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释经学手册
作者:格兰-奥斯邦
第一部 一般释经学
第1章 情境 第2章 文法 第3章 语意学 第4章 句法
第5章 历史与文化背景      
第一部 一般释经学 第1章 情境
    第1章情境要认真研究圣经,第一步就是要衡量一段经文所处的整个情境(译注:在本书中,context译为情境、处境、上下文等)。倘若没有掌握整体的情形,就进行分析,这样开始的第一步,就注定其解释必不准确。离开情境,话语就失去意义。如果我说:「你的一切都要拿出来给它。」你一定会问:「『它』是什么意思?」「我要怎么作?」若不说明所处的状况(situation),这个命令就缺乏内容,变成毫无意义。在圣经中,上下文提供了经文所处的状况。在研究圣经的时候,有两方面必须先行考虑:历史情境与逻辑情境。第一个范畴,就是研究该卷书导论方面的资料,以判断该书所面对的状况。第二个范畴,是用归纳法来追踪一卷书的思路发展。在仔细分析一段经文之前,这两方面都必须弄清楚。历史与逻辑情境提供了骨架,一段经文的深刻含义必须建立于其上。若骨架不强,解释的建筑必然会崩塌。历史情境一卷书的历史背景资料,可以从几种资源取得。最容易到手的,就是较佳注释书中的导论。许多这类注释书都有相当详细的摘要,说明各项问题最新的研究成果。最好是参考近日出版、研究深入的着作,因为最近数十年来资讯爆炸惊人。较老的着作不会提供令人兴奋的考古学发现,或近年有关圣经背景资料的新理论。旧约或新约导论也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它们处理的范围较单卷的注释书更广。第三种资源为字典与百科全书,其中的文章不但讨论书卷,也讨论作者、主题,和背景问题。考古学与地图让我们能掌握一卷书背后的地志。像约书亚记或士师记等历史书,这方面的资料就非常重要。旧约或新约神学着作[如:赖德(Ladd)]常让我们明白单卷书的神学。最后,介绍圣经时期习俗与文化的书也很有价值,能澄清经文所特别强调之事的历史背景。这个步骤是收集第二手资料,作为解释经文的准备(在开始解析研究的时候会用到)。从这些来源得到的资料,并不是最终的真理,却像一张蓝图,是基本的计划;当解释的建筑最后搭起来的时候,这个计画可能会更动。这些概念都是别人的,我们以后仔细研究,或许会得到不同的概念。这种预先研读有其价值,它使我们能远离二十世纪的角度,对于经文古代的情况产生更强的警觉心。在此我们需要思想几方面:1.从某方面来说,作者的问题对历史批判研究比较重要,对用文法与历史来作解析,好像不太相关。可是,这一点仍然可以帮助我们从历史来看一卷书。举个例子,在研读小先知书的时候,我们必须知道阿摩司或撒迦利亚是在什么时候、向哪些人工作,才能明白他们话语背后的状况。了解他们的工作与背景,都会有帮助。好的导论能将一卷书的整个历史重现在眼前。这是极有价值的解释工具,因为经文乃是向原初的文化发言,若不进入那个文化,我们就无法有正确的了解。2.写作日期也是一种解释的工具,使读者能解开经文的含义。如果但以理书是在马加比时期写的,它的意思便截然不同。倘若提摩太前书是在第一世纪下半叶,由保罗的一位门徒所写,它的色调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雅各书是写给西元一一O年之后分散的团体〔如:狄比流(Dibelius)的理论〕,它的解释也会不同。对这三个问题,我都持传统立场,这立场与我对经文的解释密切相关。启示录的时间,放在尼禄作王时(Nero,西元60年上下),和多米田作王时(Domitian,西元90年上下),在象征的解释上会有很大的区别。3.经文的对象,在文意上也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境遇决定了该卷书的内容。当然,这个问题在新约更重要,因为旧约的作品总是写给以色列人的。然而,先知书背后的状况(例如以赛亚时代全国的情形)深深影响这些书卷信息的了解。希伯来书究竟是写给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或是混合的教会,在解释上的确有区别。事实上,最后一类人的可能性最大,不过信中谈到的是有关犹太人的问题。几年以前,福音神学社收到一份彼得前书的论文,作者假定该书信是写给一间犹太人的教会。有人问他,如果收信者中有犹太人,也有外邦人,对他的论文会有什么影响;他必须承认,这一点会改变他整个论文。而事实上,彼得前书的对象的确是混合的会众。4.在这四方面中,目的和主题对解释最有帮助。在研读任何一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对于该卷书面对的问题和环境,都要有基本的知识,也要知道作者是用什么主题来谈这些问题。如果我们不知道约翰在第一封书信中,是面对诺斯底派刍形的挑战,就很可能误解约翰壹书一章8-10节护教的语气。直到最近,注释家才开始研讨个别书卷的圣经神学。可是这是极有用的解释工具。倘若注意到一卷书的整体观点,对于其中个别声明的解释,就更容易准确。如果明白路加的重点是救恩(历史),同时他也强调一些主题,诸如圣灵、敬拜,和社会关怀,对了解其中的比喻——如财主与拉撒路(路十六)——会有很大的帮助。从这些来源所得到的资料,可以作为一种过滤器,将个别经文在其中滤过。在详细的解析与研读经文之后,这些预备资料或许会需要修正。它的目的是将解释的定律规范得更窄一些,让我们所提的问题更恰当,强迫我们回到原初作者的文化,以及经文背后当初的状况中。这样,我们就不至于将二十世纪的意义读入第一世纪的用语中。这种方法让人事先进行了解,将经文与背景衔接起来。同时,这些资料必须摆在经文面前,不要放在它背后;也就是说,在我们仔细研读个别段落时,或许会需要修正它。这份材料绝不可以勉强经文跟随它的指引,因为它是次要的,而主要的知识必须经由研读经文本身而来。逻辑情境实际来说,逻辑情境是解释最基本的要素。我告诉班上的学生,如果有人打瞌睡,没有听到我问的问题,而倘若他/她回答「情境」,可能有一半答对的机会。这个词本身对经文的影响是一系列的。最佳的图解方式,就是一连串的同心圆,以经文为中心,向外扩展(参图1.1)。愈靠近中心,对经文意义的影响力愈大。例如,辨认文学形式的风格,可以帮助诠释者认出何为比喻,可是这一点比不上其他经文对该段经文的影响力。比方说,我们可以辨识出启示录是启示文学;虽然两约之间与希腊式的启示文学都可以提供重要的类似处,但是启示录大部分象征乃是取自旧约。从另一端来看,一个词汇或观念的意义,最后的仲裁者为其直接的上下文。保罗在腓立比书第一章中用的词,与他在腓立比书第二章中的用法,不保证一定相同。因为语言的运作本来就不是如此;每一个字都有许多含义,作者的用法要视当时的上下文而定,与前一段中的用法无干。aphiemi一字是很好的例子,在约翰福音十四章27节为「我留下平安给你们」,而十六章28节则为「我又离开世界」。这两者不能互相解释,因为它们的用法正好相反。在第一处,耶稣给门徒一样东西;在第二处,他则是将一样东西(他自己!)从他们当中拿走。而「赦免」一字,我们更不能按平常的用法来理解(如:约壹一9)。其他经文能帮助我们了解语意学的范围(这个字可能有的不同含义),但是惟有当时的上下文足以限定可能性,指出其实际的意义。图1.l也将以下几章包括在内。一般所谓的「归纳法查经」包含几个层面,就是将整卷书作图表,和分析一个段落。归纳法一般是指个人对一段经文专心的研究,不使用其他工具书(如注释书)或资料。我直接进入经文,对它的含义自己下结论,而不是借用别人的结论来了解。这种掌握批判力的方法,使我在必须用注释书和其他材料进一步深入研究经文时,不致过分受到它们的影响。我必须先有定见,再与其他人的结论互动。否则的话,我只是复述别人的意见而已。现成的资料带我进入经文背后的状况,而我自己归纳式的研读,使我能预备好资料,来评估各种注释书。1.整体的研读:一卷书的图解。过去十年中,文学批判对圣经学界作出了很宝贵的贡献。在那之前,因着形式批判的影响,研究重点都放在单独的段落,不注重整体;学者将各卷书拆散,成为各自独立、互不相干的部分,然后才分析其意义。注释书因为过分强调单字的研究,使这种不平衡的趋势更加恶化,甚至字与字之间都显得没有什么关联。然而,文学批判却指出,除非从整体来看,否则各部分就没有意义。惟有先顾及整体,然后才能针对其中各部分、按着中心信息来研究。实际而言,释经的过程可以简述如下:第一,将整本书作成图表,初步分析它的思路流向;接下来,专注于每一部分,察究论证的细节;最后,再重新调整全卷的思路发展,使其与各部分息息相关。阿德勒(Adler)和范道伦(VanDoren)合写的名着《如何阅读一本书》(HowtoReadaBook,1972:16-20),探究阅读的四个阶段:(1)初步阅读,重点在辨认其中的用词和文句;(2)调查式阅读,就是综览全书,找出基本的架构和主要思想;(3)分析式阅读,对全书作深入的研究,尽可能彻底明白其信息;(4)同类式阅读,即将所得的信息与其他类似书籍作比较,对主题作出第一手的详细分析。前面两个阶段是归纳法,后面两个则是以研究为取向,不单用到原来的文字(原着),也用到次要文字(对该书的解释,或其他人所写相关的书)。本章要探讨调查式阅读法。阿德勒和范道伦将这个方法分为两个途径(1972:32-44)。第一,翻阅介绍部分(序言、目录、索引),并浏览主要的篇章与段落,以明白全书基本的进展与中心思想。就圣经的一卷书而言,这就包括前言与各段的标题(如果用研读本圣经),再加上熟读重要的几章(如:罗-、三、六、九、十二)。第二,速读全书,不要停下来思想个别的段落或难明的观念。这方式使我们可以明白并记住全书的要点,不致立刻迷失在一些细节中。我要将这种调查式阅读法的范围再扩展一些,把结构发展也包括在内;我称之为「书卷图解法」(OsborneandWoodward1979:29-32)。这时候最好用一本分段良好的圣经。我们必须记住,章节并没有被默示。事实上,是直到一五五一年圣经才分成节,有一位巴黎的出版商,名叫司提番那(Stephanus),他用了六个月将全本圣经分成节,然后出版了他最新的希腊文版。根据传说,司提番那是骑在马背上作这件事,而他分节的依据,是马行进时对他笔的震动!后来司提番那的版本普及各处,没有人敢擅自更动,而他的分法一直沿用到如今。问题是,司提番那对章节的分法常有问题,可是一般人以为他的判断乃是正确的,以致在解释各章各节时,没有顾到上下文。所以,我们在决定意义时,绝不可倚赖节的区分。分段乃是了解各卷书思路发展的要诀。我教导教会团体查经法,时常发现,对初学者而言,最困难的事就是速读每一段,写下重点。大家很容易一头栽进细节,却不懂得鸟瞰全章。在这一步,我们需要从整体来看,学生应当学习用六到八个字来作每一段的摘要。如果我们读得太细,摘要就会只反映出全段的前几节,而不是整段。这种错误会使整个研究有所偏差。在图1.2和1.3中,我用约拿书和腓立比书作例子,以说明这种方法在旧约和新约中都可使用。如约拿书的图解所示,按照顺序,以简短的话囊括每一段,只要顺着摘要看,就可以感受到全卷的思路。而综览整个图解,全书的轮廓便一清二楚。例如,我们很容易看出,第三章成就了第一章原初的目的,就是到尼尼微的使命,以及百姓的悔改。因此,全卷有两处平行,第一与第三章,第二与第四章。再者,重点为后一个平行,因此约拿书的要义不在于宣教,而在于约拿(和以色列)对神的态度,和对神要怜悯之人的态度。第四章是「故事的精髓」,教导神的怜悯。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1-3传道的命令;违逆与逃避1-5祈祷;约拿的痛苦1-3上二度命令;约拿顺服1-4约拿发怒;神发问4-12神的风暴;水手的惧怕6-9祈祷;约拿的信心3下-9传道与尼尼微的悔改5-8神的教导(1):蓖麻枯萎,约拿发怒13-16水手顺服,抛约拿入海17大鱼吞约拿入腹10被吞出10神的赦免9-11神的教导(2):神的怜悯图1.2约拿书的图解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1-2问安1-4合一与谦卑,不自夸1-4警告犹太派1站稳3-8感恩:为相交与分享5-11基督谦卑与高升的榜样4下-6保罗辉煌的资历2-3祈求合一9-11祈祷:为他们的爱心和分辨力12-13责任与神赐的能力7-11为基督看一切为有损4-7劝勉:喜乐、温柔、为挂虑祈祷12-14他的囚禁使福音广传14-18作见证,不埋怨、不相争12-14竭力更多得着基督8-9思想美事并且去行15-18因敌人播扬福音而欢喜19-24称赞提摩太真正的关心15-16听从的呼吁10-13喜乐与满员,因他们的分享与基督的预备18下-26无论得释或殉道都将欢喜25-30称赞以巴弗提不顾性命17-21真假教师的对比14-19喜乐与满足进一步的解释27-30虽遇逼迫仍然同心合意20-23颂荣与最后问安图1.3腓立比书的图解如果我们将第四章定为「约拿的忿怒」或「忿怒得回答」,就会错失了要点,即:约拿学到了神赦免的意义。所以,每一段标题都必须抓住该段的要义。不过,我们也必须记得,这只是预备性的综览,在仔细分解之后,若有需要变更之处,还要修改。像约拿书或腓立比书的长度,作综览大约需花四十到四十五分钟。现在让我们更深一层,一步步探索如何制作图解。一、速读段落最有效的方式,是拿一枝笔。一面读,一面写下摘要。这样作最能专心。速读一段经文(或稍为仔细去读),最大的问题是心思不集中。我常发现,读完一段之后,我的心却在想当时面对的问题,或当天要作的事,结果必须重读一遍(有时几遍!)。如果我边读边记,强调第一印象,就比较能专心。还有,如果以一句话作摘要嫌不足,我就抓住那段思路的进展(如,腓四4-7一连串的劝勉;见图解)。这时,速读并写笔记的方法便有助益。这步骤的价值为:所作的图解成了地图,可以追踪整卷书的走向。以后再仔细研读各个段落时,我可以一眼就断定某句声明前后的思路。二、在图解全卷之后,就可以回头检查,寻找全书各段中思路进展的模式。如果发现段落之间思路中断,就应当用单线作记号(参上图)。内容类似的段落组成全书的大段,这样便能看得更准确。有些思路的改变很容易看出,如从保罗对自己的评语(一12-26)转为论腓立比的情形(一27-28),或进一步从腓立比人的情形转而称赞提摩太和以巴弗提(二19-30)。有些改变则不太容易察觉,如从谦卑的提醒(二1-11)稍微转向警告(二12-18),或将四章1节与三章17-21节相连,而不与四章2-9节相连。至于最后一点,读者暂时只能猜测原因,等到仔细解析全书之后,才能完全澄清。这就是我为何将约拿书和腓立比书都放在这里的原因。约拿书是圣经中大纲与章的分段符合的少数几卷之一,可以成为简单的范例。约拿书中惟一的问题,是一章17节究竟是第一章的结论,还是第二章的引言。腓立比书就复杂得多,需要更仔细的思想。它是教导式的题材,不是故事或叙述(如约拿书)。这类文字的分段常较突兀(如二25-30,三l-6),全书的进展也不容易确定。不过,这两个例子的作法,都可以帮助学生了解整卷书的思想进展。另外一个困难,是找出模式改变的方法。虽然圣经每一段的组织都有意义,但思想模式却常不容易辨识。司陶特(D.Stuart)说:「模式的分辨,在于寻找一些主要的特点,诸如发展、继续、独特的片语形式、中心或枢纽的字、平行、交错、含括等重复或进展的模式。模式的要诀常是重复与进展」(1980:36;强调字为原书所有)。华德·凯瑟(W.Kaiser)提供了更详细的说明,列出八个发掘思想单位「缝合处」的「线索」(1981:7l-72):1.重复的名词、片语、子句,或句子,可以成为标题语,引介各个部分,或成为末尾的结语,结束每个段落。2.文法常可提供线索,如转接性的连接词或副词;例如:「后来、所以、为此、但是、然而、同时」,和希腊文的oun,de,kai,tote,dio。3.修辞式的问话常代表转向新的主题与段落。这类问题有时相连成串,将整个论证或一个段落往前带动。4.时间、地点,或背景的改变,是一种常用的技巧,表示新主题与段落的出现;尤其是在故事中。5.称谓的改变,通常特意显示:注意力已由某个团体移到另一个团体;这是最重要的技巧之一。书信式的文字中经常使用。6.动词的时态、语气等的改变,甚至主词或受词的改变,也可能是新段落的线索。7.钥字、命题,或概念的重复,暗示出一个段落的范围。8.偶而,一段的主题会在该段的标题语中出现。在这种特殊状况下,诠释者只需要确定:该段所有的内容都包括在作者明示的目标之内。在我们速读各段、写摘要时,这些基本的模式中断方式颇有帮助。既知道这些可能性,在制作图表的时候,就可以判断思路的转折。甚至在作更详细的解析时,这些中断方式也有用处。三、最后一步,是再将各段区分成大单位,以双线来表示。教导类的书卷,如腓立比书,这样做格外有价值。这个过程与前一步差不多,可是思想的单位比段落更大,乃是建造在第二步之上。作完这个步骤,把结果与我们所收集的注释书和导论比较一下,颇有帮助。我们甚至可以将结果记在图上[例如,将注释者的名字,如RalphMartin(丁道尔系列的腓立比书注释)或GeraldHawthorne(Word系列的腓立比书注释),放在他们所认为该分大单位的所在〕,以作比较,在未来的研究上可以指引我们的思想。不过,最重要的是,一开始我们要自己作归纳研究,未完成之前,千万不要去查阅第二手资料。否则我们一定会被其他人的看法控制。归纳法提供一个很重要的关卡,使我们不致盲目随从注释书,可以找出自己的解释,不致像鹦鹉学舌一般,只是重复某些专家学者的意见。然而,这个方法对诗篇与箴言并不适用(个别的诗篇或许可以使用,但是整卷却无法采用)。虽然许多人尝试将诗篇用不同的方法分类,但是以主题来架构的模式太过肤浅。箴言也相仿;直线型发展的部分(如第一-九章,或三十一章)可以用图解,但是箴言的收集部分,却无法从整体的角度来研究(参本书第七、八章)。再者,或许有人会问,这个方式对很长的书卷(如以赛亚书或耶利米书)是否适用?这个问题问得有理。虽然长书卷的图解比较难,但是我衷心相信,这样作很有帮助。容我用一卷书作例子。这卷书不算最长,但却是圣经中最困难的部分之一,那就是启示录。我不作整个图表(请读者自行尝试),而是讨论其结构的暗示(第二、三步)。我们在经文里面寻找模式时,可以看出启示录的组织是天与地之间循环出现。只要浏览图解,就会看到第一、四-五、七(十)、十四-十五,和十九章l-10节是天上的情景,而第二-三、六、八-九、十一-十三,和十六-十八章是发生在地上的事。结论部分(十九11-二十二2)则将天与地结合起来。此外,在这个轮转的模式中,天上的景象主要是赞美与敬拜,而地上的景象则是愈来愈混乱、痛苦,神的审判也愈发加重。这个模式最佳的证明,是印、角,和碗的关系。用归纳法的表,我们可以看出,它们的组织模式是相同的。因此,印、角,和碗乃是以循环来组织,特色是审判与毁灭的逐渐加强(受影响的程度,六8为地的四分之一,七7-8为三分之一,十六3-4为全地)。天上与地上景象的对比,指出全书具合一的主题,即神的主权(垂直方向),并导致水平方面,就是要求教会信靠神,无论目前与未来的苦难为何。我要再度强调,这只是初步的大纲,还不是最后的。它代表读者的观点,但不一定是原作者的看法(这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迈尔(Meyer)和莱斯(Rice)(1982:155-92)举例说明,读者的角度会如何影响一段文字的组织图,不过他们承认,「读者的任务……是建立自己对该段文字架构的了解,并使这架构尽量接近作者的原意」(p.156)。他们的实验小组研读一段有关铁路的文章,来显示个人的角度如何影响对文章结构的看法。当然,因为每个人的期待不同,对经文架构的分析就很不一样。我们必须承认,自己的前提很容易影响对经文的看法。在归纳法的过程中,读者扮演关键性的角色,而若要明了作者原初的设计,就必须更进一步研究。然而在解释的过程中,归纳法仍然具有极大的价值,因为它能够提供观点。2.部分的研读:段落的图解。若要像解析较大的单位(一卷书)一样,来图示较小的单位(段落),垂直图比前述的水平图更好用,因为单位小。对不熟悉原文的人,我推荐使用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来进行这一类研究。这个译本虽不如其他译本流畅,可是它对直译十分讲究,因此最接近希伯来文或希腊文,让我们更清楚看出圣经作者原初的写作模式。图解的样式可以有几种(我们将用弗一5-7作实验)。许多希腊文解经课都使用复杂的图解(参图1.4),每一个词都要放在它所形容的字底下,两者的关系也要说明(参Grassmick)。费依(GordonFee1983:60-76)提出句子流程解析图(图1.5),和文法分析图类似,但没有那么复杂。两者都将主词、述语,和受词放在一页的左角,而将附属词汇缩排,放在所修饰的字或片语底下。费依建议用注解来说明文法的判断,而用颜色来标示重复的字或主题。图1.4以弗所书一章5-7节文法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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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5以弗所书一章5-7节的片语或句子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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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6以弗所书一章5-7节的方块式或直线式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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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较简单的方块式图解(图l.6),过于字或片语的图解(图1.4和1.5),因为它可以表达子句的层面,较能呈现全面性。另外两个方式将每个字或片语都作图示,而方块图解只图示主要与次要的子句(或长片语)。这三种图,在层次上一个比一个广——字、片语、子句;而子句则是一段话的大块结构。方块法有一些缺失;例如,它不像另外两个图那样能表达细节。然而,它有三项优点,足能盖过其缺点:(1)它比较简单,花的时间较少;忙碌的牧师或平信徒能够持续使用;(2)在子句结构中,大部分其他关系(诸如形容词、名词的修饰语、副词,或修饰动词的介系词片语)也能显示出来;(3)句子图解的目的,是将一段经文的思路以一目了然的方式表达出来,而不是要深究文法的细节。另外两种方式,对于目视太过复杂,无法达到这一点。在解析研究中(第二至五章),文法的细节会显露出来,可是在这样的初步阶段,讲究细节不但无助,反而有损。文法最好留到以后的过程再考究。此外,在下面的解析过程,图解就不那么重要,因为是要澄清句子当中的细节,而不是要目视思想的流程。所以,句子图解已经足以达到我们的目标,不需要详细的文法图解。在句子图解中,首先要作的,是区别主要子句与次要子句。我们的教育体制很少讲到这方面,实在让人讶异。在希腊文课上,我常问学生,他们最后一次上文法课或句子解析课是什么时候,大部分人从初中之后就再没有接触;有几位主修英语的学生,在大学里面也完全没有碰过!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这方面的知识非常缺乏。子句乃是句子中含有主词与述词的部分,例如,「我看见那个男孩」(主要子句)或「因为我看见那个男孩」(附属或次要子句)。以上两句的分别为:第一句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句子,而第二句却不能。在第一次读圣经的句子时,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向自己大声念出每一个子句,看看哪一句为不整全的句子,哪一句可以独立。例如,腓立比书二章6节(参以下图解)。我还是喜欢用直译式的译本,如新美国标准圣经,因为它比较接近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在研经上有好处(当然,懂得希腊文或希伯来文的人,可以直接用原文圣经)。腓立比书二章6节的经文为:「那位(Who),虽然他曾以神的形像存在,(却)不以与神同等为一件要抓紧的事。」这里的「那位」引进二章6-11节的道成肉身伟大赞美诗,因此当视为名词(第5节的「基督耶稣」)。我们开口读这一节,就会发现,「虽然他曾以神的形像存在」,本身并不能独立为一句话,所以它是主要子句(「他……不以与神同等为一件要抓紧的事」)的附属子句。作图解时,我们将次要子句缩入半寸左右,并用箭头指出它要修饰的子句。虽然他曾以神的形像存在那位……不以与神同等为一件要抓紧的事。许多人喜欢将修饰子句缩排在所形容之字的下面。这方法在视觉上效果不错,可是我感到它颇难使用。许多附属子句是修饰一个子句的最后一个字,用这个方法会占用很多空间。此外,保罗很会用回旋式句子,例如,以弗所书一章3-14节就是一句话,其中的结构复杂得不得了。用这种方式图解,一张纸绝对不够,需要用八尺宽的纸!我觉得比较好的方法是缩入半寸,并将箭头放在要修饰的子句底下。在方块图解中,有几方面需要注意(图1.7)。第一,箭头要指向所修饰的词,而附属子句或片语比要修饰的子句缩进半英寸。第二,缩排子句经常会一连串,因为会有次要子句修饰另一个次要子句的情形。这就是句子图解的主要价值所在,因为它可以使这种复杂的关系一目了然,增进我们对思路进展的了解。第三,平行子句或片语要以箭头(如果它们是附属的,如以上弗一5-6的两个介系词片语)或直线(如果它们不是附属的,如第7节的两个名词)相连。以弗所书一5-7有四个连续的附属关系。倘若我们以横接的方式来写,需要很多空间;而用箭头,就简单又有效。箭头也使我们能顺着经文的顺序,避免搞混。次要子句若在前面,箭头就朝下(参以下腓二6的图解),若在后面,箭头就朝上(如以上弗一5-7)。在圣经中辨认子句最有效的方式,也许是研究连接的字。对圣经研究而言,这一点尤其真确,因为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经常使用连接词。我们必须问,它是否为对等连接词(以及、但是、可是、既…又…、不但…而且…、不是…就是…、因此、因为、于是)——衔接平行句或主要的子句,还是附属连接词(除非、之前、之后、同时、当时、自从、因为、即、如果、虽然、虽、以致、为要、除外、如同、那么、那里)——衔接修饰子句。我们也可以陈明附属的关系,就是用一些记号来代表各种语法关系(如,T代表时间[temporal],Ca代表原因[causl],Cn代表让步[concessive],Cd代表条件[conditional],R代表结果[result],Rel代表相关[relative],P代表目的[Purpose],Me代表媒介[means],Ma代表方式[manner],I代表工具[instrumental])。这些记号可以写在箭头旁边,如此,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段经文中附属子句的模式。我要以腓立比书二章6-11节整首道成肉身的赞美诗来作图解示范(参图1.7)。这个图使人一眼看出,主要的两段是耶稣的行动和神的行动。在前者之下有三个基本概念:耶稣的顺服、倒空和谦卑。在后者之下只有一个主要概念——神升高的行动——以及两个次要概念——万膝都要跪拜和万口都要承认。我们会立刻注意到,这可以成为初略的讲道大纲。事实上,方块图解可以成为讲章或查经的初步纲要。在查看图中的子句模式时,也可以马上看出哪些是主要子句,哪些是次要子句(正如我们在腓二6-11所见)。不过,在此要提出两项警告:第一,大纲就像图解一样,乃是初步的,仔细解析经文之后,可能需要更改。第二,句法的关系固然对判断思想的主要部分很有帮助,可是却不能自动作出判断。子句常有平行现象(如7-8节的倒空与谦卑,或10-11节的跪拜与承认),必须结合成为一个要点。还有一件事也很要紧,有时在作者的实际思想发展中,文法上的附属语和主要子句同样重要,甚至比它更重要。保罗在这方面最出名。如果附属概念有详尽的说明,就是一个记号,表示作者认为它是要点。例如,腓立比书二章2节说:「要有同一个心思、同一份爱、在灵里合-、心思朝向同一个目标,使我的喜乐满足」。显然,这里最要强调的并不是使保罗的喜乐满足,而是腓立比图1.7腓立比书二6-11的图解,附语法关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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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会的和谐;连续四个附属子句说明了带给保罗更大喜乐的途径。在讲道大纲中,要点应当是和谐,而不是喜乐。同样,在腓立比书的赞美诗中,保罗用了两个附属子句来修饰倒空(7节)和谦卑(8节)显示保罗实际上是在强调道成肉身的事(「成为人的样式」)。传道人应当从直线图发展出讲道大纲。最佳的方法,是将它与图并排,对照重点。在这个步骤中,讲道大纲就像查经材料一样。可是我在十五章中会提出,在一篇解经讲道中,经文应当主导其架构。如果我们主控经文,勉强它来配合自己预先想好的信息,就不是在传讲神的话,而是在分享我们的想法。当然,有时候这类信息(专题式)有其必要,不过它不算真正的解经讲道。所以,大纲必须配合经文的架构:一、谦卑的光景(二6-8)1.心思的光景(6节)1)他的本体2)他的决定2.存在的光景(7-8节)l)他的道成肉身(7节)a.他的本体b.他的形像2)他的谦卑(8节)a.他的样式b.他的顺服二、高举的光景(二9-11)1.被神高举(9节)l)他的新地位2)他伟大的名2.被人和万物高举(10-11节)1)藉服从来高举(10节)2)藉承认来高举(11节)a-宇宙性b.内容c.结果这仍然只是初步的大纲,要等到解析全部完成后,才能定案。到那时候,经文可以转变成满有动力的讲道模型(参本书第十六章;Liefeld1984:115-20)。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腓立比书二章6-11节的研读非常有意义,不但作出了未来查经或讲道的大纲,也提供了可能的信息。除了本段之外,只有约翰福音一章l-18节对道成肉身和基督的高举有如此深刻的神学反思。在前半段中(6-8节),三个主要子句都提到道成肉身的时刻。第一处是从负面来讲,耶稣拒绝神性的特权与荣耀(6节);接下来是从正面来谈倒空与谦卑,耶稣将他的人性(「奴仆的形像」,7节,与8节相较)加在他的神性(「神的形像」,6节)上。这种仆人基督论,成为基督徒行为的模范或准则(注意5节),高举的段落(9-11节)因此更显得动人。我们若像基督一样「谦卑自己」(与3节比较),神就必将我们高举,分享基督的荣耀。当然,我们并没有「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但是,约翰福音十七章22节的平行句,在此颇有帮助:「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若分享耶稣的谦卑,就将分享他的高举。我要再用一段旧约经文来说明这个方法。请看以赛亚书四十章27-31节。首先,我们需要明白这段圣经背景的大环境。第四十章是以赛亚书第二大段(四十-五十五章)的开始,其中心为「仆人之歌」,与神对列国普遍救赎的爱。这开头的一章是一首奇妙的赞美诗,颂扬神的全能与救赎的爱。后半段(18-31节)为一连串修辞式的问题,责备以色列缺乏信心。神无可比拟(18-20节)、无限伟大,远超地上或天上的一切荣耀(21-26节),他会为他的子民行事(27-31节)。你为何说,哦,雅各并肯定,哦,以色列,我的道路向上主隐藏我的冤屈神并不查问?你不知道吗?你未曾听过吗?永在的神,上主,地极的创造者并不疲乏或困倦。他的智慧无法测度。他赐力量给疲乏的,又将力量加给赐缺乏能力的。即使少年人变得疲乏困倦,强壮的年轻人全然跌倒,但那等候上主的将得着新的力量:他们将如鹰展翅上腾,他们将奔跑而不困倦,他们将行走而不疲乏。我们首先会注意到,旧约经文缺乏附属子句。由于希伯来文不太使用连接词,图解的帮助便不像新约那么大。类似这样的诗体经文,大半都是主要子句。在散文中,主要的连接词(即「以及」)子句占多数。所以,我们必须寻求修辞的模式,并注意思想有否改变。在这时候,直线式的图解仍有帮助,因为他将句子并排在一起。这一段中,我们立刻注意到,思想是以对句出现。每一个概念都重复强调。并且,在引介的问题之后,有一种ABA的模式。第一组对句是以神为中心,讲到神是怎样的一位(28节下),他怎样赐予有需要的人(29节)。中间的对句(30节)将神的子民与强壮的战士作对比,这些人也会力量衰竭;最后一组对句(31节)说明等候上主的结果。初步的研究大纲可能如下:前言——神义论的问题(27-28节上)一、神会行动(28下-29节)1.他是怎样的一位(28节下)2.他会做什么事(29节)二、接受他的能力(30-31节)1.没有接受的人(30节)2.接受的人(31节)另外一种可能,是将第30节作为第二大点,第31节作第三大点。当我们研究思想模式时,有一件事立刻会让我们吃惊:这三段都是采用运动或军事的意象,尤其是奔跑与困倦的衔接。神绝不会困倦,年轻的运动员却会;凡信靠神的人会得着他的力量,得着奇妙的坚忍力量。这样的一段经文显然可以应用到我们的生活中。3.弧形法。富乐(DanFuller)发展出一种新方法来图解一个段落(或一卷书),他称之为「弧形法」(他在富勒神学院教释经学的讲义第四章,未出版)。这方法的前提与方块图解相同,但是他以水平的方式写,而不用垂直的方式,从许多方面看,他对视觉的效果更好,更容易捕捉思想的发展(参图1.8)。相关的子句以弧形相连,并注明其关系,然后整个单位再加上弧形,并注明关系。从这种图,我们很容易察觉一个整体中的重点与次要之点,也能够准确指出各部分的关系。每个人最好能发展出自己的关系表与钥字;不过,除了前面的表(参上文)之外,我还要提出一些连接子句的缩写方式:Adv代表反义词[adversative]、Pr代表进展[progression]、S代表系列[series]、Co代表比较[comparison]、Wh-Pts代表整体一部分[whole-Parts]、Id—Int代表概念-解释[ide—ainterpretation]、QS-AS代表问题-答案[question-answer]。至于附属关系,用Inf代表推理[inference]、Loc代表地点[locative,“in”]、G代表根基或基础[ground]。这些记号的价值,是一眼就能看出思想的发展。我个人建议,保罗(以及新约几位作者)比较繁复的句子,用方块式图解,这是垂直模式中视觉较佳的方式;而旧约的平行子句最好用弧形法,因为方块图解的价值不大。事实上,若将弧形法用在保罗书信,以弗所书一章5-7节就可以显出一个问题。第5节很不容易用弧形来表达,因为三个介系词子片语都修饰主要的子句,而不是互相修饰。用弧形法,看来会像它们在彼此修饰,但其实它们只修饰主要子句。不过,这种视觉模式仍十分有用。修辞或写作模式作一段经文的思路结构图解时,常会碰到修辞学的技巧,也就是传达信息的文学方法。这便是概念的第三种情境,也是它的最后一个层面;这三个层面分别为:全卷书组织模式的宏观层面、分段的中间层面,与各段之内的写作技巧。以下四章所要探讨的题目,就是这种微观的层面(经文用字的详细结构)。我们可以参照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对修辞学的古典定义:「它是讲究如何以最佳方式说服人接受某个思想的艺术」(Kessler1982:2)。修辞学的研究,常与形式(文体)和功能(组织技巧)混为一谈。修辞学最古典的四种分类为西塞罗(Cicero)所定,即:虚构、编排、体裁,与记忆的技巧。风格并不在这些范围之下,因为按定义而言,「修辞批判」(rhetoricalCriticism)主要是在谈沟通的技巧,换言之,就是谈作者表达论点的技巧与组织模式。克斯乐(Kessler1982:13-14)主张,在修辞的分析中,最重要的乃是与历史无关的一面——亦即,与经文本身相关的一面。在本段中,我采用这个观点来看经文的结构,并探究圣经作者(及其他人)用什么文学技巧来串联他们的论点(其他类型的修辞批判,参第四章的附注)。概念或思路之间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方式关联。但是要详细分类,却有困难。我的办法是把迈尔和莱斯,以及尼达等人的努力结合起来。这种分类相当重要,因为它能帮助我们研究圣经中个别的结构;对这些形式若有基本的了解,在研读不同段落的时候极为有用。所以,我将用圣经的例子来说明每一种修辞方式。1.集合关系(collectionrelations,Nida:「重复」,Liefeld:「连续」)是按照要点相同的基础,将概念或事件连在一起。这是古代很常见的修辞方式。拉比称它为「串珠」,并常将弥赛亚的经文放在一起。这个方式可以说明希伯来书一章4-14节,这些串在一起的证明经文分别取自诗篇二篇7节;撒母耳记下七章17节;诗篇九十七篇7节,一O四篇4节,四十五篇6-7节,一O二篇25-27节和一一O篇1节。马太福音与五段讲论,也有类似的集合;例如,在使命讲论中的末世性段落(参太十16-22与可十三9-13)。有时,一些看似互不相干的系列,会以标示语相连。马可福音九章33-50节就是讲论奖赏与责罚的文集。这一段是围绕着「奉我的名」(37-41节)、「跌倒」(42-47节),及「盐和火」(48-50节)来组织的。重复的组织法,可以用在读音或概念两方面。尼达指出,希伯来书一章1节中有五个希腊字都以p开头,而l出现了五次,还有两个副词以-os作结尾。这是一种加强记忆的方式,也使整个声明显得更有力。类似的模式也出现在八福(太五1-13)、约翰壹书写作目的之说明(约壹二12-14),以及启示录第二-三章给七个教会的信(其实是「形式上的信」)。概念的重复就更常见。在第七章中,我们会多谈希伯来诗体的对偶形式,不过在此可以先指出,散文中的对偶形式也像诗体一样常见,新约和旧约皆然。这是圣经中最常见的修辞方式。许多解经的基本错误,是强调一系列同义词中,各个名词的不同含义;例如,约翰福音二十章15-17节所用不同的「爱」字,希伯来书十章8节不同的祭,或腓立比书四章6节对祈祷的不同说法。我们总要警觉,使用不同用词或片语的原因,有可能只是文学的技巧,并没有神学的含义在内;重复或许是为了强调,我们不需要去强化各个名词之间的差异。2.因果(cause-effect)和问题一解决(problem-solution)的关系,是先有某个动作,然后有某种结果。我们可以举无数的例子。先知对以色列的斥责,经常是采用因果方式。例如,阿摩司书二章6-16节开始为原因(「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6节),接下来则一一列举罪状(6下-13节),最后的结论为审判(或后果,14-16节)。阿摩司整卷书集中在社会的不公与以色列中猖獗的物质主义(如:四1斥责「巴珊的母牛……欺负贫寒的、压碎穷乏的」),以此为神审判的理由(四2,「日子快到,人必用钩子将你们钩上去」)。先知的弥赛亚应许,则可作为问题一解决的例子。问题是以色列公义的余民与背叛者一同受苦。神为他们预备了一个解决方法:他应许「不将雅各家灭绝净尽」(摩九8)。罪人将死亡(九10),但神自己却将「建立大卫倒塌的帐幕」(11节,这意象取自住棚节)。与此类似的是问题一回答的模式,保罗和先知都经常使用(参赛四十28-31)。在罗马书中尤其常见。保罗会提出一个修辞的问题(将他对手的看法表达出来),接着便回答这个错误的观点。这成为罗马书第三章的主要模式,开始是从犹太人的不信来看神的公平(三1-4),接着便从犹太人的不义来看神的公义(5-8节),然后谈到犹太人与外邦人都同样在罪之下(9-26节),由于需要信心,便无从夸口(27-28节),神不单是犹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29-30节),信心能建立律法,而非废掉律法(31节)。在每个单位中,保罗都以修辞的问题开始,然后提出自己的答案。类似的问题也引介出因信称义(四l-2)、与基督联合胜过罪(六l-2)、律法与罪的问题(七l-2、13)、神的拯救意图(八31-32),和神的公义(九19一24,十一l-2)等讨论。在这个范畴内,我们也可以放入目的与结果或证明。这些都是在回答「为什么?」。目的将秩序倒转过来,说明原初的用意,而不单单只讲结果为何。这两者(目的与结果)常难以区分,不过诚如李斐德所说:「从神眷顾的角度来看,这两者的差异常并不重要」(1984:69)。无论我们翻译成「为了」(以未来为重点)或「因此」(以过去为重点),都是在强调神对全局的掌控。李斐德提到哥林多前书二章l-5节,保罗解释说,他讲道时不用高言大智,「叫(或译「因此」)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亦参一29、31)。在这类例子中,目的与结果混合在一起。连接词「因为」常带进类似的神学观点证明。例如,罗马书八章29-31节说明,我们为什么可以知道「万事互相效力」(28节)。神已经预先知道他的子民,并且预定他们、呼召他们、使他们称义、得荣耀。换言之,神在掌控,所以我们能信靠他。3.比较(comparison)是显示概念的相似之处或差异之处。最着名的例子是罗马书五章12-21节,亚当与基督的对比;两者都为一群人的代表(注意15节的「一人」与「众人」),或是有罪的人,或是基督徒。我们也可以举罗马书七章7-13节(过去式)与七章14-25节(现在式)两种关系的辩论为例。究竟这两段是讲未重生到重生的状况,还是过去的以色列到现在的以色列的状况(Moo1986),我们必须作一判断。另外一个着名的对比是约翰所用的光与暗,在约翰福音一章5节,三章19节,尤其是八章12-九章41节。其背景为宇宙之战,而黑暗不能「胜过」光(一5),在我们遇见基督——「世界的光」——时(八l2-13),则还有小规模的战役。箴言亦有许多智慧与愚昧相对的话,如一章7节,十五章5节等(参本书第七章有关箴言的解释)。有些学者将交换(interchange)列为另外一段,但事实上,这只是比较的另一种变化。交换不是直接的比较,而是轮流谈论人物、事件,或类别,以制造主题的比较。约翰将彼得否认主(十八15-18、25-27)与耶稣在亚那(19-23节)和彼拉多(28-40节)面前如一的勇气穿插写来,便是最佳的例子。彼得的胆小和耶稣的勇敢成为鲜明的对比。马可也用过类似的技巧,他把一幕放在另一幕之后,产生互相解释的效果。例子有:耶稣被自己的家人(三20-21、31-35)和文士弃绝(三22-30);医治睚鲁的女儿(五21-24、35-43)当中,插入了血漏妇人的事(五25-34),两者都与洁净的律法有关;咒诅无花果树(十一12-14、20-25)刻画出洁净圣殿(十一15-19)背后的意思,就是耶路撒冷的审判。在上文所提的亚当与基督之例中(罗五12-21),也有轮流的方式。4.描述(description)是很广的范畴,就是用进一步的资料澄清一个题目、事件,或人物。这方法也可称为连续(参Osborne和Woodward1979:70-71),它与重复不同,因为它将讨论「延伸」,而非「复述」。这种技巧之例,如约拿书一章4-17节为他逃跑(一3)的后续描写;或亚伯拉罕所蒙的祝福(创十三14-18)在十四章l-18节有更进一步的描述。另一个例子,是基督在路加福音十四章28-32节用了两个比喻,来澄清门徒「计算代价」的重要性(26-27、33节)。那里的信息为:若不清楚结局为何,没有人敢前来作门徒。这些比喻生动地描绘出,倘若一个人想要作门徒,却不「背起他的十字架」(27节),将会如何。基督要求人与世界完全断绝关系(33节)。总结(summation)的原则也可放在这个范畴,因为它经常是在一长段的描述之后,将全文打一个结,说明最基本的主题或结果。当然,分辨出这种技巧,对判断一段经文的基本要点很有帮助。有时这类摘要出现在一段经文的头尾,例如约书亚记十二章7、24节:「约书亚和以色列人所击败的诸王如下,……共计三十一个王」。多半时候,摘要出现在最后。在历史书中,这类摘要或「接缝」,有助于题材与主题的衔接。例如,使徒行传的摘要,含括了路加最主要的神学看法,就是在教会所面对的一切危难中,神的灵都能得胜。尽管有内部的分争(六l-6与7节)、外在的逼迫(八l-九30与31节)、暴君的**(十二1-23与24节),及异教的问题(十九13-19与20节),但每一项摘要的中心,都是「道」的「增长」(这个术语一方面是指福音的宣扬,一方面是指其成功的结果,就是教会的增长)。与摘要类似的,是犹太人重提(inclusio)的技巧,就是讨论到末了,作者又回来提他最初讲的观点。这个方法将一路发展过来的基本观念覆述一遍,成为整个叙述的总结。最好的例子之一为约翰福音一章18节,那里是约翰福音序言的结论,且是一章1节主题的重复,即耶稣是神的彰显,并一直与父同在。勃朗(RaymondE.Brown)也注意到约翰的重提法,如在迦拿的神迹中,二章11节和四章46、56节;在约但河外,则有一章28节和十章40节;还有逾越节的羊羔,在一章29节及十九章36节(1966:CXXXV)。犹太作家强调主题的另一个技巧,是交错法(chiasm),就是在连续对偶的子句或段落中,将字或事件倒转过来写。当然,旧约中经常出现这方式;以赛亚书六章10节ABC:CBA的结构便是一例(NASB):A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B耳朵发沉C眼睛昏迷C恐怕眼睛看见B耳朵听见A心里明白交错法在新约也很常见。隆德(Lund)认为,哥林多前书五章2-6节,九章19-22节,十一章8-12节等处,都有这现象(1942)。勃朗主张,约翰福音六章36-40节和十八章28节至十九章16节都用到交错法,他的论证颇具说服力(1966:276;1970:858-59)。5.期待的转变(shiftsinexpectancy)包括许多种写作技巧。如尼达所说:「它们的重要性,就在于读者可以看出字的顺序、句法的结构,或一个字、词、句子的含义颇不寻常」(1983:36)。从某方面而言,这个范畴非常宽,可以包含修辞式问题、重复法或交错法。此外,它显然与象征用语重叠(我们将在本书第四章谈这方面)。不过,这类修辞方式超越了象征用语,是一种破格文体(anacoloutha,如尼达的说法)。然而,这类转变在结构的强调方面算是一项重点,所以必须包括在这里。耶稣的告别谈话(约十四-十六)中,有许多这类转变,因为数目太多,以致有些学者认为整段没有合一性,而是一系列重叠的传统,零乱地串在一起。结果他们提出约翰福音的「循环论」,或系列编辑说,主张这些人强将合一性加在第四卷福音书上,造成aporias,就是结构的不一致。不过,最近有一篇重要的文章发表,作者韦伯斯特(EdwinC.Webster)辩道:「这卷福音书,从文学的整体来看,结构十分严密,最基本的结构为对称的设计与平衡的单位」(1982:230)。韦伯斯特注意到,第十三至十六章中有两个同心圆式的段落,每一处都可分为三段(1982:243-45)。一、耶稣与门徒二、门徒与世界1.耶稣洗他们的脚;他的榜样,十三1-201.葡萄树与枝子的隐喻;他爱的榜样,十五1-162.犹大的离开十三21-322.世界的憎恨十五17-273.耶稣离开的对话十三33-十四313.耶稣离开的对话,十六1-33韦伯斯特主张,第十四章与十六章的主要部分有交错的关系,可以用来解释其中重复的主题。现代读者很难看出这种转变,可是古代人却很容易察觉和了解。如果我们明白整个结构的发展,困难便消失了。换言之,这一段并没有笨拙的不协调或重复,而是仔细设计的讲论。高潮(climax)与关键(cruciality)也属于这个范畴。前者出现在故事中,后者则在书信中,不过两者都有相同的功能,即将作者基本论点的中枢或转捩点显示出来。医治被鬼附的孩童(可九14-29),高潮并不是神迹本身,而是那位父亲的呼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这是马可作门徒主题的中枢,也成为第18-19节门徒失败的矫正,以及第29节信心祷告之必要前提。李斐德(1984:63)举了一个极佳的高潮例子,就是马太福音四章1-10节和路加福音四章1-12节中,试探不同的顺序。马太的故事,结束的高潮为世界国度的试探,这样的强调与他以弥赛亚为王的主题相配。路加则以圣殿的殿顶试探为高潮,因他的中心是圣殿,特别强调基督教来自犹太教,这是他福音书的主题之。这两个故事的高潮,都是了解神学重点的要诀。同样,罗马书第九至十一章乃是该书的转捩点。今天大部分学者相信,这不是附加的一段,而是保罗从最前面讲到犹太人与外邦人都在罪与审判之下(一18-三20),一路预备而来的论证。最后,我要在此把尼达对省略(omission)的探讨(1983:33-36)也加进来。倘若某位作者刻意删去读者所期待的某一点,就造成「期待的转变」,让人惊异,也有强调作用。通常这类经文会省略特殊的字(如林前十三4-7中的kai,或来一5、8、10前言中的kai)。但是,偶尔会出现一种情形:原来的读者能明白为何会省略掉关键的字句,可是现代诠释者却感到非常头痛;例如,「那拦阻他的」(帖后二6-7)或「六六六」(启十三18),在解释与指认上的省略。对这两者的解释理论有上百种之多,可能我们要等到主再来,才能明白其真正的意义。
第一部 一般释经学 第2章 文法
    第2章文法

    解经(exgesis)意思是从一段经文中「找出」其含义;这与「扯经」(eisegesis)不同,后者乃是将自己的意思「放入」经文中。解经的过程是释经学理论的核心,这是个复杂的过程,首先要判断作者原初的意思[这样作的可能性,参附篇(一)、(二)],然后再将它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这项使命的两方面(意义与重要性)不能分离,因此,意义取决于现代的观点,或诠释者视为重要的角度。然而,就释经学的整体而言,它们乃是不同的两方面,因此我们要用第二到第五章来讲一般释经学(就是找出意义——圣经「原意」为何),而用第十三至十六章来谈应用释经学(就是发掘重要性——圣经现在对我们要说什么)。金容得(WernerJeanrond)称这些为不同的阅读角度,亦即不同的目的或目标,彼此并不排斥,可以一起发挥作用,增进我们的了解(1988:126-28)。解经又可以细分为语言与文化两方面。前者是界定词汇或观念,这是命题式话语的要素。后者是探讨这些话语的历史和杜会背景。

    以下三章将讨论语言研究的三方面。文法是本章所要谈的题目,指词汇表面结构背后的语言基本法则。语意学(第三章)探讨个别的字在句子中的作用,及其意义。句法研究句子单位的转换,以及整个信息在不同文化情境中如何发挥其意(第四章)。换言之,句法是关注「转换的文法」[业斯基(Chomsky)的说法,处境的发展会改变沟通的过程]。这三方面互相倚赖,并不能单独成立。不过,我们仍将分开来思考,因为它们的语言规则各不相同。诠释者在研究表面结构(句子)时,却必须同时思考这三方面,才能说明原初的含义。

    当然,不明白原文的人,在处理文法和语意时,难度一定更大。以下的材料大半假定对希伯来文和希腊文有基本知识。不过,倘若不了解原文,并非完全手足无措;只是必须倚赖第二手来源,主要是翻译和较佳的注释书。我建议,不妨用底下的资料来衡量注释书。许多较古老或资讯不够充分的书,在探讨时态、语气等问题时,所作的结论可能在基本上会有错误。当注释者为某些论点争辩时,本书的文法资讯可作参考。另外一个建议,是背下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字母,然后买对照本圣经,就是希伯来文或希腊文与英文并列的版本(通常在每个希伯来文或希腊文之下,都有相对的英文字)。海斯(Hayes)与贺乐戴(Holladay1982:58)建议善用经文汇编(如Strong或Young两部作品),这类书列出了英文背后的希伯来文或希腊文,并且这些字可与附篇或字典参照,其中有原文意义的说明。最后,将几个不同译本互相参照,看不同的翻译会如何翻译各段经文,也是一个办法。总之,希望以下的内容不单可以帮助有原文训练的人,也可以辅助缺乏这种背景的人。

    初步工作:确定经文

    在我们可以开始认真解经之前,首先必须确定经文。旧约和新约都有许多抄本,有时读法相当不同。有两种方法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原初的读法为何:第一,经文批判(textcriticism),就是比较各种读法,并决定哪一种可能是其他读法的基础。第二,要决定某些字或片语是跟着前文,或是属于后文(在研读旧约时十分常见)。古代没有标点符号,字与字之间也没有间隔。再者,希伯来文不用母音。许多时候,一个字母可以是前一个字的字尾,也可能是下一个字的字头。有时,「在爱里」之类的片语,可能属于前一个子句(弗一4-5KJV),也可能属于下一个子句(弗一4-5NIV)。

    经文批判有其必要,因为每个译本对某些经文的翻译都不一样。例如,马可福音的结尾,英皇钦定本(KJV)译文较长,但是近代的译本,如标准修订版(RSV),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和新国际本(NIV)都较短。要判断何者为正确的读法,经常十分困难。我们必须记住,在犹太教和初期教会中,直到很晚才有专业的文士出现。在新约时期,抄写经文者都是业余人士,所以会犯的错误可想而知。他们会增删字、改换读法、将困难的文法变为容易。再加上目视的错误、前后倒转的字母,和刻意更改以加上重要的神学观点,或协调表面的冲突等。事实上,现代校对者能发现、纠正的各种错误,古代圣经的校订版中都会出现。

    此外,经文批判乃是一种无法准确的科学。在一九四七年之前,旧约研究列出三大主要的经文传统:马索拉经文(MasoreticText,MT)由马索拉学者制定,他们是主后第六世纪到第九世纪的犹太学者,将母音加入,使口传的传统法典化;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LXX)是主前第三至第一世纪的希腊文旧约译本;撒玛利亚五经(SamaritanPentateuch,SP)是示剑的撒玛利亚教派正式的圣经版本。至于他尔根(Targums,亚兰文的意译本,参以上第一章)、别西大(Peshitta,叙利亚译本),和武加大(Vulgate,耶柔米的拉丁译本),则被视为次要,可反映出以上主要的传统之一(参Klein1974:59-61)。昆兰(Qumran)译本最初发现时,大家以为可以增强七十士译本的重要性,因为昆兰的材料中有几处「LXX读法」的字样。所以,在证据的修订方面没有什么改变。但是最近对传统看法的挑战,却使经文「类型」(type)的问题不得不重新提出来讨论。

    托夫(EmanuelTov,1980:45-67;1982a:11-27)证实昆兰经卷与七十士译本之间的关系,不像从前所以为的那样具说服力,因为差异处相当多,甚至超过相似处,而昆兰经卷与七十士译本都有相同之处,又有经文类型的差异。托夫(1981:272-751;1982b:429-34)认为这些所代表的,不是经文的类型,只是经文本身而已;每一段经文都必须单独研判其外证,不能透过某种外在标准来作评估(参照以下的说明)。不过,他承认:「大体而言,马索拉经文的读法比其他来源更值得尊重」(1981:287)。此外,托夫也同意,昆兰经卷在许多地方的确支持七十士译本。所以他甚至说:「在评估读法时,并没有相关的外在考量可以运用」,「在评估逆转的差异时,内在的标准是惟一可靠的标准」(1981:286,288;强调字为他所用);但这种看法太过分了。他证明了经文类型三分法只是一种假设,这一点可算相当成功;可是他却无法指出外在标准全然不可靠。所以,我们只需要承认这类结论是假说,就足够了。

    一般认为,新约的经文批判比较稳定,因为抄本很多(超过五千),而且有不少学者出版了许多相关作品,如上个世纪末的魏斯科(Westcott)与霍特(Hort),和较近代的阿兰德(Aland)和麦子格(Metzger)。抄本也分为经文类别(texfamilies)或类型,分类的根据为变动的方式,可是更常依据地理位置:亚历山大、该撒利亚,和拜占庭。不过,虽然比较稳定,但魏斯科和霍特所提出的折衷取舍法却受到挑战,以致其结论不得不作调整。第一,倡导「多数经文」之人(诸如Pickering和Hodges)主张,大多数经文都符合伊拉斯姆(Erasmus)所译「公认经文」(TextusReceptus,TR)背后的版本[即钦定本(AV)译文所根据的译本],而经文类别法忽略了许多教父所用的TR读法。虽然这个挑战应予重视,我却同意卡森(Carson,1979)和费依(Fee,1978)的看法,即:折衷法的理由更充分。第二,许多学者同意,经文批判的整个方法已经过时,需要检修,而经文类型的证据尤其可疑。今天许多人承认,其中大部分的决定都只是假说,十分主观。我们在使用证据时,必须十分谨慎,多方考虑。

    旧约与新约的经文批判决定方式有许多类似之处。所以,我只介绍一套标准,而用的例子则取自两约。主要必须记得一件事:任何一种标准都不能证明某种读法。所有的差异都需要经过一切标准来衡量,最可能的读法,就是最能配合所有标准的那一种。

    1.外在的标准。外在的标准是与文件本身相关的规定。这些规定可以衡量各种不同读法的分布状况,判断经文所属抄本的价值,并侦测出经文传递习惯中的「偏见」(倾向)。许多人像托夫一样,认为这种标准的价值不太大,因为这类判断只具次要性,依附于各种抄本日期与地理位置的决定。当然,这一点颇有道理,因为无论任何一本抄本,在变动上,模式的差异都相当大。可是,以研究抄本为主的人士却声称,个别读法的品质,基本上的确可以「分级」,只要承认这类决定会含有主观的成分。当我们要研究某段经文原初究竟可能是怎样的,最好采用以下的步骤。

    a.决定经文来源大致的日期。新约比较容易做到,可是对旧约也有价值。例如,他尔根的旧约「圣卷」部分日期较晚,而七十士译本本身需要先作经文批判,然后才能与其他译本比较。符特万(Wurthwein,1979:114;参12-27)与托夫(1982b:438)定出这个规定的主要例外:马索拉经文是旧约主要译本中最晚的,可是同时,它又是最可靠的,亦即,它包含了最古老的传统。昆兰现存最古老的抄本(如1QPHab),许多都经过大量的修改,主要是因为该团体有特殊的神学倾向;而其中有一些(如1QIs)则非常准确。换言之,愈早的抄本愈可靠(两约皆然)。新约抄本的日期是很准确的科学,有些抄本的日期相当接近第一世纪。例如,波德莫蒲草卷二(BodmerPaPyrusⅡ,P66)有约翰福音十四至二十一章的一部分,日期大约为主后二百年,很接近福音书写作的时间。前面已经提过,愈早的抄本不见得一定比古老的抄本更优秀;不过,它们十分有用。

    b.决定不同读法背后抄本的时间与地域之分布。如果某种读?出现在初期教会几个重要地点的主要抄本中,它就很可能是原作。当然,这必须与第一个标准配合。例如,马可福音的长结尾(十六9-20),在亚历山大读法(西乃抄本、梵谛冈抄本)、古拉丁文波便西斯抄本(codeBobiensis,it)、几种亚米念(Armenian)抄本、及俄利根(Origen)和优西比乌(Eusebius)的经文中,都从缺。所以,大多数学者怀疑它的真实性(即它可能不属马可福音原着的一部分)。

    c.决定每种读法背后抄本的系谱学关系。正如前面所提,这是所有标准中力量最弱的,因为它是根据经文类型的理论而来。在理论上,出现于几种类别的读法,比只出现在一种类别的要强。在旧约研究中,符特万(1979:114)主张马索拉经文应当具最重的分量,若要反对某种马索拉经文的读法,需要非常谨慎。托夫(1982b:435)却站在另一个极端,他主张没有一种版本地位在其他版本之上。大体而言,中间立场最为可取。我们应当承认抄本证据的分量,但是不要以它为惟一的决定因素。倘若马索拉经文本身包含了变动的可能理由

    (例如神学的偏好,或将「困难」的读法平顺化),我们就应该采用七十士译本或撒玛利亚五经。有时候相当容易下结论;例如,约翰福音七章53节至八章12节所记行**时被捉的妇人,所有重要的古新约版本都没有这故事,惟独贝撒抄本(CodexBezae)和后期的来源(如拜占庭经文)将它收录在内。以上三项标准强力支持删除这个故事。

    d.注意抄本相对的品质。这方面又免不了有主观的成分。可是,若只是强调「相对的品质」,这个标准仍然有某些价值。我们要留意经文或经文类别中分歧的程度,也就是说,看那一些包含较短的读法、较少的神学添加,与较少的一般性错误。前面已经提到,大家认为马索拉经文比其他要好。在新约中,最好的则是梵谛冈抄本(B)。当然,这点并不能作定论,我们不至于像克兰(Klein)或符特万那样极端:除非逼不得已,否则必定支持马索拉经文。可是,如果所有标准都不相上下,而某个读法有马索拉经文或B在其背后,它的分量就显得重多了。

    2.内在的标准。内在的标准是有关经文结构和内在清晰度的规定。当然,这些也不免受主观影响,要看读者对经文的了解为何,以及认为其中「一定」在谈什么事。可是,诚如海斯和贺乐戴所说:「这些规定虽然复杂,却是一般常识,因为它们主要是尝试将写作与抄写的过程翻转过来看」(1982:35)。如果我们知道变动的类型有哪些,就可以建立标准,来进行侦测。

    a.愈难的读法愈有可能为原着。可想而知,后来的文士比较可能润饰难处,而不会加上困难。当然,这一点本身无法成立,因为经文出现错误的情况有很多种,而将困难的经文「润饰」,只是其中的一种。然而,倘若我们知道文士可能将经文的形式或名词写错的方式(参Metzger1964:186-206;Klein1974:76-84),这个规定就有帮助。事实上,许多人以这个规定为经文批判最重要的衡量准则。例如,后期的文士注意到腓立比书三章16节的笨拙用字(直译为:「只是要得着我们已经得到的,让我们照样前行」),而加上「照同样的原则、想同样的事」,来润饰这句跳动式的片语。这一节中,较笨拙的读法一定较可能为原着;后来的文士不可能删掉本节的后半,而造成这样笨拙的读法。

    b.较短的读法较受重视。经文的添加比减少更常见。所以,如果其他方面都不相上下,较短的经文就可能是正确的。文士或会澄清主题,或会解释困难的词汇。他们常将经文互相协调,以避免表面的冲突。最常见的增添,就是某位文士作了旁注,而下一位文士以为他是不小心漏抄了,于是把那段再抄进本文。例如,贝撒抄本的使徒行传比其他抄本长十分之一;其中几乎全是添加的材料,并非原着所有。当然,若是重复字母的脱漏(参下文),就应当选较长的段落,而这项规定也并非绝对。然而,它还是很有价值的指标,帮助学生看出哪些较可能为原着。

    C.最配合作者文体及上下文的读法,较可能为原着。这通常称为本质的可能性(前二者为抄写的可能性)。托夫认为,这是最贴切的标准(1981:288)。不过它也有问题,因此费依称它为「所有标准中最主观的一项」(1983:57)。一位作者的「文体」很难确认,因为学者经常使用的统计(如以一个字出现的次数,作为作者会选择的指标),很少用于像圣经这样短的作品中。作者的喜好也不那么容易掌握。所以,对于文体是否合适作经文批判的标准,学者的评估并不一致。上下文比较有价值,不过很少有几种读法可以靠这方面来定夺。文士常改变某种读法,使它更能配合他们对上下文的看法。

    此外,这种标准常与「较困难的读法」之标准冲突,因为上下文常会成为后来文士所作修改的指标。托夫所举的每一个例子(如赛四十五l-2;申三十一1,三十二8;撒上十七8;拿一9;参1981:289-92),较困难的规定都偏向一种读法,而上下文则偏向另一种读法。不过,正如费依所提,本质的可能性仍稍具价值,因为它可以删除一、两种可能性,并强化另一些标准(1983:57)。

    就马可福音的长结尾而言,除了外在的证据(参上文)之外,这个标准也强烈反对它属于马可福音的原着。正如麦子格所指出,第十六章9-20节的字汇和文体,太不像第二卷福音书(1971:124-26)。何况,从上下文来看也不像,因为它的断裂太笨拙,第8和第9节的主词改变,而第9-10节只提到马利亚,完全忽略另外两位妇女。简言之,可能后来有位编辑将复活显现与初期教会生活的传统加进去,作为马可福音的结尾,这样比以第8节作结束较好。

    总而言之,我们必须用以上所提出的种种标准,来检视各种可能性。愈符合这些标准的读法,愈可能是原着。新约学者会采用「那索-阿兰德」(Nestle-Aland)经文,运用大量的结构法来深入探究外在与内在的标准(Aland1987:228-56提供了很深入的讨论)。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UBS经文(它将读法分级),仔细研读麦子格所提供的解释(1971),然后运用以上的资讯,来衡量麦子格或其他注释家的说法,不一定要全盘接受。当然,牧师们很忙,没有太多时间来作经文的确认,不过也必须知道有哪些问题,并且在有限的时间之内,尽可能选用较准确的经文。我鼓励要传讲信息的人听从李斐德的警告(不过我们在圣经研究上必须作更深入的互动):

    除非会众所用的圣经与传道人所用的,在读法上有所不同,或是其上有注脚,说明有另一种读法,最好不要去提那些不

    确定的事。如果似乎有必要谈,我鼓励传道人每一次都要声明,这并不影响原着的真确性,而且如果某一种大家喜爱的

    读法必须放弃掉,因为另一种读法佐证较强,传道人也要说明,没有一项教义会失去支柱。有时我们会听人说,经文的

    差异对教义毫无影响,这并不正确。但我们可以说,圣经中若有任何教义声明受到经文异动的影响,必定还有其他的段

    落可以作为它的支持。(1984:143)

    经文的文法分析

    判断经文内部一致性的第一个步骤,是分析经文中各个单位或词汇彼此的关系。神学院解经学的课非常注重希伯来文或希腊文的文法,相形之下,释经方面的书或注释书讲到文法的篇幅却十分有限。近日的着作,如凯瑟、李斐德,或麦贵根(McQuilkin)的书,甚至根本没有深入探讨文法(幸好Mickelsen的书有极佳的讨论)!海斯与贺乐戴有一章论文法,但是没有超过句法和语意学。我认为,这种避而不谈的现象有三个原因:第一,忙录的牧师与平信徒没有时间去深究,所以最好只提供他们能够或会去使用的工具书;第二,文法似乎没有句法重要,因此就覆盖在这个大范畴中;第三,出版社有页数的限制,再加上前两项理由,文法便被省略了。

    可是,我要与这些理由抗辩。如果对希腊文有相当的了解,又有精良的希腊文文法参考书在手(如Blass-Debrunner-Funk,Turner,Moule或Zerwick所着的书),要作文法判断,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何况,我们不需要研究每一个文法结构,只要研究一段经文的关键就可以了。第二个论点有一些道理,但是还不致强到足以忽视文法的地步。在解经的研讨中,句子构造的确应当在最前线。不过,个别的文法判断可以作为句法研究的基础。我们要先判断是让步分词(「虽然他是」)、状态分词(「是」)、还是时间分词(「当他是」),才能决定腓立比书二章6-7节的思路。罗马书五章12-13节也相同,必须先断定是讲因果(「因为所有人都犯了罪」),还是讲前后顺序(「在所有人都犯罪之后」)。

    在此我不打算深究文法的细节。这也是不可能的事。然而,我将把大体的轮廓刻画出来,并选几个误用文法的重要例子作说明。我仍旧会将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一起看,因为需要的地方相重叠,而两者互相参照,也可相得益彰。

    1.历史发展。

    明白语言的历史发展,对文法的正确理解十分重要。倘若不能明了希伯来文与希腊文的历史层面,就会不断误用文法。诚如卡森所言:「我们必须牢记,热力学定律在活的语言中,就和在物理学上一样有效。语言会随时间而『瓦解』:句子结构会变得更松散,例外增加,语形简化等等」(1984:68)。此外,周围语言的影响,也会逐日递增。圣经的希伯来文与希腊文都是例子。所以,对于这些现象的基本了解,是非常必要的。

    a.圣经的希伯来文是西北闪族语系的一支,同属此语系的,还有古亚摩利文(Amoritic,见于Mari经文)和迦南方言:乌加列文(Ugaritic,见于RasShamra石版)、腓尼基文(Phoenician,所有方言的字母都源于它)、摩押文(Moabite主要出现在Mesha石上),和亚兰文(Aramaic,参耶十11;但二46-七28;拉四8-六18,七12-26)。东方的闪语也同样重要,这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所讲的话,从主前一千七百年到七百年之间,为近东世界的主要语言。这一组语言之下有亚喀得文(Akkadian,主前二千前该地区的语言之源)、巴比伦文(古巴比伦文——汉摩拉比法典;新巴比伦文——尼布甲尼撒)、亚述文(Assyrian)。在圣经时代,由于这一组语系在政治与经济方面占优势,所以十分重要。这些文字在某些语言特性上都相近,如一至三个子音构成名词和动词的字根,使用前加、后附,或语干的变化,来表达在句中的用法。关系与时态的系统相当类似(参Moscati1969)。我们也应当将埃及文列入,旧约中亦可发现其踪迹。

    所以,若要认真作旧约的解经,最主要的工具就是语言比较学。这里面还有许多待进行的工作,而运用其结论时,也要十分谨慎。因为这种研究仍在形成的过程,许多人将平行处作过分的推论。最极端的例子要数达户(MichelDahood)的三册诗篇注释(AnchorBible),其中每一节都找到乌加列文的平行字。不过,这部破天荒的书却显示出以比较法来研究的潜力(参该注释最后的索引)。许多难明的希伯来字和语法结构,运用姊妹语系可以揭开其可能的背景与意义。此外,许多片语或词汇似乎直接取自周围的宗教,因此这方法就更有价值。然而,在这样作的时候,我们必须谨慎,要追寻所有的可能平行语,并选择最能回答问题者,而不是随便将就任何一个平行语。(我们常会选最适合自己看法的!)在释经学的研讨中,这个原则会反覆提到,因为语意研究和平行经文的使用,也会面对同样的问题。

    要界定希伯来文的文法,主要的困难为:从某方面而言,我们的了解仍在起步阶段。从五经到历代志、进而到新约时期,学者仍在试图解开语言进展的阶段之谜。这就是为什么至今还没有一本周全的文法书(如Blass-Debrunner圣经希腊文的水准)面世的主要原因;许多人认为,要找出一些规则,足以涵盖希伯来文各个阶段的发展,实在太难了。不过,基本的解释定律已经成形,足以涵盖大部分的状况;我会作摘要说明。

    b.新约的希腊文曾经过激烈的辩论。上一个世纪许多人相信,新约含有「圣灵」的希腊文,因为新约与古典希腊着作有明显的差异。然而,戴斯曼(AdolfDeissmann)对蒲草卷的研究巨着(1908)证明,新约的希腊文实际上是通俗的口语式(Koine,即当时的普通话)希腊文。有几个人向这个理论发出挑战,主要是杜纳(NigelTurner),他主张新约是希腊文和闪族语系的独特结合(1963:9)。不过,戴斯曼理论的修订形式,仍然最能配合各种证据(参Silva1980:198-219)。

    口语式希腊文始于亚历山大征服时期。在亚历山大之前,希腊境内有几种方言互相竞争,而雅典式希腊文(雅典人的方言,以诗与哲学出名)成为外交用语。亚历山大使雅典文成为通用语言,不过,口语式希腊文中仍有其他方言的踪迹,尤其是约尼克(Ionics)。这种古典的方言,特色是表达的微妙性,和分词与介系词系统的复杂与死板,每一种变化都有特殊的含义。各种时态和语气的使用,几近科学般的准确。然而,大部分被征服的人民在学习这些微妙的差异时,都感到有困难,而这个语言的准确度也逐渐丧失。介系词、关系和时态的微妙差异开始消失。变化的趋势是远离古典文字复杂、合成的模式,而转向分析式,更可以表达出情感。有一种变化又转向古典形式,称为「雅典化」,特色是用早期死板的定律,可是这只限在知识分子当中。

    新约的作者采用通俗的写作文体。当然,文体上仍有差异。希腊文最好的是路加、雅各,和希伯来书的作者。有时保罗的文字非常优美,而彼得前书则展现出极佳的口语式文体。希腊文最粗糙的是彼得后书、启示录,和约翰福音。

    当然,除非我们明白闪语文法和七十士译本希腊文对这些作者的影响,就无法正确了解新约的用语。这个题目很困难,在此无法深究;不过,若要作全面性的研究,必须认清这两者的存在。大部分新约作者都是犹太人,希腊文是他们的第二语言,有时文法与用字可以反映出这一点。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原始传统的使用也反映出强烈的闪语来源(参B1ack967)。同时,许多问语的译文,反映出闪语的来源,或七十士译本的用法。后者对文体的影响尤其深远,如路加福音一章46-55、68-79节的赞美诗(参Blass-Debrurmer1963:3)。整体而言,承认这种影响力,避免误用文法,是很重要的(参Zerwick1963:63-64)。

    2.动词系统。

    a.希伯来文与印欧语言很不相同,它看重的是行动的种类,过于时间的前后。时态有两种:完成式,强调动作已作完;未完成式,强调动作未做完。例外的是指示个体的状态或心思的动词(如「我很干净」,「我爱」),这时,完成式用来表达现在的状况。不过,就一般的动词而言,惟有从上下文才可以看出应当译为过去式(「我曾做」“Idid”)、完成式(「我已做完」“Ihavedone”)、过去完成式(「我曾已做完」“Ihaddone”)、还是未来完成式(「我会做完」“Iwillhavedone”)。而惟有上下文可以显示未完成式是指未来(「我将做」“IWilldo”)、过去重复或习惯的动作(「我习于做」“Iusedtodo”)、现在式(「我在做」“Ido”)、还是条件式(「如果我作」“ifIdo”)。同样,动词本身没有时间含义,只能从上下文来判断。

    动词的系统以七个「语干」(Stem)为中心,它们的称谓是各种语干用动词pl的第三人称、阳性、单数的完全式表示,诸如,niphal是因有介系词n-,而piel则是因中间有两个重复的子音。简言之,每个语干在文法上的运用,是要表达以下的句法(取自Lambdinl971;Williams1967)。Qal是最基础或最简单的语干,用在及物句(「我做」)或陈述句(「我老了」)。Niphal较常用在被动句(「我被帮助」),有时也用在反身句(「我帮助我自己」)。Piel(主动)或Pual(被动)语干将不及物或陈述动词变为及物动词(例如,「成圣」→「圣化」;「学习」→「教导」),也用于字根为名词的动词(诸如「字」→「说」;或「(蒙)祝福」→「祝福(人)」)。这些几乎没有强化作用(传统的区分法)。Hithpael则有反身意味(「圣化我自己」)或相互意味(「彼此祝福」)。最后,Hlphil(主动)或Hophal(被动)语干表示使役动词(「使成公义」),有时具许可意味(「见。今「允许见」」,或表不及物(「是老」→「变老」)。

    希伯来文的语气相当复杂。祈使语(imperative)在形式上和功能上都与未完成式(imperfect)类似。它是用来表达一个简单的命令(如,「做这事」或「爱神」),而非完成式则用来表达强烈的指令(「你必须做这事」或「你必须爱主你的神」)。命令(jussive)与劝勉(cohortative)与未完成式和祈使语气,在形式上和功能上都相仿。命令是第三人称的祈使语(「叫他去做这事」),而劝勉是第一人称的祈使语(「让我们来做这事」)。如果两个祈使语(或未完成式后面接连使唤或劝勉)放在一起,就常有条件意味(「如果发生这事,你就做……」;参赛三十六16),或表示目的/结果(「做这事,那么我就……」,参王下五10)。

    不定词与分词,是动词当名词和形容词用。不定词的形式有两种。不定词架构常类似英文的动名词,作主词用(「帮助孩子是好事」,参创二18),或作受词用(「我享受帮助孩子」,参申十10)。它经常与介系词合用,表示目的或结果(「我工作以致可以养家」;在时间子句里则与或合用(「当他工作………」);在因果子句里则与、、或合用(「因为他工作………」);在让步结构中与或合用(「虽然他工作………」)。绝对不定式是当副词用。它通常具强调作用,重复并强化动词的表达(「杀而他将要杀(killinghewillkill)」,意思是「他一定会杀」,参创二17;摩九8)。绝对不定式有时是用来成全动词,并加上随附的动作(「他听了并且跟随了……」),甚至可以代表主要动词,通常是祈使语(赛十四31),但也可以当作限定动词(民四24,「烧尽的火」)或名词(「牧人」、「先见」)。加上冠词,它就可以成为相关子句(参创二十六11,「凡碰着……的」),但是它本身也常成为主要动词(如王上三3,「他献祭并烧香」),重点为持续性或不断做的动作。

    b.希腊文的动词系统与希伯来文在某些方面有些类似。希腊文的特色同样是靠字的变化来表明,不是藉字的顺序或辅助动词。它也像希伯来文一样,时态并没有时间的含义,而是强调动作的种类。时间的含义只出现于直述语。有两种时态(未完成式与未来式)主要在表达时间的层面,因此晚期的口语式几乎只限于用直述语表达。可以辨识出的行动种类如下:(1)有继续或持续的意思,用现在式(「我正在做」)、未完成式(「当时我正在做」)或未来式(「我将正在做」);(2)反覆或重复的动作,也可用现在式(「我常做」)、未完成式(「我过去常做」),或未来式(「我将做」);(3)有定点的意味,或是指一种单独的动作,或是指整体性的动作,用全体性不定过去式(globalaorist,「圣殿被造了四十年」);和(4)视为完成的动作,其结果现在存在(完成式,「他已经做了」)或已经完成(过去完成式,「他曾已做完」)。

    时态常会被误用,学生必须非常谨慎,读新约时不要太僵硬,例如视不定过去式(aorist)为「一次完成」的时态。诚如司塔格(FrankStagg)的说明,不定过去式从来没有「一次完成」的意思,也常没有动作完成的含义(1972:222-23)。例如,保罗在腓立比书二章12节用不定过去式:「你们一向顺服」,在腓立比书四章11节:「因为我已经学会知足,无论处在什么状况下」;这两个地方,动词都推向高潮,强调目前的连续性。在下面一节中(四12),保罗用现在时态来澄清(「我知道……我知道……」)。显然,在这里不定过去式和完全式的意思一样——还有其他地方也是如此。在其他语气中,不定过去式缺乏定点式的意味更加明显。在祈使语、不定词,或分词中,不定过去式是很普通的形式,而通常毫无这种意味。倘若这三种语气中是用现在式,强调之点便为该动作的渐进性。然而,若用不定过去式,便没有任何时间方面的强调。

    所以,罗马书十二章1节的不定过去式不定词「献上你们的身体」,若解读为一种关键性的动作,就不正确;罗马书六章4节的不定过去式假设语r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也是一样。在其他语气中,如祈使语,常有人认为它带有动作开始的意味。然而,有些地方固然可以这样看(如雅四9;罗十三13),但是它通常出现在劝勉的段落中,不能视为正常的个案(参Blass-Debrurmer1961:173-74)。例如,路加福音九章23节,在不定过去式祈使语「背起你的十字架」中,加上了「天天」一字,显然有反覆该动作之意。

    语态(voice)也同样有问题。如今已经不能再说中间语态(middlevoice)主要为反身动词(reflexive)。其意味多半为非直接的,主格不单参与在动作的结果中,也在其过程中。有时反身的含义很强(如太二十七5,「他吊自己」),但有时中间语态实际上等于主动语态(如徒十二4,希律[将彼得]「放在监里」)。哲伟克(Zerwick,1963:72-75)举例说明,中间语态如何可能是被动语态(在异态动词中),又可能是主动语态(与反身代名词在一起时)。所以,「方言……将会停止」(林前十三8)不可以解读为强力的中间语态,亦即在它们本身上停止」(参Carson,1984:77-79)。参照词典,我们便会发现,现在中间语态时,常有主动的意味(如路八24,「浪就止住」)。简言之,毛勒(Moule)的话可作最好的总结:「一般而言,倘若一个解经问题要靠语态来判断,究竟应该从篱笆的哪一边下来,并不容易决定」(1959:24)。

    本章篇幅有限,要详细探讨各种语气(mood),实在不可能。不过,在以上所谈间接(非直述)语态的时态用法之外,我还要提出几个要点。假设语态在形式和作用上都与未来相关。在子句(经常=未来的目的)和审议问题中便是如此,重点为潜在的可能性(参可十二4)。但是这一点在条件句中却需要调整。按照哲伟克(1963:109)的说法,所谓第三类条件,即加上假设语态,就是「最后」或「可能」之意;他补充说,有时它用于说反话的文字中,讲一种不可能发生的状况(如太二十一3)。然而,波伊尔(JamesBoyer)向这个看法发出挑战;他指出,这种状况只与未来事件相关,并没有可能或不可能的假定意味在内(1983:164-75;参Carson1983:81-82)。另外一个情况与此类似,也要小心:不可假定用的第一类条件就是指因果(Turnerl963:115),应当译为「因此」。如哲伟克所陈明,必须从上下文中来推断实用的程度(1963:103)。这种假说的实用性只可用在理论的层面,而非真实的情况。上下文才能真正提供该子句因果的意味(例如,腓二1),但通常该句话却不是正面的(如太十二26-27或可三24-25)。

    分词的解释非常困难。有一部分原因,是受到闪语侵害的影响。例如,迂回语(分词十be动词)相当常见,尤其是在闪语部分,如使徒行传第一至十二章(新约总共二十四处,十七处在使徒行传)。但我在这里只讲最困难的形式,就是副词式分词。我们只能从上下文来判断这种分词是讲环境、成因、结果、时间等等。要作决定,困难重重;可能合适的不只一种。我发现,按照句法来将可能性分类会有帮助。例如,我们可以将环境(伴随的环境)、形式(特色)、工具(途径)和成因的分词放在一组;这些都是由弱到强,在新约中经常出现。时间的分词到处可见,不过它们会被附属子句(如子句),或不定词子句()所取代。让步分词(如,太七11;徒十九37)和条件分词(如路九25;来十一32)比较不常见。目标和结果子句彼此相关,常不容易分清楚(参路七6;徒八27;最精采的讨论,参Turnerl963:153-57)。费依警告,在此不宜「过分夸大」(1983:82)。既然分词的基本目的是陈明其环境,而指明目的、条件等的方式大半都非常清楚,所以,如果某处所用的是另一种副词用法,上下文应该会有明显的指示。

    不定词困难较少,它像希伯来文一样,是动名词,和英文动名词的功能常相仿。惟一的困难,就是不定词连于希腊文的冠词,而作副词用,像附属子句一样。不过,只要有这个基本概念,就很容易察觉、翻译。加上不定词表达成因(腓一7;路二4);

    或在前表达目的(徒七19;雅一18);在前表示结果(路四29,二十20);(「那时」,太十三4、25)、(「之后」,可一14,十四28)、(「之前」,约十49,十三19)在前表示时间。我鼓励学生熟读这些分词的单字,并背下来。只要了解基本概念,这些分词的功能就一点也不困难(参Blass-Deb-runnerl963:205-8)。

    3.名词系统。

    a.希伯来文名词比希腊文来得容易。字尾变化(亚喀得文、乌加列文等有)在主前一千年左右就消失了。主词与受词是由字的顺序、上下文看出,更常见的则是受词之前有。所有格(genitive)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名词之间的「架构」或关系看出。第二个或最后一个名词挟有两者的冠词,并与前者形成「隶属」(of)关系[例如,「妻子属儿子属王」(译注:中译则为「王的儿子的妻子」)]。就大原则而言,希伯来文的架构包含了希腊文大部分的所有格功能,加上一部分间接受格(dative)功能(如:结果、途径;参Williams1967:12-13)。大部分间接受格功能则是由介系词片语表达。

    形容词常和所修饰的名词在一起,与其前述词相配,不过述语形容词通常没有冠词。比较级形容词在名词之前用(「比」,参创三十六7);最高级形容词的表达法,是加冠词的形容词(创九24)、架构的关系(代下二十一17),或后面附加(弥七4)。所谓的皇家式或尊崇式复数也有比较意味(如创一1,或赛十九4的),它们常与单数形容词相连。

    冠词与代名词也比希腊文简单。代名词的作用和英文类似,不过所有格代名词是用附加字尾表达,而不是另一个字。人称代名词比英文的含义要强,因为动词本身已可表达人称和数目;所以代名词显为多余。两个指示代名词指示将要提到的事()或已经讨论过的事()。疑问与相关代名词的功能和英文相同,但是希伯来文没有真正的反身或交互代名词;「他们自己」或「彼此」是用附加字尾(如反身代名词用)或是用动词语干(参上文)来表达。

    冠词的用法,与英文也有类似之处。它通常是指已知或刚才提到的某人或某事,不过有时亦有说明的意味(「那」),甚至可以代替所有格代名词(参撒上十六23)。与分词连用(如在希腊文中),冠词就等于相关子句;它也可以有属类的用法,指某一类东西(如士七5「一只狗」;创八7「一只乌鸦」),或与形容词连用,显示出最高级(王下十3)。不过,不可以假定缺乏冠词就表示该名词为不定式,因为希伯来文在一个架构的开头会省略冠词,还有一些状况中也会省略。翻译成英文时是否需要加上冠词,只能从上下文来判断。例如,上述冠词的分类用法中,应当译为「一只狗」(adog)和「一只乌鸦」(araven)(参Williams1967:19-21)。

    b.希腊文的名词系统比较复杂。它和希伯来文不同。一句话中所有的位格用法,都靠名词的变化来决定,而字尾变化有三种,第三种结尾又千变万化。位格系统不容易澄清。学者对于位格的总数争辩得很厉害。有些人采用希腊文法历史发展的看法,主张八种位格系统(主格、呼格、直接受格、属格、夺格、间接受格、位置格、工具格);另有人按位格本身的形式,用五种位格系统,将夺格和属格合并,位置格、工具格和间接受格合并(因为这两种状况都用同样的结尾)。

    我自己受的训练是八种位格系统,也用了几年。不过,在研究近日的文法书之后,我确信,按照语态学(morphology)必须采用五种位格,所以有一个时期,我变成「修订的五种位格文法者」,视夺格、工具格,和位置格为属格和间接受格的主要子集合(如Mickelsen1963:142)。但是,在教了几年希腊文之后,我现在认为,这还不够准确,因为许多放在这三个子集合之下的范畴,并不属于那一类(如途径在夺格之下、方法在工具格内)。所以,我被迫作出结论:事实上这三者只是属格和间接受格的另外形态;亦即,是次要子集合,而非主要子集合。我将位格的用法藉以下的表作摘要说明:

    一、主格——辨认或指定

    1.主词(「父爱子」——约三35)

    2.述语主格(「你们是见证人」——帖前二10)

    3.称号(「那座山[称为]橄榄山」——路十九29)

    4.同位格(「王(就是)希律」——太二3)

    5.感叹语(取代呼格)

    二、呼格——直接称呼

    三、属格——定义或形容

    1.所有物(「那船,就是西门的」——路五3)

    2.形容(「不义的玛门」——路十六9)

    3.并列——同位(「圣殿[就是]他的身体」——约二21)

    4.与动名词连用——指示动作

    1)主词属格——执行所意味的动作(「肉体的私欲」[「肉体渴望」]——约壹二16)

    2)受词属格——接受所意味的动作(「圣灵的亵渎」[「他们亵渎圣灵」]太十二31)

    5.比较(「大过他的主」——约十三16)

    6.夺格——分离(「在以色列的全体国民以外」——弗二12)

    7.来源(「能力出于神」——林后四7

    8.途径或代理者(「藉牧羊人所说」——路二18)

    9.表部分(「我国家的一半」——可六23)

    10.副词属格

    1)时间(「他于夜间来」——约三2)

    2)地点(「将他的手指沾入水中」——路十六24)

    3)指示(「存不信的恶心」——来三12)

    11.内容(「以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罗十五13)

    四、间接受格——关系较远的人或物

    1.非直接受词(「我要还给你所有的一切」——太十八26)

    2.有益/有害(「为你们自己积财」——太六19,或「你们对自己的反证」——太二十三31)

    3.所有物(「没有一个孩子是他们的」——路一7)

    4.副词间接受格

    1)指示(「我们由于罪而死」——罗六2)

    2)原因(「因怕死而受捆绑」——来二15)

    3)关系(「他向神祈求」——罗十一1)

    4)位置——限于动作发生之处

    a.地点(「他们在船中来」——约二十一8)

    b.范畴(「在信心中坚强」——罗四20)

    C.时间(「他在第三天将复活」——太二十19)

    5)工具——行动发生所「透过」的途径

    a.途径或代理人(「用[透过]一句话把鬼赶出去」太八16)

    b.方式(「讲预言而不蒙头」——林前十一5)

    6)同源(「你会按照你判断的判断而被判断」——太七2)

    五、直接受格——动作的方向或范围

    l.直接受词(「我说真理」——约八46)

    2.不定词的主词(「而人子被举起来是必要的」——约三14)

    3.副词受格

    1)衡量——多长(「距离约有如一块石头那么远」——路二十二41)

    2)方式——如何(「你们白白得来,也要白白舍去」——太十8)

    3)指示(「为许多事劳苦」——罗十六6)

    4.同源(「打美好的仗」——提后四7)

    5.双重受格(「教导他们许多事」——可六34)

    我决定提供比一般更详细的表,来进一步说明释经时常会犯的错误。我称之为「量尺解经」,也就是我相信,每一个句子单位中的文法结构模式,都必须准确辨认出来,然后再将各单位组合起来,才能产生该段经文的意义。口语式文法并不能提供这种资料。到目前为止,我要表达的重点就是:口语式希腊文并不像古典希腊文那样准确。

    这一点在位格上尤其真确。第一,许多位格用法被介系词片语所取代,而其主要目的乃是使文句的力量更明显,如:夺格的属格被或取代(参Turner1963:235),或位置间接受格被取代。第二,用位格的时候,有时会刻意使其模糊。我们可以用一个相当困难的表达法来作说明,就是主词或受词属格。有时两者都无法令人满意,正如哲伟克所说,若选其中一个,「就会牺牲一部分含义,无法澄清全部的意义」(1963:13)。例如,那「激励我们」之「基督的爱」(林后五14),以及「基督的忍耐」(帖后三5),便含有两方面的意思。所以,哲伟克主张有一种「一般属格」,特意将受格与主格两面连起来。激励我们的,既是基督对我们的爱,也是我们对它的爱。简言之,圣经的学生一定要记住,口语式希腊文有流动性,要避免依据文法作太死板的结论。如果上下文很清楚,我们便可以强调某种位格的使用法;但是通常这种准确性并不存在,而我们必须强调整个上下文,过于看重某个单独的部分。

    在希腊文中,形容词与代名词的用法相当直接,我们不需要花太多时间研究。何况,我们的注意力是放在句法的功用,而不在其结构,所以无需多谈在口语式希腊文中找出比较级或最高级的各种方法。我们反倒应当注意,就像其他词类一样,它们的类别常会混用。

    简单式可以当作比较级(太十8-9,,「更好」),或最高级(太二十二36,,「最大」);比较级可以当作简单式(约十三27,,「很快地」)或最高级(可九34,,「最大」);而最高级虽然通常十分高昂(「非常」、「极其」,参太十一20;徒十九32),但也可能有比较之意(太二十七64,,「先前」,与,「后来」)(参Turner1963:29-32)。指较近()和较远()之物的指示代名词,一般都可清楚分辨,但也有削弱的用法,几乎等于人称代名词,如一句话的主词(参约十6)。希腊文的代名词很多,各样都有(参Mickelsen1963:145),因此解释起来毫无困难。

    不过,定冠词就是另一回事了。一般而言,冠词的存在与否,与英文的“the”和“a”并不对应。而是,有冠词的名词强调该名词的具体性(如,弗四13的被译为「基督徒的信仰」),而没有冠词的名词则强调其抽象面或神学面[来一11,「信(,指相信神)是肯定我们所盼望的」]。在约翰福音一1,这一点就很重要,因为耶和华见证人读为:「道是一位(a)神。,理由是中,神字是没有冠词的形式。这里没有冠词,可以根据两个定律来解释。根据「科伟(Colwell)定律」,在「是」(be)动词之前的述语名词不用冠词(),以将它与主词()区分出来。此外,即使顺序倒转,冠词还是可以不存在,因为会指父神,而这形式则是指神性的「品质」。换言之,约翰是在说:「道乃是具神性的」。整体而言,冠词的出现与否,对解释十分紧要。

    4.介系词、虚词和子句。

    a.希伯来文的介系词(在Williams的书中列出十五个)比希腊文少。不过,其中各个词的用法五花八门,令人惊叹。按照威廉斯(Williams)的说明,介系词有十五种不同的功能,而则有十九种。单单一个字,在一本希伯来文字典(Brown,Driver,Briggs)中就占了三页。这便造成解经的困难,因为一碰到介系词,我们就要考虑到各种可能性。由于没有捷径可循,我们只得一一尝试,看哪一个最合适。在希伯来文中,介系词片语很重要。因为副词很少,介系词片语或副词受格就常取代其地位。例如,(赛四十二3)描写雅巍的仆人「忠实地」促成公理,而(利十九15)则要求以色列人要按「公平」来审判邻舍。上下文通常会降低可能性,而如果学生记得每一个字的基本意义要确定其含义并不太难。例如,表示朝向某个物件的动作。它与希腊文的间接受格类似(七十士译本通常译作间接受格),因此可以用于有益或有害、非直接受词、伴随者,或位置方面。可是这些功能都和上述它的基本含义有关。

    希伯来文的连接词很少,这和此种语言的基本结构有关。希伯来文表达意思的方法,借重语言的弹性,而非准确性。每一个词都有多重目的,而读者必须从上下文来明白这些字、片语与子句的用意。希伯来文多半都是同等架构,尤其常用waw作连接词,它的意思就是简单的「和」,但能引介目的、原因、副词,或任何一种同等子句或附属子句(参Gesenius-Kautzsch1910:par.154)。初学者常会因此惊慌失措,但它却使古希伯来文显得含义更丰富。希伯来文中惟一的简单连接词是,它的意思一直是「或」;另外叫通常的意思是「除非」,导出某个警告或提醒的原因。和是指多重成因,但也可以指让步、重述、条件、时间,或结果。后者一般是指条件,但也可以指让步、祈愿、否定,或冗长。或是指条件,或是指祈愿;而虽通常指关系,也会指结果、目的、成因、重述、名词或条件子句。可见连接词本身具多重目的。

    所以,有时子句结构较困难,必须先判断究竟是同等子句,还是附属子句。读者只能按上下文的逻辑来分辨。比较译本、参考注释书或文法,都有帮助;不过,最后我们还是要靠自己的主观来作决定。我在此无意介绍所有子句的形式(这方面的简明介绍,可参Mickelsen1963:153-57)。米寇森(Mickelsen)讲到两种基本的形式:名词或无动词子句,强调一种状态;动词子句有主词和述语,强调运作与行动。每一个子句在文法上都是独立的,或是同等的,只在逻辑上有附属含义。

    蓝丁(Lambdin1971:279-81)讲到三种子句顺序:(1)现在一未来式故事,里面有一连串的waw逆转式连接词,建立在一个主要子句上,逐步澄清其思想;(2)非逆转连续式顺序,这些子句彼此在文法上不互相倚赖,只是增添资讯;例如,两个祈使子句,第二句讲出目的或结果(王上一12,NASB译为连接式的祈使句,但在NIV则为:「现在让我告诉你,你怎样才能救自己和你儿子所罗门的命」;(3)时间性、习惯性的顺序,其中包含以时间为主的行动,这些行动可以断开,不过却使故事再度开始(如,撒上十七34-35,中间有两个时间的附属句:「当狮子或熊来的时候」,和「当[狮子]转向我」)。这些都是waw或同等顺序。如果经文使用其他连接词,我们就当按照其意翻译。

    b.希腊文的虚词(Particle)比希伯来文多得多,但却同样复杂;解经时更容易误用,因为古典希腊文会带来错觉。例如,介系词最初乃是加在位格上的副词,以作更深刻的描绘。但是口语式时期,这些东西本身就成为文法的单位。从古典文学到希腊化时期,大致有五种改变:(1)以介系词代替位格的例子愈来愈多,符合明确化的大趋势。(2)另一方面,介系词的数目则递减,古典时期有十九个,随着历史的演变,到了现代时期只剩七个;在新约时期,和已经消失,而和则已较不常用。(3)有几种位格与介系词的并用锐减。间接受格除了与连用,几乎不再和其他介系词连用,而有三种位格(属格、间接受格、直接受格)则只和,,(只有一次与属格相连)连用。(4)以副词或名词作介系词用,有增加的现象,取代了旧的介系词,使得文意更丰富、表达更深刻,例如用来代替,或以代替。有时副词会加在介系词之上,来增强其力量,如或。(5)古典式介系词的区分日渐模糊,例如,侵占了,而和与混淆不清,与和重叠(参Zerwick1963:27-37;Blass-DeBruner1961:110;例子方面,参Turner1963:249-57)。

    毛勒的观察很正确:「如果解经的结论是建立在古典希腊文上,以为口语式的介系词也同样准确,就错了」(1959:49)。可是许多旧的注释书正犯了这个错误。研读神话语的学生必须要小心,谨慎检查这类结论,因为介系词是解经非常重要的工具,对神学的意义影响深远。我要再提一项警告:虽然大部分分野已经模糊,但却并非全部如此。有些作者偶而会采用古典式的精确分法,我们必须参考较好的文法书(如杜纳所写),来了解不同作者的风格。施洗(中译:奉……名,太二十八19)是个很好的例子。由于口语式时期,一般而言和会混用,有些学者便主张,「奉……之名」实际上是洗礼的术语。另一方面,马太却似乎遵守这两个介系词的区分(参Zerwick1963:35),因此很可能在此有充分的神学含义。换言之,洗礼会产生一种新的关系,正如一个人成为他人的所有物,被带进与神的「相交」之中(参Osborne1984:93)。在判断一个介系词的意义时,上下文和作者本身的倾向必须首先列入考虑。

    希腊化时期的希腊文所采用的虚词和连接词,比希伯来文多得多,不过比古典时期却来得少。每个虚词都有很广的用法,只有上下文可以告诉我们,某一个介系词或连接词的用法为何。前面已经讨论过条件句;现在请注意,和有时会混用(太五29;参可九43-44),而可以用作负面誓言的强调语(「当然不是」),这是七十士译本中闪语式的用法(可八12;参诗七4-5七十士译本)。同样,的用意范围也增加了,不单具原有的目的之意,还可以取代不定词的重述含义(在现代希腊文中,不定词作受词的用法已经完全被所取代),作为要求性动词的受词[太七12,「愿意要」(wishthat);二十六4「商议要」(Plottedto)],甚至作主词[约十六7,「我去(thatIdepart)是对你们有益的」],或同位语[约十七3,「这就是永生,即他们认识你」(thattheyknowyou)]。这些虚词的其他用法,在此不必一一列举;我的目的是让读者「感受」一下希腊化的希腊文,更了解其变通性。

    询问虚词(interrogativeparticles)的用法比较直接,尤其若期待答案是正面的话。不过,(或)有时较困难,因为它通常假定答案是负面的,可是也可以用来指强烈的怀疑。约翰福音四章29节显然是这个意思,撒玛利亚妇人一定不可能是说:「这位不是基督,是么?」按上下文看,因着这句话,全村都接受了福音。所以它一定是质疑问法,新国际本的翻译没错:「这岂不就是基督吗?」

    本章大部分所谈的,都与子句结构相关,因为所有的动词语态(如分词、条件句)都可用在子句上。希腊文的子句比希伯来文容易区分,因为它有很多连接词与虚词可用。有些作者(马可,路加偶尔)会用问语式的习惯,过分用同等式的连接词「和」(),因此读者要按逻辑思路来分辨附属句。另一方面,保罗则偏爱附属子句,搞得非常复杂,几乎无法了解他的主要思路为何(例如,弗一3-14是一个句子)。我在此无意讨论子句的每一种形式(Mickelsen1963:149-53的讨论甚佳),因为只要基本上能明白就够了,而同等连接词与附属连接词也很容易辨认。

    在许多文法书中,句子与子句结构的讨论常包括象征用语在内,不过在本书中,我们将在句法那章中谈这个题目。在此我只提出两个文法特例:散珠格(asyndeton)和插入语(parenthesis)。散珠格就是两个片语或子句之间的连接词省略的情况。在列举一连串事物时,常会有这种现象(彼前四3;提后三2),有时附属子句也有这种状况,就像祈使句之后缺了(太五24;八14),有时甚至同等子句之间也会省略连接词(约一23、26、29等)。在福音书中,散珠格可能是一种修辞方式,使一句话显得更庄严(如太五3-17)。插入语是主题的分岔;它通常会打断思路,澄清某一点(很像现代的注脚)。保罗很会用这种方式,有时他的笔法令人混淆不清。各种译本常加上括弧或破折号来作帮助;例如,罗马书二章14-15节冗长的附注,或以弗所书二章5下、8下节,有关恩典与信心的简短插语。

    最后要提的,是新约希腊文中子句的顺序。通常子句的组织和我们现代的想法并不一样,所以可能产生误会。毕克曼(Beekman)和卡劳(Callow)讨论了三个主要问题(1974:222-28),他们主张,「原文的顺序(在翻译时)不可以原封不动,因为这样也许不能在收受语言(RL,ReceptorLanguage;如英语)中忠实表达出原来的信息。」第一个问题出现在语言顺序(经文中子句或句子的实际顺序)与时间顺序(在经验里现实的情形)不一致时。这种状况通常出现在「回顾」某事时,例如施洗约翰的下监(可六17-18),最后的事件被放在最前面。如果某个文化不了解回顾式的说法,就会有误会,甚至错到一个地步,以为是约翰与希律的妻子发生不道德的行为。另外一个例子是希伯来书十章22节:「让我们亲近神,存着真诚的心,在信心中满有把握,因为我们的心已蒙洒洁,脱离良心的罪咎,而且我们的身体也已用清水洗净。」在实际的经验中,顺序则是倒过来的,而每一句话都倚赖后面的一句。我们首先经历到洗净与洁净;其结果为满有把握,知道惟有信心能让我们亲近神。到那时,我们才能以真诚的心来到宝座前。这种从后往前的写法,在新约里很常见,必须先辨认出来,才能了解。

    第二个问题就是,语言的顺序不符合逻辑的顺序。在说明某个行动的经文中,时常见到这种差异,如马可福音六章31节。新美国标准圣经按照希腊文的顺序来翻译:「他向他们说:『你们自己离开人群,单独前来,到一个安静的地方,休息一下。』因为那里来往的人多,他们甚至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但新国际本却以逻辑的顺序来安排:「当时因为有许多人来来往往,他们甚至连吃饭的机会都没有,他就对他们说:『你们单独跟我来,到一个安静的地方,歇一歇。』」约翰壹书的「藉此」段落,在这方面问题特别明显,因为究竟「此」是指后面(二5,三19,四6),还是指前面(二3,三16、24,四2-3、13,五2),注释书的意见分歧。每一处都必须由上下文来判断。不过,后者有逻辑的混乱,因为「此」子句(二3上,「藉此我们知道我们认识他」)在逻辑上是结果,跟在「若」或「当」子句之经验之后(二3下,「若我们遵守它的诫命」)。毕克曼和卡劳(1974:225)称这点为「理由-结论」关系;我们满有把握自己已经认识它,这结论是基于我们已经遵行了他的命令。我们可以(在某些文化中则为必须)将这句话重写为:「当我们顺服神的诚命,我们就发现自己实在已经认识了他。」

    第三种子句结构可以称为「负面-肯定声明」。通常在经文中,用两个字表达负面意思时,前一个字是负面语;而这一点在某些文化中也会产生困难。例如,有些人会误解这句话的意思:「不是照我的意思,而是照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六38),或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不是我的意思,而是你的意思」(可十四36)。诠释者必须明了这类古代片语。其他问语模式的子句结构(如交错法、包容法),在上一章已经讨论过。这里我只加一点,即有时候传道人(或翻译者)为了澄清文意,或许需要改变经文的顺序。许多时候,闪语模式的详细解说,反而会造成反效果。听众的程度和信息的目的,乃是决定的因素。

    总结而言,过去的人常将文法结构与社会的基本架构相连。波曼(Boman1960)等人认为,这两种语言有以下的差异(最佳的摘要为Barr1961:10-13):

    a.动态与静态之别。希伯来文以行动为主,强调直线历史中神的行动;希腊人强调默想,以及动作(表相世界)背后真实、不变的观念。

    b.具体与抽象之别。希伯来文的思想强调物件的实体,而希腊哲学却将其抽象化,将客体与主体区别出来,并且要想清其背后的概念。

    C.对人的观念。希腊人类学教导二元论,不朽之灵魂被必朽之身体囚禁;希伯来的观念则强调外在、可见之表达与内在灵魂的合一。同时,希腊人强调个人,而希伯来人强调团体。

    这些学者教导说,希腊文形成了一种分析的思想模式,将现状与未来、实体与外表、时间与永恒、身体与灵魂、精神与方法、团体与个人加以区分。希伯来文则是「整体型」的语言,不注意这些差异。

    巴尔(Barr)对这些区分的语言学基础提出猛烈的批判(1961:第三章)。一开始他就认为,这种比较太假,因为这两种语言被他们从古代语言谱中抽离出来,并没有考虑到其他语言的状况。更重要的是,他们所用的语意法不正确,因为这些学者是用循环推理来判断差异,并按照这种看法来读一切资料。真正的问题在于衡量一个文化的哲学和语言之间的关系。换言之,哪一项影响了另一项?他相信,这两者要放在一起,并不那么容易。问题是缺乏合适的语言学方法。例如,希伯来文缺乏抽象名词,并不一定是他们强调具体的事,而希腊文有两个字形容「身体」(希伯来文只有一个字),也不一定意味希腊人看出更大的区别。这种区别只和语言的进展有关,而和这两群人对实体的看法毫无关联。

    乍看之下,希伯来文法似乎不像希腊文法一样,对解经那么有用,因为它不像希腊文是已经发展到相当程度的语言。因此,表面看来,它比较主观。当然,希伯来文需要像布拉斯-迪伯伦纳(Blass-Debrunner)所着那样有深度的文法书。吉森纽-高兹(Gesenius-Kau-tzsch)的书比较多讲语态,少谈句法,而威廉斯的书则介于当中,但并不详尽。不过,只要浏览一下杂志期刊和论文,我们可以相信,不久的将来必有这类着作出现。所有认真的学生都可拭目以待。总之,希伯来文法仍旧是极有用的工具,如果知道次要子句的功能,或整个结构为何,在了解经文上便大有助益。希腊文法事实上更难用,因为许多人必须先调整过去错误的观念,才能正确使用它。

    哈理斯(RoyHarris)在《语言迷思》(TheLanguageMyth)一书中,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对照表,来看现代文法的困难。他主张,整个过程都有缺欠,因为所用的方法有错误,将自己局限于源自拉丁文的范畴,而没有从语态学、句法,和辞典学来思考。结果为一连串的「固定规则」,死板地定义语言的变数,而没有顾到一般人实际讲话的情形。这个系统过于人工化,不实际,强将古老的分类加在正确的用法上。解经学更是经常这样作,将古典的分类转移到口语式经文中。并且这系统也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真理:惟有上下文才能决定文法的关系。文法的解析、从该卷书其他地方或另一卷书拿来的例子,所提供的不过是可能性,读者必须保持弹性,就像经文一样。哈理斯呼吁,要注重「内在性的语言知识」,让说该种语言的人可以「活文活用」[换言之,必须不按时间来看(或只看现在),不去讲究它在过去、历史中的用法],这才是发展文法「规则」的要诀(P.75)。这一点相当重要,因为它容许圣经每一位作者有权用自己的文法模式。我们再也不能说,在启示录中,约翰「没有按文法规则」,或它是「新约中最不具文学性的书」(Zerwick1963:6)。相反的,启示录特意采用启示文学的文法(参本书第十章),而按它的上下文来看,这是完全恰当的。每一个地方,读者都要让上下文来作最后的文法判断。

    解经过程

    我建议解经时用「研读纸张」,分成六栏。第一栏写经文,字的距离按其他栏位中讨论的状况而定。第二栏是文法辨认(例如:,「我说」,pres.act.impr.3S(现在式、主动、非完全式、第三人称单数);第三栏为文法-语意资料(例如:强调长久性,「不住地说」)。第四栏保留给辞典的研读,第五栏则是背景-文化资料。最后一栏可以用来作应用(参本书第十六章)。在你读经文时,必须将一些重点选出来,下工夫研究。虽然你需要明了整段经文,但只有几处需要特别深入的分析(参Fee1983:77-78,那里详细列出了应当放入的事)。在这几点上,你会想要查考文法和注释,研究以上所提的一些可能性。费依提到,在作文法判断时,有四个步骤:(1)注意可能性;(2)参考文法;(3)查看作者在其他地方的用法(用经文汇编);(4)决定在这个上下文中,哪一种可能性最恰当(1984:82)。我还要加上(5)一定要看重整个句法的发展,不要只顾文法的个别单位。

    总之,要记住整个句法的情境。事实上,这一点显示出我们的讨论有些牵强。若没有句法,就无法作文法判断;而若没有文法的结论,就不能作句法判断。我将文法、语意,和句法分成不同的几章来谈,不是因为它们彼此不相关,而是因为各有各的问题与范畴。在释经螺旋中,当读者同时研究这几项,就会有一种相互倚赖的环,一直向上发展,直到触及整段为止。这是一个大整体的三方面:首先,我们注意到时态、语态,和动词语气的特殊用法,并将它们置于整个句法情境中。其次,我们研究位格和介系词、虚词在整个句子中的功用。最后,我们将句子放在一起,由字的顺序来看强调点为何,并追究各部分的关系,以明白这个句子在整段经文中的意义。例如,在希腊文的时态中,现在式与不定过去式问题很大;在位格方面,属格和间接受格最为困难。在希伯来文中,语句结构和waw逆转式连接是最复杂的。

    [*注:空格里面是非标准汉字,无法显示]
第一部 一般释经学 第3章 语意学
    第3章语意学

    沟通的主旨就是在表达意义。字是意义的积木,文法和句法是其设计。然而,直到不久之前,语意学(Semantics,决定字的含义)较被视为一种艺术,而非科学。鲁奥(Louw1982:l-4)说,到了近二十五年,字和其意义的研究,才在学术界搬上台面,受到重视。其实,直到这个世纪,它本身才被视为一种语言科学。巴尔的划时代着作《圣经语言的语意学》(TheSemanticsofBiblicalLanguage1961),首创将语言学的原则以科学方式应用到圣经的研究上。其结果至少可说令人惊讶。从前,学者认为一个字的意义可以从历史发展中找出来[第一本有关语意学的书,是布里奥(M.Breal)所作,于1897年出版)。现在我们知道,真正发现字的意义,过程要复杂得多。希尔法(Silva)提到,要尽述这方面的研究,委实不易:「这项任务无法只以一本书作说明,如此会太过简略」(1983:9)。而若要以一章来说明这个问题,更是谈何容易?!

    字的研究已经成为解经最普遍的一个层面。只要稍微浏览标准的注释书,就会发现,它们多半是用逐字的方式探讨一段经文。一般大学或神学院的解经课,也常会花很大部分时间在单字的研读上。旧约的课程更是如此,由于从希伯来文法所获不多,教授便集中力量在单字的研究,视为解经最重要的因素。当然,正如我在前一章中所言,文法的贡献相当大,而我在这里要声明,这两者其实不能分开。字与字之间若没文法关系,就没有意义可言。如果我说出counter(译注:此字有多种意义)一字,听者完全不知道我要说什么。一个单字若没有文法语句作情境,是毫无意义的。倘若我说:「看柜台上」(Lookonthecounter),或「反击他的论点」(Counterhisargument),这个字才有含义可言。

    大部分现代语言学家都承认,文学和历史情境极其重要,亦即,语言和语言之外的层面对意义影响深远(参Thiselton1977:75)。一个观念的语意分析,不单牵涉到句法,也与这句话背后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有关。分析乃是释经学整体的一环,然而也是其先决条件。在研读一段经文的时候,这些步骤并非一次只进行一项,而是不断的螺旋式旋转,因为一个层面(如文法或背景)会提供另一个层面(如语意)的资料,而所得的结果又会成为它本身的资料。

    了解语意学的真正内涵,是相当具关键性的事,可是,过去对这方面甚为忽略,让人惊讶。卡森列举出现代许多书中在语言学上的基本错误(1984:25-66),而希尔法感叹道:

    甚至有些着名的学者,在想要更多探究圣经用语的意义时,却不用现代语言学研究的成果,只顾自己埋头苦干,……

    我们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这些人可以不明白死海古卷,就写出犹太人第一世纪各个教派的情形。(1983:10)

    问题当然是:我们过去学到的,乃是一些错谬的假设。这正是本章头一部分要谈的。

    一开始我就要澄清,我不只是想为语意分析设立「规则」。阿斯顿(W.P.Alston1974:17-48)指出一种错误,他称之为「语言意义的规则理论」。阿斯顿主张,这种规则应当符合四个条件:(l)特殊性,包括判定一种说法是否正确或不够充分的特定条件;(2)语言的关联性,是指一种说法背后所牵涉的内容;(3)非循环性,即不单只下定义,还要决定该意义在怎样的架构中才能成立;(4)范畴,包括所有发言状况(如声明、问题、应许)在内,而不单只是谈某些词汇的意义。因此,任何一项规则,从开始就必须是形容式(叙述发言的作用为何,即:「是」什么),而不是规定式(定出人为的标准,即:「应当是」什么)。

    阿斯顿支持奥斯丁(J.L.Austin)的说法,呼吁用「话不触及式动作」(illocutionaryact)的方式,就是去判断意义能够沟通的实际条件为何。这些条件必定与文化相关,也就是符合一个文化沟通的方式。换言之,在圣经研究的每一个阶段里,古代文化(圣经的希伯来文或希腊文)的发言模式,必须成为语意原则的准则(请注意,我特地用原则,而不用规则)。本章中,我会讨论从前的那些想法已经行不通,然后再说明几种观念,相信可以帮助读者来衡量一种说法(不单只是词汇)在其上下文中可能的含义。

    语意的错谬

    本段中,我不单要讨论语意的错谬,也要透过这些题目来说明,在每个范畴之中如何运用合适的原则,以帮助读者能正确使用工具。换言之,这里为主题式的探讨,藉这种讨论建设一道桥,以迈向本章第二部分,就是对方**较系统的说明。当然,我在此无法包罗万象。不过,我有把握,最重要的问题都会谈到。

    1.辞典的错谬。一般常见的现象,就是假定单字的研究可以解决神学辩论的分争;自从基特(Kittel)的《新约神学字典》(TheologicalDictionaryoftheNewTcstament[TDNT],1932-1977),及与其呼应、但规模较小的旧约字典(1970-)面世以来,更是如此。例如,有人认为,若能决定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节下或以弗所书五章23-24节中,的意思是「来源」还是「权威」,就可以解决妇女在教会和家庭中的角色问题。虽然没有人明说,但是不知道多少人花了多少时间去钻研大量的希腊文着作,以追踪这些词汇的意思,但他们用于衡量上下文的时间却非常少。这种错谬也会发生在品质颇高的着作中。希尔法(1983:23)注意到,奈特(GeorgeW.Ⅲ,Knight)的《教牧书信里忠心的教导》(TheFaithfulSayingsinthePastoralLetteg,1968)过分强调字的研究;他引用韩森(A.T.Hanson)的书评说:「奈特先生对这些教导的词汇研究,太过钻牛角尖,以致常有见树不见林的的现象」(JTS1969:719)。

    巴尔对这种过分强调字汇,以致损及上下文的情形,提出最严厉的批判,他称之为:「不合法的总体转移」(1961:218)。学者花了许多精力,找出一个字各种可能的意义与用法之后,很难只选择一种适用于该段经文。他们趋向于将大部分或所有的意义(也就是,将「总体」意义全部转移),都读入一段经文中。这却是「不合法的」,因为在某个特定的上下文中,作者心中所想的,不可能是该词汇的所有意义,甚至也不会是几种意义。请思想grill一字。如果我们口中说,围墙的grill(栏架),心里就绝对不是在想「grill(烤)汉堡」,更不会是在想grilling(质询)某人。这些例子让人一目了然。可是在解释我们不太熟悉的一种语言时,诸如圣经的希伯来文或希腊文,便会发生类似的错误。因此,巴尔对基特发出批判;指其为要找出词汇背后的神学观念,其中的文章经常强调广度,忽略特定性。巴尔特别提到有关ekklesia(教会)的那一篇文章(1961:218)。虽然这个字可以解作「人群的聚集」、「基督的身体」、「国度的群体」,或「基督的新妇」,但这些只是ekklesia的可能意义,却不就是它在马太福音十六章18节中的意义。

    提瑟顿(Thiselton1978:84)注意到尼达的讲法:「一个字的正确意义,是对整个上下文贡献最少的意义」(1972:86)。尼达的意思是,在一段上下文中,每个字最狭窄的意义通常是正确的意义。它周围的字具定义作用,大大限制了它的用法。提瑟顿用greenhouse一字作例子。green和house各有许多不同的意义,若将两个放在一起,就成为greenhouse(这个词本身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含义不同),或成为greenhouse(温室),而它们原有的意义差不多都不合用。马太福音十六章18节、使徒行传七章38节,或以弗所书一章22-23节中的ekklesia,很可能也是如此。

    2.字根的错谬。这种常见的错谬,假定一个字的字根和其同源字都有一种基本含义,而这个字每一次和其他字并用时,都会反映出这种含义。

    似乎一般都相信,希伯来文有一个「字根」,而加在这字根上的,无论是怎样的附加字,所产生的变化,仍然会呈现字根的含义;因此任何一个字或语形,只要可以分辨出字根,此「字根意义」都一定可以成为其实际语意的一部分;同样,出于同一字根的某个字,也都会对其他字的意义有所影响。(Barr1961:100)

    这种错谬和语源学(etymology)很有关系,有些学者甚至将这两者视为同等。不过,我认为这个错谬可以再分为两方面:相信所有子集合都可以找到基本的字根意义(字根错谬);以及相信一个字的历史发展决定了它现在的意义[词汇(lexical)错谬]。「语源学」则为可以包括这两方面的一个词汇。

    吉布森(Gibson)注意到旧约研究对比较哲学的误用(1981:20-34)。因着字根相同,学者会跨越时间的距离,采用不同时期、相关语言的某个文件,将其中某个特殊意义应用到一个困难的字或观念上。他举的一个例子(PP.24-28),是将巴力经文(乌加列语)的lotan与以赛亚书二十七章1节的lwytn(「海怪」)等同,虽然主前二千年末的乌加列经文,与以赛亚时代的希伯来文,其实并没有什么互相关联的证据。巴尔提出的例子更精采:「面包」(lehem)和「战争」(milhamah);这两个字的字根显然相同,但是彼此却一点关系也没有,「难道要说,战争是为面包而打,或面包是供应战争的必需品」(1961:102;其他旧约的例子,参kedar1981:82-98)。问题是:怎样才能界定哪些因素足以产生「共通意义」,以致能跨越时间和语言的障碍。大多数人质疑,语意学范畴内是否存有这种共通性。不过,许多较旧的字典(如Thayer的希腊文字典)和单字研究的书(如Vincent,Vine或Wuest)都假定了这一点。这就会造成许多错误的解释。提瑟顿注意到,“hussy”(**)和“housewife”(主妇)在语言学上有关联,他怀疑有没有人愿意将这两者视为等同(1977:81)。

    同样,若将一个复合字拆开,个别研究其组成单位,而将结果读成该字的意义,也是错误的。鲁奥毫不迟疑地指出:「现代语意学理论的基本原则,就是:我们不能从一个字的外形来探究其意义」(1982:29)。举两个有名的例子,或许有帮助:ekklesia和paraklertos。头一个字通常被说成是将信徒「呼召出来」,事实上,在希腊文学界中,ekklesia根本找不到这含义。另外一个字是约翰福音第十四章至十六章圣灵的主要头衔,里面的字根为para(「在旁」)和kaleo(「呼召」)。有一段时间,这个字的意思的确与它的字根类似:「被召在旁协助的人」,希腊人用这个字指「帮助者」或「代辩者」。然而,对约翰福音十四章16、26节,十五章26节和十六章7-8、13节而言,这个意义并不足够,因为上下文没有这种意思。此外,语意的范围不能建立在那些字根上。勃朗(Brown1970:1136-37)区分出两种法律意义(代辩者[或律师]、中介者)和两种非法律意义(安慰者、劝勉者)。然而,他发现,没有一种能充分适用于约翰福音,因他断定,这里主要的含义是位格与工作的持续。圣灵这「另一位保惠师」,就是「另一位耶稣」,换言之,它将继续耶稣的工作。

    这里的重点为:字根虽然和一个字的语意范围非常接近,却不是「共通意义」,可以散播在全面的含义中。凡读过希腊文的人都知道,介系词加在一个语干上,可以有三种影响(参Wenham1965:55):(1)介系词和动词的含义都维持(epago,「我引导离开」;ekballo,「我丢出去」):(2)介系词加强了动词的含义(luo,「我放松」;apoluod,「我释放」);(3)介系词改变了动词的含义(ginosko,「我知道」;anaginosko,「我阅读」)。学生绝不能假定介系词的添加是以哪一种方式影响一个复合字。惟有看上下文和字的用法,才可以作决定。

    大部分学生都会假定,一个字的字根或基本含义就是定义,可以背下来,好像在基本语言课程中的单字一样。但是,他们所背的,只是一般或正常意义,而不是一个字的字根。例如,ballein的意思是「抛掷」,可是标准字典(Bauer-Arndt-Gingrich-Danker)也将它定义为「放置」、「安放」或「带来」。这些显然并不来自「抛掷」,而是出自其他的用法。同样,praxis的意思是「作为」或「行动」,但也可以译为「从事」、「事业」、「状况」,或「情形」,要看上下文而定。

    因此,认真的单字研究,最基本的工具不是神学单字书,而是字典。旧约研究最佳的字典是勃朗-德莱弗-布里格斯(Brown-Driver-Briggs,BDB)所编,而新约研究最佳的则是包尔-安德特-金格里奇-丹卡(Baner-Arndt-Gingrich-Dankef,BAGD)所编。这两本都可以当经文汇编来用,因为许多字的出处全都列了出来。要更进一步研究的学生,还可以参考利德尔(Liddell)和斯考特(Scott)的古典希腊文字典,及摩尔顿(Moulton),和米利根(Milligan)有关蒲草卷的书。此外,还有一些经文汇编也非常好,旧约方面为曼都肯(Mandelkern)或李所斯基(Lisowsky),新约方面为摩尔顿和吉登(Geden),或阿兰德的电脑经文汇编,七十士译本为哈奇(Hatch)和瑞德帕特(Redpath),约瑟夫版本(JosephuS)则为任斯托夫(Rengstorf)。若要作详细的研究,还有无数的工具书可以参考。两约之间的文学书和拉比的着作,类似的工具书也在制作中。没有学过原文的学生,可以用司创(Strong)、杨氏(Young),或克鲁登(Cruden)的经文汇编。

    有时,研究字根会得到很多亮光。正如前面所提,有些复合字会保持字根意义。在约翰壹书二章1节,parakletos的确按照字根,有「代辩者」(或译「中保」)的意思:「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在这类状况中,字根意义使解

    经更为丰富。以上我所提的要点是:我们不能假定字根具有某种共通意义。鲁奥讨论一个字最常见或一般的意义(参上文)时指出,虽然这类意义不能作为共通意义,但是对所谓「未标明的意义」,它却具语言学的价值(1982:33-37)。他将这种「未标明的意义」定义为「在上下文极少、读者极缺乏判断意义之资料的情况下,能够直接采用的意义」(p.34)。例如,「他们的stock(家畜,或股票)很多」,农人和股票经纪人对这句话的解释完全不同。可是,如果有特定的描述,如:「Stock死了」或「Stock的平均值跌了」,所有的人都能明白其意。在上下文极少(几乎没有描述语)的情况下,每一个人都会根据自己最常见的意义来了解。例如,鲁奥提到戈佩特(GOppelt)在《新约神学辞典》(TDNT,vol.8)中所写有关trapeza(桌子)的文章;戈佩特将讨论分为「一般用法」(包括语源)和特殊用法,如「餐桌」、「换钱的桌子」等。

    最后,我要提到吉布森对闪语中字根的详尽讨论(1981:176-206)。他证明,在原来的字根及其衍生的后代字之间,没有「普通常识式」那么简单的意义转换。不过,在小规模的层面中,同源语言是有意义转移的现象;因此,就语意学而言,语言比较学在某个限度内有其价值。鲁奥将它形容为「功能的指示物」(functionalreferent)。字根之间没有「起源的」关系,但是如果两个语言的某些字,明显有平行的关系,那么这两个字之间便有语意的重叠。希尔法(1983:42-43;参Kedar1981:98-105)指出,在旧约研究中,这方面格外有价值,因为其中只出现一次的字(hapaxlegomena)有1,300个,而还有500多个字只出现两次(而字的总数为8,000!)。虽然许多字可以从其他资源中来了解,但是仍有几百个难明的字没有希伯来文的同源字,在圣经之外的文学内也找不到。在这些例子中,字根的转移就极有价值——尽管它只能产生可能的意义。例如,希尔法指出约伯记四十章12节:「见一切骄傲的人,令他谦卑,并且在恶人所站之地,将他们hadok。」阿拉伯文的加由hadaka「符合阿拉伯文和希伯来文之间音韵的对等,而它的意义为『拆毁』,与上下文十分吻合」(p.43)。要紧的乃是字与字之间在语言学与功能上是否类似。

    3.语源的误用。事实上,这个范畴包括了前二点;它们是这一项的子集合。不过,我为了方便的缘故,把它们分开。所谓语源学就是研究一个词汇的历史。鲁奥追踪这个问题,直到古希腊人的信念,即:一个字的意义源于它的本性,而非源于习俗(1982:23-25)。因此,不久之前学者还相信,要了解一个字的意义,要诀在于它的来源与历史。这种直线发展的假定,就是语源误用背后的原因,因为它会将任何一个字过去的用法,都解读到现今的意义之中。

    索绪尔(FerdinanddeSaussure)在《一般语言学路线》(CourseinGeneralLinguistics,1915)一书中,首先提出「历史性」(diachrony,一个字的历史)与「非历史性」(synchrony,一个字的现在的用法)之区别。他极力主张,「一位语言学者若要了解现状,必须将对产生现状的知识全部丢掉,不理会历史性……压抑过去。历史的干预只会误导他的判断」(1915:81,参Silva1983:36)。当然,索绪尔并没有完全否认语源的价值;但他将它限定在恰当的范畴之内,就是字的历史。所以,要界定一个字的意义,不能单凭历史,更要看现在的用法。在文学中最常出现的例子,就是nice一字,这个字源于拉丁文nescius,「无知」。由此可见,一个字的意义不能从其背景或演化过程来看,而要看它目前的用法。

    学者在这方面犯错,已经为时久远。常提的例子,是hyperetes(仆人)一字的误用。巴克莱(Barclay)接受特仁慈(Trench)的看法,主张这个概念来自荷马(Homer)所用的eresse,「划」,接着又进一步说,hypo加上了「在下」的意味,所以指「[古希腊]三列桨座战船,在最下面一列划船的人」。所以hyperetes意指「卑微的仆人」。这个说法是字根错谬再加上语源错谬,因为根据鲁奥的研究,在新约时代的希腊文学中,完全找不到这个意思。我们最多可说,这是十分可疑的说法。问题在于它在讲道时很好用,令人难以拒绝。可是万一它不正确,我们岂可冒这个险?

    希尔法注意到,常有一种危险,就是将新约中的希腊字,与对等的希伯来字视为相同(1983:56-73)。自从上一世纪的哈奇以来,许多人假定七十士译本对新约的用字影响深远,以致它的语言大半为一种闪语化的希腊文。有人甚至认为,圣经希腊文的词汇与它们所翻译的希伯来字意义完全相同(Turnerl980的着作,因犯此错而遭批判)。然而,这种处理方式却误会了新约希腊文的实况。我在前一章中已经提过,学者一致同意,新约是用口语式的希腊文所写。因此,马索拉经文、七十士译本,和新约的关系相当复杂,绝不单纯。我们不能假定,任何一个字主要是受对等的希伯来字影响。当然,影响可能存在,但是至于意义持续的程度,只能详尽研究后才能确认。正如希尔法所提(p.72),七十士译本本身已是如此,更何况新约,它离马索拉经文又远一步了。

    提瑟顿谈到另一种危险:「死的隐喻」(1977:81)。倘若一个字背后的意象,过去的意义不再存在,就会产生这个现象。例如,有人认为Splanchnizomai(显出同情)的含义,包括人心最深处,因为里面有splanchna(内脏)。但是,在第一世纪,这种隐喻的意味已经不存在。我们绝对不可将荷马或亚里斯多德对一个字的用法,来「证明」或「显明」它在新约时代的意义。这种错谬也可能是年代式的错谬;例如,将dynamis(能力)解读为dynamite(炸药)。卡森解释说,炸药将东西炸烂、毁坏,而神的话却有医治和恢复之能(1984:33)。还有一点很重要:现代的隐喻绝不能成为定义,只能用来作例证。

    把这个问题说得最清楚的,或许是范德莱(J.Vendrye)所着的《语言:语言学的历史导论》(Language:ALinguisticIntroductiontoHistory)(用于Barr1961:109;Silva1983:46-47):

    语源学只在显示一个字是如何形成的,然而它却会让人对该字的本质产生错谬的概念。字的用法并不是根据它在历史上

    的价值。人心对词汇语意的发展十分健忘——即使假定他们曾经知道。词汇总是有现在价值,换言之,这价值只存在于

    使用的当时;词汇也有特定价值,只与使用时相关。

    不过,这并不意味语源学在单字研究上不具地位,只是运用的时候要很小心。要诀是去发掘,经文中有没有刻意暗指其背后的意义。举个例子,希伯来书二章1节用了pararymen(流失)。这个字有两种可能的隐喻,当时希腊文学中均曾使用:(1)戒指从手指头「滑下」而遗失(Plutarch);或(2)船顺流而下,超越了安全范围。由于作者在第六章19节用了航海的隐喻,第二种含义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此处的要点为:从非历史性或当时的用法,和上下文本身来看,这个语源的隐喻可能适用。

    另外一个也适合在此讨论的字是hamartano,这是「罪」最常用的字之一。鲁奥指出,若用荷马的「错失靶心」或「目的」为这个字的「隐藏意义」,是不足够的(1982:29-30),但希尔法却认为,在罗马书三章23节这一节中,这可能正是其含义,因为那里讲到罪是「未能达到神的荣耀」(1983:50)。我们无法根据这点作出普及的假定,只能说,这是一个可以运用语源含义的例子。圣经的双关语或文字游戏上尤其如此(参Gibsonl981:180-81),正如前述的例子。

    无论在什么情形下,非历史性的层面总应当优先考虑,至于历史意义的暗示,只有在当前的用法和上下文都容许的情况下,才能衡量。圣经的写作常会遇到这种状况,因为传统和正典占有很重的分量。旧约的先知书经常刻意引用妥拉,而新约用一个字的时候,也经常有其旧约意味,或七十士译本的背景。莫理斯(LeonMorris)主张,罗马书三章24节(及其他地方)的被动式dikaiousthai具法律含义,应当是「称义」,而不是「使成义」(1956:233-35,259-60),理由就在此。他的立场有一部分是建立在七十士译本对保罗所用术语的直接影响上。从上下文看来,莫理斯很可能是对的。我们后面会看到,启示录的象征最佳的解释,是根据其背景(大半皆出于旧约)。

    研究一个字的历史时,我们必须明白,语意改变是极可能发生的;经过若干年,一个字的意义会变掉。这正是语言的基本事实。新英皇钦定本(NKJV)有其必要,因为一般平信徒已经不太能了解一六——年译本里面的许多用字。正如索雅(Sawyer)所说:「有一种看法极不正确,……就是以为一个字既在某个情境中具特定的意义,几千年前(或后),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情境中,它仍然具同样的意义」(1972:9)。

    事实上,在单字研究上,语意的改变很有价值,因为它可以成为管制站,防止人过度热心地将语意范围延伸到古文的意义。这类研究作得最深入的,是希尔法(1983:53-97),他注意到,在旧约中要追踪语意的变化十分困难(由于圣经以外的资料很缺乏,而经文的日期也很难判断);他的研究主要是看从七十士译本到新约的变化。有时语意学的范围可以扩大(如将artos「面包」当一般性的「粮食」来用);有时却会缩减(如hopistis「信仰」只指基督教的信仰)。许多时候会用有效的代替字,如以angelos来代表希伯来文的malak「天使」(angel)。因希伯来圣经的影响很大,所以产生不少语意上的借用,如借用词汇(abba,「父亲」)、或结构(由于希伯来文伯leb的影响,kardia「心」成为思想的中心)。若要正确研判证据,对于这类可能性都要留意。下一章中,我会详细讨论这个范畴(如意义分岐、同形[音]异义、省略等)。

    4.后来意义的误用。和语源相反的问题,是我们会将后来的意义读人圣经资料中。例如,以第二世纪martyrdom(殉道)的意义来解释martys(见证),或用约翰福音二十一章11-14节的「鱼」来作圣餐的象征,因为它出现在后代教会的圣礼中。凯瑟发明「经文之前的类比」(theanalogyofantecedentScripture)一词,指解释一段经文背后之神学的过程(1981:134-40)。这乃是说,我们解释一个神学词汇,不能依据它后来变成的意义,而要依据它在过去的意义,尤其当过去的意义会影响这个字现今的使用之时。虽然这个课题比我们的题目范围更宽,不过凯瑟首先将它应用于「在救恩历史过程中已经获得特殊意义、而具术语地位的字(如「种子」、「仆人」、「安息」、「产业」)」(P.137)。

    这个原则更适用于单字的研究。现代一般解释上最常见的问题,便是将二十世纪的意义读人圣经的古代用语中。我们都上过主日学,听过用韦氏字典(WebsterDictionary)或增订本圣经(AmplifiedBible)来解释神学要点的说法。另外一个类似的问题,便是将新约的意义读入旧约的观念,如拯救、恩典、怜悯,和真理。无论何时,意义必须由那个时代的用法和上下文来决定。当然,未来的意义有其地位。正典批判(Canoncriticism,如Childs的出埃及记注释)已经显示出,明白后来的解释,对一段经文颇具价值。然而,它不能够影响经文原初的意义,只能显示一段经文或一个词汇后来如何应用在神子民的生活中。

    5.单一意义的错谬。有时候,我们会碰到一种看法,认为每一个希伯来文或希腊文,在翻译的时候,都应当用同一个字来译。当然,这和前面所提字根的错谬很接近。和谐译本(ConcordantVersion)尝试用这个方法,结果一塌糊涂。这个问题在于对语言的观念不正确。一般的人可以使用约两万个字;但是语言学家曾证明,在一个人毕生的年日中,可能会表达四、五百万个不同的想法。只要用简单的数学也可以知道,单字必须以各种方式结合,才能配合表达不同意义的需要。当然,有一些术语(诸如科学用语)只能有一个意思;可是日常用语绝非如此。如果要跨越语言的障碍来进行沟通,困难更是加倍;圣经的研究正是如此。绝没有两种语言,在表达法或字的运用上是相同的。例如,「我会去拿」(Iwillgetit.)这个简单的句子,用德文说,就必须先问:在德文好几个可能表达「拿」的意思的字当中,哪一个才能表达这里特定的含义。卡塞尔(Cassell)所着的《字典》(Worterbuch),用了两栏,列出所有与英文「拿」并行的组合字。

    翻译希伯来文或希腊文,也会遇到同样的情形。鲁奥用sarx(flesh,「肉体」)作例子,非常精采;许多译本都直译这个字(1982:39-40)。然而,请注意,以下的语意用法相当不同:马太福音一十四章12节:「没有肉体(「人」,person)会得救」;约翰福音一章14节:「道成为肉体(「人」,humanbeing)」;罗马书九章8节:「肉体(「肉身生的」,naturalbirth)的孩子」;希伯来书五章7节:「他肉体的日子(「在世的日子」,earthlylife)」;罗马书八章13节:「按肉体(「罪性」,sinfulnature)而活」;犹大书7节:「追随违逆的肉体(「情欲」,sexualimmorality)」。由此可见,英文的flesh一字不足以表达以上所有不同的含义,而若一种译本所有的地方都以「肉体」来翻译,可能会有错。鲁奥结论道:「我们无法单说sarx是什么意思,只能说,它在某一段话中是什么意思」(PP.39-40)。

    以下我将讨论语言学中「主要」与「次要」意义的观念,可是这与「单一意义」是两回事。「主要」意义是指「连线意义」,就是能将一个字的语意范围都连在一起的意义(BeekmanandCallow1974:96-97)。然而,甚至这样的定义仍有争议,大部分语言学家同意,许多意义的关联非常淡(参下文)。一个单字可以具许多含义,用术语来说便是「意义分歧」(polysemy直译为「多重意义」)。这是非常重要的语言学原则,因为它让人不得不以语意和上下文,作为决定字义的两项因素。

    6.平行的误用。这是另一种常见错误的来源。吉撒(RobertKysar1970:250-55)曾写了一篇极佳的文章,指出布特曼(RudolfBultmann)和陶德(C.H.Dodd)的约翰福音注释(尤其是序言),两人用完全不同的证据来源,以「证明」他们各人的理论。他们几乎没有考虑对方所引证的平行资料。换言之,他们只选择支持他们事先定下之理念的平行资料。在学者圈内,这种事情稀松平常。他们并没有详细研究所有可能的平行资料,以探讨究竟哪些最适合上下文,却只挑选最适合他们理论的资料,而不顾其余的资料。甚至他们常会举出无数例子,以长篇大论来说服读者。卡森称之为「动词平行狂(verbalparallellomania)……把某些文学中的平行动词一一列出,彷佛单凭这些现象,就可以展示出观念的衔接,甚至互相的倚赖」(1984:43-44)。在宗教历史学派的某些人当中,这种现象十分常见。他们极力想要证明,某个观念或某个字是出于希腊文化,而非犹太文化,甚至完全抹杀来自犹太圈子的证据。韩格尔(MartinHengel)写了不少文章,纠正这个学派许多不正确的假定,成效斐然。

    平行资料有其价值,明白这一点很重要。例如,研究保罗在罗马书三章24节对dikaiousthai(「称义」)的用法,我们必须考虑几个层面。第一,此处最重要的是被动语态动词,而不是名词或形容词。第二,保罗在罗马书内其他的用法,比他在别处的用法更重要。第三,新约其他地方dikaioun和同源字的用法,并不能告诉我们它在罗马书中的用法。后者所能作的,只是拓展语意的范围,藉早期教会对这名字的使用,提供可能的意义。第四,我们必须问,这究竟是直接引用七十士译本或旧约,还是间接受到影响。第五,我们必须广泛研读希腊文学,来找出其他可能的平行语意。

    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寻找真正的平行资料,不满足于表面的相似,或具平行潜力的资料。这种差异有时并不容易分辨。在作决定之前,我们必须思考整个语意范围,比较可能平行资料的上下文。然后,我们必须将每一个出处都作图表,看这个字在别处的用法,那些与我们所研究之经文内该字的用法重叠最多。所有的出处,即使是在该卷书或同一段中发现的,都不过是可能的平行资料,要等到能证明它在语意方面的重叠程度较高(亦即,它在好几个层面上与经文的用字相符),超过其他的可能性,才能确定它是平行资料。我们必须记住,同一个字的使用,虽然只隔几句话,但意思常会略有差异,而用的人却没有刻意去想。例如,保罗在罗马书第五至七章中,对nomos(「律法」)的用法就有好几种(参Moo1983:76的图表)。重点不是哪一个资料最接近,而是哪一个最好;惟独上下文才是仲裁,能判断哪一个才是最合适的平行资料。

    7.分离的错谬。当有两种选择出现时,读者似乎非选其一不可,其实并无必要。卡森将这一点与「运用证据的偏见」相连,就是:资料呈现的方式影响读者偏向某一方,但其实单按证据看,却不致如此(1984:54-56)。前一章讨论文法时,我们已经看到这一点;例如,面对一个一般的属格,有人会问,它是受词的属格还是主词的属格?似乎必须选其一。单字的研究也会犯同样的错误。举个例子,早期大公教会主义的倡导者对制度化用语的使用;这种主义假定初期教会是灵恩式、是自由的,直到第一世纪末叶,教会制度才逐渐产生。所以,凡提到「长老」或「监督」(如徒十四23;腓一1)的经文,都是后期写的,只有圣灵带领的活动(例如,林前十四26一28),才源自最初的教会。然而,这却是一种不合理的划分,因为灵恩式的自由和制度化并非对立。类似的例子便是犹太人的会堂,其中的节目既有自由,又有控制。

    8.单字的错谬。另一个大问题,是在研究单字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概念——就是圣经作者可能用哪些其他方式讲同样的事。这当然包括同义字在内;《新约神学新国际字典》(NewInternationalDictionaryofNewTestamentTheology,NIDNTT)就是要纠正《新约神学辞典》中的基本错谬。不过,正如希尔法所说,甚至在《新约神学新国际字典》中,「按语意将相关的字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真正显出对语言学理论的敏感度,而似乎只是按方便行事。参我在WTJ43(1980-81),395-99所写的观点」(1983:21n)。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要追踪一个单字或片语背后的神学,就不能只研究该词汇出现的所在。这样的研究在判断词汇的语意范围上很有效,但是却不足以重现作者的思想范畴,也不能概括整个圣经的教导。

    没有一个人会用精确的字来描述自己的思想。事实上,我们常用同义字和一些片语来描述自己的想法。所以,真正完整的图画必须将语意相关的和片语放在一起看。下一段会讨论这个方法;目前我只想指出忽略这个过程会造成的危险。例如,讨论属灵的范畴,而只谈pneuma,便充满危险。提瑟顿(1977:91)将这念观念作成图表,而注意到相关的字,如风(如anemos,lailaps)、灵(soma,sarx,psycho)、感情或洞察力的所在(kardia,etarachtho)、全人(toemon,me)等范畴。在探讨一个专题时,如果疏忽了讲同一个主题,却用其他相关字的经文,未予讨论,就有欠公允。这种讨论需要采用语意学的方法(参下文),来判断所有表达同一观念的词汇和片语。

    9.忽略上下文。从某个角度而言,这是最基本的错误,可以将其他的错误都包括在内,也是它们形成的原因。譬如,倘若看重一个字的历史渊源,过于上下文,就是误以语源为意义的出处。我已经提过,一个字的上下文,以及当时语意的范畴,是非历史性层面的两个决定因素。不注意上下文可能是最常出现的错误,因为大部分注释书都是采用逐字解释的架构,通常会单独讨论每个字,将它与周围的字隔离,结果就无法从整体来看该段经文的信息。

    例如,腓立比书二章7节heautonekenosen(倒空自己),因为「虚己说」(探讨基督的「倒空自己」是否指它的神性而言)而成为争论的焦点。传统的福音派回应方式乃是说,基督倒空了自己神性的特权与荣耀,却未倒空它的神性(参照第6节;参Lightfoot)。然而,正如霍桑(Hawthorne)所指出,这种说法忽略了上下文(1983:25-86)。在文中「倒空」并没有内容(属格),由此看来,我们最好承认这个动词的不及物性(intransitivenature)。在语意范畴中,另外一个用法较适用于这里的上下文,就是「倾倒」,或「使自己算不得什么」。这个意思符合从「不以为是强夺的」转接到「取了奴仆的形像」,也配合第8节的平行语「谦卑」。只要给予上下文恰当的看重,就可以不必进到虚己说的范围里面去争论。

    基本的语意学原理

    1.意义。实际上,本章可说是这本书的中心。研读本书的人都心存一个基本问题:我当用什么方法,才能将圣经的意义更准确地发掘出来?这个问题里面其实包括好几个问题,正如前文所示。其中之一为,究竟「意义」是什么?前面我们曾区分作者的用意(本质上那是单一的),和经文「对我们的意义」(可以是多重的,根据我们所处的状况而定)。不过,我们还没有为「意义」下定义。语意学上公认:意义并不是承袭文字的遗产。其实词汇本身并不携带意义;这个观念与一般人所以为的正相反。当然,有些字会在人心中造成图画,如「苹果」(apple)或「房子」(house)。可是这些字的意义会转成句子(或「语言动作」)的一部分,而很多时候,这些字完全不具备该种意义;如「凤梨」(pineapple)一字,或「他的建议包括(housed)好些不同的概念」一语,便是很好的例子。

    所以,一个字本身并没有与生俱来的意义。乌尔曼(Ullmann)注意到,字典给我们一个印象,即字的本质具抽象的内容(1964:39)。但其实字乃是人任意而造的符号,只在上下文中具备意义。在任何一个语言系统中,它们都是依据习俗和惯例用法写作,而研究的时候,必须从叙述的角度(它们实际的运用为何),而不能从规定的角度(根据预先定下的规则)。尼达提供了一个实用的定义:「意义是一组关系,而它的标志是一个词语符号」,他补充说,一个字必须被视为「某个意义的象征或符号」(1975:14)。同样,吉达的书一开始就提到,言语主要是「符号系统」(1981:9)。换句话说,个别的词汇并不是意义的基本单位。「一个字的意义不在于它本身为何,而在于它与其他字、和上下文中其他句子的关系;索绪尔已经用一种方法肯定此点维根斯坦也用另一种方法证明了。」(Thiselton1977:78-79)

    这种意义的理论可以用许多例子说明。请注意雅各书一章2节和一章12-13节对peirasmos的用法。这个字本身并没有单一的意义,只有可能的含义。它是一个符号,等待情境来表明其意;在一个句子中,它的意义将由字的互动来决定。在这三段经文中,意义显然有转变。在一章2节中,peirasmos显然是指「试炼」,进一步可定义为「信心的试验」(3节),这种试验方式变化多端(2节)。讨论完祈祷与怀疑(5-8节)、贫穷与富足(9-10节)之后,在第12节雅各又回到他的主题,特别是再谈「忍受试炼」的观念(参3-4节)。但在第13节,意义转到语意范畴内的另一方面,就是「试探」。这个微妙的转变可由「我是被神试探」这句声明看出,而底下的讨论则为试探的来源与进展:试探-罪-死(14-15节)。peirasmos一字本身不含意义,要看其上下文而定;若没有上下文,这个字只具可能的含义。

    2.意思(sense)与指示(reference)。对于意义,大部分人过去所学的,多半是某种形式的指示理论。这个理论假定:一个作为符号的字,与它所指的东西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可是问题在于,字并不总是「明讲」它背后的实体为何。正如莱尔(GibertRyle)所言:

    如果每个单字都是一个名字,那么一个由五个单字组成的句子,如「三是个质数」(threeisaprimenumber)

    就应当是在列出五个由这五个字所称呼的东西。但是,「书、人、树、花、牛」并不是一个句子。……一个句子

    的意思,不能分解为一套由字本身所代表之物的组合——如果这些字能代表某物的话。所以,「有意义」的观念和

    「代表某物」的观念,至少有一些差异。(1963:133;inSilva1983:106)。

    希尔法将这种功能式的语言观稍加修改,他注意到有些字和物质实体的确有直接的连系(如:在圣经研究中,与神学观的连系)。莱尔认为,名字便是如此(译注:在许多语言中,名或姓各是一个字),而有些术语或半术语的词汇亦然(如nomos「律法」或hamartia「罪」)。然而,我们已经提过,nomos也有变通性。甘特尔(W.Gunther)指出,在七十士译本中,「harmartia和adikia这两个字,几乎将希伯来文所有关于过犯与罪恶之字的含义,全都包括在内了。」而在新约中,这个字和其同源字的用法,「总括了一切反对神之事」(1978:577,579)。简言之,这些半术语的词汇,在运用时也有相当的弹性。希尔法正确地指出,我们必须分辨术语和非术语词汇,可是我要加上一句警告:这两者并没有绝对或清楚的分野。半术语的字,如nomos,可以用于不特定指示的情况中,例如,一般性的「法律原则」。希尔法的图解(1983:107)很有帮助(参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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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1希尔法指示程度图解

    透过语言学家所谓的「字与物」法(如TDNT所用),我们可以研究一个字是否具全部指示性,或为大部分指示性。这个方法假定字与它所指示的「物」是一体的,进而以准确的词汇界定所指之物。不过,可以用这个方法研究的字并不多,而它本身也有不少陷阱。例如,卡森警告,要提防「对术语意义错误的假定」,就是预设一个术语词汇[如「成圣」(sanctification)]的内容,而没有让经文来界定它(1984:45-48)。以「成圣」而言,罗马书第六章或哥林多前书一章2节将它与称义的时刻等同,而不是和灵性的成圣等同。换言之,即使是术语,上下文仍举足轻重。

    欧格登(Ogden)和理查兹(Richards)(1923:11;inSilva1983:103)着名的三角形,可以说明字的定义基本的区别为何(参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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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2欧格登与理查兹的三角形

    前面已经提到,符号和所指示之物的关联,并不容易确立。要点是注意一个字的意思和它所指示之物的差异。后者是语言学之外的因素,是该句话所指之特定物件。「意思」是词汇在人头脑中所产生的画面,含义的意象。例如,如果我们说:「船在码头」,其中就有符号(船)、意思(一条大船),和指示之物(玛丽皇后号)。再来思想彼得在腓立比的认信:「你是基督」(可八29)。符号「基督」实际上是指耶稣(从上下文可知),但它的意味则是犹太人对弥赛亚的企盼。在大半个案中,我们需要处理意思,多过处理指示之物。抽象的词汇,如「信」、「望」、「爱」,只适用于前一个范畴。在探讨旧约的拯救用语时(参Sawyerl972),我们要处理的是意思关系。所以,在以下的讨论中,我将专门谈这个问题。3.结构语言学。一个字的意思,取决于它在所置身之更大语言单位(句子)中的功能。语言结构观(与架构论不同;参第六章)的重点就在于此。索绪尔也将他的系统建立在句法单位关系(syntagmatic)和词形变化关系(Paradigmatic)之间的差异上。前者是直线式的,界定一个字在话语动作里与周围其他词汇的关系,如「神是爱」一语中各个观念的相互关系。词形变化关系则是垂直式或关联式,注意到可以取代它的词汇,诸如同义字。如果不用「爱」,我们或许可以用「良善」、「怜悯」,或「恩慈」。这两方面都和解经的主要问题「为什么?」相关。为什么作者选用这一系列的关系来表达他的思想?这就导出一连串的「什么?」问题:这串字发展出什么限定性的关联?还有哪些字可以用来表达作者的思想?这些字属于哪一个更大的语意学范畴,而该范畴对这里的思想有何补充?在圣经研究中,这便带我们进入了神学的范围。

    在正式的单字研究中,这两方面都必须考虑。例如,罗马书八章39节的「神的爱」(loveofGod)包含在一个更大的结构中,就是神的孩子不能与他的爱隔绝(38-39节)。除非先考虑它所属的整个声明,否则我们便无法了解它的内涵。再者,我们必须注意,它乃是与第35节「基督的爱」刻意成为平行。在此我们看见句法单位和词形变化结合在一起,因为整个三一神(参26-27节)都参与在保障我们的事上。至于爱的概念,我们便要研究平行的概念,如hesed(慈爱)与全能(因为此处强调「不能隔绝」)。后二者为姊妹观念,它们不但可以补充这里所阐述的概念,更能加以强化。下面还会深入再谈。

    在这段中,我的目的是要指出:要视词汇为大结构中的一部分,它才具有意义。当然,「神的爱」的确具术语的意义:可是,最好称之为「可能的意义」。请回想,在前一章讨论属格的时候,我们提过这个概念。它的意思可能有好几种——「神爱我」、「我爱神」、「神是爱」等等。只有在一个更大的文句中(如罗马书八39),我才能确定它到底是指什么意思。再者,一句话的意思并不是其中个别单字意义的总合(许多注释书会给人这种印象),而是这些字相互关联之后产生的整个信息。请思想「我帮助那个男孩」和「那个男孩帮助我」,两者有何差异。一句话的意思绝非个别意义的聚合,而是一个信息。每个单字都是整体的一部分,如果改变任何一个字,或这个字与其他字的关系,就是改变了整体。

    4.情境。我在整本书中再三强调这一点(译注:context,本书或译「情境」,或译「上下文」);在这里我要说明它和语意学的关系。希尔法将这个大家都承认的重要公理,作了一针见血的摘要:「情境具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说,上下文不单帮助我们了解意义,实际上更是在制造意义」(1983:139;强调字是他所用)。在第一章中,我们讲到情境的两方面——历史性与逻辑性,作为认真研究圣经的绪论。在这里我们要提到一种类似的区分,根据语言学的习惯,我们称之为「写作性」(literary)与「状况性」(situational)。

    索雅称写作性情境为「语言的环境」,就是将语意与以下要谈的几方面——诸如句法和文体——相连(1972:10-28)。索雅的研究集中在文体修辞学,就是根据表达形态的类似,将语意的单位组合起来。在语言观察上,这实在是关键性的一环,因为它承认,每一位作者(以及每一种文体——参本书第六至十二章)对语言的使用都不同。同时,每一种语言都有文体的偏好(惯用语、描绘的方式),这常会影响用字的选择。这两种力量作用的方向相反:一种文体会产生各种表达法,而文化的规范却会产生一致的表达法。学习神话语的人必须对这两者都有认识,并且要问,在上下文中有哪些文体因素在发挥作用。

    在研究同义字(参下文)的时候,这一点格外有价值。请勿先有预设,让我们思想保罗对ginoskein和eidenai(「知道」的两个基本用字)的用法。伯迪克(Burdick)观察它们在保罗书信中的出处,而相信,在大部分例子中(eidenai103次中的90次,ginoskein50次中的32次),保罗是采用古典式的区分法,以eidenai指已有的知识(特色为有把握),而以ginoskein为获得知识的过程(1974:344-56)。然而,希尔法却向这个结论挑战,他主张eidenaihoti是惯用语,不应当强压出意义来(1983:164一69)。保罗的用法比较受文体因素的影响(Silva1980称之为「词汇的选择」),而不是根据古典式的区分,所以在保罗书信中,这两者通常是同义词。

    赫尔胥(1976:50-73)向文体与句法对意义之重要性发出挑战,他主张,同义的概念可以用不同的文体表达出来,如用主动式(「我拍球」)或被动式(「球被我拍」)。不过他的论点不足以成为定论,理由有二:第一,他很谨慎地选了一个可能证明他观点的例子,可是实际上,语言学家已经将那个例子列入考虑了。我们必须衡量上下文,并且问,被动式是否更加注重「球」,而主动式是否在强调「拍」的动作。然而,正如前面所提,在其他文体中,文体的影响更直接。第二,赫尔胥所攻击的,是一种决定论,假定在意义上文体是创意的力量。我乃是说,文体是意义的要点之一,而不是惟一之点;在一个句子结构中,观察一个字的贡献时,这是许多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所以,赫尔胥的反对虽有价值,可以防范过分夸大文体重要性的看法,但是却不适用于较平衡的见解。

    状况性情境比较难确定,因为它包括重塑经文背后的历史状况。这一方面将在历史-文化解经(第五章)内讨论,不过它和语意研究也有关系,需要谈及。我将探讨了解过去言论的困难[参附篇(一)与(二)],不过语言学家至少认为,这不至于是做不到的事。从历史文献不单可以找出单字的意义,还可以找到大部分古代文献背后的事件与状况。并且,这些状况本身能决定意义。例如,约翰壹书一章9节要「认罪」的命令,周围有三句话,都是对约翰的读者说的:「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6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8节);以及「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10节)。对这段讲论的诠释有许多种,但是最佳的解说当属承认,约翰是在向他的对手发言,那是一群诺斯底派刍形的完美主义者,他们认为自己的「知识」已经使他们超越了罪。约翰要他的读者认清自己是有罪的,要认罪,并转向「光」(5节)。提瑟顿的观察很正确:「在新约[或旧约]中,若要将某个「命题」抽离该言论的特殊状况,而视其为『恒长性的』说法,不单是很差的神学,也是很差的语言学。因为这样会扭曲该段经文真正的意思」(1977:79;强调字为他所用)。

    5.深层结构。鲁奥论到一段话的表层与深层(1982:75-89)。他的意思并不是指架构论者的心理学方式,而完全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谈。表层结构处理的是一个句子的基本文法和语意关系。它和现代译本(如新国际本)很类似,尽量忠于原着,仅在必要时作意译。然而,深层结构却是探究这些字背后的信息。对圣经研究而言,就是一段经文所蕴含的神学真理。这是根据丛斯基的转换性文法(transformationalgrammar),我在下一章中会探讨这个题目。不过,它对语意学有影响,我就是要谈这一点。丛斯基教导说,在每句话表层文法的背后,有语言上的转换,那就是该言论的深层信息。这种说法相当危险,因为有些人,如架构论者,在它的前导下逐渐抹黑表层经文,至终完全予以忽略。然而,许多语意学家却看出这个陷阱,而正确指明,表层文法能掌握转换。这两部分在整体中是相互倚赖的。

    鲁奥用以弗所书一章7节作例子(1982:75-76)。表层话语为「靠它我们得蒙救赎——藉他的血」。深层结构是说:「神使我们得释放,因为基督为我们而死。」这种考量不但顾到句法,也顾到深层的语意。「救赎」和「血」,这两方面都经过句法单位和词形变化的分析,然后转换成它们背后的神学说法。这样作的背后,还必须有认真的解经研究。这个方法的一个副产品,便是消除模棱两可(Thiselton1977:96)。我们在辨认深层信息之前,必须先处理各种可能的解释。

    这种处理包括文法和语意两个层面。例如,表层结构“theloveofGod”(译注:「神的爱」或「对神的爱」)有两种可能的深层结构(下一章中,我将称它们为「核心句」):「神爱我们」和「我们爱神」。在语意研究方面,让我们思考希伯来书三章13节的parakaleite。多半译本译为「要天天彼此鼓励」,一方面由于它与第十章25节平行:「要彼此鼓励,尤其因为你们看见那日子临近了」。然而,正如我在本章前面所说,在运用平行经文时要谨慎,检验上下文是否足够相配。在这段上下文中,parakaleite有两种可能的深层意思,积极的「鼓励」和消极的「告诫」。在这里,上下文为「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与十24-25上下文的积极意味不同),因此应当是后者。深层结构则为:「有必要不断彼此查验有没有罪,因为如果不这样作,罪就会迷惑你们,并使你们刚硬。」

    6.句法和语意。尼达和塔柏探讨了影响意义的两个基本因素(1969:56-63),可以作为结构语意学前半讨论的美好总结。尽管思想的可能性有千万种,而我们的词汇又那样有限,但是模棱两可的情形却不常见,这实在很让人惊讶。单字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有各样的意义和用法,而我们则可由其中得着相当准确的了解。导出意义的第一个因素是句法,这是下一章的题目。一个字是当名词、动词,还是形容词用,在意义上差别很大。试想:「他丢石头」;「他被石头打」(这句话有几种可能的意思,须由上下文决定);「他的脸像石头一样」。句法改变的时候,意义也会完全改变。圣经的用语也常如此。我们必须问,一个字对整句话的意思有何贡献,而不单单讲究在上下文中它「是什么意思」。提瑟顿用维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观(1977:1130-32;1980:373-79)来表达这个真理。一句话里的每个字,本身并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一个较大活动的一部分,而这个活动乃是扎根于日常生活中。因此,语言活动没有划一的模式;释经学的规则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具弹性,容许句法表达出它自己,容许语言玩自己的游戏。

    第二个因素是「周边影响」(semotaxis),指周围的字带来的影响。当然,这一点可以变得非常复杂,因为表层结构中所有的因子都可以互动。最重要的一个层面是修饰语(形容词、附属子句等)。修饰语愈多,一句话的特定性便随之增加,例如:「他的父亲」、「那金发家伙的父亲」、「站在那边的那金发家伙的父亲」。然而许多时候仍会模棱两可。鲁奥举了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以图解说明两种从周边来了解罗马书一章17节的方法(1982:75)——参图3.3。

    这两种解释相当不同,但都是依据可能的周边关系而来。诠释者必须靠更广的上下文来作选择,不过周边的原则帮助我们发现,我们是在处理整句声明,不是只在处理个别的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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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3鲁奥对罗马书一章17节的图解

    7.语意范围。谈过语言的结构问题,我们再来看语意的实际工具;首先,这里的基本任务为:确定个案中单字意义的标准。一个字的语意范围,是非历史性研究的结果,就是把这个字在写作时代所有的用法都列出来。对旧约研究而言,除了相近语言(如乌加列或亚喀得经文)之外,还可以从犹太石刻和拉比文学中来找同样的字。字典(Koehle-Baumgartner,HolladayBrown-Driver-Briggs)和经文汇编(Mandelkern,Lisowsky,Wikgram)是这类资料的主要来源。作第一线语意研究的人,必须追踪出处、注意分布(如在智慧文学或在先知文学中的特殊用法)、查验非历史性的组合(如对某一个介系词的偏好),并将资料分类成主要、次要,和隐喻意义。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仔细研读每一个上下文,因为许多人错在假定某一段经文可以用主要意义,但其实该段是采用一个次要意义。用圣经之外的资料时要小心,因为同源语的使用很容易落入语源的错谬(参上文),不过恰当的平行用法却常能带来重要的亮光(参Stuart1980:120-26;Kedar,1981:70-82)。

    在新约单字研究中,我们必须在希腊罗马和犹太人的着作中来仔细追踪,注意它在斐罗(Philo)和约瑟夫作品中的用法,以及在蒲草卷中的用法。若要认真研究,就必须参照主要来源,并且将这个字在不同上下文中的用法对照整理。然后,我们在新约之内也要这样作(用经文汇编,如Moulton-Geden或Aland的电脑经文汇编),注意某些作者的癖好(如,约翰喜欢用「相信」和「知道」的动词形式)。前面已经提过,语源可能相当有用,因为许多经文刻意引用七十士译本或旧约的意义。此外,某些希腊字比较单纯,一直保持过去的用法。

    包尔-安德特-金格里奇-丹卡的大字典(BAGD,l979)是很有价值的工具书,因为它追踪一个字的起源与分布,以及它基本的意范围。不过,有一点必须牢记:BAGD乃是叙述与解释。它将一段经文放在某种意义之下,只有一种看法,并不是已确立的事实。费依注意到哥林多前书二章6-8节中archontes(统治者)的处理(1983:87-89)。BAGD将它放在邪灵的规范内。但是,倘若仔细查验证据,会发现发项很有意思的事实:新约只在单数时以它指撒但;复数则总是指人的统治者;希腊文学中第一次用复数来指邪灵的势力,出现于第二世纪。虽然这里archontes的解释有可能是邪灵,但我个人赞同它指人的统治者。在此我要指出的是,我们不应该假定BAGD的决定是无可辩驳的。

    毕克曼和卡劳从翻译过程的角度,来讨论一个字的「多重意思」(1974:94-103)。他们建议,学生应当考虑单字意义的三个层面。主要的层面是一般意义,就是这个字在上下文从缺时的意思,也是大半同源字的意思。例如,lutroun的主要意义应当是「自由」或「赎价」。

    次要意义常指主要意思中的某方面,但只出现于一些上下文中。毕克曼和卡劳提到「意义之线」,但这并不正确。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如ruah/pneuma,这个字的意思可以为「风」或「灵」或「气息」或一个人(参上文)。这些不同的用法涵盖好些语意范畴,不能只局限在同一条线上(参上文的字根错谬)。所以,这些是较不常用的意义。就lutroun而言,次要意义包括赎金的偿付、救赎、战犯得自由,或奴隶的释放证书。前二者在新约当然经常出现,但是惟有上下文能决定是否这字在强调赎价的偿付(「血」)。

    最后,象征性的意义乃是基于「和主要意思的关联」(p.94)。(我将在下一章的「象征」部分中讨论这一点。)在这个范畴中,字是当隐喻用,来描绘一副字的图画。以lutroun为例,BAGD将它在祈祷中的用法(「救我们脱离……」)列为具象征的含义。当我们将一个字的语意范围资料收集齐全,进行分类整理时,这些范畴会很有用。

    大部分人不会从事这里所描述的细节研究。我们没有时间去追踪每个字原来的上下文,根据近日的语意理论来将结果重组(如Barr,Sawyer或Kedar所作的)。我们只能满足于第二手来源,如BDB或BAGD。不过,在使用的时候,我们仍然可以自行判断,而当注释书或专论采用语意的研究与论点时,我们也能知道他们运用资料到怎样的地步。当然,身为牧师、宣教士,或相关学科的学者之人,绝没有时间去作第一手研究。可是如果我们明白这些理论,在使用第二手工具书时,就很容易了解,而且也会提高警觉。读者可以按不同的程度运用本章,或在认真的灵修研读时用,或在作专论时用。我不想给人一种印象,以为这些讨论只适用于专业学者。如果我们知道在发展语意范围时会牵涉到的事,就可以善用这些语意学的研究成果。我们也可以避免误用工具书,如TDNT,TDOT,或NIDNTT,这些书的用意并不是为了作详细的字典式研究。它们虽是很可贵的解经资料,但在语意范畴方面却无法做到尽善尽美(TDOT最接近完全),因为它们主要是处理神学用法。

    8.内涵的意义。尼达与塔柏(1969:37-39)列举了四个基本要素,说明一段文字中对字的活用法:对象要素(O,object)、意下之事(E,event)、抽象性质(A,abstract),和所具备的关系(R,relationship)。威克里夫(Wycliffe)等机构的译者采用这种O-E-A-R复合体,来更准确地辨认一个字在上下文中的用法,以提供指南,选择收受语言中对等的词汇或片语,进行经文的翻译。在解经的时候,这样作的确很费时,可是对于值得研究的钥字,这是很有用的工具,让学生可以彻底想透一段经文的表层结构。

    例如,「称义」有E-A复合意义(「宣告为义」),「称义者」有O-E-A的含义(该对象「宣告公义」),「和好」有E-R的强调意味(成就新的关系)。「对象」或「物」之字,指有生命的实体,强调一句话里的人或事。「事件」之字指行动,强调一句话的动作面。「抽象」之字本质为理论,重点为该字的品质。「关系」之字是从它与其他人或概念的关联性来看一个观念,强调字与字之间的相关性。在罗马书一章17节(「义人将靠信而活」,参上文),「义」(just或righteous)是O-A-R之字,因为那人是与神的关系「有义」(right或译「正确」)。「活」(live)是E-A之字,因为它在这句话中是动作的字,也是罗马书中向神有新生命的主要概念(参二7,四17,五17-18等)。「信」(faith)也是E-A之字,因为它是正确「生活」的基础,并强调「信」神的抽象面。

    9.词形变化的研究:同义字、反义字、组合字的分析。这一段要讲一个概念的语意范畴(semanticfield),不单是论一个字本身在不同上下文中各种可能的各种意义,也谈与它相关的其他词汇。这种词形变化的研究愈来愈受重视,因为它对严格的单字研究具很大的价值。用术语来说,前者是「多重意义」(polysemy),后者是「多重说法」(Polymorphy),或同义字。尼达(1972:85-86)称这种词形变化研究法为「范畴语意学」(fieldsemantics);他甚至说:「对意义最关键的研究,要以相关之字的分析为基础,而不是以单一之字的不同意义为基础」(P.85)。这句话显然有夸大之嫌,不过在语意的调查中,同义字极受忽略,却是一项事实,而如果在句法单位或表层结构中选定一个字,同义字便能使该字的含义更形宽广。当然,如何避免将所选的字过分解析,是一项难题;例如,有一种可能为:过分强调该字与其同义字的差异,另一种可能则为:将同义字的意思不恰当地读入该字。然而这方法若运用得巧妙,便会丰富一段经文的含义,导出一个字所蕴藏之概念背后的圣经神学。

    希尔法注意到同义字的三种形式(1983:120-29)。最常见的范畴为重叠关系,这个说法是因为同义字相遇的层次,是在意思上,而不是在指示上。也就是说,这些字各种不同的意思中,有一部分重叠或一致。绝对同义字——每一层面都相符的同义字——很少。然而,我们可以说,在特定的上下文中,某些字是同义字,如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23节hneuma(「灵」)和psyche(「魂」),或约翰福音二十一章15-17节中的agapao和phileo(「爱」)。

    在圣经研究中,同义字有两种用法。如果我们要看某个字用法背后较大的神学模式,就要研究同一概念所用类似的字,以找出较大的语意范畴,这就可以使一项研究内容更丰富。例如,在研究帖撒罗尼迦前书一章17节proseuchomai(「祈祷」)时,我们需要查考祷告的类似用字,如aiteo,deomai,eucharistia,enteuxis,iketoria,看它们如何澄清并延伸圣经的概念。

    第二,我们可以研究同一段经文中的同义字,考究它们重叠的程度。有时这也不容易。以上述祈祷用语为例,腓立比书四章6节出现了其中四个字:「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很可能保罗刻意将有关祈祷的字堆在一起,作同义字,为的是要用最复杂的方式讲述祈祷,而不是要讲论祈祷的不同层面。不过,在其他状况下,这类用语比较接近阶梯式平行(参本书第七章论诗体部分),亦即,所要强调的是概念的发展。吉布森举了两个假同义字的例子,就是错以为是同义字(1981:199-206):(l)林达尔(Lindar1968:117-26)假定,申命记中的律法用字(「判断」、「典章」、「诚命」)是同义的;(2)布特曼宣称「见神的国」和「进神的国」(约三3、5)是同义的。这两种假定都不能证实,而后者乃是基于神学,而非基于语言。很可能这两个例子都不是同义字。尼达和塔柏将悔改(repentance)、懊悔(remorse),和转变(conversion)作比较,以说明重叠关系法(1974:66)——参图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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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4尼达和塔柏对重叠关系的说明

    希尔法称第二种同义字为「邻近关系」,或「不恰当的同义字」。这些字在指示方面有类似之处,但是却不可以互换。例如,「外袍」(himation)与「内袍」(chiton)显然十分相似,可是却非真正的同义字。「男人」和「女人」、「男孩」和「女孩」也相仿。关键问题为:两个字在同一句话中可否互相取代,而不更动文意。

    第三个范畴称为「含括关系」(inclusiverelations),以术语来说,便是「语意领域」(hyponymy或semanticdomain)。这与字之间的等级关系有关(参NidaandTaber1974:68-70),从类属到特定;例如,受造物-动物-哺乳类-狗-牧羊犬-波哥。语意领域很少会精确使用;人们常用「那只狗」来指特定的宠狗。因为每一个人对某个领域中各成员的用法不太一样,所以必须注意发言人或作者的用法,而不要将更特定的东西读入一个字。必须依据上下文来仲裁。此外,在语意领域中,代替并不那么简单。如希尔法所说:「许多句子中,可以用『花』来取代『玫瑰』,……而只能在没有提任何其他花的句子中,才能用『玫瑰』来取代『花』」(p.127)。

    在这个范畴中犯的错谬,很像巴尔对「不合法的总体转移」的警告(参上文)。学者常会将整个教义读入单独的声明中。在神学含义很重的经文中尤其如此,如约翰福音六章37-40节,许多学者都在其中看出羽翼已丰的预定论;又如使徒行传二章38节,有些人视之为受浸才能重生的全备教义。我们必须记住,圣经作者在个别状况之下,常只强调一个大教义的某一方面。教义必须建立在所有谈及同一个主题的经文之上。个别的词汇或经文,通常只与这大教义的几方面相关。

    反义字为语意中的对立范畴。在圣经语言中,这也相当常见,它和希伯来诗体的对立平行模式类似。至于对立范畴之下应当怎样再分类,学者的意见不一,但我们可以注意到三种形式(结合Lyons1977:l:322ff.:Thiselton1977:90-92;Silva1983:129-32)。最强的形式是二元对立,就是黑白结构,亦即:肯定一方便是否定另一方。单身就是未结婚;接受就是不给予。保罗在罗马书十一章6节和以弗所书二章8-9节便是用这种对立法,techariti(靠思典)……oukexergon(不是出于行为)。彼得前书三章18节的赞美诗,有类似的双重强调:thanatotheismensarki(在肉体中死),zoopoiethisdepneumati(在灵里活过来)。另一个例子是所谓约翰福音的二元论,就是光和黑暗、上升与下降、在上与在下等。

    相对反义字或分级反义字,对比就不那么鲜明,属阶级式的对立,可作比较,但却不至于相互排斥。例如,高-矮、快乐-忧伤、好一坏,这都是比较性的:「乔治比约翰高/快乐/好。」提瑟顿以保罗的灵-肉体之比为例,有时这两者是二元对立(罗八9、12),有时却不是。「哥林多信徒从某个角度而言,是属灵的人(林前二6-16、12-14),但从另一个角度,保罗却不承认他们说自己『不属肉体』(三l-4)的推论。」(1977:92)

    第三种对立是颠倒。例如,「买」是「卖」的颠倒。讲到一方就隐射另一方;如果乔治从约翰买东西,显然约翰就是卖东西给乔治。德文有时以前置词ver来暗示这点:「买」是kaufen;「卖」则是verkaufen。这种情形也可能发生在观点上;因为从某个角度,你是「去」那个房子,而从另一个角度,你则是「来到」这个房子。

    词形变化分析的整个过程很复杂,有时间收集这些统计资料的人,最好能将它作图示,可以用尼达(1974)等人所谓的「成分分析法」。其目的是比较同义字与反义字,语意学者称这种图表为「意义的成分」,就是界定单字内容的各种范畴。我们在上文中曾用这种图表来比较悔改、懊悔,和转变。另外一个常见的例子,请参图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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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6意义成分的图表

    垂直栏是语意范畴中的成员,水平栏则是将它们分级的成分。不过,这种方法有基本的问题(参Carson1984:50-51;Silva1983:134-35)。尼达本人承认,这种方法主要只限于指示物或语言之外的范畴。这就限制了它的用处,因为它无法用于结构意义,并且对范畴的列举,要求近乎百科全书一般。此外,它也会受主观的误用,事实上,采用这方法的学者,结论相距很远。换言之,它不像表面看来那样「科学」,因为它要求要列尽所有事项才能准确。不过,这仍是颇有帮助的办法,使人可以对自己的研究成果一目了然,在用工具时也能更准确。

    1O.模棱两可与双重含义。在研究字的句法单位和词形变化时(参上文),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要注意模糊的多种形式,有时是刻意的,有时似乎是巧合,或许是因为我们的资料不够,无法解释作者的意思。承认这点很重要,不要试图将经文解读得非常准确,超过它的原状;倘若过分强调同义字或反义字(过度声明其相似或差异之处)就很容易出现这个问题。无论何时,我们必须由上下文来判断词汇相近或相异的程度。如前面所提,「上下文」(或译「情境」)不是单指最接近的上下文,也是指作者在其他地方所强调的事,与他的文体。我曾提过约翰福音二十一章15-17节中,agapan和philein的同义用法。这个解释十分确定,因为最接近的上下文(「知道」用了两个字,「照料」和「羊」也用了两个同义字),和较广的情境(约翰喜爱同义用法,而且在他的福音书中,许多处他都这样用agapan和philein)都一致的缘故。

    模棱两可是解经最难之处。这种现象常发生在语意范畴较少、较模糊的层面(hapaxlegomena)。诠释者很困惑,因为一般的意义都不产生作用,更难的是,在上下文中有一个以上的意思都可以解得通。模棱两可是许多旧约学者经常建议修改经文的原因,有时连一点经文的证据都没有。表面看来,马索拉经文在上下文中文意并不好。事实上,需要修改之处非常之少,而来自同源语言的新知识,使得整个趋势不再走向如此激烈、主观的观点。不过,模棱两可的问题,在旧约还是比较多。

    语意学家约斯(MartinJoos)为这种状况制定了一个重要的原则:若面对多重意义(hapaxlegomenon)的问题,「最佳的意义是最少的意义。……他(词汇编纂者)界定此种意义的方式,是使它对整个信息贡献最少,而信息可以从该段经文中推论出来」(1972:257;inSilva1983:153-54)。虽然这是消极的表达法,但其含义却是积极的:最可能的意义就是让上下文改变最少的意义。希尔法将这个原则用在加拉太书三章4节pascho(「受苦」)一字难解的用法上:「你们受这么多苦,难道是徒然的吗?」在新约其他地方,这个动词都具有它平常的意义,可是另有一种用法曾在其他地方偶尔出现,便是「经验」;因此,这段经文应当读为:「你们经验这么多(亦即,从圣灵而来的祝福),难道是徒然的么?」从许多方面看,上下文倾向后者,因为该书信中从来没有提到逼迫;然而,新约的用法绝大多数偏向前者。希尔法运用约斯的原则,主张:「中性的『经历』含义,在这段话中比『受苦』的含义干扰更少,因为前者是比较累赘的讲法——在支持上下文,而上下文也显然支持它」(P155)。这个原则诚然是很有用的解经工具,可以支持本章前面谈过的结构法。

    圣经中刻意运用模棱两可之处,是常提出来讨论的「双重意义」。这些说法之难解是出了名的,因为它本身的上下文框架就常很模糊。创世记一章2节的「风/灵」是着名的文字游戏之一,这个例子还算单纯,但别的地方就没那么容易。约翰福音擅用双重意义,名不虚传。例如,约翰福音三章3、7节的anothengenethenai「从上头生/重生」;第四章10-11节hydorzon「活水/流动的水」;和第十二章32节的hypsotho「被举起来(上十架/到父神那里)」。但是,我们可否将耶稣和门徒在一章38-39节的对话,解读为双重意义?因为meno这个字在这几节中出现了三次,在物质层面,意思可以是「住」,而在灵性层面则可以是「留」。这个字在约翰着作中的神学用法(在约翰福音中出现了四十次,在约翰书信中出现了二十七次,但符类福音中总共只出现十二次),是将「父-子-信徒」连合,同住在一起(参约十五4-10),从这个角度而言,这样解释是可能的,但是上下文本身却毫无这类暗示。不过,约翰在救赎的思路上喜爱用戏剧性的方式来写(比较约一35-51和三l-15,四1-42,九l-34),由此看来,拯救式的双重意义仍有可能。整体而言,这里很难作决定,不过我本着审慎的态度,主张一章38-39节可以有双重意义。

    结论:词汇研究的方**

    学者写到方法时,常容易建自己的象牙塔,只向其他学者说话。我不想这样作;所以,一开始我就要讲明,方法可以按几种层面来发展。当然,最顶尖的层面属于学者,他们处理第一手证据,不轻易接受定论,密集钻研,字的每个出处都要处理,以确立意义的范畴,和它在上下文中的特殊意义。然而,本书的读者很少有人会进入这个层面;若这样作,重要的字会需要几个星期作深入的研究。大部分人的层面要低得多。忙碌的牧师对任何一个单字的研究,只能限于一个小时以内,多半时候甚至更短。一般的平信徒,以及牧师或宣教士,只能倚靠第二手工具(注释书、单字研究之书等);不过即使他们无法从事这些步骤,也会想要知道后续的方法。

    所以,对正确的方法有所认识还是很重要,因为研读神话语的学生会想要明白,注释者有否好好作单字研究,还是仅匆匆作一些背景研究,就下结论。无论圣经研究的层面为何,都很需要明白如何决定一个字的语意范畴,并将其窄化,直到找到合适那个字在该上下文中可能的意义。所以,使用第二手工具的人可以注意,注释者曾否下过工夫;如果没有,他们便可以用字典或或其他单字研究的书来澄清该字在上下文中的真正意义。最重要的是,下面提到的方法可以提供一种观点,让人明白如何在各种状况下决定字的意义;所以它很有价值,可以纠正讲道与查经时对单字的误用。

    1.决定上下文中的钥字。我们分析一段经文的结构时(参本书第一章),应当注意到上下文中较突出的字,就是需要进一步研读的字。当然,究竟哪些字值得下工夫,有时不容易判断。大部分人会按自己的偏好来泱定;阿德勒和范道伦说:「最重要的字就是让你困扰的字」(1972:102)。这个说法有某种程度的真实性。我们的确会想去研究自己不太了解的部分。不过,读经的时候,我们一定会想要更深入探究那些最具意义的字。费依提出挑选钥字的四个重要步骤(1983:84一85):

    a.注意上下文中具「神学分量」的字。如果你看到一些讲述新约基本真理的字(如「恩典」、「主」或「拯救」),这些字当然值得下工夫研究。一般人很容易根据这些字在其他地方的用法,而将太多东西读入一段经文。所以,我们必须很准确地定出它们在每个上下文中的使用法。

    b.注意那些对经文的含义影响重大、但在本身的上下文中却显得模棱两可的字。费依提到哥林多前书七章25-38节的「童女」,和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4节的「器」的用法。这类例子还有许多。倘若一个字是某段经文的关键,可是却不清楚,整段经文就要看你怎样解释。所以,这个字就成为整个意义的线索,必须深入研究。

    C.凡在上下文中重复出现,或成为一段经文之主题的字,必须详细查考。腓立比书一章18节「喜乐」的用法,便是很好的例子。在该节的前半,保罗用「因为这事我就喜乐」来作该段的结束。这一节最后的部分——「是的,并且我还要继续喜乐」——成为第19-26节新段落的起头。保罗在这前后两段所讲的两种试炼中,都强调喜乐,因此这个字特别值得注意。还有一个例子,「喜乐」也成为上下文的主题,就是雅各书一章2-4节。在这两处,喜乐的概念都值得下工夫研究。

    d.我们必须留意那些乍看之下不明显,却是上下文之关键的字。当然,只有透过仔细的研究,才能作到这一点。在作研究的时候,我们一定会发现有些字非常值得探讨,这不是初读的时候能察觉的。费依举出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6节中ataktos的用法,它可以解为消极的「懒惰」或积极的「不守规距」。这个范畴也包括半术语式的字,可是初看时或许认不出来。例如,以弗所书四章13节「在信中合一」的「信」(faith)字(译注:和合本译为「真道」),或许乍看之下会略过去。但是「信」在此可能具半术语性,在讲基督教信仰,是了解整段声明的关键。在仔细的分析之下,这一类字就会现身,而需要进一步探究。

    2.他细研究这些字出现的上下文。在每个阶段中,都需要将上下文牢记心中,因为收集语意范围是很费时的,我们可能会一头埋进单字研究,结果很容易作出不合宜的总体转移。花许多时间收集资料,却只将它简短的用在上下文中,是很难的事。为了控制这种倾向,在整个资料收集的过程中,一定要随时把上下文放在眼前。要注意在全段之中,单字怎样配合才最恰当,并要明白周围之字对它的影响。

    3.决定字的语意范围。前面已经说明,这主要是指非历史性的意义,不是历史性的意义。换言之,学生必须探究,这个字在写作时代的用法,而不是以往的发展过程。这并不意味语源学没有价值,因为如果上下文有这方面的意思,我们就会发现,作者写作时,心目中是想到过去的意义。尤其是在引用旧约经文时,或该字「极清晰」地挟带过去的意义时。所以,语源学虽价值有限,但是有时却能对上下文有很大的贡献。我们收集一个字的各种用法之后,便会分类整理,将意义分为相关的几组;在这过程中,必须牢记这个字是出于哪些上下文中。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我们要选的意义,其上下文要与我们所研究的经文类似。在收集语意范围时,必须尽量完整,因为任何一个冷僻或少见的意义,都可能是那个字在圣经上下文中的用法。另外还有一点也必须牢记:一个字在新约中的用法,和它在平行文学中的用法同样重要。许多新约的字具半术语含义,其意义不单来自希腊文化的用法,更来自初期教会的生活。譬如「爱」或「信」等字,我们要留意其中有关基督徒方面的含义。

    4.注意一个字主要是用在意思方面还是指示性方面。这一点包括前面所提的上下文和语意范围。希尔法以此为第一步,说半术语或指示性的字,在结构分析中分辨不出来,需要类似《新约神学辞典》的概念法才能找出(1983:176)。话虽不错,但是新约中没有几个字在用法上这样专门,以致语意范围会成为无效的工具。我认为概念法仍然须要考虑到语意范围,因后者对字的意义非常重要,无论它是意思或是指示。所以,这一点会影响一个人如何使用语意范围,而不致于让人不要用它。

    5.倘若一个字具指示性就要研究它的概念。这就包括进一步收集同义字与反义字,以取得使用这个字背后所存的神学深层结构。当然,我们要避免将上下文之外的东西读入其中,不过这一点已经可由前一步的决定来控制,就是在该上下文中,这个字用来作指示的程度为何。在衡量一段经文全面的信息时,这个字背后的神学背景成为很重要的因素,而在这样的上下文中,指示性的字自然会被高举到极重要的地位。所以,我们必须非常谨慎,来判断究竟其中有多少术语性或神学性的含义。圣经神学的方**,在这一点上很重要(参本书第十三章),可以成为学生的指引。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先考虑各卷书的神学,以及作者的神学,然后才扩及整个新约。在此我们须要承认,会有误用平行经文的危险(参上文),因为学者经常会把过多的内容读入一段经文。

    6.倘若一个字的用法是指意思,就要按它的环境结构来研究。对这类字运用词形变化的层面,和对指示性的字不同。我们研究同义字和反义字的目的,会是要判断作者所选之字用法的尺度。同样,用这种作法时也要非常谨慎,因为要研判和一个字类似或相反的意思,会具主观性,以致将太多东西读入经文、超过上下文的限度。所以,句法或上下文的检验,总比词形变化要优先考虑。

    7.按照作者的倾向和上下文,重新整理德意范围。根据相关的上下文(或译「情境」),从语意范围中挑选一个说法,最接近你所研读之经文中这个字的用法。注意这个字内涵的层面,看它是否用在讲对象、事件、抽象意义,或关系等方面。这可以帮助你看出这个字如何与它的上下文关联,使你能更准确地从语意范围中挑选一组,最接近它在本段经文中的用法。最重要的,正如米寇森所提出的警告,是一直要提高警觉,知道自己和听众或读者都有一种倾向,就是将现代的意义读进古代的意义中(1963:128-29)。这时候我们最应当注意的,乃是作者的用意。我们必须首先确定一段话在它原有情境中的意义,然后才能将这段话移到另一个文化当中。这是将该意义活泼转移到现代处境的基础。良好的解经讲道,必须将经文过去的意义与对现在的意思组合起来,也要把听众与经文的信息结合起来。
第一部 一般释经学 第4章 句法
    第4章句法句法(syntax)一字的语意范畴,具狭义和广义两面。狭义而言,它指一个句子中每个字的关系,实际上等于文法(grammar)。有些文法书(如Williams)把「句法」也放在书名中。广义而言,它是指句子之间相互的关系,是判断整个单位之意义的方法。广义的句法包括写作模式、文法和语意,因此可以作为前三章的总结。我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用「句法」一词,因此本章中将讨论解经的这三方面(结构、文法、词汇研究)如何可以结合起来,而不是分别来谈。修辞模式是处理句子单位之间的关系,所以是句法研究的基础。文法是注意单字和片语的关系,所以是句法分析的第二个阶段。语意学从更大的表层结构来调查一个字各种含义之间的关系,因此成为句法分析的最后一块积木。解经的这些方面有一个共通之处,就是结构。在研究写作技巧时,我曾提到它们是一种模式,将句子编织成一个段落。每一个文法抉择同样也是按整句话的结构发展而定。最后,我们也由结构的角度来看语意学,注意到单字的意义只能由上下文来决定。所以,句法的核心就是结构。表层结构的每一个成分,本身都不是目的。我们要探索的,并不是交错法或高潮;也不单是主词属格或环境分词。在作单字研究时,我们的焦点不是要将整段话的意义窄化成某个钥字,而是要阐明思路的发展,以及整句话的意义。我们与人沟通的时候,绝不会只用隔离的单字,也不会只用一两句话来含括所有的意思。我们通常不会只思想一句话或一段话的某一部分,而不理会其余部分;相反的,我们都认为,意思的传达不能断章取义,必须要从全文来看。近日对沟通理论的研究,探究到资讯干扰的问题,就是不单不能帮助传达,反而使含义隐晦不明。模棱两可或不认识的字、错误的文法,或沟通过程中隐藏的算盘,都会有碍而无助。人与人之间不能互相沟通,原因常在这里;各人会对词汇下不同的定义、作有意(或无意)的误导,或从与听者或读者完全不同的角度说话。解经的任务便是在一段经文中揭露这类沟通的弊病,尝试去发掘作者原来的用意。句法将释经任务的各个层面放在一起,让我们能深入探索圣经的经文,来发掘神赐下的信息究竟为何。圣经的句型转换许多人尝试将句型转换的技巧运用到圣经研究上(参本章的附篇)。架构论者会走极端,将表层结构(经文)完全以深层结构(经文底下的概念)来取代。古结曼(GerhardtGuttgemanns)发展出「创生性诗学」(generativepoetics)理论,将「诗学」从最广的角度来看,思考一段经文的意义时,既顾及历史产品的角度,又顾及现代的解释(1976:1一21)。不过,他对历史的定义与众不同,乃是藉句型转换规则来定;对古结曼而言,所谓历史性的陈述,不是由社会文化背景而来,乃是由表层声明底下的深层结构而来。他的理论最大的价值,或许是按维根斯坦的游戏理论来重新架构句型变换的规则。古结曼视深层结构为「游戏树」,是表层经文的文法可能的功能范围。一旦我们认出这些可能的选择,就会很容易让上下文按结构来判断最佳的选择为何(PP.8一11)。例如,当我们看见thefaithofChrist(译注:「基督的信」或「对基督的信心」),就必须提出几种可能的句型变换,如「相信基督」、「基督赐下的信心」、「基督的信实」等。然后,个别的上下文便能决定,哪一种是最佳抉择。古结曼将他的方法用在一些经文上时,太接近结构学派的解经,我并不喜欢,但这种方式是向正确的方向迈进了一步(PP.l27-74)。尼达和塔柏的书(1969)对句法的定义更为理想,他们发展出原初语言[OL(originallanguage):希伯来文或希腊文]译为收受语言[RL(receptorlanguage):如英文]的三个阶段。第一步是分析,研究表层结构的文法和字义。这就相当于我们的句法或解经法。第二个阶段——转换,是从原初语言到收受语言的中间阶段。换言之,分析的结果要转换到收受语言。最后,材料重组,让它在新语言中能完全被了解。换言之,我们要将经文的片语和表层文法用新的方式陈述,让现代人能明了它的意义。其中最后的两步,主要是指处境化(contextualization)的过程,因此将在以后的篇幅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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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1表层结构与核心句重要的是,尼达和塔柏把文法和语意的成分,融入了句法的大任务中。我在前一章已经提到,要从语意范畴中判断哪一个意思是某句话的用意,上下文非常重要。事实上,文法和语意乃是互相倚赖的,因为意义要靠这两方面的互动来决定。尼达和塔柏发现,句型转换规则的真正价值就在于此。如图4.l所示,较复杂的表层结构,可由「回头转换」的方式,分解成「核心句」。尼达与塔柏的理论为:所有语言都是由六到十二种基本结构组成,这些结构可以「转换」成较复杂的「表层结构」。所有语言在「核心层面」都差不多,意义的转换便可以在此作成。不过,这种说法稍嫌夸张(参下文),因为语言之间这类普世性意义是否真能自动转换,还有争议。然而,「核心句」的概念极有帮助,使诠释者能将一段经文的话语,分解成明确与隐含的叙述。核心句是指句子内一个个基本的叙述语(affirmations)。句子可以分解成简单型和复合型;简单型只有一个叙述语(如「球被拍」),而复合型则包含一个以上的叙述语(「属于那个男孩的球被拍」)。后面一句有两个核心,「球属于那个男孩」与「球被拍」。复合句的回头转换包括判断表层大结构中共有哪些叙述语。尼达和塔柏用以弗所书二章8-9节作例子(1969:53-54):「你们得救是靠思典,透过信,……这并不是出于你们自己,乃是神的礼物,……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NIV)。他们将这个表层声明分为七个核心句:(1)神向你们显明恩典;(2)神拯救你们;(3)你们相信了;(4)你们没有救自已;(5)神赐下拯救;(6)你们没有以行为来获得;(7)这样作是不让人自夸。这种方法与丛斯基的深层文法(deepgrammar)的不同处为:将文法和词汇的意思结合在一起;而这样更符合我们的目的。事实上,回头转换包括最深层的语意研究。鲁奥提供了以弗所书一章5-7节的转换翻译:因为神已经决定透过耶稣基督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他这样作是因为他定意如此,而且这样作使他喜悦。让我们赞美他赐给我们的奇妙恩惠。这项恩惠就是他将他的儿子——就是他的爱子——赐给我们。是的,正因为耶稣为我们死,神就释放我们得自由。我的意思是,神赦免了我们的罪。他向我们所显的恩惠是多么丰富。(1982:87-88)鲁奥注意到这段经文共有九个转换:(1)「收养」(E)=「神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2)「所喜悦的」(E)=「神喜悦这样作」;(3)「他的美意」(E+E)=「神要这样作,并且因此而喜悦」;(4)「得着称赞」(R+E)=「它成为赞美」;(5)「他恩典的荣耀」(A+E)=「他赐的恩惠何等奇妙」;(6)「救赎」(E)=「神救赎了我们」;(7)「藉他的血」(R+E)=「因为基督为我们死」;(8)「赦罪」(E+E)=「神赦免了我们的罪/我们所犯的罪」;(9)「他恩惠的丰富」(A+E)=「他赐下丰盛的恩惠」。这是「内涵的意义」(connotativemeaning)(参本书第三章)最佳之例,展示出详细的单字研究对句法解析的价值。索雅提出另一个例子,是句法研究中的词型变化(语意范畴,参本书第三章)研究(1972:62-63)。他研究「拯救」在旧约用语的相关转换,注意到四个句子都从同样的核心出来:「上主拯救他的受膏者」(诗二十7);「救我」(耶十七14);「我将被拯救」(撒下二十二4);「你已经让你的仆人赢得这样大的胜利」(士十五18下)。前三者很类似,因为基本上都是讲雅巍(Yahweh)的拯救。第四个例子包含「名词化」,就是动词的成分(「拯救」)被名词片语(「大胜利」)所取代。索雅注意到,这种转换通常包括主体(雅巍)或客体(以色列)的省略,也没有时间的记号(参赛五十三5的「使我们得平安的刑罚」,这个片语可以是过去式、现在式或未来式)。通常在表层之下不止一个核心,例如前面的士师记十五章18节下就可分为:「你已经帮助你的仆人得胜」、「你的仆人已经得胜」、「胜利很大」。比较描述核心的「拯救」一字,我们便会发现,不同的上下文所产生的意义有差别;藉此,我们对每段经文的意义和其更广的神学含义,都可以作出更准确、更深刻的判断。句法研究的第二个阶段,是向前转换,就是将一个个核心组合起来,以判断话语之间的内在连系为何。当然,在这里就要用到第三章所讨论的修辞技巧,可是现在所作的,乃是最后的决定。在归纳法研究中,首先要作初步的图表,成为详细解析的主控与向导,然后再对其中各个部分作深入的文法和语意研究,结果便是核心句;接着,再根据写作模式重新组合,作出经文思路发展的最后说明。毕克曼和卡劳以腓利门书4-7节为例,作了极佳的叙述分析展示。胜利门书4-7节叙述分解

    腓利门书4-7节:「我很受感动,因为你爱所有的圣徒。」4a我总是感谢神4a神的说明b就是我(敬拜)4a的时间c在我为你祷告的时候5a至c举出4a的理由(目的)5a因为我听说5a听的内容b你爱所有的圣徒5a听的内容c并且你相信/信靠主耶稣从4c引申而来6a(我祷告)6b-f供了6a祷告的内容b愿(你)(和那些人)相交愈来愈完全c那些也和你一样相信/信靠(主耶稣)的人6b那些人的辨认d藉着(你)知道所有的好(事)6b的途径e就是我们(包含性)(能作的)对6d之事的说明f使基督能因我们(包含性)得荣耀6e的目的7a此外,我大大喜乐7a-b的理由(目的)b并且我大得鼓励/安慰c因为你爱(圣徒)7c特定性的重述d尤其是,兄弟,因为你是那个畅快圣徒心灵的人。当然,在分析出各个核心句之后,分析展示就更准确。以腓立比书二章6节为例。(虽然)他原具神的本质专利他与神同等比较他不要求平等专利一与期待相反他不需要抓住平等澄清毕克曼和卡劳接着将叙述句(propositions)的各种关系整理出来,这可以作为第三章所讨论写作技巧的补充(1974:287-312):增补关系(能将概念进一步发展者)1.时间顺序(如可四28:「先发苗、后长穗、再后结子粒」)2.同时性(如太二十四29:「日头变黑,月亮不放光,星宿从天上坠落」)3.轮流(如太六31:「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4.对话(如约三)5.等量支持(如加三29:「如果你们是属基督的,你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相伴关系(支持或澄清概念者)1.藉明文澄清来支持a.方式(事件如何发生,如腓二8:「既有人的样子,他就自己卑微」)b.比较(如雅一6:「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C.对比(如太十28:「不要怕那些……倒要怕他」)2.藉相似澄清来支持(内容重叠)a.等同(如罗十二19:「伸冤在我,我必报应」)b.一般-特定(从大类到特定状况,如可六48:「他来……走在海面上」)C.扩大-收缩(摘要或修辞问题,如徒六7,九引,十二24的摘要,和罗六1—2的问题:「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吗?断乎不可。」)3.藉论证来支持(因果叙述句)a.原因-结果(如雅四2:「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b.方法-结果(如腓二7:「他藉着取奴仆的形像,使自己卑微」)c.方法-目的(所想望的结果或许不会发生,如可十四38:「总要做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d.条件-后果(如约三3:「人若没有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e.根基-结论[或是在论证中(如罗五9-10:「既称义……就将得救」),或是命令句(如太九37-38:「庄稼多,工人少,所以你们要祈求……」]4.藉状况(orientation)来支持(背景或场景)a.时间(如可一32:「日落的时候,他们带来……」)b.地点(如可一30:「他走遍加利利,传道……」)c.环境(附加动作[如约十九5:「耶稣出来,戴着荆棘冠冕」]执行和情绪用语以上所讨论的,主要集中在描绘性或认知性的叙述,其目的或是论证,或提供资讯。但是,在语言动作中,还有其他发言的形式。在圣经里,通常文字不单是传达观察,或增进知识,也要执行某个行动。奥斯丁称之为「执行用语」(perforativelanguage),因为它所描写的是事件如何发生,而不是应当或不应当如何(1962)。保罗说:「我差[推基古]到你们那里去」(西四8),他乃是在告诉歌罗西人自己正在作的事。法老命约瑟治理埃及(创四十一41),约瑟就得着了权柄。凯尔德(G.B.Caird)观察到:「执行用语要求发言者言出必行」(1980:21)。耶弗他起誓,若能胜过亚扪人,要将家中出来迎接的人献给雅巍作燔祭(士十一30-31),虽然后来那个人是他的独生女,他还是不能食言(十一34-39)。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向神起誓,却背誓,彼得就成为神降罚的使者,使他们死亡(徒五l-11)。约翰和保罗不同,他将「相信」或「爱」当执行文字,只用动词(保罗较偏爱名词)。事实上,整本圣经有如一个活的有机体,发言人必须照自己的言论而行。因此其中常提醒人,不可随便说话(如弗四29)。执行用语还有两方面需要了解。奥斯丁强烈主张,任何执行之言都有赖于一个众所周知(或真实)的环境(1962:45)。今天我们不能说:「我要将两只斑鸠献在殿中」,因为已经没有这回事了。同样,先知的测试很简单:如果预言成就,便是从神来的(申十八21-22)。提瑟顿用这件事来指责新释经学,说它几乎接近「字的魔术」,因为倡导这方法的人,使圣经用语本身成为文字事件,但事实上,圣经的有效性乃是靠读者对许多武断声明的接受(1980:337,354-55)。这一点对所有的释经学都可产生巨大的反响,因为圣经很多执行式话语的背后,有神学主张的深层结构;要先了解这些结构,才可能对表层内容作恰当的解析。换言之,解经的任务有一部分是要发掘经文背后的圣经神学(就是我所谓的「深层结构」,参本书第十三章)。例如,当马可将出埃及记二十三章20节、玛拉基书三章1节,和以赛亚书四十章3节混合引用,作为他所写之福音的开场白(可一2-3),其中的几个概念便构成这卷福音书的主题——使者/先锋、道路、主、旷野。若要彻底明了他的目的和信息,每一项都必须从整卷书来看。奥斯丁又区分出非定点(illocutionary)和经由定点(Perlocutionary)两种语法(1962:99-131)。非定点式用语要求有回应,而经由定点式用语会造成它想产生的效果。前者不保证有结果。例如,希伯来的祈使语是非定点式,要求人有行动;而先知性未来式(非完全式)乃是经由定点式,因为「你必」的后面或是祝福(若遵行),或是咒诅(若违背)。凯尔德提供了一则很有意思的补充,他将后者与圣经的预定教义相连,但提醒说,这教义不至落为宿命论,因为神的呼召中,回应总是占重要的一席(1980:23-24)。例如,保罗描述自己「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加一15-16;参耶一5),是引用耶利米的呼召,显然直到他决定接受这个呼召,神的任命才得实现。除了执行用语,我们还要注意圣经中的情绪话语。一卷书信中的感情表达,显然是其整体意义的重要层面。事实上,少了情绪描述的指引,诠释者可能无法揣摩到真正的意义。倘若没有个人的因素,就缺乏深度;未能掌握背后的语气,就不能摸着一段经文。对传道人而言,这一点尤其重要,他自己先要进入经文的强烈情绪中,再带会众一同进入,才能唤醒对神和他的旨意沉睡的热情;在初作基督徒的时候,这种经历何等宝贵,但是现代生活的压力常使人将他撇在一旁。如果作者使用很明确的情绪字眼,就很容易判断情绪的模式。例如,保罗为哥林多妇女不肯蒙头而争论时,说这是「羞辱」(林前十一5)、「羞愧」(十一6)、不合宜(十一13)、不自然(十一15),并下结论说,别地方没有教会这样作(十一16)。在这样一段经文中,保罗内心的情绪清楚浮现出来。不过,许多经文却不容易察觉。尼达以专业方式说:「情绪意义的组成,两极为对立,中间则为一连串的分级,而立场较中立的字,所使用的百分率比较高」(1964:113)。他的意思是,两极的字就像好-坏、美-丑、爱-恨、欢喜-忧伤、渴望-拒绝等,而大部分的字乃界于其脉络之间。我们多半会选居中的字。注意到一位作者所选的字,究竟倾向哪一极,会很有帮助。愈接近任何一极,信息中的情绪就愈重。在情绪色彩方面,诠释者必须作词形和句形的研究。在词形上,他必须探究一个字究竟在分级尺规上落在那一点。例如,「快乐」比「欣喜若狂」要低,但显然比「平静」要高,而「平静」又比「悲哀」和「忧愁」要高。当然,这种尺规无法机械化,作者的用语也常不精确。一位作者写「快乐」,或许是极正面的意思,而另一位可能就接近中立。所以,我们必须注意作者使用语言的倾向。例如,耶利米和保罗都是很情绪化的作者,把情感都放到台面上,用字往往会震撼人。他们通常会选尺规中最上面或最下面的字。最后的判断仍要按上下文来定。例如,在八福中(太五1-13)makarios可以译为「快乐」,但因上下文为末世语气,所以不可能是这个意思,比较可能是指神会倾「福」于那些为神国牺牲的人。每一个福的说明,更符合这种含义。不过,在表层之下有情绪的意味,因为经历到这种祝福的人,真会知道什么是喜乐。许多上下文因为有充满情绪的文字,整段话便色彩鲜明。在先知书中尤其明显。一翻开阿摩司书,便会碰到「耶和华从锡安吼叫,从耶路撒冷如雷发声……我的怒气必不收回」(摩一2-3NIV)。每一段话都充满了这类用语,让人无法不感受到雅巍对社会不公的强烈震怒。其中的审判公式(「三番四次的犯罪,我的怒气必不收回」,一3、9、11、13,二1、4),首先针对四围列国,令以色列感到很安全,甚至沾沾自喜,因为神的忿怒将向她的世仇发作。因此,当二章6节中雅巍的眼目炯炯地逼向以色列,他们便更加站不住脚。那里的情绪用语力度倍增。象征用语传统上,象征性用法一向专列为一个项目,称为「特殊释经学」,其中包括各种题目,例如语言(隐喻、明喻)、文体(预言、比喻),和神学。不过,我认为这样分太牵强;我喜欢按释经标准发展结构的逻辑,来处理这些语言学的成分。象征用语有文法层面,也有语意层面(以下将说明),所以很合适作为句法分析中的一段来探讨。如以上所提(参本书第三章),象征用语构成意义「多重意思」的第三层,在主要意义(或一般意义),与次要意义(或语意范围中较少见的用法)之后。象征说法是将一个概念和代表其意义的某个图象式或类似说法相连,使一段话更多采多姿。前两个层面为字面的意义,能指认一个字的根本要素为何。例如,「屋顶」便是房屋或其他建筑的顶盖。象征说法则是将含义互相关联,如讲到一个人嘴巴的「屋顶」(译注:指上唇)。圣经常运用人生各种经验中多采多姿的意象。如:用专业名词来形容作门徒(管家、仆人、农夫),用家务事的方式来描写神和他子民的关系(新郎-新娘、父亲-孩子)。事实上,若要了解圣经内的许多意象,必须对当时的习俗与文化有所认识(参本书第五章)。例如,「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启五1),或是借用罗马人的遗嘱(用七印封严)——因此里面写着的是圣徒的产业,或是借用罗马人双面刻写的合约,里面记着祝福与咒诅(我喜欢这种解释)。这两者都符合这幅文字图画,不过现代读者若对古代的习俗一无所知,便不会明白有这两种可能性。启示录第五至六章的象征,因着这类背景资料的发现,而增色不少。毕克曼和卡劳将象征性或相关性用语分为两大类(1974:97-101)。字之间的邻近关系(contiguousrelationships)是建立在意义的类似,或接近之上。这一类字又分三型:(1)时间相关,以时间的说明来代替事件,如「主的日子」,这一术语不单指主的再来,也指「末日」所有的事件。另一方面,当耶稣说:「亚伯拉罕看见我的日子,就喜乐了」(约八56),所指的乃是道成肉身。(2)空间关系是运用地理概念,如以「天」。来讲神(太二十一25,「约翰的洗礼是来自天上,还是来自人间?」)。在以弗所书中(一3、20,二6,三10,六12),「天空」乃是指灵界,就是宇宙战争发生的所在。(3)以逻辑或因果关系取代造成结果的原因,或反过来说。例如,「上主的手」(成因)是指审判,而「剑」是指逼迫与分争(太十34)、刑罚(罗十三4),或辨明心思意念(来四12)。具「部分一完整」关系的字,也可分为三型:(l)「成员-大类」的关系,以某个成员代表整体一类。最着名的例子就是「赐给我们日用的面包」(太六11),这里的「面包」是指信徒所有的需要,包括物质与精神方面。「饥渴慕义的人」得福(太五45),是藉饥渴的隐喻,来代表内心有强烈渴望的一批人。(2)在「要素-整体」关系中,以大结构的单一部分来代表全体,例如,「屋顶」代表房屋(太八8),「三千灵魂」代表归向基督的人(徒二41)。(3)「特征-整体」的关系,就是以一件事的特质或目的来代表它本身。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就是「蛇」,在「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太二十三33)是负面的意思,但在「要灵巧像蛇」(太十16),则是正面的意思。这两段迥异的经文,显然是指蛇的两种不同特质。解释象征性文字最大的困难为:每种语言在发展字的相关性上,都各具一格;因此,希伯来文或希腊文的隐喻,无法完全用其他语言表达。现代语言之间也有类似的困难(参BeekmanandCallow1974:104-7)。这对语意学是个问题,必须在这个层面上作研究(参本书第三章)。若原文是用片语或象征文字,翻译的方法有三种可能:(1)若收受语言中有平行的象征用语,就可以直接翻译。西方的语言之间常有这种现象,因为基督教对西方文化和语言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例如,路德的圣经译本对现代德文的影响)。「上主拯救它的受膏者」(诗二十6)或「他们开始说起别国的话来」(徒二4),都很容易了解(然而在许多其他语言中,却不是这么一回事)。(2)若意义无法自动转换,但仍有些微的呼应,便可以保留该字,但是加上说明,以澄清模糊之处。有时圣经本身会这样作,例如:「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二1;参罗六11:「向罪死」)。不过,通常我们必须自己加上这类说明,诸如「时刻近了」(太二十六45)=「我必须死的时候近了」。(3)倘若原初语言和收受语言之间没有任何呼应之处,象征文字便可用相近的片语取代。毕克曼和卡劳在此特别提到死亡、**、神和外邦人的委婉表达法。有一个例子很明显,就是经常出现的「他认识他的妻子」,这一说法必须翻译为「他和妻子行房(**)」。在马太福音一章25节,这个片语在新英皇钦定本译为「他不认识她」,而新国际本则译为「他没有与他的妻子结合」。解决的办法,是将圣经的象征文字回头转换为合适的「核心」,然后再向前转换成收受语言恰当的等同说法,而每次都让听众的需要来决定这三者哪一个最合宜。圣经之所以不可能只有一种英译本,或其他语言译本,原因就在于此。不单语言年年改变,各个地方的语言也不相同。在英国或德国,按各人所讲的乡音,就可以断定他的家在哪个村庄或城市。每个小村庄都有自己偏好的片语用法。传道人要很敏锐,传神的道给每一种听众,都要让他们觉得很亲切。象征用语有很大的刺激作用,能在学生的心中造成新鲜的意象。在这方面,李库尔(PRicoeur)对隐喻的讨论很有用。他主张,象征用语的作用,不太在语意的层面,而是在更广的交谈(或沟通)范畴。隐喻在一个字的字面意义和象征意义之间造成一种张力,使前者因「明显的矛盾」而「自我破坏」(1976:5O)。李库尔的意思是,象征表达是作者刻意的选择,要勉强读者对信息产生新的感受。起初,因为字的意思与一般字面意义不符,读者会因思路的不协调而感到奇怪。他们被带到一幅新的文字图画前来看实体,以致不得不重新思想这段话的类别(1975a:83-84)。这方法开创了新的谈话世界,而读者不由不置身其中。当然,这种对实体的新看见,完全有赖作者和读者在经验世界中能互相对应。即使在圣经时代,这种状况也不见得就存在。保罗常遭人误解,而他自己在文化上也曾出过差错(徒十四8-18的吕高尼人)。几千年过去,问题便愈来愈严重;如果在语言的沟通中,隐喻像李库尔所认为的那样重要,将他们作合宜的翻译,就更是件大事了。以下的篇幅便是带着这种重要意识,来进行对这题目的讨论。有些人尝试用新的语言架构来处理不同的象征文字(参Nidaetal.1983:172-87),我却感到传统的模式(Bullinger,Mickelsen,Kaiser等人)还是最好。基本的类型有六种——比较、补充、不完整、对比、拟人式的象征,和关联或关系。在上下文中注意到象征表达的类型颇有帮助,因为这一点能提供重要的释经资料,来更准确地解释一段话。许多经文本来模糊不清,等到将象征用语隔离出来了解,才真相大白。1.比较式的象征。物件之间直接的比较,有隐喻和明喻两种象征方式。明喻是正式的比较,用「好像」、「正如」等连接词来建立。箴言中常使用明喻;例如,「惊恐临到,好像狂风;灾难来到,如同暴风」(一27),或「要救自己,如鹿脱离猎户的手,如鸟脱离捕鸟人的手」(六5)。耶稣也不断使用明喻,他们的作用和他所用的比喻类似,而比喻可以说是扩大的明喻(「神的国就像……」)或隐喻。他的声明因此而更生动,如「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二十三章27节)。诠释者不应当匆匆略过这样生动的意象,因为他们乃是根据古时的日常生活经验而来,在原来的景况中力量更大。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三27所用的明喻,将他的深切关怀,和犹太人的执迷不悟,作成鲜明的对照。隐喻是暗示,可是从许多方面来看甚至是更直接的比较,令读者不必用「好像」、「正如」,就可以直接将两者认同;例如,「上主阿,你是我四围的盾牌」(诗三3)。比较有两种(参BeekmanandCallow:1974:124-26)。完整或全面的比较,是将项目和类似处都说出。这两者或是直接成对比(「我软弱但他刚强」),或以程度来比(「他比我刚强」)。相似处或许只是相对的(「我强,他也强」),或许是绝对的(「我和他一样强。」。简约的比较中,类似处不明显,读者要补上,如「你们是世上的盐」(太五13,隐喻),或「他的眼目如同火焰」(启一14,明喻)。有时意象的对象没有说出来,如「他的羊将分散」(可十四27)。隐喻或明喻有三部分:意象要说明的主题或项目、意象本身,及相似或比较的要点(该段中隐喻或明喻的真正意义)。在一个比较中,通常这三者都存在;如,「天(主题)必消散(比较的要点)如烟(意象)」(赛五十一6),或「往以色列家(主题)迷失(比较的要点)的羊(意象)那里去」(太十6)。如毕克曼和卡劳所指,其中之一或以上可能会遗漏,所以诠释者必须补上(1974:128-31)。主题或许只是暗示,如「羊在狼群中」(路十3),其中「狼群」乃是逼迫门徒的人。相似的要点或许没有说出来,如「他是身体——教会——的头」(西一18),这里假定了基督的统治(头)和教会(身体)受引导的功能。有时甚至主题和相似点都省略;例如,「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这句话的主题(他们的教导)和类似点(渗透作用),都在暗示中。最后,意象与类似点可能省略,如「你和鞭刺棒相争是难的」,这里里假定有一头牛,而类似点则为反抗引导和控制。在这种状况中,读者必须十分警觉,才能补上省略的资料;这也需要对文化背景有所认识。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谨慎,不要过分强解象征文字。古代的象征文字和现代的隐喻不一样,没有那么准确。重叠的地方常只有一处;而现代的读者常不了解那一点为何。凯尔德提供了一个很扎实的例子:诗人告诉我们,团结的家族就像油从亚伦的胡须流下来,流到他袍子的边缘;他不是要让我们以为,家族的团结是一团糟、油腻腻,或会挥发的;他乃是想到那强烈散发的香气,就是大祭司受膏时深深刻在他心目中的那幕景象(诗一三三2)。(1980:145)我们需要帮助,才能解开这类用语,所以非专业者就必须选用良好的注释书和背景工具书。圣经作者若是频频变换意象,我们就更需要帮助,如诗篇九十二篇10节(将公牛之力的「荣耀」和头上的受膏相连),或以弗所书四章14节(从婴儿到晃动的船到无助的鸟到欺骗的骰子)。古代文学非常欣赏混合的隐喻;古代作者这样写,不是要强调文字的模糊性(如现代作者),而是要强调表达的丰富性。今天我们必须到意象的背后,去发掘这样隐喻的堆集中,准确的要点究竟何在。通常一个隐喻背后的意象并不为人所知。不知有多少文章在探讨马太福音二十三章27节「粉饰的坟墓」,或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6-7节的「拦阻者」。可能到我们抵达天家之前,其中真正所指没有人知道。意象也可能很模糊,如约翰福音三章5节中「水」的隐喻,就可能有许多含义。最后,我们应当注意,经文中有活的隐喻和死的隐喻。死的隐喻中,意象变成了片语,听众可以马上明白,不需要在心中塑造文字图象。活的隐喻是当场形成,要教导一个新的重点,并勉强听众去思想其主要意义和相关含义,以了解该意象。这种区别很重要,因为诠释者可能会将太多东西读进死的隐喻,错误地强调他的图象价值。难处在于,我们对古代文化还无法全盘掌握,不容易分辨这类差异。有两个准则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种区分。就语源而言,如果象征的重点已经存在一段时间,就可能是死的隐喻。根据BAGD,在基督之前三个世纪,伊壁鸠鲁(Epicurus)的时候,sarx(「肉体」)就已经作象征用语了。保罗将「肉体」和「灵」对比,不是要绘一幅图,说明一项真理,乃是借用一个半术语化论「人」。的观念。同样,karpos(「果子」。)也已出现在伊壁鸠鲁之时(BAGD)。在「圣灵的果子」(加五22-23)或「承认他名嘴唇的果子」(来十三15)等经文中,这个字已经成为片语,应该直接解释为「结果」。不过,如果隐喻是以一连串图画的方式作详细说明,或上下文刻意强调意象的鲜明,那就很可能是活的隐喻。有几处经文中,karmpos便是如此:马太福音七章16-20节,「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是由一连串有关葡萄和荆棘、无花果和蒺藜、树木与火的意象扩充而来的;约翰福音十五章l-8节中,karpos是葡萄树与枝子的比喻(一个非常活泼的隐喻)中的一部分,引进结果子的教导(4、8节);在犹大书12节中,他是一个较大的象征文字中的一部分:「秋天的树——没有果子、连根拔起——死而又死」(NIV)。这类决定都要靠上下文来判断。2.补充式(或使文意完满)的象征a.冗言法(pleonasm)是指多加上同义字,以为强调。这是古代作者在澄清或强调时,很喜欢用的形式,与诗体的同义平行写法类似。有一个常见的例子,就是福音书不断出现的「他回答,并说」;其他诸如「他没有记住而忘了」(创四十23),「这个帐棚——地上的房屋」(林后五1),「家里的全家主人」(路二十二ll)。现代翻译的趋势,是省略这类片语,如新国际本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1节:「这家的主人」。读者要小心,以免将过多的意思读入这类重复语中;这只不过是一种写作形式而已。b.文字游戏(paronomasia)是指发音相似的字,在经文中并列,以为强调。有些字是刻意用来捕捉原初读者的注意力,将重点铭刻在他们心中。例如,tohuwabohu(「荒废并空虚」;创一2)或pantipantotepasan(「在一切事上全都满足」;林后九8),实为神来之笔。许多时候,重要的神学是透过文字游戏来表达。贝敕尔(Beitzel)提出可靠的证据,主张古代近东经常使用文字游戏,来作严肃的宣告,并经常与神的名相关(1980:5-20)。他不将yhwh(KJV“Jehovah”;希伯来文“Yahweh”)与动词「是」。(hyh)相关,而认为他应该与乌加列文yw、埃及文的yahwe/yiha,和巴比伦文的Ieuw等用法相关,这三者都是神的名字。所以,Yahweh与这些有关联,而这名词的「词汇与种族起源皆属未知」(p19)。他意义的来源,不是出于语源,而是来自他和出埃及记三章14节hayah之间的文字游戏关系,因此应当译为「那使[现有之物]存在者」或「应许的实现者」。C.同语反覆(epizeuxis或epanadiplosis)重复一个钥字,以为强调。约翰对amen(实实在在)的公式用法,便是一例;符类福音的作者则只用过一次。对基督论而言,amen的公式有很深的含义,因为他取代了先知公式「耶和华如此说」,而成为神的自我表白,亦即,耶稣用他显示自己具雅巍的权柄。约翰藉同语反覆的运用(约一51,三3、5;总共二十五次),使这个要点更加凸显出来。以赛亚书六章3节和启示录四章8节的三叠「圣哉,圣哉,圣哉」,也是这类用法,强调神的圣洁。d.夸张法(hkyperbole)是故意夸大或夸张,要让人印象深刻。耶稣很会运用这种拉比式的教学法,是他的主要教导方式。了解这种技巧,对登山宝训的解释很重要(太五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诸如「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或「有人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太五39-40)之类的话,许多人犯了按字面解释的错误,以为这些教导是在界定仆人态度的极限。耶稣乃是在从一般的角度讲论赦免与服事,而不是特指那些事;这些事不过是夸张法的例子。同样,当耶稣讲到芥菜种「比地上的百种都小」(可四31),他并不是在作科学式的宣告,而是用夸张法作对比(最小-最大);芥菜种是最小的种子,但却可以生出非常大的植物(32节)。e,重名法(hendiadys)是用相接的两三个名词来表达同一件事,例如「火和硫磺」(创十九24),「有福的盼望和荣耀的显现」(多二13),或「国度与荣耀」(帖前二12)。如何判断所讲的为同一个思想,只是表达的层面不同,是难处所在。例如,约翰福音一章17节「充充满满有恩典与真理」,可能是重名法,但更可能反映出犹太人对hesed(圣约之爱)和met(圣约之信实)的概念。每一个地方都要根据上下文与词汇的背景来判断。3.不完整的象征文字。这类象征文字与上面一类正颠倒,不具增补作用,反而有省略现象。a.省略法(ellipsis)是文法不完整的表达,需要读者加入观念,思想才得完整。米寇森提到两种类型(1963:189-90)。重复省略,要补上的观念已经在上文中表达过,或与已经明文讲过的事有关;例如,「神将他的灵赐给你们,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是因为你们行律法,还是……」(加三5)。读者须补上的观念为:「他岂不是这样作了?」(另参罗十一22)。在非重复性省略中,要补上的观念并不出现于紧接的上下文中。这就比较困难,因为读者必须从整个信息中来揣摩。例如:「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吃喝吗?」(林前九4)。前面没有提到相关的事,而后面才谈到使徒有权接受信徒的支持,如此,我们才能了解这句话。在使徒行传十八章6节:「你们的血在你们头上」可以译作「你们的血正在你们头上」(传统的翻译),或「愿你们的血临到你们头上」(BDFpar。480[5])。b.轭式修饰法(zeugma)是一种特殊的省略法,其中两个并不相属的词汇连在一起,必须添加动词来隔开,如提摩太前书四章3节:「他们禁止嫁娶[并命令人]不许吃某些食物。」这句话乃是用简略的方式显出更强的效果,而读者必须揣摩出插在当中的观念。C.顿绝法(aposiopesis)是句子的一部分刻意省略,以为强调。在约翰福音一章22节,犹太人的代表问施洗约翰:「你是谁?[我们这样问]叫我们好回覆差我们来的人。」米寇森(1963:191)从无花果树的比喻(路十三9)举了一个有趣的例子。管园的想救那棵树,恳求再给一次机会:「以后若能结果子[就应当让他留着]。否则[若他不结果子],就把他砍了。」两个子句都有省略,以达修辞之效。4.对比或贬抑式的象征a-反话(irony)是很重要的修辞法,即说一件事,而意思正好相反。在护教性言论中最常见,相随的还有讥讽或嘲笑,如米甲对大卫的回应:「以色列王今日显得多特别」(撒下六20),其实是公开取笑他在约柜前跳舞。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充满了反话,因耶稣严厉地指责法利赛人:「你们将祖先的度量盈满了」,指他们杀害先知的事(32节)。许多人认为:「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太二十三2-3)也是说反话。在这些情况下,反话就成了强烈的讥讽。b.曲言(litotes)是将某物贬抑以强化另一物的片语。凯尔德注意到,旧约很少有这类例子,因为希伯来文并没有发展出贬抑的形式(1980:134)。其中两个例子或许为创世记十八章27节的「我虽然是尘土与灰烬」——显示神乃极其伟大,以及创世记十八章4节,以「一滴水」来洗天使的脚。新约的例子较多,因为受到希腊文化的影响,如使徒行传二十一章39节(「不是无名小城的公民」),或彼得前书二章10节(「从前是非子民」)。C.婉言(euphemism)是以较文雅、不冒犯的字取代较粗鲁的话。在忌讳或性事上尤然。例如,士师记三章24节(参撒上二十四3)「他必在盖住自己的脚」,这是「上厕所」的婉言。有些婉言是在指**,如「认识」和「遮盖赤身」。「近前来」是以性来诱惑。再有,使徒行传二章39节「一切在远方的人」是指外邦人。d.对照(antithesis)是直接的对比,两组象征互相对立。罗马书五章12-21节中,亚当与基督的对比,以及罗马书第七-八章中肉体/律法与圣灵的对比,便是这一类。事实上,在马太福音五章21-48节,耶稣对新国度的「律法」与五经之差异的讲论,被称为「大对比」(theAntitheses)。所谓约翰福音中的二元论(光一暗:上面-下面;死亡-生命)也属于这个范畴。在解释这些对立文字时要很小心,因为许多人将后期诺斯底派的教导读进约翰或保罗的话中,是因为太过强调其中的对比。事实上,约翰的二元论并不是诺斯底式,因为他是建立在犹太-基督教之上,而非按诺斯底的模式。5.以关联或关系为主的象征a-转喻(metonymy)就是用一个有相近关联的名词来取代。现代的例子,如用白宫来代替总统、麦当劳来代替汉堡等。在旧约中,「宝座」(代上十七12)代表王权,「剑」(赛五十一19)代表审判或战争,「钥匙」(赛二十二22)代表权柄。在新约中,「执政的、掌权的」(弗三10,六12)指魔鬼的权势(有些人认为是魔鬼对政权的操纵),「割礼」(加二7-9)指犹太人,「摩西」(路十六29)指五经。b.举隅(synecdoche)是以部分来取代全体,或反过来。我在以上「部分一整体」关系中,已经作了相当详细的说明,所以在此只是列出这点,以表完整。6.拟人式的象征a.拟人化(Personification)是将一件东西或一个概念说成人。箴言中的「智慧」便是众所周知的例子,他被比拟为传令者(一20-21,八l-2)、创造的动力(三19-20),和女主人(九l-2)。在九章13-18节中,智慧与「愚昧」成对比,而后者也被拟人化,成为恶名昭彰之家的女主人。约翰福音一章l-18节中的logos(「道」)也是一例。同样,启示录里面有很多拟人化的象征,如鹰(八13)、蝗虫(九3-11)、龙(十二3-17),和那两头兽(十三l-17)。b.假想式(apostrophe)是一种修辞法,向一个假想的对象发言,以增强话语的效果;例如:「你们崎岖的众山,为何心存嫉妒,斜看神所拣选要居住的山岭?」(诗六十八16)或「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妇人,要歌唱……[因为]你的后裔必征服多国」(赛五十四l~3)。在诗篇一一四篇5-6节,沧海、大山、小山,先后都成为发言的对象。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例子大半也包括了拟人化,而最后的结果则形成极尖锐、有力的信息。结论象征文字是意象的丰富资源。此处所讨论的主要与释经有关,但我也想提一下他们对讲道的价值。我认为,最佳的说明不单来自可爱的小故事,或巧妙的应答,而是取自经文本身,尤其是象征文字的背景。李库尔主张,隐喻具普世参照的价值(参上文),这是很宝贵的提醒,让我们留意,自己的任务不只是让听众沉浸在一些轶事奇闻中,更是要让他们浸淫在神的话中。我们要帮助会众重新活出神藉圣经所启示的话,感受到其中有能力,可以改变他们的生活。圣经象征用语本身便有惊人的反响力,让人反覆咀嚼其意;这是最好的出发点,里面充满了鲜活、有力、多采多姿的思想。若能重新捕捉这些文字的活力与动力,就能帮助听众身历其境,而将那不变的信息应用到现今的生活中。圣经的例子为要说明以上几章的解经方法,我们将研读两段经文,各取自新旧约。在此还要再指出,结构、文法、语意,和句法的步骤,并不是呆板的一次作一项,而是互相倚赖,一起进行的。首先,我们用归纳的方式读一段经文,初步探究他,掌握一些要点,以免过于天真,一味倚靠其他人的意见。接着,我们运用工具书(字典、注释、单字研究等书),来深入研究这段经文,提出其中文法、语意、句法的问题。在使用工具书时,最宝贵的不是那些作者所提供的结论,而是他们所用的证据。如法兰士(R.T.France)所说:「认真的解经者绝不应满足于跟随某些着名的注释或译本,而是要看出其中的研究工作是否够周详。」(1978:253)许多学期报告的错误就在此,因为其中的内容不过是洋洋洒洒地列出别人的意见。我研究一段经文时,要衡量其他学者发现的资料;至于经文的原意为何,一定要有自己的结论。注释书的结论不如其中的资料重要。收集这些资料之后,以上下文为基础,思想各种可能性(哪一项最适合这段经文),然后再作出决定。这就变成了我的解释。以下所举的两个例子,是经过刻意挑选的。他们的文体和形式都不同,因此可展示更多技巧。我假定归纳法研读和初步笔记已经完成,这里要提供的乃是更精致的样本;读者必须明白,最初的笔记看起来不会像这个样子。西番雅书三章14-17节西番雅说预言,是在约西亚改革(西元前621年)之前不久。他强烈指责巴力崇拜与以孩童为祭(一4-9、11-12,三1-4),就是前一个王玛拿西统治下的特色;他的工作为约西亚的改革铺了路。本书先宣讲世界和犹大将受的审判(一2-6),接着便预言雅巍的日子(一7-二3)、倾倒在列国之上的忿怒(二4-15,三6-8),以及对犹大的忿怒(三1-5)随时都可能会临到。不过,正直的余民将经历到神的怜悯,他们将承受敌人的土地(二7、9),并沐浴于谦卑敬拜神的光景中(三9-13)。我们在这里思考的段落,是全书的最佳结论,说明雅巍将作的事,以及其原因。1.以色列欢乐的回应(14-15节)。这一节的三个命令,是第9-13节无数祝福的完美结论。第9-10节的敬拜场面,在此完全阐明。三个连续的动词,ranni(歌唱)、hariu(欢呼)、simhiwolzi(欢喜并兴奋),在此为同义词,都在描写这个敬拜;皆表达出强烈的情绪;这种词汇的堆积,是闪语诗体的常用方式,强调当众人体会到雅巍的拯救与同在时,那种欢欣的程度。我们看见敬拜者先是歌唱,接着发出喜乐的欢呼,因为他们感受到神更新了与他子民之约。许多学者称这类诗为登基的赞美诗,因为其共同的特色为歌唱的呼召、胜过仇敌,与雅巍作王(参R.L.Smith1984:144)。不过,我认为这里并不是一篇登基诗,西番雅采用登基诗的模式,因为他能配合先知要百姓欢乐的呼召。雅巍再度坐在宝座上,为他的子民伸冤。这里先知式的欢乐达到巅峰。对余民的称呼也很重要。我们必须记住,这个背道之国已经失去作神儿女的权柄,她的圣城就是代表(三l-5)。矜夸高效之辈都已除灭(三11),惟有义人存留。所以在这段中,圣约所用的名字都重新出现——锡安、以色列,和象征性的「耶路撒冷的女儿」。「耶路撒冷」之名,在三章l-5节刻意不提,只能从描述的话语(第4节的「先知」和「祭司」)看出其身分。惟有余民才配使用这名,而原初的读者绝不会错过这一个要点。欢乐的理由(在句法上,15节是14节的原因)有二,即外在与内在。乍看之下,思路的进展不容易了解。第一行的mispatayik可能指「仇敌」(NEB,以他为piel分词),而不是指「审判」,这样,第一、二行就成为同义的平行句。但是,这个字常见的意思是「法规」或「审判」,且符合上下文,而进阶式的平行句可以成为本书前面所强调之事的总结。以色列所遭的「审判」(三l-5)已经挪去,而以色列的「仇敌」(第二章所列的有:非利士、摩押、亚扪、古实、亚述)又回来了。这说法在此讲得通。内在方面,余民得到应许,他们再也不必惧怕危险,因为「雅巍,以色列的王,在你们中间。」注意第15节下的核心句子,会有帮助:以色列的王是雅巍(melekyisrael是首字,有强调作用)雅巍在你们中间你们不会经历灾祸(raah,「看见」,是「经历」的片语)灾祸不会再发生(lo’的强调用法,「不再会」)这些概念每一则都是另一则的要素。与他们立约的神再度成为他们的王,重新坐在宝座上。事实上,这四个成分(雅巍在宝座上、神的同在、保护、永远的应许)是这段信息的主要因素。雅巍既是以色列的保护者,就绝对不会让他们受到敌人的侵害。旧约中与这个应许相联的题目非常多,不可能详细讨论(如:出埃及记的要旨、雅巍是以色列的救主、弥赛亚将伸冤的应许)。此外,预言既具高度的末世气氛,注意到这类题目并不算是「非法的总体转移」(参本书第三章),因为在先知应许如此有力的气氛之下,读者必然会联想到这些圣约的题目。2.盼望的信息(16-17节)。第三人称「他们将说」打断了思路,这无疑是指四围列国。凡观察以色列的人都不得不注意,希奇她在仇敌重重包围之下,竟然毫不惧怕。因为以色列已经有一个世纪之久无法掌握自己的国运,她的自我形像,以及对神的概念,都必损毁殆尽。在古代的世界,若一个国家被征服,他的神明也同样被征服,视为无用。以色列和犹大所以背道,一定多少受到这个观念的影响。此处的应许令人加倍惊讶,因为他的基础乃是一项前提:神一直在宝座上。「那日」当然是雅巍的日子,前面已经宣告,雅巍会前来,审判他的仇敌(一7、10;尤其一14-二3)。此处强调「那日」的积极面,就是余民得高举,一切惧怕的理由全然除尽。第16节的信息,建立在第14-15节的语气上。这一段具交错的效果,AB:BA的形式,强调出雅巍和他子民的新关系(A:14、17节),和其结果,就是惧怕的止息(B:15-16节)。这种写作架构将两个成分都大大强调。在本节中,一无所惧是用最后一个子句精采的意象表达出来:「不要手软」。在古代世界,这个隐喻刻画出令人麻木的绝望与恐惧(参赛十三7;耶六24)。神所拣选的人将再不会被惊恐吓得发软。他会在仇敌前使他们挺身昂首。本书的高潮是第17节,这也是圣经中令人极其兴奋的经文之一。其中意象的深度、召唤的力量、对雅巍之爱,和他拯救他子民之能力的表达,少有经文能与之相匹。他一开始是重复第15节下的重要前提:「雅巍在你们中间」,但再加上一个称谓,yhwhlohayik(「主你们的神」),强调点为「你们的」这个关系。这一新关系与一章4-13节弃绝犹大的忿怒语气成为强烈的对比,古代的读者必一目了然。而由这个称呼所带出的关系,构成第17节整句话的基本气氛。雅巍被进一步描写为一位战争英雄,大施拯救(gibboryosia)。每一个字都很重要。在一章14节,「战士」痛痛哭号,因为雅巍的日子令他一败涂地。在这里状况则完全相反。雅巍是战士,他「拯救」他的子民脱离仇敌。在这段话中,「英雄」是E-R名词,经文中战争的气味使他成为事件词汇(E[event-word]),描述雅巍在为他的选民争战,又有新建立的关系(R[relationship]),因他成了真以色列的「拯救者」。神是「战士」的图画在旧约中很重要(尤其对先知而言),新约也如此强调(参Longman1982:290-307)。这里有很强的弦外之音,暗示是雅巍与他子民的仇敌争战,因此我们有理由反对较弱的译法「拯救的英雄」。战争的隐喻(「战士」)和出埃及的意象(「拯救」)混合使用,格外有意义。再者,这位战争英雄凯旋回来之后,要迎娶他的新娘。虽然这个延伸的隐喻无法绝对肯定,但是第17节最后一句话中爱的图画,最佳的平行句是描述雅巍为以色列之新郎的经文(如赛四十九18,六十一10,六十二5)。整本圣经中很少有几处这样有力地描绘出神的爱。三个连续子句给人的印象为:人的言语有限,无法揣摩其中的深度。这几个子句的进展,可以用三种方式表达:(1)他们或许是同义词,基本上同样是在说雅巍爱他的子民;但这看法不太可能,因为第二个子句(「要安静」)不完全与其他两句重叠。(2)第一句或许是基本主题(欢欣),而其他则表达出附随的两方面(安静、喜乐)。这看法或许有可能,但是问题为:第一个动词是否够宽,能含括其他两个动词。(3)或许这是ABA模式,动词yasis和yagil是同义词。这个决定要看这两个动词同义的程度如何。在详查字典之后,发现这两个动词之间的确有明显的语意重叠,而上下文较偏向第一和第三个动词为同义,都在讲「喜乐的欢腾」,是因爱得很深。所以第三种选择是最可能的修辞模式。第二个动词(yahris)是争辩最多的字。许多人反对将他译为「要安静」,因为这或许暗示雅巍忽略了他们的罪。其实这个字的语意范围相当广,从「耕作」到「铭刻」到「要安静」(参BDB,Smith)。有些人甚至建议修改经文(RSV,「更新」,用hadas),或将思想倒过来[NIV,「他将以他的爱使你们安静下来」,根据其他两个子句的平行句「在你之上」(overyou)]。但这些看法以及其他看法都不必要。这里强调的是神之爱的程度,而其中的对比刻画出爱的两方面;在第二个子句中,是指「内心深处的爱,整个心思都融化在爱慕之中」(KeilandDelitsch1971:161),而第一和第三个子句乃是这种爱以「欢呼」(yagil的含义之一)引发出来。本书的最后三节(18-20节,也是ABA的模式)摘要出所强调的两点:雅巍为他的子民伸冤(18),使他们恢复如前(20节),并惩罚他们的仇敌(l9节)。西番雅的结论,是向正直的馀民又一次的奇妙应许;这也成为新约恩典时代的布景,预备迎接终局的临到。以弗所书三章16-19节在这封送达各教会的以弗所书中,保罗作了两次祷告,一章17-19节和这里。近日对保罗代祷的研究,显示出他们常是整封书之信息的要素,通常会将其目的作具体而微的陈述。这两个祷告的确如此,因为他们包含了此书信要义的钥字,以下将会说明。第三章的祷告是该书信教义段落的结尾,也成为第四到六章应用或伦理段落的预备。一章17-19节的祷告引介了教会合一的主题(一15-二22),和这一段前后包夹着这个题目。最告近它的前文(三1-13)中,保罗用自己使徒的职责为例,说明外邦福音工作应当是教会的重心。事实上,犹太人和外邦人在教会里的合一,是神所启示的奥秘之一(6节),也成为向魔鬼势力的见证,显出神何等有智慧(10节)。第14-21节的祷告,祈求神巩固这个合一,将他的同在和能力向以弗所的圣徒彰显。保罗这段祷告的开头很特别,对父神作了极长的称谓,说他是使「天上地上各家得名」的那一位。这句话强调神统管所有受造物的权柄。由创世记二章19-20节(亚当给动物起名)看来,「起名」的动作意谓统管或权柄。这里讲到神是起名者,因此他的权柄是绝对的:地上与天上的「各家」都从神得着自己的身份。要特别记住第一至三章中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冲突。既然这两种人都从神「得名」,在他面前便是平等的。这个祷告将神和他子民的关系应用到以弗所的情形。三个hina(‘that’「叫」)子句,构成第16-19节的组织模式。这是第14节开始的祷告所祈求的内容[「我屈膝(即,祷告)……叫……」]。1.为能力祈求(三16-17上)。第一个祈求的基础是「他丰盛的荣耀」。这两个名词在以弗所书中都是要点,而pIoutos共出现五次。每一次(一7、18,二7,三8、16)都是指神将恩赐和祝福赐给他的子民,其丰富难以测透。重点总是已实现的末世论:这些恩赐是我们现在就拥有的。有意思的是,另一次出现「丰盛的荣耀」之处,乃是一章17-19节的祷告,那里是指未来的「荣耀」,就是神要赏赐给我们为「产业」的(直译为:「他在圣徒中的荣耀产业」)。在这里,「荣耀」或许是描述语(「如他荣耀般的丰富」,NIV),可是更可能是一种希伯来语法,「丰盛有如他在荣耀中」(Barth1974:368)。所强调的重点是:神的特性倾倒在他的教会中。保罗向这位荣耀的神所祈求的「恩赐」是「能力」。保罗所用的这个字,是能力或力量最基本的字,dynamis。这个字有时可以指「能干」、「意义」、「神迹」、「资源」或一位超自然者(BAGD)不过这这几乎可以肯定是用在他的基本含义,即「势力」或「力量」。在一章19-20节中,保罗将这字与他的姊妹字energeia(作为)、kratos(力量)、ischys(势力)并用,来描写神的全能如何用在他的子民身上。在那段经文中,若强调这些字的差异就不对了;保罗乃是将同义字堆积起来,以描写神奇妙的能力,因为人的语言实在不足以描述。另外一处围绕着dynamis堆积词汇的地方,是三章20-21节的颂荣,其中用了好些最高级形容词:「那位有能力(dynamai)成就超过我们所求所想之事的神,根据那在我们里面运行(energeo)的大力(dynamis)……」。保罗在这里为「能力」的祈求,将这两段经文都包含在里面了。按上下文看,神的「能力」现在已经赐与了信徒。他是A-E词汇,因为重点是在所赐给圣徒之「能力」的质素,以致他们能加以运用(这是「事件」的层面),来得着属灵的「力量」。能力的加添,有两项目的或结果(参16下与17节的不定词)。第一,信徒得着能力「以致能透过在内心中的圣灵,得着刚强」(krataithenai,是E词汇;参一19的名词)。在一章18-19节中,保罗祈求以弗所人能「知道……他的能力何等浩大」,这显然是指经验,不单单是指头脑的知识。在这里,前面的祷告又再重复,并且澄清。那使基督复活并高升的能力(一2O-21),已经赐给信徒(参二6-7,是依据一20),这里则是说明其途径(主动面)和运作的范围(被动面)。第一个核心句子应当是「愿圣灵加力量给你们」,第二句则为「愿你们的内心得着能力」。保罗在所有书信中(罗八1-27;林前二9-16,十二1-26),都强调圣灵是属灵成长与恩赐背后的运作力量。圣灵的同在,前面已经提及(参一13-14和15-23的比较),这里更明确指出,他是灵命发展背后三一神的推动力。他工作的范围是「内心」(或译:里面的人)。这个概念只有保罗使用(罗七22;林后四16),若要了解它,必须作词形变化比较(观念研究,包含语意范围),就是和保罗常用的其他词汇比较,如nous或dianoia(心思)、kardia(心),或kainosauthropos(新人)。在罗马书七章22节和哥林多后书四章16节中,「内心」显然与前二者重叠,不过这里的概念则亦包括「新人」在内,这是新造在信徒里面的,因为「老我」已经死了(弗四22-24;参西三9-10;林后五17)。另一个平行语是「心意更新」(noos,弗四23;参罗十二2)。下一节又提到「心」(17节)。换言之,保罗是祈求:神的能力丰富地赐下,透过圣灵在人内心的运作,使每位以弗所基督徒对神的认识都得着更新。祈求神能力的第二个目的,是基督的内住。第16下-17节的两个概念是相互倚赖的:当基督住在我们心中,我们就得到力量。这两个子句的组织非常相似。圣灵与「信心」平行(都由dia引进),而「里面的人」与「心」平行(eis=en)。「居住」是象征性用法,指基督内住的同在,保罗书信中其他地方都没有出现这种写法(与西一19,二9比较,在那里基督的内住带着「神一切的丰富」),不过,它与监狱书信常出现的「在基督里」之主题平行。我们让这种同在「在我们心中」工作的途径,乃是「信心」。在二章8节和这段经文中,「信心」是神(此处为圣灵)的恩赐,而惟有神的「恩典」(二8)才使信心成为可能。可是个人对神的信靠,仍是里面的动力,使我们能发现圣灵的同在,他会加给我们力量,而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的挣扎中依靠他的能力。他并不是机械化的动工,也不保证灵里的得胜。(若是可以,保罗就不需要为以弗所人向神祈求这种能力!)信心乃是我们里面去获取恩惠的结构,是我们的「心」能认识神与我们同在的途径。「在爱里」可以视为与下文相连(「在爱中有根有基」),大部分现代译本都采用这看法(AV,NKJV,RSV,NASB,NIV),但是我同意罗秉逊(J.A.Robinson1904:85,175)的观点,认为他与前面相连较好:「透过在爱里的信心,叫基督能住在你们心里」(与一4,四2、16相较)。如此,「信心」便成为基督内住的垂直面,而「爱心」则为其水平面。透过信心,信徒学习操练圣灵加添力量的作为,而这种力量能将各个派别(在此为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爱」的灵中结合起来。在这个概念中有两个核心句子。第一,「信心获取基督的内住」;第二,「爱是基督的同在于教会运作的范畴」。2.为洞察力祈求(三17下-19上)。「有根有基」或许是主格的独立形容词——细述基督内住的结果,或许是一种破格文体——修饰下个子句中未明言的「你们」。在hina子句之前放置分词很奇怪,因此这些分词较可能是作第一个祈求和第二个祈求的过渡之用,所以对两头都有作用。基督同在的结果,是灵里有很强的根基,这根基使人能在灵性的洞察力上长进。这两个动词将农业(有根)和建筑(有基)的隐喻相连,具同义作用,强调基督为我们生命提供的有力根基。他们不是要为上下文带来不同的意义,而是以同义的方式,强调以基督为灵性增长之基石的重要性。信徒必须一直警觉,灵性知识的真正基础何在。我们可以花许多时间,浸淫在解经学的学术追求中,但却未能真正「知道」,因为在我们生命中坐宝座的,不是基督,而是知识。因此,保罗继续祈求,让以弗所人能「有能力领悟」属灵的真理。这里所用的两个字,都是指保罗渴望的深度。第一个字意思是「有足够的能力」来捕获一个概念。他是军事或体育名词,指达到目标所需要的能力。第二个字也是军事用语,常用在「征服」或「抓住」一个目标;这里是隐喻用法,意为「了解」或「领悟」真理。在这段经文中,两种意思都存在;所祈求的乃是有「力量」来积极领悟基督的真理。这种「能力」不是自己可以获致的,而是一种集体的作为,与「众圣徒」一同得到。惟有和在基督里的弟兄姊妹携手,我们才能吸收那「奥秘」(三9)、或「百般的智慧」(三10)、「测不透的丰富」(三6、8)。在灵命增长上,教会整体扮演重要地位,这是全卷书一再强调的(一12、15,二18,四3),而今天的教会却常忽略这一点。以弗所书被称为「肢体生活」的书信,可谓名符其实,他声明:灵性生活的垂直面,和相交的水平面是不可分的。我们在研读圣经时,必须不断与身边的圣徒对话,才能了解其含义。释经学也正有这样的要求,因为信徒的团体(包括在教会内,以及透过各种注释书)会向我们的了解发出挑战,也会修正我们的看法。集体研读的目标是要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在教会历史中,对这些名词的解释可谓众说纷纭(参Barth1974:395-97),从阐释神的奥秘[屈梭多模(Chrysostom)]到基督之爱的程度(俄利根)都有。后者应当更正确,不过这四重概念的本身,在犹太智慧文学中的用法,是强调神的智慧不可测度。这四方面不是独立的,而是一种重名用法(意即要一起来看),指出没有一个人能测这神爱的深度,就是那藉基督所彰显的爱。保罗求神赐给以弗所人力量,开始那一生之久的追求,去探究神深不可测(巴斯:「四度空间」)的真理。他们不仅要「领悟」神的深度,还需要能力来「认识基督那超越一切知识的爱」。这里的概念又是要去明白那不可明白的。前一句(第一个不定词「有能力」的目标)已经提到,神的奥秘是不可测度的,在此同样,基督的爱也是无法明了的(第二个不定词的补充语)。显然,保罗要他的读者明白,若不是靠赖基督的内住和圣灵,人是无法测透属灵真理的。从某个角度而言,保罗是在祈求那不可能的事;我们永远无法明了圣灵的事。然而在神凡事都能,保罗也明白,神的能力可以让我们作到那达不到的事。当神把他的力量加给圣徒,所有的信徒便可以一起迈向在认识中成长的属灵旅程。这种认识的目标,不是头脑的知识(如神学),而是经历,「认识基督的爱」。在第17节中,保罗为以弗所圣徒的「爱心」祈求;此处,祈求的焦点则是那份爱的基础,就是基督的爱。以弗所人没有经历合一,因为其中的圣徒还没有明白神爱的深度。他们缺乏属灵的能力,来「掌握」或「领悟」那份认识。这里的「爱」是E词汇,强调爱的动作;属格「基督的」或许不是指受格「我们对基督的爱」,而是指主格「他对我们的爱」。我们若开始明白他爱的深度,便能够更新彼此之间的爱。3.为丰满祈求(三19下)。保罗祷告的高潮,是总结前面的祈求,希望以弗所人能经历到「神一切的丰满」。同源字「被充满……直到充满」(冗言法)的使用,是基于一章23节曾提到「神之丰满」的概念,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的丰满」(NASB,NKJV)。pleroma(「丰满」)的意义有许多辩论。这个字可以有主动的意思(「充满之物」、「内容」,如林前十26「地和其中所充满的」)、被动的意思(「那被充满的或被完成的」,如罗十五29「基督丰满的祝福」),或状态的意思(「丰满的状况」,如加四4「时候满足」)。他也可以用来表达实现的意思(罗十三10「爱是律法的实现」)。在诺斯底派圈子中,这个名词是用来指从神散发出来之半神体的总数,以及连结神与人的灵力。有些人认为以弗所书中有诺斯底派的思想(主要是根据在西一19,二9;弗四13的用法),我却要辩证,他更接近旧约以及智慧文学的概念,因其中说到神的荣耀或灵充满万有(例如七十士译本的箴十五4;智慧书一7;诗七十二19)。在以弗所书一章23节,教会是被神「充满」(名词的被动含义),而这位神能「充满」(动词的主动含义)万有(惯用语「一切的一切」之意)。在这个祷告的上下文中,三章19节下的含义也类似。教会被神的「丰满」所「充满」。由介系词eis可见,「神的丰满」是我们要追求的完美目标,每个信徒都能因此而成为像基督的人(参四13「达到基督丰满的身量」),完全被神的同在充满,以致人在我们身上惟独看见神。神的「丰满」乃是完完全全的经历到神,这就是教会要全力以赴的目标。这件事既有关个人(每个圣徒都在他里面成长),也有关整体(教会在他里面一同成长)。我们所努力的目标,乃是能成就神为他子民所定的一切旨意;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教会必须敞开,让神的同在能完全在其中。结论句法的研究也与文法和语意分析一样,会出现在几个层次中。若要写一篇专论,或对某段经文作注释,研究者必须花许多时间,考查第一手资料,作思路发展的句法图表。表层结构的每一个单位都要仔细分析,利用所有现存的平行经文,来追踪主题的来龙去脉,并注意底下的深层结构,看出他对表层结构之信息的影响。结果将是连续的螺旋,上达经文原初的用意,包括其中的各部分以及整段经文。个别单位的意义只能从紧接之上下文的角度来了解,因为,例如「拯救的战士」/「帮助的英雄」(番三17),究竟哪一种解释较可能,只有根据四周概念(semotaxis)的影响,才能作出抉择。所以,从部分到整体,再从整体到部分,如此来来回回的循环中,就出现了连续的螺旋,而诠释者可由旋纹而上,直达最可能的解释——不单是「战士」的意象,也得出西番雅书三章14-17节整个信息的解释。这样详细的研究需要许多时间,是牧师所没有的。学者可以用好几年来写一本注释书。一般而言,博士论文常用三年来深入研究一个项目。格拉斯哥大学的前任教授贝斯特(ErnestBest),几年之前受邀参与新I.C.C.注释的编写,他们请他负责以弗所书和马可福音,但他迟疑不泱,说他恐怕活不了那么久,无法写两本。牧师根本没有这类时间,来写创世记第二十二章捆绑以撒,或腓立比书二章6-11节的论文。他们用一、两个主日传讲这些信息,而准备的时间大约在七到十小时(如果他们每星期要讲道或教导两、三次的话)。当然,也有例外。有些大教会有好些同工,可以处理教会日常的工作,牧师每周就可以用三十到四十个小时来研究。可是,大半牧师宁可多花一些时间讲究信息的包装,而不去作研究;亦即,着重讲演的一面,而非解经的一面。讲章比注释更复杂,因为他必须将解经与处境结合在一起(参本书第十六章)。实用的释经学必须承认这个实际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有些人用一个方法(DonaldGreyBarnhourse,MartinLloydjones,JamesMontgomeryBoice),就是用许多年来彻底传讲圣经的一些段落,如罗马书(Barnhouse)、登山宝训(Lloyd-Jones),或约翰福音(Boice)。我必须承认,我自己不会这样作,因为我希望会众能接触更多的圣经。不过,一般人主张,一系列的讲道不可以长过六周到八周,我觉得这种看法还不如前者。像创世记或马太福音这样主要的书卷,大半会众可以接受一年的系列。不过,牧师的解经程度一定会「低于」学者。这不是说,本章的内容不管用,因为这里的资料可以用在两方面。熟悉这些技巧的牧师,在使用第二手工具书时(注释、背景书籍、字典等)可以更具专业性,注意到注释者的工夫下得是否足够,或结论是否过于肤浅。此外,在经文最关键的所在,某个钥字或句法结构需要更详细的研究时,牧师就可以花一些时间来作深入的探讨,运用本章所阐明的句法技巧(以及如TDNT,NIDNTT,百科全书等)。例如,主要的象征文字能提供震撼性的说明,可以用在讲道上。在这种时候,作深入的研究能得着有力的讲章,非常值得,因为圣经的隐喻就是讲章比喻的刍形,可以省去许多另找好例子的时间。以灵修方式读经的人,或许会多花时间在归纳法方面,详细探究圣经本文。但是灵修读经也有几种程度,不妨轮流使用,以保持新鲜感。有时我们可以读一大段圣经,以捕捉全貌,如「一年读经一遍」之类的计划。有时我们可以较深入研读一段经文(或一章),运用归纳法。有时亦可读灵修书籍[如施喂道(C.Swindoll)]或用灵修日引(如DailyBread)。在读这些书的时候,我们仍可将解经方法存记在心,以确保这些经文未被误解或误用。最后(这是我最喜欢的方式),我们可以用一、两本注释书作参考,但仍以灵修为目标(即:经文对我有何意义?)。许多灵修式注释书的问题为:有时他们跑得太快,与经文的关系太弱;因此我们需要释经规则,来帮助我们判断值不值得读这类书。若用这种灵修方式,我建议写笔记(作未来的参考),可用三栏:第一栏注明经文,第二栏写下我们的心得(与经文和注释交流的结果),第三栏记下这样研读之后萌生的祷告。这也可以成为我们的祷告指引。附录:转换性文法虽然转换性文法与结构主义类似,但他的实际理论和技巧却是由丛斯基发展出来的,他所着的《句法结构》(SynrtacticStructures,1957)和《句法理论面面观》(AspectsoftheTheoryofSyntax,1965)尤其重要。句法转换的基本概念,是丛斯基所发展出更大理论中的一部分。他观察到,孩童有惊人的能力,可以将句法规则纳入他们自己的说话方式中。丛斯基称他的复杂语言结构理论为「创生性文法」(generativegrammar)。李昂斯(Lyons)称这种运动为「丛斯基革命」,认为他是「语言学——无论是古代或现代——有史以来最具影响力的句法理论」(1981:108)。当然,这可说是夸大其辞,索绪尔的门生尤其会不以为然。不过,在过去三十年中,丛斯基的概念的确对所有的语言学理论家都有重大的影响。一开始,我们必须明白,丛斯基是位理性主义者(相信知识是透过理性而来),而不是经验主义者(相信知识是透过感官而来)。就像其他理性主义者(如Descartes或Leibniz)一样,丛斯基相信,心思并不是「一块白板」,他具有与生俱来的学习能力。这一点对创生性文法非常重要,最佳的例子就是在1975年的座谈会中,皮亚杰(J.Piaget)和丛斯基讨论到,皮亚杰的学习发展观和丛斯基的心思天生便被设定之理论的不同(参Piattelli-Palmarinil980)。有关学习能力,今天有两种可谓影响力最大的系统,他们之间的辩论一再回到一个题目,就是孩童的发展。丛斯基主张,一个孩子的学习,是基于遗传所赋予的语言范畴,使他能在学习机会很不充分的情况下,仍然吸收抽象的事。在谈到人类的学习和个性,究竟是遗传使然,还是环境造成,丛斯基显然偏向前者。丛斯基主张天生知识观,并据此发展出他的基本理论,视语言为能力(competence)和表现(performance)。能力是指心思中有一套语言范畴,使得话语所用的无穷语言组合成为可能。换言之,创生性文法是指一种文法规则的系统,就是造成实际语言的规则;按照丛斯基的看法,他的根据是人天生对语言的学习能力。一个孩子可能很快学到如何用复杂的句子讲话,而丛斯基相信,这不只是环境造成的,更是由于内在有获致语言的能力,这是心思中与生俱来的。另一方面,表现则指实际语言模式的发展。当然,这是受到周围语言环境、文化特质,和语言习惯的影响。因此,一个孩子头脑中原本已经拥有文法规则(能力);这是普世的通则,所有人都一样。每个孩子再将他所成长之文化中的实际语言模式放入这些范畴中(表现)。换言之,每个人都有能力了解主词、动词、受词之间的关系,但是在各个语言中,这些东西的实际表达法,却截然不同。每个人的能力都相同,但至于表现方面,就是一种语言的实际表层文法,则每个文化各有千秋。句法的能力是普世性的、天生的,可是实际的表现则千变万化、随意而定。尽管句法的说法千变万化、随意而定,但丛斯基认为,他仍是个受规则管制的活动。这正是创生性文法的核心。丛斯基的证据,又大半取自孩童的语言模式。他问道,小孩子仅凭效法成人说话,怎能知道怎样的句法是正确的?丛斯基主张,必有一种内在才能在引导他们的能力模式。小孩子会以创造性的方式运用语言,不可能只是因环境刺激而来;相反的,这种创造力是由背后的句法规则所控制,那是存在于孩子的心思能力之中的。创生性文法就是要找出,主导语言学习的这些普世性的语言法则为何。丛斯基要到个别语言的句法背后,去探究那掌握所有说法、一切语言所共通的普世性原则。事实上,丛斯基发现了几个文法层面。我在这里不是要详细介绍,不过,明白丛斯基究竟在说什么,是很重要的。他相信,在造成表层说法上,一个层面比前一个层面更重要。例如,他主张,有限状况(finitestate)文法会导出片语结构,最后则成为转换性文法。有限状况文法是处理个别的表层文法,有些语言有这种文法,但并非全部都有。片语结构文法是处理背后的规则,就是掌控一组语言的规则。另一方面,转换性文法却处理宇宙性法则,就是所有语言表面背后的法则。所以,转换性文法是创生性文法的最后目标,因为他处理的,是判断个别言论的最深结构。丛斯基最近的一本书《规则和代表》(RulesandRepresentations1980)修订了许多创生性规则,但是清楚显示,近年来他并未改变上述的假定。前三章是讲论心思、学习能力,和对文法天生的知识。然后便谈他更新过的转换性文法。他主张,有两类规则在运作:基本规则决定了表层结构的抽象代表;转换性规则决定了这些结构的基本安排。转换是将深层结构(D)变成表层结构(S),方法则是透过创生性规则。有一点很重要,丛斯基不是主张深层结构含有实际意义,表层结构则无关紧要(这是许多结构主义者的看法)。相反的,他乃是说,深层结构会形成表层结构,所以他含有基本意义。事实上,丛斯基在他的近着中主张,在语意解释上,表层结构比深层结构更相关,因为表层结构能决定产生意义的句法关系。他举一个例子,比较两个句子:「我在法国或英国,过得并不快乐。(意思是在两个地方都不快乐),以及「在英国还是在法国,我过得并不快乐」(有「我记不清楚」的意思)。这两句话的深层结构都一样,但是表层结构却产生两种不同的意思。丛斯基解释道:「表层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取消与分离的互动关系」(1980:156)。总之,深层结构包含了一些规则,能将意义转换为表层结构的代表(PP.141-8l)。创生性文法对圣经研究产生了重大的反响(在「圣经的转换」那段中曾提及)。我们必须明白,丛斯基主要是从语言学的层面来谈。事实上,他的基本理论大半是讲句法,而不是语意,在句法的解释上会带来新意。但是,我们要注意几方面。第一,究竟普世性文法——就是其背后的理论——有效的程度如何,还不清楚。我在前一章中已经提到,普世性语意含义的理论是无效的。至于句法方面,近日的辩论甚为激烈。提瑟顿指出,普世性文法和维根斯坦在《短论》(Tractatus)一书中所提到的基本命题观相当类似,但后来他拒绝这种看法,而偏向语言游戏理论(1978:98)。当然,我们可以说,丛斯基的理论也符合语言游戏理论。不过,普世性的文法观是否可以避开这些批判,还不清楚。李昂斯指出,自从1950年代中期开始,这三十年来实际的转换规则已经逐步修改,受到限制;他并说:「转换性文法(不是创生性文法)的前途,现在正受到质疑」(1980:128)。换言之,我们虽可以在表层言论之下发现深层的句法结构,但却不清楚这可否成为普世性意义,自动跨越语言系统的界线。对这种笼统的说法,我们要格外小心。第二,正如提瑟顿所说,将认知因素放在情绪、文化,或宗教的深层结构(它本身亦是表层言论的基础)之上,相当危险(1978:98)。事实上,经过深思熟虑,会发现深层结构的确超过丛斯基所阐明的范畴。对圣经研究而言,一段经文实际话语的背后,那些各式各样的非语言实体,都需要辨识出来。第三,皮亚杰说,丛斯基忽略了孩童经验方面的发展,这点诚然不错。迦德纳(Gardner)在前言中指出,丛斯基与皮亚杰似乎在作「各说各话」(cross-purposes),因为两人所处理的,各为「学习」这一个大问题不同的两方面(Piatelli-Palmarini1980:xxx-xxxiv)。事实上,丛斯基所强调的天生智能,必须由皮亚杰所强调的实际学习步骤来平衡。对于解经的过程而言,这就意味,我们不敢忽略任何一个因素,就是从深层结构导向表层结构的因素。所以,创生性文法提供了一个模型,使我们能深入了解圣经的话语,但是却不致退化到以此为目的。研究句法结构必须认清,这只是整体的一部分,而惟有查验过一句话中每方面的意义之后,我们才能发现他与我们这一代的关联。附录:修辞批判第一章已经从文体的角度介绍过修辞学;奥古斯丁(Augustine)在《论基督教教义》(OnChristianDoctrine)第四卷中,首先将他与圣经研究相连,自此之后,一般讲到修辞学,都会从这个角度来看(奥古斯丁在信主之前曾教过修辞学,后来将这方面的知识应用到圣经的修辞或文体模式之说明)。然而,经过好些世纪,只有几本书写到圣经的修辞学,而其中主要是研究象征文字,或譬喻(如:theVenerableBede,Bullinger,Norden);几本主要的文法书中,也仅以几章来讲论(如:Blass-Debrunner-Funk,Turner,Moule)。「修辞批判」(Rhetoricalcriticism)一直没有发展成一门学科;到了1968年,慕兰伯(JamesMuilenberg)在圣经文学协会的总监演说中,发表了「形式批判之外」(“FormCriticismandBeyond”,1969)。在那篇演说中,慕兰伯向学者发出挑战,要超越形式批判,注意到文体和结构的美学层面,他称之为「修辞批判」。在他的演说之后,有关这学科的文章与书籍纷至沓来,主要是在旧约方面(即慕兰伯评论的焦点)。新约的相关方面,影响力最大的书是威尔德(AmosWilder)的《早期基督徒修辞学》(EarlyChristianRhetoric,l964)。这两种运动都注重经文的文学形式与诗体架构。但是修辞分析还有另一面,就是从修辞的角度来看论证法或说服法的研究。这是自亚里斯多德之后,文学研究的主要功能,也是本附录的焦点。修辞学是在第五世纪的古希腊开始发展,当时西拉古斯的科拉克斯(CoraxofSyracuse)写了一份论文,名为「修辞学的艺术」(“TheArtofRhetoric”),以帮助为土地而进行法律辩论的地主。他的学生提西亚斯(Tisias)将他介绍给希腊大岛之后,便兴起了一批修辞学教师,称为诡辩家。这些专业教师巡回各地,为希腊人辩护,并收取费用。柏拉图(Plato,西元前427-347年)反对诡辩家,认为他们强调技巧过于艺术,重视说服力过于真理。但他的学生亚里斯多德(西元前384-322年)并没有拒绝修辞学。相反的,他将这门学科建立在哲学和逻辑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篇精采杰作:「修辞学的艺术」(“TheArtofRhetoric”)。对亚里斯多德而言,修辞学主要是说服的艺术,他尝试将他和哲学的推理相连,按他的各层面来分类。他注意到三种类型的言论——法庭式(法律)、评议式(政治或宗教辩论),和直陈式(赞美或责备)——并发展出美好言论的八项目标或价值,就是正确、合法、有利、高尚、愉快、流畅、合理、必要。亚里斯多德和古典文学手册(如西塞罗的Deinventione)发展出修辞性说服文的五项「准则」或法则:构思,说明主题并发展论证;安排,将材料组织成大纲,决定论证的最佳顺序;文体,选择合适的词汇与象征说法,以澄清论点、使论证达到高潮;记忆,选用自然而有力的表达法;以及传讲,增加声调变化、手势和面部表情。最后,对亚里斯多德而言,「判断」(krisis)的观念是最主要的。在这方面,修辞学便是集中在「证明」或论证的发展,一步步让人信服。他发现三类证明——本力(ethos),即讲演者或作者在书中所展现的权威或可信性;引力(pathos),即演说在听众心中造成的情绪;和道力(logos),即命题的逻辑论证。在这三方面,亚里斯多德都为以后的修辞研究奠定了基础。新约的作者当中,是否大部分(或有没有一位)受过古代的修辞学训练,实在很难考查。肯耐迪(G.A.Kennedy)指出(1984:8-10),修辞学成为普遍的希腊文训练方式,「今天在高中里教导,而从前则是高等教育的惟一题目」(P9)。有几位古代的修辞学者来自巴勒斯坦,如加大拉的狄奥多乐(TheodorusofGadara,提庇流皇帝的老师),或是犹太裔,如西西里的犹太人开其流(Caecilius)或大数的何摩金斯(HermogenesofTarsus)。无论耶稣、保罗或路加有没有受过正式的训练,他们的作品显然流露对修辞技巧的认识,因此以修辞方式来看新约的说服模式,是有道理的。传统的修辞模式。明白古代修辞论证的模式(Cicero与Quintillian着作中所讨论的)很有帮助,因为可以作参考之用,与新约写作的模式互相比较。事实上近年来一些作品正采用这个方式,如贝兹(O.Betz)对加拉太书的研究,或华特森(D.F.Watson)对犹大书和彼得后书的研究。一段正式的讲论,究竟应当分为四部分(Mack所用的方式)还是六部分(Kennedy所用的方式),引发了辩论。这种大纲本身是源于法庭式的修辞学,但是其他类型也曾采用。我将提出较完整的系列(让别人去进行辩论),因为这六部分都对新约研究有帮助。a.绪论(exordium)是前言,将发言人与听众建立起关系,并令人对主题产生兴趣和善意。b.叙事(narrario)是陈述要讨论的命题,提供背景资料,和以下论点的理由。通常,为了加强效果,命题会以象征文字表达,而理由会以最率直的话重述。C.列点(partitio)是列举所要声明的各点,通常将对手的论证和自己的论证都列出。d.论理(probatio或Confirmatio)是陈明逻辑论证。发言人要将命题所有的证据收集起来,引用权威言论,列举类似状况,来强化这个事件。证据可以用两种形式,或与听众偏好的事作类比或比较,或举例说明发言人立场的价值。e、驳斥(refutatio,常包括在「论理」里面)是反证对方的观点,通常所用的方法和论理类似。在法庭式言论中,这就包括反驳对手的话。在评论式言论中,就是以修辞方式表达对手的观点,以带动辩论。有时其中包括离题之言(保罗着作中常见),成为资料的补充。f、结论(Peroratio或conclusio)是最后的总结,将要点作摘要,并为这个题目向读者或听众的理性与感性发出挑战。当然,以上只是基本大纲,在实际的讲论或论文中,从事者在安排和组织上都要有创意。修辞批判者的任务,是研究古代的单位(如:耶稣的一段讲论,或一卷书信),追踪论证的发展,以决定说服的模式。这对解经任务是很有价值的补遗,因为他使学生能更准确地注意到所研究之经文的形式类别。如,在登山宝训中,八福(太五1-13)是赞辞(enconium),一方面设定了以下讲论的伦理尺度,一方面引导听众进入主题。叙事始于第五章17-20节的命题,其中陈明了耶稣(实现律法)和他的听众(他们的义必须超过文士和法利赛人)与律法的关系。理由则列举在第五章21-48节的对比中,显示出耶稣对我们和律法之关系的看法。列点是第六章l-18节,这里提出了论点(请注意出现于五20和六1的dikaiosyne「义」),并讲到特定的作法,如施舍、祈祷和禁食。这些不仅是例子,更是指多数听众常表现出的虚假「敬虔」/「公义」。主祷文(9-15节)是这一段的中心,具有最强的修辞力量,成为讲章的初步高潮。论理部分是第六章19节至七章20节,内容为一系列的命令,讲到特定的事(财产、焦虑、论断人、将圣物给不配的人、祈求与得着、窄门与宽门、假先知)。在此耶稣使用类比和例子,将「跟随耶稣当守的激进伦理」这一题目抛牢了锚。结论是第七章21-27节,其中第21-23节以新的方式重述了主题(以「遵行天父的旨意」为「进入天国」的基础),第24-27节则要求听众立刻采取行动(「听道」后要「行道」)。如前面所提,这是构成良好结论的两部分(重述及打动情感)。当然,这并不意味耶稣和马大受过希腊式的修辞学训练;但可以说,他们所用的模式,是当时地中海世界十分流行的模式。这类说明仍为简略的推论,不能让所有人都感到满足。不过,在研究论理的模式之后,整体和各部分的意义会更加明显。对加拉太书的修辞模式,有许多不同的研究心得,由此可见,意见的差异很大。贝兹(1979)在注释中主张,加拉太书是法庭式或护教式书信,中心为因信称义,不靠律法的行为称义。但肯耐迪(1984:144-52)却认为,他是一卷评论的作品,要求加拉大人在基督信仰中坚定不移,不至回转到犹太教中。麦克(Mack1990:66-73)认为,这两种看法都太狭隘,他的看法为:加拉太书相当复杂,不能只用一种修辞模式来分类;其中有四个问题(驳斥「另一个福音」、显明他的单纯福音已经足够;割礼等并无必要等;申明自己的资格;劝勉加拉太人不要放弃信仰和彼此的合一)凝聚起来,构成一封充满情感与力量的书信。麦克的理论与真相最接近,也显示出修辞学研究必须非常谨慎。或许读者已经料到,这三位学者所列出的大纲也截然不同。这就显出一个要点:修辞批判并不比其他释经工具更准确。它仍旧依赖诠释者的主观判断。不过,倘若与其他解经工具书并用,它可以加深我们的认识,明白某段经文(微观层面)或某卷书(宏观层面)中,内在的动力为何。修辞批判的一种方法任何方法的目标,都是要将批判工具的危险降到最低,而将其潜力发挥到最大。我们对危险要有警觉,如:主观(将自己的理论读入经文中)、错用工具(如将希腊模式读人犹太式的修辞;以上登山宝训便有此可能)、简化(将复杂的模式过分简化,如以上肯耐迪对加拉太书的看法)、堂皇的幻觉(以为我们对古代修辞学了解很深,其实未必),以及对圣经真理的命题层面愈来愈模糊等。论到一卷书的大纲,几乎可以说,有多少学者,就有多少大纲。所以,修辞的研究一定要认识自己的有限,进行时要非常谨慎。最好的方式,是肯耐迪(1984:33-38)和华特森(1988:8-28)所发展出来的。下面将说明,这些乃是立基于第二至第四章所列的解经步骤之上(因此这个附篇才放在这里)。然而这并不是说,修辞批判是整个过程的最后一步,因为所择定的修辞研究策略,对一段经文的解释会产生释经的暗示。例如,倘若罗马书第九章中,讲预定的经文,乃是一段冗长辩论之一部分,指责犹太人基督徒对神本性之误解(因为神审判以色列),这就可能意味,那里讲到神的拣选,并不包括神拯救人之过程的教义在内(传统的加尔文解释),而只谈该过程一方面的隐喻[亦即,神拣选的主权(罗马书第九章的重点)与人的决定(别处的重点)相互合作]。保罗可能是在强调一个大题目的某一方面,来说明他的要点。简言之,修辞批判必须当作解经整个过程的一部分来用,而不能以它本身为目的。a.决定修辞单位。这是根据最后的大纲,而不是第一章所讲的初步大纲。作决定时要非常谨慎,因为需要判断一段过渡的经文是属于前面的部分,还是后面的部分。这种判断对最后的结果有重大的影响,所以需要深度的解经为依据。修辞的单位应有序言、论点的发展,和结论。武尔纳(Wuellner1987:455)称之为「一个论证的经文单位,会影响读者的推理或想像力,……或是让人能确信的单位,或是要说服人的单位」。他可能是宏观的单位[大段落(如:太五-七或罗九-十一),或一卷书],也可能是微观的单位(其中一小段,如太六l-18或罗九6-18)。若为后者,就必须先研究他本身,再放入大的修辞设计中来看。b.分析修辞状况。这和决定一卷书或一段经文的目的类似[或与形式批判的生活状况(SitzimLeben)类似]。若经文本身描写出状况为何(通常在序言中),他就很客观。若只是根据主题臆测而得,就会很主观、有争议。例如,有好几篇文章探究路加福音背后的社会状况,由于其中强调社会关怀,通常这些人都认为他的对象是上层阶级。这种看法太主观,可能性不大。然而,其中所能判断出的社会状况,却非常有用。事实上,在文学理论中,原初状况的分辨,是很重要的成分,因为那种状况可以决定所采用的修辞设计为何。就诠释的任务而言,判断听众的状况可以增进释经的准确度。华特森(1988:9)讲到修辞状况的三个组成因素:需要修正的问题或障碍;修辞状况的特定对象;以及由于发言人/作者对状况的分析而产生的约束。在进行批判时,每一方面都需要探讨。C.决定所采用的修辞类别及背后的问题。前面我们曾谈过三种类别——法庭式、评议式和直陈式。法庭式经文是对过去的状况来下判断;评议式经文是对近日可能发生的状况提出建议;直陈式经文或是恭贺,或是责备,针对某个价值观寻求听众的同意。讲演者或作者经常将这类模式编织进更大的范畴中。腓立比书可说主要是一卷法庭式作品,因为他矫正教会中许多高傲的人(二l-18,四2-3)和犹太派人士(三1-四1),但是其中有直陈的素材(二19-30)和评议的段落(一27-30和四4-9)。问题不单在经文背后的状况或难题为何,而是该问题的修辞言论,以及经文的发展关键为何。华特森(1988:11-13)提到「平稳理论」(“stasistheory”,源自Quintillian),作为进一步定义这问题的方法。平稳因子有三:事实(有此事否)、定义(此事为何),和品质(此事属怎样的事)。我们必须判断一段经文中究竟提到多少个问题,其中有哪几类问题。在腓立比书三章1节至四章1节的犹太派人士个案中,学生将注意到,保罗问及他们教导的事实,和其品质为何(即他为错误的教导)。d.分析其安排、技巧和文体。接下来,在宏观结构中最重要的,就是材料的安排问题。各个修辞部分如何达到所期待的效果?当作者将各部分以创意编织在一起时,他是想以怎样的方式来说服人此任务并不只是判断经文的结构形态为何,也要判断该形态背后作者的计划为何。修辞的效果,不单是靠所用的证明,更要靠如何安排这些证明。这是作者所用的主要技巧之一。前面已经讨论过基本的安排方式,这里的目标是要看,作者用过哪些富创意的模式,而他想达到的效果是什么。文体乃是指语言设计的艺术化安排,以增进所想望的效果。文体的目的是促进欢喻之情,引起兴趣,并说服读者。这不单包括第一章所提的文学设计,或第四章的象征文字,也包括在整个论证发展结构中,如何来放置这一切。所选的词汇、隐喻和三段论法的巧妙安排、例子和引句的呈现,都算在作者的文体中。修辞批判者的任务,不单止要判断一段经文的文体为何,还要看出为何如此;不单止要指出他在说什么,还要指出他为何会这样说,也就是整体的目标为何。e.评估修辞的效果。这不是单指判断论证的好坏。肯耐迪(1984:38)用这个说法,指出批判者必须重新检视整个过程中的每一步,确定批判研究确实已经评估了听众、问题和作者所用来达到其目的之修辞法。注意作者如何从陈述问题进到修辞式的解决。这段经文对作者和听众有什么暗示?这段经文会让原初的读者和现代的读者,产生什么总体的印象?就最后一方面而言,我们便是从意义进入重要性了,因为修辞学具有一种不受时间限制的品质,能在许多不同的状况中,以超越文化的方式向人说话。
第一部 一般释经学 第5章 历史与文化背景
    第5章历史与文化背景

    「历史——文化解经」和「历史——批判研究」的不同之处,是它将背景资料应用于一段经文,以增进对他意义的了解,但却不是要用他来判断经文的真确性,或其中编辑所作的添加。基督教是历史的宗教,所以诠释者必须明白,在揭示一段经文的意义时,了解其历史与文化,乃是不可或缺的工具。「历史」是涉及时间的层面(diachronicaspect),关乎圣经作者写作的环境,是与神至圣启示形成过程相关的事件与时代。「文化」则是指与时间无关的层面(synchronicaspect),指一个时代的态度、习惯、组织,和原则,这些构成了在其中生活之人的环境。

    圣经的文学有两个层面:历史层面——作者假定原初读者和他都知道某些资讯;文学层面上——作者在经文中传送出信息。在背景方面,作者或是向当时的状况说话(先知式和书信式文学,针对的是时下历史现况),或是加以描述(历史故事,重点为过去的历史)。在这两种情况下,作者和原初读者之间都有「共同的假设」,这些资料在经文中找不到,是他们知道,但我们却不知道的。语意研究和句法分析可以解开文学的层面,而若要揭开经文背后,以及经文之内的深层意义,就有必要研究其背景。

    要发掘这类资料,最主要的工具便是考古学。不过,他和释经学的相关性,仍有争议。我们常会看到,有人主要用他来作护教之用,「证明」圣经记载的真确性。事实上,用考古学来肯定圣经记载的可靠性是有价值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兰塞(W.M.Ramsay,St.PaultheTravellerandRomanCitizen),这位伟大的历史家原来是不可知论者,他对路加和使徒行传的考古证据研究,让他信了主。例如,对古代近东西元前两千年左右的历史,和半游牧民族的活动,近年来所得的知识,增加了列祖故事的真确性。赖桑(Lasor)、赫伯特(Hub-bard)和毕斯(Bush)(1982:102-7)将证据摘要如下:(1)列祖的名字符合西元前二千年代末,但不符合一千年代;(2)亚伯拉罕从吾珥到哈兰,再到迦南的旅程,符合那时代的地理与政治情形;(3)列祖的游牧生活方式,符合该时期的文化与地理特色;(4)圣经所载的社会与法律习俗,反映出的时期,正与圣经所设定的一样;(5)对列祖信仰的描绘很真实,尤其是列祖与地方神坛的关系,以及将神描绘为宗族的神,而不单单是堂庙的神(如迦南人的神祗)。然而,用考古学来护教却有很大的危险。他是两刃的剑。耶利哥便是最佳的例子。根据加斯顿(JohnGarstang)在一九三O-三六年的挖掘成果,福音派曾主张,考古学的证据显示,其城墙的确向外倾倒。可是直到今天仍有人不知道,肯扬(KathleenKenyon)于一九五二-五八年的工作显明,加斯顿的城墙实际上日期更早,是早期铜器时代被地震与火摧毁的,约在西元前二三OO年(而非加斯顿所订的西元前1400年)。直到今天,圣经所记耶利哥城墙的故事,并没有找到证据。这并不能否定圣经的资料(参Dumbrell1985:130-39),只是证明,用考古学来护教,会出现严重的问题。至于考古学的发现关联性究竟有多大,我们不敢轻易作结论。通常出现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更多:而如果只在他支持我们时才用,不支持时就不予理会,是不诚实的作法。

    山内(Yamauchi)探讨了考古学证据的「片段性」(1972:146-58)。他以一连串的下旋方式,研究我们手边的证据究竟可以运用到什么程度。

    1.由于大自然的侵蚀(风、雨、泥土)和人类的破坏性,古人所作、所写的东西,只存留了很小一部分。此外,当地居民常盗取无价的古代器皿,使得一个个遗址被剥夺尽净。

    2诳山哟サ囊胖分校挥幸徊糠志鞑椤T谙@盎蛐鹄牵杂幸欢讯训耐炼彰蝗俗⒁狻@纾サピ诎屠账固梗胖返氖烤痛右痪潘乃哪甑娜僭黾拥揭痪帕甑奈迩В揭痪牌逴年更达七千座。

    3.在这些调查中,只有一部分进行挖掘。一九六三年,在巴勒斯坦的五千个遗址中,只有一五○座挖掘了一部分,其中只有二十六座成为主要的遗址。

    4.所挖掘的遗址中,只有一部分详细查验过,因为经费过于庞大,所耗时间太长。雅丁(Yadin)估计,若要完成夏琐那一七五亩遗址的调查,需要八百年。有些城市较小(耶利哥共七亩,米吉多十三亩),可是还有许多相当大。巴比伦有二千五百亩,需要八千年才能完成挖掘工作!这种状况可能导出歪曲的结果。例如,从一八九四到一九六三年,以弗所找不到铜器时代的证据。但一九六三年土耳其工程师在修筑一座停车场时,发现一个迈锡尼人(Mycenaean)的坟场。考古学家都不愿意用缺乏资料为由,作出重大的判断。

    5.所找到的材料中,只有一部分已经发表。一些很重要的发现,可能在某个博物馆的地下室估等了五十至七十五年。例如,在玛里(Mari)已经有二万五千个楔形文字出土,但是直到今日,所发表的只有三千五百到四千个。许多学者匆匆将新发现付印,但后来的研究却证实他们是错的。总之一句话:千万要谨慎!

    山内以非常乐观的方式估计,或许有十分之一的材料留下、十分之六调查过、五十分之一挖掘过、其中的十分之一查验过、其中的二分之一已经发表。也就是说,我们只有千分之六巴仙的证据。如果不是因为一些其他的因素,我们对考古学的价值或许会感到非常悲观。好在研究习俗的时候,我们并不需要完整的证据。证据愈多,结论愈有把握,可是只要有几个陶器碎片,例如,上面画着埃及人的服饰,就足够显示一些日常生活的习俗。山内对方**的探讨很有帮助(1972:158)。他将证据分为三大类:传统(作品或口传的证据,来自希罗多德、荷马、旧约,以及其他资源)、存留物(陶器、碎物等),和碑文的证据。如果证据来自一类以上,结论就更强。

    这也意味,考古学主要的价值是陈述(提供背景资料),而非辩护(护教)。他的结果若用在后者,就太没有把握。我不是说,他在护教中一无用处,因为他可以肯定约翰或路加在历史和地理上所引用的都正确。可是,他主要的贡献,是提供社会资料,使现代读者能更了解圣经的经文或其中的事件是在怎样的状况下发展的。

    研究的范围

    1.地理。明白人群的动向和一个地方的地理,使我们能对经文有许多新的亮光。正如贝敕尔所说:「从许多方面而言,历史本身与地理的限制紧紧相关,也臣服于他。地理是一个巨大的力量,开创了政治历史,也限制了他的性质与程度,甚至我们可以用『地理政治』一语」(1985:2)。贝敕尔提到两个圣经的例子(P102,170)。

    第一,分析迦南的征服,可以看出所征服的全是在高地的城市,而平原和山谷,就是迦南人的战车可以取胜的地方,就不在以色列人的掌握之下。有意思的是,在一九六七年六日战争中,以色列人重新征服之地,几乎是同样的区域(参该书103页的地图,那里将1967年现代的胜利,和古代约书亚征服之地并列在一起)。经过几千年,科技已有极大的改变,但是地理仍旧是军事胜利的主导因素。第二,耶稣选择迦百农作为加利利的总部,很可能有一部分是基于地理因素。这座城位于连接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大干道」(或主要商业道路)上。迦百农四通八达的特性和国际化的倾向,使他自然成为耶稣工作的中心,能向加利利和约但河以东扩展,并且为普世的使命作预备。

    2.政治。在研究历史记录(如以色列史或耶稣生平)时,对于事件背后的政治发展若有了解,会大有帮助。例如,先知是在政治大环境下写作,他们所说的许多事,只有透过这些发展来解释,才能让人明白。以色列成为亚述、巴比伦和波斯的缓冲国,造成许多宗教和社会问题。例如,亚哈追随所罗门的作风,接纳外国宗教,在政治上结盟,结果在他统治下,外邦的习俗纷纷进入以色列。政治的架构日渐趋于半封建制,到了亚哈之时,君主制已经为绝对的独裁所取代。在这样的制度下,上流阶级大大欺压穷人,而以「妥拉」(Torah)维系的社会公义,和以色列早年的状况,都已经消失。

    3.经济。每个文化多少可以根据其社会经济状况来加以定义。不过,若要查究某个时期的经济背景,会遇到几项困难。我们必须研究相当长的时期,再将其一般化,而其中每个时段的特殊作风又可能稍有不同。例如,我们很容易会将在玛里或乌加列的作风,应用到以色列或迦南上。再者,因为我们对材料或成品的流动情形,没有特别的质素资料可考;因此,对于所罗门或基督时期的商业情形,就很难作质素的分析。因为这类证据(木材、纺织品、染料、香料)都不会保留下来,而记录又奇缺(山内估计,圣殿记录大约用过二千四百万米的蒲草卷,但是留下的只有二十五米),所以很难追踪。不过,我们所拥有的证据,带来了很多亮光。

    列祖为半游牧的经济,以色列立国之初则为农业经济,所罗门时期为商业经济,希腊-罗马时期已经国际化,这些情形让我们了解经文中的一些细节。例如,贝敕尔提出一项理论:以色列征服迦南高地时,埃及没有干涉,因为她通过迦南平原的商业道路并未受到威胁(1985:102)。再举一个例子,伊利奥特(J.H.Elliott)认为,彼得前书的收信者乃是有居留权的「外国人」(一17,二11),他们无权拥有土地,只能耕作或在当地作生意(1981:677-73)。罗马的都市化计画,在小亚西亚未能成功,这个省分主要是郊野。在经济上,这个地区相当萧条,而经济的因素或许使圣徒受到逼迫(该卷书的焦点)。基督徒在信主之后,与从前亲近的人又产生裂痕,因此处境加倍困难。至于paroikos(「外国人」)和parepidemos(「寄居者」,一1)究竟是描写社会经济状况,还是指灵性状况的隐喻(因为这些人在灵性上与社会隔离),我有所保留;不过,伊利奥特的资料仍然能增进我们对彼得前书的了解。

    4.军事与战争。战争一词,单在旧约就出现了三百余次,而神拯救的意象(神是我们的「避难所」、「力量」或「现在的帮助」),很大部分是取自军事隐喻。巴勒斯坦是欧州与非洲的惟一「地桥」,是贸易的必经之路,军事的策略性更不在话下,因此强国无一不想握为己有。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战事如此频繁。

    从军事的角度来追溯以色列史,相当有意思。例如,亚伯拉罕只用三百一十八人就击败四个王(创十四),从军事的立场上看,似乎不可能。然而,亚伯拉罕选择靠近大马色的黑门山(创十四14的「但」,可能是撒下二十四6的但雅安,位于北方庇利亚境内),在狭隘的峡谷中,一小群受过精良训练、机动性强的兵力,占很大的优势。另一项有趣的事实为,以色列直到所罗门时代,才可称得上有军事实力。大卫打败叙利亚人的一千战车后(撒下十17-21),并没有留下战车,或许他觉得,这些东西对他的兵力没有什么益处。其实,战车成为主要的军事武器已有几百年之久,从这点看来,他的举止相当费解。不过,到了所罗门时代,战车在以色列已经很平常了(王上十26)。以色列人仍旧是主控高地而非平原,这对他们的策略有很大的影响。他们赢得战争,常是靠战术超人一等,而最主要的,则是神的干预。

    5.文化习俗

    a.家庭习俗,如结婚仪式或教育方法,都很重要。例如,以色列施行「本族通婚」,不可与和非以色列人联姻。甚至在列祖时期便是如此(创二十四4,二十八1-2)。家谱非常重要,他成为家族纯正的保证。古代教育的宗旨在保存文士和统治阶级,强调记忆和模仿。不过,对希伯来人而言,教育却是每个人的宗教义务,而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也成为宗教教育的管道。父母要给予子女宗教、道德,和职业的训练;家庭是焦点。直到被掳归回时期,会堂才具有教育功能。西元前第一世纪开始有小学教育,五到七岁的孩童(儿子)要入学。

    b.物质习俗(住屋、穿着)也可提供有价值的资料。例如,在整个旧约时期,以色列村庄的建筑与手艺都很简陋。所罗门、暗利或亚哈的宏伟建筑,都是腓尼基人盖造的。其他的建筑多半都是乡村式。住屋多为简单的一层,小小的矩形或方形建筑,地上是土,墙是泥砖,涂上胶泥和石灰。大小限于约十尺见方,因为他们还没有学会造「拱形屋顶」(以斜的角度堆积石头);迦南人可以这样盖造,民数记十三章28节记载,那些探子因而丧胆。他们的灯很少,因为油很贵,每个家庭平均用一盏灯,通常都放在墙的凹处,或放在一个容器(bushel)中,或是将量谷子的器具倒过来,当作桌子,放在上面(参太五15)。屋顶是由梁木搭建,上面覆以树枝或芦苇,然后再盖上土。上面常会长草(诗一二九6;赛三十七27)。有钱的人家会有希腊式的瓦片屋顶(路五19),因为房顶是平的,家人常会在那里休息,或招待朋友。

    C.曰常生活习俗对圣经许多经文有影响,超过我们的想像。甚至卫生习惯都属宗教习俗,不单只是个人的习惯而已。马可福音七章3-4节记载,犹太人如果待在家里,就只需要洗手;可是如果是从市场回来,就要彻底洗浴(因他们或许会和外邦人接触)。罗马人刮胡子,但犹太人却蓄胡,可是要修剪。年轻人喜欢留卷曲的长发,又以浓密为荣(歌五11;撒下十四25-26)。甚至有人向以利沙喊说:「秃头的,上去吧」(王下二23),这可能不单是嘲笑,更是咒诅,因为秃头就有麻疯病的嫌疑。

    d.运动和娱乐是所有民族在休闲时的重要活动,圣经时代也不例外。古代运动健将常与军事相连。以色列「大能的勇士」以速度(代上十二8)和力量(参孙)出名。旧约虽然没有提到游戏,考古学却发现了一些;例如,有一种用木栓和板子玩的游戏,有点类似纸牌[米吉多(Megiddo)找到一个上面有五十八个洞的板]。苏默人(Sumer)玩的骰子游戏,有人重新制造,并用这名字在商店贩卖。保罗是最擅用意象的人。在哥林多前书九章24-27节,他将两件事并列,以赛跑强调目标与奖赏(24一26节上),以拳击强调防守,避免挨揍(26节下-27节上)。保罗要求极其严格的训练,以赢得桂冠(25节),避免失败(27节下)。

    e.音乐与艺术是人类的杰作,表达出灵魂深处的感受。崇拜中为何音乐占很重的分量,理由很明显。不过,这方面要追踪却很难,因为乐谱并没有流传下来(事实上,音乐都是用口授的,并没有所谓的「乐谱」),所以我们只能从浮雕和抒情诗来推测原来是用怎样的旋律。维纳(E.Werner)提到,古代的音乐可分四类:民间欢宴歌曲(创三十一27)、军乐(士七18-20)、魔术咒语(异教)和敬拜音乐(1962:457-58)。我要加上第五种——工作或收割之歌(民二十一17;赛十六10)。笛子和角,早在半游牧时期就有了,而在越过红海之后,米利暗之歌是以铃鼓伴奏(出十五20)。撒母耳记上十章5节,先知乐队中有瑟、鼓、笛、琴。在大卫的影响之下,一支庞大的乐队与诗班建立起来(撒下六5、10),在以色列历史中一直扮演重要的地位。

    许多人称以色列是「没有艺术的国家」,因为出埃及记二十章4节(申五8)有一道禁令:「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作什么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过,这是禁止偶像式的艺术,而真正的艺术发展,是以会幕和圣殿为中心。当然,圣殿的工作中,大半是外国的艺术家作成的(王上七13-14),但是其传统属以色列所有。雕刻的木板上包着金子;石榴、葡萄、葫芦、百合花和棕榈树绣在帘幕上(注意,其中没有动物);至圣所内所雕的基路伯,展示出他们对宗教艺术之爱,足以与四围列国相匹。在新约时期,希律王以爱好艺术和建筑成就出名;他不但修建圣殿,还盖了许多希腊式的建筑和雕像——体育场、戏院、竞技场,和整个该撒利亚腓立比。希列学派(Hillelschool)显然容许这类建筑和艺术,只要不作宗教用途就可以。迦玛列本人带一个戒指,上面刻着人头,象征这种容忍的态度。

    6.宗教习俗。这部分控制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每一方面。每一种活动都有宗教意味,现代人将宗教与俗世分开,古时却完全不是这一回事。丹尼罗普斯(Daniel-Rops)说:「从有文明开始,执政者就与宗教权威相连,世俗律法只是神律法的应用」(1962:341)。人民的衣着、休闲时间的安排、彼此的关系,甚至住屋的类型,都有属灵的一面。许多经文要和当时的宗教状况相连,才能了解。例如,追溯吕家谷(LycusValley)的犹太教和异教混合的情形,对研读歌罗西书中的异端很有帮助。而我们需要明白口头传统与法利赛人的教训,才能了解新约中耶稣和保罗为什么会与他们冲突。

    检视祷告的习俗,便能看出这一点的价值。第一世纪中,犹太人一天祷告三次,早晚都复述示玛(Shema,认信祷告,申六4、5-9,十一13-21;民十五37-41)。犹太人通常是站着祷告,只在最严肃的场合才跪下或全身仆倒。常见的景象为举手大声祷告(提前二8;直到第五世纪才出现合掌的方式)、双眼望下(路十八13)。一般人都披戴祷告围巾(tallith),或头戴经匣、护身符(tefillin)。祷告(tefillah)包括一系列的仪式性祝福,第一世纪末编篡成「十八种祝祷」(“EighteenBenedictions”)。在仪式性祷文之后,个人便将自己的祈求带到神面前。耶稣也这样作(可一35早祷;可六46晚祷),但比一般人犹胜一筹,他经常「天未亮的时候」(可一35)就开始祷告,有时还整夜祷告(路六12)。路加特别强调耶稣的祷告生活(见路五16,六12,九18、28)。耶稣以「阿爸」神学提升了从前对祈祷的教导,使人和神进入一种新的亲密关系(参Jeremiasl967对Barr的反驳)。

    7.总结。米寇森追随尼达(MessageandMission)的看法,注意到文化差异对沟通的影响(1963:170-72)。当某个「资源」提供「信息」给「受者」时,就会产生沟通。神是终极的资源,他透过圣经的作者(中介资源),在他们当日的文化中说话。接受该信息的人,会从自己文化的角度来加以解释。因此,在现代文化结构中的受者,任务就是要重新建立圣经作者传话时的整个架构,并将该信息转换到今日来。经文中所假定的文化层面,能使诠释者发掘字句背后的信息,就是当日的读者能够明了、但现代读者却看不出的。在将经文应用到目前的状况之前,这是必须先进行的序曲(参图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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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2从原来的经文到现在的应用

    文化背景不单加深了我们对原来经文的了解,也成为一座桥梁,通往经文对现今状况的重要性(参本书第十五章)。经文会假定(或提到)一些风俗的存在,一经说明,能让我们将背后的原则(原来经文所运用的教义)和表层命令区分出来(分辨深层原则的处境化和当时的状况)。然后,我们便可辨识出今日有哪些类似的状况,而让这些深层原则重新向我们说话。

    背景资料的特定来源

    1.旧约的暗指之言。前面曾经提过,旧约的暗指之言(allusions)比直接的引用(quotes)多得多。但是许多讲论新约对旧约之运用的书,都只注重引用之言。穆尔(D.Moo)曾说,暗指之言实际上更具强调作用,因为作者假定读者知道这些事(1983:169)。这便意味,倘若要明白经文原来的意思,就必须找出这些暗指之言的来源,重新捕捉其重要性。我要提出五个寻找和评估暗指之言的原则:

    a.用字与文体是否指向旧约的某段经文?这可能是刻意的暗指之言。不过,文体很难评估。有些地方用「闪语模式」(Semitisms,希伯来或亚兰文的文体,而非希腊文体)和七十士译本模式(由七十士译本——旧约的希腊文译本——的影响而来),但或许是不自觉的使用,而不是有意地反映旧约。倘若用字并不接近,就不应当勉强视为暗指之言。

    b.考虑作者的特色。例如,彼得前书、希伯来书和启示录,含有很高比例的暗指之言。在这些书中,凡像暗指之言的,很可能就是。

    C.若从旧约背景来看上下文,是否讲得通?如果与经文思路的发展不符,就不太可能是暗指之言。不过,如果上下文有此倾向,暗指之言会使经文的意义增色不少。例如,马可福音十章45节(太二十28)用到以赛亚书五十三章10、12节,便加增了雅巍仆人的含义,因他「担当多人的罪」(赛五十三12)。有些学者(如Hooker1959:140-47)认为:(1)以赛亚书中没有用到同样的词汇(「仆人」、「为」)(以上a.的原则);(2)福音书中极少暗指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因此这里是否为暗指之言,相当可疑(以上b.的原则);(3)赎罪的意象与上下文不相配(c.的原则)。然而,穆尔回应道,虽然用词并不完全相同,但是马可福音十章45节的意思和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很接近,因此很可能是暗指之言(1983:122-27)。再者,福音书虽然没有很多地方暗指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却有不少间接的反思(参Moo1983:163-64的图表),这些很可能更有力(如前面所言)。最后,卡森指出(1984:432-33),耶稣的教导中经常一开始就讲门徒要向自己死(可十43-44),并以耶稣的赎罪之死为榜样(可十45)。总之,马可福音十章45节有可能是用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而他成为一幅有力的图解,教训门徒应当如何作仆人。

    d.陶德主张,暗指之言或引用之言,通常在暗指之言的背后假定了原初的旧约情境,着重点不单在暗指之言本身(1952:126-33)。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当然,他真确的程度要看新约的上下文而定。例如,有些人认为,马可福音十五章34节遭弃绝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应当从整个诗篇来了解(诗二十二,参22-31节),视之为信心的话,信靠那位将会伸冤的神(参Trudinger1974:235-38)。可是这便忽略了上下文的含义,因为他出现在十字架上,而那里弃绝的意味高涨。这里所强调的是悲伤;不过,整个诗篇仍可能为其大环境。这句呼喊中或许预期了诗篇中的感恩,就是后来复活的喜乐。

    e.不要夸大。旧约学者尤其容易将他们对旧约经文的详细解析,读入新约之中。但我们应当判断(根据旧约和新约上下文的互动状况),新约要强调的意义是哪一方面,以及新约作者对旧约经文的了解为何。例如,希伯来书二章12-13节将三段经文并列:诗篇二十二篇22节(12节)、以赛亚书八章17节下(13节上)、以赛亚书八章18节上(13节下)。乍看之下,这些旧约经文似乎彼此毫无关系,但是当我们探究他们在旧约上下文中的意义,并与希伯来书第二章的发展相较,便会发现,这整段话很有意思。这三句简短的摘要,是在讲重叠的主题——受苦中的得胜(12节)、审判中的信靠(13节上),和审判中的应许(13节下)。后两段经文同时出现在希伯来经文中,但是在本书信中却分别处理。在神的审判中(赛八),余民信靠他(17节下),并成为他的子民(18节上)。

    2.两约之间的暗指之言。直接引用两约之间文学的地方很少,但是两约之间的时期所产生的观念,对了解新约教义十分重要。在基督的时代,各个犹太党派(法利赛人、撒都该人、爱色尼人)都是这段时期发展出来的,因此新约的习俗与文化可以在此找到其先声。此外,这段时期也产生了口授传统,而对死人复活或浸礼等的教导,也根源于此。这段时期智慧文学和启示文学勃兴,成为登山宝训、橄榄山讲谈,及约翰福音等的资源。由于次经和伪经与昆兰文件类似,我将在下个段落中谈运用这类材料的原则。

    3.昆兰的平行材料。一九五O年初,死海古卷的发现与发表之后不久,出现了一股理想化的狂热,学者对昆兰文件如何影响新约,作出了仓促的判断。例如,视施洗约翰为爱色尼人,耶稣则是效法公义的教师(这一派的「创始人」),教会是与昆兰社团类似的团体,约翰福音和希伯来书是爱色尼人的文件,许多作风(如洗礼)和信念(如圣灵论、末世论)都被视为倚赖昆兰的文件。但是,后来经过反思,这些观点都大遭修正(以上各点中,只有一些人仍然认为,希伯来书受昆兰的影响很深)。

    赖桑将时下学者的观点作了总结。他说,这两种人(昆兰人和基督徒)对历史的观点差异很大,但在宗教观点上相当类似(1972:247-54)。在历史上,他们兴起的时期不同,昆兰人不能肯定或否定新约的资料。他们是各自独立的运动,各有各的发展,而昆兰人不可能成为基督徒概念的先驱。不过,昆兰人与基督教都属犹太教的分支,在末世论上有共同的期待,因此在犹太教的观念方面,昆兰提供了很有价值的相似点。在运用昆兰(以及两约之间)文件的背景时,要诀是方法要正确:

    a.使用良好的译本。布劳斯(MillarBurrows)非常出色,可惜没有分节。法密斯(GezaVermes)也很好,但是在单本中,杜彭-索玛(Dupont-Sommer)的译本可能最好。良好的译本可以使诠释者不致误解,以致错用经文。当然,能用希伯来原文更好,可是并非人人能做到。

    b.单字研究方面,可以用肯恩(K.G.Kuhn1960)的汇编和其补遗(RevuedeQumran4,1963:163-234)。这对追踪爱色尼文学中的观念很重要。

    C.在指认类似经文之前,要先研究昆兰或两约之间经文的神学含义究竟为何,然后才能将他应用在新约经文之中。在这方面,第二手资料会很有帮助,而深入探讨两约之间的书,现在愈来愈多(如An-chorBibleseries)。因为学者的意见常有差异,所以参考资料要看一本以上。最好的办法,是将类似经文列下,自己找出其意义,然后再应用于新约。

    d.在用两约之间经文解释新约经文之前,要很有把握前者的确为平行经文,而不只是似乎平行。上面已经提过,要诀是注意:两段经文个别的上下文含义是否互相重叠。此外,还需将重叠的程度与其他可能的平行经文比较,判断那些最接近新约经文。然后才能称该两约之间的经文为有效的平行经文。

    4.拉比的平行材料。最大的问题是他勒目传统的日期。由于拉比在保存材料上非常谨慎,这个问题还不算太严重,但是至于哪些材料符合西元七十年之前的情形,则还有许多辩论。圣殿于西元七十年被罗马人毁掉之后,犹太教不得不重新定义其崇拜与仪式的本质。因为情况再不可能与从前相同,后期他勒目所记的许多习俗,乃是出于西元七十年以后的犹太教。

    朗格内克(Longenecker)列出他勒目传统中相关的四条线:(l)拉比撒凯(RabbiJohananbenZakkai)所认为非常古老的习俗与规定,前面有「我们的拉比教导」等类的话;(2)西元七十年之前的拉比所教导的内容,或源于该时期的内容(如PirkeAbothl-2);(3)对相反的宗教观(主要是基督教),或政治**不持反弹性言论的经文,不出于后期辩论或处境的经文;(4)古代的仪式、认信,和祈祷,如示玛或十八种祝福(1975:75)。

    不过,许多人对这个分析仍不满意。例如,纽斯纳(JacobNeusner)主张,我们不能假定他勒目的日期是正确的,甚至连那些自称是早期所写的也要存疑(1983:105)。纽斯纳提倡将形式批判的技巧用在拉比材料中。我同意桑德斯(Sanders1977:60-61)的三项提醒,并且加上第四项:

    a.我们不能假定拉比的讨论自动接续法利赛人的观点。虽然大部分学者认为这两个团体有连续性,但是大家都同意,并不能假定个别的拉比引言就可以代表法利赛人的看法。这正是司特拉克-比勒贝克(Strack-Billerbeck1961-65)之巨着的问题,他们将第三、四世纪的拉比引言与新约经文并列,却没有探究这些是否真正可以反映第一世纪法利赛人的观点。

    b.我们不能假定早期资料一定真确;他虽自称是该时期所写,但不一定是。其中许多言论可能经过古代拉比的编辑或重写。不过,我相信我们可以比桑德斯乐观一些。正像耶稣的讲论一样,拉比引言的收集,可信度也比许多学者所许可的要高。需要证明的,是那些怀疑者,他们必须提出证据,来证实这些文件的可信度有问题。

    c.我们不能假定这份材料的观点是统一的。其中有差异性,而且折衷性颇强。事实上,许多部分为拉比的对话,列出一个问题的两种观点。共同的宗教模式使其成为一个整体,但是在个别事件上,观点并不一致。例如,有些着名的引言显示,犹太教内有厌恶女人的说法(如j.sot.19a,「律法的话传给女人,比烧掉更快」)。有人常以这类话来代表犹太教的立场;但这只是其中的一种声调。妇女的权利经常被高举(离婚是丈夫的特权,可是妇女却有权向法庭请愿,勉强他与她离婚),有时妇女甚至可居领导地位(参stagg1978:51-53)。

    d.我们应当思想一种可能性,即新约和拉比都同样参照某个犹太传统。法密斯提出这种可能性,以解决一个问题,就是一段经文背后似乎为某个犹太资料,而我们无法证实该资料是西元七十年之前所写(1982:373)。他倾向于视新约为第一世纪犹太信仰的有效见证,因此在研究时,视他为从「他尔根」(Targum,旧约亚兰文注译)到「米大示」(Midrsh,犹太人的旧约注释)这一直线发展中的一部分。从这个观点来看,拉比(和他尔根)的材料就有新的关联性。我们仍然要小心,不要忽略历史层面(以上的a-c点),而予以误用。不过,若将这观点当作一种可能性,确实很有帮助。

    5.希腊的平行材料。过去「宗教历史学派」(HistoryofReligionsschools)对希腊背景严重误用,导致许多人否定希腊观点对新约的影响,而认为犹太观念才是新约研究的正确背景。可惜,这却发展成相反的错误。不过,自从韩格尔(1980:110-26)出书之后,学者都承认,希腊的观念在马喀比时代已经渗入犹太教,直延续到基督教时期。在普世宣教的情势之下,这种影响日渐增加;因此我们在研究新约的时候,不但要考虑犹太人的平行材料,也要顾及希腊人的材料。第二章曾提过,用希腊材料时应当留意一些事,我在这里要重新提醒;我也要提一下后面总结中将列出的解释原则。希腊背景对了解写给外邦教会的书信,以及一些习俗——如,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16节或提摩太前书二章8-15节,希腊罗马对妇女的态度——会极有帮助。在宣教旅程的细节上,如术士西门(徒八)与被鬼附之使女(徒十六)所用的邪术,希腊背景也有助澄清。欧尼(Aune)提供了一个希腊背景极佳的例子(1983:5-26),相当有说服力;他指出启示录第四至五章的宝座景象,是以罗马宫廷庆典为意象。这很符合全书反对皇帝崇拜的强调,而今日讲到教会与政治问题时,也正可以用他作例子。

    6.总结。我在第三章已经提到其他平行材料(斐罗、约瑟夫、他尔根),所以在此不再多言,只想谈谈一般性的准则,作为这一段的总结。(l)我们必须确认,证据与经文乃是出于同一段时期;不同时期之资料的误用(如将第三世纪诺斯底的作风,读入第一世纪基督徒的观念中),在过去造成了不少错误的理论。(2)我们必须确定证据的可靠性;常有人不经意地用他勒目材料作为新约事件的背景,如耶稣的受审,却没有先肯定他们的确属于第一世纪的犹太教。(3)在收集证据的时候,绝不能有所筛选;如果我们的搜寻不够广泛,就会错失真正的平行材料,如谈到奴隶的经文,希腊罗马的习俗,以及犹太人的作风都需考虑。(4)不单要处理当时的状况,还要顾及他背后的历史发展;导致事件的因素,常与该种状态同样重要。例如,若要了解耶稣与犹太教的冲突,许多时候必须先要明白犹太教口授传统的发展。(5)要记得,圣经的记载也提供了历史资料。学者经常忽略了经文本身,假定所有的资料都来自外在资源。其实常无此必要,因为或是在经文当中,或是在平行经文中,就已经可以找到说明了。

    以社会学作解经的工具

    采用现代社会学方法,来深入探究社会与习俗对圣经经文的影响,已经成为流行趋势。造成这现象的部分原因,是感到历史批判法已经制造出一种真空,让人无法实际了解圣经。许多人声称,过去四十年的努力已经「破产」,其结果为「教会对圣经一神学的研究似乎陷人停顿」(Edwards1983:431)。学者要寻找一种新观点,使圣经能活在他原初的环境中,就是将经文对原初读者的活力,重新展示出来。一般人觉得,过去枯燥的学术解析冻结了经文真正的能力。毕斯德(T.F.Best)说,形式(和编辑)批判,即使强调经文的「生活背景」,也未能描写出文学与神学层面背后之历史或社会情境;「就连保罗,在他的书信里显得那样栩栩如生,也被冷酷地贬抑为一个推广理想的人」(1983:182)。众人的期望,不单是重塑经文的思想,也要将该思想所在的世界呈现出来。

    社会学是研究社会形成过程中,人的关系和社会的变迁。迦葛(Gager)曾说,大部分人会将「社会描述」和「社会学的解释」作区分(1982:259)。前者是处理经文的「如何」,试图发掘其背景,帮助我们辨认一段话背后的社会因素、律法等。例如,在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16节蒙头问题的背后,我们可以研究第一世纪相关的风俗为何(参Hurley1981)。李其特(Richter)列出三种描述性的研究(1984:78-8l)。最常用的是研究以色列或教会发展的社会环境,如耶利米亚(Jeremias)的巨着,描述第一世纪耶路撒冷的经济、社会和种族背景。对一个团体的社会历史说明也同样重要,即讲述其迁移和遭遇,如马赫比(Malherbe)所写,保罗书信与家庭教会运动背后的社会环境(1983)。最后,分析式的研究,追踪一个阶级或派别的社会历史发展,如针对早期基督徒社会阶层的辩论,究竟他们渗入社会是自上到下(有钱人,如Judge和Malherbe),还是自下到上(贫穷人,如Gager和Theissen)。

    「社会学的解释」是研究经文背后的「为何」,并运用现代的社会学理论,不单来了解经文的意义,还要重塑导致经文之写作的社会动力。社会学研究大半采用现代社会学理论来解释犹太人或基督教的历史。例如,哥特瓦尔德(Gottwald)运用「农人革命」模式,一部分可能是参考韦伯(M.Weber),但主要是根据马克斯(K.Marx);他主张,迦南的征服不是透过外来的侵略,正好相反,是迦南内部低阶层因不满而起的反叛(1979)。迦葛的研究(1975)首先描述初期教会为千禧年运动,将他与美拉尼西亚人(Melanesian)的货柜教(译注:他们用邪术取得工业社会的货物)相比(其中也有具异能的领袖,跟随者为一群浪人)。迦葛又用「认知不协调」(congnitivedissonance)的理论(L.Festinger提出)来解释,基督教这个千禧年运动如何能保留下来。根据这个理论,教会的先知期待虽然失败,但本身却作了调整,重新改变其末世论,又发动全球大使命。以上这两个例子乃是将各种理论和人类学的模式,应用到圣经历史中,以判断「究竟所发生的是什么事」。

    现代社会学分析运动的前身,出于芝加哥大学学派,尤其是马太斯(ShailerMatthews,TheSocialTeachingsofJesus,1897)和盖斯(ShirleyJacksonCase,TheSocialOriginsofChristianity,1923)所着的书。不过,其理论基础不强,而这个学派并没有维持多久。更重要的,是一些学者对杜会背景持续的兴趣,如戴斯曼和特尔慈(Troeltsch),以及倡导宗教历史的学派。现代的发展始于一九七○年代,旧约的学者有哥特瓦尔德等人,新约的学者有迦葛和提依森(Theissen)等人。直到今日,学界的兴致未减,而这个学派在圣经研究的领域中,很快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现代社会学理论的历史,对我们也同样重要。山内解释说,「社会学之父」是孔德(AugusteComte,1798-1857),他开创了社会发展从简单到复杂的「科学」研究(1984:176)。史宾塞(HerbertSpencer,1820-1903)将达尔文(Darwin)的进化论应用到社会的改变上,马克斯(1818-1883)把黑格尔(Hegel)的辩证理论和费尔巴哈(Feuerbach)的「唯物论」结合起来,以经济作为社会变革的主要原因。韦伯(1864-1920)引进了现代时期;他的理论为:社会发展的酿造素材,不是经济,而是价值体系。韦伯对以色列的研究(1952),所建立的理论是:圣约的观念使以色列结合为一,而士师时代的英雄将他塑成凝聚力。第二个重要人物为淙尔干(EmileDur-kheim,1858-1917),他首先提出社会有如一个有机体,其中含有许多相关的部分。这种功能性的观点,对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影响深远。近几十年来,这种功能性的角度非常有影响力,尤其在圣经研究方面。

    马里拿(Malina)讲到三种主要的模式(1982:233-37)。「架构-功能模式」认为,社会是由可预期的互动模式(架构)组成,而由共同的目的或关注(功能)来主控。形式批判是将以色列或教会中各种传统分开来看,但功能主义的观点则认为这两者都是完整的整体,并要判断是哪些重大因素造成这些运动。正如文学批判中所提过的,这种承认圣经为一体的趋势,是对过度历史批判的修正。第二种是「冲突模式」,对大架构中各种团体的争议和政治权力从事研究。这种方法的任务,是追踪这些力量对社会造成的改变。最后,「象征模式」是从深层的价值体系来研究社会,即在社会架构中,人、事、物有何意义。一个社会共同的渴望与期待决定了他的架构。

    例如,对教会而言,第一种方式将研究他组成的各部分(使徒、长老、地方教会、个别的男女),与基督徒圈内的关系,及与教会周围较大的犹太和希腊-罗马社会之间的关系。冲突模式将注意教会内的张力(犹太人和希腊人、传统和错误的教导等),以及与大环境之间的张力(基督徒与犹太人和希腊人),并运用这些来了解教会的发展。象征模式将研究特定的象征,如权力或权柄(Holmberg1978),或仪式的洁净(Malina1981),作为了解早期教会之钥。

    社会学研究方式的问题

    许多人批判这一新研究学派的价值,简述如下:

    1.模式的误用。用现代理论来研判历史情境时,常没有先问:这些现代模式是否适用于古代的资料。从前的「耶稣生平」学派将他重塑成当时流行的自由派教师模样。许多社会学研究者,对以色列或教会也采用同样的方法。例如,迦葛经常忽略早期教会不合乎他千禧年模式的层面。在学术圈子里,这种问题很常见,而倡导这方法的人也不例外。学者常想好一种模式,要套用在资料上,而只挑选合乎这个模式的团体,然后再从以色列或教会中摘取一些合乎这理论的层面。他们刻意删除外在模式和圣经资料之中不相符的部分。毕斯德称之为「个人偏见的问题」,他呼吁「想要采用」其他模式来展现圣经理论的人,要「全盘检讨其资料」(1983:189)。

    许多时候,社会学是证明一种学说的理论性工具,而不是用来研究一个运动的工具。对哥特瓦尔德(1979)最常见的批判,是他将解放理论强加于资料之上。他的理论为,以色列对迦南人的「社会-经济革命」,主要是为争取平等,而不是一神信仰的问题。雅巍是革命的标记,而不是原因。所以,迦南的征服,核心乃是社会与经济,并非宗教。隆恩(B.O.Long)指出:「现代分析的模式,将他说成一个古代的革命社会,而宗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圣经神学似乎成了一种解放社会神学」(1982:255)。山内的评析更负面:「哥特瓦尔德虽然学识渊博,却将他的理念偏见读入了旧约,因他将圣经和考古学的资料丢在一边,只凭想像来重塑。」(1984:183)

    2.修正主义。批判学者时常会有一种先存的观念,就是圣经所记载的历史是错的,需要修正。这并不是社会学方法的问题,因为这类方法的本质,倾向于认真看待圣经资料,好过先前的学派。然而,其中不少人是采用历史批判法的结果,并假定这些结论是有效的。哥特瓦尔德便是如此。提依森谈到社会学研究中历史的问题(1982:175-79)。历史学家「完全倚赖那些幸存的资源」(p175),但这些文件没有一样被视为社会图解声明的支柱。太多时候,神学主张被视为社会声明。以假说为可靠,这类问题层出不穷。建立在模糊证据上的学说,还能怎样测试呢?我的回答是:要认真看待圣经的经文,视他为详实的历史资料。

    3.一般化的倾向。「架构-功能模式」的问题为:他以社会横截面为中心,而个人的贡献则毫无地位可言。提依森将耶稣和使徒放在一起,称他们为「流动的领袖人物」,却几乎不谈他们之间有何差异(1978)。耶稣和保罗的创意天分,被社会力量所取代,认为这才是让他们能有贡献的原因。这一点也不合理,因为真正的天才(伽利略、莎士比亚、牛顿、爱因斯坦)都超越他们所置身的社会。由于未能将个人的贡献列入考虑,又夸大社会压力的地位,所得的结果往往是扭曲的。毕斯德谴责「社会学理论将资料一般化,以迎合解释理论的倾向」,因为在教会中「其实社会结构差异非常大」(1983:192)。我们不应将合一性强加在差异性上。

    4.资料的贫乏。现代社会学常没有长时间广泛收集资料,就骤下结论。比较起来,圣经的资料已经相当缺乏,而我们所有的,也不是社会学的术语。把神学声明解读成社会学证据是错的,若想这样做,要非常谨慎。例如,伊利奥特必须辩称,「客旅」和「寄居者」(彼前一1、17,二11)是术语,指散居各地的犹太人,而不是神学的隐喻,指基督徒是世上的「寄居者」(1981:24-48)。我不认为他在解经上是正确的,而该书既是以这一点为关键,其社会学的深度也就值得怀疑。

    马里拿回应道,现代研究的任务是预测性的,因此需要很广的资料库(1982:238)。既然将社会学用在圣经上,「是以有效的绿由(重塑过去的情形)为取向」,所需要的证据并不那么多。然而,这种说法有争议性,因为现代社会学不单具预测性,也具描述性。斯克罗格斯(Scroggs)说,「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严谨,注意防备过度热情」(1983:340)。

    5.改变体系范畴的倾向。社会学家声称,这是一门客观或价值中立的学科,但这只是表象而已。山内指出,布格(PeterBerger)特别强调这一方面(1984:181,189-90)。可是像社会学这样一种经验系统,天生就会将宗教现象放在人类范畴中的尾端。以色列和教会的属灵经验,被解读为内在因素(如社会)的产品,而非出于外在(如超自然)的影响。布格本人曾说(TheSacredCanopy,P.l80):「社会学理论,就其自身的哲学而言,必须视宗教为人类的投射。」

    6.简化主义。将所有层面都根据社会因素来解释,就是简化主义的作法。当然,许多人辩称,现代方法已经胜过了这种障碍。马里拿(1982:237)声明,用模式来解释资料,并不是简化主义,可是他并没有讲清楚,以色列和教会的层面如此广阔,如何才能顾及资料是否真正符合的问题,避免用概括性的模式来涵盖。比较复杂的模式,的确更可以避免这类错误。然而,在这一点上很容易犯错。例如,艾德华滋(O.C.Edwards,1983:444)批评伊利奥特(1981),因为他假定所有小亚西亚的居民都可以算为有居留权的外国人,或小亚西亚主要是乡村地带。伊利奥特过分简化证据,而夸大了自己的说法。彼得前书背后的情形相当复杂,若从一般性的观察而言,伊利奥特提供的资料相当有用;然而,从广面来看,他却无法证明自己的假说。提依森在研究哥林多时(1982)尽量避免简化主义,但在研究门徒时(1978)却仍落入了这个陷阱。提依森提升了「流动领袖」宣教士阶级的地位,而使教会中固定的领袖(如腓利、提摩太、提多)成为次要,居于附属地位;这完全是人为的区分。李其特说:「提依森只是将相关资料排列在一起,没有再进一步分析。他并未提出任何模式,来对资料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1984:80)。

    7.理论的混乱。社会学的理论多如牛毛,其中有些比较有效,但是使用者常未看出,在将他们应用到圣经资料上时会产生困难。山内指出,整个社会学界都有这种现象(1984:179-80)。他引用锺斯(GarethSteadmanJones,取自BritishJournalofSociology27[1976]:300)的话:

    它的对象特性模糊而善变,它的定义不稳定,它的知识大半都无法累积,它倾向于轻易接纳理论潮流,它的一些「定

    律」相当平庸。由此可见,他的理论基础尚有争议,并不稳定。

    这种资料与理论或模式之间缺乏关联的问题,正是处理圣经资料时会出现的问题。处理者会犯抽象谬误,就是尝试将古代活泼的情景,放进现代抽象的观念中,使得原初状况的生命与气息都被抽离。斯克罗格斯建议用两种方法来克服这种倾向:(1)彻底了解这些方法,清楚知道可以应用在资料上的程度;(2)在解析古代状况时,要对先存的理论保持警觉(1983:339)。我还要加上第三点:让资料作主导,若有必要,则改变模式。

    8.决定主义。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的行为,所以就定义而言,神的作为之可能性几乎已经排除在外。当然,把社会学用于圣经的人很清楚这种倾向,也尽量小心,不但注意现象界,也为本体界留下空间。然而,因为这学科的任务就是找出经文背后的社会因素,神的成分局常遭忽略。例如,从领袖的角度来研究保罗时,社会现象受到重视,而圣经所强调的神的任命,则常似乎被社会团体的需要所取代(参Holmberg)。再者,社会成为所有人类行为的绝对控制,因为每一项事件都是由社会因素来解释。这种过分强调社会影响的作法,是决定主义;因为圣经将一些事归于神,但他们却以社会来取代。

    9.分化理论的倾向。为要支持某个理论,作者常从「两者皆然」的状况中,硬说「非此即彼」。主张初期教会以低阶层为主(Gager,Theissen),或以高阶层为主(Judge,Malherbe)的争论便是如此。迦葛亲自指出,两阶层中都有人信主,可是他认为,教会的焦点是受欺压的人(1982:262)。但是司密特(R.H.Smith)将马太福音和他的受众作了一番很有意思的分析,指出他们是中产阶级(1983:441-57)。米克斯(W.A.Meeks)的研究是我所见最详尽的,他证明,福音所接触的社会阶层很混杂、不明确,从该撒家里的人(腓四22)、方伯士求保罗(徒十三7)到奴隶和被褫夺公权的人都有(1983:5l-73)。米克斯的结论为,保罗的受众代表「城市社会的横切面」(P.73)。不过,我怀疑米克斯将城市与乡村社会分离的看法。虽然伊利奥特的理论稍嫌过分,但他显示,彼得前书的受信地点,与保罗第一次宣教旅程的各地,都是相当乡下的地带。

    评估与方**

    对社会学研究的潜力,可能有人像洛德(C.S.Rodd)一样悲观;他说:

    在我看来,证据的本质和文化的差异所产生的困难极大,这是倡导以社会学解释圣经中的社会之人士所未能逆料的;虽

    然他们的作品相当出色……我仍然要说,想将社会学理论应用到圣经文件上,不可能有什么成果。(19引:103一4)

    洛德只从启发的角度谈这些理论,建议有些方向可作进一步的研究。理论家必须严格控制自己的结论,要注意,一般化的理论绝对不足以处理历史的各样事件。既然该社会不能复现,研究者无法「测验」自己的结论,所以一切的结果最多只能视为具试验性质。

    从某方面而言,我可以同意洛德的评估。以上列举的问题的确很难克服,而直到目前为止,大半的尝试都不令人信服。不过,我们必须承认一项事实,这个学科在圣经方面的应用仍在起步阶段,需要时间来成熟,并将这种方法与其他的历史研究工具合并来用。特别重要的是,若要将社会学用于圣经,必须开始探究这门学科如何能配合释经学「范畴」的研究法,亦即,将所有工具混合成一个整体来运用。直到今日,倡导社会学研究法的人,都只以他本身为目的,结果便是夸大其辞、混乱问题。我必须承认,在我看来,「社会描述」比较重要,因为「社会学研究」(两者的区分参前文)太过简化,而结果太过狂妄。然而,如果所产生的模式被视为接近的状况,而非确定的真理,后者的确具启发作用。

    所以,在背景研究方面,我要建议以下几点释经指南,先看特定状况(社会背景),再看一般原则(社会学模式)。这可以作为本章的结论,因为我是从被放在整个背景研究的大环境中来看社会学方法。这是社会学研究法惟一可以发挥效果的途径,也就是:将他放在一个更大的范畴中,与其他的解经工具并列,成为判断经文意义的方法之一。

    1.确定已经循文法-语意-句法的途径,详细研究过经文本身。仔细解经的结果,可以作为主控因素,来判断哪些是合适的平行背景,可以加深经文的意义。例如,我必须先研究加拉太书或哥林多前书第一至三章中保罗的用语和观念,然后才能断定,他们应当与犹太背景平行,还是与希腊背景平行。

    2.收集资料务求全面。有时经文本身会暗示背景材料,如为旧约的引用之言,或暗指之言。这时候我们就不需要再作广泛的收集。有时,故事本身是建立在犹太人的习俗之上,如在福音书中,这种资源也很容易决定。然而,许多经文都不明确。创世记的背景之难以判断是出了名的,而许多时候,学者想找平行的资料,却遍寻无着。例如,创世记十五章7-21节走在劈开的牲畜中间的仪式,可能的意义有几种(参Hasel1981:61-78)。它可能代表奥秘的连合、生命的转换、自我咒诅,或自我的义务,或(Hasel的看法)约的应许。在这件事上,马里书信(Mariletters)、亚述条约(Assyriantreaties)和藩属的典礼(vassalceremonies),其中类似的行为全都指向约的那方面。证据既如此集中,就成为这种典礼的重要指标。此外,保罗书信大半都曾借用犹太和希腊来源。诠释者必须发现所有的可能性,才能对经文作出最合宜的研究。

    3.研究圣经和圣经之外经文的上下文,看最接近的是什么。我们要找到真正的平行,而非可能的平行,而惟有查遍所有的可能性,才能决定哪一个最好。与圣经重叠部分最多的,就是最可能的平行资料。在社会习俗上若是如此,在社会学研究上——就是从现代理论找出模式来套用——就更该如此。韦尔森(Wilson)提出六项准则(1984:28-29):(1)要对所用的方法和其限度非常熟悉;(2)参照着名社会科学家的研究成果;(3)先在现代情境中彻底了解这些理论,然后才应用到古代的情境中;(4)广泛调查与所研究的现象平行的社会;(5)小心研究资料的解释性图解,除非真正有帮助,否则就当避免;(6)要由经文本身提供主控因素,所有的假说都要经过圣经资料的测试。

    4.不要随便将非圣经的平行资料读进经文中,除非经文的资料许可。换言之,不要勉强资料配合理论,而要修改理论,以配合资料。最重要的是,只有背景资料真能进一步澄清之处,才需要重新探讨。不要夸大社会学层面的重要性,以致损及个人或属灵的层面。要记住,经文必须掌控背景,不可以倒过来!

    5.将各式各样可能的理论,都放在经文面前,让经文来选择最合适的是哪一项。社会学家也和圣经神学家一样,常会采用先存的角度,先选好一种模式,然后勉强证据来配合理论,而忽略其他零碎的资料。在一段经文中,犹太人和希腊人的背景为何不能相合,为什么认知的不协调、冲突,和架构-功能模式,不能解释教会发展的各种不同模式?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学家是由下往上,从某个群体的实际社会状况,寻到一种模式,而这种模式的建立,是要配合资料,并不勉强资料。同样,运用社会科学来更深了解圣经时,也如是此。

    6.经文是主要的材料,而不是背景材料。我们必须记住,「历史-文化」的解析是经文的辅助,其本身并不是目的。所以,在运用经文背后的「事件」时,只能用到一个地步,增进对经文信息的了解。

    太多的背景研究,后来会取代经文,不是作为它的辅助,增进我们对它的了解。有些经文,如神学或信条的题材,就不太需要这类资料。另外一些经文,诸如历史故事,则能得到很大的益处;不过,即使在这些经文中,我们用文化资料时还是要小心,只能用到经文容许的程度为止。

    7当我们从经文转到讲章时,背景资料的价值就更大了。将听众带入经文背后当初的景况中,就是帮助他们亲身体验经文的世界,看出它怎样对当时的人说话。同时,我们也帮助了听众发掘自己生命中和经文平行的情景,并将经文背后的原则,用到他们现在的处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