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誰意行?
作者︰梁家麟
第七章 上帝旨意與人的旨意的協調
忠實地按理性生活 拒絕作具體的識別 上帝補足人的欠缺  
第七章 上帝旨意與人的旨意的協調 忠實地按理性生活
    要是基督徒按著對上帝一般性旨意的了解,產生了一些合理的意欲和期望,並且運用上帝所賜的智慧和知識作抉擇推理,則除非他的決定和上帝就此事而特別作的啟示相抵觸,否則便可以心平氣和、長心安穩地行事,毋須憂慮這樣的做法是否干犯了上帝的主權,甚或行差踏錯,偏離了上帝既定的軌跡路線。不!若我的決定果真與上帝的計劃有所不同,上帝自當會有攔阻,毋庸我去過慮。正如保羅的傳教計劃恆常被上帝打擾,以致一改再改,但他倒從來沒有為已做的或正在做的東西憂心仲仲,恐怕它們乃在上帝的旨意之外。只要我們隨從聖靈的帶領,則一切自當會為我們警告和開路。

    龔漢斯(HansKung)在他的小書《教會——在真理中被保守》(TheChurch-tainedinTruth)中斷言,真理並非由教會所保守、捍衛,恰好相反,是永恆不變的真理保守了教會。因此,教會毋須將她自己偽裝成冠冕堂皇、道貌岸然,仿佛永不犯錯的樣子,以為若非如此,其所傳講的真理就會大打折扣;也不用刻意建構一套具有絕對權威的教會理論,並將福音真理的權威,奠立在教會的權威之上。不!教會是可以犯錯,而且也事實上常常犯錯的。歷史正告訴我們,教會同時期傳講永恆的真理,又屢犯錯誤,如同基督徒既為罪人又同時被稱義一樣。真理的來源既為上帝,就由上帝親自立定,毋庸個人或人間的組織去予以證實的,人不能賦于真理權威,真理的權威乃是本然自有的。教會並不護衛,亦不證明真理,反倒真理卻恆常地護衛及證明教會。是上帝的道和聖靈,時刻提醒教會,教她不致在屢遭失敗中全然腐敗、無法翻身;真理的聖靈在不同的時代中,興起先知和屬靈領袖,帶引教會走回她應有的軌跡去。同樣地,真理的自我說明的真實性和權威,也證明了那個破爛變缺的教會,仍是上帝選召的群體,她的傳講的職事,仍是蒙上帝悅納的職事。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應用在個別信徒的生活上,不是我們憑善功保守自己不致失落信仰,卻是信仰保守我們,在屢犯錯誤後而仍得翻身回頭。如此,我們毋庸為至終是否得救而患得患失,不用為面前的抉擇是否押注錯誤而誠惶誠恐,一切都在上帝的護理與保守之中。問題的核心端在於我們作決定時,是否真的清心無偽,心口如一,抑或口里叫嚷某套義正辭嚴的道理,內心籌算的卻是另外一套(正如許多說正在尋求上帝旨意的人,其實是已自行作了抉擇,並付諸行動,只是由於結果未出,無法百分之百確定遂願而已)。只要我們按著良知和聖經真理去行,也不忽略聖靈在心中隨時的勸戒和感動,則做甚麼也是既合理又合法的。我們已盡了本分,得失成敗便留待上帝去做吧。「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里得著稱贊。」(林前四4—5)

    筆者相信,參詳各方面的意見。權衡利弊得失,運用理性知識所作的決定,必然較穿鑿附會,靈意化解釋經文或環境現象來估量上帝的旨意,更加穩妥可靠。事實上,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包括教會的聖工在內,都是如此進行的。在召開會議前,我們懇切的祈求上帝,幫助我們在每一個要決定的事項里體察他的心意,但在會議的過程中,我們每人卻認真地運用自己的知識和理性,尋求一個一致的共識,及最可行、最兼顧全面的做法。我們不用憂慮這樣運用理性來思考會否僭奪了上帝的主權,也毋須在決定了一事以後,為了合理化這個決定,而將之升格為上帝的諭令。我們所有的是人的旨意,人的旨意不同於上帝的旨意,人的旨意也不必然干犯上帝的旨意。
第七章 上帝旨意與人的旨意的協調 拒絕作具體的識別
    事實上,在日常的實務里要穩妥地在某些具體的事上識別出上帝的旨意,不惟是難乎其難,甚至可以說是極其危險的。且以個人為例,筆者在神學院里擔任教務行政的工作,自信從來沒有任何行政決策上,計慮過個人的得失利弊,一切都是以大局為重,權衡各方面的因素,然後作出最有效的決定,並且在決定的過程中,也敏銳於上帝隨時的引領,常中斷工作來伏案禱告。然而,即或如此,筆者卻從來不敢宣稱,某個行政決定是上帝的旨意,並以此來要求別的同工或同學無條件地順服(要是筆者作的真是上帝的旨意,那其他人只好無條件順服吧!),我所能做的,是以理服人,用人的理性來證明所作的決定是最佳選擇。上帝的旨意並不在任何具體的決策里。

    我相信我的整個事奉都在上帝的旨意中,我所作的每個決定,或對或錯,都出於的準許或容忍,但是,我的任何具體決定,仍都是人為的、暫時性的、有利有弊的、處境性的,可被批評。可被反對,也可以被修正,如此亦自然不是上帝的旨意。盡管我再靈力充沛、靈氣逼人,也不敢狂妄地自命為上帝的代言人,把自己的「意見」看成為永恆的「真理」。

    拒絕承認人意的合法性,勉強將人意提升為神意,往往為教會帶來嚴重的混亂和悲劇。有一個教會,主任牧師頗有大展鴻圖的決心,積極要求弟兄姊妹奉獻,支持拆建原來的教堂,但執事們卻不認同他的異象,拒絕贊同他的動議。牧師老大不高興,便列舉聖經來作為必須興建新堂的論據︰「這殿仍然荒涼,你們自己還住天花板的房屋麼?」(該一4)執事們對牧師以真理自居反應激烈,乃回應說︰「上帝果真與世人同住地上麼?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代下六18)如此的金句大戰,後果如何,可以想像。

    問題的核心不在於建造新堂是否上帝的心意,盡管教會一切的事工,諸如植堂、傳福音、宣教、關顧……,統統皆為上帝的命令,但如何具體調配資源,決定事工推行的輕重先後,仍大致上與上帝的直接旨意無關,認同上帝要我們拓展福音工場,也不等於必然要支持明年在某地方開分堂啊!如何具體執行上帝拓展國度的心意,必須就整個教會的人力財力。弟兄姊妹的準備程度,及事工的優先次序來評估,討論應該是理性的,各人表達的也僅是意見而非真理,引經據典並沒有甚麼好處或幫助。當然,筆者並不排除上帝會將某個特殊托付交給牧者或信徒,也同意教會事工的推行與否不能純以理性的態度來計慮得失,信心的踏上亦很重要;但是,若果個人的異象無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說服其他人,個人的信心若不能激勵別人有同一心志,則再扣上帝旨意的大帽,也不見得便可以懾服群雄,一箭定江山,**教會倒是可以預期的。

    許多教會如今推行的民主體制,正是肯定了人的理性和喜好的合法性。當然,民主體制未必是最理想的制度,我個人並不反對若有教會在選立執事一事上,完全拒絕人的理性和喜好,單由公認的屬靈領袖來指派,或使用使徒行傳一章26節的「搖簽」方法,反正聖經從來沒有正面鼓吹民主制度,某種程度的屬靈專制也不一定不合法。但是,我也並不因此認為,運用人的理性作選擇,以票選的方法來委任執事(參徒六3),有甚麼較不屬靈處!兩種方式的冒險程度,同是不相伯仲的。委實說,民主制度之被推崇,從來不是因為這種制度最符合聖經的說法、最有效率、最容易聆听到上帝的聲音,理由卻僅是消極的,因它最能防範屬靈專制帶來的嚴重禍害、避免了將任何人神聖化所可能產生的錯謬偏差。

    承認人意的合法性,拒絕將自己據理性與喜好所作的決定比附為上帝的旨意;認定自己一生活在上帝的旨意里,卻不具體地要求認出哪個決定、哪樁事件為上帝旨意的彰顯。以上的生活態度,不惟不是冒犯上帝,卻正好是尊重上帝的表現。
第七章 上帝旨意與人的旨意的協調 上帝補足人的欠缺
    肯定我所作的是自己的決定,可以讓我牢記,必須為這個決定及隨之而來的後果負上責任。我的配偶是我選擇的,我必須珍惜之、愛護之,努力改造自己使配得上對方,也盡力增進、改善雙方的溝通和了解,因為我知道,若是我的婚姻失敗了,也不會是由於命途多舛。彼此時辰八字相沖,或者上帝作弄、撒但施毒計所促成的,而僅是因著我(或我的配偶)沒有遵照上帝的吩咐,履行聖經所要求夫妻的責任。當然從信仰的角度看,我會認定婚姻是上帝所配合的,是上帝默然地認可調合我的姻緣,但這認定只會增加我對婚姻的神聖莊嚴感覺,及推辭不掉的使命感,而不會成為我逃避或推卸責任的藉口。

    這樣,相信「天命」的存在,就不會教人對生命抱持消極被動的態度︰既然一切已經命定,人力無法挽回,再努力也是徒然白費的。不!我們拒絕這種命定主義,不承認自己活在一個客觀而冷酷的非人命運之中,卻只承認活在掌管歷史的人格上帝之下。既然上帝是又良善又慈愛的,也不計較我們的所有和所為,更先接納了我們的所是,那麼,我們便可以踏實的、滿有盼望的生活下去,深信無條件的接納將教我們在跌倒後重爬起來,屢遭挫敗而仍不致對自己絕望。上帝在我們生命盡頭的說「是」,讓我們歡然奔路,直投的懷抱。

    上帝的旨意本來就不同人的旨意,兩者屬於不同的層次︰前者是宏觀的,高瞻遠矚。縱橫稗闔地兼顧人類歷史的全局;後者則是微觀的,再胸襟廣闊的人也只能計慮面前的人和事。如此,人的旨意自然與上帝的旨意不可同日而語,但也因此不能把它們視作同一層次的東西,進而認為它們兩不相容。許多時,明明是人錯誤的決定。明明是人背逆了上帝的心意,卻長遠地促成了上帝長遠計劃的目標。人的思想有限,判斷力也常有偏差,但上帝的計劃卻永遠沒有差池,並且以自己無限的涵括力,使人的錯謬變得微不足道。的巨大的「是」,吞噬了人所有的「否」。上帝的正確,保證了人的錯誤不會使歷史發展偏離了原來的設計。

    因此,我們最好把上帝的旨意與人的旨意視作並行不悖、互補並舉的。就上帝的旨意部分,我們認定上帝掌管一切,永不錯誤,且按照原定的計劃將人類歷史帶引至應許的結局;也從萬民中揀選了屬的兒女,為他們各自預設了生活和事奉的方向,好配合上帝的國的拓展。就人的意旨部分,我們卻認定人是自由的,面前所有的抉擇和掙扎都是真實的,我們必須承擔人的責任,既積極尋求上帝的引領,卻又勇敢地嘗受因抉擇而帶來的焦慮和不安;憑理性作出帶冒險性的抉擇,並接受抉擇招來的後果。上帝的旨意不因人的旨意而虧損︰人無論如何犯錯,都不會使歷史脫離上帝的掌握,上帝能使壞事變作好事;人的旨意也不會因上帝的旨意而變得不合法︰除非上帝直接顯露的旨意,取消了原來的抉擇,否則人盡可負責任地作決定,勤懇地盡上個人的義務本分。

    不過,一個正確的基督徒人生觀還應更進一步,拋開對未來成敗得失的顧慮,單就如今的機會和責任,來決定自身的行止。只問耕耘,不問收獲,我們關心的是某事是否應該做,而非抽空地估計它是否能收到最大的效果、是否配合了上帝隱而未顯的旨意。而在盡了自身的本分後,由於我們了解到個人的智慧有限、能力也不全,錯誤是不能避免的,故坦然地接受各種可能有的結果︰失敗固然是合該的,無話可說;成功也不見得是自己的功勞,只是上帝恩典的補足吧。得固欣然,失亦無怨。如同保羅說的︰「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上帝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上帝。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因為我們是與上帝同工的。」(林前三6—8、9上)好個坦蕩蕩的人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