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敬之
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
《論語•先進第十一》
“生存還是死亡︰這就是問題!”莎士比亞藉劇中人物哈姆雷特之口所說出的這句話,道出了人生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的確,生和死是人人都得面對的一個問題。生死的迷惑歷來都是人類的一個不解之迷,對今天的人來說,也仍然如此。生命從哪里來,又要到哪里去?人為什麼會死,人死之後會如何?死後還會有生命嗎?死人有知覺嗎?我是誰?是這個身軀,還是軀體內的靈魂,或者是兩者的集合?人真的有靈魂嗎?靈魂是不朽的嗎?人是否能獲得永生,如何才能獲得?
人生看起來是何等的不公啊?我們的出生並不是按著自己的意願,人想活下去,卻偏偏要面臨死亡。有人生來身有殘疾,有人年少之時就過早地夭折。在生與死這兩件人生中最重要的事上,我們的天賦的自由選擇的權力似乎根本沒有派上用場。須知,我們若在人生中最重要的事上不能作自我選擇,那麼,這種選擇的自由權豈非形同虛設?如果上帝真是愛,是絕對公正的,為什麼我們生來就進入苦難的之中,或遲或早地都注定要走進墳墓之中,這又如何說明上帝的愛與公正呢?
雖然自然界的一切,都有力地見證著天地之間有一位不可測度的全智的設計者與創造者上帝的存在;然而,今天世上的許多人仍然不願相信這最明顯最科學的證據。因為他們無法將人世間存在的明顯的是非顛倒黑白不分的事實,酸甜苦辣所交織的人生,與一位慈愛全能的上帝連在一起。根據他們的邏輯推算,若有邪惡與不公存在,那就證明沒有慈愛與全能之上帝存在。生死的問題因此被擱置一旁,留下無限的遺憾。在他們的心中,正如同在那些相信上帝存在的人心里一樣,燃燒著熾烈的火,希望對這些問題獲得到一個合情合理的解答。
這些問題提得合理,應該有個合理的解釋!
歷代以來,盡管出現了無數的人間理論,生與死仍然是一個不解之謎。偉大的思想家與虔誠的敬天愛人的孔子,也不例外。所不同的是,孔子雖然沒有找到問題的根本答案,卻指出了一條正確的思路。在孔子看來,生與死的問題是不可分開而論的,解開一個,就自然解開了另一個。若要明白死,就必須先明白生。孔子在對《周易》所作的《系辭上傳》上說︰
原文︰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
譯文︰回到原始本源,就能明了死與生的道理。
不幸的是,“原始”的記錄,在孔子的年代恐怕也已不可考證了,也許正是這個原因,孔子一直沒有正面的說明生死的道理。可幸的是,我們今天仍可從《聖經》中獲得亮光。事實上,第一個真理與第一個謊言所圍繞的都是“生存還是死亡”的問題。所有的人間理論,都在這里找到他們的根。而弄清人的本質又是解開生死之謎的第一步。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2︰7)
根據《聖經》,人並不是從什麼其他有生命的形式進化而來,而是直接出自上帝的手。簡單地說︰
活人=人形塵土+生氣
當上帝將生氣吹入人的鼻孔時,塵土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換句話說,使塵土得生命的乃是上帝所給的生氣,或者又叫做“全能者的氣”。上帝向人體所吹入的並不是一個“不朽的靈魂”。在塵土變成人之前,並沒有一個已經存在的所謂靈魂。現在常話中所說的靈魂,是塵土與生氣的結合體;其實就是人的別稱。人所以有思想感情,完全在上帝的靈。沒有上帝的靈,塵土仍不過是塵土。
上帝給人類的第一課乃是一道命令︰
“耶和華上帝吩咐你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上帝按著自已的形象造人,為的是讓人活得象上帝,有上帝一樣的情感、思想、意志與行為處世的方式。藉著這道命令,我們可以看出上帝對人是何等的愛護,所供給人的是何等的豐富。然而,上帝也發出了警告,說明了抗命不遵將有何等的後果。亞當並不是一個嬰孩,而是一個有思維判別能力,一個有著超常智慧的人。聖經記載說,亞當給各樣上帝用塵土所造的活物一一取名;表現了卓越的動物分類學的知識。見《創世記》2︰19-20。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句話,意謂著整個人的死亡︰即身心靈、或靈魂體的全面滅亡。違背上帝的命令就是犯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惟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20)這最後一節經文的原文與英文中都有“靈魂”一詞。“Thesoulthatsinneth,itshalldie.”欽定本)。可見,靈魂不死不滅,靈魂永恆不朽,不是《聖經》的教訓。耶穌基督下面的這段話,對此說得更為清楚。“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太11︰28)
上帝給亞當的那道命令性的警告,是在夏娃受造之前。如果人听從了上帝的這道命令,就必永遠活著;若是違背,將失去生命。這是人類從上帝那里所領受的第一道真理。
漢字中的“命”字既可表示“命令”,同時也是“生命”的意思。古經中常用“命”字來指代“天命”。這一字之中,表現了順命而生的道理。一切生命與能力都在上帝的命令之中。上帝創造天地之初所做的就是發出命令。
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6,9)
雖然有上帝的明白警告,亞當與夏娃還是听從的撒但的誘惑,違背了上帝的命令,自絕于生命之源。結果,死就成了必然的結局。亞當背叛之後,上帝宣布說︰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中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于塵土。”(創3︰19)
回歸到塵土就是死。從“生存”到“死亡”,從人回到塵土的過程就是死。那麼,上帝所賜的生氣會怎麼樣呢?“塵土仍歸于地,靈仍歸于賜靈的上帝。”(傳12︰7)其實這里所說的靈,就是人里面的“生氣”。聖靈藉古代虔誠的東方人約伯的口說“上帝的靈造我;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伯33︰4)當“生氣”離開人體里,所剩下的就是一具僵尸了,其組成與塵土中所含的各種元素相同無異。不再有生命、意識、思想、感情。
我們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公式來描述死亡的過程︰
死人=人-生氣=(人形塵土+生氣)-生氣=人形塵土
現代所說的迷信,許多就是因對死亡這一事實的不理解而引起。那麼,中國的古經中,對于死亡又有什麼記載,是否與聖經的真理相一致呢?根《呂氏春秋•貴生篇》上所浴•
原文︰“所謂死者,無有所知,復其未生也。”
譯文︰“所謂死,就一無所知了,又回復到未生之前的狀態了。”
孔子在《禮記•祭義》中也有文字論到死︰
原文︰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
譯文︰眾生都必定死,死後都必定歸于塵土,這就叫做鬼。
《禮記•郊特性》則說︰
原文︰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
譯文︰(人死之後),魂氣歸于天,身形體魄則歸于地。
中國古經中的這些記述,與《聖經》關于死亡的教訓如此相近,幾近同出一轍了。關于“靈魂不朽”的問題,著名的台灣中國哲學學者韋政通先生的一段話,極能代表中國正統的觀念。韋政通先生說︰
“中國哲學家很少討論不朽問題,靈魂不朽的信仰更是少見。這現象主要是受孔子思想的影響,孔子教人‘未能事生,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他要人注意的是我們在人間的努力,死後的問題可不必措意,因為死後究竟如何,也是要由生前的努力來決定的。這種思想對靈魂不朽的信仰,起了防堵的作用。”(注一)
中國權威性辭典《辭海》,在孔子條款下說孔子︰“在世界觀上,相信有人格意義的‘天’,重視祭祀,但又懷疑鬼神的存在︰‘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注二)換句話來說,孔子是信上帝的,雖然重視祭祀,卻不相信有鬼神之類的存在。他的祭神就是權且把它當作有那回事罷了,並不是真心地相信真正有鬼神。
中國先聖在死亡問題上的正確看法,再次證明他們的確從真理的源泉領受了真光。現在的問題是,“靈魂不死”的這種廣泛盛行的觀念是從哪里來,又是如何進了中國人的觀念之中的呢?這種觀點既不出自上帝,那又出自于何人呢?當我們仔細地在《聖經》中听蛇與女人的對話時,便能找到答案。
蛇對女人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上帝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楮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創3︰1-5)
上帝所教給人類的第一個真理[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與撒但的第一謊言[你們不一定死],兩者都是有關生死問題的。撒但這條“古蛇”(《啟示錄》12︰9)欺騙人說︰你們或許會死,但不一定。你們的身體雖然會回歸塵土,但是你們的靈魂卻是永遠不死的。如果不能在身體中繼續存活下去,你們就會以“不朽的靈魂”存在下去。並不會有什麼損失。相反可以獲得知識,便如上帝一樣,進入更高的生命境界之中。何樂而不為呢?
一切有關“靈魂”問題的荒唐錯謬的理論與哲學的根源都在這里。流行于中國人中的輪回觀,就是其中的一種。輪回的學說起源于印度婆羅門教,後被佛教所采納,隨佛教一起在東漢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傳入中國。輪回學說的傳入腐蝕了中國先聖先賢所傳講的人生的純正的教誨。這一邪說最早出現在印度教各宗派經典《博伽梵歌》之中。
“如同寓于身體內的靈魂不斷地在身體內從童年進入輕年,又從輕年進入老年,相應的,靈魂在臨死時從一個身體進入另一個身體。”(注三)
印度教既相信一個有人格意義的神,同時又相信“輪回”之說。這種說法在釋伽摩尼佛(公元前563-前483年)看來,是相當矛盾的。既然信有神的存在,那麼,這位神一定能中止輪回,中止人間痛苦。若相信輪回不斷的進行,那麼,就是肯定沒有這樣的一位神。因為真正的神必能中止輪回。因此,他拋棄了印度教中的有神論,單取了輪回的信仰。利用因果業報來解釋人間的不公平與人間諸苦。根據這套理論,人今生的一切都是由前生所決定了的。佛祖憑著對周遭眾生生老病死的觀察,建立起了原始佛教,倡導無神論,各人自求解脫。藉著聖經,我們得以明白,釋伽摩尼沒能明白一切的痛苦皆由罪而生;更不了解,真神上帝與上帝之子,成了罪所帶來的痛苦的最大的受害者。上帝所定的救贖計劃乃是要藉著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犧牲,使全宇宙一切的痛苦永遠地劃一個句號,“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啟21︰4)
不少人以佛教為真理,相信輪回的學教。不過,我們若對佛教的中心教義與基本假設看個究竟,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
佛教的基本教義之一是相信“萬物有靈”,相信眾生原本都是大智大慧、園融光明的佛。說得更通俗一些,佛教宣講眾生本來都是處在真理與光明境界,有完全的知識與智慧。如今的種種佛法目的都是一個︰將誤落凡塵的善男信女們帶回這原本的境界,從而結束學佛修佛者在生死苦海中的輪回,立地成佛。可是,無論是佛祖本人還是佛教的傳人,都不能說明眾生為什麼會從原本的光明境界而誤落生死輪回的原因。若是眾生本有全備的智慧,他們本該知道婆娑世界的諸苦,不然他們的智慧從何談起呢?因此,對一切相信輪回的人都必須認真地回答這樣的一個問題︰怎麼能夠知道,依從佛家的種種法門修佛可以得大解脫而入無限光明的極樂世界永不再輪回呢?
醫生若是對病人的病因尚且不知,怎能指望病得醫治,健康復原呢?同樣的道理,對于生靈為何進入苦難的原因一無所知的佛教,竟應許將人從痛苦中徹底地解脫出來,豈非欺人之談?釋伽摩尼從否定上帝存在的錯誤出發而發展起來的佛教,豈可稱為智慧與真理的宗教呢?
《聖經》中有一段話,很值得信佛的人深思——
“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里;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與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杯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羅1︰19-23)
佛教在其發展過程中,各種偶像的出現,各種泥菩薩紛紛登室入殿,以及人們對這樣自己所造之物的崇拜,正悲哀地應驗了《聖經》上的這段話。現在該是回到真智慧,告別自身難保的偶像,回歸真神的時候了。
佛祖本人是否知道痛苦及他所相信的“輪回”的起因,我們不得而知︰他沒有教導真理——即人類的墮落的原因,是因為听信了撒但的欺騙而選擇了對上帝的背叛。佛教的基礎是輪回,而輪回並不是真理,而是撒旦第一個大欺騙騙人花樣之一。
這個大欺騙的另一個翻版,表現在由甦格拉底所發明,而他的學生柏拉圖所推廣的另一個謬論上。
甦格拉底(公元前469-前399年),古希臘哲學家,以一句是“自知自己無知。”而名稱于世。他認為只有承認自己無知的人才是真正的聰明人。然而,據他的學生柏拉圖的記載,甦格拉底卻堅持認為完全基于他本人推理而得出的“靈魂不滅”的結論是真理!在他看來,人的靈魂在人有身體之前就存在了,在人死之後,也會離開人體而去,繼續地存在下去。甦氏動人的口號與固執的結論中的自相矛盾,是顯而易見的。後人在談到甦格拉底時,常常忽略一個重要的事實︰甦氏從小就听到一“聲音”給他指令。根據柏拉圖的記載,這個“聲音”常禁止他做這做那,卻從不給予他正面的鼓勵。(注四)
接受甦氏倡導的“靈魂不朽”的教會,沒有听從《聖經》的教導︰“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哪些靈是出于上帝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一4︰1)
天主教會在接受了這種“靈魂不滅”的謬論之上,又發明了另一個完全沒有聖經根據的教義──善者在臨死時晉升天堂,惡者則下地獄,而對于犯有小罪的或罪已被免但尚未贖盡者,死後升天堂前須在“煉獄”中暫時受罰,至罪愆煉盡時為止。
所有這些有關“靈魂不滅”的理論與“教義”都是起于撒但的第一個大欺騙。在今天各種人為神學理論與學說充斥的時代,我們有必要重溫孟子的一段話︰
原文︰游于聖人之門者難為言。
譯文︰對于曾在聖人門下學習過的人來說,他不會再對一般的言論感興趣。
耶穌說︰“我就是真理”(約14︰6),“我為此而生,為此而死,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話。”(約18︰36-37)。無論是人的學說與理論,或是任何教會機構,在真理面前都無發言權,惟有上帝的聖言——《聖經》才是真理的權威!凡屬真理的人,應該將人的學理擱置一旁。
使徒雅各曾發出這樣的警告說︰
“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雅5︰19)
若是不轉回,則這個靈魂(人)必死無疑。聖經教導不朽與不死乃是上帝獨有的特性︰
“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提前6︰15-16)
違命至死,但順命得生。上帝願意將永恆不朽的生命賜給世人,耶穌基督降世也正是為著這一目的︰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那麼,中國古人對于不朽有些怎麼樣的教導呢?他們是否教導過“靈魂不朽”的道理呢?我們在《左傳》一書找到了關于不朽問題的討論。
原文︰二十四年春,穆叔如晉。範宣子逆之,問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謂也?”穆叔曰︰“豹聞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之謂不朽。”
譯文︰二十四年春,穆叔去晉國。範宣子迎接他,問道︰“古人有話說︰‘死而不朽’,這話是什麼意思呢?”穆叔回答說︰“我听說︰最高的是建立德行,其次是建立功業,再其次是建立言論。雖然死了也久久不能廢棄,這就叫做不朽。”《左傳•襄公二十四年》
這是中國古代惟一的“不朽論”,世稱“三不朽”,與“靈魂不朽”毫不相干。中國上古的先聖們,對于死亡的問題,也象孔子一樣,存而不論。不去作無謂的推論,而仰賴天的啟示。
不幸的是,隨著佛教的傳入,無神論與對輪回的錯誤信仰進入了中華神州,使許多人的思想偏離了正道。甚至後世一些被認為是儒家思想傳承者的大家之中,也有人糊里糊涂地為輪回辯護。明代的哲學家,世稱為陽明先生的王守仁(1472-1529),便是其中之一。佛教的傳入與流行,動搖了根基于對天的信仰之上的儒道。後來的道家也與後來的儒家一樣,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了輪回的思想。以至于中國讀書人,竟成了外面的儒家,骨子里的道家,信仰上的佛家。而現在所說的所謂中國文化,便是指儒道釋三教合流的文化。以輪回的形式出現的“靈魂不滅”論便成了儒道二個有神論與一個無神論的雜合點。而近現代的中國,又被這一思想所牽引,終于使一個敬天事天的尊神論國家,變成了徹底的無神論國家。現代中國人口中雖然仍自稱為“神州兒女”,卻不知道,拋棄了對真神上帝的信仰,哪里還談得上是神州兒女呢?!
中國人自古有對于永生的盼望,因為這盼望是上帝安放在人心里的。所羅門王在靈感中這樣寫道︰“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傳3︰11)
的確,從現有的資料來看,中國的古人對于如何獲得永生,缺乏完全的了解。然而今天的中國人,有著全本的聖經,有著中國古經中所預言的那位以神道設教的聖人耶穌的明白教訓,我們可以回歸到上天賜給我們先祖的真理之上,拋棄由撒但的第一次在大欺騙下對“靈魂不滅”的虛假的應許。
“這見證就是上帝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里面。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一5︰12)
福音是要“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但是還有一些問題需要澄清。若是因為亞當一人的犯罪眾人都必須死的話,怎麼能夠證明上帝的公正呢?聖經上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對于人的罪是否判兩次死刑,一次是在人生命的終了,一次是復活之後在“火湖”中受“第二次的死”呢?如果人人都必須死的話,為什麼聖經上說,耶穌為眾人死了呢?
上帝決不強迫人事奉他。相反,上帝賜給人自由意志,可惜,亞當和夏娃濫用了天賦的自由。雖有無數的證據證明上帝的慈愛,但他們卻任由懷疑的心術作祟,執意背叛了他們最好的朋友與創造他們的主上帝。死便因他們的犯罪而臨到了世界。但上帝決沒有定意讓人為罪受兩次的死。
我們現在所活的生命,嚴格說來只是“寬容期生命”(probationallife)──是人類第二次在上帝與撒但、善與惡、永生與永死之間作出選擇的機會。我們習慣上稱這“寬容期生命”的終點為死亡,但嚴格說來,似乎稱之為“寬容期的終結”更為妥當。而這個終點並不是對罪最終的審判。那麼,它是什麼呢?《聖經》中著名的耶穌與拉撒路復活的故事,可以幫助我們正確的認識在世人在人生的終結所走“世人必走的路”的究竟是怎麼回事?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姐姐馬大的村莊。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發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啊,你所愛的人病了。”耶穌听見,就說︰“這病不至于死,乃是為上帝的榮耀,叫上帝的兒子因此得榮耀。”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听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然後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吧。”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里去嗎?”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里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門徒說︰“主啊,他若睡了,就必好了。”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我沒有在那里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里去吧。”(約11︰1-15)
請注意,門徒們認為拉撒路死了,可是耶穌卻說他是“睡了”。當他第一次听說拉撒路病了的時候,就說“這病不至于死”。耶穌的意思是拉撒路之所以“睡了”,原因是生病,而不是犯罪,不至于受到死的懲罰,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耶穌心里有另一個目的︰他要將拉撒路從睡眠中叫醒過來。不過,他的睡眠並不是普通的睡眠,而是人們常說的死。耶穌在這里明確的告訴門徒,世人生命的終結並不是真正的死亡,而是象睡眠一樣。
當耶穌到來時,拉撒路已經死了四天了。耶穌說︰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約11︰25-26)
不幸的今天有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卻不信耶穌的這句話。因為他們不相信人生的終結在上帝的眼中,不是死而是睡眠。對于耶穌如此明白的話,他們不能相信,因為他們相信“靈魂不死”的說教,相信人死時或升天堂,或下地獄。中國的基督徒中有一句話,叫做“蒙召歸天”,說基督徒的死是蒙召歸天,而不是睡了。論到大衛的死,使徒彼得說︰
“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地對你們說,他死了,也葬埋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里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使2︰29,34)
大衛肯定是能夠得救的,但他並沒有在死後立即升天。有人為了迎合這種人的學說,甚至不惜拋開聖經而說什麼︰舊約時代人死不升天,到了新約時代人死之後才升天。摩西明顯是在舊約時代死的。《聖經》上說著說︰“摩西死的時候,年一百二十歲。”(申34︰7)摩西死後,分明是復活升天了。並且還與活著升天的以利亞一起降下來,“談論耶穌去世的事。”(路9︰31)耶穌分明是在新約時代死的,他死之後並沒有象現今基督教會里所說的那樣,立即“蒙召歸天”。他告訴七日的第一日清晨去墓地的瑪利亞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20︰17)可見,耶穌升天,是在他復活之後,並不在復活之前,而且是帶著復活的榮耀身體升上去的。
我們不禁要問,那些宣講信徒死後即“蒙召歸天”的人,那些人以什麼樣的身體上天的呢?我們知道,他們的肉身要在地上“歸于塵土”,而義人復活得榮耀身體的時間尚未來到。若他們真是以所謂的“靈魂”升天的,那麼天上就出現了兩種人︰一種是有形有體的人,如耶穌、以利亞、摩西;而另一類就是無形無體的“靈魂”,而這些“靈魂”則在那里等侯復活的身體。可憐的人啊,你們要到何時才肯放棄那些乖僻之人的學問,而回到聖經純正的真理上來呢?耶穌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約14︰6)“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因為真理是永遠不會變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17)今日的信徒與大衛一樣,死後都不會直接升天,而要等到主第二次降臨時才復活。
為了更清楚地看待這個被混淆了的問題,將我們再來看一段聖經,看耶穌怎樣看待死亡的問題︰
有一個管會堂的,名叫睚魯,來俯伏在耶穌腳前,求他到家里去;因他12歲的獨生女快要死了。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里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不要勞動夫子。”耶穌听見就對他說︰“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兒就必得救。”耶穌到了他的家,除了彼得、約翰、雅各,和女兒的父母,不許別人同他進去。從人都為這女兒哀哭捶胸。耶穌說︰“不要哭,她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他們曉得女兒已經死了,就嗤笑耶穌。耶穌拉著她的手,呼叫說︰“女兒,起來吧!”她的靈魂便回來,她立刻起來了。(路8︰40-42;49-55)
照常人的常話來說,睚魯的女兒也與拉撒路一樣,已經死了,但耶穌說︰“她不是死了,是睡著了”。那些人甚至因耶穌所說的這句話而嗤笑他。今天也有許多人嗤笑那些像耶穌一樣,說人生命的終結為睡眠的人。上面這節經文最後的一句“她的靈魂便回來”,中文翻譯多加了一個“魂”字。原文與英文都只有一個靈字,就是生命之氣,沒有這個“魂”字。(Andherspiritcameagain,andshearose.)
關于生命的終結,耶穌是這樣教導,門徒也是這些教導。保羅論到那些見過復活的基督而已經去世的人說︰
“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林前15︰6)
“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象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復活了,那已經在耶穌里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帖前4︰13-14)
彼得也是同樣的論到死去的人︰
“因為從列祖睡了以來,萬物與起初創造的時候仍是一樣。”(彼後3︰4)
“與他列祖同睡”這個說法,在《舊約聖經》反復的使用,用來描述人的死。例如︰《列王記上》2︰10;11︰43;14︰20;14︰31;15︰8,16;《列王記下》8︰24;9︰28;10︰35;13︰9.等。
《聖經》是非常的清楚與明確的,自從有天地以來,人類大家庭之中尚無一人的死是對罪的工價的償付;惟有耶穌基督一人在十字架上的死為是因罪人的罪,是對罪的工價的償付。“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基督耶穌的犧牲為世人開了一條活路,因此他說︰“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11︰26)
聖經說到真正的死亡是“第二次的死”,即人的身心靈的全部徹底的滅絕。(《啟示錄》20︰14)
這是對叛亂的天使與惡人的最終的叛決,是有史以來的第二次死亡,也是最後一次有死亡的事發生。《聖經》明文啟示我們在將來的天地中︰“不再有死亡”(啟20︰4)
世人雖然都必須蒙受犯罪的的後果,進入生命的終結(睡著),但人生並不是一個向死亡邁進的過程,相反,人生的每一天都是邁向永生的新的機會。生在世上的人並非注定要死,藉著信靠耶穌,我們可能直通永生。生命乃是上帝的恩典與慈愛的展示。生命之美,美在天賦的恩惠與永生的盼望。
是的,上帝是公正的。人的第一次出生以及與之相伴的第一次生命的終結,雖然不是人能夠選擇的,但人可以在“重生”與“第二次的死”之上,作出完全出于自己意志的選擇。凡選擇藉著聖靈而生的就永遠脫離了死亡。上帝差下基督,差派天使,興起先知,賜下《聖經》,這一切,都是為了吸引我們,幫助我們得出正確的選擇。人若“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竟任著自己“剛硬不悔改的心”,“忽略這麼大的救恩”,“為自己積蓄忿怒”,又“怎能逃罪呢?”(羅2︰4;來2︰3)
十字架就是體現上帝的公正最強有力的證據。
因為基督的犧牲,人從死地被救回。凡決定在基督里重生的人,雖然也會有“預備期的終結”臨到,而象大衛一樣睡在墳墓里,但這並不是一切的終點。他們將復活得永生,與聖父上帝,聖子上帝與聖靈上帝永遠在一起。“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他所關心的並不是看能定多少人的罪,而是看有多少人能得到永生!“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未知生,焉知死”。耶穌是生命之源。認識了耶穌,也就認識了生命;擁有耶穌,也就擁有生命。生命之中沒有死亡,正如死亡中間沒有生命一樣。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見永生。”(約3︰36)
“認識我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注釋︰
注一︰韋政通,《中國的智慧》(台北,牧童出版社,1977),第175面。
注二︰夏征農主編,《辭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6)第1262面。
注三︰巴克提妲達史華米帕布巴《博伽梵歌原義》(紐約,BBT,1986),第91面(英文版)。
“朋來無咎。反復其道,”“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易經•復卦》
孔子作為幾乎全部中國古代經典的編撰者,在中國人心中佔有摩西在猶太人心中的地位。摩西是《舊約聖經》五大律法書,也可能是智慧書《約伯記》的作者。有趣的是,孔子也是中國現存五經的編撰者,另有一經《樂記》現已亡佚。與孔子不同的是,摩西有機會站在上帝(基督)的面前,從上帝手中領受十條誡命,並將上帝所教導他的寫下來,記在聖經里。而孔子未得這種天賜的機緣。他在編撰古經之時發現,有些重要的真理已經失傳了。不禁哀切地發出"大道既隱"的遺憾。他的一生,特別是晚年,都在尋索恢復這些失去的大道。而《周易》一書就是他醉心于尋索的關鍵性的經書之一。
論到《易經》,孔子的門生們這樣記下了老師的話,現代譯文根據著名漢學家理雅各英文轉譯︰
原文︰“加我數年,五十而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譯文︰“若是再加給我數年的壽命,我將用五十年來學習易理,這樣就可以免犯大過了。”《論語•述而第七》
漢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中這樣說︰“孔子晚而喜《易》。”晚年的孔子,自知生命將盡,不勝感慨。倘若能加給他壽命,他願意花五十年來研究《易》。《易經》中究竟藏著什麼重要的道呢?孔子還有一句話,叫做“五十而知天命。”從哪里知道的呢?答案是︰《易經》。孔子晚年不僅喜《易》,而且“序《彖》、《象》、《說卦》、《文言》”。對《周易》的發展作出了重大的貢獻。
在孔子為《周易》所寫的《系辭下傳》中,對第二十四卦作出了以下的三點評論。歷來令人迷惑不解。
《復》,德之本也。
《復》,小而辨于物。
《復》以自知。
這三點注解突出地說明了《復》卦的重要性;然而這一卦所以重要的最根本的原因,還在于它是了解天命的關鍵。孔子在《彖》辭中說︰
“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若是能見出天地之心,那麼,“知天命”豈不最是一件極其容易的事了嗎?因為“天命”乃是“天心”的表現而已。而且,所有的真理和一切的奧秘,豈不都藏在天心之中嗎?若是看出了天地之心,豈不就有可能恢復隱沒的大道嗎?倘若這大道尚且不在無邊無際的天地之心之中,還會在什麼地方呢?
不幸的是,孔子與老子雖窮其一生,也都未能恢復重建那失去的大道。令我們感興趣的問題是︰是否可以借助于完全地啟示上帝旨意的《聖經》,來恢復那失傳的大道呢?讓我們來看《復》卦的原文。
原文︰復︰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住。
譯文︰《復》卦︰亨通無礙。或出或入均無疾患,有朋友駕臨,不為追究罪咎。來往有一定的規律,每逢第七日返回。有利于前往。
有人可能要問︰這位朋友是誰呢?為什麼他一來就沒有災禍了呢?為什麼要以七日為一個周期呢?換句話,每逢七日來光臨呢?“利有攸往”,往何處去才有利呢?
對以上的卦辭,孔子在《彖傳》中作了進一步解釋︰
原文︰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
譯文︰復之所以亨通,是因為有剛正的(天)返回,順天而行,故而“出入無疾,朋來無咎”
《易經》中常用剛陽來代表乾(天),用陰柔代表坤(地)。所以,這里所說的“剛反”就是指天返回的意思。有趣的是,孔子用“剛反”來解釋“朋來”。在孔子的注解之中,這駕臨的朋友不是別人,乃是剛陽的天。
原文︰“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
譯文︰“返往有一定的規律,每逢第七日駕臨”,這是天行的規律。
歷代都有人以自然的天體來解釋這里的“天行”。可是,這種解釋是不合適的,因為自然的天體之中,沒有這種運行的規律。我們現在所使用的年月日,分秒時等都是按著自然的天體運行規律而確定的。自然宇宙之中,根本不存在什麼七天一個周期的這種循環規律。
但是世界各地的日歷表上都使用七日一個星期的循環規律。即星期天、星期一、星期二等,直到星期六。星期天為七日的頭一日,星期六為七日的第七日。宇宙天地中既然沒有這種規律,那麼這一記時制度從何而來呢?答案是從《聖經》而來。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上帝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2︰1-3)
起初,上帝用了六天的時間來創造天地,以及其中的萬物。但是,創造的工作並沒有結束,上帝還有一項工作要完成。“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聖經》告訴我們,天地萬物都是上帝的話語創造的。詩人大衛在靈感中寫道︰“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因為他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6,9)然而,到第七日,上帝做了三件不同于前六天創造的事︰
一、“上帝在這一天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二、“上帝賜福給第七日”;
三、上帝將這一天與其他六日分別開來,將這一日“定為聖日”。
設立安息日的原因,是不是因為六日繁忙的創造使上帝感到疲倦,而需要用一天來休息呢?
“你豈不知道嗎?你豈不曾听見嗎?永在的上帝耶和華,創造地極的主,並不疲乏,也不困倦;”(賽40︰28)
不!上帝並不需要休息。但人卻需要。上帝設立安息日的目的是為了人,而人是上帝“為我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好述說我的美德。”(賽43︰7,21)上帝造人的目的是為了在人的生命中表現上帝思想意志,品德與行為。因此,耶穌說︰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7-28)
上帝稱安息日為“我聖日”,“耶和華的聖日”(賽58︰13)安息日的設立是為了讓人能與上帝有更親密的交通,能更好的反照上帝的形象,思想行為意志品德,而不僅在口頭上“述說我的美德”。正如上帝希望所有的人都“述說我的美德”一樣,安息日的設立也是為所有的人,並不單是猶太人,不然耶穌會明確的說這日是為猶太人設立的。事實上,上帝在起初將第七日定為聖日時,世上還只有亞當和夏娃二個人,而且他們尚未犯罪背叛上帝。我們不必自認自己比啟示《聖經》的上帝更聰明,來給《聖經》作注,因為《聖經》就是自己最好的注釋。
上帝希望人們在這一天,將一切的俗務暫時放下,全身心地在上帝里面安息舒暢,默想記念上帝奇妙的創造大工,所行的奇事;在這一天來到上帝面前,帶著敬畏與感恩的心情敬拜他。主上帝要在他所分別出來定為聖日的這一天,與人相交,使人與他更親近。這才是真正的“天行也”。“天行健,君子當自強不息”,天之行既無止息,上天的兒女們就應該自強不息。
主耶穌,作為安息日的主,就是那位每逢第七日駕臨的“剛反”的朋友。他來是要將我們從罪惡與試探中救拔出來,使我們不被定罪,而得到完全的自由。因此,“朋來無咎”。
《復》卦卦辭的結論是︰“利有攸往”。往何處去呢?
“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賽56︰6-7)
“到我的聖山”,“我的殿中”,就是到古時的聖幕、聖殿,今天的教堂去。上帝將帶領他們到他的殿中去敬拜他。他們所擺在祭壇上的的祭必蒙悅納︰就是“感謝的祭”和一顆“憂傷痛悔的心”。聖經告訴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乃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可是,我們怎麼可以確定,這“反復其道,七日來復”中所說的七日,就一定是聖經中所說的七日的第七日之聖安息日呢?僅憑一段經文便作結論,似乎不能令人置信。而且我們仍然不能完好的理解孔子所作的注。我們相信,當孔子寫下這些話時,必與老子一樣,對自己寫下的話未必有真正的了解,而很可能是在“靈感”中寫下的。也許正是這一原因,孔子才堅持說自己是“述而不作”,說自己是傳述真理與天道的器皿,而不是真道的發明者。孔子對周易作傳是實,不真正懂得自已受感之下所寫的傳必也是實。不然,孔門之中必有將其要意傳給後人的。可是察考《論語》也罷,《孟子》也罷,都得不到多少這方面的記載。受聖靈啟示的人,對所啟示的異象或信息不理解,這種現象在《聖經》中也是常有的事。但以理先知就不明白自己所見到的“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的異象。他說︰
“于是我但以理昏迷不醒,病了數日,然後起來辦理王的事務。我因這異象驚奇,卻無人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但8︰27)
孔子說︰
《復》,德之本也。
《復》,小而辨于物。
《復》以自知。
要完全明白這些話,我們有必要繼續《復》卦的卦辭中來尋找解開疑團的秘碼。
原文︰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譯文︰《象傳》說︰雷在地中,這就是《復》卦的卦象。古代的君王一到此日則閉關靜養。商人旅客不出外遠行,君王也不巡視四方。
我們暫時先放下第一句話不論,而單看後面的一句,即“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從這句話來看,這一日似乎沒有什麼工作在進行。在孔子的時代可能不是這種情形了。可是他說,古代的君王在這一日要閉關靜養,商人與旅客在這一天也不走動,官員們也不到外地去巡察。簡單說,就是不辦公了。說到底,這句話所描述的一幅公休日的情形,連商人可能都不做買賣了。這里的先王傳統認為乃為三代的開國君王,據此可知,這種傳統持續了至少一千多年。
對文中的“至日”一詞,有必要作些說明。傳統對這個詞的理解為“冬至”或“夏至”。孔穎達對這句話的注解是“以二至之日閉塞其關,商旅不行于道路也。”其實,這是望文生義的誤解。這里的“至日”兩字正好與漢語中的指稱“冬至”與“夏至”的“至日”同形。然而,兩者的意思卻大不相同。因為,“至日”(冬至與夏日)一年才往返兩次,而這里的“至日”卻是“七日來復”,每隔七天就來臨。因此,“至”應作“到達”,“來臨”解。這一脫離語境的牽強解釋,上千年來竟一至被作為正解傳了下來。不過,我們不需在此苛責于古人。安息日的傳統在他們的時代已失傳。我們應當慶幸的是,我們今天有一本完全的《聖經》,可以從中學習祖先們求而未得的天道。
在“造物者的詩篇”中,我們介紹了上帝的十條誡命。其中的第四條上說︰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當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這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中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創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
這條誡命規定,在安息日“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六日當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這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上帝不僅吩咐我們各人自己,以及與我們相關的人遵守安息日,而且“並你城中寄居的客旅”,也在守誡之列。因為人都是上帝造的,在上帝眼中,並沒有人種、國別的分別。中國古代“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的傳統,很可能就來自于第四條誡命。
可是,第四條誡命中卻沒有讓人閉關城門的吩咐。為什麼中國古代的“先王以至日閉關”呢?聖經中尼希米的故事或許可以幫我們解開這一習俗之謎。我們在第四章中提到,在公元前457年有重新修建耶路撒冷城與聖殿的命令發出。當尼希米率領流落異邦的猶太人,從巴比倫回到耶路撒冷時,他領導了重建耶路撒冷城牆的工作,而且極力地在猶太人中恢復在外邦失喪了的敬拜上帝的傳統。回歸的猶太人在靈性上卻是不冷不熱,處于昏睡狀態。為了將百姓從沉睡之中喚醒,對上帝大發熱心。尼希米開始了安息日的改革。甚至關上城門,以杜絕靈性軟弱的猶太人在耶和華的聖安息日做買賣。
“在安息日的前一日,耶路撒冷城門有黑影的時候,我就吩咐人將門關鎖,不過安息日不準開放。我又派我幾個僕人管理城門,免得有人在安息日擔什麼擔子進城。于是商人和販賣各樣貨物的,一兩次住宿在耶穌撒冷城外。我就警戒他們說︰-你們為何在城外住宿呢?若再這樣,我必下手拿辦你們。從此以後,他們在安息日不再來了。我吩咐利未人潔淨自己,來求守城門,使安息日為聖。我的上帝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照你的大慈愛憐恤我。”(尼13︰19-22)
尼希米采取的閉關城門的措施,顯然是迫不得已。目的卻是為了幫助人守好安息日。看來,此舉也似乎有效果。“從此以後,他們在安息日不再來了”。中國古代的先王們在“七日來復”的這一天閉關城門,或許也正是出于同樣的苦心。這里似乎可以用得上“英雄所見略同”一句。至此,我們應該滿有把握的說,上古的先王們是守安息日的!因為他們對第四條誡命的要求,看來是非常熟悉的,而且他們的態度還是相當嚴肅的。這使我們再次想到《約翰福音》的一句話︰“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地上的人。”(約1︰9)
第四條誡命給出了為什麼要守安息日的理由︰“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創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11)可見,安息日是對上帝創造大工的一個記念。
而,有無創造之能正是區別真神與假神的標準︰真神創造萬物,而假神為受造之物的手所造。
敬拜上帝的唯一合法性基礎就在于上帝是我們的創造主,我們是他造的。罪人的重生也是這同一創造之能的體現。重生即是再造。依著上帝的誡命守安息日為聖,敬拜創造天地的主,每逢第七日,世人就受到提醒︰人是上帝造的,安息日是上帝為賜福人類而設立的。上帝並不需要休息,卻在安息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就安息了”,為的是給人樹立了一個可效法的榜樣。
《聖經》教導人“你們該效法上帝,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弗5︰1)倘若安息日一直為世人所遵守,世上就不會有無神論、進化論、輪回、拜偶像等愚昧之事的立足之地了。因為每逢第七日,人就會被提醒,天地之間有一位上帝,他是我們的創造之主。我們之所以存在,完全是因他的慈愛與恩典。
看哪,世人所懷存的是何等背逆的心啊!上帝說“當記念”的,世人偏要忘記。當撒但誘導人忘記安息日之後,就將各種關于人類起源的謊言與邪說灌輸給人。今天的世界,不信上帝,而信進化論的現象,就是忘記上帝要人“當記念安息日”的不幸的後果。大批持神創論的科學家們,不遺余力地與進化論者論戰,極力證明世界是上帝在六日之內創造的。然而這些信上帝的科學家們卻不明白,上帝為何用六天的時間,因為以上帝的大能,六個小時完成創造大工應該也是可能的。造化主的目的正是為了為人類確立安息日。而上帝用來證明自己存在的方式,就是要人每隔七日記念一次安息日,以此牢牢記住天地萬物的由來。神創論的衛道士們,若能自己听從上的誡命,“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他們的論戰必更為有力!
現在,我們可以更好的理解孔子對《復》卦的三句評語了。孔子說“天生德于我”,一切的美善都是從主上帝而來,而主耶穌基督就是安息日(復)的主,這豈不是“復,德之本也”麼?
人們在安息日(復)與這日來臨的朋友相聚,敬拜上帝,這一切都是由于信心的行為,而信心本不是外在的可見之物。這豈不是“復,小而辨于物”麼?
藉著敬拜人類與萬物的創造主,我們就知道人類生命的來源在于設立安息日(復)的上帝。他是我們的上帝,我們是他的子民。在他之外,沒有生命。中國人並不是來自什麼“北京人”,而是來自于“七日來復”的造化之主!雖然我們都犯了罪,但安息日的主基督正是將我們從罪中救出來的救主。這豈不是“復以自知”嗎?
但是《復卦》之中,還有一個令人棘手的問題︰即復卦的象。復卦的象,與安息日的主上帝有什麼聯系呢?
原文︰象曰︰雷在地中,復。
譯文︰《象傳》說︰雷在地中,就是《復》卦的卦象。
《象傳》是孔子為進一步解釋周易中的各卦而作的形象化的說明。雷在空中,倒是很好理解。可以,這里所說的偏偏是“雷在地中”。這種形象化語言似乎並沒有使問題簡化,反而復雜化了。要想解開其中之迷,我們就必須解開“雷”與“地”所象征的實體。我們要進一步用《聖經》來解開這個長達二千五百年之久的謎。
我們先來看地所象征的實體。《聖經反詞蘭恰︰7上這樣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你本是塵土,仍要歸于塵土。”(創3︰19)從這兩節經文中可以看出,人為地上的塵土所造。《聖經》中有多處直接用地來稱號人。如︰
“地啊,地啊,地啊,當听耶和華的話!”(耶22︰29)
因此,我們得出結論︰地的實體乃是人。那麼“雷”象征著什麼呢?請看以下一段經文︰
“我現在心里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站在旁邊的眾人听見,就說︰“打雷了。”還有人說︰“有天使對他說話。”耶穌說︰“這聲音不是為我,是為你們來的。現在這世界的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27-32)
從這段經文中可以看出,上帝所說的話,在人听來就象是在打雷。因此,雷所象征的是上帝的話,或許說就是上帝之道。我們現在有了“雷”與“地”所象征的實體,可是“上帝之道”(雷)是如何進入人的肉身(地)之中的呢?這個像的具體的形式究竟是什麼呢?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有必要繼續考查上帝之道。請看下面一段《聖經》經文︰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2,14)
“雷在地中”︰道(雷)成(在)肉(地)身(中)。這種解釋若能成立,豈不是對耶穌“道成肉身”的預言嗎!
現在我們就可以解開“雷在地中”這個謎了。復卦的卦象原來不是別人,正是那位“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親愛的讀者,請您在此稍稍駐足凝思!
我們似乎更能理解為什麼保羅為了“教會的執事”之後,才能“把上帝的道理傳得全備”,也能更深刻地領會他所說的“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西1︰25)我們並不比過往的學者更有智慧,但那賜人智慧的的主,已將解開奧秘的鑰匙藏在《聖經》里了。“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119︰130)
您可能會問,可是耶穌作為七日來復之安息日的像合適嗎?
“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1︰3)
耶穌親自說︰“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8)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27-28)
既然“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基督)造的”,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因此,為人設立安息日的是基督耶穌。作為上帝之子,他是安息日的設立者,自然是安息日的主。當他將神性藏于人性之中,降生為人時,作為人子,基督耶穌仍然是安息日的主。還有誰會比耶穌,這位安息日的設立者,更適合于作為復(安息日)的像嗎?
靠近耶穌與耶穌為友豈不是天下之大吉嗎?
在耶穌里面我們甚至可以通神(與上帝相交),豈不是最大的亨通嗎?耶穌是那不可見之上帝的像,上帝一切的豐盛和奧秘都在他里面藏著。
現在我們就能完全理解為什麼孔子說︰“復,其見天地之心乎?”這句話了。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也就藉著他以上帝為榮。”(羅5︰8-11)
“上帝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我若數點,比海沙更多,我睡醒的時候,仍和你同在。”(詩139︰17)
有誰看見了在十字架上被舉起的基督,還會看不出造天地之上帝的心懷意念呢?我們藉著基督可以享受安息日的平安與喜樂,得以進到上帝面前。我們在《易經》中對安息日的重新發現,再次證明主所說的話“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最古老的中國經書中也有著安息日的記載——安息日也是為中國人設立的!正如古代的先王、商旅、官員們遵守了安息日,以之為聖日一樣;上帝所定的安息日今天仍然是全世界中國人所當記念的聖日。
基督不僅在創造設立安息日的時候,在這一天安息;在他降生為人時,也有遵守安息日為聖日的習慣與規矩。
“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路4︰16)
拿撒勒的人都可以見證耶穌在安息日到會堂敬拜上帝的習慣。事實上,當他完成了地上的救贖大工,在十字架上被當作完全的犧牲為罪人獻上之後,便“歇了他一切的工”,便安息在墳墓之中了。主在創造周完成萬物的創造之後,便在第七日安息了。同樣,當基督成就了地上的救贖的大工之後,也進入了安息。
《聖經》中沒有任何的記載表明,耶穌在十字架之前改變了包括安息日在內的十誡聖律。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太5:17-19)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立定了與他的子民之間的“新約”。
“主說︰那些日子之後,我與他們所立的新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里面。”(來10︰16)
新約的實質與核心,就是將上帝的律法寫在人的心里。作為十條誡命之一的安息日誡命,也是寫在人心上的一條。如果安息日變了,那就意味著整個新約也變了。已立的約若被因死亡而堅定生效,還可以再改動嗎?保羅說︰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加︰15)
人死之後,生前所立的遺囑才開始生效,是不可能改變了的。通常來說,人的“文約”(遺囑)是死者與其兒女所立的“約”,以確保各人對其所遺留財產的繼續權。同樣,耶穌基督所定立的新約,也是為了他的兒女們“承受地土”而堅立的。(《馬太福音》5:5)耶穌以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而堅定了這“新約”,“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了。退一萬步來說,即或基督有意在復活之後,對“新約”,即寫在人心版上的律法,作一番修改。但一旦生效之後,就不能再改動了的。《聖經》並不自相矛盾的。
耶穌不僅沒有廢掉律法,相反,卻是教導門徒守上帝的誡命。全部《聖經》中找不出一處,說明基督將安息日從第七日(星期六)移到了七日的第一日(星期天)。耶穌的門徒都是忠實順服地守安息日的門徒。“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路23︰55-56)耶穌在星期五受難而死,星期六安息在墳墓中,星期天,七日的第一日復活。
後來,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向外邦人傳福音︰“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里辯論,勸化猶太人和希臘人。……保羅在那里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將上帝的道教訓他們。”在這一年半中,每逢安息日,保羅都到會堂去傳講上帝的道理。不僅是對猶太人,也向外邦人傳福音。如果我們相信《聖經》的明文記載,保羅在哥林多就守了七十八個安息日。
因此,我們從《聖經》中可以看出,主上帝的安息聖日也象其他的九條誡命一樣,從來沒有改變。因為真理是不變的。變化不居的是人的習慣與傳統,隨從自己的心思意念。即便是在將來的新天新地,主的安息日仍然是所有得贖之民所當記念的聖日。
“耶和華說︰‘我所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6︰22-23)
行文至此,我們對荀子的一段話便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荀子•天論》
我們所生活的這個天地的運行規律,將隨著天地的廢去而廢去,並不能存到永遠。然而,“七日來復”的“天行”規律,卻要與新天新地一樣長存,直到永遠。
上帝沒有改變他在西乃山上所莊嚴宣布的神聖律法。然而,《聖經》卻預言到世上將有一個勢力,想改變上帝所定的安息日與神聖的律法。
“他必向至高者說夸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但7︰25)
這個向至高者說夸大的話的勢力就是羅馬天主教會。她聲稱教皇是基督在地上的“代理人”,而實際上聖靈乃是耶穌在地上的代表。(見約14︰15;26)她坐在上帝的殿中,自稱為大,說“教皇”是“萬萬不能錯的”。她設立宗教裁判所,將一切堅持《聖經》純正信仰,反對她的信徒送入斗獸場,推向火刑柱,“折磨至高者的聖民。”“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這里所說的“一載、二載、半載”加起來說是“三年半”,三十六個月,1260天。按照“一日頂一年”的原則,聖經預言羅馬教會逼迫基督徒的時間為1260年。
公元538年,羅馬教皇藉著東羅馬帝國軍隊,將東哥特國王逐出羅馬城,憑武力正式被確立為眾教會之首。數個世紀以來,羅馬教會對上帝的聖民進行了殘酷的**。到1798年,羅馬的勢力遭到了拿破侖的打擊。1798年,拿破侖派手下Berthier將軍將庇護六世(PiusVI(1775-1799))從羅馬抓到法國,使他成了法國的階下囚。教皇對“聖民”的勢力被暫時削弱。從公元前538年到1798年的1260年間,有五千萬基督徒被羅馬天主教會的**至死。1799年8月22日,庇護六世死于囚室,“聖民”得以脫離教皇之手。
羅馬教會對上帝的律法進行了可恥的篡改,去除了禁止拜偶像的第二條,(從此大長了拜聖徒像與聖瑪麗亞的背離聖經教訓的惡習),還將第四條守安息日(第七日)的誡命,改為守瞻禮之日(星期日),又將第十條折成兩條,以湊成十條。她將教會的權威與《聖經》的權威等量觀之,實際權威雙軌制。實際上是抬高了人的權威而貶低了上帝聖言的權威。不僅如此,羅馬教會還以更改禮拜之日為證據,說明她至高無上的權力。請看一段摘自天主教《教義問題》的對話︰
問︰你還有別的方法證明教會(天主教)有設立節期和訓令之權嗎?
答︰教會若沒有這樣的權柄,她絕不會以遵守星期日(七日的第一日)來代替安息日(第七日),這個變換是聖經未曾準許的。
《基督教義節要》第58頁也有一段類似的對話錄︰
問︰你怎能證明教會(羅馬天主教會)有立定節期和聖日的權柄?
答︰就在把安息日改為星期日的事上證明,而且此事也是各基督新**們所公認的。所以基督新**們既然嚴格地守星期日,而不守天主教所設立的其他一切節期,于是他們便妄然地自相矛盾了。
問︰這話怎麼講?
答︰因為他們藉著遵守星期日,便承認了天主教有立定節期並指揮他們的權柄。
從羅馬天主教會中改革出來的各改正教會,即新教教會,在宗教改革領袖們去世之後,沒有能進一步革除羅馬教會包括星期天在內的異教之風。現在該是完全回到《聖經》上來的時候了。無論世人以何種藉口欲否認安息日,“耶和華如此說”一句,就足以堅立安息日之神聖了。上帝的十誡律法與上帝任何其他的聖言一樣,是不容侵犯的,其至高的權威絕不可輕忽。
《聖經》中只有一次用到“主日”一詞。教會之中有安息日與主日之爭,人們錯誤地將“主日”當成星期天。我們若讓《聖經》說話,完全用《聖經》解釋《聖經》,不強將人的見解夾入,就會看出安息日才是真正的主日。因為上帝稱安息日為“我聖日”,“耶和華的聖日”(賽58︰13)“耶和華聖日”(利23︰38)而耶穌稱自己是安息日的主。“主日”,即主的日子。安息日既然是“我(安息日的主)的聖日”,豈不是主日嗎?
對七日的第一日,即星期日,共提到八次。見《馬太福音》28︰1;《馬可福音》16︰2;16︰9;《路加福音》24︰1;《約翰福音》20︰1;20︰19-23;《使徒行傳》20︰7-12;《哥林多前書》16︰1-2。其中沒一次提到在這一天有紀念耶穌復活的聚會,象今天的教會所宣稱的那樣。事實上,門徒起初連耶穌的復活都不相信,談何記念主的復活!當馬利亞將耶穌復活的事告訴他們時,“他們听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可16︰11)《聖經》中更沒有一次提到七日的頭一日是上帝的聖日。
紀念主復活,听起來似乎理由十足,堂而皇之;可並不能因此而廢除上帝的誡命。當耶穌在世的時候,法利賽人定了一條規矩︰凡聲稱(其實並非真給)將自己所當奉給父母的作為供獻,獻給聖殿,他就不必再奉養父母了。將自己的財物人作了供獻,理由實在是堂而皇之。可是,耶穌指責他們是“藉著遺傳,廢了上帝的誡命。”(太15︰6)並且進一步說︰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8-9)
同樣,人決不可以紀念主復活為藉口而廢了第四條誡命。事實上,重生的洗禮乃是對主復活的真正的記念。與基督同死,又與他一同復活。
必須看到,許多人的確是出于對主耶穌的一片愛心,而是誠心實意地以為星期日就是上帝所定的聖安息日。他們並不知道安息日與星期日背後所進行的真理與謊言,上帝的律法與人的遺傳之間的斗爭實質。“世人蒙味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約3︰21)
古時撒但欺騙猶太人,使他們只要安息日,而不要安息日的主耶穌基督,甚至將他釘死在十字架上。現在,魔鬼又以另一種方式來欺騙今天的上帝子民,企圖使他們只要安息日的主,而輕看他所定的安息日。凡屬真理的人,切不可上魔鬼的當。圍繞著安息日的斗爭還將進行下去,而且會愈演愈烈,各人必在人的吩咐與上帝的神聖律法之中作出選擇︰
“听從你們,不听從上帝,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我們所看見,所听見的,不能不說”。(徒4︰19-20)
當耶穌降生之時,除了少數幾個牧羊人,從天使領受了救主降生的大喜的訊息之外,是從東方來的博士,喚醒了猶太人中的祭司和文士們對彌賽亞的注意。驕傲的猶太宗教領袖們自認為自己掌握著《聖經》,是教導人的先生。在背離了耶和華的聖安息日的今天,願從古代中國經典中對于《復》(安息日)的再發現,喚醒世人對上帝聖日的重視。離棄自己的道路,返回到主耶和華的聖道上來。
“當記念安息日(復),守為聖日”。(出20︰8)
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回歸(復)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賽30︰15)
“耶和華如此說︰我造出災禍攻擊你們,定意刑罰你們。你們各人當回頭(復)離開所行的惡道,改正你們的行動行為”。(耶18︰11)
“現在你們要轉向(復)我,我就轉向(復)你們”。(瑪3︰7)
“來吧!我們歸向(復)耶和華”。(何6︰1)
子曰:“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中庸》
在第十七章,我們談到中國的先民是勤於禱告的民。古時中國人向天的禱告,常常是在山上或是在廟中的壇上獻上的。《史記房鬃郵蘭搖芳竊亓絲鬃擁母改“禱於尼丘得孔子”,因而給兒子取名叫做孔丘。
今天的北京仍保存著古代帝王向天祈禱的殿,就是現在的北京天壇公園。天壇始建於公元1420年。數百年來,一直是皇帝向天祈禱的聖地。孫中山創建民國時,中止了天壇的敬天之禮。中國歷史上長達四千多年的郊祭,就到止結束了。
中國歷史上有文字記載的祭天大典,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205年之前的堯舜二帝。《書經•舜典》篇有,舜“肆類於上帝。”記載了舜向上帝獻祭的史實。孔子在所編的《禮記》一書中,也多次提到“郊祭”。司馬遷在《孔子世家》中寫下“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的話。表明從孩童時起,孔子就著迷於各種獻祭儀式與器皿。後來,孔子奔走於列國之間,四處收集古大禮的殘留。然而,郊祭的奧義對他來說,始終是一個未解之迷。
《禮記》中有幾章是專論祭祀之義的。書中記述了,那獻給天的祭祀叫做“郊祭”。
原文:“天垂象,聖人則之。郊祭,天之道也。”
譯文“上天賜下樣式,聖人如法制做。郊祭所要體現的乃是天道。”
根據《禮記•郊特性》,祭天的日子各代略有不同。本來的目的是表明“天之道”,是以事奉上帝為惟一目標的。可惜的是,郊祭的真正含義在時間的流逝中隱沒了。對日月的祭祀後來被混入了原始的郊祭。到孔子作《禮記》時,這種不純的祭祀就已經成為當時的習俗了。
郊祭為何必須在京外舉行?中國的經典沒有予以說明。然而,我們若在《聖經》的光照下,對中國古老的像形文字進行仔細的研究,或許可以解開這個千古之謎。
地上第一次犧牲祭祀,就是在伊甸園外進行的。亞當和夏娃所進行的祭禮是直接從上帝那里領受來的。人類的始祖,因為背叛上帝而不配繼續留在榮美的伊甸園中,他們在偷吃禁果之後,失去了樂園。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3:24)
蛇(撒但)欺哄夏娃說,吃了知識樹上的果子會像上帝一樣。結果他們失去了原有的天真與反映上帝聖德的榮耀,發現自己是赤身露體。上帝所賜的那天真無邪的榮耀義袍,離開了他們。他們編織無花果樹葉為圍裙,以遮蓋羞恥。然而,無花果樹葉遮不住罪的羞辱。他們偷吃了禁果,獲得了一種知識倘若他們忠實於上帝,他們本不會擁有這種知識的就是那種不順從與不忠於上帝的行為,知道他們是赤身**的知識。
自從亞當夏娃背逆上帝的以來,人們就一直用這種遮羞物來掩蓋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跡。他們將無花果樹葉編織起來以遮蓋自己因犯罪而露出的身體。這塊無花果樹葉編織的遮羞布,代表著用來遮蓋不順從的種種藉口與理由。當主呼召人歸向真理時,人就要開始編織這塊遮羞布,以遮蓋赤裸的心靈。但是罪人的赤裸是遮不住的。那些熱衷於這項污穢工作的人,縱使將所有的爭辯編織在一起,到頭來也是枉然。他們在自己的周圍所編織的無非是黑暗與無知的袍子。沒有了那屬天的光明,亞當的後代就再不可能從上帝的創造大工上認出上帝的品德來了。沒有上天的幫助,他們只會驚嘆於上帝創造的自然,卻不會敬拜創造自然的上帝。
在宣布了對他們的咒詛之後,“耶和華上帝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創3:21)皮子的來源,說明有動物被殺──這是新近造好的地上第一次死亡的悲劇。這里的皮子象徵著耶穌基督的義,這“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的死。罪人得贖所穿的“救恩的衣服”,就來自於基督完全的義。
中國古老的像形文字之中,有一道“門”,形像地描述了伊甸園的門;那里有一道攔桿“閑”,攔阻通向生命樹(“木”)的道路。上帝將生命樹的道路攔阻,這樣他們便不會成為永遠的罪人。這一個“閑”字,多麼有意思啊!而且,上帝榮耀的閃現(“閃”),也是在伊甸園之門,我們在這里再次看到象徵上帝榮耀的“火”,出現在“門”旁。在後來的年代里,上帝對他的百姓說:
“我要在那里與你相會,又要從法鮭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出25:22)
我們在上面看到上帝“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把守生命樹的道路。亞當夏娃已不能再入伊甸園,故只能在園外與上帝相會。亞當的兒子亞伯獻祭之所在,想必也在伊甸園門外:“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創4:4)
他的哥哥該隱也拿著谷物來獻祭,但上帝看不中該隱所獻的祭,因為只有動物之死才能象徵著將來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的犧牲。該隱在嫉妒與反叛的欲火之中,將亞伯殺死,成了世上第一個殺人犯。今天的世人應該從亞伯與該隱的獻祭中學一個教訓:雖然兩弟兄拜的是同一位上帝,而且都有獻祭的儀式;但一個是相信上帝的話,按上帝所定的方式獻祭,另一個卻是按自己選擇的方式獻祭。這個可怕的家庭悲劇,是歷代善惡之爭的一個縮影。人類第一個家庭,代表著整個人類大家庭;特別是教會家庭。那誘騙夏娃的蛇,表明了撒但決心以欺騙來毀滅人類的企圖。我們從亞伯與該隱之爭的事上,能看到教會撒但在家庭中,利用一部分按自己的方式敬拜上帝的人,逼迫那些按上帝的方式來敬拜他的信徒。
與亞伯與該隱之爭不同的是,今天教會家庭中所出現的爭論,不是當獻什麼祭,而是當在什麼日子敬拜上帝。一種方式是遵上帝“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的誡命,在上帝所定的第七日敬拜,另一種則視上帝的誡命形同虛設,而選擇以人定的第一日作為敬拜之日。這其中難道真是無所謂嗎?保羅的確說過:“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羅14:5-6)這里所說的“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中的這個日子,並不是指第七日的安息日,因為安息日乃是上帝親定的聖日。可能是指那些沒有《聖經》的明言教訓而根據個人意見而守的耶穌聖誕日、受難日、復活日等。保羅有個原則,只在沒有上帝命令時,才發表個人的意見。例如:“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林前7:25)有主的命令,他是堅決照辦,毫不含糊。在安息日與七日第一日(星期天)的問題上,上帝不僅有明確的命令,而且是親手寫在石版上,放在十條誡命中間,是耶穌說“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的律法的中心。難道自稱追隨基督的人,還要在這命令面前,堅持自己的意見嗎?聖經中用“七日的第一日”的術語,就表明這一日不是安息日。守安息日的誡命既記在十誡之中,就表明這也與“不可拜偶像”,“不可殺人”、“不可**”等其他誡命一樣,是上帝旨意的一部分。但願基督的門徒都能像他一樣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
該隱的罪惡雖然受到了上帝的譴責,但我們從《聖經》的記載中,看不出他有任何的悔罪之感:
“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創4:16)
他離開了亞伯獻祭之地,就是園子的邊界。我們從《希伯來書》13:12的經文中,可以更清楚地看明伊甸園之郊就是最早舉行的“郊祭”的地方。
“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耶穌被釘十字架時,是被拉到耶路撒冷城門外,在那里的各各他受難而死去的。這是對古代以“祭祀”為象徵的預言(影子)的應驗(實體)。耶路撒冷也正是伊甸園所象徵的實體。耶穌在耶路撒冷城外受死的事件,正是先前所有祭祀所預指的“郊祭”
我們多次提到過《書經》中有關舜向上帝獻祭的記錄。這里又通過對《聖經》與漢字的分析,看明孔子所說的“郊祭”,實始於伊甸園外的祭祀。郊祭乃是中國古代國家之頭等大事,不可廢止。漢朝的董仲舒有這樣的記載:
原文:“春秋之義,國有大喪者,止宗廟之祭而不止郊祭。不敢以父母之喪廢事天地之禮也。”
譯文:“根據春秋之法,國家有大的喪事,則停止宗廟之祭,但不停止郊祭。不敢因父母的喪事而廢止敬事天地之禮。”《春秋繁露•郊祭第六十七》
天子的首務也是要祭天,不然就枉稱天子。
原文:“為人子而不事父者,天下莫能以為可。今為天之子而不事天,何以異是。是故天子每至歲首,必先郊祭以享天。”
譯文:“作兒子的不事奉父親,天下都認為是不對的。現在若身為天子,卻不事敬上天,與此有何不同?因此,天子每到一年開頭,必先舉行郊祭以事天。”《春秋繁露•郊祭第六十九》
郊祭祭天之禮,一直就這樣一直流傳了下來。文首所提到的北京天壇,就是後來舉行這一祭祀的所在。現在,讓我們來看一看,蒙上帝所選擇的以色列人是如何傳承這一重大的祭天大典的。
當上帝用一系列神跡奇事,將一百多萬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救出來之後。上帝又藉著摩西(約公元前1525-1405年),將他們帶到西乃曠野。上帝在西乃山上宣布了十條誡命,並且親自用手將之刻在石版上。以色列人在埃及數百年的為奴生涯中,幾乎完全忘記了有關上帝,以及代表著人類希望的向上帝獻祭的知識。因此,上帝要在他們心中恢復這一神聖的知識,重樹人生的希望,就對摩西說:“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25:8)
“聖所”是用來敬拜上帝的神聖之所。我們回過頭來看一看《禮記》中的一段話:
“天垂象,聖人則之。郊祭,天之道也。”
中國古書所記載的上天所垂下的那個象(樣式),在歷史的流逝中也失去了。《聖經》中也記載了摩西從上帝領受了一個造聖所的“象”(樣式),而且聖經中還詳細地記載了各種規格尺寸。上帝對摩西說:
“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出25:40)
摩西領受的是可拆卸的帳幕樣式,好使以色列人在行程中便於攜帶。所以它的體積不大,長不過五十五尺,寬與高只有十八尺。然而它卻是一個壯麗的建築。供建築和器具用的木料都是皂莢木,是西乃山一帶所僅能找到的不易腐爛的木料。帳幕四圍用豎板安在銀座上,並用閂聯在一起;一切都用金子包裹,使整個建築看上去像是一整塊金子一般。帳幕的罩棚共有四層,最里頭的一層,是“用捻的細麻,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制造;並用巧匠的手工,繡上基路伯。”(出26︰1)其他三層是分別用山羊毛,染紅的公羊皮,和海狗皮制造的,這樣就有充分的掩蔽。
聖幕用富麗的幔子隔作兩間,這幔子掛在包金的柱子上。外間的進口處,也掛著這同樣的門簾。這兩幅門簾與罩棚的里層一樣,是用最華麗的色彩,藍色,紫色,和朱紅色線織成的,顏色調和得非常美麗。上面又用金線和銀線繡上基路伯,代表天使,這些天使是與天上聖所的工作有關,他們是服役的靈,也為上帝地上的子民效力。(來1:14)
聖所四圍有空地,叫作院子,周圍有細麻布的帷子掛在銅柱上。進口是在東面。那里掛著用貴重材料和精巧手工制成的簾子,只是在工料方面遠不及聖所的簾子。院子的簾子只有聖所一半高,所以外面的人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那個建築。在院子內靠近聖幕門前有一座銅制的燔祭壇。在這壇上要焚燒一切獻給耶和華的火祭,而且贖罪的血要抹在壇的四角上。在祭壇和聖幕的中間有洗濯盆,盆也是銅的,就是由以色列婦女所樂意奉獻的銅鏡作成的。每逢祭司進入聖所或就近壇奉獻燔祭與耶和華之前,他們必須在洗濯盆那里洗手,洗腳。表明凡與上帝親近的人,必須除淨內心一切的污穢。
在外間的聖所有放陳設餅的桌子,燈台和香壇。陳設餅的桌子放在北面。“陳設餅,”又稱“常設餅,”因為這餅是常擺在耶和華面前的。(出25︰30)這表明人類肉身和靈性的糧食都須仰賴上帝,而且惟有藉著基督作中保的工作,人才能得到這糧食。上帝曾在曠野用天上的糧食養活以色列人,如今我們在肉體的糧食和屬靈的福惠上,仍然仰賴他豐富的供應。嗎哪和陳設餅都預表那生命之糧基督,他為我們的緣故永遠常在上帝面前。耶穌曾親自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約6︰48-51)南面有七個枝子的燈台和七盞燈。枝上有精巧的裝飾,形狀像百合花,整個燈台是用一塊金子錘出來的。聖幕里既沒有窗戶,所以那七盞燈不能同時熄滅,卻要日夜點著。在那隔開聖所和上帝親自臨格的至聖所的幔子前,有金香壇。祭司每天早晚都要在香壇上燒香,在獻贖罪祭的時候,以及在贖罪的大日,祭司都要將血抹在香壇的四角上,並灑在前面。香壇上的火是上帝親自點著的。所以視為至聖,且要小心看管。聖香郁郁芬芬,日夜散馥,因而香氣充滿了聖幕,並散到聖幕四周很遠的地方。
在幔子之後的里間乃是至聖所,那里是象徵贖罪與代求之工作的中心,即是天與地餃接之處。在這一間內有約櫃,是皂莢木作的,里外都包上精金,四圍瓖上金牙邊。里面放著上帝親手寫上十條誡命的石版。故此這櫃稱為法櫃,或稱約櫃,因為十條誡命是上帝與以色列民所立之約的基礎。
法櫃的蓋叫做施恩座。這是用一塊金子錘出來的,在施恩座上面,兩頭各安上一個金子錘出來的基路伯。基路伯的一個翅膀向上伸展,另一個翅膀則合在身旁表示恭敬和謙卑。基路伯的位置是臉對著臉,恭敬地俯視著約櫃,表明天使對上帝律法的尊敬,和對救贖計劃的重視。
施恩座上的光明祥雲,顯明上帝聖顏的臨格。上帝在兩個基路伯之間宣示他的旨意。有時候從雲彩中發出聲音,向大祭司傳達上帝的信息。有時候有光照在右邊的基路伯身上,表明上帝的許可或悅納,或者是有黑影或烏雲籠鎖住了左邊的基路伯,表明上帝的不悅或拒絕。
放在約櫃里的上帝的律法,乃是公義和審判的大原則。律法宣布犯法的人必要死亡,但是在律法上面有施恩座,就是上帝臨格的地方。而且藉著救贖的功勞,有赦罪之恩從那賜給悔改的罪人。這樣,聖所的獻祭就預表了基督為救贖我們所從事的工作。“慈愛和誠實,彼此相遇;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詩85︰10)
聖所里面所呈的榮耀景象,實非言語所能以形容的──黃金包成的牆板反射著金燈台所發出來的光,富麗華美。繡著天使的幔子發出光明的色彩。桌子和香壇,金光閃耀。幔子後至聖所內有神聖的約櫃和它那神秘的基路伯,其上有聖潔的榮光,就是耶和華臨格的表徵。這一切,只能朦朧地反照天上聖殿的榮耀,惟有那里才是救贖人類工作的大中心。
罪人要帶一頭無瑕無疵的羊(象徵著要來的救主)來到外院。在那里,他要將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自己的罪,並且親手將羊殺死。(象徵著罪人在十字架前的認罪)。當職的祭司再將從羊身上流出的血接於器皿中,帶進聖所,將血彈在香壇與隔開兩層聖所的幔子前。罪人所承認的違背放於約櫃中的上帝律法的罪,就這樣象徵性地借著犧牲的血,而轉入了聖所之中了。那厚重的幔子代表著基督的身子,立於罪人與被罪人所破壞的上帝律法之間。(來10:19)
摩西造的聖所經過四百多年的風吹雨淋,想必也是相當的陳舊了。到了大衛成為以色列王的時代(約公元前1011年左右),大衛王向百姓宣告說:
“我的弟兄,我的百姓啊,你們當听我言我心里本想建造殿宇,安放耶和華的約櫃,作為我上帝的腳凳,我已經預備建造的材料,只是上帝對我說:‘你不可為我的名建造殿宇,因你是戰士,流了人的血。’”(代上28:2-3)
結果,上帝選擇了大衛的兒子所羅門建造聖殿。所造的聖殿是按照曠野聖所的樣式,花了七年的時間建成的。(《列王記上》6:37-38)安放法版的約櫃是聖殿的中心,約櫃之上有施恩寶座。
撒但總是企圖誤導世上的男男女女,將上帝的恩典與公義分開。撒但宣稱上帝不可能同時是慈愛與公義的。在基督被釘之前,撒但激發猶太人,藉著嚴緊的律法主義,將上帝表現為一位沒有慈愛的法官。當耶穌在十架上犧牲之後,撒但又在基督教界散布了另一個異端,說上帝的慈愛已經廢棄了體現上帝公義的十誡律法。但是,恩典與公義,福音與律法,正如聖所中的約櫃與施恩座一樣,是永遠連在一起的。
“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你面前。”(詩89:14)
雖然郊祭的許多具體祭儀沒有傳下來,其真實的意義也迷失了,但《禮記•郊特性》中卻兩次提到“郊血”,即郊祭必須用血。至於為何要用血,中國古經沒有給予應有的解釋。這一細節也是我們深感興趣的。
《論語》中有一段對話,十分有趣,說明了祭祀中對犧牲的使用:
原文:子貢欲去告朔之攖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譯文:子貢想把月朔祭祀中的那只羊去掉。孔子說:“端木賜呀你愛的是那只羊,我愛的是用羊的祭祀”
子貢想做一個沒有羊的祭禮,但孔子卻感覺到,若是沒有了羊,那麼祭禮也就不會再有意義了。雖然他並不知道,這羊所預表的乃是“除去世人罪孽的”“上帝的羔羊”──人子耶穌
以色列人在聖所的獻祭分為兩類:每日常獻的祭與贖罪日所獻的祭。在聖所外院里,立著一個獻燔祭的壇。每天早上,有一只羊為著全以色列人的罪被獻上,慢慢地在壇上燒,直到晚上。獻晚祭的時候,就有另一只羊被獻上,慢慢地燒到早上。如此,循環不斷,日以繼夜,夜以繼日。以色列的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天,壇上沒有一只被燒著的羊。預表著在基督里不斷有為全世界獻上的贖罪祭。在聖安息日,祭壇上的犧牲加倍。中國古代的郊祭或許也是在這個意義上,數千年連續不斷。
聖所與聖所的獻祭,對以色列人來說,是一個生動的教本。目的是要表明人的罪,上帝的聖潔,以及通向上帝的道路。祭祀犧牲所要教給以色列人的重要的一課,就是要祭司和百姓恨惡罪,因而決心離棄罪。藉著宰殺動物的舉動,罪人從中看出罪的結果就是死。上帝希望他們看出只有認罪和流血,罪才能得贖。為了贖人類的罪,必須付上沉重的代價,而這代價就是上帝兒子的生命
可是,所羅門所建的殿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毀壞了。七十年之後,有重修聖殿的命令發出。從公元前457年開始,流亡在外的以色列人在以斯拉的領導之下,回到耶路撒冷,開始對聖殿進行重建。重建的聖殿遠不如先前的殿。許多“見過舊殿的老年人,現在親眼看見立這殿的根基,便大聲哭號。”(拉3:12)不僅如此,聖殿中最重要的物件不見了:至聖所中沒有約櫃,代替約櫃的是一塊石頭。
這第二個聖殿一直用到耶穌的時候。公元前37年登位的希律王又對第二聖殿進行了維修與重建,重建的工作從公元前20年開始,一直到公元66年才完成。在規模與氣勢上都能與所羅門的聖殿相媲美。耶穌的門徒也對第二聖殿的雄偉與美麗而感到驚奇。他們對耶穌說:
“夫子,請看,這是何等的石頭,何等的殿宇耶穌對他說:‘你看見這大殿宇嗎?將來在這里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可13:1-2)
耶穌這里所作的預言,在第二聖殿完工後的第四年(公元70年),被羅馬兵焚燒毀滅。當猶太國拒絕了他們的彌賽亞──聖殿所預表的實體時,聖殿就沒有存在下去的意義了。他們將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榮耀離開以色列了!”(撒上4:21)在耶穌死時,聖殿內有重要的事件發生:
“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里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太27:50-51)
上帝的羔羊為世界的罪而獻到祭壇之上了:影子與實體在十字架上相遇了。中國古代的郊祭與以色列人聖殿的崇祀一樣,到此就永遠地成了歷史因為“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歌2:17)摩西所傳的儀文律法,到此完成了它應有的使命,就在十字架上被廢除了。動物的犧牲永遠不必再獻了身為基督徒的孫中山先生,或許正是因為了解到了這一點,才在1911年廢止天壇的獻祭。
耶穌在預言到聖殿被毀的事時,對門徒說:“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太24:20)聖殿被毀於耶穌升天之後近四十年,耶穌看到那時仍有安息日的存在。再次表明他並沒有在復活之後更改這一聖日。
令我們感興趣的是,還有沒有必要在耶路撒冷建立第三個聖殿?今天是否還有聖所存在?所在何處?“郊祭”為何一定要用血?聖所中的崇祀各有何意義?與基督徒要走的靈程道路又有何關聯?
先請看舊約中的幾段與聖所有關的經文:
“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你,為要見你的能力和你的榮耀。”(詩63:2)
“外邦的神都屬虛無,惟獨耶和華創造諸天。有尊榮和威嚴在他面前,有能力與華美在他聖所。”(詩96:6)
“你們要贊美耶和華,在上帝的聖所贊美他,在他顯能力的穹蒼贊美他。”(詩150:1)
聖所是至高上帝的居所,以色列人要在聖所贊美他,在聖所瞻仰上帝的榮耀與能力。在聖所,有耶和華的尊榮與威嚴,能力與榮華。無怪乎,聖所是以色列人宗教生活的中心所在。而其中的一切都有深刻預表性,體現著基督福音的方方面面。聖所像一個鏡框,將林林總總的屬靈真理瓖嵌在一起;又像一根紅線,將真理將寶貴的珍珠穿成串。聖所的題目卻不是“奶”,而是屬靈“乾糧”。《希伯來書》的作者在深入討論聖所及其崇祀之前這樣鼓勵信徒們說: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上帝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來6:1-3)
聖所的道理,既不再是“基督道理的開端”,無怪乎中國的孔子不解其中之迷了。其實,不僅是孔子,連舊約時代的大先知但以理,也曾被聖所的題目難倒。我們在本書第四章談到了但以理所見的異象。其中“潔淨聖所”的題目甚至使但以理“昏迷不醒,病了數日”。
我們在第四章介紹過,天使向但以理啟示了一段時間性預言,“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但以理見了這異象,願意明白其中的意思。……所說的二千三百日的異象是真的。但你要將這異象封住,因為關乎後來許多的日子。於是我但以理昏迷不醒,病了數日,然後起來辦理事務。我因這異象驚奇,卻無人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但8:14-15;27)
使但以理昏迷的並不是聖所本身,而是那在聖所預言中將發生的事。我們在第四章分析了這段預言的前半部分“七十個七”。藉《聖經》與歷史,我們找到了2300日的起點為公元前457年。依據這個起點,我們推出“有受膏君的時候”(但9:25)是在公元27年。而這一年正是耶穌受約翰的洗,並受聖靈膏的一年。耶穌受洗之後,就往加利利去,“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可1:14)
“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這里所提到的“一七”就是七十個七中的最後一個七,是特別定給猶太人的最後七年,從27到34年。先是基督本人,後來是藉著門徒,特別向猶太人發出福音的邀請。當門徒帶著天國的隹音出去時,耶穌對他們說:
“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0:5-6)
“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耶穌受洗之後三年半,即公元31年,基督被釘十字架。隨著“逾越節的羔羊”被獻,那四千年來預指上帝的羔羊的獻祭制度就截止了。
公元三十四年,猶太公會的決議,造成司提反的殉道和基督門徒的遭受逼迫,猶太國就作了最後的決定要拒絕福音,頑抗到底。於是救恩的信息不再限於選民,而要傳給全世界了。門徒因受逼迫,不得不逃離耶路撒冷,而“往各處去傳道。”“腓利下撒瑪利亞城去,宣講基督。”(徒8︰4-5)彼得受了上帝的引領,將福音傳給該撒利亞的百夫長哥尼流;熱心的保羅既皈依了基督,就奉差遣帶著大喜的信息“遠遠的往外邦人那里去。”(徒22︰21)
“七十個七”(即490年)中的每一個預言都在歷史上應驗了。因此,根據聖經與歷史所確定的公元前457年,必為這490年的起點,其終點為公元34年。根據這些已知的事實,就很容易找出二千三百日的終點。“七十個七”(490日)既是從2300日中截出來的,因此2300日還剩下1810日。在490日(年)過去之後,還有1810日(年)必須應驗。從公元34年算起,再過1810年,就到1844年。因此,但以理八章十四節2300日的終點必是1844年。按照上帝使者的見證,在這一段漫長的預言時期結束時,即1844年,“聖所就必潔淨。”
關於但以理七十個七與二千三百日的預言,請參見下圖。
當時地上只有這一個聖所,《聖經》也再沒有提到地上有什麼別的聖所。我們已經看明,地上的這個聖所在公元70年左右被羅馬軍
舊約中至少有兩段經文告訴我們,除了地上的聖所之外,上帝在天上還有一個聖所。
“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給你的百姓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賜我們流奶與蜜之地。”(申26:15)
“那時,祭司利未人起來,為民祝福。他們的聲音蒙上帝的垂听,達到天上的聖所。”(代下30:27)
這個天上的聖所,是否就是新約的聖所呢?“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里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來8︰1-2)
不錯,這天上的聖所,正是新約中所說的“真帳幕”。與舊約的聖所不同的是,舊約的聖所是人所支的,是摩西建造的;但這聖所卻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在舊約的聖所中有地上的祭司供職;但在這一個聖所中卻有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在上帝的右邊服務。一個聖所在地上,另一個聖所乃在天上。地上的聖所既是影子,天上的聖所就必是實體。地上的聖所是人眼所能看見的,而天上的聖所惟有藉著信心的眼楮才能看見。並且“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4:18)既如此,那有關天上聖所的重要真理和在那里所進行救贖人類的偉大工作,還得借著地上的聖所和其中的禮節來闡明,因為影子乃是實體真實的投影。
從地上的聖所分為兩層的事上,可以想見天上聖所的情形。當使徒約翰在異象中得以看到上帝天上的殿的時候,他見那里有“七盞火燈在寶座前點著。”(啟4︰5)他見“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啟8︰3)使徒約翰這次得以看見天上第一層聖所中的情景︰他看到“七盞火燈”和“金壇”,這就是地上聖所中的金燈台和香壇所代表的。後來他又看見“上帝天上的殿開了,”(啟11︰19)顯出第二幅幔子後面的至聖所,那里有“他的約櫃”,也就是從前摩西用來存放上帝律法的約櫃所代表的原本。我們因此,更能理解詩人為什麼說:“耶和華啊!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119:89)原來,耶和華在西乃山上所宣布的十誡安放在天上聖所的約櫃里
新約的聖所既在天上,就無需在地上建造第三聖殿。摩西所建的聖所就是按著天上的真本而造的。“潔淨聖所”既要發生在1844年,而這時地上已有一千多年沒有聖所了。因此,天使對但以理所說的“到2300日,聖所就必潔淨。”就必是指著天上的聖所而言。
那麼,“潔淨聖所”究竟是什麼意思呢?難道天上聖所也被污穢了嗎?舊約中固然提述到潔淨地上聖所的種種禮節,但天上的聖所也必須潔淨嗎?《希伯來書》第九章很清楚地論到潔淨地上和天上聖所的事。“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照著天上的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來9︰22-23)可見,天上的聖所也是需要潔淨的,而用來潔淨的“那更美的祭物”,就是基督的寶血。
上面這段經文解開了郊祭為何必須用血的千古之謎,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無論是地上預表性的聖所,還是天上的真聖所,都是必須用血去潔淨的。前者是用動物的血,後者則用基督的血。潔淨的目的,就是使罪得赦免或是被涂抹。可是,罪與聖所有什麼關系呢?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從預表性的崇祀上得到解釋,因為地上祭司的獻祭,“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來8︰5)
地上聖所中獻祭的事可分為兩部分:一是祭司們每日在聖所中的服務;一是大祭司每年一度在至聖所中執行贖罪的特別工作,以便潔淨聖所。平時天天有悔改的罪人帶著祭物到聖幕門口,按手在它頭上,承認自己的罪,如此就象徵性地把自己的罪移到無辜的犧牲身上。然後就把這祭物宰殺了。使徒保羅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17︰11)於是祭司便把這替罪人而死的祭物的血,帶到聖所中,彈在幔前。幔子的後面就是約櫃,里而存有罪人所犯的十誡法板。這種禮節預表罪借著血被移到聖所中。
這種工作日復一日地進行著,一年到頭都是如此。聖所內便一天一天地被象徵著罪人之罪的祭物的血所污穢。以色列人的罪既然是這樣被移到聖所內,因此便需要一種特別的工作來清除這些罪。上帝曾吩咐人要為這兩層聖所各行贖罪之禮。“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也要照樣而行。”壇上也必須行贖罪之禮,為要“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利16︰16,19)
一年一度,在贖罪日,大祭司要進到至聖所。作潔淨聖所的工作。這種工作就把全年的崇祀作一個結束。在這贖罪日,祭司要帶兩只公山羊到聖幕門口,為它們拈鬮,“一鬮歸於耶和華,一鬮歸於阿撒瀉勒。”(利16︰8)那歸於耶和華的羊,便要被殺,作為百姓的贖罪祭。大祭司要把它的血帶到聖所的幔內,彈在施恩座上面和前面。同時這血也要彈在幔子前面的香壇上。
亞倫要“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借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利16︰21-22)這只歸於阿撒瀉勒的羊不再進到以色列人的帳棚中,至於那帶這只羊到曠野去的人,在他進營之前必須洗淨身體和衣服。
這全部禮節原是要使以色列人對於上帝的聖潔和他如何憎惡罪惡,受到深刻的印象,並要向他們說明︰他們若與罪接觸,便不能不沾染污穢。當這種贖罪工作正在進行的時候,每一個人要“刻苦己心”把一切的事務放下,無論何工都不可作。以色列全會眾在這一天要在上帝面前嚴肅謙卑,祈禱,禁食,並深刻地省察自己的心。
這表號性的崇祀對於贖罪的重要真理富有教訓。罪人雖然有了一個替身,但犧牲的血並不能立即把罪債勾消,只是表明將罪從罪人身上轉移到了聖所。借著血的奉獻,罪人承認了律法的權威和自己干犯律法的罪,並表示自己信仰一位未來的救贖主,使自己的罪孽得蒙赦免。每年一度,在贖罪日,大祭司要從會眾那里取了一個祭物,就把這祭物的血帶進至聖所中,彈在那遮蓋律法的施恩座上,借以滿足律法的要求。然後,他以中保的資格把罪負在自己身上,帶出聖所。隨後他兩手按在那歸與阿撒瀉勒的山羊頭上,把這些罪都承認出來,這樣就象徵性地將罪都轉移到羊身上。然後,這只羊便擔當罪孽出去,被放逐在曠野,這些罪便永遠與百姓隔絕了。
許多研究聖經的人不明白,既然已經獻過贖罪祭了,為什麼還要來一個贖罪日?這其中的道理,對那些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來說,更是不可思議。其實,聖所的崇祀恰好說明“因信稱義”、“因信成聖”及受審判的階段。“稱義”是入門,“成聖”是結果,而受審判則更是天國之前必要的檢驗。凡真實悔改稱義的人,必時時保持虛心痛悔的心理,以至靠著基督的恩,結出成聖的果子。但也有人一時受感、悔改稱義,卻半途而廢,甚至像猶大一樣出賣救主。他們身上沒有成聖的果子,若無第二次審判,他們試必混進天國,成為天國的隱患。耶穌所講的一個比喻,生動地說明了聖所崇祀的各個階段。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酚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里,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18:22-35)
僕人所欠一千萬銀子,正象徵著罪人所欠的罪債,憑自己是無法償還的。主人在僕人的央求之下,就動了慈心,免了他的債(“稱義”)。僕人的債雖然暫時被免了,但因為這惡奴才不按所蒙的大恩而處世為人(“成聖”),不肯以同樣的精神憐恤他的同伴,主人就把他交給掌刑的(審判),仍讓他償還先前被赦過的債(執行審判)。
耶穌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在那些不能進天國的人中,有些是一度悔改“稱義”的傳道人,有些靠主名行過異能。但他們經不起“贖罪大日”的審判,被稱在天平里,顯出了他們的虧欠。(但5:27)他們那曾被赦之罪,仍歸在他們頭上,以至滅亡。
可見,基督的贖罪工作是分階段的。每日常獻的贖罪祭,藉著祭牲的血,將罪人的罪象徵性地轉移到聖所里。每年一度結束之時,在贖罪大日,上帝察看凡獻過贖罪祭的人,是真實地虛心悔改,還是認罪後來又重蹈覆轍。當大祭司還在至聖所時,罪人仍有認罪悔改的機會。但當大祭司從至所里出來時,案子就定了:凡“刻苦己心”,盡得赦免;而“不刻苦己心”的,要從民中剪除。而且在至聖所受審理的,只有認過罪、獻過贖罪祭之人的案件。對地上的聖所來說,一年一度的贖罪日,就是審判大日,大祭司在至聖所之時,就是上帝查案判決之時;當他從至聖所出來之日,就是執行審判之時。
以上崇祀的禮節是在那按著“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所造的聖所中舉行的。地上聖所中所行各種表號性的崇祀,在天上的聖所中都要真實執行。我們的救主在升天之後就開始他的工作,作我們的大祭司。保羅說︰“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來9︰24)
在全年之中,祭司都是在第一層的聖所里,也就是在那分隔聖所與外院的“幔子內”供職,這是代表基督升天之後的職務。地上祭司每天的職務是把贖罪祭物的血,以及那和以色列人的祈禱一同上升的香,奉獻在上帝面前。照樣,基督也在天父面前用自己的血為罪人代求,同時把自己公義的馨香與悔改信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天父面前。這是天上第一層聖所里的工作。
當基督在門徒眼前升天之後,他們的信心就隨著他進入聖所。他們的盼望都集中於此。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作先鋒的耶穌,成了永遠的大祭司。”“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6︰19-20;9︰12)
在地上聖所中的崇祀既然聖所與至聖所,每日常獻的贖罪祭與贖罪日所獻的贖罪祭。照樣,基督地天上聖所的服務,也必有聖所與至聖所,每日常獻的祭與贖罪大日的祭之分。盡管不少聖經學者認為,耶穌一升天,就直接穿過聖所,進到了至聖所。然而,《聖經》卻不同於這些“學者們”的高論。
“這些物件既如此預言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上帝的禮。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那種帳幕原是表樣,象徵這現世時期的。呂振中譯本)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9:6-10)
《希伯來書》的成書時間,大約在公元67年左右,耶穌升天之後三十年之後。作者轉引聖靈的話特別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這段話清楚地說明,在《希伯來書》寫下的時候,“頭一層帳幕”既是當時的一個表樣,就表明聖所在耶穌升天之後的三四十年時仍存,“進入至聖所的路”在當時仍未顯明。耶穌仍在聖所之中,而沒有進入至聖所。因為上帝不是“叫人混亂”的上帝,他辦事是講究時間與規律的。“凡事都有定時,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傳3:1)這段經文中的最後一句,說明那些不能令人得以完全的事,要“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振興”一詞的希臘原文為“diorthosis(1357)”,本義為“矯正”、“改正”。而“潔淨聖所”中的“潔淨”一詞,其希伯來原文字為“tsadaq”,也為“更正”、“矯正”、“恢復”之意。我們這里摘錄呂振中譯本對這兩句經文的翻譯。“制定著到改正時期為止罷了。”(來9:10)“要延到二千三百個暮暮朝朝,然後聖所才能正宗化過來。”(但8:14)聖靈指明,頭一層帳幕(聖所)將存到“改正”(潔淨)之時,然後至聖所的路才會顯明。
上面的經文告訴我們,頭一層帳幕要存到“振興的時候”,即“潔淨聖所”的時候為止。換句話說,“潔淨聖所”的時候一到,通向至聖所的路就要顯明了。通過對但以理異象的分析已知,2300日的終點是1844年。因此,1844年就是“潔淨聖所”的時候,也就是“振興的時候”,就是通向至聖所的路顯明的時候。這樣的分析使我們看出,1844年,基督結束了聖所的供奉,而以大祭司的身分進入了至聖所
在地上的聖所里,到一年結束的時候,要進行一番贖罪的工作;同樣,在基督為人類所作的救贖工作完成之前,也必要進行一番贖罪的工作,從聖所中清除罪跡。在地上的聖所中,只有贖罪大日潔淨聖所時,大祭司才“一年一次獨自”進入至聖所。因此,基督在天上從聖所進入至聖所,進行“潔淨聖所”,開始地上聖所中一年一度贖罪大日所反映的工作的時間,就必在1844年!
這是許多追求真理者切心研究的命題。我們有必要略作簡要介紹。應先認定上帝啟示真理的兩大要點,即:
一:基督寶血功效跨時間,故上帝視之為已經實現,如:
(一)啟13︰8:“那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
(二)弗1︰4:“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
(三)羅8︰30:“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原文“得了榮耀”)
二:救贖計劃各階段必按時完成,如:
(一)加4︰4:“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譴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
(二)可1︰15:“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三)太26︰2“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四)徒17︰31:上帝“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
正如《聖經》稱耶穌為“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啟13:8),但基督歷史性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卻發生在公元31年一樣。基督1844年從聖所以大祭司的身分進入至聖所,並不影響各個世代的信徒“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10︰19)這符合上帝啟示真理的兩大原則:基督寶血效驗的永久性和他贖罪工作的時間性。世界上一有罪人,就有救主。人掌握了這兩個矛盾的統一,就能解釋希伯來書里的表面上的矛盾。因這卷書對基督的救贖計劃,總的說來,是以既成事實看待的。例如,來9︰12說:基督“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這和以上來10︰19話,都似乎與來9︰8-9(見342面)的話有矛盾。其實不然。來9︰8,9論救贖計劃前後步驟,而來9︰12和10︰19就此計劃永恆果效立論。而且《希伯來書》論救贖計劃,多數經文視之為已完成的事實,惟獨來9︰8-10是按時間觀點論述聖所與至聖所的儀禮。故特別說明︰“聖靈指明”(“用此”非原文字,為中文譯者所加)若不辨明二者的統一,聖二者的統一,聖經的話便顯得自相矛盾了。
從此可以看出上帝啟示聖經真理的總的編輯方針。他既從永恆觀點,又從時間觀點看問題。有時耶穌講論將來的事,卻用現在時態。例如,太22︰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此處的三個動詞,原文都是現在時,不是將來時。下句,“論到死人復活,上帝…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是活人的上帝。”這明顯是把將來的事看為已經發生的跨時間觀點,是上帝的觀點。按著古時的規例,百姓怎樣憑著信心把罪放在贖罪祭牲上,並在表號上借著他的血將罪移到地上的聖所中。照樣,在新約時代,悔改的人必須憑著信心把罪放在基督身上,並將罪實際上移到天上的聖所中。再者,這潔淨地上聖所表號性的工作必須怎樣把那污穢聖所的罪除掉,才能完成。照樣,那潔淨天上聖所的實際工作也必須把那記錄在聖所里的罪除掉,或是涂抹,然後才能完成。但在完成這事之前,必須有一番審查的工作,以決定誰是因悔罪改過,信仰基督,而有資格得蒙救贖的。
此外我們也看出,贖罪的祭物預表基督作犧牲,同時大祭司也是預表基督作中保,歸於阿撒瀉勒的羊則預表罪惡的創始者撒但,凡真實悔改之人的罪,最後都要歸到他頭上。當大祭司憑著贖罪祭物之血的功勞把罪從聖所中移出去的時候,他就將罪卸在阿撒瀉勒之羊的身上。照樣,當基督憑自己血的功勞把他百姓的罪從天上的聖所中移出,來結束他的服務工作時,他便要將這罪卸在撒但身上。在執行審判的時候,撒但必領受到最後的懲罰。那歸於阿撒瀉勒的羊要被流放在沒有人煙之地,永不再回到以色列的會眾中。照樣,撒但也必從上帝和他百姓面前永遠驅逐,而在罪惡與犯罪之人當受的最後毀滅中永遠滅亡。
最後的晚餐上,耶穌望著那群可愛而又不了解他使命的門徒,似乎有說不完的話。《約翰福音》用了四章的篇幅記下了耶穌給門徒的訓言。“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想到將來的事,他這樣告訴門徒他的去向:“‘我往哪里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多馬對他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約14:4-6)這些經文雖然經常被基督徒們引用,可是卻少有人知道那是一條什麼樣的路,更不能深入地領會彼得所說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21)
耶穌的腳蹤所踏過的是一條什麼樣的道路呢?從哪里可以找到這條路,以便“跟隨他的腳蹤行”呢?基督教界常有一句話,叫做“與主同行”,“與上帝同行”。若不知上帝的道路,又如何與上帝同行?我們在聖所中,能看明上帝的道路,看明耶穌的道路。請看一段經文:
“上帝啊!你的作為是潔淨的有何神大如上帝呢?”(詩77:13)
和合本對這節經文的翻譯與原文是有出入的。因為這里被譯為“潔淨”一詞的希伯來原文為“qodeshA”就是“聖所”的意思。大多數英譯本,都是這樣翻譯的。茲舉英雅各王欽定譯文為例:
“Thyway,OGod,isinthesanctuary,whoissogreataGodasourGod?”(Ps77︰13;KJV)
這段經文,若照原文並參照英文翻譯,就是:
“上帝啊!你的道路在聖所;有何神大如上帝呢?”(詩77:13)
那麼,聖所是如何指明上帝(基督)的道路的呢?我們還得從耶穌在地上的服事看起。聖經記載,當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想要擋住他,說:
“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里來嗎?”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盡諸般的義(禮)。於是約翰許了他。”(太3:14-15)
這是耶穌公開布道的開始。他的第一個舉動,就是受洗。約翰所施的是悔改的洗。耶穌無罪,無需受悔改的洗。但他作為罪人的替身,為了給世人留下可效法的榜樣,也為了替因種種原因無法受洗的人受洗,耶穌仍然受了洗。
耶穌受洗之後,公開傳道三年半,最後被釘死於十字架上,作為逾越節的羔羊獻上。十字架上的犧牲乃是古時聖所中的祭物的實體。之後,耶穌升天,以祭司的身分,帶著自己的血,進入聖所。1844年,又從聖所進入至聖所,為罪人進行最後的贖罪(審判)工作。正如詩中所言,耶穌一生的道路,全在聖所里。
真實的基督徒,也必須跟從救主所走過的這條道路。罪人悔改之後要受洗歸於他的死,又與他一同復活。只有身體完全的浸入水中,能象徵性的表現這個禮。點水禮是羅馬教會的發明,雖仍為一些基督教會所沿習,卻不是耶穌受洗的方式,其中並無耶穌的腳蹤。頭一層帳幕所體現的是因信因義的經歷,跟從基督的人,不可就此止步;仍當憑著信心,跟著基督繼續前行,進入至聖所,度聖潔的生活。十誡的要求雖然是單憑人力所無法守全的,但約櫃之上,有約恩座,人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就可“得憐恤,蒙恩惠”,並“隨時的幫助。”(來4:16)“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無力的罪人,在基督恩典的扶助下,可以像保羅一樣說;“**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4:13)從前是“體貼肉體的,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8:7);如今,卻有基督的靈住在心里,能與基督一起說:“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斷的思想。”(詩119:97)心中有了對上帝的愛,就不會就再抱怨上帝的誡命難守了,因為“愛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一5:2-3)
聖經進一步說;“我們就是永生上帝的殿”(林後6:16)“豈不知你們就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里頭嗎?若有人毀壞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毀壞那人,因為上帝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3:16-17)人的身體就是永生上帝的殿,這是一個驚世駭俗的聲明聰明的讀者可能已經聯想到基督所說的新約與身體的關系了: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里面。”(來10:16)
“在這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賽57:15)
在至聖所,上帝的施恩座就在藏有上帝神聖律法的約櫃之上。人的心中若沒有上帝的律法,就根本沒有進入與上帝的新約關系之中,因為這新約的實質就是“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里面。”沒有約櫃與施恩座的殿,乃是沒有上帝同在的空殿,必成為“鬼魔的住處和各樣污穢之靈的巢穴”(啟18:2)
可見,若不研究聖所,在聖所中仰望耶穌,就不可能真正地“與主同行”。那些不肯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的人,所受的損失是何等的大呢不研究聖所,也不能理解約翰所記下的“耶穌基督的啟示”(啟1:1),不能明白那“必要快成的事”,更不能得“念這書上預言”並“遵守其中所記載的”所能得的福。既不能得福,也就不能避免《啟示錄》中所警告的禍了。因為《啟示錄》是與聖所緊密相關的。如燈台(啟1:12;4:5);陳設餅的桌子(啟4:2-5);金香爐(啟8:3-5;9:13);上帝的約櫃(啟11:9);聖殿向所有人關閉(啟15:8);審判結束,各人的命運決定;執行審判,二次復活,賞與罰——聖城與第二次的死。
聖所的研究使我們看明救贖計劃的美妙;看明福音演進的階段性與整體性。耶穌的降生是福音的起始,十字架上的犧牲既是“逾越節的羔羊”的被獻,又是救贖計劃的中心。至此,耶穌在地上的工作,告一段落。耶穌復活後,地上的工作由聖靈接續,復活的主以祭司的身分,將自己的血帶入天上的聖所,繼續為罪人代求。1844年,又以大祭司的身分進入至聖所,開始福音最後階段的工作,即最後的審判工作。正如任何一個審判都有審查、判決與執行判決三個階段一樣,基督在天上至聖所所進行的審判工作,也必有這三個階段。1844年就是審查工作的開始,今天仍在進行之中。當判決定好之後,基督將執行審判。
從1844年到如今,一百五十多年過去了,我們的大祭司基督仍在天上為罪人的罪代求,並從事贖罪工作。福音工作已經到最後階段,恩典的門隨時可能關閉,基督隨時可能從至聖所帶著賞罰出來,以後就不再有悔改的機會了。人類歷史的最後一幕即將拉開。耶穌說:“你們的眼楮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听見了。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听你們所听的,卻沒有听見。”(太13︰16)這許多古先知和義人中,也有那深愛祭禮,卻未能窺探其全部精義的孔子。耶穌說我們的耳目有福,我們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而當求福,惜福!
“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上帝,因為上帝必廣行赦免。”(賽55:6-7)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道德經》
“文子問︰死者若可作,吾與誰歸?”《禮記•檀弓下》
從遠古開始,中國人就知道上帝不僅是仁愛的,而且是公義的。這一教訓在幾乎所有的古代經典中均有體現。民間的一些賢文、諺語、甚至俗語中也傳達著這同樣的教訓,即使是目不識丁者,也能耳熟能詳。可惜,在五四運動**孔家店,文化大革命破立四舊立四新的口號中,中國的古代的經典又一次遭到了沉重的打擊;中國的古經也與《聖經》一樣,被列入了禁書之列,遭到查燒。然而,天行健,上天的真理也在上天的保存之下運行。中國百姓所熟知的《三字經》、《增廣賢文》等在一定的程度上,起到了保存這神聖的天道的作用。文革之後,在城鎮,在街道,常可看到一些衣著陳舊,須發斑白的農夫樣式的老人,擺著地推,售賣這些藏有天道的民間文學。中國的老一代擔心,神州古道有失傳的危險,因為那些有關天與上帝的知識,已經不再是現代中國的學校所教授的內容了。
上帝必審判世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些對上天的基本的信仰,從古就一直傳了下來。在《書經湯誥篇》中,我們讀到︰
原文︰“天道福善禍淫,降災于夏,以彰厥罪。”
譯文︰“上天之道在于賜福善者,懲罰淫惡的人。天向夏朝降下災禍,為的是顯明其所犯下的罪行。”
古代的中國人相信,這就是上天對待下民的方法。早期的君王被認為是上天在地上的代表。因此,他們在審理判斷民間事務與案件時,應該正直公平。
原文︰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朕敬于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于單辭,民之亂,罔不中听獄之兩辭,無或私家于獄之兩辭,獄貨非寶,惟府辜功報以庶尤,永畏惟罰,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罰不極,庶民罔有令政在于天下。”
譯文︰王說︰“嗚呼,要敬畏天啊!官長與族長,皇親國戚們,你們知道我的言語之中充滿了對天的敬畏。對斷獄听訟也是懷著敬畏的心情,因為斷案的目的為了倡導德行。如今,上天願望幫助下民,立我們作他在地上的代表。在听取一面之辭時要尤其明正與清廉。百姓生亂,原因就在于不公正的听取兩面之辭。切莫從听訟斷案中詐取私利啊。從偏斷案件中所得之利並非財寶,而是積蓄罪孽,將受惡報。你們應該在上天面前心存敬畏。並不是上天待人不公,實是下民自取敗壞。倘若上天之懲罰不嚴不厲,天下必無公正之政府了。”
君王為上天的代表。這話听起來似乎有些問題,因為今天的領袖,即使是按照世人的標準,也並非個個都是正直清廉,德高望重之輩。但是,《聖經》中也有這樣的教導。請注意保羅對于當權者有何論述︰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都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贊;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些作惡的。所以,你們當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羅13︰1-5)
中國古人似乎看明,上天的政權是建立在慈愛與公義的基礎之上的,天有天法,上天的政體也是有法可依的。而人間的當權者乃是上天地上的代理人,觸犯法律必招致懲罰。
原文︰惟天降災祥在德。
譯文︰上天根據各人的德行或降災或賜福。
華夏的先祖相信,上天決不盲目地判斷人,而是按各人的行為而定案。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上帝不偏待人。(2︰5-11)
使徒約翰在異象之中听到了耶穌親口說出的話︰“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22︰12)。人人都必受到上天的審判,無人例外。而且上帝的審判是不會出差錯的。《書經》中反復地強調這一點︰
原文︰天命不僭,卜陳惟若茲。
譯文︰天的旨意是不會有錯誤的,佔卜的結果也都是如此。
孔子深知上天審判的公正性,因此充滿信心地說︰
原文︰“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譯文︰“積善的家庭,福惠延及子孫;積不善之家,災禍也會殃及子孫。”《易經•乾第一》
可是,現實的世界上,作惡之徒並非一定遭受惡報,行善之家也未必就得善報。民間有話說“修橋補路不得好死,禍國殃民洪福齊天。”惡人似乎一帆風順,好人卻多經磨難。上天若是公正無私的,為什麼人間會出現這種不公正的現象呢?這個問題,從古至今一直有人在問。如太史公司馬遷就在《史記凡 牧?傳》中這樣寫道︰
原文︰或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若伯夷叔齊,可謂善人者非邪積仁潔行如此而餓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顏淵為好學。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崦卒早夭。天之所施善人,其何如哉!盜賊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暴戾瓷睢,聚黨數千人橫行天下,竟以壽終。是遵何德哉”
譯文︰常言道︰“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伯夷與叔齊,該可以算得上是善人吧?為仁德而不惜餓死在首陽山上!孔門七十賢人之中,孔子獨稱道顏淵的好學。然而顏回卻也是屢屢空乏,竟不時要以糟糠為食,又不幸早逝。難道上天對待善人竟是這樣的嗎?盜賊拓天天濫殺無辜,殘暴之極,集千人橫行于世,竟壽終正寢,這又是依何德行呢”
這種不公的社會境況,不僅為中國古人所注意,也被以色列的智者所羅門寫入了他的《傳道書》之中。
“世上有一件虛空的事,就是義人所遭遇的?反照惡人所行的;又有惡人所遭遇的,反照義人所行的。我說,這也是虛空。(傳8︰14)
《聖經》中“無故”受難的約伯也對此忿忿不平︰
“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他們眼見兒孫,和他們一同堅立。他們的家宅平安無懼;上帝的杖也不加在他們身上。他們的公牛孳生而不斷絕;母牛下犢而不掉胎。他們打發小孩子出去,多如羊群;他們的兒女踴路跳舞。他們隨著琴鼓歌唱,又因簫聲歡喜。他們度日諸事享通,轉眼下入陰間。”“他們對上帝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全能者是誰,我們何必事奉他呢?求告他有什麼益處呢?’看哪,他們享通不在乎自己;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上帝何嘗發怒,向他們分散災禍呢?他們何嘗象風前的碎秸,如暴風刮去的糠秕呢?你們說,上帝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我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伯21︰7-19)
耶穌稱這世界“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9︰14)。撒但欺騙了人類的始祖之後,就實際上篡奪了上帝曾交托給亞當對世界的治權。雖然世界的主權仍掌握在上帝手中,但基督承認撒但為這世界的王。
世界都臥在撒但手下,在這魔王的治理之下,出現這種不公不正的情況,是不難想像的。但耶穌說︰
“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歸我。”(約12︰31,32)
在這個混世魔鬼的挑動之下,連耶穌基督都被釘了十字架,其他正直的追求天國原則的人,又怎麼能幸免!然而,耶穌親口告訴我們,“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上帝要通過耶穌從撒但手中收回對世界的治理權。黑暗掌權的時候必將過去。可是究竟什麼時間過去,這也有個時間問題。中國古人相信,審判的時間一定會到來。民間的俗句之中也有話說︰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時候一到,立即全報。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這些樸素的信仰中,包含著一個重要的真理︰上天施行報應是有一個既定的時間的。古人們從過往的歷史中看出上天的公正,正如所羅門一樣堅信,眼前的這一切不正常的情況,“都是虛空。”換句話說,只是暫時現象,必不長久。對上帝公義的懷疑起于對生死的不完全不正確的看法,把人生的終結當成了永遠的終點。那些只把眼楮放在大地之上的人,他們的眼光越不過墳墓的界線,以現世短暫的現象作為判斷一切,乃至判斷上帝的標準。他們應該向上舉目,因為上帝乃是至高的聖者。
我們在前一章中了解到,當人生的盡頭來到時,也就是預備期的結束。常話中所說的死亡,實際上只相當于睡眠。人在睡眠中對外間的世界怎樣一無所知,“睡在塵埃中”(但12︰2)的也是怎樣,毫無知覺。
“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傳9︰5-6)
“死人不能贊美耶和華,下到寂靜中的也都不能。”(詩115︰15)
我們在這里有必要指出現代中國人的一個誤解。今天許多人都說自己是“無神論者”,卻不知道“無神論”一詞在中國本來的含意。中國哲學史上有所謂“有神”與“無神”之論,所爭論的焦點,並不是宇宙之間是否有上帝的存在,而是人死之後有無知覺與意識!皇天上帝的存在,從來就不是中國古人所爭論的一個問題,因為造化主的存在,對古人來說,是一個再明顯不過的問題了。只是現代人被進化論與輪回攪亂了視線,以至看不清這最明顯的事實了。
應當承認,對于鬼神的崇拜,早在商朝時就有了,雖然有上天差譴的“智慧人”(太23︰24)教道真理。撒但在伊甸園發出的第一個大欺騙,在中國也一直在發生效應。我們前面提到過孔子對鬼神所持的是懷疑態度,並不直接談論。論語中就有“子不語怪力亂神”的記載。孔子敬天愛人,但不直接談“有神”與“無神”的問題。我們現在所知的持“無神論”觀點較為有名的有漢朝的王充(27-97)與範縝(450-510)。
王充在《論死》篇中反復論證,“人死不能為鬼,無知,不能語言,”且“不能害人。”範縝則發表《神滅論》來反對佛教輪回觀與因果報應之說。後來,梁武帝宣布佛教為國教,範縝仍堅持自己的信仰,只身與六十余名王公朝貴及僧侶辯論,不為所屈;提出“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無神論”(死者無知覺)乃是符合《聖經》的真理,而“有神論”(死者有知覺)正是撒但第一個大欺騙的繼續!
正如我們在前一章所指出的,無論善惡,都在生命的終了進入墳墓之中。這兩段經文再次證明,死人一無所知,既不得福,也不遭罰。不然,那些“升天”的死人必定要贊美上帝了,可是他們也和其他的死人一樣,下到“寂靜之中”。上帝的審判在人活著時沒有執行,在人死時也不執行,那麼,何時上帝才會執行對全地的審判呢?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死人必須復活,或得賞賜或受懲罰!
人生一去不復返,人死之後是否還會再生呢?古時的東方義人約伯就問過這個問題。
“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伯14︰14)
有趣的是,中國的古人,雖未得《聖經》明白的啟示,可是已經猜到,上天若要顯明其公義與正直,死人似乎必須復活才對!
原文︰趙文子與叔譽觀乎九原。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吾誰與歸?”叔譽曰︰“其陽處父乎?”文子曰︰“行並植于晉國,不沒其身,其知不足稱也。”“其舅乎?”文子曰︰“見利不顧其君,其仁不足稱也。我則隨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身,謀其身不遺其友。”
譯文︰趙文子與叔譽一起去巡視九原墓地,文子說︰“人如果能復活,我該和誰一起回到人間呢?”叔譽說︰“該是陽處父吧?”文子說︰“他在晉國衽專權而且不知變通,未得善終,其智慧不足稱道。”叔譽又說︰“那該是國舅吧?”文子說︰“他見利就不顧他的君主了,其仁慈不值得稱道。我要隨武子一起復歸,他能為君主謀利而又不忘記自已的利益,為自己打算而又不忘記朋友。”
我們從文子的話中不僅可以看出他不僅猜到死人要復活,而且,還猜到必有兩次復活︰一次為不智不仁的人;一次為既智又仁的人。他自忖願與既仁又智的人一起復活。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思想!這一想法與《聖經》的真理相比究竟如何呢?請听耶穌所說的話︰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听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5︰24-27)
耶穌不僅說到將有審判,而且特別說明上帝將審判的權柄交給了他。我們從這里可以看到上帝對人的體恤。他將審判的權柄賜給人子耶穌,為的是使世人明確信這位笈泄能理解人間的一切難處與情景,因為他是一個“過來人”。經歷過人世間的一切因罪的入侵而帶來的滄桑與甘苦。論到這位“過來人”,聖經上有兩處經文說︰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2︰17-18;4︰15-16)
耶穌繼續對門徒說︰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里的,都要听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樣听見就怎樣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28-30)
耶穌的這段話,再次表明,死人無論善惡,都是從墳墓里出來,並沒有什麼人要從天上下來復活得生的。由此可見,正如文子所猜想的一樣,天父上帝交付給耶穌將要施行的審判將有兩種結果︰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永遠被除滅。使徒保羅論到這件奇異的事時說︰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為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能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0-53)
這種改變將在什麼時候發生呢?“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里,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所以,你們當用這些話彼此勸慰。”(帖前4︰16-17)
當耶穌第二次復臨時,將叫醒睡在塵埃中的義人,將不能朽壞的榮耀的身體賜給他們。他們“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這是頭一次的復活,(其余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啟20︰5)
兩次復活的時間相隔一千年。頭一次復活,上帝的號吹響,義人被提與主在空中相遇。在耶穌升天之時,天使對那群依依不舍地望著漸漸遠去的救主的門徒說︰“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1︰11)耶穌的第二復臨乃是一件公開的事件。“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24︰27)所以聖徒的被提乃是公開的,而不是秘密的。
耶穌說自已再來的時候,要象賊一樣,一是來的出人意外,二是為寶貴之物而來。對住在世上的人來說,耶穌第二次復臨的時間,不是人所能知道的,在人看來必為突然之舉,如同賊臨到一樣。而對于日夜等候主降臨的忠實的信徒來說,他們是主用自己的寶血在地上所買來的寶物。耶穌的二次降臨就是為取這些寶物而來。基督在最後的一次禱告中向父上帝求告說︰“父啊,我在哪里,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約17︰24)。耶穌第二次在榮耀與大能中降臨,就要實現這個禱告,使接受上帝之愛並愛他的門徒從此不再與他分離。
義人復活之後的一千年將干些什麼呢?《聖經》上說,“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6)
在基督降臨的時候,惡人要從地面上全被除滅,——他們要被他口中的氣所滅絕,並要被他的榮光所擊殺。基督要帶領他的子民進入上帝的聖城,于是全地荒涼,無人居住。“看哪,耶和華使地空虛,變為荒涼;又翻轉大地,將居民分散。”“地必全然空虛,盡都荒涼;因為這話是耶和華說的。”“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穢;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所以地被咒詛吞滅,住在其上的顯為有罪;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燒,剩下的人稀少。”(賽24︰1,3,5-6)
這種荒涼的情形要延續一千年之久。約翰在他描述了基督復臨和除滅惡人的情景之後,便接著說︰“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里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里,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他。”(啟20︰1-3)
這里所說的“無底坑”,乃是指著那處于空虛混沌中的地球而言,關于地球起初的狀態,《聖經》說︰“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創1︰2)先知的預言告訴我們,這地球將來要恢復先前的荒涼,至少幾乎是如此。先知耶利米曾展望到上帝的大日,說︰
“我觀看地,不料,地是空虛混?;我觀看天,天也無光。我觀看大山,不料,盡都震動,小山也都搖來搖去。我觀看,不料,無人,空中的飛鳥也都躲避。我觀看,不料,肥田變為荒地,一切城邑在耶和華面前,因他的烈怒,都被拆毀。”(耶4︰23-27)
現今一些教會與世俗媒體所大肆宣揚所謂地上的“千禧年”,實際上是一個欺人之談。這一千年荒涼的地上只有撒但和他的惡使者。這時連惡人也已脫離了他的權勢;只有他自己與惡使者留在地上,在那里反省罪惡的咒詛所造成的慘局。“列國的君王俱各在自己陰宅(墳墓)的榮耀中安睡。惟獨你被拋棄,不得入你的墳墓,好象可憎的枝子;…你不得與君王同葬,因為你敗壞你的國,殺戮你的民。”(賽14︰18-20)
撒但被拘禁在荒涼的地上,這就是撒但被捆綁的意思。歷代以來,他們所引以為樂的欺騙和破壞的行為,這時已全被截止了。
先知以賽亞展望到撒但傾倒時的情形說︰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說,舍乙 教焐;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上帝眾星以上。我要與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墜落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凡看見你的,都要定楮看你,留意看你,說,‘使大地戰抖,使列國震動,使世界如同荒野?使城邑傾復,不釋放被擄的人歸家,是這個人麼?’”(賽14︰12-17)
六千年來,撒但一直忙于與基督作對,一心放在試探與控告人的邪惡之上。這時再沒有人可以試探,再沒有使他忙的事情了。擺在眼前的是他反叛與試探人犯罪的結果。這個反叛的天使這時就要反省背叛上帝以來的一切行為及其後果,並且戰兢恐懼地展望到那悲慘可怖的將來,那時他必須為他所犯的一切罪惡受苦,並因自己鼓動別人去犯的罪受刑。
那些在第一次復活中有分的上帝的子民,對于撒但的被捆綁,卻要歡喜快樂。先知說︰
“當耶和華使你脫離愁苦,煩惱,並人勉強你作的苦工,得享安息的日子,你必題這詩歌論巴比倫王(指撒但)說︰‘欺壓人的何竟息滅,**的何竟止稀耶和華折斷了惡人的杖,轄制人的圭,就是在忿怒中連連攻擊眾民的,在怒氣中轄制列國,行逼迫無人阻止的。”(賽14︰3-6)
在第一次與第二次復活之間的一千年中,要進行審判惡人的工作。使徒保羅曾指明這場審判乃是基督復臨之後所發生的事。他說,“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先知但以理說,當亙古常在者來臨的時候,他要“給至高者的聖民伸冤。”(但7︰22)
這時,義人要作上帝的祭司,並與他一同作王。約翰在啟示錄中說︰“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6)如保羅所預言的,“聖徒要審判世界。”(林前6︰2)
就是在這個時候,他們要與基督一同審判惡人,把他們的行為與上帝的法典《聖經》互相對照比較,並按各人所行的定案。然後又照惡人的行為決定他們所當受的處分,並在死亡冊中記在他們的名下。
撒但和惡天使也要受基督和他子民的審判。保羅說︰“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林前6︰3)
猶大也曾說︰“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審判。”(猶6)
及至一千年的末了,便是第二次的復活,那時惡人要從死里復活,在上帝面前出現,受那“所記錄的審判。”正如蒙啟示的約翰在描寫義人復活之後所說的︰“其余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啟20︰5)“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仍在火湖里;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啟20︰14-15)
先知以賽亞也曾提到這些惡人說︰“他們必被聚集,象囚犯被聚在牢獄。並要囚在監牢里,多日之後便被討罪。”(賽24︰22)
老子曾生動地描繪了上帝審判的情形。他這樣說道︰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有趣的是,耶穌也用“網”作為對將來審判的比喻。“天國好象網撒在海里,聚攏各樣水族;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里,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義人與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齒了。”(太13︰47-50)
但是,上帝在審判人之前卻是讓人判斷上帝自己。“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羅3︰4)中文聖經所說的“議論”詞在原文與英文中都是“審判”的意思。被人議論實際上,也就是被人審判。無論人怎樣議論上帝,上帝都可以得勝。上帝是經得起人的議論的。
天地啊,驚奇吧!那在十字架上受審判的竟不是有罪的世人,而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被釘死的不是有罪的人類,正是聖子上帝──耶穌基督!
藉著將自己的獨生子基督作為罪人的替身而定罪于十字架上,上帝向全宇宙顯明了他對罪的公正的審判,以及對罪人無限的憐憫與慈愛。上帝的作為、聖言、誠實、公義、以及慈愛與公正都經受了最嚴格的審判。“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而是活人的上帝。”(太22︰32)上帝是愛,是生命。他向世人所敞開的是恩慈、忍耐、良善和無可測度的愛心!在全宇宙的審判面前,上帝用自己的行為證明──他不是一位專找人弱點的審判官,而是一位“比弟兄更親密”的至親的朋友。(箴言18︰24)
那麼,上帝將耶穌定罪的標準是什麼?在末日審判世界的標準與尺度又是什麼呢?耶穌是為人的罪而死。而罪就是對上帝神聖律法的違背。(《約翰福音》3︰4)因此,對罪人的替身耶穌的審判所依據的不是任何人間的法律,而是上帝的律法。凡生在世上的人都將按上帝的律法受審判。“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2)
許多人不明白為什麼“照這律法說話行事”會給人帶來自由,反而認為若是遵守上帝的律法,就是律法主義,是難負的軛。他們以為,信了耶穌之後,就自由了,就可以不要上帝的律法了。可是《聖經》明說,這律法正是“使人自由的律法”,而不是捆綁人的律法。撒但對人的欺騙是如此之深,人心背離了《聖經》,就在謊言中越陷越深了。
其實,道理很簡單。以交通法則來作個比喻。交通法則好比上帝的律法,遵守交通法,就會有安全和自由的保障。反之,違反交通法,就會帶來混亂和事故。結果,人可能失去自由與生命。為了使人遵守交通法,在許多有關交通法規的宣傳中,許多國家都用違反交通法規而造成的流血事件來教育本國公民,從中汲取教訓。正是漢語中所謂的“前車之鑒”。若是所有的人都依法行事,就不會有事故及在事故中喪失自由與生命的悲劇了。
同樣的道理,在宇宙的大家庭中,在受造之生靈相互之間以及其與創造主上帝的交通之中,也得有一定的章法可循。人類的始祖在試探之下,違反了這一交通的大原則(愛的原則)。為了救人類,使人類重新听從上帝旨意,服從上帝的律法。上帝用耶穌在十字架上的血的教訓來警醒世界,何為違法的結果。這就是福音的宣傳中心。目的仍然是讓人看出上帝的律法乃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在聖靈的感動之下,自覺自願的與上帝保持一致。在基督里造就成一個遵紀守法的合格的天國的公民,“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啟14︰12;羅8︰21)
“你的公義永遠長存,你的律法盡都真實。”(詩119︰142)
“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論說你的法度,並不至于羞愧。”(詩119︰44-46)
《聖經》中,真正的自由總是與上帝的律法連在一起的。“你的律法盡都真實”這句話,也可譯成“你的律法都是真理。”原文與英文譯本者是這樣的。(hyrighteousnessisaneverlastingrighteousness,andthylawisthetruth.(英文欽定本《聖經》)。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自由。”(約14︰6;8︰32)這些經文值得認真思考。
現代的中國人也應該向古時的大衛一樣禱告說︰
“求你開我的眼楮,使我看出律法中的奇妙。”(詩119︰18)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詩119︰34)
“我是你的僕人,求你賜我悟性,使我得知你的法度。”(詩119︰125)
凡懇切求告人的眼必得開廣,上帝的聖靈也必賜他屬天的悟性,與真正重生順從的心。
從古代傳下來,至今人們所傳說的一句話說到︰“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這審判之時究竟何時來到?難道這句話要永遠的流傳下去而不得實現嗎?不!請听︰
“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他大聲說︰‘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啟14︰6-7)
上帝審判的大日(最後執行審判之日)雖尚未來臨,可是上帝“實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先知但以理理在異象中看到︰
“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發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象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展開了。”(但7︰9-10)
這段經文所描述是乃是一幅天上審判大廳的圖景。有“案卷展開”表明,有成千上萬的天使作陪審員的審判不是隨隨便便的,而是有據可查的。自從基督在1844年進入至聖所,進行“潔淨聖所”的工作,審判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我們前面討論過對惡人的審判要等到義人復活之後進行,那麼,基督現在在至聖所中所進入的查審工作,是針對誰呢?難道是悔改的義人嗎?
是的,“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彼前4︰17)上帝根據展開的“案卷”確定哪些人是可以得救進天國,應該列于第一次復活之中的。這就是耶穌所說的在世界末了時,“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里。”(太13︰49)那些徒有虛名的基督徒,將從義人中分別出來,丟在火爐里。當基督從天下駕著雲彩降臨之時,世上一切人的命運就都已經決定了。得救的就在第一次復活後隨基督進入上帝的聖城。而在一千年之後,在第一次復活中有分的信徒,便要參與對叛逆的天使與惡人的定罪審判。
在天庭的案卷中,記錄著人的姓名和行為。這些審判的結果是根據案卷來決定的。先知但以理說︰“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蒙啟示的約翰也曾形容這一場情景,並補充說︰“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20︰12)
凡曾為上帝服務之人的名字都記在生命冊上。耶穌曾吩咐門徒說︰“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路10︰20)保羅提到他忠誠的同工,說︰“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腓4︰3)但以理展望到末日“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並且說,上帝的子民“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蒙啟示的約翰也說︰“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上帝的聖城。”(但12︰1;啟21︰27)
在上帝的面前還有一本“記念冊”,其中記載著“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的善行。(瑪3︰16)他們信心的言語和愛心的行為都被記錄在天上。尼希米在禱告的時候也提到這事說︰“我的上帝啊,求你因這事記念我,不要涂抹我為上帝的殿,與其中的禮節,所行的善。”(尼13︰14)義人的每一行為都要留在上帝的記念冊中,直到永遠。他們每次拒絕試探,每次戰勝罪惡,以及每次發表慈憐的言語,都要據實記錄下來。此外,每一件犧牲的行為,和為基督而受的每一次苦難和憂愁,也都要被記下來。詩人說︰“我幾次流離,你都記數,求你把我眼淚裝在你的皮袋里;這不都記在你冊子上麼?”(詩56︰8)
關于人的罪,天上也有記錄。“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救主說︰“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傳12︰14;太12︰36-37)人的秘密心意和動機,都要在這毫無錯誤的記錄冊中顯露出來;因為上帝“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我必不靜默,必施行報應,必將你們的罪孽,和你們列祖的罪孽,…一同報應…,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5︰6-7)
每一個人的行為,都要經過上帝的檢閱,定為忠心或不忠心。在天庭案卷中每一個人的名字下面非常準確地記著︰每一句錯誤的言語,每一件自私的行為,每一個未盡的本分,以及每一種巧妙偽裝的秘密罪惡。人忽略了上天所發的警告或責備,曠廢光陰,錯失機會,以及在別人身上所發揮或善或惡的影響及其深遠的結果,這一切都要被記錄的天使記錄下來。
上帝的律法是在審判之時用來測驗人類的品格與生活之標準的。智慧的人說︰“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上帝都必審問。”(傳12︰13-14)使徒雅各敬戒他的弟兄說︰“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12)
凡在這次審判中被定為“配得”的人,將要在義人的復活中有分。耶穌說︰“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里復活的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上帝的兒子。”(路20︰35-36)他又說︰“行善的復活得生。”(約5︰29)死了的義人要一直等到這次審判完結,他們被定為“配得”的人之後,才“復活得生。”因此,當他們的記錄在審判台前被檢查,他們的案件被決定的時候,他們本人並不在場。
在這次審判中,耶穌要作他們的中保,在上帝面前為他們代求。“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2︰1)“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9︰24;7︰25)
當案卷在審判台前展開時,一切信奉耶穌之人的生活都要在上帝面前被檢查。我們的中保要陳述每一個人的案情,從第一個生在世上的人開始,順序而下,世世代代,直到現今還活著的人為止。每一個名字都要被提出,每一件案情都要經過詳盡的審查,有些名字要蒙悅納,有些名字要被棄絕。什麼人若是在案卷上還留有未經悔改未蒙赦免的罪,他們的名字就要從生命冊上涂去,同時他們所留在上帝記念冊中的善行也要被涂抹。上帝曾曉諭摩西說︰“誰得罪我,我就從我的冊上涂抹誰的名。”(出32︰33)先知以西結也說︰“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結18︰24)
凡過去已經真心悔改,並憑著信心領受基督的血作為自己贖罪犧牲的人,在天上的案卷中已有赦免二字寫在他們的名字下面。當他們在基督的義上有分,他們的品格也顯明是與上帝的律法相符時。他們的罪惡就要被涂抹,他們也要被認為是配得永生的人。上帝曾借著先知以賽亞說︰“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涂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賽43︰25)主耶穌也曾說︰“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啟3︰5;太10︰32-33)
人們在地上法庭判決時所表示的最深切的關注,只能隱約地說明在天上的法庭中所有的情緒。那時,在審判全地的主面前,凡記在生命冊上的名字,要一一被檢查。我們神聖的中保要為一切因信賴他的寶血而蒙赦免並得勝罪惡的人代求,使他們可以回到伊甸故鄉,並戴上冠冕與他同作後嗣,承受“從前的權柄。”(彌4︰8)撒但曾盡力欺騙並試探人類,想要破壞上帝創造人類的計劃;可是基督現在卻請求上帝實行他的計劃,好象是人類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他不但為自己的子民要求完全的赦免與稱義,而同時也要求他們在他的榮耀里有分,並在他的寶座上與他同坐。
當耶穌為他蒙恩的子民代求之時,撒但卻在上帝面前控告他們是犯罪作惡的人。這個大騙子曾經設法使他們懷疑《聖經》,不信靠上帝,與他的愛隔絕,並破壞他的律法。現在他更指出他們一生的記錄上品格的缺欠,使他們的救主蒙羞的劣行,以及他引誘他們去犯的許多罪。
耶穌並不否認他們有罪,但他卻指出他們的懺悔與信心,並為他們祈求赦免,在天父和眾天使面前舉起他那受傷的雙手,說道︰“我按名認識他們。我已將他們銘刻在我的掌上。‘上帝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上帝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他又向那控告他子民的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麼?”(亞3︰2)基督將自己的義披在他忠心的信徒身上,把他們奉獻給他的父,“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皺紋等類的病。”(弗5︰27)他們的名字要留在生命冊上,《聖經》上也提到他們說︰“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啟3︰4)新約的應許就要這樣完全實現。“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和華說,當那日子,那時候,雖尋以色列的罪孽,一無所有;雖尋猶大的罪惡,也無所見。”(耶31︰34;50︰20)“到那日,耶和華發生的苗,必華美尊榮;地的出產,必為以色列逃脫的人顯為榮華茂盛。…那時,剩在錫安留在耶路撒冷的,就是一切住耶路撒冷,在生命冊上記名的,必稱為聖。”(賽4︰2-4)
到此為止,我們才明白為什麼《啟示錄》說上帝“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是“永遠的福音。”答案就在于上帝設立審判,並不是只想定世人的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不用審判,罪就已經定了。上帝施行審判是為了在基督里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藉著基督得以在上帝面前稱義。換句話說,就是為了使我們在上帝面前被定為無罪!上帝差譴他的聖子降世為世人的罪而死,目的就是為了救世人脫離罪的咒詛,給罪人開一條活路,在審判時好宣判信耶穌的人無罪。“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我們的天父是慈愛與生命的上帝!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8︰1)
“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我們的替身耶穌,也是我們在上帝審判中義的替身,我們不必獨自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因為人都可以在基督里立在上帝面前。人若不選擇與基督一同站在上帝審判台前,公義的上帝也必按他的公義審判每一個人。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見上帝兒子的聲音,听見的人就要活了。”(約5︰24)
現今就是每一個人作出最後選擇的時候了,或得贖或沉淪,或生或死,就系于我們的一念之間了。
“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禮記•禮運》
自從亞當夏娃因犯罪而被逐出伊甸園之後,人類就一直渴望回到上帝為人類所預備的美好的家鄉。參天大樹、鮮花美景、花香遍野;有清澈的活水從生命水的河源源不斷的流淌。有各種美味的果子,包括生命樹上的果子,四季常在。是啊,這就是人類所失去的,那曾與天使與上帝親密交誼的人間樂園。現今的世界是非不辯黑白顛倒,誰不向往一個更美的世界呢?上帝將永生的願望放置在每個人心里(《傳道書》3:11)。想像力有限的人類尚且渴望一個充滿福樂的理想家園,上帝更是渴望將這美園賜給他所造所愛的人。
生活的重壓已使許多人失去了童真的美夢。為了鼓起人生活的勇氣,重新燃起希望的火種,上帝將自己的獨生子賜給他們。那謙卑柔和、蒙羞忍辱的人子耶穌,雖被那給人生帶來重壓的仇敵送上了十字架,被釘而死。然而,上帝卻讓他從死里復活,而且升上高天,坐在上帝的右邊。人的眼楮不應該只停在十字架上,或是看著耶穌空空的墳墓。而是要舉目向上,隨著上升天的耶穌將眼目定楮於上帝。天上的人子耶穌,對於世上的人來說,乃是一個鼓舞,一個盼望的榜樣,表明上帝的恩典能將墮落的人類提撥得到何等榮耀的地位。信心的眼楮,受到上天之愛的恩膏,當注目基督,這有榮耀的盼望。
中國的古人,對昔日美好而原始的伊甸社會,尚存一絲淡淡的追憶。他們依稀記得遠古大道盛行時的社會乃是一個合諧的世界。這種記憶也一直傳到孔子。他在《禮記•禮運》篇中:
原文:“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譯文:“大道通行的時代,天下都是公正無私的,選舉賢能的人主持政事,講求信義推行和睦。所以人們不單是親愛自己的父母,也不單是親愛自己的子女,使社會上的老人得以安亨天年,壯年人得以貢獻才力,小孩得以順利成長。使死了妻子的丈夫,死了丈夫的寡婦,失去父母的孤兒,失去兒子的獨老,有殘疾的人都能有所供養。男子各有自己的職業,女子各有自己的家庭。既厭惡有力氣不肯使出來,又不非要為了自己勞作。於是各種圖謀就會消除而不會興起,盜竊、搗亂、破壞的行為就不會出現,所以門戶向外開著而不用關閉。這就叫做大同。”
簡單地說,所謂大同世界,就是一個沒有私心沒有罪惡,而是充滿慈愛與秩序的世界。依孔子的說法,就是公元前二千零五年的大禹、以及後來的成湯、文王武王,周公都沒有生在那美好的大同世界。先王與領袖的目標就是要恢復這完美的社會。
孔子以教導大同為己任,足跡踏遍許多國家,力圖說服各國君主實行仁政,以仁愛建立完美的社會。孔子認為,若是各國君王率先實行仁愛,以仁政為治國之策,天下必歸服而大治。毋容多言,孔子沒能看見他的理想得以實現。相反,他的主張並未被多國接受,以至於嘆氣道:“吾道不行矣。”有人指責孔子無能,不能使其所教之道大行於天下,殊不知此事另有其因,“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5)當眾光之父的上帝有形有體的藉著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時,尚且被黑暗所拒絕,又何況一個孔子
亞聖孟子也懷著同樣的治國理念。請看《孟子》開篇的對話:
原文: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擾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譯文:孟子拜見梁惠王。梁惠王說:“老先生,您不辭辛勞千里而來,想必是想給我國帶來些利益吧?”孟子回答說︰“王何必講利呢?有仁義就可以了。”《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在與梁惠王的談話之中,孟子進一步提到了他所認為能達到天下大治的具體步驟。
原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
譯文:“尊敬自己的長輩,進而也去尊敬別人的長輩;愛護自己的幼童,進而也愛護別人的幼童。如此,則治理天下就會像把東西放在手掌上轉動一樣容易了。”?《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這些步驟與《大學》中所說的“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興讓,一國興讓”是一致的。《大學》說到天下的平治始於個人的修正。良好的社會必始於良好的個人,而人的善惡取決於人的心。公元前140年,漢武帝(公元前156-87年)接受了漢朝的大儒董仲舒(公元前179-104年)的建議,“廢黜百家,獨尊儒術”。從此,中國出現了不協條的“仁與力”結合的政教合一局面。這一局面雖然延續了近二千年,卻始終沒能使中國實現大同的理想國。
幾千年來,大同成了中國歷朝的理想;“大道之行,天下為公”便成了歷代中國人所追求的治國標準。為了實現“天下為公”的理想,二千年來,起義與反叛此起彼伏。1837年,出生於農民家庭的廣東花縣才子洪秀全(1814-1864),在屢試未中之後,偶從外國傳道士手中獲得一本《勸世良言》)。之後,又見到一些奇異的異象。1843年6月創辦拜上帝會。次年開始傳道工作。作《原道救世訓》、《原道醒世訓》、《原道覺世訓》等福音布道文。1847年制定各種儀式和“十款天條”(即“十條誡命”)。1851年1月11日,在廣西金田舉行起義,號稱“太平天國”。
太平軍嚴禁拜偶像,所到之處,毀除一切有偶像的舴所,威振一時。太平天國砸孔子牌位與天主教聖徒像的舉動,激起了儒生(如曾國藩等)與天主教士的不滿。《資政新篇》所提出的與外國建立平等外交關系的主張,使從鴉片中獲大利的英國極為不滿。加上晚期天朝政府的腐敗,結果,太平天國在滿清政府軍、湘軍與英法聯軍的聯合攻擊下,以失敗而告終。
“太平天國”在信仰上的一個重要特色,就是恪守安息日為聖日。他們相信遵守主的聖日,對於天朝的建立與鞏固至關重要。這一點,從他們所定立的“十款天條”中可以看出。太平天國所印行的《天條書》,為太平天國軍民必讀的課本。其中的“十款天條”如下:
一、崇拜皇上帝;
二、不好拜邪神;
三、不好妄題皇上帝之名;
四、七日禮拜頌拜皇上帝恩德;
五、孝順父母;
六、不好殺人;
七、不好奸**;
八、不好偷竊劫;
九、不好講謊話;
十、不好起貪心。
這十款天條,平時是會員的生活守則,戰時則成為軍事紀律。他們為十條誡命所作的贊詩,既莊嚴又富於中國特色。現抄錄如下:
第一天條詩曰:皇天上帝是真神,朝朝夕拜自超升。
天條十款當切記,切勿痴呆昧性真。
第二天條詩曰:邪魔最易惑人靈,錯信終為地獄身。
勸爾豪雄當醒悟,堂堂天父急相親。
第三天條詩曰:巍巍天父極尊崇,犯分干名鮮克終。
真道未知須醒悟,輕狂褻瀆罪無窮。
第四天條詩曰:世間享福盡由天,頌德歌功理固然。
朝夕饔飧須感謝,還期七日拜尤虔。
第五天條詩曰:大孝終身記有虞,雙親底豫笑歡娛。
昊天罔極宜深報,不負生前七尺軀。
第六天條詩曰:天下一家盡兄弟,奚容殘殺害群生。
成形賦性皆天授,各自相安享太平。
第七天條詩曰:邪淫最是惡之魁,變怪成妖甚可哀。
欲享天堂真實福,須從克己苦修來。
第八天條詩曰:安貧守分不宜偷,劫掄橫行最下流。
暴害人民還害自,英雄何不早回頭。
第九天條詩曰:謊言怪語切宜捐,詭譎橫生獲罪天。
口孽既多終自受,不如慎密正心田。
第十天條詩曰:為人切莫起貪心,欲海牽纏禍實深。
西乃山前垂誥誡,天條款款烈於今。
對於當時太平天國的信仰實踐,當時的一些傳教士有過一些記述。我們更可從親身參加過“太平天國”的一位作者呤利(AugustusFrederickLindley,1840-1873)所寫《太平天國親歷記》中見出一斑。呤利是英國海軍下級軍官,1859年來華,1861年在天京(今南京)參加太平軍率領炮隊隨太平軍西征,並參加教練軍隊。他在這本1866年在倫敦出版書中有這樣的記載:
“第七日的遵守是最為宗教性與最嚴格的。太平天國所守的安息日就是我們的星期六。…安息日以禱告開始,另有兩次崇拜事奉,每次均以祈禱詩歌開始:贊美皇上帝,我們的天父;贊美耶穌救世之主贊美聖靈。”(注一)
太平天國是中國第一次有基督教意味的運動。由於當時傳入中國的新教與天主教,都不再遵守上帝的誡命,而守著人的遺傳,在星期日禮拜,與太平軍民按聖經所守的安息日不同;再加上,而洪秀全的信仰與實踐之中,揉入了一些富於中國特色的理想,他對天國的認識受到了太平盛世與大同思想的影響。因此,外國基督教界與在這些教派手中接受教義的中國基督徒,都不承認太平天國的信徒為基督徒。而事實上,在相當程度上,太平天國是中國第一個“自傳、自養、自治”的三自教會可惜,這個教會未能充分認識天國的性質與建立的步驟,沒有從信仰上听從耶穌所說的“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他們的失敗乃是注定的。太平天國後期內部所出現的個人崇拜,爭權奪利,教義上的混亂等,都給今天很好的教訓:沒有聖靈的引導,是多麼的危險
《啟示錄》十二章論到那場從天到地上的爭戰,說到到了末期,撒但特別憎恨的一群上帝的兒女的特徵。“龍向婦人發怒,去與她其餘的兒女爭戰;這兒女就是那守上帝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啟12:17)中文聖經中所譯的“為耶穌作見證的”一句,依據原文應譯為“有耶穌的見證”。英文作(Andthedragonwaswrothwiththewoman,andwenttomakewarwiththeremnantofherseed,whichkeepthecommandmentsofGod,andhavethetestimonyofJesusChrist.?Rev.12:17;KJV)英譯與原文相同。漢譯中其餘的兒女,原文與英文均為“剩餘之民”,或“餘民”的意思。表明還有這一批“剩餘的民”沒有被龍**,仍堅持守上帝的誡命。《啟示錄》14章論到耶穌復臨前的聖徒特徵時又說道:“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啟14:12)再次強調,上帝末世教會的特徵就是守全上帝的誡命,並耶穌真道。當今普世絕大多數教會都持守上帝十誡中的九條,卻宣布有關於安息日的第四條誡命已經作廢。撒但的欺騙已使絕大多數教會在第四條誡命上跌倒,使他們觸犯了上帝的聖誡。“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事實上,安息日是上帝與他的子民中間的記號:守安息日的人藉此表明自己所敬拜的,是那位創造天地萬物的主,而不是別的神明或權威。上帝則藉此表明是他將信徒從世界中分別出來,使他們成為聖潔的子民。
“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出31:16-17)
“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結20:12)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結20:19-20)
可見,安息日乃是上帝的印,是表明創造主的權威。希伯來文“SABBATH”(安息日)一詞就體現了這一點。“SABBATH”由三個部分組成:(一)“ab”(“父”);(二)“b”(“所在地”或“的”);(三)“ath”或“oth”(“印”或“證據”)。因此,安息日(S-ab-b-ath)的字面意思就是:“父印之所在”
《聖經》中有幾處論到“印”或“證據”,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約6:27;林後1:22;弗1:13;4:30;啟7:2-3;9:4。印是一種權力與尊嚴的象徵,對政府職能機關的印,民間稱為“大印”。大權在握,叫做掌握了“印把子。”因此,當共產黨在中國大陸執政之後,民間有“奪過了印把子”一說。這樣的一種印,通常包括三個部分:名字;頭餃或官階;權限範圍。美國總統也有一個“大印”,如;名字──華盛頓;頭餃或職務──總統;權力範圍:──美利堅合眾國。
下面,我們就來看第四條誡命,看安息日誡命是否成為包含“上帝的印”的三個部分: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和你的兒女,僕婢、牧畜、並你城里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
在最後一句,我們找到了上帝的印:
名字:耶和華
頭餃:創造主
權力範圍:天地海和其中的一切。
倘若除去安息日的誡命,人就不知道所敬拜的究竟是哪一位神了。今日之中國人不是也把拜菩薩說成是“拜神”嗎?“善男信女”們對拜號的尊敬與避諱,不也很虔誠嗎?撒但知道,惟有安息日將真神與假神分別開來,便格外地痛恨安息日,攻擊安息日。仔細研究安息日誡命的人,必從中看出第四條誡命包括了“愛上帝與愛人如己”二條誡命之總綱。不僅如此,上帝的愛也普及他所造的牲畜。
上帝本著他無限的慈愛,向不明真相的基督徒發出了嚴肅的警告。《啟示錄》第十四章記下了基督復臨之前,上帝藉著三位天使傳給世人最後的警告。
第一位天使的信息:
“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他大聲說:‘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啟14:6-7)
天使首先要我們明白的是“永遠的福音”。福音是指上帝的救贖大計。福音的根基是上帝的慈愛。用耶穌的話來說,福音就是“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因此,福音的實質就是耶穌基督。他為世人而死,又從死里復活為我們的罪代求。福音的目的,是要救世人脫離罪與死亡,在人身上恢復上帝公義的品格。福音的途徑是對耶穌的信心。福音是上帝向世人展示他對每一個犯罪之人無與倫比的大愛的長闊高深的信息。這里所以稱為“永遠的福音”,是因為這是從起初上帝在伊甸園(創3:15)第一次宣布以來,一直在傳講的福音。而且福音的果效也是永遠的。接受或拒絕,將永遠決定人或得永生或受永死的命運。上帝救贖的洪恩,基督降世的奇妙,也將成為得贖之民永遠的主題與詩歌。
第一位天使的信息里,又含有三重信息:因為世人不敬畏上帝,甚至干脆否認上帝的存在,因此天使呼吁世人“當敬畏上帝”。但這種敬畏,並不是把上帝當作對頭而懼怕他。上帝已向世人展示他是慈愛的上帝,值得世人以最深最純的愛來愛他。“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一4:18)
“將榮耀歸給他”是人最高的榮譽,可這話是什麼意思呢?上帝的榮耀,就是上帝美善的品德。(見出33:18-19)對世人犯罪的事,《聖經》說是“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換句話說,就是因為罪的影響,世人未能經歷與展示上帝的聖德。而且,上帝救贖計劃所達到的目的,就是要在人身上恢復“上帝的形像和樣式”,在人身上重現上帝的品德。因此,歸榮耀於上帝就意味著完全為上帝而活,按上帝天國的原則來指導人生。“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第一位天使呼喚我們,在人生的方方面面,處處尊榮上帝,將上帝愛的聖德展示給世人看。
“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這是對所敬拜的對象的確切描述,就是那位創造萬物的主。惟有創造主才是配得世人敬拜真神上帝。今日之世,假神充斥,但《聖經》卻以是否有創造的大能,將真神假神區別開來。(詩96:5;徒4:24;14:15)這位全能智慧,又滿有慈愛的上帝,為了讓人永遠記住惟有他才是創造主,在創造之初就為人設立了安息日,並且吩咐人“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20:8-11)我們在第一位天使的信息中,再次看到“上帝的印”。長久以來,安息日受到忽視,世人沒有將上帝應得的榮耀歸給他;因此,第一位天使呼吁世人注意那位“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上帝,與作為他記號的安息日。
還有一點當注意的是,這道信息所以變得緊迫,“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請再次注意“已經”二字,是已在發生的事件。我們已經看明,1844年是這一時候的起始。(但7:13-14;8:14;徒17:31)天上現在正進行著對聖徒的查案審判。考慮到將來聖徒升天,要與基督一起作王,審判惡人與惡天使,要一千年時間;因此,有天使參加的審判也必需要一定的時間,因為天使也是受造之物,而不是全智全能的。從1844年至今,一百五十多年過去了,還需要多長時間,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現今離審判結束時候已不會太遠了。上帝藉著第一位天位,將他的榮耀、尊嚴、審判的時候,與引人注意安息日誡命的警告,放在一起,應足以引起凡敬拜創造主上帝者的注意。
緊接著發出的,是第二位天使的警告。宣告現代巴比倫已經傾倒了,並呼吁上帝的子民從這墮落的城中出來。(啟18:4)
第二位天使的信息:
“又有第二位天使接著說:‘叫萬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倫城傾倒了,傾倒了。’”(啟14:8)
很明顯,古時的巴比倫已成了歷史的陳跡,不復存在了。所以第二位天使的警告,必指在末世尚存的屬靈的巴比倫。
古巴比倫是假宗教與謬道的中心之所在。世上一切虛假的宗教幾乎都可從這里找到根源。太陽的崇拜、偶像崇拜、崇拜自然等,以及種種教導人可能成為神的謬道,也都起源於古巴比倫。巴比倫的字面意思,就是“混亂”。世上一切偽宗教就是聖經所預言的屬靈的巴比倫。當羅馬天主教會,將異教的風俗藉著人的傳統與權威,帶入教會,使教會的信仰變得混亂不堪時,她就成了屬靈的巴比倫。當改革宗(Protestant,即“基督新教”)故步自封,喪失改革的精神與原則,不再高舉“聖經,惟有聖經”,而繼承與維護與《聖經》明文教訓相反的教理時,她們就成了女兒“巴比倫”。她們一面以改革教會自夸,一面又與母親“巴比倫”(教皇制度下的羅馬天主教)彼此攀親,彼此聯合。“靈魂不朽”的異教謊言,被她們當成寶貴的真理;羅馬教會所發明的,有著濃厚的的拜太陽神色彩的星期日(第七日的第一日),被她們當作基督徒的安息日而高舉與維護。上帝雖然刻下了“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的誡命,耶穌與使徒們又立下了守安息日的“規矩”(路4:16;徒17:2),她們卻視而不見。很快,這些與教皇合一的教會,將大力推動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實行“星期日法案”,藉助世俗的勢力,來確立人定的星期日的神聖性。不僅如此,那些照上帝誡命守安息日為聖的信徒,將成為她們逼迫的對象。許多不明真像的上帝的子民,現今仍在巴比倫里。上帝並不因為他們的不知情而定他們的罪,卻差譴天使呼召他們從巴比倫出來,免得與她同罪。耶穌說:“凡屬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話。”(約18:37)現在是走出巴比倫,歸入上帝的真教會的時候了。第三位天使說明了末世上帝真教會的特徵。
第三位天使的信息︰
“又有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大聲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這人也必喝上帝大怒的酒;此酒斟在上帝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它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啟14︰9-12)
毫無疑問,第三位天使的信息是全本《聖經》中最為嚴肅的警告。天使警告我們,當不惜一切代價,不拜獸與獸像,或受“獸的印記”。這種後果是極其嚴重的,因為上帝的大怒,就是那不帶任何恩慈的“純一不雜”的“上帝忿怒”的杯,要傾倒在那些領受了“獸的印記”的虛謬的崇拜者身上。
應當注意的是,上帝發出這樣的嚴肅的信息,不是隨便來嚇唬人的,而是出於給世人的恩慈的警告。上帝愛人之深,甚至將獨生子賜給世人,“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在基督復臨之前,世上將只有二種人:拜真神上帝的與拜假神的。後者包括那些自我崇拜,與一切不按上帝所啟示的方式敬拜他的。上帝不希望我們在這關系到生命存亡的大事上,有絲毫含糊的認識;因此,毫不含糊地說明了事態的嚴重性:那些拜獸和獸像,受它名之印記的,必將永遠沉淪。然後又警戒世人,如何站在上帝一邊──“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這是惟一安全之道
第三位天使的信息中,提到了另一種印記,即“獸的印記”。很明顯,這是與“上帝的印”(安息日)相對立的一種記號。第三位天使指出了在基督復臨之前的最後關頭,世上將有兩種人:一種是受“獸的印記”而“喝上帝大怒的酒”的人;另一種是“守上帝誡命與耶穌真道”的聖徒。深入地探討獸及及印記的問題,已經超出了本書可能涵蓋的內容。有心人可藉著研究《但以理書》與《啟示錄》獲得準確無誤的認識。此處僅作簡要介紹。
香港回歸中國時,中英雙方在交接儀式完畢後,新的香港政府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通過新的基本法,而特首與新政府官員的第一個宣誓,就是效忠遵守基本法,效忠新的中央政府。因此,在行為上,按哪一個法律辦事,就意味著承認哪一個權威,受哪一個權威的印記。
創造主以安息日為“上帝的印”,羅馬天主教則更改十誡中第四誡,將它換成星期日,並且以此作為其權威的證據。(見第十九章)既找不到“耶和華如此說”為更改上帝律法的依據,教皇便轉向世俗世界,尋求世俗法律的支持,以確保她的“印記”的權威性。一九九八年五月三十一日,當今政治與宗教舞台上最有權勢,最為活躍的教皇保羅約翰二世,簽發了使徒書信“DiesDomini”(《論主日》),就動員各地基督徒藉世俗法律來維護星期日的神聖性。現摘譯二條,供讀者參考。全文可從國際互聯網絡上查到。
#66…在此事上,我的前任教皇里歐八世,在他的EncyclicalRerumNovarum中論到星期日的安息,乃是國家必須保障的工**力。
#67…因此,在我們所處的時代的特別環境下,基督徒自必爭取用民事法律對他們守星期日為聖的責任的尊重。(注二)
教皇在文章中,提出了種種理由,欲廢除耶和華上帝所立的安息日,又大力提倡他古時的前任所立的偽安息日。時候將到,所有的人都必在教皇定的偽安息日(星期日)與上帝定的聖安息日(星期六)之間作出選擇。無論何人,踐踏上帝的律法去順從人的法令,就必受獸的印記,因他既不順從上帝,而又自願順從與上帝對立的另一權勢。所以就必受效忠於那權勢的記號。但非至各人的思想和良心對這問題的實情真相有了充分的認識,上帝的憤怒是不會這樣臨到他身上的。許多人一直還沒有機會听到上帝給末時的警告。遵守第四誡的本分,沒有向他們顯明其真實的意義。能看透人心並鑒察人一切動機的上帝,不願讓一個願意明白真理的人對這大斗爭的結局有所誤會。那叫人遵守上帝律法的命令,絕不致在眾人蒙蔽無知的時候貿然加在他們身上。因為“世人蒙味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人人都要有充分的亮光,以便作有意識的決定。選擇的結果將永遠決定各人的命運。
安息日的真理雖易引起爭論,但卻是檢驗上帝子民是否忠誠的大試驗。忠於上帝的人,必以“耶和華如此說”為行事為人的準則,而拋棄一切人的遺傳。事奉上帝者與不事奉上帝者,真理與謊言,必在這一問題上作出最後的較量。
《啟示錄》所預言的“守上帝誡命和耶穌真道的”末時教會,必為“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的教會。他們必以真誠的愛心,在真理里說誠實話,向受撒但欺騙的教會指出“他們的過犯,向雅各家(教會)說明他們的罪過。”(賽58:1)他們必“在安息日掉轉”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重這日。”(賽58:13)
洪秀全的太平天國運動,雖然也是持守十誡,守安息日的,他們卻因沒有“耶穌的見證”,沒能持守耶穌所教導的真道,不是《啟示錄》所預言的末世的教會。
那麼,“耶穌的見證”是什麼意思呢?約翰在《啟示錄》開篇就說:
“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上帝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約翰便將上帝的道和耶穌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听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啟1:1-3)
在這里,約翰將“上帝的道”與“耶穌的見證”相提並論。在當時,《舊經聖經》已經寫成,被稱為“上帝的道。”而《新約聖經》尚未寫成。耶穌在離世之前對門徒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4)耶穌升天後,聖靈感動使徒陸續寫下了《新約聖經》,這些新的啟示,常被稱為“耶穌的見證”。當時的猶太宗教當局,認為已有了舊約,不願再接受出自同一靈源的新的啟示,而基督的門徒則記得耶穌的應許,懷著開放的心懷接受新的啟示──“耶穌的見證”。
約翰受到啟示,欲拜將啟示傳給他的天使,天使對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為耶穌作見證的(應譯為“有耶穌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上帝。’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啟19:10)這里又一次出現了翻譯的問題。這里的“為耶穌作見證”在原文中實為“有耶穌的見證”。因此,造成了最後半句晦澀難懂。其實正確的翻譯應為“因為耶穌的見證就是預言之靈”。英文翻譯,參見本章後面的注三。在未世“上帝其餘的兒女”,必有“預言之靈”的恩賜賜給他們,他們手中,必有“耶穌的見證”。末期真正的教會,必重視全本聖經,他們的信仰必完全根據於聖經的教訓,而不是幾條“使徒信經”或“教理問答”之類的小冊子。
太平天國雖以失敗而告終,但大同的理念並未因此而消化。另一位中國基督徒再次踏上了“大同”的道路。孫中山先生(1860.11.12-1925.3.12)在1894年上書李鴻章被拒絕後,來到檀香山組織了“興中會”,提出了“振興中華”的口號。1905年在日本東京成立同盟會,確定“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的政治綱領,以及“民族主義、民生主義、民權主義”的“三民主義”。終於在1911年建立了**。不幸的是,中山先生還未及全面實踐他的信仰與政治主張,便英年早逝。他所建立的政府仍然沒能使中國進入大同。
猶太人雖然得天獨厚,獲得了那些正確的名詞的啟示,然而,他們的理解卻遠遠不及中國古人他們渴望在地上憑人力建立起天國;以為上帝的國是屬世的可見的國家。當法利賽人問上帝的國何時能來時,耶穌回答說:
“上帝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里!看哪,在那里!’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里。”(路17:20-21)
天國始於人心。任何屬世的勢力也不能推進天國的進程。那無罪的伊甸園,是上帝親自造做的,而不是假藉任何人力。同樣,樂園的恢復與重建,也只能靠上帝之手。天國與屬世國度有兩處不同:一是國王,二是國民。耶穌就是上帝之國的王,而福音則是預備天國子民的途徑。耶穌的王位已在十字架上加冕正式登基。為此,耶穌講了好幾個比喻來預備天國的子民。“上帝的國,我們可用什麼比較呢?可用什麼比喻表明呢?好像一粒芥菜種,種在地里的時候,雖然比地上的百種都小,但種上以後,就長起來,比各樣的菜都大,又長出大枝來,甚至天上的飛鳥可以宿在它的蔭下。”(可4:30-32)
世俗世界與天國相離之遠,甚至耶穌也很難從中找到合適的對象作比。耶穌只好從自然中尋找比較的對象。這理想的天國世界,就像一顆芥菜種子,不依靠人力而完全靠上天而成長。天父上帝差譴聖子來到人間建立天國,不是靠武力,而是靠慈愛與真理。天國的奠基者乃是“上帝的羔羊”,他對世界說:“我的國不屬於這個世界”。(約18:36)他在心中所撒下的天國的種子,正是真理與公義的原則。
當耶穌在世時,他的國度顯得是那樣的脆弱渺小,名不經傳。與世上列國相比,是最小的。但其發展是何等的迅速,其影響是何等的巨大耶穌第一次講這個比喻時,當時代表天國的只是幾個加利利的目不識丁的農民和漁夫而已。這些人地位之卑下,上流社會的人連看他們一眼都覺不屑。正如保羅所說:“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上帝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上帝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上帝面前一個也不能自夸。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上帝,上帝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夸口的,當指著上帝夸口’”(林前1:26-31)
這顆芥菜種子已經長大,並向全世界吐出新枝。世上萬國的榮華將在歷史的盡頭過去,但基督的國必日見昌大強盛。上帝在人心中恩典的工作,起初像芥菜種子一樣,極其微小。進入人心中的一句良言,一線光明,所引進的是新生命的開始,誰能量度它的結果呢?
“他又對他們講個比喻說:‘天國好像面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團都發起來。’”?(太13:33)
雖然面酵常被用作罪的像徵。但基督在這里用它來代表天國。它所表明的是上帝恩典的激發與同化的能力。沒有人墮落到了是上帝的恩典所不能及的地步。然而,人卻不可能靠自我意志的能力,改變自己。必有一種他力進入。正如面酵與面揉合之後,從內向外發起一樣;人的改變,也只有藉著上帝的恩典進入人心,從內向外使人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就是重生。世間的學識與教養均不能使墮落的小人,一變而成為君子。人間的文化與傳統,或者能夠帶來外在的改變。但這還不夠,人的思想、意念、動機——整個人都必須在上帝的恩典下改變成基督的形像。基督接著又講了一個比喻。
“天國好像賣買人尋找好的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太13:45-46)
基督自已就是這顆重價的珠子。上帝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住在他里面。從他身上,可以見出上帝的聖德。他的義,像美的珍珠,無瑕無疵。沒有人能對這顆珠子,作進一步的加工,使之更美。人內心對真善美的渴望,對今生與來世榮華的憧憬,都能在基督里得到滿足與實現。基督乃是上帝所賜下的一顆無與倫比的恩賜。
這顆重價的珠子是給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但卻又不是人間的財物可以購買得起的。人如何能買下這珠子呢?救恩與基督的義,只能賜給那些願意完全將自己給基督的人。我們的財富、智慧與聰明,才能與時間都必須用於服務於基督。如此,人才能獲得這顆天國的無價之寶。只能完全的順服,像基督那樣“存心順服,以至於死”,甘心作主的門徒,才能獲得基督的恩義。一半屬於自己、一半屬於基督,就是根本不屬於基督。一只腳踏在地上,一只腳想邁進天國,是永遠走不進天國的。在天國與世界之間,有深淵限定,不是人所能逾越的。珠子對於海邊的人來說,乃是一個熟悉的實物,而對於住在中原大陸的中國人來說,與之相當的熟悉的實物可能是玉。中國人有藏玉、賞玉的傳統。寶玉一直是人們所尋找的財寶。心與玉相連,以玉相贈就是以心相許。這個傳統由來已久,至今不衰。孔子說明了古人好玉的原因:
原文:子貢問於孔子曰:“敢問君子貴玉而賤麋??者何也?玉之寡而??之多與?孔子曰:非為??之多,故賤之也,玉之寡,故貴之也。夫昔者君子比德於玉焉。溫潤而澤,仁也;縝密以栗,知也;廉而不劌,義也;垂之如墜,禮也;叩之其聲清越以長,其終屈然,樂也;瑕不掩瑜,瑜不掩瑕、忠也;孚尹旁達,信也;氣如白虹,天也;精神見於山川,地也;圭璋特達,德也。天下莫不貴者,道也。詩曰:‘言念君子,溫其如玉。’故君子貴之也。”
譯文:子貢向孔子請教說:“請問君子貴重玉而輕賤似玉的美石,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玉很少而美石很多嗎?擾孔子說:並不是因為美石多所以才輕賤美石、玉少所以才貴重玉的。是因為從前君子把德性和玉相配比的,玉的溫潤而光澤,就是仁;玉的致密堅實,就是智;玉的鄆角方正而不傷人,就是義;玉的沉重欲墜,就是禮。玉的敲擊,聲音清越悠長,終了戛然而止,就是樂;玉的瑕不掩,瑜不掩瑕,就是忠;玉的色彩四溢,就是信;玉的氣質如白虹,就是天;玉的精神體現在山川,就是地;玉制的圭璋用於禮儀,就是德;天下沒有不貴重玉的,就是道。《詩經》中說:‘想念那位君子,就是德,他的溫柔如玉。’所以君子就很貴重玉。”《禮記•聘義》
以玉之性比屬天之德,是何等的貼切啊。古時君子以玉為貴,像表明君子以德為貴的志向。披戴寶玉的習俗後面所含的,是披戴上天的賜福與德性的意思。今天的國人仍認為戴玉可以避邪。
世界的玉有瑕疵,而基督是沒有瑕疵的玉石。中國人是否曾將上帝比作玉石呢?請看孔子對《周易》所作的傳: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易經•說卦傳》
可否將基督比作寶石呢?《聖經》上說“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10:4)天國的根基就建在這磐石上“看啊!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放在錫安;信靠他失必不至於羞愧。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彼前2:6-7)
基督就是那保護人的玉石“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受洗歸於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里都成為一了。”(加3:26-28)“耶和華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上帝,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台。”(詩18:3)
老子《道德經》第七十章上說:“是以聖人被褐而懷玉。”褐,是貧賤之人穿的粗糙的衣服,而玉,按照孔子的注解,與乾相同,為天為君為父。我們前面分析過,耶穌基督就是中國古人所仰望的那位“道成肉身”,“上帝在肉身中顯現”的聖人。因此,披戴基督這貴重之玉石的,豈不最能避邪免災嗎?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8:1-2)
在十八章,我們談到過基督曾將上帝的國比作“網撒在海里。”撒網的工作就是向各族各方各國各民傳福基督的福音,將好壞一起收入網內(教會)。而審判則是分選的工作。審判之後,再沒有恩典的時期了。現在就是決定性的時候,當將救恩的喜訊迎入心中。天國的榮美,超出人的想像,存到永永遠遠。“上帝為愛他人所預備的,是眼楮未曾看見,耳朵未曾听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
“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著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3-5)
時候將到,大同世界將永遠立定在地上“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可13:32)
沒有人知道上帝的審判大日的確切時間。但耶穌基督告訴門徒,警醒禱告,注意時代的各種徵兆。見《馬太福音》24章。到現在為止,耶穌所給的所有關於末期的時兆,已全都在應驗。時候近了,已經在門口了。
“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
然而,在大同社會最終建立起來之前,還有一件事必須先完成,即永遠地除去罪及罪惡的後果。這被罪污染的地球必須潔淨,最後的審判必須執行。如果罪及其惡果不除淨,天國就不成其為天國了。
古代中國人相信上帝必對付罪惡,但他們不知道上帝的辦法及時間。他們夢想天下太平,天下大同,卻一直沒有提過地獄。
“地獄”一詞是隨佛教的傳入而進入漢語中的,是對梵文Naraka的意譯,即“苦的世界”。佛教宣講十八層地獄,作惡之人死後要在那里受種種的痛苦。在印度教中,對善惡進行審判,加以賞罰的則是閻羅王(Yamaraja),是大梵天(Krishan)的一個化身。佛教沿用這一說法,以閻羅王為管理地獄的魔王。中國的老百姓,對這個魔王有一種混雜的情緒,一方面以之為公正的審判官,另一方面,又不願落於其手。這種說法與希臘人相信的“靈魂不死”,極為相似。(參見第十八章)
上帝將如何潔淨地上的罪?地上或地底下,是否有一個叫做地獄的地方呢?《聖經》對此有何教訓?
中文聖經中的“地獄”與“陰間”兩個詞,來自於四個原文字,即:希伯來文中“Sheol”希臘文中的“Hades”“Gehenna”以及“TartarooSheol”指死人安息的地方,無論善惡,實際上就是墳墓。Hades也與Sheol同義,指陰間或墳墓。“Gehenna”就是“辛嫩子谷”的意思。辛嫩子谷是靠近耶路撒冷的一個地方。新約中用此字來比喻審判大日的大火。(見《約書亞》15:8)而“Tartaroo”則是指陰間之淵谷。希伯來文中的“Sheol”一詞,是指死人所葬的地方,並不分好壞善惡。舊約中也用這個字指彌賽亞在墳墓中的情況,並預言到基督的復活。
“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16:9-10)
“Gehenna”一字與上面的希伯來字同義。耶穌下面的這句話中,就用到了這個詞,“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與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太10:28)
對那些選擇作惡的人,耶穌明白地說明了他們的下舴。
“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1,46)
照耶穌的教導,地獄乃是一個滅絕“身體與靈魂”的地方,而這種滅絕就是所謂的“永刑”。耶穌在這里清楚地說明,“永火”與“永刑”不是為人預備的,而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
那麼,上帝為人所預備的是什麼呢?“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在基督里曾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份,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這恩典是在愛子里所賜給我們的。”(弗1:3-6)
上帝為人所預備的是藉著基督而得的天國在創立世界以前,上帝就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要賜人永生。“因為他預先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榜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29)上帝對人所懷的永遠的旨意,是要人榮耀上帝並得著上帝所賜的榮耀。上帝在基督里所揀選的是整個世界,正如基督的死是為一切生在世的人一樣。上帝並沒有預定哪一個得救,哪一個人一定滅亡,因為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彼後3:9)。現今基督教界所流行的種種預定論,是一種典型的宿命論,與《聖經》的教訓相背。上帝在基督里所賜的恩雖然是給每一個人的,但人是否能得著這在基督里的福份,完全取決於各人自己的選擇。
天國是上帝為人預備的地方。人若是放棄惟有藉著基督才能進入的美好的天國,而隨波逐流,沉溺於邪惡之中,他就必被永火所滅。這“永火”就是他的地獄。
可是,這“永火”要燒多久呢?“永刑”又有多長呢?是否一直要無休無止地燒下去,與天國一樣長久,存到永永遠遠呢?若果真如此,天堂與地獄的人便都有永生了。惟一的不同就在於:得救的人是在天堂享受永生,而沉淪的人是在地獄的烈火中熬永生。然而聖經的教導明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愛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一5:12)那在地獄中的惡人,是沒有上帝的兒子在他們里面的,他們將從哪里得到生命,來承受那永遠不息的烈火呢?
《聖經》中有一段經文說到將來一切都要在基督里,同歸於一,“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同歸於一。”(弗1:10)若是依著一些人的理解,聖經中所說的地獄,也像佛教或希臘人的迷信一樣,那麼“在日期滿足的時候”,這個永遠長存的地獄將存在哪里呢:在天上,還是在地上?或既不在天上,也不在地上?上帝所創造的是“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出20:11)上帝沒有創造一個叫做地獄的地方。答案便是:這個地方不存在
人們所以對此產生誤解,原因有三:第一是以為“靈魂不死”;第二是基於頭一種錯誤觀念之上而對“永火”或“永刑”?的誤解。第三是不求甚解、不窮究那叫人活之精意的學習態度。如耶穌所說的“在那里,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許多人便以此為永不息滅之火的根據。可是,查閱原文可知,這里說的“不滅”,乃是指“不可撲滅”、或“不能撲滅”之意。其希臘原文為“sbennumi”,英文欽定本的翻譯為:“Wheretheirwormdiethnot,andthefireisnotquenched.”可見,對待真理的態度,來不得半點馬虎。人若“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後2:10)因此,所謂“永火”或“永刑”,並不是指永遠不滅之火和永無休止的刑罰。而是指火刑的結果是永久的,受刑的惡人將永遠不復存在,他們永遠不得再復活。而當刑法執行完畢之後,火勢就會息滅了。上帝就要從這煉盡了的地上,重造新的永恆的大地,供得贖之民居住。
古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的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地行淫,隨從逆性的情俗,就受了永火的刑罰,作為鑒戒。(猶7)這里提到燒這兩個罪惡之城的火為“永火”,需要注意的是,這兩個城的遺址至今猶存,可是昔日的“永火”早已無影無蹤了。這里所說的“永火”,乃是指其功效而言。上帝對這兩個罪惡之城的毀滅是永恆的。同樣,對於末日的“永火”、“永刑”,也應作這樣的理解。
“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掾,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瑪4:1)
上帝是公正的,上帝的量刑是有分寸的。各人受刑的時間長短是根據其罪惡的輕重而定的。耶穌向門徒說明了這一原則。“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12:47-48)每個人在世上所領受的真光的多少不一,上帝向各人所追討的多寡也不同。即使是最惡的惡人,洪水之後,其壽命也不過是幾十年的光景而已。若是他們與惡天使與撒但在火湖中燒同樣長的時間,那是不合情理的。正如《瑪拉基書》所說,其燃燒的時間正如樹之“根本枝條”一樣。撒但,這個罪惡的魁首,正如同樹之根本,他在火湖中被燒的時間也最長。然而,即使是撒但,最後也要成為灰燼,歸於無有。
“你因罪孽眾多,貿易不公,就褻瀆你那里的聖所。故此,我使火從你中間發出,燒滅你,使你在所有觀看的人眼前成為地上的爐灰。各國民中,凡認識你的,都必為你驚奇,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直到永遠。”(結28:18-19)
“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太22:32)。上帝雖然是公義的上帝,但他不喜悅看見他手所造之物受痛苦,並不亞於地上的大義滅親父母,不願看到自己行惡的子女受刑罰被處決,但又不得不處決他們一樣。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惡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33:11)
撒但及其惡使者,一切的不听從真理,反行不義的罪人,都將永遠地在“永火”中滅亡,“不再存留於世”。“災難不再起。”(鴻1:9)天地得到潔淨,基督與撒但,善與惡,真理與謊言之間的大斗爭,從此永遠的結束了。上帝將重造新天新地。蒙愛的門徒約翰這樣寫道:
“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我听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21:1-4)
我們這個小小的地球,上帝榮耀的創造中惟一的一個被罪所污穢的污點,將被贖回,恢復到原本的榮耀,並且被高舉,高過諸世界。上帝的兒子降生為聖人,在這里為著失喪的人類而生活、受難、受死。這里將成為宇宙的中心!“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啟21:3)慈愛的上帝將永遠與世人同住“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21:4)大同世界將最終成為永遠的現實。
今天的世界雖然充滿了仇恨、罪惡、墮落、戰爭與種種不能解決的問題。但“有永遠的福音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方、各民”,“萬物的結局近了”(啟14:6;彼前4:7)罪及其後果將永遠的成為歷史。耶穌應許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2)中國古代的先聖們預言了基督以聖人、大道、君王的樣式第一次降臨人間。但耶穌親自應許了他的第二次降臨:
“你們心里不要憂愁;你們信上帝(天),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們也在哪里。”(約14:1-3)
中國啊!“當預備迎見你的上帝!”(摩4:12)——
注釋︰
注一︰Lin-Le,“TheTi-PingRevolution”,(倫敦,夫子出版社,1866年版)第319面。
注二︰欽定英文《聖經》將此翻譯為︰“Andhesaiduntome,Seethoudoitnot:Iamthyfellowservant,andofthybrthrenthathavethetestimonyofJesus:worshipGod:forthetestimonyofJesusisthespiritofprophecy.”(Rev.19:10)
注三︰這兩條的英譯文為︰#66…Inthismatter,mypredecessorPopeLeoXIIIinhisEncyclicalRerumNovarumspokeofSundayrestasaworkerrightwhichtheStatemustguarantee.#67…Therefore,alsointheparticularcircumstancesofourowntime,ChristianswillnaturallystrivetoensurethatcivillegislationrespectstheirdutytokeepSundayho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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