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釋聖經
作者︰盛足風
 
前 言 一、細則服從原則 二、片面服從全面 三、字句服從精意
四、舊約服從新約 五、注意歷史背景 六、堅持正義立場 七、留心上文下文
八、聖經解釋聖經 九、生活經驗體會 十、敬奉聖靈為師 結 語
前 言
    "如何解釋聖經?"這是一個很重要,很實際,又很不簡單的問題︰若要討論得周到滿意,可不容易。但這個問題畢竟是十分緊要的,一切愛好聖經真理的信徒,特別是我們擔負傳道工作的人,不能不感到這個問題的親切和實用。

    應當怎樣解釋聖經呢?解經有些什麼原則呢?應當怎樣運用這些原則到個人靈修和講台生活上去呢?這些問題是一切真誠看待聖經,研讀聖經的人都希望明白的。在當前,大家尤其有一種緊迫的感覺。

    聖經這本書,今天已經廣傳到了地球的每一個角落。它已經被譯成將近二千種的不同文字。這還是幾年前的消息,到今天這個數字可能已經落後于實際了。在我們所住的這個地球上,在大大小小的國家和民族中,都有聖經通行的腳步聲;誰也算不出它擁有多少讀者。這是一件很不平凡的大事。我們在此可以看出,聖經的價值和感力不是單憑一個人的主觀想法所能評估的。

    再看另一方面,聖經分卷六十六,執筆作者約四十人。他們的才智不同,職業有別;有君王、統帥、宰相、省長、先知、祭司、學者,又有醫生、牧人、稅吏、農民、漁民等勞動者。寫作的地點也大有分別︰有富麗的王宮、聖殿,也有簡陋的茅舍、監獄;有學校、教會,還有曠野和海島。這許多作者,從最早的約伯到最晚的約翰,前後相距一千六百年之久。有的寫于生氣勃勃國興時期,有的寫于威震天下的國盛時期,有的寫于萎靡不振的國弱時期;也有的寫于國破家毀的亡國時期。論其文體,有莊嚴之歷史,有雄偉之傳記,有秀麗之詩歌,有流暢之書信。

    鑒于上述不同的因素和條件,所寫的書,按情理而言,勢必南轅北轍,矛盾百出。然而細究全部新舊約,覺其先後一體,首尾一致,一意貫通,相呼相應,相輔相成,一如出于一人之手筆。試問何以能夠致此?只能有一個合理的答復,即是由聖靈的啟迪、默感、指導、掌管所致。聖經的作者雖多,而聖靈的啟示、運行、指揮、支配則一。可以用一個比方,好象許多作者受支配于一位主編之下,完成一部文庫一般。

    聖經之所以能歷經艱難險阻,而仍然屹立不動,靈感與啟示的能力是最最主要的又是最最根本的一個因素。它之所以珍貴,它之所以深入人心,理由也在這個關鍵上。

    我們問︰解釋聖經應該有哪些原則為指導呢?現特恭敬拋磚,盼能藉此引玉。試提十項原則如下︰
一、細則服從原則
    全部聖經,舊約39卷,新約27卷,共計1189章,31102節,我們教會常用的中文和合本聖經有96萬幾千余字;用了三千幾百個不同單字。就是這三千幾百個單字化作千言萬語,組成了神的言論,寫出了神的啟示。

    我們讀經之時,有時看見許多章節、段落敘述一個問題,一氣呵成;也有時候發現不少地方並非這樣。它們給我們的印象是分散零落,東一鱗,西一爪;"這里一點,那里一點"(參賽28:10)。因此我們需要從這些不同的筆法和文句中,細心讀出真理的原則和細則來。原則就是大道理,細則就是小道理。我們要思想、要體味、要分辨,要領會,什麼是聖經真理的主流——大道理,什麼是支流、細流——小道理。對于每一個尋求真理又願意遵行的人,這樣的分辨和認識,實在是不可省的;對于一個站講台的人,尤其如此。務要把握大道理,小心地"管著"小道理。

    當我們細讀與默想之時,如果看見細則符合原則,自然沒有難處,容易理解明白,然而,有時並不這樣,反倒發現此處經文與另一處經文有抵觸,有矛盾,難以調和一致。讀經踫到這種情況,不免感到為難。應當怎麼辦?回答說︰要堅持原則,使細則服從原則,要以大道理制約(限制與約束)小道理;切勿因細則而動搖原則,或竟拋棄原則,否定原則。

    如果發現某一細則不能符合(服從)某一原則,也不用焦急懷疑。有的"聖經難題"如一時解決不了,就不要勉強解釋,可以把它擺一擺,掛一掛。因為很有可能,過了一些時日,讀者在某一方面有了新經歷,新領悟,心竅忽然打開;那時候,不但疑難得以解決,靈命也隨之得到甜美的補養。又有時候,可以從別人的經驗和講論中解決難題。這叫作從別人的"光中得以見光"。

    全部聖經包含著許多真理原則,更包含許許多多真理細則。我們必須懂得使細則服從原則,切勿容許細則脫離或違反原則。這是解釋聖經、領會神話語的一個基本方法。我們引一點例子在下面︰

    聖經對于人,對于人生的意義、責任和價值,說過十分重要的話︰"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造男造女"(創1:27);又說︰"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再說︰"……神造人的日子,是照自己的樣式造的,……神賜福給他們,稱他們為人"(創5:1-2)。基督耶穌又親口說︰"你們是世上的鹽,……是世上的光"(太5:13-14)。聖經使用這一類的話語描寫人生,顯然說明了極為重大的道理,論述了人生問題的原則教導。

    然而,當我們讀到傳道書描寫人生時,卻看見這樣的話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令人厭煩……,日光之下毫無益處"(傳1:2-9,2:11)。

    兩類經文,兩相比較,差距之大,令人驚奇!

    看看現實,當人們遭遇重大挫折,力不能勝,精神消沉,悲觀厭世之時,傳道書中的一些消極言論,很易引起共鳴。然而用這樣的心情來理解人生的意義是合理的嗎?是有益的嗎?符合神的本意嗎?當然不是的。上文所引創世記和馬太福音中基督耶穌所說關于人生的言論,乃是真理的正面教導,是屬于原則性的,是主流思想;而傳道書中的某些話卻是聖經留給我們的反面教材,為要說明一個人"為自己活著",以自我為中心,其人生將產生何等可悲的心靈光景。我們這話不是隨便說的,所羅門自己一連兩次交代了自己的錯誤人生觀︰"我為自己……我又為自己……"(傳2:4,8)!到了晚年,他醒悟過來了,才說出了自己悔恨的嘆息。

    "虛空"是與"罪愆"相聯系的。哪里有罪愆的行為,那里就有虛空的人生;一個人的罪愆有多大,他人生的虛空程度也有多大。罪愆如同可惡的蛀蟲,將人生的意義和價值蛀空了;它既使人失德,又使人敗才。

    在討論真理的時候,讓細則服從原則,以原則指導細則,就能看得清楚。

    再舉一例︰羅馬書第二章末了一段記著說︰"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話是基督徒靈性生活中的大道理,是原則性的問題。在教會工作中尤應引起重視。如果有什麼教會或個人把儀文禮節看為信仰標準,得救條件,輕視靈命,小看德行,"蠓蟲濾出來,駱駝吞下去",勢必使自己和教會走上歧路,陷入禍坑。我們看見或听見有的地方,有某些弟兄已經在這點上走得太過、太遠了,離開聖經的教導太甚了,有人甚至更改福音,自造另一個"福音";造成了很多不幸的事例。同時又將自己放在與真理相敵的地位上去。這是十分可悲的事。讓我們再次提醒自己︰物有本末,事有始終,道有重輕,理有主次,誰也無權將真理搞亂。

    使徒說︰"在乎靈,不在乎儀文。"在當時是有針對性的,到今天仍然具有同樣的針對意義。我們要從使徒的教導中體會出心得來,要使真理的細則服從真理的原則,而不要將二者的關系顛倒了。
二、片面服從全面
    先解釋名詞︰"片面"就是一個方面,"全面"就是各個方面。"片面"是局部,"全面"是全部。各個片面合起來成為"全面";各個局部拼攏來,就是"全部"。片面與全面,局部與全部,都是彼此依靠、相輔相成的。離開片面,無法達到全面,不顧全面,也要使片面失去價值和能力。

    再者,片面與全面又是相對的說法,並不能作為絕對的論斷。

    某一端真理在它自己的範圍里,也許被討論得全面了;但是如果把它取來,組織在範圍較大的真理中去,它就變成了一個片面,一個局部。

    例如"信心"是一端真理,可以從多方面討論它以趨于全面;但如果將它放在"因信稱義"的巨大真理之內,它就立刻變成那個真理的片面了。

    "聖靈"的道理也是這樣,將各個片面合起來,可以使這端真理趨向全面。(全面認識聖靈是很難做到的,為說話方便起見,權用"全面"二字)。但如果將這個全面放到"三位一體"的大道理中去,它就立刻變成了一個片面或局部。所以說,全面和片面也只是一種相對的說法,決不可作為絕對的論斷。

    復次,"片面"又容易和"偏見"發生關系。一個人只看到真理的一個部分,一個片面,卻誤以為發現了真理的"全部"或"全面",因此固執堅持,不肯接受別人的見解或發現。對于這樣的弟兄,我們說,他的認識偏了,是一偏一孔之見,陷入了偏見。一葉蔽目,不見天下,當然是可悲的。然而在事實上,在經驗里,"片面"與"偏見"往往是會結成"親眷"的。我們需要虛懷若谷,求主光照,求主救我們脫離"瞎子摸大象,各說自己是"的那種可悲景況。

    為了客觀的需要,或者為了條件的限制,(因為人方面有欠缺),神在聖經里敘述真理之時,就不可能章章節節句句都達到全面的地步。道理總是需要一方面一方面講,一部分一部分談的。將幾方面,幾個部分合起來,才能達到全面。這是常識。我們讀經、解經要從片面到全面,從局部到全部,要使片面的真理服從全面的真理,要使局部的亮光服從全部的亮光。

    "得救靠恩典"這是片面之道;"得救憑信心"也是片面之道。"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才成了全面的得救之道。

    "悔改得生命"(徒11:18)是片面之道,"因信得生命"(參約20:31)也是片面之道。"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才成了得生命的全面之道。我們所見到的事實也正是這樣。在教會里,那些有重生生命的人,都是又悔改又相信的人。單有悔改或者單有信心,都不能使一個罪人取得基督的生命。這一類經文例子,還能找出很多,這里就不一一提了。如何解釋聖經呢?盡量做到"片面服從全面"。
三、字句服從精意
    聖經的"字句"是發表真理及其"精意"的工具,而且是決不可少的工具,因為"精意"是寄托在"字句"里的。如果沒有字句,或者取消字句,就使精意無處寄身。我們今天之所以能有一本聖經來認識一點真理與其精意,都是"字句"之所賜,是字句的貢獻。

    就經驗說︰在許多時候,在許多場合,我們是十分重視字句的。有些經文甚至需要逐句逐字的從字面上來推敲,才能更為豐富地把真理發掘出來。經上記著說,"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之處,這才使經文有逐句逐字研究咀嚼的需要與價值。這是字句和精意彼此相關的一個方面。

    但是另外還有一個方面應當注意,字句在有的時候、或有的地方是會妨害或限制真理之精意的。神的真理是那麼寬廣、浩瀚而有活力,而文字的本身又是那麼狹窄、簡單、呆板,這就使二者之間不相適應,因而解釋起來會有一定程度的困難。由于這一個隱藏而未為一般讀者所知曉的事實,聖經特別在哥林多後書三章六節中指明︰"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神用文字所寫的道(聖經)和他成肉身的道(耶穌)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二者都一同"忍受"著物質的限制與拘束。前者是"精意"忍受"字句"的限制、拘束;後者是"神性"忍受"人性"的限制、拘束。正因這個緣故,我們在讀經與解經之時,要運用第三項原則︰"字句服從精意",這原則包含二個要求︰

    ヾ不要咬文嚼字,以詞害意。

    ゝ務要透過字面,領會精神實質。舉例如下︰

    (1)神的"後悔"問題︰"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6:6)。"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撒上15:11)。"見他們離開惡道,神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降與他們(尼尼微人)了"(拿3:10)。

    經上這些文字,這些說法,引起讀者思想上的難處︰神豈是人?他自己作了事,事後又後悔?民數記第二十三章明文寫道︰"神非人……必不致後悔"(民23:19)。神有先見預知之明,是不可能也不應該後悔的。聖靈感動人寫聖經,采用了"後悔"二字,乃是體貼人的軟弱,才揀選當時人們所最容易領會明白的字句,用以描寫神當時的心情。神"後悔"包含二個意思︰

    ヾ神的心憂傷痛苦,極其難受;

    ゝ神改變態度,改變計劃,改變辦法。

    我們務要透過字面去領會字句背後的精意或精神。

    (2)神與摩西"面對面說話"的問題︰出埃及記有二處經文彼此矛盾抵觸︰一面說"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象人與朋友說話一般"(出33:11)。一面又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在同一章聖經之內何竟產生這樣矛盾的話呢?我們運用原則解釋如下︰按照神的本體來說,他"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里"(提前6:16)。"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只有父懷里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因此"與神面對面"一語不能按字面解釋而只能照精意領會。意思就是摩西與神十二分接近,極為親密無間。

    神向人顯現,今天仍有可能。如果神看為必要,他仍舊可以在他的旨意里向人顯示他自己。然而應當明白;異象中的神,決不是神的本體。人要與神面對面,從嚴格和正確的意義來說,非到某一天我們取得了復活的靈體以後不可。所以對于這一類的事,只能從精意去領會,決不可按字面去直解。

    其他如詩篇所記︰"大山踴躍如公羊,小山跳舞如羊羔"(詩114:4);以賽亞所說︰"……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面前發聲歌唱,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賽55:12)……更需要從字面透過到精意。如果硬要按字面咬嚼,就必然"叫人死",在真理的認識上走入死胡同。

    聖經里的詩歌不能作散文解(雅歌一書尤為明顯),散文也不能當詩歌解,象征不能作實物解,實物也不能作象征解(預表例外);事實不能作比喻解,比喻不能作實事解。我們要分辨字句和精意,而且要使"字句"服從"精意"。這是解釋聖經的第三原則。
四、舊約服從新約
    論到神的話語及其所包含的精神或精意,為了討論與理解聖經的方便,可照習慣的方法,分作二大部分——舊約部分和新約部分。

    神將真理啟示在聖經里,按內容與精神來看,是在逐步發展,逐步前進,逐步提高的。我們這話不是指神的本身說的,而是指神的言語與教導說的。論到神的本身,他從亙古到永遠,是全智、全能、全善、全聖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但是論到神對人類的教育,卻不是一成不變的。我們的神不是守舊主義者,他如同一位高明的夫子,在教育自己的門生弟子時,采用了由淺入深,從低到高,逐步提升的辦法。我們看以下例證就可以明曉︰

    (1)關于食物的問題︰

    在最初,當始祖還在地上生活的年代里,神的話是這麼說的︰"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蔬菜……和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1:29)。但是等到洪水以後,神的話不同了,發展了,他說︰"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連地上的昆蟲,並海里一切的魚……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創9:2-3)。人類食物的範圍擴大了,食物的品類也豐富了。這是一個例證。

    (2)關于獻祭的問題︰

    在最先只要是一個人或是一家之長,若要向耶和華神獻祭,就可以自由去作。該隱、亞伯、挪亞、亞伯拉罕、約伯……都是這樣。但是到了摩西的時候,情況發展了,演變發生了。神的話語規定,只有利未支派的祭司才有權柄執行。這個規矩一直通行到舊約的末期和新約的初期。等到耶穌釘十字架以後,情況才改變。整個祭司制度在主所立的"新約"里被廢棄了。這是第二個例子,證明神對人的教導是發展的,要人拋開舊約的祭禮,服從新約的教導。

    (3)關于敬拜的問題

    申命記規定︰耶路撒冷是神選民敬拜的中心,在聖殿以外獻祭敬拜是不合法的。然而到新約,耶穌怎樣說呢?他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3)。又明白指教說︰"你們拜父,也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約4:21)。你看,情況完全變了。舊約申命記看為不合法的,到了新約時代,主耶穌親自站出來更改了。這是一個大發展,大前進。同時又證明"舊約"服從了"新約"。

    (4)關于道德的問題︰

    舊約里的道德教訓和新約里的比較起來,新約的教導前進多了,提高多了。馬太福音第五章中所說的,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古人"如何如何說,只是"我"告訴你們……耶穌口中的話將道德要求提高到一個更新更高的階段。

    此外,關于對待犯罪問題,舊約所定的到了新約也不同了。約翰福音第八章記載一個犯**的婦人被解到耶穌跟前來,別人守住舊約,主張依照摩西的律法用石頭打死她。主卻對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新約的精神在此可以見到梗概。綜觀以上各點,我們可以充分看出,神對于人的旨意、計劃、教育、帶領、啟示是在發展與提高之中。

    新約是神在恩典中最美好的教訓;基督是神在真理中最高的啟示。

    我們研讀新舊約書,在比較內容與領悟真理的時候,如果發現二者和諧一致,當然沒有問題,倘若發現二者出現差別,應當遵守"舊約服從新約"這個原則。
五、注意歷史背景
    每一件事情的演變,有其來龍去脈;每一句話語的流露,也有其前因後果。這就意味著,故往今來,人間的一言一行,都是與當時、當地的具體背景密切相關相聯的;孤立或單獨地評論一句話或一件事,都很難避免片面性,甚至陷于錯誤與荒謬。

    我們領悟或解釋聖經中的言論和紀事,也離不開這一個原則。因此,在查考聖經的言論和紀事時,應當盡可能地注意歷史背景。

    或有人說︰聖經是神的話語,"安定在天直到永遠",任何時代,任何地點,都有價值,都可應用。這話說得很好,但不完全。當知道這個信念並不需要排除對于歷史背景的研究。經上有一句啟發性很強的話,說︰"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提前1:8)。全本聖經豈不發出同樣的要求嗎?我們的願望就是要將聖經解得更為正確,更為合宜。

    注意歷史背景,究竟有什麼益處?我們從兩方面回答︰

    (1)能使我們更為深刻地領會神說話、作事的用意所在︰

    先舉一個比方。假定說,聖經不將始祖亞當與夏娃的犯罪經過原原本本地寫出來,而只說到亞當躲藏在樹林里,耶和華去尋找他,又問他說︰"你在哪里"?試想一想,如果只是孤立地讀這句話、看這件事,而且按字面直解起來,這會發生什麼結果?我們勢必看不清楚神發問的用意何在,甚至會作出這樣一種錯謬的結論︰耶和華在當時,一定不知道亞當躲在什麼地方,需要開口發問,等亞當回答了,神才知道。于此可見,神並不是一位全知的神呀!……今天誰也不會作如此糊涂的設想,而且能夠明白神對亞當發問的用意,懂得神的目的是要促使亞當認識自己所犯的罪與犯罪之後所處的地位和光景。試問為什麼我們能夠不陷于誤解?正是因為聖經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是背景)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了。

    還有一例︰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二十節說︰"眾弟兄都問你們安。你們要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這里一共用了兩個"要"字,分明是囑咐的口氣。請問,我們應當如何解釋才合乎情理?只有一個正確的答復,那就是承認"親嘴問安"乃是哥林多地方的風俗習慣。此外,還必須看清,保羅所寫三個短句,用了二個"要"字,而其中的重點乃在于"彼此務要聖潔"。如果否定這個解釋,而將保羅的話一字不漏地搬到中國教會里來,當作普遍的教導來傳講,試問其後果將會怎樣?這麼一想就不難明白,注意歷史背景和風俗習慣,並加以分別取舍,乃是決不可少的事了。

    (2)能使我們學知就事論事,對具體事情作具體分析,可免是非模糊不清︰

    申命記二十二章九至十一節教導以色列人說︰"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里……;不可並用牛驢耕地;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摻雜料作的衣服。"改用概括的話來說,就是︰"異種不同園,牛驢不同軛,毛麻不同織。"

    經上這些話,乃是"話中有話"的。除了在動機上、信仰上、品德上、搭配上要求選民"純一和純潔"那個意義上之外,還有"不準許以色列民和外族人通婚"的意義。在以斯拉記九章十章中,這個意義顯得非常突出。

    然而,我們手中的聖經卻又讓我們知道︰外族人喇合氏和路得氏被接納,進入了以色列民族的民籍中去,而且受到了不平凡的稱贊。又讓十分賢德和智慧的女子以斯帖進入外邦,與外邦君王亞哈隨魯結婚,而且神竟用她完成了挽救民族的驚人大事。此事詳記于一卷特稱以斯帖記的書中。

    應當問一下︰聖經記載這些歷史事例的用意何在?向我們說明什麼道理?

    妥當的答復是︰正是聖經自己要我們注意歷史背景,要就事論事,要對具體事情作具體分析。

    還向我們說明什麼?

    聖經再要我們看到︰神作事有其"普遍法則",又有其"特殊法則"。單單看到二個法則中的一個,不但是不夠的,而且是有害的,對于神在經上所記的某些作法和說法,我們將會無法讀懂、讀通。

    神是掌管歷史的神,而我們這些人,卻是歷史長路上某一特定階段的人。神和他的書要我們注意到歷史背景的重要性。他要我們從不同的時代背景看出他的旨意,計劃和引導來。

    一位先哲說過一句名言,意義深刻。他說︰"在特定的時候,神對特定的人說特定的話,並給以特定的引導……。"這四個"特定"所包含的深意是有分量的,給人的啟發是很大的。不同的時間和地點有不同的需要。神對親近他的人不但說話,且要說特定的話,給以特定的指引。神的特定指引和作為在短時間內,不一定為人所理解,我們卻應學會信任神的大智大慧。同時讓我們注意,神的"特殊法則"並不準許我們用小聰明、小算盤去干擾他的心意引導和作為。他既不要"凡火",也不要"異樣的香"(參利10:1,2,出30:9)。

    我們的先人和我們是活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中,神的引導和安排不是完全一樣的。然而,一件事卻又是完全相同的,先人和我們都要受到神和歷史的審判;而神所下的判斷不但是最後的,且是最細、最準又最公道的(參林前4:1-5,林後5:10,啟20:11-15,耶17:10)。為此,我們的動機如何、德行怎樣、腳步對否,乃是最關緊要的事。

    如何解釋聖經呢?務要注意當時的歷史背景。這是理解聖經言論和紀事的第五個原則。
六、堅持正義立場
    "正義"一詞已經被人們用得非常廣泛了。這個正義立場,也是我們研究聖經的人所必須堅持的立場。

    我們所信仰的耶和華神,不光是"仁慈的神",而且又是"正義的神"。他聖潔、崇高、忌邪……等等的屬性、品格,使他無時無刻不站在正義的立場上。

    我們知道而又深信,神有無限奇妙的慈愛;但是應當同時又知道又深信,他的慈愛和正義是緊緊結合在一起的。神之所以可親可愛又可敬可畏,道理就在這里。神說話,神作事,都以正義為基礎、為依據。請讀詩篇89篇14節,97篇2至3節,並加以對照。他又要求把正義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是一端要道,我們要堅持;這又是一項原則,我們要運用。這個要道和原則指導我們解釋聖經,分辨聖經中一切人言、人事的是非、優劣、正邪、曲直、忠奸、良莠、真偽、善惡、光暗、高下等等。

    試舉一例︰神多麼愛大衛,稱贊他為"合我心意的人"(參撒上13:14,徒13:22)。可是大衛一越出正規正道,墮落犯罪,他就立刻受到神公義的管教和責打。

    再看一例︰神多麼喜愛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孫後代,稱他們為"長子",為"選民"(參出4:22,詩105:43,賽43:19-20);並將自己的"聖言交托他們"(參羅3:2)。我們手中的這本新舊約聖經,就是從他們出來的。然而公義的神並不偏愛他們而偏待別人。作長子的選民犯了罪,他們所受到的懲罰,一點也不在別國別族之下。我們看出來,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希利尼人(代表一切別國別族的人),都在神"公正無偏"的大德統治之下。

    用這副眼光研究聖經,用這支量尺度量世事,我們可以看見神那無形的手在我們所住的地球上運行、揮動,貫徹著他那既仁慈又公義的旨意。

    歷史在發展,時代在變革,世事在更替,神卻沒有改變。他的屬性,他的美德,存到永遠;他的作為,他的感力,延到萬代。在人類歷史的變革中,在聖經紀事的敘述中,在信徒生活的經驗中,我們都能看見神,看見他的仁慈和正義的原則立場在發揮作用。
七、留心上文下文
    我們听一個人說話,可以知道他的心思、意念和主見;可是切切不可單憑他口中的一言半語或片言斷句來判斷,來下結論。我們需要耐心地,無偏見地听完對方要說的話,才不致產生誤解。

    讀聖經,就是听神說話,听他如何原本本地說明一件事情,講論一端教訓,述說一門真理。為此,我們不可單取聖經的片言片語就下判斷,而是應當聯讀上下文,看明整個意思的所在。斷章取義,必生誤解。

    可是在不少場合,我們也引用聖經的一節一句以發揮其意義。但是,這樣的引用有一個限度,就是不能違反上下文的意義,不能動搖真理的原則,更不能背離全部聖經的共同見證。

    說到聖經的上下文,如將範圍看得大些,舊約是上文,新約是下文;將範圍看得小些,各卷、各章、各段、各節、各句,都有其上下。我們唯有聯讀上下,默想、分析、研究、體會,才能領悟它的正意所在。不然,就是"斷章取義"或"穿鑿附會"的做法,能夠使人講出聖經所沒有、所反對的異端邪說來。這個危險,我們要盡力避免,且舉例以明之。

    許多信徒愛慕經上的寶貴應許,卻往往忽略其上文所提出的必要條件,因此得不到所祈求的。他們在心中為此抱怨,懷疑聖經,以為聖經並不可靠,應許不能兌現。這是一個大謬誤,需要分解。

    例如約翰壹書5章14節說︰"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听我們……。既然知道他听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于他的,無不得著。"這一節經文的中心思想是"祈禱有效",重點條件是"照他的旨意求"。我們決不應當忽略這個重要條件而作非分的想往。

    再如箴言3章5至6節說︰"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這是一節最切實用的聖經應許。古今中外,不知道有多多少少的信徒享受過這一應許的福份。但是如果人不遵守經文中所提出的條件而奢望神降格遷就,他就要大失所望。

    又舉數例,詩篇34篇5節說,"凡仰望他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又說︰"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詩34:8)。另一處又說︰"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他的耳朵听他們的呼求。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彼前3:12,詩34:15)。又有一處說︰"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34:18)。這些應許多麼甘甜,多麼可愛,又多麼實際可用。如果我們經歷過這些應許,就會明白其中的福樂和價值,甚至終生難忘。但是千萬要留心上下文,要遵行那些與應許密切相關聯的必要條件。不然的話,那些好听的文句對我們大家就全無意義了。

    引用以上這些例子為要說明什麼?

    答︰解釋聖經必須注意上文下文。
八、聖經解釋聖經
    聖經有一個特點,它能自己解釋自己。經上所用的"字"、"詞"、"語句"、"象征",聖經自己有解釋。解經人尋找聖經自己的解釋用以講明真理,是個穩妥的辦法。這叫做"聖經解釋聖經",簡而言之︰"以經解經"。這項原則早為聖經學者和解經家所重視、采用。它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1)相互對照,以詳解簡︰同是記敘一件事,或者討論一個真理問題,一處聖經寫得很簡單扼要,另一處卻寫得詳盡細致。這樣的例子在新舊約全書中是很多的。我們應當將不同的記載彼此比較,相互對照,使內容變得明朗充實;這樣,就能使我們對于一件事情或者一端真理的認識,趨向充實或全面。

    不論讀新約書或舊約書,可以采用一本《串珠聖經》或者《經文匯編》,將幾處聖經比較對照,益處很大。如果是研究四福音,可以在自學中尋找書中的同類記載,加以參對,我們可以發現這四卷福音書詳簡鮮明,互相填補,多有發現,多所貫通。

    (2)彼此補充,以明昭晦︰經上的話極大部分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也有一些地方寫得比較隱約含蓄,不易捉摸。遇到這些情況,最好采用或借來《串球聖經》,將幾處明顯的經文找出來對照補充。這樣一來,可以使真理更加明確。

    (3)發現象征,尋找闡明︰在聖經里,象征的說法是很多的;其中不少可以在別卷或別章的經文中找到解釋或闡明。

    例如啟示錄3章18節,那位代表耶穌的聖靈對老底嘉教會說︰"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又買白衣穿上……,又買眼藥擦你的眼楮。"這些象征的說法,可以從別處經文找到注解。彼得前書1章7節說︰"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這里是用金子比作信心。詩篇19章9至10節說︰"耶和華的道理潔淨,……比金子可羨慕。"這里是用金子比神的道。箴言3章14節說︰"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這里又將金銀比作智慧。再讀啟示錄19章8節說︰"……光明潔白的細麻衣……就是信徒的義。"這里說明白衣是指基督徒的義行。復讀以弗所書1章17至18節的話說︰"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照明你們心中的眼楮。"這里,"眼藥"指的是什麼也十分清楚了。這樣一看,老底嘉教會的窮乏和急需是什麼,就昭然若揭、明明白白了。他們急需的乃是精金般的信心,黃金般的真理知識,如金如銀的智慧,照亮與醫治心眼的"啟示的靈"。

    什麼叫"以經解經"?就是用神自己的話語來說明神所發表的言論;也就是保羅所說,"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林前2:13)。這樣作,不但是穩妥的,又是十分自然、合乎情理的。
九、生活經驗體會
    先講一個小故事︰一次,有幾位擔任教會工作的牧者,在一個地方討論一個問題。他們要弄清楚,哪一種漢文聖經譯本翻譯得最好。一個說︰最近發行的新譯本最好。另一個說︰現在通行的和譯本最好。第三個說︰還是從前的文言譯本最好。他們各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理由,彼此相持不下。當時還有一位牧者一言不發,沒有表示什麼意見。于是其余三人轉向他,詢問他的意見如何。他回答說︰"我最愛我母親的翻譯,她將聖經譯成了日常生活中的實際經驗。"這第四位牧者的話,真說得又智慧又巧妙,又將意義說得最為深刻。今天,我們不妨也說,"生活經驗體會"乃是明白聖經、解釋聖經的最好方法,最好原則。

    我們從來沒有坐過飛機的人,每逢看見飛機從上空掠過,總有一股神秘的滋味在心中起伏,不知道在空中飛行是一種什麼味道。到了有一天,自己也有航行高空的經驗了,這才體會到飛機的起飛、航空、下降、著陸等等是一種什麼滋味,什麼感覺。基督徒對于聖經的認識也是這樣。經上的話,不論是歷史部分、教義部分、詩歌部分,都滲透著十分濃厚的信仰經驗。因此,凡是沒有或者缺乏信仰經驗的讀者,就很難領會聖經中的靈訓奧意;至于深刻入里的體會,那就更談不上了。

    例如羅馬書8章6節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如果你沒有經驗過,真難明白這里所說的是什麼意思。這個"死"字作何解釋?又是何種滋味?何種感覺?"平安"二字又作何解說?是何感覺滋味?為什麼不單單說"平安"而要說"生命平安"?對于這些問句,人們單憑自己的天然知識能夠講解得清楚嗎?不能!一定不能!惟有"經驗"才能領悟,才能解答。

    又如詩篇42篇1節說︰"神阿,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沒有經驗的人真是無法理解,無法識透這種心情。

    我們愈久愈覺得︰順服聖經的教導和靈性生命的長大,以及明白聖經的意義,三者是密切相關、不可分離的。一個信徒對真理順服得愈多,他領悟的聖經意義也隨著愈多愈深。一個人順服神到什麼地步,明白聖經也會到什麼地步。讓我們確知深信︰真正"明經"與"解經"乃是自己身體力行,雙腳實踐的結果。

    我們務必將主的話語化作自身的生活經驗,成為屬靈的經歷,成為生命的流露;我們站起來才會有話可說,才會說得準一些。我們的雙腳必須"種植"在真理的"田地"里,吸收其中豐盛的養料,我們的口舌才能開放鮮艷的花朵,結出甜美的果實。

    怎樣明白聖經又解釋它呢?要用生活經驗體會。這是第九項原則。
十、敬奉聖靈為師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是神借聖靈"呼氣而成"的,也就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提後3:16,彼後1:21)。聖經的原始記錄,與其說是人的手筆,不如說是聖靈的作品。因此,解釋聖經最理想的教師是保惠師聖靈。他是"真理的聖靈"。大家不難承認︰讓作者解釋他自己的著作,最為穩妥。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約壹2:27)。由于這些教導,我們讀聖經與讀別的典籍,就大有分別,我們是以兒女的身份展讀天父的家書,不但心里敬慕,而且靈中快慰。打開聖經,先獻默禱,求主通過聖靈賜下智慧和亮光。接著慢慢地閱讀,也可以稍稍出點聲音來讀(只要不妨礙旁人)。有時可以把心和眼停留在一節一句之上,細細咀嚼、揣摩、默想,如同把自己看作一只蜜蜂,鑽入花芯,全力采蜜一般。在讀經時,應對自己提出幾個問題︰

    (1)今天所讀經文,在當初是什麼意思?為什麼這樣說?(2)今天我讀這些話,天父對我有什麼感動?給我們什麼教訓和指導?(3)我應當怎樣去順服、遵行?(4)在什麼事上我還需要進一步謙卑、悔改、自潔?

    我們若能這樣認真讀經靈修,日日持之以恆,一定受益不淺,一定可望豐收。

    如何敬奉聖靈為師?至少可以從四方面接受聖靈的感動和教導︰

    (1)聖靈直接向我們施教。他一面將聖經的話語解開,發出亮光(參詩119:130),一面又將我們的心眼心竅打開,使我們"得見亮光"(詩119:18,路24:45)。有時候,讀到甲處就會明白乙處,甚至接連領悟丙處、丁處。這就使人們收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之效,其樂無比。

    (2)聖靈又能借用世界的一山、一水、一花、一草、一蟻、一鳥,啟發我們明白道理。主耶穌豈不曾說過,"野地里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太6:26-28);箴言書也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箴6:6);詩篇中又說,"倚靠耶和華的人好象錫安山"(詩125:1);等等。聖經又有概括的語調向我們指出︰"萬物都是神的僕役"(參詩119:91)。神用萬物作僕役作教材,給我們當師傅,或從正面教育我們,或從反面警戒我們。世界萬物尚且可作我們的師傅,何況人呢?一切在真理面前的有心人、虛心人,都當喜愛孔子說過的那句名言︰"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3)聖靈又要用我們自身的成功與挫折、勝利與失敗、蒙恩與失恩,啟發甚至啟示我們明白聖經。得勝與成功的喜樂經驗固然能提高我們的靈命,挫折與失敗的痛心經驗也能造就我們。或成功、或挫折、或勝利、或失敗,在保惠師的教育之下,對我們讀經、明經、解經,都很有幫助,我們不可忽視。

    (4)聖靈也通過時代教導我們。歷史是一位偉大的老師,它常在各個時代中對人類說話、施教、啟發。

    神自己說︰"誰……從起初宣召歷代呢?就是我耶和華"(賽41:4)。神又說︰"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神"(賽43:13)。基督耶穌也曾說過同類意義的話︰"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我是初,我是終"(啟22:13)。摩西對此也有明確的認識。他對耶和華說︰"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90:2)!

    神住在天上,神又運行在歷史上,這是普世教會的共同信念。根據這一信念,我們應該相信,聖靈要通過歷史中的各個時代帶給我們信息。神要在時代中說話。

    說到這里,聯想起幾句古話︰唐太宗李世民說過︰"以銅為鏡,可以整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另一位學者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古人尚且能夠說出這樣有見識的話,我們自稱為神的兒女、又讀神的聖言,反倒不能虛己說出這一類的話嗎?我們是多麼需要以"古"為鏡、以"人"為鏡、以"前事"為鏡,又以"今事"為鏡呀!

    我們生活在今天的世界與時代里,正面反面的經歷都很豐富,我們的鏡子是不平常的。只要我們立志向上看,向前看,以積極的胸懷看;今天的世界和時代是一位最近便的師傅。但這需要我們具備夠廣的胸量,夠多的謙虛,夠深的慎思,夠細的明辨。我們將會證明︰實踐出經驗,明是非,見真理。

    我們的時代批評過教條主義、經驗主義、宗派主義、形式主義。依我看來,這些都對我們有益,啟發我們深思。我們中國教會百余年來不是常犯這些毛病嗎?

    抓住使徒行傳28章30節的話,"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住了足足兩年"。曾有人因此主張傳道人也只能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不然,就是違反聖經。不看歷史背景和當時當地的條件,只抓住經上某句話作為歷代傳道人的生活律例,這不是食而不化的教條主義嗎?

    查考聖經所記信徒的靈性經驗,卻不理會其中有共同性與差別性;(共同之中有差別,差別之中有共同);就過于高舉某種特殊經驗,那是不合適的。如果把個別經驗作為普遍的真理來推廣,就難免產生流弊。

    推崇一個教派的特色,高舉其獨特觀點,甚至不惜以某一觀點去超越掩蓋更重要的真理教訓和屬靈品德;致使宗派的色彩加濃,和睦相愛的心志消失,使主名受到損害,使福音受到毀謗。這不是聖經嚴厲斥責的"分門別類"的宗派嗎?

    對照聖經的教導,回顧教會的歷史經驗,再結合時代對形式主義的批評,教會有充分的理由和責任要求自己避免重犯如下的弊病︰形式重于心靈,外表超過內容,儀文過于生命;或者借鑒人的話語主次不分,重輕顛倒;或者將神的定論和人的探討相提並論,等量齊觀。這樣作就會落到一個地步,受到主的責備︰"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3:1)。如果主的教會消失其原有、特有、應有的性質和貢獻,陷于名存實亡的形式主義泥潭,不光神前難以交帳,就是教會自身的"子孫後代"也會起來責備我們的。

    我們這些話,是時代所給的啟發和感想,願意恭敬地與讀者們開懷相見,共同勉勵,立志為祖國土地上的基督教會獻上馨香,爭取美名。愛的弟兄們、姐妹們,主的靈既叩未信福音者的心門,也叩我們的心門,要我們竭力追求,不斷操練,更敬虔地進入真理的深入,更清楚地把握經上的話語,使教會健康地發展,並使異端邪說沒有立足的余地。那樣,我們的見證和講台的供應將使人們的饑渴心靈得到滿足。

    神的靈要用各種方式並通過時代為我們帶來信息,啟發心竅,看見亮光。

    如何認識和解釋聖經呢?高度概括而言之︰敬奉聖靈為師。這是第十項原則。
結 語
    細則服從原則,片面服從全面,字句服從精意,舊約服從新約,注意歷史背景,留心上文下文,堅守正義立場,聖經解釋聖經,生活經驗體會,敬奉聖靈為師。這些乃是認識聖經、解釋聖經的基本法則,簡稱"解經十項原則"。因為它們是最具根本性的法則,故稱原則。

    但是,懂得了以上所說的十項原則之後,是否就能解釋聖經了呢?當然不會那麼容易。理解聖經乃是一門長期專修的功課,決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功的。這里頭包括二大要求︰要從聖經的內容里分辨出什麼是原則、什麼是細則;要研讀全部聖經,並要練習如何運用這些原則到恰當的地步。

    世界上沒有人能夠全部地,百分之百地懂得聖經。因為人仍然是人,不是神。然而,每一個神的兒女又可以按照自己努力的程度去領會神話語的正意,到達某種相應的地步,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我們還應當承認,我們是最容易失誤的,需要謙恭祈禱,多方學習,好使自己能夠"按照正意分解真理的道。"讓我們合攏雙目,懇求天父賜下亮光和啟示,領我們在真理的"摩天高樓"面前,進門、升堂、入室、登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