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 5月27日,跟從光,出黑暗,入光明。
    今日,跟從光,出黑暗,入光明。

    約8:11、12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早安,歡迎來到方舟早禱!

     

    “去吧,從此不要在犯罪了。”你們是不是覺得主的這句有點站著說話不腰疼?也難怪,人活于世,有誰能夠做到永遠不再犯罪呢?“不要再犯罪”這個道理誰都懂,但實際上,沒有人能做得到。如果有人能做得到,主耶穌就不用上十字架了,所以,十字架不只是一個救恩的標志,它還表明了,人是做不到自己救自己,做不到不再犯罪的。

     

    這樣,主為什麼要這樣說呢?這不是在故意為難這個婦人嗎?當然不是。我們不要忘記了,在後面主還說了一句︰“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世界本是黑暗,人活在黑暗里,當然不能做到不再犯罪,但耶穌是世界的光,人若信,跟從,那人就可以走出黑暗,進入光明,在光明中生活,人就不會犯罪了。

     

    我不是說基督徒就不會犯罪,我們信主,但仍在世界,我們如今是跟著光走,還未完全進入光明,待我們離開這世界,與主面對面之時,就是完全進入光明之時,那時,我們就完全成聖,不再犯罪了。

     

    跟從主是進入光明,不再犯罪的唯一途徑,而“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句話,就是提醒我們的心要厭惡罪惡,渴慕作不再犯罪之人,渴慕生活在完全的光明之中。當你有了這種渴慕,你才會真正的去信靠主,跟從主,你若沒有這樣的渴慕,就是說你並不是那麼厭惡罪惡,甚至你還是樂意生活在罪中,你既不願從罪中脫離,自然也不能進入光明了。

     

    這個婦人到底如何選擇?經歷了一次罪所帶來的死的威脅之後,她是否渴望離開罪惡,走向光明?聖經沒有說,因為,重要的不是別人怎麼選擇,而是你自己怎麼選擇。

     

    親愛的主耶穌︰

     

    你就是世界的光,

    跟從你的就不在黑暗里走,

    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我們如今跟從了你,

    你就帶領我們走在光明的路上,

    這路上有光照耀,

    有光輝的雲柱火柱引導。

     

    主啊,

    願你的能力興起,

    願聖靈的火焚燒。

    願世人被你驚醒,

    願百姓離惡歸你。

     

    願你的雷聲大發,

    使那在罪中沉睡的子民

    戰兢而恐懼。

    他們醒來之後,

    就要看見黑暗的可怖,

    也要看見光明的美好。

    他們要厭惡罪惡、

    渴望完全。

    如此,他們就必快跑跟從你,

    萬民都要快快流歸你的聖山。

    因你是惟一的道路,

    救恩因你成就。

     

    歸向你的人,

    必與你一同進入光明。

    奉主耶穌聖名。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