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造就系列 做光三要
    經文︰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當我們誦讀以上經文的時候,都到了會背的地步,這很好。但是,僅僅會背還不行,還要明白,還要行出來,這才是最重要的。

    一、為什麼要做光?

    1、照亮黑暗——是使命和責任

    既然是照亮黑暗,那麼成為光的基督徒就要曉得什麼是黑暗,才知道自己光照的範圍。一般情況下,黑暗包含四種人︰

    一是世人。"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翰福音3:19)

    二是瞎眼的人。"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里。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那里去、因為黑暗叫他眼楮瞎了。"(約翰一書2:9/11)

    三是無知剛硬的人。"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里剛硬."(以弗所書4:18)

    四是當死的人。"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21,32)

    藉著以上經文,我們不得不明白照亮黑暗是弟兄姊妹的一個使命和責任,我們所看見未信主親人和沒有重生得救的信徒,最後的光景是非常可憐的,因為他們看不見罪,不知罪的危險,要走向死亡。這是多麼讓人痛心的事情呀!所以,做光不是屬靈的"口頭禪",而是與撒旦爭戰的"不竭動力";做光不是表明自己如何地比別人強,而是成為一個勇敢堵破口的人!願神與我們同在。

    2、當存善行——是生命和流出

    行為不能讓人得救,但得救的基督徒不然有好的行為,因為這行為不是從自己而來,乃是生命活水的流出。為此,先知耶利米告訴我們說︰

    "我回到河邊的時候、見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有極多的樹木。他對我說、這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使水變甜。﹝原文作得醫治下同﹞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海水也變甜了.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必有漁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都作曬﹝或作張﹞網之處.那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只是泥濘之地、與窪濕之處.不得治好、必為鹽地。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干、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以西結書47:7/12)

    這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情,一條河水有著如此的功能,我們怎麼不去思考呢?

    一是祝福的河水。"我回到河邊的時候、見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有極多的樹木。"

    二是變甜的河水。"這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使水變甜。"

    三是生養的河水。"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海水也變甜了."

    四是分別的河水。"那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

    五是結果的河水。"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干、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

    六是有用的河水。"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

    凡我們所到之處的所思、所行、所言能夠給親人、朋友、同事和教會帶去改變、帶去祝福、帶去供應、帶去分別的話,我們就是神所喜悅的人,因為是光,就要當存善行,顯明世人惡性,讓人離惡從善,棄罪成聖。為此,成為光的基督徒要從三個方面顯明善行︰

    第一個方面——走義路。"但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言4:18),走義路,是顯明善行的基礎,不是走走停停,而是永永遠遠,是恆久的功課。

    第二個方面——跟從主。"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跟從主,是走義路恆久的秘訣,離開了主,一切都是虛空。

    第三個方面——無瑕疵。"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立比書2:15)無瑕疵,是跟從主的條件,因為神是聖潔的,忌邪的,我們應當聖潔。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做光是我們的責任和使命,是我們的生命和流出,是為了讓"地獄人騰空,天堂裝滿人",我們又怎能不在意、不謹慎呢?願以馬內利的神常與我們同在!

    二、怎樣做光?

    1、要行在光里。弟兄姊妹們要行在光明里,這是一個總的原則,因為光明與黑暗是截然分開的,所以聖經特別地告訴我們︰"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一書1:6/7)同時,弟兄姊妹們若不明白是否行在光明之中,可以選擇"參照物"進行比對,也就是說要通過自我監察或其他人校正我們,所行的是否良善、是否公義、是否誠實,因為這良善、公義、誠實是光明所結的果子,為此聖經也鮮明地告訴我們答案︰"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以弗所書5:8/9),由此可見,行在光明里是要結出果子的,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有這樣的果子嗎?

    2、要為人端正。"身正不怕影子歪",一個基督徒的為人一定要端正,究竟怎樣才能做到端正呢?其實,不信的人也會端正,但神所要求的端正與世上的不同,主要體現在八個方面︰即不可好色,不可邪蕩,不可荒宴,不可醉酒.不可爭競,不可嫉妒,不可服從肉體安排、不可放縱私欲,因為"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羅馬書13:12/14)。

    所以藉著以上經文,弟兄姊妹要看到,為人要端正的前提是披戴主耶穌基督,而且是"總要",也就是會所無論我們面對什麼樣的環境,面對什麼樣的人,面對什麼樣的社會,面對什麼樣的局面,都要如此。

    究竟什麼是披戴主耶穌基督呢?簡而言之是四個方面︰一是凡事表彰基督,隱藏自己,如施洗約翰;二是在行事為人中,使人看見基督的榮美,如但以理和他的朋友;三是常住在基督里面,如使徒保羅;四是讓基督為我們應付試探、罪惡、世界,由他去接觸一切,這方面弟兄姊妹都會有著不同的經歷。

    3、要不斷燃燒。發光必須經過燃燒,如蠟燭,在給別人照明的同時,自己不斷燃燒,直到成灰,所以"蠟炬成灰淚始干"就是說的這個道理。同樣地,弟兄姊妹們,我們要發光,就要燃燒,這個燃燒包含兩個方面的意思︰

    一是要犧牲、舍己、付代價;二是完全奉獻、舍棄屬世追求、徹底對付罪惡。

    真的,主愛的弟兄姊妹們,無論犧牲時間,或獻上物質、財富,或忍受心靈上的痛苦,或受人誤解,或遭人逼迫……都是一種燃燒,也是發光必經的途徑。我們知道,在聖經中,聖殿中的燈台比作教會,橄欖油就是燈台的燃料,橄欖油必須經過壓榨才會出油,才可以燃燒發光。我們只有像橄欖油那樣經過壓榨,才能夠成為教會復興的祝福。真的,這個過程雖然痛苦,結果卻是甘美的,因為我們所做的一切,為的是報答主的舍命之恩,為的是將一切的榮耀歸給在天上的父!所以聖經告訴我們︰"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哥林多後書3:9)一個神所愛的兒女,不僅要成為光、要發光、更要發出更大的榮光!

    既然發光,要注重兩個方面︰一是要放在燈台上,而不是放在斗底下,因為放在斗底下容易熄滅呀。所以基督徒千萬要警戒,不能讓自己落在會使光熄滅的罪惡環境中,總不能我們一面跟朋友賭博,一面勸他信耶穌吧!二是要照在人前,即要在人面前高舉耶穌,高舉福音,使人不但耳聞,更要目睹,從而因我們的行事為人,把黑暗的心思變成光明的行為,即降服在福音的大能下!

    願以上分享能夠為弟兄姊妹靈命的成長給予幫助,以馬內利!

    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