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所講的比喻之(十八)——浪子的比喻3
(路15:11-24,,25-32)
3.浪子的醒悟(17-20節上)
ぇ.環境因素17節
【路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余,我倒在這里餓死嗎?
浪子在外應該也過了一段花天酒地的日子,在那段日子了,他絲毫沒有醒悟的心。什麼時候才醒悟悔改了呢?聖經告訴我們,是在他窮苦之後,他才醒悟到父親家里的雇工都口糧有余。是他發現沒有真愛之後,他才想到只有父親對他的愛是永遠無私的、真誠的,他這時才為自己當初那樣傷害父親而感到懊悔。他為什麼到這時候才發現自己的錯而悔改了呢?這與他當時所處的環境有很大的關系。我們再看一處聖經。
【林前1:26-28】 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
這處聖經說,蒙召的人,很少有有智慧的、有能力的、有尊貴的。神揀選的大都是愚拙的、軟弱的(指身體體弱多病之類)、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一無所有的窮人。看到這里,我們可能有些不理解了︰難道神只喜歡讓窮人、病人、沒地位人……得救嗎?不是的!神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悔改而得救。神愛世人,而不是只愛世人中的窮人病人。一切口渴的都可以白白來喝生命活水,而不是只歡迎沒地位、沒能力的人來喝。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可以到主耶穌這里得安息,而不是只允許卑賤的、被人厭棄的人來得安息。不是主不願意拯救他們,而是他們不願意來就主。所有的罪人都像是這個浪子,只是有些人處在浪子花天酒地的階段,有些人處在浪子窮困潦倒的階段。當他們有尊貴、有能力、有錢財、有健康……的時候,就像是浪子在花天酒地的那段日子一樣,他們不願意來要主。往往只有等到窮苦起來、放豬的時候才能醒悟。所以,有俗語說‘人的盡頭,才是神的起頭’。
神希望人人得救,因為每一個人都是照神的形象創造的。神造人和造萬物甚至天使的目的是不一樣的。唯有神造人是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的,是讓我們做 兒子來承受產業的。就算是聖潔的天使,他們也只是如同佣人,無權稱上帝為父。在這個比喻中,假設這個父親有十個兒子流浪在外, 不會只希望五個回來,甚至不是九個回來就滿意了,他一定希望每個失喪的浪子都能回來。他不但希望那些受苦的浪子回來,他也希望吃喝玩樂的浪子也能早日回來。只要兒子一天不回到父親身邊,父親的心就不能得到快樂。只是,當浪子吃喝玩樂的時候,不是神不要他們,而是他們不肯醒悟悔改要神。弟兄姊妹在傳福音的時候,能清楚發現,雖然罪人都不容易接受福音。但是,有錢有權的罪人更不容易接受。即使是向同一個人傳福音,在他百事順心的時候就不容易接受,如果哪天他遇到困難了,那時候就稍微容易一點。這是因為環境因素起到了促使他悔改的作用。
由于許多人都是像浪子一樣是遇到難處了才想到向上帝悔改信耶穌,所以,教會給人留下一種印象,那就是︰只有愚昧無知的、老弱病殘的人才會去信耶穌給自己找個心理寄托。有這種想法的人從前特別多。因為如果是20年前去教會看看,確實幾乎清一色的都是老人、病人。而近些年來,城市教會人員的構成比例發生了巨變。大量的中青年人、知識分子、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工商界人士紛紛涌進了教會。農村教會情況差別很大,有些農村教會仍然全部都是老年人或病人。但是原因與以前已經大不一樣了。是因為農村的年輕基督徒和其他有勞動能力的人一樣都去了城市打工,他們就地參加在城市的教會聚會了。也有不少地處發達地區的農村教會與城市一樣,很多青年人、做生意的老板都能常常參加聚會。但是,總體來說,還是有困難的人稍微會更容易接受救恩。知識不是不好,錢財不是不好……,但是,有知識的人容易依靠自己的知識而攔阻他認識神,有錢財的人容易依靠自己的錢財而攔阻他認識神。勇士不要以的勇力夸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力夸口就好了。聖經里也記載過一個少年的財主來見主,不是主不要他,主呼召他的話象呼召其他使徒是一樣的,主叫他撇下一切來跟從主。不同的是,其他使徒立刻就撇下一切跟從了主,而他太看重自己的錢財了。最後是他拒絕了主耶穌的呼召,憂憂愁愁地回去了。他走後,主耶穌就對門徒說了一句話︰“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啊,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關于‘針的眼’是何意思,神的僕人們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說就是針的眼,也有人說是有一種矮小的城門叫針眼門。這後一種的說法,盡管能引申出許多靈意,使解釋顯得更豐富、更容易吸引听眾的耳朵。但是,因為這種背景解釋找不到聖經依據。也就是說,有可能是真的,但是更有可能是以訛傳訛。所以,我支持的解釋,主耶穌就是在說針的眼。而且從門徒接下來的反應里,也能看出是這個意思。門徒接著說︰“這樣誰(財主)能得救呢?”也就是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是不可能的事。並且主耶穌馬上也同意門徒的這個說法︰“在人確實就是不能”。如果是讓駱駝穿過針眼門,那怎麼能說‘在人不能’呢?明明在人是有很多辦法的嘛。再退一步說,將‘針的眼’解釋成‘針眼門’的人,不就是想說明財主進神的國只要象駱駝那樣放下包袱、然後跪著就能擠進去嗎?可事實上,經文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這說明即使駱駝穿過了針的眼,財主還是不能進神的國。那麼,前面的靈意解釋,又是讓駱駝跪著、又是幫它卸包袱、又是拖拽的,還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從這個角度上講,浪子遇到饑荒看似不好,其實還是好事呢。遇到饑荒後,沒有人願意白白地幫助他,這也是好事,有可能促使他早一點醒悟。昔日在這位浪子身上發生的事,今日神也常常以同樣的方法做在咱們基督徒的家庭里。比如,有些基督徒為自己家人的靈魂著急,經常給他們講聖經呀、傳福音呀、為他們禱告呀。可他們本人卻就是總也不願意決志信靠主。接下來,神為了顧念我們為家人靈魂的禱告,有時也是采取對待浪子的方法,改變他們身邊的環境,讓他們遭遇一些事情。挫一下他們高傲的銳氣,或者讓他們冷靜下來有機會想通、看透一些事情,最終能決志信靠主。看一看我們身邊的基督徒,其實這樣信主的人還是挺多的。我本人也是在這樣情況下才來信主的。感謝神的憐憫,【詩119:67】 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守你的話。
え.悔改之心18-19節
【路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里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路15: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這位浪子最寶貴的地方還不是因為他回家了,而是他悔改的心比什麼都寶貴。如果他只是因為遇到了饑荒,為了躲避受苦遭罪才回到家里。要不了幾天,日子一旦好過了,他還會故伎重演、舊病復發。比如,有些難以管教的孩子被父母打了之後,偷了家里的錢離家出走,家里人都很著急,盼他能回來,他在外面用完了錢,挨餓受苦之後也有可能硬著頭皮又回來了。可是,不久又離家出走,反反復復很多次,真是令父母心急如焚。所以,最要緊的不是能不能回家,而是他到底有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舉例︰有一個人因為母親離世,心情太痛苦來到主面前。但是,僅僅幾個月,心情一旦好起來了,就又回到了世界上繼續做浪子。現在,教會可以看見一種情形,那就是每年受洗加入教會的人很多。最少每年也得有50人以上受洗,多得時候上百位,年年如此。也就是說,每年都應該增加一個新的家庭聚會才對。可事實上,增長的速度卻很緩慢。這說明每年都有增加的,每年也有退去的。退去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情況,有的是搬家了,有的是陪孩子去讀書了,有的是工作時間改變了……。其中也有的人,沒有別的原因,就是不願意繼續信下去了。究其原因,可以說他們在信的時候就沒有真正悔改的心。
很多人都認為,一個人只要受了洗,願意跟著大家一起參加聚會了,那就是悔改了。換句話說,就是有人認為浪子只要回家了,就是悔改了。其實,這並不一定是悔改。悔改,不單單是回家,而是必須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就像聖經中這位浪子一樣,他為什麼回家?不是因為在外面有困難了,過不下去了。困難了,過不下去了,這只是促使他醒悟的觸發因素或是催化劑。他認識到‘得罪了神、得罪了父親’這才是真正的悔改。只有這樣認識自己的錯誤,今後才會過一個感恩的生活,也會想方設法補償對父親的虧欠。所以,他對父親說︰“我不配再做你兒子,今後你就把我當做一個雇工吧”?我們知道,後來父親沒有把他當雇工,仍然還是兒子。這是因為父親的慈愛、饒恕。可是,如果我們假設父親就真拿他當雇工看,他也一定會好好以忠心工作來報答父親的,因為他是真心悔改了。
今天,有些基督徒雖然表面看上去好像已經是浪子回家了。但是,他們並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罪給主、給他人、給自己帶來的傷害多嚴重。有些人到主面前來,不但沒有看見自己的骯髒不配,反倒認為自己信主好像讓主佔了他們的便宜似的。這樣的人,整天對主要求這、要求那的。稍不滿意就會重新離家出走的。這樣的信仰是無法走十架道路的。一個真正悔改的人,知道自己沒有資格向主提任何條件,只有懊悔,只有感恩。他們跟從主的腳步必定是堅定不移的。法利賽人沒有悔改的心,就算他們被所有的人尊重,甚至他們還‘服侍神’呢,但是,最終的結局難免下地獄。稅吏、妓女盡管確實犯了很多罪,但是,他們捶著胸真心懊悔,感到不配仰臉看神。他們回去倒比那些公認的‘大善人’算為義了。
造成那些人‘看似回家,實際上卻並未真正悔改’的原因,除了他自身的原因以外,我們不得不說,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出在很多傳福音的人的身上。他們只想追求傳福音的效果,只想讓人快點表態‘決志’。因此,傳福音時不敢多講罪,就怕刺激到人家不愛听、嚇跑了。就算是提罪,也是像蜻蜓點水一般的輕輕帶過。最後,傳福音幾乎僅僅就是講見證,講信耶穌能得到多少多少肉身上的好處。以此來吸引人信主,這樣到主面前來的人,不是來悔改的,而是想吃餅得飽的。就算來了,也沒有真正悔改,因此也就沒有重生得救。
除此以外,還有一些看似已經回家的浪子,其實卻是別有用心的。這些人也不能算真正的悔改。例如聖經中的那位行邪術的西門。從表面上看,他也好像已經信主了,並且已經受洗了。表現的還挺熱心的,整天和傳福音的腓利在一起。其實,他也是別有用心的,因為他看到腓利行的神跡比自己大,後來他看到彼得行神跡更厲害時,就想花錢買彼得的能力。彼得指出他應該向神真正的悔改,不然就是滅亡的結局。使徒猶大也屬于並未真正悔改的所謂‘信主人’。現實中,這樣的人也一樣存在。比如有人為了方便與基督徒做生意,自己也表示願意信主,以取得對方的信任,接到訂單。還有人為了談戀愛表示願意信主,其目的就是為了能夠盡快與對方結婚。還有人是為了給好朋友的面子陪他去教會坐坐。還有的青少年,父母為了讓孩子能聚會,應許他聚一次會就給他十塊錢,孩子為了這十塊錢每周來聚會……等等。只要不是像聖經中這位浪子一樣,真正認識到自己的罪而向上帝悔改的,無論他們抱著其他什麼目的,也無論他們的宗教生活多麼像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他們都不是真正重生得救的人。
我們還要防備一種情況,那就是以現象代替本質。有人說,真正的悔改應該是流淚悔改,若不流淚,就說明還不認識自己的錯。這種說法是不對的!誠然,聖經中或許能找到某人悔改時流淚的例子。但是,不能把個別事例擴大成為普遍遵守的真理,否則就可能會成為極端乃至異端。人,是非常復雜的,每個人情感的表達也是千差萬別的。有的人看到只雞死都會流淚,有的人最親的親人離世也不流淚。不能以流淚代替悔改,其實這類情形還有很多很多,比如︰不能以方言代替聖靈充滿、不能以笑臉代替喜樂、不能以洗腳代替謙卑、不能以口氣堅定代替權柄……。否則,追求的方向就必定會出現偏差。流淚的不一定是真正的悔改,沒有流淚的也有可能悔改的很徹底。有的人最會流淚禱告,不了解他的人,僅听他的禱告,會認為他簡直聖潔的如天使。可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一到生活中他完全就是另外一個人,敗壞的如魔鬼。悔改的外在表現可以因人而異,我們不能做統一要求,重要的是憂傷痛悔的心。這位浪子的悔改,經文絲毫也沒有記載他的哭。我們只能說,當時他或許哭了,也或許沒哭,因為這不是悔改的重點。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才是悔改的重點。
ぉ.要有行動20上
【路15:20】 于是起來往他父親那里去。
【徒26:20】 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
如果這個浪子醒悟過來之後,每天就是坐在豬圈里反反復復喊著說︰“父親啊,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不配做你的兒子……”。他喊一年、十年,喊到老也沒有用。因為只有後悔,沒有改正是不行的。什麼是真正的改正?真正的改正必須具備兩個條件︰首先必須是向神認罪,因為無論犯什麼罪,無論向誰犯,我們得罪的首先都是神;其次,行為上要改變。所以,這位浪子醒悟之後,首先就是‘起來往他父親那里去’,原來是走一條遠離父親的墮落的道路,現在悔改了,來了個180度的轉變,起來往父親那里去,向父親認罪。其次,他回到父親家里之後,一定在行為上會發生改變,不然就不算是真正的悔改。我們知道,賣主的猶大後來也後悔了,也知道自己做錯了,但是,為什麼我們不算他是悔改呢?是因為他的後悔是假後悔嗎?絕對不是,他確實真的是後悔了,甚至還有行為上的改正。聖經說,後來他沒有留下那30塊錢,而是將錢又還回去了。但是,他缺少一個真正悔改必須具備的重要的要素之一,就是向神認罪。猶大後悔之後,他只是退錢,卻沒有向主耶穌認罪,而是選擇了自殺。這就如同浪子只是在豬圈里反復喊‘我錯了、我錯了’,最後,也不回家,死在豬圈里一樣。所以,悔改,不單是心里要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需要進一步接下來有悔改的行動與悔改的心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