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主光
一。宇宙间有一位无所不在,永恒的神吗?我们怎样感受到祂?看到祂?神究竟是什么形状的?神究竟是什么?
我们相信宇宙间有一位神存在,除了圣经这样启示之外,其实从研究万物的「第一因」也可以看出来。因为,凡百事物都有「前因」,例如桌子的「前因」是一块木头,木头的「前因」是一棵树,树的「前因」是一粒种籽,种籽吸收阳光而长大,所以种籽的「前因」也是阳光,阳光的「前因」却是太阳里头的核子分解。这样一直追究到「宇宙最早的第一因」,科学家认为这「宇宙的第一因」必定是「永恒」的,不然,宇宙岂不是在时间中突然从无变成有的吗?圣经指出,万有都是神创造的。因此,神就是「永恒的第一因」了。神既然创造了「宇宙」,当然也创造了「时间」和「空间」。这是说,在未有时间之前,神已经存在。可见,神不受时间限制。一位不受时间限制的神,就是永生的神了。同样,在未有空间之前神已经存在了。可见,不受空间限制的神就是无所不在的神。一切占空间的生物都有形体,因此,不受空间限制的神,必定是一位无形无体的神。可惜,自从人类犯罪之后,与神隔开了。因为看不见神,就渐渐随自己的幻想,以为神也有形体,于是就以「偶像」来代表神。其实,神是个「灵」,与受造之物完全没有任何关系,是我们肉眼所不能见的。我们的肉眼只能看见「七色」所反射的物体,我们看不见红外线、紫外光、x光等光线。我们不能以肉体,或任何物质界的定律原理,来理解灵界的神的存在。圣经告诉我们,我们只能运用我们的「心灵」去接触祂。
二。到底「神」的定义是什么呢?
主耶稣介绍神说:「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4)从主耶稣的逻辑来看,主耶稣认为神并没有肉体,也没有形像,所以人不得为祂造一个像来膜拜,也不须要用任何祭品来供奉。神既然是个灵,神就要人用「心灵诚实」来拜祂,因为只有心灵才能接触神的灵,是灵与灵相通,不是物质仪式上相通。按我们所知,整个宇宙之中,除了人之外,再没有任何生物有灵。所以,再没有任何生物有宗教信仰。但人类有灵魂,所以从来没有一族人没有宗教。既然整个宇宙任何物体都没有灵,所以人不得以属于物质界的科学方法来接触神,或证明神。再者、神也是造物主。按希伯文的「神」字,原意是一位大能者起誓约束自己。所以,圣经一开始就介绍这位神为万物的创造者。我们所说的万物,就是时间和空间里的一切事与物。因此,神也是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因为时间和空间都由祂创造出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想象得到,神必定是永活的神,因祂不受时间限制;神也必定是无所不在的神,因祂不受空间限制;祂也必定是无所不能的神,因祂创造万有;祂也必定是无所不知的神,因祂不但创造万有,连万有之中所隐藏的所有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和历史进展的任何奥秘,祂都知道。因此,只有这样的神才配审判和报应所有罪人。但神也是诚实、守约、可靠、不变的神,因祂起誓约束自己,使自己不能说谎,不能背乎自己(提前2:13,来6:18),所以祂的应许是真实的,祂在福音里答应过要赐给我们的福气都是真的。
三。神和魔鬼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是否神的世界和人的世界也同样有敌人和朋友?
圣经告诉我们,只有一位神,除祂以外,再没有别的神。因为,不论能见的、不能见的、今世的、来世的、天上的、地上的、一切万有都是神所创造的,也靠神才能维持下去,最后还要归回神的手中。就如一把澳洲土人的「回力刀」,从神手中抛出去,转了一个大弯之后,最终又返回神的手中。因此,不论人与魔鬼,全部都只是受造之物而已。虽然一般来说,神代表「善」,魔鬼代表「恶」,但是「善」与「恶」不是「并存」的。笔者的意思是说,宇宙之间并不是由「善」与「恶」两个大势力所操纵,两者斗个你死我活,因而造成人间诸多痛苦和罪恶。其实,万有只在神的手中,由神全权掌管。神为了彰显祂自己的能力和荣耀,乐意将「自由意志」赐给天使和世人。但有一部份天使滥用了自由意志而犯罪,就变成魔鬼和污鬼,就像世人滥用自由意志犯罪,变成恶人一样。自由意志本来是十分宝贵的,因为没有自由意志就没有善与恶的分别,天使和人类赞美神也显得没有意义了。因为,没有自由意志的人都变成「傀儡」,人赞美神其实只是神赞美自己而已。但如今天使和人类有了自由意志,他们有自由赞美或不赞美神。倘若他们甘心向神发出赞美,这种赞美就很有意义了。但那些拣选不赞美,不荣耀神的天使和世人,神不会干涉他们,却任由他们犯罪而自我毁灭了。
四。我承认神的客观存在,但我如何才能感到主与我的关系,我觉得祂在天上,我离祂很远,为什么我的祈求祂没有回答?
如果神是客观存在的,就是真实的了。至于我们能否感受到与祂的关系,这要看我们循怎样的途径去感受祂。例如,我们能不能用皮肤的感觉来感受祂呢?当然不能,因为神不是温度或一种物质!我们能不能用情绪的波动来感受祂呢?当然不能,因为神不是为满足我们情绪感受而有的事物!退一步来说,即使神是一种「热流」,我们用皮肤感觉可以感受到祂,我们还得研究在那里可以接触到祂,从而凭感受证明祂的存在!根据圣经指示,「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5:8)「清心」,就是除去心中所有代替神地位的杂念和世物,这样专心寻求神,才能寻见。主耶稣又曾经说过:「那真正拜父(神)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因为父(神)要这样的人拜祂。神是个灵,所以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祂。」(约4:23-24)意思是,只有用「心灵」才能与「灵」接触;而且还要加上「诚实」(truth可以译作真实)才能接触到神,因为神最不喜欢与虚伪的人接触。以赛亚书又说:「耶和华(神)如此说,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为我造何等的殿宇?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耶和华说,这一切都是我手所造的,所以就都有了。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66:1-2)意思是说,天和地这么大,神都不放在眼内,所罗门所建造极其华丽的圣殿,神也看不中,但神却看中了为罪难过痛悔,因为神责备他的话而感到战兢恐惧的人,定意要住在这样的人心里。因此,谁才可以感受到神的存在呢?就是那些诚心相信,肯谦卑在神面前为罪悔改的人了。
四。耶和华、神、上帝、天主、耶稣、基督是否同一人?
创造天地万有的神,在逻辑上当然只有一位,因为「万有」这词已经包括了神本身以外的任何存在物。因此,创世记所说的「神」(elohiym),原意是一位大能者起誓约束自己,祂是灵界和宇宙间一切万有的造物主。祂本来没有名字,也不需要名字,因为根本上没有别神需要与祂分别。但是,当以色列人在埃及忘记了神而敬拜埃及人诸多的假神之时,神就需要向摩西特别介绍自己的名字「耶和华」,以便与其它假神分别。「耶和华」这名是「自在者」的意思,暗示其它神都是受造之物,是神叫他们存在的。至于创世记出现「耶和华」的名,这只不过是作者摩西自己加上去的,为要见证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神,就是创造天地万有的神而已。因为,神对摩西说:「我从前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显现为全能的神,至于我名耶和华,他们未曾知道。」(出6:3)「神」字在英文圣经里,不论真神假神,一概译为「God」。但天主教传入中国之时,将「God」译为「天主」;及后基督教传入中国,认为「天主」一词不能完全代表「God」的原意,鉴于国人早已信奉「上帝」,于是就将「God」译为「上帝」。后来学者们又认为「God」字最准确译为「神」,于是中文圣经就出现「神」和「上帝」两种版本。至于「耶稣」,这是希腊文「Jesous」的译音,原意是「救主」,与希伯来文「Joshua」(约书亚)为同一个字。其实,「耶稣」只不过是人的名称而已,是指在拿撒勒长大,后来被钉字架的那位「人子」。但是,按「耶稣」的神性来说,祂就是「基督」(希腊文Christos的译音,其希伯来文是「Mashi-yach」,即英文的Messiah,中文译音为「弥赛亚」,意思是「受膏者」。古时君王在就职典礼中,接受圣膏油浇在他的头上,故此称为「受膏者」),是将来作万王之王的。诗篇第二篇形容「受膏者」是「永生神的儿子」,意思是「与神同等的神」,像人间的儿子与父亲都是「同等人」一样。因此,传福音就是传扬「耶稣就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本来「神」只有一位,神学家认为「圣父」、「圣子(耶稣基督)」和「圣灵」三位是合而为一的神,这就是「三位一体」的奥秘。在有限的物体来说,三位不可能变成一体;但在无限的神来说,三位无限的神加起来仍是一位无限的神,就如在数学上,「无限大+无限大+无限大=一个无限大」一样。
一。我坚信宇宙之中有真、美和善的集合,参加教会活动和学习圣经,使我心中充满莫名的感动和感激,但是我仍然不能开口承认自己信主,我的问题在那里?怎样才能跨越这个障碍?
你相信宇宙中有真、美和善的集合,你这样相信,只不过是相信一些「现象」,就是造物主创造宇宙万物之时设计的现象。你与造物主本身还未有接触,因为你的心还未对准祂。你之所以在教会的活动和学习圣经中,感到心中充满莫名的感动和感激,那是因为你在基督徒的群体和聚会中,感受到你所说的「真、美、善」。你羡慕基督徒那种单纯圣洁真诚的相交,你却未肯放下自己去学像他们一样,让主耶稣基督进入你内心,做你个人的救主。要知道,神不是一种哲学,不是一种现象,只供你感受和思想。神其实是我们全人类「灵魂的父亲」,正如我们各人有肉身的父亲,圣经称之为「生身之父」,我们也有灵魂的父亲,圣经称祂为「万灵之父」。这位「天父」很爱我们,圣经甚至形容「神就是爱」,意思是说,神虽然有许多伟大的属性,但却以「爱」为祂最大的属性,最大的特征。因此,神爱我们爱到「疯狂」的地步,甚至差遣祂的独生儿子为我们的罪而受刑罚,替我们死,为要拯救我们,好与我们这些忘记祂的罪人恢复父子关系。试想,世上那里还有一个人,或一位神,这样爱我们的呢?因此,我们从常人的逻辑来说,神实在爱我们爱到「疯狂」!现在你想一想,神既然爱我们爱到「疯狂」的地步,祂的感情是何等的丰富?你若要相信祂,接触祂,你怎可以「不动情」呢?你怎可以只将祂当作一种哲学来思想和批判,或只以祂为一种现象来感受,以为这样就能领会宇宙中的真、美和善呢?再者,你有没有思想过何为宇宙的「真」?「真」的背面就是「假」,人若不会分辨真假,也不明白宇宙中的规律和设计,怎能领会造物主的「真实」?又以「美」来说,「美」的意义是「设计」、「艺术」和「智能」的表达,其反面是「混乱」、「丑陋」和「腐败」的现象,然则「宇宙中的美」怎能来自偶然的变幻?岂不是来自一位最有智能,最有艺术的「设计者」吗?再以「善」来说,「善」是形而上物的「美」和「真」,是超物质的,是道德的,是属灵的。人若不肯弃恶从善,怎能算得上是领会宇宙中的「善」?「善」既然不是一种物质现象,必然是来自一位「至善的神」,那么我们若不肯悔改归向神,将神接进我们的心里,我们怎能信祂呢?
二。为什么一定要说我有罪?耶稣为我们赎了那方面的罪?
通常一般人说自己无罪,有几个原因:
第一、他以比自己更坏的人来做比较,于是就觉得自己是好人。他若肯以比自己更好的人来做比较,他就必定发现自己是罪人了。
第二、他以地方法律的标准来衡量自己,以为法律既然没有判自己为有罪,自己就不是罪人了。其实他若肯仔细查考法律,就会发现自己没有按「斑马线」来过马路,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来泊车,有一些时候又超速驾驶,在购买东西之时又尽可能瞒税,在家居和做生意中又有一些细微的事情未能严守卫生条例和建筑条例等,这些都是地方法律可以定罪的行为。
第三、他忘记了,当我们论到宗教信仰的问题之时,我们所说有罪与无罪的标准,是按神自己定的标准来说,好比一个人要考进一间大学,当然要以那间大学的教授认为考试合格才可以获得取录。人不能凭自己的标准来辩说,我认为我应该合格的,为什么不取录我?如今我们讨论到「上天堂」的资格,当然也必须符合神的标准才可以。不然,我们就自己开办一个天堂好了!按神的标准来说,所有「不义」(不对之意)都是罪,所有「不洁」(指良心被情欲沾污)都是罪,所有「不良」(知善不行)都是罪,所有「不虔」(指对不住神)都是罪。人若犯了这些罪,必不能见神的面,不能与神恢复相交,结局只有被丢进地狱,如同垃圾一样被神看为无用。然而,神爱我们,祂知道我们每一个人犯罪都或多或少受到外界因素所引诱,并不是全部由于自己的意思,所以祂差派祂的儿子耶稣基督到世间来,为我们所犯的任何罪受刑罚,替我们死。这样,我们若相信祂,接受祂为救主,我们就可以靠祂得救了。
三。死亡过程是不可逆的生物化学过程,复活后带走肉体的基督在上帝的右边,没有水,没有空气,如何代谢?倒不如把肉体留在地上?
阁下这个问题是「唯物主义」的想法,因此「生物化学过程」、「水」、「空气」、「代谢」、「肉体留在地上」等等,全部都是「物质界」的东西,都以物质界的「物理、生理、化理」作为存留的规限。可是,我们谈到「复活」,谈到「神的右边」,就是「灵界的事物」,既属不同界的事物,怎可能以物质的理论和感受来批判呢?要知道,人是有灵魂的,如果一个人没有灵魂,只有肉体,他就不需要宗教信仰了,不如吃吃喝喝过一生就算了。因为当肉体死了,就一了百了,随着物体的腐败变化,人只能变回黄土一杯而已。但人是有灵魂的,人的灵魂才是人的「真我」,肉体只不过如同「房屋」,让「真我」居住在其中;肉体死亡之后,我们的灵魂还要离开身体,或回到天家父神那里,或因为犯罪的缘故而被神审判,结局是下到地狱里永远受苦。一般人听到这些道理之所以觉得难以相信,完全是因为他的思维早已经被「唯物主义」占据,以为除了物质以外,不可能还有灵界事物存在。其实「唯物主义」错在「唯」字,错在「井底观天」,以为在井底里观看到的天是那么的窄小,天就是真的那么窄小,至于看不见的部份,就是不存在的部份。「唯物主义」者看人生和看宇宙也是这样,以为人只有可见的肉体,宇宙只有可见的物质,在看不见、摸不到的范围以外,就再没有任何事物存在了。为什么不问人眼能见到的范围有多少?为什么不问科学物理定律的预设是什么?为什么不问人的头脑多有限?我们现今知道的,从前的人无法知道,因此我们就否定从前的人所定论的;将来的人会知道更多,他们也必定会否定我们今天所定论的。这样,我们怎能以「唯物主义」来规限自己求知的范围,以为宇宙间随了物质以外,就没有灵界的事物存在呢?今天医学界已经开始正视许多临死的病人所「见」到的灵界,称之为「NDE」(NearDeathExperience)。唯物主义者凭什么否定灵界的事,和耶稣基督复活升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的真理呢?
四。基督教常常要人认罪悔改,如果我有罪,警察早就逮捕我了,我何来有罪?
请问阁下有没有随处丢垃圾?有没有不按交通规则过马路?有没有超速驾驶?倘若你有,警察已经可以逮捕你了,只不过你幸运,你没有遇上警察!事实上,说自己没有罪的人,其心理是将自己与「比自己更坏的人」比较,这样、他就是世上第二最坏的人,他还是感到自己无罪,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他更坏;如果他将自己与「比自己更好的人」比较,他就是全世界第二最好的人,他还会感受到自己不够好,因为还有一个人比他更好。基督教之所以常常要人认罪悔改,因为:
1)基督教传讲一位「至善的神」,人们总以为所有宗教都是导人向善的,其实他们忽略了一些导人向罪的「邪教」,就如撒但会,他们除了杀人献祭之外,还教人恨,贪,淫,恶,毒等等,再者、纵使大部份的宗教都有导人向善的成分,但决不是每一个宗教都导人向「至善」,基督教因为导人向「至善」才要求人认罪悔改,但这样的要求,竟然成为阁下讨厌的地方吗?
2)基督教所信的神既然是「至善的神」,祂所居住的天堂就必然是至圣的,不容许半点罪恶在祂面前存留的,这样、祂当然要人常常认罪悔改,才可以让人进入祂居住的天堂!倘若阁下进入阁下自己开办的天堂,那么,阁下就随阁下的便,认不认罪也无关重要了,但如果阁下要进入这位至圣的神居住的天堂,阁下就不能不满足这位神的要求,认罪悔改,离开罪恶了;3)基督教的信仰不是说,有一点点罪的人都不能上天堂,若是这样,世上根本就没有人有资格;感谢神,祂乃是说、凡有罪的,可以向至圣的神认罪,神虽然是至圣至善,祂也是至慈爱,于是神就用祂儿子耶稣基督的血洗干净我们的罪,使我们变成圣洁,像祂圣洁一样,这样、我们就有资格进入至圣的神所居住的天堂了;4)人若不肯认罪,并不是因为他没有罪,乃是因为他说谎和骄傲,不肯正视自己犯罪的事实,又不肯正视神有权审问他,这样的人,神看为最憎恶的;反之、一个人虽然犯了许多的罪,但他若肯真心认罪悔改,这一点诚实,在神看来是最美的,神就认为让这样的人可以上天堂与祂同住,好过让那些骄傲说谎的「好人」同住,这岂不是可以理解的吗?一个肯认罪的人,就是一个会欣赏神赦罪恩典的人,也是一个存心向善的人;但一个骄傲说谎的「好人」,就是只会欣赏自己,不要神来管束他,而且他的心一直向着恶还不能自醒,可见他对善的标准十分低,这样的人怎样得神的喜悦呢?
五。究竟基督教如何定义「罪」?为什么有许多人以为是娱乐的玩意,基督教偏偏就看为罪?
读者家中有一部电视机吗?有一天,你的电视机坏了,你拿回原厂修理,因为你的电视机还在保养期内。可是原厂的工程师问你一个问题,你到底每次怎样开电视的?你说:「我认为什么电压都可以吧,所以我将家中电炉二百二十伏电压的电源接上去,谁知就坏了!」那位工程师对你说:「你没有看说明书的吗?我们早就在说明书中警告过,只能用一百一十伏电压的电流,千万不要用二百二十伏电流,不然就会将里面的机件烧毁了。所以这是你的错,我们不能给你保养,如果是我们制造的机件不好,那是我们的错,我们才给你保养。」于是你就不服气了,你坚持说:「为什么一定要照你们所规定的电压?我认为什么电压也可以,你们就偏偏与我们作对。」那位工程师立即对你说:「你真是一个不讲理的人,电视机是我们造的,当然就照我们的规定!如果要照你所认为的,你为什么不自己造一部电视机?」读者要明白,基督教强调万有都是神创造的,神不但创造万有,也创造了「善」和「恶」的标准,违反神创造的标准就是罪。一如神创造了电力,违反电的律,你就会电死一样。神创造男与女结合生子,如果男硬要与男结合为夫妇,在神看来就是「罪」。地上的政府可以更改律法,将许多以往看为罪的事加以合法化,但地上的政府不能改变男人只能与女人结合的生理事实,因此,同性恋在神看来还是「罪」!神定规「一夫一妻」制度,神定规人「要孝顺父母」,神定规许多事与物,包括自然律,生理结构等等,违反这些自然律和生理结构,就如违反电压的定律一样,结局就是被电死;但违反神所定的道德定律者,其结局就是遭到神在来世的审判,最后也是死,而且是永死。
六。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我不服,为什么犯一点点罪也要死这么严厉?
读者可以放心,圣经有几十处经文说:「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神所判的刑罚也有轻重之分的;犯罪重的,受重的刑罚;犯罪轻的,受轻的刑罚,因为神是公义的。至于「死」,那是因为人们误解了「死亡」的定义,以为「死亡」就是身体机能严重败坏,不能再生存下去,永远消灭的意思。其实他们忽略了神所注重的「灵性上的死」,肉体的死反而不是最严重,因为凡属物质的,都是暂时的,所以属物质的身体是必坏的、必死的。但人的灵魂却是永恒的,因为不受物质界败坏的定律所辖制,所以「罪的工价乃是死」这句话乃是指罪人的灵魂永远与神隔开。根据神警告始祖亚当不可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的话,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而亚当吃的那日肉身并没有死,只见他立即被神赶出伊甸园,与神隔开,所以我们领会这样的隔开,就是神所说的「死」了。因此,「罪的工价乃是与神隔开」,这样就听来合理得多了。我们要明白,神既然是至圣的神,祂绝对不能将自己圣洁的程度降低一点来迁就犯一点点罪的人,因此神只能将他们赶出去离开自己的面。神又是生命的根源,离开神的人,就像树枝被折下来,离开了树干一样,只能「死居余气」,迟早是必死的。神不愿意我们死,所以不愿意我们离开祂,所以神要我们悔改,好从祂的恩典中得永生。
一。我实在没有时间去教堂敬拜主,我应该怎样才能得着救恩?
圣经并没有将去教堂列为得救的条件,反之,那个与主同钉肯悔改的强盗,主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天我要同你在乐园里。」意思是说,这个强盗得救,并不需要到教堂去履行什么条件或礼仪。至于得救的条件,圣经只说:「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然而,要小心看这节经文,经文不是说祈祷时称呼耶稣为主就可以得救:经文所说「口里认耶稣为主」,其意思是「将主权交给主耶稣,一切听从祂的教训」,像一个仆人听从主人一样,才能得救。所以,你若有时间可以去教堂而说没有,那是不应该的。我们不是说,去教堂才得救,我们乃是说,一个真心信主的人,必定尽可能抽时间去敬拜神,证明他是得救的。不过,如果你有不得已的理由不能去教堂,神是会原谅你的,但你仍应寻访有没有其它可以参加的聚会,可以叫你亲近神,又可以叫你的灵命长进,免得日子久了,你的灵性会枯死。
二。要怎样信耶稣,才可以得救?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为他们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为的是要大量拯救世人。既然如此,神救人的方法就不以难为人为目的,乃以尽可能救更多人为目的。然而,什么方法能救更多人呢?神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人付出任何代价,只要人「肯相信耶稣」就可以了。「信」是最容易不过的方法,因为不是付出,而是接受;神知道,倘若神要求人付出什么,总有一部份人无法付出的,所以神只要求人肯接受而已。正如圣经说:「凡接待耶稣的(接待一词在希腊原文是接受),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或问,为什么神要求人「信」?因为人本来看不见神,而「信」的意思就是在未看见的情况下肯承认是真实的,所以神要求人「信」,其实是要求人承认神爱世人的爱是真实的。就是这么简单的条件,神就满足了,神就乐意拯救这样的人了。人不用问,要怎样信耶稣才可以得救,因为神要求的是最简单不过的信心而已。不过,我们知道有不少想要利用基督教的人,以为假意相信就可以做基督徒。我们要对这样的人说,你这样的信心只不过是假意的,当然不能满足神的要求。或问,怎样的信才算是真心的信?答案是,以一些自然而真诚的行动来流露出自己的信心,不能单凭口讲的信心。当我们看见一些人说自己已经信了耶稣,而他们的行为表现却反映不出内心对神的爱慕和敬畏,我们就认为这是假信心而已。例如:一个真心信耶稣的人怎可能仍然故意犯罪而半点惧怕神的心也没有?一个人若信了耶稣,他怎可能又同时信仰别的宗教?一个人若以耶稣基督为复活的救主,他怎会怕死?一个人若肯定自己得永生,他怎会贪爱这个暂时的世界而不爱主?一个人知道神这么爱他,他怎会不热衷于读圣经,想更多知道神是何等可爱?一个人相信主耶稣无条件地赦免了他的罪,他又怎会不肯原谅得罪自己的人?请记取,我们不是说,若没有好行为就不能得救,我们乃是说,若没有表现自己真信心的行动,神是不会被假信心欺骗而拯救他的。
三。我已经明白了福音,也没有什么问题了,但是我仍然感到不知怎样信,不知怎样才能接触到神,怎办?
读者你若真的明白福音,必定也能信福音。问题不在你有什么异感才认为自己真的信了耶稣,乃在你肯不肯承认福音的内容是真实的。当你承认福音是真实的,你就已经信了耶稣。就像你明白一加一等于二,你又确实的知道这是无误的,你就已经相信了一加一等于二一样,你无须再等待什么奇怪的感受才认为自己真正相信。要知道,不同的感受是随着不同的认知而产生的。好比你接到银行一封信,通知你,你有一位远亲汇了一笔很可观的款项存入你的户口,你知道这个事实之后,你很自然就会欢喜起来。你不会只「知道事实」而得不到获得巨款的感受,以致你还要花时间去寻找得巨款的感受才能相信自己得到巨款。再举例,你若接到一个不幸的消息,知道你有一位亲人去世,你会很自然的难过起来。你不会只确认这个消息,还要等待一种感受才肯相信。人若明白什么,确认什么,就必同时有相应感受,这是很自然的。除非他说谎,说自己明白了,其实还不明白。如今读者你若真的明白了福音,也确认神这么爱你,甚至将祂的独生儿子也赐给你,叫你不再为自己的罪落地狱,反而得着永生,在天家永远成为神的儿女,享受永福,你怎会无动于衷,全无感受?不如说,阁下仍然未明白,仍然未确认福音,意思是说,阁下仍然未信耶稣。倘若阁下说:「我确实已经明白了福音,但是我仍然不像某某基督徒信耶稣之时那么感动!」这样,问题就不同了,你是与人比较,以别人的感受模式来作为自己信耶稣的方程式,以为若非得着那人一样的感受,就不等于信耶稣。其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信心程度、不同的受感动原因。有人犯了很大的罪,后来相信主耶稣赦免了他的罪,他就在这方面有特别强的感受;有人因为怕死,后来因为信了主,知道自己将来会复活,他就有极大的平安。读者应当将福音的内容细心思想,然后问自己,我认同是真的吗?若认同,就是信了福音,至于你的感受,也就随着你认同的深浅程度而产生,只要你用心灵和诚实来响应福音的内容就是了。
四。我有病,我可以求耶稣先医好我的病才信耶稣吗?
不可以,因为神是造物主,是至高的神,绝对不会接受任何人要胁,为的是博取人对祂的相信。读者应该明白,你信耶稣,并没有对耶稣作什么重大的贡献,以致耶稣非答应你的要求不可。其实你信耶稣,只不过代表你向耶稣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接受耶稣已经为你预备无条件的救恩而已。如今你这个罪人,怎能对耶稣说,除非你肯医好我的病,否则我不会接受你给我无条件的救恩?好比一个乞儿,怎能对一个有钱人说,除非你肯送一间大屋给我,否则我不肯接受你施舍的冷饭菜汁?再者,我们若真的信耶稣,就当同时相信,即使耶稣叫我们病死,也是为要叫我们得永生而已。只有祂才知道,医好我们的病,对我们是不是一件好事。很可能祂知道,医好了我们的病,我们倒会变得更坏也未可料!我们既然相信耶稣能救我们的灵魂,叫我们得永生,就当同时相信,耶稣是主,耶稣有全权领导我们的人生,耶稣完全知道,医好我们的病是否对我们有益。也许当你单纯地相信耶稣之后,主耶稣会同时医好你的病!?只要神喜悦你,祂就会为你做任何对你有益的事。祂若不喜悦你,你就是要胁祂,祂也不会答应你所祈求的。
四。我已经决志信耶稣了,请问我还要做些什么?
你若真心相信耶稣,对于得救的问题来说,你什么也不需要做了,你已经百份之百可以得救了。但是对于你得救后的义务和责任来说,当然为报答耶稣,你应该尽力去做任何可以讨主喜悦的事。这不是说,你若不尽这些责任和义务,你就不能得救。例如,对于一个人在垂死边缘时才决志信主,他根本没有时间去做任何事,主耶稣怎会对他有任何要求呢?可是,如果一个人信了主,他又有足够时间和机会去报答主,他却完全不肯做,你想,他信主是真的吗?当然不是。因此,一个真心信主的人必定乐于照圣经所吩咐的去做任何事,例如:他会将偶像和假神丢弃;他会向自己得罪过的人道歉;他会向人作得救的见证;他会乐于接受浸礼,好向神、向人、向天使、向魔鬼见证自己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他会乐于常常聚会敬拜神;他会乐于阅读圣经,好明白神的性情和神的计划;他会借着祷告将任何心事告诉父神;他会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务求不羞辱神。
一。箴言26:4-5指出,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免得你与他一样。又说,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免得他自以为有智能。到底我们应该怎样回答愚妄人才对?
凡读圣经不明白者,千万不要立即反对,以为圣经存在着这么明显的矛盾,怎配得上称为圣经!其实这两句话是以一种「特别修辞学」来表达的,目的是为叫读者有深刻印象,方便记忆,并不是一种错谬或矛盾,乃是为教导我们在不同的「动机」之下,学会怎样与愚昧人相处。因此,头一句的「动机」是「不应与愚昧人对骂」,愚昧人用愚妄话来骂我们,倘若我们又用愚妄话来回答他,为要出一口气,为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样我们就降低了自己的身份,自己也变成愚妄人了。圣经不赞成我们报仇,却要我们仰望为我们伸冤的主,因为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第二句的「动机」是「提醒和挽救愚昧人」,当一个愚昧人用愚妄话来侮辱我们的时候,我们可以回答他说:「你为什么对我说这样的话呢?你刚才所说的话并不是智能话,假若我以类似的话来回答你,请问你有何感受呢?」二。加拉太书6:2-4指出,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又说,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这样说法,会不会前后矛盾呢?
这段经文前后劝我们「互相担当重担」和「各人担当自己的重担」,好象是矛盾,其实没有矛盾。原来,前者所表达的是为要我们「彼此相爱」,所以要我们「互相担当重担」,正如经文指出:「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我们晓得主耶稣给门徒一条「新命令」,就是要他们「彼此相爱,像主爱他们一样」;这「命令」是为比对旧约的「十诫」(原文也是十命令)。因此,「彼此相爱」就完全了律法(参罗13:8,10)。值得读者注意的,「彼此相爱」不是说只接受别人的爱,而自己不需要爱别人。同样,「互相担当重担」也不是说,只将重担交给别人,自己就不用再担重担。因此,后一句「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与前一句「互相担当重担」并没有矛盾,只不过后者所注重的是「不要虚伪」,正如经文也指出「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意思是说,一个愿意履行「互相担当重担」的人,若利用了别人的爱心,而自己不肯担重担,就是虚伪自私。所以,各人应该察验自己的行为,到底有没有真的互相分担重担,这一点只要看看他有没有担自己的重担就知道了。人若肯担自己的重担,才能分担别人的重担。这样,他所夸的「爱心」,就真是自己的爱心,不是别人的爱心了。
三。如果圣经无误,为什么圣经记载的数字有明显的出入?例如王上9:23与代下8:10的数字不同;王上4:26与代下9:25又不同。
我们相信圣经无误是指「原着无误」,并不是指抄本或译本无误,那是不可能的。虽然圣经六十六卷的「原着」都失去了,但我们在研究圣经字句之时,仍然可以从上下文,或六十六卷的互相比对,证实圣经是无误的。正如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又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25)又说:「我还有许多话要告诉你,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2-13)主耶稣所说的「律法」,就是指旧约圣经所记载的话。主所说「我的话」和「真理圣灵引导明白的话」,就是指新约圣经所记载的话。现今圣经出现数字不同的现象,相信是因为抄错,或卷起古代皮卷圣经时,因磨擦而使文字的一点或一画腿色。例如王上9:23说「所罗门有五百五十督工的,监督工人」,而代下8:10却说:「所罗门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监督工人」,这是将「五」字抄错成为「二」字。但王上4:26说「所罗门有套车的马四万,还有马兵一万二千」,代下9:25却说「所罗门有套车的马四千棚,有马兵一万二千」,就未必是抄错了,因为「套车的马四万」可以相等于「套车的马四千棚」,只要一棚有十只马就是了。读者应该注意,最挑剔的反对圣经者,在圣经里找到的所谓「矛盾」或「错处」,不外就是这一类而已,这是绝对不会影响圣经中的真理教义的。
四。根据创11:12,亚法撒活到三十五岁,生了沙拉;但路3:36却说,沙拉是该南的儿子,该南是亚法撒的儿子。到底沙拉是亚法撒的儿子还是孙子?
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一样,是没有「孙子」这个字的,他们称呼后裔中任何一代的子孙都为「儿子」。再者,犹太人非常注重保持自己的血统,所以人人都要背诵自己的家谱,凡背不出者,都被同族人拒绝。因此,他们记载家谱的目的,不是为了记录全部祖宗的名单,而是为了追索自己的血统,证实自己是那一个支派的后人而已。许多时候,为了方便记忆,他们会故意删除几个不大重要的祖宗名字。马太福音第一章所记载耶稣基督的家谱就有这个现象了。马太为了方便记忆,故意将家谱的名单数字切成三个「十四代」,但比对历代志上的记载,我们发现中间的十四代分明漏去了四个人的名字。这一点在马太的表达目的和当时的习惯来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因此,沙拉是该南的儿子,还是亚法撒的儿子?我们给与读者的答案是「两者都可以」。
五。撒上17描述大卫杀死巨人歌利亚,为什么撒下21:19却说,伯利恒人雅雷俄珥金的儿子伊勒哈难杀了迦特人歌利亚?究竟歌利亚是谁杀的?
要知道,这两段经文所说的「歌利亚」是两个不同的人,古时相同名字的人实在多得很。撒上17记载大卫杀死的那个巨人歌利亚,是在大卫还是童年时候杀的。但撒下21:15-22却是在大卫上了年纪,气力不足的时候,记载大卫的勇士杀了四个巨人,其中一个名叫歌利亚。经文指出:「非利士人与以色列人打仗,大卫带领仆人下去,与非利士人接战,大卫就疲乏了。伟人(原文是巨人)的一个儿子以实比诺(这是四个巨人中的第一个)要杀大卫但洗鲁雅的儿子亚比筛帮助大卫,攻打非利士人,将他杀死。当日跟随大卫的人向大卫起誓说,「以后你不可再与我们一同出战,恐怕熄灭以色列的灯。」(15-17)经文接续指出大卫的勇士非常勇猛,再杀死非利士人其余三个巨人,说:「户沙人西比该杀了伟人(巨人)的一个儿子撒弗,雅雷俄珥金的儿子伊勒哈难杀了迦特人歌利亚(也是巨人,名字与上文的歌利亚相同),又在迦特打仗,那里有一个身量高大的人,手却都是六指,有二十四个指头,他也是伟人(巨人)的儿子,大卫的哥哥示米亚的儿子约拿单就杀了他。」因此,这两段经文根本上就没有矛盾,只是问问题的人没有看清楚两个歌利亚是在不同年代,由不同的人杀死,只为相同的歌利亚名字而对圣经作出怀疑而已。
六。为何创7:1说,神吩咐挪亚将洁净的动物七公七母带进方舟,不洁净的只带一公一母;然而,6:19却说,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带进方舟。这两段经文有没有矛盾?
问这问题的人,存心挑剔问难,并没有寻求真理的真诚态度。因为任何一个人读创世记第六至第七章都不会有这样的问题,谁也知道叙述一件事,有「常例」和「特例」的记载法。第六章说「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带进方舟」,这是「常例」,因为这一类不洁动物占大多数;第七章说「洁净的动物七公七母带进方舟,不洁净的只带一公一母」,这是「特例」,因为指明是「洁净的」才特别带七公七母,为的是要给与人类当作食物和用来献祭。不然,若挪亚在出方舟时,杀了任一只动物,用来献为祭,那一种动物岂不因而绝种?但不洁净的动物不能用来献祭和吃用,所以神吩咐只带一公一母进方舟,用来「留种」就够了。本来,像这类无稽的问题,笔箸感到回答也费时失事,但因为问的人故意放在计算机网页上,败坏许多软弱基督徒的信心,笔者就要在此作答,并指出问难的人不但不明白圣经,而且从问难的态度上还显出自己的愚昧来。
七。圣经说,以利亚乘旋风升天去了,为什么约翰福音3:13却说,没有人升过天?
要明白主耶稣在这段经文所说「没有人升过天」这句话,就必须先弄清楚前后文所说的。先是主耶稣对尼哥底母谈及「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尼哥底母不明白,一个人老了怎能再进母腹里生出来?主耶稣解释说,重生不是指肉体,乃是指人的灵。因此,主又指出,人必须从圣灵重生才能进神的国。尼哥底母再问主说:「怎能有这事呢?」为了回答这问题,主耶稣就进一步强调说:「我们所说的(指圣灵重生人的事),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指人的灵被圣灵重生的事,只不过是发生在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指下文主将要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意思是说,除了天上无所不在的真神,虽然降了世,变成了人子,却仍旧在天上与神同在的耶稣之外,地上再没有一个曾经升过天的人有资格将天上真神爱世人的事告诉人)。」(约3:1-13)所以,主耶稣说这句话之时,并不是忘记了以利亚也曾升天,乃是说,当时世上没有一个曾经升过天的人可以将天上神爱世人的事告诉尼哥底母。以利亚虽然升了天,但以利亚没有回到世上来见证天上的事,像主所见证的一样。
八。创22:1明明说,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吩咐他献上自己的儿子;但雅1:13却说,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为什么前后冲突?
问题不在神试验亚伯拉罕要他献上自己的儿子的事上,乃在雅各书第一章那段经文里,前后用了两个相同的字,而我们中文圣经却作不同的翻译。经文说:「我的弟兄们,你们落在百般试炼中,都要以为大喜乐。」(雅1:2)这里「试炼」一词,在原文与下文的「试探」一词是同一个字。经文说:「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1:13)既然落在百般试炼中都要以为大喜乐,为什么又说神不试探人呢?原来经文的意思是指同一件事,人以不同的态度来面对,就变成「试炼」或「试探」了。例如,一个贫穷的基督徒,走路的时候偶然拾到一个钱包,他若以贪念来处理,想要据为己有,这就是「试探」;倘若他肯按神的旨意,将这钱包交还给失主,这件事对他就成了「试炼」。因此,亚伯拉罕按神的旨意来将儿子献上,这就是「试炼」;但较早之时,他接受妻子的建议,娶夏甲为妻,用人意为自己生子立后,并没有用信心等候神赐给他一个儿子来继承产业,于是娶夏甲为妻就成为他的「试探」。神试炼人,为要叫人按祂的旨意来得恩典;神并不试探人,因为人在受试探之时,是被人里头的私欲牵引诱惑,这私欲不是来自神,乃是来自人自己。
正如雅各书说:「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4-15)九。约伯记26:11和38:4说,天有柱,地有基,这会不会不符合事实呢?
约伯记乃是一个戏剧的对白,文章的体裁也是属于戏剧体裁。因此,26:11所记载约伯的话,其内容有不少部份是属于喻意性质的。我们不能将喻意性的形容当作实意来解。例如,约伯在前文第8节说:「将水包在密云中,云却不破裂。遮蔽他的宝座,将云铺在其上。」这是形容大量雨水竟然贮藏在天空,云好象一个大包袱一样,包着这么多的水,却不见这包袱破裂。这分明是一种喻意体裁,为的是以古人的感受来形容大自然的奇妙而已。接着约伯形容「天的柱子因他的斥责震动惊奇」,这样的形容,分明是将天地当作神的殿,正如前文形容神的宝座在密云中一样。喻意性的笔法在圣经里有许多,如挪亚洪水的形容,经文形容当时下大雨的情况说:「大渊的泉源都裂开了,天上的窗户也敞开了。」这不是说天上真的有一个「窗户」,乃是形容倾盆大雨而已。现在约伯用戏剧体裁来喻意「高得顶天的高山」,像神殿中「柱子」一样,当神在大怒中斥责人的时候,连像柱子的高山也震动起来。圣经形容神发怒使高山震动的例子也有许多,就如耶和华神降临在西乃山的时候,并诗篇46篇所详细形容的一样。至于约伯记38:4指出:「我立大地根基的时候,你在那里呢?」也是为喻意神创造大地,如同建造房屋一样。因此,「立大地根基」不能按实意来解释,以为地也有「根基」,只能喻意神创造大地如同建造房屋。这样,「立根基」就是「动工」的意思而已。
十。马太福音4:8说,魔鬼又带耶稣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地球是圆的,不论站在多高的山上也看不见万国,圣经这故事可信吗?
笔者早就指出,发问的人是恶意的,因为他是在鸡蛋里找骨头,不但不合理,还显得十分幼稚。因为他将喻意性的形容,作为实意性的解释。按常理,任何人读这段经文也知道,上了世上最高的山,只能看见云层,决不能看见万国。就是在最清朗的天气之下,用望远镜也只能看见一些城的房子而已,怎可能看见万国?然而,经文形容「将万国和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很清楚是指其中的财富和势力而言。不要说在高山上因为看见广阔的大地而能联想到「万国和万国的荣华」,就是在地图上也可以,因为不是指其外型,而是指其喻意。
十一。撒母耳记下24:1说,耶和华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大人。但历代志上21:1却说,撒但激动大卫数点以色列人。究竟是耶和华,还是撒但激动大卫?
两处经文在表面上好象有明显的矛盾,其实发问的人不明白圣经的神学思想。圣经一贯指出,神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因此,世上任何发生的事,若不是得到神的许可,绝对不能发生。就如主耶稣形容:「两个麻雀,不是卖一分银子么?若是你们的父不许,一个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太10:29-30)因此,圣经将历史上发生的任何事都形容是神准许的,有时甚至形容是神自己促成的。但在神学的研究上,我们称之为「第二手媒介」(Secondaryagent)。就如约伯记,魔鬼控告约伯,神为了证实约伯是义人,就准许魔鬼攻击他,只是不准害死他。于是魔鬼就攻击约伯,以致他家破人亡,全身生毒疮,生不如死。这事直接来说,是魔鬼做的;但间接来说,也可以说是神准许的,甚至可以说是神做的。因为,若没有神准许,魔鬼做什么也做不成。如今大卫被激动去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引至神降灾来刑罚大卫,当然不是神直接做的,乃是魔鬼撒但做的;但因为神准许魔鬼去这样做,于是经文就形容是神做的了。
十二。诗篇136:每一节都说「因祂的慈爱永远长存」,然而,全诗却叙述耶和华以非常残忍的手段杀人,例如「击杀埃及人的长子」、「杀戮有名的君王」等等。究竟耶和华是慈爱的,还是凶狠的?再者,旧约圣经的律法,动不动就判决犯法的人死刑,例如:不受割礼者、行邪术者、交鬼者、咒骂父母者、信异教者、与兽淫合者、同性恋者、行淫者、**者。
我们不能只看神击杀罪人,就说神是凶狠的,残忍的。就如我们看「包公传」,不能只看「狗头闸」就说包公凶狠残忍一样。神击杀埃及人的长子,是因为法老王长期以来将所有以色列人生产的男婴杀死而报应他们;神杀迦南地有名的君王,是因为他们的罪恶满贯。神是公平的审判者,审判者自有宣判的刑罚。单单看刑罚本身而不看审判的因由,是为瞎眼,是为不公。至于旧约律法判定行邪术者、交鬼者、咒骂父母者、信异教者、与兽淫合者、同性恋者、行淫者、**者处死,这是神公义的标准。然则我们凭何种标准来判定神的标准不公?造物主不能按祂的旨意来定受造之人的道德标准,试问还有谁可以?再者,后来以色列人离开神,大大犯罪,比上述这些罪更严重得多,神还是没有按他们的过犯报应他们,乃长期忍耐,给他们悔改的机会,显出神的慈爱来。我们为什么又不计算这一点呢?从圣经我们看出来,神定规最早犯罪的人,要受更重的刑罚。因为,那时的道德标准高;后来犯罪的人,受的刑罚较轻,因为道德标准被破坏了,人们犯罪的原因有很高的成份是受前人犯罪例子的影响。为此,我们看见越上古时代,神对付人的罪越严厉,越到后世的人犯罪,神对付他们就越轻。
十三。神先造动物还是先造人?是同时造男造女还是先造男后造女?为什么创世记第一章与第二章所记载的次序不同?
创世记第一章记载神创造天地和人类,第二章又再记载神创造人,有人以为第二章重复了第一章所记的。其实,作者摩西在写第一章之时,是根据一首「民歌」而写。我们要明白,从始祖被造开始,直至人类有文字之前,所有记述的方式都是口传的,而「民歌」就是古代最流行的记述方式。摩西在第一章将这首「创世民歌」写出来,写完了,才在第二章以他个人的笔法来解释这首「民歌」。说到「创世民歌」,我们中国苗族人也从上古流传下来一首「创世民歌」,被宣教士发现,将它写了出来。我们读这苗人所流传下来的「创世民歌」,发现其内容与圣经的内容有百分之九十相同的。
至于这里所问关于造男女和造动物的先后次序,那是毫无困难的。笔者不明白问的人,为什么会感到有困难。按第一章所载,神先造海里的鱼,然后造天空的飞鸟,再后造地上所有的动物,最后才造人。这次序是十分清楚的。至于第二章记载,神将动物带到亚当面前,让亚当给它们起名;然后神看见亚当没有配偶帮助他,才为他造一个妻子。这样的叙述,在次序上完全没有与第一章产生任何冲突,乃是为详细一点解释女人被造的目的,只是在次序上稍后于男人而已。如果有人认为这样的记述是有矛盾和冲突的话,那全是出于偏见。有了偏见,就不可理喻了。
十四。蛇引诱女人吃了禁果之后,神刑罚蛇终身吃土。然而,我们未见蛇吃土,圣经这样记述,会不会出错?
神刑罚蛇终身吃土,并且用肚行走,目的是为针对它在引诱女人之时,诬蔑神「不准人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又引诱女人去「吃神不准人吃的那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所以神就「取消蛇享受神所赐任何食物的权利」,使它吃「土」,又叫它用「肚」行走。意思是在它吃饱肚胀之时,使它行走不便,因为肚胀起,行走时「肚」就与地磨擦,很不适服。由于洪水前所有人和动物都是素食的(创1:29-30),所以我们相信那时候的蛇是吃土的。即使在现今,蛇要挖洞之时,还是要吃土。但在洪水之后,人和动物的食物也改变了,神将「活着的动物」赐给人当作食物,「如同菜蔬一样」(创9:3)。之后,我们看见不但人类吃肉,其它许多动物也开始吃肉了。于是,蛇也不例外,它也成了吃肉的野兽。
十五。为什么有一些经文(例如:出33:20,约1:18,提前6:15)说,人不能看见神;为什么又有一些经文(例如:创32:30;出24:9,33:11,23)说,有人看见过神?
人不能看见神,这是必然的事。因为,自从人类犯了罪,人就被神赶出去,与神隔开了,这就是「死」的定义。因为神是至圣的,祂绝对不容许半点罪污在祂面前存留,倘若罪人来到祂面前见祂,祂至圣的荣光就会将人消灭。这不是神残忍,而是至圣的神不能将自己的圣洁程度减低。不然,祂就变成不是神,等于自我毁灭了。然而,虽然神不能为人所见,但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就是神的独生子耶稣基督,祂乐意「成为肉身,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罪人的样式」来到我们中间,好承担我们的罪孽,为我们钉十字架而死。因此,我们相信,旧约时代所有圣徒,在异象中或在肉身内看见「神」,其实是看见代表神的「天使」,或看见代表神的「独生爱子」而已。那时神的爱子虽然仍未降世为人,但在神的计划中,早就定规祂要有人的样式,可以被人看见。正如圣经形容这位独生子说:「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1:15)「像」的用意就是可以被人看见。圣经又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1:18)十六。利未记十一章六节记载,「兔子倒嚼」,这是否记错了?
圣经不是动物学,因此,圣经将动物分类,不同于现今动物学的分类法。动物学以动物将食物吃进胃部,之后又将食物吐出来,再加咀嚼,然后再吞吃,这种双重消化过程称为「反刍类动物」。但是,圣经所说的「倒嚼」,不单指上述这一种,也指兔类在猎食时,先将食物快快咬下来,含在两腮的囊中(这囊可以载不少食物的),然后跑回巢穴,再吐出来慢慢再吃。这也是「倒嚼」的一种。
十七。利未记十一章二十节记载「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们还可以吃,其中有蝗虫、蚂蚱、,蟋蟀与其类,这些你们都可以吃。」圣经怎么会说,昆虫有四足的呢?岂不是六足吗?
古代的卫生常识不如今天,因为那时候,人无法知道动物的肉中有细菌存在。尤其是一些性格凶残,生活习惯污秽的动物更是这样。神为帮助祂的选民过一个健康的生活,就将最简单的分辨方法告诉他们:在牲畜方面,凡「分蹄倒嚼」的都可以吃。意思是,蹄不藏污纳垢,所以洁净;倒嚼的双重消化过程,可以有更高的杀菌效率,此类动物的肉就可以吃。在爬行物方面,凡「有翅膀,有足有腿可以蹦跳」的都可以吃。意思是,虽然爬行,但它可以飞,可以跳,沾染地上污秽的机会也相应减低,因此可以吃。在鱼类方面,凡「有鳞有翅」的都可以吃。意思是,这一类的鱼,有鳞将外面的污水隔开,有翅使它游在水中,不致在水底爬行,沾染水底的污物,就是洁净可吃的。在飞禽类方面,圣经列出一系列雀鸟名单,研究这些雀鸟,全部都是性情凶残,吃食尸肉过活的,因此都不可吃。利未记论及这些洁净食物的条例,由十章一直讲论到十一章末。其中所论的,以「四足动物」为主,事实上以色列人主要的肉食也是牛羊之类的「四足动物」。因此,经文提到「有翅膀用四足爬行之物」中,可吃的有蝗虫、蟋蟀、蚱蜢等。摩西分明是想要说「有翅膀而全部足都用来爬行之物」。虽然我们知道蝗虫、蟋蟀等都有「六足」,但「有四足而不可吃之物」还有许多,例如鼬鼠、蜥蝪、壁虎、龙子、守宫、蛇医、蝘蜓等;而「多于四足的爬物」又有许多,例如蜈蚣、毛虫、蜘珠、螃蟹等。所以,以摩西时代的用词来说,「四足」只不过用来代表「全部所有足」而已。
一。据说耶稣并没有复活,乃是祂的门徒夜里偷偷的前来将祂的尸体偷去而已,是否属实?
根据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的记载,当主耶稣复活的那一天清晨,看守坟墓的兵丁亲眼看见主耶稣复活的情景,立即跑进城去,向害死主耶稣的祭司长报告。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金钱送给这几个兵丁,吩咐他们说:「你们要这样说,夜间我们睡觉的时候,祂的门徒来把祂偷去了。」兵丁受了贿赂,就照所嘱咐他们的去行。这话就传说在犹太人中间了(太28:11-15)。到底圣经记载这事的可信性有多少呢?研究起来,我们发现如下几个问题:
1)如果是门徒在夜间前来将耶稣的尸体偷去,为什么后来门徒公然在圣殿传道,甚至决志表示信主的人也有三千,而兵丁却没有前来将门徒捉拿归案?最低限度这些兵丁可以出来作证,指出耶稣并没有复活,又指摘门徒说的是谎言才对。为什么他们没有这样做呢?
2)我们知道,按照古罗马帝国的律法,通常一个兵丁失职,罗马政府是会将他们处死的。罗马政府为什么没有这样做呢?虽然后来祭司长差人前来阻止门徒传道,并且捉拿了彼得和约翰,但是为什么祭司长在审问他们的过程中,完全没有提及门徒夜里来将耶稣的尸体偷去的事呢?
3)主耶稣未死之前,彼得惧怕得竟然在一个使女面前三次不认主;其它门徒也怕得将门关起来,不敢外出。如果是这些门徒夜里来将耶稣的尸体偷了去,为什么他们竟然变得这么勇敢,公开在圣殿中传福音和成立教会呢?难道他们不怕被捉拿吗?我们看见门徒不是一时间这么勇敢,乃是一生都是这么勇敢。因为,后来司提反被人用石头打死了,这些门徒并没有因此而惧怕,反而将福音传得更开,使更多人信主。最后连他们在大逼迫中,自己的性命也难保了,他们还是这么勇敢到处去传福音。如果不是因为主耶稣复活了,为什么他们会变得这么不怕死呢?
4)最奇妙的是保罗悔改的见证。保罗原是非常反对基督教的,他逼迫教会,甚至热心到一个地步,向大祭司申请准证,去大马色捉拿基督徒坐监。可是在路上,保罗却遇见复活了的主耶稣向他显现,他就全然悔改归信耶稣了。倘若主耶稣复活是假造的见证,为什么保罗会有这么巨大的转变?什么力量使他不但不再逼迫基督徒,反而自己也在大逼迫中殉道牺牲了?
5)根据差不多二千年来的历史,基督教增长最快的时间,是在大逼迫之中。例如主后一百年至三百年,一连十多个罗马帝国皇帝大大逼迫杀害基督徒,基督徒遇害的上千万。可是,历史告诉我们,罗马人不但没有将基督教征服,反而基督教征服了罗马帝国,以致基督教被立为国教。如果主耶稣没有复活,千万基督徒为什么不怕死呢?
二。人死了,死体也腐烂了,怎能复活?到现今这个科学倡明的时代还相信复活,会不会过于迷信?
死人复活当然不是自然现象,所以也不是科学的问题。因为,自古以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复活,也从来没有一个生物会复活。我们知道,物理学之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万物的自然变化现象,全部都是越变越坏,越变越旧的。宇宙之中,没有一样事物是例外的。圣经也证实这一点,因为圣经形容整个物质世界为「必朽坏的」,但却形容天上属灵的世界为「不能朽坏的」。意思是,只有物质世界的事与物才受热力学第二定律限制,天上属灵的世界是不受热力学第二定律限制的。因此,我们不是说,耶稣这个人靠着什么药物或方法可以复活,乃是说,耶稣复活证明耶稣真是神的儿子,是宇宙万有的造物主,是不受任何物质定律限制的神。神有能力创造出宇宙和其中的定律,当然祂也有能力脱离物质定律而复活。要就是根本上没有神存在,倘若我们相信有神存在,有灵界事物存在,复活的事就不是没有可能的了。其实,圣经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倘若我们将最后那一句「死后且有审判」删去,会有什么结果呢?答案是,人类再没有道德观念,因为没有审判,谁来报应违反道德的人呢?人类变成绝望,因为人一死了,就完了,全部结束了。然而,我们喜欢自己完了,结束了吗?如果人有灵魂,人会复活,我们不喜欢吗?我们不想与自己的亲人在天上会面吗?我们不盼望世上许多不公平的事,在来世得着公平的审判和报应吗?所以,胡乱反对复活的人,等到有一天他要面对死亡之时,他就会明白,寻得复活的途径是何等重要了。
三。基督徒将来怎样复活?要保留全尸才可以复活吗?
复活既然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神全能的大作为,就不必介意人死后尸体怎样处理了。从前有人以为尸体若被火化了,很难复活。这种观念是不对的。其实,土葬岂不也是同样困难?试想想,尸体腐坏了,化成肥料之后又被植物吸收了,之后或被动物吃掉,或被火烧,或再腐化而被别的植物吸收。这样,到复活的时候,那人身体的成份,很可能已经成为许多人身体的成份了,怎样取回来复活呢?其实,按圣经的真理,神会赐给我们一个新的身体。那身体是极其荣耀的,是永远不会朽坏,不会死的。因此,我们复活的时候,再没有任何缺陷为特征,再没有年龄差别,也没有男女性别上的差别。我们都像天使一样,像一个成熟英俊的青年男子。而且,任何空间都不能阻隔我们,我们想到那里去,立即就到;我们也成了无所不知的,一切从前不明白的事,那时全部都明白了。那时,我们再没有地上血肉的五伦关系,我们的关系乃根据复活后属灵的身体。因此,我们都是神的儿女,都是主内的弟兄姊妹。虽然我们能记忆过往,但是都变成梦境一样,地上一切的关系全部消失了。我们不会再为「梦境」中的事物难过或若有所失。那时,因为我们的身体变成不能朽坏的,我们就得以被提升天,进入新天新地的圣城新耶路撒冷,永远与神同住,享受永生的福乐了。
一。何谓圣灵?据说是三位一体的神之一,可以简单的介绍一下吗?
圣灵原是圣经所形容「三位一体的神」的第三位。好比一个人由灵、魂、体三样组合而成,真神也是由「圣父」、「圣子」、「圣灵」三位组合而成。只不过人的灵、魂、体不是「三个位格」,不能有三个不同的思想、主张、感受、意志,而「圣父」、「圣子」、「圣灵」三位却可以有不同的思想、意志、感受、主张等等。然而,虽然祂们三位不同,却在爱中相处,绝对的和谐和合一。许多人对「三位一体」想不通,认为一加一加一不可能等于一,只可能等于三。其实我们所说的「一」,是一个有限的数字。所以,三个有限的数字加起来,当然等于三。但是,三位一体的神都是「无限」的,在数学上,「无限」加「无限」加「无限」只等于「一个无限」而已。因此,在人不可能三位一体,在神是可以的。「圣父」是无限的,因为祂是万有的造物主,在圣经中一直被称为「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又称为「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圣子」无限,因为祂本是永生神,却降世救人,为我们人类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祂原不能被死拘禁,所以祂死后第三天就复活了。不但如此,过了四十天之后,祂升上高天,去为我们预备天堂。等到预备好了,就必再来接我们所有信祂得救的人回去,那时我们就可以享受永生福乐了。「圣灵」也是无限,因为祂是耶稣基督升天前,求天父差派到世间来,代替主耶稣作我们一生的保护者。因此,圣灵又称为「保惠师」。当一个人真心决志信耶稣,圣灵就立即进入我们里面,住在我心中,成了我们更高标准的良心;又亲自保护我们,带领我们,好叫我们行事为人能讨神喜悦。圣经形容圣灵成为我们基督徒的「印记」和「质」。这两个词的意思,是借用古代商人到远方去做买卖的方式来解说。当这个商人看中了一批货品,他先付出部份「订金」,亦即是圣经所说的「质」(希腊文的意思与中文「人质」的意思相同),我们亦可以称之为「抵押」。然后,这个商人就用「印」在所购买的货品上打上一个「印记」,表示这批货是属于他的。下了订金之后,他就回去拿大量金钱回来「赎」货。这就是圣经所形容主耶稣在世界末日之时再来「救赎」我们,叫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可以复活被提升天的日子了。所以,一个人信了耶稣,最重要是清楚得救。人若未能信得准确和完备,就是未能得救。凡是未得救的人,都没有圣灵住在他们心中。等到主耶稣回来之时,他们就不能复活升天了。
二。我们怎能确实的知道,信耶稣就有圣灵住在我们心中?有什么特征没有?
圣经清楚告诉我们:「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1:13)所以,得着圣灵是非常容易的事,只有真心相信福音,就可以得着了。圣灵有一个专称,就是「真理的圣灵」。主耶稣指出,这位「真理的圣灵」要永远住在我们心中,保证我们得救(约14:16-17)。所以,圣灵不是什么摸得到,或感觉得到的东西,而是以我们听得明白,可以用心灵领会的「真理」来进入我们信福音的人里面的。因此,当一个人听福音受感动,决定要信耶稣之际,圣灵其实已经随着福音进入他里面,感动他,叫他作出信耶稣的决定,是不知不觉的。当圣灵进入我们心中,祂就常常在我们里面「工作」。凭着圣灵在我们里头的「工作」,我们就知道祂真是住在我们里面了。主耶稣介绍圣灵来之时,指出圣灵有七样工作:第一,圣灵要将一切事「指教」我们;第二,圣灵会在适当的时候叫我们「想起」主耶稣对我所说的一切话(约14:25-26);第三,圣灵要为主耶稣「作见证」,好叫我们更深入认识耶稣;第四,圣灵在我们心中叫我们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第五,圣灵又要引导我们「进入真理」;第六,圣灵要把将来的事「预告」我们;第七,圣灵要荣耀主耶稣,所以祂要将父神「受于主」的一切荣耀告诉我们(约16:7-14)。圣灵还有许多工作,例如重生我们,保护我们,赐我们各种恩赐才干,甚至医治我们的病,叫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着益处;等我们离世时,圣灵又叫我们的灵魂安息,等候主耶稣再来;又叫我们复活,被提升天,叫我们得着荣耀的身体,在空中与主耶稣相遇。到那时,圣灵的工作才算为完结。
三。为何圣经说,亵渎圣灵的罪,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究竟什么是亵渎圣灵的罪?
「亵渎圣灵」的罪,圣经只出现过一次,就是当主耶稣赶鬼之后,那些不信的,假冒为善的,妒忌主耶稣的法利赛人恶意批评耶稣说:「祂只不过是靠着鬼王来赶鬼罢了。」主耶稣就指责他们说:「我若靠着鬼王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耶稣的自称)的,还可以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太12:24-32)研究主耶稣这段话,第一,主指出亵渎圣灵就是故意侮辱圣灵,正如主指出「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意思是,「你们凭什么说我是靠鬼王赶鬼呢?你们的子弟赶鬼,为什么你们不这样说他们呢?可见你们是故意侮辱我的。」第二,主又指出「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意思是,「圣经预言的天国降临之时,岂不是圣灵也普遍降临吗?岂不是有许多神迹奇事出现吗?可见,我赶鬼是应验圣灵的预言,靠着圣灵赶鬼了。但你们却是无理的妒忌我,故意侮辱我。」第三,主又指出,「亵渎主耶稣的话可得赦免,亵渎圣灵的罪就永不得赦免。」意思是,主耶稣以普通人的形像来显现,人若不相信祂是神,这还可以原谅;但圣灵来了,祂以大能的神迹奇事彰显出祂的神性来。人明明的看见了,还是不肯信祂,竟任意侮辱祂,这种「明知故犯」的罪是不得赦免的。事实上,一个人亵渎圣灵,圣灵就再不会感动他悔改信主了,他就必定因为听不明白福音而永远得不到赦罪。所以,我们相信,「亵渎圣灵」的罪,只有那些未信主,未得救,而明明看见圣灵工作,却故意侮辱圣灵的人才会犯的。
四。约翰福音16:8-11,圣灵来了,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是什么意思?
约翰福音十四章至十六章,介绍圣灵住在信徒心中七样工作,例如:「圣灵指教我们」、「圣灵叫我们想起主耶稣对我所说的话」、「圣灵为主作见证」、「圣灵叫世人自责」、「圣灵引导我们明白(或进入)真理」、「圣灵预告将来的事」、「圣灵要将受于主的告诉我们」。我们凭这七样工作就足够知道,圣灵是住在我们里面。其中以「叫我们自责」的工作为最显着。请注意、圣灵极少用另外一种特殊的声音来责备我们,乃叫我们「自己责备自己」,这实在是非常奇妙的工作,显出圣灵的大能,连我们自己的思想也在不自觉中受到圣灵的感动,以致我们虽然主观感觉到的是「自责」,但却是圣灵亲自责备我们。第一样叫我们自责的,就是「为罪自责」,主指出、「为罪是因为他们不信我」,原来「不信主」是一种罪,因为不信含有怀疑主爱我们、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来救我们,是别有用心的,是不真实的,是骗人的,等等不良的意义在内。第二样叫我们自责的,就是「为义自责」,主指出、「为义是因为我往父那里去」;「义」(RIGHTEOUS)的原意是「对」(RIGHT),因此、主耶稣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世人看见主复活升到天父那里去之时,才真正明白主耶稣真是基督,真是神的儿子,这时就立即感受到自己的罪来,因为自己没有向主耶稣做应该做的事(即神看为「义」,看为「对」的事);例如爱祂,敬拜祂,顺服祂,惧怕祂,服侍祂等等。第三样叫我们自责的,就是「为审判」,主指出、「因为这个世界的王受了审判」,意思是、我们一直不尊主耶稣的教训,但这世界的王(魔鬼)所讲关于这个世界的事,我们就十分注重,我们爱慕世界,以世界为人生的目标,殊不知这世界会成为过去,连这个世界的王的死权也被主耶稣借着死来败坏了,我们还贪爱世界,真不应该。
一。按属灵的道理来说,台湾的地震会不会因为得罪神而发生的呢?
地震是不是与台湾的人犯罪有关,这不是一般人有资格判断的,因为这是属灵的奥秘事,只有神知道。不过,我们可以从圣经的真理得知,地震和天灾都可能与神的忿怒有关。例如:当犹太人杀死神的儿子,就是他们等候要来作他们君王的基督之时,地就大大震动,表示神大发烈怒。启示录又告诉我们,到末世大灾难之时,世人维护一位假基督,竟然听信一位假先知的话,将神的两位先知杀死,地就大大震动,死了七千人,表示神大大的忿怒。等到末世大灾难临完之时,就是天使倒下第七碗神大怒的酒(启15:1)之时,神想起「大**」的罪行来了,于是就有「闪电、声音、雷轰、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没有这样大这样厉害的地震。那大城(大**的代表)裂为三段,列国的城也都倒塌了,各海岛都逃避了,众山也不见了。」(启16:18-20)按圣经真理,神能叫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8:28)。反过来说,神也能叫任何自然灾祸互相效力,叫犯罪的人得报应,叫行善的人得磨炼,叫任何人都可以因其当得的份受到当得的报应。至于台湾大地震会不会因为当地的人犯罪,最好问他们自己的良心,笔者相信,神会或重或轻的,借着他们的良心对他们说话的。我们从报章上得知,自从台湾工业赚得多少金钱从而富有起来之后,确实出现过不少迷信邪教、纵欲**、掳掠杀人、黑人当道、卖主卖友等等罪行。如果这次地震能唤醒犯罪的人,不认识神的人,迷信的人,贪恋物欲的人,神还会对台湾有恩典和怜悯的。
二。我们怎能知道,那些不幸事件是出于神,那些是出于自然现象?
根据圣经,我们的神称为「全能的神」,万有「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因为祂能叫万事,就是每一样大大小小的事,都互相效力,达成祂的旨意,以致圣经指出,连我们一根头发,若没有神的准许,都不会掉在地上。因此,我们相信,任何出于自然的天灾,或出于人为的祸患,都有神的旨意和计划在其中。我们固然无法确实知道每一件不幸的事的属灵意义,但是,作多方面的反省却是应该的。例如以下的问题,或许可以帮助读者:
1)生命十分脆弱,我若得罪神,必不能逃避祂的审判和报应,我应当及早悔改;2)我过往的生活方式会不会没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我在灾祸中死去,我的人生可算得上有意义的人生吗?
3)这灾祸会不会是出于神的爱,为要提醒我多做善事,不要过荒唐的生活,免得神取去我的生命?
4)我所信的神是否至高的造物主呢?会不会因为信错了假神,所以造物主发怒,让我反省能控制万有的神才是真神呢?
5)倘若我去世,我有把握自己得救吗?我会落地狱吗?我凭什么资格上天堂呢?如果我认为没有天堂地狱,我凭什么说没有呢?
三。请问,上天堂要有么资格?
「天堂」和「地狱」,虽然是赏善罚恶的地方,有罪的人不能上天堂,只配落地狱受苦。但是圣经所传讲的「天堂」其实是「天家」,因为天上的神原是我们灵魂的天父。正如圣经称我们各人地上的父为「生身之父」,称神为「万灵之父」一样。我们基督徒祷告,常常称神为「我们在天上的父」。因此,我们上天堂的资格,就是返回天家的资格;回家的资格是任何外人都没有的,只有儿女才有资格回家。故此,基督教所传的「福音」,即「有福的佳音」,就是宣告神的大救恩,虽然人犯罪远离神,忘记了自己是神儿女的位份,神却差祂儿子耶稣基督到世上来,为我们的罪受刑罚,被钉在十字架上流血舍命,叫凡愿意悔改归向神,真心相信耶稣基督的人,都得着权柄可以作神的儿女。这样我们凭着神儿女的身份,就有最合理不过的资格「回天家」了。
或问,为什么要信耶稣才能恢服做神的儿女呢?答案很简单,因为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我们因着信,将主耶稣接进我们心中,我们也就成为神的儿子了;好比我们缺乏维他命c,我们不能靠攻读一个维他命C的博士学位,或开办一间专门卖维他命C的商店,以为这样就可以有维他命C。除非我们肯将维他命C吃进我们的身体里面,否则我们不可能有维他命C。同样,只要我们将主耶稣接进我们心中,我们就立即成为神的儿女,这就是信耶稣的定义了。佛教认为上天堂的资格是不杀生、只吃素、念佛、积功德等等,我们不禁会问,到底吃多少素、念多少佛经才及格呢?凭什么标准来厘订呢?吃素念佛积功德,与上天堂有什么逻辑上的关系呢?人真的一生不杀一虫一蚁吗?农夫真的不能用杀虫水来除害虫吗?患病的人真的不可以用抗生素杀死体内的细茵吗?人真的能一生不做一件错事吗?怪不得,根据佛经,能上天堂做神仙的人实在少之又少。但圣经指出,只有神的儿女才有资格回天家。我们很容易明白,「儿女」与「家」的关系是最合理不过的。圣经形容天堂为天家,又形容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是父子的关系。所以,这种天伦关系才是真真正正快乐的地方,浪子回头与神恢复父子关系才是最合理的救法。
美国一位基督徒杨先生来信问,不少教会近日利用赌城拉斯维加斯的旅游和购物便宜,赞成信徒到那里去旅游。基督徒应该不应该这样做?
任何人均可以凭常理明白,赌城之所以购物便宜,是一种「鱼饵政策」,为要「勾引」一些意志力薄弱,又存贪念的人士到那里去旅游,让他们有机会接触各种赌搏的玩意,从而挑起和培植他们嗜赌的心理。以后,这些人就会成为「常客」,长期向赌场「贡献」了。赌场方面已经有专家精心计算,他们在「提供价廉物美」之中「亏蚀」了多少,从成功勾引一些新客来赌搏因而「赚回」了多少。知道这盘生意必定是「赚」的,才肯提供如此价廉物美的方便。意思是说,他们知道,意志力薄弱以致成为长期赌客的人居多,只贪价廉物美的购物方便而不会赌搏的人居少。如果赌城的专家们能如此肯定,我们基督徒怎么可能冒这样的险,鼓励人们到那里去旅游,而不会中魔鬼的诡计呢?
圣经教训我们,基督徒对美物的态度应该是:「我的好处不在你以外」(诗16:2)。记得罗得与亚伯拉罕相争以致决定分道扬镳之时,亚伯拉罕让罗得先决定拣选那地,圣经形容罗得「举目看见约但河全平原,都是滋润的,那地在耶和华未灭所多玛和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埃及地。于是罗得选择约但河全平原,渐渐挪移帐棚,直到所多玛。」(创13:10-13)后来我们知道,罗得的结局是在耶和华消灭所多玛城之时,失去了全部财产和他的妻子,因为所多玛城罪大恶极,被神用天火焚烧了。罗得之所以有这样的结局,是因为当初他看见那平原「如同耶和华的园子,也像埃及地」,意思是分不开那地的好处是从耶和华而来,还是从魔鬼而来。因为罗得是一位敬畏神的人,他了解到所多玛虽然富庶,但他里面的罪恶使这城像「埃及地」,它的好处是敬畏神的人不应该得到的。但是,他又想,只要我不像所多玛人一样犯罪,只得其中的好处,岂不是可以吗?全地不都是神应该赐给亚伯拉罕的吗?他这样想是出于贪心,结果是魔鬼赢了,他输了。我们又想起四王与五王争战,亚伯拉罕带领家丁三百一十八人去打败四王,救回罗得一家。玛多玛王就出来迎接亚伯拉罕说:「你把人口给我,财物你自己拿去罢。」亚伯拉罕却对罪大恶极的玛多玛王说:「凡是你的东西,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即亚伯拉罕)富足。」(创14:23)这样我们就看见,蒙神赐福的亚伯拉罕,决心不要一根一线不是出于神的好处。
一。天主教教皇向全世界道歉一事,基督教应否接纳?
教皇今次为天主教教会在过往曾经做过的错事向全世界道歉,故然是好事。若出于诚意,应该接纳。但是,我们不禁要问,到底背后有什么因素,促使教皇在这个时刻向全世界的人道歉?为什么道歉不是发生在一九六二至六七年的第二次梵蒂岗会议?或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屠杀犹太人之后?笔者认为今次教皇公开道歉,很有可能是为要重建「神圣罗马帝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未爆发之前,教皇满以为德国的希特拉会成功吞并整个欧洲而成为全欧的统治者,因此,他趁机会讨好希特拉,不但没有阻止希特拉屠杀犹太人,还处处表示支持和合作。研究教皇此举,不外是想要与希特拉合力重组已经解体几百年的「神圣罗马帝国」而已。原来古罗马帝国并没有灭亡的日子,它只不过是被许多分封王争权而渐渐将之瓜分了。后来天主教教皇鼓励欧洲列国联合起来,组织十字架东征,想要从回**手中夺回巴勒斯旦圣地。这样的欧洲联盟,由一位选出来代表俗世最高权力的国王,与代表属灵最高权力的教皇,联合起来就是所谓「神圣罗马帝国」了。天主教当时能够叫欧洲列国服在他的统治之下,就是因为教皇能调十字军,就是欧洲联军,将不服天主教的国家消灭。据悉,德国在三十年宗教战争中死了全国一半人口。德国南部和法国南部,有两派与天主教不同信仰的民族,就被十字军灭族了,只剩下极少数人逃上阿尔卑斯山上,直到近代才敢出来露面。可是,马丁路德和后来不断产生的宗教改革,影响欧洲列国渐渐放弃国教观念,也逼使「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天主教也因而失去意大利半岛整个北部,只留下一个梵蒂岗小城而已。天主教念念不忘重组「神圣罗马帝国」,既然与希特拉合作不成功,现在就筹备与将来的欧洲联邦总统合作。因为今天的天主教光景已经低落到有史以来最低的地步,大量天主**流失,圣职人员也越来越缺少。为了争扎求存,天主教在本世纪先与基督教谈判联合,继而与东政教谈判联合。如今教皇眼见欧洲列国联盟快要成功,不能不及早准备好,发动宗教大合一运动,好得到所有宗教支持,让他日后可以重坐「神圣罗马帝国」之「皇后」宝座。因此,教皇在过往这三几十年间,已经用了许多力量,先推动「教会大合一运动」,继而推动「宗教大合一运动」。如果教皇能成为所有宗教的「大哥」,他就可以有足够的「筹码」与未来的欧洲联邦总统谈判,重组「神圣罗马帝国」了。其实天主教教皇今次向全世界道歉,从反面来看,正是自己打自己咀巴,公开承认「十字军的罪行」、「异端裁判所杀人过千万的罪行」、「屠杀犹太人和支持希特拉的罪行」。按天主教的教理,教皇不能这么简单说句道歉就可以洗清罪名的,他最低限度要废除「教皇无误权」、「天主教以外无救恩」、「天特会议对基督教发出过百条的咒诅」、「在教义上修改,公开表示过往的信念是错的」等等,才算是真正有诚意的道歉。
二。NancyCheung太太来电问:为什么你们说天主教是「大**」呢?我受不了这个侮辱!
多谢张太来电询问,您这种态度已经表明你是一个寻求真理的人了,这是我们最高兴见到的。要知道,寻求「真理」的后果,很难避免揭发「假理」;「假理」被揭发了,一向支持「假理」的人当然会有一点难受。不过、我们希望张太明白,我们不是在「人身攻击」,反之、我们乃是出于「一片爱心」去挽救受「假理」误导的人,以免他们沉沦不能得救。虽然、人人都看自己所信的为「真理」,异己所持的信念为「假理」,好象彼此针锋相对,大伤和气,但勇于这样互相比较,「真理」就寻到了。要知道、「真理」只能由「不怕比较,不忌批评」才寻到;若事事拿「自尊心受伤」来作挡箭牌,那只是一种逃避的态度而已。笔者到处求人「救我脱离基督教」,只要有人能提出基督教所信的是「假理」,我一定会放弃基督教,改信更合理的宗教。倘若有一天我遇见一个人对我说:「吴主光,你现在这个父亲原来是个大贼,他在你出生之时,杀死了你父亲和母亲,然后将你抱走,你知道吗?」我绝对不会单单为他说这句话伤了我和我父亲的关系掩耳不听,我会追问个究竟,尤其是如果他能提出许多证据,我更会详细考察,看看是否属实,然后才判断他是否在恶意中伤我,还是于出好心的忠告。因为如果事情属实、我不但不会怪责他,我反而要多谢他。同样的、我劝张太不要单单为「宗教自尊」似乎受到伤害而塞耳不听,你倒要冷静详细研究,天主教是不是圣经所说的「大**」,因为如果你信错了,你的结局是「永远沉沦」,非常可怕!到底天主教是不是「大**」?DaveHunt所着的「AWomanRidesTheBeast」这本书有非常详细交待,你可以到任何基督教的书室订购,他们必定会为你找到这本书。如果天主教不是有极大的错谬,何来马丁路德、加尔文、慈运理,和成千上百的宗教改革家起来、冒生命的危险提出改革天主教呢?何来欧洲各国打三十年仗,死了无数人的性命,为要争脱罗马天主教的辖制呢?由宗教改革至今,已经四百七十多年了,基督教已经成为世上最先进国家和极多科学家的信仰,难道这些人所信的完全是无理取闹的吗?圣经惯常将「教会」比喻为基督的妻子,但启示录指出、那「大**」(变节的『妻子』)与列国的君王「行淫」,试问世上还有那一个教会,像天主教一样,一直强调「政教合一」,又在千多年黑暗时期里,组成「神圣罗马帝国」,并且与「神圣罗马帝国」的「大帝」结合,活像「丈夫」与「妻子」一样?圣经指出这「大**」喝醉了「圣徒的血」,试问历史上千千万万基督徒,因为不肯相信天主教的教义而被天主教处死,岂不是铁一般的证据,证明她就是大**吗?天主教单单在西班牙一个国家内,就杀了六百万基督徒;在法国和德国南部,又杀了一百一十万基督徒;十字军成了教皇的「御林军」,在八次东征之中、杀回**和不同信仰的人千百万,就是他们现在所拜的「圣女贞德」,也是他们亲手烧死的,这些历史事实,岂容忽视?圣经又形容「大**」成了「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试问世上还有那一个教会,广泛地与印度教会,回教,佛教,喇麻教,犹太教,钖克教,东正教,基督教等联合,彼此接纳,共同为世界祈祷的呢?那一天张太你在聚会中所看的那套影片,就是由一群离开了天主教的神父和修女合作拍成的,他们现在都离开了天主教,并且很热心又凭爱心告诉所有天主**,天主教的教义错在那里,他们若不是找到真凭实据,怎会倒过来劝人离开天主教呢?如果我们指出天主教的错谬是虚构的,我愿意作任何方式的公开道歉。但张太要明白,天主教的错谬、不是一言两语可以说得尽的,你实在需要客观一点,花点时间去细心研究,才能寻得「真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们随时都欢喜与你详谈。
三。天主教岂不是同拜一位神,同有一本圣经吗?何必互相攻击呢?
天主教拜同一位神,这一点是对了;天主教有同一本圣经,这一点也对了,但可惜、「神的话语」,就是圣经,他们并不尊重,他们竟将最基本的「十诫」改变了,将第二诫「不可拜偶像」删除,然后将最后一诫分割成为两诫,补足十诫,以图欺骗人。不但如此、天主教在历史上一直将圣经上了锁链,不准信徒颂读,千多年来、数以千万计读圣经,高举圣经的基督徒、就是为此而被天主教的「异端裁判所」判罪和烧死,只是到了近代,因为基督教大量印制圣经,又广泛地到处鼓励人们研读圣经,圣经已经到了如同「水银泻地」的地步,天主教才不得已准许她的信徒读圣经,但仍然不准他们解释圣经。再者、天主教为了对抗圣经,故意将「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提升为「信仰最高的权威」,所以、如果我们质问他们「炼狱」、「婴儿洗礼」、「圣母马利亚无原罪成胎」、「马利亚升天」、「念珠」、「告解礼」、「功德观念」、「教皇无误」等教义,是根据何经何典?他们就引据「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作为根据,因为他们知道这些教义都是圣经没有记载的。现在请问读者、天主教同敬拜一同神,但神所说的话却不被尊重,反以人间的遗传和教皇有误的信条来代替神的话,这样算得上是同敬拜,同事奉一位神吗?在历史上,天主教以武力「攻击杀害」我们这些属神的人,又在1545年举行的「梵蒂岗第二次会议」中,通过超过一百条「咒诅」来对付不肯跟随他们错谬的基督徒,如今、我们只将历史事实和真理说出来,我们就成了「攻击天主教」的人吗?为什么天主教不为杀死千万基督徒道歉半句话呢?为什么他们到如今仍然坚持「梵帝岗第二次会议」那一百多条「咒诅」,而没有人说天主教攻击我们呢?
四。其实「条条大道通罗马」,信什么宗教又有什么分别呢?何必斤斤计较呢?
如果真是「条条大道通罗马」,我们就真的不必介意走那一条大道了,读者要问良心,是不是真的「条条大道通罗马」?如果你不走迷路,或丢进大海里,那就真是奇怪了。再者、如果每一个宗教都是教人不要偷,不要骗,我们就真的不要介意信那一个宗教;但如今各宗教的教义并不是这么简单,各宗教均强调如何能叫自己的灵魂得着拯救,如何能寻得一位真神的问题,这些关系如此重要的问题,岂能容许半点错谬?好比一个人想要寻回自己失散的父亲,怎可能随便找一个,或认为人人都可以做自己的父亲呢?圣经告诉我们,创造万有的神原是我们灵魂的天父,我们必须与祂恢复父子的关系才能得救,才能进入天国,因此、我们必须拒绝凡与圣经冲突的任何宗教,不然、我们必然走迷了,认贼作父,以魔鬼撒但为神。读者应该明白,人人都可以从常理推想到,只有斤斤计较的医生才是好医生,认为样样药都有效的医生一定是庸医;只有斤斤计较的律师才是好律师,认为「条条大道通罗马」的律师一定个胡涂虫;只有斤斤计较的人才能寻到真理,为「自尊」而随便以假为真的,只会自欺欺人。我们在此凭爱心,又诚恳地告诉读者,「真理」只有一个,「神」只有一位,「救法」只有一条,我们不是攻击你的宗教,而是逼切地关心你,才这样提醒你。
一。一位读者清水来信问,佛经之中,诸如观法华经,均有经文述及类似基督教圣经所记载「浪子回头的故事」,情节相同约为百分之九十以上,究竟「耶」与「释」是否持同一「理」?
相信浪子回头的故事,普天下各国皆有,因此佛教经书也有类似的故事不足为奇。只是,笔者绝对不相信,佛教经书所载的浪子回头故事,竟然与圣经所载的,类同程度达百分之九十以上。请问佛经所说的浪子回头故事,有没有说明那浪子预备了五句话向父亲道歉,及至见到父亲之时,他只说了四句,缺了那句「请你把我当作雇工罢」?(路15:18-19比对15:21)基督教的福音是说,神收纳罪人为「儿子」,不是「雇工」。所以,那浪子的父亲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代表因悔改而被接纳称义),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代表得权柄做儿女,正如约翰福音1:12所说:凡接待祂〔主耶稣〕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把鞋穿在他的脚上(代表今后所走的路和生活环境都改变了。信主的人都有相同的改变),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意思是招聚亲友,一同快乐,让父亲和浪子都有机会作见证。父亲作的见证是「这个儿子是失而又得」;浪子作的见证是「我(真像)死而复活」。神为每一个悔改信主的人也有相同的快乐)。」再者,请问佛经所载浪子的故事有没有说明那浪子的兄长不肯进到屋里去与父亲和回头的浪子一同快乐?主耶稣藉这「小器」的兄长来比喻犹太人,指出他们不肯接纳回头信主得救的外邦人。所以,如果佛经所载的故事,真的也有记载这些道理,那就有可能「同出一源」了。
二。一位自称基督徒的庄金应先生来信问,基督教中人常将信佛当作传播福音的大障碍,皆因将一些民间传统的行为、迷信算在佛教的头上,因而定之为「教义混乱,迷信落后,消极厌世」,引来笔战。其实基佛之争非常无谓何以不能兼收并蓄,以致不能兼容?为何不能和平共存?(因问题太长,恕编者加以简化删略)这是极多人对「基佛之争」的极大误会。要知道,以劝人为善来说,基督教和佛教从来没有任何争论;以服务社会来说,我们之间也没有争拗;以民主平等来说,大家都是宗教的一种,我们向来都是和平共存的;以信仰自由来说,我们彼此也没有用过什么武力或不公平的手段来逼对方放弃自己的信仰;以传教的自由来说,两者均有全部国家法律所赋与的自由来传教;以**来说,佛**怎样有**,基督徒也怎样有**;以言论自由来说,佛教可以用什么方式来说话,基督教也可以用什么方式来说话。笔者是说,基督教与佛教之间,向来都是和平的,都是共存的,都是彼此尊重的。可是,如果你要问:「到底有没有神?到底天上只有一位神,还是满天神佛?」「来世究竟是轮回或是天堂地狱?」「人得救的办法是靠功德,还是靠耶稣代罪的恩典?」等问题,基督教和佛教都有不同的说法。请问读者你可以不可以对佛教说,何必争执,不如你们也接受「创造天地的独一真神罢!」你可以不可以对基督徒说,何必争论,不如你们也相信满天神佛罢?你想他们会怎样回答?你想你这样问,基督徒和佛**会怎样看你这个人?你想这样一句话就可以做两个截然不同的宗教的和事老吗?请问你明白「真理」是什么?会有两个「不同而相反的真理」吗?你可以有两个父亲吗?我们基督徒只认创造天地万物的神为「天父」,是独一的,其它的必不是我们的「天父」,你认为我们为分辨谁是我们真正的天父而争论是多此一举吗?如果阁下真是这样想,让我告诉你,你「愚不可及」。
三。「在《哪一位是真神》小册的第37页,您说观音等佛教的神与佛,都不是以爱世人为目标,但据我所知,佛家的神的确有为人舍命舍血的例子。例如:如来佛祖看见一只老鹰要啄食一个婴孩,他很好心肠,立即命令那鹰不要啄食无辜的婴孩,并把自己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喂老鹰吃。请问他的做法岂不也是为爱世人而牺牲自己吗?
笔者认为这故事本身不值得相信,一来、如来佛应该有法力赶走那只如此凶残的老鹰才对,为什么还要用自己的肉来养活这个吃人的老鹰(魔鬼)呢?二来、如果如来佛不赶走它,也可以用其它食物来喂老鹰,用不着用自己的肉来喂老鹰,这岂不是很愚拙的行为吗?三来、如来佛因为相信轮回,才不敢杀那老鹰,反而割自己的肉给老鹰吃,这种行动不纯粹是为爱,也有为自己可以轮回得更好的成份在内;四来、主耶稣在十字上舍命,纯粹是为担当世人的罪而死,其中完全没有半点为自己的成份,乃是完全为爱那些不可爱的罪人而死,这样的爱、不知胜过为一个「无辜的婴孩而割肉」多少倍,结果如来佛没有为那婴孩而死,他乃是为吃了讨回来不洁净的猪肉,生赤痢病而死的。
四。如果有一个「人」自称是「神」,写了一本书说自己如何爱世人,又把自己的儿子为世人牺牲掉,那么我们又怎样知道他不是「神」,而是「人」呢?
如果你所说那个把儿子为世人牺牲掉的原来是「人」,不是「神」,我们就要指出、他不但是「人」,而且还是「大傻人」,是「精神病者」,因为稍为正常「人」都不会这样做,既不能救世人,也白白的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如果你所说那个把儿子为世人牺牲掉的真是「神」,而不是「人」,这样就不同了,神知道、祂的儿子牺牲了还会复活过来,而且、祂又知道祂这样爱世人,必定会感动一些肯悔改的人离开罪恶,归向祂,成为祂的儿女。所以你在问题里假设圣经是「人」写的,这样的错设,是没有足够理由支持的。第一、你凭何理由假设圣经是「人」写的呢?如果要这样假设,也得先找到多少圣经是人写的证据才能作出有效的假设,不然、这样的假设绝不能成立。我们研究圣经,发现其中有极多的预言都已经应验了,而且圣经从古至今,经过千万学者研究,都证实是神的启示,我们怎能凭空假设是人写的呢?第二、即使我们假设圣经是由一个人写的,那个人既能骗尽古今中外千万学者,必是绝顶聪明的人了,但他竟然把自己的儿牺牲掉,换来世人的攻击,侮辱,和讥诮,这人必是绝顶的愚拙;这样、绝顶聪明和绝顶愚拙的行径由同一个人做出来,会有可能吗?
五。在《哪一位是真神呢?》第40至41页,你写「很多宗教救人的办法都不公平」,因为如果那宗教要人付出多少代价才能拯救他的话,那么、有人连一元也没有,付不起代价;也没有读过书,无法念经;附近又没有教会或庙宇可以朝圣参拜,那么、难道只因为这些不方便,就失去得救的机会吗?」现在让我反过来问,那些买不到食物而饿死的人也听不到福音;那些没有读过书的人,连你所写的福音小册子都看不懂;那个地区没有教会,或因病重不能到教会去,因而听不到福音,岂不是同样不能得救,同样不公平吗?
问题所指那个「买不到食物而饿死的人」,或「没有读过书的人」,或「病重不能到教会去的人」,设若、他们临死前想要找一个可以救他的宗教,你以为应该介绍他认识那一个宗教呢?如果你介绍他「佛教」,或其它靠「功德自救的宗教」,他会说:「我快死了,我那里可以履行这些宗教所要求的条件呢?」但你若介绍他「信耶稣」,不用他做任何事来换取救恩,他会说:「连我这个什么都不能作的人,也有机会得救吗?那真好了,我有机会得救了。」我们就是凭这一点说、「很多宗教拯救人的办法都不公平,只有信耶稣的救法最公平。」这是「比较性」的说法,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将所有宗教的「救人办法」拿来作一个比较,我们会发现,其它宗教的救人办法都有「藉功德自救」的成份在内,既然是「藉功德自救」,就必须靠人自己作出的一点努力才能得救,这一点努,可能是念经,可能是做善事,可能是朝圣,可能是履行什么拜祭规条等等,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这些要求,对某一些人(例如有钱人,有学问的人等)来说、是方便的,是不成问题的;但对于另一批人(例如穷人,无学问的人等)来说,就不方便,甚至是没有机会,因此、凡以功德自救的办法,笔者都认为「不够公平」。可是、以「信耶稣」的救法来说,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这救法完全不靠人自己积的「功德」,乃靠神白白的「恩典」,所以神将「救恩」设计到人人机会均等为原则,不论贫富,不论愚人才子,不论好人坏人,只要「肯」悔改,「肯」信主,就有机会得救了。圣经将「信」的定义,等同与「愿意」,或「承认」,或「接纳」;这几个词的意思都不是「付出」代价,而是「接受」恩典。任何人、只要「愿意」接受,就可以得救;然而、相信没有一个人可以说「不公平,因为我不能『愿意』呀!」怎会呢?只要你有一口气尚存,你还可以「愿意」。但我们要注意,我们虽然说这救法「最公平」,却不等于说「连一点应该有的反应表示」都不需要,最低限度,「信耶稣」的人还要表示悔改,和离开罪恶,好证明他是真心「信」才可以。我们根据圣经的解释,如果有一个人肯「真心信」,神知道了,神就会安排这人遇到「福音」,使他有机会「信」,使他仍有均等的机会。这样、以宗教比较来说,我们认为基督教的救法「最公平」。
六。闻说,有一些基督教着名的牧师也认为信佛也可以得救,如同那个普世着名的天主教德克兰修女的意见一样,请问是否这样?
不能!!虽然有一些世界着名的宗教领袖人物这样说,但他们的名望和权威若与圣经的权威相比,他们的意见都等于零。请看保罗在圣经中责备加拉太教会竟然接受了「别的福音」。保罗指出其实不是福音,是有人将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因此保罗严厉地责备他们说:「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受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受咒诅。」(加1:8-9)根据这段经文,不要说某大牧师或天主教着名的德克兰修女这样说,即使是保罗自己或是天使这样说,都要受咒诅,因为他们传讲错谬的道理。
我们研究这段经文的上下文,就知道所谓「更改了的福音」,其实是有人将犹太教的割礼加插入福音里面,认为信耶稣未必能得救,必须要加上受割礼才能得救。这样说来,更改了的福音若与佛教的道理相比,虽然这更改了的福音只不过是改了少许,但与佛教的道理却是风马牛不相及,完全不同;在保罗看来,改更了的福音尚且当受咒诅,何况主张佛教也可以叫人得救?佛教本来是无神主义,后来变成满天神佛;基督教的福音却认为只有一位神,而且又指出,「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佛教相信六道轮回,认为人死后会投胎转世再做人,或做鬼,或做禽兽,或成仙;基督教却认为人死后罪人要到地狱去,肯悔改信靠主耶稣为救主的就可以到天堂去。佛教不相信有救主拯救人脱离罪和死这回事,只相信人靠功德自救;基督教相信人人都不能自救,只有靠神的恩典相信耶稣基督代替我们受死,我们才可以得救。佛教不吃肉,不杀生;基督教可以吃肉,在旧约时代还要杀生来献祭。请看,佛教与基督教不但完全不相同,而且在多方面教义更是相反,逻辑告诉我们,两者只能有一个对,另外一个必定是错的,这样怎可能说信耶稣和信佛都可以得救?
一。有读者来信问,进化论的精髓是「适者生存」,不能适应环境的便遭淘汰。地球每天都有生物因不能竞争而受淘汰,这种说法对不对?
「适者生存」这句话只表明不同的生物在同一个恶劣的环境下争扎生存的时候,那些较为适应环境的生物就能生存下去;不能适应环境的,就要饿死,或被别的生物吞吃了。但是,这句话并未能解释,从上古至今,多种不同的生物,因何在同一环境下不会进化变成相同的生物?反而仍然各从其类地发展下去?不错,确实有一些生物绝了种,就像恐龙一样,但是,我们从未看见那些可以生存下去的不同类「适者」,会在同一环境之下,渐渐进化成为同一种生物。再者,「适者生存」这句话也未能说明,谁叫那些生物懂得怎样去「适应」恶劣的环境而继续生存下去?他们凭什么本领,叫自己的身体生长出可以适应环境的结构和本能来?我们可以凭常理明白,人类在热带地区生存,可以适应猛烈阳光而皮肤变黑,在温带或寒带生活的却有较为白的皮肤,这是「适应能力」的理解。但是,我们从未见过适应高山生活而变成有翅膀的人,适应海边生活而变成有鳞有翅的人。要「适应能力」推论成为「进化现象」其中实在欠缺太多证据和逻辑关系。进化论最困难的一点是绝对不能说出,最早万物怎样从「无」进化变成「有」,而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却证明这个宇宙是「有一个开始」的,将来也有一个「结束」。
二。该读者来信谓进化论已经不再是个理论,而是像地球是球体一样有根据的事实。这种说法对不对?
众所周知,进化论不是一种「定律」,而是一种「推论」,是未经证实的,因为在诸多的推论之间,存在着许多「找不到的连系推想」(missinglinks)。根据美国加州BiolaCollege前生物系主任BoltonDavidheiser博士曾收集八十一位着名进化论学者的研究报告,对八十一类动物的进化史进行研究,一致认为动物的进化过程确实无法了解(参Davidheiser所着的EvolutionandChristianFaith一书的第七章),例如:研究生命来源的AnnH.Morgan说:「我们不知道生命是如何开始的。」研究动物界的PaulB.Wies说:「动物最初而最重要的进化步骤较之植物的更难明白。」研究原生物的ClevelandP.Hickman说:「单细胞生物的祖先是什么,我们简直不知道。」研究蜘蛛的WillisJ.Gretsch说:「我们没有证据可以知道蜘蛛是从那一种尚属生存或已绝种的动物进化而来的。」研究昆虫类的FrankM.Carpenter说:「对昆虫来源的问题,化石中没有任何证据可提供参考;我们所知的是最古的昆虫并没有改变其样貌,或演变成为其它的节肢类动物。」研究鱼类的J.R.Norman说:「鱼类的来源是什么,地质化石的资料至今还无任何证据。」研究人类的RoyChapmanAndrews说:「我们人类真正的Homosapiens在何处发生,还没有普遍相同的见解。每一个专家都有他自己的意见,他们维护自己的意见就好象一些母亲为保护自己的亲生儿子而喋喋不休地与别人争吵一样。」美国着名的哈佛大学毕业的法学博士NormanMacbeth,执业律师数十年,到退休时,偶然读到达尔文一百周年纪念册,越读越觉得不对劲,因为发现其中证据不足,理解错误,前后矛盾,于是他花了十年时间侦查许多进化论权威着作,最后写成一本书名叫「DarwinRetried:AnAppealtoReason」,厚达一百七十页,指出说:「假若需要在法庭上反对达尔文,我可以将他的案子**。」三。这封来信中又提出,进化论是百多年来有无数的证据证明它是能够描述生命演变过程的原则,是现代生物学和医学的基石。它对人类有切身的意义,例如,病菌会随环境变迁而进化,滥用抗生素会培殖出能抵抗抗生素的新一代病菌。
所谓有「无数证据证明」的生命演进过程原则,这句话说得太快了,因为将那些未得到证明的推想当作是「原则」的「证明」,这种说法本身已经是不科学的。拿「病菌会随环境变迁而进化」这句话为例,让我们来问,为什么已经进化了这么高程度的人类,反而长期不能适应各种毒药,而单细胞的病毒却在下一代即能适应抗生素?如果人类由低等动物进化至今,是不是应该人类有更大的适应力才对呢?
四。这位读者还认为,若果人人都能熟悉进化论的影响,而不是消极否定的话,对人类,对大自然都是件好事。
为进化论定论「对人类」是件好事,真是荒谬至极了。据我所知,进化论只为人类带来道德走下坡,因为许多人淫行、**、**、**、怪异性行为,都是因为与禽兽看齐之故。不但如此,进化论又鼓励一些无神的政权杀人如麻,因为认为那些人的思想成份不好,如同禽兽一样而已,杀死他们就像杀死千万只鸡一样,没有什么不妥当。进化论又祸害社会,因为教育人们「适者生存」,于是欺负弱小,就以为他们只不过「不适者不能生存」而已。进化论害人最惨的,是叫人相信没有灵魂,如同禽兽没有灵魂一样,于是就反对所有宗教观念,不惜以暴力压逼宗教信仰,视一切与灵魂有关的为迷信,不肯正视现今科学和医学界已经闯入研究灵界的领域,也不肯正视所有人类,不论文化先进或落后,都有宗教观念,原因是人有灵魂,自然寻求灵界的神。进化论不能解决的问题太多了,但迷信的人却以之为反对宗教,反对灵魂,反对道德,反对传统文化观念的根据,岂不是极其荒谬的理论?
五。来信中更宣称,反对进化论就等于把自达尔文以来千万生物学家的毕生心血抹杀为「一套不可能出错的废话」。
这位读者可能不知道,达尔文后来也信了耶稣的事实。有一次,达尔文来到南美洲的福受大可群岛,在其中一个名叫米伦地岛上发现文化程度极低的土人,他就以为发现了猴子与人类的过渡动物,于是大事宣传得到人是猴子变来的证据。二十一年后,他再到那岛时,岛民已经被福音改变成为有高度文化的民族。他就大大稀奇地说:「我一向以为日本维新的速度是最大的奇事,想不到福音感化人的力量更为奇妙。」达尔文并没有在任何其它动物中发现有文化,即使是最似人类又受人类长期教养的猿猴,也没有一只能真正吸收人类的文化,以致能流传下去给其它猿猴的。于是他对基督教大大改观,并在晚年之时,悔改信主,也捐款支持福音布道的工作。一八八一年三月廿八日,他写信给布道会的负责人说:「贵会年报的报导十分吸引我,我认为集全世界传道人所作的工,也及不上在米伦地岛传道人所作的伟大。」六。现在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进化论」的可能性和可信性,但如何证明神创造人?
真的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进化论」可信吗?据我们所知,「进化论」仍是属于一种「推论」而已,还未正式被接纳成为「定律」。「进化论」未能解决的问题既多又严重,例如:宇宙最早的「物质」怎样从「无」进化成为「有」?但最近物理学的热力学第二定律证明,宇宙有一个开始,将来也会结束;请问「进化论」学者之中,有那一位可以解说宇宙的「第一因」因何而产生?再者、「进化论」之所以反对「创造论」,因为他们认为一切都是自然现象,然而、热力学第二定律告诉我们,一切自然现象都是「越变越乱」的,意思是「退化」而不是「进化」了,如果物种真的有「进化」现象,请问「进化」的动力从何而来呢?「进化论」学者不能不承认,这个宇宙充满了「设计」,例如、人的眉毛为什么长在眼睛的上方,而不是长在下方?答案是「流汗之时可以挡住汗水不致伤到眼睛」;人的鼻子为什么向下不是向上?所有烟囱岂不都是向上的吗?答案是「若向上,雨天就会装满了雨水了」;或问、西瓜为什么会知道我们喜欢吃那种味道,而故意「进化」成为西瓜让我们来吃呢?答案是「神这样的设计,是要人类帮忙西瓜将种子传播开去」摘。宇宙间布满了设计,这是任何人都不能抹煞的事实,然而我们要问,在热力学第二定律「越变越乱」的原则下,怎可能会「进化」出如此奇妙的「设计」来呢?「进化论」学者花了多少金钱,多少时间和人力去训练猴子和其它动物,教他们「穿衣」、「打字」、「拿刀叉」等等,然后说:「你们看,猴子果然学会了!证明猴子就是我们的祖先!」猴子真的学会吗?据我们所知,猴子并没有学会,猴子只知道如何得到食物,这是所有动物的本能;猴子知道要「穿衣」、「打字」、「拿刀叉」才会有东西吃,所以猴子才这样做,它们绝对不是真的学会了,不信的话,请「进化论」学者们将他们训练过的猴子放回树林去,看看这些猴子会不会教其它猴子「穿衣」、「打字」、「拿刀叉」!事实告诉我们,猴子和别的动物接触人类已经许多千年了,猴子仍然没有从人类学到半点文化,不然、为什么考古学家至今仍未发现过任何动物的文化?所发现的,全部都是人类的文化!笔者在此向任何「进化论」学者挑战,如果有一天他们能叫一只受过训练的猴子教导其它未受过训练的猴子学会「穿衣」、「打字」、「拿刀叉」的话,笔者就相信「进化论」是真理了。相反、我们看见任何最落后的土人,只要他们是人,他们就能从文明社会吸收文化,又能教其它土人,很快他们就进步,有他们的学院,有他们的社会组织,有他们的发明品等,因为他们都是神照着自己形像创造的。
七。圣经中的神迹明显是违背自然律,对科学家来说,最难理解的是神迹;信了主的人也难向他人解释,例如你如何解释「五饼二鱼」与「物质不变定律」之间的关系?
「神迹」就是「神所行的奇迹」,因此,问题不在「五饼二鱼的神迹」与「物质不变定律」之间的关系,乃在于到底有没有神存在?如果我们相信一位创造万有的神,这位神既然创造了「时间」,祂自己当然不受时间限制;这位神既然创造「空间」,祂自己当然也不受空间的限制,这样、神创造了「物质」,祂为什么要受「物质不变定律」这种祂创造出来的现象限制呢?试问,如果有一天你发明一部最先进的计算机,你会这么傻,竟然连自己也受这部计算机控制你吗?神是「灵」,与「物质界」任何原则和事物都无关,当然更不受物质界所左右,所以神能创造物质,也能行事凌驾于物质定律之上,这才是神迹的意义。人类犯了一个极严重的币病,就是以为自己是宇宙间最高的个体,于是就事事将「神」拉下来与自己平辈去「质问」神,为何这样,为何那样?他们不知道自己所知的很有限,所能接触到的领域也很有限;智力有限,所能了解的事情也很有限。他们往往以为凡自己所不知的,所不能了解的,就绝对不是真理,绝对不存在的。请问二百年前有没有人相信有飞机存在呢?凭那时候人类的智能和领悟力,绝不能明白飞机飞于天空的可能;再请问、二百年后的人会不会同样指着今天我们这时代的人说:「1998年代的人类绝对不可能领会我们的事物」?如果会,岂不是说今天我们全人类的智能仍然很幼稚,不明白和不了解的事物实在很多吗?更何况是神的事情呢?
一。如果我没有算错,圣经中所记载关于人类出现的历史应该是5650年。但以现在很多证明看,人类文明早就超过这年龄了。单以中国文明讲,据现在新发现,已将五千年推前到差不多一万年了。请问这与圣经的记载是否相悖?
阁下从圣经计算人类历史的年龄,必是借着其中「家谱」各代人物的年龄计算的。但这是不准确的,因为犹太人记载家谱的目的,并不是为这样的计算,乃是为追溯自己是属于那支派、那民族的。再者、他们的文字里面没有「孙」之类的名词,隔许多代的后人仍然称为「儿子」。因此,他们为了方便记忆,常将家谱中一些不太重要的人名删掉。对于他们的文化来说,这是毫无问题的。马太福音第一章记载主耶稣的家谱就有这个现象了。作者为了方便记忆,故意将家谱分成三个十四代,但我们将中间十四代比对历代志上的家谱,就知道作者故意删除了其间四代。所以,我们不能将家谱中人名的寿数加起来,作为人类历史的准确年龄。
二。「凡遇见我的必杀我」,「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4:14-15)。当时地上仅得该隐和他父母,何来其它人杀他呢?「该隐与妻子同房,」(4:17-18)他的妻子是谁呢?
阁下没有细心读创世记第五章的家谱。这家谱清楚注明,「亚当生塞特之后,又在世上八百年,并且生儿养女,亚当活到九百三十岁就死了。」请注意,每一代都有「并且生儿养女」这句话出现。亚当九百三十岁才死,难道他与妻子只生两三个儿子就不再生吗?那时地大物博,人人都以生众多儿子为荣耀,相信亚当最少生了几百个儿子。而且儿子们长大又再生儿子,到亚当死时,地上的人口最少数以数千万计。这是「几何级数」的加法,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至于该隐的妻子是谁?很明显就是他的妹妹了。人类最初还未有「**」观念,但后来发现近亲通婚所生的儿女容易夭折,人类才渐渐产生「**」的道德观念来。
三。本人对洪水的记载始终有所保留。首先,圣经中的第一次毁灭性洪水出现时应是距今四千多年前。但单从中国历史来看,就根本没有出现过如此浩大的洪灾。且全世界都存在着许多超过四、五千年的建筑物,及遗物等,均没遭遇洪水破坏。
关于挪亚洪水至今有多少年,上一题已经交待过了。据说我们中国的「淮南子记」中,就有记载古代洪水淹没全世界的事,而且各古国都有记载。例如,埃及记载诸神曾使洪水泛滥淹没世上的人,只有几个牧羊人爬上高山得救;希腊记载神降洪水,丢克廉得启示而造了一只方舟,他也两次放出一只鸽子探测水势;印度记载洪水,有一个人造了一只船得救,但其它生物都死了;英国记载一位行义的祖先造了一只大船而免洪水之祸;波里尼西亚人记载洪水故事,指出有一家八口坐独木船得救;墨西哥的土人传说古时有一个人和妻子坐船脱离洪水,后来那船停在山上,他们曾放出一只兀鹰和一只鸽子;秘鲁的土人传说,曾经有一男一女躲在大箱子里避过洪水;美国有一百多族印第安人的传说,指出曾有一个、或三个、或八个人坐于船中避过洪水,最后那船停在高山上。与圣经记载百分之九十相同的,是中国苗族人的记载。他们的民歌中有很详细的创世记和洪水记载。此外、亚述人、波斯人、弗吕家人、斐济群岛人、爱斯基摩人……等,都记载了洪水和有一家人得救的故事。关于洪水方舟故事的可信性,请参阅梁燕城博士于两年前连载于真理报的详细报导。这是无需置疑的。
四。照推算,地球上现今的人类皆为挪亚的后代了,但何以出现黄、黑、白、棕、等不同的族裔呢?
人类迁徙到各地之后,因着不同的气候、食物、阳光、和数千年的遗传关系,各地的人才逐渐改变了肤色,并不是一两代可以造成的。就如我们中国南方人与北方人相比,在样貌肤色上也稍有不同,到南洋去的中国人就变得黑了一点。据说北极的爱斯基摩人原是中国人,只是因为匈奴入侵和各国战乱的关系,就被逼移居到北极去。因此,他们的样貌、骨格等,都很像中国人,但按肤色已经成了红种人了。在人类学上,中国人是从西方移居过来的闪族人,这一点从来没有学者质疑的。
五。在短短的二千多年中,能够繁育出差不多六十亿人口吗?
不明白阁下为何要说是「二千年」?即使人类只有二千年历史,若按一对夫妇到五十岁可以生养四个孩子,而这四个孩子长大结婚到五十岁又生养共八个孩子来计算(古时一个家庭不只生养这么少儿女的),即是说,二人倍增至四人,四人倍增至八人(父母没有算在内),每五十年增一倍,结果二千年后,地球上人口就已经超过了二万二千亿,比现在人口要多四百多倍!
六。挪亚的一家人以怎样的手段去繁育后代呢?他们最多只能到孙子一代,就没有繁殖对象了。
兄妹通婚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因此,这问题与上述第二题相同。
七。除方舟里的生物可以生存,其它一切「无一不死」。那些水上生物呢,鱼、蟹、虾难道也会死于洪水中吗?
阁下读创6:17「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气息的活物,无一不死。」这句话,没有注意到「地上」二字。创7:22更清楚地指出:「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气息的生灵都死了。」圣经并没有说连海洋里的生物都死了。
八。洪水消退后,那「乌鸦飞来飞去,直到地上的水都干了」(8:7),「但遍地上都是水,鸽子找不着落脚之地」(8:9)是否矛盾?
阁下不明白,原来乌鸦是吃尸肉的,乌鸦可以站在浮尸上栖身。因此,乌鸦不像鸽子。而鸽子找不到落脚之处,就飞回方舟来,直到地上长出树枝,它才不再回来。
九。耶和华叫挪亚将一公一母或七公七母畜类带进方舟,是为方便日后繁殖。那么他为什么又杀「各类洁净的牲畜、飞鸟,献在坛上为燔祭」呢?(8:20)将七对洁净的牲畜和飞鸟带进方舟,虽然是为繁殖之用,但神的旨意也是要将繁殖多起来的牲畜和飞鸟赐给人类作食物用(参创9:3),一点问题也没有。要知道,神既然定规洁净的动物要带七公七母,这样抽一对出来献为燔祭,一方面表示感谢神,另一方面又可以吃它的肉,怎会与繁殖的原意相冲突呢?
十。迦南的父亲含,并没有做错什么事,他只是告诉他的兄弟,父亲赤身,that-sit(创9:20-25)。这在今天是小之又小的事情,总不致于拿他的儿子去当奴仆吧。再说,这事跟迦南也毫不相关,真是冤枉了迦南了。
含看见父亲赤身露体,并没有为他遮羞,反而「告诉」他的兄弟,可能更将这件事作为笑谈,将父亲羞耻的四处张扬,是为对父亲不敬。圣经指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现今小儿子含竟然不将父亲的罪加以遮盖,还到处宣扬,所以挪亚就咒诅他的儿子迦南。在这里笔者要指出两点,其一,人类的道德渐渐堕落了,不但孝敬父母的观念降低,连羞耻感也渐渐降低,所以今天的人以为,儿子看见父亲赤身露体是无伤大雅的,但古时的人却认为这是很严重的罪行。其二,挪亚咒诅含的儿子迦南,这是指古时很多做家长的,在临死前常有的行动。他们会叫自己的众子前来,为他们一个一个祝福,预言他们的子孙将来会怎样怎样。若家长认为某儿子犯了大逆不道的罪,这时家长就会咒诅他的后裔,在古时的观念来说,后裔受咒诅就等于自己受咒诅。正如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在临死之前为十二支派祝福和咒诅一样(参创49章)。
一。「禁食」会不会增加属灵能力,或叫我们的祷告更有效?
许多基督徒都没有禁食的常识,因此对禁食产生许多误解。读者要明白,「禁食」本身是完全没有任何功效的,它只不过表示在神面前刻苦己心,专心祷告而已。可是,误解的人常以为:
1)禁食等于节食:常闻有人教导说:「现今世代许多疾病的根源是因饮食过量,肠胃不清,营养过多积累成有害的脂肪,所以基督徒应多学习禁食,最好每周至少一次。」这只是身体调养之道,若以此来劝导基督徒作规律性禁食,是不对的,不能在神面前蒙悦纳。
2)禁食等于灵性高的指针:许多人以为,那些有禁食习惯的人,特别是那些禁食时间长的人,才是真正有属灵份量的人,他们有更高的灵性地位。这些看法都是没有圣经根据的。一个人灵性高不高,绝不可能与肉体的食物有关。灵性高与不高应该是人的思想、感情、行为能否完全与三位一体的神「联合」,例如被圣灵充满、活出基督、完全像天父等。
3)禁食变成苦行功德:天主教的禁食含有功德观念,连基督徒也渐渐以为禁食会「逼使」天父听人祈祷。其实不正确的禁食不但不会叫天父听人祈祷,反而使天父讨厌他。就如法利赛人每周禁食两次(路18:12)也不蒙神记念,因为他们禁食是为得人的称赞。其实天父听人祷告,不是禁食本身,而是随着禁食而表达出认罪、谦卑、专心的寻神的旨意。
4)禁食为追求超然感受:有不少「专家」竟然教导人操练「更长时间禁食」,说禁食到第几天,就会感受到某种程度的松脱和自由,到第几天就会与灵界有所接触。据云,韩国有许多人禁食四十天,更有人禁食一百天。西班牙有一位天主教少女禁食了六年,说是马利亚吩咐她这样做去担当世人的罪。真可笑,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世人的罪还不够,竟要一个女孩子来补足!说清楚一点,这些人其实都是在追求禁食的「最高纪录」和「超自然的感受」而已。
二。然则「禁食」的原意为何?我们可以为那些原因而禁食?
按圣经真理,我们知道,禁食本身是毫无意义的(参太6:16,路18:12,赛58:3,耶14:12)。禁食之所以有意义,完全是因为有某些重大事情需要在神面前谦卑恳求。圣经记载正确的禁食目的有:
1)认罪谦卑:(参诗35:13,69:10,撒下12:21-23,但9:3,撒上7:6,尼9:1-2)根据以上这些经文,我们看见古人禁食是为在神面前认罪谦卑,刻苦己心。因此,他们不但禁食,还常常披麻蒙灰,撕裂衣服,表示没有心情去享受肉体所需要的食物和美衣,所以披麻并撕裂衣服;至于蒙灰,那是表示在神面前谦卑如「灰尘」一样。我们不禁问,为何今天许多人效法古人禁食,却没有人效法古人披麻蒙灰和撕裂衣服?由此可见,今天许多人禁食,目的并不是为在神面前刻苦己心,只为追求一种超然的感受而已。一个人若真的在神面前克苦己心,他不但会禁食,也会不化妆、不穿美衣、不看电影、不寻找娱乐,因为没有心情这样做。倒过来说,一个人为刻苦己心,虽然也吃也喝(有胃病或体弱的人不能禁食,不会因此就不得神的喜悦),但却为罪难过,没有心情去享受任何娱乐、美衣、音乐等。这在我们今天的文化背景之下,实在与古人为罪禁食的意义相同,都一样蒙神悦纳。
2)为患难或伤心的事在神面前悲伤:(参路5:34-35,代上10:12,拉*:21,斯4:16,但9:3,珥2:12太6:16-18)根据以上的经文,在平日无伤心事发生,尤其是在高兴的日子里,我们是不应该禁食的。法利赛人问耶稣,为何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常常禁食,而主耶稣的门徒却不禁食?主耶稣回答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岂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们就要禁食了。」(可2:18-20)由主的话看来,主认为无缘无故禁食是没有意思的。这一点法利赛人是明白的,所以主又指摘他们假冒为善,因为禁食的时候,故意脸带愁容,弄得难看,为的是叫别人看见,博取别人同情和称赞。可见法利赛人也明白禁食是为表示在神面前悲伤的因此按日子例行禁食的习惯是不蒙神悦纳的,就如法利赛人每周禁食两次却被主指为不义一样(路18:12)。至于以色列人在赎罪日禁食(利16:27-31,民29:7),被掳后又增加在四月、五月、七月、十月四次禁食(亚8:19),其原意全部都是为对付罪,或为记念悲伤的事情而有的。圣经绝不赞成无缘无故的禁食。
3)为专心祈祷寻求神的帮助与指引:(参徒13:2-3,徒14:23,太4:2,17:21,路2:37,出34:28,撒下12:16-23,拉8:21-23)从以上的经文看来,禁食也是为寻求神的帮助与指引而在神面前专心祈祷。若不是为专心祈祷,禁食就没有意义了。例如门徒问耶稣,他们为何不能赶出那使孩子害癫痫症病的鬼?耶稣指出是因为他们「信心小」(太17:20-21),这是惟一的原因,如果他们有芥菜种那么「大」的信心,已经足够叫山移到海中去,并且没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但是,主耶稣再加以指出,这一类的鬼若不靠「祷告禁食」,它就不出来。这分明是说,门徒不够信心,是因为常常为食物分心的缘故。好比主耶稣在旷野受魔鬼试探四十画夜,主禁食也是为专心祈祷,与父神并圣灵联合起来专心对抗魔鬼。而魔鬼引诱耶将石头变成食物,目的也是为叫耶稣分心,注意肉体的需要,不要太过注意祈祷和与父神联合。像这样的例子,圣经里头还有很多。例如,安提阿教会在差传的事工上祷告禁食,为要寻求神的指引,结果圣灵指示他们要差派保罗和巴拿巴出去传道。又例如,保罗和巴拿巴去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等地方传福音,几经艰难受尽逼迫才把教会建立起来。为了照顾这些教会,他们很小心地按立一些长老,然后保罗和巴拿巴就禁食祈祷,将他们交付所信托的主。这样,我们看见禁食是为辅助祈祷之用而已,离开了祈祷,或因为不习惯禁食反而叫祈祷不专心的话,禁食就毫意义了。总结来说,禁食祈祷和其它礼仪都是为对准神,与神相交,讨神喜悦,一切意义都在于神。没有神作为对象,不但禁食毫无意义,就是连祈祷、浸礼、圣餐、崇拜、唱诗都变得讨厌了。(赛1:11-15,玛2:17)三。传道人可以随意吩咐信徒禁食吗?
传道人可以为某种重大的目的呼吁信徒参与禁食,但不能吩咐他们,或在聚会中公开勉强他们,总要先让信徒明白何为禁食,和这一次呼吁禁食的原因何在,好让信徒们受感动甘心情愿地参加。因为,若不是出于甘心,就不能在神面前蒙悦纳。再者,如果有人身体有疾病,或不明白禁食的意义,也不能勉强这样的人参加。其实,基督教所有的礼仪和活动的参与,都是自由的,连圣经也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从不加以干涉。倘若我们不能勉强人奉献,不能勉强人决志信主,不能勉强人唱诗,不能勉强人受浸,我们怎能勉强人参与禁食,或在不明白何谓禁食的状态下,挑战会众人人参加禁食呢?只有邪灵才剥夺人的自由意志,甚至附在人身上,完全控制人。但圣经指出,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
以下是一位容先生的几次来信与吴主光先生的回答。
一。吴先生,你对圣公会在同性恋问题上的立场看法如何?那三个堂的信仰声明,说上帝视同性恋者与其它人平等,你的看法又怎样?
我们的看法来自圣经,我们不同意任何不符合圣经真理的教会。凡离经叛道的教会,都不是属神的教会。圣经对同性恋有很鲜明的立场,就如保罗所说:「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2:26-27)摩西又说:「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不可与兽淫合,**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利18:22-23)从前所多玛城的人想要与两位天使淫合,神就降天火下来将他们烧尽。因此,所多玛(Sodom)这专有名词,后来演变成同性恋淫合的普通名词(sodomy),可见历史视所多玛人所犯的罪,是同性恋淫合的罪。我们认为,不论是圣公会或什么别的教会,若赞成同性恋行为,这些教会就是异端。圣公会视「同性恋者与其它人平等」,我们认为在「**」上应该是平等的,因我们都是罪人,都需要认罪悔改才能得着救恩。但在事奉神的圣工上就不能如此,任何不洁的行为都不能担任圣工,就如古时祭司只犯了「献凡火」,或「用牛来拉约柜」的罪,都被神处死(参利10:1-11,撒下6:1-7)。
二。很高兴你同意谴责同性恋并在二月刊指出「不论是什么教会,若赞同同性恋就是异端」。鉴于吴先生以往敏于点名揭发异端,我想吴先生也应该把赞成同性恋的教堂逐一点名,保护爱上帝的人……吴先生你若真爱上帝和邻人,相信你会把这些异端揭发出来,对吗?
本报反对同性恋,亦反对支持同性恋的任何教会,这一点已经够清楚了。致于将支持同性恋教会点名,暂时仍未有这个必要。因为有一些堂会未必同意其总会支持同性恋的议决,他们还在想办法积极抗议。如果将他们点名,就会对这些教会造成伤害。阁下来信,如果有问题可以问,若属耸动挑拨离间的提议,想要造成教会的内讧,就显出阁下有不良的居心了。
三。吴先生借用启示录的经文来支持罪人永远在「硫磺火湖」中受苦,可有留意启示录20:14和21:8指出「这是第二次的死」吗?启20:14前半部份经文说「死亡和阴间(即坟墓)也被扔在火湖中」,难道它们也会永远受苦?此外,「第一次的死」又是什么呢?请覆。
阁下不明白圣经对「死亡」的定义。当初神对亚当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按一般人对「死亡」的定义,亚当和夏娃吃了那一天应该死。但是,亚当却活到九百三十岁。按神的定义,我们就看见始祖吃分别善恶树上果子的那一天就赤身露体,不敢见神的面,被神赶出伊甸园了。由此可见,神给「死亡」下的定义是「与神隔开」,正如保罗所说「与神的生命隔绝了」(弗4:18)。因此圣经称活在罪中的人为「死人」(参弗2:1,创20:3,太8:22)。
至于「第二次的死」,阁下没有留意到启示录二十章五节指出「这是头一次复活(指基督徒),其余的死人(罪人)还没有复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意思是说,千禧年过后,所有死了的罪人都要复活,带着复活的身体来到白色的大宝座前受审判。这就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的意思。审判的结果是「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4-15)这样我们就应该明白,「第一次死」是指人犯罪离开了神,与神隔开。人的身体随后才死,只不过是神恩待人,叫人有悔改的机会而已;「第二次死」是人的灵魂和身体永远与神隔开,永远没有悔改的机会,永远在火湖里受苦。正如圣经明言「那兽和假先知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的硫磺火湖里。」又说:「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19:20,20:10)。经文指他们「活活的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就是「第二次的死」。这死并不是「消失」,而是永永远远与神隔开。
耶和华见证人会不相信地狱永刑,全属无圣经根据的猜测。因为,他们不明白「永死」是「永远与神隔开」,也没有正视经文明明说「他们画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这样的错误,也是因为他们不明白「灵魂」是不灭的,只有现今物质界的东西才会消灭。「灵魂」原是神吹给亚当的「一口气」,与主耶稣复活时向门徒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吧」的意义相同,都是永存的。至于阁下所问「难道它们(指死亡和阴间)也会受苦吗?」这个问题,任何人都会明白,「死亡和阴间被扔在硫磺火湖里」的意思不是要它们受苦,而是「废弃它们」(参启21:4)。
四。请问在圣经里,哪一个希伯来字和希腊字被译成中文圣经中的「灵魂」?这样翻译与原文一致吗?又,那一节经文说这个希伯来字,或希腊字要到「真正的地狱」受苦呢?
从问题的含意,知道阁下误以为基督教说「灵魂要在地狱里受苦」,因而认为不可能,并认为基督教这个误解,是因为翻译上的谬误所致。其实阁下不明白圣经的本意,也没有正视笔者上两期回答中所指出的,「地狱」这词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子谷」,是以色列人倒垃圾的地方;主耶稣借用这个倒垃圾的地方,为要表示神看一个犯罪的人为「无用」,结局就「像垃圾一样被丢弃」。因此,罪人将来永远受苦的地方不是「欣嫩子谷」,而是「硫磺火湖」,就是为魔鬼和它的使者预备的地方。罪人因为跟随魔鬼犯罪,死后也要跟魔鬼落硫磺火湖,这是必然的事。圣经清楚指出,魔鬼(灵体)和假基督假先知(都是人,都要『活活的被扔在火湖里』,表示他们是带身体下火湖的,不单是灵魂落火湖)在火湖里「永永远远受痛苦」,为什么你们耶和华见证人会不信圣经呢?将来所有罪人都要复活,都要重得不能灭的身体才受审判,之后他们要扔在火湖里,阁下怎么以为只有灵魂在火湖里受苦呢?圣经说:「又愿你们的灵(SPIRIT),与魂(SOUL)与身子(BODY)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前5:23)「灵」字在希伯来文是Ruah,在希腊文是pneu-ma;我们中文圣经将这个字翻译为圣灵、心、心灵、灵魂、气、风等,因为这字的字源与「气息」和「风」相同。「魂」字在希伯来文是nepes,在希腊文是psuche-,中文圣经将它翻译为魂、生命、心、性命、人、性等,因为这字的字源也与「气息」相同。研究灵与魂的分别,因为这两个词在含意上有部份相同的缘故,所以圣经常将这两个字互相更调使用;但「灵」其实是一个人的「真我」,「魂」是这个真我的「资料」,包括生命、气息、思想、感情、意智、记忆等。将来罪人被扔在硫磺火湖里,是灵魂体全人受苦的。
五。吴先生用启19:11-16来说明耶稣基督会来争战征服全世界。你说的不错,可惜你忘记指出14节说「在天上的众军都跟随他。」因此,在基督征服时,他地上的门徒完全不用参与。诗37:34,39也支持这个论点(略)上帝又怎会支持他们自相残杀呢?约翰壹书3:10-12劝告我们不要效法该隐,并指出杀人的人都是魔鬼的儿女,你同意圣经对争战的观点吗?
阁下来信所列出的问题太长,有一部份笔者在前几期已经答过,其余部份,笔者经已省略,因为笔者认为容先想要并不是想要发问,而是想要借用问的机会来宣传耶和华见证人会的信仰,因此笔者认为不便刊出。至于上述简化了的问题,笔者要指出,阁下不大明白启示录十九章的意思。让笔者先指出阁下的矛盾,阁下认为「跟随主降临的天上众军可以争战杀人,地上的信徒就不可以」,这岂不是自打咀巴,同一位神怎会有两个不同的旨意呢?再者,阁下不明白「跟随主降临的天上众军」就是指所有复活了的基督徒,他们也随着主基督一同降临到地上来,消灭敌基督。保罗在歌罗西书里劝勉我们,要思念天上的事,因为「基督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1-4)撒迦利亚先知预言主再来说:「耶和华我的神必降临、有一切圣者同来。」(亚14:5)犹大书也指出:「亚当的七世孙以诺,曾豫言说,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犹14)这些经文显示,「圣者」(saint)就是「圣徒」(saint),也是我们今天重生得救,将来可以复活被提,在空中与主会面的真基督徒。我们将来与主一同降临,一同审判天使和世人,所以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说:「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林前6:2-3)主基督降临,要审判地上的敌基督和假先知,并跟随他们的众军,将他们一并消灭,这就是经文形容,主要与他们争战,将他们杀死的形容了。致于阁下所引用的诗篇37:34,39,那段经文与主降临的事风马牛不相及,在此不用再提。又阁下所引用的约壹3:10-12,不可像该隐杀人的例子,那是指「谋杀」,不能与战争中杀人相题并论。
六。吴先生你将本人上月的来信简化到面目全非。举例说,葛培理指出地狱是比喻性的讲法(时代杂志1993年11月15日刊),圣公会教义委员会最近也建议取消「地狱永火」的教义。何以吴先生不刊出来,也不提及呢?
笔者将来信简化成几条问题是必要的。第一、来信长篇大论,未能有次序地发问;第二、笔者怀疑阁下有企图想要借着问问题而将耶和华见证人会的思想发表出来,本报是不会刊登「异端」思想的。关于地狱教义,笔者在上月已经详细表明立场。至于葛培理认为「地狱」是比喻性的讲法,我们也同样已指出,「地狱」一词原指耶路撒冷城外倒垃圾的「欣嫩子谷」,主耶稣以这谷来比喻地狱,为要指出,罪人在神的眼中看为如同垃圾一样「无用」。但我们又指出,真正的地狱是启示录所说的「硫磺火湖」。那是真实的,是罪人永远受苦的地方。若有人认为硫磺火湖不真实,是比喻性的,他就是将启示录所记载的「加多减少」了(参启22:18-19)。神会将书中所记载的灾祸加在他们身上,又在生命册上减去他们的份。圣公会教义委员会若真的如阁下所说,「建议取消地狱永火的教义」,本人就以这一点认那间圣公会为「异端」了。
七。吴先生认为,因自卫而争战杀人是不能避免的。这是人的想法,圣经告诉我们,耶稣制止彼得为了保护祂而动武;整本使徒行传告诉我们,使徒和归信主的人遭受猛烈逼害,却从来没有任何基督徒为了自卫而争战杀人,对吗?(容先生还提到,早期第一至第四世纪的基督徒从没有当过兵;林后10:3保罗的兵器不是属血气的;赛1:2-4将刀打成犁耙和镰刀;弥4:1-3)请吴先生在答复时多运用圣经,少表达个人的思想。
关于「为自卫而争战杀人是不能避免」的问题,笔者上月已经作了清楚的回答。尤其指出,容先生引据主耶稣回答彼拉多的话,作为反对自卫性争战,是误解了主耶稣的本意。主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不错,当时主耶稣并没有用争战的方式来对付彼拉多。因为主知道,祂必要被钉十字架来完成救赎计划。但这句话分明指出,倘若祂的国建立在地上,主的臣仆就要争战,对吗?
事实上,启示录告我们,到末世主降临到地上,在耶路撒冷建立国度,并且作王统治全世界一千年(千禧年)之时,主耶稣就要藉争战来平定世界了。首先在主降临之时,圣经已经指着祂说:「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祂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在祂的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19:11-16)之后,地上才能出现阁下所引用以赛亚书1:2-4所说「刀枪打成犁耙,不再有争战」的太平现象。但圣经又指出,那一千年完了,「撒但出来要迷惑地上四方列国,就是歌革和玛各,叫他们聚集争战,就有火从天降下来烧灭了他们。」(启20:7-9)以上这些经文岂不是清清楚楚的指出,主耶稣认为祂的国在地上之时,就要为自卫而争战吗?
其实早在亚伯拉罕时代,他听见四王与五王争战,将侄儿罗得掳了去,他就带领家丁318人去与那四王争战,将罗得一家救回来(创14:1-16)。以色列人出埃及,来到迦南边境时,十个探子报恶讯,认为打不过那些高大的亚纳族人,就灰心不敢进入应许之地。结果,神刑罚他们绕行了四十年(创13:25-14:3,34);四十年之后,神就藉摩西大大鼓励他们和约书亚,「刚强壮胆」去争战(书1:9)。当以色列人在旷野时,南地的亚玛力人偷袭以色列尽后边的人,所以耶和华恨亚玛力人,摩西就吩咐以色列人要紧记,日后进入迦南的时候,「要将亚玛力人的名号从天下涂抹,不可忘记。」(申25:17-19)这事到了扫罗王当政的时代,先知撒母耳就吩咐扫罗王将亚玛力人「尽行杀死」(撒上15:3),但扫罗王只杀了大部份亚玛力人,保留亚玛力王的性命。因此撒母耳对扫罗说:「耶和华差遣你,吩咐你说,你去击打那些犯罪的亚玛力人,将他们灭绝净尽,你为何没有听从耶和华的命令?……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15:18-22)像这样的例子,充满了旧约圣经。甚至有好几次,神亲自派天使到敌人的营中杀了几十万人。当然以色列在亡国后,不可能再有军队去争战。尤其是在新约时代,罗马帝国统治他们,他们更不可能有军队作战。所以,我们看不见新约圣经会有任何关于作战的教导,因为根本上不可能、也无需这样做。新约圣经只教训我们忍耐、受苦、殉道,和用爱心去感化敌人,但这并不代表神反对基督教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为自卫而争战。只按理论来争辩是不智的,若正视历史事实,我们就看见神感动一些支持宗教改革的国家起来,与屠杀基督徒的天主教国家争战了几十年,今天的世界才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圣经预言末世时「敌基督」和「假先知」还要屠杀圣徒,虽然那两位神的先知能用各样的灾攻击世界,但他们仍然在「争战」中被「敌基督」杀了(参启11:全)。最后,容许笔者指出,虽然如此,笔者也是反对战争,宁愿被杀也不愿意杀人的。因此,笔者十分欣赏和尊重那些一面倒反对争战的教会。虽然他们这样反对较为盲目一点,因为他们不自觉地定了神在历史上用战争来解决问题的罪,又抹煞了主耶稣「按公义争战」(启19:11)的真理。但他们那颗良善的心实在可嘉,愿荣耀公义的神开启他们心眼,得以明白真理就好了。
八。「欧洲三十年争战」是哪一个宗教与罗马天主教厮杀呢?岂不是基督教吗?十诫不准杀人;耶稣也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主耶稣回答比拉多也指出祂的国不属这世界,若属这世界,祂的臣仆必要争战。可见圣经谴责一切战争。然而、耶稣为何不用争战传教呢?因为祂宣扬的是爱,因此、吴先生,基督新教参与战争,表明他们口是心非,并非以灵和诚实来敬拜主,你同意吗?
基督教参与「欧洲三十年争战」是被逼的,最初那些宗教改革家被天主教杀害,他们到处逃命,有的逃到英国,有的逃到瑞士。美国人的祖先清**就是为了逃避逼迫而坐「五月花号」船只来到北美洲的。可是、后来天主教杀人的手段大失人心,于是欧洲有不少国家起来维护这些被人追杀的基督徒,从而对抗天主教军队,实行「自卫」,最后才酿成「三十年战争」。要知道、当时维护宗教改革而起来参战的国家,本来都是天主教国家,他们都因为看见天主教的错误而毅然脱离天主教,支持基督教的。因此他们并不是根据圣经教训去杀人争战,而是本着「自卫」与「人性自然反应」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其实基督徒应不应该参与争战?笔者认为,为自卫而争战杀人是不能避免的。容先生是否认为不论在怎样的情况下,仍然不应该争战杀人呢?如果是的话,笔者非常尊重你这种清高的观念,不过、笔者深信像容先生这种清高的人、应该早在日本侵略中国之时,或在希特拉纳粹党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攻陷整个欧洲之时,全部死光了。再者、容先生在问题中引述耶稣基督回答彼拉多的话,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容先生没有察觉到,主耶稣这句话正说明了祂赞成争战呢!
九。你说「天主教是启示录的大**」,又说圣经形容大**成了「各样污秽的灵的巢穴」,然后你说:「世上还有那一个教会广泛地与印度教基督教等联合,彼此接纳共同为世界祈祷的呢?」我称赞吴先生的勇敢,因为你事不离实把基督(新)教也参予写了下来,从而也证实了基督新教是「各样污秽的灵」之一,故此吴先生你的宗教也是错了,你同意吗?
根据启示录的描述,我们相信天主教是「大**」,就是本来献与基督的教会,可是她在历史上,一直对基督不忠不贞,所以在属灵的意义上,就成了神所看为的「大**」。不但如此、圣经又指出、这「大**」成了「世上的**的母」,意思是说、世上还有许多教会也是对基督不忠不贞,也成了「**」,她们因着与天主教联合,以天主教为「母」,受天主教的支配。因此、笔者确认为在称为「基督教」的众教会之中,有不少教会已经变了节,像天主教一样,都成了「**」,都不能得救,都要灭亡。容先生因此指证「吴先生的宗教也错了」,因为容先生不明白,我们不属于一个「宗教」,因为容先生所看「宗教」一词,是指一个人为的组织。老实说,我们不能因为加入一个「宗教组织」而得救;人的组织会随着领导人败坏而变质,我们却事事依据圣经真理行事,我们只属于我们的神。即使笔者自己的教会,倘若有一天变了质,成了大**,笔者就立即离开自己的教会,同时也劝人离开,正如启示录记载,「从天上有声音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指大**)出来,免得与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灾殃,因为她的罪恶滔天,她的不义神已经想起来了。』(启18:4)十。你说天主教将「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提升为「信仰最高的权威」,因此他们许多信仰都无经文的根据。类似地、基督新教也是一样,把「传统」和「哲学」放在圣经之上,因此他的「灵魂不死」,「地狱永火」等都是圣经原文没有记载的。王明道先生指出「天堂,地狱,阴间」都是佛教的名词,与圣经大不相同吴先生你同意基督新教也类似天主教一般,偏离了上帝的话语吗?
天主教将「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提升为「信仰最高的权威」,因而变成异端;倘若基督教那一间教会也有这个现象,那一间教会也就是异端,决不是我们所赞成的。然而、容先生认为「灵魂不死」,「地狱永火」都是原文圣经没有记载的,又指出「天堂,地狱,阴间」等词都是佛教的名词,因此就认为基督教偏离了神的话语。容先生不明白「死」的定义在圣经中原是「与神隔开」,正如亚当犯了罪,神指证他「吃的日子必定死」,其实是指他吃的日子必定与神隔开。容先生可能是耶和华见证人会的信徒,误会了「灵魂不灭」,认为人死后就消失了,不会在地狱里永远受苦,其实「灭」与「不灭」,是在于「属物质」与「属灵」的关系;圣经和物理学都证明凡属物质的,都会圬坏,都是暂时的,因此、属物质的身体才会「灭」;但「灵魂」原不属物质界的东西,是永远不灭的,因此罪人的灵魂也要在地狱的火里永远受苦。圣经明明指出那个不信的「财主在阴间火焰中受痛苦」,又指出「魔鬼……被扔在硫磺火湖(真正的地狱)里,就是兽(假基督)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20:10)虽然「地狱」一词不是圣经原文的用词,而是早期翻译中文圣经的学者们借用的佛教用词,但这样的借用决不是「将遗传,哲学,传统」提升为信仰最高权威,因为我们讨论信仰问题之时,并没有以中文圣经作为根据,乃以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作为最后的根据。按「地狱」一词,原文是「欣嫩子谷」,是耶路撒冷城郊天天倒垃圾的地方,耶稣基督借用这个倒垃圾的地方来比喻将来罪人要去受苦的地方,因为神看一个不肯悔改的罪人为「无用」,应该像垃圾一样「丢弃」,其实圣经中真正的「地狱」是「硫磺火湖」,那才是罪人永远受苦的地方。「天堂」这词也是翻译圣经的学者从佛教借用过来的,圣经的原文是「天」,并不是佛教所说「天堂」。圣经所说的「天」,主耶稣又称之为「乐园」,正如主耶稣对那悔改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希伯来书又称之为「天上的家乡」,或简称为「天家」,因为我们与神恢复了父子关系,神住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了。这「天家」在启示录二十一章那里又称为「新耶路撒冷」,正如犹太人以耶路撒冷城为家,我们基督徒则以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圣城为我们的「天家」一样。至于「阴间」一词,原文是「shoel」,这字的意思是「地下的世界」,旧约时代一般人都以「坟墓」为「阴间」,正如雅各为失去自己的儿子而哭着说:「你们使我悲悲惨惨的**间」。但是到了新约时代,主耶稣指出那个财主死了,下到阴间,在那里有火焰使他很痛苦。因此、我们知道未得救的罪人死后都到「阴间」去,等候审判。
以下是一位蔡先生的来信与吴主光先生的回答。
一。欧洲各国打了三十年仗,死了无数的人,为要争脱罗马天主教的辖制,此事有何根据?请指示。
蔡先生所问的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差不多任何教会历史书都有记载着名的「欧洲三十年宗教战争」。最初整个欧洲、中东和部份非洲都属罗马大帝国的版图,当时世界各地教会形成五个中心区,由五个大主教管辖,其中四个在基督教发源地的东方,只有罗马大主教在西方。后来阿拉伯回教入侵,长期占领东欧,东方四个大主教就与西方断绝了来往,使罗马大主教在西方一枝独秀,自命为「教皇」。教皇想要夺回东方的领土,于是就鼓励欧洲列国组织「神圣罗马帝国」,由列国选举一位具有最高属世权力的皇帝,与具有属灵最高权力的教皇联合起来,管治整个欧洲,这样、教皇就可以派联军,史称为十字军,八次东征,可惜始终未能成功。十字军虽未能成功,却成了教皇的卸林军,欧洲有那一个国家不顺服,教皇就派十字军攻打他。又在各国设立「异端裁判所」(Inquisition),捉拿不同信仰的人士,放火烧死,充公他们的财产。西班牙被杀的超过六百万,其它国家被杀的超过千万,使欧洲陷于一千年黑暗时期。梵蒂岗历任教皇中,最少有五十个教皇是行淫的,其中更有几位教皇是**的私生子。天主教离经叛道,加上荒淫无道,剥削贫苦农民极多财富,逼使欧洲兴起不少不顾性命的宗教改革家提出改革,可惜都被天主教捉拿杀了。不过这些改革家越杀越多,杀了百多年之后才出现马丁路得,加尔文,慈运理等改革家,成功地推行宗教改革,因为天主教的丑态已经毕露,人民反对的呼声非常普遍,因此、这些改革家得到许多国支持,有足够的势力可以对抗天主教的十字军,于是双方发生许多争战,死人无数,单是德国着名的「三十年战争」(公元1618-1648)就使德国人口由一千五百万减至五百万,直至1648年签订了着名的「韦斯发里和约」,争战才告平息。今天西方社会能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是千万人的性命所换取回来的。
二。我以为因为英国国皇要续娶或离婚等,得不到天主教的批准,一恼之下,自创CHURCHOFENGLAND,日后成为其它基督教的始祖,英皇又威迫其它邻国入他的教,继而打仗等,是否这样呢?
阁下所说的是英国皇帝乃亨利第八,他请求教皇批准他与皇后迦他林(Catherine)离婚,改与波林(AnneBoleyn)结婚,教皇不准,于是英王在1534年通过法案,自立为英国教会最高元首,取代教皇的地位,这是英国「圣公会」的开始,不是「基督教」的开始。早过圣公会的,马丁路得等人已于1517年开始提出改革,以后成立「信义会」。其实这些教会都不是「基督教」的开始,「基督教」应该是耶稣基督创立的,只是到了公元第四世纪康士坦丁皇立基督教为国教之后,那些支持国教的教会就渐渐变质,直到公元590年才正式变成天主教。但那些不支持腐化的国教者,却成了天主教常常捉拿和逼迫的教会,直到宗教改革时代为止。例如德国南部非常着名的Waldansees教派,就是信仰非常纯正,以圣经为信仰最高权威的教会,他们被天主教十字军屠杀了六十万,几近灭族,只余下极少数人逃上阿尔卑斯山躲藏起来,直到宗教改革成功才敢露面。因此、基督教才是旧教,宗教改革运动也称为「复原运动」,只有天主教才是后来兴变了质的教会。
三。如你所说、马丁路得及其它宗教改革家把「真理」创出来,那么,时下的「摩门教」、「耶和华见证人教」等,和现时一般的「基督教」又有何区别?
笔者并没有说马丁路得等人「创」出「真理」来,他们乃是按圣经真理行事而已。我们相信圣经才是真理,是信仰最高的权威,凡与圣经真理相抵触的就是异端。天主教的信仰根据「遗传」和教皇公布的信条,与圣经真理产生极大的冲突矛盾,因此是为异端。至于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会,他们虽然自称为基督教,还是因为与圣经真理大大冲突而被众教会视为异端。摩门教创教不足二百年,他们自创摩门经,早期主张多妻主义,又反对「三位一体」的最基本信仰,认为耶稣基督不是神的儿子,我们视之为异端。耶和华见证人会创教亦不足二百年,他们也反对「三位一体」最基本教义,也不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因此也是异端。一般人误以为「天主教」与「基督教」是两大派,不是这派对,就是那派不对。其实我们的看法是、凡与圣经真理相抵触的都不对。基督教分有许多宗派,凡在基本真理上相同的,都可以相通,都是弟兄;凡在基本真理上出现错谬的,都是异端。
四。记得读书时,读过耶稣曾经对门徒说:「Peter,thouarttherock,anduponthyrock,Ishallbuildmychurch,andthegateof……」,这样说来、天主教应属「基督原始教」,如果后来有执教的不是,那也不应该说「天主教不是真理」,请覆。
阁下在此将三个问题混淆了,第一、阁下误将彼得看为「盘石」;第二、阁下误将彼得看为天主教第一任教皇;第三、阁下误以为「原始教」若有「执教不是」还是「真理」。让笔者分开来解答:第一、阁下记错了经文,按正确的经文,主耶稣对彼得说:「AndIsayalsountothee,thatthouartPeter,anduponthisrockIwillbuildmychurch;andthegateofhellshallnotprevailagainstit.」请注意、Peter在希腊文是petros,是石的意思。希腊文每个字都有性别,petros这字尾部的「os」表示男性,但是「uponthisrock…」的rock字,在希腊文却是petra,其尾部的「a」表示女性。女姓的petra是「盘石」,男性的petros却是从盘石分出来的「小石块」。因此、「thisrock」不是指彼得,乃是指彼得对主耶稣的认信、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主耶稣要将教会建立在这个「认信」上。第二、天主教常引用这句话来指彼得从主耶稣承接第一任教皇的职份,这是极之错谬的,经文并没有这个含意,反之、主耶稣赐给彼得的权柄,同样也赐给教会和其它使徒(参太16:19,比对太18:17-18,和约20:23)。天主教无法解释,为什么初期教会完全没有任何文献显示承认彼得是第一任教皇?直到公元590年天主教第一任教皇正式出现之前,其间为何没有人承继彼得教皇的职位?事实上、早期罗马大主教与东方四位大主教都享有同等地位,尤其是东方的康士坦丁堡大主教,一直与罗马大主教争位,互相咒诅了好几百年,到公元1054年才**,东方称为「东正教」,西方称为「天主教」,可见东方教会一直不承认罗马大主教为教皇。第三、若说「执教不是」不等于脱离了真理,然则我们怎样衡量「不是」?天主教将大科学家加里略判监至死,因为他认为地球是圆的,地球应该环绕太阳转动;但天主教却相信地球是平的,太阳应该是环绕地球转动,请问天主教这样执教不是,是不是违反真理?天主教利用伪造文件,将意大利半岛的北部一半骗去、作为自己的领土达几百年之久,后来被天主教自己的秘书揭发,在历史上称为「最大骗案」,这种行为是不是「真理」?我们不承认天主教是「原始教」,只承认她是从「原始教」改质出来的「异端教派」,因为她与「原始的圣经真理」大大不相符。
以下是一位刘先生的来电问吴主光先生的答题。
一。哥林多前书七章十二节说:「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在二十五节那里又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既然保罗也认为是他自己的意见,不是主说的,为什么我们还说圣经是神的话语,是无误的?
我们说圣经无误,因为圣经明明的说:「圣经(全部)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17)所以主耶稣指着旧约圣经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主耶稣又指着自己的预言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35)主耶稣又对门徒预言后来有人起来写无误的圣经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原文作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约16:12-13)因此彼得指着保罗所写的书信说:「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能,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1:20-21;3:15-16)到了圣经最后一卷,就是启示录,又明明的说:「我向一切听见这书上预言的作见证,若有人在这预言上加添什么,神必将写在这书上的灾祸加在他身上;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22:17-19)以上这些经文,并还有许多其它的经文,都清楚地显示出,圣经不像其它经书,因为圣经乃是一位至大至高,全智无误的神所默示的。按「默示」这个词,并非「默写」的意思,其原文的意思是英文的「inspiration」,因此「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这句话,真译应该是「全部圣经都是神呼气而写成的」。神所呼的气当然不是「空气」,而是「灵」与「生命」,就如神在亚当鼻孔里吹一口气,亚当就成了有灵的活人;主耶稣复活之时向门徒吹一口气,对他们说:「你们受圣灵吧!」所以,圣经之所以无误,因为他里面有神的灵,有神的生命,读的人若能领会其中的灵和生命,才不至会误解。可惜,一般人以为「默示」就是「默写」,像学生在学校里「默书」一样,老师读一句,学生就默一句,这就错了。
我们研究圣经的,人人都发现,圣经中不同的书卷,都有不同的作者,因而都有不同的笔法和语气,然而、神还能在作者「全人神智自由」的情况下,「默示」作者写成无误的圣经,绝对不是在作者「神精入定」的状态下,失去了自己的知觉,或失去了自己神智的自由,完全被神控制之下,才可以写成神无误的话语,若是这样,就不会有不同作者用不同的笔法,不同的语调,写成不同的经卷的现象了。我们的神既然全能的神,祂的能力大到一个地步,人仍然可以全人神智自由,而神还是能「默示」他写成无误的圣经。因此,话说回来了,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劝勉他们「不要离开不信的妻子」和「为主守童身」,保罗认为这是十分有福气的;不过,保罗知道,不是人人都可以领会这样的好处,也不是人人都有能力自制为主守童身,所以他说:「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虽然主没有直接命令他这样做,他只不过将他个人的意见分享出来而已,但是,连这样的关系和心志,神还是可以利用来进行祂的「默示」,所以他论完「守童身」的意见之后,他补充一句话,说:「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林前7:40)这句话很重要,它说出神默示一个人写圣经时,那人的心智状态,是全人自由的,甚至当时作者自己并没有想到,原来自己是在被神默示,乃是等到写成了,那封书信又流行了一段日子,才渐渐被神的众教会印证那封书信是神的默示,正如我们在上文指出,彼得也认为保罗写的,不是一般的经书,乃是被神亲自感动写成的无误圣经。
二。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后书十一章十七节说:「我说的话、不是奉主命说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胆自夸。」既然不是出于主的命令,只不过是保罗「放胆自夸」的话,为什么还说保罗所写的是「无误的圣经」?
对于「圣经无误」的解释,我们已经在上文说过了,至于这一节经文,保罗表示「不是奉主的命说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胆自夸」,我们不能断章取义,将保罗说这话的「前因后果」斩断,硬抽他这一句话来质疑圣经的权威。原来有一些坏人在哥林多教会内部撒播是非,说保罗不是神所差派的「使徒」,因此保罗没有权柄讲论「神的话语」,于是保罗就从第十章第一节开始,为自己辩护,指出自己怎样有「使徒的权柄」,甚至在第十一章二十三节开始,他举出众多为主受苦,为主传道的证据,又在第十二章指出,他怎样在十四年前被神提到三重天上,亲自听见神说话的声音,证明自己是「神的使徒」,所传给他们的福音,实在是出于「神的启示」。然而、以上这些属灵的经历和权柄,在一个属灵人来说,是不适宜到处宣扬的,免得听见的人会说他在「自己称赞自己」,在「自夸」!但保罗感到,若不将这些属灵的经历和权柄说出来,实在无法证明自己所传的福音是出于「神的启示」,所以保罗感到实在「不得已」,好象被逼去像愚妄人「自夸」一样,因此,保罗就对哥林多教会那些反对他的人说:「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意思是,他被逼说出自己的权威经历,是不得已的),从然如此(意思是,倘若你们硬要将我看作愚妄人的话),也要把我当作愚妄人接纳,叫我可以略略自夸(意思是,你们也应该暂时接纳我这个愚妄人,听听我怎样「自夸」,就是我怎样从神那里得到神所赐给我「使徒的权柄,」)。我说的话,不是奉主命说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胆自夸(意思是,本来主没有命令我向你们「自夸」,我现在向你们说出我怎样得到这些属灵的经历和权柄,乃是不得已的,为要向你们证明我所传的福音,是出于「神的启示」,我就被你们所逼,放胆像愚妄人自夸了),既有好些人凭着血气自夸,我也要自夸了(意思是,你们既然接纳那些假使徒,听他们凭血气的经历自夸,何不也让我这个被你们看为愚妄的人,说一说我怎样凭着属灵的经历来「自夸」?这样,你们才可以得到公平的判断,分辨出谁是真使徒,谁是假使徒!)你们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意思是,你们既然自认为精明,应该明白我的愚妄是被你们所逼的,你们应该甘心忍耐去听一听我怎样得着使徒的权柄)。」(参林后11:16-19)
一。最近流行的「BibleCode」一书,书中论及2000年至2006年可能是「世界末日大灾难」,可信吗?
据说第十四世纪一位名叫RabbeynuBachayah的犹太教拉比发现希伯来文的摩西五经(Torah)的字母里面,出现一种「字母密码现象」,例如、每隔七个字母,就有T.O.R.A.H.出现,因此,摩西五经里布满了「TORAH」这个字,他称这种现象为Equidistantlettersequences,简称为「ELS」。据说、连大科学家牛顿也用了大半生时间来研究这种现象。可是到了近代计算机发明之后,耶路撒冷的希伯来大学就有不少数学家感到兴趣,用计算机来测试这种现象,不但发现非常真确,更被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的数学家加以证实。于是这个「计算机程序」就广泛地被世界各地的学者购得,「BIBLECODE」这本书的作者以记者的身分(他原是没有宗教信仰的)报导这件事,写成最畅销的书,大大影响基督教界,尤其是他在书中报导,他用所购得的计算机程序在希伯来文圣经中找到2000年至2006年将会是「世界末日大灾难」,引致很多学者起来攻击。笔者认为,这个报导未必可信,因为他在书中先找到1995年九月至1996年九月会发生「核子大灾难」,及至过了1996年仍未有发生,他就指出、他再用计算机程序来问圣经,结果出现三个DELAY(延迟)的字;接着他再问圣经、何时才会发生真正的「世界末日大灾难」?计算机就出现2000年至2006年这两个年份了。
笔者要指出这是未必可信的,因为不知道如果再问圣经,圣经会不会再出现「延迟」,或「这只不过是假先知说的」之类的字句?我们要注意,「BIBLECODE」的作者是「无宗教信仰的」,他问圣经的问题,和他的解释,都只能代表他个人的意见而已;至于圣经中是否真的有「ELS」现象存在?既然这现象经过几间世界着名大学的数学家,和经过美国国防部军事密码专家多次和极度严格的测验,全部均证实是「真实」的,我们若要反证,便必须从科学入手,我们不是数学家,我们无资格说什么。不过有两点可以供读者个人解考的,其一、有人认为,希伯来文圣经自古以来均出现许多版本,几千年来的抄写必定会有不同的字句,因此「ELS」必定不值得相信;其二、就是有一些非常敬虔的基督教学者用同样的计算机程序找到许多宝贵的资料,例如:他在创世记一章一节发现「Yeshuaisable」这句话(按Yeshua就是Jesus的希伯来文写法);在着名预言耶稣受苦的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就出现「YeshuaisMyName」;在神为亚当和夏娃预备一皮衣的经文上就出现「Hewillsave」(按:Hewillsave这句话在原文的写法就是「耶稣」的变化形式写法);在撒迦利亚书十一章预言主被卖三十块钱的经文上,就出现「MyPrice」;在十二章预言以色列全家痛哭悔改,如丧「独生子」的经文上,就出现「anonlyson」和「Messiah」;在利未记中,提及大祭司头上有圣膏油,和大祭司任职规条的经文上,就出现「Behold!TheBloodofYeshua」;在诗篇四十一篇预言犹大同主吃饭,却用脚踢主的经文里,就出现「theyplotevil」;在以赛亚书六十一章那段着名预言神用油膏主,叫祂传福音给贫穷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的经文上,就出现「Iwillsave」(等于「耶稣」名字的变化形式);在但以理书第九章预言及着名的「七十个七」那段经文上,就出现「MessiahthePrince」(详情请参阅TheSignatureofGod一书),至于这些资料是否可信,请读者自行断定。
二。既然基督教这么有道理,犹太人为什么不肯信耶稣?
耶稣自己本是犹太人,但祂本国的人到现在仍然不肯相信祂就是旧约圣经所预言要来的救世主基督,这一点实在可惜。我们知道犹太人之所以至今仍然不肯信耶稣,有许多原因:1。因为民族耻辱的心理作祟。当时犹太人因为嫉妒耶稣的缘故,用诬告的方法向罗马政府诬告耶稣是犹太人的王,亦即是「革命党领袖」,希望罗马政府治死耶稣,虽然后来巡抚彼拉多查过耶稣没有罪,犹太人还是收买群众向彼拉多施压力,结果彼拉多将耶稣交给犹太人拉出去钉十字架。犹太人既然害死耶稣,如果他们后来悔改信耶稣的话,岂不表示承认耶稣真是被他们害死的吗?为了否认这一点,犹太人至今仍不肯承认耶稣是基督;2。犹太人认为基督来临,一定能帮助他们**罗马帝国,独立以色列国的。换言之,他们心目中等候的基督,是在政治方面拯救他们,多过在灵性上拯救他们,所以当他们看见耶稣不但没有带领民众起来革命和**罗马帝国,反而一味传道指责他们假冒为善,又破坏他们安息日的规矩,犹太人认为安息日什么工都不可作,但耶稣却在安息日里医病,还以自己为神,认为神是不用守安息日的,这样犹太人就无法容忍了;3。犹太人认为他们得救、是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因为神曾应许亚伯拉罕要使他的后裔永远得福;又因为他们有摩西的律法,他们照律法接受了割礼,和献上牛羊的血为赎罪祭,就可以得救。如今他们听见基督教传道指出,牛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只要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就可以得救,这样要他们丢弃律法的信念,他们认为万万做不到;4。不过,根据圣经的预言,将来有一天犹太人会发现,他们一直以来所否认,和亲手杀死的耶稣,原来真是他们等候要来的基督,他们感到非常难过,他们全体在神面前痛哭悔改,但那时、他们面临世界末日大战,和再度亡国的威胁,非常痛苦,然而神会怜悯他们,用神迹保护他们,他们全国上下每一个人,就因而有得救的机会。
三。据说基督教内,有一派属于「无千禧年派」的,他们认为今天的以色列人,其实不是真以色列人,因为他们都已经混杂了许多民族的血统,对吗?
今天的以色列人(又称犹太人)不错已经混杂了许多民族的血统,例如在埃塞俄比亚的犹太人是黑人,在中国河南开封那里有许多犹太人,他们都是黄皮肤的。虽然犹太人混杂了其它民族的血统,但他们的族系和信仰,却保持没有被列国民族同化,不然、希特拉等暴君专杀犹太人,怎样认出他们来?至于基督教内某些属「无千禧年派」信仰的人士,他们不相信今天的以色列国是照圣经预言而复国,他们认为在圣经里面所有指着以色列人的末世预言,都应该按着「灵意」,应验在「教会」的身上,指教会将会在「末世」渐渐基督教化整个世界,基督徒渐渐接管地上的政治,等到全地都被基督教的真理和福音征服之时,就是「天国降临」的意思了。笔者认为这种观念是错谬的,因为事实上,我们并未看见这个世界渐渐基督教化,我们只看见这个世界越来越邪恶;我们也看不见基督徒渐渐接管政治,只见天主教野心勃勃,想要重建欧洲的「神圣罗马帝国」,又见基督教渐渐与天主教联合,又见天主教渐渐与全世界各种宗教联合。说句老实话,笔者认为,这种无千禧年派的思想,正正是为宗教大合一运动,和末世时「敌基督」和「假先知」想要借着「一个世界性的政府」和「一个世界性的宗教」来统治全世界的思想吻合,所以基督徒都应该排斥这样的观念才对。
一。近来多次听到一种说法,将基督徒价值人生观作如下排位:神第一,家庭第二,教会第三。请问这种排位秩序,是否出自圣经?
从圣经的观点来说,把神放在第一位,是必然的了,因为放在十诫之前四诫是要我们尊神为第一,放在后六诫的是要我尊人为次,尤其是要我们孝敬父母的第五诫本身,正是将家庭观念放在神之后。再者、主耶稣非常清楚明白地要我们爱祂多过爱我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否则就不配作祂的门徒,这一点更明显地证明,圣经的立场是尊神第一,尊人其次。相信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任何读圣经的人都不会有混淆的可能,但是一般人感到不能接纳的,就是家庭放在第二,还是教会放在第二?有一些传道人认为,家庭应该比教会重要,理由是保罗认为作长老应该有如下的条件,说:「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怎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提前3:5)笔者认为,这样应用这节经文来支持家庭比教会更重要,实在误解了圣经的本意。其实圣经的意思是说、连小小的一个家都照顾不好,怎能照管更大更重更神圣的家,就是教会呢?以上这种解法,正符合主耶稣所立的大原则,说:「人若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16:10)。
再说回来,我们在上文已经指出,尊神第一,尊人其次,这是毫无问题的;用此理来解释家庭和教会那个重要,我们就发现,教会就是「神的家」,家庭就是「人的家」,当然神的家比人的家重要!支持这一点的圣经例子非常之多,例如:主耶稣十二岁与双亲到圣殿去过节,祂坐在教法师中间三天一同研究圣经真理,主的母亲却以为主耶稣同乡亲友回家去了,及至找了三天才在殿中找到主,就怪责他,主却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么?(中文圣经的小字指出,这句话可译作『岂不知我应当在我父的家里么?』)」(路2:49)意思是,主耶稣以天父的家为念,多过以地上的父家为念。
再拿旧约以利祭司为例:神责备以利祭司放纵他的两个儿子,藉祭司的身分去抢祭肉,与妇人行淫。虽然神给与以利祭司有足够的时间悔改,但他仍然「尊重他的儿子过于尊重神」(撒上2:29),神就大怒,藉非利士人来将神的会幕毁了,又将以利全家杀了,宁愿让约柜被非利士人掳去,放在大衮庙中,也不愿接受以利和他的两个儿子来事奉祂。这件事很明显的指出,以利祭司就是以「自己的家」比「神的殿」(神的家)为重,神就毁了他的家。不过,我们虽然是这样说,我们并不表示,只要爱教会就够了,不必爱自己的家!
一个基督徒若照神的旨意将教会放在自己家庭之先,他绝对不应藉此理由而对家庭忽略,那就不是神的旨意了,因为神也要他好好管理自己的家,才将教会交托给他管理。以时间次序来说,家庭是在先,教会是在后;但以性质的轻重来说,则是教会为重,家庭为轻,不然、主耶稣不理马利亚带着弟妹来找他,反而对会众说,「听了神的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就是不近人情,保罗也就不应该不结婚而到处奔跑传道,彼得也不应带着妻子在各地宣教往来而不迁就她安定居住下来。
二。基督教认为神比人重要,教会比家庭重要,这是不是宗教狂热的态度,不符合人情常理?
圣经之所以认为神比人重要,教会比家庭重要,完全是因为这位造物主,至高的神,原是我们全人类每一个人灵魂的天父,正如圣经称我们各人在地上的父亲为「生身之父」,却称神为「万灵之父」(参来12:9)。两者都是「父」,都是非常真实的关系。我们不能说肉身之父才重要,因为是真实的,灵魂之父不重要,因为只不过是精神上的寄托而已。这样的说法,就含有自我欺骗的成分在内。根据圣经真理,人的肉体只不过是暂时的躯豰,如同房屋一样,而人的灵魂却是人的「真我」,是永存的,是人的真正价值所在,忽略这个轻重次序,就是所有罪恶和离开神的主因。因此,人肉身之父是暂时的,灵魂之父却是永恒的。等到有一天,基督徒复活,身体改变,被提到天上去与主相见的时候,我们就发现,我们与神之间的父子关系是何等的真实和宝贵,那时、虽然我们在天堂上会看见自己不信主的亲人在地狱里受苦,我们只会感到人间的一切关系,如同梦中的关系一样,醒过来之后,虽然记得梦中的情节,但在梦中与人的一切关系却消失了,试问谁还会介意梦中的喜、怒、哀、乐、爱、恶、欲?我们基督徒相信灵魂是真实的,神爱我们,在基督耶稣里恢复我们与神之间的父子关系也是真实的,是永恒的,因此,我们看神的事情,比任何人间的事情更重要,这绝对不是一般宗教狂热态度,而是真理信仰的观念。不信有神的人,绝不能证明没有神,「没有神」纯粹是他们的「信仰观念」而已,因此,如果他们看我们为「宗教狂热」,我们在同样的理由之下,也可以看他们为「宗教狂热」了。
三。那么,我们说,信耶稣的人没有祖宗,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圣经不但没有这样说,圣经指出,圣经时代的以色列人,人人都要背颂自己的家谱,凡忘记自己家谱的,都被拒绝为真以色列人。因此,凡读圣经的人都发现,圣经记载了许多家谱,即使是介绍耶稣基督生平的四福音,都详细地记载了耶稣基督的家谱。试问,今天那些一直强调应该拜祖先的人,有那一个知道自己的族谱的?老实说,多半连自己祖父的名字也忘记了。人们攻击基督徒,说信耶稣的人没有祖宗,完全是因为基督徒不肯将去世了的祖先亲人当作神来拜吧了。笔者要在此指出,「拜祖先」的礼仪根本上就不是佛教的礼仪,因为佛教相信人死后,就轮回转世成为别种动物,鬼怪,神仙,或另一个人,不可能还在「神位」上受人拜祭。查究「祭祖先」习俗的起源,原是中国周朝的政治仪式,因为周朝有不少政积良好的君王,他们死后,继任的君王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就吩咐所有臣民每年对先王拜祭一次,以记念他们的政积,后来王帝的子孙多起来,拜祭祖先的风气就盛行起来,因此我们中国人也称为「王帝的子孙」。后来奏始皇妒忌,禁止人民拜周朝的王帝,乃要人民拜他。奏始皇死了,禁例消除,人民就大事拜祭,连自己去世的父母也拿来拜祭了。时至今天,拜祖先的人中,多半不晓得这个道理,只知拜祖先才叫自己将来死了有儿女来供奉,不然就没衣食了,这是误将大乘佛教「饿鬼」的观念套入中国的孝道里面,混为一谈所致。
一。万物皆神创造,何故神定某些动物为不洁,某些为洁净呢?
圣经(尤其是专论献祭的「利未记」)定某些动物为「洁净」,某些为「不洁净」,完全是为「献祭条例」,和「卫生条例」两方面。在「献祭条例」方面来说,因为祭牲是用来预表无罪的主耶稣基督为担当我们的罪而受刑罚,所以不能用性情凶残的动物,生活污秽的动物,于是就定这些动物为不洁。在「卫生条例」方面,性情凶残的动物多是吃死尸肉的,因此容易染上细菌,生活污秽的动物因吃食不洁的东西,更是如此。只是、在旧约时代,因为还没有显微镜,人类对细菌仍未认识,对其他病毒或不良的化学成分就更无法了解,于是神就将「卫生条例上的不洁」混合在「献祭条例上的不洁」,一方面为要叫以色列人藉此可以想象到「罪」是污秽的,从而叫他们讨厌犯罪;另一方面又叫他们因讨厌吃食不洁的动物而避免感染细菌的疾病。以上的条例,发展到新约之时,就有了很奇妙的变化,原因是主耶稣亲自到世上来为我们一次献上自己成为永远有效的赎罪祭,以后我们就用不着再献任何祭牲,于是「献祭条例上的不洁」就被废除,至于「卫生上不洁」的问题,也因为煮食的方法大大改进,肉食中绝大多数的杀菌都被杀死,所以「不洁」的问题就迎刃而解。然而、犹太人不明白「不洁条例」的原意,只按字面的意义死守这些条例,对主耶稣和祂的门徒作出诸多的批评,所以主耶稣向大声宣告出一个大原则,说「凡从口里进去的,不能污秽人;唯独从人心里出来的,乃能污秽人。」这就是「属物质层面的任何事物,都不能影响属灵层面的状态。物质只能影响物质,属灵的才能影响人的灵魂或灵性。」主耶稣这个大原则,也就是保罗在罗马书十四章十四节那里所指出的,他说:「我凭着主耶稣确知深信,凡物本来没有不洁净的,惟独人以为不洁净的,在他就不洁净了。」新约圣经之所以劝我们不要吃不洁之物,并非为食物本身,乃是为「因爱心的缘故不要为食物而绊跌人」而已(参罗14:13-23)。
二。约伯记记载撒但到神的面前来控告约伯,神怎么会允许撒但来到神的面前呢?
约伯记原是一出戏剧,为要将约伯受苦,和受苦的属灵原因写出来。根据约伯记所形容的,「有一天、神的众子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撒但也来在其中。耶和华问撒但说,你从那里来,撒但回答说,我从地上走来走去,往返而来。耶和华问撒但说,你曾用心察看我的仆人约伯没有,地上再没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撒但回答耶和华说。」我们仔细思想这样的形容,就不难发现、这只不过是用戏剧的方式,又借用人间君王与群臣会谈的场面,来表达出约伯受苦的隐藏属灵因素,就是神准许撒但前去试探约伯,为的是要证实约伯真是完全正直。有人不明白圣经,看到这样的形容,就认为神与撒但「打赌」,就将约伯拿来作「赌注」,其实反而是神借用撒但的攻击来成就祂的计划,为要写成「约伯记」,好帮助日后普世千千万万受苦的圣徒,叫他们得到安慰。至于神为什么准许撒但来到神的面前?我们要指出、这不是说撒但有权有能可以自由来到神的面前,因为根据圣经真理,我们知道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提前6:16),主耶稣也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路10:18)撒但既被神打到地上来,它又怎可以随意再到天上在神面前出现呢?根据启示录十二章十节,撒但被称为「昼夜在神面前控告弟兄的」这句话,我们知道,神之所以准许撒但来到祂的面前,是因为「撒但的控告」,如同地上的君王接见任何前来投诉的国民一样。撒但的控诉,就如罗马书第七章所形容的「痛苦人」,说:「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所以、撒但利用律法来控诉神不应爱护那些软弱犯罪的基督徒,或控诉神不应该过份爱护不配的罪人,就如约伯一样。撒但既然按律法前来投诉,神是不能不「接见」它的,神要向它指出、所有软弱犯罪的基督徒,虽然他们犯了罪,但已经有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替他们受罚,所以神仍然爱护这些软弱的基督徒还是公平的;神又要向撒但指出、神所拣选的人,虽然像约伯一样受尽各样的苦难,他们仍然会爱神,不肯跟随撒但去背叛神,所以神赐福给他们是公平的。
三。约2:4主说:「母亲(原文是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呢?」这种口气并不尊重亲生的母亲,对吗?
翻译中文圣经的译者们,为尊重马利亚的缘故,故意将「妇人」二字译作「母亲」是不对的,幸好译者们还将原文的原意写出来,供读者参考。天主教就是因为尊重马利亚的缘故,称她为圣母,神母,天后,以至在历史上渐渐将她的地位提升,指她的慈爱大过耶稣,鼓励信徒到马利亚面前祈祷,不要到主耶稣和天父的面前祈祷;继续形容马利亚掌管了救恩的分配,指她不但听人祷告,更随时随地出现保护求她的人;最后、到了一八五四年十二月八日,教皇比乌第九世(PIUSIX)将马利亚升得更高,他通过了一条信条,指马利亚「无原罪成孕」,与主耶稣一样。这样将马利亚提升,目的不外是要将马利亚升为「女神」,好叫天主**更多地向马利亚祷告祈求,不到主耶稣和父神那里祈求。可是、我们要明白,如果马利亚因为怀孕生耶稣就伟大起来,那么怀孕生马利亚的,就是马利亚的母亲,耶稣的祖母,岂不是更伟大?如此类推,最伟大的岂不是始祖夏娃?可见这理论的错谬。圣经的记载给我们显示,马利亚向天使自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使女」,她又称她肚腹里的耶稣为「大」、为「主」、甚至为「救主」,表示她也有罪,需要「救主」来拯救她(参路1:38,46-47)。原来马利亚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女子,她的伟大只不过是肯谦卑,让神借用她的肚腹生产耶稣基督的肉身,至于耶稣的神性,那位向马利亚报讯的天使明明指出、「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1:34)因此、当主耶稣十二岁上圣殿时,马利亚到处找耶稣,及至找着了,她就怪责耶稣说:「我儿、为什么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耶稣却回答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么?」(路2:48-49)马利亚不明白主耶稣这句话,因为她不明白主耶稣所说的「父的事」,就是指祂关心「殿中的事」,也就是祂与教师们讨论记载于「圣经中的事」,简言之,马利亚注意的是她与主耶稣肉体的关系,而主耶稣所注重的是祂与天父的神性关系。以后、当主耶稣出来传道之时,马利亚曾经带着主耶稣的弟妹前来找耶稣,耶稣却指着门徒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8:19-20)主耶稣的意思是将马利亚与祂的关系,看为与一般信主的门徒的关系一样,至于主的神性,马利亚是与主完全没有关系的。因此、约翰福音二章四节记载,当马利亚将筵席没有酒的事告诉主耶稣之时,主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呢?」意思是在行神迹和公开出来传道的事上,主耶稣的身份就是神子的身份,与马利亚无干,马利亚不应以「母亲」的身份来吩咐主耶稣去行神迹,因为面对主耶稣的神性,马利亚只不过是一个「妇人」而已。
四。约3:5,主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这「水」指何?
这段经文是记载主耶稣与法利赛人的官尼哥底母谈话时所说的一句话。主耶稣向尼哥底母解释「重生」的真理,指出这并不是指人的肉体再进母腹里生出来的意思,乃是指「属灵层面」的意义,就是从「水」和「圣灵」生。按后来的经文详细记载主耶稣讲解何谓从「圣灵」重生,而没有解释何谓从「水」重生,这样的现象分明是表示,尼哥底母早就明白何谓从「水」重生,所以主耶稣就认为无需为他解释这一点。或问、为什么尼哥底母早就明白何谓从「水」重生?是不是表示这方面的道理是人人都知道的,是非常浅白的,是不用追问下去的?对了,当时提到从「水」重生,人人都明白是什么,因为当时人人都出到旷野去受约翰的「洗礼」。约翰出来传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因此约翰的「洗礼」又称为「悔改的洗礼」。所以,主耶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在尼哥底母的领会来说,从「水」重生就是指「要悔改才能迎接即将来临的天国」。我们千万不要以为「洗礼」带有神奇的力量,能叫人「重生」或「进天国」,其实「洗礼」本身只不过是一个见证,见证受洗的人立志要脱离犯罪的生活,好象旧约时代那个长大麻疯的乃幔在约但河里洗去他的大麻疯一样,这就是群众出去受约翰洗礼,公开作见证的原因了。
五。始祖曾与神面对面说话,所以他们必信神。及至他们被赶出伊甸园后,其子女们也信真神,这说明亚当夫妇把神传给其子女,所以始祖亚当和夏娃都应该得着永生,对吗?
圣经没有明文指出始祖亚当和夏娃是信神的,但我们可以从经文的含意中得知,他们两人极可能是信主得救的。要解决这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旧约的人,就是主耶稣降世之前的人,也是因信耶稣而得救的。正如主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8:56)保罗也在罗马书及加拉太书中多处证明亚伯拉罕也是因信称义的。最显着的还是希伯来书第十一章,这一章经文详细指出,自古以来,极多伟人都是因信称义的,就如亚伯,以诺,挪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喇合,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等,到了这一章的最后,作者更指出:「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来11:39-40)这是说,旧约这些信心伟人将来必定与我们一同复活,一同得进天国。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埋怨主耶稣降世太迟,无法拯救旧约时代的人,因为神的救赎工作原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所以不论旧约时代,不论地球上那里的人,凡愿意信的,神都会安排他们有机会相信主而得救。举例说、倘若神知道中国内地有一个人愿意寻求祂,神就感动一位宣教士前往中国,将福音传给他听,使他得救。神能安排那些愿意信主的人生存在可以得到福音的时代和地域里,因为圣经说,凡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开门。现在我返回来讨论始祖会不会因信得救的问题:根据圣经记载,当神审判蛇之时,神曾说:「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3:15)我们知道这句话原是指着主耶稣后来借着死,败坏掌死权的魔鬼而说的,始祖因为相信这句话,就将之记住,并且传给子子孙孙,为要等待那个后裔出生,好为他们带来救恩。因此我们看见亚当的两个儿子该隐和亚伯献祭给神,因为亚当和夏娃从小就教导他们相信,只不过该隐因杀兄弟而不能得救,但亚伯是因信得救的。亚伯死后,亚当又生塞特代替亚伯,等到塞特长大生第一个儿子以挪士的时候,圣经说:「那时人才求告耶和华的名。」(创4:26)这时亚当和夏娃还健在,相信他们两人都会在这个时候一同求告耶和华的名,我们知道,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如果是这样,他们就可能因信称义了,正如路加福音记载主耶稣的家谱之时,称亚当为「神的儿子」,表明亚当是得救的一样。
六。主复活升天前,古圣徒的灵魂在那里?地下极热,不会是在那里吧?
虽然基督教内部有一些神学家相信,主耶稣死时曾**间,将旧约时代的圣徒救上天上乐园里,但笔者认为,没有足够的经文显示出这个事实,反之、按神公义的性情来说,神若将古圣徒的灵魂撇在阴间受苦,直到主耶稣**间才救他们出来,这样对待古圣徒有点不公平。研究圣经的用词,在旧约时代,因神的启示还未完全,古圣徒不知道自己死后到那里去,至于他们所说的「阴间」,其实是「坟墓」的形容而已,就如启示录预言将来:「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启19:13)这里的「海」和「阴间」分明是指全地球所有的死人,相对之下,「阴间」就是指着「坟墓」而说的。及至到了新约时代,主耶稣就更清楚地启示信主的人死后到那里去,主形容「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指出不信的财主死后到「有火烧着的阴间」去,但信主的拉撒路却到天上亚伯拉罕的怀里。请记取,主耶稣这个故事是形容旧约时代的,因为这时主耶稣还未被钉死。至于主耶稣死时,主对那个肯悔改信主的强盗说:「我实在告诉你,今**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相信主所说的「乐园」,就是指亚伯拉罕和拉撒路所在的地方。以后,保罗述说他曾被提「第三层天上」去,就是来到「神的乐园里」(林后12:2,4)我们相信,现在主耶稣在这「乐园」里「预备地方」,将来预备好了,「乐园」就变成「新耶路撒冷」,就是我们一般人所说的「天堂」。
七。到新约时代,主复活后我们守主日,为何出埃及记31:16-17说要世世代代守永远的安息日呢?
出埃及记所说的「安息日」,是为以色列人定的,希伯来书的作者以两方面来形容这「安息日」,第一是以约书亚领导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应许之地作为进入「安息」,第二是以神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作为「安息日」的根据。可惜这两方面的「安息」都因以色列人的不信而被破坏了。希伯来书的作者根据神怒中责备以色列人说:「他们不可进入我的安息。」(来3:11)证明「有必进入的安息」,于是就推论「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来4:9-10)究竟这「另有一安息日」是指着什么而说?相信是指希伯来书四章尾那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所带来给我们的救恩,就是指得以进入「天上的安息」而说的。约书亚不能领以色列人进入地上迦南的「安息」,主耶稣(按希伯来文即是「约书亚」)却能领我们进入天上的永远的安息。因此、今天我们守「主日」,也就是主耶稣复活的日子,而不是守旧约时代的「第七日安息」,正表明了「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的真正意义。这是说、神本来应许以色列人可以永远守安息日,因以色列人的不信,神就将这日改为「主日」,靠主耶稣的救恩「成全」了,正如主说:「莫想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所以我们今天守主日,就是神应许旧约以色列人可以永远守安息日的实际应验。
八。传道书3:19-21,「身体死后,魂与体都往入地,灵往上升」,请问,不信神者的灵往上升向那里?而信徒的魂怎么会往下入地呢?
按传道书3:19-21经文并不如问题所问的,经文指出:「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都归一处,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土。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故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因为这是他的分,他身后的事,谁能使他回来得见呢?」要解释这一段经文,我们先要明白,传道书是所罗门王写的,它的主旨是「日光之下的,都是虚空」,意思是凡世上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永存,因此都是虚空的。所罗门王在传道书中并没有谈论到「日光之上的事」,就是属天、属灵、永恒的事,因此传道书所论的不能作为基督教信仰的根基,或恒常的真理,只能作为享受世界的经验之谈而已。神故意提拔所罗门王,使他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借着他来告诉我们,不要追求世界,因为所罗门王藉他的经验告诉我们,「日光之下的,都是虚空的」。况且,圣经告诉我们,所罗门王晚年之时犯罪离开神,他娶了三千妃嫔,因而为各国的公主建造偶像的庙宇,引诱以色列人拜偶像,落在魔鬼的网罗里。我们从以上这个角度来看这段经文,我们就明白,若不考虑「日光之上的事」,只考虑地上属物质的事,人就真的和兽一样活,一样死,人不能强于兽,而且都是虚空,因为兽与人的「肉体」都要归于尘土。论到非物质的「灵魂」,所罗门王表示一无所知,他不知道的有四样:1)他不知到人的灵如何往上升;2)他不知道兽的魂如何下入地;3)他不知道人的灵,与兽的魂有什么分别;4)他不知道人「身后的事」如何,因此他卤莽地下一个结论,说:「因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其实人的灵「往上升」的意思是「往天上那里去」(得救者进入天堂,不得救者则进入地狱),兽的魂「下入地」的意思是「随身体被埋葬」而一并被消灭,我们从整部圣经的启示知道得救的人的灵确实如此,兽的魂也确实如此,但所罗门却说「谁知道呢?」因为他不领会「日光之上的事」。按「灵、魂、体」的分别,神学家分为三派,一派称为「三元论」,指人可以分开灵魂体三个单元;一派称为「二元论」,指人可以分开「灵魂」和「身体」两个单元,因为这一派认为「灵」与「魂」原是相同的;还有一派称为「一元论」,指灵魂体组合成一个人,是不能分开的,若一旦分开了,「体」就变为无用,只像尘土一样;「魂」若分开了也不能单独存在,只有「灵」能存在,因为「灵」就是人的「真我」,「魂」只不过是人的意志思想和感情的总称,可以说是「灵」的「自我资料」而已。因此,人的「魂」必要随着人的「灵」,或天堂,或地狱,永远分不开。兽却不是这样,兽因为没有灵,所以它的魂必会随着身体死亡而消失了。
九。主的灵怎么只传福音给挪亚时未信主而死的人?那么挪亚后世代未信主而死的怎办?信徒的亲人好友和同情帮助信徒者,他们未信主而死了,他们将来神对其有无救法呢?(彼前3:19,4:5-6)彼得在这一段经文所说的,在神学上引起很大的争辩。有人认为,根据这一段经文,从前挪亚时代不信的人,死后还有机会听到福音,就是主耶稣死后未复活之前,曾经到过阴间去传福音给他们。但这种讲法很难叫人接受,首先,经文所说的「传道」,在原文并没有传福音的意义,它只不过是一种「宣告」而已。似乎是说,主耶稣死后未复活之前,曾经到过阴间去宣布祂的得胜;另外,圣经一贯的真理告诉我们,人要悔改就只能在今生,死后就再没有机会悔改了,就如主在路加福音十六章「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所说的,在阴间的财主再没有悔改的机会给他一样。因此,有圣经学者认为,这段经文的意思是指主耶稣死后未复活之时,曾到阴间向污鬼们(有说是不信主的死人)「宣告」祂的得胜。笔者认为这样的解释也是不合理的,因为主要宣告得胜,无须下到阴间去,也无须亲自向「监狱里的灵」宣告,祂大可以差遣天使来做这个工夫。所以笔者认为,这一段经文最容易的解法,就是「主耶稣曾经借着祂的灵,在挪亚时代向那些活着的世人传道,他们不肯信主,后来他们死了,他们的灵魂现在在监狱里。」笔者这样解法,因为按经文的前文后语来看,那些「监狱里的灵」并没有因为主耶稣「传道」而后来信了主。经文的中心思想只在说明一件事,就是挪亚进方舟时「借着水得救的只有八个人,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所以经文的重点是要指出,挪亚时代的洪水将两种人分开,一种因不信而死,一种像挪亚因信而得救;同样今天我们的「洗礼」(应该是「浸礼」,因浸礼才能象征挪亚时代的「洪水」)也将两种人分开,一种因信基督而与基督一同复活,一种因不信基督而被留在「监狱里」,与挪亚时代不信的人一同被囚,这就是「监狱里的灵」的意思了。因此,人要信主得救,就只能趁今天仍然活着的时间,因为人死了,他就立即离开这个物质的世间,去到灵界的阴间受苦,这时他已经看见灵界的「秘密」,再没有「信」的必要,因为人要「信」,就必须在「未见」的状态中作出决定(参来11:1),一旦看见了就不能信了。
十。使徒行传16:3,主己复活升天,已到新约时,已建立了教会,为何还要给提摩太行割礼?
不错、保罗曾经为外邦人信主不应该要他们受割礼的问题,特别跑到耶路撒冷去,向那里教会的使徒们请教,结果在会议中,彼得起来引据他从前被主差派到外邦人哥尼流的家去传福音为例,证实他们信主得救是神主动地接纳他们的,也没有要他们受割礼,因为那一次、彼得还在讲道之时,哥尼流全家就说起方言来,与五旬节圣灵降临之时,全体使徒说方言的现象是相同的。然后、保罗又起来将他在各地向外邦人传福音之时,神借着保罗的手行了许多神迹奇事见证出来,表示神也主动地接纳各地的外邦人归主。最后有主耶稣的亲弟弟雅各也起来,引据旧约圣经来证明,神早就计划要接纳外邦人,使他们在救恩上有分。于是会议通过,写一封信给各地所有外邦人的教会,告诉他们,不用行割礼也可以得救。不过、虽然会议是这样通过了,但奉割礼的犹太人的势力还是非常之大,根据保罗在歌罗西书四章十至十一节指出、「奉割礼的人之中,只有三个人是为神的国与保罗一同作工,叫保罗心里得安慰的」,可见当时保罗感到十分孤单。在保罗心中,他明白,受割礼与不受割礼是无关重要的,叫人得救的全因为「信」和「神的恩」。不过、为了要得到这些「奉割礼的犹太人」,保罗主张「向犹太人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就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19-23)。因此、当保罗提拔提摩太出来传道之时,路司得那里的犹太人不顾保罗的反对,硬要提摩太受割礼,保罗见不能避免了,才由得他们这样做,因为反正日后也方便提摩太传福音给犹太人。
十一。马太27:45写主气绝于申初,未记被钉时间,午正到申初遍地黑暗;马可15:25说巳初主被钉,申初主气绝,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路加23:44记主气绝于申初,未记被钉时间,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总括以上所言,主于巳初被钉,申初气绝,但约翰19:14-16,正午时彼拉多还在审问主,他未记主被钉与气绝时间,请问约翰怎么写午正时主还在受审呢?
根据经文的描述,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所记载主被钉的时间都没有冲突,主大约是在巳初,即上午九时被钉的,约在申初气绝,即下午三时身亡。如今问题只发生在约翰福音所记载的时间,为什么约翰会说,到午正,即正午十二时之时,主耶稣还是在受彼拉多的审讯?我们研究约翰福音记载主耶稣受审的过程是这样的:第十八章记载彼拉多盘问耶稣是不是犹太人的王,及至听到主耶稣指出,祂的国不属这世界,彼拉多就知道,主耶稣并不是犹太人所指控的革命党领袖,于是就想要释放耶稣,无奈犹太人喊叫,宁愿释放大盗巴拉巴,也不要释放耶稣。然后第十九章记载彼拉多吩咐兵丁将耶稣鞭打戏弄一番,以为这样就可以息犹太人的怒气,耶稣就可以释放了。谁知告耶稣的犹太人定意要杀死耶稣,并且指出、如果彼拉多释放耶稣,就不是罗马大帝该撒的忠臣。彼拉多听见这话,想要知道这是不是全体百姓的意愿,于是就带耶稣来到外面一个公众广场,名叫铺华石处,要听听群众的意见。经文记述到这里,就突然写出第十四节这样的一句话说:「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然后接续下去继续记载百姓高声喊叫说:「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看全体百姓都清楚表示要杀死耶稣,于是就决定不理这事,干脆交给犹太人任由他们把耶稣带去钉十字架就算了。
按上述的记叙方式来说,作者分明是以十四节为转折点,和主被杀整件事的关键性时刻,让我们来细心研究这第十四节:「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这句话,是为要暗示耶稣好象「逾越节羊羔」一样,就在这个时间「预备好快被杀了」;「约有午正」这句话,关键是在「约」字,它暗示、「逾越节羊羔预备好」是因为这时候全体百姓决绝地决定要杀死耶稣,而那个决定,是由百姓喊叫「除掉他」开始,发展到「午正」就完全肯定了,正如下文犹太人为耶稣的罪状与彼拉多争辩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所以作者以「午正」为耶稣被杀过程中最叫人触目的时刻,因为这时刻最少有两个含意:其一、为表示百姓在「光天化日之下,清清楚楚地表示不要耶稣做他们的王」;其二、这时「遍地就都黑暗了」,这不单是密云遮了太阳的意思,应该还有「黑暗势力掌权」的意思。
十二。神是三位一体的神,那么说「升天的主坐在父神右边」,难道神右边的座位是空着的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圣经的惯用词「坐在右边」的意义是什么。原来「右边」一直被犹太人看为「最蒙福,最大权,最有力」的暗示,就如雅各为约瑟的两个儿子祝福,他故意将右手转过来搭在约瑟的小儿子身上,左手反过来搭在约瑟的长子身上,为他们祝福。约瑟看见了,还以为雅各年老,分不清长子和小儿子是谁,于是上前提醒他的父亲雅各,但雅各却表示他知道一切,他是故意立小儿子为长子的。所以,圣经说主升上去坐在父神的右边,其含意实在是被父神立为最大权、最蒙福,如同长子一样承受父神一切的丰盛。至于「三位一体」的关系,我们从启示录第四章和第五章所记载的天上敬拜,可以看到天上只有一个宝座,到第五章记载「羔羊」,即圣子耶稣基督出现的时候,我们仍然没有看见为祂和圣灵另外设立宝座。这一点使我们想起启示录第三章主耶稣所说的一句话,主说:「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这是说,圣父、圣子和圣灵同坐在一个宝座上,其真实意义是为要指出,神是三位一体的神,祂们坐在宝座上是一位,当圣子和圣灵被差到世上来之时,宝座并没有空置,因为还有圣父坐在那里。
十三。始祖亚当夏娃吃禁果前,怎么会不知自己是赤身露体的呢?
根据创世记第二章二十五节的记载,亚当和夏娃在未吃禁果前,是知道自己赤身露体的,只是他们并不感到羞耻而已。经文说:「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到了第三章七节,他们接受了魔鬼的引诱,伸手摘了禁果来吃,经文说:「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这里所说「才知道」,是因为他们的「眼睛明亮了」,意思是「现在才看见自己赤身露体的羞耻。」我们这样推断,是因为相信亚当和夏娃在未犯罪之前,是全身发光的,及至他们犯了罪,他们身上可以遮体的荣光就消失了,露出他们的羞耻来。圣经指出,神就是光。圣经又形容摩西在山上与神「面对面谈话」四十天,结果摩西的面皮也就发出光来。圣经又指出、将来我们信主得救的人,复活升天之时,我们也「发光如星」,正如但以理书的预言说:「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智能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12:2-3)这样、我们可以推想,将来得救的人会发光,照理亚当和夏娃在未犯罪之前也必定会发光,不然他们是无法与神常常来往谈话。但是当他们吃了禁果,犯了罪之后,他们遮体的荣光就消失了,正如罗马书所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亏缺」二字英文是comeshortof,应该译作「失落」,意思是人犯了罪,就失落了神所赐的荣光。
以下是一位卢先生的电邮问吴主光先生的答题。
一。没有轮回转世说,基督教就无法解释人世间的不合理:为什么有的人生下来就钟鸣鼎食,而倒倒霉如老芦者就得累断脊梁,更倒霉的就得在青藏高原上受苦受难。佛**都知道,有人生来就享福,是因为人家前世积德。自己此生积够德,下辈子就能投生成查尔斯王子。
笔者要反问卢先生,轮回转世说真能解释人世间的不合理吗?就是因为今世积够德,下辈子就能投生成查尔斯王子吗?世间有多少个查尔斯王子?查尔斯王子就是最幸福的生活模式吗?如果只思想这些问题就断定那一个宗教信仰较为真确,这种态度实在是想要找一个「度身定造」,只为解决自己生活需要的神。若是这样,倒不如找「阿拉丁神灯」的神更适合自己!为什么不思想一下像查尔斯王子那样闹婚变的人生是一个痛苦的人生,还是一个真正快乐的人生呢?为什么不想一想,在许多情况下,苦难对人会有益,因为能使人的生命更有意义呢?为什么不想一想,印度佛国和世上所有佛教国家(日本除外,却吃了两颗原子弹)都是最贫穷,最落后的国家呢?为什么不想一想,轮回成为禽兽的众生又怎样积德,使他们有再做人的机会呢?为什么不想一想,世上不吃素,不积德的人多得很,但世界人口却爆炸,而许多动物却频临绝种呢?你知道你所积的德,真能叫你在来世享福吗?有谁来证明?你轮回转世之后既然失去了你今生「自我特征」的记忆,这样与「不存在」有什么分别呢?你能否「回忆」你前世是谁,做过什么善恶的事,以致你认为可以解决许多人间不合理的问题呢?卢先生,寻求信仰真理不是靠推敲这些猜想性的问题的。基督教研究信仰从宇宙的来历开始,思想到永恒将来有什么结局。因此,我们不介意人世间一点点贫富问题。圣经说:「我们这至暂至轻的痛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哥林多后书4:16-18)所以,找不到永生的佛**,要世世代代轮回转世,不断经历生老病死,这才是痛苦呢!当日释迦牟尼就是为要设法摆脱轮回之苦,才默想到差一点饿死。但他始终找不到答案,因为他不肯寻求神,只从自然界变化现象中寻找转世的意义,方向一旦错了,就注定了他的失败。
二。(有了轮回转世说),富人在作威作福时也心存忌惮,不但怕下辈子当牛作马,而且还有可能遭「现世报」。基督教有这些东西么?
轮回转世说认为,作威作福的富人会有「现世报」,而没有「现世报」的人却在「来世当牛作马」。为这一点,笔者曾经请教过一些有高深佛学知识的人士,问他们「谁来主持公平的轮回」?他们却没有一个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佛教原是无神主义的。虽然佛教是无神主义的,但是大乘佛教却将小乘佛教改变,变成「满天神佛」。然而这些「神佛」都不是神,因为他们都不能免于轮回厄运,终于由天道打下来,转世入人道,或甚至禽兽道。据说,佛教所有神佛之中,能进入「涅盘」境界,不再轮回的,不知道有没有一个!但是,基督教「没有这些东西」,却有一位造物主,一位全能全知的神来为每一个人作公平的审判。一个人或善恶,决不能由一个无识无知的轮回机关来主持公平报应。若真的有这样的一个机关,也得有一位全能全知的神来控制这个机关才合理,不然,这个轮回机关怎能知道各人所作的是善是恶,从而判定这人该受何等的报应呢?圣经指出,神就是爱,神不愿意人作恶以致永远沉沦,所以常用苦难来提醒人要悔改,这样的苦难就是所谓「现世报」了。倘若神知道那人硬心不肯悔改,神可能不再藉任何苦难来提醒他,让他继续作恶又享福。可是等他死后,神就要对他公平审判,给他足足的报应。这岂不是比来世做牛做马更有阻吓作用?
三。基督教与佛教不同,基督教让穷人看不到希望,让富人没有忌惮,这是它在中国永远也打不过佛教的根本原因。
卢先生说这样的话,不自觉地将自己显为极度无知的人了。就如取笑太阳不会发光,海洋里没有水一样,因为没有看过圣经就武断地批评基督教让穷人看不到希望,让富人没有忌惮,却不知圣经以关心贫穷人为最大的特色。例如,任何人一打开圣经就会发现,神特别爱穷人,关心穷人,给穷人特别的照顾。因为主耶稣自己也降世为穷人,长大在最贫穷的拿撒勒,一生在穷人中传道。若有富有人想要跟随祂,祂总要他们变卖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然后才批准他们来跟随祂。对于有钱人,祂说:「有钱人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的眼还要难」!祂又指出:将来在天国里坐筵席的人,多半是瞎眼的,瘸腿的,讨饭的贫穷人。请读一读雅各书,看看雅各怎样说:「卑微的弟兄升高就该喜乐,富足的降卑,也该如此。因为他必要过去,如同草上的花一样…雕谢…,那富足的人在他所行的事上也要这样衰残。」(雅1:9-11)或问,为什么基督教在中国「永远打不过佛教」呢?这不是「打仗」的问题,而是佛教只在印度邻近传入中国,而基督教的传教士在古时却要步行四五年才能抵达中国的问题。再者,中国数千年来都落在贫穷之中,思想宗教信仰总离不开发财的奢望,于是就将本来极度贫穷的佛教也构想成为可以叫人发财的宗教。其实佛教自从由小乘变成大乘之后,就毫不介意随着民间迷信观念不断变化,变成现今中国人所相信的,既不是佛教,也不是道教,只配称为「民间信仰」。所以,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察觉到,到庙里去求签问卦的人,不论是黑社会人物,不论走私贩毒,不论赌徒骗徒,一律可以求问,只要添多少「香油」就是了。基督教确实在这方面「输」了给佛教,因为基督教传道口口声声指责罪人,若不悔改,绝对不会容让他们洗礼成为基督徒。一个人一旦做了基督徒,教会绝对不容许他再赌博、行骗,或与罪人为伍。单单是这一点,基督教就「打」不过佛教了。然而,有良知的人都应该明白,阻止人犯罪的信仰才是真理,因为所相信的神是一位至圣,不准人犯罪的神。
以下是卢笛先生在计算机网页中向远志明先生请教信仰问题,而吴主光先生有兴趣参与回答。因卢先生的文字颇长,问题语带讽刺,所以吴先生将之分类简化,以便作答。
一。基督教抄袭犹太教的《旧约》,加上了一个无比肤浅、然而具有「宽恕」的伟大伦理学内容的《新约》,再经过多年的演化,竟成功地发展出了一个非常美好的宗教来。
基督教并非抄袭犹太教的「旧约」。首先我们要明白何谓「旧约」,而「新约」又是为什么缘故产生出来的。希伯来书指出:「耶稣……作更美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那前约若没有瑕疵,就无处寻求得约了。所以,主指责他的百姓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为他们不恒心守我的约……』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既说新约,就以前约为旧了。」(来8:6-13)原来神在「旧约」里所设立的「律法」包括「诫命」(宗教的法规)、「律例」(国家法规)、「典章」(藉祭礼到神面前得恩典)这三样。「诫命」和「律例」设立的目的是为要证明人有罪,人知道自己有罪之后,就可以借着「典章」所指示的祭礼来到神面前求赦罪恩典。一切祭礼其实都是为「预表」后来耶稣基督钉十字架所成就的救赎大工。可惜,犹太人不明白神的设计,竟以为只要靠行为来守割礼、安息日、洁净的条例、和有钱买一只牛或羊来献祭,就必得救。他们不肯承认自己的罪,从而向神求恩典,因此「旧约」的设计被他们破坏了。及至耶稣基督来了,赦罪的恩典更清晰地启示给我们,我们就明白神的心意是要我们认罪和相信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为我们献为永远有效的赎罪祭。所以,「新约」不是抄袭「旧约」,乃是成全「旧约」,叫赦罪的恩典更清晰地临到我们。
二。「耶稣赎罪说」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尽管耶稣本人在我看来……,耶稣只有十三个弟子,其中一个出卖了他,另一个……否认了他三次。不过幸好耶稣不成功,才导致「赎罪说」的出台。
「耶稣赎罪说」并不是人类的发明品,因为研究起来,「赎罪」观念原是由神亲自启示的。当人类的始祖亚当犯罪,发现自己赤身露体之时,以为可以用无花果树的叶子遮羞,但叶子很不耐用,一下子就枯干了。于是神就为人造皮衣,给他们遮羞。这皮衣当然是先杀一只羊,然后才取其皮为衣,这就是最早的「赎罪观念」了。以后,亚当的儿子亚伯牧羊,并且献羊羔为祭,一方面为要感谢神赐皮衣,另一方面也是为要仿效神杀羊取皮为衣,这样就开始了「以祭牲来赎罪遮羞」的观念了。「耶稣赎罪说」如果是人发明的,想必是杀耶稣的人有意将耶稣献为赎罪祭了。但是当时大祭司和控告耶稣的同人,没有一个有这样的念头,因为他们仍然没有改变旧约的观念,就是只献牛羊为赎罪祭。其实人犯罪,怎可能以牛或羊的生命来代替人死?这是不合理的。好比我欠了你一百万美元,我怎可以还一百万日本元给你来抵偿呢?两者的价值根本上不同等。同样,人犯罪就要人来死,怎可能以牛或羊来代替人死呢?两者的生命价值也是大大不同。因此,神就差派祂的儿子耶稣降世为人,有了人的身体之后,才能代替人死,这样的赎罪就合理了。然而,人从来没有想过用人来替人死的观念,因此「耶稣赎罪说」也不是人类发明的。「赎罪说」成功与不成功,不在乎是否全人类都相信,乃在乎神能否拯救足够的人来建立天上的新耶路撒冷。按属灵的道理来说,彼得指出,每一个得救的人就像「活石」,一同被建造成为「灵宫」,就是天上的新耶路撒冷。等到这福音传遍天下,得救的人数添满之时,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就建成了。所以启示录二十一章六节指出:坐宝座的神说:「都成了!」神是百份之百成功的。
三。不管怎么说,我不否认现代基督教大概算得上是个最好的宗教,因为佛教太消极,回教太好战。我想知道的,是我们可以从基督教的发展里获得什么启示,用来把共产主义这种深入中国人灵魂的邪教改造成一种好东西?
共产主义是一种治国的政治思想,基督教是一种救人灵魂的宗教思想,两者根本上拉不上关系。记得耶稣基督受巡抚彼拉多审判的时候,彼拉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么?」意思是说,你是想要领导犹太人起来**罗马大帝国的叛党领袖么?耶稣却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就要争战。」(约18:36)意思是说,我不理地上政治的,我所管辖的天国与地上的政治无关。于是彼拉多就想要释放耶稣了。基督教比佛教和回教好,不但因为基督教不消极,不好战,更因为基督教能叫人死后在天上又与神恢复父子关系,得享永生,因此基督徒能在地上活出神儿子的高尚道德生活。尚若人不是有灵魂,人死后不是有神审判人,将罪人丢到地狱里,将悔改信主的人拯救到天堂去,基督教就是世上最大的骗子了,根本上说不上是一个好宗教。共产主义的构想,原是为要叫人民「共产」,贫富不悬殊,达到人人平等的理想阶段,这有什么不好呢?但她的手段若要借着仇恨、杀戮来消除贫富悬殊,却又不肯用爱心和公平的制度来维持社会均等,就不好。与基督教相比距离极远,因为基督教教人以牺牲的爱来将自己所有的分享给别人,主耶稣基督连自己的生命和祂的全部丰盛也无条件地分享给我们,就是最高的模范了。所以,中国共产党不但不应该压制基督教,反更应以基督教的博爱精神来教化国民,借着牺牲的爱才能真正地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
四。中国人的急功近利和「斗争哲学」造成的趋于仇恨的心态,使得从「赎罪说」中派生出来的宽恕、忏悔、博爱的精神与我们的民族精神格格不入,从而使我们的民族不可能广泛地接受这种善教。先生是否认识到并承认这个现实?
中国人急功近利,又崇尚「斗争哲学」,因而造成「仇恨心态」,与「赎罪说」的宽恕、忏悔、博爱格格不入,这的确是人人可见的事实。但是,这种现象并没有告诉我们,传讲基督教的牺牲、博爱、宽恕……是多余的,是无济于事的。反之,卢先生的问题正道出中国人急需接受基督教的福音,快快悔改,将斗争和仇恨心理清除,接受神的儿子为我们带来真正美好的心态,从而成功地建立我国成为一个不但强大,而且也是充满温暖和人情味的理想国。为什么中国人喜好斗争,怀有仇恨心态呢?很可能因为中国在满清政府的统治之下,不但极其贫穷,更受尽外国人入侵的耻辱所致。然而,我们不能把所有外国人看为敌人,并且世世代代看为入侵我国的仇人。外国人也有好的,也有坏的。从前入侵我国的外国领导人,不等同来华传教的传道人。将政治与宗教混淆,将从前一些外国政治坏份子看为基督教的代表,不但是不合理,更是仇恨弄瞎了心眼。为什么不看外国的传教士将中国的赔款用来建立中国许多有名的大学,孤儿院等社会服务呢?为什么不看我们中国也有坏份子,造成极多不合理,又极其残忍的「教案」呢?中国人要悔改,要正视基督教不是外国人的宗教,乃是全人类的神要与我们恢复父子关系的大救恩。就以卢先生一直发表的问题来说,卢先生既然承认基督教为一种「善教」,其宣讲的乃是「宽恕、忏悔、博爱的精神」,为什么先生却喜爱用讽剌的语气来发问呢?很明显,卢先生内心里头的极深处,藏着不少斗争的仇恨。因此,卢先生若不先向神悔改,将永远不会明白福音的奥秘。
沈中先生在计算机网页上一篇见证,表示自己不能接受基督教信仰有许多原因,现将其见证中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为篇幅缘故,笔者将问题简化作答:
一。达尔文是这样说:「我很难理解人们怎么能希望基督教是真的,因为这样的话,圣经用清清楚楚的文字表明了,凡是不相信的人,包括我的父亲、兄弟以及几乎我所有的好朋友,都将要永永远远地受到惩罚。这真是一个可咒诅的教义。」据悉,达尔文晚年也信了耶稣。因此,达尔文说这话,想必是在他早年发明「进化论」之时。那时他为什么说这样的话呢?因为他误解了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其实「不信的人」是不信什么呢?就是不信神爱他们,为他们预备了能够救他们脱离地狱永刑的救恩,这救恩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亲自来到世间,为世人所犯的罪而接受神的刑罚,死在十字架上。任何人,只要肯相信这件事是真实的,耶稣基督是为他的罪而死的,他就不再需要为自己的罪而受刑罚了。倘若人不肯相信,就是不肯接受耶稣基督替他死的「代赎救恩」,他自然就要自己来承担自己犯罪的后果,为自己的罪死了。这有何不公平,不合理之处呢?好比医生为病人开药,但病人不肯信医生,也不接受医生给他的药,请问这病人是否要为自己的不信和不接受而病死呢?圣经告诉我们,「信」的意思不是付出什么代价来换取救恩,「信」只不过等于「接受」,正如圣经说:「凡接待祂(耶稣)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信」又等于「承认」---「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9)「信」又等于「愿意」---「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22:17)「信」又等于「仰望」---「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以色列人被火蛇咬伤,神吩咐摩西造一条铜蛇举起来,凡被火蛇咬伤快要死的人一望这铜蛇就必痊愈),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主耶稣就以这铜蛇来代表自己钉十字架),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约3:14)以色列人若不信,就要为中蛇毒而死,照样,我们若不信,就要为自己的罪而死。
二。地狱又名火湖,是所有的非基督徒及魔鬼撒旦受永远的火烧,煎熬和折磨的地方。问题是上帝为什么不能以一种真正的死亡来惩罚我,让我们这些不信之人消失。却要用火来慢慢地煎熬折磨……这么残暴,永永远远煎熬是不可能有积极的惩罚和纠正效用。这只能是一种极端病态的恨。你能想象一个高高在上,万能、公义、慈爱的神做出这样的事吗?
沈中先生的问题,其实基督教有许多属灵的书籍都作了十分完美的解答,只可惜沈先生只凭自己的推想来思考,未能谦卑广寻答案而已。沈先生的问题在于误解了「地狱」和「属灵意义」。要知道,「地狱」这词在希腊原文原是指耶路撒冷城外的「欣嫩子谷」,是城里的人常常倒垃圾、烧垃圾的地方。主耶稣在马太福音里常用「地狱」这词来形容一些犯了罪,在神看为「无用」如同垃圾的人,被神丢弃到「欣嫩子谷」去焚烧。不错,地狱又名「硫磺火湖」,圣经明言那是为魔鬼预备的地方(太25:41),因为魔鬼被形容是「古蛇」(启12:9),而蛇最怕硫磺,所以「硫磺火湖」这词只表示魔鬼最怕的刑罚而已。要知道,魔鬼是灵体,「硫磺火湖」这词自然也是用来形容灵界的刑罚,因此不能按字义来解说。好比「天堂」又称为「新耶路撒冷圣城」,「城墙」的长阔高都是四千里。我们知道,自从有飞机以来,世上所有国家都再没有城墙了,因为保护不了城中的居民,反带来极大的不便。何况四千里高的城墙,更是难以想象的。所以,我们不能按字面的意义来理解天堂,只能按古时的人读到这段经文之时所感受到的来领会。在古时,如果有一个人看见一座城有四千里高,他必定会感到这国真是伟大的国,其中的王真是万王之王,住在城中真是最幸福和安全不过等等。圣经对「新耶路撒冷城」的其它形容也只能从这个角度来领会,例如「十二个城门是十二颗珍珠」,只能领会为「没有任何军队可以撞破城门而攻进去」,不然,我们要问,世上那里来这么大的「蚌」呢?其实「天堂」之所以称为天堂,绝对不是因为有一座很坚固美丽的城,而是因为人与神恢复父子关系,所以按圣经的教导,天堂应该正其名为「天家」才对。为篇幅问题,读者如果想要明白新耶路撒冷圣城的全部解释,请参阅拙着「启示录研经亮光」一书。话说回来,「地狱」或「硫磺火湖」原是来世属灵的地方,不能按今生的字义来理解,只能理解为「因为犯了罪而变成无用的人,他们既然一生跟从魔鬼而犯罪,死后也跟魔鬼一同到神『烧垃圾』的地方受永远刑罚。」笔者明白,许多人都不能接受「永远刑罚」,这是因为我们所明白的,全部都是今生肉体的刑罚之故。要知道,肉体不可能受永远的火烧,因为会被烧毁而消失,但「灵体」却是不属物质界的东西,是不会烧毁和消失,就如魔鬼是不会消失一样。因此,「地狱永刑」决不能由我们现在住在这个肉体里,又以我们肉体所能理解的痛苦来衡量。其实圣经真理显示,地狱最可怕的地方不是永远的火,而是永远与神隔开,因为这才是「永死」的真义。按肉体的死,极其量是化成枯骨,但按灵性上的死,就是永远与神隔开。当初神吩咐亚当说: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圣经显示出,亚当吃的那一天肉体并没有死,他还活了九百三十年。但是,他吃了的那一天,就立即不敢见神的面,而且被神赶出伊甸园,与神隔开。这分明就是神所说的「死」了,不然,神岂不是明明的说谎?然而,那一次人与神隔开,神还给人悔改的机会,人可以借着耶稣基督的救恩与神全面恢复关系,那就是天堂的真正意义。但那些不信的人,就要受「第二次的死」,就是「地狱永刑」,即永远与神隔开,这就才是最大的痛苦。
三。基督徒喜欢将上帝与人的关系比做父亲与儿子,天下有那个神经正常的父亲会把不认他的儿子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呢?难道他就不想想自己该负的责任吗?
「父子关系」这只不过是人间的名词而已。不过,圣经形容神在创造始祖之时,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他们,又将灵赐给他们,因此路加福音就称亚当为「神的儿子」(路3:38)。其实亚当并没有神的神性,这只不过是借用「父子关系」来形容人为神的儿子而已。因此,耶稣基督称为神的「独生子」,意思是,主耶稣才真真正正有神的一切神性,才真真正正是神的儿子。然后,人跟随魔鬼去犯罪,因此主耶稣指证犯罪的人是魔鬼的儿子(参约8:44),这也是借用人间的「父子关系」来形容。但是,神爱世人,不愿意人犯罪跟魔鬼一同下地狱,于是就差祂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来到世间,叫一切愿意悔改脱离罪孽的人,因信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都重生得称为「神的儿子」。其实这种关系还是借用人间的「父子关系」来形容,表我们与神进入了一个亲密像父子的关系里。实质上,我们信了耶稣仍然没有得着神的神性,仍然不是神。所以,神将犯罪的人丢在地狱里受苦,不能形容为将自己的儿女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再者,笔者在上文已经解释过,「地狱」一词主要的意义只不过是「灵界的垃圾池」,那里的人都是造物主眼中看为「无用」的垃圾。至于在地狱里永远受苦,笔者还有一点要说明的,圣经重复了上百次指出,神审判人是「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意思是绝对公平的,因为人的行为恶到怎样的地步,就怎样刑罚他。我们通常以为「永远被火烧」就是无限的痛苦,其实不然,既然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地狱里的刑罚也必有程度上的分别。一条无限长的粗线,与一条无限长的幼线,就有分别了。「被火烧」只不过表示「烧垃圾」的意思,地狱里最大的痛苦不是被火烧,而是与神永远隔开。假设我们这样想,神对所有罪人说:「我不再计较了,你们都上天堂去吧!」你想,这些罪人会有什么反应呢?根据圣经,原来罪人会强烈表示「不想上天堂」,理由是神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罪人若与神同住,就像搬到太阳去居住一样痛苦。因此,罪人对落地狱的判决会表示欢迎,因为知道自己有罪,与至圣的神隔开会舒服一点。
沈中先生在计算机网页上一篇见证,表示自己不能接受基督教信仰有许多原因,现将其见证中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为篇幅缘故,笔者将问题简化作答:
一。旧约(圣经)中多处有无辜婴儿惨遭万能上帝屠杀的故事……比如埃及法老不放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上帝就处死所有埃及人的长子。我不禁要问,为什么许多极端的基督徒要谋杀堕胎医生?圣经从未谈及人为的堕胎是对是错。然而上帝难道不是双手沾满婴儿鲜血吗?
沈先生这样问,在心理上已经不自觉地将上帝的地位降低,与人的地位相同了。受造的人怎能以平辈的口吻来质问造物主为什么这样对待人呢?犯了罪的人怎能咎责有全权主持公平报应的上帝,为什么这样报应恶人的儿子呢?要知道,上帝赐人生命,也有权夺去人的生命。那些赞成堕胎的人不能,因为没有这样的权柄。沈先生认为那些谋杀堕胎医生的是极端的基督徒,我则认为他们绝对不是基督徒,因为我们反对堕胎是因为反对杀人,然则基督徒又怎么会用杀人的手段来反对别人杀人呢?婴儿何时才成为人,科学无法确定,但圣经却确定了。根据圣经记载,施洗约翰还在母亲腹中的时候,听见马利亚问安的声音,就欢喜跳动,且被圣灵充满。这样的形容,分明是要指出,胎儿在母腹中已经是一个有反应的人了。倘若婴儿不能以言语表达的反应不算是人,那么我们可以杀死同样不能以言语表达自己的智力低能人士或植物人吗?要知道,反对堕胎的精义在于尊重别人生存的权利,另一个人不应用自己的意见来决定别人的生存权利。但上帝不是人,而是造物主,是有全权执行报应的神,他才知道在何种情况之下应该毁灭人的生命,你和我都不能知道。至于上帝杀死埃及人的长子,这是上帝对埃及人的公平报应,因为埃及人长期杀害以色列人的男婴,只准女婴生存,为的是要永远奴役以色列人。或说,婴儿是无辜的。这句话说得对,因此,按圣经真理,我们知道婴儿是得救的,他们不会为父母的罪而落地狱。但是,这些婴儿被杀,对他们父母来说,就是他们犯罪的报应了。从古以来,有那一个父母犯罪,后果不会祸及儿女呢?
二。亚伯拉罕为表示对上帝的信心而要献上自己的亲生骨肉,我没有发现这有什么好夸耀的。换了我,我是做不到的。
沈先生你当然做不到,因为你不认识上帝是谁。上帝也不会吩咐你这样做,因为上帝知道你若这样做,就等于无知的杀人行为。但是,上帝吩咐亚伯拉罕这样做,有如下几个原因:1。因为上帝知道亚伯拉罕的信心在长期训练之下,已经到达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会相信上帝能叫死人复活。2。虽然上帝是无所不知的,他早就知道亚伯拉罕会愿意献上自己的儿子,但上帝仍然要他这样做,等到他举起刀来要杀儿子的时候才阻止他,为的是要将他的信心显出来,好给后来所有信上帝的人作榜样。3。上帝要用亚伯拉罕为「信心之父」,好叫后来千千万万基督徒也效法亚伯拉罕的榜样来信耶稣,因为圣经说明:「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4。上帝不是真的要亚伯拉罕献上自己的儿子,但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后来就真的在那个山上被献为赎罪祭,好担当我们的罪。因此,亚伯拉罕献儿子的事,目的全是为了表明神爱世人的爱,伟大到人无法想象那么大。沈先生说「亚伯拉罕献儿子没有什么可夸的」,是因为不明白亚伯拉罕爱上帝爱到怎样的程度,同时也不明白上帝爱人爱到怎样的程度,所以你不佩服亚伯拉罕,以他的行动为愚昧。
三。人人平等。圣经中对这一点可以说是至少没有大力提倡。相反,圣经对奴隶制默许。圣经又说:「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出21:20-21)。又说:「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出21:5-6)。类似的对奴隶制的默许的态度在旧约中可谓比比皆是。
沈先生引用这些经文,是因为不明白奴隶制度是古时非常普遍的问题,尤其是古时国与国争战,凡战败的都作得胜国的奴隶。尤如以色列人长期作埃及人的奴隶;后来入了迦南,又因为犯罪离开神,神又将他们交给邻近的敌国来欺负他们,使他们作奴隶,尤其是他们最后亡国,作了亚述国、巴比伦大帝国的奴隶。我们中国古代的人岂不也是这样吗?印度的奴隶观念至今仍然未能破除。人类一直无法摆脱奴隶制度,直到美国林肯总统解放黑奴之后,人类才能明白人人平等的观念。然而,美国林肯总统是根据什么来解放黑奴的呢?是圣经的博爱真理。因为圣经形容耶稣基督来世的工作,就是「传福音给贫穷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受压制的(奴隶)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第五十年称为「禧年」,那一年的赎罪人,要释放所有奴隶)。」虽然圣经记载古代的事迹之时,知道一时间未能摆脱奴隶制度,但圣经所有记载关于怎样对待奴隶的经文,全部都是为阻止虐待奴隶,以较为公平的态度来善待奴隶的。就如新约歌罗西书说:「你们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奴隶,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西4:1)或问,为什么圣经不鼓励古时的人起来革命,废除奴隶制度呢?答案很简单,因为按古时的背境来说,武力革命只不过带来更多奴隶被杀和受虐待而已。但圣经却鼓励人用爱心去善待奴隶,又劝勉信主而做奴隶的基督徒,用爱心来善待自己的主人。这样,在爱中奴隶与主人形同一家人,岂不是最美?新约圣经的腓利门书就是这美丽的描述,任何人研读腓利门书都得到非常的感动。
沈中先生在计算机网页中公开表达出「我为什么成不了基督徒?」的许多问题,因问题众多,笔者在过往曾经选答了一部份,现在再选答另一些问题。
一。(基督教说)我到这个世界上来不是为了我自己的幸福,而是为了成为上帝的工具,为了完成上帝交给我的使命,为了别人的幸福,那么我是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人吗?
如果有基督徒说,人到这个世上来,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成为神的工具,为要完成神的使命,他所说的是指「人的生命价值」而言。任何人都应该问,你认为你为何而生存?不论你的答案是什么也好,你所答的,就断定了你的「生命价值所在」。比方说,你认为为赚钱而生存,你的生命价值就等同你所能赚得的金钱了。你若认为你是为服务社会而生存,你的生命价值就等同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了。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他认为其它所有价值都是暂时的,因为整个宇宙都是暂时的。但神却是永恒的,「成为神的工具」去完成神的使命就因而有永恒的价值,所以基督徒认为这才是最理想的人生,最高的人生价值。可是,沈先生却认为,如果被神使用如同工具,就等于失去了人的自由意志。其实这种联想是不必要的,难道一个完全没有方向的人生,一个不讲究价值的人生,才算是有自由意志的人生吗?况且,「自由意志」一词,不等于「为所欲为」。我们人人都有自由意志,但我们不能像飞鸟一样飞在空中;我们人人都有自由意志,但我们不能选拣做男人或做女人。神给与人类自由意志,自由的范围只限于爱神和不爱神;活着成为神的工具,或活着成为罪恶的工具,或活着成为白痴,不被任何主宰或价值观所驱使。人决不能因为成了白痴就有了最大的自由意志。
二。教会常提到信心。信心是指对上帝的绝对信任,即便有许多难以理解的或相互矛盾的事实也不能动摇。这一点毫无疑问是与科学研究的怀疑一切的态度针锋相对。
沈先生误解了信心。比方说,你要相信你的妻子。这是不是说,你要在许多难以理解,或相互矛盾的事实下,也不能动摇你对太太的信心?这是不是不科学的态度?要知道,你在相信你妻子之前,已经得到相当的证据,证明你妻子是可信的,不应事事对她怀疑。但是,倘若你发现有足够证据,证明你妻子对你有不贞的行为,你还是可以怀疑的,对吗?但在你还未得到什么证据之前,为什么你不肯相信你妻子呢?我们对神的信心也是如此。在我们未信耶稣之前,我们先从许多方面得到部份可靠的证据,其余未能证明的部份就可以凭信心接受了。例如:我们看见许多信耶稣的朋友都信得很快乐,很有崇高的生命气质;我们看见世上所有信耶稣的国家,都比信其它宗教的国家,或比其它没有任何信仰的国家都进步,幸福;我们看见人人都有一死,没有任何信仰的人也要死,但死得绝望一点,但信耶稣的人面对死亡,却明显地有一个十分荣耀和永恒的盼望;我们看见世上实在有许多人不能用科学可以解说的人生现象,例如为何所有民族都有宗教信仰,但所有动物都没有宗教信仰;为何世上所有地方的人都有人说见过鬼魂,见过神迹或超自然的事发生;为何等等,但这些现象,信有神的人却能以最简单的方法解释了。如果将来有一天,人真的能用科学解说一切,证明圣经的解说是错谬的,那时,为什么我们还要信耶稣呢?我们要面对一个事实,就是人人的智能都有限,人人的生命时都有限,用这有限的资源去解答宇宙的一切奥秘,是没有可能的。既然人实在有限,何不相信一位无限的神,为我们存留救恩,好救我们脱离必死的厄运呢?难道不信神就可以解脱人生的一切问题吗?科学是有限的,用有限的科学永远无法证明无限的人生问题,更不要说证明没有神。倘若我们迷信科学万能,就等于迷信人的能力无限一样,这实在是「自大狂」,对不对?
三。有人说如果将一个神当作人来看待的时候,就等于蔑视他。这样,人怎能崇拜他呢?又说,一个慕道友随便评论神,就是太自大,太相信自己;既然不崇拜神,就是崇拜自己。问题是,我为什么一定要崇拜一样东西,崇拜的必然性是不是一种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上帝是不是因为人类崇拜的需要而产生的?
首先我们要讨论「神」的定义是什么。如果「神」只不过是与人一样,是一种「生物」,或「受造之物」,我们当然不需要崇拜他,也当然可以随便评论他,就如我们随便评论一只狗,一条虫一样,用不着产生什么自咎心理。所以,在圣经的立场上,我们可以随便评论偶像,不需要对它崇拜。但是,我们讨论的是一位「造物主」,万有的根源。衪造我们出来,比生我们出来的父母还要崇高,伟大,为什么我们可以随便评论衪?为什么我们肆意对衪不敬呢?难道我们可以肆意评论我们的父母,将他们当作一只狗来批评吗?当我们讨论一位神的时候,我们必须先作一个「有神的假设」,如果我们相信没有神存在,就无从讨论为什么要崇拜衪了。试想一想,「假设」有一位万有的创造者(神)存在,这位神怎会不配接受你的崇拜呢?沈先生问:「崇拜的必然性是不是一种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上帝是不是因为人类崇拜的需要而产生的?」沈先生有没有察觉到,这样问的态度是非常不敬的态度呢?如果沈先生先搜罗得一些证据,证明崇拜的必然性是一种没有安全感的表现才这样问,那就没有问题了,不然,这样问就已经先假设了所有基督徒崇拜神,都是因为自己没有安全感的缘故,这是不是一种武断呢?证明上帝是因为人类崇拜的需要而产生的也是这样,若未得到任何有实质的证据,这样问就是侮辱神,侮辱基督徒。我们要明白,「崇拜」一词,在英文是”worship“,就是”worth“加上”ship“的合并词。意思是将神配得的荣耀归给神。基督教反对崇拜偶像,因为偶像不配。基督教认为人只能崇拜神,因为神创造万物,又用衪的大慈爱来救赎人类脱离罪和死亡的厄运,所以神配受尊崇敬拜。当一个音乐家奏出美妙的美乐之时,听到的人都站起来拍掌表示非常欣赏,非常佩服,这就是一种尊崇。但在宗教上,崇拜是对神而作出的特殊尊崇,表示只有衪配称为神,只有衪配受我致以最高的崇拜,因为衪创造我,救赎我,赐我生命和我所需要的一切。
一、占星术是神所不允许的,为何马太福音记载东方几个博士以占星术来占出耶稣降生而到耶路撒冷来朝拜耶稣?这岂不是鼓励大家研究占星术,甚至强烈地暗示占星术可以测得天机吗?
不错,申命记十八章十节记载:「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的。」但是,马太福音并没有记载东方几个博士用占星术来占出耶稣降生的事,他们只不过是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那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太2:2)然则他们怎么知道那星是代表犹太人的新生王呢?答案是因为他们读了旧约圣经民数记二十三和二十四章。这段经文记载那个贪财的先知巴兰,被摩押王召来咒诅以色列人。但神阻止他,并且将他三次的咒诅变为四次的祝福。就在第二次祝福之时,神的灵感动他预言说:「(耶和华)未见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见以色列有奸恶。耶和华他的神和他同在,有欢呼王的声音在他们中间断没有法术可以害雅各,也没有占卜可以害以色列。」(民23:20~23)在第四次祝福之时,神的灵又再感动他说:「我看见他却不在现时,我望他却不在近日,有星要出于雅各,有杖要兴于以色列,必打破摩押的四角,毁坏扰乱之子。」(民24:17)这里所说的「星」和「杖」就是第二次祝福之时所说的「王」,这位「王」要打破想要咒诅以色列的摩押的四角,因为摩押王请巴兰来咒诅以色列人。巴兰先知所说的这段话,是先流行于摩押人中间,后来巴兰先知被摩西捉拿和审问之后,才被以色列人知道他曾作过这样的预言。因此,东方人后来知道巴兰这段预言,而知道将有星出现代表犹太人的新生王降生,这是可以理解的。
二、到新约时代,主复活后基督徒守主日,为何出埃及记31:16~17说要世世代代守永远的安息日呢?
圣经记载有两种安息日,第一种是七日的第七日,这是一般常规性的安息日。第二种是节期的安息日,例如一月十四日逾越节,不论那一日是第几日也好,那日就是安息日。(参民28:16~18,「什么劳碌的工都不可作」)此外,一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又要守除酵节,这节期的头尾两日都是安息日(参民28:17,25)。除酵节的安息日的次日(即七日的第一日,也是主复活的那一日)以色列人又要守初熟节,并且从这日起计算七个安息日的次日(即为七七节,又称五旬节,参利23:4~15),这日也是主复活的日子,也是特别的安息日(民28:26)。七月一日的吹角期又是安息日(民29:1),七月十日的赎罪节又是安息日(民29:7),七月十五日至二十二日住棚节的头尾两日都是安息日(民29:12,35)。以上这些节期其实是预表主耶稣救赎的工作,因此,新约希伯来书解释指出,因为以色列人不信,破坏了旧的安息日,神就另外立别的日子为安息日,那是指在基督里的安息(来4:3~11)。因此,新约基督徒守的安息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也是主耶稣在「初熟节」复活的安息日。神吩咐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远守的是安息日,既然第七日被他们破坏了,今天我们在第一日守岂不也是一样守安息日吗?
三。万物皆神造的,为什么利未记十一章记载神定某些动物为洁净,某些动物为不洁净呢?
古时,以色列人无法知道有「细菌」和「病毒」使食物污染不合卫生这回事。即使神告诉他们,他们还是无法明白,因为那时还没有显微镜可以看见细菌和病毒。因此,神就将「卫生条例」混合在「圣洁条例」中,叫以色列人遵守。例如,神吩咐他们不可以吃「分蹄而不倒嚼」的动物,因为在卫生方面,分蹄动物的蹄隙间常常藏有满载细菌的污泥,不倒嚼的动物又没有双重消化系统,使细菌被大量胃酸杀死,是为不洁净。在属灵的圣洁方面,这一类的动物都是生活污秽,性情凶残,不适宜用来献祭预表无罪完美的主耶稣为我们被钉十字架,因此是为不洁净。水中的物如果有鳞有翅,可以游在水的中央者是为洁净,因为鳞可以保护鱼不受水中的细菌感染;而翅可以帮助鱼游在水的中央,不至贴在海底的污泥而爬行,大大减少被污染的机会,因此是为洁净。雀鸟方面也是看其性情是否凶残,所吃的食物是否洁净而定,例如鹰类,因为是吃死尸的,所以不洁净;鸽子,因为性情纯良,而且吃的东西是谷类,所以是洁净的。神就是用这样的方法帮助以色列人不至染上不合卫生的细菌和病毒,叫他们过一个健康安舒的生活。
四。为什么约伯记记载撒但来到神面前控告约伯?神为什么允许撒但来到神面前来呢?
约伯记原是一种戏剧体栽的作品,因此作者形容神准许撒但试验约伯,用戏剧式来表达,说有一天神的众子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撒但也来在其中。然后耶和华问撒但说,你从那里来?撒但回答说,我从地上走来走去,往返而来。于是在神与撒但的对话中,就产生了约伯的故事。这样的形容,为要表示,神是管理万物的。而且不论好的,坏的,善的,恶的,灵界的,物质界的,神都在掌管。因此才产生撒但来到神面前侍立的形容,其实是神管理着撒但,不准它任意妄为,要看看它有没有做过一些越轨的事。并不是说,撒但有权来到神面前,或神的众子之中也有撒但。撒但回答神说,它从地上往返而来。意思是它回答神的查问,在地上有没有越轨做破坏的工作。撒但表示,它没有做过什么神不准它做的事,但它认为神这样不准它进行破坏是有所不公平之处,因为它认为约伯并不是好人,不应受到神如此的保护和祝福。于是神将约伯交在撒但手中,准许它对约伯进行各种陷害的工作,只是不准它害死约伯。结果撒但中了神的计,因为撒但不但不能叫约伯不爱神,反而因为害约伯,就写成约伯记,可以成为日后千万圣徒的安慰和鼓励,因为明白了撒但常在天上进行控告的工作,所以地上才有这么多苦难。神能叫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
常听见有人说、我不信有神,我不需要任何信仰!
其实说这样话的人,不知道自己正在说出自己的信仰,而且是最大胆狂妄的信仰!不是吗?你不信有神,因为你认为无法证明有神,所以你将信有神归纳为一种「信仰」;可是、你能证明没有神吗?你不能证明没有神,然则你这种相信没有神,不也就是一种「信仰」吗?我们信有神的人,倘且从宇宙的来源,万物的设计,追究过其中必有造物主,和设计者,又做过许多科学的推论,参考过不少人见证过的神迹奇事,研究和证实过不少圣经的真理,计算过许多预言应验,个人日常生活中经历过多少次神的同在和祝福请问你这个不相信有神存在的人,你做过什么研究和体验呢?你听、如果你能提出像基督教十分之一的研究,我就不信耶稣,改信你的信仰。我现在凭爱心传福音传给你,希望你得永生,你岂能不凭爱心来挽救我,明知我信错了神,还不救我脱离信仰的无知?但是、我信了主四十几年了,从来没有一个有爱心的无神主义者前来救救我,因为他们根本上找不到真理。
然而、神爱我们,祂忍耐我们的无知,一直伸开祂的双手来等候我们每一个人归向祂,因为我们各人的灵魂原是祂的儿女。我们为自己生身之父倘且这么紧张竭力维持父子关系,我们怎能不为自己的灵魂尽一点努力去寻回我们的天父,恢复与祂的父子关系呢?难道我们只有身体而没有灵魂吗?要知道、人类最大的遗堪,就是忽略自己的灵魂。我们整天忙这个,忙那个,全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肉体,其实我们的肉体只不过是「驱谷」而已,人的「真我」乃是自己的灵魂。说来奇怪,许多人肯定有鬼,却不太关心自己的灵魂;许多人怕鬼,却不怕能把鬼丢在地狱里的神;许多人花钱去求问风水,却不顾一字那么浅的道理,就是「罪的工价乃是死」,都因为对信仰产生了错误的观念,以为信有神就是信仰,信有鬼是常情;信神创造万物是迷信,信万物是无中生有的才是科学;信神报应罪人是不合理,信风水就是最合逻辑。人怎能这么无知呢?
人无知是必然的,因为人的生命有限,人所能观察到的领域也有限,人的智能有限,人凭自己智能所吸收的资料也有限,这样、人怎能凭这么有限的去判断「没有神」呢?这岂不是狂妄?虽然如此、神赐下圣经的启示,补足我们的有限,叫我们因为圣经的启示,得知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试问、如果不是神亲自启示神自己的爱,我们怎能凭科学,凭你和我这么愚拙和有限的知觉,得知道神丰盛的救恩呢?所以、你当知道,今天你在这里听到福音,正是神为你安排,要开启你的矛塞,使你得以认识神和祂的大慈爱,要与你恢复父子的关系。
一个人什么时候才需要神?如果答案是「当我病倒之时」、或「当我有危难之时」之类,我们就不知不觉地视「神」为我们的「附属品」,在需要之时,就要祂;在不需之时,就可以不要祂。这样,我们只能找到一位低级神,因为他只不过是我们的附属品而已。
其实、上述问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我感到有需要时,故然需要神;就是我感到没有需要时,我还是需要神。因为神的存在并不是根据我们需要或不需要,正如你感到需要有地球来托着你也好,不感到有这样的需要也好,地球还是托着你。」你需要神,因为你不能控制自己的命运;你不能胜过罪和死亡的权势;你不能满足自己的心灵空虚;你有许多不能,因为你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你的知识也短少,你的能力连一根头发也不能变黑变白,在许多的情况下,你连一条虫也比不上。
你说你不需要神,因为你的眼只注视现今,你对明天毫无把握,更谈不上死后到那里去;你以物质为满足,但你明明知道金钱和物质不是万能,尤其是当你感到心灵空虚之时,你还是骄傲地,无知地,狭窄地,以为自己凭所拥有的一点点,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你说你不需要神,但你没有想到,如果有一天天不下雨,有一天医生对你说「我己经尽了人事!」有一天经济大萧条,有一天「世界大战」来临,有一天「不幸」偏偏找着你,有一天你所依靠的一切都离开了你那时、你就知道,你说你不需要神,是何等的狂妄。
其实在茫茫的宇宙之中,你和我的存在究竟是为了什么?这个庞大的宇宙存在,究竟又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你这么简单的「需要」或「不需要」吗?我的意思是说,当你认为「不需要什么」的时候,你的存在就已经达到最高的意义和价值吗?这个宇宙的存在就因为你「不需要」而变得没有意义吗?这个宇宙的意义,就是以你一个人为中心,就是环绕你的需要而有的吗?会不会有许多非常宝贵的事物存在,是你从来不感到有需要的呢?
说得太高深了,返回来现实说几句吧。你说你「不需要神」,究竟是指那一方面?经济吗?家庭吗?成功感吗?事业吗?你仔细想一想,那一方面是真真正正靠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就能做到成功的?不、你连「片面」的成功也需要许多朋友支持,需要社会各个机关给你帮助,需要极多专门人才来为你筹备你的必须品,需要天时地利各种环境际遇配合你有那一样是独力做成的?然则、你为什么不思想一下,你还需要神赐你生命气息,和聪明智能才能成功?告诉你,你无时无刻不需要神,因为世上没有一样事与物能脱离神的恩典而能存在得住的。
常遇到一些不爱思想的人,他们好象认为活着是「自然」的事,好象天空的白云出现那么「自然」,笔者真替这样的人感到忧愁,因为他在不知不觉中,看自己的生命如同白云「出现」一样全无意义,以后他「消失」也是同样的全无意义。
亲爱的读者,请问你怎样看「生命」?「生命」就是生老病死吗?这是佛教的悲观思想。其实人「生」下来是有意义的,试想我们做人,人的生命岂不比其它动物更高贵吗?由生下来至老、病、死,其间存在着极多有意义的任务,为什么我们的思想一跳就跳到老、病、死的结局呢?为什么不想一想怎样活得更有价值呢?
「生命」就是赚钱、赚钱、赚钱吗?钱只不过是「身外」物,其作用极其量只能帮助我们的肉体生活得舒服一点,对于我们的心灵是毫无帮助的。为了钱我们就花尽了我们一生,到头来我们什么都不能带走,这样的生命真有价值吗?
「生命」就是吃饭,呼吸,行走活动吗?这与「行尸走肉」有什么分别呢?假若我们只为食物而吞吃,只为空气而呼吸,只为街道而行走,做人才真正是最痛苦的,难道人生一点意义也没有吗?我们人之所以与禽兽不同,就是人会寻找人生的真正意义为何!
其实要有一个正确的「生命价值观」,我们就必须从「永恒」看生命。我们所要思想的问题,就是怎样才能做一些有永恒价值的事?怎样才能将自己短暂的今生,接驳到永恒,使自己的生命变成「永生」?
如果从造物主看生命,我们就知道,造物主本身必定是永恒的,假若造物主愿意的话,祂是真的可以将我们带进永生去,叫我们的人生价值大大提高,不再是「一只高级的动物」,而是「神的儿女」。
如果从灵魂看生命,我们就知道,肉体只不过是生命的包装,是躯榖,是必圬坏的,我们各人真正的「自我」是指灵魂,不是指身体。灵魂是永存的,是不会随物质界的定律而消灭的,因此我们若要得永生,就必须归向我们在天上的父,因为祂才是「万灵的父」。
如果从人生目的看生命,我们就明白,神爱我们,并没有将我们造成「猪」,或「蚂蚁」,或「细茵」,乃将我们创造成为「人」,是有灵魂,有高度智能,有道德观念,有哲理思想,有高尚人生观的「人」。造物主这样创造我们,必有祂特殊的目的和祈望,决不是只要我们吃,喝,玩,乐,毫无意义地过几十年就结束一生,祂祈望我们能从人生的体会中认识祂,爱祂,从而与祂恢服父子的关系,这才是真正的人生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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