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證待判
作者︰麥道衛
第一部分 我所相信的聖經
第一章 聖經的獨特性 第二章 聖經是如何產生的? 第三章 正經 第四章 聖經的可靠性 第一部分
第四章 聖經的可靠性 第一部分 第四章 聖經的可靠性 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 我所相信的聖經 第一章 聖經的獨特性
    1A.經文的獨特性

    1B.序言

    好像是一張破唱片,我一次又一次地听見人這樣說︰“噢!你不會去讀聖經吧!是不是?”有時話是這樣說的︰“聖經不過是另外一本書而已,你還該讀……等等。”有一個學生把一本塵封未動的聖經,與其他的世界名著一齊排在書架上,且引以為榮。

    曾有一位教授,他總愛在學生面前毀謗聖經,並常譏笑說竟會有人去讀它,當然他更反對把聖經放在圖書館里。

    當我還不是一個基督徒時,我非常反對人說聖經是上帝對人說的話,自己對上述的看法也頗能苟同。但經過考證之後我卻得到一個意想不到的結論,那些人的論調純粹是出于一群有偏見、歧視或是根本無知之人的口,是無心閱讀聖經之人所常用的一個口頭禪。

    聖經應當被單獨地安置在書架的最高層,因為聖經有它的“獨特性”。不錯,它確是獨一無二的一本書,我曾費盡心思想描寫聖經,結果發現只有“獨特”這兩字最能形容它。

    NoahWebster,書氏大字典的編注人,在解釋“獨特”一字時,很可能心里也正想到這本“萬書之書”的聖經,因為他說獨特乃是指︰“1.惟一的、僅有的、單獨的、惟我獨尊的。2.與眾不同的,不可同日而語的或無與倫比的。”

    可拉特(SidneyCollett)在其所著之《聖經注釋》(AllAbouttheBible;FlemingH.RevellCo.出版)一書中曾引用蒙地洛威廉(MontieroWilliams)教授的話。這位教授曾花費四十二年的工夫,研究東方宗教的經典,並將之與聖經相比較,事後他這樣說︰

    “你可以把這些東方經典堆起來放在你書桌的左邊,再把你的聖經單獨放在右邊,但中間一定要留些空隙。真的,這些所謂的東方經典與聖經之間差別太大,任何高深的宗教思想都無法溝通兩者間的鴻溝。”8/314,315

    2B.聖經有它的獨特性

    這是一本與“眾不同的書”,茲列舉一些不同之處(當然有許多未被列入)︰

    1C.其獨特的連續性

    此書︰

    1.前後寫作的時間共計1600年。

    2.總共花費六十年代的光陰才寫成。

    3.由四十多位不同職業的人所寫成,作者包括︰君王、農夫、哲學家、漁夫、詩人、政論家及學者等等︰

    摩西是政治領袖,在埃及的大學里受過教育與訓練;彼得是一個漁夫;阿摩司是一個牧人;約書亞是一個軍事首領;尼希米是一個斟酒者;但以理是宰相;路加是醫生;所羅門是君王;馬太是稅吏;保羅是猶太人的教師。

    4.分別在不同的地點寫成︰

    摩西在曠野中寫;耶利米在地窖中寫;但以理在山腳下及皇宮中寫;保羅在牢獄中寫;路加在旅途中寫;約翰在拔摩海島上寫;其他也有人是在軍旅征途中寫的。

    5.在不同的時候寫︰

    大衛在戰時寫;所羅門王在泰平盛世時寫。

    6.在不同的心情下寫︰

    有的寫在喜樂的高潮,有的則在悲傷、失望的低谷中寫的。

    7.在三個不同的洲寫︰

    亞洲、非洲及歐洲。

    8.以三種不同的文字寫成的︰

    舊約是用希伯來文寫的︰

    列王紀下十八章26至28節中稱之為“猶太的語文”;以賽亞書十九章18節中稱之為“迦南的語文”。

    閃族語系中的亞蘭文(Aramaic)是當時遠東通行的語文,直用到亞歷山大大帝得勢時為止(公元前六世紀至公元四世紀)14/218

    新約聖經則是用希臘文所寫成的,也是耶穌在世時所通行的國際語文。

    9.聖經中的主題包括許多意見分歧的問題,一旦提出討論時,勢必引起許多爭論與反對的意見。

    然而聖經的作者們,當他們講到數以百計容易引起糾紛的題目時,自創世記直到啟示錄為止,卻均能以和諧與連續的口氣陳述不紊,其間屬次出現的信息就是︰“上帝為人準備了救贖之道。”

    蓋司樂與尼克(GeiselerandNix)在《聖經通介》(AGeneralIntroductiontotheBile,MoodyPress,1968出版)中如此說︰“在創世記中所‘失去的樂園’,在啟示錄中成為‘復得的樂園’;在創世記中神封閉了通向‘生命樹’的大門,但在啟示錄中此門卻為信徒永遠敞開了。”14/24

    布如斯(F.F.Bruce)在《經書及羊皮古卷》(TheBooksandtheParchments,FlemingH.RevellCo.出版)一書中評述︰“若要解釋人體任何的一部分,則最好要根據全身的功能來述說,同樣的,要解釋聖經的一部分,則最好按整部聖經為依據。”6/89

    他又結論道︰

    “聖經在乍看之初,好像是一本文集——其中大部分都是猶太人的作品。但如果我們肯進一步地研究下去,就可以發現這些作者寫作的年代歷近一千四百年的時光。他們在各個不同的地方寫,西達意大利,東及米索不大米亞,更可能遠及波斯。作者也都是一群出身迥異的人,不但出生前後相隔千年,生長的地點也各相隔千百哩。尤有甚者,他們的職業也各不相同,有君王、牧人、軍人、立法者、漁夫、政治家、官宦、祭司與先知,一個是織帳篷為生的猶太教法師、一位是外科醫生,另外還有許多我們不知其行業,只知其作品的人。他們中間每個人寫作的風格與形式大不相同,包括史記、法律(民法、刑法、道德法、祭禮及衛生法)、宗教詩、勸告書、抒情詩、寓言、譬例、傳記、個人的書信、個人回憶錄、目錄,外加聖經特有的預言及啟示等。

    “由以上所說的看來,聖經的背景確實相當復雜,但聖經絕不只是一本文集,其中有貫徹全書的統一性。文集須由一編者編集,但聖經卻沒有編者。”6/88

    10.論聖經的連續性與西方世界巨著叢書的比較

    有一次一位推銷“西方世界巨著叢書”(GreatBooksoftheWesternWorld)的代表到我家里來,想游說我參加他們銷售員的行列。他把該叢書的資料樣品展開來,花了五分鐘講解這套叢書的好處,我們卻花了一個半小時的時間向他講解我們所信仰的這本“巨著中的巨著。”

    我向他挑戰,請他挑出十位作者,都是出于同一職業,同一世代、同一地點、同一心情、同一大洲、同一語文,選出一個唯一意見分歧的題目(聖經提到成百個意見分歧的題目,但仍不失其諧和性與統一性)然後我問他說︰“他們(這些作者們)能彼此同意對方的說法嗎?”他略為考慮了一下,說︰“不!”我又追趕問說︰“你會得到一個什麼樣的答案呢?”他立刻回答說︰“一盆炒雜合菜。”

    兩天之後,他把自己的一生奉獻給基督(聖經的主題)了。

    這是怎麼一回事呢?其實很簡單!任何一個誠心追求真理的人,必然都會對一本具有“獨特性”的書加以慎重考慮的。

    2C.在銷路方面的獨特性

    我僅僅摘錄聖經公會所發表的統計數字,這些資料來自《大英百科全書》《大美百科全書》(Americama)《一千件有關聖經的奇事》(OneThousandWonderfulThingsAboutBible,HyPickering著)、《聖經詮釋》(AllAvoutBible,SidneyCollet著)、《基督徒信仰的確據》(ProtestantChristianEvidence,B.Ramm著)及《聖經通介》(AGeneralIntroductiontotheBible,GesilerandNix著)。

    聖經出版總數資料

    年份總數新約聖經部分經卷

    至1804年(據英國聖經公會)

    1928年(據美國基甸會)

    (據甦格蘭聖經會)

    (據都伯林聖經會)

    (據德國聖經公會1927年資料)

    1930年

    至1932年

    1947年

    1951年

    1955年

    1950-1960(每年)

    1963年

    1964年(美國聖經公會)

    (其他)

    1965年

    1966年

    409,000,000

    965,000

    88,070,068

    6,987,961

    900,000

    12,000,000

    1,3330,213,815

    14,108,436

    952,666

    25,393,161

    3,037,898

    54,123,820

    1,665,559

    69,852,337

    76,953,369

    87,398,961

    ×

    ×

    1,913,314

    3,223,986

    2,620,248

    ×

    ×

    13,135,965

    18,417,989

    39,856,207

    聖經的讀者要比任何一本書的讀者為多,譯成他種文字的次數也較其他任何書籍為多。歷史上,聖經全書或部分單行本的發行量也較任何其他書為眾。也許有人會反辯說,在某年,某月某書的銷路比聖經大。然而綜合來看,世間沒有一本書可與聖經相比擬的。第一部主要的聖經是“拉丁通俗譯本”(LatinVulgate),是在古騰堡(Gutenberg)的活字版上印成的。49/478-480

    闢克林(HyPickering)說,在30年前,英國及外國聖經公會若要供應市場的需要,它們必須日以繼夜以每3秒的時間印一本聖經。換句話說,必須以每分鐘印22本;每小時印1369本;每天印32876本聖經的速度進行才行。這些聖經被分別包裝為4583包,分送世界各地計重490噸。36/227

    蓋司樂與尼克(GeislerandNix)引用《劍橋聖經歷史》(TheCambridgeHistoryoftheBible)的一段說話︰“沒有一本書有近乎聖經這樣源源不絕的發行銷路的。”14/122

    聖經的批評家們說得對︰“這並不就證明聖經是神的話,但它卻證實了聖經的獨特性!”

    3C.翻譯版本的獨特性

    聖經是第一本被翻譯的書,希臘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乃是被譯成希臘文的希伯來文舊約聖經,約在公元前250年譯成。50/1147

    聖經被翻譯,又被重譯過,也被意譯了無數次,其次數遠較現存之書為勝。

    大英百科全書這樣記載說︰“到1966年為止,聖經已被譯成240種文字及方言,……其中一部分或某卷書已譯成739種譯本,總計有1280種語文版。”12/588

    從1950至1960年間,世間有三千個聖經翻譯人員在從事聖經翻譯的工作。12/588

    聖經在翻譯版本方面確是獨特無雙的!

    4C.聖經常存的獨特性

    1D.經久常存

    在印刷術尚未發明之前,聖經多半是手抄的,然後再被重謄在易損壞的材料上。但是其文體,正確性及其常存性卻是歷久不衰。至今聖經手抄經卷的證據之存在量,仍要較任何十種古典文學加起來還豐富。

    羅拔遜(A.T.Robertson)是精通新約希臘文文法的一位學者,他寫道︰“拉丁通俗譯本聖經的手抄卷凡八千件,另外至少有一千卷其他更古的抄本,再加上四千卷希臘手抄本的經卷總共計一萬三千種部分新約聖經的手抄本。此外,我們還可從早期基督徒作品中收集到不少的新約經文。”39/70

    孟沃華(JohnWarwickMontgomery)在《歷史與基督》(HistoryandChristianity;Inter——VarsityPress出版)一書中寫道︰“若有人對新約各書的內容有所懷疑的話,也就等于同時貶低了所有古典文學的價值,因為自古代存下來的資料中,沒有任何一種比新約聖經更久經考據的了。”34/29

    蘭姆(BernardRamm)在《基督徒信仰的確據》(ProtestantChristianEvidence,MoodyPress出版)一書中提及聖經古卷的正確性與權威性,他說︰

    “猶太人那種處心積慮保存經卷的精神一向是史無前例的。猶太文字的特別系統可以計算每一個字母,每一個音節,每一個字及每一段落。在猶太人的社會文化里有專門一種階級的人,他們唯一的責任是保存並傳遞這些經文資料,使之無誤、無訛,以臻完全——這批人就是文士、律師及馬所禮人(Massoretes)。有誰會去計算柏拉圖、亞里斯多德作品里的字母、音節及字句呢?西賽錄(Cicero)及沈尼加(Scneca)的作品也無專人來仔細分析,估定字句的真偽與正誤。

    至于新約聖經,總共約有一萬三千種全部及部分的抄本,其中包括希臘文及其他語文的版本。這些抄本均自古存留至今,沒有任何其他的古典作品是經過許多考驗後還能無誤地留存下來的。”36/230-1

    李昂(JohnLea)在《世界上最偉大的一部書》(TheGreatestBookinTheWorld)一書中把聖經與莎士比亞的作品相比︰

    “在北美回瞻雜志(NorthAmericanReview)的一篇文章里,一個作者很有趣地將聖經與莎士比亞的作品相比較,卻發現人們對聖經的手抄本所費的心思,所花的勞力要遠較莎翁作品為多,雖然後者是印刷版,前者卻是手抄本。他說︰

    “‘這實在令人咋舌。莎士比亞的作品至今只隔280年,其中的疑難及差誤卻遠比1800年前的新約聖經為多,何況其間有近1500年的時間,聖經都是以手抄本的形式存在的。但在新約中,除了十至二十處的地方外,對其他的每節經文,聖經學者們均能表示同意。而且他們所不能彼此同意的地方也都只限于經文的講解,而非是對經文的本身有所疑問。但在莎翁37本劇本中,每一個劇本至少有一百處以上的地方要引起人的爭論,而且這些差異處都是足以影響整個文句的意義的。’”30/15

    2D.遭逼迫卻仍然常存

    沒有一部書曾遭致聖經一般的惡意攻擊。許多人想焚燒它,禁止它。36/32

    可拉特(SidneyCollett)在《聖經注釋》(AllAbouttheBible)一書中說道︰“伏爾泰(Voltaire)這位法國著名的無神論者死于公元1778年,生前他曾預言,在他死後一百年,基督教將不復存在,人們只可能由歷史中讀到它而已。但歷史勝于雄辯,伏爾泰早成歷史人物,而聖經營銷售量仍繼續在各地有增無減,並且藉著它把福音與祝福帶到世界每一個角落。舉例來說吧!在以往佔之霸(Zanzibar)地方的販奴市場上,築起了英國最魁偉的教堂,當年用來鞭打奴隸的地點如今立起領聖餐的桌子。這類的例子在世界上真是不勝枚舉。……有人說得好︰‘如果要想禁止聖經的推銷,猶如叫眾人用肩膀抵住太陽的火輪,企圖禁止它運行一樣。’”8/63

    針對伏爾泰預言基督教及聖經在百年之內即將絕跡的狂言,蓋司樂與尼克(GeislerandNix)指出︰“在伏爾泰死後五十年,日內瓦聖經公會就用他的印刷機與印刷所印行了成堆的聖經。”14/123-124

    這真成了歷史上的大笑話!

    公元303年,戴克里仙大帝下旨︰“將所有的基督徒及他們的聖經予以摧毀”[見《劍橋聖經史》(CambridgeHistoryoftheBible,CarnbridgeUniversityPress,1963出版)]。並傳令各地各方︰“申令將所有的教堂與聖經焚燒;凡信基督教的人,在朝者失其官職,在野者失其自由。”49/476;13/259

    然而以上焚經的聖旨卻遭到歷史的譏誚,在戴克米仙大帝下旨25年後,繼位的君士坦丁大帝就下令希臘史學家優西比渥(Eusebius)用政府的錢備制五十本聖經。

    聖經在其歷史不滅一事上是獨特的,這並不證明聖經就真是上帝的話,但它證明聖經在萬書中有如鶴立雞群的一部書。一個有心追求真理的人對于這本獨特的書理當加以研讀。

    3D.在批評下仍站得住

    赫斯丁(H.L.Hastings)對聖經在屢經無神論者及懷疑論者的攻擊及批判之下仍能矗立不倒,作了強而有力的闡明︰

    “1800年來,許多不信聖經的人竭力駁斥聖經,想**聖經,但聖經卻仍如磐石一般的矗立不移。它的銷路增加,如今更為人所愛讀及愛戴。不信聖經的人對聖經之攻擊實在有如用小鐵槌敲打埃及金字塔一樣,結果實在微不足道。當法國國王提議**國內的基督徒時,一位老政客兼戰士對他說︰“‘萬歲!神的教會是塊鐵砧,曾磨損盡許多的鐵槌。’正是如此,不信聖經之人的鐵槌都被磨損了。而鐵砧卻依然長存。如果聖經不是上帝的書,人們早就把它摧毀了。帝王與教皇,國王與祭司,公子及領袖們都想要設法毀滅聖經,如今他們都已過世,而聖卻依然活著。”30/17-18

    蘭姆(BernrdRamm)說︰“聖經的喪鐘響過千萬次,送葬的行列聚集了,墓碑上的文字也雕刻妥了,葬禮辭也宣讀了,可是尸體從未長眠于此。

    “沒有任何一本書,象聖經這樣被宰割、被刃殺、被考察、被查緝、被誹謗。有什麼哲學、宗教、心理學、古典或現代的詩詞書籍曾經歷過這麼多集體的攻擊?被如此刻毒地批判過?如此徹底的摧毀過?人們對其中的每一章、每一行、每一個字都不肯輕易放過?”

    “然而如今聖經仍為數以百萬計的人所愛、百萬計的人所讀、百萬計的人所研究,且樂此不倦。”36/232-233

    以往有句流行的話說︰“這是聖經批評家所保證的結論”,如今這些批評家都已落泊潦倒,而他們批評的聖經卻仍長存。用“資料假設”(DocumentaryHypothesis)作比方吧!它起源是基于批評摩西五經(Pentateuch)不可能是出于摩西之手,因為根據“聖經批評家所假定的結論”,證明當摩西的時代這些作品都尚未產生,他們相信摩西五經必定是出于後期作家的手筆。于是聖經批評家們開始動腦筋建議,摩西五經必然是由約伯記、傳道書、箴言及申命記的作者們集體寫成的,他們甚至有本事把一句經文分析成是三個作者的作品,他們為批評學建起無謂的空中樓閣。

    但是就在這時候,有人發現黑古董(BlackStele)的存在。50/444,在這些石碑上刻有楔形文字,其中詳細記載著漢摩拉比法典,難道這也是摩西以後的作品嗎?當然不是!這是摩西以前的作品;不但如此,這實在是亞伯拉罕以前的作品,約存在于公元前二千年左右,比摩西的作品至少要早三百年。50/444這真是妙不可言的一件事!這些都存在摩西之前,而聖經批評家卻認為摩西是個原始人,生長在根本沒有文字與字母的世代!

    這誠然是歷史對人類的譏誚!雖然如今在某些學府中“資料假設”的學說仍在被傳授,但其起初的理論基礎(“聖經批評家假定的結論”)已被取消了,而且視為謬誤無稽。

    聖經的批評家們說,耶利哥城的城牆不可能倒下來,你知道他們又錯了,因為耶利哥城牆確實倒了。

    “聖經的批評家假定的結論”中,根本沒有舊約時代的赫提特人(Hittites),因為歷史上沒有關于此民族的其他資料可查,他們必是出自神話。但這個結論又錯了。由于考古學家的挖掘,現在有數以百計的參考資料記載者長達1200多年的赫提特文化。

    西方保守派浸信會神學院的院長雷長馬省(EarlRadmacher)借用前辛辛納提城希伯來聯合大學猶太神學院院長,也是世界三大著名的考古學家之一的葛魯克先生(NelsonGlueck)的說話︰

    “我听見葛魯克先生在德州達拉市的以馬內利會堂(TempleEmmanuel)中紅著臉辯論說︰‘有人指控我在校中教導學生聖經是上帝口傳的真理,而且字字絕對正確。但我要大家了解,我從來沒有這樣講過,我只是說在我所從事的考古研究中,我從來沒有發現一件古物是與聖經中上帝的話相抵觸的。’”51/50

    聖經在面對批判之下是獨特無二的,歷史上再沒有一本書能象聖經一樣。一個有心追求真理的人對這本獨持的書理當加以研讀。

    5C.其教訓的獨特性

    1D.預言

    以讀萬卷書聞名的書伯史密斯先生(WilburSmith)在他所著《無可比擬之書》(TheIncomparableBook;BeaconPublications出版)中結論說︰“無論人們對我們聖經的權威與信息有何種不同的看法,從好些方面來看,全世界都會同意,聖經是在人類五千年歷史當中最不尋常的一本書。

    “無論在個人或集體創作當中,聖經是唯一一本論及預言最多的書。這些預言有涉及個人和各個國家,論及以色列國、全地的居民,又涉及有關某些城市,以及救世主彌賽亞來臨的種種預言。古時有許多方法來預測未來的事,如佔卜、佔兆、佔卦、預兆等。但在所有的希臘及拉丁文的文獻中,雖然也用到先知及預言等字,我們卻找不到有對任何真的重大史事將發生在長遠之未來的詳盡推測,也找不到有關人類救主的預言……”43/9,10

    2D.歷史

    從撒母耳記上到歷代志下,我們可以讀到五百年的猶太人歷史。《劍橋古代史》(TheCambridgeAncientHistory)第一卷第222頁中明文記道︰“猶太人確有史學家的天才,舊約聖經中充滿了歷史的記載。”

    衛伯史密斯(TheBiblicalPeriod)曾抄錄著名考古學家亞布萊特(WilliamAlbright)教授的名著《聖經時代》(TheBiblicalPeriod)稱︰“希伯來民族的傳統對其部落及家族之起源均有詳盡的描述,其記錄遠勝于所有其他的民族。在埃及與巴比倫,在亞述及腓尼基,在希臘及羅馬,我們都找不到類似的記錄,而德國人民的傳統中亦沒有類似的記載。此外印度及中國亦無類同的史記,因為他們早期的歷史是記載歪曲的朝代傳統,除了原始神人及君王的記敘外,毫無有關牧人與農夫的記載。無論是從最古的南美秘魯遺跡中所發掘之印卡族的歷史,或是古希臘的史記當中,我們都找不到有關印歐及希臘民族曾是來自北方的游牧民族南遷而來的史實。亞述人對他們的祖先的記憶亦不詳盡,只記下他們的名字,但無他們的事跡可尋,我們僅知他們原是帳篷居民,而來自何處的資料早已失傳。”43/24

    [以上這篇論文取材自LouisFinkelstein編著之《猶太人,他們的歷史、文化及宗教》(TheJews,TheirHistory,Culture,andReligion一書)]。

    3D.人品

    查非(LewisChafer),是德州達拉市神學院的創始人兼前任校長,他說︰“聖經不是人想寫便寫得出來的,也不是人願意寫便能寫得成的。”

    聖經很坦白地描寫其中人物的罪行。試讀今日的傳記,請看多少書中人物陰暗的一面都被遮蓋了,或被省略了。就以歷代偉大的文學家們為例吧!他們都被描繪得有如聖人一般,聖經卻不然,聖經總是照實記載︰

    族人的罪被指責無遺——見申命記九章24節

    族長們的罪——創世記十二章11至13節;四十九章5至7節。

    布道家們描寫自己的過錯及使徒們的過失——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1至56節;八章10至26節;馬可福音六章52節;八章18節;路加福音八章24節、25節;九章40-45節;約翰福間十章6節;十六章32節。

    教會的混亂——哥林多前書一章11節;十五章12節;哥林多後書二章4節等。

    很多人問︰“聖經為什麼要把大衛與拔示巴的那一章寫出來呢?”原因就是聖經對任何事實都是據理直言的。

    6C.聖經對其他文獻之影響

    麥克非(ClelandB.McAfee)在《最偉大的英國古典文學》(TheGreatestEnglishClassics)一書中寫道︰“假如每一個大城市中的聖經都被摧毀了,單單由各城市公共圖書館的書架,收集其他書中所引用過的聖經字句,我們仍可以把聖經的主要部分重新拼湊起來。差不多所有偉大的作家們都曾在自己的作品中,論及聖經對他們的影響。”32/134

    史學家沙夫(PhilipSchaff)在《基督其人》(ThePersonofChrist,AmericanTractSociety,1913)中維妙維肖地描寫聖經與救主的獨特性︰

    “拿撒勒人耶穌既無金錢又無武力,但他比亞歷山大、凱撒、穆罕默德、及拿破侖所征服的人更多數百萬;他既無科學背景,又未進過高等學府,但他在人與上帝的知識上所賜下的亮光,遠超過所有哲學家與學者總和的成就;他沒有受過正式口才的訓練,但他所說出的生命之語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可模仿的,他話語所產生的效果遠較演說家及詩人為強;他從未寫下一行字,但他促使多人寫作,他供應了無數證道、演證、討論會、巨著、藝術及歌頌的主題,他對人類的影響遠超過所有過去及現代偉大作家們的影響力。”

    蘭姆(BernardRamm)在《基督徒信仰的確據》(ProtestantChristianEvidence;MoodyPress,1957出版)一書中更進一步地說︰“有關研究聖經的文獻是任何其他科學或人類學問所望塵莫及的。從公元95年前的先聖父老直到今天,文學創作有如江河洪流均發源于聖經——聖經字典、聖經百科全書、聖經辭典、聖經地圖及聖經地理等。但這不過是略舉一例而已,此外,俯拾皆是的有關神學、神學教育、聖樂學、海外宣道、聖經文字、教會歷史、宗教傳記、靈修書籍、解經書籍、宗教哲學、歷史證據、衛道學等等文獻,真是不勝枚舉。”36/239

    來德里(KennethSoottLatourette)在《基督教歷史》(AHistoryofChristianity,HarperandRow1953)一書中說道︰

    “耶穌的重要性,他對歷史的影響以及他奇妙的存在都是顯而易見的。沒有任何其他人能在這個地球上這樣吸引各國各民為之大書而特書,而這個寫作的浪潮不但沒有逐漸消逝,反而更加浪涌濤洶起來。”28/44

    3B.結論是很明顯的

    以上的說法並不證明聖經就是真的,但對我而言,卻證明聖經的獨特性。(與眾不同,無法望其背脊的。)

    一個教授曾對我說︰

    “如果你是個有知識的人,如果你想追尋真理,你一定會讀這本比其他書吸引更多人的書。”

    又及︰你曾否知道聖經是第一本被帶入太空的書(縮影版);它也是第一部因描寫地球的來源而被宣讀的書。(太空人在太空中讀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起初,上帝創造……)試想,伏爾泰竟說不到1850年聖經就要絕跡?

    你也許該知道,聖經也是世上最貴的書之一(若非是世上最最貴的一本書)。古騰堡的拉丁文通俗譯本聖經(Gutenberg’sLatinVulgate)售價十萬美金。俄國曾把一本早期希伯來文西乃山手抄本的舊約古卷(CodexSinaiticus)賣給英國,售價五十一萬美金。36/227

    另外也許你還想多知道一點,世上最長的一份電報是從紐約打到芝加哥的新約聖經新譯本的全部字句。36/227
第一部分 我所相信的聖經 第二章 聖經是如何產生的?
    2A.聖經的寫作

    許多人對聖經的背景、其中章節之劃分及其出版材料等等有很多的問題。本章將介紹一些有關聖經的結構,深信對讀者在了解上帝的話必得裨益。

    1B.書寫所用的材料

    1C.書寫材料

    1D.紙草(Papyrus)

    由于紙草的腐朽性,古時的手抄經卷能存留至今的,為數不多。

    古時最通用的寫作材料是紙草,紙草是由紙草植物制成。此種蘆葦盛產于埃及與敘利亞的淺湖、淺河中。大量的紙草由敘利亞的白百羅港(Byblos)出口。希臘字白百羅乃是書的意思,即由此港得名。英文的紙字(paper)也是從希臘字紙草(papyrus)而來。

    《劍橋聖經史》(TheCambridgeHistoryoftheBible)中有一段記述,描寫紙草是如何被制為書寫的材料的︰

    “蘆葦須先去皮,再切成等長的窄條,然後排成經緯,再打成一片。待干後,將其白色的表面以石塊或其他工具磨平。普利尼(Pilny)說︰紙草有好些種品質,厚度不等,表面各異。在新王朝時代(TheNewKingdomPeriod)的出品,紙草通常很薄,且呈半透明色。”9/30

    最早的紙草遺片約系出于公元前2400年間[見葛林理(HaroldG.Greenlee)的《新約版本校勘》(IntroductiontoNewTestamentTextualCriticism,WilliamB.EerdmansPublishingCo,1964)]。19/19

    最早的紙草經卷是很難保存的,除非是在極干燥的地區,如埃及的沙漠及死海經卷發現之地昆蘭山洞內(QumranCaves)。

    紙草的使用一直很受歡迎,直到公元後第三世紀為止。19/20

    2D.羊皮卷(Parchment)

    皮卷乃指被抄寫在綿羊皮、山羊皮、羚羊皮或其他獸皮上的經文而言。此等獸皮必須經過去毛等處理過程,以期制成經久耐用的抄寫材料。

    布如斯(F.F.Bruce)謂︰“皮卷原文prachment系出自小亞細亞的別迦摩城(Pergamum,今土耳其境內),該市以出產寫用材料聞名。”6/11

    3D.牛皮卷(Vellum)

    此專指小牛皮而言,此種牛皮通常被染為紫色。所存留至今的皆為此種紫牛皮古卷,寫在牛卷上的則是金色或銀色字。

    葛林理(HaroldGreenlee)認為︰“最早的牛皮卷約存于公元前1500年前左古。”19/21

    4D.其他的書寫材料:

    1E.瓦片(Ostraca)。這是一種未上釉的陶器,甚為普通人民所愛用。

    曾在埃及與巴勒斯坦一帶掘出很多。(約伯記二章8節)

    2E.石碑以“鐵筆”拓寫而成者。

    3E.粘土碑及以利器刻寫,而後干燥,以為永存之記載(耶利米書十七章13節,以西結書四章1節)。這是最便宜,而又最持久的書寫材料。

    4E.蠟板。平木板上涂上一層蠟,然後用金屬筆抄記而成。

    2C.抄寫之工具

    1D.錘子︰一種雕刻石器的鐵器。

    2D.金屬筆︰“一種三角形的工具,有一平面的筆頭,用來刻劃粘土版及蠟板。”14/228

    3D.筆︰一種尖頭的蘆葦。“以燈心草制成,長六至十六英寸,一端做成錘追形,以便使用寬面或狹面作或粗或細之筆劃。此種蘆葦筆在米索不達米亞公元第一個一千年里頗為流行。至于羽毛筆則是在公元前三世紀時才由希臘傳來的。”(耶利米書八章8節)49/31

    這種筆系用在牛皮卷、紙草及皮上。

    4D.所用之墨水系由木炭、膠和水所制成。6/13

    2B.古卷的形式

    1C.書卷或羊皮紙卷軸(RollsorScrolls)

    系由紙草粘成長卷,卷在木棒上。這種書卷不能制得太長,否則使用時極為不便。通常僅抄寫一面,兩面都有文字的經卷稱為“書卷”Opisthograph(啟示錄五章1節)。有的書卷長達144英尺,普通的書卷長約20至35英尺。

    難怪在亞歷山大圖書館工作的編目專家卡力瑪加斯先生(Callimachus)曾說︰“大書實在是大麻煩。”33/5

    2C.古書版本或書形(CodexorBookForm)

    為了閱讀方便,並使書不要太龐大起見,紙草也有被釘成書形的,並在兩面抄寫。葛林理(HaroldGreenlee)說,基督教乃是導致發展手抄本的主要原因。

    古代文學巨著的作家多將文字抄寫在書卷上,直到第三世紀為止。

    3B.書體的形式

    1C.正楷(UncialWriting)

    以大寫字母小心抄寫而成,這種字體又稱為“書手”(Bookhand),梵帝區抄本(Vanticanus)乃西乃山抄本(Sinaiticus)都是正楷的抄本。

    2C.草書(MinusculeWriting)

    以草書,“字字相連而寫成。”62/9這種書體的改變系始于第九世紀。33/9

    希伯來及希臘的手抄本,字間往往不留空白。(希伯來抄本中原無母音Vowels,直到公元九百年馬所禮人Massoretes時代才創母音。)

    莫志杰(BruceMetzger)在《新約聖經》(TheTestoftheNewTestament,OxfordUniversityPress,1968出版)一書中,曾如此答復那些埋怨連筆寫成的經文難以閱讀的人說︰

    “希臘文中並不常見這種含糊不清之處,除了極少數的例外。大半的希臘文都以母音字母為一字之尾,或以V、P、及S三個子音為結尾。而文句連續抄成並不致產生特殊的閱讀困難,因為相應成習的,古希臘人有高聲朗讀的習慣,即使獨自一人時亦然。如此,句句之間雖未能空白,但朗誦時,一音節一音節地念,很容易就能讀出這些不間斷的經文了。”33/13

    4B.分劃

    1C.書卷

    2C.分章

    第一次的分段是發生在公元前586年,摩西五經(Pentateuch)被分為154段(Sedarim),以便三年內能誦讀完畢一次。

    五十年後,又再進一步地被分成54個部分(Parashiyyoth)及669個小段,以便于尋找參考資料。這種分段法則是用在一年誦讀一次的讀經計劃中使用的。

    希臘人在公元250年左右曾將聖經分章。最古的分章系統約發生在350年左古,注在梵帝岡抄本(CodexVanticanus)的邊緣上。33/22

    蓋司樂及尼克(Geisler&Nix)寫道︰“直到第十三世紀,抄本中的這些章段才又有更改……蘭頓(StephenLangton),這位巴黎大學的教授,後任英國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ofCanterbury)將聖經分成現今的章段(約在1227年左右)。”14/231-232

    3C.分節

    初期的分節方式並不統一,乃按字句、字母或數目為標記,其間空一格。這些標記當初並未被有系統的廣泛的運用。第一個標準的分節是在公元後900年左右。

    拉丁文通俗譯本聖經(LatinVulgate)是第一部新舊約全部分章分節的聖經。
第一部分 我所相信的聖經 第三章 正經
    3A.正經

    1B.序言

    1C.“正經”(Canon)一字的字義

    正經(Canon)這字根是出于“葦”字(英文為cane;希伯來文為ganeh;而希臘文為Kanon)。“葦”乃衡量之尺度,後來作“標準”解。

    最初,“Canon被作為‘信仰的條例’,人們衡量與估計的標準……”

    後來作為“目錄”或“備注”解。6/95

    Canon這字運用在聖經上,其意為“一套為官方接受的書卷目錄。”11/31

    有一點我們要記住,教會並沒有創造Canon或正經,再把他們收集在我們今日所謂的聖經里面。事實上,教會只是把上帝默示後經人寫成的書卷重新予以組織編纂而成。

    2C.如何測驗一書是否能列為正經之一部分

    我們不確切的知道,在早期的教會選用正經的標準是怎樣的,在決定某卷書是否屬于正經或聖經,蓋司樂與尼克(GeislerandNix)列下五大選用的原則︰14/141

    是否具有權威性——是否出自上帝的手?(該書中是否有“主如此說”的話?)

    是否具有預言性——由上帝的人所寫?

    是否真實?(選書的教會神甫們抱著“若有疑問,就舍棄該書”的原則,如此加強了“他們選擇正經的可靠性”。)

    是否有活力——是否有上帝改變生命的力量?

    是否被接受、蒙收納、被誦讀、被運用——是否被信上帝的人所接受。彼得認可保羅的著作,視它們與舊約經文同等。(彼得後書三章16節)

    2B.舊約正經(OldTestamentCanon)

    1C.選擇舊約正經的幾項因素

    1D.猶太人獻祭的系統在公元70年因耶路撒冷及聖殿被毀而終止。從此猶太人流離失所,他們需要確定哪些書卷是具有權威性的上帝的話語,因為此時不僅聖書分散各地,而且許多經外的書卷開始流傳民間。猶太人是一“書”之民,唯有此“書”能使他們團結在一起。

    2D.基督教開始成長,許多基督徒的作品開始流行。猶太人要能很有效地暴露這些作品,以期與他們自己的作品分辨出來,而不致被誤用在猶太人的會堂之中。

    猶太人都應能仔細分辨希伯來的正經與其他的宗教文獻。

    2C.希伯來的正經(TheHebrewCanon)

    1D.以下是猶太人舊約正經的綱目(這是按照我在神學院中的筆記所編成的,讀者由許多現代版的猶太人舊約聖經中也可找到。)請參考《聖經》(TheHolyScripture),《希伯來馬所禮經卷》(AccordingtotheMassoreticText)及《希伯來聖經》(BibliaHebraica)[均為克達爾及葛爾(RudolphKittel,PaulKahle)所編。]

    律法(Torah)著作(Kethubhim或Haglography)

    1.創世記

    2.出埃及記

    3.利未記

    4.民數記

    5.申命記

    A.詩書

    1.詩篇

    2.箴言

    3.約伯記

    B.五卷(Megilloth)

    先知書(Nebhim)

    A.早期先知書

    1.約書亞記

    2.士師記

    3.撒母耳記

    4.列王記

    B.後期先知書

    1.以賽亞書

    2.耶利米書

    3.以西結書

    4.十二先知書1.雅歌

    2.路得記

    3.耶利米哀歌

    4.以斯帖記

    5.傳道書

    C.史書

    1.但以理書

    2.以斯拉記-尼希米記

    3.歷代志上、下

    基督徒雖有同樣的舊約正經,但在編卷上與希伯來正經略有出入。我們將撒母耳、列王記、歷代志各書分為上下兩書。猶太人則將小先知各書合為一卷。書卷的排列前後次序亦有異。基督徒的舊約正經乃是依照標題排列,而非按官方次序排列。

    3C.耶穌也曾引證舊約正經

    1D.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節。

    耶穌對樓上的一群門徒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從這經句上,“耶穌指明希伯來聖經共分為三部分——律法書、先知書及著作(或稱‘詩篇’,因為詩篇乃是這第三部中的首篇而且是其中最長的一卷書)。”6/96

    2D.約翰福音十章31─36節;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節。

    耶穌不同意法利賽人對口授的傳統所持的看法(參見馬可福音第七章,馬太福音十五章),但並沒有反對他們對希伯來正經所持的觀念。6/104

    “我們也找不到任何耶穌要和這些猶太人為舊約正經卷辯論的原因。”52/62

    3D.路加福音十一章51節(及馬太福音二十三35節)。

    “……從亞伯的血起,直到被殺在壇和殿中間撒迦利亞的血為止。”耶穌在這里肯定他對舊約正經的見證。亞伯,人人皆知,是世上第一位殉道者(見創世記四章8節);撒迦利亞則是最後一位被記名的殉道者(按照希伯來舊約的次序,請參2C,1D的綱目),他在“耶和華殿的院內”向眾民說預言時,被他們用石頭打死(見歷代志下二十五章21節)。創世記是希伯來正經中的第一卷書,歷代志則是最後的一卷書。耶穌基本上乃是說︰“從創世記直到歷代志”若按我們的次序則是從“創世記直到瑪拉基書”。6/96

    4C.經外作家們的見證

    1D.最早有關舊約共分三部分的記載是在傳道書(公元前130年版)的前言之中。此前言乃是傳道書的作者其孫所寫,其中說到︰“律法、先知書及其他父老們的著作。”這里聖經顯然被分為三部分。

    2D.約瑟夫(FiaviusJosephus)于公元後第一世紀末時,曾在“與亞平先生答辯書——上”(ContraApion1)中寫道︰

    “自波斯王亞達薛西(Artarerxes)到現在為止,所有發生的事都有明文的記載,但卻不似以往的記載那樣可靠,因為歷代相傳的先知時代已告終止,然而我們仍然對自己的作品深具信心,我們的行為可以為我們作見證。雖然經過頗長的一段時間,沒有人肯在這些書中加添什麼或刪減什麼,又沒有人肯修改任何我們的作品。”

    3D.猶太人的他勒目(TheTalmud)(猶太教法典)

    1E.《手之潔淨禮注釋》三章5節(ToseftaYadaim3:5)中說︰“福音書及異端經書都不使人手污穢,賽拉之子眾書(TheBooksofBenSira)及自他以後所寫的書則不屬正經之內。”70/63;32/129

    2E.《新世界的程序》第三十章(SederOlamRabba30)中寫道︰“先知們藉聖靈說預言直到今日為止(亞歷山大大帝的時代),從今以後,你得傾耳細听智者的話。”14/129

    3E.巴比倫版的猶太他勒目(BabylonionTalmud)(猶太教法典)

    在《撒都該文獻》(TractateSanhedrinⅦ-Ⅷ,24)中記有︰“自後期先知哈該,撒迦利亞及瑪拉基之後,聖靈就離開了以色列國。”

    4D.米里托(Melito)是沙底斯的主教(BishopofSardis)約在公元後170年左右,寫下最古的舊約正經目錄。

    第四世紀的希臘史家優西比渥(Eusebius)在《教會歷史》(EcclesiasticalHistory,Ⅳ.26)中曾留有米里托的注釋。米里托稱在敘利亞旅行時,得到這個可靠的目錄。在致他友人安納西米亞士(Anesimius)信中,米里托如此說︰“這些目錄記有摩西五經︰創世記、出埃及記、民數記、利未記及申命記,並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列國四書、歷代志兩書、大衛之詩篇、所羅門之箴言(又名智慧之書)、傳道書、雅歌、約伯記。其中所包括之先知書有︰以賽亞書、耶利米書、合為一卷的十二小先知書、但以理書、以西結書及以斯拉記。”

    布如斯(F.F.Bruce)曾評論︰“可能米里托將耶利米哀歌合在耶利米書中,尼希米記合在以斯拉記中(雖然以斯拉記罕有被列入先知書中者)。若是這樣的話,則他的目錄除了以斯帖記以外,已將所有的希伯來正經均包括在內了[按照希臘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的次序排列],以斯帖記可能不在他從敘利亞得來的資料當中。”6/100

    5D.目前猶太正經分三部分(共計11書),是由米示那經卷(Mishnah,也就是猶太人他勒目的評釋經卷)得來(BabeBathratractate,公元後第五世紀)。14/20

    5C.新約聖經中見證舊約之處

    馬太福音二十一章42節;二十二章29節;二十六54節、56節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

    約翰福音五章39節;十章35節

    使徒行傳十七章2、11節;十八章28節

    羅馬書一章2節;四章3節;九章17節;十章11節;十一章2節;十五章4節;十六章26節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4節

    加拉太書三章8節;三章22節;四章30節

    提摩太前書五章18節

    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

    彼得後書一章20,21節;三章16節

    約翰福音七章38節︰“就如經上所說。”這句話雖未指出經上何書何卷,但顯然表明听眾對舊約各書間的連帶關系必有一般性的了解。

    6C.吉尼亞會議(TheCouncilofJamnia)

    許多學生對我說︰“是啊,我知道正經是怎樣搜集來的,是在一個會議上,宗教領袖們聚在一起,決定那些書對他們最有幫助;然後強迫信徒接受這些經書。”這樣的說法不但與事實相違,且遠至極點。(但對某些人而言,在這個太空的時代里,遠距離已經不算一回事了。)

    布如斯(F.F.Bruce)在《經書與羊皮古卷》(TheBooksandParchmentsH.Revell1963出版)一書中說道︰

    “所以有人會問及舊約聖經中‘著作’部分,是否在主耶穌在世時已經完成,主要是因為公元70年耶路撒冷城被毀以後,有好些猶太人的拉比(教法師)討論到希伯來正經有關‘著作’部分的問題。當聖城與聖殿即將被毀之際,有一位名叫猶迦南的拉比,他是札凱之子(YocharanbenZakkai),也是當時法利賽當中屬西洛派(SchoolofHillel)中一位杰出的拉比。他獲得羅馬當局的許可,基于純宗教的立場在猶太地約帕城及亞鎖都城之間的吉伯尼(Jabneh)或稱吉尼亞(Jamnia)城重組猶太教的高等議會。吉尼亞會議中所論及的事項,先以口傳,後來則記錄在拉比著作中。在他們的辯論中,他們曾考慮到箴言、傳道書、雅歌、以斯帖記各書應否列入正經之內。反對這些經卷的理由各各不一,用以斯帖記為例,其中就未曾提及上帝之名;而傳道書則似乎與當時的正統信仰格格不入。但經吉尼亞會議辯論的結果,終于確定所有的這些書卷都應屬于聖書範圍。”6/97

    楊以德(EdwardJ.Young)在《無誤之書》(TheInfallibleWord,PresbyterianandReformedPublishingCo.出版)一書中,曾極恰當地引用羅列(H.H.Rowley)在《舊約聖經之成長》(TheGrowthoftheOldTestament,London,1950,p.170)一書中的話說︰

    “我們對吉尼亞會議的可靠性要略存保守的態度,我們知道拉比曾在該地有過一番討論,但我們也知道,從該會議中,沒有產生任何正式或確定性的決議。很可能這些討論都屬非正式的,但卻有助猶太人傳統的成形,並助其傳統變得生根穩固。”52/73

    7C.舊約的偽經文獻(TheOldTestamentApocryphalLiterature)

    1D.簡介

    “偽經”這個字詞原是由希臘字apokruphos一字而來,為“隱藏”或“封閉”之義。第四世紀的耶柔米(Jerome)乃是第一位稱此類文獻為“偽經”的人。

    2D.為何不能列入正經之中?

    這些書除了達不到正經的標準之外;《翁格聖經字典》(Unger’sBibleDictionary,MoodyPress,1966)又加上下列的理由︰

    1.“它們含有歷史與地理上的錯誤及時代上的謬誤之處。”

    2.“其中傳授假的道理,包含與聖經相違的教訓與行為。”

    3.“它們以文學為準,充滿人造的內容,與聖經形式迥異。”

    4.“它們缺乏聖經特有的神聖性,如預言的能力,詩意及宗教上的感受。”50/70

    3D.各書的總結

    爾勒(RalphEarle)在他的佳作《聖經是如何來的》(HowWeGotOurBible,BakerBookHouse,1971出版)中對每一卷書的來源都有一段簡短的記述,我個人因其說得完善,故將之轉載于此︰

    “新約在公元前150年左右寫成的艾斯達前書(IEsdras)論及猶太人如何在被擄至巴比倫後,又重返耶路撒冷城的事。其中大部分的資料是取材自歷代志,以斯拉記及尼希米記等,但也加添了一些傳說的資料。

    “其中最有趣的乃是關于三個守衛的故事,他們辯論到什麼是世上最堅強的東西。其中一個守衛說‘是酒’,另一個說︰‘國王’,第三位則說︰‘是女人與真理’。這三個守衛把他們的答案放在國王的枕套底下,當王醒來時,他召這三個人來解釋自己的答案,最後他們共同決定︰‘唯有真理最偉大而且堅強無比。’因為所羅巴伯(Zerubbabel)能提供這個答案,王賜他獎賞,令他重建耶路撒冷的聖殿。

    “公元100年左右寫成的艾斯達後書(IIEsdras)是一部偽經,其中包括七個異象。據說馬丁路德曾一度被這些異象弄得疑惑不解,最後竟將該書投入以伯河中(ElbeRiver)。

    “托必得記(Tobit)(約在公元前二世紀前葉完成),具有短篇小說的風格,顯然帶有法利賽人的作風。注重法律、潔淨的食物、儀式性的洗濯、慈善事業、禁食及禱告等。很顯然其中說到施舍可以贖罪的話是不合聖經教訓的。

    “朱麗記(Judith)約在公元前二世紀中葉寫成,也屬虛構,其中也含有法利賽人的色彩。故事的主角是位名叫朱麗的女人,她是一個美麗的猶太寡婦。當她所住的城被困後,她領著隨身的女僕,帶著潔淨的猶太食物,去到攻城的敵方將領的帳篷里。他為她的美色所擄,將她在帳篷中留了下來。幸運地,他飲酒過度,醉倒不省人事。朱麗便取出他的刀,把他的首級斬下,將他的頭放在一個袋子里,然後與她的女僕離開了敵營。她們將此敵將之首級高掛在鄰城之上,亞述的軍隊因失去領袖,很快就被擊退了。

    “以斯帖記補遺(AdditionstoEsther)約在公元前100年完成,舊約中的以斯帖記是一本沒有提及上帝之名的書。我們知道以斯帖與末底改曾禁食禱告,但不知他們禱告的內容。為彌補此一缺點,在補遺中列入他們兩人長篇的禱告辭。並附有兩封信,據說是波斯王亞達薛西(Artaxerxes)所寫的。

    “所羅門的智慧(TheWisdomSolomon)約于公元40年寫成,警戒猶太人不要墜入疑惑、物質主義,和拜偶像的惡習中。如同箴言一樣,《所羅門的智慧》也將智慧擬人化,其中包含許多崇高的情操。

    “傳理書(Eccleiasticus)或稱《賽拉齊的智慧》(WisdomofSirach),約在公元前180年寫成,具有高度的宗教智慧,與箴言相像。書中包括許多實際的忠告。例如,對筵席之後的演講,書內有如下的忠告(三十二章8節)︰

    “‘講得簡短切要,用少數的字句表達無窮的涵意。’

    “‘要裝作好像是一個知道得比他講的還多的人。’”

    在三十三章4節中,又有如下的話說︰

    “‘準備好你要說的,那樣才有人听你。’

    “衛斯理(JohnWesley)在他的證道辭中,曾數度引用傳理書中的話。在聖公會教派中,傳理書仍被廣泛地運用。

    “巴錄書(Baruch)約寫于公元100年,相傳原來是耶利米的書記,巴錄,在公元前582年時所寫。但實際上,書中內容卻是解釋耶路撒冷城在公元後70年被毀的原因。此書鼓勵猶太人不要再叛變,當順服統治的君王。雖有此書,但反抗羅馬的巴可其巴革命(Bar-CochbaRevolution)仍于公元132至135年間發生。在巴錄書第六章里,包含著所謂的‘耶利米書信’,大力警告拜偶像的事——可能是針對在埃及亞歷山大城的猶太人而說的。

    “我們的但以理書(OurBookofDaniel)共有十二章,在公元前第一世紀時又加添了第十三章,甦珊納記(Susanna)。甦珊納是巴比倫城中一個德高望重的猶太人妻子,家中常有猶太的長老及士師們來訪。其中兩位深為她的美色所惑,想勾引她。當她大聲呼救時,這兩位長老反誣告說,他們發現甦珊納躺在一個青年人的懷中。于是她被領去受審,因為當時有兩個假見證人作證,她被判有罪,宣布處死。正在這時,一位名叫但以理的年青人出來,打斷了審判的程序,起來反問見證人。即把這兩個人分開來審問,究竟是在花園那棵樹下甦珊納與她的愛人幽會,兩個偽證人的答案各不相同。于是他們被處死,甦珊納得以釋放。

    “貝爾與龍(BelandtheDragon)是同時期加添的一卷偽經,成為‘我們的但以理書’的第十四章。其主要的目的乃在說明拜偶像是件愚蠢的事,實際上它包含了兩個故事︰

    “在第一個故事里,居魯士王(KingofCyrus)問但以理,他為什麼不敬拜貝爾。貝爾每天吞噬許多只羊、面粉及油來彰顯其神。于是但以理是晚將灰灑在祭禮的廟堂地上。翌日王率但以理去廟堂,看神象貝爾是否將所有的食物都食盡。但以理向王指出地上灰中襯出祭師們與他們眷屬在桌子下面的腳印。于是祭師們全部被斬,廟堂亦被摧毀。

    “龍的故事顯然出自傳說,與托必得記、朱麗記及甦珊納記可同歸為純粹猶太人的小說類,並無宗教價值。

    “希伯來三童之歌(TheSongoftheThreeHebrewChildren),此書被列在公元前三世紀盛行的希臘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及羅馬時代通用的拉丁文通俗譯本聖經(LatinVulgate)中但以理三章23節之後,主要內容是借用詩篇一四八篇,又仿詩篇一三六篇以啟應詩的方式寫成,副歌中有三十二次重復同樣的詞句︰‘向他歌唱、頌贊他的名直到永遠。’

    “瑪拿西的禱告(ThePrayerofManasseh),是在馬克比時期(Maccabeantimes)所作,約屬公元前第二世紀,相傳是猶太暴君瑪拿西的禱告。很顯然是根據歷代志三十三章19節而來——‘他的禱告,與神怎樣應允他……都寫在何賽的書上。’由于此禱告在舊約中找不到,故文士就自行加添進去了!

    “馬克比前書(IMaccabees)約在公元前第一世紀寫成,也許是所有偽經中最有價值的一卷書。其中描述馬克比三兄弟——猶達西(Judash),約拿單(Jonathan)及西門(Simon)反抗亞述統治的事跡。這卷史書與猶太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的著作一樣重要,也是世人研究最重要、也最動人的這段猶太歷史的主要參考資料。

    “馬克比後書(IIMaccabees與前書同時),但非前書的延續,只是同時間的導報,提到猶達西抗敵勝利的經過。一般認為要比前書更具傳說性。”11/37-41

    4D.歷史證實偽經不應納入聖經之內

    蓋司樂與尼克(GeislerandNix)在《聖經通介》(AGeneralIntroductiontotheBible,MoodyPress,1968出版)一書中,提出十點古老的史實反對接受偽經為舊約的一部分︰

    費羅(Philo)是亞歷山大城的猶太哲學家(生于公元前40年至公元20年間,經常引用舊約,也承認聖經應分三部分的說法。但他從未引用過偽經,也不承認偽經是神所默示的。

    約瑟夫(Josephus),生于公元後30年至100年間,他是猶太人的史學家。很清楚地表明偽經不在舊約之中,他稱舊約共有二十二卷,也從未將偽經當作舊約聖經來引用。

    耶穌與新約聖經的作者從未引用過偽經,卻無數次的引用舊約正經。

    參加吉尼亞會議的舊約學者們(公元90年左右)均不承認偽經為聖經的一部分。

    在公元第一至第四世紀中,沒有正經或任何基督教的會議承認偽經是神所默示的。

    許多早期的教父明言反對偽經。其中有俄利根(Origen)、耶路撒冷的西瑞(CyrilofJerusalem)及亞山那西(Athanasuis)等人。

    耶柔米(Jerome,340-420)是偉大的學者,也是拉丁文通俗譯本聖經的譯者,公開反對偽經屬正經的一部分。他隔著地中海與奧古斯丁為此書辯論。起初甚至拒絕將偽經譯成拉丁文,後來才草率地譯了幾部。直到他死後,旁人違其所願,將古拉丁文版的偽經收入耶柔米的拉丁文通俗譯本之中。

    許多羅馬天主教的教父們,從起初直到更正教改革時期,均明言反對偽經。

    馬丁路德與一些改教領袖也都反對視偽經為聖經。

    直到公元1546年,羅馬天主教會召開天特大公會議(CouncilofTrent)在這反更正教的會議上辯論時,才決定視偽經與正經為同等。17/173

    3B.新約正經(TheNewTestamentCanon)

    1C.如何測驗一書是否應被選為新約正經

    2D.最基本考慮一書是否應屬新約正經,首先要看是否為神所默示的,其次乃是它所含的“使徒性”。14/181

    蓋司樂與尼克(GeislerandNix)將上點分述如下︰

    “按新約聖經中的話,教會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以弗所書二章20節)。主耶穌曾應許要藉聖靈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翰福音十六章13節)。耶路撒冷的初期教會也是‘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使徒行傳二章42節)。當我們說到‘使徒性’這個名詞時,它並非指該書必須由‘使徒所寫成’或在‘使徒督導之下所寫成的……’

    “也許高森(Gaussen)、華費爾(Warfield)及何記(CharlesHodge)以及一般基督教的學者們的說法更適當。所謂‘使徒性’,乃是指‘使徒的權威性’,或是為使徒所認可的,這才是最主要測驗新約正經的因素,並非靠該書由使徒所寫而定。14/183

    史東毫(N.B.Stonehouse)曾說︰“在新約聖經中,使徒的權威性從未離開過主的權威性。在各個書信當中,使徒們一再強調教會只有一個絕對的權威,那就是主自己。無論何時,只要使徒運用權威來說話,他們就是運用主的權威說話。比如,當保羅自訴他的使徒權威時,他說他的職份乃是單獨且直接由主而來的(加拉太書第一章、第二章)。即使主沒有直接的話交托下來,但他有權威能負責處理教會的生活,宣稱他所說的話帶有主的權柄。(參見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7節;哥林多前書七章10節……”97/117,118

    “在新約聖經中,唯一能直接以真正的權威性發言的,只有主耶穌自己。”53/18

    2C.新約正經經卷(TheNewTestamentCanonialBook)

    1D.三項需要鑒定新約正經的原因。11/14

    1E.約在公元140年左右,馬吉安(Marcion)開始散布異端,寫成一套自己的正經。教會需要決定何為正統的新約正經,以抵制馬氏的影響。

    2E.許多東方的教會在崇拜時開始運用一些來源不正的經卷,因此在正經抉擇上實有必要作一決定。

    3E.公元303年羅馬大帝戴克里仙下詔,宣告摧毀所有的基督教經書。誰肯為任何一本宗教書而殉命?因此信徒需要知道何為真正的聖書。

    2D.亞歷山大城的亞山那亞(Athanasius),在公元367年時列出最早的新約目錄,與我們今日的新約聖經完全相同。這目錄記在他寫給眾教會的一封嘉慶快信之中。

    3D.自亞山那西之後,另有兩位作者耶柔米(Jerome)和奧古斯丁(Augustine),厘定新約正經共分二十七卷。6/112

    4D.坡旅甲(Poylcarp,公元115年)、克里門(Clement)及其他的學者們都以“正如經中所說”的字句來描寫舊約及新約全書。

    5D.猶斯丁(JustinMartyr,公元100-165年間)在其衛道學書(FirstApology1.67)中論及“聖餐”一事︰說

    “在主日,無論是城市或鄉村,人們聚集在一起,只要時間許可,盡可能宣讀使徒的回憶錄或先知們的著作。誦讀完畢之後,主席宣講教訓,並鼓勵听眾效法書中之善舉、良言。”

    猶斯丁在其“與蔡福對話錄”(DialoguewithTrypho)一書中屢屢使用“經上寫道”字句,乃是引用福音書的經文。他與蔡福兩人必知“經上寫道”的這經是指什麼。

    6D.愛任紐(Irenaeus,公元180年),布如斯氏(F.F.Bruce)曾記載愛任紐之影響︰

    “最重要的證據在于愛任紐與門徒時代的聯系,以及他與眾教會間的關系。他生長在小亞細亞一帶,曾是約翰的門徒波里克的弟子。在公元180年成為高盧(今西歐部分,包括意大利北部、法國、荷蘭、比利時及瑞士)的里昂大主教(BishopofLyons)。他在自己著作中證實以下新約各書均為新約正經的主要部分︰四福音書,使徒行傳,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彼得前書,約翰一書及啟示錄。在他的著作《真道辯》(AgainstHeresies)三卷二章8節中,很明顯的指出,到公元180年時,四福音書在基督教的領域中早已被視為不可否認的事實,正有如羅盤針的四個方向或東西南北四方一樣無法為人所否定。15/109

    7D.伊格那丟(Ignatius,公元50年至115年)曾說︰“我不願象彼得和保羅一樣的命令你們,因為他們是使徒……”Trall.3.3.

    8D.為教會的大會議所認可,這與舊約全書的情形相仿。

    布如斯(F.F.Bruce)說︰“有一次的教會會議——也就是公元393年所召開的赫波宗教大會(ThesynodofHippo)終于決定新約全書計有二十七卷書時,他們並沒有另為各書加添權威性,僅是記下以往已被確定的新約正經而已。赫波宗教大會的決議在四年後又為第三屆迦太基宗教大會(TheThirdSynodofCarthage)所重新宣揚于世。”6/109

    自這時起,羅馬天主教或基督教對新約全書二十七卷的確定就不再有任何的疑問。

    3C.新約的偽經(TheNewTestamentApocrypha)14/200─205

    偽巴拿巴書信(EpistleofPsendo-Barnabas),寫于公元70至79年左右。

    哥林多人書(AncicntHomily),公元96年左右。

    古代訓誡(AncientHomily),又名克里門後書(SecondEpistleofClement),公元120至140年左右。

    何馬斯牧人書(ShephardofHermas),公元115年至140年左右。

    底太齊書或稱十二使徒講道集(Didache,TeachingoftheTwelve),公元100至120年左右。

    彼得的啟示(ApocalypseofPeter),公元150年左右。

    保羅與西克拉行傳(TheActsofPaulandThecla),公元170年左右。

    達老底嘉人書(EpistletotheLaodiceans,第四世紀?)

    希伯來福音(TheGospelAccordingtotheHebrews),公元65年至100年。

    波里克達腓立比人書(EpistleofPolycarptoPhilippias),約在公元108年寫成。

    伊格那丟七書(TheSevenEpistlesofIgnatius),約寫于公元100年。

    另外還有許多其他偽經,不一一列出。
第一部分 我所相信的聖經 第四章 聖經的可靠性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歷史文獻印證聖經的可靠性——

    4A.聖經的可靠性與可信性

    1B.序言

    這里我們要證實的乃是聖經在歷史上的可靠性,而不是討論聖經是否神的默示。

    在查證聖經在歷史上的可靠性時,我們必須采用考證一般歷史文獻時所用相同的衡量標準,這樣才算公平。

    森德斯(C.Sanders)在《英國文學史研究簡介》(IntroductiontoResearchinEnglishLiteraryHistory)一書中曾列舉三種基本考驗及編纂史料的原則︰參考文獻的測驗(BibliographicalTest)、文內證據的測驗(InternalEvidenceTest)、及文外證據的測驗(ExternalEvidenceTest)。

    2B.新約聖經之可靠性——按其參考文獻考驗方式來衡量

    所謂參考文獻的測驗乃是檢察所留傳下來的文件,看其中章節及文字的真偽。換句話說,在缺乏原本的情況下,抄本的可靠性如何?抄本的數目共有多少?又抄本與原本之間共相隔多少時間?34/26

    1C.學者印證新約的可靠性

    美國聖經校訂委員會委員艾博特(EzraAbbot)在其《批評文字》(CriticalEssays)一書中論道︰“經文具有各種不同的抄本,其數目之多令無心的讀者咋舌,但我們要記這個數字通常只是一般不信基督教之作家們所提供的數字,說總計‘共有十五萬種!’數目如此之大,這樣看來豈不證明新約聖經確實不甚可靠,這會不會影響我們信仰的根基呢?

    “其實不會,根據諾頓(Norton)先生的看法,在這15萬種希臘新約抄本中,有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不可靠的,可以將它刪去。因為顯然都是膺品,很少受到聖經權威人士的支持,也沒有經文批評家會正式接受它們。這樣一來,我們就只余下7500種待鑒的版本。然而再經細察之後,我們又發現,在這7500種抄本中,其中有百分之九十五的抄本差異都是不足影響版本內容的,他們只涉及拼字法、字法結構、字句排列次序等方面的差異,這些對研究經文內容實無傷大雅。

    “至于那些只注重辭句表達的方式,卻不重經文含意的版本,我們亦可略去。這樣一來,真正余下來值得考證的抄本只有四百種左右。但其中涉及真正不同經文含意的抄本並不太多,有些抄本在經文字句的增減上稍有出入,但能真正引起學者的好奇與興趣的並不多,只有極少數的版本是真正算是有問題的。但如今聖經批判學家們人多勢眾,評審、鑒定抄本的工具充足,因此這些抄本中所謂較嚴重的問題都得以一一解決,被經學家們斷定為真的經文均是相當可靠的。這與鑒定古代的文學作品有何其大的差別,許多文學古著我們不但不能完全肯定它的字句,連對那些用來解釋原文的文字其可靠性,我們也都會有所懷疑,然而聖經內容的鑒定卻沒有這類的困難!”30/4

    沙夫(PhilipSchaff)在《希臘新約聖經版與今日英文版之比較》(ComparisontotheGreekTestamentandtheEnglishVersion)中表示,在所有15萬種抄本中,只有400種版本其中經文原意可能是有疑問的經文,然而在這四百本中仍只有五十種是真正值得待鑒的。但沙夫強調說,盡管有版本上的差異,它們“卻不足以影響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及信徒的職守,因為有他處的經文,甚至他處已被證實的經文以及整本聖經中連貫的思想都能印證這些基要的教訓,全書不會只因一兩處不能確定的經文影響而動搖。”42/117

    華費爾(BenjaminWarfield)在《新約文句批判》(TextualCriticismoftheNewTestament)之序在引用艾博特(FzraAbbot)對十五萬種抄本中百分之九十五的差異都是不值得考證的看法說︰“……。他們為數雖眾,卻極少受經文批評家的支持,這百分之九十五的差異實微不足道,無論采不采用,對經文本身之意義實不生影響。”54/14

    蓋司樂與尼克(NormanGeislerandWillianNix)對取舍抄本中之差異有如下的建議︰“若說從新約聖經抄本中,我們能找出20萬處文稿的差異來,這種說法則未免太過含糊一些,事實上只能說新約中約有一萬處左右的差異。因為如果一個錯字在三千本抄本中出現,我們仍算是三千個差異。”14/361

    何德(FentonJohnAnthonyHort)曾畢生研究聖經抄本,因此一直被視為經卷考證的權威,他說︰“聖經中有八分之七左右的部分,被專家們認為是可信的,至于其余的八分之一在經文批評學中看來,只限于文句排列的先後次序的不同,有些太過瑣碎根本無足輕重。

    “如果這個取舍的原則是正確的,那麼差異的範圍就可大為縮減。如果我們手邊有二、三種不同的抄本,而我們已下定決心,若非找到絕對的證據,將不輕易武斷地決定經文的對錯,然後我們姑且再略去抄本拼字法不同的差異不論,那麼新約聖經中的字句真正值得我們懷疑的,大約只佔全部新約全書的十六分之一。若以此計算,那麼我們就知道一般所謂的差異都是極瑣碎的,真正值得研討的只佔差異總數的極小部分,甚至不超出全部的千分之一。”22/2

    蓋司樂和尼克(GeislerandNix)對何德的看法有如下的補充說︰“其實只有八分之一的差異是真正算是有份量的,其他僅僅是拼字法和文體上的出入。就整體而論,只有十六分之一的差異是重要的,或算是為‘較嚴重的差異’。若用數字來統計,那麼新約聖經中有百分之八十八點三三(88.33%)的部分都是純正無誤的。”14/365

    華費爾(B.Warfield)大膽宣布說︰“新約聖經留傳至我們手中時,其中內容全部,或幾乎全部都是無誤的,即使是最差的版本亦不例外,我們可引用班德賴(RichardBently)的話來證明︰‘聖經的經文絕對真實、準確……其中的信條與道德教訓均被完整保存著——無論你如何挑選版本,即使故意挑選最差的版本,其中內容依然不會改變’。”54/14;55/165

    沙夫(PhilipSchaff)分別引用崔格拉及史瑞挪(TregellesandScrivener)的話說︰

    “我們擁有這麼多的聖經版本,又有這麼多的考證工具,因此我們不必用憑空揣摩的方式,將版本中差誤的部分除去。”摘自崔格拉所編之《希臘新約聖經一序言》(GreekNewTestament,Prolegormena,P.X)

    史瑞挪(Scrivener)說︰

    “雖然抄本數目太多,有時使真正學聖經的學生深感疑難、困惑,但這卻也能同時引導他從這些差異中更進一步地體會出聖經的完整性。如果伊果齊魯(Eschylus)的讀者能同時擁有這許多伊氏作品的版本資料,使他們在欣賞伊氏升華性的詩篇時不必傷透腦力,費盡耐性,而能尋得詩句的準確性,他們將不知會有多喜樂呢!”42/182

    布如斯(F.F.Bruce)在《經書與羊皮古卷》(TheBooksandtheParchments)一書中寫道︰“萬一沒有其他客觀的文字證據能用來修正聖經抄本中顯然的錯誤,經文批判家則須靠臆測的方式來修正此錯誤,但要使用臆測的方式則需要高度的律已精神,它不但要能說明修正時所選用的字是絕對正確的,它也必須能說明版本中原有的錯誤究竟是如何產生的。換句話說,這種修正不但對‘原文來說是合理的’,在運用到‘不同抄本上時也一樣合理’。然而各新約版本中需要使用這種臆測修**來修改經文錯誤之處者,卻幾乎可以說沒有。證明經文之準確性的證據為數甚眾,可謂俯拾皆是。從成千的證據當中,至少總有某處的某一版本,能將真正原來的經文保存下來。”6/179,180

    甘揚爵士(SirFredericKenyon)乃當今最偉大的新約文字批評家,他一再強調經文的錯誤絕對不足影響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他說︰

    “我最後還要再次提醒大家,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並不建立在一句會引起爭論的經文上。但如果我們一味只提及這些經文的錯誤和文句上的差異,必然使人對聖經的內容及文字產生懷疑,以為聖經是經不起審定的。

    “我們強調聖經內容絕對可信,實非言過其實,特別新約聖經其經文內容尤其可靠。它除有多種抄本之外,又有早期的新約譯本及教會早期作品中所引用的新約文字,可以用作勘校的參考資料。任何一處有問題的經節,都可以從這些參考資料中找出其正確的願意來,世界其他的古典文學作品卻沒有這樣的優點。

    “世間學者對一些重要的希臘及羅馬作家們,諸如︰沙孚克理斯(Sophocles,古希臘悲劇作家)、甦西載得士(Thucydidus,希臘史學家)、西賽祿(Cicero,羅馬政治家及演說家)、魏吉爾(Virgil,羅馬詩人)這些人所遺留下來的作品甚覺滿意,對這些作品的內容正確與否也從不懷疑。但這些作品只有少數抄本流傳于世,至于新約聖經卻有成百成千的抄本留存于世。”25/23

    華費爾(BenjaminWarfield)說︰

    “我們若采目前新約聖經的經文,與古時的新約抄本相比,我們就……不得不為兩者相近似的程度感到驚異。新約聖經是經人細心抄寫才留傳下來的,抄寫的人之所以細心,完全是出于他們對上帝的話敬愛的緣故。這也是上帝格外的恩賜,使他的教會能在每個時代中保存一部全部無誤的經書。若與其他世俗的古典文學相比較,所留傳下來被世人一直使用的新約聖經遠較任何古書數量為眾。不僅如此,許多早期信徒所留傳下來的其他著作及見證中,足供我們鑒定、修正新約版本中為數稀少的不準確部分,這些優點都遠非其他古典作品所能及。”54/12f。

    英語重訂標準譯本聖經(RevisedStandardVersion)的編者說︰

    “任何一位生于1946年的細心讀者都會同意,基督教的信仰不會因出版重訂標準譯本的聖經受影響。他所信仰的內容正與1881年或1901年的信徒所信的完全相同。理由很簡單,聖經在版本上雖有許多差異,但從沒有一個差異大得足以讓我們將基督教的教條提出加以修改的。”16/42

    史垂特(BurnettH.Streeter)相信由于有大量的新約版本流傳下來,“經文的可靠性應當是很高的。”46/33

    甘揚爵士(SirF.Kenyon)在《聖經的故事》(TheStoryoftheBible,Wm.B.EerdmansPublishingCo.出版)一書中又說︰“經過多年來苦苦追尋經卷的底細,經過多年來的研究工作,我們終于印證聖經的準確性,也看出我們手中所擁有的這卷書誠然是可信的,它是上帝真實不變的話語。”26/113

    耶魯大學的鮑羅斯(MillarBurrows)在《石版的意義》(WhatMeanTheseStones?MeridianBooks,1956年出版)中寫道︰“再一次將希臘文的新約聖經與古代紙草經卷比較的結果,能使我們對經文流傳的正確性又增添不少信心。“68/52

    鮑羅斯又說,經文“在流傳時所保存的準確性實令人欽佩,人對其中所含之教訓實不應再起任何的疑惑。”68/52

    福斯(HowardVos)在《我應否相信聖經》(CanITrustMyBible,MoodyPress,1963年出版)一書中宣稱說︰“單由考證文學證據的立場來評斷,新約聖經的可靠性就已遠較其他古書來得有力。”79/176

    2C.抄本的數量印證聖經的可靠性

    羅拔遜(A.T.Robertson)是新約希臘文最完整的文法編著家,他寫道︰“拉丁文通俗譯本聖經(LatinVulgate)共有八千種抄本,其他更早期的抄本約有一千本左右。再加上希臘文四千本手抄本(普林斯敦大學神學教授莫志杰BruseMetzger則認為我們至今已找出五千本的手抄本。33/36),另有一萬三千本不全的新約手抄本。除此之外,由早期的基督徒作品中,我們還可以找到許多作者所引用的經文。”39/29

    莫志杰(BruceMetzger)說︰

    “在這五千份希臘手抄本中……其中包括全部或部分的新約經文……”33/36

    孟沃華(JohnWarwickMontgomery)說︰“如果我們對新約聖經中的各書卷持懷疑的態度,也就等于貶低其他古典巨著的地位,因古代的文獻中沒有一部比新約聖經更可靠了。”34/29

    甘揚爵士(Sir.FredericG.Kenyon)是大英博物館館長兼圖書館館長,也是一般學術界中首屈一指的聖經抄本權威人士。他說︰“……除了數目龐多之外,新約聖經的手抄本與其他的古典作品還有一個迥異之處,這點對新約的考證工作十分有利。在文學史上,從來沒有一部文獻寫成的時間與其最早存在的手抄本相隔的時間,象新約聖經這樣短的。新約各書卷是在公元第一世紀末期寫成,但如今所存最早的手抄本則多來自第四世紀——其間只相隔250年至300年。

    “這段時間听來似乎很長,但與多數古典作品相較則顯得不然。我們相信現在我們已經收全古希臘作家沙孚克理斯(Sophocles)的七部悲劇作品,這些手抄本也是今日被用來編纂沙氏基本作品的藍本,但都是在這位偉大的詩人死後一千四百年才抄寫的。“24/4

    甘揚爵士(Kenyon)在另一部《聖經與考古學》(TheBibleandArchaeology)中又繼續說︰“由于新約寫成的日期距離現存最早的手抄本,其相隔時間過于短暫,可見懷疑抄本與原著間會有出入這一點已被人視為毫無根據,而新約聖經中各卷書的真實性與完整性也終于被學者們所確定。”56/288

    3C.新約手抄本與其他古典文學著者與其作品的比較

    近代偉大的英國學者布如斯(F.F.Bruce)在《新約文獻》(TheNewTestmentDocument)一書中,曾極生動地描述新約聖經與其他古典文學的不同︰“當我們把新約聖經的抄本與其他古代具有歷史性的文學著作相比時,我們就更可以欣賞新約抄本資料是何其豐富!凱撒的‘高盧之戰’(GallicWar)約寫于公元前58年與50年間,但如今所存抄本無幾,其中只有九十一本能算是較好的版本,而最早的抄本約在凱撒去世幾百年後方才寫成。而羅馬史學家李維(Livy)(公元前59-公元後17年)曾著有羅馬歷史凡142冊,卻只有35冊流傳下來,手抄本的數目不超過二十本,其中僅一本包括第三至第六章的一片段史記,是在公元第四世紀寫成,算是最早的一份抄本。羅馬史學家塔西圖(Tacitus)約在公元100年左右寫成十四本史書,但只有四冊半存留下來,塔西圖另著有十六本年鑒,有十本被完整地保留,另二本只是部分的抄本。而如今我們所有塔西圖的作品都是根據這兩本不全的手抄本寫成,一本來自第九世紀,另一本則來自十一世紀。

    “今日我們所收集的羅馬大將阿古可樂(Agricolo)的作品《論修辭學之對話錄》(DialogusdeOratoribus),則來自第十世紀的一份手抄本。公元前460至400年間的雅典史學家甦西戴得士(Thucydides)所著的史記,則來自八本在公元900年完成的手抄本及一些與早期基督徒時代同期的紙草抄本。另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Herodotus,公元前488至428年)的作品之來源亦如上述。然而卻沒有一位古典文學的學者會懷疑希羅多和甦西戴得士的作品,僅管這些抄本的時代與原著寫成的時間差上1300年是時間。”7/16,17

    何爾(F.W.Hall)在Oxford,ClarendenPress,1913年古典文學之良友叢書(CompaniontoClassicalText)中著有“古典文學作者與其作品之手抄本的權威性”(MSAuthoritiesfortheTextoftheChiefClassicalWriters),我們試將其中資料抄錄如下︰

    著者原著寫成時間最早版本相隔年代手抄本數目

    羅馬大帝凱撒

    公元前100年至44年

    公元後900年

    1000年

    10本

    羅馬史學家李維公元前59年至公元後17年20本

    希臘哲人柏拉圖(西聯劇)

    公元前427至347年

    公元後900年

    1200年

    7本

    羅馬史學家塔西圖(年鑒)

    公元100年

    公元1100年

    1000年

    20本

    (及其次要作品)

    公元100年

    公元1000年

    900年

    1本

    羅馬巡撫小普利尼(史記)

    公元61至113年

    公元850年

    750年

    7本

    希臘史學家甦西戴得士(史記)

    公元前460年至400年

    公元900年

    1300年

    7本

    羅馬史學家甦東尼亞

    公元75年至160年

    公元950年

    800年

    8本

    希臘史學家希羅多德(史記)

    公元前480至425年

    公元900年

    1300年

    8本

    羅馬詩人賀瑞斯

    900年

    希臘悲劇家沙孚克理斯

    公元前496年至406年

    公元1000年

    1400年

    100本

    羅馬哲人陸克里帝亞士

    死于公元前53或55年

    1100年

    2本

    羅馬詩人加塔加斯

    公元前54年

    公元1550年

    1600年

    3本

    希臘悲劇作家尤里拔帝

    公元前480至406年

    公元1100年

    1500年

    9本

    希臘政治家狄摩西尼斯

    公元前383至322年

    公元1100年

    1300年

    200本※

    希臘哲人亞里斯多德

    公元前384至322年

    公元1100年

    1400年

    5本+

    希臘喜劇作家亞理思多芬

    公元450至385年

    公元900年

    1200年

    10本

    ※均來自同一原著+來自該作者任何作品

    4C.新約聖經手抄本寫成的年代印證聖經的可靠性

    鑒定年代的方法︰以下數種因素可以確定手抄本寫成的年代︰14/242246

    1.材料

    5.字體的裝飾

    2.字母的大小與形狀

    6.墨水的顏色

    3.標點符號

    7.皮卷的質料和顏色

    4.章節之劃分

    賴蘭抄本(JohnRylandMMs)是最早的一份新約聖經手抄本,約在公元130年左右寫成,現存于英國曼徹斯特的賴蘭圖書館︰“因為它發現的日期甚早,所發現的地點(埃及)距離一般新約書卷寫成的地點小亞細亞一帶甚遠,因此這一部分的約翰福音手抄本可以印證該福音約在第一世紀末期時寫成的。”32/268

    莫志杰(BruceMetzger)談及如今已經止息的聖經評論說︰“如果這一小部分的經卷能在半世紀前就被發現,那麼由托賓根教席教授波爾(FerdinandChristianBaur,TubingenProfessor)所興起強辯第四部福音書是在公元160年才寫成的說法,早就不攻自破了。”33/39

    徹斯貝弟紙草抄本(ChesterBeattyPapyri)約在公元200年左右寫成,現存在都柏林的貝第博物館,其中一部分經卷屬美國密西根大學所有。這部藏書包括紙草寫成的經卷,其中三卷包含大部分的新約經文。6/182

    甘揚爵士(SirFredericKenyon)在《聖經與現代學術研究》(TheBibleandModernScholarship)一書中說︰“這卷書的發現是繼西乃山經卷後最重要的另一項發現。它大大縮短最早手抄本與新約書卷傳統所定寫成日期間的距離,更證實聖經的可靠性。沒有任何古典文獻有如此多及如此早期的見證,來印證其原著的可靠性。凡是心無成見的學者都會承認這些流傳給我們的經卷是可靠的。”23/20

    寶地母紙草經卷手抄本(BodmerPaparusⅡ)約在公元150年至200年間寫成,現存于世界文學寶地母圖書館中,經卷中主要包括的是約翰福音。

    莫杰志(BruceMetzger)說︰

    “這份手抄本是‘自徹斯貝第紙草手卷後的另一項最重要的發現……”33/39,40

    維也那國立圖書館紙草經卷收集部負責人漢格(HerbertHUNGER),曾在1960年第四卷的“奧地利科學會月刊”中第12033頁上著有“寶地母紙草經卷的年代鑒”一文(ZurDatierungdesPapyrusBodmerⅡ),他認為應將寶地母紙草經卷寫成的日期訂早66年,若非是第二世紀初葉時期寫成,則應在第二世紀的中葉所完成的。參看其論文。33/39,40

    Diatessaron乃四福音合參之意。希臘文diaTessaron一字則是“四合的”意思。6/195,這是指塔弟安(Tatian)在公元160年所完成的同時敘述耶穌生平的四福音書而言。早期教父優西比渥(Eusebius)在《教會歷史》(EcclesiasticalHistory,IV,29Loebed.,1,397)中寫道︰“……他們的領袖塔弟安(Tatian)寫成四福音的合並文集,命名THEDIATESSARON(四部合諧之義),此書至今尚在……“塔弟安乃亞述的基督徒,相傳是抄寫四福音的第一人,如今僅有一小部分手抄卷存留下來。14/318-319

    西乃山抄本(CodexSinaiticus)約在公元350年寫成,現存于大英博物館中。12/579這份手抄經卷除缺馬可福音十六章9-20節及約翰福音七章53至八章11節外,幾乎包括新約聖經的全部及舊約聖經的大部分。是在1844年在西乃山的修道院中,為德國學者戴辛多夫(Tischendorf)所發現,後由該修道院于1859年呈贈俄國沙皇,至1933年聖誕節時,復由英國政府及人民合資以十萬英磅向甦聯買下來。4/183

    亞歷山大抄本(CodexAlexandrinus)在公元400年間寫成,現存于大英博物館。大英百科全書相信此卷是在埃及以希臘文寫成,幾乎包括整本聖經內容。

    梵帝岡抄本(CodexVaticanus)約在公元325至350年間寫成,現存于梵帝岡圖書館內,抄本包括全本聖經。莫志杰(BruceMetzger)認為這是最有價值的希臘手抄本。

    以法連抄本(CodexEphraemi)寫于公元400年,現存于法國巴黎國家圖書館中。大英百科全書稱它“約在第五世紀時問世,其中所提供的證據,使新約聖經的部分經文得以確立。”12/579;6/183

    此抄本中除缺帖撒羅尼迦後書與約翰二書外,整本聖經中各書均包括在內,這是一份羊皮卷,其上曾題過字,後被刮去,重新用來書寫經文。

    貝撒抄本(CodexBezae)約在公元450余年時寫成,現存于英國劍橋圖書館中,包含同時用希臘文及拉丁文寫成的四福音及使徒行傳。

    華盛頓抄本,又稱福利康奈抄本(CodexWashingtonensisorFfreericanus)約在公元450至550年間寫成,所包括的四福音,乃以下列次序寫成︰馬太福音、約翰福音、路加福音及馬可福音。

    [sea于2006-05-0902:09:48修改此小說]
第一部分 我所相信的聖經 第四章 聖經的可靠性 第一部分
    5C.自新約抄本之權威性得來之結論

    布如斯(F.F.Bruce)說︰

    “古典作品中沒有一部象新約經卷一樣,能擁有這麼豐富的證據。”6/178

    葛林理(H.HaroldGreenlee)也說︰

    “……新約聖經的手抄本數目遠較一切古典作品的手抄文為眾。再說,現存最早的新約手抄本,其抄成的時期與新約聖經首先寫成的時間相隔甚短,這也是一般古典文獻所不能及的。”19/15

    何德(F.J.A.Hort)說得不錯︰“新約聖經的準確性完全可由各種客觀的證據得到印證,這些證據種類繁多,一般古典作品實難望其項背。”22/561

    何德曾花費二十八年的時間研究新約聖經的文字,難怪邵德實(AlexanderSautes)稱何氏與魏思考(BrookeF.Westcott)合作對新約聖經的簡介,實乃“任何國家均無法超越的一項顛峰成就。”44/103

    葛林理(H.H.Greenlee)在《新約版本校勘簡介》(IntroductiontoNewTestamentTextualCriticism)中談到新約書卷寫成的日期與其手抄本相繼完成的日期,其間隔的時間時,他說︰“大多數的希臘古典作者,其最早的手抄本多半是在作者死後一千年之後才有的,羅馬作者們手抄本間隔原著的時間則較短,最短的是魏吉爾(Virgil,羅馬詩人),只隔三百年的時間。然而新約聖經,其中最重要的二份手抄本都是在新約聖經原著完稿後不及三百年就都已完成了,甚至某些片段抄本完成的時間與新約原著完成的時間相隔尚不及一百年。”19/16

    葛林理又說︰“古典文學作品手抄本與原著時間相隔甚遠,手抄本的數量不多,但學者們從來不懷疑它們的價值,這樣看來新約聖經的可靠性不是比它們更為顯而易見麼?”19/16

    莫志杰在《新約經文》(TheTextoftheNewTestament)中曾敘述兩者的比較︰“多數的古典文獻都是藉著不十分可靠的線路流傳給我們的。比方說,彼得克特(VelleiusPaterculus)所著《簡略的羅馬史》之第一版只靠一份不全的原稿編成——然而到了十七世紀,當這份文稿最後一次在阿姆巴克(Amerbach)由雷納那斯(BeatusRhenanus)抄錄後又不幸失落。”

    “再用塔西圖(Tacitus)的《年鑒》為例,頭六冊資料均根據一份來自第九世紀的手抄本所編成。1870年時,常被早期基督教編者編入教父文集中的‘致底亞格拿塔斯書’(TheEpistletoDiagnetus),忽因法國史查斯堡圖書館(Strasbourg)著火而焚毀。與以上資料相比,新約聖經的經文批判家能享用如此豐富的資料,豈不該引以為傲麼?”32/34

    蓋司樂與尼克(GeislerandNix)比較新約文獻與古典作品本文的差異後,這樣總結說︰“經比較後,僅次于新約聖經,擁有最多參考文獻的就是荷馬的史詩伊利亞德(Iliad,寫于643年),兩者均被視為‘聖書’,兩者的希臘抄本同時在版本內容上有所改變,同時均受過專家們的批判。新約聖經原包括2萬個字句。”14/336

    他們又繼續說︰“伊利亞德則有15600句。新約聖經中有40句(或400個字)是有疑問的,伊利亞德中有764句有疑問。換句話說,伊里亞德中有百分之五的部分有問題,聖經只有百分二點二的部分值得校勘。

    印度國定的史詩,Mahabharata其中錯誤的地方更多,比伊利亞德和奧德賽合起來的25萬句中所能找出的錯誤尚多八倍,其中有百分之十的部分均與原稿內容有關。”

    手抄本數目眾多另有一個好處,因藉這些抄本我們較易重組原文。

    自P至Z的部分開始,我們可以重構成原稿A來。

    6C.早期譯本印證聖經的可靠性

    早期的手抄本可以印證原稿的可靠性,主要“因為古代作品很少在初流傳之際立即被譯為他國文字的。”19/45

    但基督教自創始就是一種向外傳的信仰。

    “新約聖經最早的譯本是由一群傳道士用古敘利亞、拉丁及北非文字寫成,為向這些外國人傳福音,便利他們閱讀所準備的。”33/67

    以敘利亞及拉丁文寫成的新約聖經在公元150年左右開始出現,這與新約本身寫成的時間

    1D.古敘利亞文版本

    古敘利亞文版本約在第四世紀時所抄成,包括四部福音書在內。但我們要注意,“當時人們稱信基督教的閃族人為敘利亞人,這些譯本乃是用一種特殊的閃族亞蘭語字母寫成。”6/193

    莫伯索西亞的席亞多(TheodoreofMopsuestia)寫到︰“它被譯為敘利亞的文字。”6/193

    敘利亞文通俗譯本(SyriacPeshitta)Peshitta字的原意為“簡單”,此乃公元150至250年左右所完成的標準譯本。自公元400年流傳下來的此類譯本尚有350份左右。15/317

    斐羅聖尼版本(Philoxenian)約在公元後508年時寫成,是教會先父波里克為馬博主教(BishopofMabug)斐羅聖尼(Philoxenas)所譯成的新敘利亞文新約聖經。37/49

    哈克蘭敘利亞文版本(HarkleianSyriac)由哈克地的多馬(ThomasofHarkle)于公元616年譯成。

    巴勒斯坦敘利亞文版本(PalestinanSyriac)一般學者考據此版本是在公元400至450年(第五世紀左右)所譯成。33/68-71

    2D.拉丁文版本

    古拉丁文版本(OldLatin)在第四至第十三世紀時,一直有人見證說在第三世紀時,有一種“古拉丁文新約版本在北非及歐洲流傳……”

    非洲古拉丁文版本,又稱巴比尼士版本(AfricanOldLatin,orCodexBabbiensis)約在公元400年左右完成。莫志杰(BruceMetzger)說︰“勞依(E.A.Lowe)曾給人看他自第二世紀紙草經卷上抄錄下的古文記號。”33/72-74

    可比安拉丁文版本(CodexCorbiensis)其中包含四福音書,約在公元400至500年間完成。

    委西冷蘭拉丁文版本(CodexVercellensis)約在公元360年寫成。

    巴拉丁拉丁文版本(Codexpalatinus)約在第五世紀時寫成。

    拉丁文通俗譯本(LatinVulgate)耶柔米乃大馬士革城的教區秘書,後成為羅馬主教。他曾應主教之命,將新約聖經于公元366年至384年間譯成拉丁文。6/201

    3D.北非(或埃及)文版本

    布如斯(F.F.Bruce)認為第一部埃及文新約聖經很可能是在第三或第四世紀時所譯成。15/214,6/214

    沙希德版本(Sahidic)于第三世紀初葉開始出現。67/79-80,33/79-80

    巴海里克版本(Bahairic)編者克色爾(RodalpheKasser)認為該版本是在第四世紀左右所譯成的。19/50

    中埃及文版本(MiddleEgyptian)于第四或第五世紀。

    4D.其他文字版本

    亞美利亞文版本(Armenian)約在公元400多年時,似乎是從君士坦丁堡的一本希臘聖經翻譯而來。

    喬治亞文版本(Georgian)俄國外高加索人所用的文字

    7C.早期教會學者印證抄本的可靠性

    大英百科全書說︰“考證經文的學者雖然審查過不同的抄本後,若尚未參考過早期教會學者們的著作,他仍算沒有用盡新約聖經的證據。因為早期基督徒的著作經常與一兩種抄本的文體有區別。當傳統的原文字句遺失後,這些早期教父的作品往往就成了唯一用來查考聖經原始文字的代表資料,尤其如果他的作品能與其他手抄本的文字相符時,這些作品就成了最好的核勘參考文獻,經文批判學家們在未參考這些人的作品前,不應任意下斷語評論抄本的真偽。”12/579

    葛林里(H.HaroldGreenlee)說,在早期基督徒的作品中多處引用新約聖經中的經文︰“次數極多,即使不用新約抄本,單從這些被引用的經句,拼湊起來,也可重新編出一部新約聖經來。”37/54

    莫志杰(BruceMetzger)論及在一般解經書籍及講道集中所引用的聖經經句時,也重復以上葛氏的看法說︰“是的,被引的經節數目甚多,即使任何其他有關新約經文的知識均告遺失的話,我們由這些引用的經句中仍可以重新編纂出一整部的新約全書。”33/86

    蓋司樂與尼克(GeislerandNix)說︰

    “引用之經文實在太多太廣,即使沒有新約抄本留存至今,單由早期教會早期領袖們的著作中,我們仍可以重新整理出一部新約聖經來。”14/357

    蓋司樂與尼克最後在其《聖經通介》(GeneralIntroductiontotheBible)中引用李齊(CharlesLeach)所著的《我們的聖經是如何得來的》(OurBible:HowWeGotit,pp.35-36)中戴平波爵士(SirDavidDabrymple)的一段話,當戴氏正在思量早期教會作品中超量的經文數量時,有人向他說︰“如果新約聖經被人摧毀,至第三世紀結束前,每一部新約的手抄本亦均告遺失,我們單從第二及第三世紀教父們的作品中能否重新編出新約聖經來呢?”

    經過長期的研究與考察,戴平波爵士(DavidDabrymple)終于結論說︰

    “現在請看這些書,你還記得所問有關新約聖經與早期教會領袖們作品的問題嗎?那個問題引起我的好奇心,由于我個人擁有許多現存的第二、第三世紀教會初期領袖們的作品,我開始收集資料,至今為止,除了缺少十一節外,從他們作品中我幾乎找到整本新約聖經的章節。”14/357

    請留意︰安格士(JosephAngus)在《聖經手冊》(TheBibleHandbook)第56頁中提及只使用教會初期的領袖們作品收集新約聖經所可能面臨的一些困難。

    他們引用的經句有些未必每字均準確。

    有些抄寫人常生筆誤,或將經文任意更改。

    教會初期領袖(猶太教法典)俄利根(Origen)在DePrincipus第二卷第三章中稱羅馬的克利門(ClementofRome,公元95年),是使徒們的學生。4/28

    另一教會初期領袖特土良(Tertullian)在《真道辯》(AgainstHeresies)第二十三章中,亦稱克利門是使徒彼得所挑選的門徒。

    愛任紐(Irenaeus)在《真道辯》(AgainstHeresies)第三卷第三章中說︰“他仍有門徒的講道回響在他耳中,他們的教訓曾留在他眼前。”

    他引用下列諸書卷︰

    馬太福音哥林多前書

    馬可福音彼得前書

    路加福音希伯來書

    使徒行傳提多書

    伊格那丟(Ignatius),在公元70-110年間曾任安提阿教會總督,後為主殉道。他深識耶穌的門徒,也是坡旅甲(Polycarp)的學生,他的七篇書信中曾分別引用新約聖經中以下各書卷︰

    馬太福音

    以弗所書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約翰福音

    腓立比書

    提摩太前、後書

    使徒行傳

    加拉太書

    彼得前書

    羅馬書

    歌羅西書

    歌林多前書

    雅各書

    坡旅甲(Polycarp,公元70-156年)八十六歲時為主殉道,曾任士每拿(土耳其西方一海港)教會總督,是耶穌門徒約翰的學生。

    巴拿馬(Barnabas,公元70年)

    何馬斯(Hermas,公元95年)

    塔弟安(Tatian,公元170年)

    愛任紐(Irenaeus,公元170年)曾任里昂教會主教。

    亞歷山大城的克利門(ClementofAlexandria,公元150-212年),他除有三本書未引用過之外,曾引用新約全書中經節達2400句之多。

    特土良(Tertullian,公元160-220年)曾是非洲迦太基城教會的長老,其作品中引用新約聖經章句達七千余次,其中有3800句來自四福音書。

    海波里多(Hippolytus,公元170-235年)引用1300多句新約經文。

    猶斯丁(JustineMartyr,公元133年)曾極力與公元二、三世紀的馬吉安異端Marcion相抗,馬西翁異端不信舊約聖經與大部分的新約聖經。

    俄利根(Origen,公元185-253或254年)這位善辯的作家曾寫成六千多本作品,其中列舉1萬8千多句的新約經文。32/253

    賽伯令(Cyprian,死于公元258年)曾任迦太基主教,引用740句舊約經文及1030句左右的新約經文。

    蓋司樂與尼克(GieslerandNix)最後結論說︰“只要我們略加統計就可以發現,在教會于公元325年舉行尼西亞會議(CouncilofNicea)之前,這些基督教教父們已經引用過3萬2千多次的新約經文。這還不是全部的經文來源,因為第四世紀的其他作品尚未包括在內。如果我們將在尼西亞會議之前及會議同時的聞名作家優西比渥(Eusebius)的作品也加入計算的話,所被引用的新約經文數目則要超過3萬6千的數字。”14/353-354

    除上列所舉的早期作家外,你尚可再加入奧古斯丁、安馬比亞(Amabius)、賴湯帝納(Laitantinus)、奎實頓(Chrysostom)、耶利米(Jerome)、羅曼拿(GaiusRomanus)、亞山那西(Athanasius)、米蘭的安伯羅(AmbroseofMilan)、亞歷山大城的西瑞(CyrilofAlexandria)、敘利亞的以法連(EphraemofSyrian)、波易特的海拉瑞(HilaryofPoitiers)、乃沙的格里哥利(GregoryofNyssa)等人。

    我建議讀者購買蓋司樂與尼克(GieslerandNix)所著的《聖經簡介》(GeneralIntroductionoftheBible,MoodyPress出版),他們在研究聖經抄本的權威性上下過極大的功夫,頗值得我們細讀。

    早期教會領袖作品中引用新約經文的次數——

    作者福音書

    使徒行傳

    保羅書信

    其他書信

    啟示錄

    總計——

    猶斯丁268

    10

    43

    6

    3

    330

    (266次間接提及)

    愛任紐1,038

    194

    499

    23

    65

    1,819

    亞歷山大城的克利門1,017

    44

    1,127

    207

    11

    2,406

    俄利根9,231

    349

    7,778

    399

    165

    17,922

    特土良3,822

    502

    2,609

    120

    205

    7,258

    海波里多734

    42

    387

    27

    188

    1,378

    優西比渥258

    211

    1,592

    88

    27

    5,176

    總計19,368

    1,352

    14,035

    870

    664

    36,289——

    *資料來源14/357——

    8C.崇拜時用來誦讀的經文印證聖經的可靠性

    這是最為人們所忽略的一個地區,卻也是包含新約聖經抄本最多的一種文獻。莫志杰(BruceMetzger)對這些用來誦讀的經文的背景這樣解釋說︰

    “按照猶太會堂的慣例,每當在安息日聚會時,猶太人總要誦讀一段律法及先知書。早期的基督教教會也沿習猶太人的慣例,在崇拜聚會中朗讀一段新約聖經的章節,根據四福音書及新約中的書信篇,教會編出一個有系統的朗讀課程。以後因循成習,在各主日及每年特殊的節日中,新約聖經被排成固定的次序,被人在教會中誦讀。”33/30

    莫志杰繼續說,這些朗讀資料中有2135種抄本已編入目錄,但仍有不少有待仔細研討與分析。

    葛林理(H.HaroldGreenlee)說︰

    “最早朗誦抄本的片斷來自第六世紀,成冊的抄本則來自第八世紀之後。”19/45

    一般的朗誦來源具有保守性,且采自較古的經文抄本,因此在經文批判學上頗有價值。33/31

    3B.舊約聖經之可靠性——按其參考文獻考驗方式來衡量

    舊約方面的參考文獻,不似新約聖經那麼豐富。直到死海經卷被發現之前,我們所擁有最早的希伯來文手抄本是來自公元900年左右。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是在公元前400年左右時所寫成,因此所留傳下來的手抄本與原文相隔約有1300年的時間。乍看起來,似乎舊約聖經並不比其他古典文獻來得可靠(比較世俗文典文獻原著與手抄本相距之時間)。

    然而當死海古卷被發現後,聖經學者才發現,許多舊約經卷都是在耶穌時代之前所寫成的。

    當這些事實被公諸于世,並經比較後,我們就有充分的理由可以印證舊約經文的可靠性。正如甘揚爵士(SirFredericKenyon)所說的,“我們基督徒可以將聖經拿在手中,而毫不畏懼、也毫不猶豫地說,我們手中握著的乃是上帝真實的話語,由歷代相傳下來的,雖經長久的年代,其中主要內容卻從無損失。”25/23

    首先,我們若要研究舊約的可靠性,我們就要仔細查考抄寫經文的文士們,在抄寫舊約聖經時所持的無微不至的態度。

    1C.編纂猶太遺傳經典的時代(TheTalmudists,公元100至500年)

    在這段期間,猶太人花費了極多的時間來編纂希伯來的民法和律法。編集猶太會堂中的經卷乃是一項極費力的繁瑣工作。

    戴維森(SamuelDavidson)在《舊約聖經的希伯來經文》(TheHedrewTextoftheOldTestament,2nd.ed.被錄于詹姆郝斯丁[JamesHastings]的《聖經字典》第四卷第949頁中。)中描述一位猶太經典編纂家所必須遵守的嚴格紀律,我采用蓋司樂和尼克合編的數碼列舉如下︰

    1.凡是猶太會堂中所用的經卷一律必須抄寫在清潔的獸皮之上。

    2.必須是由猶太人專為會堂聚會用而預備的。

    3.這些經卷必須用清潔的獸皮所制成的皮帶系在一起。

    4.所有的經卷中,每一張獸皮中所包含的段數均需一致。

    5.每一段落的寬度不得少過四十八行,也不得多過六十行,每一行長度不得超過三十字。

    6.全本均需劃行抄寫,若頭三字寫成時未劃行則必須作廢。

    7.抄寫時所用的墨水必須是黑色的,且須照一定的配方制成,不得用紅、綠或其他顏色的墨水書寫。

    8.抄寫用的範本必須是真品,抄寫時不得任意修改其中字句。

    9.抄經之人必須看範本抄寫,不可有一字,一字母,甚至一捺出自記憶……。

    10.每個子音之間須留有細微的空間。

    11.每段間應留有九個子音空隙。

    12.每一卷書之間要留出三行的空隙。

    13.摩西五經中的第五經末尾結束時必須劃出一行,其他各書則不必如此。

    14.抄寫之人在抄寫時必須穿戴猶太人的服裝。

    15.抄寫前必須沐浴更衣。

    16.新沾墨水的筆不可用來寫上帝的名字。

    17.當寫及上帝的名字時,即使有王來對他說話,他亦可置之不理。

    戴維森(SamuelDavidson)又說︰

    “凡不依以上規定寫成的經卷應放棄不用,將它埋于土中或予以焚毀,或被貶入學校當作教本使用,卻不能用在會堂中。”

    為什麼我們沒有更早的舊約手抄本呢?當我們注意到抄寫古卷的人所必須遵守的規定或抄寫時的準確性時,再注意早期舊約抄本的缺乏時,我們就可以明白現今所有舊約手抄本的可靠性了。

    抄寫猶太經卷的文士們對他們抄寫的準確性頗有信心,他們相信這些副本完全如正本一樣地具有權威性。

    甘揚爵士(FredericKenyon)在《我們的聖經與古代手抄本》(OurBibleandTheAncientManuscripts)也論及以上的記載及手抄本被毀的原因︰“由于猶太人對抄寫舊約經卷有極嚴格的要求,這也就是早期抄本消失的原因。當文士按照猶太法典的規定以極嚴謹的態度抄成舊約經卷,又經證實其中完全無誤後,抄本就被當作正本一樣看待,每一部抄本均一視同仁。這樣一來,時間不但不能被用來考證抄本的真偽,反而變成一個弱點,因為抄本經長久使用後,必有所殘缺,一有殘缺的抄本便立刻被視為不合使用,必須予以廢棄。

    “在每個猶太會堂中均有一個木制的板櫃,稱之為Gheniza,其中專門用來存置殘缺的舊約抄本,好些現存的最早舊約抄本都是在這種板櫃中找到的。由此可見,猶太人習慣視新抄本較舊抄本更為可貴,因為它們是完整無缺的。而板櫃中的殘本則往往因忽略而腐壞,或因板櫃中殘本累積太多後被拿去埋了。

    “我們不必為缺乏希伯來文最早的聖經抄本而感到驚訝,也不必為之不安。除了以上所述猶太人摧毀手抄本的方法外,我們還要記得,歷世累代以來猶太人經常受到外族的**,他們的財物受摧毀,舊約手抄本的古卷當然也會隨之喪失。而真正得以遺留下來的,就是猶太人視為所應當留下來的馬所禮經卷(Massoretictext)。25/43

    “猶太人對經卷的崇敬,對經卷純正性的重視並不是在耶路撒冷城淪陷後才開始的。”18/173

    我們從舊約的以斯拉記七章6節及10節就可以看出,其中稱以斯拉說,“他是敏捷的文士。”

    換句話說,他是一個專才,一個對舊約有研究的人。

    2C.馬所禮的年代(MassorecticPeiod,公元500至900年)

    馬所禮人(TheMassorectic,來自Massora一字,即“傳統”的意思)專門從事編輯、校訂舊約經文的辛勞工作,他們的總部在猶太地的提比哩亞海(即加利利海)附近,他們所編成的舊約經卷稱之為馬所禮經卷(Massoretictext)。

    這些精心勞苦所編成的經卷,加上母音的拼音符號,以便幫助讀者能正確發音之用。馬所禮經卷乃是今日標準的希伯來文經卷。

    馬所禮人紀律十分嚴謹,一向存著極虔敬的心抄寫經文。他們設計出一套十分復雜的系統,防範文士抄錄時所可能產生的差誤。比方說,他們計算每部書中每個字母出現過的數字,並計算出摩西五經與整本希伯來文聖經全文中間的那個字母是何字。除此之外,他們又設計了更多、更精細的計算方法,以防抄寫時可能發生的任何錯誤。陸平費(WheelerRobinson)在《古版與英文版聖經》(AncientandEnglishVersionoftheBible,1940年出版,第29頁)中說道︰“任何可以數算的,他們都予以數算。他們還設計一種背誦法,將各處數目的總和很容易地全部記下來。”6/117

    甘揚爵士(SirFredericKenyon)說︰

    “除了要記得手抄本的差異、傳統與猜臆上的差異外,馬所禮人還要著手于數字的計算,這些則是一般經文批判家們所不曾使用過的方法。他們記下每卷書中句數、字數及字母數目的總和各有多少,他們也計算出每卷書中間那個字和中間每個字母為何;他們知道那些經節包括有全部的希伯來字母,或只包括某些字母的經節等等。這些細節听來十分瑣碎,但對抄寫經文時,保持抄本的精確性卻甚屬必要。這些細節正表明人尊敬聖經乃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它是理當受人頌贊的一本書。馬所禮人唯一關心的乃是律法中的一點、一捺、一句、字母中的一小部分都不被抄漏。”25/38

    3C.論及舊約可靠性的語錄及其法

    魏洛狄(RobertDickWilson)在《科學化的舊約研究》(AScientificInvestigationoftheOldTestament,MoodyPress出版)論及聖經的可靠性與可信性應可以回溯至舊約時代︰“由一四四件自埃及文、亞述文、巴比倫文及摩押文音譯成希伯來文的名字中,或由四十個由希伯來文譯成以上各文字的名字(總共一八八件證據)中,我們可以看出有2300年至3900年的時間,聖經中的專有名詞從沒有被譯錯過。最初的文士在音譯這些名字時,必須使用最正確的語言學原則,使原名與譯名極其接近,這充分證明他們的仔細與學術精神。更有甚者,希伯來人的作品能數世紀以來一直被抄經家不斷抄寫,也是在其他歷史文獻中所未有過的現象。”48/71

    魏洛狄(RobertWilson)又說︰

    “自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400年間共約有四十位君王存在,每位都按其朝代先後記載……‘其中不但記有同國的其他君王,又有其他國的君王史記可供核對……舊約聖經中有關各君王的記載,其正確性實超出人類的想像之外,’若這只是出于偶然,那它只有750,000,000,000,000,000,000,000分之一全對的機會。”48/70-71

    根據這個證據,魏氏總結說︰

    “這個證據說明舊約的原版經文經過二千年的抄寫後,仍能十分正確地留存給我們,這件事實不容我們忽略。這不但證明二千年前的原版聖經與二千年後的抄本幾乎完全吻合是可能的,我們由巴比倫原本與二千年後之抄本文獻所存的類似之處,又由相隔二千年的紙草經卷與現今版本的古典文學相較,只見少數內容上的出入,再看過去希伯來原文經卷中的猶太君王名,及外國名詞如今仍很正確地被留傳下來,我們實不得不佩服這種近乎科學的精確性,這個精確性更是有目共睹的。”48/85

    布如斯(F.F.Bruce)相信“馬所禮人所編纂的希伯來文子音經卷(最早的希伯來文聖經只有子音,沒有母音,直到馬所禮時代,因不方便朗讀才加入母音。)流傳有近一千年的時間,但與原本相較時,卻仍能保持驚人的信實程度。”6/178

    葛威亨(WilliamGreen)總結說︰

    “世間沒有任何其他的古典文獻象舊約聖經這樣正確、精細地被抄錄流傳下來的,這種說法真是一點不錯。”18/181

    論到希伯來文聖經能被如此正確地抄寫、留傳、英國劍橋大學圖學館副館長艾肯孫(Atkinson)說︰“這幾乎就象是神跡一樣。”

    第二世紀的猶太教法師阿克巴(RabbiAquiba)一心視制造最正確的經書為己任,曾如此說︰“馬所禮人正確地抄寫經卷,成為保存舊約聖經準確性的一道防護牆。”21/211

    4C.希伯來文經卷

    開羅版本(CairoCodex)現存于大英博物館,約在公元前895年間問世,是由馬所禮人阿學的兒子摩西一家人所抄成(MosesbenAsher),其中包括前後先知書在內。6/115-116

    列寧格勒先知書版本(CodexoftheProphetsofLeningrad)約在公元916年抄成,其中包括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及十二卷小先知書。

    最早的整部舊約經卷應是巴比倫帕測巴力拿版本(CodexBabylonnicusPetropalitanus)約在公元1008年抄成,現存于列寧格勒。它是在公元1000年前左右由一位猶太教法師阿學的孫子摩西的兒子亞倫將古版修正抄寫成的(RabbiAaronbenmosesbenAsher)。14/250

    阿里波版本(AleppoCodex)乃是最有價值的一份舊約手抄本,約在公元900年左右完成的。有一度被人認為遺失了,後在1958年所復得,可惜已受損壞。

    大英博物館版本(BritishMuseumCodex),包括部分的創世記直到申命記,約在公元950年完成。

    樂奇靈的先知抄本(ReuchlinCodexofProphets)是由拿弗他利之子一位馬所禮人(MassoretebenNaphtali)所抄。

    5C.死海經卷印證希伯來舊約聖經的可靠性

    甘揚爵士是首先提出這個大問題的一位學者,他問道︰“這些我們稱之為馬所禮經卷的希伯來文舊約經卷抄本,系抄自公元前1000年時的另一抄本,這個馬所禮經卷與舊約各書的原版之間究竟有無出入?”25/47

    後來所發現的死海經卷能對這個問題提供最有力的答案。

    在發現死海古典前的問題是︰“今日的舊約聖經與第一世紀的抄本間究竟有多少差別?”換句話說,這些舊約經卷被人騰抄過這麼多次,我們是否還能相信它呢?

    究竟什麼是死海經卷呢?

    死海經卷乃由四萬個經卷的碎片所集成,有五百份經卷是由這些碎片中所重新拼湊起來的。

    考古學家們另外發現許多聖經教訓之外的書卷及碎片,使我們對昆蘭(Qumran,死海西北方,是發現死海古卷的地方)宗教社會的情形增加了不少了解。《朱達開文獻》(ZodakiteDocuments),《社會法則》(RuleoftheCommunity)及《紀律手冊》(ManualofDiscipline)各書的發現使我們了解昆蘭人民的日常生活及意義。在其他很多洞穴中,我們則另外發現許多有用的解經的資料。

    死海經卷是如何發現的?

    我願引用爾勒(RalphEarle)所著之《聖經是如何來的》(HowWeGotOurBible,BakerBookHouse出版)中的記載,因爾勒對死海經卷的發現有極生動的描述︰

    “死海經卷發現的經過,可算是近代最精彩的一則故事。在1947年二、三月間,一個百島因(Bedouin)的阿拉伯牧童,名叫莫罕默德,他出去尋找一只迷失的羊。為了試試羊是否藏在洞穴中,他用一塊石子擲進死海西邊的一個崖洞里,此洞穴距離耶利哥城之南約有八哩之遙。但出乎意料之外的,他听見石子打破瓦罐的聲音。走入洞穴細察之後,他卻發一個令人驚訝的情景。在洞穴的地面上有好幾個大瓦罐,內中藏著許多皮質經卷,均系用棉布包裹保存的。因為瓦罐妥善密封的緣故,這些經卷無損地保存在近1900年的時間(它們很顯然是在公元68年左右存入此洞穴中的)。

    “這些死海洞穴中所發現的經卷,其中五卷被耶路撒冷城敘利亞東正教修道院中的紅衣主教所收購,另外三卷則由該地希伯來大學的薩肯尼教授(Sukenik)所收購。

    “當這些死海古卷發現之初,新聞界對此毫無所知。1947年11月間,就在薩肯尼教授收購三卷經卷及兩個大瓦罐的前兩天,他在自己的日記中如此寫著︰‘這很可能是巴勒斯坦一帶最大的一項發現,是我們從未敢期待過的大發現。’然而這麼重要的話卻未在當時公開發表。

    “直到1948年2月,幸好耶路撒冷城的紅衣主教,因不識希伯來文的緣故,打電話給耶路撒冷城的美國東方學研究學會,詢及有關這些經卷的事。當時東方學研究學會的代理會長是一位名叫查偉(JohnTrever)的年輕學者,他也是一位優秀的業余攝影家。他辛勞、謹慎的拍攝下以賽亞書皮質經卷的每一段,這些經卷每一卷均有十英寸高,二十四英寸長。在親自沖洗出底片後,他以航空郵寄了一部分照片給美國霍普金斯大學(JohnHopkins)的亞布萊特教授(W.F.Albright),亞氏一向被認為美國聖經考古學的權威人士。在他的回信中,亞布萊特教授這樣寫道︰‘我衷心恭賀本世紀最偉大的一項經卷發現!……多麼令人難信的一項大發現!此乃最真實的一份舊約經卷,世人絲毫不必懷疑。’亞氏鑒定該書卷約是在公元前100年左右所寫成的。“11/48-49

    查偉(JohnTrever)後又引用亞布萊特教授的話說︰“我相信這些經卷要較納西紙草古卷(NashPapyrus)更為古老我估計它是在公元前100年左右……”24/260

    死海經卷的價值

    人類所擁有最早的舊約手抄本是出于公元900年左右,那麼我們怎能確定自公元32年耶穌世代之後的抄本也是精確無誤的呢?我們就該感謝考古學與現今發現的死海古卷了。在死海古卷中有一卷其中抄寫的是全本希伯來文的以賽亞書,根據考古學家的鑒定,它是在公元前125年左右寫成。這卷死海古卷,要較我們所知最早的舊約抄本尚早一千年以上。

    其余的死海經卷則約寫于公元前200年至公元後68年各不等。

    死海經卷發現所造成的最大影響,乃是印證以賽亞書經卷(寫于公元前125年)

    與一千年後馬所禮人所抄寫之以賽亞書(完成于公元916年)在比較之下,兩者完全沒有差別。這正證明了抄經家們精確的程度,歷時千年卻無疏漏。

    “在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中的166個字當中,只有十七個字是有疑問的。在這十七個字中有十個字是拼法有別,對書中意思並無影響。余下七字中,有四字是文體的改變,如連結詞的增減等,其余的三字母可並成‘光’字,被加在11節中,但對全文意義亦無大影響。何況此字由希臘七十士譯本(LXX)及一號昆蘭山洞中所發現的以賽亞書樣本中都可印證(IQIS)。這樣看來,經過一千年後全章166字中,只有一字(包括三字母)是有疑問的,但此字對經文的意義卻無甚影響。”14/263

    布如斯(F.F.Bruce)說︰

    “在昆蘭的石穴中,我們又發現一卷不全的以賽亞書,為了方便起見我們稱之為‘以賽亞書B’,但它與馬所禮經卷的以賽亞書卻是如此相似。“6/123

    亞契(GlasonArcher)認為“將昆蘭洞穴中的以賽亞抄本拿來,與我們標準的希伯來文聖經中的以賽亞書對照,字字相比,其相同者約佔95%以上,其余5%的不同乃是出于失筆與拼法上的錯誤。”57/19

    蓋司樂及尼克(GeislerandNix)曾引用鮑羅斯(MillarBurrows)在《死海經卷》(TheDeadSeaScroll,P.304)一書中的話說︰“歷經一千年的抄寫工作,經卷的內容卻無甚變動,這成為一件奇事。正如我論及死海經卷的首篇論著時說的︰‘死海經卷最重要的地方,乃在它能印證馬所禮傳統舊約聖經的可靠性。’”14/261

    6C.希臘七十士譯本印證希伯來文舊約聖經的真實性

    猶太人離鄉流浪時,他們極需要有一部用他們通俗語言所譯成的一部舊約聖經,這就是“七十士譯本”的由來,約在埃及王托勒密二世(KingPtolemyPhiladelphia,公元前285至246年)在位期間所譯成。

    布如斯(F.F.Bruce)曾生動地描寫此譯本之名的來源。約在公元前250年左右(較實際地說,應在公元前100年左右),在埃及王托勒密二世的朝延中一位名叫亞里斯提亞(Aristeas)的官員致信給他的兄弟費羅克拉次(Philocrates)︰

    “埃及王托勒密二世是位愛好文學的人,亞歷山大城中最偉大的圖書館就是他在位時所興建的,此圖書館傲立世間,成為世界文化奇跡之一達九百年之久。此信中並記載法拉蘭城的底馬特亞斯(DemetriusofPhalerum)曾任托勒密王的圖書館員,導致埃及王對猶太律法書的興趣。王令他差派一位代表去見猶太大祭司以利沙(Eleazar)。大祭司以利沙從猶太十二支派的每支派中選出六位譯經的長老,攜帶著特別正確、美麗的舊約經卷,送至亞歷山大城。這些長老受到皇家的禮遇,藉辯論顯示出自己乃是博學淵源之輩。後來被送至法老的小島中住下(該島以其燈塔聞名),在七十二天中他們將摩西五經全部譯成希臘文。經過開會及校勘研考後,他們將修好的譯本呈獻埃及王。“6/146-147

    由于希臘七十士譯本與現今我們擁有的最早馬所禮舊約手抄本(公元916年)十分相近,使我們確定在1300年後,舊約依然保守著它的精確性。

    我們由《偽經傳理書》(Ecclesiasticus)及《安息年書》(BookofJubilee)中發現七十士譯本及舊約經文的經節,由此可見今日的希伯來經書與公元300年前的原文經卷實無大差異。

    蓋司樂及尼克(GeislerandNix)在他們對人極有幫助的著作《聖經通介》(GeneralIntroductionoftheBible)一書中提出希臘七十士譯本的四大貢獻︰

    “1.此譯本縮小了希伯來語與希臘語間人民的宗教鴻溝。

    2.此譯本縮短使用希伯來文舊約聖經的猶太人與同時使用新、舊約聖經的希臘語基督徒間的距離。

    3.它乃促使宣教士把聖經譯成其他多種語言及方言的開路先鋒。

    4.藉希臘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文聖經對舊約聖經內容相近的看法,得以縮小了經文批評的鴻溝。”14/308

    布如斯(F.F.Bruce)提到後來猶太人對七十士譯本喪失興趣的原因︰

    “1.……因為自第一世紀以後,基督徒將它視為舊約聖經的藍本,經常引用它來傳布福音及衛道用。6/150

    2.……約在公元100年左右,猶太學者另外編纂成一本希伯來文的聖經修訂本,這也是促使猶太人對希臘七十士譯本失去興趣的原因……”6/151

    7C.撒瑪利亞版本(完成于公元前第五世世)

    此版本包含摩西五經,對鑒定舊約經文內容甚有價值。布如斯(F.F.Bruce)說

    “若將撒瑪利亞版本中的摩西五經與馬所禮舊約經卷版本(公元九一六年)相較,觀察其間相同之處,其間相差之處則顯得無足輕重了。”61/122

    8C.泰根譯本(TheTargumsK,手抄本出現在公元500年左右)

    泰根一字原為“傳譯”之意,相當于舊約的意譯本。

    自猶太人被迦勒底人(即巴比倫人)擄去後,巴比倫文字逐漸演變成猶太人通用的民間語言,猶太人需要有用他們通俗語言所譯成的舊約聖經。

    當時猶太人的主要泰根譯本有兩種︰(1)翁凱拉斯的泰根譯本(TheTargumofOnkelas;有人說這是猶太名學者海洛[Hillel]的學生翁凱拉斯在公元前60年所譯),其中包括摩西五經;(2)烏賽亞之子約拿單泰根譯本(TheTargumofJonathonBenUzziel)可能是公元前30年左右譯成,包括舊約所有史記及先知書。

    布如斯(F.F.Bruce)曾解釋泰根譯本的由來︰“……公元前一世紀將近尾聲,猶太人在會堂中朗誦希伯來文聖經時,也開始同時以口傳的方式,將舊約經文意譯成一般猶太人能懂的亞蘭語,朗誦給會眾听。這是很自然的現象,當一般猶太人漸漸遺忘自己的希伯來文時,若還想明了舊約聖經,將它翻譯成百姓能懂的文字就成了必要的事。會堂中意譯經文的翻譯員,猶太人稱之為Methurgerman,他們所朗誦的亞蘭語經文稱之為泰根(Targum)。

    “……意譯翻譯員……不可自經卷中朗讀意譯文句,恐怕會眾誤把他口譯的經文視為出自聖經本文。為了能傳譯的準確,譯者每次傳譯摩西五經時不可超過一節,傳譯先知書時,一次不可超過三節。

    就在這種朗誦過程中,泰根譯本遂得以一一完成。”6/133

    泰根意譯本的價值何在?

    安德生(J.N.D.Anderson)在《聖經——神的話》(Thebible,theWordofGod)一書中論到它們的價值,說︰“早期泰根譯經的價值是因它能用來證明希伯來文聖經的真實性,證實無論是在泰根譯經問世之時或是今天,希伯來文聖經都是一樣的可信的。”4/17

    9C.米示那口傳經卷(TheMishnah,寫于公元200年)

    米示那一字即“解釋、教導”之意。其中包括猶太人的傳統習俗及對口授律法之注解。是以希伯來文寫成,被稱為摩西律法之下的第二律法。14/306

    其中所引用之經節與馬所禮經卷中的經文十分相近,可印證馬所禮經卷的可靠性。

    10C.吉馬拉口傳經卷(TheGemaras;巴勒斯坦版本寫于公元200年;巴比倫版本寫于公元500年)

    這些用亞蘭文寫成的經卷注釋,主要是用來注釋米示那經卷的,也間接證實馬所禮經卷的可靠性。

    米示那口傳經卷加上巴比倫版的吉馬拉經卷,組合成巴比倫版的猶太遺傳經。(BabylonianTalmud)

    米示那口傳經卷+巴比倫版的吉馬拉口傳經卷=巴比倫版的猶太遺傳經(Mishna+Bab.Gemara=BabyloneanTalmud)。

    米示那口傳經卷+巴勒斯坦版的吉馬拉口傳經卷=巴勒斯坦版的猶太遺傳經(Mishna+Palest.Gemara=PalestinianTalmud)。

    11C.米德拉西口傳經卷(TheMidrash,公元100至300年間寫成)

    這是收集希伯來文舊約經卷中的信條而寫成,其中多處經文均引自馬所禮舊約經卷。

    12C.六重口傳經卷(TheHexapla)

    教會初期領袖俄利根(Origen,公元185-254年)曾著有《四福音合參》(HarmonyoftheGospels),分別列出六種不同版本之經文︰希臘七十士譯本、亞奎那抄本(Aquila)、喜歐戴仙抄本(Theodation)、謝梅起抄本(Symmachus)、希伯來文抄本及希臘文字譯成的希伯來文抄本。

    六種經卷中同時又包括猶太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的作品,費羅及朱達開文獻(PhiloandZadokiteDocuments,即死海昆蘭社區的文獻)。“它印證在公元40年至100年間,的確有與馬所禮舊約古卷相似的經卷存在。”55/148

    4B.文內證據的測驗印證舊約的可靠性

    1C.允許懷疑精神的存在

    孟沃華(JohnWarwickMontgomery)針對此項考驗說,如今文學評論家們依然按照亞里斯多德的標準來評論文學作品︰“懷疑之心應該用在考證之物本身,評論家們卻不應該擅用它來阻擋真理。”34/29

    “除非作者已知文字內容自相矛盾或與事實相違,吾人必須張耳靜听被分析文件的自辯聲,而不應存著偏見,事先假定文獻的真偽對錯。”

    何恩(RobertM.Horn)針對此點強調說︰“想將‘難題’轉變為有力的證據,用以**教條實非易事,因為並非凡表面上看來是矛盾的道理都有是錯的。第一,我們必須確定自己已經完全了解經文,其中的字句及數目的意義。第二,我們已擁有這一方面全部所需的知識。第三,更進一步的知識,經文的研究與考古學的新發現都有已不再能幫助我們進一步判斷經文的真偽。”

    何恩又說︰“……經文上的難題並不證明它們是不可信的;沒有解決的問題也不一定必然就是錯的。這不是要叫我們小視困難之處,而是希望我們能獲得一種新眼光透視難題。難題能引起我們繼續推敲的好奇心,面臨問題容易使我們虛心追尋最清楚的亮光。但除非等到我們對經卷有了全盤的了解,我們實在不能迷信地說︰‘這是個已經證實了的錯誤,證明聖經並非絕對無誤。’人人都知道,自本世紀以來,過去的許多‘斷案’如今都已一一被**了。”58/86-87

    2C.直接見證的價值

    這些見證都是看見的人自己寫的,或是由親眼目睹或親身經歷者的口述而來。

    “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

    路加福音一章1-3節

    “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

    彼得後書一章16節

    “我們將所看見,所听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約翰一書一章3節

    “以色列人哪!請听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跡,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使徒行傳二章22節

    “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約翰福間十九章35節

    “該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的兄弟腓力作以士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

    路加福音三章1節

    “保羅這樣分訴,非斯都大聲說,保羅,你癲狂了吧!你的學問太大,反叫你癲狂了。保羅說,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癲狂,我說的乃是真實明白話。王也曉得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膽直言。我深信這些事沒有一件向王隱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

    使徒行傳二十六章24-26節

    布如斯(F.F.Bruce)是英國曼徹斯特大學賴蘭教席(RylandProfessor)的聖經批判及翻譯學教授,論到“新約聖經這些直接資料的價值”時,他這樣說︰

    “最早期的傳道人,知道自己見證的價值……因此總是重復地說︰‘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們得有把握才這樣說。當時耶穌的門徒極多,他們記得那些是發生過,那些沒有發生過。因此不象現今一些作者認為捏造耶穌的言行是件容易事,因見證人太多,當時寫新約的人不容易隨便假造。

    “很顯然,早期的基督徒對什麼是耶穌的話,什麼是自己的見解與判斷一直很小心地予以分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中論到結婚、離婚這個復雜的問題時,很仔細地分辯何為他自己的建議,何為主耶穌所定決定性的原則,在某些地方他用︰‘我說,不是主說。’有些地方,他用︰‘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

    “最早期的傳道人所面臨的不單是一群友善的見證人,見證人在也有對基督徒甚不友善的,但這些人一樣熟悉耶穌的生平事跡與他的死。因此使徒們不可能說假話(更別說去捏造事實),因為這些不友善的見證人惟恐沒有機會去揭穿他們的謊言。在早期使者的傳道信息中,最大的特色是他們對自己所傳的知識深具信心,他們不單只說︰‘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他們還說︰‘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使徒行傳二章22節)如果他們所說的與事實相違,听眾中那些反對基督教的人不會出來指出他們的錯誤麼?”7/33,44-46

    3C.有力的直接資料來源

    新約聖經中的各書卷,被今日的聖經學者視為是第一世紀中最有力的直接資料來源。34/34-35

    保羅書信公元50至66年

    馬可福音公元50至60年,58至65年

    馬太福音公元80至85年

    路加福音60年早期

    約翰福音公元80至100年

    甘揚爵士(SirFredricKenyon)說︰

    “我們找到可靠的證據證明約翰福音在第一世紀結束之前就已經存在了。”

    維廉弗克司亞布萊特(WilliamFoxwellAlbright)曾是世間最出色的聖經考古學家,他說︰

    “我們可以強調,目前尚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新約聖經中任何一部書是在公元80年後寫成的,雖然現今的新約批評家認為新約多半在公元130至150年間寫成,比實際年代遠了約六十年的時間。”65/136

    孟沃華(JohnWarwickMontgomery)引用甘揚爵士在1963年1月18日的《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Today)周刊上記者訪問中的談話,說︰“按我個人的看法,新約聖經的每卷書都是由一位受過洗禮的猶太人所寫,大約是在第一世紀的40至80年間寫成,更可能是在公元50至75年間寫成的。”34/35

    5B.文外證據的測驗印證聖經的可靠性

    1C.其真實性能否被肯定?

    “是否有其他的歷史材料能肯定或否定聖經文內的證據呢?”34/31

    換言之,除了經文本身所提供的證據,有否其他聖經之外的資料能肯定聖經的真實性?

    2C.聖經外的作家們所提供的證據支持聖經的真實性

    早期教會領袖優西比渥(Eusebius)在其所著之《教會史》(EcclesiasticalHistory,Ⅲ.39)中收有使徒約翰的學生帕皮亞——海拉波立教會的主教(公元130年),自約翰得來的資料︰“長老(即使徒約翰)常如此說︰‘馬可是彼得的翻譯員,曾精確地記下彼得所說一切有關耶穌的言行、事跡。因為馬可既非親耳听過,亦未親自跟隨過主耶穌,他乃是後起之秀,誠如我所說,是隨伴彼得的。彼得見機運用主的話語,但非有心編纂主的話。所以馬可並沒有記錯,只是將他(彼得)的口述一一記下而已。馬可只留心一件事,就是絕不刪除他所听見的,也不增添任何假話。’”

    帕皮亞(Papias)也提到馬太福音,他說︰“馬太福音是有希伯來文(亞蘭語)所寫成的。”

    愛任紐(Irenaeus)曾任里昂主教(公元180年),他是士每拿主教坡旅甲(Polycarp)的學生。(坡旅甲在公元156年時為主殉道,身為基督徒86年,是使徒約翰的學生)愛任紐寫道︰

    “根據托爾斯地的葛理哥利(GegoryofTours),他(愛任紐)曾將里昂的人全都帶領歸主,甚至還差遣宣道士到其他未信主的歐洲地區去。”

    在“真道辯第三卷”(AgainstHeresiesⅢ)中,愛任紐寫道︰“四福音書的根基十分穩固,甚至連異端邪說也見證這福音的根基,因為每一種異端,都是從福音書中收集資料來另創新說的。”

    四福音書在當日基督教所傳到的地區中,早已為眾人所接受,因此愛任紐的著作中經常提到這些被人公認的道理,正如羅盤針上東西南北四個方向一樣無法為人所否定,他說︰

    “地球有四界,風有四向,當教會向全世界擴展時,福音就成了教會的棟梁與根基,也是人類生命氣息之所系。它自然有四個棟梁,好像不朽的氣息從每個角落點燃人的新生命,為向世人‘彰顯’此道乃萬物之建造者,坐在寶座之上,聯系萬物,並賜四福音將自己彰顯給世人看。此四福音書雖分為四部,卻同為一靈所聯合。”

    教會先父愛任紐(Irenaeus)繼續說︰

    “馬太在猶太人當中寫成馬太福音,而彼得與保羅則在羅馬各地傳福音、建立教會。根據傳說,當彼得保羅于公元64年左右,死于尼羅王手下之後,彼得的學生馬可,兼翻譯,將彼得講章的文稿留下給我們。保羅的學生路加,則在所寫的福音書中加入他老師的講章。約翰是耶穌的門徒,是曾靠在耶穌胸膛上的那一位(參閱約翰福音十三章25節及二十一章20節),則在小亞細亞的以弗所(現今土耳其境內)寫成約翰福音。”

    藍賽爵士(SirWilliamM.Ramsay)說︰“路加寫成的歷史,其可靠性是無人可比擬的。”95/81

    羅馬的克利門(ClementofRoman,公元95年)視聖經為可靠、真實的,經常應用。

    伊格那丟(Ignatius),在公元70至110年間,曾任安提阿(今敘利亞境內)教會主教,後因其信仰殉道。他認識耶穌所有的門徒,也是坡旅甲(Polycarp)的門徒之一,坡旅甲則為使徒約翰的門生。59/209

    毛耶(ElginMoyer)在《教會歷史名人錄》(WhoWasWhoinChurchHistory,MoodyPress,1968年出版)中寫道︰“伊格那丟自己說‘我寧可為耶穌殉道,也不願意統治世界,拋我入野獸群中,我好藉它們在神的事上有份’。據說他果真在羅馬被擲入斗獸場的猛獸群中,他所遺留下來的書信,則是他從安提亞出發往羅馬殉道途中寫成的。”59/209

    伊格那丟(Ignatius)相信聖經,以聖經之正確性為其信仰的根基,他擁有大量的資料與見證能證明聖經之可靠性。

    坡旅甲(polycarp,公元70至156年)曾是使徒約翰的門徒,由于他對耶穌與聖經至死忠心,終于在八十六歲時為主殉道。坡旅甲的死證明他相信聖經是精確無誤的一本書。“公元155年當羅馬大帝庇亞斯AntoninusPius(138至161年)在位時,在士每拿一帶有**基督徒的事件,他所在的教會中許多教友因此殉道。他被檢舉為教會的領導人物,被提出處死。**他的人勸他放棄自己的信仰,即可保全性命,他一口拒絕說︰‘我事奉他86年,他沒有虧待過我,我怎能毀謗這位拯救我的君王呢?’最後他被捆在木柱上,活活被燒死了。他因自己的信仰成為英勇的殉道士。”59/337

    坡旅甲認識許多信徒,他顯然是一位明白真理的人。

    約瑟夫(FlaviusJosephus)是猶太的史學家。

    約瑟夫所描寫施洗約翰所施的洗禮與福音書中所記載的略有不同,約瑟夫說施洗約翰所行的洗禮不是悔改的洗,但馬可福音一章4節中卻說是如此;約瑟夫又說施洗約翰之所以被處死是因政治上的原因,並非他批評希律王娶自己兄弟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布如斯(F.F.Bruce)指出,很可能希律期望一箭雙雕,才把約翰下在獄中。至于對施洗的解釋有出入,布如斯說︰福音書乃是根據“宗教——歷史”這兩個觀點所寫成,要比約瑟夫寫成的史書時間為早,因此較為確實。除了這些細節外,一般來說,約瑟夫的記載與福音書的記載都頗能相合。7/107

    約瑟夫在其《考古文獻》十八卷5章2節(AntiquityXvⅢ.5.2)提到施洗約翰,由于這段文字寫成的方式,其中實在很難有基督徒在其中增添字句的余地,這段文字如此記道︰

    “現在有些猶太人以為希律的軍隊已被上帝摧毀了,這正是處死施洗約翰所應得的報應。他實在是個好人,但希律把他殺了。他曾吩咐猶太人行正當的事,彼此公平相待,虔誠敬拜上帝,並呼召猶太人前來受洗。他認為受洗是為上帝所接受的,這個儀式雖然不能洗去若干罪,但如果一個人的靈魂已經因自己公義的行為得以潔淨,洗禮則有淨化其身體的功能。當猶太人因听他的話受感動,開始擁護他時,希律王怕他的說服力,足以號召百姓起義叛變,因這時百姓似乎完全听他的指揮。于是希律王想最好是立刻捉拿他,乘他在**之前將他處死,以免事情真發生後後悔不及。由于希律王的多疑,施洗約翰被下在前文所提及的馬丘路(Machaerus)碉堡中,最後在那兒被處死。猶太人相信希律軍隊遇難,乃是上帝為施洗約翰報仇之故。”7/106

    塔弟安(Tatian,公元170年)是亞述的基督徒,他曾將聖經編纂起來,寫成第一部“四福音合參”,希臘文為Diatess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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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所相信的聖經 第四章 聖經的可靠性 第二部分
    考古文獻印證聖經的可靠性——

    3C.考古學上的證據

    猶太名考古家學葛魯克(NelsonGlueck)寫道︰“我可以很肯定的說,至今所有考古學上的發現,都沒有一項是與聖經文獻相抵觸的。”葛魯克又說︰“聖經中有關歷史記載的正確性是無可比擬的,尤其當考古學的證據能印證它時更是如此。”15/31

    亞布萊特教授(WiliamF.Albright)是世間聞名的考古學權威,他說︰“無疑的,考古學已經證實舊約聖經傳統具有絕對的歷史性。”64/176

    亞教授又說︰“當十八、十九世紀期間,許多重要的歷史學派都懷疑聖經的可靠性,雖然今天仍有一部分當時的學派偶然又重復地出現于學術界,但早期懷疑學派之說均已逐漸被否定了。考古學上的新發現一再印證聖經中許許多多細枝末節的部分,使人們重新認識聖經乃是查考人類歷史的一部最好資料。”2/127-128

    孟沃華(JohnWarwickMontgomery)在“福音派人士與考古學”一文中(EvangelicalsAndArchaeology)討論到今日學者所面臨的最大難題時,說︰“美國聖地研究院(AmericanInstituteofHolyLandStudies)的研究員曹北拿(ThomasDrobena)提醒我們說,考古學家與聖經之間所起的最大爭執,就是關于年代的鑒定問題,這也是今日考古學家們覺得最無把握的領域,這里科學的演繹說與自己的自圓其說往往取代實際實驗上的分析。”64/4-48(上文摘自“今日基督教”雜志)

    魏思曼(DonaldF.Wiseman)在卡亨利(CarlHenry)所編的《啟示錄與聖經》(TheRevelationandtheBible,BakerBookHouse,1969年出版)一書中引用羅列教授(H.H.Rowley)的話說︰“今天的學者並不比前一代的學者持較保守的假定開始從事研究工作,他們也不見得比過去的學者對聖經中的故事持較尊敬的態度,只是因考古學證據俱在,使他們責無旁貸。”62/305

    翁格(MerrillUnger)在《考古學與新約聖經》(ArchaeosogyandtheNewTestament,ZondervanPublishingHouse,1962年出版)中說道︰“新舊約聖經考古學的研究,其目的在加速科學上的新知識,平衡批判聖經的理論,說明、闡述、加強並鑒定聖經與世界歷史及文化背景間的關連性,希望為未來聖經內容的批判上帶來光明的一環。”88/25-26

    耶魯大學的鮑羅斯(MollarBurrows)注意到︰“考古學好些時候駁倒新派的聖經批判學說,證明他們的學說多是建立在不正確的假設之上,及一些不真實與人為的歷史發展程序中,這些考古學上具體的貢獻實不容我們忽視。”68/291

    布如斯(F.F.Bruce)說︰

    “凡是別人猜疑路加所記為不屬實的地方,考古學所掘出的碑文都證實它們是可靠的,由此我們可以很肯定地說,考古學可以證實新約的記載。”86/331

    翁格(MerrillUnger)曾如此結論說︰

    “根據新約聖經的資料,考古學家們曾掘出好幾座古代的城市,發現過去被人視為根本不存在的民族。考古學以驚人的手法增添我們聖經知識的背景,也填補了歷史上的空白部分。”88/15

    亞布萊特教授(WilliamF.Albright)繼續說︰

    “聖經的批判研究深受近來大量自近東發掘的資料所影響,我們慢慢可以看見,今日仍為人忽視或渺視的新舊約經文,終有一天要被人視為具有歷史上的重要性了。”2/81

    鮑羅斯(MillarBrrows)論及不信者所以懷疑的原因︰“許多自由派學者之所以懷疑聖經,並不是因為他們對現存的考古資料作過任何仔細鑒定的工作,而是因為他們心中有先入為主的偏見,根本就反對任何超自然的事跡。”79/176

    這位耶魯大學的考古學家繼續補充說︰“然而全面來說,考古學上的發現無疑地印證了聖經的可靠性。許多考古學因為在巴勒斯坦的挖掘工作,而使自己對聖經的敬畏之心大增。68/1

    “一般來說,這些考古學上的證據,尤其是新近發現較古的聖經古卷,實在增強我們對聖經能歷經輾轉騰抄欲不失其真的信心。”68/42

    甘揚爵士(SirFredericKenyon)說︰

    “因此我們可以名正言順地說,十九世紀末葉那些企圖破除舊約中某一部分經文的學說,如今已不能存在,考古學的證據重新肯定聖經的權威性。同時,由于考古學的證據能提供我們對當時的時代背景與社會情況的完整知識,我們因此看出聖經的價值。考古學的工作至今尚未全部完成,但藉現在已挖掘出來的證據,我們看見它已經印證我們信心的確據——聖經的真實性能隨著人類知識日增而更為彰顯。”56/279

    考古學也發掘出大量的證據,證實猶太人馬所禮經卷的準確性。

    蘭姆(BernardRamm)在“耶利米的封印”(JeremiahSeal)中寫道︰“考古學一直提供證據,證實我們的馬所禮經卷的準確性。耶利米封印乃是印在一個酒罐的瀝青封條上,估計是在公元第一或第二世紀時印上的,封條上印有舊約耶利米書四十八章十一節的經文,內容與馬所禮經卷的經文完全相符。此‘封印證明抄寫準確的程度,且沒有因時間上的差距使內容有所改變。’除此之外,公元前第二世紀羅拔士紙草經卷(RorertsPapyrus)與亞布萊特教授鑒定是出于公元前100年左右的納西紙草經卷(NashPapyrus)也都能與馬所禮經卷相符合。”37/8-10

    亞布萊特教授(WilliamAlbright)也肯定蘭姆的發現說︰

    “我們可以很肯定地相信,希伯來文的子音經卷,雖然不能說是絕對無誤的,但其所保存的精確性仍是任何其他遠東古典文獻所望塵莫及的……最近由敘利亞西方所挖掘出來的烏格里文獻(Ugariticliterature)已經印證各時代的希伯來文聖經,其中的詩詞不但能一直保存著原有的古色,抄寫者的準確性也實在令人敬佩。“63/25

    考古學家亞布萊特(WilliamAlbright)在《巴勒斯坦的考古學》(TheArchaeologyofPalestine,PelicanBooks,1960年出版)一書中論及考古證據印證聖經之可靠性時,他說︰

    “摩西五經所敘述的內容遠比摩西寫完全經的日期早許多,考古學家所挖掘的證據一再印證其中內容及文體的真實性……只有假說能否定摩西時代的人物並不存在。”61/224

    亞布萊特在《亞伯拉罕至以斯拉的聖經時代》(TheBiblicalPeriodformAbrahamtoEzra,Harper,1960年出版)一書中繼續說,聖經批判家常這樣說︰“直到不久以前,聖經歷史家們常習慣視創世記的人物為這個**的以色列王國中文士們手創的故事,或是想象力豐富的狂士們,在侵佔這個國家數百年後圍著以色列人的營火所說的故事。許多鼎鼎大名的學者們都視創世記十一章至五十章為後為之產品,或是對早已消逝的王朝所編造出來的故事或情節。”67/1-2

    亞布萊特教授說︰“但如今一切都改變了,1925年以來,在考古學上的新發現**這一切的假設。除了少數較頑固的一些老學者外,幾乎沒有一位聖經歷史學家不為與日俱增能用來支持以色列支派傳統歷史的證據所感動,根據創世記的記載,以色列民族的祖先,早在公元前二千年的末期及公元一千年前的頭一世紀時代,已是外約旦——也就是敘利亞、幼發拉底河盆地及阿拉伯北方民族的近親。”67/1-2

    鮑羅斯(MillarBurrows)繼續說︰

    “要想看清這件事實,我們應該明白這些考古資料可以肯定兩種不同範圍的事實︰一般性的與特殊性的。所謂一般性的肯定是指事物大體能相合,而不求細節上的相應。以上我們所討論的可以用在一般性的肯定上,等于圖有了,框子也能配得上,音樂的旋律與伴奏均能和諧。這類的證據層出不窮,我們從聖經中找到的物件愈多,考古學上所能印證的也愈多,我們對聖經的真確性也能愈俱信心。若聖經僅來自傳說或小說式的構想,無疑地,終久必要露出馬腳來。”68/278

    1D.舊約中被考古資料證實的實例

    1E.創世記中記載以色列人的祖先是來自米索不達亞一帶,這點與考古學上的發現完全吻合。亞布萊特(W.F.Albright)說︰“希伯來人原來是來自米索不達米亞西北方的白立克山谷(BalikhVslley),這點是無法否認的。”考古學家曾返溯希伯來人的歷史,發現他們果真是自米索不達米亞一帶遷移出來的。67/2

    2E.按照舊約聖經的說法,“在建造巴塔之前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創世記十一章1節),後來上帝毀壞該塔、變亂天下人的言語(創世記十一章9節)。而今天許多語言學家也同意,世界的語言很可能是同出于一源。龔百地(AlfredoTrombeti)說,他已經追溯出世間所有語言均出于一源。莫勒(MaxMueller)也證明語言之同源說。杰斯波生(OttaJesperson)更進一步地說,是上帝把語言賜給第一代的人。72/47

    3E.在以掃的家譜中,提到何利人(創世記三十六章20節)。曾有一段時期,何利人被視為“居住在洞穴中的人”,因為希伯來文中何利與洞穴二字十分相近。但如今考古學家證實在早期以色列歷史時代,確有何利人居住在近東一帶,他們都是能戰的武士。72/72

    4E.考古學家賈時譚(JohnGarstang)在1930年至1936年挖掘耶利哥城的時候,發現一件驚人的證據,他甚至與其他兩位考古學家聯合簽字,記下他們的新發現。賈時譚這樣寫道︰“我們對主要的一件事現已毫無異議︰耶利哥城的城牆確實是向外倒的,因此城外的兵士可以爬過倒牆,進攻城內。”這點又有何特別呢?特別的地方是,一般的城牆多不向外倒,卻是向里倒的。但約書亞記六章20節中卻說“……城牆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耶利哥的城牆是上帝使它向外倒的。90/146

    5E.我們又發現亞伯拉罕的家譜具有絕對的歷史性。我們不明白的是,這些名字究竟是代表人呢?還是代表不同的城市?我們唯一能肯定的是亞伯拉罕是個人,他確實存在過。鮑羅斯(MillarBurrows)說︰“考古學的證據處處指出亞伯拉罕是位歷史人物,在已知的考古文件中沒有提及此人,但是與他同時的巴比倫文獻中有他的名字出現過。”68/258-259

    早先有人想把亞伯拉罕的時代挪至公元前十四或十五世紀,這與他存在的時期相比要遠得太多。但是亞布萊特(W.F.Albright)指出,“以上巴比倫的資料以及一些其他的資料,使我們擁有大量的人名與地名的證據,印證更改亞伯拉罕存在的時期實無必要。”67/9

    6E.雖然至今考古學家們尚找不出早期以色列族系統治國的證據,但我們所找到的社會、風俗文獻與當初以色列國的故事頗能吻合。68/278-279

    一些有關民情風俗的資料來自挖掘拿佐(Nuzu)與馬利(Mary)兩城。烏格里(Ugarit)的挖掘工作使我們對希伯來人的詩歌與文字有進一步的了解。摩西的律法我們可以自古敘利亞帶的赫提特(Hittite)、亞述,幼發拉底河下游的薩姆里及以修納(Eshunna)法典中看出來。從這些文獻中,我們可以看見希伯來人與其周圍的民族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誠如亞布萊特教授所說的︰“這個發現實為考古學上的一大貢獻,使其余的都顯得微不足道了。”63/28

    無論這些考古學家們宗教信仰如何,他們均一致承認這些早期的希伯來人祖先都是可以證實的一些歷史人物。

    7E.魏豪生(JuliusWellhaussen)是十九世紀一位有名的聖經批判家,他覺得摩西頒布的大祭司條例中,論到用圓銅鏡制洗濯盆很可能是後人加入的資料,為配合他的這種看法,他不得不把記載帳幕的時間挪得再後些。只是當時我們沒有肯定的資料,證明魏豪生所定的時期(公元前500年)不對。但後來我們發現從埃及歷史的帝國時代中確實找到有關銅鏡的記載(時間約在公元前1500年至1200年間),由此我們推出摩西與出埃及記亦屬此時代的事跡,即公元前1500年至1400年間的事。72/108

    8E.亨利莫理斯(HenryMorris)在《聖經與現代科學》(TheBibleandModenScience,MoodyPress,1956年出版)一書中如此注意到︰“我們不能否認,考古學所發覺的資料與聖經上的記載仍有不能完全吻合的地方,但其中的差異並不嚴重,只要我們肯繼續下功夫,問題總有解決的一日。值得我們欣慰的是,考古學家挖掘出許多與聖經背景有關的證據,然而直到今天,其中尚沒有一件能證明聖經是錯的。”

    2D.新約中被考古資料證實的實例

    1E.路加所記載的歷史,其可靠性已不足懷疑。翁格(MerrillUnger)告訴我們考古學家已充分證實福音書的記載,尤其是路加作品的真實性。翁格這樣說“現在學術界均一致同意,使徒行傳為路加所著,大約是在第一世紀前寫成,路加以一個史學家的工作態度從事寫作,且曾正確地使用各式可靠的參考資料。”88/24

    藍賽爵士(SirWilliamRamsay)被人視為世間最偉大的一位考古學家。他在十九世紀的德國歷史學校中受教,在校期間他從學習中知道使徒行傳乃屬公元第二世紀中葉的作品,他不僅深信此說,並且決心要證明此說。然而經過他的努力,收集來無數的證據之後,他反而**了自己以往的信念,他這樣解釋︰“當我最初開始從事此項研究工作時,絲毫沒有想到路加的作品應屬第一世紀。相反的我反對這種說法,別出心裁與听起來完善的托賓根(Tubingen)理論完全把我說服,我已沒有興趣對使徒行傳寫成的時間再去仔細研究。直到近來因研究小亞細亞一帶的地勢、古跡及社區情況,我才再度有機會詳讀使徒行傳,無意中卻發現其中的記載竟是出人意料的真實。事實上,我一直視此書為公元第二世紀的作品,根本不信其中所包含的證據能印證第一世紀時的實況,但我卻慢慢發現這本書實在是研究費解難題的良友。”(上文引自藍賽爵士所著之《羅馬公民與旅行家——保羅》(St.PaultheTravelerandRomanCitizen,BakerBookHouse,1962年出版。)94/7-8

    藍賽也對路加寫作歷史的能力甚為佩服︰

    “路加是一位第一流的史學家,他所寫的資料不但真實可考,他也擁有史學家應有的歷史感。他把注意力集中在控制歷史演進的一些理想和計劃上,又能適當的處理每一件重要的歷史事跡。他能掌握住重要的事件,據實長談,對不足輕重的史跡,他則輕描淡寫地一筆帶過,有些則完全刪除不記。總之,路加的名字應與世間偉大的史學家同列。”91/222

    有一度史學家們認為路加在描繪耶穌誕生前的情形時(路加福音二章1至3節)離譜太遠。他們找不出歷史上有申報戶口的事,居里扭未曾作過敘利亞的巡撫,當時百姓也沒有要各歸各鄉的事。70/159,160;29/185

    但是考古學家們以後發現,在羅馬帝國中每隔離十四年,均有一次人口調查,確實有要求付稅人報名上冊的事。這條法令是在羅馬大帝亞古士督在任時開始的,首次或在公元前23至22年,或在公元前9至8年時舉行的。路加所指的可能即後者。

    其次,我們找到居里扭在公元前7年左右,任敘利亞巡撫的證據。考古學家們根據在安提阿找到的一塊碑文,其中刻有差派居里扭任巡撫職位的記載。我們依此證據相信居里扭曾倆度任敘利亞巡撫,一次是在公元前7年,一次是在公元後6年(約瑟夫的估計)。70/160

    最後,有關報名上冊一事,我們在埃及的紙草卷上發現載有戶口登記的規條。

    其上寫道︰“由于報名上冊之時已近,凡因故遠離家鄉,遠居各地之人都應準備回鄉,以便完成全家戶口登記的手續,才可保留屬他們的耕地。”70/159-160;72/185

    考古學一度認為路加在使徒行傳十四章6節中的記載有誤。因為路加說路司得和特庇二城屬呂高尼,但以哥念不在呂高尼地。而羅馬其他作家如西賽祿等的作品中則提到以哥念城確實在呂高尼,因此考古學斷定路加的記載不實。在1910年時,藍賽爵士(SirWilliamRamsay)卻找到一個紀念碑,其中說到以哥念乃是小亞細亞的一座古城,以後考古學上的發現也印證路加的記載原是正確的。72/317

    另在路加福音三章1節中,路加提到當施洗約翰開始傳道之時,時間大約是公元27年,是“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的時候。但史學家唯一能找到的呂撒聶王卻在公元前36年時已被人暗殺而死。以後考古學家在大馬色城附近發現一塊碑銘,其上列有“呂撒聶分封之王所釋放的奴隸”等字樣,根據考證,此碑文是刻于公元14至29年間。89/321

    當保羅在哥林多城寫羅馬書時,他提到哥林多城的司庫以拉都。1929年當哥林多古城被發現時,考古學家們掘出一條馬路,其上刻有“ERASTVSPRO︰AED︰S︰P︰STRAVIT”的字樣,譯出來即是(“以拉都,公共建築物的監護人,出私款鋪成此路”)根據鮑羅斯(MillarBurrows)的考察,此路可能是在公元第一世紀時所築成,出資築路之人與保羅所提及的司庫,很可能同屬一人。7/95;79/185

    另外在哥林多古城中,考古學家們掘出一塊碑銘的殘片,經拼湊後,很可能是“希伯來人的會堂”幾個字,也許是來自食堂大門上的匾額,保羅曾在其中辯論勸人信仰真道(使徒行傳十八章4-7節)。此外他們還發現另一碑文殘片,其上列有“肉市場”字樣,很可能即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25節中所提及的地方。

    感謝考古學家的辛勞,新約聖經中提及許多城市得以一一被證實。保羅三次的傳道旅程,如今也可由考古學資料中很正確地追溯出來。7/95;65/118

    路加曾提及以弗所城的暴動,及人們在一家戲院聚集的情形(參閱使徒行傳十九章29節),由所發現的銘刻文字上,考古學家們發現,確實在一次大聚集時有人將銀刻亞底米雕像(即希臘的戴安娜月神)“抬入戲院中”,證明保羅之話非假。隨後所掘出的戲院,證實可容納二萬五千人。89/326

    路加又記載耶路撒冷城中暴動的情形,因為以色列誤以為保羅將一個外邦人帶進聖殿當中(使徒行傳二十一章28節)。同樣考古學家發現有一片碑銘其上同時用希臘及拉丁文寫道︰“外邦人不可進入神殿外的欄柵,違者一律處死。”這又證明路加是對的!89/326

    過去有些人懷疑路加的用字是否正確,因為他稱腓立比是馬其頓“這一方”或作“這一區”中的一座城(使徒行傳十六章11節),路加選用希臘字meris,可譯作“區”也可譯作“一帶”。何德(F.J.A.Hort)認為路加的用法欠妥,因為meris在希臘文中是“部分”的意思,而非“區”的意思,然而考古學上卻發現meris一字確實是指按區劃分的地界。可見考古學再度證明路加記載的正確性。72/320

    又有人批評路加稱腓立比的統治階級為“民政官”(Praetors),“聖經學者”則認為當時的腓立比采用二頭共治的政體。然而路加還是對的,從考古學的發現中,我們得知羅馬屬地的長官均稱民政官。72/321

    至于他稱迦流為“亞該亞的方伯(地方長官)”(使徒行傳十八章12節)也是對的,因後來掘得的戴費碑銘(DelphiInscription),其上有記︰“至于我們朋友迦流,則是亞該地方方伯……”79/180

    公元52年刻成的戴碑銘(DelphiInscription)又幫助我們肯定,保羅在哥林多布道一年半確為屬實,其他資料中也印證這是事實。因為迦流是在7月1日上任的,他的官期僅一年,正與保羅在哥林多工作的一部分時間相合。89/324

    使徒行傳二十八章七節中,保羅稱米利大島(即今日地中海西西里島南方的馬耳他島)的統治者部百流為“島長”。考古學家所發掘的碑文亦稱他為“島長”。89/325

    另外路加在使徒行傳十七章6節中稱帖撒羅尼迦的官員為“地方官”(Politarch),因古典文獻中從未有這字出現,學者們就結論路加是錯的,但以後有十九塊碑文上列有“地方官”Politarch這個官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五個特別是指帖撒羅尼迦城而言。89/325

    1945年在耶路撒冷城郊外,考古學家薩肯尼教授(EleazerL.Sukenik)發現兩個“骨甕”(盛放遺骨之器),其上刻有字畫,薩氏認為這可能是有關“基督教的最早記錄”。這兩個骨甕是在公元50年的一座墳墓中找到的,其上寫著lesousiou及lesousaloth幾個字並刻著四個十字架。頭一句看來是向耶穌求助的禱詞,第二句則是為骨甕中此人之復活所獻的禱告。89/327-328

    無怪乎奧克蘭大學(AucklandUniversity)的古典文學教授柏萊洛克(E.M.Blaidklock)這樣總結說︰“路加是位徹底的史學家,他的獨特之處使他可與世間其他希臘作家齊名。”12/89

    2E.碎紋石小道(ThePavement),希伯來語叫厄巴大(Gabbatha,約翰十九章13節)。許久以來,人們一直找不出這個耶穌受披拉多審判的地方究竟何在,因此有人說︰“看吧!聖經不過是神話,並沒有任何歷史根據。”

    亞布萊特教授(WilliamF.Albright)在“巴勒斯坦的考古學”(TheArchaelogyofPalestine)一書中卻指出此處就是耶路撒冷的羅馬軍事總部所在地,乃是一座稱為安東尼之塔的公堂。該地在公元66至70年間當耶路撒冷城被毀時同時遭毀。以後羅國大帝哈德里安(Hadrian)(137至138年)在位時曾重建耶路撒冷城,卻將該公堂埋在地下,直到近來始為人所發現。2/41

    3E.畢士大池,這是新約聖經上另一處史無稽考的地名(約翰福音五章2節),現在考古學家們已頗有把握地相信,“此池大約座落在第一世紀時耶路撒冷古城的東北部(此區稱為畢士沙,乃‘新草地’的意思。1888年左右考古學家們在聖安娜教會附近,挖掘時找到它的遺跡。”89/329

    結論

    我個人原企圖粉碎聖經的歷史性及可靠性,結果卻因此認識聖經在歷史性上是絕對正確可靠的。如果一個人認為聖經是不可信的一本書,必須將之拋棄的話,那麼除了聖經外,他恐怕要連所有的古典文學作品都要擲棄不用了。

    我個人所面臨最大的試探,我相信也是大多數人最易犯的一項錯誤,就是用一種標準來衡量通俗文學,卻用另一種標準來衡量聖經。其實我們該用同一尺度來衡量所有的文學作品,不論它們是通俗性的,還是宗教性的。

    當我們這樣做了以後,我們才有資格把聖經拿在手中,說︰“聖經是可信的,是具有歷史性的。”

    瓦爾特司考特爵士的詩句可以說是恰當的概括了對聖經的評價︰

    “那威嚴的書卷里展現著

    一切奧妙的奧妙

    人類歷程中最福氣的珍寶

    上帝賜予的恩惠和教導

    學習,敬畏,盼望和祈禱

    卸掉門閂,向上帝的道路奮力奔跑;

    最好是對那奧妙從來不懷疑或者輕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