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莫提默•J•艾德勒 查爾斯•範多倫
在任何藝術或實務的領域中,有些規則太通用這一點是很令人掃興的。越通用的規則就越少,這算是一個好處。而越通用的規則,也越容易理解—容易學會與使用這些規則。但是,說實在的,當你置身錯綜復雜的實際情況,想要援用一些規則的時候,你也會發現越通用的規則離題越遠。
我們前面談過分析閱讀的規則,一般來說是適用于論說性的作品—也就是說任何一種傳達知識的書。但是你不能只用一般通用的方法來讀任何一本書。你可能讀這本書那本書,或是任何一種特殊主題的書,可能是歷史、數學、政治論文或科學研究,或是哲學及神學理論,因此,在運用以下這些規則時,你一定要有彈性,並能隨時調整。幸運的是,當你開始運用這些規則時,你會慢慢感覺到這些規則是如何在不同的讀物上發揮作用。
要特別提醒的是,在第十一章結尾時所說明的十五個閱讀規則並不適用于閱讀小說或詩集。一本虛構作品的綱要架構,與論說性的作品是完全不同的。小說、戲劇與詩並不是照著共識、主旨、論述來發展的。換句話說,這些作品的基本內容沒有邏輯可言,要評論這些作品也要有不同的前提才行。然而,如果你認為閱讀富有想像力的作品毫無規則可言,那也是錯的。事實上,下一章我們會討論到閱讀那種作品的另一套應用規則。那些規則一方面本身就很有效,另一方面如果能檢驗這些規則和閱讀論說性作品規則的不同之處,還可以幫助你對閱讀論說性作品的規則多一層認識。
你用不著擔心又要學一整套十五個或更多的閱讀小說與詩的規則。你會很容易了解到這兩種規則之間的關聯性。其中也包括了我們一再強調的事實,你在閱讀時一定要能提出問題來,尤其是四個最特殊的問題,不論在閱讀什麼樣的書時都要能提出來。這四個問題與任何一本書都有關,不論是虛構或非虛構,不論是詩、歷史、科學或哲學。我們已經知道閱讀論說性作品的規則如何互相連貫,又是如何從這四個問題中發展出來的。同樣的,閱讀富有想像力作品的規則也是來自這四個問題,只不過這兩類作品的題材不同,會造成規則上的部分差異。
因此,在這一篇里,比起閱讀的規則,我們會談更多有關這幾個問題的話題。我們會偶爾提一個新規則,也會重新調整某一個舊的規則。不過大多數時候,既然我們談的是閱讀不同讀物的方法,我們會強調基本要問的不同問題,以及會獲得什麼樣的不同的回答。
在論說性作品的部分,我們談過基本上要區分出實用性與理論性,兩種作品—前者是有關行動的問題,後者只和要傳遞的知識有關。我們也說過,理論性的作品可以進一步劃分為歷史、科學(與數學)、哲學。實用性作品則沒有任何界限,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分析這類書的特質,並提供一些閱讀時的建議指南與方法。
※兩種實用性的書
關于實用性的書有一件事要牢記在心︰任何實用性的書都不能解決該書所關心的實際問題。一本理論性的作品可以解決自己提出的問題。但是實際的問題卻只能靠行動來解決。當你的實際問題是如何賺錢謀生時,一本教你如何交朋友或影響別人的書,雖然可能建議你很多事,但卻不能替你解決問題。沒有任何捷徑能解決這個問題,只能靠你自己去賺錢謀生才能解決。
以本書為例。這是一本實用的書,如果你對這本書的實用性(當然也可能只是理論性)感興趣,那你就是想要解決學習閱讀的問題。但除非你真的學到了,你不可能認為那些問題都解決,消失不見了。本書沒法為你解決那些問題,只能幫助你而已。你必須自己進行有活力的閱讀過程,不只是讀這本書,還要讀很多其他的書。這也是為什麼老話說︰只有行動能解決問題。行動只能在現世發生,而不是在書本中發生。
每個行動發生時都有特殊情況,都發生在不同的時間、地點與特殊環境中。你沒法照一般的反應來行動。要立即采取行動的特殊判斷力,更是極為特別。這可以用文字來表達,卻幾乎沒見過。你很難在書中找到這樣的說明,因為實用書的作者不能親身體驗讀者在面臨的特殊狀況時,必須采取的行動。他可能試著想要幫忙,但他不能提供現場的實際建議。只有另一個置身一模一樣情況的人,才能幫得上忙。
然而,實用性的書多少還是可以提供一些可以應用在同類型特殊狀況中的通用規則。任何人想要使用這樣的書,一定要把這些規則運用在特殊的狀況下,因此一定要練習特殊的判斷力才行。換句話說,讀者一定要能加上一點自己的想法,才能運用在實際的狀況中。他要能更了解實際狀況,更有判斷力,知道如何將規則應用在這樣的狀況中。
任何書里包含了規則—原理、準則或任何一種一般的指導—你都要認定是一本實用性的書。但是一本實用性的書所包含的不只是規則而已。它可能會說明規則底下的原理,使之淺顯易懂.譬如在這本與閱讀有關的特殊主題的書中,我們不斷地簡要闡釋文法、修辭與邏輯原理,來解說閱讀規則。規則底下的原理通常都很科學,換言之,屬于理論性的知識。規則與原理的結合,就是事物的理論。因此,我們談造橋的理論,也談打橋牌的理論。我們的意思是,理論性的原則會歸納出出色的行事規則。
實用性的書因此可分為兩種類型。其中一種,就像本書一樣,或是烹飪書、駕駛指南,基本上都是在說明規則的。無論其中談論到什麼問題,都是為了說明規則而來的。這類書很少有偉大的作品。另一類的實用書主要是在闡述形成規則的原理。許多偉大的經濟、政治、道德巨著就屬于這一類。
這樣的區分並不是絕對的。在一本書中,同時可以找到原理與規則。重點在特別強調其中哪一項。要將這兩種類型區分出來並不困難。不管是在什麼領域中,談規則的書都可以立刻認出來是實用性的。一本談實用原理的書,乍看之下會以為是理論性的書。從某個程度來說,的確沒錯。它所討論的是一種特殊狀況中的理論。無論如何,你還是看得出來它是實用性的書。它要處理的那些問題的本質會露底。這樣的書所談的總是人類行為領域中,怎樣可能做得更好或更糟。
在閱讀一本以規則為主的書時,要找尋的主旨當然是那些規則。闡述這些規則通常是用命令句,而不是敘述句。那是一種命令。譬如說︰“及時一針,勝過事後九針。”這樣的規則也可以改為敘述式的說法︰“如果你及時補上一針,就省下後來要補的九針。”兩個句子都是在提示爭取時間的價值,命令式的語句比較強烈,但卻不見得就比較容易記住。
無論是敘述句或命令句,你總是能認出一個規則來,因為它在建議你某件事是值得做的,而且一定會有收獲。因此,要你與作者達成共識的那條命令式的閱讀規則,也可以改成建議式的說法︰“成功的閱讀牽涉到讀者與作者達成共識。”“成功”這兩個字就說明了一切,意味著這種閱讀是值得去做的一件事。
這類實用書的論述都是在向你表示︰它們所說的規則都是確切可行的。作者可能會用原理來說明這些規則的可信度,或是告訴你一些實例,證明這些規則是可行的。看看這兩種論述,訴諸原理的論述通常比較沒有說服力,但卻有一個好處。比起舉實例的方法,訴諸原理的論述比較能將規則的理由說明得清楚一些。
在另一種實用性書中,主要談的是規則背後的原理。當然,其中的主旨與論述看起來就跟純理論性的書一模一樣。其中的主旨是在說明某件事的狀態,而論述就是在強調真的是如此。
但是閱讀這樣的一本書,與閱讀純理論的書還是有很大的不同。因為要解決的問題終究是實用的問題—行動的問題,人類在什麼狀態下可以做得更好或更糟的問題—所以當聰明的讀者看到“實用原理”這樣的書時,總是能讀出言外之意。他可能會看出那些雖然沒有明說,但卻可以由原理衍生出來的規則。他還會更進一步,找出這些規則應該如何實際應用。
除非這樣閱讀,否則一本實用的書便沒有被實用地閱讀。無法讓一本實用的書被實用地閱讀,就是失敗的閱讀。你其實並不了解這本書,當然也不可能正確地評論這本書了。如果在原理中能找到可以理解的規則,那麼也就可以在由原理引導出來的規則或建議的行動中,找到實用原理的意義。
這些是你要了解任何一種實用性書籍,或是在作某種批評時的最高原則。在純理論性的書中,相同或反對的意見是與書中所談的真理有關。但是現實的真理與理論的真理不同。行為規則要談得上是真理,有兩種情況︰一是真的有效;二是這樣做能帶引你到正確的結果,達到你的期望。
假設作者認為你應該尋求的正確結果,你並不以為然,那麼就算他的建議听起來很完整,由于那個目標的緣故,你可能還是不會同意他的觀點。你會因此而判斷他的書到底實不實用。如果你不認同仔細、頭腦清楚地閱讀是件值得做的事情,那麼縱使本書的規則真的有效,這本書對你來說還是沒什麼實用性。
注意這段話的意義。在評斷一本理論性的書時,讀者必須觀察他自己與作者之間的原理與假設的一致性或差異性。在評斷一本實用性的書時,所有的事都與結果及目標有關。如果你不能分享馬克思對經濟價值的狂熱,他的經濟教條與改革措施對你來說就有點虛假或無關197痛癢。譬如你可能和埃德蒙•柏克(EdmundBurke)一樣,認為維持現狀就是最好的策略,而且在全面考量過後,你相信還有比改變資本不平等更重要的事。你的判斷主要是與結果達成共識,而非方法。就算方法非常真實有用,如果所達到的目的是我們不關心或不期望的結果,我們也不會有半點興趣的。
※說服的角色
以上的簡單討論,可以給你一些線索。當你在閱讀任何一種實用書時,一定要問你自己兩個主要的問題。第一︰作者的目的是什麼?第二︰他建議用什麼方法達到這個目的?以原理為主的書要比以規則為主的書還要難回答這兩個問題。在這些書中,目的與方法可能都不很明顯。但如果你想要了解與評論實用性的書,就必須回答這兩個問題。
還要提醒你的是,前面我們討論過的實用作品的寫作問題。每一本實用的書中都混雜著雄辯或宣傳。我們還沒讀過一本政治哲學的書—無論是多理論性的,無論談的是多麼“深奧”的原理—是不是想說服讀者有關“最好的政府形態”的道理。相同的,道德理論的書也想要說服讀者有關“美好生活”的道理,同時建議一些達到目標的方法。我們也一直試著要說服你照某種特定的方式來閱讀一本書,以達到你可能想要追求的理解力。
你可以知道為什麼實用書的作者多少都是個雄辯家或宣傳家。因為你對他作品最終的評斷是來自你是否接受他的結論.與他提議的方法。這完全要看作者能不能將你引導到他的結論上。要這麼做,他討論的方法必須要能打動你的心智。他可能必須激起你的情緒反應,左右你的意志。
這並沒有錯,也沒有惡意。這正是實用書的特性,一個人必須要被說服,以采取特定的思想與行動。實際的思考與行動除了需要理智以外,情感也是重要的因素。沒有人可以沒有受到感動,卻認真采取實際評論或行動的。如果可以的話,這個世界可能會比較美好,但一定是個不同的世界。一本實用書的作者認知不到這一點,就不算成功。一位讀者如果認知不到這一點,就像買了一堆貨物,卻不知道自己買了些什麼。
不想被宣傳所困惑,就得了解宣傳的內容是什麼。難以察覺的隱藏式雄辯是最狡猾的。那會直接打動你的心,而不經過你的頭腦,就像是從背後嚇你一跳,把你嚇得魂不附體一樣。這樣的宣傳手法就像是你吞了一顆藥,自己卻完全不知道。宣傳的影響力是很神秘的,事後你並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那樣感覺與思考。
一個人如果真正讀懂了一本實用的書,他知道這本書的基本共識、主旨、論述是什麼,就能覺察出作者的雄辯。他會覺察到某一段話是“情緒用字”。他知道自己是被說服的對象,他有辦法處理這些訴求的重點。他對推銷有抵抗力,但並不是百分之百的需要。對推銷有抵抗力是好的,能幫你避免在匆忙又欠考慮的情況下買東西。但是,一個讀者如果完全不接受所有內容的訴求,那就不必閱讀實用性的書了。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因為實用問題的特性,也因為所有實用作品中都混雜了雄辯,作者的“性格”在實用書中就比理論書中還要來得重要。你在讀一本數學用書時,用不著知道作者是誰。他的理論不是好就是壞,這跟他的人格怎樣一點關系也沒有。但是為了要了解與評斷一本道德的論述、政治論文或經濟論著,你就要了解一點作者的人格、生活與時代背景。譬如在讀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之前,就非常需要知道希臘的社會背景是奴隸制的。同樣的,在讀《君主論》之前,就要知道馬基雅維里當時意大利的政治情況,與他跟美第奇家族的關系。因此,在讀霍布斯的《利維坦》一書時,就要了解他生活在英國的內戰時期,社會中充滿暴力與混亂,使整個時代都沉浸在悲哀的病態之中。
※贊同實用書之後
我們確定你已經看出來了,你在讀一本書時要提出的四個問題,到了讀實用性的書時有了一點變化。我們就來說明一下這些變化。
第一個問題︰這本書是在談些什麼?並沒有改變多少。因為一本實用的書是論說性的,仍然有必要回答這個問題,並作出這本書的大綱架構。
然而,雖然讀任何書都得想辦法找出一個作者的問題是什麼(規則四涵蓋這一點),不過在讀實用性的書時,格外是一個決定性的關鍵。我們說過,你一定要了解作者的目的是什麼。換句話說,你一定要知道他想解決的問題是什麼。你一定要知道他想要做些什麼—因為,在實用性的書中,知道他要做的是什麼,就等于是知道他想要你做的是什麼。這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事了。
第二個問題的變化也不大。為了要能回答關于這本書的意義或內容,你仍然要能夠找出作者的共識、主旨與論述。但是,這雖然是第二階段最後的閱讀工作(規則八),現在卻顯得更重要了。你還記得規則八要你說出哪些是作者已經解決的問題,哪些是還沒有解決的問題。在閱讀實用性的書籍時,這個規則就有變化了。你要發現並了解作者所建議的、達到他目標的方法。換句話說,在閱讀實用性書時,如果規則四調整為︰“找出作者想要你做什麼。”規則八就該調整為︰“了解他要你這麼做的目的。”
第三個問題︰內容真實嗎?比前兩個改變得更多了。在理論性作品中,當你根據自己的知識來比較作者對事物的描繪與說明時,這個問題的答案便出來了。如果這本書所描述的大致與你個人的體驗相似時,你就必須承認那是真實的,或至少部分是真實的。實用性的書,雖然也會與真實作比較,但最主要的卻是你能不能接受作者的宗旨—他最終的目標,加上他建議的達成目標的方法—這要看你認為追求的是什麼,以及什麼才是最好的追求方法而定。
第四個問題︰這本書與我何干?可說全部改變了。如果在閱讀一本理論性的書之後,你對那個主題的觀點多少有點變化了,你對一般事物的看法也就會多少有些調整。(如果你並不覺得需要調整,可能你並沒有從那本書中學到什麼。)但是這樣的調整並不是驚天動地的改變,畢竟,這些調整並不一定需要你探取行動。
贊同一本實用性的書,卻確實需要你采取行動。如果你被作者說服了,他所提議的結論是有價值的,甚至進一步相信他的方法真的能達到目的,那就很難拒絕作者對你的要求了。你會照著作者希望你做的方式來行動。
當然,我們知道這種情形並不一定會發生。但我們希望你了解的是,如果你不這樣做的話,到底代表什麼意思。那就表示雖然這個讀者表面上同意了作者的結論,也接受了他提出來的方法,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同意,也沒有接受。如果他真的都同意也接受了,他沒有理由不采取行動。
我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一下。如果讀完本書的第二部分,你(1)同意分析閱讀是值得做的。(2)接受這些閱讀規則,當作是達到目標的基本要件,你會像我們現在所說的一樣,開始照著閱讀起來。如果你沒有這麼做,可能並不是你偷懶或太累了,而是你並不真的同意(1)或(2)。
在這個論述中有一個明顯的例外。譬如你讀了一篇文章,是關于如何做巧克力慕斯的。你喜歡巧克力慕斯,也贊同這個作者的結論是對的。你也接受了這個作者所建議的達到目標的方法—他的食譜。但你是男性讀者,從不進廚房,也沒做過慕斯。在這樣的情況中,我們的觀點是否就不成立了?
並不盡然。這正好顯示出我們應該要提到的,區分各種類型實用書的重要性。某些作者提出的結論是很通用或一般性的—可供所有的人類使用—另外一些作者的結論卻只有少數人能運用。如果結論是通用的—譬如像本書,所談的是使所有人都能閱讀得更好,而不是只有少數人—那麼我們所討論的便適用于每位讀者。如果結論是經過篩選的,只適用于某個階層的人,那麼讀者便要決定他是否屬于那個階層了。如果他屬于那個階層,這些內容就適合他應用,他多少也有義務照作者的建議采取行動。如果他不屬于這個階層,他可能就沒有這樣的義務。
我們說“可能沒有這樣的義務”,是因為很可能這位讀者只是被自己愚弄了,或誤解了他自己的動機,而認為自己並不屬于那個結論所牽涉的階層。以巧克力慕斯的例子來說,他不采取行動,可能是表示︰雖然慕斯是很可口的東西,但是別人—或許是他妻子—應該做給他吃。在許多例子中,我們承認這個結論是可取的,方法也是可行的,但我們卻懶得去做。讓別人去做,我們會說,這就算是交待了。
當然,這個問題主要不是閱讀的,而是心理的問題。心理問題會影響我們閱讀實用性的作品,因此我們在這里有所討論。
到目前為止,本書已經討論的只是大部分人閱讀的一半而已。不過,這恐怕也是廣義的估算。或許一般人真正花時間閱讀的只是報紙與雜志,以及與個人工作有關的讀物。就以書籍來說,我們讀的小說也多于非小說。而在非小說的領域中,像報章雜志,與當代重大新聞有關的議題最受歡迎。
我們在前面所設定的規則並不是在欺騙你。在討論細節之前,我們說明過,我們必須將範圍限制在嚴肅的非小說類中。如果同時解說想像文學與論說性作品,會造成困擾。但是現在我們不能再忽略這一類型的作品了。
在開始之前,我們要先談一個有點奇怪的矛盾說法。閱讀想像文學的問題比閱讀論說性作品的問題更為困難。然而,比起閱讀科學、哲學、政治、經濟與歷史,一般人卻似乎更廣泛地擁有閱讀文學的技巧。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當然,也許很多人只是欺騙自己有閱讀小說的能力。從我們的教學經驗中,當我們問到一個人為什麼喜歡小說時,他總是表現出瞳目結舌的樣子。很明顯,他們樂在其中,但是他們說不出來樂在哪里,或是哪一部分的內容讓他們覺得愉悅。這可能說明了,人們可能是好的小說讀者,卻不是好的評論者。我們懷疑這只是部分的真相。評論式的閱讀依賴一個人對一本書的全盤了解。這些說不出他們喜歡小說的理由的人,可能只是閱讀了表象,而沒有深入內里。無論如何,這個矛盾的概念還不只于此。想像文學的主要目的是娛樂,而非教育。以娛樂為主的讀物比教育為主的讀物容易討好,但要知道為什麼能討好則比較困難。要分析美麗,比美麗本身困難多了。
要將這個重點說清楚,需要對美學作更進一步的分析。我們沒法在這里這麼做。但是,我們能給你一些如何閱讀想像文學的建議。一開始,我們會從否定的說法談起,而不建立一些規則。其次,我們要用類推的方法,簡短地將閱讀非小說的規則轉化為閱讀小說的規則。最後,在下一章,我們會談到閱讀特殊形態的想像文學時所發生的問題,像是小說、戲劇與抒情詩。
※讀想像文學的“不要”
為了要用否定的形態來作說明,一開始就有必要掌握論說性作品與文學作品的差異。這些區別會解釋為什麼我們閱讀小說不能像閱讀哲學作品一樣,或是像證明數學理論那樣閱讀詩。
最明顯的差別,前面已經提過,與兩種文體的目標有關。論說性作品要傳達的是知識—在讀者經驗中曾經有過或沒有過的知識。想像文學是在闡述一個經驗本身—那是讀者只能借著閱讀才能擁有或分享的經驗—如果成功了,就帶給讀者一種享受。因為企圖不同,這兩種不同的作品對心智便有不同的訴求。
我們都是經由感官與想像來體驗事情。我們都是運用判斷與推論,也就是理智,才能理解事情。這並不是說我們在思考時用不上想像力,或我們的感官經驗完全獨立于理性的洞察與反應之外。關鍵在強調哪一方面的問題而已。小說主要是運用想像力。這也是為什麼稱之為想像文學的原因,這與理性的科學或哲學相反。
有關想像文學的事實,帶引出我們要建議的否定的指令︰不要抗拒想像文學帶給你的影響力。
我們討論過很多主動的閱讀方法。這適用于任何一本書。但在論說性作品與想像文學中,適用的方法卻不大相同。閱讀論說性作品,讀者應該像個捕食的小鳥,經常保持警覺,隨時準備伸出利爪。在閱讀詩與小說時,相同的活動卻有不同的表現方法。如果容許的話,我們可以說那是有點被動的活動,或者,更恰當的說法應該是,那是帶著活力的熱情。在閱讀一個故事時,我們一定要用那樣的方式來表現,讓故事在我們身上活動。我們要讓故事貫穿我們,做任何它想要做的事。我們一定得打開心靈,接納它。
我們應該感激論說性的作品—哲學、科學、數學—這些學科塑造出我們活著的真實世界。但我們也不能活在一個完全是這些東西的世界里,偶爾我們也要擺脫一下這些東西。我們並不是說想像文學永遠或基本上是逃避現實的。如果從一般的觀點來看,逃避的概念是很可鄙的。但事實上就算我們真的要逃避現實,應該也是逃避到一個更深沉、或更偉大的真實里。這是我們內在的真實世界,我們獨特的世界觀。發現這個真相讓我們快樂。這個經驗會深深滿足我們平時未曾接觸的部分自我。總之,閱讀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的規則應該以達成某種深沉的經驗為目標。這些規則應該盡可能去除我們體驗這種深刻感受的阻礙。
論說性作品與想像文學的基本不同,又造成另一個差異。因為目標完全不同,這兩種作品的寫法必然不同。想像文學會盡量使用文字潛藏的多重字義,好讓這些字特有的多元性增加文章的豐富性與渲染力。作者會用隱喻的方式讓整本書整合起來,就像注重邏輯的作者會用文字將單一的意義說明清楚一樣。但丁的《神曲》使用的是一般的詩與小說,但每個人閱讀起來卻各有不同的體會。論說性作品的邏輯目標則是完全清晰,毫無言外之意的解說。在字里行間不能有其他的含意。任何相關與可以陳述的事都得盡可能說個一清二楚才行。相反地,想像文學卻要依賴文字中的言外之意。多重含意的隱喻在字里行間所傳達的訊息,有時比文字本身還要豐富。整首詩或故事所說的東西,不是語言或文字所能描述的。
從這個事實,我們得到另一個否定的指令︰在想像文學中,不要去找共識、主旨或論述。那是邏輯的,不是詩的,二者完全不同。詩人馬克•範多倫(MarkVanDoren)曾經說︰“在詩與戲劇中,敘述是讓人更模糊的一種媒介。”譬如,你根本就無法在一首抒情詩的任何文句中找到任何他想要“說明”的東西。然而整首詩來看,所有字里行間的關聯與彼此的互動,卻又陳述了某種完全超越主旨的東西。(然而,想像文學包含的要素也類似共識、主旨、論述,我們待會再討論。)
當然,我們可以從想像文學中學習,從詩、故事,特別是戲劇中學習—但是與我們從哲學或科學的書中學習的方法不同。我們都懂得從經驗中學習—我們每天生活中的經驗。所以,我們也可以從小說在我們想像中所創造出來的經驗中學習。在這樣的狀況下,詩與故事能帶給我們愉悅,同時也能教育我們。但這與科學及哲學教導我們的方式不同。論說性的作品不會提供我們新奇的經驗。他們所指導的經驗是我們已經有的或可以獲得的。這也是為什麼說論說性作品是教導我們基本的原理,而想像文學則藉由創造我們可以從中學習的經驗,教導我們衍生的意義。為了從這樣的書中學習,我們要從自己的經驗中思考。為了從哲學與科學的書中學習,我們首先必須了解他們的思想。
最後一個否定的指令︰不要用適用于傳遞知識的,與真理一致的標準來批評小說。對一個好故事來說,所謂“真理”就是一種寫實,一種內在可能性,或與真實的神似。那一定要像個故事,但用不著像在做研究或實驗一樣來形容生活的事實或社會的真相。許多世紀前,亞里士多德強調︰“詩與政治對正確的標準是不一致的。”或是說,與物理學或心理學也是不一致的。如果是解剖學、地理或歷史作品,被當作是專門的論述,卻出現技術上的錯誤,那就應該被批評。但將事實寫錯卻不會影響到一本小說,只要它能自圓其說,將整體表現得活靈活現便行了。我們閱讀歷史時,希望多少能看到事實。如果沒有看到史實,我們有權利抱怨。我們閱讀小說時,我們想要的是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只要確實可能在小說家筆下所創造,再經過我們內心重新創造的世界中發生,就夠了。
我們讀了一本哲學的書,也了解了之後,我們會做什麼呢?我們會考驗這本書,與大家共通的經驗作對照—這是它的靈感起源,這也是它惟一存在的理由。我們會說︰這是真的嗎?我們也有這樣的感覺嗎?我們是不是總是這樣想,卻從來沒有意識到?以前或許很模糊的事,現在是不是卻很明顯了?作者的理論或說明雖然可能很復雜,是不是卻比我們過去對這個觀念的混淆來得清楚,也簡單多了?
如果我們能很肯定地回答上述問題,我們與作者之間的溝通便算是建立起來了。當我們了解,也不反對作者的觀點時,我們一定要說︰“這確實是我們共通的觀念。我們測驗過你的理論,發現是正確的。”
但是詩不一樣。我們無法依據自己的經驗來評斷《奧賽羅》(Othello),除非我們也是摩爾人,也和被懷疑不貞的威尼斯淑女結婚。而就算如此,也不是每一個摩爾人都是奧賽羅,每一個威尼斯淑女都是苔絲德蒙娜。而大部分這樣的夫妻婚姻都可能很幸福,不會踫到陰險的伊亞格。事實上,這麼不幸的人,萬中不見一。奧賽羅與這出戲一樣,都是獨一無二的。
※閱讀想像文學的一般規則
為了讓上面所談的“不要”的指令更有幫助,一定還需要一些建設性的建議。這些建議可以由閱讀論說性作品的規則中衍生出來。
前面我們談過閱讀論說性作品的三組規則,第一組是找出作品的整體及部分結構,第二組是定義與詮釋書中的共識、主旨與論述。第三組是評論作者的學說,以贊同或反對的意見完成我們對他的作品的理解。我們稱這三組規則為架構性、詮釋性與評論性的。同樣,在閱讀詩、小說與戲劇時,我們也可以發現類似的規則。
首先,我們可以將架構性的規則—擬大綱的規則—改變為適合閱讀小說的規則︰
(1)你必須將想像文學作品分類。抒情詩在敘述故事時,基本上是以表達個人情緒的經驗為主。小說與戲劇的情節比較復雜,牽涉到許多角色,彼此產生互動與反應,以及在過程中情感的變化。此外,每個人都知道戲劇與小說不同,因為戲劇是以行動與說話來敘述劇情的。(在後面我們會談到一些有趣的例外。)劇作家不需要自己現身說法,小說家卻經常這麼做。所有這些寫作上的差異,帶給讀者不同的感受。因此,你應該能一眼看出你在讀的是哪一種作品。
(2)你要能抓住整本書的大意。你能不能掌握這一點,要看你能不能用一兩句話來說明整本書的大意。對論說性的作品來說,重點在作者想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上。因此,這類書的大意可以用解決間題的方程式,或對問題的回答來作說明。小說的整體大意也與作者面對的問題有關,而我們知道這個問題就是想要傳達一個具體的經驗,所以一篇故事的大意總是在情節之中。除非你能簡要地說明劇情—不是主旨或論述—否則你還是沒有抓住重點。在情節中就有大意。
要注意到,我們所說的整體情節與小說中所要使用的獨特語言之間毫無沖突之處。就是一首抒情詩也有我們這里所謂的“情節”。然而,不論是抒情詩、小說,還是戲劇的“情節”,指的都只是其中的架構或場景,而不是讀者透過作品在心中重新創造的具體經驗。情節代表的是整本作品的大意,而整本作品才是經驗本身。這就像對論說性作品作一個邏輯上的總結,就代表了對書中的論述作個總結。
(3)你不僅要能將整本書簡化為大意,還要能發現整本書各個部分是如何架構起來的。在論說性作品中,部分的架構是與整體架構有關的,部分問題的解決對整體問題的解決是有幫助的。在小說中,這些部分就是不同的階段,作者借此發展出情節來—角色與事件的細節。在安排各個部分的架構上,這兩種類型的書各有巧妙。在科學或哲學的作品中,各個部分必須有條理,符合邏輯。在故事中,這些部分必須要在適當的時機與規劃中出現,也就是從開頭、中間到結尾的一個過程。要了解一個故事的架構,你一定要知道故事是從哪里開始的—當然,不一定是從第一頁開始的—中間經過些什麼事,最後的結局是什麼。你要知道帶來高潮的各種不同的關鍵是什麼,高潮是在哪里、又如何發生的,在這之後的影響又是什麼?(我們說“在這之後的影響”並不是說故事結束之後的事,沒有人能知道那些事。我們的意思是在故事中的高潮發生之後,帶來什麼樣的後果。)
隨著我們剛剛所提的重點,出現了一個重要的結果。在論說性作品中,各個部分都可以獨立解讀,而小說卻不同。歐幾里得將他的《幾何原理》分成三十個部分發表,或照他所說的分成三十冊發表,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單獨閱讀。這是論說性作品中組織得最完整的一個例子。其中的每個部分或章節,分開來看或合起來看都有意義。但是一本小說中的一章,劇本中的一幕,或是一句詩從整體中抽出來之後,通常就變得毫無意義了。
其次,閱讀小說時候的詮釋規則是什麼?我們在前面談過,詩與邏輯作品所使用的語言是不同的,因此在找出共識、主旨與論述時,所使用的規則也要有點變化。我們知道我們不該這麼做的,不過我們非得找出類似的規則才行。
(1)小說的要素是插曲、事件、角色與他們的思想、言語、感覺及行動。這些都是作者所創造出來的世界中的要素。作者操縱著這些要素的變化來說故事。這些要素就是邏輯作品中的共識。就像你要跟邏輯作品的作者達成共識一樣,你也要能熟知每個事件與人物的細節。如果你對角色並不熟悉,也無法對事件感同身受,你就是還沒有掌握到故事的精髓。
(2)共識與主旨有關。小說的要素與整個表現的場景或背景有關。一個富有想像力的作者創造出一個世界來,他的角色在其中“生活,行動,有自己的天地。”因此,閱讀小說時類似指導你找出作者主旨的規則,可以說明如下︰在這個想像的世界中賓至如歸。知道一切事件的進行,就像你親臨現場,身歷其境。變成其中的一個成員,願意與其中的角色做朋友,運用同情心與洞察力參與事件的發生,就像你會為朋友的遭遇所做的事一樣。如果你能這麼做,小說中的要素便不會再像一個棋盤上機械式移動的孤單棋子,你會找出其間的關聯性,賦予他們真正存活的活力。
在前一章里,我們已經談過閱讀想像文學的一般規則,同樣也適用于更廣義的各種想像文學—小說、故事,無論是散文或詩的寫法(包括史詩);戲劇,不論是悲劇、喜劇或不悲不喜;抒情詩,無論長短或復雜程度。
這些一般規則運用在不同的想像文學作品時,就要作一些調整。在這一章里,我們會提供一些調整的建議。我們會特別談到閱讀故事、戲劇、抒情詩的規則,還會包括閱讀史詩及偉大的希臘悲劇時,特殊問題的注意事項。
在開始之前,必須再提一下前面已經提過的閱讀一本書的四個問題。這四個問題是主動又有要求的讀者一定會對一本書提出來的問題,在閱讀想像文學作品時也要提出這些問題來。
你還記得前三個問題是︰第一,這整本書的內容是在談些什麼?第二,內容的細節是什麼?是如何表現出來的?第三,這本書說的是真實的嗎?全部真實或部分真實?前一章已經談過這三個規則運用在想像文學中的方法了。要回答第一個問題,就是你能說出關于一個故事、戲劇或詩的情節大意,並要能廣泛地包括故事或抒情詩中的動作與變化。要回答第二個問題,你就要能辨識劇中所有不同的角色,並用你自己的話重新敘述過發生在他們身上的關鍵事件。要回答第三個問題,就是你能合理地評斷一本書的真實性。這像一個故事嗎?這本書能滿足你的心靈與理智嗎?你欣賞這本書帶來的美嗎?不管是哪一種觀點,你能說出理由嗎?
第四個問題是,這本書與我何關?在論說性作品中,要回答這個問題就是要采取一些行動。在這里,“行動”並不是說走出去做些什麼。我們說過,在閱讀實用性書時,讀者同意作者的觀點—也就是同意最後的結論—就有義務采取行動,並接受作者所提議的方法。如果論說性的作品是理論性的書時,所謂的行動就不是一種義務的行為,而是精神上的行動。如果你同意那樣的書是真實的,不論全部或部分,你就一定要同意作者的結論。如果這個結論暗示你對事物的觀點要作一些調整,那麼你多少都要調整一下自己的看法。
現在要認清楚的是,在想像文學作品中,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問題要作一些相當大的調整。從某方面來說,這個間題與閱讀詩與故事毫無關系。嚴格說起來,在你讀好了—也就是分析好了小說、戲劇或詩之後,是用不著采取什麼行動的。在你采取類似的分析閱讀,回答前面三個問題之後,你身為讀者的責任就算盡到了。
我們說“嚴格說起來”,是因為想像文學顯然總是會帶引讀者去做各種各樣的事。比起論說性作品,有時候一個故事更能帶動一個觀點—在政治、經濟、道德上的觀點。喬治•奧威爾(GeorgeOrwell)的,《動物農莊》(AnimalFarm)與《一九八四》都強烈地攻擊極權主義。赫胥黎(AldousHuxley)的《美麗新世界》(BraveNewWorld)則激烈地諷刺科技進步下的暴政。索爾仁尼琴(AlexanderSolzhenitsyn)的《第一圈》(TheFirstCircle)告訴我們許多瑣碎、殘酷又不人道的甦聯官僚政治問題,那比上百種有關事實的研究報告還要驚人。那樣的作品在人類歷史上被查禁過許多次,原因當然很明顯。懷特(E.B.White)曾經說過︰“暴君並不怕嘮叨的作家宣揚自由的思想—他害怕一個醉酒的詩人說了一個笑話,吸引了全民的注意力。”
不過,閱讀故事與小說的主要目的並不是要采取實際的行動。想像文學可以引導出行動,但卻並非必要,因為它們屬于純藝術的領域。
所謂“純”藝術,並不是因為“精致”或“完美”,而是因為作品本身就是一個結束,不再與其他的影響有關。就如同愛默生所說的,美的本身就是存在的惟一理由。
因此,要將最後一個問題應用在想像文學中,就要特別注意。如果你受到一本書的影響,而走出戶外進行任何行動時,要問問你自己,那本書是否包含了激勵你的宣言,讓你產生行動力?詩人,正確來說,不是要來提出宣言的。不過許多故事與詩確實含有宣言主張,只是被深藏起來而已。注意到他們的想法,跟著作出反應並沒有問題。但是要記得,你所留意的與反應出來的是另外一些東西,而不是故事或詩的本身。這是想像文學本身就擁有的自主權。要把這些文學作品讀通,你惟一要做的事就是去感受與體驗。
※如何閱讀故事書
我們要給你閱讀故事書的第一個建議是︰快讀,並且全心全意地讀。理想上來說,一個故事應該一口氣讀完,但是對忙碌的人來說,要一口氣讀完長篇小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事。不過,要達到這個理想,最接近的方法就是將閱讀一篇好故事的時間壓縮到合理的長度。否則你可能會忘了其間發生的事情,也會漏掉一些完整的情節,最後不知道自己在讀的是什麼了。
有些讀者踫到自己真正喜歡的小說時,會想把閱讀的時間拉長,好盡情地品味,浸淫在其中。在這樣的情況中,他們可能並不想借著閱讀小說,來滿足他們對一些未知事件或角色的了解。在後面我們會再談到這一點。
我們的建議是要讀得很快,而且全神投人。我們說過,最重要的是要讓想像的作品在你身上發生作用。這也就是說,讓角色進入你的心靈之中,相信其中發生的事件,就算有疑惑也不要懷疑。在你了解一個角色為什麼要做這件事之前,不要心存疑慮。盡量試著活在他的世界里,而不是你的世界,這樣他所做的事就很容易理解了。除非你真的盡力“活在”這樣的虛構世界中,否則不要任意批評這個世界。
下面的規則中,我們要讓你自己回答第一個問題,那也是閱讀每一本書時要提出的間題—這整本書在談些什麼?除非你能很快讀完,否則你沒法看到整個故事的大要。如果你不專心一致地讀,你也會漏掉其中的細節。
根據我們的觀察,一個故事的詞義,存在于角色與事件之中。你要對他們很熟悉,才能厘清彼此的關系。有一點要提醒的,以《戰爭與和平》為例,許多讀者開始閱讀這本小說巨著時,都會被一堆出場的人物所混淆了,尤其是那些名字听起來又陌生得不得了。他們很快便放棄了這本書,因為他們立刻認為自己永遠不會搞清楚這些人彼此之間的關系了。對任何大部頭的小說而言,都是如此—而如果小說真的很好,我們可希望它越厚越好。
對懦弱的讀者來說,這樣的情況還不只發生在閱讀上。當他們搬到一個新的城市或郊區,開始上新的學校或開始新的工作,甚至剛到達一個宴會里時,都會發生類似的情形。在這樣的情境中,他們並不會放棄。他們知道過一陣子之後,個人就會融人整體中,朋友也會從那一批看不清長相的同事、同學與客人中脫穎而出。我們可能沒辦法記住一個宴會中所有人的姓名,但我們會記起一個跟我們聊了一小時的男人,或是我們約好下次要見面的一個女人,或是跟我們孩子同校的一個家長。在小說中也是同樣的情況。我們不期望記住每一個名字,許多人不過是背景人物,好襯托出主角的行動而已。無論如何,當我們讀完《戰爭與和平》或任何大部頭的書時,我們就知道誰是重要的人物,我們也不會忘記。雖然托爾斯泰的作品是我們很多年前讀的書,但是皮埃爾、安德魯、娜塔莎、瑪麗公主、尼可拉斯—這些名字會立刻回到我們的記憶中。
不管發生了多少事件,我們也會很快就明白其中哪些才是重要的。一般來說,作者在這一點上都會幫上很多忙。他們並不希望讀者錯過主要的情節布局,所以他們從不同的角度來鋪陳。但我們的重點是︰就算一開始不太清楚,也不要焦慮。事實上,一開始本來就是不清楚的。故事就像我們的人生一樣,在生命中,我們不可能期望了解每一件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或把一生全都看清楚。但是,當我們回顧過去時,我們便了解為什麼了。所以,讀者在閱讀小說時,全部看完之後再回顧一下,就會了解事件的關聯與活動的前後順序了。
所有這些都回到同一個重點︰你一定要讀完一本小說之後,才能談你是否把這個故事讀通了。無論如何,矛盾的是,在小說的最後一頁,故事就不再有生命了。我們的生活繼續下去,故事卻沒有。走出書本之外,那些角色就沒有了生命力。在閱讀一本小說時,在第一頁之前,到最後一頁之後,你對那些角色會發生些什麼事所產生的想像,跟下一個閱讀的人沒什麼兩樣。事實上,這些想像都是毫無意義的。有些人寫了《哈姆雷特》的前部曲,但是都很可笑。當《戰爭與和平》一書結束後,我們也不該問皮埃爾與娜塔莎的結局是什麼?我們會滿意莎士比亞或托爾斯泰的作品,部分原因是他們在一定的時間里講完了故事,而我們的需求也不過如此。
我們所閱讀的大部分是故事書,各種各樣的故事。不能讀書的人,也可以听故事。我們甚至還會自己編故事。對人類而言,小說或虛構的故事似乎是不可或缺的。為什麼?
其中一個理由是︰小說能滿足我們潛意識或意識中許多的需要。如果只是觸及意識的層面,像論說性作品一樣,當然是很重要的。但小說一樣也很重要,因為它觸及潛意識的層面。
簡單來說—如果要深人討論這個主題會很復雜—我們喜歡某種人,或討厭某種人,但卻並不很清楚為什麼。如果是在小說中,某個人受到獎勵或處罰,我們都會有強烈的反應。我們會甚至因而對這本書有藝術評價之外的正面或負面的印象。
譬如小說中的一個角色繼承了遺產,或發了大財,我們通常也會跟著高興。無論如何,這只有當角色是值得同情時才會發生—意思就是我們認同他或她的時候。我們並不是說我們也想繼承遺產,只是說我們喜歡這本書而已。
或許我們都希望自己擁有的愛比現在擁有的還要豐富。許多小說是關于愛情的—或許絕大多數—當我們認同其中戀愛的角色時,我們會覺得快樂。他們很自由,而我們不自由。但我們不願意承認這一點,因為這會讓我們覺得我們所擁有的愛是不完整的。
其實,在每個人的面具之下,潛意識里都可能有些虐待狂或被虐狂。這些通常在小說中獲得了滿足,我們會認同那位征服者或被虐者,或是兩者皆可。在這樣的狀況中,我們只會簡單地說︰我們喜歡“那種小說”—用不著把理由說得太清楚。
最後,我們總是懷疑生命是不公平的。為什麼好人受苦,壞人卻成功?我們不知道,也無法知道為什麼,但這個事實讓所有的人焦慮。在故事中,這個混亂又不愉快的情況被矯正過來了,我們覺得格外滿足。
在故事書中—小說、敘事詩或戲劇—公理正義確實是存在的。人們得到他們該得的。對書中的角色來說,作者就像上帝一樣,依照他們的行為給他們應得的獎勵或懲罰。在一個好故事中,在一個能滿足我們的故事中,至少該做到這一點。關于一個壞故事最惹人厭的一點是,一個人受獎勵或懲罰一點都不合情合理。真正會說故事的人不會在這一點上出錯。他要說服我們︰正義—我們稱之為詩的正義(poeticjustice)—已經戰勝了。
大悲劇也是如此。可怕的事情發生在好人身上,我們眼中的英雄不該承受這樣的厄運,但最後也只好理解命運的安排。而我們也非常渴望能與他分享他的領悟。如果我們知道如此—我們也能面對自己在現實世界中所要踫上的事了。《我要知道為什麼》(IWanttoknowWhy)是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Anderson)所寫的一個故事,也可以用作許多故事的標題。那個悲劇英雄確實學到了為什麼,當然過程很困難,而且是在生活都被毀了之後才明白的。我們可以分享他的洞察力,卻不需要分享他的痛苦遭遇。
因此,在批評小說時,我們要小心區別這兩種作品的差異︰一種是滿足我們個人特殊潛意識需求的小說—那會讓我們說︰“我喜歡這本書,雖然我並不知道為什麼。”另一種則是滿足大多數人潛意識需求的小說。用不著說,後者會是一部偉大的作品,世代相傳,永不止息。只要人活著一天,這樣的小說就能滿足他,給他一些他需要的東西—對正義的信念與領悟,平息心中的焦慮。我們並不知道,也不能確定真實的世界是很美好的。但是在偉大的作品中,世界多多少少是美好的。只要有可能,我們希望能經常住在那個故事的世界里。
※關于史詩的重點
在西方傳統作品中,最偉大的榮耀,也最少人閱讀的就是史詩了。特別像是荷馬的《伊里亞特》與《奧德賽》,維吉爾的《埃涅阿斯紀》,但丁的《神曲》與彌爾頓的《失樂園》。其中的矛盾之處值得我們注意。
從過去二千五百年以來只寫成極少數的史詩就可以看出來,這是人類最難寫的一種作品。這並不是我們不願意嘗試,幾百首史詩都曾經開始寫過,其中像華茲華斯(Wordsworth)的《序曲》(Prelude)、拜倫(Byron)的《唐璜》(DonJuan),都已經寫了大部分,卻並沒有真正完成。執著于這份工作,而且能完成工作的詩人是值得榮耀的。而更偉大的榮耀是屬于寫出那五本偉大作品的詩人,但這樣的作品並不容易閱讀。
這並不只是因為這些書都是用韻文寫的—除了原本就是以英語寫作的《失樂園》之外,其他的史詩都有散文的詮釋作品出現,以幫助我們理解。真正的困難似乎在于如何跟隨作品逐步升高那種環繞著主題的追尋。閱讀任何一部重要的史詩對讀者來說都有額外的要求—要求你集中注意力,全心參與並運用想像力。閱讀史詩所要求的努力確實是不簡單的。
大部分人都沒注意到,只不過因為不肯付出這種努力來閱讀,我們的損失有多大。因為好的閱讀—我們該說是分析閱讀—能讓我們收獲良多,而閱讀史詩,至少就像閱讀其他小說作品一樣,能讓我們的心靈更上層樓。不幸的是,如果讀者不能善用閱讀技巧來閱讀這些史詩,將會一無所獲。
我們希望你能痛下決心,開始閱讀這五本史詩,你會逐步了解這些作品的。如果你這麼做,我們確定你不會失望。你還可能享受到更進一步的滿足感。荷馬、維吉爾、但丁與彌爾頓—每一個優秀的詩人都是他們的讀者,其他作者也不用說。這五本書再加上《聖經》,是任何一個認真的讀書計劃所不可或缺的讀物。
※如何閱讀戲劇
一個劇本是一篇小說、故事,同時也真的該像讀一個故事一樣閱讀。因為劇本不像小說將背景描繪得清楚,或許讀者閱讀的時候要更主動一些,才能創造出角色生活與活動的世界的背景。不過在閱讀時,兩者的基本問題是相似的。
然而,其中還是有一個重要的差異。你在讀劇本時,不是在讀一個已經完全完成的作品。完成的劇本(作者希望你能領會的東西)只出現在舞台的表演上。就像音樂一樣必須能傾听,閱讀劇本所缺乏的就是身體語言實際的演出。讀者必須自己提供那樣的演出。
要做到這一點的惟一方法是假裝看到演出的實景。因此,一旦你發現這個劇本談的是什麼,不論是整體或部分,一旦你能回答有關閱讀的所有問題後,你就可以開始導演這個劇本。假設你有六七個演員在你眼前,等待你的指令。告訴他們如何說這一句台詞,如何演那一幕。解釋一下重要的句子,說明這個動作如何讓整出戲達到高潮。你會玩得很開心,也會從這出戲中學到很多。
有個例子可以說明我們的想法。在《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二場中,波隆尼爾向國王與王後密告哈姆雷特的愚行,因為他愛上了奧菲莉雅,而她會阻礙王子的前程。國王與王後有點遲疑,波隆尼爾便要國王跟他躲在掛毯後面,好偷听哈姆雷特與奧菲莉雅的談話。這一幕出現在第二幕第二場中,原文第160至170行。很快地,哈姆雷特讀著書上場了,他對波隆尼爾說的話像打啞謎,于是波隆尼爾說道︰“他雖瘋,但卻有一套他自己的理論。”過了一陣子,第三幕的開頭,哈姆雷特進場,說出了著名的獨白︰“要活,還是要死?”然後奧菲莉雅出現在他眼前,打斷了他的話。他與她說了一段話,看起來神智正常,但突然間他狂叫道︰“啊!啊!你是真誠的嗎?”(第三幕,第一場,103行)。現在的問題是︰哈姆雷特是否偷听到波隆尼爾與國王準備偵察他的對話?或是他听到了波隆尼爾說要“讓我的女兒去引誘他”?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哈姆雷特與波隆尼爾及奧菲莉雅的對話代表的都是同一件事。如果他並沒有听到這個密謀,那又是另一回事了。莎士比亞並沒有留下任何舞台指導,讀者(或導演)必須自己去決定。你自己的判斷會是了解整出劇的中心點。
莎士比亞的許多劇本都需要讀者這樣主動地閱讀。我們的重點是,無論劇作家寫得多清楚,一字不誤地告訴我們發生了什麼事,還是很值得做這件事。(我們沒法抱怨說听不清楚,因為對白全在我們眼前。)如果你沒有將劇本搬上心靈的舞台演出過,或許你還不能算是讀過劇本了。就算你讀得再好,也只是讀了一部分而已。
前面我們提過,這個閱讀規則有一個有趣的例外,就是劇作家不能像小說家一樣對讀者直接說話。(菲爾丁所寫的《湯姆瓊斯》就會直接向讀者發言,這也是一部偉大的小說。)其中有兩個例外前後將近相差了二十五世紀之久。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古希臘的喜劇劇作家,寫過一些所謂的“古老喜劇”(OldComedy)的例子留傳下來。在阿里斯托芬的戲劇中,經常會或至少會有一次,主要演員從角色中脫身而出,甚至走向觀眾席,發表一場政治演說,內容與整出戲是毫無關聯的。那場演說只是在表達作者個人的感覺而已。現在偶爾還有戲劇會這麼做—沒有一項有用的藝術手法是會真正失傳的—只是他們表現的手法或許比不上阿里斯托芬而已。
另一個例子是蕭伯納,他不但希望自己的劇本能夠演出,還希望能讓讀者閱讀。他出版了所有的劇本,甚至有一本《心碎之家》(HeartbreakHouse)是在演出之前就出版的。在劇本之前,他寫了很長的序言,解釋劇本的意義,還告訴讀者如何去理解這出劇。(在劇本中他還附上詳盡的舞台指導技巧。)要閱讀蕭伯納式的劇本,卻不讀蕭伯納所寫的前言,就等于是拒絕了作者最重要的幫助,不讓他輔助你理解這出戲。同樣地,一些現代劇作家也學習蕭伯納的做法,但都比不上他的影響力。
另一點建議可能也有幫助,尤其是在讀莎士比亞時更是如此。我們已經提過,在閱讀劇本時最好是一氣呵成,才能掌握住整體的感覺。但是,許多劇本都是以韻文寫的,自從1600年以來語言變化之後,韻文的句子讀起來就相當晦澀,因此,把劇本大聲地讀出來倒經常是不錯的方法。要慢慢讀,就像是听眾在听你說話一樣,還是帶著感情讀—也就是說要讓那些句子對你別有深意。這個簡單的建議會幫助你解決許多問題。只有當這樣做之後還有問題,才要找注解來幫助你閱讀。
※關于悲劇的重點
大多數劇本是不值得閱讀的。我們認為這是因為劇本並不完整。劇本原來就不是用來閱讀的—而是要演出的。有許多偉大的論說性作品,也有偉大的小說、故事與抒情詩,卻只有極少數的偉大劇本。無論如何,這些少數的劇作—埃斯庫羅斯(Aeschylus)、索福克勒斯(Sophocles)、歐里庇得斯(Euripedes)的悲劇,莎士比亞的戲劇,莫里哀(Moliere)的喜劇及少數的現代作品—都是非常偉大的作品。因為在他們的作品中包含了人類所能表現的既深刻又豐富的洞察力。
在這些劇本中,對初學者來說,希臘悲劇可能是最難人門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在古代,這些悲劇是一次演出三幕的,三幕談的都是同一個主題,但是今天除了埃斯庫羅斯的《俄瑞斯底亞》(Oresteia)之外,其他的都只剩下獨幕劇。另一個原因是,幾乎很難在心中模擬這些悲劇,因為我們完全不知道希臘的導演是如何演出這樣的戲劇的。還有一個原因,這些悲劇通常來自一些故事,這對當時的觀眾來說是耳熟能詳的事,對我們而言卻只是一個劇本。以俄狄浦斯的故事為例,盡管我們非常熟悉那個故事,就像我們熟悉華盛頓與櫻桃樹的故事一樣,但是看索福克勒斯如何詮釋這個故事是一回事,把《俄狄浦斯王》當作一個主要的故事,然後來想像這個熟悉的故事所提供的背景是什麼,又是另一回事。
不過,這些悲劇非常有力量,雖然有這麼多障礙卻仍然流傳至今。把這些劇本讀好是很重要的,因為它們不只告訴我們有關這個世界的一切,也是一種文學形式的開端,後來的許多劇作家如拉辛(Racine)及奧尼爾(O-Neil)都是以此為基礎的。下面還有兩點建議可能對你閱讀希臘悲劇有幫助。
第一,記住悲劇的精髓在時間,或是說缺乏時間。如果在希臘悲劇中有足夠的時間,就沒有解決不了的事。問題是時間永遠不夠。決定或選擇都要在一定的時刻完成,沒有時間去思考,衡量輕重。因為就算悲劇英雄也是會犯錯的—或許是特別會犯錯—所作的決定也是錯的。對我們來說很容易看出來該做些什麼,但我們能在有限的時間中看清楚一切嗎?在閱讀希臘悲劇時,你要一直把這個問題放在心中。
第二,我們確實知道在希臘的戲劇中,所有的悲劇演員都穿一種高出地面幾英寸的靴子(他們也戴面具)。敘述旁白的演員雖然有時會戴面具,但不會穿這種靴子。因此,一邊是悲劇的主角,另一邊是敘述旁白的演員,兩相比較之下,就可以看出極大的差異了。因此你要記得,在讀旁白的部分時,你要想像這些台詞是跟你一般身高的人所說出來的話,而在讀悲劇人物的台詞時,你要想像這是出自一個大人物的口中,他們不只是在形象上,在實際身高上也高出你一截。
※如何閱讀抒情詩(LyricPoetry)
最簡單的有關詩的定義(就跟這個標題一樣,這里所謂的詩是有所限制的),就是詩人所寫的東西。這樣的定義看起來夠淺顯明白了,但是仍然有人會為此爭執不已。他們認為詩是一種人格的自然宣泄,可能借文字表達出來,也可能借身體的行動傳達出來,或是由音樂宣泄出來,甚至只是一種感覺而已。當然,詩與這些都有點關系,詩人也能接受這樣的說法。關于詩有一種很古老的觀念,那就是詩人要向內心深處探索,才能創造出他們的詩句。因此,他們的心靈深處是一片神秘的“創造之泉”。從這個角度來看,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只要處于孤獨又敏感的狀態,都可以創造出詩句來。雖然我們都承認這樣的定義已經說中了要點,不過下面我們要用來說明詩的又是更狹窄的定義。無論我們心中如何激蕩著原始的詩情,但是詩仍是由文字組成的,而且是以條理分明,精巧熟練的方式所組合出來的。
另一種關于詩的定義,同樣也包含了一些要點。那就是詩(主要是抒情詩)如果不是贊美,或是喚起行動(通常是革命行動),或者如果不是以韻文寫作,特別是運用所謂“詩的語言”來寫作,那就算不上是真正的詩。在這個定義中,我們故意將一些最新跟最舊的理論融合起來。我們的觀點是,所有這些定義,包括我們還會提到的一些定義,那太狹隘了。而上一段所說的詩的定義,又太廣泛了。
在狹隘與廣泛的定義之間,有一個核心概念,那就是只要他們覺得適合,就會承認那是詩了。如果我們想要特別說明出這核心概念是什麼,我們就是在給自己找麻煩,而我們不打算這麼做。此外,我們也確定你知道我們在談的是什麼。我們十之八九敢肯定,或是百分之九十九確定你會同意我們所說的X是詩,Y不是詩的道理。這個概念足夠說明我們的議題了。
許多人相信他們不能讀抒情詩—尤其是現代詩。他們認為這種詩讀起來很困難,含糊不清又復雜無比,需要花上很多的注意力,自己要很努力才行,因此實在不值得花上這麼多時間來讀。我們要說兩個觀念︰第一,抒情詩,任何現代詩,只要你肯拿起來讀,你會發現並不像你想的要花那麼大的工夫。其次,那絕對是值得你花時間與精力去做的事。
我們並不是說你在讀詩就不用花精神。一首好詩可以用心研讀,一讀再讀,並在你一生當中不斷地想起這首詩。你會在詩中不斷地找到新點子、新的樂趣與啟示,對你自己及這個世界產生新的想法。我們的意思是;接近一首詩,研讀這首詩,並不像你以為的那樣困難。
閱讀抒情詩的第一個規則是︰不論你覺得自己懂不懂,都要一口氣讀完,不要停。這個建議與閱讀其他類型書的建議相同,只是比起閱讀哲學或科學論文,甚至小說或戲劇,這個規則對詩來說更重要。
事實上,許多人在閱讀詩,尤其是現代詩時會有困難,因為他們並不知道閱讀詩的第一個規則。面對艾略特、迪蘭•托馬斯(DylanThomas)或其他“費解”的現代詩時,他們決定全神投人,但讀了第一行或第一段之後便放棄了。他們沒法立即了解這行詩,便以為整首詩都是如此了。他們在字謎間穿梭,想重新組合混亂的語法,很快地他們放棄了,並下結論說︰他們懷疑現代詩對他們而言是太難理解了。
不光是現代抒情詩難懂。許多好詩用詞都很復雜,而且牽涉到他們當時的語言與思想。此外,許多外表看起來很簡單的詩,其實內在的架構都很復雜。
但是任何一首詩都有個整體大意。除非我們一次讀完,否則無法理解大意是什麼,也很難發現詩中隱藏的基本感覺與經驗是什麼。尤其是在一首詩中,中心思想絕不會在第一行或第一段中出現的。那是整首詩的意念,而不是在某一個部分里面。
閱讀抒情詩的第二個規則是︰重讀一遍—大聲讀出來。我們在前面這樣建議過,譬如像是詩般的戲劇如莎士比亞的作品就要朗誦出聲來。讀戲劇,那會幫助你了解。讀詩,這卻是基本。你大聲朗誦詩句,會發現似乎說出來的字句可以幫助你更了解這首詩。如果你朗誦出來,比較不容易略過那些不了解的字句,你的耳朵會抗議你的眼楮所忽略的地方。詩中的節奏或是有押韻的地方,能幫助你把該強調的地方突顯出來,增加你對這首詩的了解。最後,你會對這首詩打開心靈,讓它對你的心靈發生作用—一如它應有的作用。
在閱讀抒情詩時,前面這兩個規則比什麼都重要。我們認為如果一個人覺得自己不能讀詩,只要能遵守前面這兩個規則來讀,就會發現比較容易一些了。一旦你掌握住一首詩的大意時,就算是很模糊的大意,你也可以開始提出問題來。就跟論說性作品一樣,這是理解之鑰。
對論說性作品所提出的問題是文法與邏輯上的問題。對抒情詩的問題卻通常是修辭的問題,或是句法的問題。你無法與詩人達成共識,但是你能找出關鍵字。你不會從文法中分辨出來,而是從修辭上找到。為什麼詩中有些字會跳出來,凝視著你?是因為節奏造成的?還是押韻的關系?還是這個字一直在重復出現?如果好幾段談的都是同樣的概念,那麼彼此之間到底有什麼關聯?你找出的答案能幫助你了解這首詩。在大部分好的抒情詩中,都存在著一些沖突。有時是對立的兩方—或是個人,或是想像與理想的象征—出場了,然後形容雙方之間的沖突。如果是這樣的寫法,就很容易掌握。但是通常沖突是隱藏在其中,沒有說出口的。譬如大多數的偉大抒情詩—或許最主要的都是如此—所談的都是愛與時間、生與死、短暫的美與永恆的勝利之間的沖突。但是在詩的本身,卻可能看不到這些字眼。
有人說過,所有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都是在談他所謂的“貪婪的時間”造成的毀壞。有些詩確實是如此,因為他一再地強調出來︰
我曾窺見時間之手的殘酷
被陳腐的歲月掩埋就是輝煌的代價
這是第64首十四行詩,列舉了時間戰勝了一切,而人們卻希望能與時間對抗。他說︰
斷垣殘壁讓我再三思量
歲月終將奪走我的愛人這樣的十四行詩當然沒有問題。在第116首的名句中,同樣包含了下面的句子︰
愛不受時間愚弄,雖然紅唇朱顏
敵不過時間舞弄的彎刀;
愛卻不因短暫的鐘點與周期而變貌,
直到末日盡頭仍然長存。
而在同樣有名的第138首十四行詩中,開始時是這麼寫的︰
我的愛人發誓她是真誠的
我真的相信她,雖然我知道她在說謊
談的同樣是時間與愛的沖突,但是“時間”這兩個字卻沒有出現在詩中。
這樣你會發現讀詩並不太困難。而在讀馬維爾(Marvell)的慶典抒情詩《給害羞的女主人》(ToHisCoyMistress)時,你也不會有困難。因為這首詩談的是同樣的主題,而且一開始便點明了︰
如果我們擁有全世界的時間,
這樣的害羞,女郎,絕不是罪過。
但是我們沒有全世界的時間,馬維爾繼續說下去︰
在我背後我總是听見
時間的馬車急急逼進;
無垠的遠方橫亙在我們之上
遼闊的沙漠永無止境。
因此,他懇求女主人︰
讓我們轉動全身的力量
讓全心的甜蜜融入舞會中,
用粗暴的爭吵撕裂我們的歡愉
徹底的掙脫生命的鐵門。
這樣,雖然我們不能讓陽光
靜止,卻能讓他飛奔而去。
阿契伯•麥克萊西(ArchibaldMacLeisch)的詩《你,安德魯•馬維爾》(You,AndrewMarvell),可能比較難以理解,但所談的主題卻
是相同的。這首詩是這樣開始的︰
在這里臉孔低垂到太陽之下
在這里望向地球正午的最高處
感覺到陽光永遠的來臨
黑夜永遠升起麥克萊西要我們想像一個人(詩人?說話的人?讀者?)躺在正午的陽光下—同樣的,在這燦爛溫暖的當兒,警覺到“塵世黑暗的淒涼”。他想像夕陽西沉的陰影—所有歷史上依次出現過又沉沒了的夕陽—吞噬了整個世界,淹沒了波斯與巴格達……他感到“黎巴嫩漸漸淡出,以及克里特”,“與西班牙沉人海底、非洲海岸的金色沙灘也消失了”……“現在海上的一束亮光也不見了”。他最後的結論是︰
在這里臉孔沉落到太陽之下
感覺到多麼快速,多麼神秘,
夜晚的陰影來臨了……
這首詩中沒有用到“時間”這兩個字,也沒有談到愛情。此外,詩的標題讓我們聯想到馬維爾的抒情詩的主題︰“如果我們擁有全世界的時間”。因此,這首詩的組合與標題訴求的是同樣的沖突,在愛(或生命)與時間之間的沖突—這樣的主題也出現在我們所提的其他詩之中。
關于閱讀抒情詩,還有最後的一點建議。一般來說,閱讀這類書的讀者感覺到他們一定要多知道一點關于作者及背景的資料,其實他們也許用不上這些資料。我們太相信導論、評論與傳記—但這可能只是因為我們懷疑自己的閱讀能力。只要一個人願意努力,幾乎任何人都能讀任何詩。你發現任何有關作者生活與時代的資訊,只要是確實的都有幫助。但是關于一首詩的大量背景資料並不一定保證你能了解這首詩。要了解一首詩,一定要去讀它—一遍又一遍地讀。閱讀任何偉大的抒情詩是一生的工作。當然,並不是說你得花一生的時間來閱讀偉大的抒情詩,而是偉大的抒情詩值得再三玩味。而在放下這首詩的時候,我們對這首詩所有的體會,可能更超過我們的認知。
“歷史”就跟“詩”一樣,含有多重意義。為了要讓這一章對你有幫助,我們一定要跟你對這兩個字達成共識—也就是說我們是如何運用這兩個字的。
首先,就事實而言的歷史(historyasfact)與就書寫記錄而言的歷史(historyasawrittenrecordofthetacts)是不同的。顯然,在這里我們要用的是後者的概念,因為我們談的是“閱讀”,而事實是無法閱讀的。所謂歷史書有很多種書寫記錄的方式。收集特定事件或時期的相關資料,可以稱作那個時期或事件的歷史。口頭采訪當事人的口述記錄,或是收集這類的口述記錄,也可以稱作那個事件或那些參與者的歷史。另外一些出發點相當不同的作品,像是個人日記或是信件收集,也可以整理成一個時代的歷史。歷史這兩個字可以用在,也真的運用在幾乎各種針對某一段時間,或讀者感興趣的事件上所寫的讀物。
下面我們所要用到的“歷史”這兩個字,同時具有更狹義與更廣義的含義。所謂更狹義,指的是我們希望限制在針對過去某段時期、某個事件或一連串的事件,來進行基本上屬于敘事風格,多少比較正式的描述。這也是“歷史”的傳統詞義,我們毋須為此道歉。就像我們為抒情詩所下的定義一樣,我們認為你會同意我們所采用的一般定義,而我們也會將焦點集中在這種一般類型上。
但是,在更廣義的部分,我們比當今許多流行的定義還要廣。我們認為,雖然並不是所有的歷史學家都贊同,但我們還是強調歷史的基本是敘事的,所謂的事指的就是“故事”,這兩個字能幫助我們理解基本的含意。就算是一堆文狀的收集,說的還是“故事”。這些故事可能沒有解說—因為歷史學家可能沒有將這些資料整理成“有意義的”秩序。但不管有沒有秩序,其中都隱含著主題。否則,我們認為這樣的收集就不能稱之為那個時代的歷史。
然而,不論歷史學家贊不贊同我們對歷史的理念,其實都不重要。我們要討論的歷史書有各種寫作形態,至少你可能會想要讀其中的一兩種。在這一點上我們希望能幫助你使把勁。
※難以捉摸的史實
或許你加人過陪審團,傾听過像車禍這類單純的事件。或許你加人的是高等法院陪審團,必須決定一個人是否殺了另一個人。如果這兩件事你都做過,你就會知道要一個人回憶他親眼見到的事情,將過去重新整理出來有多困難—就是一個小小的單純事件也不容易。
法庭所關心的是最近發生的事件與現場目擊的證人,而且對證據的要求是很嚴格的。一個目擊者不能假設任何事,不能猜測,不能保證,也不能評估(除非是在非常仔細的情況掌控之下)。當然,他也不可以說謊。
在所有這些嚴格規範的證據之下,再加上詳細檢驗之後,身為陪審團的一員,你是否就能百分之百地確定,你真的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嗎?
法律的設定是你不必做到百分之百的確定。因為法律設定陪審團的人心中總是有些懷疑的感覺。實際上,為了審判可以有這樣與那樣的不同決定,法律雖然允許這些懷疑影響你的判斷,但一定要“合理”才行。換句話說,你的懷疑必須強到要讓你的良心覺得困擾才行。
歷史學家所關心的是已經發生的事件,而且絕大部分是發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件。所有事件的目擊者都死了,他們所提的證據也不是在庭上提出的—也就是沒有受到嚴格、仔細的規範。這樣的證人經常在猜測、推想、估算、設定與假設。我們沒法看到他們的臉孔,好推測他們是否在撒謊(就算我們真的能這樣判斷一個人的話)。他們也沒有經過嚴格檢驗。沒有人能保證他們真的知道他們在說些什麼。
所以,如果一個人連一件單純的事都很難確知自己是否明白,就像法庭中的陪審團難下決定一樣,那麼想知道歷史上真正發生了什麼事的困難就更可想而知了。一件歷史的“事實”—雖然我們感覺很相信這兩個字代表的意義,但卻是世上最難以捉摸的。
當然,某一種歷史事實是可以很確定的。1861年4月12日,美國在桑姆特要塞掀起了內戰;1865年4月9日,李將軍在阿波米脫克斯法庭向格蘭特將軍投降,結束了內戰。每個人都會同意這些日期。雖然不是絕無可能,但總不太可能當時全美國的日歷都不正確。
但是,就算我們確實知道內戰是何時開始,何時結束,我們又從中學到了什麼?事實上,這些日期確實被質疑著—不是因為所有的日歷都錯了,而是爭論的焦點在這場內戰是否應該起于1860年的秋天,林肯當選總統,而結束于李將軍投降後五天,林肯被刺為止。另外一些人則聲稱內戰應該開始得更早一點—要比1861年還早個五到十或二十年—還有,我們也知道到1865年美國一些邊睡地帶仍然繼續進行著戰爭,因此北方的勝利應該推遲到1865年的5月、6月或7月。甚至還有人認為美國的內戰直到今天也沒有結束—除非哪一天美國的黑人能獲得完全的自由與平等,或是南方各州能脫離聯邦統治,或是聯邦政府可以下達各州的控制權能夠確立,並為所有美國人所接受,否則美國的內戰就永遠稱不上結束。
你可以說,至少我們知道,不論內戰是不是從桑姆特之役開始,這場戰役確實是發生在1861年4月12日。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我們前面提過,這是在特定限制之下的史實。但是為什麼會有桑姆特之役?這顯然是另一個問題。在那場戰役之後,內戰是否仍然可以避免呢?如果可以,我們對一個多世紀之前,一個如此這般的春日,所發生的如此這般的戰役,還會如此關心嗎?如果我們不關心—我們對許多確實發生過,但自己卻一無所知的戰役都不關心—那麼桑姆特之役仍然會是一件意義重大的史實嗎?
※歷史的理論
如果非要分類不可的話,我們應該把歷史,也就是過去的故事—歸類為小說,而非科學—就算不分類,如果能讓歷史停格在這兩類書之中的話,那麼通常我們會承認,歷史比較接近小說,而非科學。
這並不是說歷史學家在捏造事實,就像詩人或小說家那樣。不過,太強調這些作家都是在編造事實,也可能自我麻煩。我們說過,他們在創造一個世界。這個新世界與我們所居住的世界並非截然不同—事實上,最好不是—而一個詩人也是人,透過人的感官進行自己的學習。他看事情跟我們沒什麼兩樣(雖然角度可能比較美好或有點不同)。他的角色所用的語言也跟我們相同(否則我們沒法相信他們)。只有在夢中,人們才會創造真正不同的全新世界—但是就算在最荒謬的夢境中,這些想像的事件與生物也都是來自每天的生活經驗,只是用一種奇異而嶄新的方法重新組合起來而已。
當然,一個好的歷史學家是不會編造過去的。他認為自己對某些觀念、事實,或精準的陳述責無旁貸。不過,有一點不能忘記的是,歷史學家一定要編纂一些事情。他不是在許多事件中找出一個共通的模式,就是要套上一個模式。他一定要假設他知道為什麼這些歷史上的人物會做出這些事。他可能有一套理論或哲學,像是上帝掌管人間的事物一樣,編纂出適合他理論的歷史。或者,他會放棄任何置身事外或置身其上的模式,強調他只是在如實報導所發生過的事件。但是即使如此,他也總不免要指出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行為的動機。你在讀歷史書時,最基本的認知就是要知道作者在運作的是哪一條路。
不想采取這個或那個立場,就得假設人們不會故意為某個目的而做一件事,或者就算有目的,也難以察覺—換句話說,歷史根本就沒有模式可循。
托爾斯泰對歷史就有這樣的理論。當然,他不是歷史學家,而是小說家。但是許多歷史學家也有同樣的觀點,近代的歷史學家更是如此。托爾斯泰認為,造成人類行為的原因太多,又太復雜,而且動機又深深隱藏在潛意識里,因此我們無法知道為什麼會發生某些事。
因為關于歷史的理論不同,因為歷史家的理論會影響到他對歷史事件的描述,因此如果我們真的想要了解一個事件或時期的歷史,就很有必要多看一些相關的論著。如果我們所感興趣的事件對我們又有特殊意義的話,就更值得這麼做了。或許對每個美國人來說,知道一些有關內戰的歷史是有特殊意義的。我們仍然生活在那場偉大又悲慘的沖突的余波中,我們生活在這件事所形成的世界中。但是如果我們只是經由一個人的觀點,單方面的論斷,或是某個現代學院派歷史學家來觀察的話,是沒法完全理解這段歷史的。如果有一天,我們打開一本新的美國內戰史,看到作者寫著︰“公正客觀的美國內戰史—由南方的觀點談起”,那這位作者看起來是很認真的。或許他真的如此,或許這樣的公正客觀真的可能。無論如何,我們認為每一種歷史的寫作都必定是從某個觀點出發的。為了追求真相,我們必須從更多不同的角度來觀察才行。
※歷史中的普遍性
關于一個歷史事件,我們不見得總能讀到一種以上的書。當我們做不到的時候,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沒有那麼多機會提出問題,以學習到有關的事實—明白真正發生了什麼。不過,這並不是閱讀歷史的惟一理由。可能會有人說,只有專業歷史學家,那個寫歷史的人,才應該嚴格檢驗他的資料來源,與其他相反的論點作仔細的核對驗證。如果他知道關于這個主題他該知道些什麼,他就不會產生誤解。我們,身為歷史書的半吊子讀者,介于專業歷史學家與閱讀歷史純粹只是好玩,不負任何責任的外行讀者之間。
讓我們用修昔底德(Thucydides)做例子。你可能知道他寫過一本有關公元前五世紀末,伯羅奔尼撒戰爭的史實,這是當時惟一的一本主要的歷史書。在這樣的情況下,沒有人能查證他作品的對錯。那麼,我們也能從這樣的書中學到什麼嗎?
希臘現在只是個小小的國家。一場發生在25世紀以前的戰爭,對今天的我們真的起不了什麼作用。每一個參與戰事的人都早已長眠,而引發戰爭的特殊事件也早已不再存在。勝利者到了現在也毫無意義了,失敗者也不再有傷痛。那些被征服又失落的城市已化作煙塵。事實上,如果我們停下來想一想,伯羅奔尼撒戰爭所遺留下來的似乎也就只有修昔底德這本書了。
但是這樣的記錄還是很重要的。因為修昔底德的故事—我們還是覺得用這兩個字很好—影響到後來人類的歷史。後代的領導者會讀修昔底德的書。他們會發現自己的處境仿佛與慘遭分割的希臘城邦的命運一樣,他們把自己比作雅典或斯巴達。他們把修昔底德當作借口或辯解的理由,甚至行為模式的指引。結果,就因為修昔底德在公元前5世紀的一些觀點,整個世界的歷史都逐漸被一點點雖然極為微小,卻仍然可以察覺的改變所影響。因此我們閱讀修昔底德的歷史,不是因為他多麼精準地描述出在他寫書之前的那個世界,而是因為他對後代發生的事有一定的影響力。雖然說起來很奇怪,但是我們閱讀他的書是為了想要了解目前發生的事。
亞里士多德說︰“詩比歷史更有哲學性。”他的意思是詩更具一般性,更有普遍影響力。一首好詩不只在當時當地是一首好詩,也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是好詩。這樣的詩對所有人類來說都有意義與力量。歷史不像詩那樣有普遍性。歷史與事件有關,詩卻不必如此。但是一本好的歷史書仍然是有普遍性的。
修昔底德說過,他寫歷史的原因是︰希望經由他所觀察到的錯誤,以及他個人受到的災難與國家所受到的苦楚,將來的人們不會重蹈覆轍。他所描述的人們犯下的錯誤,不只對他個人或希臘有意義,對整個人類來說更有意義。在二千五百年以前,雅典人與斯巴達人所犯的錯誤,今天人們仍然同樣在犯—或至少是非常接近的錯誤—修昔底德以降,這樣的戲碼一再上演。
如果你閱讀歷史的觀點是設限的,如果你只想知道真正發生了什麼事,那你就不會從修昔底德,或任何一位好的歷史學家手中學到東西。如果你真把修昔底德讀通了,你甚至會扔開想要深究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的念頭。
歷史是由古到今的故事。我們感興趣的是現在—以及未來。有一部分的未來是由現在來決定的。因此,你可以由歷史中學習到未來的事物,甚至由修昔底德這樣活在二千年前的人身上學到東西。
總之,閱讀歷史的兩個要點是︰第一,對你感興趣的事件或時期,盡可能閱讀一種以上的歷史書。第二,閱讀歷史時,不只要關心在過去某個時間、地點真正發生了什麼事,還要讀懂在任何時空之中,尤其是現在,人們為什麼會有如此這般行動的原因。
※閱讀歷史書要提出的問題
盡管歷史書更接近小說,而非科學,但仍然能像閱讀論說性作品一樣來閱讀,也應該如此閱讀。因此,在閱讀歷史時,我們也要像閱讀論說性作品一樣,提出基本的問題。因為歷史的特性,我們要提出的問題有點不同,所期待的答案也稍微不同。
第一個問題關心的是,每一本歷史書都有一個特殊而且有限定範圍的主題。令人驚訝的是,通常讀者很容易就看出這樣的主題,不過,不見得會仔細到看出作者為自己所設定的範圍。一本美國內戰的書,固然不是在談19世紀的世界史,可能也不涉及1860年代的美國西部史。雖然不應該,但它可能還是把當年的教育狀況,美國西部拓荒的歷史或美國人爭取自由的過程都略過不提。因此,如果我們要把歷史讀好,我們就要弄清楚這本書在談什麼,沒有談到的又是什麼。當然,如果我們要批評這本書,我們一定要知道它沒談到的是什麼。一位作者不該因為他沒有做到他根本就沒想做的事情而受到指責。
根據第二個問題,歷史書在說一個故事,而這個故事當然是發生在一個特定的時間里。一般的綱要架構因此決定下來了,用不著我們去搜尋。但是說故事的方法有很多種,我們一定要知道這位作者是用什麼方法來說故事的。他將整本書依照年代、時期或世代區分為不同的章節?還是按照其他的規則定出章節?他是不是在這一章中談那個時期的經濟歷史,而在別章中談戰爭、宗教運動與文學作品的產生?其中哪一個對他來說最重要?如果我們能找出這些,如果我們能從他的故事章節中發現他最重視的部分,我們就能更了解他。我們可能不同意他對這件事的觀點,但我們仍然能從他身上學到東西。
批評歷史有兩種方式。我們可以批評—但永遠要在我們完全了解書中的意義之後—這本歷史書不夠逼真。也許我們覺得,人們就是不會像那樣行動的。就算歷史學家提供出資料來源,就算我們知道這些是相關的事實,我們仍然覺得他誤解了史實,他的判斷失真,或是他無法掌握人性或人類的事物。譬如,我們對一些老一輩歷史學家的作品中沒有包括經濟事務,就可能會有這種感覺。對另一些書中所描述的一些大公無私,有太多高貴情操的“英雄”人物,我們也會抱持著懷疑的態度。
另一方面,我們會認為—尤其是我們對這方面的主題有特殊研究時—作者誤用了資料。我們發現他竟然沒有讀過我們曾經讀過的某本書時,會有點生氣的感覺。他對這件事所掌握的知識可能是錯誤的。在這種狀況下,他寫的就不是一本好的歷史書。我們希望一位歷史學家有完備知識。
第一種批評比較重要。一個好的歷史學家要能兼具說故事的人與科學家的能力。他必須像某些目擊者或作家說一些事情確實發生過一樣,知道一些事情就是可能發生過。
關于最後一個問題︰這與我何干?可能沒有任何文學作品能像歷史一樣影響人類的行為。諷刺文學及烏托邦主義的哲學對人類的影響不大。我們確實希望這個世界更好,但是我們很少會被一些只會挖苦現實,只是區別出理想與現實的差異這類作者的忠告所感動。歷史告訴我們人類過去所做的事,也經常引導我們作改變,嘗試表現出更好的自我。一般來說,政治家接受歷史的訓練會比其他的訓練還要收獲良多。歷史會建議一些可行性,因為那是以前的人已經做過的事。既然是做過的事,就可能再做一次—或是可以避免再做。
因此,“與我何干”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在于實務面,也就是你的政治行為面。這也是為什麼說要把歷史書讀好是非常重要的。不幸的是,政治領導人物固然經常根據歷史知識來采取行動,但卻還不夠。這個世界已經變得很渺小又危機四伏,每個人都該開始把歷史讀好才行。
※如何閱讀傳記與自傳
傳記是一個真人的故事。這種作品一直以來就是有混合的傳統,因此也保持著混雜的特性。
有些傳記作者可能會反對這樣的說法。不過,一般來說,一本傳記是關于生活、歷史、男人或女人及一群人的一種敘述。因此,傳記也跟歷史一樣有同樣的問題。讀者也要問同樣的問題—作者的目的是什麼?他所謂真實包含哪些條件?—這也是在讀任何一本書時都要提出的問題。
傳記有很多種類型。“定案本”(definitive)的傳記是對一個人的一生作詳盡完整的學術性報告,這個人重要到夠得上寫這種完結篇的傳記。定案本的傳記絕不能用來寫活著的人。這類型的傳記通常是先出現好幾本非定案的傳記之後,才會寫出來。而那些先出的傳記當中總會有些不完整之處。在寫作這樣的傳記時,作者要閱讀所有的資料及信件,還要查證大批當代的歷史。因為這種收集資料的能力,與用來寫成一本好書的能力不同,因此“定案本”的傳記通常是不太容易閱讀的。這是最可惜的一點。一本學術性的書不一定非要呆板難讀不可。鮑斯韋爾(Boswell)的《約翰遜傳》(LifeofJohnson)就是一本偉大的傳記,但卻精彩絕倫。這確實是一本定案本的傳記(雖然之後還出現了其他的約翰遜傳記),但是非常獨特有趣。
一本定案本的傳記是歷史的一部分—這是一個人和他生活的那個時代的歷史,就像從他本人的眼中所看到的一樣。應該用讀歷史的方法來讀這種傳記。“授權本”(authorized)傳記又是另一回事了。這樣的工作通常是由繼承人,或是某個重要人物的朋友來負責的。因為他們的寫作態度很小心,因此這個人所犯的錯,或是達到的成就都會經過潤飾。有時候這也會是很好的作品,因為作者的優勢—其他作者則不見得—能看到所有相關人士所掌控的資料。當然,授權本的傳記不能像定案本的傳記那樣受到相同的信任。讀這種書不能像讀一般的歷史書一樣,讀者必須了解作者可能會有偏見—這是作者希望讀者能用這樣的想法來看書中的主角,這也是他的朋友希望世人用這樣的眼光來看他。
授權本的傳記是一種歷史,卻是非常不同的歷史。我們可以好奇什麼樣利害關系的人會希望我們去了解某一個人的私生活,但我們不必指望真正了解這個人的私生活真相。在閱讀授權本的傳記時,這本書通常在告訴我們有關當時的時代背景,人們的生活習慣與態度,以及當時大家接受的行為模式—關于不可接受的行為也同時作了點暗示及推論。如果我們只讀了單方面的官方傳記,我們不可能真的了解這個人的真實生活,就像我們也不可能指望了解一場戰役的真相一樣。要得到真相,必須要讀所有正式的文件,詢問當時在場的人,運用我們的頭腦從混亂中理出頭緒來。定案本的傳記已經做過這方面的工作了,授權本的傳記(幾乎所有活著的人的傳記都屬于這一種)還有很多要探索的。
剩下的是介于定案本與授權本之間的傳記。或許我們可以稱這種傳記是一般的傳記。在這種傳記中,我們希望作者是正確的,是了解事實的。我們最希望的是能超越另一個時空,看到一個人的真實面貌。人是好奇的動物,尤其是對另一個人特別的好奇。
這樣的書雖然比不上定案本的傳記值得信任,卻很適合閱讀。如果世上沒有了艾薩克•沃頓(IzaakWalton)為他的朋友,詩人約翰•多恩(JohnDonne)與喬治•赫伯特(GeorgeHerbert)所寫的《傳記》(Lives)﹝沃頓最著名的作品當然是《釣客清話》(TheCompleatAngler)],或是約翰•丁達爾(JohnTyndall)為朋友邁克爾•法拉第(MichaelFaraday)寫的《發明家法拉第》(FaradaytheDiscoverer),這世界將會遜色不少。
有些傳記是教誨式的,含有道德目的。現在很少人寫這類傳記了,以前卻很普遍。(當然,兒童書中還有這樣的傳記。)普魯塔克(Plu-tarch)的《希臘羅馬名人傳》(LivesoftheNobleGreciansandRomans)就是這種傳記。普魯塔克告訴人們有關過去希臘、羅馬人的事跡,以幫助當代人也能有同樣的高貴情操,並幫助他們避免落入過去的偉人所常犯—或確實犯下的錯誤。這是一本絕妙的作品。雖然書中有許多關于某個人物的敘述,但我們並不把這本書當作收集資料的傳記來讀,而是一般生活的讀物。書中的主角都是有趣的人物,有好有壞,但絕不會平淡無奇。普魯塔克自己也了解這一點。他說他原本要寫的是另一本書,但是在寫作的過程中,他卻發現在“讓這些人物一個個進出自己的屋子之後”,卻是自己受益最多,受到很大的啟發。
此外,普魯塔克所寫的其他的歷史作品對後代也有相當的影響力。譬如他指出亞歷山大大帝模仿阿喀琉斯的生活形態(他是從荷馬的書中學到的),所以後代的許多征服者也模仿普魯塔克所寫的亞歷山大大帝的生活方式。
自傳所呈現的又是不同的有趣問題。首先要問的是,是否有人真的寫出了一本真實的自傳?如果了解別人的生活很困難,那麼了解自己的生活就更困難了。當然,所有自傳所寫的都是還未完結的生活。
沒有人能反駁你的時候,你可能會掩蓋事實,或夸大事實,這是無可避免的事。每個人都有些不願意張揚的秘密,每個人對自己都有些幻想,而且不太可能承認這些幻想是錯誤的。無論如何,雖然不太可能寫一本真實的自傳,但也不太可能整本書中都是謊言。就像沒有人能撒謊撒得天衣無縫,即使作者想要掩蓋一些事實,自傳還是會告訴我們一些有關作者的真面目。
一般人都容易認為盧梭的《懺悔錄》或同一時期的某部其他作品(約18世紀中葉),是真正稱得上自傳的開始。這樣就忽略了像奧古斯丁的《懺悔錄》(Confessions)及蒙田的《散文集》(Essays)。真正的錯誤還不在這里。事實上,任何人所寫的任何主題多少都有點自傳的成分。像柏拉圖的《理想國》(Republic)、彌爾頓的《失樂園》或歌德的《浮士德》(Faust)中,都有很強烈的個人的影子—只是我們沒法一一指認而已。如果我們對人性感興趣,在合理的限度內,我們在閱讀任何一本書的時候,都會張開另一只眼楮,去發現作者個人的影子。
自傳在寫得過火時,會陷人所謂“感情謬誤"(patheticfallacy)的狀態中,但這用不著過度擔心。不過我們要記得,沒有任何文字是自己寫出來的—我們所閱讀到的文字都是由人所組織撰寫出來的。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說過一些相似的事,也說過不同的事。但就算他們完全同意彼此的說法,他們也不可能寫出同樣的一本書,因為他們是不同的人。我們甚至可以發現在阿奎那的作品《神學大全》,這樣一部顯然一切攤開來的作品中,也有些隱藏起來的東西。
因此,所謂正式的(formal)自傳並不是什麼新的文學形式。從來就沒有人能讓自己完全擺脫自己的作品。蒙田說過︰“並不是我在塑造我的作品,而是我的作品在塑造我。一本書與作者是合而為一的,與自我密切相關,也是整體生活的一部分。”他還說︰“任何人都能從我的書中認識我,也從我身上認識我的書。”這不只對蒙田如此,惠特曼談到他的《草葉集))(LeavesofGrass)時說︰“這不只是一本書,接觸到這本書時,也就是接觸到一個生命。”
在閱讀傳記與自傳時還有其他的重點嗎?這里還有一個重要的提醒。無論這類書,尤其是自傳,揭露了多少有關作者的秘密,我們都用不著花上一堆時間來研究作者並未言明的秘密。此外,由于這種書比較更像是文學小說,而不是敘事或哲學的書,是一種很特別的歷史書,因此我們還有一點點想提醒大家的地方。當然,你該記得,如果你想知道一個人的一生,你就該盡可能去閱讀你能找到的資料,包括他對自己一生的描述(如果他寫過)。閱讀傳記就像閱讀歷史,也像閱讀歷史的原因。對于任何自傳都要有一點懷疑心,同時別忘了,在你還不了解一本書之前,不要妄下論斷。至于“這本書與我何干?——這個問題,我們只能說︰傳記,就跟歷史一樣,可能會導引出某個實際的、良心的行動。傳記是有啟發性的。那是生命的故事,通常是成功者一生的故事—也可以當作我們生活的指引。
※如何閱讀關于當前的事件
我們說過,分析閱讀的規則適用于任何作品,而不只是書。現在我們要把這個說法作個調整,分析閱讀並不是永遠都有必要的。我們所閱讀的許多東西都用不上分析閱讀的努力跟技巧,那也就是我們所謂第三層次的閱讀能力。此外,雖然這樣的閱讀技巧並不一定要運用出來,但是在閱讀時,四個基本問題是一定要提出來的。當然,即使當你在面對我們一生當中花費很多時間閱讀的報紙、雜志、當代話題之類的書籍時,也一定要提出這些問題來。
畢竟,歷史並沒有在一千年或一百年前停頓下來,世界仍在繼續運轉,男男女女繼續寫作世上在發生些什麼事情,以及事情在如何演變。或許現代的歷史沒法跟修昔底德的作品媲美,但這是要由後代來評價的。身為一個人及世界的公民,我們有義務去了解圍繞在我們身邊的世界。
接下來的問題就是要知道當前確實發生了些什麼事。我們用“確實”這兩個字是有用意的。法文是用“確實”(actualites)這兩個字代表新聞影片。所謂當前發生的事件(currentevents),也就是跟“新聞”這兩個字很類似。我們要如何獲得新聞,又如何知道我們獲得的新聞是真實的?
你會立刻發現我們面對的問題與歷史本身的問題是一樣的。就像我們無法確定過去的事實一樣,我們不能確定我們所獲得的是不是事實—我們也無法確定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是事實。但是我們還是要努力去了解真實的情況。
如果我們能同時出現在任何地方,收听到地球上所有的對話,看穿所有活著的人的心里,我們就可以確定說我們掌握了當前的真實情況。但是身為人類就有先天的限制,我們只能仰賴他人的報導。所謂記者,就是能掌握一小範圍內所發生的事,再將這些事在報紙、雜志或書中報導出來的人。我們的資訊來源就要靠他們了。
理論上,一位記者,不論是哪一類的記者,都該像一面清澈的玻璃,讓真相反映出來—或透射過來。但是人類的頭腦不是清澈的玻璃,不是很好的反映材料,而當真相透射過來時,我們的頭腦也不是很好的過濾器。它會將自認為不真實的事物排除掉。當然,記者不該報導他認為不真實的事。但是,他也可能會犯錯。
因此,最重要的是,在閱讀當前事件的報導時,要知道是誰在寫這篇報導。這里所說的並不是要認識那位記者,而是要知道他寫作的心態是什麼。濾鏡式的記者有許多種類型,要了解記者心中戴著什麼樣的過濾器,我們一定要提出一連串的問題。這一連串的問題與任何一種報導現狀的作品都有關。這些問題是︰(1)這個作者想要證明什麼?(2)他想要說服誰?(3)他具有的特殊知識是什麼?(4)他使用的特殊語言是什麼?(5)他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嗎?
大體而言,我們可以假設關于當前事件的書,都是想要證明什麼事情。通常,這件事情也很容易發現。書衣上通常就會將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寫出來了。就算沒有出現在封面,也會出現在作者的前言中。
問過作者想要證明的是什麼之後,你就要問作者想要說服的是什麼樣的人了?這本書是不是寫給那些“知道內情的人”(intheknow)—你是其中一個嗎?那本書是不是寫給一小群讀過作者的描繪之後能快速采取某種行動的讀者,或者,就是為一般人寫的?如果你並不屬于作者所訴求的對象,可能你就不會有興趣閱讀這樣的一本書。
接下來,你要發現作者假設你擁有哪種特定的知識。這里所說的“知識”含意很廣,說成“觀念”或“偏見”可能還更適合一些。許多作者只是為了同意他看法的讀者而寫書。如果你不同意作者的假設,讀這樣的書只會使你光火而已。
作者認為你與他一起分享的假設,有時很難察覺出來。巴茲爾•威利(BasilWilley)在《17世紀背景》(TheSeventeenthCenturyBackground)一書中說︰
想要知道一個人慣用的假設是極為困難的,所謂‘以教條為事實-,在運用形上學的幫助以及長期苦思之後,你會發現教條就是教條,卻絕不是事實。他繼續說明要找出不同時代的“以教條為事實”的例子很容易,而這也是他在書中想要做的事。無論如何,閱讀當代作品時,我們不會有時空的隔閡,因此我們除了要厘清作者心中的過濾器之外,也要弄清楚自己的想法才行。
其次,你要問作者是否使用了什麼特殊的語言?在閱讀雜志或報紙時,這個問題尤其重要。閱讀所有當代歷史書的時候也用得上這個問題。特定的字眼會激起我們特定的反應,卻不會對一個世紀以後的人發生作用。譬如“共產主義”或“共產黨”就是一個例子。我們應該能掌握相關的反應,或至少知道何時會產生這樣的反應。
最後,你要考慮五個間題中的最後一個問題,這也可能是最難回答的問題。你所閱讀的這位報導作者真的知道事實嗎?是否知道被報導的人物私下的思想與決定?他有足夠的知識以寫出一篇公平客觀的報導嗎?
換句話說,我們所強調的是︰我們要注意的,不光是一個記者可能會有的偏差。我們最近听到許多“新聞管理”(managementofthenews)這樣的話題。這樣的觀念不只對我們這些大眾來說非常重要,對那些“知道內情”的記者來說更重要。但是他們未必清楚這一點。一個記者盡管可能抱持著最大的善意,一心想提供讀者真實的資料,在一些秘密的行動或協議上仍然可能“知識不足”。他自己可能知道這一點,也可能不知道。當然,如果是後者,對讀者來說就非常危險了。
你會注意到,這里所提的五個問題,其實跟我們說過閱讀論說性作品時要提出的問題大同小異。譬如知道作者的特殊用語,就跟與作者達成共識是一樣的。對身為現代讀者的我們來說,當前事件的著作或與當代有關的作品傳達的是特殊的問題,因此我們要用不同的方法來提出這些疑問。
也許,就閱讀這類書而言,整理一堆“規則”還比不上歸納為一句警告。這個警告就是︰讀者要擦亮眼楮(Caveatlector)!在閱讀亞里士多德、但丁或莎士比亞的書時,讀者用不著擔這種心。而寫作當代事件的作者卻可能(雖然不見得一定)在希望你用某一種方式了解這件事的過程中,有他自己的利益考慮。就算他不這麼想,他的消息來源也會這麼想。你要搞清楚他們的利益考慮,閱讀任何東西都要小心翼翼。
※關于文摘的注意事項
我們談過在閱讀任何一種作品時,都有一種基本的區別—為了獲得資訊而閱讀,還是為了理解而閱讀。其實,作這種區別還有另一種後續作用。那就是,有時候我們必須閱讀一些有關理解的資訊—換言之,找出其他人是如何詮釋事實的。讓我們試著說明如下。
我們閱讀報紙、雜志,甚至廣告,主要都是為了獲得資訊。這些資料的量太大了,今天已沒有人有時間去閱讀所有的資訊,頂多閱讀一小部分而己。在這類閱讀領域中,大眾的需要激發了許多優秀的新事業的出現。譬如像《時代》(Time)或《新聞周刊))(Newsweek),這種新聞雜志,對大多數人來說就有難以言喻的功能,因為它們能代替我們閱讀新聞,還濃縮成包含最基本要素的資訊。這些雜志新聞寫作者基本上都是讀者。他們閱讀新聞的方法,則已經遠遠超越一般讀者的能力。
對《讀者文摘》(Reader-sDigest)這類出版品來說,也是同樣的情況。這樣的雜志聲稱要給讀者一種濃縮的形式,讓我們將注意力由一般雜志轉移到一冊塞滿資訊的小本雜志上。當然,最好的文章,就像最好的書一樣,是不可能經過濃縮而沒有遺珠之憾的。譬如像蒙田的散文如果出現在現代的期刊上,變成一篇精華摘要,是絕對沒法滿足我們的。總之,在這樣的情況下,濃縮的惟一功能就是激勵我們去閱讀原著。至于一般的作品,濃縮是可行的,而且通常要比原著還好。因為一般的文字主要都是與資訊有關的。要編纂《讀者文摘》或同類期刊的技巧,最重要的就是閱讀的技巧,然後是寫作要清晰簡單。我們沒幾個人擁有類似的技巧—就算有時間的話—它為做了我們自己該做的事,將核心的資訊分解開來,然後以比較少的文字傳達出主題。
畢竟,最後我們還是得閱讀這些經過摘要的新聞與資訊的期刊。如果我們希望獲得資訊,不論摘要已經做得多好,我們還是無法避免閱讀這件事。在所有分析的最後一步,也就是閱讀摘要這件事情,與雜志編輯以緊湊的方式濃縮原文的工作是一樣的。他們已經替我們分擔了一些閱讀的工作,但不可能完全取代或解決閱讀的問題。因此,只有當我們盡心閱讀這些摘要,就像他們在之前的盡心閱讀以幫助我們作摘要一樣,他們的功能對我們才會真正有幫助。
這其中同時涉及為了增進理解而閱讀,以及為了獲得資訊而閱讀這兩件事。顯然,越是濃縮過的摘要,篩選得越厲害。如果一千頁的作品摘成九百頁,這樣的問題不大。如果一千頁的文字濃縮成十頁或甚至一頁,那麼到底留下來的是些什麼東西就是個大向題了。內容被濃縮得越多,我們對濃縮者的特質就更要有所了解。我們在前面所提出的“警告”在這里的作用就更大了。畢竟,在經過專業濃縮過的句子中,讀者更要能讀出言外之意才行。你沒法找回原文,看看是刪去了哪些,你必須要從濃縮過的文字中自己去判定。因此,閱讀文摘,有時是最困難又自我要求最多的一種閱讀方式。
這一章的標題可能會讓你誤解。我們並不打算給你有關閱讀任何一種科學與數學的建議。我們只限定自己討論兩種形式的書︰一種是在我們傳統中,偉大的科學與數學的經典之作。另一種則是現代科普著作。我們所談的往往也適用于閱讀一些主題深奧又特定的研究論文,但是我們不能幫助你閱讀這類文章。原因有兩個,第一個很簡單,我們沒有資格這麼做。
第二個則是︰直到大約19世紀末,主要的科學著作都是給門外漢寫的。這些作者—像伽利略、牛頓與達爾文—並不反對他們領域中的專家來閱讀,事實上,他們也希望接觸到這樣的讀者。但在那個時代,愛因斯坦所說的“科學的快樂童年時代”,科學專業的制度還沒有建立起來。聰明又能閱讀的人閱讀科學書就跟閱讀歷史或哲學一樣,中間沒有艱困與速度的差距,也沒有不能克服的障礙。當代的科學著作,並沒有明顯表示出要忽視一般讀者或門外漢。不過大多數現代科學著作並不關心門外漢讀者的想法,甚至也不想嘗試讓這樣的讀者理解。
今天,科學論文已經變成專家寫給專家看的東西了。就某個嚴肅的科學主題的溝通中,讀者也要有相對的專業知識才行,通常不是這個領域中的讀者根本無法閱讀這類文章。這樣的傾向有明顯的好處,這使科學的進步更加快速。專家之間彼此交換專業知識,很快就能互相溝通,達到重點—他們很快便能看出問題所在,並想辦法解決。但是付出的代價也很明顯。你—也就是我們在本書中所強調的一般水平的讀者—就沒法閱讀這類文章了。
事實上,這樣的情況也已經出現在其他的領域中,只是科學的領域更嚴重一些罷了。今天,哲學家也不再為專業的哲學家以外的讀者寫作,經濟學家只寫給經濟學家看,甚至連歷史學家都開始寫專業的論著。而在科學界,專家透過專業論文來作溝通早已是非常重要的方式,比起寫給所有讀者的那種傳統敘事性的寫法,這樣的方式更方便彼此的意見交流。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般的讀者該怎麼辦呢?他不可能在任何一個領域中都成為專家。他必須退一步,也就是閱讀流行的科普書。其中有些是好書,有些是壞書。但是我們不僅要知道這中間的差別,最重要的是還要能在閱讀好書時達到充分的理解。
※了解科學這一門行業
科學史是學術領域中發展最快速的一門學科。在過去的幾年當中,我們看到這個領域在明顯地改變。“嚴肅的”科學家瞧不起科學歷史家,是沒多久以前的事。在過去,科學歷史家被認為是以研究歷史為主,因為他們沒有能力拓展真正的科學領域。這樣的態度可以用蕭伯納的一句名言來作總結︰“有能力的人,就去做。沒有能力的人,就去教。”
目前已經很少听到有關這種態度的描述了。科學史這個部門已經變得很重要,卓越的科學家們研究也寫出有關科學的歷史。其中有個例子就是“牛頓工業"(NewtonIndustry)。目前,許多國家都針對牛頓的理論及其獨特的人格,作密集又大量的研究。最近也出版了六七本相關的書籍。原因是科學家比以前更關心科學這個行業本身了。
因此,我們毫不遲疑地要推薦你最少要閱讀一些偉大的科學經典巨著。事實上,你真的沒有借口不閱讀這樣的書。其中沒有一本真的很難讀,就算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MathematicalPrinciplesofNaturalPhilosophy),只要你真的肯努力,也是可以讀得通的。
這是我們給你最有幫助的建議。你要做的就是運用閱讀論說性作品的規則,而且要很清楚地知道作者想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這個分析閱讀的規則適用于任何論說性的作品,尤其適用于科學與數學的作品。
換句話說,你是門外漢,你閱讀科學經典著作並不是為了要成為現代專業領域的專家。相反地,你閱讀這些書只是為了了解科學的歷史與哲學。事實上,這也是一個門外漢對科學應有的責任。只有當你注意到偉大的科學家想要解決的是什麼問題時—注意到問題的本身及問題的背景—你的責任才算結束了。
要跟上科學發展的腳步,找出事實、假定、原理與證據之間的相互關聯,就是參與了人類理性的活動,而那可能是人類最成功的領域。也許,光這一點就能印證有關科學歷史研究的價值了。此外,這樣的研究還能在某種程度上消除一些對科學的謬誤。最重要的是,那是與教育的根本相關的腦力活動,也是從甦格拉底到我們以來,一直被認為是中心的目標,也就是透過懷疑的訓練,而釋放出一個自由開放的心靈。
※閱讀科學經典名著的建議
所謂科學作品,就是在某個研究領域中,經過實驗或自然觀察得來的結果,所寫成的研究報告或結論。敘述科學的問題總要盡量描述出正確的現象,找出不同現象之間的互動關系。
偉大的科學作品,盡管最初的假設不免個人偏見,但不會有夸大或宣傳。你要注意作者最初的假設,放在心上,然後把他的假設與經過論證之後的結論作個區別。一個越“客觀”的科學作者,越會明白地要求你接受這個、接受那個假設。科學的客觀不在于沒有最初的偏見,而在于坦白承認。
在科學作品中,主要的詞匯通常都是一些不常見的或科技的用語。這些用語很容易找出來,你也可以經由這些用語找到主旨。主旨通常都是很一般性的。科學不是編年史,科學家跟歷史學家剛好相反,他們要擺脫時間與地點的限制。他要說的是一般的現象,事物變化的一般規則。
在閱讀科學作品時,似乎有兩個主要的難題。一個是有關論述的問題。科學基本上是歸納法,基本的論述也就是經由研究查證,建立出來的一個通則—可能是經由實驗所創造出來的一個案例,也可能是長期觀察所收集到的一連串案例。還有另外一些論述是運用演繹法來推論的。這樣的論述是借著其他已經證明過的理論,再推論出來的。在講求證據這一點上,科學與哲學其實差異不大。不過歸納法是科學的特質。
會出現第一個困難的原因是︰為了了解科學中歸納法的論點,你就必須了解科學家引以為理論基礎的證據。不幸的是,那是很難做到的事。除了手中那本書之外,你仍然一無所知。如果這本書不能啟發一個人時,讀者只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自己親身體驗以獲得必要的特殊經驗。他可能要親眼看到實驗的過程,或是去觀察與操作書中所提到的相同的實驗儀器。他也可能要去博物館觀察標本與模型。
任何人想要了解科學的歷史,除了閱讀經典作品外,還要能自己做實驗,以熟悉書中所談到的關系重大的實驗。經典實驗就跟經典作品一樣,如果你能親眼目睹,親自動手做出偉大科學家所形容的實驗,那也是他獲得內心洞察力的來源,那麼對于這本科學經典巨著,你就會有更深人的理解。
這並不是說你一定要依序完成所有的實驗才能開始閱讀這本書。以拉瓦錫(Lavoisier)的《化學原理》(ElementsofChemistry)為例,這本書出版于1789年,到目前已不再被認為是化學界有用的教科書了,一個高中生如果想要通過化學考試,也絕不會笨到來讀這本書。不過在當時他所提出來的方法仍是革命性的,他所構思的化學元素大體上我們仍然沿用至今。因此閱讀這本書的重點是︰你用不著讀完所有的細節才能獲得啟發。譬如他的前言便強調了科學方法的重要,便深具啟發性。拉瓦錫說︰
任何自然科學的分支都要包含三個部分︰在這個科學主題中的連續事實,呈現這些事實的想法,以及表達這些事實的語言……因為想法是由語言來保留與溝通的,如果我們沒法改進科學的本身,就沒法促進科學語言的進步。換個角度來看也一樣,我們不可能只改進科學的語言或術語,卻不改進科學的本身。這正是拉瓦錫所做的事。他借著改進化學的語言以推展化學,就像牛頓在一個世紀以前將物理的語言系統化、條理化,以促進物理的進步—你可能還記得,在這樣的過程中,他發展出微積分學。
提到微積分使我們想到在閱讀科學作品時的第二個困難,那就是數學的問題。
※面對數學的問題
很多人都很怕數學,認為自己完全無法閱讀這樣的書。沒有人能確定這是什麼原因。一些心理學家認為這就像是“符號盲"(Symbleblindness)無法放下對實體的依賴,轉而理解在控制之下的符號轉換。或許這有點道理,但文字也轉換,轉換得多少比較更不受控制,甚至也許更難以理解。還有一些人認為問題出在數學的教學上。如果真是如此,我們倒要松口氣,因為近來有許多研究已經投注在如何把數學教好這個問題上了。
其中的部分原因是沒有人告訴我們,或是沒有早點告訴我們,好讓我們深人了解︰數學其實是一種語言,我們可以像學習自己的語言一樣學習它。在學習自己的語言時,我們要學兩次︰第一次是學習如何說話,第二次是學習如何閱讀。幸運的是,數學只需要學一次,因為它完全是書寫的語言。
我們在前面說過,學習新的書寫語言,牽涉到基礎閱讀的問題。當我們在小學第一次接受閱讀指導時,我們的問題在要學習認出每一頁中出現的特定符號,還要記得這些符號之間的關系。就算是後來變成閱讀高手的人,偶爾還是要用基礎閱讀來閱讀。譬如我們看到一個不認得的字時,還是得去翻字典。如果我們被一個句子的句法搞昏頭時,也得從基礎的層次來解決。只有當我們解決了這些問題時,我們的閱讀能力才能更上層樓。
數學既然是一種語言,那就擁有自己的字匯、文法與句法(Syntax),初學者一定要學會這些東西。特定的符號或符號之間的關系要記下來。因為數學的語言與我們常用的語言不同,問題也會不同,但從理論上來說,不會難過我們學習英文、法文或德文。事實上,從基礎閱讀的層次來看,可能還要簡單一點。
任何一種語言都是一種溝通的媒介,借著語言人們能彼此了解共同的主題。一般日常談話的主題不外是關于情緒上的事情或人際關系。其實,如果是兩個不同的人,對于那樣的主題彼此未必能完全溝通。但是不同的兩個人,撇開情緒性的話題,卻可以共同理解與他們無關的第三種事件,像電路、等腰三角形或三段論法。原因是當我們的話題牽涉到情緒時,我們很難理解一些言外之意。數學卻能讓我們避免這樣的問題。只要能適當地運用數學的共識、主旨與等式,就不會有情緒上言外之意的問題。
除此之外,也沒有人告訴我們,至少沒有早一點告訴我們,數學是如何優美、如何滿足智力的一門學問。如果任何人願意費點力氣來讀數學,要領略數學之美永遠不嫌晚。你可以從歐幾里得開始,他的《幾何原理》是所有這類作品中最清晰也最優美的作品。
讓我們以《幾何原理》第一冊的前五個命題來作說明。(如果你手邊有這本書,你該打開來看看。)基本幾何學的命題有兩種︰(1)有關作圖問題的敘述。(2)有關幾何圖形與各相關部分之間的關系的定理。作圖的問題必須著手去做,定理的問題就得去證明。在歐幾里得作圖問題的結尾部分,通常會有Q.E.F.(Quoderatfaciendum)的字樣,意思是“作圖完畢”,而在定理的結尾,你會看到Q.E.D.(Quoderatdemonstrandum)的字樣,意思是“證明完畢,,。
《幾何原理》第一冊的前三個命題的問題,都是與作圖有關的。為什麼呢?一個答案是這些作圖是為了要證明定理用的。在前四個命題中,我們看不出來,到了第五個,就是定理的部分,我們就可以看出來了。譬如等腰三角形(一個三角形有兩個相等的邊)的兩底角相等,這就需要運用上“命題三”,一條短線取自一條長線的道理。而“命題三”又跟“命題二”的作圖有關,“命題二”則跟“命題一”的作圖有關,所以為了要證明“命題五”,就必須要先作三個圖。
我們也可以從另外一個目的來看作圖的問題。作圖很明顯地與公設(postulate)相似,兩者都聲稱幾何的運作是可以執行出來的。在公設的案例中,這個可能性是假定(assumed)出來的。在命題的案例中,那是要證明(proved)出來的。當然,要這樣證明,需要用到公設。因此,舉例來說,我們可能會疑惑是否真的有“定義二0”中所定義的等邊三角形這回事。但是我們用不著為這些數學物件是否存在而困擾,至少我們可以看到“命題一”所說的︰基于有這些直線與圓的假定,自然可以導引出有像等邊三角形這樣東西的存在了。
我們再回到“命題五”,有關等腰三角形的內角相同的定理。要達到這個結論,牽涉前面許多命題與公設,並且必須證明本身的命題。這樣就可以看出,如果某件事為真(也就是我們有一個等腰三角形的假設),並且如果其他某些附加條件也成立(定義、公設與前面其他的命題),那麼另一件事(也就是結論)亦為真。命題所重視的是“若……則”這樣的關系。命題要確定的不是假設是否為真,也不是結論是否為真—除非假設為真的時候。而除非命題得到證明,否則我們就無法確認假設和結論的關系是否為真。命題所證明的,純粹是這種關系是否為真。別無其他。
說這樣的東西是優美的,有夸大其詞嗎?我們並不這麼認為。我們在這里所談的只是針對一個真正有範圍限制的問題.作出真正邏輯的解釋。在解釋的清晰與問題範圍有限制的特質之中,有一種特別的吸引力。在一般的談話中,就算是非常好的哲學家在討論,也沒法將問題如此這般說得一清二楚。而在哲學問題中,即使用上邏輯的概念,也很難像這樣清晰地解說出來。
關于前面所列舉的“命題五”的論點,與最簡單的三段論法之間的差異性,我們再作些說明。所謂三段論法就是︰
所有的動物終有一死;
所有的人都是動物;
因此,所有的人終有一死。
這個推論也確實適用于某些事。我們可以把它想成是數學上的推論。假定有動物及人這些東西,再假設動物是會死的。那就可以導引出像前面所說三角形那樣確切的結論了。但這里的問題是動物和人是確切存在的,我們是就一些真實存在的東西來假設一些事情。我們一定得用數學上用不著的方法,來檢驗我們的假設。歐幾里得的命題就不擔心這一點。他並不在意到底有沒有等腰三角形這回事。他說的是,如果有等腰三角形,如果如此定義,那一定可以導引出兩個底角相同的結論。你真的用不著懷疑這件事—永遠不必。
※掌握科學作品中的數學問題
關于歐幾里得的話題已經有點離題了。我們所關心的是在科學作品中有相當多的數學問題,而這也是一個主要的閱讀障礙。關于這一點有幾件事要說明如下。
第一,你至少可以把一些比你想像的基礎程度的數學讀得更明白。我們已經建議你從歐幾里得開始,我們確定你只要花幾個晚上把《幾何原理》讀好,就能克服對數學的恐懼心理。讀完歐幾里得之後,你可以進一步,看看其他經典級的希臘數學大師的作品—阿基米德(Archimedes),阿波羅尼烏斯(Apollonius),尼科馬科斯(Nicomachus)。這些書並不真的很難,而且你可以跳著略讀。
這就帶人了我們要說的第二個重點。如果你閱讀數學書的企圖是要了解數學本身,當然你要讀數學,從頭讀到尾—手上還要拿枝筆,這會比閱讀任何其他的書還需要在書頁空白處寫些筆記。但是你的企圖可能並非如此,而是只想讀一本有數學在內的科學書,這樣跳著略讀反而是比較聰明的。
以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為例,書中包含了很多命題,有作圖問題與定理。但你用不著真的每一個都仔細地去讀,尤其第一次從頭看一遍的時候更是如此。先看定理的說明,再看看結論,掌握一下這是如何證明出來的。讀讀引理(lemmas)及系理(corollaries)的說明,再讀所謂旁注(scholiums)(基本上這是討論命題與整個問題之間的關系)。這麼做了之後,你會看到整本書的全貌,也會發現牛頓是如何架構這個系統的—哪個先哪個後,各個部分又如何密切呼應起來。用這樣的方法讀這本書,覺得困難就不要看圖表(許多讀者是這麼做的),只挑你感興趣的內容來看,但要確定沒錯過牛頓所強調的重點。其中一個重點出現在第三卷的結尾,名稱是“宇宙系統”,牛頓稱之為一般的旁注,不但總結了前人的重點,也提出了一個物理學上幾乎所有後人都會思考的偉大問題。
牛頓的《光學》(Optics)也是另一部偉大的科學經典作品,你應該也試著讀一下。其實書中談到的數學部分不多,但你一開始看時可能不這麼認為,因為書中到處都是圖表。其實這些圖表只是用來說明牛頓的實驗︰讓陽光穿過一個小洞,射進一個黑暗的房間,用稜鏡截取光線,下面放一張白紙,就可以看到光線中各種不同的顏色呈現在紙上。你自己就可以很簡單地重復這樣的實驗,這是做起來很好玩的事,因為色彩很美麗,而且描繪得一清二楚。除了有關這個實驗的形容,你還會想讀一下有關不同定理或命題的說明,以及三卷書中每卷結尾部分的討論,牛頓在這里會對他的發現作個總結,並指出其意義。第三卷的結尾尤其出名,在這里牛頓對科學這個行業作了一些說明,很值得一讀。
科學作品中經常會包括數學,主要因為我們前面說過數學精確、清晰與範圍限定的特質。有時候你能讀懂一些東西,卻用不著深人數學的領域,像牛頓的書就是個例子。奇怪的是,就算數學對你來說可怕得不得了,但是一點也沒有數學有時造成的麻煩還可能更大呢!譬如在伽利略的《兩種新科學》中,這是物質能量與運動的名作,對現代讀者來說特別困難,因為基本上這不是數學的書,而是以對話形式來進行的。對話的形式被諸如柏拉圖的大師運用在舞台或哲學討論上,非常適合,運用在科學的討論上就不太適合了。因此要明白伽利略到底談的是什麼其實是很困難的。不過如果你試著讀一下,你會發現他在談一些革新的創見。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科學經典作品都用上了數學,或是一定要用數學。像希臘醫學之父,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的作品就沒有數學。你可以很容易讀完這本書,發現希波克拉底的醫學觀點—預防勝于治療的藝術。不幸的是,現代已經不流行這樣的想法。威廉•哈維討論血液循環的問題,或是威廉•吉伯特討論磁場的問題,都與數學無關。只要你記住,你的責任不是成為這個主題的專家,而是要去了解相關的問題,在閱讀時就會輕松許多。
※關于科普書的重點
從某一方面而言,關于閱讀科普書,我們沒有什麼更多的話要說了。就定義上來說,這些書—不論是書或文章—都是為廣泛的大眾而寫的,而不只是為專家寫的。因此,如果你已經讀了一些科學的經典名作,這類流行書對你來說就毫無問題了。這是因為這些書雖然與科學有關,但一般來說,讀者都已經避免了閱讀原創性科學巨著的兩個難題。第一,他們只談論一點相關的實驗內容(他們只報告出實驗的結果)。第二,內容只包括一點數學(除非是以數學為主的暢銷書)。
科普文章通常比科普書要容易閱讀,不過也並非永遠如此。有時候這樣的文章很好—像《科學美國人》(ScientificAmerican)月刊或更專業的《科學》(Science)周刊。當然,無論這些刊物有多好,編輯有多仔細多負責任,都還是會出現上一章結尾時所談到的問題。在閱讀這些文章時,我們就得靠記者為我們過濾資訊了。如果他們是好的記者,我們就很幸運。如果不是,我們就一無所獲。
閱讀科普書絕對比閱讀故事書要困難得多。就算是一篇三頁沒有實驗報告,沒有圖表,也沒有數學方程式需要讀者去計算的有關DNA的文章,閱讀的時候如果你不全神貫注,就是沒法理解。因此,在閱讀這種作品時所需要的主動性比其他的書還要多。要確認主題。要發現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要與作者達成共識。要找出主旨與論述。在評估或衡量意義之前,要能完全了解這本書才行。現在這些規則對你來說應該都很熟悉了。但是在這里運用起來更有作用。
短文通常都是在傳遞資訊,你閱讀的時候用不著太多主動的思考。你要做的只是去了解,明白作者所說的話,除此之外大多數情況就用不著花太大的力氣了。至于閱讀另外一些很出色的暢銷書,像懷特海的《數學人門》(IntroductiontoMathematics)、林肯•巴內特(LincolnBarnett)的《宇宙和愛因斯坦博士》、巴瑞•康孟納(BarryCommoner)的《封閉的循環》(TheClosingCircle)等等,需要的則比較多了。康孟納的書更是如此,他所談的主題—環保危機—對現代的我們來說都很感興趣又很重要。他的書寫得很密實,需要一直保持注意力。整本書就是一個暗示,仔細的讀者不該忽略才對。雖然這不是實用的作品,不是我們在第十三章中所談到的作品,但是書中的結論對我們的生活有重大影響。書中的主題—環保危機—談的就是這個。環保問題是我們的問題,如果出現了危機,我們就不得不注意。就算作者沒有說明—事實上他說了—我們還是身處在危機中。在面對危機時,(通常)會出現特定的反應,或是停止某種反應。因此康孟納的書雖然基本上是理論性的,但已經超越了理論,進人實用的領域。
這並不是說康孟納的書特別重要,而懷特海或巴內特的書不重要。《宇宙和愛因斯坦博士》寫出來之後,像這樣一本為一般讀者所寫,研究原子的歷史的理論書,讓大家警覺到以剛發明不久的原子彈為主要代表、但不是全部代表的原子物理本質上的嚴重危機。因此,理論性的書一樣會帶來實際的結果。就算現代人不注意逐漸逼近的原子或核戰爭,閱讀這類書仍然有實際的需要。因為原子或核物理是我們這個年代最偉大的成就,為我們帶來許多美好的承諾,同樣也帶來許多重大危機。一個有知識、而且有心的讀者應該盡可能閱讀有關這方面的書籍。
在懷特海的《數學人門》中,是另一個有點不同的重要訊息。數學是現代幾個重要的神秘事物之一。或許,也是最有指標性的一個,在我們社會中佔有像古代宗教所佔有的地位。如果我們想要了解我們存活的這個年代,我們就該了解一下數學是什麼,數學家是如何運用數學,如何思考的。懷特海的作品雖然沒有深人討論這個議題,但對數學的原理卻有卓越的見解。如果這本書對你沒有其他的作用,至少也對細心的讀者顯示了數學家並不是魔術師,而是個普通的人。這樣的發現,對一個想要超越一時一地的思想與經驗,想要擴大自己領域的讀者來說尤其重要。
小孩常會問些偉大的問題︰“為什麼會有人類?”、“貓為什麼會那樣做?”、“這世界最初名叫什麼?”、“上帝創造世界的理由是什麼?”這些話從孩子的口中冒出來,就算不是智慧,至少也是在尋找智慧。根據亞里士多德的說法,哲學來自懷疑。那必然是從孩提時代就開始的疑問,只是大多數人的疑惑也就止于孩提時代。
孩子是天生的發問者。並不是因為他提出的問題很多,而是那些問題的特質,使他與成人有所區別。成人並沒有失去好奇心,好奇心似乎是人類的天生特質,但是他們的好奇心在性質上有了轉化。他們想要知道事情是否如此,而非為什麼如此。但是孩子的問題並不限于百科全書中能解答的問題。
從托兒所到大學之間,發生了什麼事使孩子的問題消失了?或是使孩子變成一個比較呆板的成人,對于事實的真相不再好奇?我們的頭腦不再被好問題所刺激,也就不能理解與欣賞最好的答案的價值。要知道答案其實很容易。但是要發展出不斷追根究底的心態,提出真正有深度的問題—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為什麼孩子天生就有的心態,我們卻要努力去發展呢?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不知是什麼原因,成人便失去了孩提時代原本就有的好奇心。或許是因為學校教育使頭腦僵化了—死背的學習負荷是主因,盡管其中有大部分或許是必要的。另一個更可能的原因是父母的錯。就算有答案,我們也常告訴孩子說沒有答案,或是要他們不要再問問題了。踫到那些看來回答不了的問題時,我們覺得困窘,便想用這樣的方法掩蓋我們的不自在。所有這些都在打擊一個孩子的好奇心。他可能會以為問問題是很不禮貌的行為。人類的好問從來沒有被扼殺過,但卻很快地降格為大部分大學生所提的問題—他們就像接下來要變成的成人一樣,只會問一些資訊而已。
對這個問題我們沒有解決方案,當然也不會自以為是,認為我們能告訴你如何回答孩子們所提出來的深刻問題。但是我們要提醒你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最偉大的哲學家所提出來的深刻問題,正是孩子們所提出的問題。能夠保留孩子看世界的眼光,又能成熟地了解到保留這些問題的意義,確實是非常稀有的能力—擁有這種能力的人也才可能對我們的思想有重大的貢獻。
我們並不一定要像孩子般地思考,才能了解存在的問題。孩子們其實並不了解,也沒法了解這樣的問題—就算真有人能了解的話。但是我們一定要能夠用赤子之心來看世界,懷疑孩子們懷疑的問題,間他們提出的問題。成人復雜的生活阻礙了尋找真理的途徑。偉大的哲學家總能厘清生活中的復雜,看出簡單的差別—只要經由他們說明過,原先困難無比的事就變得很簡單了。如果我們要學習他們,提問題的時候就一定也要有孩子氣的單純—而回答時卻成熟而睿智。
※哲學家提出的問題
這些哲學家所提出的“孩子氣的單純”問題,到底是些什麼問題?我們寫下來的時候,這些問題看起來並不簡單,因為要回答起來是很困難的。不過,由于這些問題都很根本也很基礎,所以乍听之下很簡單。
下面就拿“有”或“存在”這樣的問題作例子︰存在與不存在的區別在哪里?所有存在事物的共同點是什麼?每一種存在事物的特質是什麼?事物存在的方法是否各有不同—各有不同的存在形式?是否某些事物只存在心中,或只為了心靈而存在?而存在于心靈之外的其他事物,是否都為我們所知,或是否可知?是否所有存在的事物都是具體的,或是在具體物質之外仍然存在著某些事物?是否所有的事都會改變,還是有什麼事是永恆不變的?是否任何事物都有存在的必要?還是我們該說︰目前存在的事物不見得從來都存在?是否可能存在的領域要大于實際存在的領域?
一個哲學家想要探索存在的特質與存在的領域時,這些就是他們會提出來的典型問題。因為是問題,並不難說明或理解,但要回答,卻難上加難—事實上困難到即使是近代的哲學家,也無法作出滿意的解答。
哲學家會提的另一組問題不是存在,而是跟改變或形成有關。根據我們的經驗,我們會毫不遲疑地指出某些事物是存在的,但是我們也會說所有這些事物都是會改變的。它們存在過,卻又消失了。當它們存在時,大多數都會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其中有許多包括了質與量上的改變︰它們會變大或變小,變重或變輕,或是像成熟的隻果與過老的牛排,顏色會有改變。
改變所牽涉到的是什麼呢?在每一個改變的過程中,是否有什麼堅持不變的東西?以及這個堅持不變的東西是否有哪些方面還是要遭逢改變?當你在學習以前不懂的東西時,你因為獲得了知識而在某方面有了改變,但你還是和以前一樣是同一個人。否則,你不可能說因為學習而有所改變了。是否所有的改變都是如此?譬如對于生死這樣巨大的改變—也就是存在的來臨與消失—是否也是如此?還是只對一些不太重要的改變,像某個地區內的活動、成長或某種質地上的變動來說,才如此?不同的改變到底有多少種?是否所有的改變都有同樣的基本要素或條件?是否所有這些因素或條件都會產生作用?我們說造成改變的原因是什麼意思呢?在改變中是否有不同的原因呢?造成改變—或變化的原因,跟造成存在的原因是相同的嗎?
哲學家提出這樣的問題,就是從注意事物的存在到注意事物的轉變,並試著將存在與改變的關系建立起來。再強調一次,這些問題並不難說明及理解,但要回答得清楚又完整卻極不容易。從上面兩個例子中,你都可以看出來,他們對我們所生活的世界抱持著一種多麼孩子氣的單純心態。
很遺憾,我們沒有多余的篇幅繼續深人探討所有這些問題。我們只能列舉一些哲學家提出並想要解答的問題。那些伺題不只關于存在或改變,也包括必然性與偶然性,物質與非物質,自然與非自然,自由與不確定性(indeterminacy),人類心智的力量與人類知識的本質及範圍,以及自由意志的問題。
就我們用來區別理論與實用領域的詞義而言,以上這些問題都是屬于思辯性或理論性的問題。但是你知道,哲學並不只限于理論性的問題而已。
以善與惡為例。孩子特別關心好跟壞之間的差別,如果他們弄錯了,可能還會挨打。但是直到我們成人之後,對這兩者之間的差異也不會停止關心。在善與惡之間,是否有普遍被認可的區別?無論在任何情況中,是否某些事永遠是好的,某些事永遠是壞的?或是就像哈姆雷特引用蒙田的話︰“沒有所謂好跟壞,端看你怎麼去想它。”
當然,善與惡跟對與錯並不相同。這兩組詞句所談的似乎是兩種不同的事。尤其是,就算我們會覺得凡是對的事情就是善的,但我們可能不覺得凡是錯的事情就一定是惡的。那麼,要如何才能清楚地區分呢?
“善”是重要的哲學字眼,也是我們日常生活重要的字眼。想要說明善的意義,是一件棘手的事。在你弄清楚以前,你已經深陷哲學的迷思中了。有許多事是善的,或像我們常用的說法,有許多善行。能將這些善行整理出條理來嗎?是不是有些善行比另一些更重要?是否有些善行要依賴另一些善行來完成?在某些情況中,是否兩種善行會互相抵觸,你必須選擇一種善行,而放棄另一種?
同樣的,我們沒有篇幅再深入討論這個問題。我們只能在這個實用領域中再列舉一些其他問題。有些問題不只是善與惡、對與錯或是善行的等級,同時是義務與責任,美德與罪行,幸福與人生的目標,人際關系與社會互動之中的公理及正義,禮儀與個人的關系,美好的社會與公平的政府與合理的經濟,戰爭與和平等問題。
我們所討論的兩種問題,區分出兩種主要不同的哲學領域。第一組,關于存在與變化的問題,與這個世界上存在與發生的事有關。這類問題在哲學領域中屬于理論或思辯型的部分。第二組,關于善與惡,好與壞的問題,和我們應該做或探尋的事有關,我們稱這是隸屬于哲學中實用的部分,更正確來說該是規範(normative)的哲學。一本教你做些什麼事的書,像烹飪書,或是教你如何做某件事,像駕駛手冊,用不著爭論你該不該做個好廚師或好駕駛,他們假設你有意願要學某件事或做某件事,只要教你如何憑著努力做成功而已。相對的,哲學規範的書基本上關心的是所有人都應該追求的目標—像過好生活,或組織一個好社會—與烹飪書或駕駛手冊不同的是,他們就應該運用什麼方法來達成目的的這一點上,卻僅僅只會提供一些最普遍的共識。
哲學家提出來的問題,也有助于哲學兩大領域中次分類的區分。如果思辯或理論型的哲學主要在探討存在的問題,那就屬于形上學。如果問題與變化有關—關于特質與種類的演變,變化的條件與原因—就是屬于自然哲學的。如果主要探討的是知識的問題—關于我們的認知,人類知識的起因、範圍與限制,確定與不確定的問題—那就屬于認識論(epistemology)的部分,也稱作知識論。就理論與規範哲學的區分而言,如果是關于如何過好生活,個人行為中善與惡的標準,這都與倫理學有關,也就是理論哲學的領域;如果是關于良好的社會,個人與群體之間的行為問題,則是政治學或政治哲學的範疇,也就是規範哲學的領域。
※現代哲學與傳承
為了說明簡要,讓我們把世上存在及發生了什麼事,或人類該做該追求的問題當作“第一順位問題”。我們要認知這樣的問題。然後是“第二順位問題”︰關于我們在第一順位問題中的知識,我們在回答第一順位問題時的思考模式,我們如何用語言將思想表達出來等問題。
區別出第一順位與第二順位問題是有幫助的。因為那會幫助我們理解近年來的哲學界發生了什麼變化。當前主要的專業哲學家不再相信第一順位的問題是哲學家可以解決的問題。目前大多數專業哲學家將心力投注在第二順位的問題上,經常提出來的是如何用言語表達思想的問題。
往好處想,細部挑剔些總沒什麼壞處。問題在于今天大家幾乎全然放棄了第一順位的疑問,也就是對門外漢讀者來說最可能感興趣的那些問題。事實上,今天的哲學,就像當前的科學或數學一樣,已經不再為門外漢寫作了。第二順位的問題,幾乎可以顧名思義,都是些訴求比較窄的問題,而專業的哲學家,就像科學家一樣,他們惟一關心的只有其他專家的意見。
這使得現代哲學作品對一個非哲學家來說格外難讀—就像科學書對非科學家來說一樣的困難。只要是關于第二順位的哲學作品,我們都無法指導你如何去閱讀。不過,還是有一些你可以讀的哲學作品,我們相信也是你該讀的書。這些作品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所說的第一順位問題。毫無意外的,這些書主要也是為門外漢而寫的,而不是專業哲學家寫給專業同行看的。
上溯至1930年或稍晚一點,哲學書是為一般讀者而寫作的。哲學家希望同行會讀他們的書,但也希望一般有知識的讀者也能讀。因為他們所提的問題,想要回答的問題都是與一般人切身相關的,因此他們認為一般人也該知道他們的思想。
從柏拉圖以降,所有哲學經典巨著,都是從這個觀點來寫作的。一般門外漢的讀者也都能接受這樣的書,只要你願意,你就能讀這些書。我們在這一章所說的一切,都是為了鼓勵你這麼做。
※哲學的方法
至少就提出與回答第一順位問題的哲學而言,了解哲學方法的立足點是很重要的。假設你是一個哲學家,你對我們剛才提的那些孩子氣的單純問題感到很頭痛—像任何事物存在的特質,或是改變的特質與成因等問題。那你該怎麼做?
如果你的問題是科學的,你會知道要如何回答。你該進行某種特定的研究,或許是發展一種實驗,以檢驗你的回答,或是廣泛地觀察各種現象以求證。如果你的問題是關于歷史的,你會知道也要做一些研究,當然是不同的研究。但是要找出普遍存在的特質,卻沒有實驗方法可循。而要找出改變是什麼,事情為什麼會改變,既沒有特殊的現象可供你觀察,更沒有文獻記載可以尋找閱讀。你惟一能做的是思考問題本身,簡單來說,哲學就是一種思考,別無他物。
當然,你並不是在茫然空想。真正好的哲學並不是“純”思維—脫離現實經驗的思考。觀念是不能任意拼湊的。回答哲學問題,有嚴格的檢驗,以確認答案是否合乎邏輯。但這樣的檢驗純粹是來自一般的經驗—你身而為人就有的經驗,而不是哲學家才有的經驗。你透過人類共同經驗而對“改變”這種現象的了解,並不比任何人差—有關你的一切,都是會改變的。只要改變的經驗持續下去,你就可以像個偉大的哲學家一樣,思考有關改變的特質與起因。而他們之所以與你不同,就在他們的思想極為縝密︰他們能整理出所有可能問到的最尖銳的問題,然後再仔細清楚地找出答案來。他們用什麼方法找出答案來呢?不是觀察探索,也不是尋找比一般人更多的經驗,而是比一般人更深刻地思考這個問題。
了解這一點還不夠。我們還要知道哲學家所提出來與回答的問題,並非全部都是真正哲學的問題。他們自己沒法隨時覺察到這一點,因而在這一點上的疏忽或錯誤,常會讓洞察力不足的讀者倍增困擾。要避免這樣的困難,讀者必須有能力把哲學家所處理真正哲學性的問題,和他們可能處理,但事實上應該留給後來科學家來尋找答案的其他問題作一區別。哲學家看不出這樣的問題可以經由科學研究來解決的時候,就會被誤導—當然,在他寫作的那個年代,他很可能料想不到有這一天。
其中一個例子是古代哲學家常會問天體(celestrialbodies)與地體(terrestrialbodies)之間的關系。因為沒有望遠鏡的幫助,在他們看來,天體的改變移動只是位置的移動,從沒有像動物或植物一樣誕生與消失的問題,而且也不會改變尺寸或性質。因為天體只有一種改變的方式—位置的移動—而地體的改變卻是不同的方式,古人便下結論說組成天體的成分必然是不同的。他們沒有臆測到,他們也不可能臆測到,在望遠鏡發明之後,我們會知道天體的可變性遠超過我們一般經驗所知。因此,過去認為應該由哲學家回答的問題,其實該留到後來由科學家來探索。這樣的調查研究是從伽利略用望遠鏡發現木星的衛星開始的,這引發了後來開普勒(Kepler)發表革命性的宣言︰天體的性質與地球上的物體完全一樣。而這又成了後來牛頓天體機械理論的基礎,在物理宇宙中,各運動定律皆可適用。
整體來說,除了這些可能會產生的困擾之外,缺乏科學知識的缺點並不影響到哲學經典作品的本身。原因是當我們在閱讀一本哲學書時,所感興趣的是哲學的問題,而不是科學或歷史的問題。在這里我們要冒著重復的風險再說一次,我們要強調的是,要回答哲學的問題,除了思考以外,別無他法。如果我們能建造一架望遠鏡或顯微鏡,來檢驗所謂存在的特質,我們當然該這麼做,但是不可能有這種工具的。
我們並不想造成只有哲學家才會犯我們所說的錯誤的印象。假設有一位科學家為人類該過什麼樣的生活而困擾。這是個規範哲學的問題,除了思考以外沒有別的回答方法。但是科學家可能不了解這一點,而認為某種實驗或研究能給他答案。他可能會去問一千個人他們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然後他的答案便是根據這些回答而來的。但是,顯然他的答案是毫無意義喲,就像亞里士多德對天體的思考一樣是離題的。
※哲學的風格
雖然哲學的方法只有一種,但是在西方傳統中,偉大的哲學家們至少采用過五種論述的風格。研究或閱讀哲學的人應該能區別出其間的不同之處,以及各種風格的優劣。
(1)哲學對話︰第一種哲學的論說形式,雖然並不是很有效,但首次出現在柏拉圖的《對話錄))(Dialogues)中。這種風格是對話的,甚至口語的,一群人跟甦格拉底討論一些主題(或是後來一些對話討論中,是和一個名叫“雅典陌生人”"[theAthenianStranger]的人來進行的)。通常在一陣忙亂的探索討論之後,甦格拉底會開始提出一連串的問題,然後針對主題加以說明。在柏拉圖這樣的大師手中,這樣的風格是啟發性的,的確能引領讀者自己去發現事情。這樣的風格再加上甦格拉底的故事的高度戲劇性—或是說高度的喜劇性—就變得極有力量。
柏拉圖卻一聲不響地做到了。懷特海有一次強調,全部西方哲學,不過是“柏拉圖的注腳”。後來的希臘人自己也說︰“無論我想到什麼,都會踫到柏拉圖的影子。”無論如何,不要誤會了這些說法。柏拉圖自己顯然並沒有哲學系統或教條—若不是沒有教條,我們也沒法單純地保持對話,提出問題。因為柏拉圖,以及在他之前的甦格拉底,已經把後來的哲學家認為該討論的所有重要問題,幾乎都整理、提問過了。
(2)哲學論文或散文︰亞里士多德是柏拉圖最好的學生,他在柏拉圖門下學習了二十年。據說他也寫了對話錄,卻完全沒有遺留下來。所遺留下來的是一些針對不同的主題,異常難懂的散文或論文。亞里士多德無疑是個頭腦清晰的思想家,但是所存留的作品如此艱澀,讓許多學習者認為這些原來只是演講或書本的筆記—不是他自己的筆記,就是听到大師演講的學生記錄下來的。我們可能永遠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無論如何,亞里士多德的文章是一種哲學的新風格。
亞里士多德的論文所談論的主題,所運用的各種不同的敘述方式,都表現出他的研究發現,也有助于後來幾個世紀中建立起哲學的分科與方法。關于他的作品,一開始是一些所謂很普及的作品—大部分是對話錄,傳到今天只剩下一些殘缺不全的資料。再來是文獻的收集,我們知道其中最重要的是希臘158個城邦的個別憲法。其中只有雅典的憲法存留下來,那是1890年從一卷紙莎草資料中發現的。最後是他主要的論文,像《物理學》、《形上學》(Metaphysics)、《倫理學》、《政治學》與《詩學》。這些都是純粹的哲學作品,是一些理論或規範。其中有一本《靈魂論》(OntheSoul)則是混合了哲學理論與早期的科學研究。其他一些諸如生物論文的作品,則是自然歷史中主要的科學著作。
雖然從哲學的觀點來看,康德受到柏拉圖的影響很大,但是他采用了亞里士多德的論說方法。與亞里士多德不同的是,康德的作品是精致的藝術。他的書中會先談到主要問題,然後有條不紊地從方方面面完整地討論主題,最後,或是順便再討論一些特殊的問題。也許,康德與亞里士多德作品的清楚明白,立足于他們處理一個主題的秩序上。我們可以從他們的作品中看到哲學論述的開頭、發展與結尾。同時,尤其是在亞里士多德的作品中,我們會看到他提出觀點與反對立場。因此,從某個角度來看,論文的形式與對話的形式差不多。但是在康德或亞里士多德的作品中都不再有戲劇化的表現手法,不再像柏拉圖是由立場與觀點的沖突來表達論說,而是由哲學家直接敘述自己的觀點。
(3)面對異議︰中世紀發展的哲學風格,以聖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大全》為極致,兼有前述兩者的風貌。我們說過,哲學中不斷提到的問題大部分是柏拉圖提出的;我們應該也談到,甦格拉底在對話過程中問的是那種小孩子才會問的簡單又深刻的向題。而亞里士多德,我們也說過,他會指出其他哲學家的不同意見,並作出回應。
阿奎那的風格,結合了提出問題與面對異議的兩種形態。《神學大全》分成幾個部分︰論文、問題與決議。所有文章的形式都相同。先是提出問題,然後是呈現對立面(錯誤)的回答,然後演繹一些支持這個錯誤回答的論述,然後先以權威性的經文(通常摘自《聖經》)來反駁這些論述,最後,阿奎那提出自己的回答或解決方案。開頭一句話一定是︰“我回答如下”,陳述他自己的觀點之後,針對每一個錯誤回答的論述作出回應。
對一個頭腦清晰的人來說,這樣整齊有序的形式是十分吸引人的。但這並不是托馬斯式的哲學中最重要的一點。在阿奎那的作品中,最重要的是,他能明確指陳各種沖突,將不同的觀點都說明出來,然後再面對所有不同的意見,提出自己的解決方案。從對立與沖突中,讓真理逐漸浮現,這是中世紀非常盛行的想法。在阿奎那的時代,哲學家接受這樣的方式,事實上是因為他們隨時要準備當眾,或在公開的論爭中為自己的觀點作辯護—這些場合通常群聚著學生和其他利害相關的人。中世紀的文化多半以口述方式流傳,部分原因可能是當時書籍很少,又很難獲得。一個主張要被接受,被當作是真理,就要能接受公開討論的測試。哲學家不再是孤獨的思考者,而是要在智力的市場上(甦格拉底可能會這麼說),接受對手的挑戰。因此,《神學大全》中便滲透了這種辯論與討論的精神。
(4)哲學系統化︰在17世紀,第四種哲學論說形式又發展出來了。這是兩位著名的哲學家,笛卡爾與斯賓諾莎所發展出來的。他們著迷于數學如何組織出一個人對自然的知識,因此他們想用類似數學組織的方式,將哲學本身整理出來。
笛卡爾是偉大的數學家,雖然某些觀點可能是錯的,也是一位值得敬畏的哲學家。基本上,他嘗試要做的是為哲學披上數學的外衣—給哲學一些確定的架構組織,就像二千年前,歐幾里得為幾何學所作的努力。在這方面,笛卡爾並不算完全成功,但是他主張思想要清楚又獨立,對照著當時混亂的知識氛圍,其影響在相當程度上是不言自明的。他也寫一些多少有點傳統風格的哲學論文,其中包括一些他對反對意見的回應。
斯賓諾莎將這樣的概念發展到更深的層次。他的《倫理學》(Ethics)是用嚴格的數學方式來表現的,其中有命題、證明、系理、引理、旁注等等。然而,關于形上學或倫理道德的問題,用數學的方法來解析不能讓人十分滿意,數學的方法還是比較適合幾何或其他的數學問題,而不適合用在哲學問題上。當你閱讀斯賓諾莎的時候,可以像你在閱讀牛頓的時候那樣略過很多地方,在閱讀康德或亞里士多德時,你什麼也不能略過,因為他們的理論是一直連續下來的。讀柏拉圖時也不能省略,你漏掉一點就像看一幕戲或讀一首詩時,錯過了其中一部分,這樣整個作品就不完整了。
或許,我們可以說,遣字用句並沒有絕對的規則。問題是,像斯賓諾莎這樣用數學的方法來寫哲學的作品,是否能達到令人滿意的結果?就像伽利略一樣,用對話的形式來寫科學作品,是否能產生令人滿意的科學作品?事實上,這兩個人在某種程度上都無法與他們想要溝通的對象作溝通,看起來,這很可能在于他們所選擇的溝通形式。
(5)格言形式︰還有另一種哲學論說形式值得一提,只不過沒有前面四種那麼重要。這就是格言的形式,是由尼采在他的書《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ThusSpakeZarathustra)中所采用的,一些現代的法國哲學家也運用這樣的方式。上個世紀這樣的風格之所以受到歡迎,可能是因為西方的讀者對東方的哲學作品特別感興趣,而那些作品就多是用格言的形式寫作的。這樣的形式可能也來自帕斯卡爾的《沉思錄》(Pensees)。當然,帕斯卡爾並不想讓自己的作品就以這樣簡短如謎的句子面世,但是在他想要以文章形式寫出來之前,他就已經去世了。
用格言的形式來解說哲學,最大的好處在于有啟發性。這會給讀者一個印象,就像在這些簡短的句子中還有言外之意,他必須自己運用思考來理解—他要能夠自己找出各種陳述之間的關聯,以及不同論辯的立足點。同樣地,這樣的形式也有很大的缺點,因為這樣的形式完全沒**說。作者就像個撞了就跑的司機,他踫觸到一個主題,談到有關的真理與洞見,然後就跑到另一個主題上,卻並沒有為自己所說的話作適當的辯解。因此,格言的形式對喜歡詩詞的人來說是很有意思的,但對嚴肅的哲學家來說卻是很頭痛的,因為他們希望能跟隨著作者的思想,對他作出評論。
到目前為止,我們知道在西方的文化傳統中,沒有其他重要的哲學形式了。(像盧克萊修的《物性論》[OntheNatureofThings]並不是特例,這本書原是以韻文寫作,但是風格發展下去,跟其他的哲學論文又差不多了。不管怎麼說,今天我們讀到的一般都是翻譯成散文的版本。)也就是說,所有偉大的哲學作品都不出這五種寫作形式,當然,有時哲學家會嘗試一種以上的寫作方式。不論過去或現在,哲學論文或散文都可能是最普遍的形式,從最高超最困難的作品,像康德的書,到最普遍的哲學論文都包括在其中。對話形式是出了名的難寫,而幾何形式是既難讀又難寫。格言形式對哲學家來說是絕對不能滿意的。而托馬斯形式則是現代較少采用的一種方式。或許這也是現代讀者不喜歡的一種方式,只是很可惜這樣的方式卻有很多的好處。
※閱讀哲學的提示
到目前為止,讀者應該很清楚在閱讀任何哲學作品時,最重要的就是要發現問題,或是找到書中想要回答的問題。這些問題可能詳細說明出來了,也可能隱藏在其中。不管是哪一種,你都要試著找出來。
作者會如何回答這些問題,完全受他的中心思想與原則的控制。在這一方面作者可能也會說明出來,但不一定每本書都如此。我們前面已經引述過巴茲爾•威利的話,要找出作者隱藏起來、並未言明的假設,是多麼困難—也多麼重要的—事情。這適用于每一種作品。運用在哲學書上尤其有力。
偉大的哲學作品不至于不誠實地隱藏起他們的假設,或是提出含混不清的定義或假定。一位哲學家之所以偉大,就是因為他能比其他的作者解說得更淋灕盡致。此外,偉大的哲學家在他的作品背後,都有自己特定的中心思想與原則。你可以很容易就看出他是否清楚地寫在你讀的那本書里。但是他也可能不這麼做,保留起來在下一本書里再說明白。也可能他永遠都不會明講,但是在每本書里都有點到。
這樣的中心思想的原則,很難舉例說明。我們所舉出的例子可能會引起哲學家的抗議,我們在這里也沒有多余的空間能為自己的選擇作辯解。然而,我們可以指出柏拉圖一個中心思想的原則是什麼—他認為,有關哲學主題的對話,可能是人類所有活動中最重要的一個活動。在柏拉圖的各種對話中,幾乎看不到他明講這種觀點—只有《自辯篇》(Apology)中甦格拉底講過沒有反省的生活是不值得活下去的生活,以及柏拉圖在《第七封信》(SeventhLetter)中提到過。重點是,柏拉圖在許多其他地方都提到這樣的觀點,雖然使用的字數不多。譬如在《詭辯篇》(Protagoras)中,詭辯者羅普羅泰格拉斯不願意繼續跟甦格拉底談話時,旁邊的听眾就表現出很不滿意的樣子。另一個例子是在《理想國》第一卷,克法洛斯剛好有事要辦,便離去了。雖然並沒有詳盡的說明,但柏拉圖想要說的似乎是︰一個人不論是為了任何理由而拒絕參與追求真理,都是人性最深沉的背叛。但是,就像我們強調過的,一般人並不會把這一點當作柏拉圖的一個“觀念”,因為在他的作品中,幾乎從沒有明白地討論過這一點。
我們可以在亞里士多德中找到其他的例子。在閱讀亞里士多德的書時,一開始就要注意到一件重要的事︰在他所有作品中,所討論的問題都是彼此相關的。他在《工具論》(Organon)中詳細說明的邏輯基本原則,在《物理學》中卻是他的假設。其次,由于部分原因歸之于這些論文都是未完成的工作,因此他中心思想的原則也就沒法到處都很清楚地說明出來。《倫理學》談到很多事︰幸福、習慣、美德、喜悅等等—可以寫上一長串。但是只有最細心的讀者才能看出他所領悟的原則是什麼。這個領悟就是幸福是善的完整(wholeofthegood),而不是最高的(highest)善,因為如果是那樣,那就只有一種善了。認知到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幸福並不是在追求自我完美或自我改進的善,雖然這些在一些部分的善中是最高的。幸福,如亞里士多德所言,是一個完整生命的品質。他所說的“完整”不只是從一時的觀點來看,也是從整體生命的所有角度來看的。因而我們現在或許可以說,一個幸福的人,是具現了生命的完整,而且一生都保持這種完整的人。這一點幾乎影響到《倫理學》中所有其它想法與觀點的中心思想,但是在書中卻並沒有怎麼明白說明。
再舉個例子。康德的成熟思想通常被認為是批判的哲學。他自己將“批判主義”與“教條主義”作了比較,把過去許多哲學家歸類為後者。他所謂的“教條主義”,就是認為只要憑著思考,用不著考慮本身的局限性,人類的知性就可以掌握最重要的真理。照康德的看法,人類的第一要務就是要嚴格地檢查並評估心智的資源與力量。因此,人類心智的局限就是康德中心思想的原則,在他之前沒有任何一位哲學家這樣說過。在《純粹理性批判》中,這個概念被清楚地解說出來了。但是在康德主要的美學著作《批判力批判(CritiqueofJudgment)中,卻沒有說明出來,而只是假設如此。然而,不管怎麼說,在那本書里,這還是他的中心思想原則。
關于由哲學作品中找出中心思想的原則,我們能說的就是這些,因為我們不確定能否告訴你如何找到這樣的中心思想。有時候那需要花上許多年的時間,閱讀很多書,然後又重新閱讀過,才能找到。對一個思慮周詳的好讀者來說,這是一個理想的目標,畢竟,你要記得,如果你想要了解你的作者,這還是你必需要做的事。盡管要找出中心思想的原則很困難,但是我們仍然不主張你走捷徑,去閱讀一些關于哲學家生活或觀察點的書。你自己找到的原則,會比其他人的觀點還更有價值。
一旦你找到作者中心思想的原則後,你就會想要看作者怎能將這樣的概念在整本書中貫徹到底。遺憾的是,哲學家們,就算是最好的哲學家,通常也做不到這一點。愛默生說過,一貫性“是小智小慧的騙人伎倆"(hobgoblinoflittleminds)。雖然我們也該記住這個非常輕松的說法,但也不該忘了,哲學家前後不一致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哲學家前後說法不一,你就要判斷他所說的兩個想法中哪一個才是真的—他在前面說的原則,還是最後沒有從原則中導引出來的結論?或許你會決定兩者都不可信。
閱讀哲學作品有些特點,這些特點和哲學與科學的差異有關。我們這里所談的哲學只是理論性作品,如形上學的論述或關于自然哲學的書。
哲學問題是要去解說事物的本質,而不像科學作品要的是描述事物的本質。哲學所詢問的不只是現象之間的聯系,更要追尋潛藏在其中的最終原因與條件。要回答這些問題,只有清楚的論述與分析,才能讓我們感到滿意。
因此,讀者最要花力氣的就是作者的詞義與基本主旨。雖然哲學家跟科學家一樣,有一些專門的技術用語,但他們表達思想的詞句通常來自日常用語,只是用在很特殊的意義上。讀者需要特別注意這一點。如果他不能克服自己,總是想將一個熟悉的字看作一般意義的想法,最後他會讓整本書變成胡說八道又毫無意義。
哲學討論的基本詞義就像科學作品一樣,當然是抽象的。其實,任何具有共通性的知識,除了抽象的詞義外,無從表達。抽象並沒什麼特別難的。我們每天都在運用,也在各談話中運用這些抽象詞義。不過,似乎很多人都為“抽象”或“具體”的用詞而感到困擾。
每當你一般性地談到什麼事情,你就使用抽象的字眼。你經由感官察覺到的永遠是具體與個別的,而你腦中所想的永遠是抽象又普遍的。要了解一個“抽象的字眼”,就要掌握這個字眼所表達的概念。所謂你對某件事“有了概念”,也就是你對自己具體經驗到的某些事情的普遍性層面有了了解。你不能看到,踫觸到,甚或想像到這里所謂的普遍性層面。如果你做得到,那麼感官與思想就毫無差別了。人們總想想像出是什麼概念在困擾他們,最後卻會對所有抽象的東西感到絕望。
在閱讀科學作品時,歸納性的論證是讀者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在哲學作品中也是一樣,你一定要很注意哲學家的原則。這很可能是一些他希望你跟他一起接受的假設,也可能是一些他所謂的自明之理。假設的本身沒有問題。但就算你有自己相反的假設,也不妨看看他的假設會如何導引下去。假裝相信一些其實你並不相信的事,是很好的心智訓練。當你越清楚自己的偏見時,你就越不會誤判別人的偏見了。
另外有一種原則可能會引起困擾。哲學作品幾乎沒有不陳述一些作者認為不證自明的主旨。這種主旨都直接來自經驗,而不是由其他主旨證明而來。
要記住的是,我們前面已經提過不只一次,這些來自哲學本身的經驗,與科學家的特殊經驗不同,是人類共同的經驗。哲學家並沒有在實驗室中工作,也不做田野研究調查。因此要了解並測驗一位哲學家的主要原則,你用不著借重經由方法調查而獲得的特殊經驗,這種額外的助力。他訴求的是你自己的普通常識,以及對你自己所生存的這個世界的日常觀察。
換句話說,你在閱讀哲學書時要用的方法,就跟作者在寫作時用的方法是一樣的。哲學家在面對問題時,除了思考以外,什麼也不能做。讀者在面對一本哲學書時,除了閱讀以外,什麼也不能做—那也就是說,要運用你的思考。除了思考本身外,沒有任何其他的幫助。
這種存在于讀者與一本書之間的必要的孤獨,是我們在長篇大論討論分析閱讀時,一開始就想像到的。因此你可以知道,為什麼我們在敘述並說明閱讀的規則、認為這些規則用在哲學書上的時候,會比其他書來得更適用。
※厘清你的思緒
一本好的哲學理論的書,就像是好的科學論文,不會有滔滔雄辯或宣傳八股的文字。你用不著擔心作者的“人格”問題,也不必探究他的社會或經濟背景。不過,找一些周詳探討過這個問題的其他偉大的哲學家的作品來讀,對你來說會有很實際的幫助。在思想的歷史上,這些哲學家彼此之間已經進行了長久的對話。在你確認自己能明白其中任何一人在說些什麼之前,最好能仔細傾听。
哲學家彼此意見往往不合這一點,不應該是你的困擾。這有兩個原因。第一,如果這些不同的意見一直存在,可能就指出一個沒有解決,或不能解決的大問題。知道真正的奧秘所在是件好事。第二,哲學家意見合不合其實並不重要,你的責任只是要厘清自己的思路。就哲學家透過他們的作品而進行的長程對話,你一定要能判斷什麼成立,什麼不成立才行。如果你把一本哲學書讀懂了—意思是也讀懂了其他討論相同主題的書—你就可以有評論的立場了。
的確,哲學問題的最大特色就在每個人必須為自己回答這些間題。采用別人的觀點並沒有解決這些問題,只是在逃避問題而已。你的回答一定要很實在,而且還要有理論根據。總之,這跟科學研究不同,你無法依據專家的證詞來回答。
原因是,哲學家所提出的問題,比其他任何人所提的問題都簡單而重要。孩子除外。
※關于神學的重點
神學有兩種類型,自然神學(naturaltheology)與教義神學(dogmatictheoloev)。自然神學是哲學的一支,也是形而上學的最後一部分。譬如你提出一個問題,因果關系是否永無止境?每件事是否都有起因?如果你的答案是肯定的,你可能會陷入一種永無止境的循環當中。因此,你可能要設定某個不因任何事物而發生的原始起因的別稱。亞里士多德稱這種沒有起因的原因是“不動的原動者”(unmovedmover)。你可以另外命名—甚至可以說那不過是上帝的別稱—但是重點在,你要透過不需要外力支援的—自然進行的—思考,達成這番認知。
教義神學與哲學則不同,因為教義神學的首要原則就是某個宗教的**所信奉的經文。教義神學永遠依賴教義與宣揚教義的宗教權威人士。
如果你沒有這樣的信仰,也不屬于某個教派,想要把教義神學的書讀好,你就得拿出讀數學的精神來讀。但是你得永遠記住,在有關信仰的文章中,信仰不是一種假設。對有信仰的人來說,那是一種確定的知識,而不是一種實驗性的觀點。
今天許多讀者了解這一點似乎很困難。一般來說,在面對教義神學的書時,他們會犯一兩個錯。第一個錯是拒絕接受—即使是暫時的接受—作者首要原則的經文。結果,讀者一直跟這些首要原則掙扎,根本注意不到書的本身。第二個錯是認為,既然整本書的首要原則是教義的,依據這些教義而來的論述,這些教義所支持的推論,以及所導引出來的結論,都必然也都是屬于教義的。當然,如果我們接受某些原則,立足于這些原則的推論也能令人信服,那麼我們就必須接受這樣所得出的結論—至少在那些原則的範圍內如此。但是如果推論是有問題的,那麼原來再可以接受的首要原則,也會導出無效的結論。
談到這里,你該明白一個沒有信仰的讀者要閱讀神學書時有多困難了。在閱讀這樣的書時,他要做的就是接受首要原則是成立的,然後用閱讀任何一本好的論說性作品都該有的精神來閱讀。至于一個有信仰的讀者在閱讀與自己信仰有關的書籍時,要面對的則是另一些困難了。這些問題並不只限于閱讀神學才出現。
※如何閱讀“經書”
有一種很有趣的書,一種閱讀方式,是我們還沒提到的。我們用“經書"(canonical)來稱呼這種書,如果傳統一點,我們可能會稱作“聖"(sacred)或“神書”(holy)。但是今天這樣的稱呼除了在某些這類書上還用得著之外,已經不適用于所有這類書籍了。
一個最基本的例子就是《聖經》。這本書不是被當作文學作品來讀,而是被當作神的話語來讀。
經書的範圍不只這些明顯的例子。任何一個機構—教會、政黨或社會—在其他的功能之外,如果(1)有教育的功能,(2)有一套要教育的課本(abodyofdoctrinetoteach),(3)有一群虔誠又順服的成員,那麼屬于這類組織的成員在閱讀的時候都會必恭必敬。他們不會—也不能—質疑這些對他們而言就是“經書”的書籍的權威與正確的閱讀方法。信仰使得這些信徒根本不會發現“神聖的”經書中的錯誤,更別提要找出其中道理不通的地方。
正統的猶太人是以這樣的態度來閱讀《舊約》的。基督徒則是這樣閱讀《新約》。回**是這樣讀《古蘭經》。馬克思主義信徒則是這樣閱讀馬克思或列寧的作品,有時看政治氣候的轉變,也會這樣讀斯大林的作品。弗洛伊德心理學的信徒就是這樣讀弗洛伊德的。美國的陸軍軍官是這樣讀步兵手冊的。你自己也可以想出更多的例子。
事實上,對大多數人來說,就算沒有嚴重到那個程度,在閱讀某些必須要當作經典的作品時,也是抱著這種心態來讀的。一位準律師為了通過律師考試,一定要用虔敬的心來閱讀某些特定的教材,才能在考試中贏得高分。對醫生或其他專業人士來說也都是如此。事實上,對大多數人來說,還在學生時代時,我們都會依照教授的說法,“虔誠地”閱讀教科書。(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教授都會把跟他唱反調的學生判為不及格!)
這種閱讀的特質,我們或許可以用“正統”兩個字來概括。這兩個字幾乎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在英文中,“正統”(orthodox)原始的字根來自希臘文,意思是“正確觀點”。這類作品是一本或惟一的一本正確的讀物,閱讀任何其他的作品都會帶來危機,從考試失去高分到靈魂遭天譴都有可能。這樣的特質是有義務性的。一個忠誠的讀者在閱讀經書時,有義務要從中找到意義,並能從其他的“事實”中舉證其真實性。如果他自己不能這麼做,他就有義務去找能做到的人。這個人可能是牧師或祭司,或是黨派中的上級指導者,或是他的教授。在任何狀況中,他都必須接受對方提供給他的解決之道。他的閱讀基本上是沒有自由可言的。相對地,他也會獲得閱讀其他書所沒有的一種滿足感當作回報。
其實我們該停止了。閱讀《聖經》的問題—如果你相信那是神的話語—是閱讀領域中最困難的一個問題。有關如何閱讀《聖經》的書,加起來比所有其他指導閱讀的書的總和還多。所謂上帝的話語,是人類所能閱讀的作品中最困難的一種,而如果你真的相信那是上帝的話語,對你來說也是最重要的一種。信徒閱讀這本書要付出的努力和難度成正比。至少在歐洲的傳統中,《聖經》是一本有多重意義的書。在所有的書籍中,那不只是讀者最廣泛,同時也是被最仔細地閱讀的一本書。
社會科學的觀念與術語幾乎滲透了所有我們今天在閱讀的作品中。
譬如像現代的新聞記者,不再限定自己只報導事實。只有在報紙頭版出現,簡短的“誰—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發生—何時何地發生”新聞提要,才是以事實為主。一般來說,記者都會將事實加上詮釋、評論、分析,再成為新聞報導。這些詮釋與評論都是來自社會科學的觀念與術語。
這些觀念與術語也影響到當代許多書籍與文章,甚至可以用社會評論來作一個歸類。我們也看到許多文學作品是以這類的主題來寫作的︰種族問題、犯罪、執法、貧窮、教育、福利、戰爭與和平、好政府與壞政府。這類文學作品便是向社會科學借用了思想意識與語言。
社會科學作品並不只限定于非小說類。仍然有一大批重要的當代作家所寫的是社會科學的小說。他們的目標是創立一個人造的社會模型,能夠讓我們在科技的發展之下,檢驗出社會受到的影響。在小說、戲劇、故事、電影、電視中,對社會的權力組織、各種財富與所有權、財富的分配都作了淋灕盡致的描繪、譴責與贊揚。這些作品被認為有社會意義,或是包含了“重要的訊息”。在這同時,他們取得也散播了社會科學的元素。
此外,無論是任何社會、經濟或政治的問題,幾乎全都有專家在作研究。這些專家不是自己作研究,就是由直接面對這些問題的官方單位邀請來做。在社會科學專家的協助下,這些問題有系統地闡釋出來,並要想辦法解決這些問題。
社會科學的成長與普及,最重要的因素是在高中與大專教育中引進了社會科學。事實上,選修社會科學課程的學生,遠比選修傳統文學或語言課程的學生還要多很多。而選修社會科學的學生也遠超過選修“純”科學的學生。
※什麼是社會科學?
我們在談論社會科學時,好像是在談一個完全獨立的學科。事實上並非如此。
究竟社會科學是什麼呢?有一個方法可以找出答案,就是去看看大學中將哪些學科與訓練課程安排在這樣的科系之下。社會科學的部門中通常包括了人類學、經濟學、政治學與社會學。為什麼沒有包括法律、教育、商業、社會服務與公共行政呢?所有這些學科也都是運用社會科學的概念與方法才發展出來的啊?對于這個問題,最常見的回答是︰後面這些學科的目的,在于訓練大學校園以外的專業工作者,而前面所提的那些學科卻是比較專注于追求人類社會的系統知識,通常是在大學校園中進行的。
目前各個大學都有建立跨科系的研究中心或機構的趨勢。這些研究中心超越傳統社會科學與專業科系的界限,同時針對許多理論與方法的研究,其中包括了統計學、人口學、選舉學(關于選舉與投票的科學)、政策與決策制定、人事訓練管理、公共行政、人類生態學,以及其他等等。這些中心產生的研究與報告,往往結合了十多種以上的專業。光是要辨認這許多種專業努力的結果就已經夠復雜了,更別提還要判斷這些發現與結論是否成立。
那麼心理學呢?一些劃分嚴格的社會科學家會將心理學排除在社會科學之外,因為他們認為心理學所談的是個人的特質問題,而社會科學關心的卻是文化、制度與環境因素。一些區分比較沒那麼嚴格的學者,則認為生理心理學應該歸類為生物科學,而不論是正常或變態心理學則該隸屬于社會科學,因為個人與社會整體是不可分割的。
附帶一提的是,在現在的社會科學課程中,心理學是最受學生歡迎的一門課。如果全國統計起來,選修心理學的學生可能比任何其他課系的學生都要多。有關心理學的著作,從最專業到最普遍的都出版了許多。
那麼行為科學呢?他們在社會科學中擔任什麼樣的角色?依照原始的用法,行為科學中包括了社會學、人類學、行為生物學、經濟學、地理學、法律、心理學、精神病學與政治科學。行為科學特別強調對可觀察、可測量的行為作系統化的研究,以獲得可被證實的發現。近年來,行為科學幾乎跟社會科學變成同義詞了,但許多講究傳統的人反對這樣的用法。
最後要談的是,歷史呢?大家都知道,社會科學引用歷史的研究,是為了取得資料,並為他們的推論作例證。然而,雖然歷史在敘述特殊事件與人物時,在知識的架構上勉強稱得上科學,但是就歷史本身對人類行為與發展模式及規則所提供的系統知識而言,卻稱不上科學。
那麼,我們能給社會科學下個定義嗎?我們認為可以,至少就這一章的目的來說可以。諸如人類學、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的學科,都是組成社會科學的核心,幾乎所有的社會科學家都會將這些學科歸納進來。此外,我們相信大部分社會科學家應該會認為,即使不是全部,但大部分有關法律、教育、公共行政的作品,及一部分商業、社會服務的作品,再加上大量的心理學作品,也都適合社會科學的定義。我們推測這樣的定義雖然並不精密,但你可以明白接下來我們要說的了。
※閱讀社會科學的容易處
絕大部分社會科學看起來都像是非常容易閱讀的作品。這些作品的內容通常取材自讀者所熟悉的經驗—在這方面,社會科學就跟詩與哲學一樣—論說的方式也經常是敘述式的,這對讀過小說與歷史的讀者來說都很熟悉。
此外,我們都已經很熟悉社會科學的術語,而且經常在使用。諸如文化(比較文化、反文化、次文化)、集團、疏離、地位、輸入/輸出、下層結構、倫理、行為、共識等很多這樣的術語,幾乎是現代人交談與閱讀時經常會出現的字眼。
想想“社會”,這是一個多麼變色龍的詞,前面不知可以加上多少形容詞,但它總是在表達一種人民群居生活,而非離群索居的廣闊定義。我們听到過失序的社會、不健全的社會、沉默的社會、貪婪的社會、富裕的社會……,我們可以從英文字典中第一個字母找起,最後找到“發酵的”(zymotic)社會這樣的形容詞—這是指持續動蕩的社會,就跟我們所處的社會一樣。
我們還可以把“社會”看作是形容詞,同樣有許多熟悉的意義。像社會力量、社會壓力、社會承諾,當然還有無所不在的社會問題。在閱讀或寫作社會科學時,最後一種是特別容易出現的題材。我們敢打賭,如果不是在最近幾周,也是在最近的幾個月內,你總可能讀過,甚至寫過有關“政治、經濟與社會問題”的文章。當你閱讀或寫作時,你可能很清楚政治與經濟問題所代表的意義,但是你,或是作者所說的社會問題,到底指的是什麼呢?
社會學家在寫作時所用的術語及隱喻,加上字里行間充滿深刻的情感,讓我們誤以為這是很容易閱讀的。書中所引用的資料對讀者來說是很熟悉的,的確,那是他們天天讀到或听到的字眼。此外,讀者的態度與感覺也都跟著這些問題的發展緊密聯系在一起。哲學問題所談論的也是我們一般知道的事情,但是通常我們不會“投人”哲學問題中。不過對于社會科學所討論的問題,我們都會有很強烈的意見。
※閱讀社會科學的困難處
說來矛盾,我們前面所說的讓社會科學看來很容易閱讀的因素,卻也是讓社會科學不容易閱讀的因素。譬如我們前面所提到的最後一個因素—你身為一個讀者,要對作者的觀點投人一些看法。許多讀者擔心,如果承認自己與作者意見不合,而且客觀地質疑自己閱讀的作品,是一種對自己投人不忠的行為。但是,只要你是用分析閱讀來閱讀,這樣的態度是必要的。我們所談的閱讀規則中已經指出了這樣的態度,至少在做大綱架構及詮釋作品的規則中指出過。如果你要回答閱讀任何作品都該提出的頭兩個問題,你一定要先檢查一下你自己的意見是什麼。如果你拒絕傾听一位作者所說的話,你就無法了解這本書了。
社會科學中熟悉的術語及觀點,同時也造成了理解上的障礙。許多社會科學家自己很清楚這個問題。他們非常反對在一般新聞報導或其他類型的寫作中,任意引用社會科學的術語及觀點。譬如國民生產總值(GNPGrossNationalProduct)這個概念,在嚴肅的經濟作品中,這個概念有特定限制的用法。但是,一些社會科學家說,許多記者及專欄作者讓這個概念承擔了太多的責任。他們用得太浮濫,卻完全不知道真正的意義是什麼。顯然,如果在你閱讀的作品中,作者將一個自己都不太清楚的詞句當作是關鍵字,那你一定也會跟著摸不著頭腦的。
讓我們把這個觀點再說明清楚一點。我們要先把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物理、化學等—區分出來。我們已經知道,科學作品(指的是後面那種“科學”)的作者會把假設與證明說得十分清楚,同時也確定讀者很容易與他達成共識,並找到書中的主旨。因為在閱讀任何論說性作品時,與作者達成共識並找到主旨是最重要的一部分,科學家的作法等于是幫你做了這部分的工作。不過你還是會發現用數學形式表現的作品很難閱讀,如果你沒法牢牢掌握住論述、實驗,以及對結論的觀察基礎,你會發現很難對這本書下評論—也就是回答“這是真實的嗎?”“這本書與我何干?”的問題。然而,有一點很重要的是,閱讀科學作品要比閱讀任何其他論說性作品都來得容易。
換句話說,自然科學的作者必須做的是“把他的用語規定出來”—這也就是說,他告訴你,在他的論述中有哪些基本的詞義,而他會如何運用。這樣的說明通常會出現在書的一開頭,可能是解釋、假設、公理等等。既然說明用語是這個領域中的特質,因此有人說它們像是一種游戲,或是有“游戲的架構”。說明用語就像是一種游戲規則。如果你想打撲克牌,你不會爭論三張相同的牌,是否比兩對的牌要厲害之類的游戲規則。如果你要玩橋牌,你也不會為皇後可以吃杰克(同一種花色),或是最高的王牌可以吃任何一張牌(在定約橋牌中)這樣的規則而與人爭辯。同樣地,在閱讀自然科學的作品時,你也不會與作者爭辯他的使用規則。你接受這些規則,開始閱讀。
直到最近,在自然科學中已經很普遍的用語說明,在社會科學中卻仍然不太普遍。其中一個理由是,社會科學並不能數學化,另一個理由是在社會或行為科學中,要說明用語比較困難。為一個圓或等腰三角形下定義是一回事,而為經濟蕭條或心理健康下定義又是另一回事。就算一個社會科學家想要為這樣的詞義下定義,他的讀者也會想質疑他的用法是否正確。結果,社會科學家只好在整本書中為自己的詞義掙扎不已—他的掙扎也帶給讀者閱讀上的困難。
閱讀社會科學作品最困難的地方在于︰事實上,在這個領域中的作品是混雜的,而不是純粹的論說性作品。我們已經知道歷史是如何混雜了虛構與科學,以及我們閱讀時要如何把這件事謹記在心。對于這種混雜,我們已經很熟悉,也有大量的相關經驗。但在社會科學的狀況卻完全不同。太多社會科學的作品混雜了科學、哲學與歷史,甚至為了加強效果,通常還會帶點虛構的色彩。
如果社會科學只有一種混雜法,我們也會很熟悉,因為歷史就是如此。但是實際上並非如此。在社會科學中,每一本書的混雜方式都不同,讀者在閱讀時必須先確定他在閱讀的書中混雜了哪些因素。這些因素可能在同一本書中就有所變動,也可能在不同的書中有所變動。要區分清楚這一切,並不容易。
你還記得分析閱讀的第一個步驟是回答這個問題︰這是本什麼樣的書?如果是小說,這個問題相當容易回答。如果是科學或哲學作品,也不難。就算是形式混雜的歷史,一般來說讀者也會知道自己在讀的是歷史。但是組成社會科學的不同要素—有時是這種,有時是那種,有時又是另一種模式—使我們在閱讀任何有關社會科學的作品時,很難回答這個問題。事實上,這就跟要給社會科學下定義是同樣困難的事。
不過,分析閱讀的讀者還是得想辦法回答這個問題。這不只是他要做的第一件工作,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如果他能夠說出他所閱讀的這本書是由哪些要素組成的,他就能更進一步理解這本書了。
要將一本社會科學的書列出綱要架構不是什麼大問題,但是要與作者達成共識,就像我們所說的,這可是極為困難的事。原因就在于作者無法將自己的用語規則說明清楚。不過,還是可以對關鍵字有些概括性的了解。從詞義看到主旨與論述,如果是本好書,這些仍然都不是問題。但是最後一個問題︰這與我何干?就需要讀者有點自制力了。這時,我們前面提過的一種情況就可能發生—讀者可能會說︰“我找不出作者的缺點,但是我就是不同意他的看法。”當然,這是因為讀者對作者的企圖與結論已經有偏見了。
※閱讀社會科學作品
在這一章里,我們說過很多次“社會科學作品”,卻沒說過“社會科學書”。這是因為在閱讀社會科學時,關于一個主題通常要讀好幾本書,而不會只讀一本書。這不只是因為社會科學是個新領域,只有少數經典作品,還因為我們在閱讀社會科學時,主要的著眼點在一個特殊的事件或問題上,而非一個特殊的作者或一本書。譬如我們對強制執行法感興趣,我們會同時讀上好幾本相關的書。或許我們關心的是種族、教育、稅收與地方政府的問題,這也是同樣的狀況。基本上,在這些領域中,並沒有什麼權威的著作,因此我們必須讀很多本相關的書。而社會科學家本身也有一個現象,就是為了要能跟得上時代,他們必須不斷地推陳出新,重新修訂他們的作品,新作品取代舊作品,過時的論述也不斷被淘汰了。
在某個程度上說,如我們所看到的,哲學也會發生同樣的狀況。要完全了解一位哲學家,你應該閱讀這位哲學家自己在閱讀的書,以及影響他的其他哲學家的書。在某種程度上,歷史也是如此。我們提到過,如果你想要發現過去的事實,你最好多讀幾本書,而不是只讀一本書。不過在這些情況中,你找到一本主要的、權威的著作的可能,是相當大的。社會科學中卻並非如此,因此在閱讀這類書時更需要同時閱讀許多相關書籍了。
分析閱讀的規則並不適用于就一個主題同時閱讀很多本書的情況。分析閱讀適用于閱讀個別的書籍。當然,如果你想要善用這些規則,就要仔細地研究觀察。接下來要介紹的新的閱讀規則,則需要我們通過第三層次的閱讀(分析閱讀),才能進人這第四層次的閱讀(主題閱讀)。我們現在就準備要討論第四層次的閱讀。因為社會科學作品有這樣的特質,所以必須要用這樣的閱讀。
指出這一點,就可以說明為什麼我們會把社會科學的問題放在本書第三篇的最後來討論。現在你應該明白為什麼我們會這樣整理我們的討論。一開始我們談的是如何閱讀實用性作品,這與其他的閱讀完全不同,因為讀者有特定的義務,也就是如果他同意作者的觀點,就要采取行動。然後我們討論小說與詩,提出和閱讀論說性作品不同的問題。最後,我們討論的是三種理論性的論說作品—科學與數學、哲學、社會科學。社會科學放在最後,是因為這樣的書需要用上主題閱讀。因此這一章可說是第三篇的結尾,也是第四篇的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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