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 十二月十五日
    猶太人所受的一切災禍,從他們有國以來,都是因為他們作惡得罪神。世人受災禍也不例外,都是因為犯罪。洪水的世代,所多瑪的時候,都是因為他們過犯滔天、罪惡滿盈。世人最大的罪就是不認識神,把神變為偶像,甚至于硬說沒有神。末世的災禍特別大,就是因為末世的人敵擋神特別厲害。

    既然災禍是對著罪來的,要免掉災禍唯一的方法是逃避犯罪,基是有罪在身就不能逃出刑罰。災禍未到是神給人悔改的機會,神並不樂意把災禍降給世人,乃願意人人都悔改得救,是世人不肯悔改。

    教會在世界中當更站在聖潔蒙愛的地位上,不當與世人一同犯罪,就不受世人所受的災禍;但教會不與世人一同犯罪,卻一定要受到世人的逼迫,這就是聖徒應該選擇的時候︰我是願意違背神、得人的歡心、免去逼迫而遭遇災禍並且失去將來的榮耀呢?還是願意違背人、得神的喜悅、受逼迫、免去災禍而得著永遠的榮耀呢?把這兩件事放在你的天平中稱一稱,你揀選那一方面呢?我想凡是愛主的聖徒都要放棄前者而揀選後者。寧可失去人的歡喜,要討神的喜悅,寧可受逼迫而免去災禍,寧可放下世界而得著永遠的榮耀。

    「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容讓那自稱是先知的婦人耶洗別教導我的僕人,引誘他們行**,吃祭偶像之物。我曾給他悔改的機會,他卻不肯悔改他的淫行。看哪!我要叫他病臥在床,那些與他行淫的人,若不悔改所行的,我也要叫他們同受大患難。我又要殺死他的黨類,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啟二20至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