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莫提默•J•艾德勒 查爾斯•範多倫
在本書的一開頭,我們就已經說過了,這些閱讀的規則適用于任何你必須讀或想要讀的讀物。然而,在說明分析閱讀,也就是這第二篇的內容中,我們卻似乎要忽略這個原則。我們所談的閱讀,就算不全是,也經常只是指“書”而言。為什麼呢?
答案很簡單。閱讀一整本書,特別是又長又難讀的一本書,要面對的是一般讀者很難想像,極為艱困的問題。閱讀一篇短篇故事,總比讀一本小說來得容易。閱讀一篇文章,總比讀一整本同一個主題的書籍來得輕松。但是如果你能讀一本史詩或小說,你就能讀一篇抒情詩或短篇故事。如果你能讀一本理論的書—一本歷史、哲學論述或科學理論—你就可以讀同一個領域中的一篇文章或摘要。
因此,我們現在要說的閱讀技巧,也可以應用在其他類型的讀物上。你要了解的是,當我們提到讀書的時候,所說明的閱讀規則也同樣適用于其他比較易于閱讀的資料。雖然這些規則程度不盡相當,應用在後者身上時,有時候作用不盡相同,但是只要你擁有這些技巧,懂得應用,總可以比較輕松。
※書籍分類的重要性
分析閱讀的第一個規則可以這麼說︰規則一,你一定要知道自己在讀的是哪一類書,而且要越早知道越好。最好早在你開始閱讀之前就先知道。
譬如,你一定要知道,在讀的到底是虛構的作品—小說、戲劇、史詩、抒情詩—還是某種論說性的書籍?幾乎每個讀者在看到一本虛構的小說時都會認出來,所以就會認為要分辨這些並不困難—其實不然。像《波特諾的牢騷》(Portnoy-s、Complaint),是小說還是心理分析的論著?《**午宴)(NakedLunch)是小說,還是反對藥物泛濫的勸導手冊,像那些描述酒精的可怕,以幫助讀者戒酒之類的書?《飄》(GoneWithTheWind)是愛情小說,還是美國內戰時期的南方歷史?《大街》(MainStreet)與《憤怒的葡萄))(TheGrapesofWrath),一本都會經驗,一本農村生活,到底是純文學,還是社會學的論著?
當然,這些書都是小說,在暢銷書排行榜上,都是排在小說類的。但是問這些問題並不荒謬。光是憑書名,像《大街》或《米德爾頓》,很難猜出其中寫的是小說,還是社會科學論述。在當代的許多小說中,有太多社會科學的觀點,而社會科學的論著中也有很多小說的影子,實在很難將二者區別開來。但是還有另一些科學—譬如物理及化學—出現在像是科幻小說《安珠瑪特病毒》(TheAndromedaStrain),或是羅伯特•海萊因(RobertHeinlein)、亞瑟•克拉克(ArthurC.Clarke)的書中。而像《宇宙與愛因斯坦博士》(TheUniverseandDr.Einstein)這本書,明明不是小說,卻幾乎跟有“可讀性”的小說一模一樣。或許就像福克納(WilliamFaulkner)所說的,這樣的書比其他的小說還更有可讀性。
一本論說性的書的主要目的是在傳達知識。“知識”在這樣的書中被廣泛地解說著。任何一本書,如果主要的內容是由一些觀點、理論、假設、推斷所組成,並且作者多少表示了這些主張是有根據的,有道理的,那這種傳達知識的書,就是一本論說性(expository)的書。就跟小說一樣,大多數人看到論說性的書也一眼就能辨識出來。然而,就像要分辨小說與非小說很困難一樣,要區別出如此多樣化的論說性書籍也並非易事。我們要知道的不只是哪一類的書帶給我們指導,還要知道是用什麼方法指導。歷史類的書與哲學類的書,所提供的知識與啟發方式就截然不同。在物理學或倫理學上,處理同一個問題的方法可能也不盡相同。更別提各個不同作者在處理這麼多不同問題時所應用的各種不同方法了。
因此,分析閱讀的第一個規則,雖然適用于所有的書籍,卻特別適合用來閱讀非小說,論說性的書。你要如何運用這個規則呢?尤其是這個規則的最後那句話?
之前我們已經建議過,一開始時,你要先檢視這本書—用檢視閱讀先瀏覽一遍。你讀讀書名、副標題、目錄,然後最少要看看作者的序言、摘要介紹及索引。如果這本書有書衣,要看看出版者的宣傳文案。這些都是作者在向你傳遞訊號,讓你知道風朝哪個方向吹。如果你不肯停、看、听,那也不是他的錯。
※從一本書的書名中你能學到什麼
對于作者所提出的訊號視而不見的讀者,比你想像中還要多得多。我們跟學生在一起,就已經一再感覺如此了。我們問他們這本書在說些什麼?我們要他們用最簡單的通常用語,告訴我們這本書是哪一類的書。這是很好的,也是要開始討論一本書幾乎必要的方式。但是,我們的問題,卻總是很難得到任何答案。
我們舉一兩個這種讓人困擾的例子吧!1859年,達爾文(CharlesDarwin)出版了一本很有名的書。一個世紀之後,所有的英語國家都在慶賀這本書的誕生。這本書引起無止境的爭論,不論是從中學到一點東西,還是沒學到多少東西的評論者,一致肯定其影響力。這本書談論的是人類的進化,書名中有個“種"(species)字。到底這個書名在說些什麼?
或許你會說那是《物種起源))(TheOriginofSpecies),這樣說你就對了。但是你也可能不會這樣說,你可能會說那是《人種起源》(TheOriginoftheSpecies).最近我們問了一些年紀在25歲左右,受過良好教育的年輕人,到底達爾文寫的是哪一本書,結果有一半以上的人說是《人種起源》。出這樣的錯是很明顯的,他們可能從來沒有讀過那本書,只是猜想那是一本談論人類種族起源的書。事實上,這本書跟這個主題只有一點點關聯,甚至與此毫無關系。達爾文是在後來才又寫了一本與此有關的書《人類始祖》(TheDescentofMan)。《物種起源》,就像書名所說的一樣,書中談的是自然世界中,大量的植物、動物一開始是從少量的族群繁衍出來的,因此他聲明了“物競天擇”的原理。我們會指出這個普遍的錯誤,是因為許多人以為他們知道這本書的書名,而事實上只有少之又少的人真的用心讀過書名,也想過其中的含意。
再舉一個例子。在這個例子中,我們不要你記住書名,但去想想其中的含意。吉朋寫了一本很有名的書,而且還出名地長,是一本有關羅馬帝國的書,他稱這本書為《羅馬帝國衰亡史》。幾乎每個人拿到那本書都會認得這個書名,還有很多人即使沒看到書,也知道這個書名。事實上,“衰亡”已經變成一個家喻戶曉的用語了。雖然如此,當我們問到同樣一批二十五歲左右,受過良好教育的年輕人,為什麼第一章要叫做︰《安東尼時代的帝國版圖與武力》時,他們卻毫無頭緒。他們並沒有看出整本書的書名既然叫作“衰亡史”,敘事者當然就應該從羅馬帝國極盛時期開始寫,一直到帝國衰亡為止。他們無意識地將“衰亡”兩個字轉換成“興亡”了。他們很困惑于書中並沒有提到羅馬共和國,那個在安東尼之前一個半世紀就結束的時代。如果他們將標題看清楚一點,就算以前不知道,他們也可以推斷安東尼時代就是羅馬帝國的巔峰時期。閱讀書名,換句話說,可以讓閱讀者在開始閱讀之前,獲得一些基本的資訊。但是他們不這麼做,甚至更多人連不太熟悉的書也不肯看一下書名。
許多人會忽略書名或序言的原因之一是,他們認為要將手邊閱讀的這本書做分類是毫無必要的。他們並沒有跟著分析閱讀的第一個規則走。如果他們試著跟隨這個規則,那就會很感激作者的幫忙。顯然,作者認為,讓讀者知道他在寫的是哪一類的書是很重要的。這也是為什麼他會花那麼多精神,不怕麻煩地在前言中做說明,通常也試著想要讓他的書名—至少副標題—是讓人能理解的。因此,愛因斯坦與英費爾德(Infeld)在他們所寫的《物理之演進(TheEvolutionofPhysics)一書的前言中告訴讀者,他們寫的是一本“科學的書,雖然很受歡迎,但卻不能用讀小說的方法來讀”。他們還列出內容的分析表,提醒讀者進一步了解他們概念中的細節。總之,列在一本書前面那些章節的標題,可以進一步放大書名的意義。
如果讀者忽略了這一切,卻答不出“這是一本什麼樣的書”的問題,那他只該責怪自己了。事實上,他只會變得越來越困惑。如果他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如果他從沒問過自己這個問題,他根本就不可能回答隨之而來的,關于這本書的其他問題。
閱讀書名很重要,但還不夠。除非你能在心中有一個分類的標準,否則世上再清楚的書名,再詳盡的目錄、前言,對你也沒什麼幫助。
如果你不知道心理學與幾何學都是科學,或者,如果你不知道這兩本書書名上的“原理”與“原則”是大致相同的意思(雖然一般而言不盡相同),你就不知道歐幾里得(Euclid)的《幾何原理》(ElementsofGeometry)與威廉•詹姆斯(WilliamJames)的《心理學原理》(PrinciplesofPsychology)是屬于同一種類的書—此外,除非你知道這兩本書是不同類型的科學,否則就也無法進一步區分其間的差異性。相同的,以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ThePolitics)與亞當•斯密的《國富論》為例,除非你了解一個現實的問題是什麼,以及到底有多少不同的現實問題,否則你就無法說出這兩本書相似與相異之處。
書名有時會讓書籍的分類變得比較容易一些。任何人都會知道歐幾里得的《幾何原理》、笛卡爾的《幾何學》(Geometry)與希爾伯特(HilBert)的《幾何基礎)(FoundationsofGeometry)都是數學的書,彼此多少和同一個主題相關。但這不是百試百中。光是從書名,也可能並不容易看出奧古斯丁的《上帝之城》(TheCityofGod)、霍布斯的《利維坦》(Leviathan)與盧梭的《社會契約論》(SocialContract)都是政治的論述—雖然,如果仔細地閱讀這三本書的章名,會發現它們都想探討的一些共同問題。
再強調一次,光是將書籍分類到某一個種類中還是不夠的。要跟隨第一個閱讀步驟,你一定要知道這個種類的書到底是在談些什麼?書名不會告訴你,前言等等也不會說明,有時甚至整本書都說不清楚,只有當你自己心中有一個分類的標準,你才能做明智的判斷。換句話說,如果你想簡單明白地運用這個規則,那就必須先使這個規則更簡單明白一些。只有當你在不同的書籍之間能找出區別,並且定出一些合理又經得起時間考驗的分類時,這個規則才會更簡單明白一些。
我們已經粗略地談過書籍的分類了。我們說過,主要的分類法,一種是虛構的小說類,另一種是傳達知識,說明性的論說類。在論說性的書籍中,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將歷史從哲學中分類出來,也可以將這二者從科學與數學中區分出來。
到目前為止,我們都說得很清楚。這是一個相當清楚的書籍分類法,大多數人只要想一想這個分類法,就能把大多數書都做出適當的分類了。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書都可以。
問題在于我們還沒有一個分類的原則。在接下來更高層次的閱讀中,我們會談更多有關分類的原則。現在,我們要確定的是一個基本的分類原則,這個原則適用于所有的論說性作品。這也就是用來區分理論性與實用性作品的原則。
※實用性VS.理論性作品
所有的人都會使用“實用”跟“理論”這兩個字眼,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說得出到底是什麼意思—像那種既現實又堅決的人,當然就更如此,他們最不信任的就是理論家,特別是政府里的理論家。對這樣的人來說,“理論”意味著空想或不可思議,而“實用”代表著某種有效的東西,可以立即換成金錢回來。這里面確實有一些道理。實用是與某種有效的做法有關,不管是立即或長程的功效。而理論所關注的卻是去明白或了解某件事。如果我們仔細想想這里所提出來的粗略的道理,就會明白知識與行動之間的區別,正是作者心目中可能有的兩種不同的概念。
但是,你可能會問,我們在看論說性的作品時,不就是在接受知識的傳遞嗎?這樣怎麼會有行動可言?答案是,當然有,明智的行動就是來自知識。知識可以用在許多方面,不只是控制自然,發明有用的機器或工具,還可以指導人類的行為,在多種技術領域中校正人類的運作技巧。這里我們要舉的例子是純科學與應用科學的區別,或是像通常非常粗糙的那種說法,也就是科學與科技之間的區別。
有些書或有些老師,只對他們要傳達的知識本身感興趣。這並不是說他們否定知識的實用性,或是他們堅持只該為知識而知識。他們只是將自己限制在某一種溝通或教學方式中,而讓其他人去用別的方式。其他這些人的興趣則在追求知識本身以外的事上,他們關切的是哪些知識能幫忙解決的人生問題。他們也傳遞知識,但永遠帶著一種強調知識的實際應用的觀點。
要讓知識變成實用,就要有操作的規則。我們一定要超越“知道這是怎麼回事”,進而明白“如果我們想做些什麼,應該怎麼利用它”。概括來說,這也就是知與行的區別。理論性的作品是在教你這是什麼,實用性的作品在教你如何去做你想要做的事,或你認為應該做的事。
本書是實用的書,而不是理論的書。任何一本指南類的書都是實用的。任何一本書告訴你要該做什麼,或如何去做,都是實用的書。因此,你可以看出來,所有說明某種藝術的學習技巧,任何一個領域的實用手冊,像是工程、醫藥或烹飪,或所有便于分類為“教導性”(moral)的深奧論述,如經濟、倫理或政治問題的書,都是實用的書。我們在後面會說明為什麼這類書,一般稱作“規範性”(normative)的書,會在實用類的書中作一個很特別的歸類。
或許沒有人會質疑我們將藝術的學習技巧,或實用手冊、規則之類的書歸類為論說性的書籍。但是我們前面提過的那種現實型的人,可能會反對我們將倫理,或經濟類的書也歸類為實用的書。他會說那樣的書並不實用,因為書中所說的並沒有道理,或者行不通。
事實上,就算一本經濟的書沒有道理,是本壞書,也不影響這一點。嚴格來說,任何一本教我們如何生活,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同時說明做了會有什麼獎賞,不做會有什麼懲罰的倫理的書,不論我們是否同意他的結論,都得認定這是一本實用的書。(有些現代的社會學研究只提供人類的行為觀察,而不加以批判,既非倫理也無關實用,那就是理論型的書—科學作品。)
在經濟學中也有同樣的狀況。經濟行為的研究報告,數據分析研究,這類工作是理論性的,而非實用的。除此之外,一些通常教導我們如何認知經濟生活環境(個別的或社會整體的),教導我們該做不該做的事,如果不做會有什麼懲罰等,則是實用的書。再強調一次,我們可能不同意作者的說法,但是我們的不同意,並不能將這類書改變為非實用的書。
康德寫了兩本有名的哲學著作,一本是《純粹理性批判》(TheCritiqueofPureReason),另一本是《實踐理性批判》(TheCritiqueofPracticalReason)。第一本是關于知,我們何以知(不是指如何知,而是我們為何就是知),以及什麼是我們能知與不能知的事。這是一本精彩絕倫的理論性書籍。《實踐理性批判》則是關于一個人應該如何自我管理,而哪些是對的、有道德的品行。這本書特別強調責任是所有正確行為的基礎,而他所強調的正是現代許多讀者所唾棄的想法。他們甚至會說,如果相信責任在今天仍然是有用的道德觀念,那是“不實際的”想法。當然,他們的意思是,從他們看來,康德的基本企圖就是錯誤的。但是從我們的定義來看,這並不有損于這是一本實用的書。
除了實用手冊與(廣義的)道德論述之外,另一種實用型的作品也要提一下。任何一種演說,不論是政治演說或道德規勸,都是想告訴你該做些什麼,或你該對什麼事有什麼樣的反應。任何人就任何一個題目寫得十分實用的時候,都不只是想要給你一些建議,而且還想說服你跟隨他的建議。因此在每一種道德論述的文字中,都包含了雄辯或規勸的成分。這樣的狀況也出現在教導某種藝術的書本中,如本書便是。因此,除了想要教你如何讀得更好之外,我們試著,也將一直繼續嘗試說服你作這樣的努力。
雖然實用的書都是滔滔雄辯又忠告勉勵,但是滔滔雄辯又忠告勉勵的書卻不見得都實用。政治演說與政治論文大有不同,而經濟宣傳文告與經濟問題的分析也大有出人。《共產黨宣言》(TheCommunistManifesto)是一篇滔滔雄辯,但馬克思的《資本論》(Capital)卻遠不止于此。
有時你可以從書名中看出一本書是不是實用的。如果標題有“……的技巧”或“如何……”之類的字眼,你就可以馬上歸類。如果書名的領域你知道是實用的,像是倫理或政治,工程或商業,還有一些經濟、法律、醫學的書,你都可以相當容易地歸類。
書名有時能告訴你的資訊還不止于此。洛克(JohnLocke)寫了兩本書名很相近的書︰《論人類悟性》(AnEssayConcerningHumanUnderstanding)及《論文明政府的起源、擴張與終點》(ATreatiseConcerningtheOrigin,Extent,andEndofCivilGovernment),哪一本是理論的,哪一本又是實用的書呢?
從書名,我們可以推論說第一本是理論的書,因為任何分析討論的書都是理論的書,第二本則是實用的書,因為政府的問題就是他們的實際問題。但是運用我們所建議的檢視閱讀,一個人可以超越書名來作判斷。洛克為《論人類悟性》寫了一篇前言介紹,說明他企圖探索的是“人類知識的起源、真理與極限”,和另一本書的前言很相似,卻有一個重要的不同點。在第一本書中,洛克關心的是知識的確實性或有效性,另一本書所關心的卻是政府的終點或目的。質疑某件事的有效性是理論,而質疑任何事的目的,卻是實用。
在說明檢視閱讀的藝術時,我們提醒過你在讀完前言或索引之後,不要停下來,要看看書中的重點摘要部分。此外也要看看這本書的開頭跟結尾,以及主要的內容。
有時候,從書名或前言等還是無法分辨出一本書的類型時,就很必要從一本書的主要內容來觀察。這時候,你得倚賴在主體內文中所能發現的蛛絲馬跡。只要注意內容的文字,同時將分類的基本條件放在心中,你不必讀太多就應該能區分出這是哪一類的書了。
一本實用的書會很快就顯露它的特質,因為它經常會出現“應該”和“應當”、“好”和“壞”、“結果”和“意義”之類的字眼。實用書所用到的典型陳述,是某件事應該做完(或做到);這樣做(或制造)某個東西是對的;這樣做會比那樣做的結果好;這樣選擇要比那樣好,等等。相反的,理論型的作品卻常常說“是”,沒有“應該”或“應當”之類的字眼。那是在表示某件事是真實的,這些就是事實,不會說怎樣換一個樣子更好,或者按照這個方法會讓事情變得更好等等。
在談論有關理論性書籍的話題之前,讓我們先提醒你,那些問題並不像你分辨該喝咖啡或牛奶那樣簡單。我們只不過提供了一些線索,讓你能開始分辨。等你對理論與實用的書之區別懂得越多,你就越能運用這些線索了。
首先,你要學習去懷疑一切。在書籍分類上,你要有懷疑心。我們強調過經濟學的書基本上通常是實用性的書,但仍然有些經濟學的書是純理論的。同樣的,雖然談理解力的書基本上通常是理論性的書,仍然有些書(大部分都很恐怖)卻要教你“如何思想”。你也會發現很多作者分不清理論與實用的區別,就像一個小說家搞不清楚什麼是虛構故事,什麼是社會學。你也會發現一本書有一部分是這一類,另一部分卻是別一類,斯賓諾莎的《倫理學》(Ethics)就是這樣。然而,這些都在提醒你身為一個讀者的優勢,透過這個優勢,你可以發現作者是如何面對他要處理的問題。
※理論性作品的分類
照傳統的分法,理論性的作品會被分類為歷史、科學和哲學等等。所有的人都約略知道其間的差異性。但是,如果你要作更仔細的劃分與更精確的區隔時,困難就來了。此刻,我們先避過這樣的危險,作一個大略的說明吧。
以歷史書來說,秘訣就在書名。如果書名中沒有出現“歷史”兩個字,其他的前言等等也會告訴我們這本書所缺的東西是發生在過去—不一定是遠古時代,當然,也很可能是發生在昨天的事。歷史的本質就是口述的故事,歷史是某個特殊事件的知識,不只存在于過去,而且還歷經時代的不同有一連串的演變。歷史家在描述歷史時,通常會帶有個人色彩—個人的評論、觀察或意見。
歷史就是紀事(Chronotopic)。在希臘文中,chronos的意思是時間,topos的意思是地點。歷史就是在處理一些發生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的真實事件。“紀事”這兩個字就是要提醒你這一點。
科學則不會太在意過去的事,它所面對的是可能發生在任何時間、地點的事。科學家尋求的是定律或通則。他要知道在所有的情況或大多的情況中,事情是如何發生的,而不像歷史學家要知道為什麼某個特定的事件,會發生在過去某個特定的時間與地點。
科學類的書名所透露的訊息,通常比歷史類的書要少。有時會出現“科學”兩個字,但大部分出現的是心理學、幾何學或物理學之類的字眼。我們必須要知道這本書所談論的主題是哪一類的,像幾何學當然就是科學,而形上學就是哲學的。問題在很多內容並不是一清二楚的,在很多時候,許多科學家與哲學家都將物理學與心理學納入自己研究的範圍。踫到“哲學”與“科學”這兩個詞時,麻煩就會出現了,因為他們已經被運用得太廣泛了。亞里士多德稱自己的作品《物理學》(Physics)是科學論述,但如果以目前的用法,我們該歸類為哲學類。牛頓將自己偉大的作品定名為《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MathematicalPrinc-plesofNaturalPhilosophy),而我們卻認為是科學上的偉大著作。
哲學比較像科學,不像歷史,追求的是一般的真理,而非發生在過去的特定事件,不管那個過去是近代或較遠的年代。但是哲學家所提出的問題跟科學家又不一樣,解決問題的方法也不相同。
既然書名或前言之類的東西並不能幫助我們確定一本書是哲學或科學的書,那我們該怎麼辦?有一個判斷依據我們認為永遠有效,不過你可能要把一本書的內容讀了相當多之後才能應用。如果一本理論的書所強調的內容,超乎你日常、例行、正常生活的經驗,那就是科學的書。否則就是一本哲學的書。
這樣的區別可能會讓你很驚訝。讓我們說明一下。(記住,這只適用于科學或哲學的書,而不適用于其他類型的書。)伽利略的《兩種新科學》(TwoNewSciences)要你發揮想像力,或在實驗室中以斜面重復某種實驗。牛頓的《光學》(Opticks)則提到以稜鏡、鏡面與特殊控制的光線,在暗室中做實驗。這些作者所提到的特殊經驗,可能並不是他們自己真的在實驗室中完成的。達爾文所寫的《物種起源》是他自己經過多年實地觀察才得到的報告。雖然這些事實可以,也已經由其他的觀察家在作過同樣的努力之後所證實,但卻不是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能查證的。
相對的,哲學家所提出來的事實或觀察,不會超越一般人的生活經驗。一個哲學家對讀者所提及的事,都是自己正常及普通的經驗,以證明或支持他所說的話。因此,洛克的《論人類悟性》是心理學中的哲學作品。而弗洛伊德的作品卻是科學的。洛克所討論的重點都來自我們生活中所體驗的心路歷程,而弗洛伊德提出的卻是報告他在精神分析診所中所觀察到的臨床經驗。
另一個偉大的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采取的是有趣的中間路線。他提出許多細節,只有受過訓練的細心的專家才會注意到,但他也常向讀者查證,由他們自己的經驗來看,他的理論是否正確。所以詹姆斯的作品《心理學原理》是科學也是哲學的,雖然基本上仍然以科學為主。
如果我們說科學家是以實驗為基礎,或仰賴精確的觀察研究,而哲學家只是坐在搖椅上的思考者,大部分人都能接受這樣的差異比較,不會有什麼意見。這種對比的說法,應該不致令人不快。確實有某些問題,非常重要的問題,一個懂得如何利用人類共通經驗來思考的人,可以坐在搖椅上就想出解決的方案。也有些其他的問題,卻絕不是坐在搖椅中思考就能解決的。要解決那樣的問題必須要作研究調查—在實驗室中作實驗或作實地考察—要超越一般例行的生活經驗才行。在這樣的情況中,特殊的經驗是必要的。
這並不是說哲學家就是純粹的思考者,而科學家只是個觀察者。他們都同樣需要思考與觀察,只是他們會就不同的觀察結果來思考。不論他們如何獲得自己想要證明的結論,他們證明的方法就是各不相同︰科學家會從他特殊經驗的結果作舉證,哲學家卻會以人類的共通性作例證。
哲學或科學的書中,經常會出現這種方法的差異性,而這也會讓你明白你在讀的是什麼樣的書。如果你能把書中所提到的經驗類別當作了解內容的條件,那麼你就會明白這本書是哲學或科學的作品了。
明白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為哲學家與科學家除了所依賴的經驗不同之外,他們思考的方式也並不全然相同。他們論證問題的方式也不同。你一定要有能力在這些不同種類的論證中,看得出是哪些關鍵的詞目或命題構成了其間的差異—這里我們談得有點遠了。
在歷史書方面的狀況也類似。歷史學家的說法跟科學家、哲學家也不相同。歷史學家論證的方式不同,說明事實的方式也不一樣。何況典型的歷史書都是以說故事的形態出現。不管說的是事實或小說,說故事就是說故事。歷史學家的文詞必須要優美動人,也就是說他要遵守說一個好故事的規則。因此,無論洛克的《論人類悟性》或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有多杰出偉大,卻都不是很好的故事書。
你可能會抗議我們對書籍的分類談得太瑣碎了,至少,對一個還沒開始讀的人來說太多了。這些事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為了要消除你的抗議,我們要請你想一件事情。如果你走進一間教室,老師正在講課或指導學生,你會很快地發現這間教室是在上歷史、科學或哲學課。這跟老師講課的方式有關,他使用的詞句,討論的方式,提出的問題,期望學生作出的答案,都會表現出他隸屬的是哪個學科。如果你想繼續很明白地听下去,先了解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簡單來說,不同的課程有不同的教法,任何一個老師都知道這一點。因為課程與教法的不同,哲學老師會覺得以前沒有被其他哲學老師教過的學生比較好教,而科學老師卻會希望學生已經被其他科學老師有所訓練過。諸如此類。
就像不同的學科有不同的教法一樣,不同的課程也有不同的學習方法。學生對老師的教法,多少要有一些相對的回應。書本與閱讀者之間的關系,跟老師和學生之間的關系是相同的。因此,既然書本所要傳達給我們的知識不同,對我們的指導方式也會不同。如果我們要跟隨這些書本的指導,那就應該學習以適當的態度來閱讀不同的書。
每一本書的封面之下都有一套自己的骨架。作為一個分析閱讀的讀者,你的責任就是要找出這個骨架。
一本書出現在你面前時,肌肉包著骨頭,衣服裹著肌肉,可說是盛裝而來。你用不著揭開它的外衣,或是撕去它的肌肉,才能得到在柔軟表皮下的那套骨架。但是你一定要用一雙X光般的透視眼來看這本書,因為那是你了解一本書,掌握其骨架的基礎。
知道掌握一本書的架構是絕對需要的,這能帶引你發現閱讀任何一本書的第二及第三個規則。我們說的是“任何一本書”。這些規則適用于詩集,也適用于科學書籍,或任何一種論說性作品。當然,根據書本的不同,這些規則在應用時會各不相同。一本小說和一本政治論述的書,整體結構不同,組成的篇章不同,次序也不同。但是,任何一本值得讀的書,都會有一個整體性與組織架構。否則這本書會顯得亂七八糟,根本沒法閱讀。而爛書就是如此。
我們會盡量簡單地敘述這兩個規則。然後我們會加以說明及解釋。
分析閱讀的第二個規則是︰使用一個單一的句子,或最多幾句話(一小段文字)來敘述整本書的內容。
這就是說你要盡量簡短地說出整本書的內容是什麼。說出整本書在干什麼,跟說出這本書是什麼類型是不同的(這在規則一已經說明過了)。“干什麼”這個字眼可能會引起誤解。從某一方面來說,每一本書都有一個“干什麼”的主題,整本書就是針對這個主題而展開。如果你知道了,就明白了這是什麼樣的書。但“干什麼”還有另一個層面的意思,就是更口語化的意義。我們會問一個人是干什麼的,他想做什麼等等。所以,我們也可以揣測一個作者想要干什麼,想要做什麼。找出一本書在干什麼,也就是在發現這本書的主題或重點。
一本書是一個藝術作品。(我們又要提醒你了,不要將“藝術”想得太狹隘。我們不想、也不只是在強調“純藝術”。一本書是一個有特別技巧的人所做的成品,他創作的就是書,而其中一本我們正在這里受益。)就一本書就是一件藝術品的立場來說,書除了要外觀的精致之外,相對應地,還要有更接近完美、更具有滲透力的整體內容。這個道理適用于音樂或美術,小說或戲劇,傳遞知識的書當然也不例外。
對于“整體內容”這件事,光是一個模糊的認知是不夠的,你必須要確切清楚地了解才行。只有一個方法能知道你是否成功了。你必須能用幾句話,告訴你自己,或別人,這整本書在說的是什麼。(如果你要說的話太多,表示你還沒有將整體的內容看清楚,而只是看到了多樣的內容。)不要滿足于“感覺上的整體”,自己卻說不出口。如果一個閱讀者說︰“我知道這本書在談什麼,但是我說不出來。”應該是連自己也騙不過的。
第三個規則可以說成是︰將書中重要篇章列舉出來,說明它們如何按照順序組成一個整體的架構。
這個規則的理由很明顯。如果一個藝術作品絕對簡單,當然可能沒有任何組成部分。但這從來就不可能存在。人類所知的物質,或人類的產品中,沒有一樣是絕對簡單的。所有的東西都是復雜的組合體。當你看一個整體組成復雜的東西的時候,如果只看出它“怎樣呈現一體”的面貌,那是還沒有掌握精髓,你還必須要明白它“怎樣呈現多個”的面貌—但不是各自為政,互不相干的“多個”,而是互相融合成有機體的“多個”。如果組成的各個部分之間沒有有機的關聯,一定不會形成一個整體。說得嚴格一點,根本不會有整體,只是一個集合體而已。
這就像是一堆磚頭,跟一棟由磚頭建造起來的房子是有區別的。而一棟單一的房子,與一整組的房子也不相同。一本書就像一棟單一的房子。那是一棟大廈,擁有許多房間,每層樓也都有房間,有不同的尺寸與形狀,不同的外觀,不同的用途。這些房間是獨立的,分離的。每個房間都有自己的架構與裝湟設計,但卻不是完全獨立與分離的。這些房間是用門、拱門、走廊、樓梯串連起來的,也就是建築師所謂的“動線"(trafficpattern)架構。因為這些架構是彼此連結的,因此每個部分在整體的使用功能上都要貢獻出一己的力量。否則,這棟房子便是不適于居住的。
這樣的比喻簡直是接近完美了。一本好書,就像一棟好房子,每個部分都要很有秩序地排列起來。每個重要部分都要有一定的獨立性。就像我們r看到的,每個單一部分有自己的室內架構,裝湟的方式也可能跟其他部分不同。但是卻一定要跟其他部分連接起來—這是與功能相關—否則這個部分便無法對整體的智能架構作出任何貢獻了。
就像一棟房子多少可以居住一樣,一本書多少也可以閱讀一下。可讀性最高的作品是作者達到了建築學上最完整的整體架構。最好的書都有最睿智的架構。雖然他們通常比一些差一點的書要復雜一些,但他們的復雜也是一種單純,因為他們的各個部分都組織得更完善,也更統一。
這也是為什麼最好的書,也是可讀性最高的書的理由之一。比較次級的作品,在閱讀時真的會有一些比較多的困擾。但是要讀好這些書—就它們原本所值得的程度讀好—你就要從中找出它們的規劃,當初如果這些作者自己把規劃弄得更清楚一些,這些書都可能再更好一些。但只要大致還可以,只要內容不僅是集合體,還夠得上是某種程度的整體組合,那其中就必然有一個架構規劃,而你一定要找出來才行。
※結構與規劃︰敘述整本書的大意
讓我們回到第二個規則,也就是要你說出整本書的大意。對這個規則的運用再作一些說明,或許能幫助你確實用上這個技巧。
讓我們從最出名的一個例子來說吧!你在學校大概听過荷馬的《奧德賽))(Odyssey)。就算沒有,你一定也听過奧德賽—或尤利西斯,羅馬人這麼叫他—的故事。這個男人在特洛伊圍城之戰之後,花了十年時間才回到家鄉,卻發現忠心的妻子佩尼洛普被一些追求者包圍著。就像荷馬所說的,這是一個精致而復雜的故事,充滿了興奮刺激的海上、陸上冒險,有各種不同的插曲與復雜的情節。但整個故事仍然是一個整體,一個主要的情節牽扯著所有的事情連結在一起。
亞里士多德在他的《詩學》(Poetics)中,堅稱這是非常好的故事、小說或戲劇的典範。為了支持他的觀點,他說他可以用幾句話將《奧德賽》的精華摘要出來︰
某個男人離家多年。海神嫉妒他,讓他一路嘗盡孤獨和悲傷。在這同時,他的家鄉也瀕臨險境。一些企圖染指他妻子的人盡情揮霍他的財富,對付他的兒子。最後在暴風雨中,他回來了,他讓少數幾個人認出他,然後親手攻擊那些居心不良的人,摧毀了他們之後,一切又重新回到他手中。
“這個,”亞里士多德說,“就是情節的真正主干,其他的都是插曲。”
你用這樣的方式來了解一個故事之後,透過整體調性統一的敘述,就能將不同的情節部分放人正確的位置了。你可能會發現這是很好的練習,可以用來重新看你以前看過的小說。找一些好書來看,像是菲爾丁(Fielding)的《湯姆瓊斯》(TomeJones)、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y)的《罪與罰)(CrimeandPunishment)或喬伊斯(Joyce)的現代版《尤利西斯》(Ulysses)等。以《湯姆瓊斯》的情節為例,可以簡化為一個熟悉的公式︰男孩遇到女孩,男孩失掉女孩,男孩又得到女孩。這真的是每一個羅曼史的情節。認清這一點,也就是要明白,為什麼所有的故事情節不過那幾個的道理。同樣的基本情節,一位作者寫出來的是好故事或壞故事,端看他如何裝點這副骨架。
你用不著光靠自己來發掘故事的情節。作者通常會幫助你。有時候,光讀書名就好了。在18世紀,作者習慣列出詳細的書名,告訴讀者整本書在說些什麼。杰瑞米•科利爾(JeremyCollier),一位英國的牧師,用了這樣一個書名來攻擊王權復興時期的戲劇之猥褻—或許我們該說是**—《英國戲劇的不道德與猥褻之一瞥—從古典的觀點來探討》(AShortViewoftheImmoralityandProfanenessoftheEnglishStage,togetherwiththeSenseofAntiquityuponthisArgument)。比起今天許多人的習慣性反應,他的抨擊倒真的是學養甚佳。從這個書名你可以想像得出來,科利爾一定在書中引述了許多惡名昭彰的不道德的例子,而且從古人的爭論當中找出許多例子來支持他的觀點。譬如柏拉圖說的,舞台使年輕人腐敗墮落,或是早期教會里的神父所說的,戲劇是肉體與魔鬼的誘惑。
有時候作者會在前言說明他整體內容的設計。就這一點而言,論說性的書籍不同于小說。一位科學或哲學的作者沒有理由讓你摸不著頭腦。事實上,他讓你的疑慮減到越少,你就會越樂意繼續努力閱讀他的思想。就像報紙上的新聞報導一樣,論說性的書開宗明義就會將要點寫在第一段文字中。
如果作者提供幫助,不要因為太驕傲而拒絕。但是,也不要完全依賴他在前言中所說的話。一個作者最好的計劃,就像人或老鼠經常在作的計劃一樣,常常會出錯。你可以借著作者對內容提示的指引來讀,但永遠要記得,最後找出一個架構是讀者的責任,就跟當初作者有責任自己設定一個架構一樣。只有當你讀完整本書時,才能誠實地放下這個責任。
希羅多德(Herodotus)所寫有關希臘民族與波斯民族戰爭的《歷史》中,有一段引言介紹,可說是相當精華的摘要︰
這本書是希羅多德所作的研究。他出版這本書是希望提醒人們,前人所做的事情,以免希臘人與巴比倫人偉大的事跡失去了應得的光榮,此外還記錄下他們在這些夙怨中的領土狀態。
對一個讀者來說,這是很棒的開頭,簡要地告訴了你整本書要說的是什麼。
但是你最好不要就停在那里。在你讀完希羅多德九個部分的歷史之後,你很可能會發現這段說明需要再豐富一些,才能把全書的精神呈現出來。你可能想要再提一下那些波斯國王—居魯士(Cyrus),大流士(Darius)與薛西斯(Xerxes),以德密托克里斯(Themistocles)為代表的那些希臘英雄,以及許多動人心魄的事件,諸如黑勒斯波(Hellespont)海峽之橫越,還有像德默皮烈之役(Thermopylae)及撒拉密斯之役(Salamis)那些戰役。
其他所有精彩絕倫的細節,都是希羅多德為了烘托他的高潮而給你準備的,在你的結構大綱中,大可刪去。注意,在這里,整個歷史才是貫穿全體的主要脈絡,這跟小說有點相像。既然關心的是整體的問題,在閱讀歷史時跟小說一樣,閱讀的規則在探索的都是同樣的答案。
還要再補充一些說明。讓我們以一本實用的書做例子。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可以簡述為︰
這本書是在探索人類快樂的本質,分析在何種狀態下,人類會獲得或失去快樂,並說明在行為與思想上該如何去做,才能變得快樂或避免不幸。雖然其他美好的事物也被認可為幸福快樂的必要條件,像是財富、健康、友誼與生活在公正的社會中,但原則上還是強調以培養道德與心智上的善行為主。
另一本實用的作品是亞當•斯密的《國富論》。一開始,作者就寫了一篇“本書計劃”的聲明來幫助讀者。但這篇文章有好幾頁長。整體來說可以縮簡為以下的篇幅︰
本書在探討國家財富的資源。任何一個封勞力分工為主的經濟體制,都要考慮到薪資的給付,資本利潤的回收,積欠地主的租金等關系,這些就是物品價格的基本因素。本書討論到如何更多元化地有效運用資本,並從金錢的起源與使用,談到累積資本及使用資本。本書借著檢驗不同國家在不同狀況下的富裕發展,比較了不同的政經系統,討論了自由貿易的好處。
如果一個讀者能用這樣的方法掌握住《國富論》的重點,並對馬克思的《資本論》作同樣的觀察,他就很容易看出,過去兩個世紀以來最有影響力的這兩本書之間有什麼關聯了。
達爾文的《物種起源》是另一個好例子,可以幫我們看到科學類理論作品的整體性。這本書可以這麼說︰
這本書所敘述的是,生物在數不清世代中所產生的變化,以及新種類的動物或植物如何從其中演變出來。本書討論了動物在畜養狀態下的變化,也討論了動物在自然狀態下的變化,進而說明“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之類的原理,如何形成並維持一個個族群。此外,本書也主張,物種並不是固定、永恆不變的族群,而是在世代交替中,由比較小的轉變成比較明顯的、固定的特征。有一些地層中的絕種動物,以及胚胎學與解剖學的比較證據,可以支持這些論點。
這段說明看來好像很難一口消化,但是對許多19世紀的讀者來說,那本書的本身才更難消化—部分原因,是他們懶得花精神去找出書中真正的意旨。
最後,讓我們以洛克的《論人類悟性》當作哲學類理論性作品的例子。你大概還記得我們談到洛克自己說他的作品是“探討人類知識的起源、真理與極限,並同時討論信仰、觀點與核準的立場與程度”。作者對自己作品的規劃說明得這麼精彩,我們當然不會和他爭辯什麼,不過,我們想要再加兩點附帶的補充說明,以便把這篇論文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的精神也表達清楚。我們會這麼加一段話︰本書顯示出人類沒有與生俱來的觀念,人類所有的知識都是由經驗而來的。本書並論及語言是一個傳遞思想的媒介—適當的使用方法與最常出現的濫用,在本書中都有指證。
在繼續討論之前,我們要提醒你兩件事。首先,一位作者,特別是好的作者,會經常想要幫助你整理出他書中的重點。盡管如此,當你要求讀者擇要說出一本書的重點時,大多數人都會一臉茫然。一個原因是今天的人們普遍不會用簡明的語言表達自己,另一個原因,則是他們忽視了閱讀的這一條規則。當然,這也說明太多讀者根本就不注意作者的前言,也不注意書名,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其次,是要小心,不要把我們提供給你的那些書的重點摘要,當作是它們絕對又惟一的說明。一本書的整體精神可以有各種不同的詮釋,沒有哪一種一定對。當然,某些詮釋因為夠精簡、準確、容易理解,就是比另一些詮釋好。不過,也有些南轅北轍的詮釋,不是高明得不相上下,就是爛得不相上下。
我們在這里談的一些書的整體重點,跟作者的解釋大不一樣,但並不覺得需要道歉。你的摘要也可以跟我們的大不一樣。畢竟,雖然是同一本書,但對每個閱讀者來說都是不同的。如果這種不同透過讀者的詮釋來表達,毫不足為奇。但,這也不是說就可以愛怎麼說就怎麼說。雖然讀者不同,書的本身還是一樣的,不論是誰作摘要,還是有一個客觀的標準來檢驗其正確與真實性。
※
駕馭復雜的內容︰為一本書擬大綱的技巧
現在我們來談另一個結構的規則,這個規則要求我們將一本書最重要的部分照秩序與關系,列舉出來。這是第三個規則,與第二個規則關系很密切。一份說明清楚的摘要會指出全書最重要的構成部分。你看不清楚這些構成部分,就沒法理解全書。同樣的,除非你能掌握全書各個部分之間的組織架構,否則你也無法理解全書。
那麼,為什麼要弄兩個規則,而不是一個?主要是為了方便。用兩個步驟來掌握一個復雜又未劃分的架構,要比一個步驟容易得多。第二個規則在指導你注意一本書的整體性,第三個則在強調一本書的復雜度。要這樣區分還有另一個理由。當你掌握住一本書的整體性時,便會立刻抓住其中一些重要的部分。但是這每個部分的本身通常是很復雜,各有各的內在結構需要你去透視。因此第三個規則所談的,不只是將各個部分排列出來,而且要列出各個部分的綱要,就像是各個部分自成一個整體,各有各的整體性與復雜度。
根據第三個規則,可以有一套運用的公式。這個公式是可以通用的。根據第二個規則,我們可以說出這本書的內容是如此這般。做完這件事之後,我們可以依照第三個規則,將內容大綱排列如下︰(1)作者將全書分成五個部分,第一部分談的是什麼,第二部分談的是什麼,第三部分談的是別的事,第四部分則是另外的觀點,第五部分又是另一些事。(2)第一個主要的部分又分成三個段落,第一段落為X,第二段落為Y,第三段落為Z。(3)在第一部分的第一階段,作者有四個重點,第一個重點是A,第二個重點是B,第三個重點是C,第四個重點是D等等。
你可能會反對這樣列大綱。照這樣閱讀豈不是要花上一輩子的時間才能讀完一本書了?當然,這只是一個公式而已。這個規則看起來似乎要你去做一件不可能做到的事。但事實上,一個優秀的閱讀者會習慣性地這麼做,而且輕而易舉。他可能不會全部寫出來,在閱讀時也不會在口頭上說出來。但是如果你問他這本書的整體架構時,他就會寫出一些東西來,而大概就跟我們所說的公式差不多。
“大概”這兩個字可以舒解一下你的焦慮。一個好的規則總是會將最完美的表現形容出來。但一個人可以做一個藝術家,卻不必做個理想的藝術家。如果他大概可以依照這個規則,就會是個很好的練習者了。我們所說明的規則是個理想的標準。如果你能作出一個草稿來,跟這里所要求的很類似,就該感到滿足了。
就算你已經很熟練閱讀技巧了,你也不一定讀每本書都要用上同樣的力氣。你會發現在某些書上運用這些技巧是個浪費。就是最優秀的閱讀者也只會選少數相關的幾本書,依照這個規則的要求做出近似的大綱來。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對一本書的架構有個粗淺的了解已經很滿意了。你所做的大綱與規則相近的程度,是隨你想讀的書的特質而變化的。但是不管千變萬化,規則本身還是沒有變。不論你是完全照做,或是只掌握一個形式,你都得了解要如何跟著規則走才行。
你要了解,影響你執行這個規則的程度的因素,不光是時間和力氣而已。你的生命是有限的,終有一死。一本書的生命也是有限的,就算不死,也跟所有人造的東西一樣是不完美的。因為沒有一本書是完美的,所以也不值得為任何一本書寫出一個完美的綱要。你只要盡力而為就行了。畢竟,這個規則並沒有要你將作者沒有放進去的東西加在里面。你的大綱是關于作品本身的綱要,而不是這本書要談的主題的綱要。或許某個主題的綱要可以無限延伸,但那卻不是你要為這本書寫的綱要—你所寫的綱要對這個主題多少有點規範。不過,你可不要覺得我們在鼓勵你偷懶。因為就算你真想跟隨這個規則,也還是不可能奮戰到底的。
用一個公式將一本書各個部分的秩序與關系整理出來,是非常艱難的。如果舉幾個實例來說明,或許會覺得容易些,不過,要舉例來說明這個規則,還是比舉例說明另一個抓出重點摘要的規則要難多了。畢竟,一本書的重點摘要可以用一兩個句子,或是幾段話就說明清楚了。但是對一本又長又難讀的書,要寫出仔細又適當的綱要,將各部分,以及各部分中不同的段落,各段落中不同的小節,一路細分到最小的結構單位都寫清楚,可是要花上好幾張紙才能完成的工作。
理論上來說,這份大綱可以比原著還要長。中世紀有些對亞里士多德作品的注釋,都比原著還長。當然,他們所含的是比大綱還要多的東西,因為他們是一句一句地解釋作者的想法。有些現代的注釋也是如此,像一些對康德《純粹理性批判》一書所作的注釋便是一個例子。莎士比亞的注釋劇本集也是如此,其中包括了詳盡無比的綱要與其他的論述,往往有原著的好幾倍長—甚或十倍之長。如果你想要知道照這條規則可以做到多詳盡的地步,不妨找一些這類的注釋來看看。阿奎那(Aquinas)在注解亞里士多德的書時,每個注釋的起頭都要針對亞里士多德在他作品中表達的某個重點,擬一份漂亮的綱要,然後不厭其煩地說明這個重點如何與亞里士多德的全書融為一體,這個重點和前後文又有多麼密切的關系。
讓我們找一些比亞里士多德的論述要簡單一點的例子。亞里士多德的文章是最緊湊簡潔的,要拿他的作品來擬大綱,必然費時又困難。為了要舉一個適當的例子,讓我們都同意一點︰就算我們有很長的篇幅可以用,我們還是放棄把這個例子舉到盡善盡美程度的想法吧。
美國聯邦憲法是很有趣又實用的文獻,也是組織整齊的文字。如果你檢驗一下,會很容易找出其中的重要部分來。這些重要部分本來就標示得很清楚,不過你還是得下點功夫作些歸納。以下是這份大綱的建議寫法︰第一︰前言,聲明憲法的目的。第二︰第一條,關于政府立法部門的問題。第三︰第二條,關于政府行政部門的問題。第四︰第三條,關于政府司法部門的問題。第五︰第四條,關于州政府與聯邦政府之間的關系。第六︰第五、六、七條,關于憲法修正案的問題,憲法有超越所有法律、提供認可之地位。第七︰憲法修正案的前十條,構成**宣言。第八︰其他持續累積到今天的修正案。
這些是主要的歸納。現在就用其中的第二項,也就是憲法第一條為例,再列一些綱要。就跟其他的條一樣,這一條(Article)也區分為幾個款(Section)。以下是我們建議的綱要寫法︰
二之一︰第一款,制定美國國會的立法權,國會分成兩個部分,參議院與眾議院。
二之二︰第二、三款,個別說明參議院與眾議院的組成架構,與成員的條件。此外,惟有眾議院有彈劾的權力,唯有參議院有審理彈劾的權力。
二之三︰第四、五款,關于國會兩院的選舉,內部的組織與事務。
二之四︰第六款,關于兩院所有成員的津貼與薪金的規定,並設定成員使用公民權的限制。
二之五︰第七款,設定政府立法與行政部門之間的關系,說明總統的否決權。
二之六︰第八款,說明國會的權力。
二之七︰第九款,說明第八款國會權力的限制。
二之八︰第十款,說明各州的權力限制,以及他們必須要把某些權力交給國會的情況。
然後,我們可以將其他要項也都寫出類似的綱要。都完成之後,再回頭寫每一個小款的綱要。其中有些小款,像是第一條的第八款,需要再用許多不同的主題與次主題來確認。
當然,這只是其中一種方法。還有很多其他擬定綱要的方法。譬如前三項可以合並歸納為一個題目,或者,不要將憲法修正案區分為兩項來談,而是根據所處理問題的性質,將修正案劃分為更多項來談。我們建議你自己動手,用你的觀點將憲法區分為幾個主要的部分,列出大綱。你可以做得比我們更詳細,在小款中再區分出小點來。你可能讀過憲法很多次了,但是以前可能沒用過這種方法來讀,現在你會發現用這樣的方法來閱讀一份文獻,會看到許多以前你沒看到的東西。
接下來是另外一個例子,也是很短的例子。我們已經將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做過重點摘要,現在讓我們首次試著將全書的結構作一個近似的說明。全書可以區分為以下的幾個重要部分︰一,把快樂當作是生命的終極目標,討論快樂與其他善行的關系。二,討論天生自然的行為,與養成好習慣、壞習慣的關系。三,討論倫理與智性中各種不同的善行與惡行。四,討論非善非惡的道德狀態。五,討論友誼。六,也是最後一個,討論喜悅,並完成一開始所談有關人類快樂的主題。
這個大綱顯然與《倫理學》的十卷內容並不完全相符合。因為第一部分是第一卷中所談論的內容。第二部分包含了第二卷及第三卷的前半部內容。第三部分則從第三卷後半部一直延伸到第六卷。討論享樂的最後一部分則是包含了第七卷的結尾與第十卷的開頭。
我們要舉出這個例子,是要讓你明白,你用不著跟著書上所出現的章節來歸納一本書的架構。當然,原來的結構可能比你區分的綱要好,但也很可能比不上你的綱要。無論如何,你得自己擬綱要就對了。作者擬定了綱要,以寫出一本好書。而你則要擬定你的綱要,才能讀得明白。如果他是個完美的作家,而你是個完美的讀者,那你們兩個人所列的綱要應該是相同的。如果你們兩人之中有人偏離了朝向完美的努力,那結果就免不了產生許多出人。
這並不是說你可以忽略作者所設定的章節與段落的標題,我們在做美國憲法的綱要時,並沒有忽略這些東西,但我們也沒有盲從。那些章節是想要幫助你,就跟書名與前言一樣。不過你應該將這些標題當作是你自己活動的指南,而不是完全被動地仰賴它們。能照自己所列的綱要執行得很完美的作者,寥寥無幾。但是在一本好書里,經常有許多作者的規劃是你一眼看不出來的。表象可能會騙人的。你一定要深人其間,才能發現真正的架構。
找出真正的架構到底有多重要呢?我們認為非常重要。用另一種方法來說,就是除非你遵循規則三—要求你說明組成整體的各個部分—否則就沒有辦法有效地運用規則二—要求你作全書的重點摘要。你可能有辦法粗略地瞄一本書,就用一兩個句子說出全書的重點摘要,而且還挺得體。但是你卻無法真的知道到底得體在哪里。另一個比你仔細讀過這本書的人,就可能知道得體在哪里,因而對你的說法給予很高的評價。但是對你來說,那只能算是你猜對了,運氣很好罷了。因此說,要完成第二個規則,第三個規則是絕對必要的。
我們會用一個簡單的例子向你說明我們的想法。一個兩歲的孩子,剛開始說話,可能會說出︰“二加二等于四”這樣的句子。的確,這句話是千真萬確的,但我們可能會因此誤下結論,認為這個孩子懂數學。事實上,這個孩子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因此,雖然這句話是正確的,這個孩子還是需要接受這方面的訓練。同樣的,你可能猜對了一本書的主題重點,但你還是需要自我訓練,證明你是“如何”,又“為什麼”這麼說。因此,要求你將書中的重要部分列出綱要,並說明這些部分如何印證、發展出全書的主題,就有助于你掌握全書的重點摘要。
※閱讀與寫作的互惠技巧
乍看之下,我們前面討論的兩個閱讀規則,看起來就跟寫作規則一
樣。的確沒錯。寫作與閱讀是一體兩面的事,就像教書與被教一樣。
如果作者跟老師無法將自己要傳達的東西整理出架構,不能整合出要
講的各個部分的順序,他們就無法指導讀者和學生去找出他們要講的重點,也沒法發現全書的整體架構。
盡管這些規則是一體兩面,但實行起來卻不相同。讀者是要“發現”書中隱藏著的骨架。而作者則是以制造骨架為開始,但卻想辦法把骨架“隱藏”起來。他的目的是,用藝術的手法將骨架隱藏起來,或是說,在骨架上添加血肉。如果他是個好作者,就不會將一個發育不良的骨架埋藏在一堆肥肉里,同樣的,也不會瘦得皮包骨,讓人一眼就看穿。如果血肉勻稱,也沒有松弛的贅肉,那就可以看到關節,可以從身體各個部位的活動中看出其中透露的言語。
為什麼這麼說呢?為什麼論說性的書,這種本來就想條理井然地傳達一種知識的書,不能光是把主題綱要交待清楚便行?原因是,不僅大多數人都不會讀綱要,而且對一位自我要求較高的讀者來說,他並不喜歡這樣的書,他會認為他可以做自己分內的事,而作者也該做他自己分內的事。還有更多的原因。對一本書來說,血肉跟骨架是一樣重要的。書,真的就跟人或動物是一模一樣的。—血肉,就是為綱要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解釋,或是我們有時候所說的“解讀”(readout)。血肉,為全書增添了必要的空間與深度。對動物來說,血肉就是增加了生命。因此,根據一個綱要來寫作一本書,不論這個綱要詳盡的程度如何,都在給予這本書一種生命,而這種效果是其他情況所達不到的。
我們可以用一句老話來概括以上所有的概念,那就是一個作品應該有整體感,清楚明白,前後連貫。這確實是優秀寫作的基本準則。我們在本章所討論的兩個規則,都是跟隨這個寫作準則而來的。如果這本書有整體的精神,那我們就一定要找出來。如果全書是清楚明白又前後一貫的,我們就要找出其間的綱要區隔,與重點的秩序來當作回報。所謂文章的清楚明白,就是跟綱要的區隔是否清楚有關,所謂文章的前後一貫,就是能把不同的重點條理有序地排列出來。
這兩個規則可以幫助我們區分好的作品與壞的作品。如果你運用得已經成熟了,卻不論花了多少努力來了解一本書的重點,還是沒法分辨出其間的重點,也找不出彼此之間的關系,那麼不管這本書多有名,應該還是一本壞書。不過你不該太快下這樣的結論,或許錯誤出在你身上,而不是書的本身。無論如何,千萬不要在讀不出頭緒的時候,就總以為是自己的問題。事實上,無論你身為一個讀者的感受如何,通常問題還是出在書的本身。因為大多數的書—絕大多數—的作者,都沒有依照這些規則來寫作,因而就這一點來說,都可以說是很糟。
我們要再強調的是,這兩個規則不但可以用來閱讀一整本論說性的書,也可以用來閱讀其中某個特別重要的部分。如果書中某個部分是一個相當獨立又復雜的整體,那麼就要分辨出這部分的整體性與復雜性,才能讀得明白。傳達知識的書,與文學作品、戲劇、小說之間,有很大的差異。前者的各個部分可以是獨立的,後者卻不能。如果一個人說他把那本小說已經“讀到夠多,能掌握主題了”,那他一定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這句話一定不通,因為一本小說無論好壞都是一個整體,所有的概念都是一個整體的概念,不可能只讀了一部分就說懂得了整體的概念。但是你讀亞里士多德的《倫理學》或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卻可以光是仔細地閱讀某一個部分,就能得到整體的概念。不過,在這種情況下,你就做不到規則三所說的了。
※發現作者的意圖
在這一章,我們還想再討論另一條閱讀規則。這個規則可以說得簡短一點,只需要一點解釋,不需要舉例。如果你已經在運用規則二跟規則三了的話,那這一條規則就不過是換種說法而已。但是重復說明這個規則很有幫助,你可以借此用另一個角度來了解全書與各個重要部分。
這第四個規則可以說是︰找出作者要問的問題。一本書的作者在開始寫作時,都是有一個問題或一連串的問題,而這本書的內容就是一個答案,或許多答案。
作者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告訴你他的問題是什麼,就像他可能會,也可能不會給你他工作的果實,也就是答案。不論他會不會這麼做—尤其是不會的情況—身為讀者,你都有責任盡可能精確地找出這些問題來。你應該有辦法說出整本書想要解答的問題是什麼。如果主要的問題很復雜,又分成很多部分,你還要能說出次要的問題是什麼。你應該不只是有辦法完全掌握住所有相關的問題,還要能明智地將這些問題整合出順序來。哪一個是主要的,哪個是次要的?哪個問題要先回答,哪些是後來才要回答的?
從某方面來說,你可以看出這個規則是在重復一些事情,這些事情在你掌握一本書的整體精神和重要部分的時候已經做過了。然而,這個規則的確可以幫你做好這些事。換句話說,遵守規則四,能讓你和遵守前兩條規則產生前後呼應的效果。
雖然你對這個規則還不像其他兩個規則一樣熟悉,但這個規則確實能幫助你應對一些很困難的書。但我們要強調一點︰我們不希望你落入批評家所認為的“意圖謬誤"(intentionalfallacy)。這種謬誤就是你認為自己可以從作者所寫的作品中看透他的內心。這樣的狀況特別會出現在文學作品中。譬如,想從《哈姆雷特》來分析莎士比亞的心理,就是一個嚴重的錯誤。然而,就真是一本詩集,這個規則也能極有助于你說出作者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對論說性的書來說,這個規則的好處當然就更明顯。但是,大多數讀者不論其他技巧有多熟練,還是會忽略這個規則。結果,他們對一本書的主題或重點就可能很不清楚,當然,所列出的架構也是一團混亂。他們看不清一本書的整體精神,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整本書為什麼要有這樣的整體精神。他們所理解的整本書的骨架,也欠缺這個骨架最後想說明的目的。
如果你能知道每個人都會問的一些問題,你就懂得如何找出作者的問題。這個可以列出簡短的公式︰某件事存在嗎?是什麼樣的事?發生的原因是什麼?或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存在?或為什麼會有這件事的存在?這件事的目的是什麼?造成的影響是什麼?特性及特征是、什麼?與其他類似事件,或不相同事件的關聯是什麼?這件事是如何進行的?以上這些都是理論性的問題。有哪些結果可以選擇?應該采取什麼樣的手段才能獲得某種結果?要達到某個目的,應該采取哪些行動?以什麼順序?在這些條件下,什麼事是對的,或怎樣才會更好,而不是更糟?在什麼樣的條件下,這樣做會比那樣做好一些?以上這些都是實用的問題。
這些問題還不夠詳盡,但是不論閱讀理論性還是實用性的書,這些都是經常會出現的典型問題。這會幫助你發現一本書想要解決的問題。在閱讀富有想像力的文學作品時,這些問題要稍作調整,但還是非常有用。
※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
我們已經說明也解釋了閱讀的前四個規則。這些是分析閱讀的規則。如果在運用之前能先做好檢視閱讀,會更能幫助你運用這些規則。
最重要的是,要知道這前四個規則是有整體性,有同一個目標的。這四個規則在一起,能提供讀者對一本書架構的認識。當你運用這四個規則來閱讀一本書,或任何又長又難讀的書時,你就完成了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
除非你是剛開始練習使用分析閱讀,否則你不該將“階段”一詞當作一個前後順序的概念。因為你沒有必要為了要運用前四個規則,而將一本書讀完,然後為了要運用其他的規則,再重新一遍又一遍地讀。真正實際的讀者是一次就完成所有的階段。不過,你要了解的是,在分析閱讀中,要明白一本書的架構是有階段性的進展的。
換一種說法是,運用這前四個規則,能幫助你回答關于一本書的一些基本問題。你會想起第一個問題是︰整本書談的是什麼?你也會想起,我們說這是要找出整本書的主題,以及作者是如何運用一些根本性的次要主題或議題,按部就班來發展這個主題。很明顯的,運用這前四個閱讀規則,能提供你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的大部分內容—不過這里要指出一點,等你可以運用其他規則來回答其他問題的時候,你回答這個問題的精確度會提高許多。
既然我們已經說明了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讓我們暫停一下,將這四個規則按照適當的標題,順序說明一下︰分析閱讀的第一階段,或,找出一本書在談些什麼的四個規則︰
(1)依照書本的種類與主題作分類。
(2)用最簡短的句子說出整本書在談些什麼。
(3)按照順序與關系,列出全書的重要部分。將全書的綱要擬出來之後,再將各個部分的綱要也一一列出。
(4)找出作者在問的問題,或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
如果你運用了前一章結尾時所談到的前四個規則,你就完成了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這四個規則在告訴你一本書的內容是關于什麼,要如何將架構列成綱要。現在你準備好要進行第二個階段了。這也包括了四個閱讀規則。第一個規則,我們簡稱為“找出共通的詞義”。
在任何一個成功的商業談判中,雙方找出共同的詞義,也就是達成共識(comingtoterms),通常是最後一個階段。剩下惟一要做的就是在底線上簽字。但是在用分析閱讀閱讀一本書時,找出共通的詞義卻是第一個步驟。除非讀者與作者能找出共通的詞義,否則想要把知識從一方傳遞到另一方是不可能的事。因為詞義(term)是可供溝通的知識的基本要素。
※單字vs.詞義
詞義和單字(word)不同—至少,不是一個沒有任何進一步定義的單字。如果詞義跟單字完全相同,你只需要找出書中重要的單字,就能跟作者達成共識了。但是一個單字可能有很多的意義,特別是一個重要的單字。如果一個作者用了一個單字是這個意義,而讀者卻讀成其他的意義,那這個單字就在他們之間擦身而過,他們雙方沒有達成共識。只要溝通之中還存有未解決的模糊地帶,就表示沒有達成溝通,或者頂多說還未達成最好的溝通。
看一下“溝通”(communication)這個字,字根來自“共通”(common)。我們談一個社群(community),就是一群有共通性的人。而溝通是一個人努力想要跟別人(也可能是動物或機器)分享他的知識、判斷與情緒。只有當雙方對一些事情達成共識,譬如彼此對一些資訊或知識都有分享,溝通才算成功。
當知識溝通的過程中產生模糊地帶時,雙方惟一共有的是那些在講在寫、在听在讀的單字。而只要模糊地帶還存在,就表示作者和讀者之間對這些單字的意義還沒有共識。為了要達成完全的溝通,最重要的是雙方必須要使用意義相同的單字—簡單來說,就是,找出共通的詞義達成共識。雙方找出共通的詞義時,溝通就完成了,兩顆心也奇跡似地擁有了相同的想法。
詞義可以定義為沒有模糊地帶的字。這麼說並非完全正確,因為嚴格來說,沒有字是沒有模糊地帶的。我們應該說的是︰當一個單字使用得沒有模糊意義的時候,就是一個詞義了。字典中充滿了單字。就這些單字都有許多意義這一點而言,它們幾乎都意義模糊。但是一個單字縱然有很多的意義,每一次使用卻只能有一種意義。當某個時間,作者與讀者同時在使用同一個單字,並采取惟一相同的意義時,在那種毫無模糊地帶的狀態中,他們就是找出共通的詞義了。
你不能在字典中找到詞義,雖然那里有制造詞義的原料。詞義只有在溝通的過程中才會出現。當作者盡量避免模糊地帶,讀者也幫助他,試著跟隨他的字義時,雙方才會達成共識。當然,達成共識的程度有高下之別。達成共識是作者與讀者要一起努力的事。因為這是閱讀與寫作的藝術要追求的終極成就,所以我們可以將達成共識看作是一種使用文字的技巧,以達到溝通知識的目的。
在這里,如果我們專就論說性作家或論說性的作品來舉例子,可能會更清楚一些。詩與小說不像論說性的作品—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傳達廣義知識的作品—那麼介意文字的模糊地帶。有人說,最好的詩是含有最多模糊地帶的。也有人很公允地說,一個優秀的詩人,不時會故意在作品中造成一些模糊。這是關于詩的重要觀點,我們後面會再討論這個問題。這是詩與其他論說性、科學性作品最明顯的不同之處。
我們要開始說明第五個閱讀規則了(以論說性的作品為主)。簡略來說就是︰你必須抓住書中重要的單字,搞清楚作者是如何使用這個單字的。不過我們可以說得更精確又優雅一些︰規則五,找出重要單字,透過它們與作者達成共識。要注意到這個規則共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找出重要單字,那些舉足輕重的單字。第二部分是確認這些單字在使用時的最精確的意義。
這是分析閱讀第二階段的第一個規則,目標不是列出一本書的架構綱要,而是詮釋內容與訊息。這個階段的其他規則將會在下一章討論到,意義也跟這個規則一樣。那些規則也需要你采取兩個步驟︰第一個步驟是處理語言的問題。第二個步驟是超越語言,處理語言背後的思想涵義。
如果語言是純粹又完美的思想媒介,這些步驟就用不著分開來了。如果每個單字只有一個意義,如果使用單字的時候不會產生模糊地帶,如果,說得簡短一點,每個單字都有一個理想的共識,那麼語言就是個透明的媒介了。讀者可以直接透過作者的文字,接觸到他內心的思想。如果真是如此,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就完全用不上了。對文字的詮釋也毫無必要了。
當然,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不必難過,想刻意制造一個不可能實現的理想語言的方案—像是哲學家萊布尼茲和他學生想要做的事—也是枉然。事實上,如果他們成功了,這世上就不再有詩了。因此,在論說性的作品中,惟一要做的事就是善用語言。想要做到這一點,惟一的路就是當你在傳遞、接受知識時,要盡可能巧妙地運用語言的技巧。
因為語言並不是完美的傳遞知識的媒介,因而在溝通時也會有形成障礙的作用。追求具備詮釋能力的閱讀,規則就在克服這些障礙。我們可以期望一個好作者盡可能穿過語言所無法避免形成的障礙,和我們接觸,但是我們不能期望只由他一個人來做這樣的工作。我們應該在半途就跟他相會。身為讀者,我們應該從我們這一邊來努力打通障礙。兩個心靈想透過語言來接觸,需要作者與讀者雙方都願意共同努力才行。就像教學,除非被教的學生產生呼應的活力,否則光靠老師是行不通的。作者也是一樣,不論他寫作技巧如何,如果讀者沒有呼應的技巧,雙方就不可能達成溝通。如果不是這樣,雙方不論付出多大的努力,各行其是的閱讀和寫作技巧終究不會將兩個心靈聯系在一起。就像在一座山的兩邊分頭鑿隧道一樣,不論花了多少力氣,如果雙方不是照著同樣的工程原理來進行計算,就永遠不可能相遇。
就像我們已經指出的,每一種具備詮釋能力的閱讀都包含兩個步驟。暫且用些術語吧,我們可以說這些規則是具有文法與邏輯面向的。文法面向是處理單字的。邏輯面向是處理這些單字的意義,或說得更精確一點,是處理詞義的。就溝通而言,每個步驟都不可或缺。如果在運用語言時毫無思想,就沒有任何溝通可言。而沒有了語言,思想與知識也無法溝通。文法與邏輯是藝術,它們和語言有關;語言與思想有關,而思想又與語言有關。這也是為什麼透過這些藝術,閱讀與寫作的技巧會增進的原因。
語言與思想的問題—特別是單字與詞義之間的差異—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們寧願冒著重復的風險,也要確定這個重點被充分了解。這個重點就是,一個單字可能代表許多不同的詞義,而一個詞義可以用許多不同的單字來解釋。讓我們以下面的例子來做說明。在我們的討論中,“閱讀”這兩個字已經出現過許多不同的意義。讓我們挑出其中三個意義︰當我們談到“閱讀”時,可能是指(1)為娛樂而閱讀;(2)為獲得資訊而閱讀;(3)為追求理解力而閱讀。
讓我們用X來代表“閱讀”這兩個字,而三種意義以a,b,c來代替。那麼Xa,Xb,Xc代表什麼?那不是三個不同的單字,因為X始終並沒有改變。但那是三種不同的詞義—如果你身為讀者,我們身為作者,都知道X在這里指的是什麼意思的話。如果我們在一個地方寫了Xa,而你讀起來卻是Xb,那我們寫的,你讀的都是同一個單字,卻是不同的意義。這個模糊的意義會中止,或至少妨礙我們的溝通。只有當你看到這個單字的時候所想的字義跟我們想的一樣,我們之間才有共同的思想。我們的思想不會在X中相遇,而只會在Xa,Xb或Xc中相遇。這樣我們才算找出共通的詞義。
※找出關鍵字
現在我們準備要為找出共通詞義的這個規則加點血肉了。怎樣才能找出共通詞義?在一本書中,要怎樣才能找出那些重要的字,或所謂的關鍵字來?有一件事你可以確定︰並不是作者所使用的每一個字都很重要。更進一步說,作者所使用的字大多數都不重要。只有當他以特殊的方法來運用一些字的時候,那些字對他來說,對身為讀者的我們來說,才是重要的。當然,這並不是百分之百的,總有程度之不同。或許文字多少都有重要性,但我們所關心的只是在一本書中,哪些字要比其他的字更重要一些。在某種極端情況下,一個作者所用的字可能就和街坊鄰居的遣詞用字是一模一樣的。由于作者所用的這些字跟一般人日常談話是相同的,讀者應該不難理解才對。他很熟悉這些字眼的模糊地帶,也習慣于在上下文不同的地方看出不同的含義來。
譬如愛丁頓(A.S.Eddington)的《物理世界的本質》》(TheNatureofthePhysicalWorld)一書出現“閱讀”這個字的時候,他談的是“儀表閱讀”(pointer-readings),專門以科學儀器上的指針與儀表為對象的閱讀。他在這里所用的“閱讀”,是一般常用的意思之一。對他來說那不是特殊的專業用語。他用一般的含義,就可以說明他要告訴讀者的意思。就算他在這本書其他地方把“閱讀”作為其他不同的意義來用—譬如說,他用了個“閱讀本質"(readingnature)的句子—他還是相信讀者會注意到在這里一般的“閱讀”已經轉換為另一個意義了。讀者做不到這一點的話,他就沒法跟朋友談話,也不能過日常生活了。
但是愛丁頓在使用“原因"(cause)這個字的時候就不能如此輕松了。這可能是個很平常的字眼,但是當他在討論因果論的時候用到這個字,肯定是用在一個非常特別的意義上。這個字眼如果被誤解了,他和讀者之間一定會產生困擾。同樣的,在本書中,“閱讀”這個字眼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不能只以一般的看法來運用。
一個作者用字,泰半和一般人談話時的用字差不多—這些字都有不同的意義,講話的人也相信隨著上下文的變化,對方可以自動就找出其不同的意義。知道這一點,有助于找出那些比較重要的字眼。然而,我們不要忘了,在每天的日常談話中,不同的時間、地點下,同一個熟悉的字也可能變得沒那麼熟悉。當代作者所使用的字,大多都是今天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含義。你會懂,是因為你也活在今天。但是閱讀一些過去人所寫的書,要找出作者在當時時空背景下照大多數人習慣而使用的那些字眼的意思,就可能困難許多了。加上有些作者會故意用古字,或是陳舊的含義,就更增加了復雜度。這問題就跟翻譯外文書是一樣的。
盡管如此,任何一本書中的泰半字句,都可以像是跟朋友說話中的遣字用詞那樣閱讀。打開我們這本書,翻到任何一頁,用這樣的方法算算我們使用了哪些字︰介詞、連接詞、冠詞,以及幾乎全部的動詞、名詞、副詞與形容詞。在這一章,到目前為止其實只出現了幾個重要的字關鍵︰“單字”、“詞義”、“模糊”、“溝通”,或頂多再加一兩個其他重要的字。當然,“模糊”顯然是最重要的字,其他的字眼都跟它有關。
如果你不想辦法了解這些關鍵字所出現的那些段落的意思,你就沒法指出哪些字是關鍵字了。這句話听起來有點矛盾。如果你了解那些段落的意思,當然會知道其中哪幾個字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並不完全了解那些段落的意思,很可能是因為你並不清楚作者是如何使用一些特定的字眼。如果你把覺得有困擾的字圈出來,很可能就找出了作者有特定用法的那些字了。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如果作者所用的都只是一般日常用語的含義,對你來說就根本不存在有困擾的問題了。
因此,從一個讀者的角度來看,最重要的字就是那些讓你頭痛的字。這些字很可能對作者來說也很重要。不過,有時也並非如此。
也很可能,對作者來說很重要的字,對你卻不是問題—因為你已經了解了這些字。在這種狀況下,你與作者就是已經找出共通的詞義,達成共識了。只有那些還未達成共識的地方,還需要你的努力。
※專門用語及特殊字匯
到目前為止,我們談的都是消極地排除日常用語的方法。事實上,你也會發現一些對你來說並不是日常用語的字,因而發現那是一些重要的字眼。這也是為什麼這些字眼會困擾到你。但是,是否有其他方法能找出重要的字眼?是否有更積極的方法能找出這些關鍵字?
確實有幾個方法。第一個,也是最明顯的信號是,作者開誠布公地強調某些特定的字,而不是其他的字。他會用很多方法來做這件事。他會用不同的字體來區分,如加括號,斜體字等記號以提醒你。他也會明白地討論這些字眼不同的意義,並指出他是如何在書中使用這些不同的字義,以引起你對這些字的注意。或是他會借著這個字來命名另外一個東西的定義,來強調這個字。
如果一個人不知道在歐幾里得的書中,“點”、“線”、“面”、“角”、“平行線”等是最重要的字眼,他就無法閱讀歐幾里得的書了。這些字都是歐幾里得為幾何學所定義的一些東西的名稱。還有另外一些重要的字,像是“等于”、“整體”、“部分”等,但這些字都不是任何定義的名稱。你因為從定理中看到這些字眼而知道是重要的字。歐幾里得在一開始就詳述了這些主要的定理,以便幫助你了解書的內容。你可以猜到描述這些定理的詞義都是最根本的,而那些底下劃了線的單字,就是這些詞義。你對這些單字可能不會有什麼問題,因為都是一般口語里使用的單字,而歐幾里得似乎就是想這樣使用這些字的。
你可能會說,如果每個作者都像歐幾里得一樣,閱讀這件事沒什麼困難嘛!當然,這是不可能的—盡管有人認為任何主題都能用幾何的方法來詳細敘述。在數學上行得通的步驟—敘述和證明的方法—不一定適用于其他領域的知識。但無論如何,我們只要能指出各種論述的共通點是什麼就夠了。那就是每一個知識領域都有獨特的專門用語(technicalvocabulary)。歐幾里得一開頭就將這些用語說明得一清二楚。其他用幾何方法寫作的作者,像伽利略或牛頓也都是如此。其他領域,或用其他不同寫法寫的書,專門用語就得由讀者自己找出來了。
如果作者自己沒有指出來,讀者就要憑以往對這個主題的知識來尋找。如果他在念達爾文或亞當‘斯密的作品之前,有一些生物學或經濟學的知識,當然比較容易分辨出其中的專門用語。分析一本書的架構的規則,這時可能幫得上忙。如果你知道這是什麼種類的書,整本書在談的主題是什麼,有哪些重要的部分,將大大幫助你把專門用語從一般用語中區分出來。作者的書名、章節的標題、前言,在這方面也都會有些幫助。
舉例來說,這樣你就可以明白對亞當•斯密而言,“財富”就是專門用語,“物種”則是達爾文的專門用語。因為一個專門用語會帶出另一個專門用語,你只能不斷地發現同樣形式的專門用語。你很快就能將亞當•斯密所使用的重要字眼列出來了︰勞工、資本、土地、薪資、利潤、租金、商品、價格、交易、成品、非成品、金錢等等。有些字則是在達爾文的書中你一定不會錯過的︰變種、種屬、天擇、生存、適應、雜種、適者、宇宙。
某些知識領域有一套完整的專門用語,在一本這種主題的書中找出重要的單字,相形之下就很容易了。就積極面來說,只要熟悉一下那個領域,你就能找出這些專門的單字;就消極面來說,你只要看到不是平常慣見的單字,就會知道那些字一定是專門用語。遺憾的是,許多領域都並未建立起完善的專門用語系統。
哲學家以喜歡使用自己特有的用語而聞名。當然,在哲學領域中,有一些字是有著傳統涵義的。雖然不見得每個作者使用這些字的時候意思都相同,但這些字討論某些特定問題的時候,還是一些專門用語。可是哲學家經常覺得需要創造新字,或是從日常用語中找出一些字來當作是專門用語。後者常會誤導讀者,因為他會以為自己懂得這個字義,而把它當作是日常用語。不過,大多數好的作者都能預見這樣的困擾,只要出現這樣的字義時,都會事先做詳盡的說明解釋。
另外一個線索是,作者與其他作者爭執的某個用語就是重要的字。當你發現一位作者告訴你某個特定的字曾經被其他人如何使用,而他為什麼選擇不同的用法時,你就可以知道這個字對他來說意義非凡。
在這里我們強調的是專門用語的概念,但你絕不要把它看得太狹隘了。作者還有些用來闡述自己主旨及重要概念,數量相對而言比較少的特殊用語(specialvocabulary)。這些字眼是他要作分析與辯論時用的。如果他想要作最初步的溝通,其中有一些字他會用很特殊的方法來使用,而另外一些字則會依照這個領域中傳統的方法來運用。不論是哪一種情況,這些字對他來說都重要無比。而對身為讀者的你來說,應該也同樣重要才對。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字義不明的字,對你也很重要。
大多數讀者的問題,在于他們根本就不太注意文字,找不出他們的困難點。他們區分不出自己很明白的字眼與不太明白的字眼。除非你願意努力去注意文字,找出它們所傳遞的意義,否則我們所建議幫助你在一本書里找出重要字句的方法就一點用也沒有了。如果讀者踫到一個不了解的字不願意深思,或至少作個記號,那他不了解的這個字就一定會給他帶來麻煩。
如果你在讀一本有助于增進理解力的書,那你可能無法了解這本書里的每一個字,是很合理的。如果你把它們都看作是日常用語,像是報紙新聞那樣容易理解的程度,那你就無法進一步了解這本書了。你會變成看書就像在看報紙一樣—如果你不試著去了解一本書,這本書對你就一點啟發也沒有了。
大多數人都習慣于沒有主動的閱讀。沒有主動的閱讀或是毫無要求的閱讀,最大的問題就在讀者對字句毫不用心,結果自然無法跟作者達成共識了。
※找出字義
找出重要的關鍵字只是開始的工作。那只是在書中標明了你需要努力的地方而已。這第五個閱讀規則還有另一個部分。讓我們來談談這個部分的問題吧!假設你已經將有問題的字圈出來了,接下來怎麼辦?
有兩種主要的可能︰一是作者在全書每個地方用到這個字眼的時候都只有單一的意義,二是同一個字他會使用兩三種意義,在書中各處不斷地變換字義。第一種情況,這個單字代表著單一的詞義。使用關鍵字都局限于單一意義的例子,最出名的就是歐幾里得。第二種情況,那些單字就代表著不同的詞義。
要了解這些不同的狀況,你就要照下面的方法做︰首先,要判斷這個字是有一個還是多重意義。如果有多重意義,要看這些意義之間的關系如何。最後,要注意這些字在某個地方出現時,使用的是其中哪一種意義。看看上下文是否有任何線索,可以讓你明白變換意義的理由。最後這一步,能讓你跟得上字義的變化,也就是跟作者在使用這些字眼時一樣變化自如。
但是你可能會抱怨,這樣什麼都清楚了,可是什麼也不清楚了。你到底要怎樣才能掌握這許多不同的意思呢?答案很簡單,但你可能不滿意。耐心與練習會讓你看到不同的結果。答案是︰你一定要利用上下文自己已經了解的所有字句,來推敲出你所不了解的那個字的意義。不論這個方法看起來多麼像是在繞圈子,但卻是惟一的方法。
要說明這一點,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定義的例子。定義是許多字組合起來的。如果你不了解其中任何一個字,你就無法了解為這些定義內容而取名的那個字的意思了。“點”是幾何學中基本的字匯,你可以認為自己知道這個字的用法(在幾何學中),但歐幾里得想要確定你只能以惟一的意義來使用這個字。他為了讓你明白他的意思,一開始就把接下來要取名為“點”的這個東西詳加定義。他說︰“點,不含有任何部分。”(Apointisthatwhichhasnopart.)
這會怎樣幫助你與他達成共識呢?他假設,你對這句話中的其他每一個字都了解得非常清楚。你知道任何含有“部分”的東西,都是一個復雜的“整體"(whole)。你知道復雜的相反就是簡單。要簡單就是不要包含任何部分,你知道因為使用了“是”(is)和“者"(that
which)這些字眼,所指的東西一定是某種“個體”(entity)。順便一提的是,依此類推,如果沒有任何一樣實體東西是沒有“部分”的,那麼歐幾里得所談的“點”,就不可能是物質世界中的個體。
以上的說明,是你找出字義的一個典型過程。你要用自己已經了解的一些字義來運作這個過程。如果一個定義里的每個字都還需要去定義時,那沒有任何一個東西可以被定義了。如果書中每個字對你來說都陌生無比,就像你在讀一本完全陌生的外文書一樣的話,你會一點進展也沒有。
這就是一般人所說的,這本書讀起來就像是希臘文的意思。如果這本書真的是用希臘文寫的,可能這樣說還公平一些。但他們只是不想去了解這本書,而不是真的看到了希臘文。任何一本書中的字,大部分都是我們所熟悉的。這些熟悉的字圍繞著一些陌生的字,一些專門用語,一些可能會給讀者帶來困擾的字。這些圍繞著的字,就是用來解讀那些不懂的字的上下文。讀者早就有他所需要的材料來做這件事了。
我們並不是要假裝這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們只是堅持這並不是做不到的事。否則,沒有任何人能借著讀書來增進理解力。事實上,一本書之所以能給你帶來新的洞察力或啟發,就是因為其中有一些你不能一讀即懂的字句。如果你不能自己努力去了解這些字,那就不可能學會我們所談的這種閱讀方法。你也不可能作到自己閱讀一本書的時候,從不太了解進展到逐漸了解的境界。
要做到這件事,沒有立竿見影的規則。整個過程有點像是在玩拼圖時嘗試錯誤的方法。你所拼起來的部分越多,越容易找到還沒拼的部分,原因只不過剩下的部分減少了。一本書出現在你面前時,已經有一堆各就各位的字。一個就位的字就代表一個詞義。當你和作者用同樣一個意思來使用這個字的時候,這個字就因為這個意思而被定位了。剩下的那些字也一定要找到自己的位置。你可以這樣試試,那樣試試,幫它們找到自己的定位。你越了解那些已經就位的文字所局部透露的景象,就越容易和剩余的文字找出共通的詞義來拼好全景。每個字都找到定位,接下來的調整就容易多了。
當然,這當中你一定會出錯的。你可能以為自己已經找到某個字的歸屬位置與意義,但後來才發現另外一個字更適合,因而不得不整體重作一次調整。錯誤一定會被更正的,因為只要錯誤還沒有被發現,整個全圖就拼不出來。一旦你在這樣的努力中有了找出共通詞義的經驗後,你很快就有能力檢驗自己了。你會知道自己成功了沒有。當你還不了解時,你再也不會漫不經心地自以為已經了解了。
將一本書比作拼圖,其中有一個假設其實是不成立的。當然,一個好的拼圖是每個部分都吻合全圖的。整張圖形可以完全拼出來。理想上一本好書也該是如此,但世界上並沒有這樣一本書。只能說如果是好書,作者會把所有的詞義都整理得很清楚,很就位,以便讀者能充分理解。這里,就像我們談過的其他閱讀規則一樣,壞書不像好書那樣有可讀性。除了顯示它們有多壞之外,怎麼閱讀它們這些規則完全幫不上。如果作者用字用得模糊不清,你根本就搞不清楚他說的是什麼。你只會發現他並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什麼。
但是你會問了,如果一個作者使用一個字的多重意義,難道就不是用字用得模糊不清嗎?作者使用一個字,特別是非常重要的字時,包含多重意義不是很平常的事嗎?
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不是。第二個答案是︰沒錯。所謂用字模糊不清,是使用這個字的多重意義時,沒有區別或指出其中相關的意義。(譬如我們在這一章使用“重要”這個詞的時候可能就有模糊不清的現象,因為我們並沒有清楚強調這是對作者來說很重要,還是對讀者來說很重要。)作者這麼做,就會讓讀者很難與他達成共識,但是作者在使用某個重要的字眼時,如果能區別其中許多不同的意義,讓讀者能據以辨識,那就是和讀者達成共識了。
你不要忘了一個單字是可以代表許多不同詞義的。記住這件事的一個方法,是區分作者的用語(vocabulary)與專業術語(terminology)之間的不同。如果你把重要的關鍵字列出一張清單,再在旁邊一欄列出這些字的重要意義,你就會發現用語與專業術語之間的關系了。
另外還有一些更復雜的情況。首先,一個可以有許多不同意義的字,在使用的時候可以只用其中一個意義,也可以把多重意義合起來用。讓我們再用“閱讀”來當例子。在本書某些地方,我們用來指閱讀任何一種書籍。在另一些地方,我們指的是教導性的閱讀,而非娛樂性的閱讀。還有一些其他地方,我們指的更是啟發性的閱讀,而非只是獲得資訊。
現在我們用一些符號來比喻,就像前面所做的,這三種不同意思的閱讀,就分別是Xa,Xb及Xc。第一個地方所指的閱讀是Xabc,第二個地方是Xbc,第三個是Xc。換句話說,如果這幾個意思是相關的,那我們可以用一個字代表所有的狀況,也可以代表部分的狀況,或只是一種狀況。只要把每一種用法都區分清楚,每次使用這個字就有一個不同的詞義。
其次,還有同義字的問題。除非是數學的作品,否則一個同樣的字使用了一遍又一遍,看起來很別扭又無趣。因此許多好作者會在書中使用一些意義相同或是非常相似的不同的字,來代替行文中那些重要的字眼。這個情況跟一個字能代表多重意義的狀況剛好相反,在這里,同一個詞義,是由兩個以上的同義字所代表的。
接下來我們要用符號來解釋這個問題。假設X跟Y是不同的兩個字,譬如說是“啟發”與“領悟”。讓a代表這兩個字都想表達的一個意思,譬如說“理解力的增進”,那麼Xa與Ya雖然字面不同,代表的卻是同樣的詞義。我們說閱讀讓我們“領悟”,或說閱讀給我們“啟發”,說的是同樣的一種閱讀。因為這兩個句子說的是同樣的意義。字面是不同的,但你要掌握的詞義卻只有一種。
當然,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以為作者每次更換字眼就更換了詞義,那就和你以為他每次使用同一個字都用的是同一個詞義一樣,犯了大錯。當你將作者的用語與專業術語分別記下來的時候,要把這一點放在心上。你會發現兩種關系。一種是單一個字可能與好幾個詞義有關,而一個詞義也可能與好幾個字有關。
第三點,也是最後一點,就是片語(phrase)的問題。如果一個片語是個獨立的單位,也就是說它完整,可以當一個句子的“主語"(subject)或“謂語"(predicate),那就可以把它當一個單一的字來看。這個片語就像單一的字一樣可以用來形容某件事。
因此,一個詞義,可以只用一個字,也可以用一個片語來表達。所有單字與詞義之間的關系,都成立于片語與詞義之間的關系。兩個片語所代表的可能是同一個詞義,一個片語也可能表達好幾個詞義,這完全要看組成片語的字是如何應用的。
一般說來,一個片語比較不會像單一的字那麼容易產生模糊不清的情況。因為那是一堆字的組合,上下文的字都互相有關聯,因而單個的字的意思都比較受局限。這也是為什麼當作者想確定讀者能充分了解他意思的時候,會喜歡用比較細致的片語來取代單字的原因。
再作一個說明就應該很清楚了。為了確定你跟我們對于閱讀這件事達成了共識,我們用類似“啟發性的閱讀”的句子來代替“閱讀”這兩個字。為了更確定清楚,我們又用了類似“如何運用你的心智來閱讀一本書,也就是如何讓自己從不太理解到逐漸理解的一個過程”的長句子來說明一個詞義,這個詞義也就是本書最強調的一種閱讀。但這個詞義卻分別用了一個字、一個片語及一個長句子來作說明。
這是很難寫的一章,可能也是很難讀的一章。原因很清楚。如果我們不用一些文法與邏輯的字眼來說明文字與詞義之間的關系,我們所討論的閱讀規則就沒辦法讓你完全清楚地理解。
事實上,我們所談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如果要完全說清楚可能要花上許多章的篇幅。我們只是將最核心部分說明清楚了。我們希望我們的說明足以在你練習時提供有用的指導。你練習得越多,越會感激那些錯綜復雜的問題。你也會想知道一些文學與隱喻的用字方法,抽象與具象字眼之區別,以及特殊名稱與普通名稱之分。你也會對所謂定義這件事感興趣︰定義一個字和定義一件事的差別是什麼?為什麼有些字無法定義的,卻有明確的意義,等等等等。你會想要找出所謂“文字的情緒性用途”是什麼意思?那就是運用文字喚醒情緒,感動一個人采取行動,或是改變思想,這是與傳達知識不同的用途。你甚至會有興趣了解日常“理性”(rational)的談話,與“情緒性”(bizarre)或“瘋狂”(crazy)的對話有何不同—後兩種談話是精神狀態受到干擾,使用的每個字都很怪異,出乎意外,卻又有清楚的弦外之音。
如果因為練習分析閱讀而引發你的興趣,你可以利用這種閱讀多讀一點和這些主題相關的書。在閱讀這些書時,你會獲得更多的好處,因為你是在閱讀的經驗中,提出了自己的問題而去找這些書的。文法與邏輯學,是架構以上這些規則的基礎,如果你想研究這兩門學問,必須實際運用才有用。
你也可能並不想再研究下去。就算你不想,只要你肯花一點精神,在讀一本書的時候,找出重要的關鍵字,確認每個字不同意義的轉換,並與作者找出共通的詞義,你對一本書的理解力就會大大增加了。很少有一些習慣上的小小改變,會產生如此宏大的效果。
書的世界與生意的世界一樣,不但要懂得達成共識,還要懂得提案。買方或賣方的提案是一種計劃、一種報價或承諾。在誠實的交易中,一個人提案,就是聲明他準備依照某種模式來做事的意圖。成功的談判協商,除了需要誠實外,提案還要清楚,有吸引力。這樣交易的雙方才能夠達成共識。
書里的提案,也就是主旨,也是一種聲明。那是作者在表達他對某件事的判斷。他斷言某件他認為是真的事,或否定某件他判斷是假的事。他堅持這個或那個是事實。這樣的提案,是一種知識的聲明,而不是意圖的聲明。作者的意圖可能在前言的一開頭就告訴我們了。就一部論說性的作品來說,通常他會承諾要指導我們做某件事。為了確定他有沒有遵守這些承諾,我們就一定要找出他的主旨(propositions)才行。
一般來說,閱讀的過程與商業上的過程正好相反。商人通常是在找出提案是什麼後,才會達成共識。但是讀者卻要先與作者達成共識,才能明白作者的主旨是什麼,以及他所聲明的是什麼樣的判斷。這也是為什麼分析閱讀的第五個規則會與文字及詞義有關,而第六個,也就是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與句子及提案有關的規則。
第七個規則與第六個規則是息息相關的。一位作者可能借著事件、事實或知識,誠實地表達自己的想法。通常我們也是抱著對作者的信任感來閱讀的。但是除非我們對作者的個性極端感興趣,否則只是知道他的觀點並不能滿足我們。作者的主旨如果沒有理論的支持,就只是在抒發個人想法罷了。如果是這本書、這個主題讓我們感興趣,而不是作者本身,那麼我們不只想要知道作者的主張是什麼,還想知道為什麼他認為我們該被說服,以接受這樣的觀點。
因此,第七個規則與各種論述(arguments)有關。一種說法總是受到許多理由、許多方法的支持。有時候我們可以強力主張真實,有時候則頂多談談某件事的可能。但不論哪種論點都要包含一些用某種方式表達的陳述。“因為”那樣,所以會說這樣。“因為”這兩個字就代表了一個理由。
表達論述時,會使用一些字眼把相關的陳述聯系起來,像是︰“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就會那樣。或“因為”如此,“所以”那樣。或“根據”這個論述,那就會如此這般。在本書較前面的章節中,也出現這種前後因果相關的句子。因為對我們這些離開學校的人來說,我們了解到,如果我們還想要繼續學習與發現,就必須知道如何能讓一本書教導我們。在那樣的情況中,“如果”我們想要繼續學習,“那麼”我們就要知道如何從書中,從一個不在我們身邊的老師那兒學習。
一個論述總是一套或一連串的敘述,提供某個結論的根據或理由。因此,在說明論點時,必須要用到一段文字,或至少一些相關的句子來闡述。一開始可能不會先說論點的前提或原則,但那卻是結論的來源。如果這個論述成立,那麼結論一定是從前提中推演出來的。不過這麼說也並不表示這個結論就一定真實,因為可能有某個或所有的前提假設都是錯的。
我們說明這些規則的順序,都是有文法與邏輯的根據的。我們從共識談到主旨,再談到論點,表達的方法是從字(與詞)到一個句子,再到一連串的句子(或段落)來作說明。我們從最簡單的組合談到復雜的組合。當然,一本書含有意義的最小單位就是“字”。但是如果說一本書就是一連串字的組合,沒有錯,卻並不恰當。書中也經常把一組組的字,或是一組組的句子來當單位。一個主動的讀者,不只會注意到字,也會注意到句子與段落。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發現一個作者的共識、主旨與論點。
我們把分析閱讀談到這里時—目的是在詮釋作者的意圖—似乎和第一個階段的發展方向背道而馳—第一階段的目的是掌握結構大綱。我們原先從將一本書當作是個整體,談到書中的主要部分,再談到次要的部分。不過你可能也猜得到,這兩種方法會有交集點。書中的主要部分,與主要的段落都包含了許多主旨,通常還有許多論點。如果你繼續將一本書細分成許多部分,最後你會說︰“在這一部分,導引出來了下面這些重點。”現在,每一個重點都像是主旨,而其中有一些主旨可能還組成一個論述。
因此,這兩個過程,掌握大綱與詮釋意圖,在主旨與論述的層次中互相交集了。你將一本書的各個部分細分出來,就可以找出主旨與論述。然後你再仔細分析一個論述由哪些主旨,甚至詞義而構成。等這兩個步驟你都完成時,就可以說是真的了解一本書的內容了。
※句子與主旨
我們已經提到,在這一章里,我們還會討論與這個規則有關的其他的事。就像關于字與共識的問題一樣,我們也要談語言與思想的關系。句子與段落是文法的單位、語言的單位。主旨與論述是邏輯的單位,也就是思想與知識的單位。
我們在這里要面對的問題,跟上一章要面對的問題很相似。因為語言並不是詮釋思想最完美的媒介;因為一個字可以有許多意義,而不只一個字也可能代表同一種的意義,我們可以看出一個作者的用語與專業術語之間的關系有多復雜了。一個字可能代表多重的意思,一個意思也可能以許多字來代表。
數學家將一件上好的外套上的紐扣與紐扣洞之間,比喻成一對一的關系。每一個紐扣有一個適合的紐扣洞,每一個紐扣洞也有一個適合的紐扣。不過,重點是︰字與意思之間的關系並不是一對一的。在應用這個規則時,你會犯的最大錯誤就是認為在語言及思想或知識之間,是一對一的關系。
事實上,聰明一點的做法是,即使是紐扣與紐扣洞之間的關系,也不要作太簡單的假設。男人西裝外套的袖子上面有紐扣,卻沒有紐扣洞。外套穿了一陣子,上面也可能只有洞,而沒有紐扣。
讓我們說明句子與主旨之間的關系。並不是一本書中的每一句話都在談論主旨。有時候,一些句子在表達的是疑問。他們提出的是問題,而不是答案。主旨則是這些問題的答案。主旨所聲明的是知識或觀點。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說表達這種聲明的句子是敘述句(declarative),而提出問題的句子是疑問句(interrogative)
o其他有些句子則在表達希望或企圖。這些句子可能會讓我們了解一些作者的意圖,卻並不傳達他想要仔細推敲的知識。
除此之外,並不是每一個敘述句都能當作是在表達一個主旨。這麼說至少有兩個理由。第一個是事實上,字都有歧義,可以用在許多不同的句子中。因此,如果字所表達的意思改變了,很可能同樣的句子卻在闡述不同的主旨。“閱讀就是學習”,這是一句簡單的陳述。但是有時候,我們說“學習”是指獲得知識,而在其他時候我們又說學習是發展理解力。因為意思並不一樣,所以主旨也都不同。但是句子卻是相同的。
另一個理由是,所有的句子並不像“閱讀就是學習”這樣單純。當一個簡單的句子使用的字都毫無歧義時,通常在表達的是一個單一的主旨。但就算用字沒有歧義,一個復合句也可能表達一個或兩個主旨。一個復合句其實是一些句子的組合,其間用一些字如“與”、“如果……就”或“不但……而且”來作連接。你可能會因而體認到,一個復合句與一小段文章段落之間的差異可能很難區分。一個復合句也可以用論述方式表達許多不同的主旨。
那樣的句子可能很難詮釋。讓我們從馬基雅維里(NiccoloMachiavelli)的《君主論》(ThePrince)中找一段有趣的句子來作說明︰
一個君王就算無法贏得人民的愛戴,也要避免憎恨,以喚起人民的敬畏;因為只要他不剝奪人民的財產與女人,他就不會被憎恨,也就可以長長久久地承受人民的敬畏。在文法上來說,這是一個單一的句子,不過卻十分復雜。分號與“因為”是全句的主要分段。第一個部分的主旨是君王應該要以某種方法引起人民的敬畏。
而從“因為”開始,事實上是另一句話。(這也可以用另一種獨立的敘述方式︰“他之所以能長久承受人民敬畏,原因是……”等等。)這個句子至少表達了兩個主旨︰(1)一個君王應該要引起人民敬畏的原因是,只要他不被憎恨,他就能長長久久地被人民敬畏著。(2)要避免被人民憎恨,他就不要去剝奪人民的財產與女人。
在一個又長又復雜的句子里,區分出不同的主旨是很重要的。不論你想要同意或不同意馬基雅維里的說法,你都要先了解他在說的是什麼意思。但是在這個句子中,他談到的是三件事。你可能不同意其中的一點,卻同意其他兩點。你可能認為馬基雅維里是錯的,因為他在向所有的君王推廣恐怖主義。但你可能也注意到他精明地說,最好不要讓人民在敬畏中帶有恨意。你可能也會同意不要剝奪人民的財產與女人,是避免憎恨的必要條件。除非你能在一個復雜句中辨認出不同的主旨,否則你無法判斷這個作者在談些什麼。
律師都非常清楚這個道理。他們會仔細看原告陳述的句子是什麼,被告否認的說法又是什麼。一個簡單的句子︰“約翰•唐簽了三月二十四日的租約。”看起來夠簡單了,但卻說了不只一件事,有些可能是真的,有些卻可能是假的。約翰•唐可能簽了租約,但卻不是在三月二十四日,而這個事實可能很重要。簡單來說,就算一個文法上的單一句子,有時候說的也是兩個以上的主旨。
在區分句子與主旨之間,我們已經說得夠清楚了。它們並不是一對一的關系。不只是一個單一的句子可以表達出不同的主旨,不管是有歧義的句子或復合句都可以,而且同一個主旨也能用兩個或更多不同的句子來說明。如果你能抓住我們在字里行間所用的同義字,你就會知道我們在說︰“教與學的功能是互相連貫的”與“傳授知識與接受知識是息息相關的過程”這兩句話時,所談的是同一件事。
我們不再談文法與邏輯相關的重點,而要開始談規則了。在這一章里,就跟上一章一樣,最難的就是要停止解釋。無論如何,我們假設你已經懂一點文法了。我們並不是說你一定要完全精通語句結構,但你應該注意一個句子中字的排列順序,與彼此之間的關系。對一個閱讀者來說,有一些文法的知識是必要的。除非你能越過語言的表象,看出其中的意義,否則你就無法處理有關詞義、主旨與論述—思想的要素—的問題。只要文字、句子與段落是不透明的、未解析的,他們就是溝通的障礙,而不是媒介。你閱讀了一些字,卻沒有獲得知識。
現在來談規則。你在上一章已經看到第五個規則了︰找出關鍵字,與作者達成共識。第六個規則可以說是︰將一本書中最重要的句子圈出來,找出其中的主旨。第七個規則是︰從相關文句的關聯中,設法架構出一本書的基本論述。等一會兒你會明白,在這個規則中,我們為什麼不用“段落”這樣的字眼。
順便一提的是,這些新規則與前面所說的與作者達成共識的規則一樣,適用于論說性的作品。當你在念一本文學作品—小說、戲劇與詩時,這些關于主旨與論述的規則又大不相同。後面我們會談到在應用時要如何作些改變,以便閱讀那些書籍。
※找出關鍵句
在一本書中,最重要的句子在哪里?要如何詮釋這些句子,才能找到其中包含的一個或多個主旨?
再一次,我們的重點在于挑出什麼才是重要的。我們說一本書中真正的關鍵句中只有少數的幾句話,並不是說你就可以忽略其他的句子。當然,你應該要了解每一個句子。而大多數的句子,就像大多數的文字一樣,對你來說都是毫無困難的。我們在談速讀時提到過,在讀這些句子時可以相當快地讀過去。從一個讀者的觀點來看,對你重要的句子就是一些需要花一點努力來詮釋的句子,因為你第一眼看到這些句子時並不能完全理解。你對這些句子的理解,只及于知道其中還有更多需要理解的事。這些句子你會讀得比較慢也更仔細一點。這些句子對作者來說也許並不是最重要的,但也很可能就是,因為當你踫到作者認為最重要的地方時,應該會特別吃力。用不著說,你在讀這些部分時應該特別仔細才好。
從作者的觀點來看,最重要的句子就是在整個論述中,闡述作者判斷的部分。一本書中通常包含了一個以上或一連串的論述。作者會解釋為什麼他現在有這樣的觀點,或為什麼他認為這樣的情況會導致嚴重的後果。他也可能會討論他要使用的一些字眼。他會批評別人的作品。他會盡量加人各種相關與支持的論點。但他溝通的主要核心是他所下的肯定與否定的判斷.以及他為什麼會這麼做的理由。因此,要掌握住重點,就要從文章中看出浮現出來的重要句子。
有些作者會幫助你這麼做。他們會在這些字句底下劃線。他們不是告訴你說這些是重點,就是用不同的印刷字體將主要的句子凸顯出來。當然,如果你閱讀時昏昏沉沉的,這些都幫不上忙了。我們踫到過許多讀者或學生,根本不注意這些已經弄得非常清楚的記號。他們只是一路讀下去,而不肯停下來仔細地觀察這些重要的句子。
有少數的書會將主旨寫在前面,用很明顯的位置來加以說明。歐幾里得就給了我們一個最明顯的例子。他不只一開始就說明他的定義,假設及原理—他的基本主旨—同時還將每個主旨都加以證明。你可能並不了解他的每一種說法,也可能不同意他所有的論點,但你卻不能不注意到這些重要的句子,或是證明他論述的一連串句子。
聖托馬斯•阿奎那寫的《神學大全》(SummaTheologica),解說重要句子的方式也是將這些重點特別凸顯出來。他用的方式是提出問題。在每一個段落的開始會先提出問題來。這些問題都暗示著阿奎那想要辯解的答案,且包括了完全相對立的說法。阿奎那想要為自己的想法辯護時,會用“我的回答”這樣的句子標明出來。在這樣的書—既說明理由,又說出結論的書中,沒有理由說看不到重要的句子。但是對一些把任何內容都同等重視的讀者來說,這樣的書還是一團迷霧。他們在閱讀時不管是快或慢,都以同樣的速度閱讀全書。而這通常也意味著所有的內容都不太重要。
除了這些特別標明重點、提醒讀者注意哪些地方很需要詮釋的書之外,找出重要的句子其實是讀者要替自己做的工作。他可以做的事有好幾件。我們已經提過其中一件了。如果他發現在閱讀時,有的一讀便懂,有的卻難以理解,他就可以認定這個句子是含有主要的意義了。或許你開始了解了,閱讀的一部分本質就是被困惑,而且知道自己被困惑。懷疑是智慧的開始,從書本上學習跟從大自然學習是一樣的。如果你對一篇文章連一個問題也提不出來,那麼你就不可能期望一本書能給你一些你原本就沒有的視野。
另一個找出關鍵句的線索是,找出組成關鍵句的文字來。如果你已經將重要的字圈出來了,它一定會引導你看到值得注意的句子。因此在詮釋閱讀法中,第一個步驟是為第二個步驟作準備的。反之亦然。很可能你是因為對某些句子感到困惑,而將一些字作上記號的。事實上,雖然我們在說明這些規則時都固定了前後的順序,但你卻不一定要依照這個順序來閱讀。詞義組成了主旨,主旨中又包含了詞匯。如果你知道這個字要表達的意思,你就能抓住這句話中的主旨了。如果你了解了一句話要說明的主旨,你也就是掌握了其中詞義的意思。
接下來的是更進一步找出最主要的主旨的線索。這些主旨一定在一本書最主要的論述中—不是前提就是結論。因此,如果你能依照順序找出這些前後相關的句子—找出有始有終的順序,你可能就已經找到那些重要的關鍵句子了。
我們所說的順序,要有始有終。任何一種論述的表達,都需要花點時間。你可以一口氣說完一句話,但你要表達一段論述的時候卻總要有些停頓。你要先說一件事,然後說另一件事,接下來再說另一件事。一個論述是從某處開始,經過某處,再到達某處的。那是思想的演變移轉。可能開始時就是結論,然後再慢慢地將理由說出來。也可能是先說出證據與理由,再帶引你達到結論。
當然,這里還是相同的道理︰除非你知道怎麼運用,否則線索對你來說是毫無用處的。當你看到某個論述時,你要去重新整理。雖然有過一些失望的經驗,我們仍然相信,人類頭腦看到論述時之敏感,一如眼楮看到色彩時的反應。(當然,也可能有人是“論述盲”的!)但是如果眼楮沒有張開,就看不到色彩。頭腦如果沒有警覺,就無法察覺論述出現在哪里了。
許多人認為他們知道如何閱讀,因為他們能用不同的速度來閱讀。但是他們經常在錯誤的地方暫停,慢慢閱讀。他們會為了一個自己感興趣的句子而暫停,卻不會為了感到困擾的句子而暫停。事實上,在閱讀非當代作品時,這是最大的障礙。一本古代的作品包含的內容有時很令人感到新奇,因為它們與我們熟知的生活不同。但是當你想要在閱讀中獲得理解時,你要追尋的就不是那種新奇的感覺了。一方面你會對作者本身,或對他的語言,或他使用的文字感興趣,另一方面,你想要了解的是他的思想。就因為有這些原因,我們所討論的規則是要幫助你理解一本書,而不是滿足你的好奇心。
※找出主旨
假設你已經找到了重要的句子,接下來就是第六個規則的另一個,要求了。你必須找出每個句子所包含的主旨。這是你必須知道句子在說什麼的另一種說法。當你發現一段話里所使用的文字的意義時,你就和作者找到了共識。同樣的,詮釋過組成句子的每個字,特別是關鍵字之後,你就會發現主旨。
再說一遍,除非你懂一點文法,否則沒法做好這件事。你要知道形容詞與副詞的用法,而動詞相對于名詞的作用是什麼,一些修飾性的文字與子句,如何就它們所修飾的字句加以限制或擴大等等。理想上,你可以根據語句結構的規則,分析整個句子。不過你用不著很正式地去做這件事。雖然現在學校中並不太重視文法教學,但我們還是假設你已經懂一點文法了。我們不能相信你不懂這回事,不過在閱讀的領域中,可能你會因為缺少練習而覺得生疏。
在找出文字所表達的意思與句子所闡述的主旨之間,只有兩個不同之處。一個是後者所牽涉的內容比較多。就像你要用周邊的其他字來解釋一個特殊的字一樣,你也要借助前後相關的句子來了解那個問題句。在兩種情況中,都是從你了解的部分,進展到逐漸了解你原來不懂的部分。
另一個不同是,復雜的句子通常要說明的不只一個主旨。除非你能分析出所有不同,或相關的主旨,否則你還是沒有辦法完全詮釋一個重要的句子。要熟練地做到這一點,就需要常常練習。試著在本書中找出一些復雜的句子,用你自己的話將其中的主旨寫出來。列出號碼,找出其間的相關性。
“用你自己的話來說”,是測驗你懂不懂一個句子的主旨的最佳方法。如果要求你針對作者所寫的某個句子作解釋,而你只會重復他的話,或在前後順序上作一些小小的改變,你最好懷疑自己是否真的了解了這句話。理想上,你應該能用完全不同的用語說出同樣的意義。當然,這個理想的精確度又可以分成許多程度。但是如果你無法放下作者所使用的字句,那表示他所傳給你的,只是這個“字”,而不是他的“思想或知識”。你知道的只是他的用字,而不是他的思想。他想要跟你溝通的是知識,而你獲得的只是一些文字而已。
將外國語文翻譯成英文的過程,與我們所說的這個測驗有關。如果你不能用英文的句子說出法文的句子要表達的是什麼,那你就知道自己其實並不懂這句法文。就算你能,你的翻譯可能也只停留在口語程度—因為就算你能很精確地用英文復述一遍,你還是可能不清楚法文句子中要說明的是什麼。
要把一句英文翻譯成另一種語文,就更不只是口語的問題了。你所造出來的新句子,並不是原文的口語復制。就算精確,也只是意思的精確而已。這也是為什麼說如果你想要確定自己是否吸收了主旨,而不只是生吞活剝了字句,最好是用這種翻譯來測試一下。就算你的測驗失敗了,你還是會發現自己的理解不及在哪里。如果你說你了解作者在說些什麼,卻只能重復作者所說過的話,那一旦這些主旨用其他字句來表達時,你就看不出來了。
一個作者在寫作時,可能會用不同的字來說明同樣的主旨。讀者如果不能經由文字看出一個句子的主旨,就容易將不同的句子看作是在說明不同的主旨。這就好像一個人不知道2+2=4跟4-2=2雖然是不同的算式,說明的卻是同一個算術關系—這個關系就是四是二的雙倍,或二是四的一半。
你可以下結論說,這個人其實根本不懂這個問題。同樣的結論也可以落在你身上,或任何一個無法分辨出用許多相似句子說明同一個主旨的人,或是當你要他說出一個句子的主旨時,他卻無法用自己的意思作出相似的說明。
這里已經涉及主題閱讀—就同一個主題,閱讀好幾本書。不同的作者經常會用不同的字眼訴說同一件事,或是用同樣的字眼來說不同的事。一個讀者如果不能經由文字語言看出意思與主旨,就永遠不能作相關作品的比較。因為口語的各不相同,他會誤以為一些作者互不同意對方的說法,也可能因為一些作者敘述用語相近,而忽略了他們彼此之間的差異。
還有另一個測驗可以看出你是否了解句中的主旨。你能不能舉出一個自己所經歷過的主旨所形容的經驗,或與主旨有某種相關的經驗?你能不能就作者所闡述的特殊情況,說明其中通用于一般的道理?虛構一個例子,跟引述一個真實的例子都行。如果你沒法就這個主旨舉任何例子或作任何說明,你可能要懷疑自己其實並不懂這個句子在說些什麼。
並不是所有的主旨都適用這樣的測驗方法。有些需要特殊的經驗,像是科學的主旨你可能就要用實驗室來證明你是否明白了。但是主要的重點是很清楚的。主旨並非存在于真空狀態,而是跟我們生存的世界有關。除非你能展示某些與主旨相關的,實際或可能的事實,否則你只是在玩弄文字,而非理解思想或知識。
讓我們舉一個例子。在形上學中,一個基本的主旨可以這樣說明︰“除了實際存在的事物,沒有任何東西能發生作用。”我們听到許多學生很自滿地向我們重復這個句子。他們以為只要以口語完美地重復這個句子,就對我們或作者有交待了。但是當我們要他們以不同的句子說明這句話中的主旨時,他們就頭大了。很少有人能說出︰如果某個東西不存在,就不能有任何作用之類的話。但是這其實是最淺顯的即席翻譯—至少,對任何一個懂得原句主旨的人來說,是非常淺顯的。
既然沒有人能翻譯出來,我們只好要他們舉出一個主旨的例證。如果他們之中有人能說出︰只靠可能會卞的雨滴,青草是不會滋長的;或者,只靠可能有的儲蓄,一個人的存款賬目是不會增加的。這樣我們就知道他們真的抓到主旨了。
“口語主義”(verbalism)的弊端,可以說是一種使用文字,沒有體會其中的思想傳達,或沒有注意到其中意指的經驗的壞習慣。那只是在玩弄文字。就如同我們提出來的兩個測驗方法所指出的,不肯用分析閱讀的人,最容易犯玩弄文字的毛病。這些讀者從來就沒法超越文字本身。他們只能記憶與背誦所讀的東西而已。現代教育家所犯的一個最大的錯誤就是違反了教育的藝術,他們只想要背誦文字,最後卻適得其反。沒有受過文法和邏輯藝術訓練的人,他們在閱讀上的失敗—以及處處可見的“口語主義”—可以證明如果缺乏這種訓練,會如何成為文字的奴隸,而不是主人。
※找出論述
我們已經花了很多時間來討論主旨。現在來談一下分析閱讀的第七個規則。這需要讀者處理的是一堆句子的組合。我們前面說過,我們不用“讀者應該找出最重要的段落”這樣的句子來詮釋這條閱讀規則,是有理由的。這個理由就是,作者寫作的時候,並沒有設定段落的定則可循。有些偉大的作家,像蒙田、洛克或普魯斯特,寫的段落奇長無比;其他一些作家,像馬基雅維里、霍布斯或托爾斯泰,卻喜歡短短的段落。現代人受到報紙與雜志風格的影響,大多數作者會將段落簡化,以符合快速與簡單的閱讀習慣。譬如現在這一段可能就太長了。如果我們想要討好讀者,可能得從“有些偉大的作家”那一句另起一段。
這個問題不只跟長度有關。還牽涉到語言與思想之間關系的問題。指導我們閱讀的第七個規則的邏輯單位,是“論述”—一系列先後有序,其中某些還帶有提出例證與理由作用的主旨。如同“意思”之于文字,“主旨”之于句子,“論述”這個邏輯單位也不會只限定于某種寫作單位里。一個論述可能用一個復雜的句子就能說明。可能用一個段落中的某一組句子來說明。可能等于一個段落,但又有可能等于好幾個段落。
另外還有一個困難點。在任何一本書中都有許多段落根本沒有任何論述—就連一部分也沒有。這些段落可能是一些說明證據細節,或者如何收集證據的句子。就像有些句子因為有點離題比較遠而屬于次要,段落也有這種情況。用不著說,這部分可以快快地讀過去。
因此,我們建議第七個規則可以有另一個公式︰如果可以,找出書中說明重要論述的段落。但是,如果這個論述並沒有這樣表達出來,你就要去架構出來。你要從這一段或那一段中挑選句子出來,然後整理出前後順序的主旨,以及其組成的論述。
等你找到主要的句子時,架構一些段落就變得很容易了。有很多方法可試。你可以用一張紙,寫下構成一個論述的所有主旨。通常更好的方法是,就像我們已經建議過的,在書的空白處作上編號,再加上其他記號,把一些應該排序而讀的句子標示出來。
讀者在努力標示這些論述的時候,作者多少都幫得上一點忙。一個好的論說性書籍的作者會想要說出自己的想法,而不是隱藏自己的想法。但並不是每個好作者用的方法都一模一樣。像歐幾里得、伽利略、牛頓(以幾何學或數學方式寫作的作者),就很接近這樣的想法︰一個段落就是一個論述。在非數學的領域中,大多數作者不是在一個段落里通常會有一兩個以上的論點,就是一個論述就寫上好幾段。
一本書的架構比較松散時,段落也比較零亂。你經常要讀完整章的段落,才能找出幾個可供組合一個論述的句子。有些書會讓你白費力氣,有些書甚至不值得這麼做。
一本好書在論述進行時會隨時作摘要整理。如果作者在一章的結尾為你作摘要整理,或是摘在某個精心設計的部分,你就要回顧一下剛才看的文章,找出他作摘要的句子是什麼。在《物種起源》中,達爾文在最後一章為讀者作全書的摘要,題名為“精華摘要與結論”。看完全書的讀者值得受到這樣的幫助。沒看過全書的人,可就用不上了。
順便一提,如果在進行分析閱讀之前,你已經瀏覽過一本書,你會知道如果有摘要,會在哪里。當你想要詮釋這本書時,你知道如何善用這些摘要。
一本壞書或結構松散的書的另一個征兆是忽略了論述的步驟。有時候這些忽略是無傷大雅,不會造成不便,因為縱使主旨不清楚,讀者也可以借著一般的常識來補充不足之處。但有時候這樣的忽略卻會產生誤導,甚至是故意的誤導。一些演說家或宣傳家最常做的詭計就是留下一些未說的話,這些話與他們的論述極為有關,但如果說得一清二楚,可能就會受到挑戰。我們並不擔心一位想要指導我們的誠懇的作者使用這樣的手法。但是對一個用心閱讀的人來說,最好的法則還是將每個論述的步驟都說明得一清二楚。
不論是什麼樣的書,你身為讀者的義務都是一樣的。如果這本書有一些論述,你應該知道是些什麼論述,而能用簡潔的話說出來。任何一個好的論述都可以作成簡要的說明。當然,有些論述是架構在其他的論述上。在精細的分析過程中,證實一件事可能就是為了證實另一件事。而這一切又可能是為了作更進一步的證實。然而,這些推理的單位都是一個個的論述。如果你能在閱讀任何一本書時發現這些論述,你就不太可能會錯過這些論述的先後順序了。
你可能會抗議,這些都是說來容易的事。但是除非你能像一個邏輯學家那樣了解各種論述的架構,否則當作者並沒有在一個段落中說明清楚這論述時,誰能在書中找出這些論述,更別提要架構出來?
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明顯,對于論述,你用不著像是一個邏輯學者一樣來研究。不論如何,這世上只有相對少數的邏輯學者。大多數包含著知識,並且能指導我們的書里,都有一些論述。這些論述都是為一般讀者所寫作的,而不是為了邏輯專家寫的。
在閱讀這些書時用不著偉大的邏輯概念。我們前面說過,在閱讀的過程中你能讓大腦不斷地活動,能跟作者達成共識,找到他的主旨,那麼你就能看出他的論述是什麼了。而這也就是人類頭腦的自然本能。
無論如何,我們還要談幾件事,可能會有助于你進一步應用這個閱讀規則。首先,要記住所有的論述都包含了一些聲明。其中有些是你為什麼該接受作者這個論述的理由。如果你先找到結論,就去看看理由是什麼。如果你先看到理由,就找找看這些理由帶引你到什麼樣的結論上。
其次,要區別出兩種論述的不同之處。一種是以一個或多個特殊的事實證明某種共通的概念,另一種是以連串的通則來證明更進一步的共通概念。前者是歸納法,後者是演繹法。但是這些名詞並不重要。重點在如何區分二者的能力。
在科學著作中,看一本書是用推論來證實主張,還是用實驗來證實主張,就可以看出兩者的區別。伽利略在《兩種新科學》中,借由實驗結果來說明數學演算早就驗證的結論。偉大的生理學家威廉•哈維(WilliamHarvey)在他的書《心血運動論》(OntheMotionof
theHeart)中寫道︰“經由推論與實驗證明,心室的脈動會讓血液流過肺部及心髒,再推送到全身。”有時候,一個主旨是有可能同時被一般經驗的推論,及實驗兩者所支持的。有時候,則只有一種論述方法。
第三,找出作者認為哪些事情是假設,哪些是能證實的或有根據的,以及哪些是不需要證實的自明之理。他可能會誠實地告訴你他的假設是什麼,或者他也可能很誠實地讓你自己去發掘出來。顯然,並不1是每件事都是能證明的,就像並不是每個東西都能被定義一樣。如果每一個主旨都要被證實過,那就沒有辦法開始證實了。像定理、假設或推論,就是為了證實其他主旨而來的。如果這些其他的主旨被證實了,就可以作更進一步論證的前提了。
換句話說,每個論述都要有開端。基本上,有兩種開始的方法或地方︰一種是作者與讀者都同意的假設,一種是不論作者或讀者都無法否認的自明之理。在第一種狀況中,只要彼此認同,這個假設可以是任何東西。第二個情況就需要多一點的說明了。
近來,不言自明的主旨都被冠上“廢話重說"
(tautology)的稱呼。這個說法的背後隱藏著一種對細微末節的輕蔑態度,或是懷疑被欺騙的感覺。這就像是兔子正在從帽子里被揪出來。你對這個事實下了一個定義,然後當他出現時,你又一副很驚訝的樣子。然而,不能一概而論。
譬如在“父親的父親就是祖父”,與“整體大于部分”兩個主旨之間,就有值得考慮的差異性。前面一句話是自明之理,主旨就涵蓋在定義之中。那只是膚淺地掩蓋住一種語言的約定︰“讓我們稱父母的父母為祖父母。”這與第二個主旨的情形完全不同。我們來看看為什麼會這樣。
“整體大于部分。”這句話在說明我們對一件事的本質,與他們之間關系的了解,不論我們所使用的文字或語言有什麼變遷,這件事都不會改變的。定量的整體,一定可以區分成是量的部分,就像一張紙可以切成兩半或分成四份一樣。既然我們已經了解了一個定量的整體(指任何一種有限的定量的整體),也知道在定量的整體中很明確的某一部分,我們就可以知道整體比這個部分大,或這個部分比整體小了。到目前為止,這些都是口頭上的說明,我們並不能為“整體”或“部分”下定義。這兩個概念是原始的或無法定義的觀念,我們只能借著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表達出我們對整體與部分的了解。
這個說法是一種不言自明的道理—尤其當我們從相反的角度來看,一下子就可以看出其中的錯誤。我們可以把一張紙當作是一個“部分”,或是把紙切成兩半後,將其中的一半當作是“整體”,但我們不能認為這張紙在還沒有切開之前的“部分”,小于切開來後的一半大小的“整體”。無論我們如何運用語言,只有當我們了解定量的整體與其中明確的部分之後,我們才能說我們知道整體大于部分了。而我們所知道的是存在的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不只是知道名詞的用法或意義而已。
這種不言自明的主旨是不需要再證實,也不可否認的事實。它們來自一般的經驗,也是普通常識的一部分,而不是有組織的知識;不隸屬哲學、數學,卻更接近科學或歷史。這也是為什麼歐幾里得稱這種概念為“普通觀念"(Commonnotion)。盡管像洛克等人並不認為如此,但這些觀念還是有啟迪的作用。洛克看不出一個沒有啟發性的主旨(像關于祖父母的例子),和一個有啟發性的主旨(像整體與部分關系的例子),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不同—後者對我們真的有教育作用,如果我們不學習就不會明白其中的道理。今天有些人認為所有的這類主旨都是“廢話重說”,也是犯了同樣的錯誤。他們沒看出來有些所謂的“廢話重說”確實能增進我們的知識—當然,另外有一些則的確不能。
※找出解答
這三個分析閱讀的規則—關于共識、主旨與論述—可以帶出第八個規則了,這也是詮釋一本書的內容的最後一個步驟。除此之外,那也將分析閱讀的第一個階段(整理內容大綱)與第二階段(詮釋內容)連接起來了。
在你想發現一本書到底在談些什麼的最後一個步驟是︰找出作者在書中想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如果你回想一下,這在第四個規則中已經談過了)。現在,你已經跟作者有了共識,抓到他的主旨與論述了,你就該檢視一下你收集到的是什麼資料,並提出一些更進一步的問題來。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哪些解決了?為了解決問題,他是否又提出了新問題?無論是新問題或舊問題,哪些是他知道自己還沒有解決的?一個好作者,就像一個好讀者一樣,應該知道各個問題有沒有解決—當然,對讀者來說,要承認這個狀況是比較容易的。
詮釋作品的閱讀技巧的最後一部分就是︰規則八,找出作者的解答。你在應用這個規則及其他三個規則來詮釋作品時,你可以很清楚地感覺到自己已經開始在了解這本書了。如果你開始讀一本超越你能力的書—也就是能教導你的書—你就有一段長路要走了。更重要的是,你現在已經能用分析閱讀讀完一本書了。這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階段的工作很容易。你的心靈及眼楮都已經打開來了,而你的嘴閉上了。做到這一點時,你已經在伴隨作者而行了。從現在開始,你可以有機會與作者辯論,表達你自己的想法。
※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
我們已經說明清楚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換句話說,我們已經準備好材料,要回答你在看一本書,或任何文章都應該提出來的第二個基本問題了。你會想起第二個問題是︰這本書的詳細內容是什麼?如何敘述的?只要運用五到八的規則,你就能回答這個問題。當你跟作者達成共識,找出他的關鍵主旨與論述,分辨出如何解決他所面對的問題,你就會知道他在這本書中要說的是什麼了。接下來,你已經準備好要問最後的兩個基本問題了。
我們已經討論完分析閱讀的另一個階段,就讓我們暫停一下,將這個階段的規則復述一遍︰
分析閱讀的第二個階段,或找出一本書到底在說什麼的規則(詮釋一本書的內容)︰
(5)詮釋作者使用的關鍵字,與作者達成共識。
(6)從最重要的句子中抓出作者的重要主旨。
(7)找出作者的論述,重新架構這些論述的前因後果,以明白作者的主張。
(8)確定作者已經解決了哪些問題,還有哪些是未解決的。在未解決的問題中,確定哪些是作者認為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
在上一章的結尾,我們說,我們走了一段長路才來到這里。我們已經學過如何為一本書列出大綱。我們也學過詮釋書本內容的四個規則。現在我們準備要做的就是分析閱讀的最後一個階段。在這個階段中,你前面所做的努力都會有回報了。
閱讀一本書,是一種對話。或許你不這麼認為,因為作者一路說個不停,你卻無話可說。如果你這麼想,你就是並不了解作為一個讀者的義務—你也並沒有掌握住自己的機會。
事實上,讀者才是最後一個說話的人。作者要說的已經說完了,現在該讀者開口了。一本書的作者與讀者之間的對話,就跟平常的對話沒有兩樣,每個人都有機會開口說話,也不會受到干擾。如果讀者沒受過訓練又沒禮貌,這樣的對話可能會發生任何事,卻絕不會井井有條。可憐的作者根本沒法為自己辯護。他沒法說︰“喂!等我說完,你再表示不同的意見可以嗎?”讀者誤解他,或錯過重點時,他也沒法抗議。
在一般的交談中,必須雙方都很有禮貌才能進行得很好。我們所想的禮貌卻並不是一般社交禮儀上的禮貌。那樣的禮貌其實並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遵守思維的禮節。如果沒有這樣的禮節,談話會變成爭吵,而不是有益的溝通。當然,我們的假設是這樣的談話跟嚴肅的問題有關,一個人可以表達相同或不同的意見。他們能不能把自己表達得很好就變得很重要了。否則這個活動就毫無利益而言了。善意的對話最大的益處就是能學到些什麼。
在一般談話來說有道理的事,對這種特殊的交談情況—作者與讀者借一本書來進行對話—又更有道理一些。我們姑且認為作者受過良好的訓練,那麼在一本好書中,他的談話部分就扮演得很好,而讀者要如何回報呢?他要如何圓滿地完成這場交談呢?
讀者有義務,也有機會回話。機會很明顯。沒有任何事能阻礙一個讀者發表自己的評論。無論如何,在讀者與書本之間的關系的本質中,有更深一層的義務關系。
如果一本書是在傳遞知識的,作者的目標就是指導。他在試著教導讀者。他想要說服或誘導讀者相信某件事。只有當最後讀者說︰“我學到了。你已經說服我相信某些事是真實的,或認為這是可能發生的”,這位作者的努力才算成功了。但是就算讀者未被說服或誘導,作者的企圖與努力仍然值得尊敬。讀者需要還他一個深思熟慮的評斷。如果他不能說︰“我同意。”至少他也要有不同意的理由,或對間題提出懷疑的論斷。
其實我們要說的前面已經不知說過多少次了。一本好書值得主動地閱讀。主動的閱讀不會為了已經了解一本書在說些什麼而停頓下來,必須能評論,提出批評,才算真正完成了這件事。沒有自我期許的讀者沒法達到這個要求,也不可能作到分析或診釋一本書。他不但沒花心力去理解一本書,甚至根本將書擱在一邊,忘個一干二淨。這比不會贊賞一本書還糟,因為他對這本書根本無可奉告。
※受教是一種美德
我們前面所說的讀者可以回話,並不是回與閱讀無關的事。現在是分析閱讀的第三個階段。跟前面的兩個階段一樣,這里也有一些規則。有些規則是一般思維的禮節。在這一章中,我們要談的就是這個問題。其他有關批評觀點的特殊條件,將會在下一章討論到。
一般人通常認為,水準普通的讀者是不夠格評論一本好書的。讀者與作者的地位並不相等。在這樣的觀點中,作者只能接受同輩作家的批評。記得培根曾建議讀者說︰“閱讀時不要反駁或挑毛病;也不要太相信,認為是理所當然;更不要交談或評論。只要斟酌與考慮。”瓦爾特•司各特(SirWalterScott)要把“閱讀時懷疑,或輕蔑作者的人”大加撻伐。
當然,說一本書如何毫無瑕疵,因而對作者產生多少崇敬等等,這些話是有些道理,但卻也有不通之處。讀者或許像個孩子,因此一位偉大的作者可以教育他們,但這並不是說他們就沒有說話的權利。塞萬提斯說︰“沒有一本書會壞到找不到一點好處的。”或許他是對的,或許也是錯的。更確定的說法該是︰沒有一本書會好到無懈可擊。
的確,如果一本書會啟發讀者,就表示作者高于讀者,除非讀者完全了解這本書,否則是不該批評的。但是等他們能這麼做時,表示他們已經自我提升到與作者同樣的水平了。現在他們擁有新的地位,可以運用他們的特權。如果他們現在不運用自己批評的才能,對作者來說就是不公平的事。作者已經完成他的工作—讓讀者與他齊頭並進。這時候讀者就應該表現得像是他的同輩,可以與他對話或回話。
我們要討論的是受教的美德—這是一種長久以來一直受到誤解的美德。受教通常與卑躬屈膝混為一談。一個人如果被動又順從,可能就會被誤解為他是受教的人。相反的,受教或是能學習是一種極為主動的美德。一個人如果不能自動自發地運用獨立的判斷力,他根本就不可能學習到任何東西。或許他可以受訓練,卻不能受教。因此,最能學習的讀者,也就是最能批評的讀者。這樣的讀者在最後終于能對一本書提出回應,對于作者所討論的問題,會努力整理出自己的想法。
我們說“最後”,是因為要能受教必須先完全听懂老師的話,而且在批評以前要能完全了解。我們還要加一句︰光是努力,並不足以稱得上受教。讀者必須懂得如何評斷一本書,就像他必須懂得如何才能了解一本書的內容。這第三組的閱讀規則,也就是引導讀者在最後一個階段訓練自己受教的能力。
※修辭的作用
我們經常發現教學與受教之間的關系是互惠的,而一個作者能深思熟慮地寫作的技巧,和一個讀者能深思熟慮地掌握這本書的技巧之間,也有同樣的互惠關系。我們已經看到好的寫作與閱讀,都是以文法與邏輯的原則為基礎規則。到現在為止,我們所討論的規則都與作者努力達到能被理解的地步,而讀者努力作到理解作品的地步有關。這最後階段的一些規則,則超越理解的範疇,要作出評論。于是,這就涉及修辭。
當然,修辭有很多的用途。我們通常認為這與演說或宣傳有關。但是以最普通的意義來說,修辭和人類的任何一種溝通都有關,如果我們在說話,我們不只希望別人了解我們,也希望別人能同意我們的話。如果我們溝通的目的是很認真的,我們就希望能說服或勸導對方—更精確地說,說服對方接受我們的理論,勸導對方最終受到我們的行為與感覺的影響。
在作這樣的溝通時,接受的一方如果也想同樣認真,那就不但要有回應,還要做一個負責的傾听者。你對自己所听到的要有回應,還要注意到對方背後的意圖。同時,你還要能有自己的主見。當你有自己的主見時,那就是你的主張,不是作者的主張了。如果你不靠自己,只想依賴別人為你作判斷,那你就是在做奴隸,不是自由的人了。思想教育之受推崇,正因如此。
站在敘述者或作者的角度來看,修辭就是要知道如何去說服對方。因為這也是最終的目標,所有其他的溝通行為也必須做到這個程度才行。在寫作時講求文法與邏輯的技巧,會使作品清晰,容易理解,也是達到目標的一個過程。相對的,在讀者或听者的立場,修辭的技巧是知道當別人想要說服我們時,我們該如何反應。同樣的,文法及邏輯的技巧能讓我們了解對方在說什麼,並準備作出評論。
※暫緩評論的重要性
現在你可以看出來,在精雕細琢的寫作或閱讀過程中,文法、邏輯和修辭這三種藝術是如何協調與掌控的。在分析閱讀前兩個階段的技巧中,需要精通文法與邏輯。在第三個階段的技巧中,就要靠修辭的藝術了。這個階段的閱讀規則建立在最廣義的修辭原則上。我們會認為這些原則代表一種禮節,讓讀者不只是有禮貌,還能有效地回話的禮節。(雖然這不是一般的認知,但是禮節應該要有這兩個功能,而不是只有前面一項禮貌的功能。)
你大概已經知道第九個閱讀規則是什麼了。前面已經講過很多遍了。除非你听清楚了,也確定自己了解了,否則就不要回話。除非你真的很滿意自己完成的前兩個閱讀階段,否則不會感覺到可以很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想法。只有當你做到這些事時,你才有批評的權力,也有責任這麼做。
這就是說,事實上,分析閱讀的第三階段最後一定要跟著前兩個階段來進行。前面兩個階段是彼此連貫的,就是初學者也能將兩者合並到某種程度,而專家幾乎可以完全連貫合並。他可以將整體分成許多部分,同時又能找出思想與知識的要素,與作者達成共識,找出主旨與論述,再重新架構出一個整體。此外,對初學者來說,前面兩個階段所需要做的工作,其實只要做好檢視閱讀就已經完成一大部分了。但是就下評論來說,即使是閱讀專家,也必須跟初學者一樣,不等到他完全了解是不能開始的。
以下就是我們再詳細說明的第九個規則︰在你說出“我同意”,“我不同意”,或“我暫緩評論”之前,你一定要能肯定地說︰“我了解了。”上述三種意見代表了所有的評論立場。我們希望你不要弄錯了,以為所謂評論就是要不同意對方的說法。這是非常普遍的誤解。同意對方說法,與不同意對方說法都一樣要花心力來作判斷的。同意或不同意都有可能對,也都有可能不對。毫無理解便同意只是愚蠢,還不清楚便不同意也是無禮。
雖然乍看之下並不太明顯,但暫緩評論也是評論的一種方式。那是一種有些東西還未表達的立場。你在說的是,無論如何,你還沒有被說服。
你可能會懷疑,這些不過是普通常識,為什麼要大費周章地說明?有兩個理由。第一點,前面已經說過,許多人會將評論與不同意混為一談(就算是“建設性”的批評也是不同意)。其次,雖然這些規則看起來很有理,在我們的經驗中卻發現很少有人能真正運用。這就是古人說的光說不練的道理。
每位作者都有被瞎批評的痛苦經驗。這些批評者並不覺得在批評之前應該要做好前面的兩個閱讀步驟。通常這些批評者會認為自己不需要閱讀,只需要評論就可以了。演講的人,都會踫上一些批評者其實根本不了解他在說的是什麼,就提出尖銳問題的經驗。你自己就可能記得這樣的例子︰一個人在台上講話,台下的人一口氣或最多兩口氣就冒出來︰“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但我想你錯了。”
對于這樣的批評,根本不知從何答起。你惟一能做的是有禮貌地請他們重述你的論點,再說明他們對你的非難之處。如果他們做不到,或是不能用他們自己的話重述你的觀點,你就知道他們其實並不了解你在說什麼。這時你不理會他們的批評是絕對有道理的。他們的意見無關緊要,因為那些只是毫無理解的批評而已。只有當你發現某個人像你自己一般真的知道你在說什麼的時候,你才需要為他的同意而歡喜,或者為他的反對而苦惱。
這麼多年來教學生閱讀各種書籍的經驗中,我們發現遵守規則的人少,違反規則的人很多。學生經常完全不知道作者在說些什麼,卻毫不遲疑地批評起作者來。他們不但對自己不懂的東西表示反對意見,更糟的是,就算他們同意作者的觀點,也無法用自己的話說出個道理來。他們的討論,跟他們的閱讀一樣,都只是些文字游戲而已。由于他們缺乏理解,無論肯定或否定的意見就都毫無意義,而且無知。就算是暫緩評論,如果對自己暫緩評論的內容是些什麼並不明所以的話,這種暫緩的立場也不見得有什麼高明。
關于這個規則,下面還有幾點是要注意的。如果你在讀一本好書,在你說出“我懂了”之前,最好遲疑一下。在你誠實又自信地說出這句話之前,你有一堆的工作要做呢!當然,在這一點上,你要先評斷自己的能力,而這會讓你的責任更加艱巨。
當然,說出“我不懂”也是個很重要的評斷,但這只能在你盡過最大努力之後,因為書而不是你自己的理由才能說這樣的話。如果你已經盡力,卻仍然無法理解,可能是這本書真的不能理解。對一本書,尤其是一本好書來說,這樣的假設是有利的。在閱讀一本好書時,無法理解這本書通常是讀者的錯。因此,在分析閱讀中,要進人第三階段之前,必須花很多時間準備前面兩個階段的工作。所以當你說“我不懂”時,要特別注意其中並沒有錯在你自己身上的可能。
在以下的兩種狀況中,你要特別注意閱讀的規則。如果一本書你只讀了一部分,就更難確定自己是不是了解了這本書,在這時候你的批評也就要更小心。還有時候,一本書跟作者其他的書有關,必須看了那本書之後才能完全理解。在這種情況中,你要更小心說出“我懂了”這句話,也要更慢慢地舉起你評論的長矛。
對于這種自以為是的狀況,有一個很好的例子。許多文學評論家任意贊成或反對亞里士多德的《詩學》,卻並不了解他在分析詩的主要論點,其實立足于他其他有關心理學、邏輯與形上學的一些著作之上。他們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贊成或反對的是什麼。
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其他作者身上,像柏拉圖、康德、亞當•斯密與馬克思等人—這些人不可能在一本書中將自己所有的思想與知識全部寫出來。而那些評論康德《純粹理性批判》,卻根本沒看過他《實踐理性批判》的人;批評亞當•斯密的《國富論》,卻沒看過他《道德情操論》(TheoryofMoralSentiments)的人;或是談論《共產黨宣言》,卻沒有看過馬克思《資本論》的人,他們都是在贊成或反對一些自己並不了解的東西。
※避免爭強好辯的重要性
評論式閱讀的第二個規則的道理,與第一個一樣清楚,但需要更詳盡的說明與解釋。這是規則十︰當你不同意作者的觀點時,要理性地表達自己的意見,不要無理地辯駁或爭論。如果你知道或懷疑自己是錯的,就沒有必要去贏得那場爭辯。事實上,你贏得爭辯可能真的會在世上名噪一時,但長程來說,誠實才是更好的策略。
我們先從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的例子來談這個規則。在柏拉圖的《會飲篇》(Symposium)中,有一段對話︰
“我不能反駁你,甦格拉底,”阿加頓說︰“讓我們假設你說的都對好了。”
“阿加頓,你該說你不能反駁真理,因為甦格拉底是很容易被反駁的。”亞里士多德的《詩學》中也提到了這一段。他說︰
“其實這就是我們的責任。為了追求真理,要毀掉一些我們內心最親近的事物,尤其像我們這樣的哲學家或熱愛智慧的人更是如此。因為,縱使雙方是摯友,我們對真理的虔誠卻是超越友誼的。”
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給了我們一個大多數人忽略的忠告。大多數人會以贏得辯論為目標,卻沒想到要學習的是真理。
把談話當作是戰爭的人,要贏得戰爭就得為反對而反對,不論自己對錯,都要反對成功。抱持著這種心態來閱讀的人,只是想在書中找出反對的地方而已。這些好辯的人專門愛在雞蛋里挑骨頭,對自己的心態是否偏差,則完全置之不顧。
讀者在自己書房和一本書進行對話的時候,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他去贏得這場爭辯。他可以掌控全局。作者也不在現場為自己辯護。如果他想要作者現身一下的虛榮,他可以很容易就做到這一點。他幾乎不必讀完全書就能做到。他只要翻一下前面幾頁就夠了。
但是,如果他了解到,在與作者—活著或死了的老師—對話中,真正的好處是他能從中學到什麼;如果他知道所謂的贏只在于增進知識,而不是將對方打敗,他就會明白爭強好辯是毫無益處的。我們並不是說讀者不可以極端反對或專門挑作者的毛病,我們要說的只是︰就像他反對一樣,他也要有同意的心理準備。不論要同意還是反對,他該顧慮的都只有一點—事實,關于這件事的真理是什麼。
這里要求的不只是誠實。讀者看到什麼應該承認是不必說的。當必須同意作者的觀點,而不是反對的,也不要有難過的感覺。如果有這樣的感覺,他就是個積習已深的好辯者。就這第二個規則而言,這樣的讀者是情緒化的,而不是理性的。
※化解爭議
第三個規則與第二個很接近。所敘述的是在提出批評之前的另一個條件。這是建議你把不同的觀點當作是有可能解決的問題。第二個規則是敦促你不要爭強好辯,這一個規則是提醒你不要絕望地與不同的意見對抗。一個人如果看不出所有理性的人都可能達成一致的意見,那他就會對波濤洶涌的討論過程感到絕望。注意我們說的是“可能達成一致的意見”,而不是說每個有理性的人都會達成一致的意見。就算他們現在不同意,過一陣子他們也可能變成同意。我們要強調的重點是,除非我們認為某個不同的意見終究有助于解決某個問題,否則就會徒亂心意。
人們確實會同意、也會不同意的兩個事實,來自人類復雜的天性。人是理性的動物。理性是人類表達同意的力量泉源。人類的獸性與理性中不完美的部分,則是造成許多不同意的原因。人是情緒與偏見的動物。他們必須用來溝通的語言是不完美的媒介,被情緒遮蓋著,被個人的喜好渲染著,被不恰當的思想穿梭著。不過在人是理性的程度之內,這些理解上的困難是可以克服的。從誤解而產生的不同意見只是外表的,是可以更正的。
當然,還有另一種不同意是來自知識的不相當。比較無知的人和超越自己的人爭論時,經常會錯誤地表示反對的意見。然而,學識比較高的人,有權指正比較無知的人所犯的錯誤。這種不同意見所造成的爭論也是可以更正的。知識的不相當永遠可以用教導來解決。
還有一些爭論是被深深隱藏起來的,而且還可能是沉潛在理性之中。這種就很難捉摸,也難以用理性來說明。無論如何,我們剛剛所說是大部分爭論形式—只要排除誤解,增加知識就能解決這些爭論。這兩種解藥盡管經常很困難,通常卻都管用。因此,一個人在與別人對話時,就算有不同的意見,最後還是有希望達成共識。他應該準備好改變自己的想法,才能改變別人的想法。他永遠要先想到自己可能誤解了,或是在某一個問題上有盲點。在爭論之中,一個人絕不能忘了這是教導別人,也是自己受教的一個機會。
問題在許多人並不認為爭議是教導與受教的一個過程。他們認為任何事都只是一個觀點問題。我有我的觀點,你也有你的,我們對自己的觀點都有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就像我們對自己的財產也有同樣的權利。如果溝通是為了增進知識,從這個角度出發的溝通是不會有收獲的。這樣的交談,頂多像是一場各持己見的乒乓球賽,沒有人得分,沒有人贏,每個人都很滿意,因為自己沒有輸—結果,到最後他還是堅持最初的觀點。
如果我們也是這樣的觀點,我們不會—也寫不出這本書來。相反的,我們認為知識是可以溝通傳達的,爭議可以在學習中獲得解決。如果真正的知識(不是個人的意見)是爭議的焦點,那麼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爭議或者只是表面的,借由達成共識或心智的交流就可以消除,或者就算真正存在,仍然可以借由長期的過程以事實與理性來化解。有理性的爭議方法就是要有長久的耐心。簡短來說,爭議是可爭辯的事物。除非雙方相信透過相關證據的公開,彼此可以借由理性來達成一種理解,進而解決原始的爭議議題,否則爭議只是毫無意義的事。
第三個規則要如何應用在讀者與作者的對話中呢?這個規則要怎樣轉述成閱讀的規則呢?當讀者發現自己與書中某些觀點不合時,就要運用到這個規則了。這個規則要求他先確定這個不同的意見不是出于誤解。再假設這個讀者非常注意,除非自己真的了解,而且確實毫無疑問,否則不會輕易提出評斷的規則,那麼,接下來呢?
接下來,這個規則要求他就真正的知識與個人的意見作出區別。還要相信就知識而言,這個爭議的議題是可以解決的。如果他繼續進一步追究這個問題,作者的觀點就會指引他,改變他的想法。如果這樣的狀況沒有發生,就表示他的論點可能是正確的,至少在象征意義上,他也有能力指導作者。至少他可以希望如果作者還活著,還能出席的話,作者也可能改變想法。
你可能還記得上一章的結尾部分談過一點這個主題。如果一個作者的主旨沒有理論基礎,就可以看作是作者個人的意見。一個讀者如果不能區別出知識的理論說明與個人觀點的闡述,那他就無法從閱讀中學到東西。他感興趣的頂多只是作者個人,把這本書當作是個人傳記來讀而已。當然,這樣的讀者無所謂同意或不同意,他不是在評斷這本書,而是作者本身。
無論如何,如果讀者基本的興趣是書籍本身,而不是作者本身,對于自己有責任評論這件事就要認真地對待。在這一點上,讀者要就真正的知識與他個人觀點以及作者個人觀點之不同之處,作出區分。因此,除了表達贊成或反對的意見之外,讀者還要作更多的努力。他必須為自己的觀點找出理由來。當然,如果他贊同作者的觀點,就是他與作者分享同樣的理論。但是如果他不贊同,他一定要有這麼做的理論基礎。否則他就只是把知識當作個人觀點來看待了。
因此,以下是規則十一,尊重知識與個人觀點的不同,在作任何評斷之前,都要找出理論基礎。
順便強調的是,我們並不希望大家認為我們主張有許多“絕對”的知識。我們前一章提到的自明之理,對我們來說是不能證明,也無法否定的真理。然而,大多數的知識都無法做到絕對的地步。我們所擁有的知識都是隨時可以更正的。我們所知道的知識都有理論支持,或至少有一些證據在支持著,但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出現新的證據,或許就會**我們現在相信的事實。
不過這仍然不會改變我們一再強調區別知識與意見的重要性。如果你願意,那麼知識存在于可以辯護的意見之中—那些有某種證據支持的意見。因此,如果我們真的知道些什麼,我們就要相信我們能以自己所知來說服別人。至于“意見”,就我們一直使用這個字眼的意義來說,代表沒有理論支持的評斷。所以談到“意見”的時候,我們一直和“只是”或“個人”等詞匯聯用。當我們除了個人的感覺與偏見,並沒有其他證據或理由來支持一個陳述,就說某件事是真理的話,那未免兒戲了。相對地如果我們手中有一些有理性的人都能接受的客觀證據,我們就可以說這是真理,而我們也知道這麼說沒錯。
現在我們要摘要說明這一章所討論的三個規則。這三個規則在一起所說明的是批評式閱讀的條件,而在這樣的閱讀中,讀者應該能夠與作者“辯論”。
第一︰要求讀者先完整地了解一本書,不要急著開始批評。第二︰懇請讀者不要爭強好辯或盲目反對。第三︰將知識上的不同意見看作是大體上可以解決的問題。這個規則再進一步的話,就是要求讀者要為自己不同的意見找到理論基礎,這樣這個議題才不只是被說出來,而且會解釋清楚。只有這樣,才有希望解決這個問題。
[sea于2006-07-1311:34:45修改此小說]
一個讀者所能說的第一件事是他讀懂了,或是他沒讀懂。事實上,他必須先說自己懂了,這樣才能說更多的話。如果他沒懂,就應該心平氣和地回頭重新研究這本書。
在第二種難堪的情況中,有一個例外。“我沒懂”這句話也可能本身就是個評論。但下這個評論之前,讀者必須有理論支持才行。如果問題出在書本,而不是讀者自己,他就必須找出問題點。他可以發現這本書的架構混亂,每個部分都四分五裂,各不相干,或是作者談到重要的字眼時模稜兩可,造成一連串的混淆困擾。在這樣的狀態中,讀者可以說這本書是沒法理解的,他也沒有義務來作評論。
然而,假設你在讀一本好書,也就是說這是一本可以理解的書。再假設最後你終于可以說︰“我懂了!”再假設除了你看懂了全書之外,還對作者的意見完全贊同,這樣,閱讀工作才算是完成了。分析閱讀的過程已經完全結束。你已經被啟發,被說服或被影響了。當然,如果你對作者的意見不同意或暫緩評論,我們還會有進一步的考量。尤其是不同意的情況比較常見。
作者與讀者爭辯—並希望讀者也能提出辯駁時—一個好的讀者一定要熟悉辯論的原則。在辯論時他要有禮貌又有智慧。這也是為什麼在這本有關閱讀的書中,要另闢一章來談這個問題的原因。當讀者不只是盲目地跟從作者的論點,還能和作者的論點針鋒相對時,他最後才能提出同意或反對的有意義的評論。
同意或反對所代表的意義值得我們進一步討論。一位讀者與作者達成共識後,掌握住他的主旨與論述,便是與作者心意相通了。事實上,詮釋一本書的過程是透過言語的媒介,達到心靈上的溝通。讀懂一本書可以解釋為作者與讀者之間的一種認同。他們同意用這樣的說法來說明一種想法。因為這樣的認同,讀者便能透過作者所用的語言,看出他想要表達的想法。
如果讀者讀懂了一本書,怎麼會不同意這本書的論點呢?批評式閱讀要求他保持自己的想法。但是當他成功地讀懂這本書時,便是與作者的心意合一了。這時他還有什麼空間保持自己的想法呢?
有些人不知道所謂的“同意”其實是包含兩種意義的,于是,錯誤的觀念就形成前面的難題。結果,他們誤以為兩人之間如果可以互相了解,便不可能不同意對方的想法。他們認為反對的意見純粹來自不了解。
只要我們想想作者都是在對我們所生活的世界作出評論,這個錯誤就很容易看出來了。他聲稱提供給我們有關事物存在與行動的理論知識,或是我們該做些什麼的實務知識,當然,他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只有當他說的是事實,而且提出相關的證據時,他的說法才成立。否則就是毫無根據的說辭。
譬如你說︰“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我們可能會認為你說的是人生而具有的智慧、力量與其他能力都是相同的。但就我們對事實的觀察,我們不同意你的觀點。我們認為你錯了。但也可能我們誤解你了。或許你要說的是每個人的政治權利是平等的。因為我們誤解了你的意思,所以我們的不同意是毫無意義的。現在假設這個誤解被糾正了。仍然可能有兩種回答。我們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但是這時如果我們不同意,我們之間就出現了一個真正的議題。我們了解你的政治立場,但我們的立場與你相反。
只有當雙方都了解對方所說的內容時,關于事實或方向的議題—關于一件事是什麼或該如何做的議題—才是真實的。在討論一件事時,雙方都要對文字上的應用沒有意見之後,才能談到同意或不同意的觀點。這是因為(不是盡管),當你透過對一本書的詮釋理解,與作者達成了共識之後,才可以決定同意他的論點,或是不同意他的立場。
※偏見與公正
現在我們來談談你讀懂了一本書,但是卻不同意作者的狀況。如果你都接受前一章所談的規則,那麼你的不同意就是因為作者在某一點上出錯了。你並沒有偏見,也不是情緒化。因為這是事實,那麼要作到理想化的辯論就必須滿足以下三種條件︰
第一點,因為人有理性的一面,又有動物的一面,所以在爭辯時就要注意你會帶進去的情緒,或是在當場引發的脾氣。否則你的爭論會流于情緒化,而不是在說理了。當你的情緒很強烈時,你可能會認為自己很有道理。
第二點,你要把自己的前提或假設攤出來。你要知道你的偏見是什麼—這也是你的預先評斷。否則你就不容易接受對手也有不同假設的權利。一場好的辯論是不會為假設而爭吵的。譬如作者明白地請你接受某個前提假設,你就不該因為也可以接受相反的前提假設就不听他的請求。如果你的偏見正好在相反的那一邊,而你又不肯承認那就是偏見,你就不能給作者一個公平的機會表達意見了。
第三點也是最後一點,派別之爭幾乎難以避免地會造成一些盲點,要化解這些盲點,應盡力嘗試不偏不倚。當然,爭論而不想有派別之分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在爭論時應該多一點理性的光,少一點激情的熱,每個參與辯論的人至少都該從對方的立場來著想。如果你不能用同理心來閱讀一本書,你的反對意見會更像是爭吵,而不是文明的意見交流。
理想上,這三種心態是明智與有益的對話中必要的條件。這三種要件顯然也適用在閱讀上—那種作者與讀者之間的對話上。對一個願意采取理性爭論方式的讀者來說,每一個建議對他都是金玉良言。
但這只是理想,僅能做到近似而已。我們不敢對人抱持這樣的奢望。我們得趕快承認,我們也充分地注意到自己的缺點。我們也會違反我們自己所定的辯論中該有的明智規則。我們發現自己也會攻擊一本書,而不是在評論,我們也會窮追猛打,辯不過的時候也繼續反對,把自己的偏見講得理直氣壯,好像我們比作者要更勝一籌似的。
然而,無論如何,我們仍然相信,作者與讀者的對話及批評式的閱讀,是可以相當有紀律的。因此,我們要介紹一套比較容易遵守,可以取代這三種規則的替代方法。這套方法指出四種站在對立角度來評論一本書之道。我們希望即使讀者想要提出這四種評論時,也不會陷人情緒化或偏見的狀態中。
以下是這四點的摘要說明。我們的前提是讀者能與作者進行對話,並能回應他所說的話。在讀者說出︰“我了解,但我不同意。”之後,他可以用以下的概念向作者說明︰(1)你的知識不足(uninformed)。(2)你的知識有錯誤(misinformed)。(3)你不合邏輯—你的推論無法令人信服。(4)你的分析不夠完整。
這四點可能並不完整,不過我們認為已經夠了。無論如何,這確實是一位讀者在不同意時,基本上可以作出的重點聲明。這四個聲明多少有點獨立性。只用其中一點,不會妨害到其他重點的運用。每個重點或全部的重點都可以用上,因為這些重點是不會互相排斥的。
不過,再強調一次,讀者不能任意使用這些評論,除非他確定能證明這位作者是知識不足、知識有誤或不合邏輯。一本書不可能所有的內容都是知識不足或知識有誤。一本書也不可能全部都不合邏輯。而要作這樣評論的讀者,除了要能精確地指認作者的問題之外,還要能進一步證明自己的論點才行。他要為自己所說的話提出理由來。
※判斷作者的論點是否正確
這四個重點之中,第四個重點與前三個略微不同,我們會繼續討論這一點。我們先簡單地談一下前三點,再談第四點。
(1)說一位作者知識不足,就是在說他缺少某些與他想要解決的問題相關的知識。在這里要注意的是,除非這些知識確實相關,否則就沒有理由作這樣的評論。要支持你的論點,你就要能闡述出作者所缺乏的知識,並告訴他這些知識如何與這個問題有關,如果他擁有這些知識會如何讓他下一個不同的結論。
我們還要補充說明一點。達爾文缺乏基因遺傳學的知識,這些是由孟德爾及後繼者研究證實的知識。在他的《物種起源》中,最大的缺點就是他對遺傳機能的知識一無所知。吉朋,則缺乏一些後來的歷史學家研究證明所顯示出羅馬淪亡的關鍵點。通常,在科學與歷史中,前人缺乏的知識都是由後來的人發掘出來的。科技的進步與時間的延長,使得大部分的研究調查都能做到這一點。但在哲學領域中,狀況卻可能相反。似乎時間越久遠,知識只有衰退,而毫無增進。譬如古人就已經懂得分辨出人的意識、想像與理解力。在18世紀,休謨(DavidHume)的作品中對人的想像與思想的區別一無所知,然而早期的哲學家早已建立起這個概念了。
(2)說一位作者的知識錯誤,就是說他的理念不正確。這樣的錯誤可能來自缺乏知識,但也可能遠不只于此。不論是哪一種,他的論點就是與事實相反。作者所說的事實或可能的事實,其實都是錯的,而且是不可能的。這樣的作者是在主張他自己其實並沒有擁有的知識,當然,除非這樣的缺點影響到作者的結論,否則並沒必要指出來。要作這個評論,你必須要能說明事實,或是能采取比作者更有可能性的相反立場來支持你的論點。
譬如斯賓諾莎的一本政治論著中,談到民主是比專制更原始的一種政治形態。這與已經證實的政治史實完全相反。斯賓諾莎這個錯誤的觀點,影響到他接下來的論述。亞里士多德誤以為在動物的傳宗接代中,雌性因素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結果導致一個難以自圓其說的**過程的結論。阿奎那的錯誤在他認為天體與星球是截然不同的,因為他認為前者只會改變位置,此外無從改變。現代的天文學家更正了這個錯誤,而使得古代及中世紀的天文學往前邁進一大步。但是他這個錯誤只與部分內容相關。他出了這個錯,卻不影響他在形上學的論點,他認為所有可知覺的事物都是由內容及形式所組成的。
前兩點的批評是互相有關聯的。知識不足,就可能造成我們所說的知識錯誤。此外,任何人的某種知識錯誤,也就是在那方面知識不足。不過,這兩種不足在消極與積極面上的影響,還是有差別的。缺乏相關的知識,就不太可能解決某個特定的問題,或支持某一種結論。錯誤的知識卻會引導出錯誤的結論,與站不住腳的解答。這兩個評論合.在一起,指出的是作者的前提有缺陷。他需要充實知識。他的證據與論點無論在質與量上都還不夠好。
(3)說一位作者是不合邏輯的,就是說他的推論荒謬。、一般來說,荒謬有兩種形態。一種是缺乏連貫,也就是結論冒出來了,卻跟前面所說的理論連不起來。另一種是事件變化的前後不一致,也就是作者所說的兩件事是前後矛盾的。要批評這兩種問題,讀者一定要能例舉精確的證據,而那是作者的論點中所欠缺的使人信服的力量。只要當主要的結論受到這些荒謬推論的影響時,這個缺點才要特別地提出來。一本書中比較無關的部分如果缺乏信服力,也還說得過去。
第三點比較難以例舉說明。因為真正的好書,很少在推論上出現明顯的錯誤。就算真的發生了,通常也是精巧地隱藏起來,只有極有洞察力的讀者才能發掘出來。但是我們可以告訴你一個出現在馬基雅維里的《君主論》中的謬論。馬基雅維里說︰
所有的政府,不論新或舊,主要的維持基礎在法律。如果這個政府沒有很好的武裝力量,就不會有良好的法律。也就是說,只要政府有很好的武裝力量,就會有好的法律。
所謂良好的法律來自良好的警察力量,所謂只要警察力量是強大的,法律也自然是良好的,是不通的。我們暫且忽略這個議題中高度的可疑性。我們關心的只是其中的連貫性。就算我們說快樂來自于健康比好法律來自有效力的警察力量還要有道理一些,但是也不能跟著說︰健康的人都是快樂的人。
在霍布斯的《法律的原理》(ElementsofLaw)中,他主張所有的物體不過是在運動中的物質數量而已。他說在物體的世界中是沒有品質可言的。但是在另一個地方,他主張人本身就不過是個物體,一組在運動中的原子的組合。他一方面承認人有感官品質的存在—顏色、氣味、味覺等等—一方面又說這都不過是大腦中原子的運動所造成的。這個結論與前面第一個論點無法呼應,在那個論點中他說的是在運動中的物體是沒有品質的。他所說的所有運動中的物體,應該也包括任何一組特殊的物體,大腦的原子運動自然也該在其中才對。
這第三個批評點與前兩個是互相關聯的。當然,有時候作者可能沒法照他自己所提的證據或原則得出結論。這樣他的推論就不夠完整。但是這里我們主要關心的還是一個作者的理論根據很好,導出來的結論卻很差的情況。發現作者的論點沒有說服人的力量,是因為前提不正確或證據不足,雖然很有趣,但卻一點也不重要。
如果一個人設定了很完整的前提,結論卻伺題百出,那從某個角度而言,就是他的知識有錯誤。不過,到底這些錯誤的論述來自推論有毛病的問題,還是因為一些其他的缺點,特別像是相關知識不足等等,這兩者之間的差異倒是值得我們細細推敲的.
※判斷作者論述的完整性
我們剛談過的前面三個批評點,是與作者的聲明與論述有關的。讓我們談一下讀者可以采取的第四個批評點。這是在討論作者是否實際完成了他的計劃—也就是對于他的工作能否交待的滿意度。
在開始之前,我們必須先澄清一件事。如果你說你讀懂了,而你卻找不出證據來支持前面任何一個批評點•的話,這時你就有義務要同意作者的任何論點。這時你完全沒有自主權。你沒有什麼神聖的權利可以決定同意或不同意。
如果你不能用相關證據顯示作者是知識不足、知識有誤,或不合邏輯,你就不能反對他。你不能像很多學生或其他人說的︰“你的前提都沒有錯,推論也沒問題,但我就是不同意你的結論。”這時候你惟一能說的可能只是你“不喜歡”這個結論。你並不是在反對。你只在表達你的情緒或偏見。如果你已經被說服了,就該承認。(如果你無法提出證據來支持前三項批評點,但仍然覺得沒有被作者說服,可能在一開始時你就不該說你已經讀懂了這本書。)
前面三個批評點與作者的共識、主旨與論述有關。這些是作者開始寫作時要用來解決問題的要素。第四點—這本書是否完整了—與整本書的架構有關。
(4)說一位作者的分析是不完整的,就是說他並沒有解決他一開始提出來的所有問題,或是他並沒有盡可能善用他手邊的資料,或是他並沒有看出其間的含意與縱橫交錯的關系,或是他沒法讓自己的想法與眾不同。但這還不夠去說一本書是不完整的。任何人都可以這樣評論一本書。人是有限的,他們所做的任何工作也都是有限的,不完整的。因此,作這樣的評論是毫無意義的。除非讀者能精確地指出書中的問題點—不論是來自他自己的努力求知,或是靠其他的書幫忙—才能作這樣的批評。
讓我們作一個簡要的說明。在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中,有關政府形態的分析是不完整的。因為他受時代的限制,以及他錯誤地接受奴隸制度,亞里士多德沒有想到,或說構想到,真正的民主架構在人民的普選權。他也沒法想像到代議政治與現代的聯邦體制。如果有的話,他的分析應該延伸到這些政治現實才行。歐幾里得的《幾何原理》也是敘述不完整。因為歐幾里得沒想到平行線之間其他的公理。現代幾何學提出了其他的假設,補足了這個缺陷。杜威的《如何思考》(HowWeThink),關于思考的分析是不完整的。因為他沒有提到在閱讀時產生的思考,在老師指導之下的思考,以及在研究發現時所產生的思考。對相信人類永生的基督徒而言,埃比克泰德(Epictetus)或奧勒留(MarcusAurelius)有關人類幸福的論述也是不完整的。
嚴格來說,第四點並不能作為不同意一個作者的根據。我們只能就作者的成就是有限的這一點而站在對立面上。然而,當讀者找不出任何理由提出其他批評點而同意一本書的部分理論時,或許會因為這第四點,關于一本書是不完整的論點,而暫緩評論整本書。站在讀者的立場,暫緩評論一本書就是表示作者並沒有完全解決他提出的問題。
閱讀同樣領域的書,可以用這四種評論的標準來作比較。如果一本書能比另一本書說出較多的事實,錯誤也較少,就比較好一點。但如果我們想要借讀書來增進知識,顯然一本能對主題作最完整敘述的書是最好的。這位作者可能會缺乏其他作者所擁有的知識;這位作者所犯的錯誤,可能是另一位作者絕不會發生的;即使是相同的根據,這位作者的說服力也可能比不上另一位作者。但是唯有比較每位作者在分析論點時的完整性,才是真正有深度的比較。比較每本書里有效而且突出的論點有多少,就可以當作評斷其完整性的參考了。這時你會發現能與作者找出共同的詞義是多麼有用了。突出的詞義越多,突出的論述也就越多。
你也可能觀察到第四個批評點與分析閱讀的三個階段是息息相關的。在擬大綱的最後階段,就是要知道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詮釋一本書的最後階段,就是要知道作者解決了哪些問題,還有哪些問題尚未解決。批評一本書的最後階段,就是要檢視作者論述的完整性。這跟全書大綱,作者是否把問題說明清楚,也跟詮釋一本書,衡量他多麼完滿地解決了問題都有關。
※分析閱讀的三階段
現在我們已經大致完成了分析閱讀的舉證與討論。我們現在要把所有的規則按適當的次序,用合宜的標題寫出來︰
一、分析閱讀的第一階段︰找出一本書在談些什麼的規則
(1)
依照書的種類與主題來分類。
(2)
使用最簡短的文字說明整本書在談些什麼。
(3)
將主要部分按順序與關聯性列舉出來。將全書的大綱列舉出來,並將各個部分的大綱也列出來。
(4)
確定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
二、分析閱讀的第二階段︰診釋一本書的內容規則
(5)診釋作者的關鍵字,與他達成共識。
(6)由最重要的句子中,抓住作者的重要主旨。
(7)知道作者的論述是什麼,從內容中找出相關的句子,再重新架構出來。
(8)確定作者已經解決了哪些問題,還有哪些是沒解決的。再判斷哪些是作者知道他沒解決的問題。
三、分析閱讀的第三階段︰像是溝通知識一樣地評論一本書的規則
A.
智慧禮節的一般規則
(9)除非你已經完成大綱架構,也能詮釋整本書了,否則不要輕易批評。(在你說出︰“我讀懂了!”之前,不要說你同意、不同意或暫緩評論。)
(10)不要爭強好勝,非辯到底不可。
(11)在說出評論之前,你要能證明自己區別得出真正的知識與個人觀點的不同。B.批評觀點的特別標準
(12)證明作者的知識不足。
(13)證明作者的知識錯誤。
(14)證明作者不合邏輯。
(15)證明作者的分析與理由是不完整的。
注意︰關于最後這四點,前三點是表示不同意見的準則,如果你無法提出相關的佐證,就必須同意作者的說法,或至少一部分說法。你只能因為最後一點理由,對這本書暫緩評論。
本書在第七章結尾時,已經提出分析閱讀的前四個規則,以便幫助你回答對一本書提出來的一個基本向題︰這本書大體上來說是在談些什麼?同樣的,在第九章的結尾,詮釋一本書的四個規則能幫助你回答第二個問題,這也是你一定會問的問題︰這本書詳細的內容是什麼?作者是如何寫出來的?很清楚,剩下來的七個閱讀規則—評論的智慧禮節、批評觀點的特別標準—能幫助你回答第三與第四個基本問題。你一定還記得這兩個問題︰這是真實的嗎?有意義嗎?
“這是真實的嗎?——的問題,可以拿來問我們閱讀的任何一種讀物。我們可以對任何一種讀物提出“真實性”的疑問—數學、科學、哲學、歷史與詩。人類發揮心智所完成的作品,如果就其真實性而受到贊美,可說是再也沒有比這更高的評價了。同樣的,就其真實性而進行批評,也是認真對待一部正經作品的態度。但奇怪的是,近幾年來,在西方社會中,第一次出現了這種最高評價的標準逐漸喪失的現象。贏得批評家的喝彩,廣受大眾矚目的書本,幾乎都是在嘲弄事實的作品—越是夸大,效果越好。大部分讀者,特別是閱讀流行讀物的讀者,在使用不同的評論標準贊美或責難一本書—這本書是否新奇、嘩眾取寵,有沒有誘惑力,有沒有威力能迷惑讀者的心等等,而不是在這本書的真實性,論點是否清晰,或是啟發人心的力量上。這些標準之所以落伍,或許是現代有許多非科學類的作者,他們對于真實性要求不高的原因。我們可以推想這樣的危機︰如果任何有關真實的作品不再是關心的焦點時,那麼願意寫作、出版、閱讀這樣的書的人就更少了。
除非你閱讀的東西在某種程度上是真實的,否則你用不著再讀下去。就算是這樣,你還是要面對最後一個問題。如果你是為了追求知識而閱讀,除非你能判斷作者所提出的事實的意義,或者應該具備的意義,否則稱不上有頭腦的閱讀。作者所提出的事實,很少沒經過有意無意的詮釋。尤其如果你讀的是文摘類的作品,那都是根據某種意義,或某種詮釋原則而過濾過的事實。如果你閱讀的是啟發性的作品,這個問題更是沒有終了的時刻。在學習的任何一個階段,你都要回顧一下這個問題︰“這究竟有沒有意義?”
我們已經提過的這四個問題,總結了身為讀者應盡的義務。前三個,與人類語言的溝通天性有關。如果溝通並不復雜,就用不著做出大綱來。如果語言是完美的溝通媒介,而不是有點不透明,就用不著詮釋彼此的想法了。如果錯誤與無知不會局限真實或知識,我們也根本用不著批評T。第四個間題區別T訊息(information)與理解(understanding)之間的差異。如果你閱讀的讀物是以傳遞訊息為主,你就要自己更進一步,找出其中的啟發性來。即使你被自己閱讀的東西所啟發了,你也還要繼續往前探索其中的意義。
在進入本書的第三篇之前,或許我們該再強調一次,這些分析閱讀的規則是一個理想化的閱讀。沒有多少人用過這樣的方法來閱讀一本書。而使用過這些方法的人,可能也沒辦法用這些規則來閱讀許多本書。無論如何,這些規則只是衡量閱讀層次的理想標準。你是個好讀者,也就能達到你應該達到的閱讀層次。
當我們說某人讀書“讀得很好”(Well-read)時,我們心中應該要有這些標準來作衡量的依據。太多時候,我們是用這樣的句子來形容一個人閱讀的量,而非閱讀的質。一個讀得很廣泛,卻讀不精的人,與其值得贊美,不如值得同情。就像霍布斯所說︰“如果我像一般人一樣讀那麼多書,我就跟他們一樣愚蠢了。”
偉大的作者經常也是偉大的讀者,但這並不是說他們閱讀所有的書。只是在我們的生活中,閱讀是不可或缺的。在許多例子中,他們所閱讀的書比我們在大學念的書還要少,但是他們讀得很精。因為他們精通自己所閱讀的書,他們的程度就可以跟作者相匹敵。他們有權被稱作權威人士。在這種狀況下,很自然地,一個好學生通常會變成老師,而一位好的讀者也會變成作者。
我們並不是企圖要指引你開始寫作,而是要提醒你,運用本書所提供的規則,仔細地閱讀一本書,而不是浮面地閱讀大量的書,就是一個好讀者能達到的理想境界了。當然,許多書都值得精讀。但有更多的書只要瀏覽一下就行了。要成為一個好讀者,就要懂得依照一本書的特質,運用不同的閱讀技巧來閱讀。
[sea于2006-07-1311:31:12修改此小說]
除了書籍本身之外,任何輔助閱讀我們都可以稱作是外在的閱讀。所謂“內在閱讀”(intrinsicreading),意思是指閱讀書籍的本身,與所有其他的書都是不相關的。而“外在閱讀”(extrinsicreading)指的是我們借助其他一些書籍來閱讀一本書。到目前為止,我們故意避免談到外在的輔助閱讀。我們前面所談的閱讀規則,是有關內在閱讀的規則—並不包括到這本書以外的地方尋找意義。有好幾個理由讓我們堅持到現在,一直將焦點集中在身為讀者的基本工作上—拿起一本書來研究,運用自己的頭腦來努力-,不用其他的幫助。但是如果一直這樣做下去,可能就錯了。外在閱讀可以幫上這個忙。有時候還非要借助外在閱讀,才能完全理解一本書呢!
我們一直到現在才提出外在閱讀的一個理由是︰在理解與批評一本書的過程中,內在與外在的閱讀通常會混在一起。在詮釋、批評與做大綱時,我們都難免受到過去經驗的影響。在閱讀這本書之前,我們一定也讀過其他的書。沒有人是從分析閱讀開始閱讀第一本書的。我們可能不會充分對照其他書籍或自己生活里的經驗,但是我們免不了會把某一位作者對某件事的聲明與結論,拿來跟我們所知的,許多不同來源的經驗作比較。這也就是俗話說的,我們不應該,也不可能完全孤立地閱讀一本書。
但是要拖到現在才提出外在閱讀的主要理由是︰許多讀者太依賴外在的輔助了,我們希望你了解這是毫無必要的。閱讀一本書時,另一只手上還拿著一本字典,其實是個壞主意。當然這並不是說你在踫到生字時也不可以查字典。同樣地,一本書困擾住你時,我們也不會建議你去閱讀評論這本書的文章。整體來說,在你找尋外力幫助之前,最好能自己一個人閱讀。如果你經常這麼做,最後你會發現越來越不需要外界的助力了。
外在的輔助來源可以分成四個部分。在這一章中,我們會依照以下的順序討論出來︰第一,相關經驗。第二,其他的書。第三,導論與摘要。第四,工具書。
要如何運用或何時運用這些外在的輔助資料,我們無法針對特例一一說明,但我們可以作一般性的說明。根據一般的閱讀常識來說,你依照內在閱讀的規則盡力將一本書讀完之後,卻還是有一部分不懂或全部都不懂時,就應該要找外在的幫助了。
※相關經驗的角色
有兩種形態的相關經驗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在閱讀時有困難的書。在第六章,我們已經談到一般經驗與特殊經驗的不同之處。一般經驗適用于任何一個活著的男人跟女人。特殊經驗則需要主動地尋找,只有當一個人踫到困難時才會用得上。特殊經驗的最佳例子就是在實驗室中進行的實驗,但也不一定需要有實驗室。譬如一位人類學家的特殊經驗可以是旅行到亞馬遜流域,去研究一個尚未被開發的原始土著的居住形態。他因此增加了一些別人沒有的特殊經驗,也是許多人不可能有的經驗。如果大多數科學家探險過那個區域之後,他的經驗就失去了獨特性。同樣的,太空人登陸月球也是非常特殊的經驗,而月球並不是一般人習以為常的實驗室。大多數人並沒有機會知道居住在沒有空氣的星球上是什麼滋味,而在這成為一般經驗之前,大多數人還是會保持這樣的狀態。同樣的,上面有龐大地心引力的木星,在一般人心中也會繼續想成一個像實驗室般的地方,而且可能會一直如此。
一般的經驗並不一定要每個人都有才叫一般。一般(Common)與全體(Universal)是有點差別的。譬如並不是每個人都能經歷生下來就有父母的經驗,因為有些人一出生就是孤兒。然而,家庭生活卻是一般人的普通經驗,因為這是大多數男人跟女人在正常生活中的體驗。同樣的,**也不是每個人都有的經驗,但是這是個共通的經驗,因此我們稱這個經驗為一般經驗。有些男人或女人從沒有過這樣的經驗,但是這個經驗被絕大多數的人類共享著,因此不能稱作特殊經驗。(這並不是說**經驗不能在實驗室中作研究,實際上也有很多人在做了。)被教導也不是每個人都有的經驗,有些人從未上過學,但是這也屬于一般經驗。
這兩種經驗主要是跟不同的書籍有關。一般經驗在一方面與閱讀小說有關,另一方面與閱讀哲學書籍有關。判斷一本小說的寫實性,完全要依賴一般的經驗。就像所有的人一樣,我們從自己的生活體驗來看這本書是真實或不夠真實。哲學家與詩人一樣,也是訴諸人類的共通經驗。他並沒有在實驗室工作,或到外面作專門的研究調查。因此你用不著外界特殊經驗的輔助,就能理解一位哲學家的主要原則。他談的是你所知道的一般經驗,與你每天生活中所觀察到的世界。
特殊經驗主要是與閱讀科學性作品有關。要理解與判斷一本科學作品所歸納的論點,你就必須了解科學家所作的實驗報告與證明。有時候科學家在形容一個實驗時栩栩如生,你讀起來一點困難也沒有。有時說明圖表會幫助你了解這些像是奇跡般的描述。
閱讀歷史作品,同時與一般經驗及特殊經驗都有關。這是因為歷史摻雜著虛構與科學的部分。從一方面來說,口述歷史是個故事,有情節、角色、插曲、復雜的動作、高潮、余波。這就像一般經驗也適用于閱讀小說跟戲劇一樣。但是歷史也像科學一樣,至少有些歷史學家自己研究的經驗是相當獨特的。他可能有機會閱讀到一些機密文件,而一般人如果閱讀這些文件是會有麻煩的。他可能作過廣泛的研究,不是進人殘存的古老文明地區,就是訪問過偏遠地區的人民生活。
要怎樣才能知道你是否適當地運用自己的經驗,來幫助你讀懂一本書呢?最確定的測驗方式就是我們討論過的方式,跟測驗你的理解力一樣,問問你自己︰在你覺得自己了解了的某一點上,能不能舉出一個實例來?很多次我們要學生這麼做,學生們卻答不出來。他們看起來是了解了某個重點,但叫他起來舉例說明時,他又是一臉茫然的樣子。顯然,他們並不是真的讀懂了那本書。在你不太確定自己有沒有掌握一本書時,不妨這樣測驗一下你自己。以亞里士多德在《倫理學》中討論的道德為例,他一再強調,道德意味著過與不及之間的狀態。他舉出了一些具體的例子,你能同樣舉出類似的例子嗎?如果可以,你就大致了解了他的重點。否則你該重新回到原點,再讀一次他的論點。
※其他的書可以當作閱讀時的外在助力
在後面我們會討論到主題閱讀,那是在同一個主題下,閱讀很多本書。此刻,我們要談的是閱讀其他的書籍,以輔助我們閱讀某一本書的好處。
我們的建議尤其適用于所謂巨著。一般人總是抱著熱忱想要閱讀巨著,但是當他絕望地感覺到自己無法理解這本書時,熱忱很快便消退了。其中一個原因,當然是因為一般人根本不知道要如何好好地閱讀一本書。但還不只如此,還有另一個原因︰他們認為自己應該能夠讀懂自己所挑選的第一本書,用不著再讀其他相關的著作。他們可能想要閱讀聯邦公報,卻沒有事前先看過聯邦條例和美國憲法。或是他們讀了這些書,卻沒有看看孟德斯鴻的《論法的精神》與盧梭的《社會契約論》。
許多偉大的作品不只是互相有關聯,而且在寫作時還有特定的先後順序,這都是不該忽略的事。後人的作品總是受到前人的影響。如果你先讀前一位的作品,他可能會幫助你了解後人的作品。閱讀彼此相關的書籍‘,依照寫作的時間順序來讀,對你了解最後寫的作品有很大幫助。這就是外在輔助閱讀的基本常識與規則。
外在輔助閱讀的主要功用在于延伸與一本書相關的內容脈絡。我們說過文章的脈絡有助于詮釋字義與句子,找出共識與主旨。就像一整本書的脈絡是由各個部分貫穿起來一樣,相關的書籍也能提供一個大型的網路脈絡,以幫助你詮釋你正在閱讀的書。
我們經常會發現,一本偉大的著作總會有很長的對話部分。偉大的作者也是偉大的讀者,想要了解他們,不妨讀一讀他們在讀的書。身為讀者,他們也是在與作者對話,就像我們在跟我們所閱讀的書進行對話一樣。只不過我們可能沒寫過其他的書。
想要加人這樣的談話,我們一定要讀與巨著相關的著作,而且要依照寫作前後的年表來閱讀。有關這些書的對話是有時間順序的。時間順序是最基本的,千萬不要忽略了。閱讀的順序可以是從現代到過去,也可以從過去到現代。雖然從過去讀到現代的作品因為順其自然而有一定的好處,不過年代的角度也可以倒過來觀察。
順便提醒一下,比起科學與小說類的書,閱讀歷史與哲學的書時,比較需要閱讀相關的書籍。尤其是閱讀哲學書時更重要,因為哲學家互相都是彼此了不起的讀者。在小說與戲劇中,這就比較不重要了。如果真是好作品,可以單獨閱讀。當然一些文評家並不想限制自己這麼做。
※如何運用導讀與摘要
第三種外在的輔助閱讀包括導讀(commentary)與摘要(abstract)。這里要強調的是,在運用這些資料時要特別聰明,也就是要盡量少用。這麼說有兩個理由。
第一,一本書的導讀並不一定都是對的。當然,這些導讀的用處很大,但卻並不像我們希望的那樣經常有用。在大學的書店里,到處都有閱讀手冊(handbook)與閱讀指南(manual)。高中生也常到書店買這類書。這種書就經常產生誤導。這些書都號稱可以幫助學生完全了解老師指定他們閱讀的某本書,但是他們的詮釋有時錯得離譜,除此之外,他們也實際上惹怒了一些老師與教授。
但是就這些導讀的書籍而言,我們不能不承認它們往往對考試過關大有助益。此外,好像是為了要與某些被惹惱的老師取得平衡,有些老師上課也會使用這些書。
盡量少用導讀的第二個原因是,就算他們寫對了,可能也不完整。因此,你可能在書中發現一些重點,而那些導讀者卻沒有發現到。閱讀這類導讀,尤其是自以為是的導讀,會限制你對一本書的理解,就算你的理解是對的。
因此,我們要給你一些關于如何使用導讀的建議。事實上,這已經很相當于外在閱讀的基本規則。內在閱讀的規則是在閱讀一本書之前,你要先看作者的序與前言。相反地,外在的閱讀規則是除非你看完了一本書,否則不要看某個人的導讀。這個規則尤其適用于一些學者或評論家的導言。要正確地運用這些導讀,必須先盡力讀完一本書,然後還有些問題在干擾著你時,你才運用這些導讀來解答問題。如果你先讀了這些導讀,可能會讓你對這本書產生曲解。你會只想看那些學者或批評家提出的重點,而無法看到可能同樣重要的其他論點。
如果是用這樣的方法閱讀,附帶讀一些這類的導讀書籍是很有趣的事。你已經讀過全書,也都了解了。而那位導讀者也讀過這本書,甚至可能讀了好幾次,他對這本書有自己的理解。你接近他的作品時,基本上是與他站在同一個水平上的。然而如果你在閱讀全書之前,先看了他的導讀手冊,你就隸屬于他了。
要特別注意的是,你必須讀完全書之後,才能看這類詮釋或導讀手冊,而不是在之前看。如果你已經看過全書,知道這些導讀如果有錯,是錯在哪里,那麼這樣的導讀就不會對你造成傷害。但是如果你完全依賴這樣的書,根本沒讀過原書,你的麻煩就大了。
還有另一個重點。如果你養成了依賴導讀的習慣,當你找不到這類書時,你會完全不知所措。你可能可以借著導讀來了解某一本作品,但一般而言,你不會是個好讀者。
這里所說的外在閱讀的規則也適用于摘錄或情節摘要之類的作品。他們有兩種相關的用途,也只有這兩種。第一,如果你已經讀過一本書,這些摘要能喚醒你的記憶。理想上,在分析閱讀時,你就該自己作這樣的摘要。但如果你還沒這樣做,一份內容摘要對你來說是有幫助的。第二,在主題閱讀時,摘要的用處很大,你可以因此知道某些特定的議題是與你的主題密切相關的。摘要絕不能代替真正的閱讀,但有時卻能告訴你,你想不想或需不需要讀這本書。
※如何運用工具書
工具書的類型有許多種。下面是我們認為最主要的兩種︰字典與百科全書。無論如何,對于其他類型的工具書,我們也還是有很多話要說的。
雖然這是事實,但可能很多人不了解,那就是在你能運用工具書之前,你自己已經具備了很多知識︰尤其是你必須有四種基本的知識。因此,工具書對矯正無知的功能是有限的。那並不能幫助文盲,也不能代替你思考。
要善用工具書,首先你必須有一些想法,不管是多模糊的想法,那就是你想要知道些什麼?你的無知就像是被光圈圍繞著的黑暗。你一定要能將光線帶進黑暗之中才行。而除非光圈圍繞著黑暗,否則你是無法這麼做的。換句話說,你一定要能對工具書問一個明智的問題。否則如果你只是仿徨迷失在無知的黑幕中,工具書也幫不上你的忙。
其次,你一定要知道在哪里找到你要找的答案。你要知道自己問的是哪一類的問題,而哪一類的工具書是回答這類問題的。沒有一本工具書能回答所有的問題,無論過去或現在,所有的工具書都是針對特定問題而來的。尤其是,事實上,在你能有效運用工具書之前,你必須要對主要類型的工具書有一個全盤的了解。
在工具書對你發揮功用之前,你還必須有第三種知識。你必須要知道這本書是怎麼組織的。如果你不知道要如何使用這本工具書的特殊功能,那就無助于你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也不知道該用哪種工具書。因此,閱讀工具書跟閱讀其他的書籍一樣,也是有閱讀的藝術的。此外,編輯工具書的技巧也有關系。作者或編者應該知道讀者在找的是什麼樣的資料,然後編排出讀者需要的內容。不過,他可能沒辦法先預測到這一點,這也是為什麼這個規則要你在閱讀一本書之前,先看序言與前言的原因。在閱讀工具書時也一樣,要看完編輯說明如何使用這本書之後,才開始閱讀內容。
當然,工具書並不能回答所有的問題。你找不到任何一本工具書,能同時回答在托爾斯泰的《人類的生活)(WhatMenLiveBy)中,上帝對天使提出的三個問題︰“人類的住所是什麼?”、“人類缺乏的是什麼?”、“人類何以為生?”你也沒法找到托爾斯泰另一個問題的答案。他的另一個故事的篇名是︰“一個人需要多大的空間?”這類問題可說是不勝枚舉。只有當你知道一本工具書能回答哪類問題,不能回答哪一類問題時,這本工具書對你才是有用的。這個道理也適用于一般人所共同認同的事物。在工具書中你只能看到約定俗成的觀念,未獲得普遍支持的論點不會出現在這種書中,雖然有時候也會悄悄擠進一兩則驚人之論。
我們都同意,在工具書中可以找到人的生卒年份,以及類似的事實。我們也相信工具書能定義字或事物,以及描繪任何歷史事件。我們不同意的是,一些道德問題,有關人類未來的問題等等,這類間題卻無法在工具書中找到答案。我們假定在我們生活的時代,物質世界是有秩序的,因此所有東西都可以在工具書中找到。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因此,歷史性的工具書就很有趣,因為它能告訴我們,在人類可知的事物中,人們的觀點是如何變遷的。
要明智地運用工具書的第四個條件就是︰你必須知道你想要找的是什麼,在哪一種工具書中能找到這樣的東西。你也要知道如何在工具書中找到你要的資料,還要能確定該書的編者或作者知道哪個答案。在你使用工具書之前,這些都是你應該清楚知道的事。對一無所知的人來說,工具書可說是毫無用處。工具書並不是茫然無知的指南。
※如何使用字典
字典是一種工具書,以上所說的工具書問題在使用時都要考慮進去。但是字典也被當作是一種好玩的讀物。在無聊的時候可以坐下來對它進行挑戰。畢竟這比其他許多消磨時間的方法高明許多。
字典中充滿了晦澀的知識,睿智繁雜的資訊。更重要的是,當然,字典也有嚴肅的用途。要能善用字典,就必須知道字典這種書的特點在哪里。
桑塔亞那(Santayana)評論希臘民族是在歐洲歷史中,惟一未受教育的一群人。他的話有雙重的意義。當然,他們大部分人是沒受過教育的,但即使是少數有知識的—有閑階級—的人,就教育要接受外來大師的燻陶這一點而言,也是沒有受過教育的。所謂教育,是由羅馬人開始的,他們到學校受希臘人的指導,征服希臘後與希臘文化接觸,而變得文明起來。
所以,一點也用不著驚訝,世上最早的字典是關于荷馬書中專門用語的字典,以幫助羅馬人閱讀《伊利亞特》及《奧德賽》,及其他同樣運用荷馬式古典字匯的希臘書籍。同樣的,今天我們也需要專門用語字典才能閱讀莎士比亞,或是喬臾的書。
中世紀出現了許多字典,通常是有關世界知識的百科全書,還包括一些學習論述中最重要的技巧的討論。在文藝復興時期,出現了外語字典(希臘文與拉丁文雙語),因為當時主要的教育是用古代語言教學的,事實上也必須有這類字典才行。縱使所謂鄙村野語—意大利語、法語、英語—慢慢取代拉丁文,成為學習使用的語言,追求學問仍然是少數人的特權。在這樣的情況下,字典是只屬于少數人的讀物,主要用作幫助閱讀與寫作重要的文學作品。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來,從一開始,教育的動機便左右了字典的編排,當然,保留語言的純粹與條理是另一個原因。就後一個原因而言,有些字典的目的卻剛好相反,像《牛津英語字典》,開始于1857年,就是一個新的里程碑。在這本字典中不再規定用法,而是精確地呈現歷史上出現的各種用法—最好的與最壞的都有,同時取材自通俗作品與高雅的作品。把自己看作是仲裁者的字典編輯,與把自己看作是歷史學家的字典編輯之間的沖突,可以暫時擱在一邊,畢竟,不論字典是如何編輯的,主要目的還是教育的工具。
這個事實與善用一本字典,當作是外在輔助閱讀工具的規則有關。閱讀任何一本書的第一個規則是︰知道這是一本什麼樣的書。也就是說,知道作者的意圖是什麼,在他的書中你可以看到什麼樣的資訊。如果你把一本字典當作是查拼字或發音的指南,你是在使用這本書,但卻用得不夠好。如果你了解字典中富含歷史資料,並清楚說明有關語言的成長與發展,你會多花點注意力,不只是看每個字下面列舉的意義,還會看看它們之間的秩序與關系。
最重要的是,如果你想要自己進修,可以依照一本字典的基本意圖來使用—當作是幫助閱讀的工具,否則你會覺得太困難了。因為在字典中包含了科技的字匯、建築用語、文學隱喻,甚至非常熟悉的字的過時用法。
當然,想要讀好一本書,除了作者使用字匯所造成的問題外,還有許多其他的問題。我們一再強調我們反對—特別是第一次閱讀一本難讀的書時—一手拿著書,另一手拿著字典。如果一開始閱讀你就要查很多生字的話,你一定會跟不上整本書的條理。字典的基本用途是在你踫到一個專業術語,或完全不認識的字時,才需要使用上。即使如此,在你第一次閱讀一本好書時,也不要急著使用字典,除非是那個字與作者的主旨有很大的關聯,才可以查證一下。
其他還有一些負面的告誡。如果你想要從字典中找出有關解決共產主義、正義、自由這類問題的結論,絕對是最討人厭的。字典的編纂者可能是用字的權威專家,卻不是最高的智慧根源。另一條否定的規則是︰不要囫圇吞棗地將字典背下來。不要為了想立即增進字匯能力,就將一連串的生字背下來,那些字義跟你的實際生活經驗一點關聯也沒有。簡單來說,字典是關于字的一本書,而不是關于事的一本書。
如果我們記得了這些,便可以推衍出一些明智地使用字典的規則。于是我們可以從四個方面來看待文字︰
(1)文字是物質的—可以寫成字,也可以說出聲音。因此,在拼字與發音上必須統一,雖然這種統一常被特例變化所破壞,但並不像你某些老師所說的那樣重要。
(2)文字是語言的一部分。在一個較復雜的句子或段落的結構中,文字扮演了文法上的角色。同一個字可以有多種不同的用法,隨著不同的談話內容而轉變意義,特別是在語音變化不明顯的英文中更是如此。
(3)文字是符號—這些符號是有意義的,不只一種意義,而是很多種意義。這些意義在許多方面是互相關聯的。有時候會細微地變化成另一種意義,有時候一個字會有一兩組完全不相干的意義。因為意義上的相通,不同的字也可能互相連接起來—就像同義字,不同的字卻有同樣的意義。或是反義字,不同的字之間有相反或對比的意義。此外,既然文字是一種符號,我們就將字區分為專有名詞與普通名詞(根據他們指的是一件事,或是很多的事);具體名詞或抽象名詞(根據他們指的是我們能感知的事,或是一些我們能從心里理解,卻無法由外在感知的事)。
最後,(4)文字是約定俗成的—這是人類創造的符號。這也是為什麼每個字都有歷史,都有歷經變化的文化背景。從文字的字根、字首、字尾,到詞句的來源,我們可以看出文字的歷史。那包括了外形的變化,在拼字與發音上的演變,意義的轉變,哪些是古字、廢字,哪些是現代的標準字,哪些是習慣用語,或口語、俚語。
一本好字典能回答這四個不同類型的有關文字的問題。要善用一本字典,就是要知道問什麼樣的問題,如何找到答案。我們已經將問題建議出來了,字典應該告訴你如何找到解答。
字典是一種完美的自修工具書,因為它告訴你要注意什麼,如何詮釋不同的縮寫字,以及上面所說的四種有關文字符號的知識。任何人不善讀一本字典開頭時所作的解釋以及所列的縮寫符號,那用不好字典就只能怪他自己了。
※如何使用百科全書
我們所說的有關字典的許多事也適用于百科全書。跟字典一樣,百科全書也是種好玩的讀物,既有娛樂消遣價值,對某些人來說還能鎮定神經。但是和字典一樣,如果你想通讀百科全書,那是沒有意義的。一個將百科全書強記在心的人,會有被封為“書呆子”的危險。
許多人用字典找出一個字的拼法與讀法。百科全書相似的用法是查出時間、地點等簡單的事實。但如果只是這樣,那是沒有善用、或誤用了百科全書。就跟字典一樣,百科全書也是教育與知識的工具。看看百科全書的歷史,你就能確定這一點。
雖然百科全書(encyclopedia)這個字來自希臘文,希臘卻沒有百科全書,同樣地,他們也沒有字典。百科全書這個字對他們來說,並不是指一本有關知識的書,或是沉澱知識的書,而是知識的本身—所有受過教育的人都該有的知識。同樣的,又是羅馬人發現百科全書的必要性。最早的一本百科全書是由羅馬人普林尼(Pliny)編纂的。
最有趣的是,第一本依照字母排列順序編輯的百科全書是在1700年才出現的。從此大部分重要的百科全書都是照字母順序來排列的。這是解決所有爭議最簡單的方法,也使得百科全書的編輯邁進了一大步。
百科全書與光是文字的書所產生的問題有點不同。對一本字典來說,按字母排列是最自然不過的事了。但是世界上的知識—這是百科全書的主題—能以字母來排列嗎?顯然不行。那麼,要如何安排出秩序來呢?這又跟知識是如何安排出秩序有關了。
知識的順序是隨著時代而變遷的。在過去,所有相關的知識是以七種教育藝術來排列的—文法、修辭、邏輯三學科,與算術、幾何、天文、音樂四學科組合而成。中世紀的百科全書顯現出這樣的安排。因為大學是照這樣的系統來安排課程的,學生也照樣學習,因此這樣的安排對教育是有用的。
現代的大學與中世紀的大學大不相同了,這些改變也反映在百科全書的編纂上。知識是按專業來區分的,大學中不同的科系也大致是照這樣的方法來區分的。但是這樣的安排,雖然大致上來自百科全書的背景,但仍然受到用字母編排資料的影響。
這個內在的結構—借用社會學家的術語—就是善用百科全書的人要去找出來的東西。的確沒錯,他基本上要找的是真實的知識,但他不能單獨只看一種事實。百科全書所呈現給他的是經過安排的一整套的事實—一整套彼此相關的事實。因此,百科全書和一般光提供訊息的書不同,它所能提供的理解取決于你對這些相關事實之間的關系的了解。
在字母編排的百科全書中,知識之間的關聯變得很模糊。而以主題來編排的百科全書,當然就能很清楚看出其間的相關性。但是以主題編排的百科全書也有許多缺點,其中有許多事實是一般人不會經常使用到的。理想上,最好的百科全書應該是又以主題,又按字母來編排的。它呈現的材料以一篇篇文章表現時,是按字母來排列,但其中又包括某個主題的關鍵與大綱—基本上就是一個目錄。(目錄是在編排一本書的文章時用的,與索引不同。索引是用字母排列的。)以我們所知,目前市面上還沒有這樣的百科全書,但值得努力去嘗試一下。
使用百科全書,讀者必須要依賴編者的幫忙與建議。任何一本好的百科全書都有引言,指導讀者如何有效地運用這本書,你一定要照著這些指示閱讀。通常,這些引言都會要使用者在翻開字母排列的內容之前,先查證一下索引。在這里,索引的功能就跟目錄一樣,不過並不十分理想。因為索引是在同一個標題下,把百科全書中分散得很廣,但是和某一個相關主題有關的討論都集中起來。這反映一個事實,雖然索引是照字母排列的,但是下一層的細分內容,卻是按照主題編排的。而這些主題又必須是按字母排列的,雖然這也並不是最理想的編排。因此,一本真正好的百科全書,像大英百科全書的索引,有一部分就可以看出他們整理知識的方法。因為這個原因,一個讀者如果不能善用索引,無法讓百科全書為己所用,也只能怪他自己了。
關于使用百科全書,跟字典一樣,也有一些負面的告誡。就跟字典一樣,百科全書是拿來閱讀好書用的—壞書通常用不著百科全書,但是同樣的,最聰明的做法是不要被百科全書限制住了。這又跟字典一樣,百科全書不是拿來解決某個不同觀點的爭論用的。不過,倒是可以用來快速而且一勞永逸地解決相關事實的爭論。從一開始,事實就是沒有必要爭論的。一本百科全書會讓這種徒勞無益的爭吵變得毫無必要,因為百科全書中所記載的全是事實。理想上,除了事實外,百科全書里應該沒有別的東西。最後,雖然不同的字典對文字的說明有同樣的看法,但是百科全書對事實的說明卻不盡相同。因此,如果你真的對某個主題很感興趣,而且要靠著百科全書的說明來理解的話,不要只看一本百科全書,要看一種以上的百科全書,選擇在不同的時間被寫過很多次的解釋。
我們寫過幾個要點,提供給使用字典的讀者。在百科全書的例子中,與事實相關的要點是相同的。因為字典是關于文字的,而百科全書是關于事實的。
(1)事實是一種說法(proposition)說明一個事實時,會用一組文字來表達。如“亞伯拉罕•林肯出生于1809年2月12日。”或“金的原子序是79。”事實不像文字那樣是物質的,但事實仍然需要解釋。為了全盤地了解知識,你必須知道事實的意義—這個意義又如何影響到你在找尋的真理。如果你知道的只是事實本身,表示你了解的並不多。
(2)事實是一種“真實”的說法("True"proposition)事實不是觀點。當有人說︰“事實上……”的時候,表示他在說的是一般人同意的事。他不是說,也不該說,以他個人或少數人的觀察,得來的事實是如此這般。百科全書的調性與風格,就在于這種事實的特質。一本百科全書如果包含了編者未經證實的觀點,就是不誠實的做法。雖然一本百科全書也可能報導觀點(譬如說某些人持這樣的主張,另一些人則又是另一種主張),但卻一定要清楚標明出來。由于百科全書必須只報導事實,不摻雜觀點(除了上述的方法),因而也限制了記載的範圍。它不能處理一些未達成共識的主題—譬如像道德的問題。如果真的要處理這些問題,只能列舉人們各種不同的說法。
(3)事實是真相的反映—事實可能是(1)一個資訊;(2)不受懷疑的推論。不管是哪一種,都代表著事情的真相。(林肯的生日是一個資訊。金原子的序號是一個合理的推論。)因此,事實如果只是對真相提出一點揣測,那就稱不上是觀念或概念,以及理論。同樣地,對真相的解釋(或部分解釋),除非眾所公認是正確的,否則就不能算是事實。
在最後一點上,有一個例外。如果新理論與某個主題、個人或學派有關時,即使這個理論不再正確,或是尚未全部證實,百科全書仍然可以完全或部分報導。譬如我們不再相信亞里士多德對天體的觀察是真確的,但是在亞里士多德的理論部分我們還是可以將它記錄下來。
(4)事實是某種程度上的約定俗成—我們說事實會改變。我們的意思是,某個時代的事實,到了另一個時代卻不是事實了。但既然事實代表“真實”,當然是不會變的。因為真實,嚴格來說是不會變的,事實也不會變。不過所有我們認為是真實的主旨,並不一定都是真實的。我們一定要承認的是,任何我們認為是真實的主旨,都可能被更有包容力、或更正確的觀察與調查證明是錯的。與科學有關的事實更是如此。
事實—在某種程度上—也受到文化的影響。譬如一個原子能科學家在腦中所設定的真實是十分復雜的,因此對他來說,某些特定的事實就跟在原始人腦中所想像與接受的不同了。這並不是說科學家與原始人對任何事實都無法取得共鳴,譬如說他們都會同意,二加二等于四,物質的整體大于部分。但是原始人可能不同意科學家所認為的原子核微粒的事實,科學家可能也不同意原始人所說的法術儀式的事實。(這是很難寫的一段,因為我們文化背景的影響,我們會想同意科學家的說法,而很想在原始人認為的事實這兩個字上加引號。這就是真正的重點所在。)
如果你記住前面有關事實的敘述,一本好的百科全書會回答你有關事實的所有問題。將百科全書當作是輔助閱讀的藝術,也就是能對事實提出適當問題的藝術。就跟字典一樣,我們只是幫你提出問題來,百科全書會提供答案的。
還要記得一點,百科全書不是追求知識最理想的途徑。你可能會從其中條理分明的知識中,獲得啟發,但就算是在最重要的問題上,百科全書的啟發性也是有限的。理解需要很多相關條件,在百科全書中卻找不到這樣的東西。
百科全書有兩個明顯的缺失。照理說,百科全書是不記載論點的。除非這個論點已經被廣泛接受了,或已成為歷史性的趣味話題。因此,在百科全書中,主要缺少的是說理的寫法。此外,百科全書雖然記載了有關詩集與詩人的事實,但是其中卻不包含詩與想像的文學作品。因為想像與理性都是追求理解必要的條件,因此在求知的過程中,百科全書無法讓人完全滿意,也就不可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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