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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正文 第四章 救法的完全(4︰1-8)
    一、那至近的親屬不能贖,唯波阿斯能贖

    1、律法恩典的交戰

    波阿斯答應路得贖這塊地。即己應許,就回城里去。到了城門,恰巧那至近的親屬從那里經過。汶不是恰巧的事,而是神已安排好的問題。城門口是神權地方,是見證之處,是人的安息,是人的仗勢。城外邊沒有保障,沒有安息。進城以後才有安息,因為到了家里,野獸、仇敵就不能傷害我們。

    從這里叫我們看見,救恩的城門也是如此。以賽亞說︰救恩如城牆一樣,基督是我們的門。(賽26︰1-2;約10︰7)主說︰我是羊的門,我們的救主要救我們是從城門口顯明的。在基督里面得著完全的救恩,才有安息,才有保障。

    這里說︰當波阿斯到了城門口,恰巧那至近的親屬從那里經過。這說明主耶穌來成全救恩的時候,在我們還沒有得救以前,還有一個至近的親屬或者說另外還有一個力量要和主的救恩抵觸一下,或者說代替一下。但要知道,主耶穌來作成救恩並不是要抵觸前面那一個力量,而是要代替前面那一個力量。當主耶穌成全救恩的時候,第一個發生矛盾的就是那至近的親屬。但那至近的親屬卻不能夠贖以利米勒的那塊地,也不能夠娶死人的妻路得為妻,只有波阿斯才能把這兩項工作作好。

    那麼說,那至近的親屬是誰呢?一般解經家有兩個論點︰一是代表亞當,一是代表律法。我是贊成第二種說法,是代表律法。在主耶穌沒有道成肉身以前,人是靠律法稱義,靠律法得生,律法比基督更近一點。當主耶穌成全救恩的時候,第一個踫到的難處,發生的矛盾就是執行律法的人——法利賽人、文士、希律一黨的人,他們認為耶穌是破壞律法的。連保羅傳福音的時候所得的罪名也是“破壞我們律法的”。在猶太人看,救恩是與律法發生沖突的。他們要靠律法討神的喜歡,靠律法勝過罪的權勢。但聖經告訴我們說,律法不能使我們稱義,若我們行條文,行宗教規矩,行禮儀,照傳統習慣,也只能過一個活潑的宗教生活,卻不能勝過罪和死的律。

    我們都有知識說︰我信了耶穌,不應當這樣,不應當那樣,很多不應當,但是不應當也應當了,思想和事實發生了矛盾。雖學習了律法,里面還是痛苦至極。所以律法贖我們沒有保障,不能救我們到完全的地步。因此我們不能光活在形式里面,雖然說不是不要形式,不是不要律法,但是若只用形式約束我們,就失去了精意,里面痛苦得很,原因是活在律法里面。

    怎麼能夠脫去形式進到精意里面呢?我們不是要廢掉形式(律法),因基督來是為要成全律法,高過律法,並不是廢掉律法。一個新約的信徒是活在精意(靈)的里面,並不違背律法,還要遵行律法,又不受律法的轄制,是超越律法的。

    一個真正懂得恩典的人正是這樣,不能活在律法里面,因為恩典是高過律法的。新約的信徒比舊約守律法的人更遵守律法。但遵守律法是外表的問題,像法利賽人一樣。認識恩典的人是里面的,是心隨從靈的,靈在里亙呼吸運行反映出來的行為,是不違背律法又高過律法,能說又能行,表里合一,相輔相成的真人,是主耶穌從我們身上活出來了。

    神把我們從世界里揀選出來,拿俄米把路得從摩押地帶出來,進入一個安全的地方。什麼安全的地方呢?就是進入救恩的城門里面。但是在這里又一個難處,就是比波阿斯還近的一個親屬——律法。是律法先來,恩典是較後來到的,而律法要攔阻我們的工作,攔阻我們和主的聯合,我們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經歷。多少次的見到“波阿斯”,“波阿斯”也指導我們,應許我們成全願望,但那至近的親屬卻來攔阻我們,不使我們生命長進。這就是羅馬書七章所論律法和救恩之間的交戰。

    我們要認識到律法的無能與軟弱,才能擺脫律法的捆綁,不再活在律法里面,也不用律法要求人了。就如一個人軟弱、冷淡、不聚會、不工作了,也不可用律法的心責備、打擊、藐視他。我們要找出他冷淡、軟弱的原因,用愛心安慰勸勉,並禱告說︰“主啊,禰為他解決。”這一來,我們自己在神面前也不受虧損,彼此之間也大得益處。

    而今天在教會里面,弟兄姊妹之間彼此議論,背後批評論斷︰這個人有軟弱、有缺點,那個人也有許多不足,這個弟兄怎麼做不道德的事情,那個姊妹怎麼做虧欠人的事情,就是不能用神的話去安慰勸勉使他復興起來。這不但不能叫人得益處,教會也不能得建立。

    從外面看好像很關心一樣,其實並不是關心,而是故意把別人的軟弱夸大一點.把弟兄姊妹的軟弱、可憐、冷淡公布出來,那不是新生命的要求,也不是波阿斯的心。波阿斯不但要求我們,也用救恩遮蓋我們,但不是包庇我們的缺點。因為我們是活在恩典里面,不可用律法來衡量人。因著我們所蒙的恩典,可以誠實的說︰“主啊,我比他還軟弱,禰不憐憫我,我真不如他,他比我好得多了。”我們能看見別人的優點和長處,成為我們的榜樣,把別人的缺點作為自己的鑒戒。並且在主面前還能擔當別人的軟弱,這樣的生命何等寶貴!所以我們必須認識到,律法不能帶我們到完全的地步。原來律法是為過犯添上的(羅5︰20),前約若無缺欠的話,就不必另立新約了。

    當波阿斯在城門口十個長老面前對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意思是說︰你能贖這地嗎?你應該贖,應該帶人得勝,應該把人帶到完全地步。那人說︰“我肯贖。”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地是死的,人是活的,把人救出來與神聯合,就能贖地。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原來律法想使用這地,他想管你就要管你,靠律法來恢復這一切。但是律法卻不能夠贖人,因它沒有這個力量。

    或者說︰人的知識都有了,若只有知識,不娶路得的話,知識也沒有用處。這個至近的親屬願意贖,願意得這個產業,但是生命的繼續、生命的傳遞、生命之律,他願意接受嗎?若不能接受的話,就不能與神建立生命的關系。沒有得著主那復活的生命,怎麼得救呢?是的,律法是一個至近的親屬,雖是親屬,若不進到生命里面,就不能進到完全的地步。由于路得和那至近的親屬是律法的關系,所以不能有生命的結合,必須與波阿斯所代表的主耶穌基督建立生命的關系,才能進到神的家中。

    2、按生命律看,恩典在先,律法在後

    今天我們蒙恩得救,並不是靠行律法。羅馬書第四章告訴我們︰在沒有律法以前的亞伯拉罕,因相信耶和華,神就稱他為義。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若只屬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裔,信就歸于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這樣看來,並不是律法在前,而是恩典在前。羅馬書5︰6-11節告訴我們,我們還軟弱的時候,我們還為罪人、為奴僕的時候,我們還與神為敵的時候,主在十字架上已經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從生命律看,恩典在先,律法是因人的過犯後來添上的(加3︰19)。從宗教方面來看,律法在先,恩典在後。猶太人認為律法是神藉著摩西給他們設立的,聖殿是神應許給他們蓋的,所以我們按律法敬拜事奉神是應當的,是理所當然的,是眾所周知的。使徒們卻見證說︰主耶穌成全了律法,代替了律法,不照著律法的規矩事奉神,要照著心靈的新樣式在基督耶穌里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神,他們卻想不通,轉不過彎來。

    我們要真正在生命里面,順著生命的律事奉神,不要被外面宗教的律限制住了。我禱告、讀經、聚會是我里面生命的需要;我講道、傳福音、見證神,是我生命的需要;我所得的新生命感動我、催促我,他要長進。為滿足新生命的需要,我腳踏實地的走生命的道路,為了我的生命長進而讀經、禱告、聚會、傳福音,而不是要完成什麼任務,遵行什麼規矩。不要像學生在學校受著上課時間的限制一樣,在教會里沒有什麼條條框框,完全由基督十字架愛的吸引,生命的需要而做的。要使生命有所長進,滿有基督的身量,不是律法所能做到的。

    3、律法失權,恩典能贖

    波阿斯在城門口向那至近的親屬說︰“從摩押地回來的拿俄米,現在要賣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塊地。我想當贖那塊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沒有別人了。你可以在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國的長老面前說明,你若肯贖就贖,若不肯贖就告訴我。”那人說︰“我肯贖。”波阿斯說︰“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產業上存留他的名。”那人說︰“這樣,我就不能贖了。”因為律法沒有力量為已死的人生子立後,要靠著律法有生命的繼續是不可能的。把律法遵行得再好,是屬于本人,卻不能救別人,也不能救人到完全的地步。律法只要贖這個地(是指前途、生活問題),不能贖這個人(意思是藉著生命的改變,完全像主)。律法只能把宗教知識給我們,把做人的標準給我們,把一個量人的尺子給我們,卻不能使我們的生命得建造。到日期滿足的時候,在律法以外恩典來了(加4︰4-7)。

    所以波阿斯說︰若是你不能贖,我就要贖。我有這個力量贖,我不但要這個地,還要這個人,先要人後要地,要人又要地。感謝贊美主!波阿斯既得著了人,當然也能贖這塊地。路得既得著了主,與主建立了生命的關系,還發愁生活問題嗎?都沒有問題了。

    今天教會中有兩種信徒︰一種是在律法以下作信徒,光為自己。“我要,我要,我什麼都要。”到最後把自己的靈性要空了,也沒有走上去道路。一種是活在恩典中的信徒,他所要的只有主,要的是神,要的是生命,有了主還缺乏什麼呢?你和主聯合得好了,還發愁沒有這地嗎?就沒有任何缺乏了。因此說,生命的長進,和主的聯合是何等重要。在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或贖回,或交易,都有一個規矩,就是不能贖的人要把鞋脫下來,作為不能贖的證據。意思是那人把權利完全交出來,完全脫離,不能再管,不能再做,讓你來做吧!這個證據立了以後,波阿斯才能夠有根據的、實實在在的把地贖回來,把人贖回來。

    主耶穌用恩典救我們,並不是否認律法、廢掉律法,抵擋律法。他經過了合法的手續把地贖回來。所以主耶穌必須上十字架,擔當我們得罪,藉著十字架把律法的權柄奪過來,打破了律法的捆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既為兒子,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的靈進入我們心里,呼叫“阿爸父”!。從此以後我們和神有了關系,是父子的關系,是生命的關系(加4︰5~6)。

    那人對波阿斯說︰“你自己買吧!”于是將鞋脫下來了,證明他不能贖這個地,沒有這個權利,從此以後這個地與我無份,我沒有任何權利在這個地上面霸佔,我把鞋脫下來了。弟兄姊妹,律法在你的里面是否脫鞋?你是靠律法稱義呢,還是靠恩典稱義?律法在你里面還有地位沒有?你行事是否還靠律法?不能靠它了,應當叫律法脫鞋,不但不能靠律法,還應當高過律法,在恩典中活出神的義來。就如做某一件事情,憑道德律和良心律說︰我做得已經不錯了,對弟兄姊妹也夠有愛心。像彼得說︰我饒恕弟兄七次夠了嗎?主說︰你錯了,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七十個七次是什麼意思呢?就是饒恕直到永世里面去,直到國度里面去。(要知道,神啟示但以理說︰以色列歷史是七十個七,直到國度的建立。)愛的赦免並不是今天、明天,而是直到國度里面。在那里沒有忌恨,沒有爭戰,而是一片和平景象。基督掌權,生命掌權,不是律法所能做得到的。所以叫我們看見,活在律法之下,是不能贖這地的,因為用律法的尺子量這個、量那個,我們能和主合而為一嗎?能和弟兄姊妹彼此同心嗎?是合不來的。我們應該說︰我把鞋脫下來,主啊!權利交給禰了,我不再靠律法,要完全靠禰生活,因禰使我稱義,也使我成聖。保羅說︰“你們靠聖靈得生,也當靠聖靈行事。”

    在末期我們要記住︰撒但、假基督、假師傅要把你們從恩典里面拉出去,進到律法里面。藉著許多框框把信徒圈到一個範疇里面,甚至是聚會、禱告、讀經、傳福音、飲食、住宿等等,都訂下了條條框框,美其名說︰這樣好滿足神的心意。這些人在他自己說,是向主發熱心,建造教會,豈不知他把人轄制在律法以下,消滅了聖靈的工作。但願每位弟兄姊妹都把鞋脫下來,順從聖靈帶領,活在聖靈里,讓基督作王掌權,才真正配主使用,帶我們進入國度,直到永遠。

    二、路得和波阿斯合而為一(4︰9~12)

    這幾節經文是說,路得正式進入波阿斯的家中,和波阿斯成為一體,與波阿斯合而為一了。

    我們蒙神的揀選,蒙神的恩典,由主十字架大愛的拯救,得以住在神的家中,和主成為一家。我們住在主的里面,接受主的造就。主住在我們的里面,作王掌權。我們和主合而為一,這是我們靈性追求的最高峰。

    我們的靈性追求到什麼地步,才算滿足主的心意呢?從經歷說︰就是安息在主里面。從神的計劃來說︰恩典掌權在我們身上,基督作王是藉著恩典掌權在我們里面(羅5︰17)。他一掌王權,我們服在他的權下,萬事太平,國度出現,他是我們的君王。

    當我們和主合而為一的時候,就願服在主的權下說︰“主啊,禰不但是耶穌,禰還是基督啊!耶穌赦免我的罪惡,擔當我的罪刑,禰還是我最高的君王。我的罪赦免以後,我是禰的人了!禰要管理我,我願服在禰的權下。”這時候,我們對救恩的認識就又深入了一步。

    若我們只活在耶穌這個地步,不認識基督的話,只認識一半救恩,我們只能活在認罪——犯罪,犯罪——認罪的地步。主赦免我們的罪是不錯,但是我們還是失敗軟弱,不能得勝,主赦免我們一千次,也不能證明我們是美好靈性的人。必須認識到基督是我們最高的君王,不但耶穌愛我,也讓耶穌管理我,凡事以他為首,順從他,這樣才能在國度里面和主同掌王權。真正和主合而為一,讓基督的生命從我們身上透露出去,就能在國度里面與基督同得榮耀。

    波阿斯把路得正式娶到家中為自己的妻子,好在死人的產業上留名,生子立後。神救我們,造就我們,與他合而為一,目的好使神的生命繼續往後傳流,好為神立後,將神的兒女生出來,使這些兒女在國度里與基督同得榮耀。

    為什麼要傳福音呢?就是要為神立後。我們蒙了恩典,信了耶穌,若不能為神立後,神的生命到我們那里沒有繼續,那不是好信徒,不是生命的長進。應當有兒女留下來,有美名留下來,生下許多屬靈的兒女,活出生命的見證(長老的見證即生命的見證),蒙神賜福。

    三、引出基督譜系,帶進國度(4︰13~22)

    波阿斯娶了路得,生下一個兒子,眾婦女都慶賀拿俄米得孩子了,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就給兒子起名叫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下大衛來。

    由于路得生下兒子,引出大衛王,把人帶進了國度。因為大衛是神膏立的王,是合神心意的王,被神堅立,直到永遠。

    一個與神合而為一的人,一個在基督里把自己消失的人,他必能把一個作王的生命活出來,他才能夠把神的教會(羔羊的新婦)帶到榮耀的國度里去,才能夠引出大衛王的出現,將國度建立起來。他是如何帶進國度的呢?路得生了一個兒子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下大衛來。為什麼路得不直接生下大衛王呢?這里面蘊藏著神的奧秘。我們看俄備得的意思就是“會作僕人,會服事人”,耶西的意思是“豐富”,大衛是“愛”的意思。把這些意思連起來就顯出真理亮光了,同時也找出路得帶進國度的途徑來。

    路得首先生下俄備得,說明一個生命豐富的人。不是自以為高尚,凌駕于人的人,而是一個會作僕人,會服事人的人。會服侍人的人,才能生下耶西,生命豐豐富富的。生命要達到豐富地步,必須會服事。主耶穌說︰“人子來,不是被人服事,乃是要服侍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耶穌講這話的前因,是門徒要爭高低,要爭王位了,所以耶穌鄭重的說︰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我來並不是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

    一個有豐盛生命,靈性高尚的人,必須有這一個美德出現,會服事人,會作眾人的僕人。並不在乎有名望,是大人物,是大傳道者,是大牧師……等。但是這些大人物只要肯服下來,也作服事人的人,同樣都是靈性高尚的人。直到每個人都會服事,會作僕人的時候,生命才豐富,才富足,到這個地步,才有國度的王出現。路得怎樣把神的選民帶進國度里面呢?她先生下俄備得。怎樣生下俄備得呢?是先認識波阿斯,與波阿斯聯合,與波阿斯合而為一。是不是到了這個地步,路得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呢?因為她從貧窮的家進到富足的家;從外邦國進到以色列國里面;從神咒詛的地步到神祝福的地步。這時候路得是否可以安逸享福了?不是的。神啟示她,到波阿斯家里不是坐享其福,而是要會作僕人,作使女,要服事波阿斯家里的人,不然的話沒有後代,只有會服事,才有生命的繼續。

    一個人雖然進入了富足的神的家里面,若與神的交通不親密,不以神為滿足的話,就是得著全世界,心里還是空虛的!什麼是滿足?我們服從神的權柄,作一個服事人的人,以神為滿足,不以神以外的東西為滿足,我們就滿足了。什麼叫靈性豐富呢?越豐富的人越會服事人,越認為別人都比自己強。別人的長處我還沒有呢!也不會說這個弟兄不好,那個弟兄不行;更不會說,教會里若離了我就沒有辦法,你們都得听我的支配,听我的安排,照我的吩咐行事了。

    只有生命富足了,才能把大衛生下來,才能帶領人進到國度里去,和基督同掌王權,治理天國,那是何等的美好啊!求主憐憫我們,使我們在生命里面下工夫追求。感謝主!主把路得的腳蹤留給我們,她怎樣從摩押的滅亡之地,從罪惡之地被帶出來,被救出來;怎麼樣學習事奉神,學習跟從主;怎麼樣追求主和主聯合;怎麼樣照著主的腳蹤一步一步的往前走,進到基督里面和主合而為一;怎麼樣得著主豐盛的生命,會作僕人,會服事人,會榮耀神,這些都是神指示給我們的路程,從心思里面開始追求主,到得著主那死而復活的生命,直到活出主那豐富的生命,與主同得榮耀。叫我們像路得一樣,踏著主為我們留下的十字架的腳蹤,依賴主的大能大力,靠著加給我力量的神,活在耶穌基督的里面,傳揚主、見證主、榮耀主。願神祝福這些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