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存在的真實性 三、人類的道德律和崇拜神的自然傾向
    人類崇拜神的自然傾向

    有人稱人類是宗教性的受造物。《聖經》說,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神造人時,把他的生命之氣吹入人的鼻孔里,使人成為“有靈的活人”。我們常說“人類是萬物之靈”大概就是這個意思。雖然人類始祖對神的叛逆使人類與神的交通受阻,但人心中的靈使人類不能從物質世界得到真正的滿足,要去尋找那位超自然的遺物主,並具有與神交通的能力。無論過去還是現在,從最原始的部落到最發達的國家,凡有人的地方,就有對神的敬拜。按照我前面的認識論的觀點,不少學者曾推斷,人類最初是多神崇拜,逐漸演化為現在的一神崇拜。可是,近年的研究結果與此推論恰恰相反︰人類最初是單一神崇拜,然後才產生多神敬崇。這個發現與《聖經》的記述相符,很有啟迪意義。

    且不論別的國家,我們中國從遠古開始就敬拜單一真神。我國常稱神為天(“-”加“大”),我想意即一位至高至大者。《書經》和《詩經》對“天”都有詳盡說明。《書經》曰︰“惟神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

    儒家創始人孔子也是虔誠敬神的。據記載,孔子的父親叔梁紇為朱國的大夫,娶顏氏小女征在為妻,久未生子,夫妻遂往尼丘山(現山東省曲阜縣東南)求告真神,因而懷孕生孔子。為念神恩,為孔子取名曰丘,字仲尼。孔子雖說過,“敬鬼神而遠之”,這並不表明他不信神。他是誠實忠于知識的人,“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他覺得自己無力洞察上天之事,于是不求天道退而求人倫道德。但在日常生活中他很虔誠。如,“子疾病,子路請禱。子曰,丘之禱久矣。”當人告訴他說桓要謀殺他時,孔子說,“天生德于予,桓其如予何!”顏淵死時,孔子則說,“天喪予。”孔子認為人的命運是掌握在神手中的。“生死有命,富貴在天”,“知我者,其天乎”,“朝聞道,夕死可矣”,他一生都順天安命。

    人類良心、道德律的一致

    由于社會制度、文化背景的差異和兩國人民的長期隔離,赴美前我曾擔心能否與美國人相處好。到美國後我立即發現自己的擔心是多余的。我與美國老帥、同學、朋友,鄰居相當融洽。他們的熱情、率直和真誠給我留廠深刻印象。出人意料的是,美國人的道德觀念與我們的十分相似,都崇尚勇敢、勤奮、謙遜、誠實、樂于助人等美德。地理和制度的隔絕為什麼產生如此的相近的道德標準呢?我找不到答案,而歸之于人的“本性”。

    我們常提到“良心”,也確實感到良心的存在。可“良心”又是什麼呢?人們生氣時會質問︰“良心賣多少錢一斤?!”使人無言以對。後來,我在《聖經》找到了答案。神悅︰“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里面,寫在他們心上。”(耶卅一33)“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里,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神放在人心中的律法,使人能明善惡,成為人類共同道德標準和良心基礎。

    有人會問,在那些殺人成性、無惡不作的強盜、慣犯身上,如何體現這種道德共性呢?我的看法是,第一,這種人或遲或早、或多或少也會受到自己良心的遣責。第二,看一個人的道德標準,不僅要看他如何欣賞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更要看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他自己身上時他的反應。如果這些強盜、慣犯自己或親友被殺、被辱、被搶時,他們的切齒痛恨、怒不可遏才是他們內心深處的道德律的真實反映。

    唐崇榮牧師在《智慧的人生》中講到一個事例。一對住在澳大利亞墨爾本的年輕夫婦,一次口角後,丈夫一氣之下把妻子殺死,並碎尸滅跡,遠逃到西海岸,下決心重新開始,並與當地一漂亮女子結了婚。數年後,事業有成,妻賢子孝,被推崇為模範家庭。不想一天男方突然失蹤,妻子十分焦慮。後來女方被叫到警察局,告之她的丈夫在那里,她大為驚訝。見到丈夫後,男人告訴妻子關于殺前妻的事,並說他主動自首︰“二十五年來,我天天受到良心嚴厲的遣責。如果我被處死,也心甘情願︰如果我不自首,我的神經會完全崩潰的。”

    德國思想家康德說過︰“有兩件事使我愈來愈感到害怕︰第一是閃著星光的天空,第二是在我心里說話的良心。”神正是借著他創造的大自然,他安放在人心里的靈啟示著人們。

    [sea于2006-05-0115:55:30修改此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