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尋覓
作者︰思仁
未分卷
我的自白 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同性戀產生的原因
為什麼要改變——改變的動機和原因 改變的真正意義 同性相吸? 情感依賴
該向誰表白呢? 手淫 給同性戀者的一封信
給同性戀者之父母的一封信 給教會的一封信 幾個見證 後記
關于抉擇機構 有盼望的經節 (完)    
未分卷 序
    序

    謹以此書,獻給所有與同性戀掙扎的朋友。神向你說︰了解你的掙扎及痛苦,愛你,要幫助你。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里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願此書除了讓你了解你本身的問題外,也使你能認識這位滿有大愛的上帝。

    「…親男色的…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哥林多前書六章九,十一節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六節

    
未分卷 我的自白
    我的自白

    決定執筆寫這本書,一方面是因為自己曾經也是一位與同性戀掙扎過的人,我想把自己所經歷的及對同性戀的認識與大家分享,無論你是同性戀者,同性戀者的家屬,親戚朋友等,或是純粹對這課題有興趣的人。這些年來神讓我在與同性戀掙扎的過程當中學習到了很多寶貴的功課。醫治了我受創的心靈,必有的原因。其中之一,也許是讓世人听到同性戀者的呼聲。我覺得有一團火在我心里燃燒,我不能再保持沉默。另一方面是因為我總覺得與同性戀有關的中文資料太少,至今我還未接觸過一本以前同性戀者的基督徒的立場來處理同性戀這課題的中文書籍。書籍有時是一劑良藥,我想以此書帶給所有與同性戀掙扎的人一個新的、有確據的盼望。

    我來自一個破碎的家庭。從懂得作文開始,我就一直這麼描述自己的家庭。大概從懂事到大學畢業那年,我清楚看到了父母之間有的是一段不愉快的婚姻。

    我的父親脾氣暴躁,肝火旺盛。而我的母親則性格倔強,好勝心強,不容易服輸。兩個人結合在一起,就猶如雞蛋踫石頭般,沖突一發不可收拾。小時家境貧窮,父母常為了錢財及其它瑣碎的事大動干戈,我的童年,就是在經歷了種種的火爆場面中渡過的。家對我來說是個戰場而不是個避風港,好幾次我想離家出走。以逃避家庭帶給我的種種不愉快的經歷。我的家沒有帶給我一絲溫暖,有的只是恐懼感,及對婚姻的藐視、失望和懼怕。

    我常把家里火爆的場面歸咎于母親,因她常為了一些小事而與父親大吵大鬧,以致于父親不得不反擊她。在我的眼里,她有時是個不可理喻的女人。我對女人懷恨,懼怕她們,一半也是因為母親的緣故。

    另一半呢,則是因為小時候受到女人的性侵犯。

    父親那時是個商人,我的童年大半是在父親的店里及與鄰近組屋的孩童們一起渡過的。大概小三那年,我們一群孩子,大概有十幾個,一起被「請」去隔壁兩位幫忙她們的母親賣零食的大姐姐家里去「作客」。到了她們的家,兩位大姐姐便開始把我們一男一女放在她們的床上,然後拉下我們的褲子跟裙子,目的是要我們做「那回事」給她們看。當然我們什麼也沒做,因年齡太小,根本不知道整件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懂事後當我回憶起這件事時,心里便對這兩位「大姐姐」懷有無限的憤恨。我覺得自己的童真像是被她們奪去了。也因為母親的關系,更加強了我對女人的憎恨,覺得她們都是可惡的東西。

    我與父親的關系也不怎麼好。我們很少談話,若有的話,也只是被「形勢所逼」的緣故。我的性格與父親形成強烈的對比,我覺得他剛,我柔︰他硬,我軟。我常感到自己無法與他溝通。記得有一次父親叫我吃完東西後到店里去幫忙,我沒有听他的話,自個兒溜去玩。過了一段時候我回到店鋪時,父親大怒,揮著手中的長刀說要殺我,我感到非常害怕,好象是哭了。以後有時別人一提起父親,我便想起他手中的那把長刀。那把刀也似乎從此切斷了我與父親的關系。我感到無法接近他。我對他只有敬畏,沒有愛。

    我有一個哥哥。同父親的關系一樣,我無法與哥哥溝通,因我覺得他與父親的性格太相似了──粗獷,容易動怒。我同家里女性成員的關系也不怎麼好。說來矛盾,我小時的玩伴多數是女孩子,或許是我覺得她們較溫柔的性格與自己比較接近。在她們的圈子里,我感到較自在、安全,也因此我的言談舉止,漸漸變得女性化起來。從小學到中學,我常被同學嘲笑及作弄。就連在家里的成員,包括母親也嘲笑我,說一些令我難堪的話,比如叫我「阿官」、「女人型」等。我所受的內心創傷可想而知,常暗自流淚。

    就因以上種種的原因──對婚姻的恐懼及失望,潛意識里對女人的懷恨,小時受到性侵犯,與父親及哥哥的關系疏遠,被嘲笑等,造成了我心里的不平衡。

    每一個小孩,尤其是男孩,都需要父親的愛及關懷。父親是他的模範、榜樣。我無法獲得這些,因為我拒絕父親,也拒絕了哥哥,還有嘲笑我的男玩伴。我的內心孤獨,但同時又渴望獲得男性的愛及關懷。

    也因這樣,我對男性的渴慕越變越劇。到了少年期,我的身體開始發育,有了性的沖動。我對男人的渴慕,也不知不覺的變成了性的渴慕。我常幻想與男人發生關系,在公共場所,我留意的只是男人的面貌、穿著、言談舉止等;對女人,我一點都不留意。我完全生活在一個男人的世界里,我所想的、夢的,都是與男人有關。我開始感到自己與別的男同學不同。他們對女同學有莫大的興趣,常說一些與女人有關的黃色笑話等,而我卻一點興趣都沒有。

    我有過幾次性的經驗。但一直以來我清楚知道我所要的不是性,而是男人的愛及關懷。我一直夢想有一天能找到心日中的「白馬王子」。或許是神的保佑,我從未涉入同性戀關系當中。

    談起信主的過程,我在學校里有很多機會接觸到神的話語,但起初我一直排斥。後來神慢慢的感動了我。我記得聖經說神是一位滿有慈愛的父神。在家里我沒得到溫暖,外面又沒幾個要好的朋友,我開始問自己,神愛我嗎?如果愛我,我就相信,因我需要愛。就這樣,我就相信了。

    相信了神之後,我的掙扎非但沒有減少,罪惡感反而一天一天的增加,到了我無法承受的地步。我知道神反對同性戀,但又找不到出路。有好幾次想自殺,一死了之。我無法告訴別人我的掙扎,即使是我認為是要好的朋友,家人、老師更不用說了。我怕告訴了他們之後,會遭受他們的排斥,我感到非常孤獨,覺得自己在別人,甚至上帝面前一直都是一個帶著面具的人。我不知道自己因與同性戀掙扎而哭過多少回。我一直祈求神能讓我與一位能真正了解我內心世界的人分享我的掙扎。

    幾年後我在偶然的機會下接觸到抉擇機構(Choices),並接受發起人賽.羅杰斯(SinclairRogers)的輔導,及參加抉擇機構的支持小組。改變是個漫長的過程,但神是信實的,若我們跟隨服從,必能醫治我們。**前已婚,正等待第一個孩子的降臨。這本書收錄的是我在抉擇機構里所學習到的東西,願以此書勉勵那些正在與同性戀掙扎的朋友。
未分卷 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同性戀是天生的嗎?

    美國有多個組織嚴密的同性戀團體。這些團體積極提倡同性戀人士應與異性戀人士遭受平等的待遇,並且要求政府立法接受同性戀為合法的。他們主張同性戀人士應能結婚、領養孩子等。這些組織也向美國政府施加壓力,要求政府撤消同性戀人士不能在軍隊服務的條例。

    到底這些組織鼓吹同性戀人士應與異性戀人士受到平等待遇的基本立場是什麼呢?答案很簡單,那就是他們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就如一個人的膚色、高度、模樣般等。歧視同性戀人士,就猶如種族歧視般,應立法禁止。也因此,這些組織對同性戀的產生為後天而非先天的因素這個論調非常惱怒。他們設法攻擊那些希望幫助同性戀人士改變他們的傾向的書籍、人士及組織等。像「國際出埃及組織」(ExodusInternational)這個幫助同性戀者改變他們的傾向的基督教組織就常受到這些激進派人士的抨擊等。

    同性戀真的是天生的嗎?如果是的話,對那些滿意自己的傾向的同性戀者來說,那將是一個喜訊;但對那些有同性戀傾向卻又不滿意自己的處境而想設法改變自己的人,這卻是一個惡耗,這等于他們將無法成功的改變自己的傾向。大家必須了解,並非所有的同性戀者都滿意自己的處境,有相當多的同性戀者想改變自己卻又不知從何著手,而「同性戀是天生的」這個論調帶給這些人的,可能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也就是說,「同性戀是天生的」這個結論給同性戀人士帶來的不是一致的反應,而是「有人歡喜有人愁」。

    日前科學家、心理學家及精神病專家都在為同性戀的起因作激烈的辯論。有一點能肯定的是,「同性戀是天生的」這個結論還有待科學的證明。在這里我想提出的是,即使科學家能清楚的證明同性戀是天生的話,那就表示同性戀者非過同性戀生活,按自己的傾向而活不可嗎?

    我們知道人不是機器,而是有道德規範及意志力的動物。我的看法是,即使研究顯示同性戀是天生的,我們也不能以此為理由而任意隨從自己的傾向或放縱自己的情欲。因決定一個人的行為的,不是基因,而是意志力。我們也不能以一件事為天生的就認為它是自然的、對的、及無需和無法改變的。舉一個例子,如果我們天生就是殘缺的人士,我們就能以自己是「天生的殘缺者」而拒絕克服自已的殘缺,成為有用的社會人士嗎?答案肯定是不的。殘缺人士若能克服自己所面對的障礙,雖然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最終還是能像正常人一樣造福人群的,我本身就閱讀過不少殘缺人士如何成功克服他們生理障礙的書籍。當然,殘疾與同性戀是有不同的。前者是生理問題,後者是心理的問題。我舉這個例子,目的祗不過是要告訴大家,我們不能因一件事情是天生的就采取消極的態度。即使它真是天生的,我們還是能超越它的。

    有一段時候我也認定自己是天生的同性戀者。原因無他,只是發覺到自己從很小的時候(大概十來歲左右)便開始有同性戀的傾向及幻想。很多同性戀者相信自己的同性戀是天生的也是這個原因。信主後我非常怨恨上帝,發覺實在太不公平了,我責問為什麼把我造成同性戀者後,卻又排斥我呢?還算是有愛心及公平的上帝嗎?我也因此而曾經離開過上帝一段時候。但怨恨終歸怨恨,我了解到自己到頭來還是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我不能因相信自己是天生的同性戀者就不顧一切的去放縱自己的情欲,那只不過是在逃避問題罷了。在內心里面,我知道同性戀是錯的,我一直被自己為什麼會有同性戀的傾向這個問題困擾,且也閱讀了幾本有關同性戀的書籍,但它們都對我起不了什麼幫助。這些書不是痛斥同性戀,就是鼓吹同性戀。後來我去找賽.羅杰斯的最大原因,便是要找出自己的同性戀傾向的根源。賽.羅杰斯問起了我的家庭背景,小時與同性及異性之間的關系,是否曾受到性侵犯等之後,籠統地為我解釋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形成的原因,我才對自己的問題有了初步的認識。後來當我進一步了解同性戀問題的根源後,這對我改變的過程起了莫大的幫助。使我能對癥下藥,就有如醫生必須了解病情的根源才能根除病情般。
未分卷 同性戀產生的原因
    同性戀產生的原因

    在與同性戀掙扎的過程中,一個常常困擾我的問題,便是為什麼在冥冥眾生中,偏偏我是名同性戀者?我讀了很多書籍,它們都無法給我滿意的答案。我被這問題困擾了許久,感覺就好象是一名對病情束手無策的醫生般,不知道病情的根源,又怎能醫治它呢?表面上我可以控制自己的行為,就如控制病情的惡化般,但能「對癥下藥」總是再好不過了。後來我去找賽.羅杰斯的最大原因,便是想知道自己的同性戀傾向產上的緣由。

    先在此聲明,同性戀的產生是個復雜的課題。撇開同性戀的生理因素不談,我相信沒有一套理論是完全適用于所有的同性戀者,因每個同性戀者的家庭背景、生活經歷、性格等都有不同之處。但在輔導同性戀者的過程當中,我們發現到他們都有兩個非常顯著的共同點,那就是與同性父母的關系的疏離及幼時受到性侵犯。

    【1.與同性父母的關系疏遠】

    伊莉沙白.莫白莉博士(Dr.ElizabethMoberly)未發表她的專論之前,很多心理學家及精神病醫生都相信同性戀的產生在于同性戀者與異性父母的關系過于親密,導致他們與異性父母而非同性父母認同。另同性戀者也因此與母親的心理相一致,尋求受男性的庇護。這些心理學家及精神病醫生的統計也顯示男同性戀者的母親大都是屬于過份溺愛他們、獨立性強、強悍的一類。他們的父親則多數都是屬于內向,不苟言笑,與自己的孩子的關系不怎麼親密,甚至疏遠的一類。

    伊莉沙白.莫白莉博士則認為與異性父母過于認同是同性戀的結果而非產生的原因。她認為同性戀的產生在于同性戀者與同性父母的關系破裂,而同性戀者則希望通過同性戀性關系或戀情來彌補這個缺憾。

    什麼原因導致男孩與父親的關系疏遠呢?答案是多方面的。最常見的因素,便是父親忙于賺錢,沒有時間與孩子相處,久而久之,雙方的關系也會越來越疏遠。又或許是某種原因造成父親一開始就不大喜歡自己的孩子,如孩子的倔強性格,或把生意的失敗歸咎于孩子等。許多時候也是由于孩子本身的緣故。有些孩子過于敏感,有時不是父親不愛他,而只是他自己本身覺得父親不愛他,因此便主動與父親疏遠。賽.羅杰斯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這是孩子性格的關系,與父親本身無關。很多人問我,為什麼生長在同樣的家庭,其中一名會成為同性戀者,另一個卻完全正常呢?其中的一個答案,我想或許與孩童的性格有關,比如一名孩子或許比較懂事,了解到父親沒有時間陪自己,而是因為工作忙,並不表示父親不受自己。另一名孩子則可能過于敏感,無法接受父親對自己的疏遠。另一個可能的原因便是兩個男孩受到的待遇不同而造成心理的偏差。以我本身而言,我與父親的關系比起哥哥與父親的關系,可說是有天淵之別。我的哥哥與父親的性格比較相似,因此他們比較合得來。我則常常覺得與父親格格不入,無法與他相近,就好象在聖經里雅各比較親近母親利百加,以掃比較親近父親以撒般。

    我們相信一名男孩從出世開始,若要順利正常地成長為一個真正的男人,在他的家庭里他除了需要母愛及看到父母之間的關系融洽外,還需與父親有親密的關系。因為身為男孩,父親才是他真正的模範。只有父親才能夠讓他真正的感到什麼是以自己的性別為驕傲,他需要與父親認同,並獲得父親的愛、關懷及認可。沒有了這些,他便會感到自己猶如一片浮萍般,沒有安全感及認定的方向。

    很多同性戀者便是因某種原因而無法與同性父母認同︰反之,他們過份的與異性父母認同,有些甚至出現男性化或女性化的舉止,我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到了入學年齡,除了那些比較孤僻性格的孩童外,一般的孩童都比較容易與同性的孩童結交成好友,與異性的關系則相對的比較疏遠,這是一種很自然的現象。我們很少听到小學生在那小學時就對異性產生濃厚興趣,這樣要等到大概他們上中學時才會發生。

    上了中學,由于身體開始發育約緣故,也有了性的沖動,很多孩子會開始對異性產生興趣。很多同性戀者卻因在小學時就與同性朋友的關系疏遠,或是性格、舉止女性化、男性化的關系等(很多來到抉擇機構接受輔導的同性戀者都有此背景),而使他們繼續停留在希望與同性相近的階段。也因此他們對異性完全沒有興趣。他們反而對同性發生興趣;也因身體開始發育的綠故,這種興趣便可能被「性化」,使他們對同性產生性的幻想。很多同性戀者告訴我,他們與同性的性行為都是大概在中學時候開始,我本身也是如此。如果不制止的話,這種現象便會持續到青年、成年、中年甚至老年期。

    我本身及其它眾多我祈接觸到的同性戀者的經歷也印證了與同性父母關系的破裂是同性戀產生的最大主因這一點。超過90%前來抉擇機構尋求輔導的同性戀者與同性父母的關系都有一段很大的距離。國際出埃及組織及我所事奉的抉擇機構也以此作為幫助同性戀者戰勝同性戀的出發點──那就是通過正常而非羅曼蒂克或性關系來彌補與同性父母關系的不足。

    我們相信,同性戀者追求同**及親密的關系非但沒有錯而且是需要的。同性戀者因某些原因而導致自己與同性父母的疏遠,使他們無法獲得同性父母的愛、鼓勵、了解及認同,要彌補這一缺陷,他們除了要盡可能與同性父母重新建立關系外,還需與其它同性別的人建立健康且親密的關系。遺憾的是同性戀者不是完全疏遠同性,就是盼望或已經與同性們有羅曼蒂克或性的關系。他們要學的一門最重要的功課,就是與同性建立親密但健康的關系,學習如何控制自己,避免把這種關系羅曼蒂克化或性化。

    同樣的,教會中的非同性戀男士能給予同性戀者的最大幫助,便是與他們建立親密的友誼。遺憾的是,教會往往知道某人是同性戀者後,便對他們退避三舍。很多時候,是因偏見的緣故。他們或許認為同性戀是個非常罪惡的東西,深怕與這些人交往便會被**,有些父母甚至不允許他們的孩子與這些人有任何方面的接觸。這就好比同性戀者是麻瘋病人般,必須受到隔離。耶穌基督若今天在我們的教會當中,不知要為我們對同性戀者的態度感到多心痛,因這與在世時對那些患難的人的態度有多大的距離。我懇求教會人士在認識這些人後,要像我們的主耶穌一樣,對他們伸出友誼之手而不是排斥他們。

    【2.性侵犯】

    抉擇機構的調查顯示,來到抉擇機構接受輔導的人員當中,有大約87%的男性及67%的女性在十二歲之前就已受到了性侵犯。我們相信這與同性戀的產生有密切的關系。為什麼性侵犯對一個人的心理發展有如此重大的影響呢?

    對女性來說,那些侵犯她們的男人,可能是她們的鄰居、父親、哥哥、舅舅、叔叔或家人的朋友等。這些人應是她們的保護者,一旦她們受到了這本應保護她們的人的侵犯,她們便會對這些人及世上所有的男人失去一切的信任。很自然地,她們也會憎恨及厭惡這些人。為了保護自己,她們便會把這些人完全拒于她們的內心世界之外,不再對他們有任何的信任。但我們都知道,要求受到保護是女性的一種很自然的心理。沒有了男性的保護,她們便會轉向同性,如果她們所認識的同性之中也有同樣的傾向,那麼很容易的兩個人便會跌入同性戀的圈套。

    有些女性可能自己本身沒有受到任何的性侵犯,但她們可能在生命中經歷一些痛苦的事情,促使她們總結男人都是不可靠的東西──譬如在家里母親常被酗酒的父親毒打,或者她們本身一而再的被男人棄,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同性戀心理的產生。

    那男性呢?

    很遺憾的是,受到性侵犯的男性,侵犯他們的人,一般上也都是男性。這些人同樣的可能是他們的親戚、鄰居、父母的朋友。甚至老師等。當他們受到性侵犯時,他們可能起初不了解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而他們受到的性侵犯可能是一次性,也可能是連續性的。性侵犯的最大傷害,在于它使一個人對自己的性別與身份感到混亂。一名曾受到性侵犯的男孩,長大後當他回想起這些事時,他可能會問自己︰「為什麼我會受到另一個男人的性侵犯?是不是因為我本來就是天生的同性戀者?」他也可能記得在受到性侵犯時,整個過程帶給了他些許的快感。如果內心存有內疚,那只不過是事後的事。也因此他們總結自己必定是同性戀者,不然怎麼會受到男人性侵犯,且從整個事件中獲得快感呢?

    另一點,很多受到性侵犯的男同性戀者,他們都來自破碎的家庭,與父親的關系尤其疏遠。如果有另一男人與他們做出親密的行為,雖然有時他們知道這些都是錯的,但因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他們內心所渴慕的關懷及愛,雖然性行為不等于這些,但能得到另一男人的青睞就已經是足夠了。這會導致他們得出一個錯誤的結論,那就是要得到愛,就要從性方面獲得。也有些人純粹是因為從整個事件中獲得了性的滿足及快感而沉溺于同性戀性行為,最後變得不能自拔。曾經讀過一篇文章,大意是說如果你所做的一件事帶給你莫大的滿足,雖然有時那不是一件好事,但若不控制自己你便可能會繼續做下去,因滿足感是一般很強的原動力。我非常同意這個論點,同性戀性行為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未分卷 為什麼要改變——改變的動機和原因
    為什麼要改變——改變的動機和原因

    對那些前來尋求協助並願意接受輔導的同性戀者,我常會問他們一個問題︰

    「你為什麼要改變自己呢?」對我而言,這是個重要的問題,他們的答案,不只告訴了我他們改變的動機,也多少告訴了我他們能否成功戰勝同性戀,因我相信,改變的動機與能否成功擺脫同性戀有著密切的關系。還未做進一步的解釋之前,讓我先談談幾種不同的改變的動機。

    一般來說,同性戀者想要改變自己的同性戀傾向的原因大致上可分為下列幾種︰

    【1.因為信仰的關系】

    聖經很明確的告訴我們,同性戀是罪行。即使聖經沒有闡明,我們的良知也會這麼告訴我們,因為神已把的律法放在我們的內心里。也因為如此,凡是已經真正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同性戀者,如果他們以前從來沒有認為同性戀是不對的,一旦相信神後,便會開始與同性戀掙扎。而那些本來就相信同性戀是錯的,他們的掙扎也會變得更激烈。掙扎所帶來的痛苦,非局外人所能了解。然而那些真正愛主的基督徒,為了討神的喜悅及尋求內心的平安,便曾努力著手改變自己的傾向。

    當然,不容否認,現今的社會有許多同性戀教會及所謂的同性戀神學。來自這些同性戀教會及相信同性戀神學的這些所謂的同性戀基督徒認為神非但沒有稱同性戀為罪,反而提倡它。這些人不只褻瀆神的名,還誤導了許多無知的基督徒。神在路加福音十七章一至二節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栓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里,還強如他把這小子里的一個絆倒了。」

    【2.對同性戀生活感到厭倦】

    凡事都有一個極點,就如吃飯。適可而止的吃,便是享受。暴飲暴食,不是享受,而是虐待自己及自己的身體。罪從來就不曾帶給人任何真正的滿足或回報,有的,只不過是暫時約滿足罷了。

    同樣的,即使沒有把自己浸淫在同性戀生活里,與同性戀掙扎太久,也會有疲倦的一天,況且同性戀者似乎像是著了魔般,無時無刻不與同性戀掙扎。也因為這樣,許多同性戀者會萌起改變的念頭。他們告訴自己,若有那麼一天,自己不需再與同性戀掙扎,那該多好!

    【3.憧憬成立自己的家庭】

    同性戀者歸同性戀者,他們當中還是有一些期望能成立一個美滿的家庭。而稍有良知的人都知道,孩子需要的是一個爸爸及一個媽媽,而不是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因此領養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況且,為了孩子的利益的緣故,有那一個父母希望把自己的孩子放在一個不健全的家庭里帶大呢?

    【4.因為社會的緣故】

    大體上我們的東方社會還是不太能容忍同性戀。同性戀者常感到不能在社會上立足,因為世人讓他們覺得他們太不正常了。很多同性戀者對需要掩飾自己的同性戀及過著躲躲藏藏的日子感到厭倦,因此他們便會萌起改變的念頭。

    【5.因為家人或朋友的緣故】

    你的家人或朋友可能發現了你是名同性戀者而對你徹底失望或施仰壓力,要你改變你自己的傾向。除了反抗或改變外,你別無選擇。你不忍心看到你的家人或朋友與你一樣痛苦,因此你決定改變自己。又或許他們根本不知道你是一名同性戀者,但為了不辜負他們對你的期望,你于是決定改變自己。

    綜觀以上種種改變的動機和原因,不容否認每個都有其可取之處。以我的看法及經驗而言,只有第一種原因才是最好的原因,尤其是對基督徒來說。怎麼講呢?要知道,世界每天都在變,包括你及社會。今天社會可能不能容忍同性戀,但以後可能會放寬尺度,美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美國你告訴別人你是同性戀者,他們不但不排斥你,還可能稱贊你有勇氣追求自己要過的生活呢!而今天你可能厭倦同性戀生活,想要成立自己的家庭,但明天若你遇到你心目中的「白馬王子」後,你可能會改變初衷。

    人是善變的,世界也每一天都在變,惟有神的話語是永遠不會改變的。聖經說︰「草必枯干,花必雕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彼得前書一章二十四節)神稱同性戀為罪,是永遠不會改變的立場的。我們要改變,不是為了自己,也不是為了家人、朋友或社會等,而是為了愛我們的主。我們要改變是要討的歡心,因為太愛我們了。的愛及話語將會扶持我們,即使改變的道路多麼艱難,的愛及話語能幫助我們渡過一切的風浪。
未分卷 改變的真正意義
    改變的真正意義

    有些與同性戀掙扎的基督徒天真的以為信了主之後,他們便能立刻擺脫同性戀的捆綁,無需再與同性戀掙扎,仿佛信主就像是醫治同性戀的靈藥般,吃了之後所有的病情便都會痊愈。誰知他們發覺信了主之後他們還是要繼續與同性戀掙扎,或是還是會有同性戀的試探、幻想等,因此他們便感到非常沮喪、懊惱、生氣等,有些甚至完全放棄他們的信仰,因他們感到神背叛了他們,沒有完成所應許的,神其實根本就是一個謊言,根本不存在,人到頭來還是要靠自己的。這些人可能曾經全心全意事奉神,勤于查經、禱告等,但最終還是發覺自己無法完全擺脫同性戀的伽鎖。

    也有些異性戀者,獲知了某些他們認識的基督徒正與同性戀掙扎後,便會感到非常驚訝。他們可能會問自己及其它基督徒︰「身為基督徒怎麼可能與同性戀掙扎?神的力量不是能幫助基督徒戰勝一切罪惡嗎?」在他們的眼里,同性戀是最罪惡的東西,比謀殺有過之而無不及。這種反應不但沒有幫助同性戀者,反而加重了他們的罪惡感。

    問題的根源在于很多基督徒沒有了解到,改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不是立竿見影,要改變是要涉過「崎嶇不平的沙漠,干旱驚險的曠野。」(耶利米書二章六節)信主不是醫治同性戀的靈藥,它只是醫治過程的開始。

    以我的經歷而言,我在十五歲信主,十八歲結束自己的同性戀性活動,大概二十七歲左右才算是真正擺脫了同性戀的捆綁,也就是說,我是從信主起經歷了十二年漫長的歲月才真正擺脫了同性戀。當然,並非所有的同性戀者都需要像我般需等待十二年才能成功戰勝同性戀。我只是想以本身的例子告訴大家醫治是個過程,不是一瞬間的事。

    在輔導同性戀者的過程當中,我也常踫到一些因遭遇了許多挫折而感到垂頭喪氣的同性戀者。有些只接受了幾個月的輔導,便急著要看到改變的成果。一小部份人希望能快快結婚生子,忘掉一段不愉快的過去。又有些人誤以為只要堅守上帝的話,與上帝及同性建立正確健康的關系,那問題便可迎刃而解,從此將不再受到試探。真的是這樣嗎?什麼才算是真正的改變呢?

    先從負面來說︰

    【第一,改變不等于從此自己將不再受到試探。】

    改變不等于你不再被同性吸引。改變也不代表你從此不再有同性戀的思想,或是不再有同性戀的夢。

    我們生活在一個墮落的世界里,這世界到處充滿了罪惡。走進書店,我們會踫到**的書刊,在公共場所里,我們的眼楮會接觸到不潔的廣告,走在大街上,我們不難看到衣著暴露,富挑逗性的人,閱讀雜志書報,或是觀賞電影電視時,有時映入眼簾的是一幅幅**的畫面,我們怎麼可能不受到試探呢?其實不止是不潔的東西能成為我們的試探,就連本是無傷大雅的事物也能變成我們的試探。

    比如說英俊魁梧的男人。

    長得英俊好看,不是罪。是神的恩賜。

    走在大街上,我們可能會踫到好幾個如此「受神恩待」的男人。而往往這些人卻成了男同性戀者的試探。若不小心,他們腦里便會有不潔的思想。

    那如果我們聲稱已得了改變,但還是被某些同性所吸引,就表示自己還未獲得改變嗎?

    馬丁路德說得好︰「我們不可能避免鳥兒在我們的頭上飛,但我們卻能阻止它們在我們的頭上築巢。」這就是說,你不能避免被英俊漂亮的男人吸引,(其實能欣賞英俊的男士不是詛咒而是個恩賜。每個人生來都有審美的觀念,只是有些男人基于驕傲的緣故,不願意承認別的男人比他們英俊罷了,)但你能避免自己的腦子對英俊的男人存有不潔的思想。

    我敢說神已經改變了我,我現在很少對男士有不潔的性幻想,但我從來不以為這就等于自己已喪失了欣賞英俊男士的能力。剛才說過,能欣賞美好的東西是人的本能,神沒有理由因要改變一個人而把這種本能奪去。

    若要用更屬靈的字眼來說,改變就等于結出了節制的果子。(加拉太書五章二十二節)一個人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及思想,不做及不思想不潔的事,便算是得到了改變。

    【第二,改變不等于你不再需要與別的同性建立親密的關系。】

    或許你曾經有要好的同性朋友或性伴侶,或一些你情感上依賴的人,如今神正在慢慢的改變你,你每天禱告神保佑你,使你不再需要有另一個同性在你的生命里。在你看來,只要與神和好,其它什麼人都不重要了。只有神才能給你你真正所需要的,別人不能幫你什麼。你根本不需要他們。

    但你錯了,果真是如此的話,上帝又何必為亞當造夏娃呢?要記得,亞當感到寂寞時,不是在他犯罪後,而是在犯罪前。也就是說,雖然他與神有著連使徒保羅也不能與他相比的親密關系,他還是感到寂寞。

    神在造人時,就好比在他們的內心里挖了兩個洞,一個只有上帝能填滿,另一個呢,就只有人能填滿。兩者缺一不可。這也就是為什麼神說第二條誡命與第一條同樣重要,那就是要愛人如己。

    要知道的是,兩個人若要建立健康、正確的親密關系,那雙方都必須是成熟的人。一般的男人多數無法與別的男人建立親密的關系。是什麼原因,在這里暫且不談。而同性戀者往往是另一個極端,很容易變成情感的依賴者。前者不能滿足自己的需要,而後者又愛得過火,最後只能無可避免的以悲劇收場。

    感謝神,至今我結識了幾位非常要好的朋友,他們大都是非常成熟的人。我的改變,一部分也要歸功于他們。我想你若想認識成熟的知己的話,那就以自己開始吧。

    【第三,你無須以結婚生子來證明你已獲得了改變。】

    我與太太認識三年後才結婚,能說的是,與異性相處是另一門大學問。能好好的處理自己與同性的關系,並不代表與異性的關系也將是輕易順利的。我相信有許多前同性戀者,他們至今還是單身貴族一名──或許是沒有信心的緣故,又或許是找不到合適的對象。總之,你無須以結婚生子來向別人證明你確實已獲得了改變。

    從正面來說,改變除了是能控制自己的思想行為,與別的同性建立健康親密的關系外,也是能認識到自己其它的需要及懂得如何去滿足它們。

    我們需要別人,尤其是教會的關懷,我們也需要在自己的性別上得到肯定,需要感到自己的生命是有價值。改變便是認識這些需要及懂得如何滿足這些需要。

    其次,改變也是懂得如何在艱難的時刻祈求神的幫助,認識到神的大愛。在的眼里,沒有一件我們關心的事,是芝麻綠豆的,改變因此也等于自己與神重新建立愛的關系。

    表面上看來,這些都是很簡單的事,但前面說過,改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相信很多同性戀者都須給自己一段時間,才能看到上面所述的改變的成果。
未分卷 同性相吸?
    同性相吸?

    很多男同性戀者都有一個共同的現象,那就是他們很容易被英俊、魁梧、有魅力的男士吸引。在公共場合里,吸引他們的,不是漂亮的小姐,而是英俊的男士。他們很注意男士,尤其是英俊男士的臉孔、衣著、身材及言談舉止等。對女人們則似乎漠不關心。有時他們對英俊、魁梧的男士多看了幾眼,便會產生性的幻想,或心里產生一股強烈的佔有欲。以我的經歷而言,過去雖然我的性活動已停止了五六年,但一看到英俊高大的男士,我還是感受到自己受到試探,若不控制自己的話,便會有性的幻想。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呢?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呢?

    首先我們要了解到,身為男人,不管是同性戀或異性戀者,與女人比較起來,我們都很容易受到外在的東西所吸引。異性戀人士容易被性感、漂亮的女人吸引,同樣的,男同性戀者也容易被英俊、魁梧有型的男士吸引。其實男人欣賞男人,女人欣賞女人,對我來說,是正常的現象,不是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東西。但有可能是面子、自尊、文化或社會風氣的因素,男人欣賞男人是一種比較少的現象,女人欣賞女人則似乎相對的比較普遍。

    在舞會里,一個女人會對另一個女人說,「喂,你看那女人多麼性感漂亮,我真討厭她!」反之,如果是一個男人對另一個男人說︰「喂,你看,他多英俊瀟灑。」這可能便會引來別人異樣的眼光。對男人來說,這種東西只許意會,不可言傳。舉另一個例子︰女人與女人在公共場合里手拉手,是屬于正常的現象,但如果是一個男人與另一個男人關系親密融洽,別人便會質問他們是不是同性戀者。

    有時男同性戀者被好看的男人吸引,也可能是自卑心理的作祟。認為自己是長得難看的人,便會設法改變自己的容貌,也會因此特別注意那些長得好看的人,希望找出使這些人長得好看的原因。若不小心提防的話,嫉忌心便會產生,自卑感也會加重。比較偏激一點的,便有強烈的要得到這些人所擁有而自己卻沒有的東西的欲望,如英俊的臉孔,高大的身材。也就在這個時候,這些人便會有性的沖動,企圖用性行為來獲得自己所沒有但卻要得到的東西。這種現象就猶如一些原始部落般,大家或許不知道,吃人族殺了人後,不是把整個人吃掉,而是吃某些部份而已。認為自己**不夠強的,便吃那人的**官;認為自己愚蠢的,便吃那人的大腦,同性戀人士想通過性行為來獲得自己所沒有的,也是同樣的道理。

    那我們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呢?

    前面說過,如果是止于欣賞的程度.那便不算是什麼問題。上帝造人時,給予他能夠欣賞美好事物的能力。能欣賞一個人的外表,是一件美事,不是一件丑陋或羞恥的事。

    但是,如果多看了幾眼,我們便會不由自主的產生性的幻想或佔有欲,那我們就要小心。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便要趕快轉移自己的眼光,以免受到試探。神的話說︰「邪僻的事,我都不擺在我眼前。」(詩篇一百零一篇三節)

    我們也要認識到,在神的眼里,一個人長得好看與否,都不是重要的東西。上帝注重的是一個人的內心是否聖潔,是否有結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五章二十二節)如果我們能以上帝的眼光看待別人,便不會那麼容易被外在的東西所吸引。我的太太外表雖然漂亮,但吸引我的,卻是她的內心。我能從她的言談舉止中看出她確實是一個愛主愛人的人。也因此,雖然我每天都遇到一些特別性感、漂亮的女士,但我卻發覺到她們都不大吸引我。我認為這並非我不懂得什麼是會或不會欣賞性感漂亮的女人,或是我還未完全改變自己的傾向;而是自從認識了我的太太後,我覺得比較能夠吸引我的還是有內在美而不是外在美的女人。同樣的如果我們較注重男人的內在美,那一個男人是否英俊對我們來說都是無關緊要的了,英俊的外表帶給我們的試探也因此會相對的減少。

    若我們所受的試探是因自卑感的關系,那我們必須學習的便是一個人的價值不在于他的外表如何,而在于他的內心及他是否真正了解他在主里的地位。在神的眼里,我們是神的兒子,神無條件的愛我們,甚至讓的獨生子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的是要拯救我們。神不以世人的眼光看待我們,我們又何必以世界的尺度來衡量自己呢?
未分卷 情感依賴
    情感依賴

    「情感依賴者」這名詞,對大家來說或許會相當陌生。但大家應該有听過「藥物依賴者」這名詞吧?它是指那些需要依靠藥物而活的人,如吸毒者及酗酒者等。情感依賴者,便是指那些靠情感而活的人。他們的生命圍繞著情感而輾轉,或許應該更直接的說,是為著另一個人而轉,沒有了那個人,他們便覺得生命失去了意義,甚至會萌起自殺的念頭。那人是他們的偶像、生命、安全感等。沒有了那人,他們的世界也跟著垮了下來,因為他們活著就是為了那人。他們都認為自己是情感豐富的人,他們的情感給了他們生命的力量。這股「愛的力量」使他們能不顧一切的去愛那人,為他犧牲,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屬于情感依賴者,一般上有下列幾種征兆︰

    1嫉忌心,佔有欲強。不能容忍第三者的介入。若有第三者,他們會感到惶恐,怕失去建立已久的安全感。

    2常常要與那人獨處,且獨處的時間會越來越長。

    3對其他的感情完全失去興趣。覺得沒有必要再建立其它的關系,因為他們已找到了真正的友情或愛情。

    4對那人有羅曼蒂克或性的幻想。

    5完全投入那人的生命,特別關心他們的一切,包括衣著、問題、興趣等等。

    6要求那人參加自己所有的一切活動。

    7無法清楚的看到那人的缺點,反之會覺得他是一個完美的人。

    8與那人有超一般友情的親密行為。

    9常常在談話中提起那人,或代他說話等。

    10說一些過分親密的話或做出一些親密的舉止,而使別人覺得尷尬或不自在等。

    11常常想起那人,特別關心他的一舉一動。

    12關心那人更甚于關心神的事。會覺得沒有神能活,但卻不能沒有那人。

    情感依賴可發生于夫妻之間、朋友之間、男友與女友之間或母子之間。從神的眼光來看,情感依賴是個罪行,因為被依賴者成了那人的偶像,因此那人也就觸犯了神的第一條誡命。神在耶利米書十七章五至六節說︰「信賴世人,倚靠必死之人的力量,叛離了我──上主的人,這種人該受咒詛,他像沙漠中的灌木,長在干旱的曠野,長在荒蕪的鹽地,他不可能有幸福。」除了神之外,沒有另一人能成為我們的生命。情感依賴就等于祭拜偶像,將會受到神的詛咒。

    在我認識的同性戀者中,很多都有情感依賴的傾向。為什麼呢?這當然與他們在幼時得不到家庭的溫暖、愛及關懷有關,造成他們的心里有了一個極大的缺口。前面已說過,神造人時,可說是在人的心里挖了兩個洞,一個只有能填滿,另一個只有人能填滿。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們看到在亞當被造且末犯罪前,聖經告訴我們即使亞當與神有非常親密完美的關系,他還是感到寂寞,神便為亞當造了夏娃,成為亞當親密的伴侶。也就是說,身為人,我們需要神,也需要人。兩者缺一不可。有些人以為不需要人只需要神是很屬靈的事,這是不對的,我們需要朋友,到深山曠野坐禪禱告,成為遁跡者不是神的意願。另一方面,只需要人不需要神也不是神的意願,神造我們的原意就是要我們與有親密和好的關系,接下來便是與人和睦共處。因此聖經首兩條誡命就是︰「要全心、全情、全意愛主──你的上帝,『及』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七至三十九節)

    跌入情感依賴的人,包括同性戀者,就是不懂得劃清界線,他們認為人能滿足他們一切的需要,因此他們便努力尋找這人。找到後他們便拿那人當偶像般地膜拜,搞到難分難舍,甚至為情自殺的地步。要知道沒有一個人能滿足我們一切的需要,包括最親密的伴侶如丈夫或妻子等。有了丈夫或妻子,我們還是需要別的朋友。不同的人能滿足我們不同的需要。我們不應找到了一個好朋友後就放棄其它友情,這是不健康,也是愚蠢及危險的。

    如果我們已跌入了情感依賴的圈套,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除了要承認自己軟弱之外,我們還要做以下的一些事︰

    1向神認罪,求幫你脫離這個圈套。

    2如果情感依賴是雙方面的,要告訴那人你不想繼續維持這種不健康的關系。並不是要你與他一刀兩斷,而是要重新劃清界線,把他從偶像的寶座推到只是朋友的座位。當然,如果情況需要的話,暫時的分離(雙方完全沒有任何的聯系)是好的。

    3擴大自己的生活圈子,強迫自己結交新的朋友,單獨或與其它人做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

    4強迫自己減少與那人的聯系,比如減少與那人通電話或見面的次數,盡量的把別人加入你們的圈子,減少與他單獨會面的次數。

    5要客觀的看待那人,不要掩飾他的缺點。要記得沒有人是完美無瑕的。

    要記得,你做這些事,除了是為了要遵守上帝的誡命外,另一方面也是為自己及為對方好的緣故。不遵從上帝的律法,到頭來吃虧的還是自己。我自己本身有兩度單方面跌入情感依賴的圈套。後來其中一位結交女友後,對我的打擊非常大,另一位則因清楚的認識他的人格後而最終也不了了之。

    如果你是被依賴者,那你的任務便是幫助那人劃清界線,不要讓他死纏你不放,要堅決果斷,清楚的告訴他他一星期只能打電話給你或見你幾次等。有些情感依賴者會耍手段,做一些令你難堪或覺得不安、內疚的行為。但你的態度要堅決,千萬不要跌入他們的圈套。記得,你這麼做,是為了他更甚于為自己,因此無需感到內疚。
未分卷 該向誰表白呢?
    該向誰表白呢?

    「同性戀」這名詞,就像麻瘋病般,讀起來總給大部份的人一種雞皮疙瘩的感覺。要向人表白自己是名同性戀者,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大多數的同性戀者苦于無法告訴別人自己內心的真正感受,除了感到傍徨無助外,有些人甚至動起自殺的念頭,因他們覺得根本沒有人能真正了解他們。

    我在掙扎的過程中,常感到有如啞子吃黃蓮般,有苦說不出。雖說我有幾位好友,但總提不起勇氣告訴他們,怕這麼做便將從此失去他們的友情。教會就更不必說了。牧師往往在台上提到同性戀,軌猶如遇見仇敵般,不斷強調同性戀是個極大的罪惡,同性戀者將要如何受神的嚴厲懲罰等。在這種環境里,你想我還敢向別人表白自己是名同性戀者嗎?

    也因如此,我常感到自己是個帶著面具而活的人。表面上我與別人沒有兩樣,為了避免別人發現真正的我,我強迫自己加入異性戀者的生活里。我學習他們的舉止、衣著、言談(包括與他們一起作弄女性及嘲笑同性戀者)等。但這些都無法改變我內心真正的感受。開了面具後,面對自己真正的內心時,我突然感到自己其實是多麼的虛偽,在別人的眼里我與別人無異,是名「正常」的異性戀者,但我的內心卻告訴我,我其實是一名「道道地地」的同性戀者。有時我疲于刻意偽裝自己,很想向別人表白算了。但總提不起勇氣,深怕這將鑄成大錯。說來可笑,那些知道我傾向的,不是那些我希望能給予我一些幫助的異性戀者,而是那些與我同好此道的同性戀者!

    為什麼同性戀者會覺得很難向人啟齒呢?

    第一,他們深怕泄露了自己的身份後,會遭受別人的排斥、嘲笑、愚弄等。尤其是向朋友或家人透露,他們深怕這將會導致他們失去了寶貴的友情及親情。有誰願意感受失去友情或親情的痛苦呢?當然不是所有的透露都會導致這樣的結局。有些朋友或親屬獲悉他們所認識所愛的人是同性戀者後,非但沒有排斥他們,反而更關心他們,希望能助他們一臂之力。遺憾的是,這些人畢竟屬于少部份。大多數的人,一旦獲知某某人是同性戀者後,不是感到震驚、失望、憤怒、不知所措或惡心等外,便是對這個人采取「敬而遠之」的態度,深怕被他們「污染」。終究其因,除了不了解同性戀外,也與自己的不成熟有關。

    第二,長久以來,同性戀一直被視為一種非常深的罪惡,比起**、謀殺罪可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社會不但持有這種態度,教會也甚至把這種觀念「發揚光大」。一般的教會除了向基督徒義正辭嚴的宣布同性戀是個無法容忍的罪行外,就別無其它的話可說了。生活在這種環境里,同性戀者還有勇氣向別人表白嗎?

    還未談及到底該向誰透露自己的掙扎前,我想先談一下為何我們會有要向別人表白的需要。最大的原因,我想還是要別人真正了解我們,分享我們的痛苦及幫助我們。沒有人願意整天帶著面具待人,除非他的心已剛硬到了極點。我們每個人都希望有一個真正了解我們的內心及短處後卻又能接受我們,扶持我們的朋友。所謂不吐不快,長期壓抑自己內心的問題,不只造成重大的心理負擔,過度的憂郁,有時也會導致一個人萌起自殺的念頭。我本身就曾有這方面的經歷。

    此外當我們向別人敞開自己的內心後,我們才能真正感到流露于那些關心我們的人的愛。除非我們向人表白,我們很難探知別人愛及關心我們的程度。那些知道了我們真正的自己後卻仍繼續接受我們的人,我們能感受到他們是多麼的愛及關心我們。這也是為什麼聖經說︰「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雅各書五章十六節)

    與神也是如此。除非我們向神認罪,的光便不能照入我們的內心,驅走我們內心的黑暗。一味把問題深植于內心或采取逃避問題的方式,只能帶給我們極大的惶恐及不安。耶穌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翰福音三章十九至二十一節)神雖知我們的內心,但卻要我們向認罪坦白,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了解到對我們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你願意向神及別人表白,領受神及關心你的人對你的愛嗎?

    還未向人表白前,你先要認清表白的對象。因為如果那人的反應不是積極的話.這不但會給你帶來更大的痛苦,也會阻礙你改變的進展。

    首先,你要考慮,這人是否成熟可靠?你與他的交情有多深?你們互相了解嗎?他能給予你幫助,至少鼓勵你,在需要時扶持你,關心你嗎?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反應。如果很不幸的你告訴了另一個人之後,那人非但沒有對你伸出援手,反而疏遠你,那其實也末嘗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從這件事中,你能看清那人是否是真的、完完全全無條件的愛你、關心你。我想最重要的還是要先向神禱告,求讓你知道誰才是你應該向他坦白的對象。

    感謝主,除了「抉擇機構」里的人之外,我的第一個透露的對象便是我的太太。還記得那時,說著說著竟哭了起來,連她听了之後也深受感動得哭了起來,整個情節就有如拍電影般地扣人心弦!隨後在不同時期我也分別向幾個好友及教會里我認為比較成熟的人透露自己的過去。如今誰認識誰不認識以前的我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已從同性戀中被釋放出來。贊美主!

    反過來說,當別人向你表白他是同性戀者時,你該怎麼做呢?

    答案很簡單,那就是愛他,就如愛別人一樣。同性戀者也是人,不是什麼特殊動物。像別人一樣,他們有自己本身的問題,只是問題與別人不一樣罷了,所以請不要以特別的眼光看待他們。

    一般人誤以為,接受同性戀者,就等于接受同性戀;愛同性戀者就等于宣布同性戀不是罪。這就中了那些提倡同性戀人士的圈套。

    美國的同性戀組織,一直以來把同性戀問題極端化。他們宣稱,如果你愛同性戀者,要做為一個開放、成熟的人,那你就必須接受同性戀者所做的一切,要不然你就是一名憎恨同性戀者的人。這當然是不對的。愛一個人不等于要接受他的行為。就好比一名母親知道自己的孩子染上了毒癮後,她當然還是愛他,畢竟他還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但我們不能因此斷定這名母親便是在縱容孩子吸毒。愛一個人及如何看待那人的問題完全是兩碼子的事,不能混為一談,但重要的是不管一個人罪孽多深,我們還是要繼續愛他,要不然你怎能幫助他呢?有誰能恨一個人卻又處處想幫助他呢?愛一個人及完完全全的接受一個人,包括他的缺點等等,是幫助一個人的先決條件及基礎,不是嗎?

    愛一個人,除了為他禱告,聆听他的心聲,給他力量,扶持他,讓他感到他能夠與你分享內心的掙扎而無需感到受歧視或排斥外,另一件你可以做的事,就是向他介紹及自己本身也閱讀有關同性戀方面的書籍,以便對同性戀問題有更深一層的了解。遺撼的是,到目前為止,我所接觸到的有關這方面的書籍都是以英文居多,華文的書籍卻似乎很少。這也是我動筆寫這本書的原因,希望以基督徒及前同性戀者的立場來討論這個問題。

    最後,我要強調的是,身為人,我們能給予另一個人的幫助是有限的。基于種種原因,我們有時無法在另一個人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向他伸出援手。感謝主,的力量卻是無限的,因此,我們在幫助一個人的時候,除了盡其所能外,最重要的還是要把那人帶向主而不是自己。只有主才清楚該如何正確的幫助另一個人處理他本身的問題。我們要讓那人學習如何依靠主而不是以我們自己的力量來解決他的問題。
未分卷 手淫
    **

    另一個常常困擾同性戀人士,或者應該說大多數的男士的問題,便是**。

    許多人問我,**是錯的嗎?比起與別的男人發生關系來說,**不是比較安全、正常的行為嗎?

    聖經對**這個普遍的現象沒有給予直接的指示,沒有說︰「你萬不可**。」但我也看到了神其中的智能。在還未就個別問題進行討論前,先讓我談一些較普遍的原則性的問題。

    聖經雖然沒有明確的說︰「你不可**。」但卻給了我們一些廣泛的原則。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篇章,便是在馬太福音五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耶穌說︰你們听見古時候有這樣的教訓說︰「不可**。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里已經與她犯**了。」也就是說,犯**罪時,不單只是些有真正通奸行為,還包括了那些在腦子里有**行為幻想的人,一切邪惡的幻想,在神的眼里都是犯罪的行為。

    **的罪惡,不在于其行為本身。撫摸自己的**官不是罪惡(否則我們大家都不必沖涼),快感本身也不是罪惡(聖經說︰萬物被造,得以生存,全是你(上帝)的喜悅。如果聖潔的神能因造物而感到喜悅、快樂,那獲得快感又怎麼會是罪惡呢?)問題在于當一個人**時,常會有性的幻想,這在上帝的眼里便是犯了罪。

    另一個重要的原則便是︰如果**後你感到與上帝的關系有了距離,那你就要當心。有些人問我,若我**只是一種機械的行為,目的只是發泄自己的**,完令沒有性的幻想,這算不算是犯罪呢?我只能告訴他們,這是你與上帝兩個人之間的事,沒有人能夠告訴你你是否有犯罪,你必須自己禱告求神給你答案。如果你一直沒有平安,那最好還是停止這種行為,因為神在羅馬書十四章二十三節說︰「任何不憑著信心而做的事都是罪。」

    另一個原則就是,我們要檢查自己**的次數是否頻密。聖靈的其中一個果子是節制,如果我們無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常常必須通過**來發泄**。這顯然就不是正常的現象了。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不可隨意糟蹋(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九節)。至于頻密的次數則是個見人見智的問題,我很難為大家下一個定義。每個人都要自己作決定。

    另一個詢問是︰與跟同性發生性關系比較起來,**不是比較安全嗎?有些人對我說,一旦他們發現到自己有性的沖動,為了避免受到試探,他們便通過**來發泄,這樣腦子便會比較清醒而不易做出愚蠢或使自己過後感到後悔的事。相對來說,**確實比較安全,但那不是長期處理試探的方法。或許對那些無法很好的控制自己性行為的人來說,這是一種暫時解決問題的方法。但他們要知道,這只是一種短期的解決問題的方法。最徹底的還是要學會克制自己,那才是長期解決問題的方法。

    總的來說,在下列幾種情況下**便是犯了罪︰

    1**時有性的幻想。

    2**後你覺得與上帝的關系有一段距離。

    3**的次數過于頻密,成了一種捆綁。

    
未分卷 夢
    夢

    同性戀掙扎者通常都有一個惱人的問題,那就是他們不時都有發生與同性戀有關的夢,如與同性發生性關系,或是夢見**的同性等。這是什麼原因呢?該如何處理這棘手的問題呢?

    同性戀夢產生的原因,第一我想主要與性幻想有關。俗語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我們白天若一整天都在做與同性戀有關的性幻想,夜里再夢見同樣的東西,那也是不足為奇的。若要潔淨自己的思想,不再做同性戀的夢,那便要訓練自己思念「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東西。(腓立比書四章八節)

    夢的產生有時也只是一種自然的生理反應。我想大概差不多所有的男人都有過夢遺的經歷。這是一種自然的生理現象。同性戀者夢遺前作的都是與同性戀有關的夢,這也可說是無可避免的。怎麼說呢?一名同性戀者如果平時所想所幻想的都是與同性戀有關的東西,他的大腦只儲存與同性戀有關的資料,那夜晚做夢時他又怎麼可能夢見與異性有關的東西呢?

    另一點是,我們所做的夢有時也可能反映出我們的內心,且具有象征性的意義。譬如說一名男同性戀者如夢見自己**別的男人,這可能表示他正在企圖通過一些途徑來建立自己男性的尊嚴。如果換著是夢見自己被**或在**時是處于被動的,那這可能表示自己缺乏並正在尋求關懷及愛。要了解自己的夢代表的意義是什麼並不難,只需除掉與性有關的部份,那便很容易看出自己的內心世界。

    再來,我們必須了解到夢的產生牽涉到我們的潛意識。我們的潛意識每天都在不斷的吸收我們所見、所聞、所听、所觸摸,甚至我們不大留意的東西。東西接觸得越多,便越根植于我們的潛意識里。到了最後即使我們不再接觸這些東西,我們的腦也會搜索我們的潛意識,那這些東西便會重新出現在我們的夢里。譬如一名平時手不離煙的人如果突然決定戒煙,那他夜晚夢見自己吸煙也是不足為奇的。同樣的如果我們正設法努力不做平時常有的同性戀性幻想,那可以說很自然的我們在夜里便會夢見與這些幻想有關的東西,因我們的潛意識正在搜索我們平時大腦所思想的東西。有一點值得安慰的是,如果我們堅持到底,鞭策自己,那我們便會發覺到我們所做的與同性戀有關的夢便會越變越少,甚至少有。這是我自己本身的經歷。

    最後,夢有時也是一種自我解脫的方式。我們發覺到,同性戀者一旦遭遇到一些傷害自己男性尊嚴的事,或是遭受到一些壓力,那他們做同性戀的夢的機會便會變得相對的高。夢給他們帶來一些暫時的解脫。能找一些較健康的方式來放松自已,例如做運動,與朋友深談等,那是再好不過了。
未分卷 給同性戀者的一封信
    給同性戀者的一封信

    跟你一樣,我也曾是與同性戀掙扎的人。我了解什麼是痛苦,什麼是寂寞,什麼叫默默的掙扎,孤軍作戰,什麼是憎恨自己及那些侵犯了自己的人,甚至社會。

    或許,你感覺自己已到了路的盡頭。你掙扎得很累,你失敗跌倒多次,你不想再欺騙自己,認為自己有改變的可能。你已到了筋疲力盡的地步。你很想就此放棄,隨自己的意願而行。

    請相信我,我了解你的感受,因為我也是過來人。

    我記得在我的生命里最絕望的時刻,主親自來到我的心里安慰及提醒我︰「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人的絕望時刻,便是神的希望之開始。

    或許你一直以來都是靠自己的力量與內心作戰。你相信事在人為,人定勝天。但你發覺你錯了。你發覺人的力量其實是有限的。你也可能曾經禱告,祈求神給你的力量。但多數時候你還是相信自己,因為沒有人告訴你神在你的生命里能有多大的能力。

    是的,你需要的是一股外在的力量,一股超越人的極限的力量。神讓你用你自己的力量掙扎,最後讓你嘗到失敗的滋味,目的就是要告訴你,你需要,只有才能給你你所需的力量。

    或許神對你來說是個遙遠陌生的名字。你本來就不認識,或者已因某種原因遠離了。神對你來說,是個虛幻的名詞。憎恨你,因為你的罪惡深孽,你已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神就是在等待把你入地獄的人海的那一天。

    但你錯了。

    神愛的人,就是罪惡深重的人。越是罪惡的人,越要向他顯現的大愛。

    神愛罪人,甚至將所愛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你相信神對你的愛嗎?你願意回到的身邊,把自己的罪惡交給他嗎?

    神愛你,因了解你從來就沒有選擇要成為同性戀者。

    當然,你要對自己一切的行為負責。但神了解到在你所行的背後,可能是一段悲傷的歷史。

    要用的大愛,把那段不愉快的經歷完全的抹去。

    不要猶豫,聖經說︰「不要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里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

    你害怕再次嘗到失敗的滋味嗎?

    要知道,改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神沒有應許當我們決定跟從時,凡事從此都將變得容易起來。

    失敗有時是難免的。因為我們的罪性太深了。但「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箴言二十四章十六節)神容許我們失敗,你容許自己嗎?

    給自己時間。改變是一個過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你的傾向因時間而滋長,改變它因此也需要花一段時間。

    懂得了同性戀的形成及改變所需的步驟後,並不代表你就將過關斬將,一切將迎刃而解。

    能透視問題,代表的只不過是知識的增長。你還須把所知道的付諸于行動,這就牽涉到意志力的問題。

    人基本上可分成三個部份︰思想,情感及意志力。舉個簡單的例子。

    或許我現在的掙扎特別強烈︰我的情感告訴我,我很想到外面去找個性伴侶。但我的悟性(思想)則告訴我︰「不,這是錯的。」這就是為什麼我會掙扎的緣故。那我該怎麼辦呢?如果意志堅定的話,我就會讓我的悟性決定我的行為。相反的,如果我的意志力弱的話,我便會讓情感主宰我。

    成熟的人,是靠悟性而不是靠情感而活的。跟著感覺走,只會走到絕望的盡頭。

    是的,情感對你來說,是很重要的東西。這或許表現在你對友情的重視。你可以為你的知己犧牲及奉獻一切。因為,你一直以來缺乏的就是一份真摯的情感及關懷,尤其是來自父母那一邊的愛及關懷。你想做的就是通過友情來彌補親情的不足。你或許也盼望有一天有那麼一個人能進入到你的生命里,把友情提升到愛情的階段。

    但友情歸友情,愛情歸愛情。你若真的愛一個人,便要他得到生命里最好的。把友人當戀人,不是愛他,而是毀了他。

    ■真愛不是佔有,而是給予。

    給他生命里最好的一切︰給他成長的機會,包括靈性的成長;給他一份更純潔,沒有任何佔有欲的愛;給他醫冶的機會,與你一樣,他也是一位受創的人;給他一條最好的道路,讓他能夠認識到一位能更愛他的神,更愛他的異性,看到他能最終成立自己的家庭,過一段全然不同的生活。

    

    ■愛,是給予,是釋放,是付出。

    也要愛自己,給自己成長的機會。

    你經歷的,我相信已經是夠多了。

    前面的道路將會有多大的風險,多少還是要看你怎麼走下去。

    醫冶的道路雖然狹窄黑暗,但最終還是能重見曙光的。

    我走過那段幽暗僻徑,希望能為你照明前面的旅途。
未分卷 給同性戀者之父母的一封信
    給同性戀者之父母的一封信

    或許,你正在為你那位與同性戀掙扎的兒子暗自啜泣。

    你的心異常沉重,像是有千斤之石壓在你的胸膛般,令你幾乎喘不過氣來。你的喉嚨,總像是有什麼東西哽在那兒。

    你的感覺,就猶如逝去了一個兒子般。你像是在哀悼逝去的愛兒。

    你常問自己,我到底做錯了什麼?為什麼他要這般折磨我。難道他一點也不管我的感受,而只在乎一味追求自己的理想嗎?

    你不大了解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但一听到「同性戀」這三個字,你就馬上感到惡心,一股寒流直流入你的骨髓里。你想了解多一點,但你怕知道了真相後,尤其是有關性的那一方面,你可能會無法接受而變得更消沉、憂郁,甚至一病不起。事實是殘酷的。

    若換成別人的兒子,讀了這方面的資料你可能會無動于衷。但他是你的兒子,你的親生骨肉,你的愛兒啊!你怎麼可能沒有一丁點感覺呢?

    事出必有因,你或許了解到他那幼小的心靈(不管他是多大年紀的人,他的心靈在你眼里永遠是幼小的)可能受了長期的創痛。你心里的創痛,或許正是他一直以來感受到的痛楚。你恨不得能把他所有的創痛全積壓在自己的心里。那樣,你便會感到更舒服。至少比現在的感受更好一點。

    不要過份責怪自己,有很多事情在很多時候不是人所能控制的。你或許要學習的就是如何放開你的管制,把一切都交給神。「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顧念你。」(彼得前書五章七節)

    神知道你的痛楚。的痛楚,或許比你的還要深。的第一對兒女,本是完美無瑕,卻還是背叛了。你的兒子一生下來就是個罪人,並非像亞當夏娃那樣毫無罪性。亞當夏娃背叛神時,神沒有責備自己,你的兒子不听話,你又何必太責備自己呢。事情有時真的不是你的錯。你看,父神與亞當夏娃的關系雖然是那麼的親密,他們還是遠離。你的兒子走上歧途,有時真的不是因為你沒好好的愛護他。

    責備自己于事無補。你能做的,除了要學習把你的兒子交給神,與你能信任的人分享你的痛苦及感受外,就是不斷的為他禱告。

    還有,就是繼續給他無條件的愛。不要用恐嚇、辱罵等企圖把他拉回你身邊,那會使事情弄得更糟。真愛是無條件的,是不附帶「除非你改變,除非你為所做的感到縴悔」等等條件的。即使他變得多麼罪惡,你還是要繼續無條件的愛他,就如你還未懂得他是同性戀者般。為什麼知道了更多關于他的隱私後你會改變對他的態度呢?他還是你原來的兒子呀!你應感謝神讓你更正確的認識他。如果知道事實後你反而覺得難于接受他,那你一直以來的愛豈不只是自己的幻想嗎?愛一個人的程度,很容易從認識那人的真相後對他的態度看出。如果你覺得很難接受他的話,試問自己,換著你是他,你要別人如何待你呢?繼續待你如故?繼續無條件的接受你、愛你?是的,真愛能掩蓋一切的罪。
未分卷 給教會的一封信
    給教會的一封信

    身為一名曾經與同性戀掙扎的基督徒,我要以自己本身的經歷告訴教會︰「若不是神的恩典支持保護我,我想我大概早就會離開神及的教會。」

    【為什麼呢?】

    原因很簡單。一直以來,教會給同性戀者的信息就是︰同性戀是一種非常污穢的罪,身為「聖潔」的基督徒,我們不應與它掙扎。如果你真的與同性戀掙扎,那請你離開教會,我們不想你「**」了神及教會的名。我們也不想了解你為什麼與同性戀掙扎,更不知道如何幫助你改變自己。

    同性戀在教會的眼里,似乎比麻瘋病還嚴重。至少,患了麻瘋病的人,人們能看到他的病況及他是如何與麻瘋病掙扎。反之,那些與同性戀掙扎的人,別人不但不了解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更不想去了解它及學習如何幫助與同性戀掙扎的人。除了只懂得那是罪外,教會便無其它話可說了。對別的罪,教會的態度是,恨罪愛罪人,但對同性戀這個「罪」,教會的態度卻似乎是︰恨那罪且遠離那罪人。

    也難怪很多與同性戀掙扎的基督徒,他們對教會存有莫大的怨恨。教會對他們來說充滿了太多虛假的人。他們口里常說要如何愛別人,幫助別人,但在實際生活中,他們卻沒有這麼做,對同性戀者尤其如此。教會的風氣就是對「同性戀」這三個字三緘其口,避而不談,視而不見。為什麼呢?因為驕傲,認為這些人都是比自己罪惡的人;因為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因為自大,覺得自己的教會不可能有這樣「罪惡」的人。

    那後果是什麼呢?就是把同性戀者推入更深的陷阱里面。教會排斥他們,這些人便別無選擇,只好到別處去尋找能接受他們的人。遺憾的是,這些能接受他們的人往往也都是同性戀者。如此的惡性循環便周而復始的一再重演。

    另一個後果就是造成同性戀者不敢向別人透露自己的掙扎。大多數的同性戀者都是在默默的與同性戀掙扎,沒有人知道他們的痛苦,哀傷。他們懼怕一旦別人知道他們的掙扎後,他們便會被排斥,會失去他們的家人、親戚朋友等。有些同性戀者因掙扎得太厲害,又沒有傾訴的對象,便會萌起自殺的念頭。也有些與同性戀掙扎的基督徒會覺得自己過于罪惡,不配成為基督徒而選擇離開神及教會。

    【那教會該做什麼呢?】

    第一,教會要改變她對同性戀的態度。我不是要教會不再稱同性戀為罪,而是改變那「同性戀比我的罪更嚴重」的驕傲的態度。「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得前書五章五節)在神的眼里,不管是什麼罪,都是一樣的,倘若同性戀真的是比其它的罪更嚴重的話,那我們更應對這些人伸出援手,因基督說︰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教會要做的第二件事便是對這些人伸出援手。除了改變對同性戀者的態度,扭轉教會風氣外,我們還要進一步的去了解同性戀產生的原因,同性戀者的掙扎等。我們可以借著書籍、講座,甚至與同性戀者交談等來認識這一些。

    認識之後,我們要采取一些具體行動幫助他們。聆听他們的傾訴,與他們禱告,用神的話語鼓勵他們,成立互助小組等。最重要的,還是用行動來告訴他們,不管你的掙扎是多麼的劇烈,我們還是會一樣的愛你及支持你。同性戀始于關系的破裂,醫治同樣的也需從關系的建立開始。男同性戀者最需要的,就是獲得教會男性基督徒的肯定、關懷、友情。男同性戀者需要從與別的男人建立關系的過程中學習什麼是健康的關系,什麼是讓別人及自己有各自的空間,什麼是不對別人做出無理的要求等。

    要知道,改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可能需要二年、五年、七年,甚至十年等。不管是多長,你願意為這些人付出代價及伸出援手嗎?
未分卷 幾個見證
    幾個見證

    【賽.羅杰斯的見證】

    我的前半生有如在情感的集中營中渡過。四歲時,酗酒的母親在一場車禍中喪命,這之前我受到家人一位朋友的性侵犯。母親死後,我被寄養在親戚的家里,我與父親的關系從此有一段很大的距離,這些事件在我的幼小的心靈里形成了一個很大的陰影,對我的性別身分的影響尤其重大。

    入學後,因舉止過于女性化,我常遭受同學的作弄及嘲笑。到了中學時期,我開始認識到自己的同性戀傾向。我感到羞恥及害怕。我常禱告求神把我的這些感受除去,但卻發覺自己一點也沒改變。我開始怨恨神。幾年後我正式以同性戀人士自居,且也獲得內心暫時的平靜。我開始把自己浸濡在同性戀生活里。在夏威夷的時候,我的兩個同性戀同房在當地破天荒首次結為同性戀「夫婦」,我甚至成為其中之一位「伴郎」。但不久後他們卻告訴我他們其實是活在謊言里,並已開始改變自己。還記得那時我把他們列為「叛徒」。

    開始走出同性戀的第一步,是始于萌起接受變性手術念頭的那年。這之前我已開始注射女性荷爾蒙,甚至以女性身分自居長達一年半之久。但我了解到變性手術不能帶給我真正渴慕的愛。在絕望的時刻,我開始禱告,信靠主把我帶入人生的另一個里程。那時是一九八零年一月。

    听到了我想改變自己的消息後,我的同性戀朋友都認為我發了瘋。他們猜測我大慨不久後是會回到他們的圈中的。最初的過程雖然艱難,但我決定堅持到底,永不回頭。一九八二年我娶了目前的太太,現已是一個女兒的父親了。雖然說結婚不是改變的證明,但卻是我從未夢想過的一種生活。我的醫冶,主要靠信心及朋友的支持及鼓勵。雖然我無法忘記自己曾經是名同性戀者,但我已算是真正擺脫了同性戀的枷鎖。我的經歷不算獨特,在新加坡及亞洲其它幾個國家,我已接觸到了不少曾經是同性戀者但如今已成功戰勝同性戀的人士。

    【高祥的故事】

    偌大的酒店接待廳稀稀落落地坐了幾位疲憊的旅客,精致刻意的布置,使整個大廳彌漫著聖誕佳節的氣氛。

    我們選擇了張靠牆的沙發坐下,不遠處傳來了陣陣祥和的聖誕樂聲。

    眼前這位身材瘦長的二十七歲青年,是我在抉擇機構里認識了一年的高祥。這是第二次與他談起他的過去,第一次是在他未加入互助小組前。這一年來看到了他在組里的成長,一切的努力都是值得的。向組里的成員征求公開他們的見證時,問他為什麼願意與大家分享他的經歷,他的答案是他想以此勉勵那些與他有同樣掙扎的人。在談起他的過去時,他的語氣就如我給予他的名字般,是那麼的祥和。

    對自己的掙扎,他這麼說道︰

    不記得是什麼時候開始對同性有不健康的幻想,只記得當時年紀還很小,大概是末入學前。那時最愛幻想的便是赤身露體的男人,進小學後,開始兀自畫起一絲不掛的男性,包括自己的同班同學,除此之外,也發覺自己偏愛女性的東西如化妝品、女性的飾物、玩具等。

    升上中學後,由于家是在老遠的馬來西亞,而讀的卻是新加坡的中學,因此便寄宿在學校的宿舍里。那時自己的言談舉止多少有點女性化,因此常受舍友的作弄。奇怪的是自己非但不感到憤怒,反而覺得有點沾沾自喜,因自己有時也非常羨慕女性能受到男性的青睞,常幻想自己能像女性般與同性發生性關系。

    大學時期,可說是我的人生的一個重要階段,因在這個時期我接受了主,但卻也是我陷入同性戀泥濘里更深的時候。我的大學生活是在澳洲的一所大學渡過的。與多數的西方國家一樣,澳洲是個性風氣開放的國家。在那里第一次接觸到性雜志,包括同性戀性雜志,那種感覺就有如初嘗禁果般,既好奇又害怕。通過這雜志,我認識了不少同好此道的人。最初只是在書信方面與他們有來往,但後來我壯起膽子,開始與他們會面,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與其中兩位有了肌膚關系。

    說來也許有點諷刺,未把自己推入更深的同性戀陷阱時,我在大學里的外國學生團契里接受了主。這之前我不時在尋找生命的答案,常問自己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等。我的同性戀問題更使我不得不常思索這方面的問題。接受了主後,一切問題都似乎迎刃而解,包括我的同性戀傾向,也因此我更積極的事奉主。

    回想起來,那只不過是一個顛峰時期罷了。當一切的熱忱開始減退時,我又得重新面對自己的問題。我努力翻查聖經,希望能找到一段寬容同性戀的經節,但不用說那是徒然的。我也通過同性戀雜志認識了一間同性戀天主教會,與神父談起時,他雖然一再強調同性戀不是罪,但不知怎麼的我總不能從他的談話中得到安慰。

    接受同性戀為罪後,一方面算是松了一口氣,但另一方面我的掙扎卻開始變得更為劇烈。那是一段艱難的日子,我感到非常孤獨無助。我不只費了很大的勇氣才能把一切與同性戀有關的書籍雜志丟掉,也發覺自己得時時刻刻警惕自己及抑制內心的感受。

    感謝主,在大學團契里,我認識了幾位知心的朋友。我也向其中兩位表白自己的掙扎。可喜的是,他們非但沒有排斥我,我們的友誼反而更跨進一步。在他們的面前,我能真正的除下自己的面具,向他們坦露我內心真正的自己。與我的兩次性經驗相比,那只不過是一種肉體的接觸,心靈的交流才是我真正渴望的,而在這兩名好友里我干涸的心靈算是得到了些許的滋潤。

    雖說朋友給了我不少的幫助,但更重要的是來自神的力量。從澳洲完成學業歸來,我陷入一段痛苦的低潮。失去了兩位知心的朋友,我感到仿徨無助。失業的感受,更加深了我的痛苦。好幾次我很想放縱自己的情欲,重新過同性戀生活。感謝主,沒有讓我這麼做,在這段艱難的時期,我學習到了神不是遙不可及的東西,而是一位能真正滿足我的內心需要的大父。寂寞的時候與我作伴,失意的時候的話給我鼓舞。我與坤的關系在這段時期有了大躍進。

    後來我加入了抉擇機構的互助小組。認識了不少與我一樣也是與同性戀掙扎的基督徒後,我不再感到那麼孤獨與消沉。抉擇機構使我更清楚的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也因此更能對癥下藥。

    我之所以會有同性戀傾向,或許與自己內向的性格有很大的關系。從小到大,我可說是一位非常孤僻的人,我常把自己的問題深藏于內心里,不願與別人分享。也因此,我惟一能逃避自己問題的方式,便是把自己溶入幻想里。惟有在幻想里,我才能找到暫時的解脫。但幻想歸幻想,我最終還是必須面對現實。但現實是殘酷的,我又用幻想來逃避現實。如此的惡性循環,使我最終不能自拔。認識了神及兩位知心朋友後,這種惡性循環才算是有了一個了斷。

    雖說我並非已完完全全的擺脫了同性戀的枷鎖,偶而還是會有同性戀的幻想,但與以前比起,我算是較能夠控制自己的情感。

    我還沒有作結婚的打算,因我非常滿意目前的單身的生活。我現在想做的,便是尋求上帝的旨意,做一些能為別人的生命常來祝福的事。

    【不道德的交易】

    我是在深夜時刻與也是在抉擇機構里認識的好友談起他那一段不算遙遠的過去。

    一段不光采的過去,有時就像一堆沉澱已久的穢物,還是少踫為妙,免得攪動時聞起來全不是味道。

    問好友願不願意重新觸踫那堆穢物,他點頭答應時,我意識到,穢物底下,流的又是另一道清溪,願意滋潤所有干涸的心靈。

    中學到高中時代,應是人生最燦爛的一段日子。好友打開記憶之門時,映入眼簾的,卻是一幅幅令人心寒的畫面。

    大約中二那年,或許是好奇心的驅使,第一次在公共泳池浴室里被人引誘干下那見不得人的事。

    那也是捆綁的開始,就如吸毒般。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等而最終變得不能自拔。一星期大約有兩次,在公共廁所、泳池、浴室等,進行的是一項又一項不道德的交易。如此周而復始,持續大約有五年之久。

    驚人吧!

    問好友何以會突然停止這種活動,而力量又來自何方時,他說是良知,也是懼怕來世的懲罰的緣故。

    當然,那是挺不容易的。

    跌入了罪的陷阱,就猶如身體暫時變成殘缺般。在未獲得全面的復原時,你必須學習如何適應及接受殘缺所帶來的不便。不怨天尤人,不給自己常來不必要的壓力,用忍耐,盼望等待康復的到來。

    信主,是在停止了那種不正常的活動後不久的事。認識到神是一位滿有慈愛的神。你無須用懺悔及內疚渡過這一生。人非聖賢,孰能無錯?再大的錯誤,神也是能原諒的。清白的生命,不是得救的先決條件。健康的人無需看醫生,有病的人才需要得到醫冶。

    抉擇機構讓他認識到他並非惟一患有此特殊「病癥」的人。有許許多多的朋友像他一樣,在與罪作劇烈的掙扎。

    信主並非醫冶的良藥,但醫冶也並非全靠你自己。他目前正要學習的,就是如何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街。

    【大衛與約拿單】

    還未開始那段不健康的關系之前,我們倆都是澳洲一所大學的學生。那時我是學生團契的團長,非常活躍,連州外的人都認識我。

    一日與朋友談起有關福音的事。他也在場。談完後要信主的不是朋友,反而是他。因他是「初生之犢」的關系,我很樂意成為他的聖經導師。

    後來我為他做了一件事「忘了是什麼」,他很高輿,給了我一個擁抱。那是我們第一次有肌膚的接觸,也是罪的開始。

    我們那段見不得光的關系維持大慨有三年半之久。這期間沒有人懷疑過我們,只以為我們只不過是要好的朋友罷了。

    造成我們倆都有此傾向的原因,我想還是與我們的家庭背景有關,我的家庭背景復雜,父親有兩個太太,酗酒,對家庭疏于照顧,我與他的關系也處于「膚淺」的狀態。而他的背景也與抉擇機構很多的人相似──與父親的關系疏遠,小時受到性侵犯等。

    我想,這段關系能維持一段時候,並非全因性的關系。最重要的,還是這段關系多少滿足了我們彼此的需要。例如我在處理財務方面根本是一團糟,而他正好在這方面彌補了我的不足。而他,基于家庭背景與性格,在內心方面,常感到焦慮與缺乏安全感,也因此我也成了他的「情感依賴」的對象。當然,我也承認我也有一種「被需要的需要」,他令我感到受重視,多少提升了我的自尊。

    諷剌的是,把我們系在一起的雖然是彼此的需要,但它最終也是我們分離的主因。「情感依賴」是個難纏的東西,當他醋意大起時,我幾乎感到窒息。而我也慢慢開始認識到我必須學習如何獨立生活,包括學習如何處理自己的錢財。有人說婚姻是兩個完整的人的組合。我們的關系可說是與婚姻無異,但我們卻都是在心靈、情感方面等都有缺陷的人,也因此我們的關系無法繼續維持下去。

    另一個使我們不得不分離的原因,也是我們彼此的信仰。我們都是基督徒,在這不正常關系持續的那段期間,我們雖然沒有離開神,但心中的恐懼感是可想而知的。我們部害怕有一天這段關系會暴露出來,那時我們倆,尤其是我,因我是大學團契團長的關系,非但會覺得無地自容,也可能會走上自殺的道路。但感謝主,我們這段關系的了斷還不至于那麼「悲慘」。

    其實這段關系的結束是經過一段長時間而非像電流般突然中斷的。我們停止了性方面的接觸後,也慢慢開始學習如何各自獨立生活。有一次我必須到另一個州參加一個研討會,被迫與他離開一段時候。也就是在這期間我們第一次學習如何各自生活,不再那麼依賴對方。大學生涯結束後,他回到新加坡,而我則打算回到馬來西亞父母的身旁。那時我們真正認識到,我們最終是要各奔前程的。但後來我還是回到新加坡工作,基于方便的緣故,我和他,還有其它朋友同住在一起,但我們的不正常的關系可說是早已「胎死腹中」了。

    如今我們雖然還是同住在一起,但我們的關系卻已從「情侶」退回好朋友的階段。我們不再互相依賴,他有自己的生活、朋友、事奉等,而我也一樣。我們還是互相關懷,愛對方,但那是一種純潔,健康知己之間的愛,就像大衛與約拿單般。回想起來,開始時這也是我們所祈求的,在神恩典的帶領下,我們算是認識到其中的真諦了。

    我想,若我們彼此都不是基督徒的話,那這段糾纏不清的關系可能還要持續一段更長的時間,或甚至沒有了斷的時候。但我們都清楚的知道我們都犯了第一誡,因我們都是彼此的偶像。對于那些正糾纏在「愛恨纏綿」的關系中卻又想「慧劍斬情絲」的朋友,我的勸告是︰先找幾個能支持你的決定的朋友,那將會更容易些。朋友的支持與鼓勵堅強你的意志,為你在低潮時打氣。
未分卷 後記
    後記

    前面幾個故事的主人翁,都是我在抉擇機構里認識的朋友。

    在他們的身上,我發現他們有幾個共同點。

    我想,他們之所以能戰勝自己的軟弱,在于他們都是虔誠的基督徒。對于這一點,我沒有必要作任何的詮釋或辯駁。神在人生命里的作為,是不能抹殺的。

    還有,他們都是成熟的人。

    他們都知道,生命里有痛苦是難免的。他們處理痛苦的方式,不是逃避,而是面對它。只有面對痛苦,與痛苦掙扎,我們才能成長。要成長,面對痛苦是必須的。

    在抉擇機構這兩年里,我看到很多來到抉擇機構里的人,呆了一段時候,就升白旗走了。他們覺得改變的過程太艱難,要付出的代價太大了。他們選擇逃避痛苦。我想,他們作此選擇的代價可能比面對痛苦來得更大。

    成熟的人也了解到生命不盡都是美滿的。他們不要求每個人的遭遇都平等。

    是的,造成他們有此傾向的原因與家庭背景有關,尤其是與父親的關系。但他們不怨天尤人,不問為什麼這,為什麼那。生命有太多的未知數,不容我們一一的去解答它們。他們不向任何人,甚至神伸冤,企圖討回一個公道。

    他們選擇寬恕,不做永遠的犧牲品。過去的經歷對一個人未來的生活雖有重大的影響,但他們要做今日的主人而不是過去的奴僕。他們了解到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任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因此處理自己的問題後,他們又重新啟程,面對生命的另一個戰斗。

    沒有人能完全處理生命的種種問題;生活是個戰場,訓練我們的斗志、毅力、忍耐、勇氣等。要等到完全處理自己的問題後才又重新踏上旅程,那時可能已太遲了。

    生命是一連串戰斗的組合。再艱難的路還是要走下去,堅信曙光就在前方。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你願意選擇面對自己的問題嗎?希望寫的下一個故事是你的。
未分卷 關于抉擇機構
    關于抉擇機構

    抉擇機構于一九九一年九月在新加坡成立,主要的目的是幫助那些想擺脫同性戀的人。由于這是個基督教的組織,所提供的教導也都以聖經為基礎,因此吸引的大多都是與同性戀掙扎的基督徒。

    抉擇機構的發起人為來自美國的賽.羅杰斯,這本書里也收錄了他的見證。在他還未到新加坡之前,他曾在美國擔任「國際出埃及組織」(ExodusInternational)的總栽八年之久,那是一個專門協助同性戀者改變他們的傾向的組織。

    截至一九九二年八月為止,抉擇機構總共輔導了一百九十五名同性戀者或與同性戀問題有關掙扎的人。

    抉擇機構每星期有互助小組,讓那些想改變他們的同性戀傾向的同性戀者聚集在一起,互相勉勵扶持,它也提供有關同性戀的教導。這本書大部份的內容都是取自我在互助小組所學習到的東西。

    有些人會問︰抉擇機構的成功率是多少?我通常會反問︰你的「成功」的定義是什麼?是指那些真正從同性戀者改變成異性戀者,從此不再有同性戀試探的人嗎?我想這恐怕不是我們對「成功」的看法。

    我在前面幾章已清楚的闡明,改變是一個過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有些人只需一兩年,就能擺脫同性戀,有些則需要更長的時間。但我們不能論斷一個人因未達到峰頂就是一名失敗者。在我們輔導過的同性戀者當中,有一些未來到我們的機構之前可說是上了「同性戀癮」的「癮君子」,但來到了我們的機構接受輔導後,他們的性生活已有了重大的改變,當然不是一夜間減至零,而是有明顯的改變。但如果他們大體上已能有效的控制他們的性行為,但還是不時受到同性戀誘惑,我們能否以此斷定他們還未得到醫治呢?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們「成功」的定義恐怕太狹窄了些。

    改變同性戀的過程就猶如爬山,未達峰頂前,必須經過不同的山層。能從一個高峰跳到另個高峰,雖未達到山的最高點,也還算是一種躍進。你同意嗎?

    當然,每一個組織都有失敗的例子,就好象最出名的學校也有不及格的學生一樣;抉擇機構當然也不例外。有許多同性戀者,參加了抉擇機構不久,便急于看到成果。然而多數時候事與願違,他們便感到失望、灰心、沮喪等,有些甚至就此離開抉擇機構,覺得在那里得不到什麼大的幫助。在這吃快熟面,喝即沖即飲咖啡的年代,許多同性戀者想速戰速決解決自己的問題也是不足為奇的。但套一句老話,凡有價值的東西,都是必須付出代價的。要恆久忍耐,是這個時代很多人必須學習的功課,想改變自己的傾向的同性戀者也不例外。

    還有,難道看到了失敗的例子,便表示同性戀真的是不能改變,而你也必須感到心灰意冷嗎?寫到這里的時候,記起不久前才讀到一篇有關一名前「國際出埃及組織」的領袖在脫離了同性戀生活幾年後,又重新回返同性戀生活的文章。這固然是一件叫人很痛心的事,有很多人也將因此而被絆倒,但我們也可以從其中學習到一門功課,那就是要依靠紳,要仰望而不是人。每個人都會有跌倒的時候。大衛王,那位「合心意」(撒母耳記上十三章十四節)的信徒,就連他也犯了**的罪,那區區的一名國際出埃及組織的領袖又怎能會被豁免也有跌倒的時候呢?我們都是人,都有一顆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的心(耶利米書十七章九節),不小心的話,隨時都有跌倒的時候。也因此,聖經告訴我們,「要保守你的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四章二十三節)我告訴自己,賽.羅杰斯是我的領袖,我尊敬及相信他,但若有一天他決定重新過同性戀生活,我還是要繼續與神同行。雖然我會為他感到傷心,也會自己感到失望、憂傷,但我信靠的是神,不是人。賽.羅杰斯若重新過同性戀生活,那是他的選擇,與神能否改變一個人無關。神是萬能的,但不能強迫一個人跟從,每個人都有選擇權。人是有意志力的動物,不是一副唯唯諾諾的機器。那你呢?人使你失望懊惱的時候,你要選擇繼續跟從神,還是放棄一切?

    又有些人會問,我們的宗旨是把所有的同性戀者都改變成異性戀者嗎?當然不是,事實是不是所有的同性戀者都要改變自己的傾向。有些基于某些原因,很樂意的以同性戀人士自居。我們的目的在于幫助那些對自己的傾向感到苦惱、羞恥等而願意改變自己的傾向的人。有些人指責設立抉擇機構本身就等于歧視同性戀者,因為同性戀就等于一個人的膚色般,是無法改變的。那抉擇機構又何必勸同性戀者改變呢?

    我在第二章已討論了同性戀是否是天生,無法改變的這個問題,這里也無需重復已探討過的。但我想說的是,不是所有的同性戀者都認為自己的同性戀是天生的。有很多同性戀者很不滿意自己的境況,卻又不知如何著手改變自己的傾向。抉擇機構的設立就是為了要幫助這些想變他們的傾向的人。同性戀是天生的這個論點因此不代表所有同性戀者的看法。

    又有些人說︰要一個人改變自己內心真正的情感及傾向,不是等于叫一個人自我毀滅嗎?這就有如叫一個人抑制他真正的自我而學習活得做另一個人,听起來有點虛偽及殘忍。

    是的,在這個縱情縱欲的時代,要一個人學習控制自己的情感及行為就猶如叫他自我毀滅。人的本性是放縱,不是自制。但要一個人學習自制就等于是虛偽及殘忍嗎?如果我被另一個人無緣無故打了一拳的話,與其以牙還牙,我學習控制自己的怒氣,以免事情弄得更糟,這是成熟還是殘忍或虛偽?再舉另一個例子,有很多男異性戀者一見到漂亮性感的女性便色心大起,恨不得能佔有她們。但他們為了家庭,為了面子,為了神等不得不學習控制內心真正的情感,這是錯的嗎?

    最後要說的是,抉擇機構扮演的只不過是催化的角色,我們能做的只是輔導及勉勵那些想改變他們的同性戀傾向的人。醫治最終來自神。沒有了抉擇機構,並不等于你無法改變自己,我相信有許多前同性戀者雖然沒接受過輔導或參加過支持小組,但他們的確已改變了他們的傾向。因此如果你所住的地方沒有像抉擇機構這樣的組織,請不要灰心。你若要真正改變自己,便需依靠神而不是人。

    若你想與抉擇機構聯絡,請將信件寄至︰

    CHOICES

    130MargaretDrive

    Singapore0314

    電話︰0065-64747222

    傳真︰0065-64720309

    
未分卷 有盼望的經節 (完)
    有盼望的經節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創世記十八章十四節)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耶利米書三十二章二十七節)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六節)

    ●**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四章十三節)

    ●疲乏的,賜能力;軟弱的,加力量。就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強壯的也必全然跌倒;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以賽亞書四十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于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三節)

    ●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里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里未得完全。(約翰壹書四章十八節)

    ●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摩太後書一章七節)

    ●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以賽亞書四十一章十節)

    ●你若心里說︰「這些國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你不要懼怕他們,要牢牢記念耶和華你神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你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神。耶和華你神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耶和華你神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的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申命記七章十七節至十八,二十一至二十三節)

    ●凡仰望耶和華的人,你們都要壯膽,堅固你們的心。(詩篇三十一篇二十四節)

    ●要等候耶和華!當壯膽,堅固你的心。我再說︰要等候耶和華!(詩篇二十七篇十四節)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三章十三至十四節)

    ●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詩篇三十篇五節)

    ●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毫無缺欠。(雅各書一章二至四節)

    ●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之人的。(雅各書一章十二節)

    ●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箴言二十四章十六節)

    ●天離地何等的高,的慈愛向敬畏的人也是何等的大!東離西有多遠,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的人!因為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詩篇一百零三篇十一至十三節)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五十一篇十七節)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八章二十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