子同時膏立他為真正基督教的先知。又說,又有一位名叫摩龍尼的天使(Moromni)授予他一本摩門經。一八三○年約瑟司密斯與他弟海林司密斯(HallinSmith)在紐約創立第一所摩門教教會,他自封為先知,把摩門經與聖經列為同等地位。此外由一位名叫馬丁夏利士(MartinHarris)的于一八三三年幫他出版了一本「誡命書」(另一譯名「珍貴之珠」);一八三五年又出版了一本「教義和諸約」,提倡一夫多妻制;荒淫無度,弟兄兩人因淫人妻女被關入獄中。一八四四年六月廿七日在候審之時,被一群憤怒的群眾,沖入獄中,將弟兄兩人槍殺致死。
司密斯弟兄死後,其忠心的門徒楊柏立漢(BrighhamYoung)為繼承人,因鑒于摩門教在紐約已難立足,乃轉移至猶他州,在鹽湖城落了腳,改名為末世聖徒教會(ChurchoftheLatterDaySaints),此名沿用至今。
他們傳教方式很積極,仿效古代的使徒,兩個兩個的出去,因此發展迅速,不但伸張至美國各地,且向別國進攻,目前已擁有百萬以上的信徒,列入世界著名教派之一。
摩門教的信仰宣言很多,外面按著耶穌基督,但以約瑟司密斯的話為權威根據,其次是楊柏立漢的話,認為都比聖經更有力量。
他們最大的荒謬,否認耶穌由童女而生,編說是亞當神降臨在地上與馬利亞結合而生耶穌。又稱亞當神在天上有無數的妻子。由于這一夫多妻制引起反感,該教乃于一八九○年取消多妻制。
基督教一切都應根據聖經,聖靈為了防範這些異端,在全部聖經結束之時,說得非常明白。(啟示錄廿二︰18)「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又,在聖經開頭的摩西五經中,也清楚地禁告我們,(申命記四︰2)「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至此,摩門教的異端已非常明顯。
(欲詳細了解摩門教,可讀馬田著「基督教的旁門」)問題四十四︰耶和華見證人會,是否也是基督教?
答︰耶和華見證人會(Jehovah'sWitnesses)是十九世紀末期出現的基督教的異端,由美國人羅素(CharlesRussell1852-1916)創立。羅素是美國賓州一位布商之子,讀書雖不多,但很有經商頭腦,在他廿五歲時已積有很多貲財。原為公理會教友,因為行為欠檢,退出教會,去研究各種東方神秘宗教,未有所得。一八七○年又重回基督教,自創「聖經研究團」,一八七六年該團選他為牧師。
羅素口頭上也承認聖經的權威,但卻把教義竄改得荒誕不徑。不接受聖經救恩真理;認為人的得救應分兩部份,神做一部份,人也要做一部份。這完全違反了聖經以弗所書二︰8-9所說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對道成肉身,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他們不承認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他們說,耶穌是另一位被造的神,雖有能力,但非全能的神,全能神乃是耶和華。
對耶穌基督死里復活,他們說,從墳墓里復活的不是人體,是靈體。他們雖有永死之說,但認為永刑太可怕,所以否定此說;雖然強調神是愛,卻忽略了神的公義。
他們不向任何國家國旗行敬禮,並拒絕服兵役。雖然聖經羅馬書十三︰1-2,及彼得前書二︰13-14有教訓,要服從國家和制度,但他們不接受。
最妙的是羅素宣稱一九一四年至一九一八年之間,耶穌一定要再來。一九一六年羅素死于德州的火車上;一九二○年有人詢問此事,羅素的繼承人盧斯福(J.F.Rutherford)說,耶穌確已來了,是個靈體,只是你們沒有看到而已。這種巧妙的詭答真令人好笑。
羅素于一八七九年辦了一份雜志,名「守望台」。一八八四年開了一家印刷廠,專印守望台及聖經單張。一八八六年出版了七冊「千禧年黎明集」,後改名「聖經之研究」,並另行出版「覺醒」雜志。
羅素晚年並未改變他年輕時的荒唐行為。一九○六年因有外遇而與妻子離婚,並因做假見證而受官司拖累。但因他口才甚佳,且印刷廠賺錢,仍能吸引許多群眾。一九○七年羅素將總部遷至紐約,大量出版書刊,並擁有電台和傳道訓練學校。
一九一六年羅素死于德州的火車上。繼承人是他的律師盧斯福,後因神學上的見解與原來羅素派的徒眾**。盧斯福擴展守望台耶和華見證人會,羅素派另創「黎明聖經學社」。這兩派對外基本上仍合作,所以「守望台」和「覺醒」仍在大量刊行。這兩種雜志用十三種不同語文發行,廣銷全球,每月達二百萬冊。
(詳細可參讀拙著中國主日學出版之「基督教歷代別異神學思想簡介」。)問題四十五︰有些基督教會在每星期六做禮拜,他們強調遵守神的十大誡命中的守安息日,合不合聖經真理?
答︰基督教中由于對聖經的見解和解釋的不同,產生了許多派別,安息日會就是其中比較特別的一派,他們強調務要遵守神在舊約中所頒的律法、十大誡命的第四條「守安息日」。以一周的第七日(星期六)安息日敬拜神,嚴守勿逾。
我們先從了解安息日的歷史和意義開始。聖經第一卷創世記說,神在六天之內創造了地上的萬物,第七天 就休息了。經過大約二千五百年之後,神頒布了十大誡命,其中九條誡命都是命令,規定該作的和不該作的。只有這第四條「守安息日」乃是叫我們紀念神的作為,這一天是神安息的一天,神賜人紀念 的工作,目的叫人也要有安息。
不過,人是第六天被造的。人造出來的第一天就是第七天安息日,所以人和神不同,神是工作六日第七日安息,人是第一日休息,然後工作六日,安息日在行為之前。神第七天安息,人在第一天安息,這就是福音。簡言之,人應當先在福音里才能有行為。
聖經分舊約和新約兩大部份,舊約是預表,所有的事都不過是後事的影兒。新約是基督耶穌已經來到,應驗舊約一切的預表。舊約講律法,要絕對的遵守;新約講恩典,不靠人的努力。耶穌︰「我來是成全律法。」羅馬書第十章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現在基督已經來了,舊約已經結束,新造從此起頭。所以主耶穌的復活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因為這是一個新的開始。這七日的第一日,我們稱之為「主日」,並不是「安息日」。因為安息日已經過去了,那一個福音已經來到。所以新約聖經里只有七日的第一日,沒有基督徒的安息日。主耶穌復活後至少有五次顯現,都是在七日的第一日,五旬節聖靈降臨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門徒擘餅聚會全都在七日的第一日;捐輸之事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再也不提守安息日了,因為安息日和新約基督徒不再有關系。
有些教派強調,聖經說律法不可廢。請注意安息日的原則,就像十字架獻祭的原則。舊約獻祭要用牛羊。主耶穌是神的羔羊,在十字架上一次獻祭,完成了救贖,那真實的已經來了,從此牛羊再也用不著了。我們在新約里的信徒,難道還要牽著牛羊到教會來獻祭嗎?豈非大大褻瀆了主耶穌十字架的功勞?
七日的第一日就是現在我們的禮拜日(星期日),並不是安息日。守安息日的教派在禮拜六做禮拜的事,不合新約聖經真理,他們仍舊活在舊約里,忽視了耶穌基督的拯救工作。
問題四十六︰有些基督教的教派,在聚會時一定要大喊大叫,說一些別人所听不懂的語音,合不合聖經?真相如何?
答︰你所問的大概是指所謂的說「方言」。讓我們來談談「方言」的問題。聖經里的確有說方言的這件事。據歷史記載,主耶穌復活升天後,門徒在一處聚集禱告,五旬節那一天忽然聖靈降臨,充滿了他們每一個人,于是他們按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門徒用眾人的鄉談,與各國來耶路撒冷的人傳講神的大作為,大家都覺得稀奇驚訝。
這一件可以說是神跡,是聖靈的特殊恩賜,我們可以相信。但是今天基督教中有一派所謂的靈恩派,尤其是所謂的極端靈恩派,他們就據此加以曲解。認為一個被聖靈充滿的人,一定要說方言。他們指出「馬可福音」十六章17節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耶穌的名趕鬼、說新方言。」他們的所謂方言,不是別人可以听得懂的鄉談;是一種任何人都听不懂的語音。舌頭亂動,喉音支支哇哇地亂叫亂吼。
讓我們來看保羅對方言是怎樣解釋的。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說得很清楚。首先,說方言是屬靈的恩賜,但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真的方言別人雖然听不懂,但一定有人能把它翻譯得出來。(造假的當然不算)又,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保羅自己作見證說︰(哥林多前書十四︰18-19)「我說方言比們眾人還多。但在教會中,寧可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今天有些教會在主日聚會時規定信徒必須說方言,並且教導他們用舌音支支哇哇地練習發音。甚至在聚會時,由司會(司儀)發口令,規定大家一起來說方言。于是全場群聲怪音哇哇大叫,帶哭帶鬧。沒有一個人能听懂他們在說什麼,更談不到翻譯出什麼話來了。最奇怪的是司會的人可以發令叫大家說方言,又可以指揮大家停止說方言。聖靈的感動竟然也要受人為的操縱,豈不是騙人和邪靈?
信耶穌的人應該相信,信徒絕對有說方言的能力和可能,但不是每一個信徒都一樣;因為聖經說︰「恩賜各有不同。」絕對不受人為的操縱和指揮。信徒個人在禱告中,或被聖靈充滿之時,直接向神發出贊美的言語,可能各樣各式,連自己也听不懂的語言。但是如在大庭廣眾前說方言,一定應該有翻譯,否則就是騙局,不是聖經真理。
問題四十七︰某些慈善性的救濟功德會 濟苦難的人,是否可以當宗教信仰?
答︰慈善性的救濟功德會是一個社會團體,不是一種宗教。他們的 濟工作實在令人欽佩。有錢的人拿出錢來,去濟助別人,的確是一件美事。但是出錢濟助別人和自己靈魂能否得救,完全是兩回事。人的行善,可能在幻覺上自我得安慰,良心上稍得慰藉,但是屬靈的生命並不能因此可以得重生。因為靈魂得救不是靠行善,沒有人因行善而能在神面前稱義。如果一個罪人(人人有罪,參見本書問題之廿八),靠他的行善而可以贖罪的話,則無錢之人無法行善,豈非永無希望?富人可以任意妄為,然後拿出一些錢來行善,他的罪惡就可以一筆勾銷,即以法理來講,也講不通。那麼,貧窮之人因無力救濟別人,只有下地獄。神的公義何在?
我們絕對沒有反對有錢人去做 濟的工作,但這件事與因信稱義是兩回事,完全不能連在一起。人人有罪,人的罪惡只有信靠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流的寶血,才能洗淨。罪人得救,只憑信心,不靠任何行為。信耶穌的人不分貧、富、貴賤,即使罪孽深重,只要在神面前肯悔改,相信耶穌流血贖他的罪,他就得救,有永遠的生命。聖經說︰「除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12)問題四十八︰有一些年齡較大的人,勸他信耶穌,他並不拒絕,只是答應要等他退休以後再信,有什麼不好?
答︰這種說法是他不肯接受信耶穌的一種托詞。俗話說得好︰「今天脫了鞋,不知明天穿不穿?」明天的生命在神手上,誰也沒有把握,尤其年齡較大的人;沒有人敢自傲說,他一定可以活到多少歲,我們無意詛咒任何人,但是我們可以告訴他們,人的智能、平安、健康、生死,沒有一個人真有把握。目前的有錢財、有地位、有健康與平安,都非常之短暫,可能在一夜之間化為烏有。人生下來沒有帶來任何東西,死時也不能帶走任何東西。(最可能的是留下遺憾和家人的煩惱)如要在生前和死後得著真平安和真健康,只有信靠耶穌。機會也是神制造給你的,能及時掌握機會,是為智者,失去機會,就可能失去了一切,後悔莫及。(有關這類見證故事太多了,不妨請他們听一兩則。)問題四十九︰怎樣才能信耶穌?
答︰基督教與別的宗教最大不同之處,就是不靠自己的行為,憑之去信耶穌。聖經說︰「人人有罪,」「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人要脫離永遠的死亡,不受永死的審判,他一生的罪惡必須先得解決。耶穌基督釘十字架所流的血,能洗淨所有人的罪;只要相信耶穌,耶穌就擔當了他一切的罪,這就是「因信稱義」。從此他就成為一個無罪之人,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他的名字要記在天國的生命冊上。可以大膽地經過基督的審判台前,不被定罪,不受地獄火湖之苦。所以信耶穌第一個條件是認罪悔改,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願意悔改相信耶穌,靠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洗淨他一切的罪,恢復他屬靈的生命。不需要靠自己去修煉、行善,也不要去燒香拜拜。就是那麼簡單。
不過,有個先決條件,就是先要相信天上只有一位神, 是獨一無二的真神, 創造宇宙萬物。 不是偶像,是全知、全能、全在的聖靈。耶穌基督是 的獨生子;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由聖靈感孕,藉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升天,坐在天父(神)的右邊,將來還要再來,審判活人、死人。
我們信靠耶穌,罪就得赦免;受洗歸入 的名下,就有基督的生命,成為基督徒。
聖經「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2節說︰「凡接待 (耶穌)的就是信 名的人; 就賜 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信了耶穌就得救,成為天國的子民,享受天國的福氣。舊約聖經「約伯記」廿二︰21說︰「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問題五十︰耶穌真的還要再來嗎?
答︰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以後還要再來,對信耶穌的人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這是耶穌親自應許的話, 的話絕不落空。信耶穌的人最重要的就是有將來的盼望,地上一切榮華富貴,都是暫時的,一死就什麼都沒有了。但死並不是生命的結束──我們已經解釋過死後的審判。
一個虔信耶穌的人,不是在等候死亡,乃是等候主耶穌的再來。因為耶穌再來,他就要復活,活著的信徒就要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他們要在千禧年國里與耶穌一同作王,榮耀無比。
但是我們要謹慎,耶穌再來是在什麼日子?那一天?那時辰?沒有人知道。耶穌說︰「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人子(耶穌)也不知道,惟獨天父知道。」(馬太福音廿四︰36)所以不要相信有人說,耶穌那一天要來,那一定是騙局。
不過耶穌也曾說過, 快要來之前,必有一些預兆給我們看見。首先是天象反常,天災與人禍大增(參讀馬太福音第廿四章及路加福音第廿一章)。社會充滿犯罪與黑暗(參讀提摩太後書第三章)。假的宗教騙子遍處(提太摩後書四︰3-4)。神的眾兒女要受逼迫(路加福音廿一︰16-17)。已亡國二千年的猶太人要復國(此事已于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應驗)。
主耶穌提醒信徒,務要儆醒等候,不要迷戀世俗,要積極愛神愛人,就可逃避這末後的災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