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經常說的話,叫做“冬天到了,春天還遠嗎?”當我們初步把握了明杰的思想脈搏,再去做夢嵐的工作就不會無的放矢了。回到教會跟汪老牧師商量後,決定由他親自出面,讓我陪同一起找張姐妹交通。交通地點就在汪牧師的辦公室。
汪牧師首先帶領做了個禱告,然後說︰“張姐妹啊,你是一個非常愛主的姐妹,你為主所做的一切,神會紀念你。听說你的婚姻生活不幸福,受了許多委屈,神也都知道。他是全知、全能的神,他更是慈愛的父,他會安慰你。請你把一切都交給神吧,他會醫治你的傷痛,給你一個幸福美好的結局。”
幾句話說得夢嵐掉下淚來,我在一旁趕緊把餐巾紙遞給她。牧師繼續說︰“听說你要離婚,我很難過。我是你父親一輩的人,不用有什麼顧慮。心里有什麼苦,就倒出來吧,倒空了,心里會輕松些。”
夢嵐直搖頭,淚水卻更多了,像是斷了線的珠子,紛紛往下滾落。
老牧師等了一會,見她不開口,就繼續說︰“人這一輩子,婚姻是件大事。兩個人結合在一起,生兒育女,共同度過一生,不容易啊!我們現在信主了,更是知道,夫妻乃是上帝配合,傾注著上帝的愛。耶和華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獨居為什麼不好?獨居寂寞,獨居沒有人幫助。你看上帝是多麼地愛我們啊!上帝給亞當造配偶的時候,沒有重新用泥土造,而是從亞當身上取一根肋骨造,你知道為什麼嗎?就是亞當對夏娃說的那句話︰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試想,這骨肉相連,能拆得開嗎?二人成為一體,是不能拆開的。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九章六節中也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我們可不敢違背神的話呀!”
夢嵐含淚說︰“汪牧師,我不離了。”說罷,嗚嗚地哭出聲音來。
“哭吧,哭吧,哭完了,心里就舒暢了。”老牧師說。
感謝主!真是奇妙!不久前還堅持要離婚,做完禱告,牧師還沒有說兩句,就說不離了。同樣的話,上次我也對她說過,說到底還是要離,甚至還想向法院起訴。今日突然的改變,除了聖靈的奇妙作工,誰有這麼大能力啊!
我說︰“姐妹啊,能夠順服,主心得滿足,我們都高興。夫妻之間的矛盾,有時候是出于撒旦的攻擊,有時候是缺乏相互的理解和寬容。人的肉體往往是軟弱的,難免有私心,難免有狹隘,會說錯話,做錯事,要有一顆饒恕的心。比如說吧,明杰對你父親的態度,他承認自己錯了,很是痛悔。將虧欠你一輩子,無法彌補。既然這樣,你應該饒恕他。他母親對你的傷害,他當時也很難過。但他沒有辦法站在你這一邊去責備她,因為如果那樣,她會鬧得更凶,結果更壞。他了解他母親,兩次失敗的婚姻,使她的性格完全扭曲,變得自私,怪癖,不近情理。在她發作的時候,只能順從,才能使她平息怒氣,換取暫時的平靜,這是要請你理解的。至于說你病了不管你,他說,那是你冤枉他了。曾有過半夜送你去醫院,曾有過將你背出背進。唯有那次腰疼,他沒有管你,那是他故意的。”
“為什麼?”
“他說有兩個原因,一個是你平時老說他是罪人,要下地獄,你依靠耶穌,不依靠他,他听了不舒服。另一個是腰疼折磨人,但出不了大問題。所以他就走走開,讓你一心一意地去依靠耶穌。”
“你說這個人壞不壞?”夢嵐生氣。
“我說這是小孩子辦家家,憋氣。不過,換個位置想,要是他老說不靠你,不靠你,你生不生氣?”
“……”
“張姐妹啊,”牧師在一邊插言說,“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上帝對我們和對外幫人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對我們他要管,對外幫人他任憑。許多人不理解,就說上帝不公平。好人反而受苦,惡人倒是得意。可是到了時候,基督徒能上天堂,惡人要下地獄,這時候就顯出公平了。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我們要學會忍耐。忍耐到底的有福了。你要不要這個福呀?”
“當然要了!”夢嵐說。
“那你就要學會忍耐。不僅學會忍耐,還要將所有听到的道在生活中行出來,使你的新生命得以成長。听道、行道、傳道,這三件事是連在一起的。不听道(包括讀),你就不是一個真基督徒;听道而不行道,你就是法利賽人,將道裝在手電筒里,照人不照己;听道、行道而不傳道,你就不是神的忠心僕人。將一千兩銀子埋在地里,不去為主作工,結果被稱為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的黑暗里,在那里哀哭切齒。你們願意做無用的僕人嗎?”
我們都說不願意。
“那就要去傳道。耶穌說︰你們要到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听。傳福音有一個基本要求,就是傳的人自己要有好行為,活出耶穌基督的樣式來。許多人把福音傳給別人,自己家里人卻不信。不是他們不信福音,而是不信你這個人。你在外面有偽裝的好行為,顯得很有愛心,人家信了你;回到家里,把偽裝脫去,你還是從前的你。壞脾氣,不謙讓,自私,沒有愛心,不肯饒恕,貪戀世界,甚至還不如你不信主的丈夫或妻子。他會說︰嗨,還信耶穌呢,做的還不如我呢,他怎麼會接受你傳的福音呢?你們有沒有呀?”
我們都不說話。
牧師繼續說︰“如果你們的丈夫或父母、子女還沒有信耶穌,傳福音不接受,首先要檢查自己有沒有做好,不要一味責怪對方。人都有自尊心,你一責怪,傷了他的自尊心,立即產生抵觸情緒,還怎麼听你說下去呢?不要以為信主的一定比不信主的做得好,許多時候還不如他們呢。承認不如,表現出謙卑,人家也許能諒解,听你說道;如果自以為是,你一開口人家就反感。其實,基督徒不如別人的地方多的是。比如︰汶川地震時一個不信主的老太太拿出一輩子的積蓄10萬元去救援災區,有幾個基督徒能比得上?見義勇為與歹徒搏斗犧牲,為救落水兒童而獻出自己寶貴生命的,又有多少是基督徒?我們不承認這個事實嗎?大家都是上帝創造的人,今天他沒有信,不等于明天還不信。信與不信,何時信,都是上帝的主權,我們憑什麼去輕看別人?所以啊,福音傳不出去,許多時候問題在我們自己呀!我說我們,也包括我自己。”牧師說完,十分感嘆。
我听到這里,十分汗顏,說︰“我犯的也是這個錯誤。我的丈夫還沒有信,我向他傳福音時,自己站在教育者的位置上給他講道理,他首先就不愛听。他是一個工程師,以前就比我強。我信了幾天耶穌,反過來去教育他,他肯定不服,當然就不愛听。可是在生活打理上,我比他強。什麼季節穿什麼衣服,他都要問我。有時已經穿好了,我覺得搭配得不合理,叫他脫下來,他也乖乖地听我。這說明,只要你得到他認可了,他是願意听的。如果我們信主後,不好的生活習慣,壞的脾氣都改變了,他會覺得信耶穌是好,耶穌了不起,能夠改變一個人,或許他就信了。可是,以前從來沒有檢查過自己。”
也許我的話啟發了夢嵐,這時她也說︰“李姐妹說的,與我家的一模一樣。現在我想想,我們夫妻之間的矛盾,有些確是我的事情,是我缺乏寬容,缺乏理解,不肯饒恕。有些是我猜疑,比如,我說的那封情書吧,我再去仔細核對,才發現下面寫的日期是在我們結婚以前。他把它夾在書里,也許自己也忘了,這是我冤枉他了。”
“還好他不知道你曾經懷疑他。我也問過他,為什麼對你提出的離婚不理不睬?”
“他怎麼說?”
“他說,第一,我知道基督徒不能離婚,所以我不急;第二,我自己不想離婚,所以我不听。他還說,你想這個道理。現在的人看重的是錢,一談到離婚就要分家產。我把所有的錢都交給她,工資也交給她,我是想要離婚的樣子嗎?一輩子都過來了,還有什麼過不去的?女兒都要結婚了,父母倒要離婚了,豈不叫人笑話?就這幾句話,我知道了他的想法,他根本沒有往心里去。”
“張姐妹啊,現在你該徹底想通了吧。”牧師接著說,“基督徒要遇到事,不要憑自己血氣辦事,首先求神的旨意。把它交給神,聖靈會在你里面作工,把你帶出困境。其實,我們找你、找他交通,也是聖靈的工作,並不是我們有什麼能力。是聖靈保全了你的家庭,應該感謝主。我們來做一個感恩的禱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