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與自知
作者︰倪柝聲
 
一 神就是光 二 生命與光 三 自知 四 心與光
五 如何自知與神的光 六 神的光與人的分析 七 分別的方法 八 與神交通和得著光照的根基──施恩座和基路伯
九 屬靈的分別善惡 十 死的判決 十一 光與知識 十二 著迷與神的光
一 神就是光
    【讀經︰約翰一書一章五至七節】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听見,人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這幾節聖經給我們看見兩件事︰第一,神就是光;第二,神住在光中。神如果不是光,人就不知罪。同時,因為神在光中,人才能看到神。

    在創世記里神造天地(說得準確一點,神修造天地),第五天我們看見生命,但在頭一天就看見亮光。我們展開創世記,先是看到亮光,再看到生命,可見亮光比生命更要緊。在神的工作中,首先是吩咐有光,其余的事都是隨後發生的。

    【什麼是光】

    光是什麼意思?全部舊約沒有告訴我們,光是什麼。但在新約里,以弗所書五章十三節末句說到光,這是全部聖經唯一說到光的功效的地方,所以我們寶貝這節。能把隱藏之事顯明出來的,叫作光。你不必去找光,只要你一到光的跟前,光立刻就照出你,找出你來。能把隱密的事找出來的,就是光的功效。能把隱藏的事顯露出來的,就叫作光;能把隱藏的事表明出來的,就叫作光照。所以,人在光中,覺得犯罪並不希奇。頂希奇的就是人犯了罪,還是一點也不知道。

    如果你是重生的人,神定規對你說話,定規光照你。你定規不能作出違背人禮節和聖經中道德標準的事。

    重生的人,神定規光照他。不過,神的命令、聖靈的光照、主在你里頭的引導,你必須遵守,你不能忽略。

    【神是光】

    能說自己對的,定規沒有看見光。一九○四至一九○五年英國威爾斯的復興,可說是從教會有史以來直到今天,空前的大復興。羅伯斯是帶進這個復興的人,他曾問會眾,你最末一次向人賠不是,是在什麼時候?有人說在五年前,有人說在十幾年前。他說,向人賠不是的時候離今天遠的,就是墮落的人;離今天近的,才是活在亮光中的人。那時羅伯斯才二十八歲,所以有人就輕看他。問題不在于我們有沒有錯,乃在于錯了不知道錯,這是證明我們沒有神的光照。基督徒生活的起點,就是神的光照。與神越近,就越看見亮光、越謙卑、越知罪。

    基督徒靈命進步的頭一步,就是見到神。一見到神,也就見到自己。一切活在神面前的人,都不是自是的人。人越見到光,越是戰戰兢兢。戰戰兢兢是保羅的熊度,也是一切基督徒應有的態度。基督徒不敢依靠自己。會認錯的人才是活在神光中的人,他不是在黑暗中行走的人。

    什麼叫作黑暗?黑暗乃指不知罪,對罪「無知」。看見光越多,知罪越靈敏,對罪的感覺也越敏銳。神就是光,神住在光中(約壹一5、7)。人到光的跟前,光就照出你我的一切來。神是光,光叫我們認識自己。

    【神在光中】

    神在光中是什麼意思?舊約時代,神是在至聖所里面,在那里沒有天然或人造的光。神住在幽暗中。神變作一個謎,一個奧秘,人只能推想,人測不透到底神是怎樣的一位。

    新了新約時代,神顯明了他自己。這意思就是說,我們的神乃是一位啟示出來的神。他雖然是自隱的神,卻在福音的光中把他自己啟示出來,把自己顯現出來(林後四6),叫人知道他是怎樣的一位,他為我們作了何等大的事。神是光,叫人認識自己;神在光中,叫人知道他、認識他。

    第一,神是光;第二,神在福音的光中顯現出來。

    約翰一書一章七節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我們接受福音的光所啟示出來的神,不是按著律法來作人,乃是行走在恩典中。光在聖經中有兩個意思︰第一,聖潔的光;第二,福音的光。本章的光乃是福音的光。我們在福音的光中認識神,並且在光中行,所以「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了我們一切的罪」。

    神是光,這光能照出人真實的情況。神在光中,這光照出他自己是一位滿有恩典的神。所以我們的罪雖然深重,還可以坦然無懼的到他面前來,讓他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願神叫我們認識這兩種不同的光。光叫我們看見神,叫妤我們受他作救主。光也叫我們看見自己,叫我們知道需要主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並且生活行動在神的光中。
二 生命與光
    【讀經︰約翰福音一章四節】

    「生命在他里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今天的聖徒所需要的乃是光。神的兒女中間,斷無有生命而沒有光的人;有光的人必定有生命。約翰福音一章四節說,生命在他里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主的生命就是人的光;人得著主的生命,就必定得著光。在主那方面,他先有生命,而後發出光;在我們這方面,我們先有光,後有生命。所以信徒靈命的深淺,是看他得著光有多少。

    有人問︰聖經里對亮光、啟示、彰顯和異象如何解釋?

    光是用來照亮神的啟示,使之顯明的。啟示乃是神揭開幔子,給我們看見一件東西,如啟示錄一章一節所說的;啟示需要有神的光照。彰顯乃是當啟示被光照亮而顯明時,就彰顯出來。異象乃是當啟示被光照而顯出時,我們所看見的,如保羅所說的天上的異象(徒廿六19),以及箴言所說的,沒有異象,民就放肆(箴廿九18)。

    【得著亮光的條件】

    我們要得著神的亮光有幾個條件︰第一,要得著光必須在相當的範圍內,也就是必須在光能照到的範圍內。比方一間房子里的燈火,只能照亮那間房子;你如果在隔壁的房間,就不能讀書。詩人說,在神的光中,得以見光(詩卅六9)。我們必須在神的光能夠照亮的範圍內,才能得著神的亮光。第二,我們要由神的話語得著亮光。詩人說,主的話乃是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一一九105)。我們必須多讀主的話,才能得著亮光。光是在于神,絕不是在人心中。所以詩人說,主的話是「路上」的光。第三,要與神親近。我們必須是接近神、親近神的人,才能得著神的亮光。因為神就是光,神就是光的源頭,接近他、親近他,就能得著光。路加福音十一章說,眼楮是全身的燈(34節)。燈本身沒有光,只能作光顯明的憑藉;眼楮是我們能夠看見光的憑藉,但光本身乃是神自己。眼楮若純一,全身就得著光(太六22)。人必須先與神有親密的交通,才能得著亮光。

    【知識與光】

    知識與光完全不同。有光的人必有知識,但有知識的人未必有光。一個瞎眼的人對于顏色的知識,與一個小孩子對顏色的經驗大不相同。瞎眼的人可能有顏色的知識,但沒有看過顏色;而小孩子也許沒有關于顏色的知識,卻在經驗上知道顏色是什麼。今天信徒不注重光,只注重知識,這是很可憐的。

    認識罪不是知識的問題,乃是光的問題。有一次,有個學生對本格爾(Bengal,一位最著名的解經家)說,我最近從羅馬書中得著罪的道理(Thedoctrineofsin),本格爾看著他說︰「你今天才知道罪的道理麼?你應當早在你的生活經驗中,認識你整個人乃是罪人。」

    我曾問一個常與史百克在一起禱告的人說︰「史先生禱告時,那一句話常不離口?」那個人回答說,「主阿,求你使教會看見。」(Lord!LetThychurchsee.)今天教會需要的不是更多的知識,乃是更多的亮光,更多的看見。

    【光與神的工作】

    神作工乃是藉著光,他在人身上的工作也是開始于光。創世記開始的工作乃是光,有光就有分別。到第四日,光有了具體的形狀。

    在約翰福音九章,主用唾液和泥醫治眼瞎者(1-11節;參可八22-26)。泥土表明肉身、屬地的東西,唾液表明主的神性,就是生命的產物。這生命就是人的光。主以唾液和泥,意思就是神性與人性相調,主道成肉身,就是神性與人性相調和的最好說明。所以,這里的唾液和泥,表徵藉著神性里生命的光與人性調和的涂抹,就使瞎眼者得醫治。這個瞎眼的人得主醫治後,起頭看人看不清楚,像樹行走,主又摸他的眼楮,這瞎眼的人再定楮一看,就復元了。這預表聖徒有時得著光,但模糊不清,至終得著更多的光,才看得清楚。

    光是有積蓄的,我們的經歷能作這見證,我們今天所得的光,比前年所得的多得多。

    【談話記錄】

    耶路撒冷被毀滅

    為著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的被毀滅,我們感謝主,因為如果那時仍有耶路撒冷,就還有祭司獻祭的事,那麼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事奉就沒有地位;其次,如果聖殿沒有被毀,聖徒重物質的殿,就不能以教會為殿;第三,敬拜有了外面物質的中心點,聖徒就不重以靈以真的敬拜了(見約四21-24)。

    遵行神的旨意

    作工的人必須學習認識神的旨意,學習能為神不作工。今天的工人都知道有了神的命令就要作工,但有許多人是沒有神的命令而任意作工的。Presumption是末命而作,disobedience是命而不行;這兩種都是悖逆。

    作工的人都可直接認識神的旨意,而不需要苦苦求問主要作何事。我對自己的用人,尚且會詳細教他去拿一把小剪刀,更何況主對他僕人的指示,豈非更為清楚仔細?對于神的旨意,既已清楚,就不用受人的影響。保羅因為清楚神的旨意,因此能說,他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加一16)。他在真理上並沒有與人妥協,包括與彼得、約翰等人妥協。憧蚧個作工的人,對神必須有直接主觀的認識,保羅能說「我的福音」(羅二16,十六25),他的福音不是從人得來的。憧蚧個工人都應該能像保羅一樣,有「我的福音」。

    【認罪】

    認罪是對神的,不是對人的。我們犯罪乃是得罪神,故此認罪乃是在神面前認的。今天有人隨便向人認罪,這是錯誤的。人犯罪的範圍有多大,認罪的範圍也應多大。罪若是在神面前犯的,只應在神面前認清。約翰一書一章九節的認罪,乃是在神面前的,意思乃是以罪為罪。神看這是罪,我們也看它是罪,這就是認罪。如一外國信徒所說,認罪就是Givesintherightname,就是稱罪為罪。

    許多人犯罪以後,向人認罪,以為只要向人認了,心里平安,事情就解決了。但是他們只向人認罪,並沒有向主認罪,這種認罪只是一種行為,在神面前並沒有價值,也不能除去人在神面前的罪。只有主的寶血有能力洗去人的罪。光在人面前認罪,雖然能叫人心理上有一點平安,卻不能除去人在神面前的罪案。

    十八世紀在英國的牛津運動,十分注重向人認罪,他們只注重認罪的行為,卻不注重在神面前的拯救。單大夫(Dr.Stearns)曾說,這班人所說的救恩,只是心理上的一種拯救,並不是真實的救恩。認罪本身並不能救人,能拯救人的乃是主的寶血。約翰一書一章九節告訴我們,主的寶血能洗去人一切的罪與不義。有許多人在世上所犯的罪,根本沒有機會在人面前得著解決,就如與主同時釘十字架的強盜,根本沒有機會向人認罪,但他仍是得救的人,因為他相信主的救恩(路麼cs1642-43)。
三 自知
    【讀經︰申命記八章二節】

    「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

    我們若要明白這一節聖經的原委,我們就得回頭去看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所應許的是其麼。當神在西乃山顯現的時候,神說︰「你們若守在听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出十九5)以色列人一听見這話,就毫無異議的,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8節)這是何等的爽直呢?以色列人以為神這樣的拯救他們,帶領他們,供給他們,保護他們,他若要求他們什麼,有什麼話吩咐他們,他們是千依百順的。所以,當神一問他們要否听從他的話,他們就「同聲」回答說,他們是十分願意的。

    【苦煉的價值】

    但是,你口里所說所應許的,不一定就是你手里所作、腳里所行的。神必須在實行的事上證明看,你到底是否真要他和他的旨意。你心里雖然也想,也是覺得,以為你乃是完全願意听從神的話了;但是,肉體是敗壞的,你所覺得的和你所想的,不是十分靠得住的。神必須證明看,你到底是真要遵守他的誡命不要。摩西在這里告訴我們說,神就是要證明以色列人「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一如他們在西乃山所應許的;所以,就在曠野里,四十年之久,苦煉他們,試驗他們。這樣的「苦煉」和「試驗」,並非使他們靈性墮落,不過使他們露出其真相而已。

    我們曾想到曠野的經歷是以色列人,也是我們作神兒女所必需的麼?如果沒有曠野的苦煉和試驗,並因著這苦煉和試驗所生出來的失敗和悖逆,就誰能知道以色列人是壞到極處的呢?如果光看西乃山前應許的熱切,我們豈非要以他們為最順命的國民麼?但是,在西乃信誓應許的,就是在曠野拜金牛犢、發怨言、起私欲、不肯進入迦南的人。經過這麼多的失敗之後,以色列人才知道他們自己是敗壞的,他們的肉體是不足夸耀的,他們所有自詡以為比別的民族好的地方都是虛假的,他們並不比世上任何國度好一點。他們才知道神揀選他們並非因他們是比別族更好的,乃是因為神白白的恩典。「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神從前如何帶領以色列人,神今日也照樣引導他的子民。神今日所要教導他兒女的功課,就是他從前教導以色列人的功課,就是要他們自知。神要他的子民知道他們的自己乃是敗壞的,不堪的,不可收拾的,充滿罪惡的、污穢的、軟弱的。神要帶領信徒到他們自己的盡頭,對于自己完全絕望,知道自己是一無用處的,好讓他們在無依無靠的中間來投靠神,尋求神的旨意,倚靠神的能力,因而成功神的目的。但是,信徒有幾個是這樣覺得呢?有幾個真知道自己毫無用處,乃是充滿了敗壞和污穢呢?有畿個信徒是不以為自己是有了什麼,能作什麼,明白什麼呢?信徒豈非都是以為自己是有許多可靠的麼?有許多是比別人強的麼?誰真認識透自己了呢?

    【神讓我們失敗的緣故】

    神並用不著我們失敗跌倒。因為我們得勝站立也好,失敗跌倒也好,神知道我們的肉體都是一樣敗壞的。神早已知道我們的本體。神並不盼望我們的肉體來成功他的義,他知道我們除了罪惡以外,是沒有別的了。我們行善時,他知道我們是敗壞的;我們作惡時,他也知道我們是敗壞的。他用不著等到我們失敗跌倒時,才知道我們是不堪收拾的。但是,我們需要失敗和跌倒。因為若非如此,我們就不能自知。當我們一帆風順,時常得勝,充滿快樂的時候,我們就要以為我們自己真是不錯的,有了別人所沒有的什麼。雖然我們也許不敢有什麼明顯的夸口,但是,當我們在靈命上稍有進步,在靈工上稍有成功的時候,我們總難免要想到自己,以為我(!?)現在真是聖潔了,真是有能力了,真是比別人超越了。在這樣的時候,就難免要失去倚靠神的心,便大意起來。所以,神就讓我們從榮耀里跌倒到灰塵來。神就讓我們犯罪、墮落、退後,好叫我們知道我們自己乃是敗壞不堪的,無可收拾的,和世上最大最惡的罪人是一樣的,因而不敢自恃、自榮而自夸,因而在凡事上戰戰兢兢地投靠神。弟兄們,我們需要失敗和跌倒來降卑我們,來使我們自知,來使我們認識肉體。

    【神要信徒脫離自己】

    當我們還沒有重生得救的時侯,我們記得聖靈如何使我們自責,知道我們不過是一個罪人,所有以往的善義,不過都是「污穢破爛的衣服」,不足以蔽體,不足以拯救自己。我們也知道就是從今一直盡力行善,我們的義也不足以滿足律法的要求。因此,我們知道,我們不能另在基督之外,立自己的義(羅十3),乃是無依無靠地來到神的面前,接受主耶穌的義,靠著主耶穌的義得救。這是我們以往的經歷。但是,我們是何等的善忘呢?當我們得救重生的時候,我們知道不是靠著自己什麼善義,乃是完全靠著基督的功績。那時,聖靈已經將我們滅亡的光景指示給我們看,使我們知道,不但我們自己的義是不可靠的,並且,我們自己乃是充滿了污穢,非常敗壞的。但是,到我們得救之後,因著才蒙赦罪之恩,所以,雖然充滿喜樂,仍然是謙卑的。過了一時,我們便忘記了當初得救的原則了。因著新生命有新的欲望的緣故,我們便要再自己行義,以供給外面的要求。我們不知道神不只是在我們得救時對我們說,你自己的善義是沒有用處的,乃是永遠對我們說,你自己的善義是永遠沒有用處的。我們不知道,當我們得救的時候,神怎樣說一切出乎我們自己的,無論其外表如何,都是不會得他喜悅的,神也是怎樣在得救之後,對我們說同樣的話。我們應當知道,在得救的時候,我們是用的什麼方法得著生命的,得救之後,也是用什麼方法來培養這個生命。得救時的原則,應當繼續到永久才可以。自己總是沒有用處的,總是受神審判的,總應當交在死地才可以。但是,最可惜的,就是我們在信主時所丟棄的善義,過了不久又受我們的歡迎。我們當信主時所承認沒有用處的自己,又逐漸活潑起來了。神本來是要我們得救之後,一步深過一步的認識自己的敗壞,因而一步深過一步的棄絕自己的善義。當我們信主時所有對自己的態度,不過是神所動善工中的頭一步而已。神的目的是要這樣的工作,越過越深,直到信徒完全脫離自己的管轄。但是,信徒卻破壞了神的工作。

    【神要信徒自知的方法】

    聖靈對于信徒得救後的第一步工夫,就是要帶領他認識他的自己,好叫他順著神的旨意,棄絕一切從自己來的,而完全倚賴神。但是,這是何等的難呢?認識自己是何等的令人沒有光榮呢?棄絕自己是何等的使人難受呢?信徒不認識自己,也不欲認識自己。因著不認識的緣故,就以為自己是可靠的。因著不欲認識的緣故,就叫聖靈不能在神的亮光中將他的真相啟示給他看。所以,神就不得已要用更苦痛的方法使信徒自知。這個方法,就是任憑信徒失敗。

    曠野的失敗如何使以色列人認識自己的存心如何,類似曠野的失敗也如何會使信徒知道自己是何等的不堪。因信徒自恃,以為自己是有才干的,有本事的,有能力的,或者有其他的天才,便失了倚靠或完全倚靠神的心;所以,神就讓他們在他們所有的事情上失敗,沒有真實永久的結果,使他們知道自己是不可靠的。信徒以為自己是天然很忍耐的,很慈仁的,很溫和的,很清潔的,神就使各樣的事情臨到信徒的身上,使他們不能忍耐,不能慈仁,不能溫和,不能清潔,好叫他們知道一切出乎自己天然的,沒有一件是靠得住的。信徒也許要以為自己是愛神的,要夸獎自己奉獻的完全,作工的殷勤,神卻使世界和世人來吸引他們,使他們不是暗里動心,就是明里變節,以致信徒知道自己所有愛神的心是何等的會動搖。信徒也許要以為自己是完全為神的,是沒有什麼為著自己的,神就要使他們經過人的贊美和歡迎,使他們看見他們是怎樣的在那里偷竊神的榮耀,貪求人的高舉。有時當信徒在靈程上稍微進步的時候,以為自己現今已經得勝,成聖了;但是,當他們自滿的候,神卻讓他們失敗犯罪,一如別人一般,或者比別人還要厲害,好使他們知道他們自己並不比別人好。

    弟兄們,你們如果不誤會我,我就要告訴你一句話;神喜歡他的兒女犯罪,過于他們行善。信徒罪犯得越多,神越喜悅。請你不要誤會我的意思,也不要存心誤會我的話語。我並非勸你們去犯罪,神也並非喜歡罪。但是,只因著信徒自恃、自夸、自足,充滿自己的思想、感覺和行為,就叫神更喜歡他們犯罪,過于他們行善。因為非如此,他們就不能認識自己,也就不能脫離那可憐、可笑、可惡的自己生命。

    我們必須知道神到底是要我們達到什麼地位,我們得救到底是從那里救到那里。不下地獄得上天堂,自然是真的。但是,神的目的就是止于此麼?不,神要救我們完全脫離自己,進入他的生命里,使我們完全不再靠著魂的生命而活。從神看來,沒有什麼是比「己」更為污穢的了。己是一切罪的母,己是神最大的仇敵,因為己處處都是要向神宣告獨立的。神看人所有的己都是極乎污穢的,不能使他喜悅的,全無用處的。什麼是己呢?就是一切人自己不必尋求神,等候神,倚靠神就有的,就能的,就作的。這些就是己,也都是從己發來的。

    神雖然是這樣的恨「己」,但是信徒對己的看法,卻是完全與神兩樣的。他們倚靠自己,羨慕自己,夸耀自己。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的真相,不知道神看來他是何等的污穢,何等的敗壞,何等的軟弱。他們沒有神的眼光。他們還不自知──不認識自己。在這樣的情形中間,如果他們有更大的進步,更多的成功,一直得勝,結果,就他們己的生命要培養得比以前更胖大,更難棄絕。他們此時多作一件善義,就叫他們多離神的生命一步。多有一點的能力,就多與聖靈隔一重膜。多得一些的成功,就多使自己得著榮耀,因而延長自己可惡的生命。所以,我說,神在此時更喜歡信徒犯罪過于行善。因為他們越犯罪,越知道自己的靠不住。越軟弱,越知道自己的虛空。越跌倒,越知道自己的不可救藥。神喜歡信徒犯罪,因為犯罪會使信徒認識自己,犯罪會使信徒倚靠神。

    【神帶領人到盡頭】

    弟兄們,神現在沒有別的目的,就是要帶領你到你的盡頭。神要你對你自己灰心,對你自己絕望,承認你自己是不堪救藥的,是比任何人都壞的。神要你自知。在以往的日子中,你有多少的時候羨慕得勝,而終歸失敗呢?沒有別的,這是因神要帶領你認識你的自己。你哀哭,你掙扎,你奮斗,你追求,你禱告,你作工,你勞碌,你用千百其他的方法,盼望能以得勝罪惡,能以完全成聖,但是,你終久總是失敗的。雖然有時你也曾有了一點的得勝,但是,這個總是不長久的。雖然你用盡方法來支持,但是,你的得勝好像鳥一般是會飛去的,你以為你自己是比別人特別壞的,所以功敗垂成,不能得勝。弟兄們哪,這些經歷,沒有別的,就是神要帶領你認識你自己阿!並非因為你太壞,所以不能得勝;乃是因為你不夠壞,所以不能得勝。弟兄們哪,你應當知道,哀哭的是你自己,掙扎奮斗的是你自己,追求禱告的是你自己,作工勞碌的是你自己。都是你的自己在那里活動,也都是為著你自己的。有多少是完全倚靠神的呢?你真知道你自己是不堪救藥,因而倚靠神的有多少呢?你這樣的掙扎追求到底是為著什麼呢?豈非為著自己麼?不錯,是尋求勝過罪惡,得以成聖;但是,是為著什麼呢?豈非要使自己更快樂,更有光彩,可以夸口麼?你如果沒有達到認識自己的軟弱,並認識自己的詭詐的地步,神是要仍舊讓你跌倒失敗,好使你知道你是沒有能力的,你是不應當得著尊榮的。

    弟兄們,神要我們與他聯合,在凡事上倚靠他,遵行他的旨意,將榮耀歸給他。你如果不知道你自己的本相,以為你自己是良善的,有能力的,你就天然不能倚靠神,不能將榮耀歸給他。你天然的要自恃,並且自榮。就是因為到了如今,你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如何軟弱的,所以神讓你再三失敗,憧蚧次的失敗,都是對你說,你是軟弱的。但是,你並不相信。你對于你自己仍不灰心,仍是滿有盼望的。你以為︰前次失敗,都是因為你用力太小,下次若用更大的力就可得勝。你現今的失敗已經不少了!起起落落也不知道有多少次了。但是,你還不知道你自己是如何軟弱的。神所欲教訓你的功課,直到今**還不能領受。你還是打算在那里作最後的掙扎,以博最終的勝利。經過這麼的失敗之後,你還不知道完全對自己灰心,無倚無靠的來投靠神,不再絲毫盼望自己作什麼,完全把「自己」丟在神的手里,雖然不知道如何,但是,就是不再自謀、自為地筒靠他。你還未學好你的功課,所以,必須有更大更多的失敗臨到你的身上,才會使你自知。弟兄們,你若不停止自己的工作,你不要盼望神來拯救你。

    我們知道︰一切救人落水者,多不肯當人才入水時,便下手救他。因為此時他的力量尚是非常之大,也許比平日還要大,救他者一近他的身旁,他就要緊抱之,以致救他者手足不能自由,不能鼓動,因而雙雙俱沉。乃是當落水者在水里掙扎一時,無法自救,氣力全盡,自分必死的時候,救他者才敢親近他,用一手托住他,把他帶到岸上來。神現在就是讓他的兒女掙扎,讓他們看見掙扎是沒有功效的,讓他們一天過一天更近危險的地位;神現在就是等候他們氣力全無,自分必死而來投靠他,以為神若不拯救他,他自己連一秒鐘也不能支持了──神若不救,就是死;好讓他伸出拯救的手。信徒什麼時候不筒靠自己,什麼時候神就要完全拯救他。神的目的沒有別的,就是要信徒知道自己在神的生命和工作上是一點用處沒有的。除了倚靠神之外,他們沒有別的工作和生活。

    【神要人認識自己的詭詐】

    神要信徒認識自己的詭詐。多少時候,口說是靠不住的,但是,實是倚靠自己的。多少時候,雖然也曾倚靠神,但是靠自己更多。在這樣的光景中,神就不能不讓信徒多次失敗,使他們看見他們是如何在暗中倚靠自己的。憧蚧次的失敗,都是要叫信徒看見都是因著為自己留了地位,所以,才弄到這的地步。

    我們是何等的詭詐呢!我們為自己的心是何等的濃厚呢!豈非在各種的事上我們都攙雜了為自己的存心麼?也許我們是奉獻給神的人,我們以為自己比任何人都忠心,卻不知道我們也是心猿意馬似的轉向世界和世人。神必須帶領我們到失敗的地位,將我們陰私的存心,在行為上完全表白出來,使我們知道我們是何等的詭詐。我們是如何在口里說要完全為神活著,是如何在外面裝作是完全服事神的,其實都是為著自己的夸耀,和別人的稱贊。神要我們自知,要我們認識我們的存心乃是如此,所以,就讓我們失敗,好叫我們在失敗的時候自審,因而知道我們在沒有失敗的時候,是這樣的為自己,這樣偷神的榮耀。

    也不知道有多少的信徒,今日都是隨著一個詭詐的自己而生活。也不知道多少的信徒都是以「自己」為一切生活的原則。幾乎無論什麼都是為著自己的,也都是從自己而出的。有一等的信徒──就是詭詐的信徒──是比別人都危險的,他們好像無論什麼都是離不開自己。他們若多學一件什麼,多知道一件什麼,都是為著榮耀自己的。不只在屬靈的事上,就是在屬世的事上,他們若會了什麼,若明白了什麼,都足以夸耀他們自己的張本。哦,肉體的詭詐,誰能完全知道呢?神必須破壞他們,把他們打碎了,不給他們以順利的環境,使他們沒有法子使自己伸張。神必須在極嚴厲的環境中對付他們,不然他們就要自高自大了。

    【曠野的功課】

    弟兄們,神用四十年之久的工夫,親自「引導」以色列人在曠野流蕩,讓他們多次跌倒犯罪,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以色列人認識自己。神今日在你的身上作工。在以往的日子中也不知道容讓你失敗多少次了,就是要你認識你自己的本相。但是,直到今**還沒有學好你的功課。神要你知道︰你是沒有力量的,你是徹底敗壞的,你是不會負擔什麼的,你的心對他並不完全,並不貞潔,你並沒有愛他像你所想的那樣多,你並不偉大,並非了不得到什麼地步,你並不是一個重要的人物,你是無關緊要的。你以往的一切失敗,早已應當使你知道你真是完全虛空的了;但是,直到今日,你還是眷戀自己;所以,神不得已只得將你留在曠野里,使你多有曠野失敗的經歷,好使你認識你自己在神面前是何等的敗壞、虛空和軟弱。今天你若不學你的功課,你還要繼續失敗。

    【律法的目的】

    神在數千年之中,將律法賜給人,到底宥什麼目的呢?律法不是降下來給人守的,降律法的目的乃是要人犯律法。律法設立起來是要人來犯的。你們不要希奇,這是神的目的,是聖經所表明的。神早已知道他們人是何等的敗壞不堪了,他的目的早就是要我們白白靠著他的恩得救。因為他知道我們是已經敗壞到極點,不會將什麼給他的。但是,神知道我們,我們卻不知道自己。所以,神必須用法子教訓我們,使我們也知道他所知道的,就是認識自己的敗壞才會接受他的恩典。神的法子就是用律法,要我們來遵守律法。我們如果是善良的,我們就必定會遵守;如果是敗壞的,就必定干犯。換一句話說,我們如果干犯,就是表明我們是敗壞的。不能行律法,就是表明我們肉體是軟弱的(羅八3)。當世人看見自己是這樣軟弱的,不能滿足律法的要求,他才會完全對自己絕望,不再打算靠什麼行為來得救,乃是無倚無靠的來求神的恩典,所以,聖經說︰「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將人的敗壞表現出來,「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加三19)──這就是主耶穌和他的救恩。

    我們在這里的人都知道靠著行為不能得救,惟獨靠恩典。但是,你們曾想到為著什麼不靠行為靠恩典呢?就是因為我們自己是敗壞的、軟弱的、污穢的,不能成功神的義,不能遵守神的律法,不能有好行為,所以,必須靠恩典。神用恩典救我們,就是對我們說,你的自己敗壞到極處的,若非神施恩就沒有法子。弟兄們,你們已經都是蒙恩得救的人。你們進入得救的門時,都知道自己的無能,為什麼到了今日又想你自己是這樣美好的呢?神在幾千年中,藉著律法所教訓的功課,到了今日,你還未學會麼?你還不認識你的自己麼?

    神讓以色列人失敗,為要他們認識自己;神讓在律法底下的人失敗,為要他們認識自己;神現今讓也你們失敗,為要你們認識自己。你們希奇為著什麼緣故,主耶穌的十字架在你們身上沒有效力。你們已經知道和主同死的真理,你們也用信心支取了,但是,好像一點的效力都沒有。你們還是仍舊的失敗、跌倒、犯罪。你們哀哭、禱告、追求,但是,你們仍然不能勝過罪惡。這是為著什麼緣故呢?難道與主同死的真理,不過是一種哲理的學說麼?不然,為什麼在你們身上並沒有一點的效力呢?弟兄們,你們還看不見你們錯誤的地方麼?你們真是要死麼?你們還是相信自己,盼望自己,倚靠自己,自己立志,自己掙扎,自己奮斗?你們還不知道自己是何等的軟弱。以神就只得讓你們去失敗、跌倒、犯罪,要你們對自己絕望,完全投靠他的靈,然後,你們才得勝。你們對于自己尚沒有極清楚的認識,尚不肯拒絕自己的能力、智慧和善義;所以,你們雖然接受了主耶穌的十字架,不過是在頭腦里接受,並未在生命里接受十字架所審判、所定罪、所釘死的就是「自己」,然而,你卻相信他,倚靠他,羨慕他,就十字架在你身上怎能有效力呢?

    在我們的見證中,我們特別注重十字架的原則。但是,我們應當知道︰十字架並不是一種什麼的魔力,只要你呼求一下,便會使你脫盡了所有的罪惡。你若非甘心樂意的接受十字架的原則,你就不能看見十字架在你身上發生效力。十字架是一個原則;十字架的原則,就是棄絕自己,投靠神。你如果不知道自己的本相是何等敗壞的,只打算在危急的時候,盼望十字架來幫助你脫罪,十字架是沒有魔力來作這個的。

    【信徒的愚昧】

    有的人說︰「我希奇,我會犯這樣的罪。」這就是表明他不認識自己,並不知道他自己是何等的敗壞,是無論何罪都會犯的。我們應當知道,除了神在重生時所給我的那一個新生命之外,我的自己並不比誰好一點。真的,憧蚧個男子都有作強盜的可能,憧蚧個女子都有作娼妓的可能,不過因為我們的環境與他們不同,所以,不至于此。弟兄們,我承認世上所有各種罪的種子都在我里面,若非神的生命掌權,就我什麼罪都是會犯的。

    今日多少為罪所流的淚,都非為罪流的,不過是因「自己」趕不上信徒所望的那麼好而流。多少的追求、禱告和相信,表面上雖然都是向神而發的,但是,里面恐怕都是盼望自己會好。神讓你失敗,使你看見肉體的敗壞,向你證明自己的軟弱,要你遺棄自己,轉向來倚靠他。當你看見你自己如此時,你痛哭,然而,你並不遺棄自己,接受神對肉體的定案,你在那里痛哭,以為你自己的生命為什麼不變好一點呢?親愛的阿,你還不認識你的自己是無可救藥的。當你痛哭之後,你就更用力立志,更儆醒防備,更節制自治,更求聖靈用十字架作工,同時你對自己就生了更大的盼望,以為他應當變好了,不再如前之失敗了。但是,使你難過的,就是你還是如前失敗。弟兄們哪,你還沒有看透你自己的敗壞麼?多一次失敗,你應當多一次認識自己。多一次跌倒,你應當多一次認識自己的軟弱,多一次犯罪,你應當多一次對自己絕望,多一次遺棄自己。奈何多一次的墮落,竟然多一次的掙扎、奮斗,並加增力量。我們如果不接受十字架審判自己的原則,而徒生口相信,空口呼求,那是沒用處的。

    【羅馬書七章的用處】

    這樣的錯誤,聖經豈非早已對我們說過了麼?我們都知道,羅馬書六章是講我們與主的同死,七章是講新舊生命的戰爭,八章是講靠著聖靈的得勝。本來與主同死,就可以得勝了。為什麼我們明白而又接受了羅馬書六章的真理,依然不能得勝呢?因為我們缺乏羅馬書七章的失敗。六章里如六節、十一節告訴我們,以為我們「自己」的死乃是一個事實了,但是,為什麼許多人相信這個真理之後,並不能得著八章的勝利呢?因為還沒有失敗過。神必須帶領信徒經過七章的失敗,使他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失敗,到了最末了,沒有方法了,只說︰「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我知道在我里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14、18節)這就是自知──認識自己。神讓他長久失敗的目的,就是要他知道他自己是如何的。神多次多方讓我們跌倒,就是要我們肯說︰「我是賣給罪了!在我里頭沒有良善!」到了這個地位,他才知道,若要得勝,除了外來的力量,他自己是沒有盼望的了。所以,他喊著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當他真知道自己的敗壞,基督若不救他,就是役法勝罪之後,我們看見八章的起初又提到六章所說的同死,並說,信徒怎樣藉此完全得勝。弟兄們,同死的救法是我們所熟悉的,得勝的榮耀也是我們所盼望的;今日的問題和工作就是認識自己。神要帶我們到自知並絕己的地步是何等的難呢!過去的失敗也不可謂少,但是,我們並不肯在失敗中認識自己,反而盡力來修改自己,並為自己掩飾。我們若肯在神聖潔的光中,查看我們以往的失敗,我們就要知道自己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我們若肯再進一步的拒絕己,就神要引導我們進入迦南的安息。

    自然我們都有一點自知之明,我們都稍微認識自己。在以往的經歷中,我們也曾受神的引導,略為知道自己的敗壞。但是,弟兄們,我真懼怕有許多人對于自己的知識是不夠深,不滿足的。我們千萬不要懼怕認識自己太清楚!雖然是丑得可怕,又可憎,又可恨,但是,我們總得認識。千萬不要以為我已經認識自己了。弟兄們,我們還差得遠哩!自滿自足的心在自知的事上,也是最害人的。己的生命越肥胖的人,越會以為這個我已有了,那個我也有了。豈知他乃是一位老底嘉的信徒。神必須征服我們,叫我們不敢稍微自有、自恃。

    自知乃是信徒一生(畢生)的功課。神因為要信徒完全脫離自己,而進入他里面;所以,他就讓信徒一次失敗過一次,使他一次過一次認識自己更清楚。頑梗的信徒要經過別人所沒有的失敗,好叫他達到神的目的。他也許要以為主是特別的嚴厲對待他,豈知原因乃是他與「己」的關系比別人特別的深。神讓信徒失敗,使之自知。因而靠他;當信徒靠他之後,神就給他得勝,要看他是否在得勝時仍然是無倚無靠的投靠他,是否不偷榮自己。但是,最可憐的,就是信徒得勝不久,又自大起來,不再戰戰兢兢的倚靠神,並且反將榮耀歸給自己。所以,神只得又讓他失敗。直到今日,也不知道有多少信徒都是這樣的得勝又失敗,失敗又得勝,但是,神所要教訓他們的功課還未學會。弟兄們,除了自知、自審、自棄之外,真的再沒有別的路可以進入屬靈的生命了。如果我們因著認識自己,而長久審判自己,我們就可以免去許多的失敗。不然,當你什麼時候忘記了自己的軟弱而又活動起來,他就只得再讓你失敗一次,好叫你抬不起頭來,承認你是沒有良善的。

    當神這樣的把你打碎之後,你除了看見自己是可憎可恨的之外,不再有別的什麼,你就不敢自主來作什麼,也不敢用自己的力量作什麼,乃是在一切的事上等候神的旨意,倚靠神的力量,如果有了什麼成功,也不敢自高自大,因為你知道自己是不配得榮耀的。今日(一)隨著己意,(二)藉著己方,(三)榮歸自己的人,都是未曾認識自己的人。
四 心與光
    【讀經︰】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8)

    「因為你的財寶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眼楮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晴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楮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六21-23)

    「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林後三16)

    「神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系為難。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三1、13、16-17、25)

    我們讀的這幾處聖經,都說到心與光的問題。我們來看看心與光到底有些什麼關系。

    【心與光的關系】

    馬太福音五章八節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這里的「見」,是「看見」的見。看見是與光發生關系的。看得見就必定有光,沒有光就必定看不見。並且在這里是說「他們必得見神」,神就是光,所以見神就是見光,清心是看見光的條件,清心的人是看得見光的。

    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你的財寶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眼楮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楮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楮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這里又是說到心與光的關系。你的心跟著地上的財寶,你的眼楮就不夠純一,因此你是黑暗的,不見光的。

    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六節說︰「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什麼叫作帕子呢?帕子是遮蓋了叫你不能看見的。什麼時候你的心準對著主,什麼時候你的心是擺正了,那麼你里頭的帕子必定除去了,你里頭必定有亮光。

    詩篇七十三篇一節說︰「神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這是一個題目。下面就說,他(寫詩的人)有一個時期,看看那些人的亨通,看看那些人的發達,他險些滑跌,但是沒有跌下來,因為他的心還是有一點兒清的,等他進了神的聖所,他就明白了。他說,在他沒有看見光之前,他自己好像畜類一般,是愚昧無知的。他進了聖所就看見了,就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這是一個在極其黑暗里的人得見了光之後的經歷。他在極其黑暗里沒有跌倒,是因為他的心還有一點清,因此還有機會蒙神恩待,因此得見了光。

    以上四處聖經給我們看見︰心清,就能看見神;心純一,里頭就明亮;心歸向主,帕子就除去了;心清,就不致滑跌,而能更認識神。既然心與光的關系是這麼大,所以要見光就必須先對付心。

    什麼叫作心呢?心到底何所指呢?這是很不容易說的。聖經把我們一個人分作三部分;外面是身體,里面是靈,在身體與靈之間的就是魂。心是在靈里頭呢,還是在魂里頭呢?這是一件非常難說的事。不過可以這樣說︰這心,是掛著良心(來十22;約壹三20-21),也掛著心思(約十二40;路二35)、心情(約十四1;路廿四32)、心志(徒十一23)的。心思就是我們思想的部分,心情就是我們感情的部分,心志就是我們意志的部分。換句話說,心是連著靈的,心也是連著魂的。你說心里有心思的部分是可以的,但心不就是心思;你說心里有心情的部分是可以的,但心不就是心情;你說心里有心志的部分是可以的,但心不就是心志。心是靈與魂之間的一個東西。心在全人里頭佔據一個重要的地位;我們的為人,是根據于我們的心的;我們的心怎樣,我們的為人也就怎樣(箴四23)。

    什麼叫作光呢?約翰一書一章五節告訴我們,「神就是光。」只有神是光。我們要踫見光而不踫見神,那是不可能的。神是眾光之父(雅一17),神是光源所以,你說看見光,就是說你遇見了神,你在里面遇見了神。因為你遇見了神,所以你就有光。

    【能見神的心】

    那一種的心才能看見神呢?清心的人必得見神。什麼叫作清心呢?清心就是說,你的心只要神,你的心準對著神。在這宇宙中,你的心除了向著神之外,沒有別的。只有這樣的一顆清心,才得見神,才得見光。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豈不是看見有的弟兄姊妹跌倒了嗎?他們怎麼會跌倒的呢?在聖經里給我們看見一個原則,就是凡跌倒的人必定是在黑暗里。有的人在白天也會絆跌,那必定是因他沒有看見那個絆倒他的東西,這就與在黑暗里一樣。所有人的絆跌,都是證明人在黑暗里。所以,弟兄姊妹,不管你絆跌的理由多麼充足,你總是在黑暗里。約翰一書二章十至十一節說︰「愛弟兄的就走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可見人在光中就不會絆跌;會絆跌,就是說人不在光中,是在黑暗里。你想想看︰有沒有一個人,他的心只要神,不要神之外的東西,而他是會絆跌的?如果你的心只要神,不要別的,就沒有一件事能絆跌你。就是所有的人都誤會你,所有的人都輕視你,所有的人都反對你,你也不會絆跌,因為你的心不是要人領會你,不是要人高舉你,不是要人同情你,不是要人稱贊你,你的心只要神。你如果要人的領會,要人的高舉,當然在人家誤會你的時候,輕看你的時候,你就絆跌了。你的心如果是只要神,就是你所遭遇的比現在的遭遇還要加十倍,你也不會絆倒。只有一種人是被絆跌的,就是心不向著神,就是心在神之外有所求,有所慕的人。這樣的人是住在黑暗里。比方︰神那一邊是太陽,我這一邊是鏡子。鏡子要反射太陽的光,那一定要向著太陽;什麼時候稍微一偏,立刻會失去光。什麼時候你的心一偏,你的話也就偏了,你立刻會說出不平的話、負氣的話、吹毛求的話,說長道短的話。這是一個很厲害的證明,你這個人是在黑暗里,不在光里。在光里的人,是不會被絆跌的。有的弟兄,有的姊妹,他們能邊流淚邊贊美,他們心里非常傷痛,但還是贊美神,這是因為他們的心向著神,他們在光里頭,什麼事情都不能使他們絆跌。

    比方說,你的心如果在神那邊,而不在你的服裝上,那麼就是有人把你的衣服弄髒了,把你的衣服弄破了,你還可以不發脾氣,不說埋怨人的話。如果你的心不在神那邊,而在你的服裝上,那麼你的衣服一有損失,你的心就被摸著了,就要發脾氣,就要說埋怨人的話了。這樣,你就是在黑暗里。除非你的心向著神去,你才能不被衣服抓住,才能得著光,才能有所看見。

    又如︰你的心在你的小孩子身上,你愛你的小孩子過于愛你的神,那你就是住在黑暗里。這不是說作父母的不該愛他們的孩子,乃是說作父母的心若被孩子抓住了,一味的溺愛,他們看孩子比神還要大,這樣,他們就沒有光。有些弟兄姊妹,對事情非常有思路,但是對于他們的小孩子就溺愛不明,他們的孩子沒有理由也是有理由的。這樣的弟兄姊妹是在黑暗里。除非他們的心向著神去,他們的孩子才不致抓住他們的心,他們才能得著光,才能看見。

    還有些弟兄姊妹的心,就是貪愛錢財。這種人無疑的是住在黑暗里。因為主明明說,你的財寶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你把金錢擺在你的眼楮上,你的眼楮自然看不見神,自然看不見光,你必定在黑暗里。你如果把你的心從錢財上摘下來,就能有亮光。

    還有,每逢你與人發生爭執的時候,你要問問看,你是自己直接與人發生關系呢,或者你是先經過神,你的心是準對著神而與那個人發生關系?你的心準對著神,才能明亮,才看得準;不然的話,你是在那里說糊涂的話,講糊涂的理,總以為錯在別人身上,不在自己這邊。你的心如果專向著神,許多爭執就不成問題了。

    不只這樣,學習事奉主的人還得注意一件事︰不要說人,不要說物,不要說事,就是事奉的工作,就是神所給我們的恩賜,神所給我們的才干,都可能變成我們的黑暗。不管神給你多大的用處,不管神給你多少的恩賜,不管神給你多少的能力,那些都很容易把你與神的關系切斷。什麼時候我們的心貼在工作上,什麼時候我們的心貼在恩賜上,什麼時候我們的工作有成績,我們要知道,這是最危險的時候,很容易叫我們落在黑暗里。因為這些並不是光,只有神是光,除他之外就沒有光。你把你的心擺在神之外,是壞的也罷,是好的也罷,總叫你看不見神。所以我們的心必須不被工作抓住,不被恩賜抓住,不被工作的成績抓住,我們的心必須向著神去,我們才能得著光,才能有所看見。

    弟兄姊妹,你的心總得對,你的心總得清潔,你的心總得向著神。你的心如果不準對著神,你一定是在黑暗里,那是最可憐的了。當你的心準對著神的時候,你就看見光;你一有光,你那些不對的情形,就自然而然從你身上掉下去。心對了,就有光;光一來,必定叫你多多少少脫離一點錯誤;光照得越多,脫離得也越多;你能脫離錯誤,那就證明你是一個在光里的人。

    凡是要有光的人,必須先對付他的心。
五 如何自知與神的光
    今天我相信神要我傳一個信息,就是「我們如何自知」。從來沒有一個不認識自己的基督人,他的靈性會進步的;也從來沒有一個基督人的靈性進步,會過于他所已經知道的。他所得的亮光(不是知識)是如何,他的生命也是如何,沒有一個基督人能進步過于神所給他的亮光。憧蚧個基督人,如果不知道他自己的錯失,不知道他自己的實情,他就不會追求新的,也就不會走前面的道路。

    基督人生活中最緊要的一部分,就是自己審判自己,以為自己的肉體是靠不住的,以為自己是毫無用處的;因為惟有這樣才會無倚無靠的倚靠神,才會隨著聖靈而行,不隨著肉體而行。可說沒有這個自己審判自己,屬靈的生活是不可能的。人若不自知,就不會自審,就不會有因自審而得的屬靈福氣。神要我們知道我們的肉體是何等的敗壞,何等的不能滿足他的要求,但是,我們並不知道,所以就不能有純潔在聖靈里的生活。人因為缺乏自知,就在不知不覺中,充滿了自是自信的心,以為自己是怎樣可靠的,並不會領會主所說的,「你們離了我,就不能作什麼」的意思。雖然聖靈賜下來,是為著幫助我們的軟弱,卻因我們不知道自己的軟弱,就也不仰望他的鬲助,以致于仍然軟弱。人不自知,不只會自信自是,並且會自滿,以為自己是怎樣的超奇,充滿了神所最不喜悅的驕傲。人因為不自知,就在他日常的生活中有了許多的缺欠。多少的本分沒有盡,多少不義的待人,多少缺乏愛心的地方,多少的暴躁焦急,不體恤人,都一點不覺得,以致越過越壞,自己反若安然無事。人因為不自知,就不知道自己的缺乏有多大,也不領會在基督里的救恩是多完全,多寶貝,以致失了多少屬靈的福氣。自知是遷善的第一個條件。因為惟有自知的人,才會羨慕得著更好的──是的,神是最好。不自知的人,不會有饑渴的心,也不會得著聖靈來充滿他。這樣看來,自知是基督人絕對不可少的。

    【自知是不是從自省而來】

    世界上的人,有什麼法子知道自己的錯呢?他們是用自省的法子。他們是自己省察自己的行為,回想他們的過去。他們就是「回轉到他們自己的里面去」,察看他們自己的存心如何,自己的行為如何。自省就是人平常所說的捫心自問。他們若沒有自省,就不能自知。我常听見許多基督人說,我要自省,看我有什麼錯沒有。但是我告訴你,自省不是基督人的本分。自省乃是一個大騙子,自省不知害了多少基督人。我們現在(一)要看聖經有否自省的命令?(二)自省能否使人自知?(三)自省是否有益的?藉此三點來證明自省實在不是基督人的本分。

    【(一)聖經有否自省的命令】

    難道聖經沒有命令基督人自省麼?沒有。格理斐多馬先生說,全部聖經只有兩處說到自省,但都是特別有所指的。現在我們要先看這兩處。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八節︰「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這一節的省察並不是我們基督人在追求聖潔中的省察,乃是說我們來到主前,吃餅、喝杯的時候,要省察看我們是不是承認餅和杯是主的身體和主的血。我們吃餅、喝杯,乃是一個見證,所以要自省看我們是不是記得其中的靈意,不然就要成為一種的儀文。這里的自省,是問我們來到主的桌子前是不是為著記念主,並沒有叫我們轉到自己里面去看自己有什麼錯誤,好追求在靈性中的進步。

    哥林多後書十三章五節︰「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這一節更不是叫我們省察自己里面的情形如何,這里也是有所專指的。當時哥林多有許多人毀謗保羅,說保羅不是使徒,所以保羅問他們說,你們要省察自己有信心沒有,你們若是有信心,就是我作使徒的憑據;如果不是神召我作外邦的使徒,就你們怎能得救呢?神召我把福音傳給你們哥林多人,你們得了救,就證明我是真的使徒;你們若沒有信心,我就是假的使徒。所以這里所說的自省,也並非我們在追求聖潔中的自省,乃是當時在特別情形中所有的一個特別的行為──自省有無信心。

    但是,我們中文的聖經,在舊約里,最少還有一處說到自己省察自己的話,就是哈該書一章五、七節所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請你們知道,在這里︰一、不是說你們應當自己省察自己,乃是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這是在外頭的。二、「省察」在原文是「思念」的意思。這里是說你要思念看你外面的行為如何,不是說你要省察你里面的情形如何。

    我們把以上三處的上下文一讀,就知道都不是指著自省說的,不過是指著省察某件事說的。所以,我們敢斷定說,聖經沒有命令基督人自省。

    【(二)自省能否使人自知】

    我們就是自省的話,我們的經歷要告訴我們,自知是仍不可能的。我們要看聖經對于我們的自己如何說法︰

    耶利米書十七章九節︰「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們的心既然如此,所以我們的自省就靠不住。因為我們要用一個詭詐的心來省察自己,就難免受這個詭詐的心的欺騙。也許你錯了,你的心反告訴你不錯;也許你不錯,只因某種弱點,你的心反說你錯了。心如果不錯,就心可作一個標準;但是,心是詭詐的,怎麼可作標準呢?用這個不準確的標準來省察自己,自然是難免受欺騙的。

    有一位先生裝火爐的煙筒,他用自己的尺量好了,就叫鉛皮匠替他作一丈長。後來作好了送來,無論如何量,總長了一尺。他就責問鉛皮匠,鉛皮匠用自己的尺一量,剛好一丈。但是,他總說長了一尺。後來,鉛皮匠把這位先生的尺一看,才知他的尺,被他的小孩玩的時候,鋸斷了一寸,所以量來量去總是長了一尺。我們若要自省,就要先問自己靠得住,還是靠不住。我們的自己已經敗壞了,在神看來,已經是頂不好了,如何能自省呢?許多人以為自省是一個美德,但我告訴你們,自省是一個大錯。

    我們應當知道,我們人里面精神部分的構造,也不知道是有多復雜的。我們的心意、思想、感覺,以及其他心的表現,乃是非常復雜的。我們不能分析清楚,到底其中是如何的互相影響,彼此牽連。在這麼復雜的一種情形中,我們雖然可以自省,但是,這個自省絕對不會給你以一個準確的自知。因為當你自己省察自己的感覺時,你並不知道你的感覺是如何的受各方面的影響和牽連,所以你的感覺所給你的知識,乃是靠不住的。只要有一點點的影響,就會叫你的感覺完全改變了。多少時候,因為我們里面有了一點隱藏的罪惡,或者一個錯誤的思想,或者一點的偏見,或者因有一點生來的性情,和其他數不勝數的一點點原因,都會叫我們對于一件事情失去了正當的眼光;對于我們自己的存心,失去了準確的知識。因為我們的自己,是這樣的復雜,而且是靠不住,就叫我們從這自己所知道的事情都是不準確的。

    因此,我們常常遇見一件事,就是有許多人在某點上是頂好的,但是他自己反不知道,反覺得自己在那一點不好;反之他在某點上是頂不好的,他自己卻一點不知道,反以為是頂好的。這是我們常見的事。這就是告訴我們說,人雖然是可以自省,但是,自知仍是不可能的,人並不能藉著自省得著自知。我有一位朋友,得救了以後,頂常講到基督人的愛,按他自己的看法,以為他自己是頂有愛的了,那知他在家里和他的妻子一點不和睦。你們想,人要自省的話,他的自己靠得住麼?自己如果靠不住,自己省察自己就是沒有用處的。

    詩篇十九篇十二節問說︰「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沒有一個人能知道。我們靠著自己不能真確知道自己的過失。

    【(三)自省有否益處】

    不但聖經沒有命令我們自省,不但我們的經歷告訴我們自省是不可能的,就是自省的話,于靈性生活還有大害處。因為自省要生出兩種結局︰不是自滿,就是灰心。自省後以為自己不錯,所以自滿;自省後以為自己錯了,所以灰心。除了自滿與灰心外,並沒有第三種的結局。神教訓我,使我知道,沒有一個人能藉著自省真認識自己。

    希伯來書十二章二節說︰「仰望……耶穌。」原文在仰望和耶穌之間有一點小字,應當譯作︰「仰望離開──以至于耶穌。」這意思就是,你如果要仰望,就要先有所不望,然後才能望。你要先離開你所不當望的,後來才能望你所要望的。我們中文有「望斷」這個詞,所以我想這句話可以譯作「望斷以至于耶穌」。我們屬靈的生活,乃是根據于仰望耶穌,並不在乎回頭看自己。我們如果不遵守聖經的命令,去仰望耶穌,卻回頭看自己里面是如何如何,就我們在靈性上要受極大的虧損。我從前已經說過,自析──自己分析自己,自己分析自己的感覺、存心和思想──是頂有害處的。格理斐多馬說︰「現在有一句普通的話說,你若看自己一下,就要看基督十下;但是,我看這句話應當改作,你應當看基督十下,自己一下都不看。」

    前兩年,我讀一首英文寓言詩說,有一只百足蟲(像蜈蚣的蟲),與一只蝦蟆談話。蝦蟆問百足蟲說,你這麼多的足,是怎樣走法?走的時候,是先擺那一只足呢?百足蟲就試試看,走的時候先擺那一只足,但怎樣也擺不好。後來擺累了,就說,我不管了,我要去了。但當要去的時候,又想那一只足先擺呢?這樣一來,弄得它一步都走不動了。等一下,太陽從雲里射出來了,它一看見這光,心里不禁大大歡喜起來,就朝著太陽光奔去,它忘記了它那麼多足行走的次序,它竟然走得動了。這一首寓意的詩,正是我們基督人生活的寫照。什麼時候,我們回想一下自己,就越走不動,就越不進步。我們看主的光,我們不知不覺的前進了。

    我前幾年在一本英文講屬靈生命頂深的報(《得勝報》)上頭,讀到一篇東西,講到「什麼是自己」的這個題目,這個作者就說,「自己不是別的,就是自己回想自己,自己思念自己。」這句話真是深,真是實在的。什麼時候,我們回想到自己,那一個時候,就是我們自己活動的時候。我們要記得,魂就是自己的感覺。有一位大學的教授,在威爾士復興以後,去見那位復興家羅伯斯先生,和他在一起有一天之久,談論許多問題。他回去了以後,就寫了一篇文字登在報上,說到他對于羅先生的印象。他說,他是一點沒有自覺的人。我們的失敗,就是太思念自己,以致我們所記得的,不過是我們的得勝,或者我們的失敗,以致基督在我們身上不能完全顯出。

    我們得勝的法子,並不在乎時刻不斷的來分析自己,乃是在乎仰望耶穌。不是去除去不好的思想,乃是去記得好的思想;不是去除去我們的自己的什麼,乃是這樣的讓基督充滿了我們,以至于我們忘記了自己的一切。我們什麼時候回想自己,我們那個時候就立刻停步不前了。聖經沒有叫我們思想自己到底是如何奔跑,乃是叫我們仰望著耶穌而奔跑。我們若回頭省察自己,我們就要看見我們是在煙霧里面,越弄越不清楚。我們若仰望耶穌,我們就自然而然的會奔跑得好。

    當我初學騎腳踏車的時候,我常常將車騎到牆邊,去踫牆,天天都把手踫破了。後來我請一位會騎的同學看我的弊病在那里。原來我騎車的時候,眼楮都是一直看著車頭的車把,盼望我的手能鎮定一點,叫車能夠走得直一點。豈知不然,我越看車把,越要手定,我的手越發顫,車也越走得彎來彎去,這位同學對我說,弊病就在這里──看車把不看路,所以會彎來彎去,會踫牆。若要不彎來彎去,不踫牆,眼楮就當一直看著前頭的路才可以。我們的生活也是這樣,一回頭看自己就要失敗。我們要看前頭。

    許多基督人的失敗,都是因回頭自省。這樣回頭自省一下,就是沒有別的害處,但最少也停了一步。聖經並沒有命令基督人自省,因為自省不但無益,反阻止進步。許多基督人往往一日過了,要去把這一日的事溫習一遍,自省一下,這不過是自己騙自己。保羅不管人如何論斷他,他自己並不論斷自己。他說,「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叫那時各人要從神那里得著稱贊。」保羅知道,惟有主的光一照的時候,才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不對。如果一個基督人不時的回想他的自己,他就必定失敗。因為一想到自己無錯,就要驕傲起來,以為自己比同輩都好。一想到自己有錯,就只有灰心,一點辦法都沒有了。如果我們的自知,是從神的光照而來的,就不致有此結果了。

    【自知的正當方法】

    這樣說起來,我們意思是不是說,我們可以隨隨便便的過日子,不必問看我們所作的是對的或是不對的,不必問看我們的存心是清潔的或是不清潔的?我們所領會的,就是聖經並沒有叫我們自省,但是,我們並沒有讀到聖經叫我們不必自知。回想自己是有害處的,但是,放縱自己是有更大的害處的。神從來沒有允許我們放縱。神雖然不要我們去自省,但是神卻要我們自知。因為聖靈來,就是要叫人為自己的罪責備自己。聖經的意思,不過不要我們藉著自省去追求聖潔,但是,聖經並非要我們不去追求聖潔。聖經不要我們藉著自省來自知,但是,聖經並非要我們不自知。人的錯誤,就是以為自省和自知是分不開的,所以就以為若不要自省,意思就是說不必自知。豈知自知還是要的,不過不要用自省來自知而已。目的還是一樣的,不過方法要改變而已。

    聖經既然沒有叫我們自省,就我們是用什麼方法自知呢?

    我們讀詩篇二十六篇二節︰「耶和華阿,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和詩篇一百三十九篇二十三至二十四節︰「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麼惡行沒有……」這兩處聖經,將我們正當自知的法子告訴我們了。在此我們看見,我們若要知道自己的肺腑心腸,我們若要知道自己的心思、自己的意念,要看在我們里面有什麼惡行沒有,並非我們自己花什麼工夫自省,並非我們自己問自己,以為我覺得我自己如同;乃是求神鑒察我,試驗我。惟有神鑒察我們,試驗我們,我們對自己才會有準確的知識。我們的自知並不在乎省察自己,乃是在乎神檢查我們。

    這里的聖經,就是告訴我們說,我們若需要對于自己的知識,我們就要求神把他對于我們的知識告訴我們。這是最準確不過的知識。神認識我們,比我們認識自己更清楚,更準確。在他的面前,無論什麼,都是赤露敞開的。我們心的最隱密處,凡我們自己所感覺不到,分析不來的地方,他都看到,他都知道。我們若有他的眼光,我們就不會受欺騙,就會知道自己實在的情形。

    實在說來,惟有神對我們的知識,才是不錯的。你知道神對于你是怎樣想法呢?你想你自己是很好的,你想神也這樣想麼?你想你自己是很不好的,你想神想你也只這樣麼?所以請你不要以為你覺得好就好了,你覺得不好就是那麼不好了,這是不準確的。惟獨神看你好才是好的;神看你有多不好,才是有多不好。

    這樣看來,神不要我們自省,意思並非不要我們自知,並不是要我們隨隨便便過日子。他的意思乃是,我們如果自省,我們是不會自知的。也許他所以為錯的,我們還以為好;他所以為污穢的,我們還以為不過是有一點的不對。他喜歡我們和他有同樣的看法,所以他要我們不隨著自己靠不住的感覺而斷定自己是怎樣怎樣的;乃是要我們得著靈的思想,明白他的審判,叫我們對于自己有正確的判斷。

    【神的光與自知】

    那麼,我們怎麼能知道神對我們是怎樣看法的呢?我們怎麼能進入神對我們的思想呢?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這一節聖經里有兩次說到「光」,這兩個「光」字的意思是不同的。頭一個光是特別的,是「你的光」──神的光。第二個光是普通的,所以只說「光」(上頭沒有狀詞)。神的光就是神的知識、神的眼光、神所看見的。在神的光中,就是被神啟示,就是被神將他所知道的告訴我們。第二個光,就是事情的實情如何。所以,「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的意思,就是︰我們受神的啟示,得神聖潔的照亮,就能知道一件事的實情如何,那件事在我們心眼中,要像光那麼清楚。我們在自己的光中,永遠不會看見光;我們只有在他的光中,才會見光。

    以弗所書五章十三節,將光的用處頂清楚地告訴我們︰「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這叫我們知道光的用處是顯明。所以,詩篇三十六篇九節的頭一個光是客觀的,是神的。我們在這個光里,就被它把我們顯明出來,叫我們得以看見自己的實情,這就是在光中所見的光。我們自己的光景,我們不知道,當神的光一照,我們就看見自己的光景了。許多事,我們都以為是頂好的,有一天被神的光一照,才知道是不得了。也許以為自己是比任同人都好的,有一天被神的光一照,就不只罪惡是罪惡,並且許多自以為是良善的也顯出是罪惡了。不是我們省察了去告訴主,乃是被光照明了向主去承認。所以說,自省不只不是一個美德,並且是一個大錯誤。我們能以認識自己,不是藉著自省,乃是藉著神的光。我們在神的光中,就能得著知識來認識自己。神對于我們所有的亮光是如何光明的,我們也能在這亮光中來看見他所看見的一切。

    你並不必去問說,神的光是什麼時候來的?你也不必問說,我怎麼知道那是神的光呢?要知道天上的太陽,並不必用燭去照一照,或者用燈去照一照,只要你能夠看見自己,你就知道自己是在太陽的光中,太陽是已經出來了。所以,什麼時候,你會徹底的認識自己,你能夠看見自己的真相,能夠盡量的明白你自己肉體的敗壞,你就知道神已經把他的光給你了,你已經是在神的光中了,如果你對于自己的看法不像聖經所說的那麼嚴重,你不覺得你的肉體是像聖經所說的那麼敗壞,你不相信你自己是像聖經所說的那麼軟弱可惡,這就是證明你還沒有得著神的光,還不是在神的光中。不必問光在那里,不必問什麼是光,只要看見光的功效,就知道什麼是光,就知道光在那里了。

    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第一看見的,就是他自己的羞辱──赤身靈體,這是他自己良心的感覺。他覺得自己的羞辱了。他怕神麼?不,他還有他自己的法子,就是用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遮掩他的羞辱。等到神的聲音一來,問他說,「你在哪里?」他就藏在園里的樹木中,躲避神的面。他現在無法,他不能靠他自己所編的裙子了,他不能不承認說,我是赤身露體的。所以,一個人自省的結果,再好也不過像亞當看見自己的羞辱而已,不但不會為罪難受,反要用法子去遮蓋。亞當是等到神一發問,他才真認識他的自己了。神問亞當說,「你在哪里?」難道神還不知亞當是在那里麼?不。神這樣問,是要亞當知道他自己是在那里。在我們中間,有經歷的人都能證明,當我們自省時,雖然看見了某點的不是,但不過用自己的法子遮蓋;什麼時候,被神的光一照,就真無法隱藏了。

    有一位師母,問一猶太人要不要得救?他說,不要。那位師母就勉強他一同跪下禱告,求神使他認識自己。當神的光一照,地才知道他的污穢是多厲害,他看見他自己的罪,他巴不得地板開口把他沉下去才好。這叫我們看見,要叫一個罪人認識自己是一個罪人,也是藉著神的光。

    多少的罪人,當他還沒有得救的時候,是很難叫他們承認他自己是罪人的。有許多罪人,在別人看來,他也真是罪人,但是,他自己並不如此感覺。乃是當神的光來的時候,他才知道自己是如何的罪大惡極,有了在神的光中所生的那一種自責,真是好像無地可容了。有許多的罪人,自己也知道自己是有罪的,心里這樣感覺,口里也這樣承認,在人看來,也許以為這人是有自知之明的。但是,當聖靈將神的光照耀的時候,他才知道他所認的罪,還不過是皮毛的,他還沒有像神那樣的恨罪。等到得著光照之後,他才會徹底的感覺自己罪的可惡,而追求脫離。所以,讓我在此插入幾句話,我們作神的工的人,不能用我們的理論使人明白他自己的罪,惟有求聖靈作叫人為罪責備自己的工。各種的自省,都一樣是浮淺的,不充分的,不準確的。惟有神的光,才能叫人看見自己的真相──像神那樣看見他。

    我們基督人一天過一天,能以認識自己,也不是藉著自省,乃是藉著神的光。我們被神的光一照的時候,就要看見自己的敗壞不堪。多少時候,我們對人,也許是很有愛心了;等到神的光一照,就要看見愛人的不夠,就要看見對人還有許多的缺欠。多少時候,我們自以為工作是成功的,得人也真多;等到神的光一照,才知道都不過是肉體的工作,是虛空無益的,才知道那工作並不是神作的。多少時候,我們自以為是專心遵行神的旨意,自己並不要什麼;等到神的光一照,才知道有多少神的旨意沒有遵行。我曾問和受恩教士,遵行神的旨意,有什麼經歷?她說,「憧蚧次當神遲延告訴我以他的旨意時,我就斷定我里頭還有不願遵行神旨的心,我里頭還有不正當的目的,這是從許多經歷中看出來的。」我們求神的旨意得不著答覆的時候,就當求神鑒察,看我們里頭有什麼不願的地方沒有。當神的光一照,我們就要看見里面的光景了。你都想沒有什麼不肯順服神的地方,你被你自己騙了。我們洗臉,是自省看臉上有什麼白粉,有什麼黑跡,有什麼灰泥呢?還是去用鏡子一照,看有沒有呢?我們要認識自己,不是去想自己如何,乃是求神的光一照才知道如何。多少時候,我們自以為存心是不錯,但被神的光一照,才知道有多少的自私,為自己打算,並且有多少的不義呢!多少時候,你的生活,沒有被神光照的時候,你都想可以過得去,但一被神光照,就知道不能過去了。在神的光中,就得以見光。

    一個深的基督人,與一個淺的基督人的不同,是在乎他們所得神的光是多是少,是長久或是暫時。在神的光下所見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淺的基督人,是在特別的時候,被神照一下,才知道自己某點的不是。深的基督人,是常被神的光照,而認識自己的。在座的人,也許有人經歷過,當我們看見一個少年信徒,述說他是怎樣的愛主,是怎樣的將什麼都奉獻給主的時候,我們就要覺得這人不知道他所說的是什麼。因他還不知道奉獻給神是有多難,將來是有何等的結局,他不過憑一時的感覺說說而已。

    這就像主耶穌對雅各、約翰所說的話一樣。當他們求主耶穌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里,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什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他們說,我們能。」(可十37-39)他們不知道這兩句話所包括的是有多深多遠,就冒昧的回答說,我們能。當我們沒有神的光的時候,我們都像這兩個門徒。我們並不知道自己是何等的軟弱,我們也不知道神所要求于我們的有多少,我們卻以為我們什麼都是能的。乃是當神的光照耀的時候,我們才知道在多少的事情上,多少的真理上,我們所會說的,不過是那一句話,我們並沒有盡量的明白其中的意義。

    不只我們的良善,當神的光來的時候要顯為不良善;就是我們的不良善──平時自認為不良善的,也是當神的光來的時候才知道他有很多不良善。多少時候,我們很知道我們在某點上是很軟弱的,我們自己是這樣感覺,我們對別人也是這樣說,在禱告的時候也是這樣的告訴神。但是我們對于我們自己的軟弱,並沒有頂深的感覺,並不覺得它是何等的可惡,並且雖然知道了軟弱,還可以混過日子。乃是當神的光來的時候,才會徹底的感覺我們的軟弱,才會盡量的感覺到這軟弱的痛苦,才會有恨惡這軟弱的心;並且以為如果不得著拯救,是不能再活的。我們憑著我們的省察所得的自知,與從神的光所得的自知,其中的深淺,真是相去不可以道里計的。所以朋友們,就是你自知了,如果沒有神的光,你還不是真自知,憑著省察而得的自知,不過是表明你說你自己是如何。憑著神的光而得的自知,乃是表明神看你是如何。我們對于自己的評論,永遠不及神對于我們的評論那麼準確。

    在這里我們看見,神的光和知識的不同。知識是我們所知道的,是我們在頭腦里所明白的。神的光乃是神所知道的,藉著他的靈啟示我們的。許多人誤會了,以為聖經里所說的亮光,意思不過就是知識。所以我們常听人說,他的亮光頂多,但是他的生命不好。豈知不然。亮光並非知識。聖經說,知識叫人自高自大;但是當神的亮光照耀在一個人心里的時候,並不會叫人自高自大,乃是叫人自怨自艾,懊悔以往,恨惡肉體,在灰塵中求神釋放他脫離他的污穢。一個人可以充滿了聖經的知識,同時在他心里沒有一點神的光。一個人如果跌倒了,他能夠將他從前所明白的聖經告訴人,但他自己並沒有神的光。在聖靈的能力里所發現的知識,就是神的光;被人記憶在頭腦里的神的光,就是知識,在聖經中和在屬靈的經歷上也有它相當的地位;但是知識脫離了聖靈的能力,就是死的。司可福說︰「真理與能力離婚,再沒有什麼比這個危險了。」所以,我們雖然知道了許多真理,得了許多知識,若不是在聖靈的能力里,就沒有亮光,就不能真知道自己的情形,而走前頭的道路。我們如果從神那里得了亮光,我們就應當藉著賜給我們這亮光的聖靈,保守我們所得著的,長久作我們路上的光,而不叫它失去能力。

    在許多時候,神給我們亮光,叫我們看見一件事的真相,在那個時候,我們好像把這件事頂深的、頂里面的都看見了,好像什麼都是擺在我們面前,毫無隱藏的顯露在我們的目前。但是,過了一時,我們雖然還記得我們的經歷,還保全那樣的知識;但是,我們對于那件事好像沒有像當時感覺的那麼深,好像我們所看見的不會像當時那麼清楚。這個時候,神的光已經過去了,所剩下的,不過是知識而已。(注︰我們最少要照著我們的知識而行。然而這不是說,只要有知識就夠了,光也是要的。)光是會叫人有頂深的感覺的,知識不會。

    所以我們要走道路,非有神的光照不可。我們自己的感覺,若非完全欺騙我們,就是減少我們的罪名。我們若要憑著它去追求聖潔,乃是跟隨一位瞎眼的領路者。必須有神的光,才能把事的實情顯明出來。光,就是說神怎樣看法,神怎樣說。神說錯了,就是錯了;神說有一百分的錯,就是有一百分的錯。光沒有來到,就不過是你想的,是靠不住的。你的生命如何,是要神說你如何。

    和受恩教士死後,有她遺下的一本聖經送給我,其中有一處寫著說,「神阿,求你給我一個徹底的、沒有限制的、自己的啟示。」這是何等的深呢!多少時候,我們以為自己看不見什麼就夠了;豈知神對于我們另有一種看法。我們若不得著神的眼光,我們不過是自欺而已。我們應當有膽量,敢被神將他的光照亮我們,將我們自己的真相啟示給我們。我們沒法認識自己,除非有神的光照才可。我們自己的估價是靠不住的。

    【神的光從何而來】

    第一,基督是我們的光。約翰福音八章十二節︰「耶穌人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主耶穌就是光。當我們親近主,我們就要看見光。多少時候,我們想這也不錯,那也不錯,等到把事的實情對主一說,求主啟示這事的真相,那知都錯了。一天過一天,以為沒有什麼錯,那知一親近主,又都顯得錯了。因為一個是自己的程度,一個是神的程度,所以,一親近主,就知道自己的程度不夠了。如果一個基督人不多多禱告,求神把他的真相啟示給他,你能保險說,這個基督人十件事就有九件事是錯的。你多親近主,就能多得神的光。

    第二,神的話是我們的光。詩篇一百十九篇一百零五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一百三十節︰「你的話一解開,就發出亮光。」這兩節聖經,也許是我們頂熟的,但我們若在神的面前仔細一讀,就要知道這兩節是有多深。你所走的道路,是人說你不錯呢,還是神說你不錯?肉體的工作,被神的光一照,是不能隱藏的。不是人如何說,乃是要看神的話如何說。我們不是一天過一天隨著自己的感覺以為對或不對,乃是要讓神的話來定規它的對不對。我們自己不斷定,乃是讓神的話來斷定;把你放在神的話里,讓神的話來審判,讓神的話把你的實情指出來。所以,我們要多多的讀聖經,靠著聖靈將神的話發現出來,使我們自知。

    第三,基督人是我們的光。馬太福音五章十四節︰「你們是世上的光。」這一節聖經,我們頂熟。我們平常以為這句話的意思,不過是指著基督人的好行為說的。實在這里有很深的意思。這里是說一個基督人是光。一個基督人能把人的真相照明出來。許多基督人因為在神的光里,就叫別的基督人怕見他,好像一見他,就要定自己的罪。一個軟弱的基督人,不怕見一個同自己一樣的基督人;但是一個在神光里的基督人,當你一親近他,就不免慚愧了。你本來驕傲,被他一照,慚愧了。你本來不誠實,被他一照,慚愧了。弟兄姊妹們,我們是作神的工人,服事神的,但如果你沒有神的光,你就不能作工。人不能因你的緣故多親近神,因你沒有光照耀他。如果你是一個親近神,是常受神的光支配的,你就自然而然的照出那親近你的人的真相來。如果我們要遵行神的旨意,作神的工,就必須作一個光。

    那些親近神的基督人,當你一親近他,就叫你覺得神。不是叫你覺得他是何等溫柔,何等謙卑,乃是叫你覺得神。我起頭作工的時候,我定規無論如何要遵行神的旨意,所以以為自己是遵行神的旨意了。但是,什麼時候我去見一見和受恩教士,和她談一談,讀幾節聖經,就叫我知道自己還是不夠的。我每次見她,都覺得那一點特別的地方──神在那里。你一親近她,就覺得神。她有亮光,她受神亮光的支配,所以你一親近她,她的光就定你的罪。

    不過有一件事,是我們應當記得的,就是說,無論你是因為親近基督,或是讀神的話,或是與別的信徒在一起,你所得的光,都是從聖靈的啟示來的。乃是聖靈將神所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那光,將他的榮耀、聖潔和公義,顯明出來,叫我們看見什麼是神那個絕對的程度,使我們因而看見自己,知道自己的實情,知道自己是如何的夠不上神的程度。

    【這光的能力】

    這光的能力,就是叫人自知。人一到這光里面,就叫他看見他自己一切實在的情形。許多信徒本來是頂自是的、自滿的、自負的,在這樣的光景中,並不能用人的話語講解、勸勉、警告、責備,叫他看見他自己的墮落。惟有神施恩,藉著聖靈,把他的亮光照耀在他身上,才會叫這樣的人認識他自己是如何的不堪,如何的敗壞,如何的假冒為善。神的光一來,什麼都要變顏色了;在神的光中,什麼都要顯出他固有的顏色。

    實在說來,沒有一個人,能夠不被神的光照而得救的;也沒有一個人,能夠不被神的光照而在靈性的路程上前進的;也沒有一個人,能夠不被神的光照而作有效力的工的。

    一個罪人怎麼能夠知道主耶穌是救主呢?當然不是靠著理論。他怎麼知道他自己是個罪人呢?當然不是靠著責備。你無論用什麼方法,用頂合乎邏輯的言辭來證明,用頂充分的理由來辯論,用頂嚴厲的話語來警告,都不能叫一個罪人看見自己的罪,看見耶穌是他的救主。我並非說這些是沒有用處的,這些也有它們的用處,不過這些只會叫人在頭腦里知道自己是個罪人,耶穌是個救主,但是決不能使他看見。憧蚧個罪人,都是瞎眼的,這一種的瞎眼,叫他不能看見神福音的真光。只有聖靈藉著神的光,來開罪人的眼楮,才能叫他看見神的光。看見是新約中一個特別的福氣。神啟示他兒子在我里面,乃是憧蚧個得救的罪人所共有的經歷。最沒有用處的,就是我們想,要用什麼美好的思想、理由、熱氣、情感、音樂、眼淚、辯論,來叫人「接受基督教」,「相信耶穌」,「作基督人」。神的光,神藉著聖靈所發的光,乃是首要的元素。根本的需要,乃是要罪人看見自己的情形,看見耶穌的榮躍。叫他流淚、悔改、熱心、認罪、有美好的感覺,都是沒有用處的。惟獨這一種在聖靈里的看見,才會叫一個罪人,真信並接受主耶穌作救主。這是因為你不能相信你所沒有看見的,你也不能接受你所沒有看見的。就是因為在里面已經看見了,所以才能夠相信。惟有這一種的信心,是不能搖動的,是經得起試煉的。

    在基督人生命的長進上,也不在乎許多的鼓勵、警戒、教訓,叫他發熱心,盡本分,多讀經,多祈禱,這些都是附屬的,並非主要的。頂主要的元素,就是他們會看見。所以我們看見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的時候,雖然知道他們在主里面是頂好的,並不像哥林多人的道德那樣墮落,他第一件事情為他們禱告,就是要神藉著聖靈照明他們心中的眼楮。基督人生命的進步,乃是因為他們得了神的光,開了他們的眼楮,叫他們知道神的榮耀有多豐富,神的能力──就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所賜給他們的──是何等浩大。如果信徒不看見這個,不知道他在神里所得著的是何等豐富,就進步是不可能的。

    所有為神作特別工的人,都是被神光照過的人。惟獨被神光照的人,才會審判自己的肉體;惟獨審判自己肉體的人,才會被神所使用。乃是當神的光來的時候,一個信徒才會看見他自己是如何的污穢,因為他看見了神的聖潔;才知道自己是如何的不義,因為他看見了神的公義;他才知道自己是如何的不堪,因為他看見了神的榮耀。等到一個信徒這樣的自知之後,他才會像真受割禮的人,一點不倚靠自己,(不只不倚靠,並且是深深的恨惡,)乃是完全的靠著神的靈。惟有這一等的工人,才是在神手里的工人,才能為神所使用;也惟有這一等的工人,才能有神的眼光,看見神的計劃,明白神的目的。

    有許多人因為沒有神的光的緣故,就以為他自己是怎樣的了不得。魔鬼常常欺騙人,以為我已經得著聖潔了,我是沒有罪的了。豈知人所以會這樣說,乃是因為他沒有得著神的光,所以不知肉體的敗壞。我是一個深深相信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會叫我們完全勝過罪惡的人。沒有一個基督人可以推諉說,人在世上是不能不犯罪的。但是,我們雖然得勝,這並非說,我們的肉體不是敗壞的。現在有一種普通的錯誤,就是人不是趨入這極端,就是趨入那極端。有的人以為我們是敗壞的,所以我們不能不犯罪;有的人以為我接受了基督作我的得勝,所以罪性在我里面消滅了,所以我不是敗壞的了。豈知都不然。真理乃是︰我們在基督里是得勝的,我們在自己里乃是敗壞的。一個信徒可以天天靠著基督,有完全勝過罪惡的生活,而天天覺得自己是敗壞不堪的。敗壞不堪的感覺,不會攔阻他得勝,因為乃是基督在他里面得勝,並非他自己。他完全的得勝,也不能使他不感覺他完全的敗壞。因為他肉體的敗壞,不會因基督的拯救而改變了性質。

    為著許多人受了迷惑,在自己微小黯淡的亮光中,以為自己是怎樣的聖潔、無罪,有了全備的愛的,所以我們要來看聖經中許多最好最深的聖人,對于他們自己在神的亮光中是如何看法。

    約伯

    約伯是個義人,這是神這樣說他的。他的三個朋友當他受苦的時候,都以為他是犯了罪,得罪了神。他自己並不這樣的承認,他花了許多的工夫,和他們辯論,證明他自己的清白與公義。我們都知道,當神向他顯現的時候,聖經就記著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自己。」神的光來了,他就知道他自己是如何的可惡。人的話語不會叫他自責,但是,神的光會叫他謙卑。

    以賽亞

    當神還沒有差遣以賽亞之先,神先將自己的榮光顯給以賽亞看。在這樣的榮光中,叫這一位神的先知,不能不呼喊說︰「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當他沒有見這異象之先,以賽亞的嘴唇就是不潔淨的,他就已是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但是,他並不覺得,他也許以為他就可以作先知服事神了。乃是當神的亮光來的時候,他就能看見圍著他的人的實情如何,他也才能看見他自己的實情如何,他的口是如何不潔的,如何不能作神的口的,甚至于他喊著說,「禍哉!我滅亡了。」真的,神的「聖哉」,要引出我們的「禍哉」。就是在他這樣的自知之後,才有撒拉弗用紅炭潔淨他的口。在這里我們看見一個頂好的次序,先是污穢,後是神的光,再後是自知污穢,再後才有潔淨的可能,最後才能被差遣。

    但以理

    聖經中有兩個人,聖經沒有記出他的罪的,但以理就是一個,可知他在神面前是如何得神喜悅的。但是,聖經告訴我們說,當他看見主的時候,給神的光照的時候,他「便渾身無力,面貌失色,毫無氣力;我卻听見他說話的聲音,一听見,就面伏在地沉睡了」。在神的光中,就是最好的聖人,也是站立不住的,也是不能不俯伏在地的。

    哈巴谷

    哈巴谷被神光照的時候,也是有同樣的經歷。他說︰「我听見耶和華的聲音,身體戰競,嘴唇發顫,骨中朽爛,我在所立之處戰兢。」

    彼得

    我們知道他是一個何等自是自負的人,但是,當神藉著主耶穌發出他一點的亮光,叫他偶然看見一下,他也不能不承認自己的污穢。我們知道那個故事,就是他們怎樣整夜勞力,毫無所得;後來主命他在水深之處下網打魚,他們听命,就怎樣圈住許多魚,甚至把兩只船裝滿了。主這樣的顯現他一線的榮耀,就叫彼得「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保羅

    當這一位打過美好的仗,跑盡當跑的路,守住所信的道的保羅,當他在快要離世的時候告訴我們說︰「我是個罪魁!」在這里我們所要注意的,就是這個「是」字;在原文,是現今式的。這個告訴我們,他在臨死的時候,他對于自己是如何看法。他以為主耶穌降世是救罪人,在所有的罪人中,他還是個罪魁,他沒有什麼可以夸口的,他沒有什麼功勞,他沒有什麼特長;他也是像其余的罪人一樣,因著基督的恩典而得救。不只如此,他以為他自己比別人更不好,斫以他需要主的恩典更過于別人。誰曾得過神的亮光多于保羅呢?就是因為他得的光是比別人更多,所以他自知比別人更清楚,他也自審比別人更厲害。惟獨不自知的人,才會以為他自己是如何的聖潔、長進與突出;人所以不自知,就是因為他沒有得著神的光。

    約翰

    這位主所愛的門徒,當主在肉身隱藏他自己榮光的時候,他是比別人更親近主的;我們記得,他是靠主胸懷的那個門徒。主復活後幾十年,他為主再作美好的工,並且主特別用他,寫一本專門論到交通的書信,特別說到神的愛和神的光的。照著人而說,這一個門徒如果看見了神的光,他應當不會像許多人那樣的恐懼了。但是,我們記得,當他在拔摩島上,看見主耶穌顯現出他的榮耀給他看,「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叫他「一看見就僕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沒有一個看見神的光的人,是不僕倒在地上的。

    我們不只在聖經里面,讀到聖經里面的人,是怎樣的因著看見神的光而謙卑,而認罪,而自知;就是在教會的歷史中,我們也能看見有許多最聖潔的信徒,因著他們親近神的光的緣故,知道了他們自己的軟弱和敗壞。我們底下所要引的人,誰能說,他們不是教會中最突出的人呢?但是他們對于自己的看法,卻是這樣的卑微。這無他,乃是因為越親近神的人,就越知道自己的軟弱;越得著神亮光的人,就越知道自己的敗壞。驕傲、自是的人,都是因為沒有看見神的光。

    路得馬丁

    當他被關在監里的時候,他寫了一封信,給羅馬教會中一個很有權柄的人說︰「你或者會想我現在是無能的了,皇上很容易的禁止我這個可憐的修道士的呼求,但是,你應當知道,為著基督愛心所加在我身上的本分,我必定會盡力,我一點都不怕陰府的權勢,更不要說到教皇和他的主教們。」但是當他在神的亮光中看見他自己的時候,這一位極勇敢的改良家,只得呼喊說︰「我更怕我自己的心,過于教皇並他所有的主教。在我里面有一個頂大的教皇──己!」

    諾克司約翰

    這位甦格蘭人,為著基督的緣故,曾為一個教師、傳道師、囚犯、奴隸、漂泊者、改教家並政治家,同時他是一個世上僅見的聖人。在他頂末了一次禱告的時候,他自己說︰「這篇禱文,是我諾克司約翰用我半死的舌頭,和完全的心思,向我的神所求的。」在這篇禱文里,有底下的幾句話︰「主阿,求你憐憫我,不要審判我數不過來的罪惡;在其中,求你特別的寬恕那些世人所不能指責的罪惡。在我少年的時候,中年的時候,一直到現在,不知道經過了多少的爭戰,我發現在我里面,除了虛假和敗壞之外,再沒有別的了。主阿,惟獨你是知道人心秘密的主。我求你記得在我所說的罪惡中,並沒有一件是我所喜歡的,並且我因著它們是常常的憂愁,它們是我里面的人所深深恨惡的。我現在為著我的敗壞而哀哭,只好單單的安息在你憐憫的里面。」這是一個被神光照的人所發出來的禱告。

    本仁約翰

    因為他要傳福音的緣故,人把他關在監里十三年之久,他在監里就寫了世人所共知的《天路歷程》。除了聖經之外,《天路歷程》可算作世界上譯本最多的了。司布真論到他說︰「我看本仁約翰的體裁,是最像主耶穌的體裁,沒有人能及他的。」但是,他寫到他自己卻說︰「自從我前一次懊悔之後,又有一件事叫我憂愁,就是我如果頂嚴密的查看我現在所作最好的事中,我發現罪、新的罪調和在我所作的最好的事中。所以現在,我不得不斷定說,無論我從前對于我自己,並我的工作,怎樣的自負,怎樣的幻想,雖然我從前的生活,就是沒有瑕疵的話,但是,我在一天所犯的罪,已經夠叫我下地獄了。」在他這樣頂深感覺到罪惡的當中,他呼喊說︰「若不是一位大的救主,必定不能救像我這樣的一個大罪人。」

    懷特腓佐治

    這一位與衛斯理約翰齊名、突出的傳道人,當他快死的時候,他能說七樣的話︰「哦,但願我能夠倒下,並且死在我主的工作里,因為我想這是配得著我為他死的。我如果有一千個身體,憧蚧個身體,都要因著耶穌作一個漂泊的傳道人。」當他末了一次拿著蠟燭退去安歇的時候,他的門口有一大群人圍看,要他對他們再講一次的道。他知道他那天是要死的,但是,他向著他們講道,一直到蠟燭燒完,然後上樓去死。這一個人論到他自己說︰「在我們所有盡本分的行為中,都有敗壞攙雜在里面,所以當我們悔改之後,耶穌基督如果要照著我們的行為才收留我們,我們的行為必定定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並不能獻上一個禱告,能夠像神的道德律所要求的那麼完全。我不知道你們要怎麼想,但是,我能說,我不能禱告,我只會犯罪,我不能向你們或者向別人傳道,我只會犯罪;我只好這麼說︰就是我的悔改,還得再悔改;就是我的眼淚,也得在我救贖主的寶血里去洗。我們最好的行為,也不過是有精采的罪而已。」

    托撥拉的亞古士督

    這一位頂敬虔的人,當他計算他罪惡的時候,他以為他最少一秒鐘都有一個罪,這就是說,在十年中,要有三萬萬多的罪,所以他才寫出那一首極榮耀的詩,叫千萬疲倦被罪壓害的人都得著安息──為我開成萬世磐,容我藏于你中間!

    他寫著說︰「哦,世上有一個可憐的人像我這樣的麼?自己除了軟弱和罪惡之外,沒有別的,在我的肉體中,沒有良善,我竟然會受試探而自視甚高!我一生所作最好的工作,不過叫我有資格受定罪而已。」然而當他癆瘵快死在倫敦的時候,他把他有罪的頭,靠在救主的胸懷里說︰「我是全世界最快樂的人!」

    愛德華約拿單

    他是一個頂屬靈、為主所大用的人,只要他傳道,就有無數的人,為著自己的罪扎心似的哀哭而求救主的赦免,他是一個頂誠實的人,所以他就頂謙卑的寫底下的話︰「我常常頂深的感覺到,我自己是何等的充滿了罪惡、污穢。我頂常的因為這樣的感覺太厲害的緣故,叫我不能不放聲大哭,有時哭的時候是很長的。因此,我只好常把自己關起來。我現在頂深的覺得我自己的凶惡,和我心的敗壞,比我沒有悔改以前,還要厲害。照我自己而言,我早就覺得我的凶惡,是完全不能消滅,乃是充滿了我的心思和想像的。但是,同時我覺得我對罪的感覺實在是太少,太細微;我自己都覺得希奇,因為我竟然不能有更多對罪的感覺。我現在所頂頂盼望的,是能夠有一個悲傷的心,並且頂謙卑的俯伏在神面前。」

    伯納耳

    「但願我們作神工的人,和神的子民,都看見這一位奇妙突出的人,他和他的聖潔,他的屬天、勞碌,並他在生活上的舍己,他怎樣的將他自己,並他的一切,在心里、在行為上獻給神的榮耀,並他在各樣的痛苦和憂傷中,在要死不死的情形中,怎樣的鎮定,怎樣的堅固,好叫我們都受鼓勵,而知道我們在世上所作的工是何等的大,我們藉著基督所得著的經歷和行為,是何等的可愛,何等寶貝,並這樣的結局,是何等可羨慕的。」這是愛德華約拿單在因福音作他兒子的伯納耳埋葬的時候所說的話。

    他在二十五歲的時候,在美洲的中心森林中,向貧苦的印第安人作工。他勞碌,他受苦,他禱告,他禁食,一直到神的靈傾倒在他們身上,以致有許多人悔改歸主,並為主活著。五年後,他就安息了。

    但是,對于他自己,他是這樣的嘆息說︰「哎呀,我里面的污穢!哎呀,我在神面前的羞恥和愆尤!哎呀,當我傳道的時候,我是怎樣的驕傲、自私、假冒為善、無知、苦毒、分門別類,並怎樣的缺乏愛心、熱心、溫柔與和平!」

    戴德生

    加拿大內地會的監督富樂士,與戴先生同工幾十年,他說︰「我和戴先生一同禱告,不知道有幾百次、幾千次,但是,他沒有一次听見戴先生禱告時是沒有認罪的。」

    這些人都是比平常的人特別親近神的,但是,他們對于他們自己竟然有這樣的感覺。但是,讓我問一句,許多平常的信徒,沒有像他們那樣親近神,也沒有那樣感覺自己的敗壞,難道他們是比這些人更長進嗎?也要答應說,不。不感覺自己不好,並不是說自己是好的,反之,這不過表明他們是缺乏自知之明而已。這些人所以會這樣的感覺自己的不堪,就是因為他們是特別親近神的。他們比別人多得著神的光,他們知道神聖潔那個絕對的程度,所以他們也比別人更感覺自己的不好。所以我們看見約翰一書對我們說︰「我們若在光明中行,……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因為人在光中的緣故,罪就顯明出來,耶穌的血,就變作是必須的。接著又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里了。」凡說自己無罪的人,都是自欺的人。人所以會自欺,就是因為真理──神的光所發出來的真理──不在心里。沒有神的光照的人,才會以為自己現在好了,聖潔了,完全了,沒有罪了。我們如果像這些人那樣的親近神,就我們必定像他們那樣的感覺自己的污穢;因為越親近神的人,他聖潔的程度越高,越知道什麼是污穢,什麼是敗壞,什麼是不義。

    我們對罪感覺的深淺,乃是憑著我們得神的光的多少為轉移。許多事在我們基督人生活的起頭時,我們並不以為是罪。乃是當我們在恩典上長進的時候,我們才明白那些也是罪。多少事我們去年以為是對的,但是,因為今年多得神的光的緣故,我們就明白那些也不對。所以,也許現今有許多你以為不錯的,等到將來,你更認得神和他心意的時候,你就要以為那些事是錯的。世上沒有一個基督人,是完全沒有過錯的。我們要小心,不要受肉體的欺騙,以為我們現在是已經得著「無罪的完全」了。

    【將來的審判】

    我們要知道,我們基督人,將來還是要站在基督審判台前受審判的。那個審判,並非要定規我們要永遠得救與否,乃是要定規我們會否進入國度,與在國度里的地位如何。這個審判,乃是關乎我們得救以後,天天靠著主而有的生活和工作到底如何。我們將來會否得著神的稱贊,乃是看我們今天曾否遵行神的旨意,因為神除了他的旨意之外,並沒有喜歡別的。自然,我們自己得賞與否還是小事,我們會否叫主的心喜悅並滿足實在是大問題。我相信憧蚧個得救的人,都有一共同的心願,就是要叫主喜悅,雖然這樣心意的程度是不同的。

    在許多要「得著基督」的信徒中,常常很不小心的說,這個是神的旨意,那個是神的旨意;我覺得這個是神引導我的,那個是神引導我的。親愛者,你們知道麼,這些事情,將來都是要經過審判的。並非我們怎麼說就算得,也並非我們怎麼覺得就算得,也並非我們怎麼以為、怎麼相信就算得,乃是看到底我們所作的實在是否出乎神的旨意而定。哥林多前書三章十三節把將來審判我們的方法告訴我們︰「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這個火到底是什麼火呢?我們知道火的用處,有的時候是為著焚燒,但是,在許多時候是為著照亮。對于草木禾楷的工作,火就要焚燒;對于金銀寶石的工作,火就要照亮。我們若將這一節聖經,和啟示錄一章十四節所說的那位審判主的眼目,是如何的像火焰,我們就更明白這火的意思。當將來我們受審的時候,主就是用他的火來試驗我們的工作,來表明我們的工作,這個火,就是他像火焰的眼楮。這就是說,主要憑著他的光,照著他的看法來審判我們在得救以後所作一切的工程。他的光要顯明出來什麼是合乎他旨意的,什麼不是。

    讓我們知道,在神面前只有一個是非的,只有一個是非的程度的。這個程度是絕對的、完全的、無可更改的、無可轉移的。我們將來就是要按著這一個標準受審判。無論我們今天怎麼說,怎麼覺得,怎麼相信,怎麼以為,我們所行的,若不是真出乎神的旨意,就在那一天我們必定受虧損。在神的亮光中,不只沒有什麼是可以隱藏的,並且是沒有什麼可以錯誤的。我們今天若得不著神的光來啟示我們實在的情形,和事情到底是否合乎他的旨意,就在那一天,當神藉著他的光,按著他的旨意來審判的時候,我們就必定站立不住。如果我們今天活在世上,事事都有神的光照,知道什麼是他的旨意(無論是對自己,對別人,對事情),就在那一天,我們的工程是必定得著賞賜的。讓我們知道,我們今天所得著的神的光,就是將來神所用以審判的光。所以我們若要知道我們的工作,那天在神的光中能否站立得住,我們就要問說,我今天的工作,是否照著神的光而行。讓我告訴你們,神的光是沒有改變的。今天神的光所定罪的,以為不合他旨意的,將來神的光也必定定罪,以為是不合他旨意的;今天神的光所稱許的,以為是合乎他旨意的,將來神的光也必定稱許,以為是合乎他旨意的。我們千萬不要冒險,盼望現在不照神的光而行,不求神的心意,不照神的看法,而盼望那天神的看法、神的光發現的時候,能夠受他的賞賜。

    我們現在天天所憑著而活的,就是神的光。我們說我們現在照著神的光而行,意思就是說,我們要照著神的審判而行;意思就是說,我們天天的行事為人,都要頂清楚的看見,神將來對于我這樣的行事為人是要怎樣審判的。因為我頂清楚的知道將來審判台前景況的緣故,就叫我在神的面前,憑著這一個知識而行他在那天所要稱贊的事,而不行他在那天所要定罪的事。神的光,就是審判台前的光!我們今天靠著神的光來自知,並靠著神的光來知道他的旨意去行事;我們就是靠著審判台前的光來自知,就是靠著審判台前的光來知道他的旨意去行事。我們應當感謝贊美神,因為我們是不必等到那天才會看見神的光,才知道他是如何要審判我們的,我們今天就有看見那個光的可能,我們今天就能知道什麼是他將來所要定罪的,什麼是他將來所要稱許的。聖靈來住在我們心里,就是為著要啟示神的這個光,所以我們的責任是無可推辭的。

    保羅也是以為,將來神的審判,乃是要藉著神的光的。他告訴我們說,憑著自己感覺所作的事,乃是沒有價值的。所以他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里得著稱贊。」(林前四4-5)這一段聖經,是再明顯沒有的。弟兄們,如果保羅這樣人的感覺,還是靠不住的,他感覺他自己是不錯的,還不能算得不錯,就你和我呢?他說,除了神那天用光來照耀之外,我們里頭是有許多的隱情,許多的意念,可以影響到我們的行為的,可以叫我們去行自己意思的;到了那天,神光照的時候,我們才知道我們今天受了我們自己那個隱藏的影響是多少。所以他在上文告訴我們,他除了忠心,沒有別的。因為我們的存心若是忠心的,就是說,要出任何的代價來遵行神的旨意,神就必定將他的旨意告訴我們,叫我們知道如何行。主耶穌說︰「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約七17)

    所以,弟兄們,我們現在在世上,這樣尋求神的光,是叫我們在將來的時候,看見這光發現的時候,不至于受定罪,而要得著滿足的賞賜。

    【一個禱告】

    我們已經知道了,遵行神的旨意乃是何等的緊要,但是我們若要知道他的旨意,就我們在神面前,必須有願意遵行他旨意的心。我們的心,必須是從一切斷了奶的;我們必須在神的面前只有一個心意,就是要知道他的心意。無論神所啟示的是這個也好,是那個也好,我都願意接受。在這樣的光景中,有這樣柔和順服的心,神就必定將他的旨意告訴我們。因為「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他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詩廿五14)。

    但是在許多時候,我們並不知道我們自己的心。我們並不知道我們自己的心是多詭詐,多彎曲,多悖逆。我們想我們自己是肯順服的,是要神旨意的;但是,我們並不知道我們心里極深的地方是如何的有了私意,有了己見。所以我們必須像大衛一樣,在神的面前呼求說︰「耶和華阿,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詩廿六2)「神阿,永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一三九23-24)惟獨當神鑒察我們,並知道我們的心思的時候,我們才知道我們的心思;惟獨當神試煉我們,並知道我們的意念的時候,我們才知道自己的意念。乃是當我們經過神這樣的鑒察和試煉,我們才能看出在我們里面有什麼惡行──什麼惡存心,好叫我們除去,來得著神引導我們走永生的道路。多少的信徒,他們要明白神的旨意,他們也求神將他的旨意告訴他們,但是,他們並沒有得著。這沒有別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在心里有惡行,叫神不能引導他們。他們並不自知,並不知道自己在心里有多少的傾向、多少的成見、多少的懼怕,和多少的欲望,因此叫神不能啟示他的旨意。他們如果在神的面前,求神用光照他們,叫他們自知,然後除去他們的阻擋,神就必定引導他們。讓我們知道,自知雖然不能使我們就明白神的旨意,但是,自知會叫我們知道在我們里面是有什麼阻擋了我們明白神的旨意。所以自知在明白神的旨意上是一件不可少的東西。但是,沒有神的光,誰能自知呢?所以現在豈不是我們要同大衛一樣禱告的時候麼?
六 神的光與人的分析
    有時當我們自己作一件事,自以為頂對的,後來被一位屬靈人一說,就看見以前認為千真萬確的,今天乃是千假萬錯了。那時,我們里面一點都不必問理由,也不必分析,頂自然的一切清楚明白了。這乃是神的光照,是藉著神的話進來,如同兩刃的利劍,將靈與魂刺入剖開了。什麼是出于神的,什麼是出于自己的,就頂清楚了。什麼是神的旨意,什麼是自己的意思,也頂清楚了。神的光與人的分析,其分別不可以道里計,神的光與人的分析是截然不同的。

    有一次,我盡所能的作對的事,自己覺得很聖潔,很屬靈。後來與一位在主里頂深的姊妹談一談。她沒有多說話,只說了幾句,經過一點禱告後,我就覺得我錯了,我覺得污穢得很,離神的聖潔何等遠。這乃是神的光臨到了我。人自己的想法和感覺常常欺騙人,但神的光必定把神對人的看法啟示給人,這樣所得的知識,才是人對自己真正的知識。

    神的話就是神的旨意,當神的話臨到我們時,如同兩刃的利劍一樣,當神的話發出光時,我們就要看見自己而僕倒。我承認我是個意志很強的人,別人說我的錯,不容易叫我服,但是神的光一來,我就知道自己錯了。人自己所分析的、省察的,遠不如神的光。因為神的光乃是達到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里的;神的光能照出人心中的隱情。雖然人的魂知道道理,但若沒有神的光,對你仍然無益。你必須要有一次基本的看見,有一次遇見神的光,才能走神的道路。約翰與保羅都是因為看見了光,才能盡完神托付他們的職事。

    有的信徒覺得自己要等一個特別的經歷,于某年某月某日之後,他才能如何如何。這不見得是真的看見,有時不過是人自己的分析,而不是神的光照。誰得著了神的啟示,誰就得著了神的工作。一個得見光的人,自然而然的會有實行。所以在神的工作上,我們不該倚靠人的分析,乃要仰望神的光。至于雅各書二章所說的實行,乃是另外一件事,那里的實行是指對弟兄姊妹施予幫助,並非指基督本身的行為。

    得著神光照的條件

    如何得著神的光照?得著光照的條件只有一個,就是必須要有空隙。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條件,只有這一個條件︰我們這個人要有空隙。沒有一件事能攔阻光,只有人把自己關起來,光才不能進入;這是首先要怕的事。人若是對于某一件事,自己說已經定了,已經不錯了,這就是一個封鎖的人;這樣的人不能得著神的光。神的光只照那些有空隙的人,就是里面開起來的人。詩篇一百三十九篇二十三節說,「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這里是說神知道,不是我們自己知道。人無法藉著分析自己,以知道自己的心思和意念。我們的分析不過叫我們欺騙自己,並不能叫我們得著光。如果神的話臨到我們,我們里面就看見了,就問都不必問,因為神把我們的心思和意念都指出來了。神乃是藉著他的光照啟示信徒,引導我們走活的道路。所以我們都要像詩人一樣,求神鑒察我們的心思,驗明我們的意念。當神說話的時候,我們需要以誠實敞開的心來接受。
七 分別的方法
    【讀經︰】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亞伯藺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創十五1-4)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十六1-15)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楷,在這根基上建造。」(三11-12)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加四23-29)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主意」應譯作「願意」)

    人在神面前需要光,才知道自己實在的情形是怎樣,若是沒有光,只是憑著自己的智慧、思想來推測、分析,則很難不落在錯誤里。人的判斷很難是確實的。分別的方法不是在外面動腦筋,乃是需要神在里面的光照。但願神今天給我們光,讓我們看見神要給信徒的是什麼?以及看見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

    【分別靈與魂】

    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在這里要分開的乃是靈與魂。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說,「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這里說到屬靈的人和屬魂的人(屬血氣的人應作屬魂的人)。在希伯來書四章只有靈與魂的分別。在哥林多前書二章中不但有字眼的分別,還有功用的分別。在希臘文,靈就是紐瑪(pneuma),而魂就是樸宿克(psuche);這兩個字在希伯來書四章中作名詞用,在哥林多前書二章中作狀詞用。

    創世記二章七節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活的魂。」(另譯)神造的人乃是活的魂,活的魂在希伯來文是nephesh,等于希臘文里的psuch.,所以人的本質就是魂。約翰福音三章六節說,「從靈生的,就是靈。」人里頭的靈是從神所接受的部分,是從亞當那里傳給我們的。所以在我們這個人里面有魂,也有靈。人憑著自己的所能、所是來生活,這是屬魂的人。哥林多前書二章那里說,屬魂的人不能知道屬靈的事。要明白屬靈的事,就必須是個屬靈的人。屬靈與屬魂是兩個絕對不相同的境界。

    在《經文匯編》中,我們可以找出數百處論到靈與魂的分別。有時候用到「靈里憂愁」,或者「靈中喜樂」的句子,有時候又用到「魂中憂愁」或者「魂中喜樂」的句子。神學家讀到這里,就根據兩者的功用相同,將魂與靈合起來,認為是一件事。但是如果說,我能吃飯,你也能吃飯,所以你就是我,我也就是你;這種道是講不通的。許多時候靈的功用,魂也有,但魂的功用,與神聖的事不發生關系。哥林多前書二章說,屬魂的人不知道靈的事。靈與魂的功用雖然有時會相同,但是它們的境界完全不同。今天神不是問我們作了什麼,神也不是問我們作這些事的時候,是喜樂或是憂愁?神只問我們這些事是出于魂,還是出于靈的?人所分別的是事情作得好,或是作得不好;但神並不是這樣。

    【認清來源】

    有些信徒看見聖經記載靈所作的,魂也能夠作;而魂所作的,靈也能夠作,就以為靈與魂並沒有分別。神在創世記十五章應許亞伯拉罕能生一個兒子,亞伯拉罕就在八十六歲的時候,和使女夏甲生了以實瑪利。雖然以實瑪利實在是亞伯拉罕的兒于,神卻不承認,因為這是亞伯拉罕憑血氣生的。等到十四年以後,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生了以撒,神才承認這是他的後裔。夏甲與以實瑪利,撒拉與以撒這兩對母子有什麼不同呢?表面看來,他們沒有什麼不同。為什麼那麼難分別呢?因為這兩者十分相似。他們的分別,到了加拉太書四章,才清楚說明。人只要有兒子就好了。但神要問︰這是誰生的?是憑神的應許生的,或是憑血氣生的?神乃是看重這個兒子的由來。屬魂的人是向神獨立的;屬靈的人乃是倚靠神、仰望神、等候神,在神面前謙卑的。這兩者表面雖然相似,但實際上有很大的分別。

    以撒和以實瑪利是同一個父親,但是神是問母親是誰?加拉太書告訴我們,在信徒中間也有這樣的分別,我們在平日生活中應該問︰「我是在靈里作呢?是在魂里作呢?」而不是問︰「我這樣作是對,還是不對?是好,還是不好?結果會怎樣?」普通人以為為神作工是頂好的事。我從前在一所有名的中學為神工作,結果很好,很多人得救了,也愛主。我外面作得很起勁,但是我自己里面癟得像氣球漏了氣一樣的難受。我走後,對一位同工說,我要為這一次的工作向神悔改,因為這不是神的時間,而我去作了。

    有一次一個弟兄來見我,我覺得他恨怕我,所以他說了很多謙卑的話。我看出他的謙卑是很出力氣的,這是屬魂的;我可憐他作出來的謙卑。神不是問我們是否謙卑了,神是問你的謙卑是從那里出來的。假若一個人是因著神在他里面作工而謙卑,或許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很謙卑。一個人臉上擦了粉,才要照鏡子,若沒有打扮,就不需看自己。摩西是因耶和華和他說話,面皮就發了光,但是他自己並不知道。照樣,出于魂的忍耐,是要人去費力的;出于神作工的忍耐,連人自己都不知道。

    有兩個姊妹不知道怎樣與人來往,她們對人沒有同情,也不能愛人。听了道以後,知道應該愛人,但是她們還是覺得人比愛人容易。許多基督徒都是在外面作,裝作基督徒,在這里需要神的光,需要神的話給我們看見,我們自己屬魂的成分是何等的多!我們不但要看見一切出于魂的惡是惡,更要看見連魂的好也是惡的。魂的惡要被定罪,魂的好也要被定罪。這並不是說不自然的好是假的,就是自然的好也不是屬靈的。神乃是要由靈生出的美德,而不是我們自己生下來就有的美德。人常常以天生的美德來代替神給的。我們要看見,除去這屬魂的好,要比除去天生的壞更難。人的天然是有限的,但是主所給的乃是無限的。比方說,人的忍耐是有限的,就好像你的手臂只能拿一百斤,再多就不行了。你的忍耐也是這樣。如果是主所給的忍耐,那麼連你自己也要希奇。在一切事上我們不必去問︰是屬于靈還是屬于魂的?你如果不知道,你就是問也不會知道。在這件事上你需要神的光照。假冒的美德在神面前是沒有價值,就是生下來的好,也不能代替屬靈的,總有一天要被毀壞。

    有很多人剛得救的時候,覺得作基督徒是一件頂好的事,那段時期對他來說,好像是一個黃金時代。但是一天過一天,他從當初的光景中落下去了。很多基督徒都是這樣,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當初作基督徒時,他自己還不知道有多少是出于魂的,那時主的靈的成分還沒有什麼地位。所以神要給你看見,許多好行為都是出于你自己的。因此有時候神藉著某種難處的臨到,給你知道自己受不了,這時候你就仰望主,你就從難處爬起來了。雖然你還是去愛人、還是謙卑、還是忍耐,你外面的行為還是與從前一樣,可是這些美德的由來不同了,這些美德的源頭和以前不一樣了。

    【金銀寶石與草木禾楷的工作】

    哥林多前書三章十二節給我們看見,有兩種不同的工作,一種是用金、銀、寶石在根基上建造;另一種是用草、木、禾楷來建造。許多信徒問︰什麼是金銀寶石?什麼是草木禾楷?我們從聖經中看見,金銀寶石就是一切出于神的。金銀寶石乃是父子聖靈的工作,也就是父永遠的恩典,子十字架的救贖,聖靈造就的工作。至于草木禾楷,都是一些沒有價值的東西。人的榮耀就好像草木,而禾楷乃是食物里的廢料。神並不是問你作了那些工作;神是要問︰你所作的是從那里出來?主在馬太福音十章中,並沒有要求我們把所有的水倒給人喝;乃是說,當我們把一杯水給一個小子喝,就不能不得賞賜。這里的工作,一種是屬靈的,一種是屬魂的。一切的金銀寶石都不是生長在地上的,乃是埋藏在礦里,必須往礦的深處挖掘而開采出來,得著金銀寶石是不容易的。但是草木禾楷生長在地上,我們在地上隨手一抓,頂容易得到。靠感覺得來的東西,一下就可以得到,但是其中少有屬靈的價值。就好像人奉獻錢財,他的心一受感動,憑他的感覺他就奉獻財物,但這種奉獻並沒有屬靈的價值。

    對于傳福音和講道,我們也要注意,如果傳福音和講道是從仰望、禱告,和難處里出來的,那就是金銀寶石。但有人只憑口才好、故事比喻記得多來講道,那就是草木禾楷。有一位弟兄听過史百克弟兄講亞伯和該隱,他就說︰「這個道沒有什麼特別,到處都可以听見這樣的道,我自己也會講。」一篇道是從自己來的,或是從神來的並不一樣︰一篇道是從你的靈里出來,還是從魂出來,果效也不一樣。講道要緊的事,不在于你說的東西很特別、很新奇,講別人所沒有講過的;講道要緊的乃在于來源。講的人若摸著靈,他的道就叫人摸著神;講的人若摸著的是魂,他的道就叫人摸著他的自己。當以利沙走過書念婦人家的時候,婦人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里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王下四9)那書念婦人並沒有說以利沙是個解經家,是個道德家或預言家,她說以利沙是個神人。有的講道人口才很好,解經解得妙,但是人從他的話中摸不著神。有的人說話不流利,講的道也不夠動听,可是這個人是與神踫頭的人,人一听他的道,就知道這個人里面有神,這個人認識神。

    我們如何分別是出于靈的,還是出于魂的呢?事實上,這不在于我們的研究、分析、下判斷。乃是等到有一天光進來了,你里面就能知道,就會看見。分別的力量需要從里面出來,分別的力量不在于外面的觀察。如果有人來對你說,你應該這樣,你應該那樣,那你就要被他弄亂了。我們要求神給我們信徒里面有一種分別,光靠外面的修改是沒有用的。

    禱告︰

    主阿,求你祝福以上的話,如果沒有你的祝福,你就要厭惡這樣的話。求你潔淨上面的這些話,人實在不配為你作工。子不能作什麼,只有看見父作了,子才能作。人一切的勞苦、竭力,都是根據聖靈在人里面的運行才有功效。求你救我們脫離虛妄的心思,讓聖靈更多的在人里面運行,使听到這些話的人,都有光在里面照亮,能以分別什麼是出于自己,什麼是出于靈。奉你的名,阿們!
八 與神交通和得著光照的根基──施恩座和基路伯
    【讀經︰出埃及記二十五章十至二十二節】

    「要用皂莢木作一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要里外包上精金,四圍瓖上金牙邊。也要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要用皂莢木做兩根貢,用金包里。要把貢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這貢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里。要用精金做施恩座,長二肘半,寬一肘半。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要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要臉對臉,朝著施恩座。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里。我要在那里與你相會,人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出埃及記二十五章二十二節︰「我要在那里與你相會,人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在這里很清楚的提起兩件事︰一件就是交通,另外一件就是光照。「我要在那里與你相會」,這是交通︰「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這是光照。

    在舊約里,神所最注重的一件事,就是他的會幕,也就是後來的聖殿。因為神有一個大的盼望,也是一個大的目的,就是他要與他的子民同住。神所要的就是他能在人中間支搭他的帳幕。換句話說,在神永遠的計劃中最大的一件事,就是神能住在人的中間。神所樂意的,就是在人和神的中間有一個接觸點。所以主耶穌的道成肉身,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支搭他的帳幕在我們中間。(約翰福音一章十四節的「住在我們中間」,可以譯作「支搭他的帳幕在我們中間」。)他的目的是要住在我們中間。以馬內利,就是為著顯出神住在人的中間。但是,主耶穌不過是個人,這一個並不夠滿足神自己的心;神是要藉著他自己的靈,把我們建造成為他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

    會幕和聖殿的中心,是在那一個約櫃上。什麼時候約櫃一離開會幕,會幕就變作一個被棄絕的東西;什麼時候約櫃被擄離開聖殿,聖殿就不能再作神的居所。神是在約櫃上與人同住。人是靠著約櫃才能與神交通。在這里,我們不是要講整個約櫃是怎樣,因為那是太大的問題;我們只願意摸著這一個東西,就是在約櫃上有施恩座,在施恩座上有用金子錘出來的兩個基路伯,神要在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與摩西相會,與摩西說話。我們要看見,神與人交通是在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神與人說話,人得著亮光,也是在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

    【交通】

    施恩座是神施恩的地方-年在七月初十贖罪日,贖罪祭的血,要帶到施恩座上面來(利十六14-15)。換句話說,施恩座的上面,是贖罪的地方。神所有的恩典,都是在贖罪之後才給人。人如果沒有得著贖罪,人在神面前就永遠沒有方法得著憐憫。在精金作的施恩座上面,必須彈上贖罪祭的血,神才能向人施恩。人的思想是以為神有權柄施恩,在任何的時候,神要施恩就可以施恩,神要憐憫就可以憐憫。不錯,神的目的是施恩,所以神設立施恩座;但是,我們要知道,如果沒有一年一次的贖罪日,在那一天大祭司把血帶進去彈在施恩座上的話,誰的罪神都不能赦免。

    在施恩座的兩頭有基路伯。神的榮耀是在基路伯上(結九3;來九5)。在施恩座上,你踫著神的憐憫,在兩個基路伯中間,你看見神的榮耀。換句話說,神的施恩必定要與他的榮耀相稱。神不能光有施恩座而沒有基路伯,神不能光從施恩座上施恩而不經過基路伯。在施恩座上,神可以用恩典待我們,神樂意用恩典待我們;不過,神不能光憑著施恩座來對待我們,神還得憑著基路伯來對待我們。可是,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人與神的榮耀不相稱,所以,神要按著他的榮耀來對待我們,我們就沒有一個能得著神的恩典,我們只能作被咒詛的人,不能作被憐憫的人。因此,必須有贖罪的血彈在施恩座上,神才能在榮耀里,也在施恩座上來對待我們。

    這就叫我們看見一件事,就是我們與神的交通,都是根據于我們與神的榮耀相稱,我們與神的榮耀相配。這一個配是從血來的。因為有血的緣故,神才能施恩而無虧于他的榮耀。神的兒女都要記得,凡來到神面前的人,都得無虧于神的榮耀。如果你來到神面前的時候,你所帶進來的是有虧于神的榮躍的,你就不能與神交通,你就在神面前爬不起來。一切與神出事情的人,都是因他對于神的榮耀有虧,因為交通的根據是在乎神的榮耀。許多弟兄姊妹常說,交通的根據是在乎血;但是,我們要記得,交通的根據所以在乎血,是因為交通的根據在乎神的榮耀。沒有神的榮耀,就沒有血的要求。在神面前交通的時候所以需要血,就因為神是榮耀的神。

    羅馬書第三章一面告訴我們,人犯罪是虧缺了神的榮耀︰一面告訴我們,耶穌的血使我們得稱為義。神是一位榮耀的神。所以,來到神面前的人要記得,你能不能與神交通,就看你今天對于神的榮耀到底如何。一切叫神得不著榮耀的就是罪,凡叫神的榮耀受虧損的就是罪。有罪,就叫我們不能與神交通。我們不必專一的犯罪才與神失去交通,我們用不著犯罪大惡極的罪才與神失去交通;許多時候,只要我們在一件事情上沒有積極的榮耀神,我們與神的交通就受虧損。我們必須記得,與神交通的根據是在乎神的榮耀。我們也必須注意,人與神的交通是根據于榮耀,也是根據于血。神的榮耀要求血。我們如果沒有虧缺神的榮耀,就用不著血。我們所以用得著血,就是因為我們虧缺了神的榮耀。榮耀是交通的根基,血是進來補救那一個缺欠。

    所以,我們要知道,交通受攔阻是因為有罪,但是罪還是消極的,罪還不夠摸著那一個實實在在的問題。實在的問題是神的榮耀的問題。什麼時候我們比神的榮耀短一點,(「虧缺了神的榮耀」亦可譯作「比神的榮耀短一點」。)夠不上神的榮耀,交通就出事情。感謝神,今天在神的施恩座上面,有了十字架上的血。我們靠著血,就能仰望神的榮耀,就能活在神的榮耀里。感謝神,他的救贖把我擺在一個地位上,叫我能敞著臉看見神的榮耀,這個叫作交通。交通不僅是花半點鐘、一點鐘在那里讀經、禱告,交通乃是**著血來看見神的榮耀,我一切的生活也都是為著神的榮耀。

    【光照】

    第二,就是神的說話,神的光照,或者說是神的啟示。神是從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摩西說話。在交通的事情上,神注重的是在施恩座的根基上和摩西交通,和摩西相會,但是神沒有叫我們忘記基路伯,沒有叫我們忘記他的榮耀。在神光照的時候,神是從二基路伯中間和摩西說話,他所著重的點是他的榮耀,但是人如果能在施恩座前與神交通,人就能從二基路伯中間來听神的說話,神也沒有叫我們忘記施恩座。

    神是在二基路伯中間和摩西說話,神是用榮耀來引導他的兒女。神的榮耀所在的地方,就是神的引導所在的地方。神的引導,在白天就是雲柱,在晚上就是火柱。在雲柱里,人所看見的是神的榮耀;在火柱里,人所看見的也是神的榮耀。神的榮耀所在的地方,也就是神的引導所在的地方。

    神說話,神引導,是憑著他的榮耀。在個人身上,神說話的時候,也就是我們知道在那一件事情上是榮耀神的時候。我們如果能在一件事情上看見神的榮耀,我們就知道已經有引導了。在許多神的兒女身上,引導和榮耀神竟然是兩件事。豈知在神面前的榮耀他,和他引導我們,是一件事,不是兩件事。你在那里能找得到神的榮耀,你就是在那里受引導去作那一件事;你在什麼地方能看見神的榮耀,你就知道那一個就是你該在的地方。

    神在二基路伯中間說話。凡看見神的榮耀的人,他就已經听見神的說話了。我們用不著看見了神的榮耀再等神的話。我們如果有一次在生命里看見神的榮耀,那一個看見,叫我們所明白的比我們平常所知道的要深得多。什麼時候你真的看見了神的榮耀,你就知道了。

    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對的,什麼是正確的道路,什麼是不正確的道路,什麼是有屬靈的價值的,什麼是沒有屬靈的價值的,就是看神的榮耀在里面或者神的榮耀不在里面。有的事情,也許小得很,在人看來,也許沒有多大價值,但是,你摸著它的時候,你知道你摸著了神的榮耀。你摸著了神的榮耀,你就知道你已經得著神的引導,用不著再等候引導了。有的工作,你在那里作的時候,你覺得價值低得很,你覺得不對。有的工作,你在那里作的時候,你看見會發光,會發亮,你覺得有價值,你覺得這是對的。問題並不在乎這工作大不大,是在乎這里面有沒有神的榮耀。沒有神的榮耀就沒有價值,有神的榮耀就有價值。

    摩西出來傳神的話,他在神面前有話語的職事,他以話語來服事神的百姓。神和摩西說他所吩咐他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是在二基路伯+中間。所以,當摩西為神說話的時候,就摸著了神的榮耀。照樣,我們如果摸著了神的榮耀,看見了神的榮耀,我們也就有話說。有的時候,你覺得你自己說得很好,道也講得很通,但是,你就是覺得淺得很,輕得很。你立刻看見,這里面沒有話語的見證,這里面沒有話語的職事。憧蚧件東西,如果是出乎神的,你就立刻看見是從二基路伯中間出來的,你知道這里有神的榮耀。神的榮耀不只是客觀的東西,並且是在我們中間能知道的。

    許多時候,在你日常的生活上,你摸著神的榮耀,你看見在這里有一個可以榮耀神的,你就看見這一個榮耀引導了你。許多時候,在你的工作上,你摸著神的榮耀,你看見有榮耀在那一個工作上,你就說有榮耀引導了你。當你用話語服事教會的時候,你摸著了神的榮耀,你就知道這是神的話。你憧蚧次得著神的啟示的時候,你就摸著神的榮耀。你在二基路伯中間听見了神說話,不只有話,並且有榮耀。什麼時候,光有話而沒有榮耀,你就知道這不過是道理;什麼時候,有話也有榮耀,你就知道這是啟示。有一件事很希奇,無論什麼時候,我們若看見神的榮耀,雖然口里說不上來,但是我們里面知道。如果有人問我們怎樣看見,我們不會說,但是那一個結果在我們身上。最大榮耀的顯現,就叫我們僕倒在地上。我們僕倒的時候,什麼都不知道,但知道我們摸著了神。

    摸著神的榮耀,這是與神交通和得著神的光照的根基。這個根基如果沒有,就都不過是道理,都不過是理想。求神施恩給我們,叫我們一天過一天真能摸著神的榮耀而活在地上。
九 屬靈的分別善惡
    【讀經︰】

    創世記三章︰從略。

    「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五13-14)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雯,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四12)

    【知識善惡樹的分別善惡──帶進死亡】

    人因著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結果就帶進屬靈的死亡,所以在神的面前,人在屬靈上乃是已經死了的人。人越活在這種死亡的光景中,就越分別善惡。人如果不靠神的生命活著,就是分別善惡;而分別善惡乃是死亡的表示。當初人若是吃了生命樹的果子,就不需要分別善惡;因為生命就能分別善惡,無須用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來分別善惡。人越認識生命,越認識神,就不需要分別善惡。然而由于人吃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人就遠離了生命樹,就是遠離了神;今天人乃是落在知識善惡樹的範圍里。一個沒有得著重生,不認識神,不認識生命的人,就越要講善惡、哲學、倫理、道德、好壞和是非。

    【屬靈的分別善惡──生命成熟的表記】

    人與神的來往,不是根據善惡,乃是根據生命。生命里面也有分別善惡;生命里的分別善惡,乃是一種生命成熟的表記。創世記三章里有知識善惡樹的分別善惡,希伯來書五章里有分辨好歹的分別善惡。創世記三章的分別善惡乃是死,而希伯來書五章的分辨好歹,乃是生命長大成熟的表現。由此可見,基督徒不但會分別善惡,並且這種分別善惡,乃是生命成熟的表記。

    有的基督徒得救以後,仍然在知識善惡樹的分別善惡里,一直在搞分別善惡;他們常常問這件事該作不該作,那件事好不好。但是另外有些基督徒,他們也分別善惡,但他們的分別善惡,乃是從神面前來看什麼是善,什麼是惡;這種分別善惡乃是屬靈的,這乃是基督徒所應當有的分別。基督徒中的確要找出對與不對,基督徒是有分別善惡的需要,正如希伯來書五章所說的,分辨什麼是開端,什麼是更深的。這種分辨不是普通善惡的分辨,乃是在屬靈上分辨何者是深,何者是淺,誰是嬰孩,誰是成人等。不但善惡中有善惡的分別;對神來說,在善中也有善惡的分別。在神面前,有吃乾糧或吃奶,有嬰孩或成人的分別。一個人如果知道這些事,能夠有這種的分別,乃是一種成熟的表記。

    一個人初作基督徒的時候,看基督徒的生活、工作,一切的行事為人,都是好的。但是慢慢的,他有了分辨,他會分別好壞了,這就是成熟的開始。你能分辨,你能知道︰某件事人以為是好的,在神面前乃是壞的。這就是成熟的表記。但今天教會中充滿了太多幼稚的事,叫許多基督徒仍舊是在嬰孩階段中,以致不能分辨什麼是開端,什麼才是達到完全的地步。我們必須在神面前學習有屬靈的分別善惡,不留在嬰孩階段,心竅習練通達,以分辨好歹。

    【見證】

    一九二六年,我辦《基督徒報》第二期,講到但以理書第二.四、七章,帖撒羅尼迦前書,以及啟示錄。那時候我說到這些預言,因為學得不多,所以寫得很簡單。序也寫了,也就印了。我自己覺得好,也沒有多少要懊悔的地方。我又收到三百幾十封讀者的來信,說他們讀過以後,覺得非常好,也很得著幫助、鼓勵並警戒。我自己也覺得很得意。有一天,當我與和受恩姊妹在一起時,我就問她︰「你收到我寫的《基督徒報》沒有?你覺得內容如何?」她一點都不在意,只和我說到她的茶和雞蛋糕等。我幾次要引起她對我的《基督徒報》的注意,但她還是說她的茶、餅乾和糖。後來等到我要走的時候,她才對我說了一句話,她說︰「弟兄,有一天你就會知道,好的,不一定好。」我就問她︰「你是不是指《基督徒報》第二期說呢?」她說︰「是。」她又說︰「我若是有十期的《基督徒報》要寫,我也不願意把那些東西放進去,我要寫些別的東西。」當時,我不能佩服這些話。但一天過一天,我認識了,不是你能拿出多少,也不是自己作了多少,乃是神作多少。無論是口才,無論是智慧,或者是能力,一切出于人的都是無用的。

    又有一次,我帶一位姊妹去見和受恩教士。這位姊妹有一些錯的事,因著和受恩所說的話,就從早上一直哭到下午。我就去問和教士︰「你知不知道她一直在哭?」我以為她這樣的悔改似乎是很好的,但和教士听了我的話卻是冷冷的。我盡力使她知道這位姊妹悔改痛哭的光景。和教士卻說︰「她這個人乃是在可憐自己!我不喜歡幫助這樣的人。」當時我覺得不服,覺得和教士沒有愛心,不體諒人,不能與人表同情。然而過了一、二年後,我就知道,和教士是對的。在我以為,悔改、痛哭、流淚、為自己的罪懊悔,這許多的表現都是對的;但她卻能真正的分辨好歹。在這里,不是批評、愛心的問題,乃是看見的問題。在看見的人能有屬靈的分別善惡,在我卻不能。

    有一次,我帶了六十多位同工,到和受恩教士那里去。她對我說,「這些人中,若有五、六個是能好好的跟隨主,就要感謝贊美主了。」到今天來看,恐怕就只有這麼多人真正跟隨主了。

    和受恩姊妹有一種屬靈的分別好歹。這一個好歹,並不是普通人所說的好歹。人的好歹在神看來,許多時候正是完全相反。善于批評的人,許多時候,他的靈是不對的︰但能分辨善惡的人,他所用來看的眼楮是對的。因為這個眼楮看見了光,所以他所說的乃是屬靈的分別,而不是批評。

    我佩服史百克弟兄的一個點,就是他能有屬靈的分別善惡。有一個人和我住在一起幾個月,史百克很少與他踫面,但是史百克對他的認識比我多。我們不是要去批評別人,批評別人是不能得神祝福的,我們乃是要有屬靈的分辨。我們的分別善惡,不但是應用在認識人上,並且也能應用在事情上;在斷定事情上,有光的人也能分別好歹。那些已經看見光的人,他們連尋求神的旨意都不必,因為他們里面是清楚的。

    【屬靈分別善惡的路】

    有神的話

    創世記三章與希伯來書四、五章,乃是聖經中三處論到分別善惡的地方。希伯來書五章的分辨好歹乃是屬靈的,是一種成熟的記號。希伯來書四章是說到我們怎樣能分別善惡,這個分別的能力是在那里。只有神能分別善惡,因為萬物在神眼前,都是赤露敞開,不能隱藏的。萬物在人來說,有許多是人不能認識的。但是神說,有一種人能看透萬事,就是屬靈的人(林前二15)。這也就是希伯來書四章所說的,神的話能將人的靈與魂刺入剖開,這是里面的、屬靈的分辨。這班屬靈的人,就是有神的話的人,他們能夠分辨靈與魂,也能看透事情的真相。批評是用人的理想,一切吹毛求的事,乃是屬魂的人所作的。但屬靈的事,必須先在里面有認識,必須在自己身上已經被對付過了,必須有神的話,才能從神面前清楚。

    不自析

    許多基督在那里一直問,一直問,他們最大的試探,乃在認識神旨意的事上,一要往里面分析、省察,想要斷定一件事到底是出于神的呢,還是出于自己的?是出于靈的,還是出于魂的?是屬靈的,還是屬肉體的?這樣的人永遠不能明白神的旨意;人若是憑著自己來斷定事情,就一定錯。在約翰福音十三至十五章中,腓力、彼得、多馬、猶大,在那里問了許多問題。主在約翰福音十六章告訴他們說,到了那一天,就都不要問了。因為聖靈來,要把一切的事指教你們(十四26)。所有發問的人,都證明他們沒有聖靈的同在;認識聖靈的人,就不必問。有神的人,有聖靈膏抹的人,他有神的話,他里面是清楚了,就不要問什麼了。

    詩篇一百三十九篇二十三節,作詩的人求神來鑒察,求神來試煉,因為人心比萬物都詭詐。人能自欺,人能以為自己乃是最好的。但在神面前,你以為最好的,也許是最壞的。神從來沒有說要我們自己來分析我們里面那一個心意是出于靈,還是出于魂。這不是基督徒的事,乃是神的話的事。神的話是活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能將人的靈與魂刺入剖開。有人或者要問︰「我讀經讀了好幾遍,我不覺得我的靈與魂是分開的。」你要知道,分開靈和魂,乃是在于看見,在于你得著了啟示,不是在于你的研究。凡要用工夫而去認識的,乃是在黑暗中,那不是生命的律。

    【必須有神的光】

    沒有看見光的時候,以為自己怍了好些年的基督徒,愛弟兄姊妹,奉獻財物,對付罪,也對付了世界……他覺得很滿意了。別人也說他這個基督徒很不錯,也從他得了很多幫助。但是神的光若來照他,到了有一天,他就要看見許多好的工作,在神面前乃是最污穢的,最得罪神的。他能找出許多的事,在神面前乃是犯了罪;這些乃是用人的智慧永遠不能解決的。就如掃羅在得救前,反基督,逼迫基督徒,卻以為是事奉神。他在猶太教中是最熱心的,在同輩的人中最有長進,袒他卻是敵對神的工作。盡管人可以認為自己的存心良好,動機是為著神,但實際上他所作的乃是與神為敵的。這樣的人乃是在黑暗中,沒有神的光。今天一切的分別乃在于主的話進來,你里面有了光,你就看見了。這完全不同于創世記二、三章的分別善惡。

    我並不是說讀經、查經、听道沒有用,我乃是說,這些不能解決事情,必須要有神的光來。神的活話來的時候,就使你活不了,神的話要殺死你,神的光要除去一切不是出于神的。你自己以為你里面有一大堆的好,有一天,神啟示了,你就能看見這一大堆的好,不過是糞土。這樣你就開始有了認識,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長大而成熟了。

    所以基督徒在起頭時,就不該自己分析自己,問東問西,乃要學習仰望主,求主啟示光照。一旦你得著亮光,你就清楚的能分辨好歹了;雖然你口里也許不能說清楚,但你的里面是清楚的。一切的分別,都在于有神的話,或者沒有神的話,有神的光,或者沒有神的光。神的話一來,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骨節與骨髓,都能辨明,都能看見了。人的心思不能認識屬靈的事。屬靈的事,乃是耳朵未曾听見,眼楮未曾看見,人心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屬血氣的人,不能領會神的事(14節)。里面的定罪,不是根據善惡,不是在于外面事情的善惡,乃是里面有了神的話,是神的話分別了靈與魂,惟有神活的話有這種功效。

    從前我去廈門作工,有的時候事情作了,結果很好,人稱贊,也有幫助;但是里面塌下來,好像走了氣一樣。有的時候,工作的情形仍是一樣,但里面覺得有力,或者比沒有作過還要剛強。所有作工的人,都該像主一樣,每次叫撒瑪利亞婦人解除乾渴時,自己也得著飽足。一切的工作,若使自己不能得著飽足的,那就是里面出事了。主的食物,就是遵行那差他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四34)。作工的人必須學習尋求主的話,照著主活的引導來工作;不憑著自己所以為好的來作,乃要憑著主在里面所以為好的來作。

    一個人得了重生之後,首要的工作,乃是讓神的話進來,分開他的靈與魂。我們所作的,也不知道有多少不過是出于自己的,出于自己的想法,自以為好的,就說是神的旨意。許多人悔改認罪之後,還要再為他們的悔改認罪來悔改。許多時候,甚至我們的眼淚在神面前也是污穢的,都需要寶血的洗淨。我們必須看見,我們以往所說的愛,是何等的屬世;以往所說的交通,不過乃是一些社交而已。所有的問題,乃是有沒有那一天,十字架的光進來,將我這人拆毀了,看見自己的敗壞。若是你沒有經過這樣徹底的對付,你可以盡管背十字架,盡管工作,盡管愛人、傳福音、幫助人等,但是,有一天,你要發現,自己完全是錯的。求神憐憫我們,給我們有光,叫我們倒下來,叫我們的一切被拆毀,好叫我們有屬靈的眼光,有屬靈的分辨。

    禱告︰

    我們的主,雖然人的話會被忘記,但願你的話能被記得。不要讓人的己出來,乃要都能被光照著,像保羅一樣。願你的光殺死我們這個人;不是憑著我們的祈求,乃是憑著你的豐富,來作我們的供應。奉主的名,阿們。
十 死的判決
    【讀經︰哥林多後書一章八至十節】

    「弟兄們,我們不要你們不曉得,我們從前在亞西亞遭遇苦難,被壓太重,力不能勝,甚至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自己心里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

    【天然生命的對付】

    我們要知道,基督徒從神所得著的一切,都是跟著重生來的。藉著重生,基督徒有了一個新的生命。神從來不彌補天然的生命,神從來不修理老舊的生命。天然、老舊的生命乃是十字架工作的範圍。神要藉著十字架,一次基本的擊打天然、老舊的生命。

    我們知道,以掃是一個有道德的罪人,而雅各是一個敬畏神的人,卻也是一個抓奪的人。他要屬靈的祝福,他要神的同住,但他很天然的要。他擺不下自己,他那調皮的手段、力量、聰明始終還在。所以神至終還要在毗努伊勒,對他有一次基本的對付。凡神在你身上的對付,若是還能恢復到從前的地步,那就還不是基本的對付。

    雅各起初要祝福,反而必須逃難;欲為長子,反而要立刻離開家,離開父母。等到神在毗努伊勒摸了他的大腿窩,他就永遠瘸了。從此,他的腿動一下,就瘸一下,他天然生命的能力是被神徹底的對付了。許多人因著對付,有了啟示和亮光;但這些對付在你身上所發生的能力深不深,就要看你被神摸得深不深。你需要神的光照,叫你看見你的本相。這樣,你本來的情形就無可挽回,不能再恢復了。這就是基本的對付。基本的對付,意思就是無可挽回的對付。

    【死的判決】

    死是所有的人必須經過的一條路,人一生下來就向死路而去,但在死還未真正臨到一個人時,死在人身上也許從來沒有能力。人也許從來沒有想過死,乃是等到醫生告訴你,你的肺病已經到第三期了,你就立刻有「死的判決」。這不是說,以前沒有死,乃是沒有看見死是很近的,死是實在的。現在你看見了,所以就叫你軟弱。許多人知道十字架的道理,也會傳講,但對十字架仍是迷糊的。等到有一天,神摸了你,你听見死的判決,十字架就變為實在的。人若被神摸著,就必瘸腿,瘸腿是被神厲害摸著的記號。

    【道理與亮光】

    神的道理與神的光有很大的分別。雅各遇見了神,被神摸著,被神對付,所以他的腿瘸了。倘若我也學瘸腿,去得那結果,這是沒有用處的。這好比裝作瘸腿,記得時就瘸腿,乘公共汽車時爭先恐後就不記得瘸腿了。這是行為的改良,不是生命的改變。真瘸腿的人不瘸也不行。跑得頂快的人沒有被神摸著,裝瘸的人也沒有被神摸著。在神的兒女中,充滿了行為,只因在講台上充滿了道理,道理產生了裝作的行為。

    我看見神曾叫比你更剛強的人瘸了,我信神也能叫你瘸了。神要把你倚靠自己的心拿去,叫你不要倚靠自己,這不是一個道理教你不要倚靠自己,乃是神摸著你,自然而然你就變作一個無依無靠的人。這就是死的判決。總得有一次,神要這麼厲害的對付你,給你死的判決,叫你能夠說,一切都是出于神;今天的不是出于神,以往的也不是。這樣,你拒絕自己就是自然而然的,你禱告也是頂容易的。真的被神摸著,就不需要記性。真的腿瘸了的人,縱然忘了自己腿瘸,但只要走第一步,想要像正常人一樣走路也是不行,頭一步就要跌倒了。你的頭會忘記你是瘸腿的,但你的腿永不會忘記它是瘸的。十字架是神最大的破壞,把整個的舊造破壞了;那破壞乃是藉著光的工作。這樣厲害的工作,就叫你永遠恢復不過來了。

    我們在這里所說死的判決,並不是說死的本身,乃是說死的工作在人身上是實在的,是一定的,死是無可逃避的,叫人不能再自信,往後只得好好的仰望神。現在有兩個問題︰第一,我如何知道我是一個已蒙光照的人?第二,我如何知道某月某日神在我身上作過這種工作?我們必須知道,什麼叫作道理,什麼叫作亮光。倘若一樣東西講完,你就得自己去作,那就叫作道理。啟示或亮光是什麼呢?就是那道理一臨到你,立刻就產生效果。比方說,醫生說你有某種病,馬上就把你帶到手術房去動手術,神的話若帶有能力,就在于神說有光,就有光。不是神說要有光,而叫我們去找光,去作出光來。屬靈的特點是︰神一說,事情就成功了。你不必掛慮神怎麼作,乃要掛慮神說了沒有。耳朵听見,手就去作,這是不對的。保羅被神大光一照,他就能夠問︰「主阿,你要我作什麼?」神沒有對他講道,他卻發出這樣的問題。我們許多的難處都是我這一邊應當作什麼。我們找不到捷徑,找不到以道理代替光照這件事。

    【蒙神光照的特點】

    有一位蒙古來的弟兄在上海住了八個月,以後要求我給他按手,打發他去作工,我不肯。後來他到天津去,把在上海所見所聞,寫了一封信來,述說了一遍。我看了很生氣,把信撕去。心里想︰你懂得什麼?這好比一個人從一棟大樓的七樓跌下來了,竟然還能述說他-秒鐘的經過。你就知道他乃是在撒謊。最沒有本領的撒謊就是憧蚧次都說一樣的話。保羅三次述說這同樣的事,每次的述說都不同,只因光叫他更糊涂了。本來保羅還能騎馬,以後只得讓人拉著他的手而行,自己東西南北都不知道了。被神光照的特點就是不清楚。亞伯拉罕的長處就是不知道,只得听候神的指示。所有屬靈的啟示,第一件事就是叫人莫名奇妙;這與分別善惡樹完全相反,分別善惡樹叫你清楚。然而在這樣的莫名奇妙中,卻叫人對神有倚靠。

    【屬靈的事實】

    屬靈的事情不是講道理,乃是講事實。屬靈的事用不著人頭腦明白、掛慮或擔心,要緊的是有那事實。所有的問題就在于有沒有那樣的事實。一個人問題多,就表明他黑暗多;一個人有亮光,他就看得見,他看得見乃因著有亮光。一個人看見了,就沒有問題了;如果他沒有光,就有許多問題,他會問一件東西顏色是什麼,形狀是怎樣。但他若有光,若有看見,這些問題就不存在了。屬靈的糊涂沒有疑惑,道理卻會產生問題。我們所要求的,就是一次基本的對付,一次真實的光照,一次十字架徹底的擊毀。只有這樣死的判決,能夠使我們真正棄絕自己,只倚靠神,不信靠自己。
十一 光與知識
    讀經︰哥林多後書四章三節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

    蒙蔽聯于滅亡,而光照意即得救。我們一旦看見了,在那一剎那,我們就得救了。得救不是在看見之後,乃是與看見同時發生的。看見就是得救。我們若听見道理並明白了,卻沒有事情發生,那麼我們肯定還未看見真理。我們期望先看見,然後有相對的經歷;但我們真看見了,那一刻我們就有了經歷。看見和經歷不是兩步,乃是一步;二者沒有間隔。一旦啟示顯出來了,我們就不需要等待經歷;因為啟示顯出來的那一刻,我們就有了經歷。如果僅僅有對聖經的知識,就需要有人的努力去實行。如果是啟示,就不需要努力,因為他看見一切都完成了。比方說,你若僅僅從聖經明白自己是驕傲的,你就設法要謙卑;但你真看見你是驕傲的那一刻,你就不再驕傲了,你就不再需要努力去謙卑了。光暴露驕傲,也把驕傲殺死。從你看見你的驕傲那一刻起,你就不需要對你的驕傲作什麼;因為從那時候起,你的驕傲就過去了。不需要有第二步,甚至不需要等待經歷,因為經歷與啟示是同時發生的。神聖的光足夠對付消極的,因為神聖的光將其殺死了;神聖的光也足夠帶進積極的,因為神聖的光產生經歷。許多基督徒缺了那自然產生經歷的光,就依賴作工以產生經歷。作工總是指明黑暗。那里有光,那里就有經歷,就不需要作工。

    火所顯露的,火就毀壞(林前三12-15)。光照的火,同時就是燒毀的火;顯明的光就是殺死的光。在攝影時,底片的曝光與影像的成形,不是兩個分開的步驟,乃是同時發生的。一旦曝了光,你就得到一個影像。如果是需要兩個步驟──先是知識,後是經歷,那就不是基督的信仰了。當罪人尋求救恩,而我們將基督向他陳明,使他看見時,我們不需要告訴他必須禱告才可以得救;他已經得救了。當得救的人尋求聖潔,我們將基督向他陳明使他看見時,我們也不需要告訴他,必須禱告才能經歷基督作他的聖潔,因為他已經在經歷里了。你若要求罪人禱告一句,或要求聖徒禱告一句,才能進入這些經歷,那個罪人就不會真正得重生,那位聖徒也不會真正得著聖潔。

    我們若在客觀一面有光,在主觀一面有眼楮,我們就必看見。許多基督徒在里面尋求光。他們分析解剖,卻無法找到他們所尋找的,因為光是來自客觀的。許多基督徒設法用他們的手來看,不用眼來看。他們憑感覺到處摸索,卻一無所獲。我們不是靠感覺來發現真理,乃是憑看見。最攔阻信徒長進的,有兩大軟弱︰一個是在軟弱的時候依賴意志的努力;另一個是在黑暗的時候依賴內省。二者都與新約相左,並且妨礙屬靈的長進。基督徒的生活受兩個原則支配,這兩個原則就是看見與相信。逃避光唯一的路就是把光遮蔽起來。只要有最小的隙縫,光都能照進來。

    我們需要有基本的看見,也需要有每天的看見。啟示是在關鍵的時候臨到我們,然後再逐漸的顯明。漸漸的看見是根據基本的看見,就是那殺死天然生命的看見。神的光中有足夠的能力,能一次毀壞一切與神旨意相左的東西。和受恩教士曾說過,一片葉子能遮蔽星光(參太六22)。

    我們若在光中行走,他就用血潔淨我們(約壹一7)。行在光中與蒙血潔淨不是分開的經歷,乃是同時的。我們不需要擔心我們蒙潔淨的問題,因為當我們行在光中的時候,就自然蒙了潔淨。
十二 著迷與神的光
    【讀經:】

    「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听從他僕人之話的,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里。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賽五十10-11)

    「因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卅六9)

    屬靈的實際,就是真。是真理叫我們得以自由。但是,有許多時候,一個基督徒,不只沒有摸著真,反而陷在虛謊里面,被虛謊所迷惑,受虛謊的捆綁。他對于一件事的真相看不清,卻自以為很清楚;他所想所作的完全是錯的,卻自以為很對。這一種情形,可以稱它為「著迷」。著迷的人需要神的光,才能從著迷里出來。現在我們先來看一點什麼叫作著迷。

    【什麼叫作著迷】

    著迷是自己欺騙自己。著迷的人,就是約翰一書一章八節所說的那樣的人。著迷的人,是自欺的人。明明知道自己有罪,卻對人說自己無罪,這是撒謊。明明自己有罪,卻相信自己無罪,這是自欺。撒謊是自己里面明明知道有罪,但是對人說沒有。著迷是自己里面明明有罪,卻一直想自己是何等好,好到一個地步像主耶穌一樣沒有罪,就相信自己沒有罪,就一直說自己沒有罪。撒謊是自己有罪,卻打算去騙人。著迷是自己雖然有罪,卻相信自己無罪,也對人說自己無罪。換句話說,欺人的就是撒謊;自欺的就是著迷。撒謊與著迷,里面的內容都是一樣的,內容都是有罪。不過一個是良心里知道自己有罪,卻打算騙人說我沒有罪;一個是頭腦里說自己無罪,心理上也相信自己無罪。欺騙人的人是撒謊的,自欺的人是著迷的。所有著迷的人,都是自欺的人;所有著迷的人,都是自己把自己想到一個地步,就著迷了。也不知道有多少驕傲的人著了迷!因為驕傲的人把自己想到一個地步,不只要別人相信他是這麼一種人,連他自己也相信自己是這麼一種人了。

    像保羅就著迷過。當司提反被人用石頭打死的時候,保羅是「喜悅他被害」(徒七60)。他里面著迷了。他寫信給在腓立比的教會,提到他從前的故事說︰「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腓三6)他以為要熱心事奉神,就是逼迫教會。人受害了,他心里喜悅還不夠,還去見大祭司,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當,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準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徒九1-2)。他相信他這樣作是熱心事奉神。這到底對不對呢?他要事奉神是對的,他這樣逼迫教會還以為是事奉神卻是不對的。他不對,他卻相信他自己是對的,這個叫作著迷。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六章二節所說的那種人,也是著迷的人。主說︰「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神。」殺害主的門徒,還以為是事奉神,這個叫作著迷。

    著迷乃是心里的事。著迷是作了一件錯的事,心里還能說是對的。人作了一件錯的事,口里硬說是對的,這是撒謊。人作了一件錯的事,不只口里說是對的,連心里也相信是對的,這是著迷。撒謊是外面越硬,里面越萎;外面越有把握,里面越情虛。著迷是外面硬,里面也硬;外面有把握,里面也有把握,好像連良心都不說他錯。

    著迷的情形就是︰對于一件錯的事,自己想是對的,自己也相信是對的,相信到一個地步,再沒有人能對他說是錯的;這是著迷。還有,對于別人所沒有的事,自己先是猜想人家有,後來想到一個地步肯定人家有,好像越想越是有憑有據的;這也是著迷。有的基督徒,因為自己羨慕某件事,想達到某個目的,起先心里也有點覺得不對,隨後卻一直朝對的方面想,好像越想越對,越想越真,越想越實在,再後就相信絕對是對的,就把它當作真理,也對別人說這是真理;這也是著迷。著迷到了這個地步,就是有人把神的話給他看,證明他是錯的,也不生效。一個著迷的基督徒,你想幫助他,更正他,是不容易的,因為他能憑著良心說他是對的。

    所以我們要特別小心,千萬不要有一點動機想欺騙人。我們即使無意中說了不準確的話,也要更正。我們如果存心說不準確的話,起先是欺人,結局會落到自欺的地步。

    曾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弟兄,要作一個熱心的人,他覺得禱告的時候用天然的聲音不夠熱心,所以就造出另外一種聲音來。他起頭這樣禱告的時候,還覺得有一點特別,還覺得不是他自己的聲音,久而久之,他都不覺得他本來的聲音是什麼種的聲音了。人家都覺得他那一種禱告的聲音不自然,而他自己還以為是自然的。不是自然的還以為是自然的,這是著迷。起先裝作時,里面還有感覺,等到著了迷,不只里面沒有感覺了,並且還以為是真的。從這里我們可以看見,著迷是多麼可憐的事。

    【瑪拉基書里著迷的例】

    在舊約里有一卷書,就是瑪拉基書,特別給我們看見什麼種的人是著迷的人。例如︰

    一章二節︰「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這是事實,但是以色列人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這是著迷。以色列人說這話,與普通的撒謊不同。他們敢對神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這就證明他們心里的確不相信神曾愛他們。他們不相信事實,反而把虛謊當作真的,這就叫作著迷。

    一章六節︰「藐視我名的祭司阿,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兒子尊敬父親,僕人敬畏主人,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那里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那里呢?」這是神說的話。他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他們沒有敬畏耶和華,他們卻相信他們沒有藐視耶和華的名,這就叫著迷。

    一章七節︰「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這是神說的話。他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他們錯了,還相信自己是對的,這就叫著迷。

    二章十三至十四節︰「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這是事實。他們卻說︰「這是為什麼呢?」他們作了一件錯事,卻不相信有這麼一回事,這就叫著迷。

    二章十七節︰「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這是事實,他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他們明明煩瑣神過,卻不相信曾煩瑣他過,這就叫著迷。

    三章七節︰「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這是神說的話。他們卻問神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他們好像沒有偏離神的典章過,他們相信他們無可再轉向了,這就叫著迷。

    三章八節︰「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這是神說的話。他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他們奪取了神的供物,卻相信自己沒有奪取過,這是著迷。

    三章十三節︰「耶和華說;你們用話頂撞我。」這是事實。他們卻說︰「我們用什麼話頂撞了你呢?」他們頂撞了神,卻相信自己從來沒有頂撞過,這就叫著迷。

    【約翰福音里著迷的例】

    在新約里也有一卷書,就是約翰福音,說到著迷的事也不少。例如︰

    五章四十三節︰「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這一種的拒絕主耶穌,在以色列人好像是對得起他們自己的良心似的,這是著迷。

    五章四十四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獨一之神來的榮耀。」真的榮耀不求,算不得榮耀的反而求,這是什麼?這是著迷。

    七章十九至二十節︰「摩西豈不是傳律法給你們麼?你們卻沒有一個守律法。為什麼想要殺我?」這是主說的話。眾人卻回答說︰「你是被鬼附著了,誰想要殺你?」他們是撒謊以至于著迷,不然就不會說「你是被鬼附著了」。他們想殺主耶穌,卻著迷到一個地步,以為主耶穌是被鬼附著了。

    七章二十七節︰「然而我們知道這個人從那里來;只是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他從那里來。」這也是撒謊以至于著迷。

    【著迷的現象】

    著迷是很可憐、很悲慘的。一個著了迷的人,是落在一種很不正常的情形里。我們舉幾個例于下︰

    有的基督徒是在話語上著了迷。他說了什麼話,他竟然能相信他從來沒有說過;他從來沒有說過什麼話,他竟然相信他是說過了。人家沒有說那樣的話,他想人家說了那樣的話,就肯定說人家說了那樣的話。這樣的基督徒不只是撒了謊,並且是著了迷。撒謊,是撒了謊而自己知道;著迷,是撒了謊而自己還不知道。撒謊,是撒了謊而知道自己是錯的;著迷,是撒了謊還說自己是對的。有的基督徒著迷到一個地步,把明明是謊言的當作真理,把明明是錯的認為是對的,把明明是虛謊的當作事實。

    這樣的基督徒,他起頭撒謊是打算騙別人,結果自己也受了騙。他撒謊,騙了一個弟兄,騙了五個弟兄,騙了十個弟兄,這些弟兄都吃了他的虧,可是他的代價也出得相當大,因為這一個黑暗是領他到著迷里去的。他撒謊成了習慣,撒謊到一個地步,他自己都以為是真的了,他著迷了。撒謊的起頭是騙人,撒謊的結局是自己著迷。他實在沒有踫著這樣一件事,他卻對人說,這一件事是怎樣怎樣的,的的確確是真的,這是騙人。等一等他對另一個人也是這樣說,他已經騙了兩個人了。再等一等,他又踫著兩個人,他仍是那樣仔細的說,他又騙了兩個人。他起頭說謊,他里面還有一點難受,他還有點覺得基督徒這樣說是不該的。到後來,他越說越沒有感覺,好像越說越能證實了,連他自己都相信是真的了,這就是著迷。自己捏造一件莫須有的事來欺騙人,後來連自己都相信這一件事是真的,是著迷。

    有的基督徒,在作見證上著了迷。有一個弟兄,他听見過很多弟兄作的見證,有的是禱告得著答應,有的是工作得到神的祝福,有的是遇見難處得了神的拯救。他就從這些見證上,產生一種夢想。他以為他的禱告也得著了神的答應,他的工作也得了神的祝福,他踫著難處也得著了神的拯救。其實這些都不是事實,都是他在那里幻想。後來一有機會,他就起來作見證,說得活靈活現的。一件事情本來很平常的,他卻把它說得那樣特別;本來不是那樣奇妙的,他卻把它說得那樣奇妙。他這樣一次過一次的作見證,作到後來,他相信就是那麼一回事。作到一個地步,到底那一部分是真的,那一部分是假的,連他自己也不知道了。人欺騙自己到一個地步,連自己都相信是真的,這就叫著迷。

    有的基督徒,在疾病上著了迷。他身體上本來並沒有什麼病,他卻以為自己有這樣的病,有那樣的病。他這許多的病都是從自愛來的。他沒有什麼真的病,他的病是醫生所不承認的。就是因為他太寶貴自己,太自愛的緣故,一下說他有這個病,一下說他有那個病,心跳兩下就說有心病,咳嗽兩聲就說有肺病。醫生如果對他說真話,告訴他沒有病,他就說這個醫生不好;醫生如果附和著他,也說他有病,他就說這一個醫生高明。沒有病而一直說自己有病,這是自愛以致于著迷。起頭的時候,也許因為要得著親戚、朋友、家里的人的愛憐而說自己有病,結果就真的以為自己是病人。他是用心理來創造病,這叫作著迷。著迷是自己造出一個東西來騙自己,騙到一個地步,都不知道自己是被騙了。

    有的基督徒,是在懼怕上著了迷。他心里懼怕,但並不是真有什麼可怕的事情。不過起頭的時候以為某件事是可怕的,結果就真的怕了。你把許多不可怕的理由告訴他,他反而不能信。任何人告訴他不必怕,他總認為是可怕的。這也是著迷。

    有的基督徒,是在猜想上著了迷。這樣的基督徒,因為沒有光的緣故,往往把猜想當作事實。起先他猜想某人曾作過某件事,某人曾到過某個地方,某人曾說過某句話,後來他竟然相信某人真作了某件事,某人真到了某個地方,某人真說了某句話。他著迷到一個地步,把別人所沒有的事想到有。明明是冤枉人,他卻相信是事實,這是著迷。人不是那樣,他相信人是那樣,這是著迷。人沒有作過那件事,他相信人是作過那件事,這是著迷。他把他所猜想的當作實在的,這是著迷。

    另外還有一種著迷的情形。有些基督徒,他們真是追求,真是盼望在主面前能好好的走前面的道路。但是他沒有光。一件事並沒有錯,他卻以為作錯了,就一直為著那件事掛慮,掛慮到甚至說主不能赦免他,寶血不能洗淨他。按著神的光來看,他沒有罪,但是他很肯定的說有罪,他以為他作了一件不得了的錯事,犯了一個不得了的罪。他在那里難受,他在那里流淚,他以為一次認罪不夠,就十次認罪,百次認罪,一直認罪,他總感覺那一個罪還在那里。這叫什麼?這叫著迷。著迷不一定都是對于不好的事,連對于罪的感覺也有著迷的可能。一個追求的基督徒如果沒有光,會定罪自己所沒有的罪,這是著迷。事實並不是那樣,卻一直相信是那樣,這就叫著迷。

    以賽亞書五章二十節說︰「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人著迷到一個地步,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自己明明錯了,還很有把握的以為是對的,這是到了最可憐的地步。基督徒最怕有了罪而一直看不見那個罪。有罪是污穢的問題,看不見罪是黑暗的問題。污穢已經夠危險,如果再加上黑暗,就更危險了。一個基督徒如果住在黑暗里,就不容易走前面的路,因為他看不見。

    著迷的現象是多種多樣的。一個基督徒,對于他自己的思想.對于別人的思想,對于他自己所說的話,對于別人所說的話,對于他自己屬靈的光景,對于他自己所犯的罪,對于他自己的一切,都有著迷的可能。著迷也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憧蚧個基督徒都有著迷的可能,不過有的人的著迷小,有的人的著迷大,有的人的著迷厲害一點就是。所以,我們不能不注意它。

    【著迷的原因】

    基督徒的著迷,都是有原因的。現在我們要從聖經里找出著迷的幾個基本原因︰

    愛黑暗

    人不愛光,而愛黑暗,這是著迷的一個大原因。人不喜歡光,反而喜歡黑暗,這個人的心已經有偏向了,因此就容易著迷。人因為要避免難處,省去麻煩,臉不敢朝著光,就說自己對;到後來,就相信自己對,自己好,就著迷了。以色列人當初所以拒絕主耶穌,就是因為他們不愛光,倒愛黑暗(約三19)。他們沒有光,他們住在黑暗里,就以為拒絕主耶穌、恨惡主耶穌都是有理的。主說︰「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這沒有別的,這是他們著了迷。他們是無緣無故的恨主耶穌(約十五24-25)。我們必須知道,什麼地方有黑暗,什麼地方沒有光,什麼地方就有錯誤的看法,就有錯誤的把握,就有錯誤的自信,就有錯誤的斷案。所有的錯誤都有著迷的成分在里面。所以,人不愛光的結局是著迷。

    驕傲

    驕傲,也是著迷的一個大原因。俄巴底亞書第三節有一句話︰「你因狂傲自欺。」這給我們看見,自欺有一個最大的原因,就是驕傲。自欺以致著迷的人,恐怕都是驕傲的人。一個基督徒如果存心要在人面前得虛榮,得地位,就起首裝假,就起首騙人,一次過一次,就弄到自己欺騙自己,結局就著迷了。基督徒一驕傲,就容易幻想自己有了什麼,幻想自己得著了什麼,漸漸就會把所幻想的當作真的,結局就是著迷。弟兄姊妹,你千萬不要以為驕傲是小可的罪;驕傲是容易叫人著迷的。所以我們要學習謙卑。

    不領受愛真理的心

    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也是著迷的一個大原因。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十至十一節告訴我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的人,「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這是很可怕的一個後果。人信從虛謊,就是著迷。沒有那一件事,卻相信有那一件事,這就是相信虛謊。人不領受愛真理的心,當然就傾向虛謊。相信虛謊,就是著迷。

    箴言二十三章二十三節說︰「你當買真理,就是智慧、訓誨和聰明,也都不可賣。」這告訴我們,真理是需要買的,真理是需要出代價的,我們的心如果準備好,只要是神的真理,我們就愛,我們就接受,我們就不惜出代價,這樣,我們就有福了。可是許多時候,人里面並沒有愛真理的心。反而歪曲真理,抹煞真理,盼望最好這也不是真理,最好那也不是真理。結果就真的相信說,這也不是真理,那也不是真理;是的說它不是,不是的反而說它是,並且好像很有把握。這是著迷。我們要知道,人如果一次不接受愛真理的心,到後來要再看見那一個真理是很難的事。從前有一個弟兄,在神學讀書的時候,有一次去找一位神學教授談到受浸的事。這個弟兄說︰「我在神面前看見,我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我已經死了,我應當埋葬,所以我應當受浸。你看如何?」那個教授說︰「我也有過像你這樣的經歷。我從前在神學讀書,快要畢業的時候,我也像你一樣,我看見羅馬書第六章所說的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事。我看見我已經死了,我應當去埋葬,去受浸。可是我如果去受浸,就不能在我所在的公會里作工,所以我就去禱告,我覺得,等我畢了業,當了牧師的時候再說。我神學畢了業,也當了牧師,到今天已經有好多年了,雖然並沒有受浸,卻還是好好的過去。所以你可以好好的讀你的書,畢了業去當牧師,這個問題不會再打擾你的。」違背了真理,還以為平安無事,這個就叫作著迷。幸虧這個弟兄那次沒有听他的話。弟兄姊妹,你要記得,我們的心一不絕對,我們就容易著迷。

    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

    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也是著迷的一個原因。主耶穌說︰「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五44)這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因為貪求那一種的榮耀,以致棄絕主,以致失去永生,這是何等可憐呢!以色列人這一種的貪求榮耀,是叫他們的心傾向虛謊,結局就相信虛謊,他們就越過越以為自己是何等的了不得,他們就著了迷。

    【在神的光中得見光】

    著迷是很悲慘的事,神的兒女決不能著迷。著迷的人,都是看不見事情的真相的人。下面我們要說到一點怎樣能看見事情的真相,怎樣能不著迷。

    以賽亞書五十章十至十一節說︰「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听從他僕人之話的,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里,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第十節的話有點不容易讀。如果把這一節的話像下面這樣加上標點符號,它的意思就容易領會些︰「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听從他僕人之話的?──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意思是︰你們中間有什麼人是敬畏耶和華听從他僕人之話的呢?如果有人要听耶和華僕人的話,但他行在暗中,沒有亮光,那麼他怎麼作呢?他就「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

    第十一節︰「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里,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當以色列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的時候,很自然的要點許多火把圍繞自己。他們行在火焰里並自己所點的火把中,豈不是好麼?不,結局是躺在悲慘之中。屬靈的黑暗,不是人的火把所能除去的。光,是從神來的,不是從人來的。人的火把永遠不能叫人有屬靈的真看見。

    所以我們必須看見一件事,就是我們自己點的火把,永遠不是屬靈的光的源頭。有的基督徒說︰「我那里有錯?我想我一點錯都沒有,我一點都不覺得我有錯。」你想自己沒有錯,你覺得自己沒有錯,你相信自己沒有錯,你就真靠得住麼?有的基督徒這樣說︰「某件事我想過許多時候了,我敢斷定說,這件事必定是怎樣。」難道你自己這樣想過了,就能這樣斷定麼?憑著神的話看來,這不是基督徒知道事情的方法。你能盡你的力量一直想,但你所想出來的還不過是人的火把。基督徒不能藉著自己的火把來走屬靈的道路。基督徒應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才能看見,才能走屬靈的道路。許多時候,我們憑著自己去想,反而會糊涂,反而會受欺。我們必須看見,屬靈的光,不是從我們的感覺和思想來的。人越往自己里面找光,越沒有光,因為光不在那里。

    我們再讀一處聖經,就是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因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這告訴我們,人真能看見光,真能看見事情的真相,乃是藉著神的光。在光中必得見光,第一個光是指光照的光,第二個光是指事情的真相,意思就是我們在神的光中才能看見事情的真相。事實的真相,是需要活在神的光中才看得見的。

    所以,弟兄姊妹,我們活在什麼地方是大問題。我們必須活在神生命的光中,才能作一個看得見的人。有的基督徒叫我們尊敬他,不只因為他是一個好人,更因為他是一個活在神面前的人。約翰一書一章五節說︰「神就是光。」所以凡認識神的人就認識光。凡認識光的人,我們就能從他身上找出神來。凡認識神的光的人,你一遇見他,他就能認識你的真相,他就能指出你的錯來。這並不是他在那里吹毛求疵,這乃是他里面的眼楮敏銳,容易發現事情的真相。有的事情,在沒有光的人還以為是很好的,在有光的人就能看出它的真相到底如何。只有活在神的光中的人,他才能夠看見光;只有活在神的光中的人,他才能夠看見事情的真相。在強烈的陽光之下,是用不著手電筒的;在神的光底下,就用不著人的火把。人如果活在神的光中,一件事情的真相就像光那樣清楚,就像光那樣明亮。人在神的光中,能夠把事情看到骨頭里去。人在神的光中認識自己,那才是真的認識自己。我們如果不在神的光中,那麼犯了罪,卻不覺得罪是何等的可惡;失敗了,卻不覺得失敗是何等的可羞;外面作一點好,里面卻不知道多詭詐;外面好像謙卑,里面卻不知道多驕傲;外貌好像溫柔,里面卻不知道多剛硬;外面好像多麼屬靈,里面卻不知道多麼屬肉體。等到神的光一照,這許多的真理就都顯明了,我們就要看透了,我們就要承認我們從前的眼楮是何等的瞎阿!

    舊約和新約的分別,就在于舊約是藉著外面的律法叫人看見什麼叫作是非,新約是藉著在人里面的聖靈叫人看見事情的真相。許多時候,我們能憑著道理看見自己的錯,卻沒有在神的光中看見自己的錯。我們要知道,在道理里看見自己的錯是浮淺的,在神的光中看見自己的錯才是透徹的。在神的光中才能看見神所看見的,這就是在光中得見光。

    我們要不著迷,我們就需要活在神的光中。可是我們最大的試探是點火把。我們一遇見問題,就是憑著自己往里面去尋找,到底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對的。弟兄姊妹,我們要知道,這不是神要我們走的路。我們必須學習謙卑,承認我個人靠不住,我的斷案靠不住,我的思想靠不住,我的行為靠不住,我有錯誤的可能。我所以為對的,不一定對,我所以為不對的,不一定不對;我所以為甜的,不一定是甜,我所以為苦的,不一定是苦;我所以為光明的,不一定是光明,我所以為黑暗的,不一定是黑暗。我們不要用自己點的火把來代替神的光,我們要從神那里得著光。

    主說︰「眼楮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楮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楮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六22-23)一個基督徒里頭一沒有光,就要著迷。該看見的看不見,該知道的不知道,這是最可憐的事。我們必須求神用光照透我們。叫我們能摸著神。在基督徒的生活里,不應當充滿了問題,不應當充滿了疑惑而在那里游移不定。無論對與不對,我們都應當看見。我們如果能看見,就能免去著迷。

    主說︰「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于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七17)我們得光照的條件,就是我們實在要神的旨意。我們踫著一件事,不要一下子就那樣有把握的定規是對或是不對。我們要求神憐憫,叫我們有一個絕對要遵行神的旨意的心。剛硬的心、自私的心、自以為是的心,都能把神的光關在外頭。我們如果要神的光,我們就得溫柔,就得不自私,就得不自信。我們必須謙卑。我們要求神拯救我們,叫我們一天過一天活在神的光中,能常常知道什麼是真,什麼是「是」。求神拯救我們脫離虛謊,脫離著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