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新约神学的背景研究
    新约神学不可能作孤立式的研究,它来自一个拥有不同宗教影响的世界。神学家如想真正明白新约的真理,就必须考虑到这些影响。据此,近百年来,背景的研究在新约神学诠释

    上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但是,随之而来的难题是,我们对背景的重要程度给子多少评估。我们必须小心,不要把它的重要性估量得超越了圣经,使经文反过来要迁就背景的解释,就

    像人们常误以为环境的影响必然与经文字面一致的解释对立一般。但若因约翰福音中有几处与希腊化思想有密切关连,我们就说全本福音就是希腊化的福音,这是不合理的。类似希腊化的经文,在个别独特的记载上有其价值,但我们不能据此就断定了整个福音书的福音环境。

    背景研究有三个主要范围:旧约、巴勒斯丁犹太文学和希腊文学。我们要分别讨论它们的相关重要性。

    旧约背景

    用最粗略的方式读新约文学,便可以清楚看出新旧约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废弃旧约,必致歪曲新约。新约引用了相当数目的旧约经文,明显地看出基督徒时代与旧约之间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其间应许与应验的主题贯穿了整个新旧约。早期基督教会所用的圣经是旧约,我们可以想像到使徒们当年的讲道,大部份都是根据对旧约预言的诠释。只是它们虽极重要且又大量被引用,可是旧约的素材并不就是构成新约神学的主题。反倒是,旧约在耶稣及其门徒承继其旧观念并赋予新意义中,更增添了色彩。对旧约经文援用技巧之鉴赏,能了解许多新约中所具有的不同观念。例如:『义』之一词必须按旧约中对义的诠释来解释,绝不能以纯语意学的研究为基础。

    新约中有各种不同的方式引用旧约,由这许多形式可清楚发现一些权威性的观念。新约作者无疑地参与了神启示的工作,就像从前犹大教师认识旧约经文是出于神启示的作为一

    般。耶稣对这些经文当然知之最深,从书信中显示出使徒们也有这方面的认识。新约中一再出现的这句话:『经上记着说』,说明了新约真理是如何受旧约的有力支持。保罗书信最具此特色,他有时甚至不大注意所引之经文是否与原文完全切题。最明显的例子在罗三章,他引用了一大堆不同的经文在一个很普通的主题中。新约中承认旧约经文权威的例子,是马太福音中一个再出现的这句话:『这一切事的成就,是要应验所说的话』,以及其他许多类似的话语,在在表明旧约中所有的应许,都因耶稣基督的职事而实现了。没有一位新约神学家在解

    释新约时,可以不理会旧约所贡献对新约思想之发展、成形的重要性。

    以上事实带出一些困难,就是在解释旧约时,必须要定出一些原则,俾便在运用时可以区分其中的差异。我们必须注意拉比的方法、昆兰的方法和希腊的方法,以及在新约中所找到的不同进路,以便比较基督教与其他研究之间的异同。

    希伯来书之所以意味深长,就在于它深深掌握了旧约解释的方式。该书对新约神学的贡献,就在于它对此研究的得法。举例说,它对基督是大祭司职份的概念,乃基于旧约的敬拜仪式,并看出该职份超越了旧约大祭司的职份。我们在查考新约思想时,常要考虑它和旧约固有背景的相关性。然而,新约虽常反应出旧约敬拜礼仪不足,但却不表示我们可以忽视旧约的重要性。前人误入陷局,因此始终整理不出一个完整的基督教神学体系。马吉安(Marcion)试图废除旧约,因而招致察觉这种危机的正统基督教领袖们的坚决反对。

    作为一位神学家,必须详细说明他所了解的旧约与新约启示间的关系,这重要性远比他对新约神学,与鉴于旧约权威而作的其他背景研究更为重要。这无法像拉比式、昆兰式或腓罗式(Philonic)的研究一样,因为新约并没有提供本身以外可比拟的权威。事实上,连提都没有提过。我们不能把旧约看作仅是许多资料中的一种,因它在一切背景的研究中是独一无二的。新约学者除了应说明新旧约间的不同外,更需阐明两约之间的一贯性。本书在圣经一章中有详细的说明(见第十章)。若说神真理启示的丰满荣耀,是在基督里显现出来,那么无可避免的,在某些主要的层面上,我们会看见一些渐进启示的观念,也就是旧约在新约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应验。

    施洗约翰就是一个重要的例证。他所扮演的旧约先知的角色,实际上是最后一个先知,也是先知中最伟大的一个。他的使命是宣告新时代的开始。他也宣称自己的重要性逐渐衰退,弥赛亚的重要性将逐日增强。纵然他见证自己不配,实际上他是旧约与新约之间的关连人物。耶稣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便是耶稣对他先知职份的认同。再者,耶稣开始时所传的,与施洗约翰属同一个主题——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施洗约翰的事工与见证,为正确认识耶稣的事工揭开了序幕。他是个不容忽略的人物。

    巴勒斯丁犹太文学

    上述重点显示,我们对旧约与新约中间的历史时段,应尽可能增进认识。这个时段是基督来临的预备时期。了解基督降临之前这世纪犹太人的思想环境,对我们领悟耶稣的职事与信息之所以如此独特,有极大贡献。福音书描述了耶稣与当代各类人物间相互的影响,如果他的信息在当时是这样适切,他必然是采用他们已熟知的思想观念。该信息的普世应用性,从某种程度来看,有赖于我们在其历史脉络中的正确解释,这也就是间约研究的价值。只是新约神学家必须小心处理研究的方式,他必须牢记前文所述的,类似资料并不是正确了解新约神学唯一的无误之钥;即使有犹太的类似文学资料,但当与新约类似资料相比较时就必须了解,相同的用语不见得就有相同的概念,我们需从整体来考虑。对两约间的广泛研究,足以显出新约神学之性质,与和它最接近的犹大祖先有显著的不同。这是神学家的任务,就是将两者主要不同的特色加以解说。事实上,假若两者没有重要的差异,基督教就无需脱离犹太教而独立了。

    启示文学

    凡是可以按启示文学称之的文献,都是先知时期与新约时代之间的环节。由于启示文学的纯文学性,我们很难断定它们适合什么人的兴趣,然而这种研究却极为广泛而流行。我

    们不该以为其主要概念仅流行于这些作品所流传的地方,而应包括更广的犹太人中间。它之所以重要,乃在它对了解新约神学的某些特质,提供了有价值的洞察力。例如『人子』的概念,以及各类不同末世论的宝贵资料。

    启示文学一般说来是奥秘的、象征的,且都使用假名。它们虽由各种类型构成,却仍可看出与预言文学同一形式。所不同的是,它不像预言用从未说过的方式来表达。启示文学之发展,主要是由于预言已经终止。人们更集中注意于TOrah(五经)的重要性。预言家认为,正典既已封闭,神给人的信息就必另觅途径。因此,大部份的启示文学都使用假名。古人采用此种方式,是为向后代传达权威性的话语。这些大部分有悲观色彩的书卷,在与新约的关系上尽了很大的功用。它们对弥赛亚拯救者的来到,形成一种呼之即出的盼望,只是未能清楚指明这位弥赛亚是谁罢了。这种蒙拯救的盼望,大部份属于政治性、民族性,和新约的拯救概念正好相反,虽然在将来理想中的新耶路撒冷并不全属非政治性的。启示文学的弱点,在于它对弥赛亚盼望的表达上,缺乏对弥赛亚描述的一致性与准确性,因此不能带出更丰富的基督降临应验所预盼的信息。这是很有意义的,启示文学和基督教发韧时期正巧相合,直到主后一百年左右,才在犹太教中式微。启示文学在基督教中继续风行,甚至影响到基督教本身也产生了启示式的文学,或在犹太的较早文献(Sybilline Oracles)中添加了此类的基督教文学。由此证明,基督教的信仰与某些启示文学的特质是相同的。

    约翰的启示录就是新约里最接近这种型式的著作。然而,即便如此,它与一般启示文学的不同处,仍远较其相似处的意义更形重大。虽然了解启示文学对正确诠释新约的事上极为重要,但新约神学家必须拒绝给予过量比重的试探。启示文学在基督教信仰成长的环境中,只给予某些亮光,它不能为这信仰的源起提供任何说明。它所扮演的角色,纯属附属的。

    最接近启示运动也是该运动最得力的支持者,就是昆兰社团(Qumran)。昆兰文献的大量发现,使人得知从基督降生前一个世纪,到犹太战争最激烈之耶路撒冷城遭劫掠(主后

    7O年),这一鲜为人知的犹太教领域,他们是否就是苦修的埃色尼派(Essenes),稍有疑问。埃色尼派在新约中没有提到过,但就一位新约神学家来说,对昆兰文献的研究是极为适合的。从发现这个严谨的教派也渗入了希腊思想的证据,使学者对新约思想与希腊文化的关系重加评估,尤其是对约翰福音的解释,不再认为是基督教会发韧时期,犹太教为了坚拒希腊文化渗入的作品。事实上,约翰福音应当属于犹太教较早期的作品,而不是后期希腊文化影响下的产物,

    我们不能说,昆兰文献的研究使新约神学家增添了许多额外的证实资料,而应说它提供了这个犹太教**出教派的内情,而作为研究背景者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料,特别是在注释旧约之时。从这教派的末世观,可以找出与基督教会相似的地方,但前者属精神的特质,与后者重实务、求应世的本质,实乃河汉两界。基督欲求他的福音从耶路撒冷快快传到地极(如使徒行传所述),但对囿居于死海边,连与耶路撒冷之犹太人都不交往、极端排外的这一小撮信徒,显然有着强烈的对比。从昆兰派专注于律法,到新约以恩典为主,是信徒进入属灵自由新境界的一大转变。在解释新约主题的某些地方,昆兰派的方式为人带来了一些亮光,这是值得注意的。只是,就像对启示文学应有的审慎态度一样,我们要注意昆兰文献与新约

    类似的相异,总比相同处多得多。昆兰派的敬虔足可媲美新约时代(如:在Hodayot中),但它所注重的只在遵行律法而已。

    次经

    次经(Apocrypha)虽不是圣经正典,但在第一世纪的犹太教和基督徒背景中,曾扮演过重要的角色。基督教未将这些书卷纳入旧约正典,是由于它们从未被新约所援用,虽然其中有些是旧约的回响或仿冒品(如『所罗门智训』和『传道经』)。它们曾被希腊文圣经引用过,但从未被说希伯来话的犹太人所接纳。由此,在解释新约时不能作为根据。不遇,它反映了两约之间某些人的思想,提供了很有用的背景研究资料。它最为人肯定的价值,在于它是旧约观念思想的延续。再者,外来强行加入的资料,例如『多比传』(Tobi),其中有波斯的观念。当我们对这方面的事实有了认识,则虽『宗教历史』(Religionsgeschichte)尚有异议,我们仍能清楚辨明基督教新约并没有渗入任何的外来思想。事实反而证明,当我们对新约背景作彻底的研究,就使我们愈加坚信神在基督里的独一启示,而且,这也就是新约神学特质。

    拉比研究

    再次应予思考的,是拉比研究对新约神学的价值。在旧约正典封闭时,口传教导便发展为与成文律法同等地位,因其被信以为是成文律法的真正解释。甚至有人相信,该解释可

    以追溯到摩西本人的真传(如 Pirke Aboth1:1)。在主耶稣的时代,这种『长老们的遗传』,在法利赛宗教中占了极重要的地位。了解这背景,大大有助于了解耶稣教训的内涵。

    新约与拉比教训关系研究的最大难题,是资料正确日期的鉴定。因这弱点,便难于分辨何者是前期作品,何者属后期。有人以为后期作品是对前期实行的一种反应,这种设想颇值得怀疑。耶路撒冷在主后七十年的陷落,曾造成犹太教本身的剧变,但这很难令人设想那日以后凡被保存下来的文献,都必定属陷落前的立场。耶稣当时的教训,一定与犹太人所流传、所谈论的有关,所以新约的诠释者必须注意到当时拉比思想的背景。要正确了解耶稣对法利赛人的批评,必须了解第一世纪流行的教导与行为模式。但是,在引用这些资料作凭据时必须谨慎小心,因为他们确实的日期难予断定。

    在保罗书信中,可以发现许多犹太拉比的习俗规条。这位伟大的基督使徒在这种思想的环境中成长,自然会将某些此类思想的型式带进基督教的讨论里来。他会引用犹太人的思辨方式——如引用旧约不同书卷中一系列的经节(罗三章),或为一个文法问题鞭辟入里地争辩(加三章)。保罗神学的出类拔萃,在于他虽研究拉比教训极有亮光,但却在这样背景中显出独特的风貌。我们可以清楚看见拉比们所追寻的,到了保罗就都结实完成了。我们也看出拉比当年的教导,例如欲依靠律法的功效,显然是走错了路。保罗神学的核心,重在因信称义,与当时流行追求人的义的看法显然泾渭分明、清晰易辨了。

    Bultmann应用他的『非相似律』(law of dissimilarity)来取决耶稣教训真伪的作法,是否也有效地采用了拉比教义的资料呢?他认为凡与犹太教资料相似的话语都不是真实的,因这些类似的资料都取材于犹太教。我们前文已讨论过,这种论调好像是限定耶稣不能用当时所懂得的方式来沟通他的思想呢!

    希腊文学

    广义的希腊文学可分为两大类:犹太的和希腊的。前者是Philo的广博研究,后者则涵溉了黑尔梅(Hermetica)、诺斯底与神秘宗教的文学。

    腓罗

    Philo是住在亚历山大的犹太人,生于主前二十年至主后四十年。他在新约研究方面颇具影影响力,虽然他早期的许多研究是以其他范畴著称,尤其是昆兰研究。Philo的目的在指明旧约,甚至是希腊思想的起源,因此他时常大量运用讽寓方式来诠释旧约经文。他不仅引用希腊的作品,甚至试图把犹太、希腊的思想合并。他在亚历山大城的影响力相当大,但却不见得渗透进新约的作者群中。

    长久以来,人们完全相信约翰福音的卷首语,是采用Philo的思想,他们认为LOgos这一概念,完全属希腊的语汇。但如今,许多学者已相信这卷首语可归诸犹太的影响(见第三章基督论的『道』节),这意思并不是说两种来源是互相排斥的,而是说Philo诠释旧约的支配力大大减少了。另一受到Philo影响的是希伯来书。这主要是因Philo怀有柏拉图对世界的看法,以为在眼见真实的世界背后,有另一真正的世界。这种空间二元论,在希伯来书神学观中确实有些相像,因其中曾说过地上可见之事乃天上事物之影像等。只是,除了这一处比喻外,全书所有的问题,都脱离Philo的立足点。希伯来书作者真正受到Philo影响的,几乎是微乎其微了。

    希伯来书记载麦基洗德的一段,我们多少以为有类似寓言的倾向,但这全部的内容都取自七十士译本,而非Philo。此外,尚有其他方面许多的不同,如书中所用的对比法:受造之物、非受造之物;过去、将来;短暂与永恒等。其实,希伯来书与Philo,有其基本上的一大不同,即Philo不把旧约视为历史,连有关纯粹的史料亦然;而希伯来书作者却著重于历史中显而易见的神的作为。由此可知,希伯来书与Philo的研究,纯属二件事。希伯来书的目的在于欲求人看到基督为何完全应验了旧约中属灵的真正意义。旧约的敬拜礼仪虽然已经废除,但旧约本身的权威却仍存在。

    基督教会面对希腊文化与philo型式的挑战,必须对这些影响作适度的适应。只是,新约神学除了表面受些影响外,并没有一点真正接受了Philo影响的地方。

    黑尔梅文献

    Hermetica名下有相当数量的文献,包括多篇埃及哲学短文。C.H.Dodd应用此类文献注释新约,特别是在约翰福音的解释上。然而,这类文献不像我们前面提过的背景资料,

    Hermetica并不是犹太圈内的产物,而是异教的作品。Dodd虽在这类文献中找到一些与约翰福音极为相似的资料,但它能用来解释约翰福音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应该特别注意,因为许多此类作品我们不知其写作日期,通常它们都是新约时代很久以后才发现的。Dodd认为其中的许多观念,流行于第二世纪初。果真如此,则除了说明它是出自同一环境外,其他便没有更多的意义了。在此我们应该说,约翰福音是一本运用当时语言文学来诠释基督教的福音。由昆兰文献的发现,任何认为约翰福音出自非犹太环境的建议,都需由『出自犹太地』的可

    能来平衡。约翰福音应该是近似某典型犹太背景的产品,而不应属于迹近异教之埃及哲学背景的作品。地理的条件,支持这一观点。Dodd的假说,完全依据他对约翰福音源起问题的看

    法。如果Hermetica的理论有任何真实性,这等于说这本福音所记载的教训,仅仅是约翰的解释,而非耶稣亲口的教导,甚至是毫无关系。约翰福音的经文既在第一世纪从未被任何人提出异议,Hermetica的理论就不能自圆其说了。然而,Herme-tica的研究无疑也提供了有关约翰福音的教训,在面对异教哲学与犹太教思想挑战下的广泛背景。

    诺斯底主义

    在过去,新约诠释常会误用诺斯底派的研究,问题在于未能区分gnosis与gnosticism之间的差别。后者是指第二世纪始存在,后来才发展成诺斯底的系统;前者指诺斯底思想未

    发展前的观念,是一种前期诺斯底主义。这种趋势的早期存在,一定是在第一世纪,在新约里曾经偶而提起。由于gnosis是种混合思想,尝试结合数种宗教思想熔为一炉,曾为早期基

    督教带来严重的威胁。其整个目的是要自成一完全独立的信仰(如耶稣基督的福音一般)。一旦哲学或是东方的神秘属性掺入了基督信仰,这纯正的基督信仰就不得不歪曲了。所以,新约对这完全偏离正道的诺斯底,不得不以严厉的词句予以谴责。

    诺斯底研究对新约神学的学者有什么价值呢?答案应该是『非常的小』。它的价值只是反面的,它仅能使当时基督教福音观念误入歧途。人们尝试走不同的路寻求他们所渴望的满足,诺斯底主义的盛行,正投合这种心理,以为它已找到了答案。诺斯底存在百害中的一利是,它使那些易受摇动、易被外来事物影响之人的信心,反而得到了坚固。

    一个更完全投合诺斯底主义解释新约思想的人是Bultmann。Bultmann用诺斯底的救赎主神话,作为保罗神学中救赎概念的来源,也把它当作约翰神学的启示源头。这又是大量采用新约时代以后文献为凭证的一个例子。其实,第一世纪的文献中,根本找不出任何可以认作诺斯底作品的资料。

    由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诺斯底主义对新约神学的用处实在少之又少。但这并不是说,诺斯底的研究毫无价值,它可以使人更加真实地鉴赏发展中的教会。再者,充满暧昧思想的诺斯底作品,更加强化了新约思想的率直对比。新约中,有时出现诺斯底的词藻,这似乎是基督徒思想家采用了散布于异教圈内的词汇,而赋与一个崭新的意义(如pleroma)。

    神秘宗教

    将基督教与神秘宗教作比较研究的方法,是由『宗教历史』学派的倡导而流行的。他们以为,自神秘宗教中可经找出基督教观念的源头。不论这学派如何辩护,他们的方法显然犯了好几个少有的错误。他们霸道地假设,基督教只不过是众宗教中的一个,事实上它都是相互影响的。基于这种假设,他们将主餐解释成神秘宗教中声名狼借的公牛血浴礼,也就不足为奇了。我们一旦接受了这种观点,便无可避免地会在新约中找到类似的神秘观念了(甚至包括Mysterion这个字呢!)。

    由于这类解释与毫无偏见的新思想有本质上的差异,『宗教历史』学派因而未得广泛的支持。但在Bultmann的新约神学研究中却仍保留了对神秘宗教的依赖。因此,新约神学家应加以注意。福音书中公开的『奥秘』,与神秘宗教的秘密入教仪式的显著的差别。这再一次使我们了解,背景的研究为我们带来一个清楚的焦距,显示出基督教的福音在当时的环境中,诚然是优异得无可衡量呢!

    这背景研究的梗概,集中于新约神学必须面对的不同背?景。基督教的概念,不会在一个完全孤立的环境中发展,它必然与当时的一些思想有关连。但是,我们必须小心避免过份强调背景的因素,前人已因此产生许多新约诠释上的困难。我们从所有对背景的研究中已发现,若有人以为基督教神学是借诸其他所有非基督教内涵而来,那是大错特错了。过份热衷于追寻观念的由来,会导致福音所特有之完整独特性的丧失。没有人能从一部拆开的汽车零件中,来认识原来的整部汽车。任何一件创作品,与创作前相比时,必较其前有之一切素材更具独特性;它是一个意象完整的新作品。如果借人手所造之作品尚且如此,更遑论由神而来的默示了!

    对以上这一切情况的认识,将保护新约神学家不致落入他以为必须用当时习俗惯例来决定新约概念意义的陷阱。例如,『人子』的称呼,便围绕着许多问题。因当时类似的不同用法太多,因而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因这『人子』的称谓,在全本圣经中,只用于『耶稣』一人身上,这又引起另一个问题,就是到底在圣经里的这个称呼,比起类似资料中的,其重要性大到什么程度?关于此类问题,本书下文在新约神学讨论中,将逐项提及,虽然研究的重点仍放在经文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