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與倫理
作者︰佚名
未分卷
家庭倫理 工作倫理 職業倫理 社會倫理
生命倫理 結語︰    
未分卷 家庭倫理
    家庭倫理

    古今中外的社會結構幾乎都是以家庭為中心的,因此,家庭中的人倫關系,自然而然成為倫理的基礎。這種情況在中國社會尤為顯著。譬如說,中國的五倫關系之中,有三個(即父子、夫妻和兄弟)是家庭內的人際關系;而君臣及朋友這兩者也可以算為家庭的延伸關系。如此一來,對中國人而言,談到倫理道德就必須討倫家庭內的行為規範。可見中國人對家庭倫理的重視程度。

    然而現今到了二十世紀末,中國的家庭制度也正面臨解體,崩潰的危機。隨著改革開放的步調,中國社會中離婚率大幅度增加,婚前婚外性行為更日漸普遍,青少年的性觀念混亂,這些都是家庭破裂的先兆。中國也正逐步走向歐美國家社會大動亂的悲劇之中。

    以美國為例,自從一九六零年代「性解放」的觀念大行其道以來,離婚率節節上升,同性戀及雜交被視為「時髦」,未婚生子極為普遍。三十年後的今天,美國社會正開始嘗到苦果。目前有百分之六十的黑人是出生于單親家庭(多半是由母親扶養子女),而現今絕大多數的青少年犯罪者均出自此種單親或父母離婚的家庭,因此造成犯罪率大幅度增加。國家的社會福利金雖大量消耗在這些破碎家庭上,但是果效卻很少,成為國家長期的包袱。所以美國的有識之士正大聲疾呼,要求回復到美國的傳統「家庭價值」觀念中去,以挽救崩潰中的美國社會。

    什麼是傳統的美國「家庭價值」?其實就是基督教聖經中所教導的「家庭倫理」。兩百年來,這成為美國建國的道德基礎,也塑造美國這個國家那種愛好公義、追求博愛的民族性。如今隨著社會世俗化的影響,這種基督教的家庭倫理觀念正逐漸被許多美國人撇棄、淡忘。直到最近,「家庭價值」再度成為每次美國大選的主題。但是要使美國社會走回正軌,恐怕還得一段時日。

    中國社會有這些前車之鑒,更應該及早注意,以免重蹈覆轍。因此,基督教的「家庭倫理」是值得我們深入思考的題目。

    【基督教倫理與儒家倫理之比較】

    由于中國人的倫理觀念是以家庭為中心的,而且兩千多年來,我們又已發展出極為詳細、嚴謹的行為規範。因此,我們不禁要問︰為何談到家庭關系時我們還得向基督教的倫理觀念去學習?究竟基督教倫理與儒家倫理有何不同?基督教倫理的高明之處何在?

    首先我們要明白,在所有宗教之中,與儒家倫理觀念最接近的乃是基督教。無論在孝道、人倫關系各方面兩者極為相似。反之,佛教的「割親」「出家」觀念與中國傳統的家庭觀念則大相徑庭、格格不入,在唐朝曾引起極大的爭論。

    但是另一方面,基督教的家庭倫理與儒家倫理也有本質上的差異。簡而言之,基督教的倫理是「以神為本」,儒家倫理則是「以人為本」;基督教倫理是「超越性」的,儒家倫理則是「世俗性」的。

    儒家基本上對神的概念是含糊、曖昧的,這可以從孔子的態度中看出來︰「子不語怪力亂神」。因此,儒家的道德觀完全以人為出發點,這是實用、現世的態度,所以稱為「世俗性」的。但也正因為如此,儒家的倫理關系一旦被絕對化之後,就產生了弊病。由于人性的弱點(即基督教強調的罪性),這些五倫的主從關系極易被濫用,造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心態。這是為什麼在一九一九年的五四運動中,許多知識分子痛斥「吃人的禮教」,高呼「**孔家店」的原因。

    相反地,基督教的倫理觀是以神為中心的,因此,所有的倫理規範都必須在這個超越性的真理下被修正、受批判。因此在聖經以弗所書第六章提到︰作兒女的要在「主里」听從父母;作父親的要按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兒女;作僕人的要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作主人的要公平對待僕人,因為有「一位主」在天上察看。

    在基督教倫理中,任何人都沒有絕對的權柄,因此不可以濫權。每位基督徒也都必須慎思明辨,不得「盲從」,以免「听從人而不听從神」。在社會秩序極為混亂的亂世,傳統的倫理關系被混淆或被棄之時,基督教倫理才格外顯出它的優越性來。

    在進一步討論家庭倫理方面的應用時,我們將從「夫妻關系」及「親子關系」兩方面來探討。

    【夫妻關系】

    在基督教觀念之中,婚約乃是神親自設立的制度,因此是神聖的,並且是永恆的。在所有宗教中,只有基督教是持這種「聖約」的概念,而且將婚姻視為神的祝福。這是與佛教視夫妻關系為前世「孽緣」的看法截然不同的。

    在創世記第二章談到神創造亞當,又為他預備夏娃時,有許多值得注意的地方。

    第一,神為亞當造一個配偶為的是幫助他。不要以為妻子是「幫助者」就表示她是次等的,因為聖經上大部分提到幫助者時,都是指神是人類的幫助者。因此,妻子並不是「配角」,她是「女主角」,而是最適合丈夫的伙伴,是神所預備的。

    第二,神是用亞當的「肋骨」造了夏娃。「肋骨」這個字與「旁邊」原義不同,但字根與「旁邊」有關。因此有聖經學者指出,神不是用男人的腳趾造了女人,讓她被踩在男人腳下;但神也不是用男人的頭骨造了女人,使她騎在男人頭上。神只是用男人旁邊的骨頭造了女人,使他們二人平等相待。有人更說,神是用男人最貼近心髒的骨頭──肋骨──造了女人,使她成為丈夫的「心上人」。這是很美的聯想。

    第三,亞當的第一首情歌稱他的妻子為「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因此,在聖經中的「骨肉之親」是指夫妻,而非父母或兄弟。同時還強調結婚時,「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對基督徒而言,結婚之後,最親密的人際關系不再是與父母,而是與丈夫或妻子的關系。今天許多家庭中,作丈夫的在婚後仍與母親太過親近,好似「臍帶」還未切斷,是造成中國家庭中婆媳問題的主因之一。在基督徒家庭中,作公婆的要特別留意這個聖經的教訓。但是作子女的也不可以此為借口不孝敬父母,或堅持搬出去住。這里的「離開父母」是指心理上的「獨立」而言的。當然,若是經濟能力許可,父母也贊同,夫妻另外住是最理想的。

    第四,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這不僅是指肉體上的,更是指心靈上的赤露敞開、毫無芥蒂。理想的夫妻關系應該是彼此坦誠,沒有隱私的。

    但是由于罪進入了世界,夫妻關系也由樂園中墮入了苦境。今天許多的婚姻關系都在「水深火熱」的狀況下。聖經中教導基督徒婚姻的挽回之道乃是「愛與順服」──丈夫要懂得愛,妻子要願意順服。

    聖經以弗所書五章22至33節詳細記載了這些重要的原則。但是值得三思的是︰既然五章21節提到「彼此順服」,為何後來獨獨強調妻子要順服丈夫?既然聖經中多處提到「彼此相愛」,為何又單單強調丈夫要愛妻子?

    其實仔細思想便可知其中的要訣。妻子順服丈夫,不僅符合神設立的秩序,而且正針對男人普遍的心理需要。男人是特別需要妻子的尊重與支持的,否則他的自尊心極易受到打擊。因此箴言說︰「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箴言二十一章19節)。相反地,順服的妻子甚至可以感化未信主的丈夫(彼得前書三章1節)。因此,「順服」是作妻子的改善夫妻關系的「秘密武器」。

    然而,聖經的教導是平衡的,保羅一方面要求妻子要順服丈夫,但也提醒丈夫要愛妻子。因為正如妻子容易忽略順服的重要性,丈夫也容易忽略妻子對愛的需求。有人說︰「愛情只是男人生活中的點綴品,卻是女人生命的全部。」可惜今天有許多作丈夫的,仍不了解女人的心理,所以聖經要教導我們︰「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作「知識」)與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彼得前書三章7節)。妻子需要丈夫細微的「保養顧惜」,這是一種以耶穌為榜樣的舍己之愛、要成全她、呵護她、澆灌她。一個愛妻子的丈夫,他的妻子一定是衷心順服他的。

    有人形容情侶關系是「面對面」的,伙伴關系則是「肩對肩」的,但夫妻關系呢?很不幸地,有許多夫妻是「背對背」的。其實,合乎聖經的夫妻關系應該是「愛人同志」──兼有情侶及工作伙伴的關系。但這是需要花工夫去建立的,而非一蹴可及的。特別是作丈夫的要注意︰你的妻子所期盼的乃是那種「花前月下」的「情侶」關系,所以要多花心思去表達你的柔情蜜意。作妻子的也要了解,丈夫期望的是一位有共同抱負的「同志」,因此要與他配合一起營造那個理想。

    所以,當夫妻二人都在神所賜的新生命中成長,都被逐步雕塑時,兩個人將會漸漸更新,學習彼此相愛、彼此順服。如此一來,原已失落的樂園將能再度重建,這是基督徒在神面前諦立神聖婚約的目的和心意。

    今天中國社會中的婚姻關系正面臨世俗化的沖擊,婚外情及兩性關系不和諧的狀況很多。聖經中對于婚前及婚外的性關系曾嚴厲地斥責。在舊約時代,**罪是要處死刑的。保羅也警告信徒說︰「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之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哥林多前書六章18,19節)因此,信徒更該潔身自愛,因為「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彼得前書一章15節)。任何容易引誘我們的心陷入邪淫的聲色場所、黃色書刊、電影都要避免,以免落入魔鬼的試探中。

    至于離婚,聖經中並未完全禁示──但只限于某種情況下。耶穌曾指出,**是一個允許離婚的理由。至于其他理由──如性情不合、感情不好等等──都不足以構成離婚的條件,因為「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十九章6節)。另外一種狀況是由于夫妻信仰的差異,若未信主的丈夫或妻子提出離婚,信主的一方可以接受這個要求(林前七章15節)。但是信主的一方應盡力設法維護原有的婚姻,以免兒女心靈受到傷害。

    最近國內虐待妻子的事件也越來越多,這反映出夫妻關系的反常現象。聖經上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瑪拉基書二章16節)。丈夫對妻子只能用舍己的愛去對待,卻不能濫用權柄強迫妻子服從,更不能用暴力欺壓,因為神在天上察看,必報應。

    親子關系

    【一.兒女管教方面】

    由于中國人口過多,政府大力推動「一胎化」的政策,目前據統計已有百分之四十的青少年是家中的獨子或獨女。這在家庭的親子關系中,將產生深遠的影響。過去中國社會所推崇的「孝道」已經改變成對兒女百依百順的「新孝道」──孝順兒女了。以至于今天許多的青少年都變得驕縱自大、自私自利,這將成為未來的隱憂。

    聖經中對兒女的管教方面,有許多寶貴的教訓︰

    首先,聖經教導我們管教兒女要「嚴」。「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箴言十三章24節)我們不應該隨意打孩子,但也絕不放縱。今天兒童心理學家也發現,十歲以下的小孩子心智發育不成熟,無法作復雜的道德選擇。因此,最有效的管教方式乃是賞罰分明的方法。所以教育學家開始主張「適度的體罰」,不再一味提倡「愛的教育」。

    第二,聖經教導我們要「尊重」兒女的自尊心。「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歌羅西書三章21節)用刻薄、羞辱的話責備兒女是不恰當的,這會傷害他們的自尊心,使兒女自暴自棄。這正是許多心理學家警告作父母的︰不要常常呵責你的兒女,否則有一天你會成為「先知」──因為你所責備的話都必應驗。兒女也需要父母的鼓勵,賞罰平衡、恩威並施,才是好的管教方式。

    第三,要重視「品格」的教育。中國人向來重視道德教育,但如今由于功利掛帥、遍地倒爺,品格方面己不再受重視了。但聖經上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二十章6節)這里強調的是品格的塑造,而非知識的灌輸。今天中國父母花許多心思金錢讓兒女讀英文、補數學、學鋼琴,想辦法讓兒女上重點大學,以為這樣就可以使兒女成材。其實真正影響一個人的價值的,乃是他的品格。前幾年北大物理系的高材生盧剛在美國愛荷華大學,由于拿到博士學位後求職不順利,拿槍射殺了同校師生六人,震驚中外。盧剛才高八斗,但為人詘斂謊保 叫募 兀 詈蟺賈掄庵直 紜6曰酵降母改付裕 頤侵饕 腦鶉文聳且災韉慕萄擔  晌 婦打 暮笠帷埂R虼耍 犯竦慕逃聳鞘滓 囊換罰 Φ奔穎讀糶牟攀恰br />
    【二.孝敬父母方面】

    在孝敬父母方面,這是十誡中有關人倫關系的第一條,可見其重要性。舊約律法還規定,「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利末記二十章9節)這與中國的孝道觀念是十分接近的。但是在一些作法上,聖經的教訓也有些值得我們中國人學習的地方。

    第一,聖經中不僅教導要奉養父母,還要照顧親屬。在舊約聖經中提到以色列人要為近親償債、贖身、甚至贖回家族的產業等等,這與中國人大家族的觀念相近,只是作法上更具體而已。這也是為何今日的猶太人在全世界各地都很團結,照顧自己的親屬不遺余力。

    第二,聖經中的倫理觀是以神為最高的依歸,因此耶穌說︰「人到我這里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章25,26節)。中國人的倫理則是以皇帝為最高的對象,因此有「移孝作忠」的說法。但是這種個人崇拜式的封建思想不僅弊病百出,而且也不符合現代社會的情況。以聖經為依據,藉以作為整個倫理道德的準繩,是比以人的地位身分來界定行為規範更合理,也更能在變動迅速的現代社會中,發揮良好的作用。因此,聖經上說︰「要在主里听從父母」(弗六章1節)。

    【結論】

    家庭倫理是規範人際關系中最重要的一環,而在當今社會脫序、道德崩潰的中國,重建家庭倫理乃是刻不容緩的事。然而傳統的儒家倫理在現今變動迅速、人口流動大的工業化社會已不太適用了。相反地,超越性的基督教倫理在此亂世中更顯出它的優越性。在過去歷史上,基督教倫理曾在羅馬帝國因腐敗而瀕臨瓦解時,重建社會秩序;也曾在十八世紀末因法國大革命及工業革命帶來歐洲的大變動時,維系了社會的和諧,並推動社會改革,因而再創歐美現代文明。同樣地,在中國面臨此一前所未有的大變局時,幫助我們重整家園的,可能就是基督教倫理了。

    [xiaxue于2006-08-1218:40:08修改此小說]
未分卷 工作倫理
    工作倫理

    在現代化的工商業社會中,人際關系復雜,道德問題也非常棘手。若沒有適當的規範,將造成經濟動亂、貪污腐化、奢侈浪費等等現象。目前流行的順口溜說︰「十億人民九億倒,另外一億在思考。」可以反映出中國現今的亂象。因此,有關「工作倫理」的問題,是值得深思的。

    廣義而言,工作倫理應包括「主僕關系」及「職業倫理」兩部分。前者是討論工作環境中的人際關系,特別是主管與部屬之間的互動關系。後者則探討職業觀、職業道德、工作態度等問題。

    【主從關系】

    在中國傳統倫理教訓之中,除了強調勤勞、刻苦、忠心的態度之外,並沒有發展像家庭倫理一般詳盡的「工作倫理」來。但是這種傳統的工作態度,已使中國人在海外都能發展出令人贊嘆的事業來。然而如今在中國,由于吃大鍋飯、捧鐵飯碗的日子過久了,年輕人那種勤奮、敬業的精神已幾乎消失貽盡了;取而代之的是好逸惡勞、投機倒把的態度。這對中國推動經濟改革及現代化,有不利的影響。

    聖經對于工作態度方面,有以下的教導︰

    (一)忠誠。「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听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象听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以弗所書六章5-7節)這種忠誠、順服的態度是基督徒應有的表現,因為這是神所悅納的事。據說羅馬帝國第一位歸信基督教的皇帝君士坦丁,手下有一批主力部隊全是基督徒雇佣兵。在他與兄弟爭奪皇位的內戰中,雙方的雇佣兵經常依價錢多少而叛變,只有君士坦丁的基督徒部隊始終忠誠不貳,這對君士坦丁後來歸依基督教有很大的影響。

    (二)殷勤。「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麼?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箴言二十二章29節)殷勤的人要自動自發去做事,而且應未雨綢繆、先做預備,以免事到臨頭,手忙腳亂。這樣的人是主管所賞識的,將來必受重用。今天許多年輕人志高氣浮,常常自嘆懷才不遇,其實是不肯腳踏實地殷勤學習的結果。但是殷勤不要變成「工作狂」,以至于犧牲了家庭或自己的健康。我們需要學習的是「更有智慧地工作,而不是更賣力地工作。」(Workingsmarter,notworkingharder)。但智慧的源頭乃是神,我們可以憑信心向神求智慧,神應許我們會賜給我們(雅各書一章5節)。

    (三)互相尊重。不僅部屬對主管要尊重,主管對部屬也要敬重,因為我們都是按照神的形像被創造的人。尊重人就等于尊重神。所以聖經提醒作主管的︰「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歌羅西書四章1節)。既然要公平,作主管的就不應自己享受特權,也不能因為一個人的地位、家庭背景或種族而賦予他特別的權利。現今國內普遍的貪污腐敗現象,就是因為濫用特權之故。另外一方面,在從事高科技的企業中,對職工也要格外尊重,才能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及創造力。因此歐美先進國家紛紛采取彈性工作時間制、允許員工分紅入股、鼓勵員工參與經營決策等措施,使勞資對立的現象得以消減,企業競爭力也大增。這種尊重員工的自尊心的作法,乃是依據基督教的倫理觀而發展出來的。

    日本最大的一家全國性洗衣店叫「白洋舍」。這家公司的創辦人是位虔誠的基督徒,他原在一家百貨公司作學徒,後來才自行創業。但他創業時立了三個限制︰不作與他原來東家相同的行業──即不開百貨店;不賺非分之財──即不作投機事業;憑勞力賺錢──即從事服務業。最後他選定了當時被人輕看的洗衣業。但是他價錢公道、交貨準時、而且衣服干淨,不久業務便蒸蒸日上,後來在日本開了一千多家連鎖店。

    這位創辦人對員工的態度更是大家所津津樂道的。第一,他堅持工作與家庭並重,每到下班時間,他會催趕員工收工回家,不準他們超時加班。這在日本各公司普遍超時工作的情況來說,算是個異數。但員工們更加兢兢業業,因此工作效率特高。第二,他雇用大量殘障人士為員工,但付予健康員工相同待遇。他用下肢殘障的人燙衣服,用啞吧送衣服,結果各展所長,成果斐然。第三,他非常照顧員工福利,因此員工都忠心耿耿,把他當作家長一般。這是基督徒企業家的典範。
未分卷 職業倫理
    職業倫理

    所謂「職業倫理」包括工作觀及專業倫理兩部分,這也是中國傳統倫理道德中較欠缺的一部分。而在這人欲橫流的工商社會,職業倫理是格外重要。

    【一.工作觀】

    為什麼人們要工作?工作的意義何在?這是工作觀所探討的問題。一般人會回答說︰工作還不是為了養家糊口!也有人會說是為了賺錢去享受人生。這些都是工作的目的之一,但是卻是層次較低的理由。

    從聖經的觀點來看,工作有三重意義︰發展自我、服務社會及服事神。所謂「發展自我」就是借著工作去發展自己的才能並確立自我的價值。因此,工作應使一個人有成就感及滿足感。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工作都使人有成就感。有些工作除了賺錢多之外,並不能發掘人的潛力,也不能提升人的尊嚴及價值,這類的工作不值得去做。今天中國的社會「笑貧不笑娼」,這是畸型的現象。日本的工業技術傲視全球,就是因為日本各階層的人都看重自己的工作,力求在自己那一行成為最優秀的人才,因此搭配起來就成為最杰出的技術團隊了。

    其次,工作的目的應該包括為社會服務。聖經上說︰「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余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四章28節)。正經的工作必然是對社會有益的,而且使我們有余力去幫補那些欠缺的人。然而有許多工作是對社會有害的,例如投機倒把的事,基督徒不應該從事這種行業。同時,企業若有盈余,也應該回饋社會。今天國內有少數企業家捐款給「希望工程」,這是很好的現象,但比起歐美國家而言,比例還是太低。另一方面,工作既是造福社會,在工作上就要注意環境污染及工業安全的問題,以免遺禍子孫、傷害他人。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乃是說工作是為了榮耀神。神起初造人就是要人「修理看守」所造的伊甸園(創世記二章15節)。因此,工作是神的本性,也是人的天性,而且所有的工作最終目的乃是事奉神、榮耀神。所以聖經才提醒基督徒在工作時要「甘心事奉,好象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以弗所書六章7節)。既然是為了讓神得榮耀,就更要謹慎自守,不使神的名受羞辱。同時,一個體會到工作是為神而作的人,必定更有一份神聖的使命感。曾有一個人問三位工作中的泥水匠說︰「你們在作什麼?」第一位泥水匠懶洋洋地回答說︰「你沒看到我們在砌磚嗎?」第二位回答說︰「我們要蓋一座大房子。」第三位泥水匠很興奮地回答說︰「我們正在建築一座雄偉的教堂,讓基督徒來敬拜神。」在這三個工人之中,只有第三位才領略到那種工作的神聖性,也最有工作的熱忱與干勁。

    在選擇工作時,工作是否幫助我們實現自我的理想、是否能對社會有積極的貢獻,以及是否能榮耀神,將成為篩選的三項重要指標。正確的工作觀也會促使我們在工作上賦予更積極、更神聖的意義,進而使我們更有「敬業」的精神,在工作上有杰出的表現。

    【二.專業倫理】

    從事每項行業,都要有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但在號稱「禮義之邦」的中國,我們卻缺乏明確的倫理規範,這是一大諷刺,反之,在歐美國家由于深受基督教倫理的影響,各行各業都有嚴謹的「專業倫理規範」(ProfessionalEthicCode),例如醫藥倫理、工程倫理、商業倫理等等。而且各專業公會都有專門部門制定規範,制裁違反職業道德之專業人員,吊銷他們的開業執照。這都是值得我們借鏡的作法。

    最常見的專業倫理內涵包括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及工業安全等,這些專業倫理是每一位專業人士應該恪守的規範,以避免損害他人或為害社會。以台灣為例,過去三十年來,為了發展經濟,在環境保護方面較為疏忽,如今要付出慘重的代價去挽救。如今中國大陸又在重蹈覆轍,以至于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都極為嚴重。每位從事工程設計及生產管理的技術人員,都應秉著良知,用我們的專業知識去防止這些為害社會的事情發生。

    台灣自一九九○年開始,由一群基督徒工程科系教授們發起,在中原大學及新竹清華大學試開「工程倫理」課程,反應熱烈。這引起全台灣各大學的重視,如今已推廣到許多其他大學之中。同時也有其他商業、醫學等科系也準備推出類似的倫理課程來。當然倫理教育只是推動職業倫理的第一步,但至少這些基督徒教授們的行動,或許可以在重建中國的職業倫理方面,起催化劑的作用。
未分卷 社會倫理
    社會倫理

    今天是個是非不明、價值混亂的時代,而且由于科技的發展,個人與社會的關系日益密切而且復雜,因此更需要一些合理的行為規範。中國的傳統五倫關系,強調的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互動關系,而非人與社會的關系;它強調家庭內(包括君王)的關系,而忽略了更廣泛的社會群體。所以中國人一般而言,較缺乏「公德心」,對公益的事不太熱心。有鑒于此,有些基督徒大力提倡所謂的「第六倫」──即群己關系,以彌補中國五倫觀念的缺失。

    大體而言,社會倫理包括貧富問題、公義問題及環境問題等復雜而棘手的問題。這些問題通常都牽涉到社會整體結構的問題,同時也往往超乎國界,而是世界性的問題。例如環境污染可以經由空氣或海洋而影響到別的國家。經濟及政治的動亂,也會造成國際性的難民潮。因此,社會倫理也必須有國際性的眼光來處理。

    【貧富問題】

    今天世界的貧富懸殊現象極為嚴重,據世界銀行在一九八九年的統計,有九億五千萬人是生活在貧窮狀況下。但是另外佔世界人口僅五分之一的富裕國家卻消耗了全世界五分之四的資源及收入。在中國,隨著一九八○年後改革開放的步調,沿海與內陸、城市與農村的貧富差距也日漸擴大。少數暴發戶的奢侈浪費,更令人搖頭。

    世界銀行評估每個國家貧富差距的指標,是用全國最富的五分之一人口總收入,去除以全國最貧窮的五分之一人口總收入。依據這個指數,全亞洲貧富差距最小的是日本(約四倍)及台灣(約五倍)。菲律賓雖很窮,但差距達二十多倍,韓國也有十五倍左右。除了北歐的社會主義國家外,大部分資本主義國家的差距都在十到十五倍之間。共產國家由于沒有資料,因此無法統計。但若將各種特權所得到的福利(如免費汽車、房屋等)計算在內,其差距也很大。而且社會主義國家(北歐除外)的經濟政策導致全民「均貧」的結果,這也是東歐共產國家政府倒台的主因。因此,貧富不均是一個普遍現象。

    造成許多人貧窮的原因很多,有個別因素及社會因素兩大類。個人因素包括教育背景、懶惰、吸毒等等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社會因素,也就是經濟制度、社會結構等等。今天要消除貧窮,不但要從個人方面去努力,也要從社會整體去著手。因此基督徒對于貧窮問題有三方面的對策︰

    (一)過簡樸生活。簡樸的生活是用簡單的物質過高品質的生活,其中關鍵的心態就是「知足」。保羅曾說︰「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饑餓、或有余、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腓立比書四章11,12節)。這種降低物質欲望、隨遇而安的心態,是保羅知足常樂的秘訣。

    (二)慷慨捐輸。基督徒應該是樂善好施的人,願意與別人分享自己所有的,使徒行傳第二章記載早期的教會信徒「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的分給各人。」(44,45節)。另外馬其頓的教會「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哥林多後書八章2節)。這種甘心樂意的捐助耶路撒冷遭遇饑荒的民眾,是極美的見證。在羅馬帝國時代,沒有國家的社會福利制度,完全由基督徒來承擔救濟貧民、醫治窮人的工作,直到十九世紀之後才逐漸由國家來負責這些工作(但也是經由基督徒政治家推動建立的制度)。因此,捐輸是基督徒的傳統美德。

    (三)照顧窮人。舊約聖經中特別吩咐以色列人「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落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利未記十九章9-10節)。另外借錢給窮人不可收利息(利未記二十五章37節),不可欺壓窮人等等規定,都顯示出神對窮人的關懷。最重要的是利未記中有關「禧年」的規定。禧年主要的精神是將農業社會最主要的資產──土地──列為家族所有,雖在五十年為一期的中間,土地使用權可以出賣,但到禧年則自動無償回到原主手中。這種制度可以防止資本主義那種「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結果,但也不會形成社會主義那種「土地國有」所造成的弊病。使窮人每五十年可以憑自己及子孫的努力,東山再起。這是能夠兼顧「窮人翻身的機會」,以及「鼓勵各人憑勞力賺錢」的經濟政策,也代表基督教對貧窮問題的治本方針。

    【公義問題】

    社會公義的問題存在于每一個社會之中,不管是專制的國家或是民主的國家,不管是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國家,這是由于人性中的罪惡所造成的結果。聖經中的先知們嚴厲地斥責以色列國內的不法不義的事,神也因此刑罰以色列國,使她遭到亡國被擄之痛。但基本上聖經不贊同用革命或奪權的手段來解決社會不公義的現象,因為革命之後的新當權派必然和被**的政權一樣會濫用特權。有人說的對︰「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力使人徹底的腐敗。」

    因此,從基督徒的立場來看社會公義的問題,主要從三個角度來看︰

    (一)維護基本**。由于聖經提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因此基督徒認為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都應該擁有某些基本的權利。美國的杰佛遜在他草擬的美國獨立宣言中說得很清楚︰「每個人都有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諸如生存、自由及追尋快樂的權利。」依據這個理想,美國的開國元勛同心協力地建立這個新國家。雖然同樣由于人性的弱點,仍然還有許多缺失,但美國依舊是世界民主國家的典範,成為世界各國人民向往的樂園。最主要的是美國對維護個人的尊嚴、自由及基本權利,做得比其他國家好得多。中國在文革期間對個人尊嚴無情的摧殘,是令許多人心灰意冷的開始。除非我們真正承認每個人都有些基本的**,不容任何人(特別是執政掌權的人)任意剝奪、踐踏,我們沒有辦法建立一個真正公義的社會。

    (二)發揮公正精神。先知彌迦向以色列人宣告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六章8節)。如果每個人在自己職位上都能做到不收紅包、不走後門、不屈枉正直,這個社會必然會逐漸走向公義的道路。當然這需要有道德的勇氣,敢抗拒周圍群眾的壓力,還要有寧可吃虧的傻子精神。因此,只有從神而來的力量才能使基督徒挺得住,站得直,使我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我們顯在這世代中,好象明光照耀。」(腓立比書二章15-16節)

    (三)建立健全法制。中國人一向講求人治,不重視法治,所以有「立法從嚴、執法從寬」「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論調。基督教是所有宗教中最重視法制的,所以聖經有新舊「約」;耶和華是「守約」施慈愛的神;神斥責以色列人主要是因為他們沒有遵守與神所立的約。西方國家受到基督教思想的燻陶,特別看重法律,沒有任何人可以輕易更改,因此養成大家守法的習慣。這種對法律尊重的態度是中國社會所欠缺的。中國人往往期盼「明君」,而不努力建立「良法」。其實要建立公義的社會,健全公正的良法美制比有英明的領袖更重要,因為玩法弄權的領袖也會在健全的法制下受到制衡甚至制裁,美國尼克森總統因水門事件而被迫下台,就是一例。中國人法治的精神或許要百年才能建立,但應從今天開始努力推廣這種觀念。
未分卷 生命倫理
    生命倫理

    在所有的倫理問題之中,沒有什麼比生與死的問題更加迫切,更有爭議性的了。也因此,在西方國家討論最多的問題乃是墮胎、安樂死等類的問題。而在亞洲國家,這類問題並沒有太多的爭議。其原因何在?這是值得玩味的問題?是否儒家的思想過分現實以至于忽略生命的終極價值?是否東方的思想對生命的神聖性缺乏那分認定?這些都是不易回答的問題,但也正是探討生命倫理問題的焦點所在,也就是說,什麼是我們倫理的基石?什麼是我們討論某一倫理問題的價值體系?這些才是關鍵。

    【墮胎問題】

    墮胎問題在不同國家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及作法。在中國,為了控制人口的增長,「一胎化」是政府強加推行的政策,因此墮胎是執行的手段之一,也是強迫性的方法。

    譬如在美國雖然墮胎已是法律所允許的,但仍是社會上爭論不休的問題。到底他們在爭什麼?這些爭論有何理論依據?歸納起來有兩方面的爭議︰

    (一)未出生的胎兒是否是一個完整的生命

    當美國最高法院于一九七三年決定允許母親有權決定是否墮胎時,同時認定未出生的胎兒並非完整的人,而只是有成為人的可能性,或者說胎兒只是個「次等人」。因為他們認為胎兒還沒有自覺,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也沒有與外界溝通的能力。

    但是從基督徒的觀點來看,胎兒已是一個完整的生命體。聖經上說︰「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篇一三九篇16節)。神也對耶利米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利米書一章5節)。因此從聖經觀點來看,未出生的胎兒已是完整的生命體,有神的形像及神的計劃在他的身上。

    從科學上來看,近代的科技也證明胎兒自受精卵開始,已有生命的現象。受精卵已完全具備二十三對染色體中所有的基因,而所有一個人的性格、智力、體型等先天性資訊,都蘊含在這些基因之中。另外兩個月的胎兒已五官四肢俱全;三個月時胎兒會吸大姆指、會游泳;四個月時已會听母親的聲音;這些都證明胎兒具有人的一切基本功能。

    如果胎兒是完整的生命,墮胎就等于謀殺一個沒有抵抗力的小生命,這是違反良知及聖經原則的行為。因此,對胎兒本質的認定,是墮胎問題爭論的焦點。由基督徒觀點來看,胎兒是獨立而完整的生命是不容置疑的。

    (二)誰有權決定胎兒的生存與否

    在歐美、日本等允許墮胎的國家都認定母親有權決定胎兒的生與死(但部分國家同時要求父親同意),而在少數執行強制墮胎的國家,則主張國家有權決定胎兒的生存,但是基督徒主張只有神才有權決定胎兒的生死。

    贊成母親有全權決定胎兒的去留的人認為,這是作母親的權利,在他們看來,胎兒好比是身體上一個可有可無的肉塊。但是基督徒認為胎兒是一個獨立的生命,沒有人有權剝奪別人的生存權。母親的自由也不能侵犯一個無力自保的小生命,這是違反公義的原則的。更何況歐美的墮胎多是為了性**的結果,或是為了母親個人利害得失而做的手術。真正是為了危害母體安全或特殊原因而作的墮胎手術,比例不到百分之五,可見這是自私自利的行為。

    認為國家有權決定胎兒的生死的人認為,這是社會的需要。令人擔憂的是,誰有權決定什麼樣的人值得讓他活下去?什麼是取舍的標準?如果今天我們可以說天生畸型的胎兒應該將他墮胎,明天我們也可以將所有的殘障人士、患老年痴呆癥的人一起消滅。另一方面,墮胎是否能控制人口增長呢?事實上,人口增長最低的國家往往是因為社會進步之後,人民知識水平提高,不再有「多子多福」的觀念,而且獨身晚婚的情形增加,以至人口增長緩慢下來,台灣及新加坡是明顯的例子。強制性一胎化的結果造成獨生子女的管教問題,男女比例懸殊問題,棄嬰殺嬰問題等層出不窮。因此墮胎絕不是控制人口增長的有效方法,也是不人道的作法。應該以教育或經濟誘因才是治本之策。

    【安樂死問題】

    「安樂死」顧名思義是指「快樂地死」。這有兩種作法,一種是積極主動的作法(如自殺或他殺),另一種是消極被動的作法(如拒絕開刀或使用心肺機)。最引起爭議的是前者,也就是「主動性安樂死」的作法。目前荷蘭是全世界唯一準許醫生在某些條件下協助病人自殺的國家,但是美國也曾發生醫生在父母同意下,將畸型的嬰兒活活餓死的實例。

    贊成主動性安樂死作法的人認為,人有權選擇生存與否,及死亡的方式,而且協助人死亡是減少當事人的痛苦,因此是一種「慈悲」的行動,何況許多人的病痛也帶給家人及社會極大的痛苦及龐大的經濟負擔。

    但是基督徒在原則上反對「安樂死」的說法及作法。首先,聖經上明確地說只有神有權取去人的生命,因此任何人(包括自己)也沒有權殺死一個生命。當然人有權拒絕用非自然的方式來延長人的生命,譬如病人家屬可以作主決定在呼吸停止時是否用心肺機、癌癥的病人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開刀或用化學治療。但是采用自殺的方式,不但是法所不容,也是不合情理及真理的。

    其次,有人認為「好死」勝過「歹活」,因此安樂死是合乎人道的作法,可以維護人類的尊嚴,免受病魔的折磨。其實這種論調似是而非,因為安樂死既不「安樂」,又無「尊嚴」可言。最近台灣有一位大學心理系女教授因癌癥自殺,她遺言是為了免受痛苦,但留給子女丈夫的是震驚及無名的悲痛。安樂死的支持者的觀點是認為︰如果生命不再有希望,生活不再有樂趣,那麼生不如死。這是無神論者的悲哀,因為對他們而言,生命幾乎是一場鬧劇──從不由自主地被投入這個世界開始,再以身不由己地面對恐怖的死亡結束。但對基督徒而言,生命是在神的創造及旨意之下被賦予意義。即使我們在面臨死亡之際,我們仍可以信心(相信死亡只是引領我們進入與神同在的境界)及勇氣(來自神及自己信仰的經歷)坦然去面對,這才是真正的生命的尊嚴。

    因此,安樂死是消極悲觀的作法。積極的作法乃是透過宗教去體認生死的問題,再以樂觀的態度善用每一天的日子,在平靜安穩中度過人生最後一個階段。

    【生物醫學科技問題】

    近代科學的發展,沒有什麼比生物醫學科技制造出更多新的倫理難題了。譬如說︰「借腹生子」是現有的技術,可是到底是提供**的人是母親,還是提供卵子的人是母親?借用陌生人的**來培育受精卵是否合乎道德?這一籮筐的問題都是不易解決的。

    首先我們要建立一些正確的觀念。例如是否為了正確的目的可以不擇手段?我們認為不可以,因為目標固然要正當,手段也必須合乎理法。若為了培育所謂「優良品種」人類,而將所有的殘障胎兒、甚至成人趕盡殺絕,是不合乎道德的。另外,並不是所有技術可行的方法都是道德上可以被接受的。在西方國家從事生物醫學科技研究的人,有嚴格的道德公約,對某些研究是禁止進行的。反倒是亞洲國家及東歐共產國家百無禁忌,是否意味著這些國家的倫理觀念較為薄弱?這是值得反省的問題。

    就基督徒的立場而言,我們的生命是神所掌管的,因為「賞賜的是神,收取的也是神。」(約伯記一章21節)。同時因為人是照神的形像造的,人的生命具有神聖性及尊嚴,人不可以剝奪別的生命,但也不要妄想自己扮演神的角色,決定另一個生命的生死或特質。

    依據這些觀點,我們可以將許多目前發展成功的生物醫學技術加以評估︰

    (一)器官移植

    目前心髒、肝、腎都已可以成功地移植了,這完全合乎聖經的原則──就是舍己愛人。反倒是儒家思想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或許會有所抵觸。但是我們應該大力提倡遺體捐贈的風氣,以造福別人。但捐贈器官必須出于自願,不得強迫,才是合理的手段。

    (二)人工受精

    基本上人工受精技術並不違反聖經的教訓,比較引起爭論的是誰的**與誰的卵子。若來自于夫妻,沒有任何爭議。若一方或雙方來自第三者,則有思考的必要。但本質上這並沒有構成**的顧慮,但在小孩成長之後心理上、社會上的後遺癥值得斟酌。最理想的方式是用領養的方式,因為社會上有太多的棄嬰及孤兒,何不「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三)借腹生子

    借腹生子乃是借另一個女人的**將夫妻的受精卵著床,然後生育,基本上也沒有違反道德,但是社會及心理的後遺癥有待考慮。到底誰是孩子的母親?是懷胎十月的女人?或是提供卵子的女人?家庭中的倫理關系將更加復雜了。同樣地,一個真正有愛心的人何必在乎孩子是否具有自己的遺傳基因?領養還是最理想的方式。

    總之,我們必須從全盤來衡量這些技術的倫理立場,不僅是道德方面,還有社會因素及心理因素。任何從事生物醫學科技的人,不得不三思而後行。
未分卷 結語︰
    結語︰

    親愛的朋友︰

    我們相信,當一個人真正認識世界的創造主之後,生命一定有改變,由于明白了神美好的旨意,會以一種新的眼光看我們周圍的生命、工作、人與人的關系和社會存在的意義。

    希望以上的數篇短文能引起你從這一新的角度,進一步地思考我們與日常周遭不同的人和事的關系,活出美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