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4.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
    英國文學家狄更斯早歲家貧,父因債務入獄,以擦鞋糊口;稍長,為律師雇工;二十一歲,充某報訪員,以觀察所得,偶作雜記,旋竟大受讀者歡迎,漸露頭角。嗣佳作名著,相繼問世,遂成名家。所作有(一)雙城記(TheTaleofTwoCities);(二)大衛.科波菲爾(DavieCopperfield);(三)老古玩店(OldCuriosityShop);(四)尼古拉斯.尼克爾貝(NicholasNickleby);(五)霧都孤兒(OliverTwist);均膾炙人口,我國亦有節譯本。

    狄氏對聖經一書,非常重視︰當氏去世前一年,他曾在其家書中對他兒子說︰

    “‘你願意人怎樣待你,你也要怎樣待人(馬太七12),即使人家幸負你,你也不可灰心,寧人幸負你,你不可幸負你的救主,不可違反的教訓。我特意把聖經放在你的書包里,因為這是世界上公認的一部最好的書,里面有最好的教訓。你的哥哥離家的時候,我都是這樣訓勉他們;不要隨從世人的教訓,唯當遵循聖經的指示。’”

    “基督教美妙的真理,是從耶穌來的,我要鄭重地囑咐你、提醒你,倘使你衷心遵行的道理,你便不致遍離正路。”

    “每日朝晚,常于禱告中得到安慰,從未間斷。”

    狄氏維護聖道,非常熱烈,對于當時假冒為善的人,攻擊尤不遺余力,凡讀他著作的人,都能感覺到他是一個對基督教有堅定信仰的人;幾乎每一部作品,都有濃厚的基督教的觀點和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