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信仰完全根據聖經。一個人的信仰如何,可以從他對于聖經的態度而定。基督徒的最大責任就是維護聖經,尊重聖經,如同以色列人對待約櫃一樣。聖經與基督都是神的話,不過一者為寫出的話,一者為活出的話。二者互作見證,並且一同啟示神的旨意和顯明神的自己。在聖靈的光照里,我們可以在聖經中看見基督,也可以在基督的身上看見神的話。
除了基督以外,聖經是神給人最大具體的禮物。在白紙黑字之間使人可以閱讀、考查、思想,直到能清楚地認識聖經確是神向人所說的話,將神的心意完全向人吐露,並且指示人所當行的路。聖經一方面是簡明清楚的,使人容易找到救恩之門,但另一方面又是深奧難測的,使人無從窺其終極。神並非不願意人更明白他的啟示之道,但卻有意向不敬虔的人隱藏,為此我們應當尋求如何能明白聖經之方法,然而只有方法,並不是對每個人都有用的。
我們要求神指示我們進入真理路徑,也要求神賜給我們敬虔的心靈。我們只有俯伏在他面前,仰望他藉著聖靈使我們明白他的話。本書所提到的各種方法,只作參考和印證之用,並非律法和規條。因著篇幅有限和眉目清楚起見,便作提綱式的分段較詳的講述。雖較刻板生硬,但卻方便集中。從聖經的本身說起,以後提到讀法、解釋、考查和傳講。本書後半是為作主工作的人寫的,當然凡有心事奉神的聖徒都該在這些事上留意,以備為神使用。願神施恩成就他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