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释经学手册
作者:格兰-奥斯邦
第三部 应用释经
第13章 圣经神学 第14章 系统神学 第15章 讲道学(一):处境化 第16章 讲道学(二):讲章
附篇一 意义的问题:辩论的重点      
第三部 应用释经 第13章 圣经神学
    第13章圣经神学

    前面几章的重点,是判断经文原意的方**,在导论中,我指出这是「第三人称」式的研究法,将经文视为研究的对象,以发现作者的信息。本章中,我们将把经文(意义)改成现在的处境(重要性)。由图13.l可以看出,离开经文的解析,迈向对今日教会重要性的说明,要踏出的第一步便是圣经神学。在这个层面上,我们要将贯穿一卷书(或某位作者之作品)的主题加以收集、整理,也就是要统合各段经文的题目。这需要三个步骤:首先,我们要研究各卷书中的神学主题;然后,我们要探索某位作者的神学;最后,我们要追溯启示的进展,看它如何结合新约或旧约,甚至整本圣经(亦即,探究这些主题在整个圣经时期的历史发展)。这样一来,圣经神学便能将解经的结果整理起来,并为系统神学家提供资料,以进行处境化的工作,为今日教会发展出神学教义。

    近日有些学者认为圣经神学处于「危机」之中(对这个问题最佳的介绍,参Childs1970;Reventlow1986)。强调差异性过于合一性的潮流,让人怀疑是否有可能找到「前后一致」的神学。此外,许多作品声称发现了旧约或新约的「中心」主题,但是意见却未能获得共识,甚至没有两本书是一样的!但是这项任务并非没有盼望,在方**的层面已经有几股思路可以连在一起,打开僵局。这种释经的解决法,乃是本章的主要内容。

    我们可以将圣经神学定义为「神学研究的一支,旨在从圣经各个不同的部分(如:智慧作品或保罗书信)追溯主题,然后寻找将圣经结合在一起的主题。」因此,这里面包括两方面的探讨:在两约或圣经的背后,寻找连合性或中心性的主题(这是学者的任务),以及透过圣经时期各个阶段,追溯某个主题(如圣灵,或忍耐到底)的发展(这是每个研究圣经之人的任务)。所以,圣经神学固然是通往系统神学与圣经处境化的桥梁,它本身仍隶属于解经研究的范畴,因为它的主要目的乃是发现圣经时期的观点。

    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以下几页中,我们将探讨圣经神学与各个学科的关系。

    1.圣经神学与解经。迦芬(Gaffin)主张:「圣经神学是解经的准绳」,因为圣经的信息是由「启示过程的历史架构本身」来决定,而不是由「文学关系」决定。在圣经神学运动中,在差异性与合一性之间、历史批判的关注和历史与文法解析之间,一直存在着张力。

    就这方面而言,批判学派比保守学派更「按字面」,亦即,它经常假定,任何所谓圣经作者之间的矛盾或差异,都可构成他们之间无法有深层神学合一的理由。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圣经作者会用不同的词汇或片语表达类似的概念,也会在一个较广的神学范畴中强调不同的层面。例如,在救恩的过程中,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并非互相冲突,在更深的层次中可以得到和谐。信心(保罗)与行为(雅各)也是如此。行为虽然不能拯救我们(弗二8-9),却是真信心必要的结果(弗二10=雅二14-16)。

    但这只是整幅图的一部分。圣经神学与解经有相互的关系。前者为经文的解释提供了范畴与整本圣经的合一性,而解经则提供资料,以供整合成为圣经神学。换言之,这两者是相互倚赖的。解经者根据文学(文法与思想发展)和历史背景(社会与经济)来研究作者的意思,而圣经神学则根据这些成果,找出个别叙述背后模式上的合一。

    总而言之,释经螺旋如今延伸至神学,形成释经过程五部分之间的对话:解经学、圣经神学、历史神学、系统神学和实践神学。在这个大结构中,解经学、圣经神学和系统神学则连在一起,不断在三方对话。

    2.圣经神学与历史神学。所有的学者都属于某个信仰团体,那个团体的传统对学者的解释过程和方法,都有相当的影响。教义的历史不单研究这些团体所持的教义,更追溯其传统的发展。因此,历史神学在释经学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惜在大多数注释书或神学作品中,却看不见其踪影。教义历史对解释科学的价值极大,因为它强调解经或神学判断幕后的背景。教会历史对释经学的重要性有两方面: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教义如何在不同的教会时期中逐渐发展,也可以找出我们自己传统的来源与信仰架构。

    圣经神学是关注圣经时期的思想模式,似乎与后期的辩论和解释无关。但这种想法太过天真,因为后期的辩论会塑成我们的先入为主观(Preunderstanding),以致形成阻挠,使我们无法判定纯粹「圣经的」神学。历史神学提供了重要的检查关卡,以防止将后期思想读进圣经时期的汹涌浪潮。诠释者必须保持谨慎,以防将后期神学问题读入经文的错误。这种状况经常发生,例如,在研究圣餐或浸礼时。我们若对第一、第二世纪教会作法的发展有清楚的认识,就会在研究新约经文时格外小心,不将后期的作法读进去,如,第二世纪在圣餐时用鱼,而后期浸礼则多有繁复的仪节。

    就学术而言,历史神学的地位处于圣经神学和系统神学之间。它研究后期模式团体(Paradigmcommunities)如何了解圣经的教义,使我们更能了解现今的神学辩论,因为可以将它们放入教义历史的起伏情况来看。启示的过程可以按灵感(圣经所提供的资料)和光照(教会历史中对该资料的解释)来明了。这样一来,神学家手边便有了一个批判性的释经工具,可以为现今的世代判断教义的价值与特色。

    同时,历史神学也提供了一条出路,使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不再陷入冲突,亦即,承认传统的恰当地位,知道它在解释任务中会让人具备先入为主观。许多人注意到团体性的了解(传统)在分类性的了解上的正面价值(如Gadamer)。若没有传统的教义,我们就无法明白圣经经文的的含义。可是同时,这些信仰体系的运作也会扮演负面的角色,强行将圣经的话语纳入预想的教义分类。解泱这问题的办法,是正确的「释经循环」或螺旋,经文在其中按照我们的神学体系重新架构,然而同时我们的先入为主观也受到挑战,结果源于传统的分类便能得到革新。传统的历史对这项工作可以有很大的帮助,它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们的神学偏见,以致让这些观点敞开,更能受到经文本身的影响(或修正-如果必要的话)。

    释经学上的一大突破,是将「团体解经」列入考虑,看出其中的两个要点:透过教义历史与过去的信仰团体对话,以及透过近日神学着作和各团体之间的辩论,与现今的团体对话。在此,我们所关注的是过去的那一面。教会历史能帮助我们,不轻易假定当前团体的了解乃是不容侵犯的,并使我们能对经文原来的世界保持开放的态度——即使它与我们团体的期望有所冲突。历史神学能够做到这些,是由于它促使神学家从更大的角度来看(教义的历史发展),在这角度中,对经文的了解,和团体本身的立场,都可找到合适的位置。

    3.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派帕(O.Piper)提到圣经神学的四个限制:圣经内对拯救事件的各种说法;圣经福音核心之间,在形式与功能上的差异;圣经语言的历史特性,造成圣经神学与现代人之间的障碍;解经者的主观,会将经文原意的方向作微妙的变动(1957:106-11)。

    在本章中,我将说明这个难题可以解决,办法是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的整合,使得神的启示与人的了解之间的鸿沟有桥可跨。这两个学科可以相辅相成。

    问题的核心在于:圣经的差异是否使人无法找出圣经神学或系统神学?以下的讨论是想说明,圣经传统或书卷内虽有差异,背后仍有一致性。事实上,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乃是解决现代释经困境的要素。过分强调差异性,造成自由派怀疑圣经话语是否包含标准性的真理。合一性的恢复,让我们重新肯定圣经真理声明的绝对性,也重新愿意去探讨圣经的原意。

    可是,圣经神学与系统神学的关系究竟如何?实际上它们是不可分开与互相倚赖的。前面已经提到,神学式释经范畴中的五大部门(解经学、圣经神学、历史神学、系统神学和实践神学),都在整体概念中同时存在。从某方面而言,它们是按照这个顺序直线排列,每一个都是下一个的基础与延展。从另一方面而言,后三者提供了解经学与神学研究的思想架构(参图13.3)。来自信仰传统、先入为主的神学概念,是解经判断的必要成分。

    不过,在方法方面,每个学科都有自主的功能。这就是我用不同的各章来探讨的原因。圣经神学研究各书卷背后的主题,以及圣经中的传统,寻找能将它们组成整体模式的规律。尼寇尔(Nicole)说:「圣经神学是系统神学的基础,它提供了解经研究的硕果,是对原来的上下文和神启示的进展所作的充分研究」(1978:185;参185-93)。可是许多人不同意这点。有些人[如古特立所写的《新约神学》(NewTestamentTheology)]认为,组织的原则最后乃是由教义学而定。另有人[如赖德所写的《新约神学》(TheologyoftheNewTestament)]则用描述法,让组织原则来自经文本身,而不出于如系统神学等外在的来源。华德(W.E.Ward)说:「圣经神学的结构,或组织的原则,应当由旧约与新约中的文学单位来定」(1977:383;强调字为他所用)。以下我将进一步发展这个看法。

    让我们以赖德和古特立为例。赖德的基本问题之一,是缺乏综合性(他未去探索将新约传统结合起来的主题),而古特立的缺失,是未让圣经文件本身决定他神学的架构。可是从圣经神学的角度来看,古特立的错误更严重,因为他的神学更像系统神学,只是套用圣经神学之名。古特立必须让圣经作者本身来决定神学的分类,让他们自己来定夺更广的合一为何。最好的办法,是将赖德和古特立的方法合并使用,亦即:注意新约各个线索在表达上与主题上的差异,然后加以整理,以结合成第一世纪教会的合一神学核心。赖德的分析法与古特立的综合法,可以相互补充并修正。

    总而言之,圣经神学是描述性的,追溯圣经作者所强调的各个层面,加以整理,找出涵盖全面、连结两约的主题;教义神学则收集圣经神学所作出的材料,以现代逻辑的模式加以重述或重塑,把这些层面整合起来,为今日教会制定信条式声明。例如,圣经神学讲到约翰的「实现的末世论」(救恩/永生是信徒现在就拥有的),以及希伯来书或彼得前书的「最终的末世论」(救恩是未来才得着的)。圣经神学家注意到,这两方面乃是互补的,各自是更大真理(「已揭幕的末世论」,即承认救恩是从现在就已开始,而在将来才会完成)的一部分,因此他们发现,基督徒生活既是稳妥的,又是有责任的。系统神学得到这个结果之后,就将它放在更复杂的教义中,将救恩论与末世论加以整合。

    最后,在「过去的意义」(解经学与圣经神学的任务)、「现在的意义」(系统神学的任务),和「如何应用」(讲道神学的任务)之间,系统神学是最后一个桥梁——参图13.3。当然,这个安排还不算尽善尽美:圣经神学家反对将它「丢在新约经文与现代重塑的新约信息中间」(Barrett1981:5),系统神学家反对将这门学科贬抑为处境式与哲理式的研究。事实上,想将这些任务清楚划分的尝试,都太人工化,因为它们是相赖相依,缺一不成的。圣经神学必须小心,以防某些神学家「热心过头」(p.7)。同样,圣经神学家对教义的先入为主观,会以「释经循环」方式交相影响,因为学科之间会互相提供资料,又会彼此检视(参图13.4)。

    4.圣经神学与讲道神学。所有学者都承认,圣经神学不能只是描述圣经作者过去的想法,也必须说明,这些概念与现今处境有何关联。邓恩强调圣经神学的「教会层次」,也就是要界定圣经对今日教会的意义(1982:26-27、40-43)。

    图13.3从经文到处境

    邓恩主张,惟有这样作,才能对今日教会产生影响,因为事实上教会的各个派别多半依据其传统来建造,而少参照圣经本身。这个看法在实际的层次固然没有错,但我不愿意把差异性「模范化」到这个程度。本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提供方法与逻辑的掌控,以避免这个错误,使诠释者可以让经文来向各种不同的神学说话,藉此,不同的传统可以彼此互动,一起前进。没有一个人只是圣经神学学者,或只是传道人。每个研读经文、要发现其中含义的人(包括过去的意义,和现在的意义),都必须将这些学科整合来看。

    同时,讲道学离圣经神学又远了一步。圣经资料经过解经学的翻译和解释、圣经神学的整理、系统神学的转型成教义、历史神学依据教会不同的状况与传统发展出的思想模式,如今则要藉讲道神学应用到当前的状况中。这不是单一的「释经循环」,而是一种螺旋,各种对话互相锁定。目的是让经文「过去的意义」能重新向教会发言。

    特别注意的问题

    1.合一性与差异性。这是历史批判法所引起最重大的辩论。批判学者怀疑,我们怎能将各种经文说法混合在一起,成为涵盖全体的教义模式,因为圣经时期各种传统的差异性相当大。波可尼(Pokorny)说,这个问题太大,甚至圣经各传统之间几乎不可能建立连续性。既然圣经素材都受环境影响,又与不可重演的历史进展相关,波可尼便主张,要建立合一的神学实际上是不可能的(1981:1-3)。

    当然,圣经各卷书之间的确有相当的差异性。因为以色列与初期教会面对各式各样的状况与问题,所以产生不同的文体与目的。新约书信大半是为辩护使徒所传的基督教信仰而写,防止信仰的偏差,而作者的表达方式与观点各自不同。凯尔希(Kelsey)结论道:「没有一种标准式的『圣经』观。实际上,『圣经』似乎只是指彼此之间相关,但观念却有重大不同的一些经卷」(1975:14-15)。但是,这种怀疑的理由并不充分。差异并不等于不合一,其背后可以找到深度的合一。施诺肯保(Schnackenburg)说:「这样,我们还可以讲所谓的新约神学吗?可以,而且我们还必须讲,因为新约的确是合一的整体,……同样承认一位主、一个信心、一位神,就是父(弗四5-6)」(1963:22;强调字为他所用;亦参Marshall1976-77:5-14;Moule1981:234)。

    古特立在他的《新约神学》一书中,将新约各种不同表达法背后的合一性,作了精采的说明;冯拉德、艾若德(Eichrodt)等人对旧约也作了同样的解说。基本的问题是在语言学,因此可以从语意的层次着手,来解决这个问题,特别是透过神学概念背后的语意范畴来看。申命记式各卷、大卫式和先知式对约的概念之间,或马太与保罗对律法与恩典的观念之间,是否有冲突?我们必须判断,其中的用词[如「成全」(fulfill)在太五17和罗四13-15或加三19-四6]在表层结构和经文信息中的用法,然后再分析深层结构中的神学原则。在这个较深的层次中,我们通常都可以找到合一性。

    许多人注意到「概念的社会历史」,视为判断意义与权威问题的仲裁(参Woodbridge1982:26-27)。我们不能不顾到背景、语意范畴、团体影响,或以色列和教会的社会发展,就擅自决定合一性或差异性。卡森的七条「正面反思」是这方面的最佳结论(1983:77-95):(l)每位作者都呈现出某种「合一的」神学信念体系。(2)资料库是整个圣经,它又向逻辑定律敞开;神学(或差异性的声明)必须源自经文,不能强加于其上。(3)渐进式的启示必须慎重纳入考虑,可是也必须源自经文。(4)圣经的不同常反映出「不同的牧养关注」,而不是在信仰内容上有何差别。(5)差异性也反映出作者各有各的文体,所注重的事亦各自不同。(6)如果字面下的含义可以兼容,神学上的协调便可成立。(7)学者必须避免使用证明经文,而要让每一段经文来决定其意义与神学。

    2.传统历史。邓恩和桑特兹(JamesSanders)主张,各个团体的正典意识,和其传统发展的阶段有关,而每个阶段都增进了他们的了解;因此,不仅最后的阶段有神的话,前面的阶段也有,而史前史也和最后成形的固定经文一样,都是真正的圣经神学不可少的部分。传统形成的过程,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或按诺特(MartinNoth)的方式,将经文和国家历史彻底重塑;或倚赖经文,视之为正典,不以猜测的方式来改造历史。前一种方式实际上使圣经神学不可能成立,因为它会产生多重解释,结果令人对这种作法是否能生存,大感怀疑。所以,大部分人采用第二种方式。

    以传统历史法研究圣经神学,最着名的学者是吉斯(HartmutGese),他采用自觉的正典式连接法,主张传统形成的过程是封闭式、合一式的,将两约连接在一起。在吉斯看来,传统历史并不是一种人工化的收集,将各种零碎的传统凑在一起,偶而还会互相矛盾;相反的,它乃是一个冗长的发展过程,传统在其中经过重新解释,以面对新出现的情形。例如,十诫不只一种,因为妥拉曾在不同的状况中被重新解释过。但是其中有连续性,而后期的诠释者是在古典的律法上建造,而不是取代。吉斯相信,惟有经过传统批判,两约才能连接成一体;因为经文是透过这些团体的「生命过程」发展而来,而惟有运用一种方法,就是恰当结合编辑和写作批判的方法,才能检视神学的发展。每一个阶段对最后的成品都很重要,也倚赖那最后的目标。这就意味,对吉斯而言,旧约要到新约才算实现。吉斯的理论遭到许多批判。他的传统过程或启示过程理论,在许多方面似乎取代了同一中心的概念;他不重视神学,却看重释经学与历史。不但如此,在某种程度上,吉斯的理论乃是倚赖他对希伯来正典很晚才出现的看法(在雅麦尼亚会议中[译注:巴勒斯坦一城,耶京毁后为犹太文化的中心,西元100年左右,犹太拉比集中于此,决定教太教正典],甚至更晚),而最近对这一点却有不少辩论(尤其愈来愈多人同意,雅麦尼亚并不像从前的人所以为的,是一个转折点)。所有传统批判法,都倚赖对圣经历史猜测式的重塑,因此便是建立于历史观点易变的沙土之上。总而言之,圣经神学家必须留意以色列和初期教会传统的发展过程,但这只是解经仓库内许多因素之一,在圣经时期教义历史的形成过程中,不能视为惟一主要的成分。

    3.神学与正典。与传统最相关的问题便是正典,这其实是最近才受人重视的问题,近日探讨这问题的着作之多,便可为证。泰特(Tate)在这问题上采取传统批判法,主张正典的活力观,不但视最后的成品为正典,也将整个发展阶段纳入其中(1981:174-75),所以,没有所谓的「两约之间时期」,而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因为正典乃是逐步实现的。另一方面,蔡尔兹却认为,正典乃是圣经观的一个立场,或一种观点(197O:147)。这样一来,正典使得历史批判法相对化,向学者挑战,要看重经文的现状,这便是它对信众团体发挥功用的样式。所以,「正典的模式……使诠释者……(不得不)面对经文的权威性,而不断进行神学反思」(Childs1979:83)。

    在圣经神学中,正典与传统的辩论很引人注意,也提供了不少资讯。桑德斯反对蔡尔兹对「最终形式」的专注,称之为一种「正典的外形,而后来极少有人留意。」按照桑德斯的说法,批判派不单应当考虑某一「冻结」在正典经文中的传统,也应当考虑它在历史记载之前与之后的发展。因为古代信仰团体是透过传统来解读经文,而不是透过某个「正典」模式,因此我们研究圣经,不但要从非历史的角度看(按其正典外形看,如蔡尔兹),也要从历史的角度看(按其传统发展来看)。蔡尔兹的回应为:传统批判研究的成果,并不能让人信服这方法的重要性;他认为,他将传统成形的过程包括在内,但是最终的经文应当具优先地位:「以色列与其各种传统相互影响的整个历史,都反映在最终的经文中」(1980:54;参52-60)。蔡尔兹尝试用一种建设性的方法,来克服批判学界的困境,并承认「正典的神学地位」。

    蔡尔兹的正典法有不少可称道之处。他强调正典的合一性,以及圣经整体与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这与改教者的「信仰类比」(参下文)相当类似。在他出埃及的注释,和两册巨着《以旧约为圣经的导论》(IntroductiontotheOldTestamentasScripture)和《以新约为圣经的导论》(IntroductiontotheNewTestamentasScripture)中,蔡尔兹对正典文学的理解,以及对学界所探讨五花八门的问题之深入了解,令人佩服。他真有办法将批判学与正典法结合在一起。可是,在这样作的时候,为了要注重正典的解释,他不得不放弃对圣经作者在历史中「原初意义」的关注。当然,对蔡尔兹而言,「原初性」主要是指对历史背景猜测式的重塑(如,尝试重写迦南的征服史,或先知的时期),因为它们会曲解经文的正典意义(1985:35-37)。然而,同时,所有对意义的提示法(参附篇二)都遭他拒绝,视为不当,只能采用正典或文学连接法。

    在蔡尔兹的体系中,原初团体(以色列和教会)的重要性,与文法历史法在圣经神学中的重要性可以媲美。探究以色列或初期教会的神学,是藉着整理两约中各个神学思路而来。然而,诚如麦可米斯基(T.E.McComiskey)所指出,

    这其中有一个严重的释经问题。正典批判使我们不得不从团体的角度来了解经文,如王室诗篇等。这样一来,作者原初较狭窄的用意,就被拓宽了。……但是,团体岂不是反映出根据历史状况而产生的盼望,而不是根据神权威之言?这种作者与团体两极化的情形,必须解决。

    既谈到这里,让我简短提一下「正典中的正典」这个小题目。这个引起争论的问题和先入为主观有关,它假定有可能从圣经神学中选取某些思路,视之为较其他思路更「具正典性」。例如,祈士敏(Kasemann)坦白承认,根据他自己信义宗的倾向,他偏爱保罗因信称义的概念,超过其他新约的主题,视之为他的「正典中的正典」(1964:95-107;亦参Morgan1973:60-61)。邓恩更向前迈一步,说:「无论正典的理论为何,事实乃是:所有基督往实际上都在采用正典中的正典之作法」(强调字为他所用)。若我们将神学体系放在经文之上,在决定教义的时候,不考虑整本圣经,只借重片面的经文,那么,就被邓恩说中了。

    所以,在研究圣经神学时,我们必须拒绝「正典中的正典」之作法。哈索(Hasel)认为,在圣经神学中,若要提出判断主题的根据,都有猜测性和简化性之嫌(1978:166-67);这个看法相当正确。他引用龚汉斯(HansKung)的话,称之为「主观的武断」,因为它会容许人选择自己想要的主题,作为圣经神学的中心。「正典中的正典」作法,无法公正对待整本圣经,因为它的原则是武断的选择,这样必导致主观的猖獗。总而言之,正典必须是整个圣经;它要求我们视圣经为合一的整体,而且不容我们将团体或学者的地位,置于正典经文之上。

    4.信仰类比与渐进启示。导论中曾经提到,「信仰类比」或以经解经(这是更合适的说法),是判断神学意义的主要概念。不过,这一点是否适用于圣经神学,却引起辩论。有一个名词描述这个工具的危险性(以及传统批判法,或「宗教历史」法的问题),就是桑德莫(Sandmel)的「平行化狂」(parallelomaia),指一种倾向:一遇到类似的经文(或宗教状况),就将它拿来界定圣经思想的意义或来源(1962:2-13)。这也会导致对圣经经文合一性过度的强调,结果便是卡森所谓的「人工式的划一」,忽略了圣经各段论述中表达方法与重点的差异性。艾伯灵(Ebeling)甚至说,「信仰的类比」事实上会贬抑真正的圣经神学,因为到最后,「信仰」或诠释者的先入为主观,会超越圣经本身。

    我们不能否认,按「信仰」来解释,而非按圣经来解释,这种危险性的确存在;不过,这并不是说,我们必须完全丢掉这个观念。事实上,即使我们想这样作,也办不到,因为神学观点常是根深蒂固的;不过,我的看法为:在探究意义上,这是一种助力,而不是阻力。我们应当从两方面来控制自己的神学前提:改变成圣经类比(以圣经作最后的仲裁,而不是以我们的「信仰」),而且容许「团体解经」(透过注释书等,与过去的团体对话;并透过不断的交流,与现在的团体对话),以向我们的解释发出挑战。

    更进一步的危险,是肤浅的协调,这是「平行化狂」的另一面。在圣经神学中经常出现这个情形,例如,正典批判让人以后来的经文解读先前的经文,而有人便将旧约视为基督论的记录簿(详参下文)。凯瑟呼吁,要以「先前经文的类比」来纠正这个问题;亦即,要用「对历史警觉」的释经法,按一段经文本身的史前情况来解释,而不要以它后来所发展出的神学概念回头来解读它(1978a:18-19)。相反的,蔡尔兹则主张,经文启示的整体性必须应用在各部分中(1970:189-91)。在我看来,真相乃是在这两种见解之间。如果我们将凯瑟的原则死板的运用,就没有「渐进启示」观的可能性,而我们就会变成传统的批判派,但这个立场在圣经神学上已经漏洞百出。另一方面,正典法很容易导致巴尔的「不合法的总体转移」,即:错将圣经整体的见证应用到其中一句话,或一个主题中。答案是要恰当使用平行经文。它们不能用来判断意义,只是提供思考的可能性,以及选择的尺度。例如,我们不能先选定马太福音二十四章29-31节(灾后被提)、启示录三章10节(灾前被提),或启示录二十章l-10节(无千禧年立场),然后根据这些自己所偏爱的「证明经文」,来解释其余的经文。相反的,我们应当将这三段经文放在一起,来寻找最后协调的看法。

    若要这样作,所采用的释经原则便非常重要。首先,我们必须衡量每种平行神学的价值,给予最可能的经文最重的分量,但对所有讨论同一题目的经文,都要赋予合适的分量。我们必须分辨,那些是真正的平行,那些只是表面的平行;同时我们必须探究一个大问题中所有的枝节问题,并将它们都放在合适的圣经框架中(参Thomas1980:45-53)。我在谈语意学的时候,已经说明过这一点(参本书第三章),那里的原则也可以用于神学的平行上。圣经的类比是圣经神学正解之钥,也是正典法中最主要的成分。

    5.权威。批判学者蔑视圣经神学的权威,认为它纯粹是描述性的学科。巴尔坦率地说:

    我们愈来愈不能想见,圣经神学可以对任何事作出肯定的声明。……一方面,我们不能视圣经的权威为理所当然,必须提出具体的理由来证明。另一方面,圣经神学不能单独运作;它既牵涉到历史的判断,又与逻辑、哲学,以及系统神学的判断相关。

    这类看法认为,圣经神学既然只处理「它过去的意思是什么」,便是描述性的;而系统神学则是说明「它现在的意思是什么」,所以便代表基督徒真理的准则(不过,它只成为使用该信念之团体的准则)。至于后者,尼罕(Nineham)甚至主张,圣经就诗意而言,可向历世历代说话,但是「权威」问题则受到文化条件的限制,又与教会良心和理性等平行权威纠缠不清。他说:「神或许非常看重历史,而要二十世纪的教会和她自己对话」(1976:271)。

    这句「或许」的话,自然只是讲到一种可能性,而不是实际状况,并且希望有人回应。我的回答为,神应该是希望有对话,但是却不能取代权威性的经文(这是尼尼罕的想法)。当然,尼尼罕等人大可自由发挥,但是只要以最简单的方式读过圣经的宣告,就会发现一项事实,即:圣经要求本身成为那类对话的基础。这种神所命定「与她(教会)自己对话」的情形,若不按照圣经的标准(Nineham),就不能出现,同时,它并不是神默示性自我启示的续篇(Achtemeier)。教会的对话乃是在解释的层次,但它只能有一种回应:要顺服神权威性话语所启示出来的旨意(提后三16-17)。

    福音派承认,人的因素的确存在——在传统与传递的过程中;在将传统以文字记在正典书卷的过程中;以及在教会确认「默示」之书卷,将它正典化的过程中。然而,这却不能使神的成分失效,这些过程中的核心是神。有些保守派人士忽略了人的一面,这或许太靠近幻影说,但是许多非保守派人士忽略神的一面,则又大靠近亚流派。尽管前面提到好些历史问题,我们仍要回到最底线:神曾向人类说话!圣经的启示并非过于相对性,或过于受文化限制,以致现代人无法了解。释经学能帮助我们回到原初命题的意义中,而我们若要让那有权威的信息,今日仍向我们说话,圣经神学便是其中不可少的步骤之一。

    6.历史与神学。巴尔注意到,要将启示放入历史中,会出现四方面的问题(1976:746-49):(1)启示事件的性质,和它们与历史的因果关系,都不明确;(2)批判历史学家质疑,启示是否具可接受性,以及若可接受,它是否为启示;这些都使所谓的「历史」含义变为不明确;(3)启示与历史的关系不明确,亦即:它们是否等同,或是分开的,而且,是否可以用某种标准,证明它的确发生过;(4)启示与圣经经文本身之间的困难,因为后者并没有这种自觉性。巴尔主张,以色列(或教会)的传统历史,是真正的关键,而所谓启示,在正典的发展上并不具重要性。

    巴尔所提出的问题的确成立,但是他的悲观看法却不恰当,理由如下。例如,福音书背后的历史,历史家很容易取得,最近几本书便持这样的看法。在福音书中,或旧约历史书中,神学(或启示)与历史并没有真正的两极化。虽然因为各卷书环境的缘故,圣经有历史的相对性,但是文化情境并不是主控因素,至少在作者心目中并不是。在先知书与新约含使徒权威的着作中,经常宣称有神的默示(以及类似启示的意思)。勒新(Lessing)提出历史与真理之间有「丑陋的大沟」(他说:「历史的偶发性真理永远不可能作为理性必要性真理的证明」),他的看法乃是奠基于启蒙时期的哲学式怀疑论。不过,圣经的历史相对性还不至于导出一种相对论,可以摧毁基督教信仰的独特性。相反的,我们应当从教会历史中撷取教训,回到「批判派之前」的看法,但却要用受过批判的资料,来看历史与圣经真理之间的关联性(参Hughes1983:173-94,该书对这问题有精采的解说)。

    圣经神学没有理由必须与「历史中有启示之可能性」分道扬镳(巴尔的要求),也没有理由要求按实证方式来重建历史,作为它研究的根据(传统批判法)。赫尔曼(S.Hermann)倡导「历史神学观」,其基础为圣经对时间和历史的看法,中心则为人类历史与神作为的相互关系。虽然历史本身并没有透露有启示的一面,但神却在人类的历史中让人认识他自己,特别是藉应许的成就。在宗教经验的层次中,神让人在历史中经验它的同在。我不同意赫尔曼所主张,历史在本体上不具启示性的看法,不过,他的确为历史与神学的结合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我认为,既然神已经在历史中赐下他的启示,这两者在本体上是相关的。

    按海斯和普斯纳(Prussner)所列的日期看来,对历史与神学结合之看法的反弹,主要是因为反对伟尔特(G.E.Wright)等人的「历史中之启示」的学派而生(1985:241-44,262-64)。现在的思想模式,乃是要视圣经为「故事」,取代视之为「历史」。这样一来,就不用再谈历史问题,而故事的文学特色(事实上神学便是在其中找出来的),便比「事件」本身更为重要。但是,正如第六章所说,圣经故事的历史层面乃是神学的一部分,我们不可以将它们两极化。

    7.语言、经文,和意义。令人讶异的是,圣经神学的教科书很少谈论语言的问题,尤其是描述性意义(它过去的意思为何)与标准性意义(它现在的意思为何)的相对问题(如Stendahl)。然而近日有关语言和释经学的理论,却使语言问题成为探讨的前线。亨利(P.Henry)说明了这方面所引起的重视:

    他们[学者]鲜明地列出「现代人」——就是新约必须传达的对象——之「困境」;他们使今天人们的状况与其他时代的状况截然对立,以致他们不得不尝试,将不与犹太教特色相关的字,或不受使徒党派之争所混淆的字,全力从新约中松脱出来。(1979:56-57)

    辩论的中心,是意义三个层面——作者、经文、读者——的关系。每个环节都有许多问题:作者与读者之间到底关系如何?既然原初的背景与现今的情形相距如此之大,我们怎能回到圣经作者的神学中?可是我认为,宗教语言可以透过释经学中充分性与一致性的标准来澄清。既然语言包含「死」的隐喻(静态的)与「活」的隐喻(动态的),圣经也包含命题式的真理(静态的)和语言事件(动态的)。因此,在神与世人不断的互动之间,圣经神学乃是相当重要的成分(参附篇对这个重大题目的详细说明)。

    8.旧约与新约。所有人都同意,这是所有圣经神学的中心问题。其中的基本要点也是合一性与差异性的问题:在圣经广大的合一之内,各约仍有其独特的地位。不过,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很不容易。有些人教导,旧约与新约应当分开。马吉安是第一个强力主张两极化的人,他不单将旧约从正典中删除,也将与旧约有关的新约书卷删除。在我们这一代,哈纳克(AdolfvonHarnack)与布特曼强调非连续性。对布特曼和邦加特(Baumgartel)而言,因着这种看法,就必须用应许法来看圣经神学。旧约是新约的「先决条件」,以色列之约既失去盼望,就产生了新的宗教,以称义之应许的盼望为中心。

    但是,这种消极的主张影响力并不大。魏斯特曼回应道,这类学者的消极主义贬抑了旧约的价值,使它仅仅成为宗教历史(1963:122-33)。此外,新约的背景也脱离了它的停泊处,漂流在不相干的奥秘之海中。将「应许」与「成全」分家,乃是独断独行的作法,没有充分的理由。分析到最后,两约是不能分开的,真正的圣经神学应当从承认这样的合一性开始,也要彰显出这样的合一性。新约中引用旧约257处,而相关的话有1,100处(根据Bestleland希腊文经文),这个简单的事实证明,后者对前者何等的倚赖。就用字、主题、信仰的重点、崇拜等方面来看,两者则是相互倚重。就救赎历史而言,两约之间清楚有「应许与实现」的预表关系,而启示在历史中的渐进观(圣经神学的主干)也必须建立在这种深刻的相互倚靠之上。

    方**的探讨

    引起热烈辩论的第二个重点(前一个为一致的中心),是发展圣经神学的方法。有关如何着手的问题,学者始终没有达到同样的看法。圣经学者属意分析或描述的方式,而神学家则一向锺爱综合的方式。例如,在赖德的《新约神学》中,他用分析法,视各卷书为独立的整体,而古特立却用综合法,按主题逐一讨论。

    解决的办法为:检视这些方法的优缺点。司徒马赫(Stuhlmacher)提出五项标准,以判断一种圣经神学是否合宜(1979:163):(l)它必须可以符合圣经的宗教历史性以及教会性。(2)它在界定两约的关系时,必须在历史与教义上都前后一致。(3)它必须将各卷书与各个传统内的神学线索都结合起来。(4)它在表明圣经的拯救信息与教会对信仰的见证时,应当反映出正典的历史。(5)它在解析与阐释圣经的学科上,应当有高度的学术水平。当然,在解释这些标准时,我们会受到自己所属团体之模式的影响,也就是,要看我们属于哪一「批判」学派而定。不过,在检视以下的方法时,这仍是极佳的掌控要素。我则特别注意三方面:所用的方法必须承认个别作者在表达上的差异;同时,它必须显示出这些表达法在深层中的合一性;它也必须能追溯圣经教义的启示或历史进展。

    1.综合法。这种方法是追踪各个神学主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寻找这些主题的圣经线索。有两种不同的方式:有些人采用宗教历史法,研究神学处境的来源与变化(许多旧约神学家用此法);另有些人只是描述不同的神学,却不太去寻觅其连续性或发展性(许多新约神学家用此法)。综合法的优点,是强调圣经的合一性。它常假定所阐明的主题能将圣经作者背后的各种传统结合在一起。主题法也生动地彰显出各个传统之间的关联性。但是,综合法也可能流于人工化与过度主观,因为其分类很可能是从外面(从神学)硬套的,而不是从里面(从经文)自然产生的。像约或国度这类重要的概念,固然可以尽量运用,但是有人会忽略资料本身,或将其扭曲,以配合预先定下的模式。

    不过,这种方法的影响力相当大;例如,在艾若德的《旧约神学》(TheologyofthcOldTestament)中,他用正典文学「横切面」的方式,来追踪一个贯穿全体的主题(约)。艾若德想要忠于历史,同时保持圣经的基本合一性。他用选择性的过程,一方面避免受历史相对论的左右,另一方面则避免受系统神学的摆布。他的方法广受欢迎;但是,他提出的合一性主题却不受重视。后来用类似方法的人中,传理仁(Vriezenl970)力主圣餐的概念,凯瑟(1978)倡导应许的主题,而德利思(Terrien1978)则以神的同在为中心要题。

    2.分析法。自后启蒙时期以来,描述法或分析法一直是圣经神学的重头戏。它研究各卷书特殊的神学重点,以及发展中的传统,以分辨各卷书的独特信息。理论上,它反对将个别的信息互相协调,成为涵盖全体或一致性的主题。杜乐斯(Dulles)注意到,这样作可以避免几种危险:自以为高过其他方法的霸道式倾向;将圣经思想模式「正典化」的一厢情愿倾向,以为现代人的想法应当与古代希伯来人一样;以及运用当前哲学与神学,从外面来控制圣经思想的作法(1965:214-15)。

    同时,这方法也有明显的危机:分析法可能只是将不同的神学堆聚在一起,并没有经过整合;这样作可能是正确的,但圣经或犹太-基督教信仰对自己的看法却不可能如此。另外,它很容易退化为宗教历史法,只关注家世渊源,却忽略了造成这些文件的活泼信仰。这的确是分析法最常见的模式。

    3.宗教历史法。如上所述,这是分析法最常用的方式。不过,它也是独立的一派,因此值得另外思考。它要阐明的是,宗教概念如何在以色列与早期教会的生活中发展出来。它最偏激的形式,便是假定这些概念全都取自周围的宗教。较保守的形式,乃是追溯启示的进展,就

    是正典时期神启示的历史。最主要的分别为:这种方法是以历史为中心,而分析法则是以神学为中心。

    这方法最着名的倡导者是布特曼,他称耶稣的信息为「新约神学的前提,而不是那神学本身的一部分」(1951:l:3)。所以,神学并不是由历史的耶稣和它的教导开始,而是始自信仰的基督,那是早期教会传道与教导的产物。布特曼的思想受两个因素控制——宗教历史(历史面)与存在主义(解释面)。对布特曼而言,重点为后者,因为圣经神学所以有意义,「不是因为理论的教导、不受时间限制的一般性真理,而是因为它是对人类存在之了解的表达;对今天的人而言,这也成了一种可能性,让他对自己可以有所了解」(1951:2:251)。

    布特曼和其追随者的基本错误,是哈索所称他们的「隧道式异象」(tunnelvision),令他们只强调圣经中与存在主义解释相符的部分。结果,他们经常忽略一些经卷,如希伯来书、雅各书或启示录(1978:101-2)。此外,他们的掌控也太弱;因此,他们对神学的重新架构,似乎让圣经资料任由批判派摆布。最后,宗教历史理论家常假定,任何可能的平行,都是新约概念的前身或来源。其实,这些平行大半只是与新约的概念类似,却不是其来源。总之,若理论家谨守圣经资料,按照圣经主题发展的环境,追溯它在历史上的发展(启示的渐进),则这种作法会有相当的成果。可是,倘若这方法越过了圣经架构,要为这些资料寻找猜测性的修正,就会沦于主观,不值得采用。

    4.历史法和传统批判法。我已经谈过传统批判法的问题(参本书362-366页),所以在此只集中来看这一派所用的释经法。冯拉德的旧约神学经典之作,反对以严格的历史批判法重塑圣经神学,理由为:它会带来消极的看法。他本身则将历史与福音的核心(kerygma)相连,换言之,即立基于历史中的福音中心神学。对冯拉德而言,传统的历史提供了积极之钥,可以解明圣经经文对福音核心的描述;团体在信仰上的发展,对神学的意义较高,而不在于要重新架构团体的历史。不过,冯拉德并没有否定重新架构的合宜性,只是认为发展中的教义更重要。冯拉德主张,圣经神学的真正任务,是陈明信仰宣言,而不是原初的事件。他称这作法为「重述」,并相信,它能为历史与神学的鸿沟搭桥。在这种作法中,神的作为,或救赎历史,是最前线。不过,这种作法将客观的历史与救赎历史两极化,成为别人对他最大的批判(最佳的摘要说明,参HayesandPrussner1985:233-39)。

    虽然发展中的团体很重要,我怀疑它所解决的问题是否超过它所制造的问题。圣经神学应当建立在坚固的根基上,而根据传统或团体之发展而得的猜测性理论,并不能成为可用的地基。我比较喜欢霍志恒(VosGeerhardusl948)的渐进启示观,它重视经文本身的价值,并没有将主张传统发展的修正观强加于其上。最能判断哪种方式最合适的,应当是经文本身,而不是历史批判法的重新架构。逐卷描述法可以按启示的渐进基础,将资料组合起来,这样,在方**上,历史法便可以成为往前跨出的一步。蔡尔兹的《以旧约为圣经的导论》(以及他所着有关新约同类的书)乃是良好的范本。

    5.基督论法。按照费雪(Vischerl949)的说法,我们可以用基督事件来解释圣经的每一个部分。旧约告诉我们,基督会是怎样的,而新约则告诉我们他是谁;于是,我们对旧约中的基督可以有一幅完整的图画。亨斯登堡(Hengstenberg)、巴特,和许多现代信义宗的神学家,都证明了今日基督论法的流行。事实上,这个方法有一些优点:它防止过度历史化的狂热,就是许多圣经神学家的倾向,并且承认基督信仰的中心性;对基督徒而言,整个圣经的确都指向耶稣基督。分析法所产生的旧约神学,则几乎对新约或旧约先知性的目的皆一无所知。

    不过,整体而言,这个运动的危险大过其优点。几乎所有作者都将旧约经文寓意化、灵意化,来配合他们所构思的「基督的预表」或这一类的说法。旧约不再是历史,记载神和他立约子民以色列之间种种拯救的故事。主观的猜测和简化的作法,使它沦为一系列先知的表演。经文的用意、旧约本身为正典的价值,和身为雅巍选民之希伯来人宗教经验的价值,都在「关联性」的祭坛上牺牲了。两约之间的连续性应当用更好的方式来表达。

    巴尔提出「三一法」,旧约以历史为重,而新约则以基督的权威为要,两者都建立在神性——父、子、圣灵——合一的根基上。再加上应许与成就的观点,两约之间的关系基础就更厚实了。旧约与新约各自记载神与他两群子民的约——以色列和教会,然而却透过基督事件,连结在同一本圣经中。

    6.信条法。采用这方法的人,视圣经为一系列的信仰告白,要求人附从;既是如此,它便在历史之上。有些学者将这个观点放入他们的系统中(如vonRad,Cullmann),但是另有人则以它为中心,而非常反对分析法或历史法。傅理仁(1970)主张,不可能有纯粹客观或中立的立场,惟有采取类似原初团体的神学立场,才能了解圣经神学。哈索提到,艾斯弗特(OttoEissfeldt)、赖特(G.A.F.Knight)和德弗克斯(RolanddeVaux)都采取同样的立场(1975:40-41)。旧约必须从基督徒圣经的角度来了解,神学则应视为需要信心的科学。

    这一派的优点为:它承认信条的重要性,和合乎圣经信仰的敬拜。两约都是由相信的团体所写,也要求所有读者要相信。耶稣的教导说,国度的真理是传给相信之人的(可四10-12;太十三10-17)。但是它也有明显的缺点。哈索写道,艾斯弗特的立场(所有追随他的人都接受)「一方面充斥着历史的武断说法,另一方面又将知识与信仰分开,这全然是人为的,并没有足够的理由」(1975:41-42)。这个方法也像基督论法一样,把一些不属于旧约的东西读

    进里面,也会强将神学分类(如罗马天主教、信义宗、改革宗)加在新旧约的话语上。它的基本前提很不错,即:我们应当采取和原初团体相似的信仰立场来读经文;但是,这项任务需要很严格的控制。此外,综合法与分析法的学派也都承认这一点。

    7.多重法(参Hasel1981:181-83)。以上的每一种方法都有其长处,将它们结合起来,并让经文来作主导,就可以将短处减至最低。这个方法是我最喜欢的。若要建立有效的圣经神学,必须合乎五项标准,或受五件事掌控:(1)资料必须反映出个别的神学和圣经文学的文体(如智慧文学、路得记或以斯帖记的神学,及马可或马太的神学)。(2)我们必须使用这些文件最后的正典形式(以免按历史批判派猜测性的重塑来编织神学),并寻找作者与书卷所列主题之间的关系。(3)这项任务是双叉的,从各卷圣经不同的神学开始(描述或分析的一面),继而阐明「贯穿的主题」,就是各卷书中所浮现的相关题目,并将它们结合在一起(如将保罗和雅各连在一起)。(4)目的是追溯个别主题的发展,然后去发掘那机动的合一性,以及能连结各部分的多层面模式;换言之,任务共有两项:一为研究个别的主题,一为发掘联合性的主题。(5)最后的产品必须整合两约,注意到其中的差异性与合一性。

    从一开始,所采取的立场乃是信条式,照实接受圣经作者的观点,并且与其认同。不过,这并不代表要取消描述法。我们所要找的,是「圣经的」神学,并不是按己意武断定出的神学。研究各个传统不同的「神学」,是要将按卷研究法和历史发展研究法两者结合起来;这两者被放在冲突的地位已经为时太久了。其实它们都有价值,只是需要互相补充。按卷研究法本身可能有人工化之嫌,例如,要按希伯来正典的顺序,还是按早期教会的顺序?这两者都不能令人完全满意,因为皆不能产生连续的主题。同样,纯粹的历史法也常受外在历史地理假设的左右(如传统批判法或宗教历史法),这些假设忽略了经文,以起源与发展的理论为中心。其实,各卷书之间基本上具传统批判的合一性,可是也有历史或时代性的关系。

    到此为止,资料的差异性最受重视。但同时,交织的模式也会开始出现。启示的进展逐渐呈现出来,因为个别的主题开始连到其他的书卷中,首先是在同一时代的层次(例如,西元前第八世纪的先知),接着则是在不同的时代之间。当连结的主题浮现,就要注意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神学家的第一个责任是解经;经文必须为自己说话。个别的声明不可以高举到教义的地位,彷佛可以代表整个教义;每一项声明都必须按出处的上下文来看,然后将全卷或全集(如保罗书信)类似的声明放在一起。很少会有一个声明能含括整个神学真理。通常每个声明都是整全教义的一面,针对特殊的状况,即某个团体的问题而发。例如,我们不能只用罗马书第九章或以弗所书第一章来「解决」拣选的问题;而必须考究所有提到神救恩的「呼召」与我们的回应之经文。这就是为什么解经与圣经神学如此互相倚赖的原因。它们互相提供资料,有时则相互牵制,以免越界。解经能提供内容,圣经神学则提供认真研经的观点。从解经的范畴发展出教义模式之后,它们就会与圣经各卷在历史发展中所出现的其他支流相交。如此一来,各个题目便是从经文的资料中以归纳的方式产生,并不是由外面以演绎的方式强加而成的。但是,这并不意味会产生毫无前提的解经。其实,我们能够侦测出模式,便表示已透过解释有所选取,这一点必须不断澄清,若有必要,也要受到经文本身的修正,或接受同样在作解释之团体的指正。相反的理论所提出的挑战有其价值,因为可以驱使我们再回到经文中,让经文来作最后的裁决。

    8.统一中心的问题。圣经神学发展到最后一步,就是要辨认不同文件中最高的共通概念,或联合性的主题。当我们看出圣经各个时期相互连结的原则之后,这些模式会围绕着某些观念结合在一起,就是能使个别的见证互相关联的概念。然而,究竟是否能有一个主题或概念,立在圣经神学的顶端,则很难确定。许多人认为,既然意见纷纭,可见连结所有之事的,不是一个主题,而是一丛概念。华泰尔(J.A.Walther)提出十三个核心主题:被掳与释放、神和神子、妥拉的赐予、圣约、神的子民、圣礼、王权、创造、智慧、神的灵、公义与公平、主的日子、应许与盼望(1969:222-23)。不过,我们一定会觉得,这些复杂的概念应当还可以进一步的整合,不会太困难;例如,神和圣灵,或圣约与王权。

    若要寻找结合其他题目的中心主题,必须符合六项标准:(1)该钥意必须表达出神性的本质与特色。(2)该主题必须能说明神子民与神、与世界,和他们本身之间的各项关系。(3)该概念必须以全人类作为神救赎之爱的目标。(4)该钥义必须说明两约之间辩证的关系。(5)该钥义必须包含圣经不同部分各自强调的重点,并作总结,如:智慧文学以及启示文学,或书信的部分。(6)该主题必须说明其他有结合潜力的题目,真正将它们连结在同一标题之下。它应当能解释其他题目,加以平衡,而不是强加于其上。

    好些学者提出的钥义都无法符合以上的条件。艾若德和里德布斯提议以「圣约」为中心主题,他们认为,它表达出神与它子民之间不可切断的关系,其中既包含法律的合约,又包括末世的盼望或必将实现的应许。可是,圣经里面有许多部分(如智慧文学)并没有这个题目,它也无法将另外的题目纳入其范围。还有人提议,以神性的某种形式作核心——神与基督(Hasel主张)、雅巍(Zimmerli主张)、神的圣洁(Sellin主张)、主权(Koehler主张)、王权(Klein主张)、或神的同在(Terrien主张)。不过,这些都无法配合以上所列的各项标准。存在的实际(“Existentialreality”,Bultmarm主张)或相交(Vriezen主张)等题目,考虑到神人相互关系的另一层面,但是仍然不够宽广。

    另外常有人强调的钥义是末世的盼望,无论是「应许」(Kaiser主张)或「希望」(Moltmann,McComiskey主张)。这个建议的长处,是它能将两约连合起来,而且从某方面而言,也的确结合了以上其他的题目。可是,圣经有些部分(如,智慧文学或约翰的着作集)并没有强调这一点,而且从许多方面看,它只是救赎计划里的一个层面,而非其全部。

    比较有可能的说法,是各种「救恩历史」的模式,提倡者有冯拉德、库尔曼(Cullmann)、戈佩特,或赖德。这个立场承认神(或基督)在过去、现在、未来与人类相交的救赎作为。可是这模式也有一个大障碍。它比上述的题目更人工化,其他题目可以找到圣经用语的支持,但这乃是一种理论的概念,并没有用语上的支持。另外,圣经并没有特别强调这个概念。它只在路加的着作中扮演重要的神学角色。最后,强调「行动的神」(Wright),常会将救赎历史与真实历史分开,使它成为神学分类,却不含实质意义(参HayesandPrussner1985:241-43)。

    因此,今天大部分学者都提出一丛主题。布鲁格曼相信,旧约神学浮现出「双轨」的轨道,可以界定为「异象/实际」、「圣约/智慧」、或「伦理/智慧」(1984:5)。他称之为「界线」(boundaries)或「变数」(Parameters),可以藉此来判断神学。同样,尼尔仁(R.Knierim)也使用双层模式:雅巍和世界的关系/世人和他们与实体的关系(1984:44-45)。这一类理论还没有趋向一致的现象,但是我们可以说,大部分人都承认,圣经所关注的事太过分歧,无法以一个主题来概括。

    结论

    圣经神学在释经任务中的角色有两方面:内在方面,它研究各卷书和两约不同的主题,将它们组织起来,成为一套套整全的教理,然后将这些整合在一起,成为能够反映出启示进展的全面教义;外在方面,它提供从解经到系统神学之间的桥梁。从许多方面来看,在认真的圣经研究中,圣经神学常遭忽略。可是那些认为系统神学不可能建立的人,又错将它成为释经过程的最后一步。我认为,圣经神学乃是解经阶段的最顶点(分辨「它过去的意思为何」),并成为一个转接处,可以过渡到处境化的阶段(判断「它现在的意思为何」)。圣经神学也成为系统神学的基础,因为它告诉我们以色列与早期教会的系统神学为何。这样收集与整理圣经材料,是顺着启示的进展,所以圣经神学描述出圣经时期各种信念的出现,并且按以色列和教会原初使用的模式,来将它们按理论组织起来。

    在圣经神学中,有两类研究法,一类是所有基督徒都会作的,另一类则多半是专家才会去作。前者包括透过神的话追踪个别教义,以判断哪些神学声明才符合所有的资料。若有教会要重写宪章,或内部产生教义的争论,就必须进行这些研究。例如,浸礼、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或灵恩问题等的争议,不可能透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可是教会毕竟很难将这项任务作得尽善尽美,因为倡议者很可能只选出支持他们立场的经文,来作出他们的教义声明,而没有检视所有谈及该问题的经文。答案是要透过圣经的每一个阶段来追溯问题,最后才将整个资料组织起来,作出定论。要诀是将自己的信念「搁置」一旁,让另一方来向我们所偏好的立场发出挑战。这会促使我们去重新检视圣经的资料,并让所有的相关经文都具同样的分量。我在下一章谈系统神学的时候,会作进一步说明。

    圣经神学的第二种研究法,可以分成几个层次进行,研究一卷书(如:以赛亚书或马太福音)、作者文集(保罗神学)、旧约和新约(旧约或新约神学),或整本圣经的神学。当然,这种研究工程浩大。学者必须判断每卷书、每位作者各自的神学重点,再整合起来,以判断究竟结合两约、使它们成为一个整体的最大主题为何。在本章中,我曾数度提起,这个看来不可能实现的目标,是可以作到的;我相信,我们不但可能作到,也必须要这样作,才能够了解圣经的差异性与合一性。最重要的是,结合圣经各支传统的主题,必须从下而生,不能由上强加;亦即,它们必须是从经文中取出的,而不是出于神学家的想像,并且要真正能够将圣经其他的重要子题含括在内。
第三部 应用释经 第14章 系统神学
    第14章系统神学

    系统神学配得上「圣经科学之后」的称呼。实际上,前面所讨论的每门学科与技巧,在建立系统神学的时候,都必须用上。一开始,我们采用自己所属意神学团体的传统观点(如:卫理宗、改革宗,或福音派、自由派)。这是我们起步之时预设的了解。然后,神学家追溯某个问题(如:赎罪或末世论),用归纳法研读圣经,判断哪些经文谈到这个问题。在这个阶段,解经研究探索有关此教义各段经文细节的含义,并开始将经文组织起来,以判断每段圣经各在教导该教义的哪一方面。圣经神学将结果整合起来,并判断以色列和初期教会对这个问题的信念。接下来,神学家要透过教会历史来追查这个问题,看它在不同的时期如何发展,以因应不同的需要。这便说明该教义过去曾如何处境化,并可以提供积极与消极的线索,让我们能针对现今的情形,将该教义重新处境化。

    换言之,系统神学是圣经研究与教导最终极的目标。每种释经的层面(包括处境化,本书下一章将探讨)都必须实际用上,才能为今日建立神学。

    这个过程本身听起来十分复杂。实际上,每一个步骤都有层出不穷的问题,这些问题再加上过程本身,成了释经学纠缠不清的难题。一言以蔽之,这个困难可以这么说:第一段所提的每个步骤都由一位诠释者进行,他检视材料时不免有所偏好,而他又用自己所属之信仰团体所蕴育出的框架来解释,再加上他个人的经验与癖性,这些都会影响研究的方向与结果。换言之,我们都想让自己的这一方得胜!任何时代中,没有一个人会纯粹客观地探索真理。这些偏好,加上这多元化世界所提供难以相信的选择性,使人要判断哪种神学看法是最好的,真是难如登天,更不用说要判断哪一个才是「正确」的了(意即,是最终或绝对的真理)。

    可是,神学方法的这些层面上——先入为主观、团体的立场、经验、理性的思考——不见得都是消极的影响,对于建立个人与团体神学的过程,也都有积极的贡献。问题是,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批判性思考力——不但针对其他看法、也能针对自己的想法——愈来愈迟钝,因此,在各种可能性中,愈来愈难作出决定。批判派学者逐渐以多元化的态度取代「真理」(单数)的观念,接受许多可能的「真理」(复数),甚至在神学上亦然。从某个程度而言,这样作有其必要,因为圣经本身就容许很多问题没有黑白分明的答案。然而,同时,我们不敢将所有问题都这样放开。圣经对于某些事或许讲得不太明确,如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千禧年,或教会治理(当然,许多读者会回应道,圣经对这些问题有清楚的答案!),但是对于基督的神性、他第二次再来,和代替性的赎罪,难道圣经也同样不明确吗?凡是要发展系统神学的方**,必须回答这类问题,并说明,如何决定哪些范畴可以作多元化的开放,哪些范畴则是绝对或基本的教义。

    本章的目的,是提供一个方法,以在千百种可能性中作出判断,并讨论许多神学家经常忽略的重大问题。从许多方面而言,这一章成了其他几章的总结,也将成为其他部分的基础。附篇-、二中对于意义和真理的讨论,提供了极重要的理论基础,陈明建立系统神学的可能性。今日高等批判圈内的趋势,是以许多系统神学来取代一个系统神学的观念,认为每一个系统神学都是「真确的」,适用于某个信仰团体或某个特殊状况。这是后现代的现象之一,否定绝对的真理,肯定可能的诸项真理。我相信,要判断哪个神学系统可能最好,以及要建立一项教义,的确有许多问题,但并非无法克服。下面各段中,我们将逐一探讨这些问题。

    神学架构的组成单位

    在神学研判中,有许多因素互相交汇,在整个过程中,每一项都扮演重要的角色。在福音派圈内,许多人假定惟有第一项——圣经——方才算数,其他都是障碍,而不是神学架构的积极单位。但这种想法并不正确。在神学的混合面团中,每一个方面都是重要的原料,每一方面也都带着一些危险,是我们必须防备的。

    1.圣经。许多人认为,教义是自然从圣经中产生的,只需要引用几节圣经,教义就会清楚显明了。但是,这忽略了一项事实,即:这些经文的意义并不那么清楚,甚至许多经文在历世历代中都争辩不休。此外,这些争论也显出了神学的差异。结果,有些人走到另一个极端,主张全然开放的神学,可以有各式各样的核心,亦即,各种可能的答案都有,并没有最后确定的教义。我们显然应当在这两个极端中找出某个中间立场。

    决定因素之一,是我们对圣经权威的看法。像我一样相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话,是启示之言的人,接受它为一切教义声明最后的裁决者。凡对圣经权威不持这样高的看法之人,则会采取不同的作法。要点是看清,对于圣经在神学架构的中心性,自己的概念究竟为何。惠斯丁(vanHuyssteen)说,这一点「完全决定了神学家处理问题的方法,它或会成为慎思明辨、十分负责的模式,或是会成为淹在水中的模式,在神学家的后备库中发挥看不见的过滤作用,呈现受到限制的圣经观」(1989:179)。换言之,我们必须谨慎地探究自己对圣经的观点,澄清对圣经权威和自己有限之解释的看法。

    这种张力形成神学研究最基本的问题。我们太常以为,自己的解释就是圣经所说的话,而没有看出还有许多因素影响了意义的判断。结果,教义就由一种拉比式的「串珠」产生,也就是将一串自己所偏好的经文连贯起来,似乎可以「证明」某种教义模式是有效的。但困难在于,反对者也可以提出他们自己的一套证明经文(通常双方会用完全不同的经文谈同一个问题,而各自忽略对方的证明经文!),而两方都只绕边谈,却不直接对话。例如,许多主张基督灾前回来的人会举出但以理书九章24-27节、马太福音二十四章37-41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1-52节、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13-18节、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6-7节,和启示录三章1O节,四章1、4节;灾中派则倚重马太福音二十四章21-22节,和启示录十一章15-19节;而灾后派会抓住马太福音二十四章29-31节、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1-10节,和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l-3节。太少有人真诚地对话,或思考另一方的经文。

    按自由派观点来建立神学的人认为,圣经本身乃是传统的产品,所以不能成为神学的终极来源。考夫曼(GordonKaufmann)主张,福音书是以个人脱离一切捆绑为中心,包括脱离宗教的传统。所以,神学一直在发展中,并且因着历史情境的改变,不断要重新修正。由于环境与世界观不断在改变,宗教概念与作法具多元性,所以不会有最终的答案,或最终的神学。传统——即使是圣经的传统——不会是终极性的,都要随团体需要的变化而改变。按考夫曼的看法,圣经和信条虽提供了「真理」,但是必须要按现代的需要来重新陈述、变化调整。

    在这方面,奥格登(S.M.Ogden,在他即将出版的书)发现,神学反思有三个「层面」:(1)历史的层面,追溯传统的发展,从圣经话语背后的传统开始(透过传统批判),然后探讨圣经内部观点的变化,再来则是整个教会历史中观点的改变;(2)释经的角度,研究历史的见证(以上的第一步),视为人类对终极实体的见证,然后向现在的情境重新解释那个见证(承认批判反思与实际行动都具多元性);(3)哲学的探索,注意到存在问题的中心性,就是终极实体对我们的意义。对奥格登而言,经过哲学反思的过滤,能判断哪些人类经验的见证对我们的团体才有效。

    这些学者认为,对于神在一个团体中的能力,圣经的见证很有价值,但它却不是神学建构的最终权威。非福音派神学家相信,圣经各卷书原初的目的,是要证实神以救恩历史的方式与它的子民同在,而不是要提供一套特定神学的基本单位。法利(Farley)和侯格森(Hodgson)称后者为「圣经原则」观,认为它是初期教会的产物,由于其他基督徒团体的竞争,和基督徒运动愈来愈普世化、超文化性,这些压力使得初期教会不得不改变它们对圣经作品的看法,成为「一套正式承认、有权威的作品」,要求「仔细的解经和证明经文,并发展出以启示作神学根基的看法,将存于人类历史里的沉积视为神的默示,绝无错误」(1985:68)。由于现代神学历史批判法的发展,他们主张,这种绝无错误、命题式的权威观已经崩溃,取而代之的,是视圣经为神救赎作为的象征性表达,而今天这种表达必须「重新描述」,才有作用。

    简言之,在这类方法中,圣经不再被视为包含神所启示的整套神学,是必须相信的,而是成为一本个案手册,提供可依循的模式,来建立现代的基督教。此外,神学架构的重心,也从满有权威的圣经,转成现代团体的需要,正像现代释经学也已不再以经文为中心,在建立意义的时候,是以读者为中心(参附篇一)。麦法格(SallieMcFague)追随特雷西(Tracy)的看法,将圣经权威定义为「古典诗的经文」,意思是:它对历世历代所有人都满有能力地说话,并且弹性很大,向各种解释敞开(1982:59;参54-65)。

    麦法格认为,圣经并不含教义的主张,因为它代表另一个世界,它向这一代、也向每一代的基督徒说话,为他们的经历定型。所以,若以圣经为惟一神的话,就等于拜偶像,因为将一本属人的书(圣经)视为神的肖像。相反的,圣经乃是向我们所关注的事发言,并提供答案,切合我们的需要;它的权威是在功能方面,而不是绝对的,或教条式的。此外,其他基督徒的古典着作也向我们所关注的事发言,因此也是宗教真理,可以用现代的话来重新陈述、重新描绘。圣经是基督徒反思与制定教义的基础,但却不是终极的真理。相反的,神学家要处理其中隐喻式的信息,使它能切合现代的情境,把不合宜的部分加以修改。

    福音派神学家不敢忽视这个挑战,因为在自由派对保守派释经学的批判中,有许多见解是对的。解释与神学模式的确具多元性。每一种基督教传统都包含特定的教义和信念,有时彼此的差距甚远。同时,在生活中,这些宗教传统对一个人所信之事的影响,甚至超过圣经(参下文的说明)。在建立教义理论的时候,挑选与解释手边资料的实际过程,远比到目前为止所描述的更为复杂。

    但这并不是说,想以圣经为基础来建立神学「真理」的想法,是毫无根据的。附篇二说明,我们可以寻觅的「意义」的确很多,诸如存在式、处境式(我们称之为「重要性」),或神学式。但是,作者原初的意义乃是另一回事,而我相信,这乃是其他解释的基础。本书的每一章都在谈一段经文原初意义的优先权(以及其可能性)。读者的先入为主确实会阻碍人发现原初意义,同时,可以筛选的可能解释也多如牛毛,但这并不致使我们不能作出相当肯定的判断,看哪一种「意义」最切合原初的情境。再说,所有「可能的意义」并非同样有价值,我们不必投降,接受所有的可能性。有时我感到,许多批判神学家受到一种新的「最终权威」操纵,就是现代情境,结果造成相对主义和极端的多元主义。圣经本身要求我们按照作者的原意来了解它。因此,我们有责任找出最能配合这目标的理想。

    圣经神学让神学家离开个别经文,来到神学架构中,而经文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自由派神学家常否认定理式神学(Propositionaltheology)的有效性。圣经成为宗教经验的一种模式,而不是教义声明的一份摘记。这看法的问题是它呈现了分离性。其实,定理式与行动式,这两者是并立的,不是二择其一,乃是两者皆是。就连叙事部分都蕴含着神学主张,是作者想要传达给读者的,编辑批判已经证实了这一点。同时,教导部分也包含行动的成分,不单谈信仰,也谈应当如何行事。换言之,定理与经验在圣经里肩并肩,两者都是释经学有效而必要的目标。

    圣经神学的任务,是将经文整合起来,成为前后一致的架构,描述出以色列和初期教会的信仰;它本身成为最有力的检查处,防止高举某些个别经文到教义式定律的地步,以致错解了经文与教义。一段经文经过重新检视,就是与讨论同一题目的所有经文都作过比较之后,诠释者便不得不重新思想它真正的信息为何。

    最后,圣经本身宣称,它是信仰与生活的基础。今天许多人(如Farley和Hodgson)把圣经与「圣经原则」分开。他们说,圣经原来是以色列和初期教会中,同时存在的各种传统之宗教信念的记录。只是到了后来,由于「异端」反对者的出现,以及差异性愈来愈增多的现象,迫使教会发展出「圣经原则」,也就是:相信圣经是神学声明的最后仲裁。但是,这种说法并不公平,因为其实新约作品大半是为建立一套教义而写的,为要指引教会的教导。例如,保罗书信大半在纠正误解,要求改正错谬的教导。换言之,新约大部分写作的目的,是要设立这种「圣经原则」。所以我们以圣经为一切教义发展的根基与最终的仲裁,乃是正确的。

    2.传统。一般人讲到「传统」,就会以为是指罗马天主教的「权威说法」,但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每一个更正教的宗派也都有其权威式的「传统」,从许多方面而言,这些传统和罗马天主教之教条的约束力不相上下。基本上,「传统」是指一套信念与作法,是某种运动在历史中发展而来,对现今该团体的形式具指导与定型作用。借用一首旧的福音诗歌,歌词稍微变化一下,可以说:「我怎么知道?因为教会这样告诉我。」我翻开圣经,会选读配合教会教条的经文,就是教会教我相信的内容。从某个角度而言,这是必要的,因为这种神学的根底提供了发展系统信仰的架构。问题是,下一条街的教会有另一套教义,和另一套证明经文,而我个人常没有留意,在谈到同一个问题时,我们采取的看法何等不同。

    因此,我们有必要去了解教义历史,并且采用批判式建设性的方法,来看某个教义形成过程中所受到背后社会与文化母体的影响。神学家首先要将自己的信念放入历史互动的光谱中,并去了解,这些信念的每一方面,与教会教义之发展结构究竟可以怎样相配。当我们发现,自己教会的传统并不能追溯到使徒本身(无论其背后声明的理由是如何动听),乃是来自教会的冲突,并不是纯粹出于神学的推理,实在会让人感到颜面无光。这并不是说,我们必须对所有信条和信仰告白存疑。它们当中大部分至今仍然有效,就像当初设定之时一样。然而,我们不能依据传统来宣告某项信念是可靠的,因为传统只是一个模式,它本身必须澄清,而如果经过研究,发现它有需要变更的地方,就要去改变。

    换言之,所有传统都必须服在圣经更高的权威之下。例如,我仍然能够宣读使徒信经,但是要省略其中的一句:「降到阴间」,因为我研究以弗所书四章8-10节和彼得前书三章18-20节,让我不赞同传统的信念,即:基督在复活之后曾降到阴间(死人的世界)。相反的,我相信,彼得前书的经文是显示,在复活之后,基督曾向邪灵宣告胜利。所以,我必须把那句话从使徒信经中拿掉,不过其余的信条仍然是神学声明的架构。

    要诀是承认教会传统的本质是解释性的。它们本身并不拥有权威,是否有效,端视与圣经真理是否相符。每一则信仰告白都出于具体的历史情境中。惠斯丁说:「既然信仰告白都宣称,它们是圣经的解释——其本身并未变成永恒的圣经;因此,每一则信条都反映出当时的神学与非神学之思潮,这样一来,它便只是一种神学模式,无论在那个传统中,它经过历世历代,已占有何等高的权威」(1989:184)。既是模式,它便可以再检视,若有必要,则需修正,或根据更进一步的圣经研究与社会历史的反思,再作重述。每种传统不仅是圣经研究的结果,也是时代的产物。因此,不单应当检视它在圣经方面的可靠性,也要察验其社会历史状况是否能与今日相配。许多信条,如尼西亚或亚他那修信经,对今日仍然适用,就像当年一样。不过,我们必须常说明其中的用词,并且将它重写,让现代人可以了解。

    不过,这并不表示,在神学的陈述上,传统主要是扮演负面的角色。其实真相并非如此。实际上,如果没有传统,就不可能有神学的架构。迦达莫的说明十分正确:

    了解不可视为是主观的动作·它只不过是将自己置身于传统的一种过程中,就是将过去与现在不断融合的过程。这是释经理论所必须表达出来的,但过去释经学的主导概念,常只是一个过程、一种方法。(1975:258-59;强调字为他所用)

    诠释者并不直接(或完全客观地)将圣经的经文应用到当前的问题上。其实,所有神学性的了解总是带历史性,因为圣经的经文是透过传统来吸收的。传统不单提供资料,也塑成我们的先入为主。因此,它在每一次教义的制定上,都扮演积极——甚至决定性——的角色。

    教会历史的任务,是解明传统的形成与发展。在这个层次上,许多批判神学家拒绝将圣经与传统分开,因为两者都是发展过程的一部分,而教会便是在这过程中界定自己的。当然,这便意味,在基督教头几个世纪中,正典的形成过程乃是一种错误的努力,因为它将圣经编成法典,高高在上,不容批判去质询。这些学者要使圣经与传统成为不断重新发展之过程的一部分,随着教会因应新的情势,重新肯定自己的身分。然而,我在本书中一直强调,圣经和建立在其上的传统,是截然不同的。神学家不断创造新教义的画面,在教会历史中找不到支持。相反的,它所显明的乃是:基督教领袖应用圣经的真理,来向新的情势发言。这不是创新,而是处境化。即使在罗马天主教中,权威并不是一套凭空而来的新教义,乃是一套对圣经权威的「解释」。

    因此,教会历史的任务,是追溯教义的发展。它假定,所有神学体系的基础,不单在圣经上,也是在过去的历史里,因此要设法解明其背后的历史基础。此外,它也假定,每一个教义的形成,都出自一个特定的「历史-文化」情境,因此必须经过调整,才能适应现今的情境。在这方面,它具有批判作用,要问:从过去而来的神学模式,是否完全适用于现今的团体,或要问:它是否需要再重新写过,才能向现代人说话。穆乐(RichardMuller)说得好:

    每一个系统神学家都必须牢记在心:他的教义一旦印成书,或出版后不久,就不再是基督教思想的「刀口」,最新的教义形式,乃是成为历史家的财产;他们的任务,则是以它为受社会与文化影响的文件,反映出不断前进之信仰团体某一特定时刻的状况,而加以检视。(待出版)

    要诀是承认,传统——就像信仰告白,甚至信条——乃是圣经话语处境化的产物(或是如Farley和Hodgson所称,解释的「沉积」)。因此,所有现今的神学声明,不单发源于圣经,也出自历史,可以说是受历史所左右。今天的教会必须从两方面来检视传统与信条:它们是否能充分重述圣经真理,以及它们是否够反映出现今团体的信念。这两方面一定会有张力。穆乐说,若在神学推理上想要保持客观,办法不是对过去采取毫无偏见、毫无兴趣的态度,而是要「对历史材料以良好的方法进行分析」。我们必须谨记,手中的资料、我们的团体、甚至我们本身,以及一切的了解,都会受到历史和环境的影响。这种认识让我们能将圣经和传统真理重新处境化,来适应我们目前的需要。

    所以,圣经提供了内容,而传统将圣经模式重新处境化,发展出新的模式,让当前的信仰团体可以重塑教义,向今天的人清楚的说话,就像当年圣经文件和传统信条曾向那时代的人说话一样。此外,思考历史事件,也会看到正面与负面的榜样,使我们对自己的前提更提高警觉,要让圣经来作最后的裁夺。它也帮助我们,将自己教会的传统放在教会历史的光谱中,这样,若我们所属的信仰团体对自己的信念有不当的「无误观」,也可以纠正过来。

    我们需要发现自己传统的历史起源(通常主要是政治状况),这样便会对我们的神学对手更能欣赏。例如,我们发现,改革宗的传统根源于奥古斯丁,而更深的根基则在加尔文;亚米念派的根源是亚米念(Arminius)与卫斯理(JohnWesley);时代主义的根源是上世纪普利茅斯弟兄会运动(PlymouthBrethrenmovemet)。这些传统都不能溯源至第一世纪。甚至天主教真正的根源,也是在第二与第三世纪罗马与亚历山大的政治斗争。我同意,这种观察所带来的谦卑,可以防止因次要教义而产生**,这样作实在毫无必要(参本书第415-418页)。

    简言之,传统在神学架构上,有消极和积极两种作用。消极方面,它对我们信念的影响常超过圣经,以致阻碍了真理的发掘。积极方面,它能指引我们,对我们任务的每一步都提供资料,在了解上是不可少的助力。

    3.团体。就一方面而言,信仰团体也是传统过程的一部分,因为如上所述,传统的主要价值之一,便是能指引现在的团体,而当现在的团体一界定出教义,就变成了历史过程的一部分。但同时,我们必须视信仰团体为另一个题目,因为它能掌控传统,重新评估历史资料,以配合自己的需要。主张读者回应的神学家甚至极端到一个程度,完全根据信仰团体来界定神学的「意义」,他们不太重视对过去教义的重新定义,而是要再度创新。他们主张,过去神学声明的意义,已经没有办法再重新建立。而信仰团体只需要「运用」从前的信念,但完全根据现今的需要,或神学的「策略」,来塑造它自己的教义。对这类学者而言,圣经和教会传统融合成一套教义的可能性,而教会团体可以加以吸收,重新编写成现代的信仰体系。根据读者回应派的理论,圣经、信条和教义体系,不是用来了解的,而是要根据阅读团体的状况来改变的。这些学者不承认任何标准或静态教义,认为只有动态的发展和不断改变的信念。

    这种以团体与处境为神学建构之中心的看法,其极致为解放神学的各种形式(第三世界神学、黑人神学,或女性神学)。解放神学将福音派的权威观完全颠倒过来。圣经不再是信仰与行为的准则;相反的,处境的状况才是标准。这些神学家主张,教会必须认同受**的团体,教义绝不是最终的权威,总是受文化的影响。既然现今的世代中,受**的穷人与少数团体居多,惟一有效的神学,便是使受苦者得释放的神学。神学与行动都要由团体的状况来支配,而信仰体系也要建立于其上。

    这些显然代表以团体为神学中心的极端例子。然而,它们的影响力很大,不容忽视。并且,我一直认为,解放神学的兴起是因为教会忽略了圣经所关注的一些地方。解放神学家提出了正确的问题,可是给予了错误的答案。在神学的形成中,团体和处境的确应当扮演重要的角色。但问题是,这方面究竟是建构的素材还是补助材料。我认为,团体的状况可以影响神学决定,但却不能据此下判断。其实,这个声明还需要稍微修正:团体的状况不应该成为神学选择的决断。事实上,在建构神学时无人能保证,圣经一定会成为最终的裁决者。实际上,许多抉择都是依据状况与处境而定的。不过,至少在理论的层面,信仰团体应当扮演某种角色——只要不是作决定者。处境是复杂的「先入为主观」(包括传统、团体,和经验)的一部分,在神学公式中,指挥圣经经文的,便是这种了解。此外,信仰团体的状况和文化模式,不单引导整个体系,也影响个别神学建构的用字与组织,如此,传统公式便得以重新处境化,适应现今的世代。

    4.经验。这是先入为主观三支组合中的最后一支(与传统和团体并列)。这三者各自对神学决定的影响,一个比一个狭窄,因为传统使教会在各个时代中结合在一起;团体将这些传统的信念处境化,配合它自己的状况;而个人则按照自己的经验来将它们重写。不过,每个层面对一个人的神学抉择都有很大的影响力。「经验」不单是指形成一个人生命的各项复杂的事件,也是指由此产生的世界观。其中最重要的是宗教经验,但是社会经验也很具关键性。一个人生平所遇到的各样环境,常会决定那个人对神的看法,以及对宗教的经验。

    惠斯丁写了一段话,指出神学声明的「本质」:「神学家是基督教的信徒,他们对信仰的经历,以及宗教语言的本质,这两项因素对神学声明具最主要的影响;在神学和哲学上皆然」(1989:128)。惠斯丁相信,宗教经验是我们所用之神学词汇的基础,因此也是所发展之教义的根基。不但如此,这两者也互相倚赖,因为宗教词汇对我们如何解释自己的经历也有重大的影响力。如今已经无人假定,我们站在信仰体系之外就可以完全客观。今天大部分人主张,在神学真理上若要作出理性的决定,就必须先同意该信仰。在神学声明中,真正的认知成分必须将神学家主观的信仰也包括在内,因为后者必然会影响我们对证据的解释。换言之,神学主张是由宗教的委身塑成的,它又回过来促成宗教的委身。问题不在于信仰体系是否影响我们的决定,而是我们是否察觉到这一点(PP.l26-32)。

    特雷西称之为「处境」(situation);也就是说,个人必受当代的社会与文化因素影响,而若要建立有效的神学,这些都必须加以分析。可是这种「处境」经常改变,昨天的答案不能满足现在的情形。例如,存在神学[如田立克(PaulTillich)]对现代人疏离和无意义的回答,对现今后现代的社会已经失效。按照特雷西的看法,这种过去的「典型」问题必须重新写过,来配合现今的状况,而当代的中心问题是冲突与多元主义。答案不再是一个,而是许多声音纷纷喧嚷,要人注意,同时每个人都因超载而苦不堪言。神学家必须建立基督事件与复杂状况的对话,不但在微观的层次(个人的内在心理),也在宏观的层次(社会文化对所有人的影响)。对特雷西而言,惟一有效的神学,便是能使标准的基督徒事件与现今人类的困境互相关联的神学。

    特雷西看出,现今的状况或经验对神学家有莫大的影响,这显然是正确的。不过,他将其权威太过夸大,而对神话语的权威却不够重视。麦法格追随特雷西的看法,要求神学要「为我们的时代」而写,不接受任何固定、有约束力或绝对的标准,只承认宗教真理的开放性(1987:21-28)。

    基要主义显然不接受宗教与神学用语的隐喻性,因为它的基本教条,就是将神的话与人的话认同,尤其教会正典中所使用的话。然而,隐喻式神学的本质,正是拒绝将人编织的话与神的实体认同。(P22)

    麦法格强调,所有基督教神学都具「既是又非」的性质,即,教义要向现代状况所「是」的情形说话,但是最后,因为不完全的缘故,需要不断的修正或「重述」。可是福音派却注意到默示教义两方面的性质,即:圣经是人类作者所写,但他们是在神的感动之下写的。特雷西和麦法格强调「关联性」神学的重要性,就是要能对现今的问题说话,这一点十分正确,可是他们没有赋予圣经标准性的地位;但神学若要既现代又「真确」,圣经就必须要有这种地位。

    此外,这并不是说,所有神学的决定,从最核心而言都是主观的,或我们绝对不可能达到真确的地步(因为所有决定都源于经验)。状况是先入为主观的一个主要成分,但却不是惟一的成分,或决定性的成分。一个人的经验会根据团体的教导来解释;这两者又受到传统信仰重大的影响;而这些全都是由于得知神话语的缘故。姑且这么说,有一个人财务出现危机,导致破产。过程神学家(Processtheologian)或许会透过偶发的社会因素与存在的实际来解释这个状况;而加尔文主义者则会强调神的主权和信心的必要。当事人面对这两种选择,难作决定,但是他所属的团体必会对他作出重大影响。最重要的是,每一个人都需要与各种选择进行批判式的对话,并将它们放在圣经之下,来衡量思考。

    5.哲学。神学家必须富承先启后的精神,因为他必须解析圣经,透过圣经神学整合各个神学线索,留意整个教会历史中教义的发展,再将这一切配合现代状况加以处境化;在每一个步骤中,哲学推理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实质上,神学家必须是解经家、历史家,和哲学家。范浩沙(K.J.Vanhoozer)追随尼布尔(R.Niehuhr),列出对神学与哲学关系五种可能的看法(待出版;亦参Ericksonl983:l:40-53):(1)有人相信,真理惟在哲学中(如康德、黑格尔)。(2)另有人教导,哲学产生对神的真知识,并为神学预备道路(如,田立克将存在主义与神学所作的「关联」,或特雷西视基督为许多「典范」中的一个)。(3)许多人主张,教会与学院各自独立,但互相对话(士来马赫的「绝对倚赖」,或布特曼之十架与存在主义的对话)。(4)许多人认为,神学控制哲学,因此神学家可以借用许多系统,却不欠它们什么[安瑟伦、巴特、弗瑞、林贝克(Lindbeck)]。(5)最后,神学有时驳斥哲学。特土良相信,道成肉身废弃了人类的哲学,而路德常说,哲学是出于魔鬼。

    以上的立场没有一项令人满意。最佳的解决法,似乎是综合第三和第四点。神学不应该与任何一个系统完全连合,而应当可以自由运用哲学体系,只要它能使圣经的答案显得相关而清楚。最重要的是,哲学能帮助神学家避免主观的推理,而将神学公式建立在批判式推理、连贯性和理性上。范浩沙要人注意,在这种平衡中需有三项特色:(1)个别的健全性,因为哲学是对现代的状况作批判性的反思,而神学则是对圣经真理作批判式的反思;(2)相对的独立性,因为它们的起点不同(世界与神的话),所服事的团体不同(学院与教会),但是在世界观上(即,实体的本质与生命的意义上),却相互交融;(3)互相负责,因为神学将圣经的世界观变成统一、相关的世界观,可以配合现代的情境。

    我还要加上一点:分析到最后,圣经才是标准之声,哲学乃是对神学的补充,帮助后者重新陈明圣经真理,以理性与连贯的方式,向现今的状况发言。这两者并非同等的伙伴,因为神学包含终极的真理,可是哲学迫使神学家既要合乎逻辑,又要用新的词汇来澄清永恒的真理。

    有些人主张,圣经神学具历史性,而系统神学具逻辑性(例如,Murray1978:18)。大体而言,这样的区分可算正确,但是却嫌过于简略。这两者其实是互相倚赖的。圣经神学家必须以逻辑来思考资料,才能决定哪些主题将圣经结合起来;系统神学则必须注意教义形成的历史发展,不但在圣经时期(参本书第十三章所谈启示的渐进性),更在教会历史时期。这两者也互相建立。教会历史追溯在教会不同时期中,圣经神学处境化的发展,而系统神学则是建立在所承袭的传统之上,针对现代的状况而加以处境化。每一个层次上,哲学都提供逻辑方案,以决定教义的组织与发展。

    神学推理有两个基本方法:演绎法是从一般的假设或证据开始着手,达到特定的结论,至于其论证的逻辑,只能说正确性的机率较大;归纳法则是从特定的资料着手,达到一般性的结论,因此所得的答案是相当可靠的,不只是机率较大而已。今天许多人认为,福音派是用演绎法,首先对神、真理和圣经都有所假定,然后再对教义提出绝对式的结论。而非福音派则是用归纳法,从圣经的证据入门,容许矛盾的存在,因此所得到的结论不那么武断。这种看法也过于简化,因为,不单右派有基要派,左派也同样有(请看布特曼对他的学生祈士敏「背叛」的反应),而大部分福音派人士更多用归纳法,超过用演绎法。

    今天大部分神学家主张,在建立神学系统时,应当将归纳法与演绎法并用。纯粹的演绎法会导致对圣经比喻的单一解释法,并要求按历史事件来决定教义。并且,纯粹的演绎法至终会导致极端的多元主义,因为会形成许多种教义,各自成为其传统的标准。另一方面,归纳法则是立于经文之上,并将某种体系强加在上面。候米斯(A.F.Holmes)说,归纳法要求我们对圣经无所不知,不能只具不完全、类比式的知识(1968:133-34)。

    相形之下,要进行神学大业,就必须在释经方面有所警觉,知道自己是带着怎样的先入为主观,而这一点又要求我们会运用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相互倚赖[Holmes称之为「举证」(adduction),Montgomery叫它作「自后引入」(retroduction),而Feinbeg则用「不明推论」(abduction)一词]。圣经素材成为神学建构的归纳基础;然后,这些资料本身又成为一个基础,教义由其中「举证而出」。可是,建构的本身,不单需要应用传统历史中所出现的问题,也必须对经文作演绎式的解释与整合。简言之,在建立神学的任务中,这两方面必须保持动态的平衡(参图14.1)。

    归纳推理运用想像力,从对素材(圣经)的观察,推至理论或概念,就是最能向今日阐释这些真理的概念。演绎推理运用逻辑,建立神学模式,就是可以根据证据来证实的模式。此外,孟沃伟(J·WMontgomery)说,神学家依照对资料的了解,不断精链模式时,会有一种连续不断的循环(我喜欢称之为螺旋),从一方转到另一方。我们最需要记住的是,标准并不是有几种(圣经、经验、传统、哲学臆测),而是只有一个,就是神的话,启示的终极来源。其他几种只是影响,但是其本身并不能裁定教义。无论何时,圣经都必须成为逻辑指导,不让存在式的主观或神学式的抽象摘要主导神的真理

    神学架构的问题

    我们若要建立一种神学模式,向这个时代阐明神话语所启示出来的真理,在作选择的时候,必会受到上述五种因素的影响——圣经、传统、团体、经验、哲学。然而,在让它们互相交流、产生有效的系统,或决定某项教义之前,还有一些事是我们必须先面对的。而其中每一件事里面都包含几个问题,使整个过程更加困难;但是同时,每一件也都包含一些要素,使诠释者能更加确定,如何使所得的模式更准确,对这个时代更有意义。

    1.默示/启示。以上所列的五项因素,彼此之间的关系显然要看我们将启示放在怎样的地位而定。若神学家不单将它放在圣经中,也放在传统中(罗马天主教典型的观点),结果所产生的教义必然依赖教会权威的裁决。若认为现代的处境(团体与经验)具启示性(如解放神学),那么,现今的状况便会决定神学的外貌与重点。换言之,在进行系统神学的架构之前,启示的问题一定要先解决。

    自圣经时代以来,最主要的一个立场为:启示原本存于圣经中,惟有圣经含有神的话。虽然我们常看到许多圈子主张,圣经内容并没有这样的「声明」,但我同意另一些人的观点,即圣经中一直具神默示的气氛,例如:旧约对启示的自觉性、先知所强调的「耶和华如此说」、新约承认旧约为神的话、新约时期与日俱增的信条和正典的自觉性、将耶稣的话与旧约并列(如提前五18),以及将保罗书信与「其他圣经」并列(彼后三16)。许多非福音派人士假定保守的立场带预设性眼光,所依据的语言或真理之理论不充分,对未经证实的假定不加批判地接受,因此早已过时。不过,持这种说法的人,对福音派阵营中对此问题的大量着作一无所知。今天很少福音派学者不知道释经学所包括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的书数目之多,足以显示福音派对过去平庸的答案并不满意,正一直在寻求更佳的定义。

    总之,若一位神学家接受传统的默示观,即:神在圣经中启示出他自己,那么,圣经就会成为教义的基本素材,而其他的因素(传统、团体、经验)则是用来重新描述圣经真理,以因应现今的状况。然而,架构的要素仍是圣经,而神学家的责任乃是去解释、整合,并重述它的教导,使今日的人能够了解,并加以运用。

    2.隐喻的问题。最近讨论神学的书,都以这一点为发展有效神学理论最核心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尤其从神学的角度而言,因为有一个可能成立的说法,即:大部分神学声明,其核心都具隐喻性。对圣经而言,诚然如此。例如,对神的称呼[「全能的神」(ElShaddai)、「阿爸」(Abba)等],不单是指明神的字面名词,也是隐喻,必须照其上下文来解释。要了解「全能的神」(出六3),就必须找出此隐喻在军事方面的根源,并明白这意象是指神护卫他的百姓,为他们争战。「阿爸」同样是隐喻,刻画出神像一位慈爱的「父」,保护他的儿女。

    同样,圣经里的神学概念通常是透过隐喻来表达的。像救恩或浸礼,显然是隐喻式的名词,前者的依据是出埃及「拯救」的意象,后者是根据礼仪的意象,在神面前「洗净」,得着洁净。事实上,圣经中大半的神学概念都具隐喻性。这是因为,人类受时间限制的语言无法准确表达出永恒的真理。隐喻不单是最佳描述这类概念的方法,也是圣经中神所选用来表达自己的方式。此外,若说隐喻的本质乃是空洞的,或可有可无的,则绝不正确。正确的答案应为:我们要视隐喻为神学的工具,对它指示的本质要作恰当的解说。

    过去对隐喻的看法有两种。自亚里斯多德以来,「代替」理论十分盛行,即:隐喻与字面式或命题式用语类似,可以由描述性的声明来取代。但是,近年来学界的倾向却变为语意对立观(Beardsley),或语意互动观(Black)。现在,隐喻被视为一个词汇的「特殊」用法或暂时性用法,以澄清或描述进一步的概念。这两种观念不只是互作比较,因为第二个词汇并不与第一个等同或类似,而是有力地改变了第一个。它们在两个层次上互动:隐喻本身的一般性用法与象征性用法之间的交互作用(如「那个人是熊」里面的「熊」,这个字只表达出「熊」的某些方面);以及主体和重述主体的隐喻之间。此外,意义的解释不在于个别词汇的层面,而在于整句话,或整个话语动作的层面。索斯吉斯(Soskice)指出,产生交互作用的,并不是两个不同的主体(Black的说法),而是整句话中,两套相关的事。

    举个例子,西番雅书三章17节描述神为「得胜的战士」(参本书第153-157页)。第15-17节上以神为消灭敌人的英雄;第17节下则描述它在以色列中「默然示爱」,「欢欣喜乐」。两则隐喻(战士与欢欣的爱)在经文中并排,互相冲击,描述出神本性的两方面——他的公义和爱。此外,这两则隐喻乃是先分别与「雅巍神」(这也是隐喻式的头衔)交相作用,然后再彼此作用,才达到以上的结果。这便形成了某种语意的对立,使读者不得不重新界定他们对神的观念。

    令读者重新思索定义的,不是它们之间的相似处,而是差异处。麦法格指出(他追随Ricoeur),透过主体与隐喻不寻常的交互作用,产生了一种新的、更扩大的了解,这样的变化便造成「重述」。传统对主体(神)的了解,和隐喻中所描述的新品质(在番三17中,战士与爱的并列),在语意上互相冲突。所造成的意义改变则显得更加有力,更加贴切。从这个角度而言,隐喻在语言上不单「控制规律」而已,更是「改变规律」。它们不单遵循既有的规定,也打破规定,在字面与象征的真理之间开创新的辩证,使人对「事情是怎样的」(神与世界的关系),在看法上起了改变。

    谈到这里,就必须论到隐喻的定义问题。索斯吉斯的定义很正确,他认为隐喻是「以似乎在讲其他事的词汇来讲某件事」(1985:49)。这样,隐喻在与它要澄清的主体交互作用之下,便开创了它自己的意义。它不需要被「翻译」为字面意义,才能让人明白。我们必须分辨字面与隐喻的用语,可是我们只能从整段言辞或语言动作的层次,才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分别。例如:Shewentoffthedeepend,这句话若是用在游泳的情况,就需按字面解释(「她从深水处出发」),但用来讲精神崩溃,就是隐喻(「她跳入深渊」)。总之,如果一段话中的词汇,意思是其惯用的含义,就是字面的声明;而若意思是相关的含义,以致词汇之间有交互作用,产生了对主体新而有力的了解,那就是隐喻了。

    此外,我们不能把隐喻简化为字面声明,好像把隐喻视为类比的理论之作法。过去,语言学家曾立论说,隐喻只能在翻译为直接言论后,才能传达含义。然而,隐喻可以按自己的方式来沟通,和字面的话语在认知上同样有效。若简化为字面的沟通,它们的实际意义就会产生很大的改变。「他是勇猛的战士」,和「他是战士之熊」的意思,并不完全一致。隐喻之不可认知,或缺乏指示价值的说法,如今已不再成立。

    事实上,现今的看法正好相反:隐喻可以直接说话,并不需要翻译成「字面」用语才能了解。宾克利(Binkley)指出,虽然隐喻用语背后有字面词汇(若没有,读者便无法分辨出一个词在隐喻中的「不寻常用法」),但是却不需要「翻译」那象征的用词(1981:142-45)。非直接的隐喻含义,本身便是可以接触的。从上下文可以了解它,而意义可以用它自己的方式来传达。「虽然隐喻并非『按字面的真相』,但是我们不需要假定真相非要用字面表达不可。」

    换言之,隐喻本身是用非直接的方式表达,但是不可以视为与字面用语相反,彷佛和实体非直接的关系(隐喻式),比不上和实体直接的关系(字面式)。其实,没有一个词在字面和隐喻上是黑白分明的:只有上下文能告诉我们,某个字是按字面用,还是按隐喻用;重要的是,在这两种状况中,意义都能为人所了解。简言之,一句话的「真相」,并不倚赖它是否为字面式。索斯吉斯以「含义」和「指示」的分别,来支持隐喻的指示性理论(1985:51-53)。「含义」是对可能的意义字典式的定义,而「指示」则是指某个词在特定上下文中实际的意义。换言之,隐喻放入了指示性意义,使它成为整个语言动作的一部分。此外,这作用是在隐喻下完成的,其沟通的潜力与真相的价值,与字面声明无异,即:它们亦表达出整段话含义的一部分。

    我们不需要跟随麦法格等人,以为隐喻虽可认知,但是却为不确定、开放式的。按照麦法格的看法,神学性隐喻指示出实体,但却不是以积极式或终极式的方式指明。了解隐喻式真理的要诀为:它只是相配的,或合适的,却不具约束力。这样一来,隐喻便必须配合特定的状况;倘若状况改变,就必须运用更切合的新隐喻。对这些学者而言,同化作用是很大的危险,亦即,「满有震撼力的隐喻,变成耳熟能详的平庸之言」,这样就变成了死的隐喻,会被正典化,纳入现成的教义中(McFague1983:41)。若出现这种情形,隐喻就失去了它的力量,和能塑造意义的能力。新的一代不再视隐喻为「许多解释中的一种」,如此,它就不再能向现代的状况说话了。

    如果我们接受这种「隐喻式神学」观,意思就是,除了「为我们这时代」的神学之外,再没有绝对的标准。掌控我们用语和信念的,是现今的状况,而不是启示或神学的「真理」。阿斯顿提出一个解决法,他主张,隐喻虽包含它们自己的概念,但是却不违背其字面的意义。读者从字面的「模式」中发现新的相似处,而按上下文的线索,找到正确的抉择。事实上,隐喻式真理声明是可以翻译为字面用语的,如此便可得到证实。不过,阿斯顿讲得太过头了;其实,这只是取代理论的另一种形式,我们前面已经否定了这种理论。隐喻式沟通可以按其本身的方式来证实,不需要经过「翻译」。它在语言的形式上与字面式不一样,但是在沟通的品质上却没有不同;不能说,隐喻只为一部分,惟有字面的真理可以跨越代沟或状况之沟。隐喻和字面的沟通都可以传达认知的资讯,只是方式不同而已。

    我同意麦法格对隐喻传达意义的看法,她认为隐喻自有其沟通的方式,充满活力,引人注目。不过,她认为,所传达的意义是部分的、不具权威性,我却不同意这观点。此外,隐喻也不一定会随时间而「僵化」,即,不再能传达活泼的新意义,变成字面式,或静态的教条。神学隐喻,如救恩或代替性赎罪,今天仍然像两千年以前一样,满有意义。神并没有变成田立克式的象征,需要不断的重新定义,人才能了解。圣经中神学式的隐喻所描绘的神,正是神的样式,满有权威,而不是可以替换的密码或暗号。

    有些人认为,从定义而言,所有神学声明都具隐喻性,这也不正确。福音派固然有忽略隐喻成分之嫌,自由派则有忽略字面成分之嫌。举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而这个例子非常重要。有关拣选教义的争论,通常有三个看法:个人性(加尔文派)、集体性,或预知性(亚米念派)。但是它们全都没有去考察这用词是字面性或隐喻性。当然,新约作者常采用以色列人描写自己在神面前独特地位的词汇。很可能新约用拣选词汇(我们是神的选民)的主要信息,乃是这种象征性的成分,而不像一般人一样,以字面方式来用这个词——意即,以它为描述神拯救人的实际过程,就是「拣选」某些人来拯救。至于这种解释是否回避了某些重要经文的(依传统看法)字面式解释,如罗马书第九至十一章或约翰福音第六章,还有待讨论,但是,未来对拣选教义的研究,对隐喻的层面必须多加考虑。

    词汇有隐喻的一面,也有字面的一面,这两种成分互相交织以产生意义,而上下文的特定语言记号可以显示,某一句话的沟通策略为何。所有词汇与概念(包括神学在内),都可能是用字面的方式呈现,也可能是用隐喻的方式呈现;诠释者必须决定,在某种状况下,所用的究竟是哪一种方式。所产生的意义将按照它自己的方式来沟通(或字面、或隐喻),这种沟通的本身亦自有权威。字面式的语言动作,并不比隐喻更加「永久」或具约束力,也并不更容易明白。两种讲述方式都以其自己的方式要求人听从。

    3.神学模式。模式本身便具隐喻性,因为它们是人发明出来的模子,要以更生动的方式,来澄清某个理论或信念。麦法格将模式定义为「一种比喻,已经具备相当的稳定性,范围也够大,能够呈现出一个模型,作出相当完备而前后一致的解释。」不过,这个定义太过夸大。巴勃尔(I.G.Barbour)注意到科学与宗教都有字面模式和隐喻模式(1974:45-48)。一个理论模式愈接近所观察的实体,字面性就愈强。索斯吉斯向将隐喻和模式混为一谈的说法发出挑战,认为这种等同的作法,会将隐喻的比较理论或取代理论再带进来,视模式与它所面对的实体类似,或成为其代表。她较倾向于视模式本身为理论的类比表达,而它的语言表达方式,通常为概念式的隐喻(如:以电脑比喻人脑)。

    我们若将这一点用在神学上的理论模式上,问题就更复杂了。我们已经看过,圣经本身倾向于用隐喻来描述神的实体,和它对世界的关系。所以,大部分圣经模式,其核心都是隐喻式的。用索斯吉斯的区分来说,圣经中各个模式的语言表达,虽然常为隐喻,但是它们的背后都有实体的类比表达。不过,从圣经模式转到圣经神学模式,再到系统神学模式,这个字面层次愈来愈退到幕后。每一层都比前一层更用启发式和隐喻式。以下将作说明。

    若要将隐喻和模式作进一步的区分,可以说,神学隐喻是将一个概念作短暂性、象征式的重述,旨在添加其意;而模式则是较固定而全备的描述,成为某个信念的模型。例如,诗人用「盾牌」(诗三3)的隐喻来描述神,后来又用头衔的模式称它为「雅巍」(7节)。宗教隐喻若含括在某信仰团体的信条内,它就成了一种模式。称耶稣为「主」是一回事,但肯定他是「基督」(弥赛亚),则是另一回事。两者都具隐喻性,可是后者成为基督论反思的一种模式。另外一种方法,是视隐喻为文学技巧,意在强化某个概念的意义,而模式则为理论的技巧,为我们的了解提供神学鹰架。

    模式也是启发的技巧,将相关的概念组织起来。有时它是一个简单的观念(如:神是父),但有时它乃是一种代表性模式,将一系列的观念连接起来,作系统性的描述(如:神的教义)。在科学界这方式最常见,每一种发明首先都按理论「图」来构思,譬如,染色体(DNA)模式将我们对遗传的看法整个改观。而在宗教模式上也是如此,它们不单描绘出所要陈明的真理,也常决定了整个团体的神学架构。这种模式在神学上非常必要,其实,每一个教义都是按某种圣经教导的模式来表达的。至于模式究竟如何描绘实体,最重要的乃是它的启发作用。模式并不完全遵照实体(实证法),也不是作精准的描述(天真实在论之法),亦不提供该理论可有可无的类似状况(权宜法)。相反的,模式乃是提出有潜力的模型,可以描绘所观察之实体,并加以探究(批判性实在主义)。

    许多人和麦法格一样,主张圣经或神学模式用意不在教导真理,而是要激起回应。这种看法与新释经学派倡导的存在理论关系密切。索斯吉斯讨论到这方面,认为有一种错误的观念,以为「科学模式具解释性,而宗教模式则具感染性」(1985:108;参108-12)。她指出,这是一种错误的两极化,是分离式思想的产品。隐喻和模式的认知功能,由于是倚赖「模式来源与模式主体之间的解释框架」,因此架构和解释的功能便格外重要(P.109)。换言之,神学模式主要的目的在于「描述实体」,次要的目的才在激发回应,或指引行动。譬如,讲到神是「我们的父」,首先是要告诉我们他是谁,再根据这个基础,指引我们如何向它回应。模式和隐喻一样,本身便具指示作用。

    模式和主要的隐喻一样,强调某一宗教传统的优先顺序。在这种传统丰富的象征化用语网路中,宗教模式既是系统化的组织原则,便不断引领我们进入系统化与理论化的思想;它们既是完备的解释框架,便成为它们所指示之事(也就是真理,和对实体的描述)的中心神学问题。模式既为隐喻,便能指引我们,调整我们对神与人类的思维方式(VanHuyssteen1989:139)。

    既然神学模式在本质上是一个团体信念的蓝图,也是圣经真理的代表,它们也就具有信条的作用,不单描述整个信仰体系,也能塑造它。因此,它们要求人听从、同意,构成该团体所能接受之教义的框架和范畴。

    神学模式的基本问题为:倡导的人容易赋予他们绝对或恒长的地位,甚至比圣经本身力量更大。这一点从一个倾向可以明显看出:所有传统对圣经的解释,都是依据该团体的信念;他们没有按照圣经的证据来检视自己的体系,看是否有必要改变。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应当运用本书所提倡的基本释经隐喻,就是螺旋。系统模式形成了先入为主观,我们持此观点来解释圣经的资料,将它整合、处境化,但是同时,我们也需要让经文来向这个系统发出挑战、作出澄清,若有必要,甚至改变整个系统。经文与系统不断的交互作用,形成了向上式的螺旋,通往神学的真理。

    圣经本身包含了模式,我们可以透过圣经神学来辨认。不过,我们对这些模式的重塑,是依据自己的先入为主观而来,所以需要不断地重新检视。我们怎么知道自己实在以经文为重,超过神学倾向的分量?我们的先入为主观不单影响我们的解释,也影响我们的看法和方法。解决的办法,是要欢迎不同的模式,以它们为勉强自己重新检视教义之基础与结构的最佳途径。由于我们已经委身于自己信仰体系的模式,所以往往看不出其弱点,很难提出质疑。但我们的对手则能使我们保持诚实。

    此处最严重的一个问题,就是把神学模式当成永久不变。许多学者完全反对教义的定型或终结化。惠斯丁讲到「长久不变的图形,必定会让隐喻的暂时性、指示性和开放性都消失殆尽」(1989:140)。这当然有某些道理,因为许多团体的确将他们承袭的传统和创始的先祖,变成几乎像「不会错」的对象来尊崇。可是,惠斯丁过分强调了神学公式或模式的「暂时性」和「开放性」。如前所述,隐喻(和模式)可以像字面叙述一样,作命题式的沟通(只是方式不同)。所以,我们必须小心,不能太把他的话当真,以为没有终极性的神学真理,每种教义只对某种宗教团体有意义。对圣经权威的认真,相对会要求我们来寻找能表达圣经真理的系统神学,让现代团体能够明了,感到有意义。在这样的寻找中,我们乃是在过去的神学巨人之上来建造,一方面要信任他们的见解,一方面又要将其精炼。

    有一个目的不会改变,就是在发展传统的时候,我要寻找最能重述圣经永恒真理的神学模式。我不喜欢麦法格式完全开放、随时可变的隐喻神学,而比较属意视神学模式为教义信念的表白,即使我们非常赞同这种模式,仍要持开放态度,接受修改,甚至如果按照圣经的证据,必须整个改掉,也在所不惜。没有一种模式本身应当具永久不变的地位,不过,能经过时间考验的(诸如信条),会比较接近这种地位。然而,甚至这些也需要经过检视与重述,因此,福音派愈来愈多人在重新研究一些核心教义,如,三一论或基督论。

    神学模式尤其能帮助我们架构整个系统,以得到清楚的概念,例如末世论(前千禧年说、无千禧年说、后千禧年说,或前千禧年说中的灾前被提、灾中被提、灾后被提观),或救恩论。将有争议的模式并排来看,就更容易作比较,明白其中的差异。参图14.2的例子,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的救恩论。

    每一种模式都代表某个立场,在传统、团体,和经验的基础上,将圣经资料组织起来,显明清楚的概念。若观察各个传统如何去了解同样的圣经资料,如何加以整合,比较它们所用各种不同的方式,会很富教育性。可是有一个问题仍待解决:这是不是等于接受多元主义,即:按各个传统架构来看,它们都同样有价值?这的确会要求我们要持多元与谦卑的态度,因为每一方都应该承认,有可能别人是对的。但这并不一定导致多元主义,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检视资料,并决定哪一些最符合所有的证据。如上所述,获得真理的最佳方式,是让对手来向我们的基本信念挑战,也从其中学习,并回到经文之中,让我们能重新来看,圣经的教导究竟是什么。

    比较以上两个模式,我们看到,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都肯定人全然堕落(罪控制每一个人,以致人在听闻福音时,会拒绝神所提供的救恩)。加尔文派认为,人类在这一点上便分为蒙拣选的与不蒙拣选的。蒙拣选者是根据神奥秘的旨意被呼召的,或被预定的,因此经由它不可抗拒的恩典,带到作出信心决定的地步。许多加尔文派人士认为,神主权的广度,可以由一个信念看出,即:神在人作出信心回应之前就完成了重生的作为。一个人一旦成了基督徒,神便会永远保守他/她。忍耐到底是「最终的情形」或必然的现象,因为神会眷顾信徒,保护他们。另一方面,不蒙拣选的人继续拒绝基督,他们惟一能经历到的「确认」,便是证明他们在神面前有罪(约十六8-11)。他们永恒的刑罚已经确定,也是公正的,因为神的呼召是充分的(但惟对蒙拣选者才有功效),可是他们却不断地拒绝。

    亚米念派的模式,与以上的模式有几点不同。亚米念和卫斯理都肯定神在救恩过程中的主权(与伯拉纠不同),但是却主张,个人根据自由意志所作的信心决定是有效的。这是由于圣灵使普世人认识己罪而来,因神的意愿是所有人都能得救(普世得救的旨意)。这种圣灵让人知罪的工作,容许个人克服全然堕落,作出「真正的」信心决定。神的拣选与信心决定同时发生(根据神的预知)。结果便是重生。在加尔文派系统中,重生是神所作的,而不是人的工作(与伯拉纠相反)。对亚米念派而言,归依之后便是有条件的,意即:神会保守信徒,可是若要活出基督徒的生活,信徒便要坚持活在神所加的力量中。倘若不这样作,最后的结果,便可能是背道(离开基督徒信仰)。

    4.神学主张的暂时性与权威性。以上论到默示和模式时,都提及神学声明持久能力的问题。由于神学架构是有限的相近说法,代表圣经教义,或加以重新描述;那么,它们究竟有多少权威呢?在思想神学概念具隐喻的性质时,我们清楚看见,教义声明乃是理论架构的象征式表达,而它们的图绘有多少准确性,或「真理性」,常是争议不休的问题。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神学架构是试验性、暂时性的,对每一个教义声明,我们都需要判断,自己赞同的程度。

    此外,所有神学主张都有历史背景,因为每一次作决定时,我不单在解释圣经,也在与一种传统重新交互作用,对它重新肯定。特雷西讨论「古典着作」(不单包括圣经,也包括加尔文、路德、巴特等人)时,注意到创造一种神学的四个阶段:(1)神学家带着某种先入为主观来从事这项任务;(2)对经文的宣告,他们作出信心或承认的回应;(3)他们不单与经文认真对话,也与它的历史、影响力和传统发展对话;(4)他们采用所有当代对释经的了解,来纠正和检视传统的声明,将它们重新解释,然后公诸于世。这个过程的整个效果,乃是不断对神学大计作检讨与精炼。

    特雷西和我的作法不同之处,在于我赋予圣经最终的权威,超越其他一切的「古典着作」。不过,特雷西提倡的过程仍然非常有道理。我们不只是从圣经移步到神学主张,而这些主张也不是圣经真理自动的产品。相反的,所有决定都经过传统和先人为主观的过滤,这两者对我们的解释与选择有重大的影响。由这方面看,我们所作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暂时性的,而我们必须在传统与圣经经文之间不断建立对话,采螺旋式向上,以求达到真理。

    由此观之,以上所谈的模式,本身乃是一般性的,而非特定性的,因为加尔文派与亚米念派内的学者,彼此之间也会有看法不一致的地方。例如,加尔文派对于「喻令」(如拣选)是在堕落之前(堕落前立场)或堕落之后(堕落后立场),便有不同的见解。他们对于不信者是否预定受永刑(双重预定),看法也不一致。最后,加尔文派对赎罪是否限于蒙拣选者亦有争论。另一方面,某些亚米念派学者加入了完全主义,或思典的第二层工作,而许多人对堕落或保守的定义,与我在本书中所讲的不同。每一种都是初出茅庐的神学家必须去对应,去琢磨的,而所有的看法都具争议性,有待澄清。

    若没有经过恒长的重新检验,查明圣经与历史的证据,我们不敢假定以上任何一种教义是绝对正确的。此外,自孔恩(T.S.Kuhn)以来,学者都承认「模范团体」(paradigmcommunity)对所有决定的影响——无论是科学或宗教。从传统和团体来的影响,不应完全拒绝,也无法完全拒绝;另一方面,神学公式很少是纯粹对圣经真理的反思,而能作到多少,所产生之教义真确的程度也就有多少。

    不过,教义或信条声明也是圣经教导的模式,它们与圣经资料愈接近(整合所有论这题目的圣经记载而来),所拥有的权威性就愈大。若假定我们已经失落了神启示的真理,只能活在多元化的隐喻和暂时性的观念中,便是错误的。我在附篇二中说明,凡是根据圣经而来的解释和神学,应可按或然率来判断,此法不仅有效,也是绝对必要。

    甚至我们可以赋予这类决定百分比的价值,只要我们承认,这乃是个人的评估而已。例如,我认为我对基督之神性与代替性赎罪论的观点,正确的比率为99.99+%,可是我对灵恩问题中间式的立场(即:神今日会用方言,但他并不赐给每一个人),正确的比率只有90%。至于我所持修正式的亚米念观,或对妇女按立的开放立场,我的把握度只有80%。此外,我有些同事对许多这类「模式」都不赞同,有些认为自己的把握度是百分之百!我虽然仍以权威来讲道并教导,但是盼望自己在教导时,能带动谦卑的态度,影响学生。同时,我经常与同事和学生就这些立场辩论,试图展示我自己立场证据的优越性。

    简言之,在神学模式中,虽然有试验性,但却不意味我们一定没有把握。无论是个人或团体,都会有某种程度的把握。此外,有些教义在圣经中讲得比较清楚,这些大半是主要的教义。而这类教义(如:基督的神性或因信称义)自然有最高的权威,若否定它们,就等于是异端。我们是按圣经证据的清楚程度,以及教会内绝大部分人一致的看法,来辨明这些教义。它们虽然也是开放的,可以进一步澄清,但是却绝不可取代或拒绝。

    我所要指出的是:在每一个神学架构中,所有这类概念化过程皆具试验性,与某个人或某个团体信仰架构最终权威之间,自然会产生张力。事实上,这种暂时性与权威之间的张力,是所有系统神学不可少的成分。证实的过程,以及团体本身,会赋予神学模式权威,因为它通过了时间的考验,并回答了对立派别的挑战。可是这并不致消除一些个人与教会所承认之神学主张的权威。重新建立公式的过程,将包括与圣经和同类模式作比较,再加上对自己所选之传统/系统的信心,这便会产生高度的权威。然而,这种权威却应受制于谦卑,并要继续探索,确定我们的神学模式真是圣经教导最佳的处境化。

    最后,我要再提权威的三个层次:个人的权威——指我所采用的公式,但在我的传统中仍具争议性;团体的权威——指那些建立在我的宗派或团体所接受之传统上的信念,不过仍有其他基督徒团体对它们发出挑战;最后,重要教义的权威——这些教义跨越所有的传统与宗派藩篱,是所有基督徒的基本信念

    5.神学的处境化。与上述讨论密切相关的,是系统神学为圣经神学处境化的概念;它经过历史教义的过滤,要为当代状况重新处境化,也要用现代的思想模式来组织和表达。如前一章所述,圣经神学将圣经教导整合起来,并将以色列与初期教会的神学概念化。教会历史研究教会在各种社会背景、各种问题之下的努力,将这些资料重新描述,或加以处境化,以迎合特定时代中特殊的问题与状况。系统神学继续以上的大业,使圣经能像以往一样,向现代人有效地说话。这便意味,神学真理的内容不变,是由圣经来提供。可是沟通真理的方式会改变,而如何使自己传统的公式成为教义的最佳模式,是我们不断要努力的。我们传统的权威,端赖它是否比类似模式更加优越,以及它是否能向现代人传达这些真理。

    这也意味,神学真理实际的表达在每种文化都不同。例如,东方文化应依照它的逻辑模型,发展出较循环式的神学;而许多第三世界的文化,则应更多强调故事神学。但是在内容方面——基本的神学真理,则不能改变(参本书第十五章进一步说明方**的问题)。

    6.神学主张的证实或确认。我们怎样评估不同神学架构的有效性与权威性,或某一教义模式是否成功?这个问题历世历代都困扰着神学家,尤其是在与其他模型团体争论的时候[如,路德与慈运理(Zwingli)在马尔堡(Marburg)针对圣餐的对话]。双方都认为,他们的教义公式是正确的,没有一方愿意改变意见。此外,平信徒若搞不清楚,实在情有可原,因为分别听起来,每一方都振振有词。几年以前,我在神学院辅导的一位学生,去拜访一位加尔文的学者(这位学生是修正的亚米念派),他问道:「我们双方的立场最基本的不同在哪里?」那位教授(略带开玩笑)回答说:「我的才合乎圣经!」但是,我们怎样证实哪一种才更合乎圣经?

    我选择用「批判性实在主义」(criticalrealism)来作证实的工作。这方法最基本的前提(是从科学的哲学观借用来的),就是:无论是科学或神学的主张,都是「事情实况」的有效代表。曾一度有人以为,宗教的声明绝不可能称为是「真实的」,因为都无法证实。但是,随着分析哲学(analyticalPhilosophy)的发展(参附篇二),现在的人已经承认,宗教或神学主张是可以证实的,因为我们可以从好几种层次来肯定「实体」。这种方法也是「批判式」的,因为它绝不假定神学架构是对启示真理准确的描述[不像「天真的实在主义」(naiverealism)]。其实,教义乃是一种类比的模式,相当接近真理,或重新表达出真理。因此,采批判性实在主义的人从不假定自己已经达到了神学真理的「最终」声明;改进与确认的过程一直不会停止,因为无法轻易假定它们已经「臻于巅峰」,不过,我们当然可以证实,按圣经的常态看,某项声明是正确的。

    在批判性实在主义中,确认神学的过程既简单又复杂。简单是因为:透过一致性、完备性、充分性,和连贯性等标准,便可以证实。复杂则是因为:每一项标准都必须按释经原则,应用于不同系统内各式各样的解释和组织模型中。最困难的一面,是承认自己的先入为主观,并尽量以客观的态度来检验资料(许多人会说,根本做不到)。实际上,这是批判性实在主义最重要的贡献,因为它拒绝把自己看得太重,试图从对抗的思想学派中学习,诚实地承认,对方有可能是对的。

    确认某个神学架构的第一步,是看它是否符合圣经的资料(一致性的标准):它是否比其他模式所提供的圣经教义图示更加精采?这一点与该模式「解释的成功」有关(vanHuyssteen1989:152),即:它能否准确地描绘出圣经的教导(由解析相关经文来测试),表达是否清楚,亦即:使人能了解复杂的教义。

    第二个步骤,是确定:从整个圣经素材来看,此教义主张的模式是否真确(完备性的标准):它是否能包括所有谈及这个问题的圣经话语,抑或只符合所选定的某些经文(正典中的正典)?在这个层面,神学家也要比较对抗系统的神学模式,看看对方是否更完备。

    第三(充分性的标准),这公式所提供对教义的描述,是否比对抗的学派更好?

    第四(连贯性的标准),这个系统是否内部配合得很好,能形成有效的模型?倘若某些部分与其他部分抵触,就需要再检验与修正;若一直矛盾不断,这个系统就大有问题。

    第五步,持续性或持久性的标准,就是问:这个神学架构有没有持续下去的能力?学者在写神学论文时,总希望能作出巨大的贡献。同时也会害怕,出版之后,同辈的学者会予以无情的批判,以致证明它没有长存的力量。换言之,经过一段长时间之后,团体可以帮助裁定某项教义声明是否有效。信条的权威通常会超越其他声明,因为经过了许多世纪,教会仍然承认它们是准确的。

    第六,是否许多不同的思想学派都接受这主张的有效性(移花接木的标准)?如果几种传统都承认某一神学架构的真理,便显示它不仅出于某个传统的逻辑,更超越了地域的限制。有这种现象,成功的机会就比较高。

    分析到最后,这些标准并不能「证明」某项教义或神学架构是对的。它们乃是帮助个人和团体,不断回到圣经,以确定神的话整体而言,真正的教导是什么,以及现代对圣经教导的重新描述,是否与它一致。再者,批判性实在主义会建议一些方式,来重写现代的声明,使它们更符合圣经的教导。

    7.作神学决定的政治问题。若要改变自己的神学主张,或某个教义的传统公式,有时是很危险的事。每一个决定、每一次澄清、每一个系统些微的改变,在该传统的母体或团体中,都会引发政治效应,可能会使人失去工作,或不再能事奉。这种现象不单出现在基要派或福音

    派之内。有些教授因着基本信念的改变而丢掉大学教职,有些福音派学生因持保守看法而论文不得通过,这一切都显示出「解经法政治化」的普遍性。

    任何一种传统内,都有趋同化的压力,要求同意,不可质疑一个团体的基本信仰。这件事本身也不一定是错的。有些宗教圈子里必须要有所掌控,以防止胡乱猜测的危险,因为有时整个团体的生活都会遭到破坏。我们必须在「学术自由」——有权确定教义能真正反映圣经的教导——和整个团体的和谐一致之间取得平衡。圣经的确强烈要求,要反对错误的教导。问题在于怎样判断异端或错误的教导。有些教义当然是高举圣经之基督教的要素(重大教义),但还有一些教义在圣经里面并不明确,神也没有意思要以它们来掌控教会的信仰。难就难在,有时很难判断某一项教导是属于前者,还是后者(参图14.3;Osborne1989a:152)。

    图14.3对神学辩论的一种看法

    倘若一个教会碰到得救的永远确定性、灵恩,或妇女在教会中的地位等问题,必须非常谨慎来处理。对这类事,一般人的感觉常会非常强烈,每一位新任牧师,无论男女,在一开始事奉之时,就必须摸索哪些是「敏感按钮」(当我讲「无论男女」时,就会碰到许多人的敏感按钮;可是,会否有人因为我对这件事持开放态度,就怀疑这整本书?请继续看下文)。如果在一个教会中,对这类事情看法不同,怎么办?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的流动性大,常有跨越宗派的现象,这类辩论更容易出现,因为来自不同背景的人可能会参加同一个教会。倘若有这种情形,最好先知道应当怎样处理。

    从一开始,一个教会或团体就必须泱定,进行这类辩论时,要抱持怎样的态度:是容忍——「同意彼此可以不同」,还是不容忍——不让对立的观点发表。这两种态度会带来不同的行动:容忍的态度会造成针对问题的对话,双方皆能互相学习,并一同转向圣经,来发掘圣经真正的教导为何。不容忍则产生管教,触犯者被革除教席,或许还会被召至教会中受谴责。可是我们需要一些指南,来帮助我们知道何时应当对话,何时应当管教。

    这两者的区别只有一个根据:这是重大教义,还是非重大教义?前面已经提过,重大教义乃是基督教信仰核心的神学信念,在圣经中有清楚的教导(例如,基督再来)。非重大(非主要)教义是指圣经中不太清楚,或没有指明是教会必要有的信念(如千禧年或大灾难的立场)。后者也是有用的教义,但主要是出于教会对完备教义的渴望,而非出于圣经的重点。这些教义并非没有根据,可是圣经里的说法不明确,也不成为重点。研究这些问题是有价值的(我告诉我的学生,他们应当为圣经、为自己,并为所属教会的缘故,竭尽所能来判断这些教义),可是若以它们为维持主内关系的试金石,则是错误的。

    可是,分析到最后,何为重大教义,何为非重大教义,亦极难决定。理论上,惟一的标准是神的话,可是我已经指出,圣经总是透过传统和个人癖好的过滤,才会成为教义。事实上,在实际的作法中,重大教义常是由传统来判断,超过圣经的分量。在改革宗的圈子内,加尔文的模式常被视为重大教义;同样,在亚米念派的传统中,他的模式也有同样的地位。时代主义的团体则将灾前被提视为「基要」教义。

    我们需要一种掌控,来显明我们所认为圣经内的必要教义,会不会只是我们的偏好;换言之,作决定的依据是否仅为传统,而不是圣经。这样,我们才能让圣经来判断结果。我建议以教义历史来作掌控。每当出现神学争论时,我们首先把这个问题放在教会历史的亮光中来看。倘若这辩论早在几个世纪之前已有定论,凡严肃看待圣经权威的人,都有同样的看法,这就显示此问题可能为重大教义。另一方面,倘若同意的范围只限在我们的传统之内,其他的传统则作出相反的结论,那么这就可能不是重大教义。凡是到永世才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基本问题。

    不过,还有一种中间立场:许多时候,在宗派的发展过程中,圣经并未指明是基本教义的问题,会变成重大教义。举例而言,就如以上所提加尔文派或亚米念派的教义,或灵恩和千禧年的辩论。这种状况发生时,最好的办法,是个人要承认,宗派有权判断它的特色,可是也要帮助在该团体中的人明白,这并不是重大教义,因此要尊重意见不同的其他宗派人士。有时,如果有人对某件事持很强的看法(如妇女在教会的地位——参下文),那个人可以鼓励整个团体进行改革,不再视该问题为重大教义,能让对抗的意见发表其看法。

    让我举几个重大与非重大教义的例子。迦克墩会议(CouncilofChalcedon)裁决了基督两性的辩论;从那时起,教会都承认,这是圣经对此教义最好的模式。因此,尽管我们在定义上可以再予精炼,但是凡忠于圣经的教导,都必须反映出基督两性的结合,这是普世都接受的重大教义。同时,本世纪争吵最厉害的,是妇女在教会中的地位,两方都视它为重大问题。可是许多主张圣经无误的人士,以及其他传统的人士,都接受妇女的按牧,认为是有根据的,而在整个教会历史中,也有妇女站于权威地位,深具名望。实际上,近些年来几乎每个宗派都有女牧师和女执事。我不是要平息辩论,只是要指出,根据以上的记录看来,妇女在教会的地位属非重大问题,我们应当持容忍的态度,而非不容忍的态度。双方应当继续对话。

    最后,每当要作神学决定时,我们不能忽略其「政治」效应。然而,我们可以将危险减至最低,先仔细考虑整件事的严肃性,以及最合宜的回应为何。许多因不必要的问题而产生的**,若能先确定该教义在圣经中的重要性,便可以避免。甚至若所辩论的事对该宗派或团体是核心要项,我们也应该鼓励彼此尊重(诸如灵恩派与非灵恩派)。我们最该往重的,是维护圣经的真理,保守那「交托我们的善道」(提后一14),而同时也要遵照圣经的命令,保持教会的合一(约十七20-23)。在此再重复强调,「谦卑的释经」态度最为要紧。

    释经原则

    神学可以有许多层次,很难发展出适合所有可能性的标准。最低的层次,所有基督徒都会作,就是在聆听讲道,或思考自己的信仰时,要作神学判断。接着,是在我们教导主日学或查经时,会遇到相关教义。牧师在传讲一系列有关教义的讲章时,需要进行较专业的研究。再上面一个层次,是按牧的论文,或神学生要交的专题作业。最上面,是神学论文的写作;不过,这里又分几个层次。只预备写一本系统神学书,所进行的研究比较少,而若要就一个题目作专论,如圣经的人论,就要多下工夫。最后则是博士论文,或一个偏狭题目的巨着,如,圣徒的坚忍或赎罪。每一个层次都会愈来愈深入,在以下所提的不同阶段中,探究的范围愈来愈广。我所能作的,只是提供指南和一般性的建议,如何来因应各种不同的关注。

    此外,还有两种神学研究的作法,可以互相建立。基本的方法是思考某一项教义,透过圣经和教义历史来追溯其根源,然后试着为现代人作出准确的公式。这种研究是最常用的方式。系统法则检视并重塑一个模式,将几种教义以整全的方式整合起来,如圣灵论(不单包括圣灵的教义,也包括属灵的恩赐,以及灵恩的争论)。以下的原则,是从一种迈向另一种。

    1.刻意重塑我们的先入为主观。如果我们希望诚实地重新检视问题,在还没有进行研究之前,就必须谨慎地定义自己和我们所属传统对该教义的立场。这可以在三个层次中进行——个人、教会,与宗派,因为可能每一个层次都略有差异。除非先将这些放到台面上来,否则它们会主导研究,制造扭曲;因为我们很自然会希望,所找到的证据能巩固我们的假定,而不是向它发出挑战。将这些放在圣经资料跟前,能使我们避免从正面来用先入为主观,以它来研究证据,而可以从负面来用,让证据先来判断我们的结论。

    2.以归纳方式收集所有相关经文。我们必须运用所有的工具,将每一个论到这教义的经文,都放在一起。这不能只靠经文汇编;还必须检验讨论这问题的经卷,看他们用到哪些经文。要特别留意与我们传统的偏好有所抵触的经文(如:针对神保守的经文,或论坚忍之必要的经文)。一个传统常只处理支持它立场的经文,而根据所偏好的证明经文,将其他的看法打发过去。支持双方立场的经文都应该并列,这样,最后得到的公式才能平衡。

    3.按上下文解析所有经文。这是几个步骤中最难的一步,因为每一段主要经文,本身就可以作一份论文,难怪我们这一代很少有几本系统神学,能对相关经文提供充分的研究。事实上,这样的研究由于对时间和空间的需求很大,只能针对某一个大题目来作。不过,牧师却可以利用这一点,来作讲章的核心。这个步骤最重要的成分,不单是「解析」而已,更是要「按上下文」来作解析,因为当圣经的话语被人工化地并列在一起,就会忽略上下文,结果,这些经文变成独立自主,再互相解释,但却不再是作者原初的用意,或要强调的神学重点。这便导致另一种形式的「不合法的总体转移」。神学家应当先检视,一段经文在上下文中是在谈整个问题的哪一方面,然后才将所有的经文放在一起,看浮现的广面神学真理为何。惟有如此,圣经资料才可以整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作出恰当的决定。

    4.将经文整合成圣经神学。如前一章所言,神学家组织经文的依据,是救赎历史(圣经中教义在历史里的发展)和以色列与教会对教义的信念(非历史性的一面)。其实,这等于是初期教会的「系统神学」,不过它需要经过处境化或重塑之工,才能向当代教会和它所关注之事发言。这样,它便提供了现代神学的主要内容,告诉我们,「该教义过去(对圣经作者)的意义」,由此建立一道桥梁,来到「该教义现在(对我们)的意义」。它也提供了重要的掌控,防止任何传统的独霸,因为它揭示出初期教会的信仰模型,而非教义历史的模型。

    5.在教会历史里面追踪教义处境化的过程。教义历史内模式的改变,代表这个问题在教会各个不同时期和状况中的发展和重述。仔细思想教会如何重新塑成这些教义,以配合不断变化的需要,必可以找到负面(异端)与正面(信条和信仰告白)的例子,作为我们这时代处境化的参考。大部分问题,过去的神学巨人都已经讨论过,在历史的框架中仔细思考他们的作品,对我们的任务极有帮助。此外,我们还需要研究我们自己传统的发展,看出它在教义历史中的地位,以及导致它发展的社会与文化因素为何。这会让我们在检视自己的传统对系统神学之贡献与效用时,保持谦卑的态度,也能帮助我们超越自己的传统,按照圣经来为今日重塑教义。

    6.研究该教义对抗的模式。如上所言,隐喻和模式乃是「描述实体」,而不是提供圣经真理准确的复制品。在决定神学模式的外观时,传统、团体和经验的影响,甚至会超过圣经。解决的办法是对资料采批判性实在主义来研究,亦即,让对抗的学派不断逼我们来反省自己的方法。我们首先必须仔细衡量对手的立场,从其中学习,然后才能完成该教义的重新定义。要作到平衡的声明,必须让其他系统指出我们模式中的弱点,然后再回到圣经资料中来作修订。不要以为某个系统已经开启了所有的真理。每一种系统都能够再加强,而事实上,每一个问题都不断有新书在讨论,这显示,改进总是受欢迎的。今天的巨着,明天看来在某方面总有失败。时间会揭露出逻辑的缺失和矛盾,因此,后来会有人着书澄清和纠正。最能发掘并挖出这些问题的办法,是让我们的对手来指教我们,指出我们对经文偏颇的解释,和不充分的论证。结果必将产生更坚强、更平衡的模式。

    7.将传统模式重写公式或重新处境化,以适应现代文化。教义的内容(视其依据圣经教导的程度而定)不变,可是它的表达法,或重述法可以改变,因为一个文化的思想方式会改变。所以,某个系统神学或教义,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中,表达方式均可能不同。我认为,现在已经到了新神学大师重新变动系统神学的时候,因为贺智(C.Hodge)和华菲德(B.B.Warfield)背后的新柏拉图式和亚里斯多德式思想,已经不再是这个时代的现况了。将圣经论、神论、基督论、直到末世论(它排在最后,因为是有关「最后之事」的教义),作呆板的划分,这种作法对现代人不再像对从前那样有效。

    这并不是说,上一世纪的方法已经完全派不上用场;我们这辈都受过那种方法的教导,也觉得它很够用,而所有沿用它来教学的教授,也都相当成功。可是其中仍有严重的缺点。最大的问题是:末能显明教义之间的互相倚赖;例如,必须要先有末世论(不单是「最后之事」,也说明神的国现今便在地上),才能了解基督论(耶稣开创了神的国)。

    我不知道这种新神学会采取怎样的模式,可是我相信,它的重点是重组传统教义,并加以重述。内容不会改变(除非对经文的解释在逻辑上有弱点,而「不符合圣经」),可是形式会变;我也相信,对抗的系统之间会更加平衡;亦即,彼此会靠得更近一些。这种尝试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故事神学」的走向,对神学采用故事的角度,是跟随福音书的模式而来,以神学的实用成分为中心,而不以抽象的推理为重。我们反对利用故事神学来否定、取代圣经中命题式真理的人,但是法克利(GabrielFackre)的《基督教的故事》(ChristianStoryl984,1987)却是极佳的例外。他想以「团体故事」为重的作法,来补足其他的方法;他对故事的定义为:「神作为的伟大故事,由早期的核心福音产生,而基督徒团体对它有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1987:185)。他在未来的着作中会如何发展这个看法,我们很想知道。

    8.在为个别教义重写公式之后,再开始整合,来重塑整个系统的模式。最后一步是重新定义整个系统。前几步是处理个别的问题,如,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神的拣选与信心的抉择、神的保守与人的坚忍等。当神学家完成了重述之后,就可以检视更大的模式(个别教义是其中的一部分),并且重新架构模式,好像图14.2所表达的。我们必须首先研究并图解传统的各种模式(以及过去学者所建议的修正),然后建立我们自己的改进模式,以符合先前所得的结论。最后一步,是测试模式,就是将它与对抗的模式比较,并不时查究,一看它是否比其他模式更符合圣经的资料(请参本书第415-418页所列的标准),和从教义历史所学到的功课。
第三部 应用释经 第15章 讲道学(一):处境化
    第15章讲道学(一):处境化

    对圣经的研究,一定要从经文转到处境,才算完成。对一段经文的静态研究,明白它原来的意思,本身并不是目的;最终的目标必须是能将经文活泼地应用到自己的需要中,并透过解经式教导和讲道,与其他人分享该段圣经。圣经不能只用来学习,也需要我们相信并宣扬。让神的话充满活力,乃是处境化和讲道分析法的任务。

    我们从经文的世界迈向它的重要性时,必须将这两方面编织在一起。我们不能把解经和应用、意义与重要性一分为二,因为它们乃是释经一体两面的工作。一旦找出经文的「意义」,就等于明白其重要性,因为那时我们先入为主观的视野,已与经文的视野连结为一,而解经就成了讲解重要性的开始。传道人的任务是保证,神的话对今天的人,就像对从前的人一样清楚。这并不容易达到,常常作得很肤浅。有些人非常审慎地阐明经文的原意,但是在这一点上却失败了。最主要的原因是,讲道法的教学者没有注重应用的释经基础。大约十年之前,我开始教一门有关解释的课,我想要找一本讲道的教科书,从释经学的角度来讨论应用,却遍找不着。有些书举了实用法的例子,讲得很精采,但是却没有一个讲得够深,能够探索到底层的理论。宣教学的教师倒提供了这类理论,请注意,他们所谓的「处境化」,与讲道学中的「应用」是完全一样的。

    处境化是「一种动力过程(dynamicProcess),是一个文化不同的团体(或文化业已成熟的团体),解释某个宗教或文化准则」。其核心为超文化的沟通;这个理论虽然是晚近的产物,但是此一过程不单是基督教的特色,也是所有要在全地传播之宗教需具备的特质;因为惟有如此,才能将自己的理论放进「市场」中。

    我们必须谨慎定义「动力过程」,因为,诚如黑索格瑞夫(Hesseigrave)和罗门(Rommen)所说明,若我们逐渐降低对圣经权威的看法,经文的优先性也会随之削减。圣经真理超越文化的特性,会被优先考虑现今文化状况所取代。这样的结果便是他们所谓的「掺杂式处境化。」亦即,收受群众的宗教兴趣与文化需要不仅成为焦点,也提供了内容。例如,解放神学主张,经济**和剥夺成为处境化过程的主导,因此,「罪」被定义为社会不公,而「救恩」则变成穷人得解放。不过,这种方法与本章要讲的正好相反。神启示的话语是一切真理最后的仲裁者,而处境化必须承认,圣经的真理是不可动摇的。以「逐字无误」为立场来进行处境化,即接受所有圣经真理都具超越文化的特质,因而也就肯定圣经原则的不变性。

    同时,福音派的处境化也要警觉,现今收受者的情境是会不停转变的。圣经启示的内容固然不变,表达的形式却会一直改变(参下文)。这两方面——形式与内容——成了处境化不可或缺的核心。释经学圈内的争论,为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换言之,这过程究竟含多少动力?在将圣经概念翻译成收受文化相应的成语时,我们有多少自由?应当怎样进行?事实上,这是我们必须要作,且无法避免的事。我们看到,圣经作者经常必须将从前神启示的真理处境化,以配合他们所处的新情况,这无疑是最佳的例子。

    圣经的例子

    最重要的问题是「相关性」;宗教原则必须不断调整,以适应文化所带来的新挑战。事实上,这正是两约之间的问题,犹太教内「口授传统」即因应而生。妥拉是在以色列漂流旷野与征服迦南时期发展出来的,对希腊罗马时期世界主义式的文化并不完全适用。所以,犹太人发展出「口授妥拉」,将律法处境化,以适应新的情况。近日的研究,例如韩格尔的《犹太主义与希腊主义》(JudaismandHellenism),说明了希腊的想法感染范围之广,甚至渗透了巴勒斯坦。例如,巴勒斯坦有些城镇是希腊式的名字,甚至也有犹太人用希腊文的名字(参Mussies1976:1040-64)。

    但这并不是说,犹太人将他们的宗教希腊化了。在这样的处境化中,妥拉仍然有联合的力量,而国族主义依旧强大。弗拉瑟(DavidFlusser)主张,犹太人对他们当中的异**相当容忍,但是对犹太人本身的宗教忤逆,则反应强烈(1976:1065-1100)。所以,虽然在文化和语言的层次上,可以看出他们受到许多影响,但是犹太人「在巴勒斯坦和其他地方,并不受异教的诱惑,仍然忠于他们的神,以及他们独特的生活方式。」

    我们会以为,分散在各地的犹太团体应当更有「处境化」的情形,但是他们反倒更加保守。他们受外在环境同化的,多半只在表面,是形式而非内容。整体而言,他们所受的影响,与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所差无几。经济影响的定义已经非常清楚;阿波邦(S.Applebaum)分析出,分散之犹太人在军事与商业方面,广泛参与希腊式的社会(1976:701-27)。他们常属于希腊社会,参加体能训练,不少家庭相当有钱,也有名望。这种状况普及的程度常有辩论,不过,分散各处的犹太教大体上强调它与外人隔离,这一点很少有人质疑。撒弗莱(S.Safrai)说:

    希腊时期分散各地的犹太教,与希腊文化的关系很密切。他们不单用希腊文,……甚至还有希腊文学出版,尤其是在

    埃及。这本文学书与希腊人丰富的文化密切认同,也相当接受其思维方式。各种文献……显出犹太人与希腊法律制度

    多么接近,多么附从这方面的概念。但是埃及和希腊世界中的犹太人,……大体而言仍然忠于妥拉,无论是公众的生

    活或是个人的生活。……从资料看来,所有偏离犹太教精神与作法的团体,都遭隔离。……一般而言,并没有追随

    环境和采纳希腊文化传承的趋势。……虽然散居各地的犹太人是希腊文化与社会的一部分,但是他们认为自己的身分

    为侨居在外的犹太人。(1976:184-85)

    例如,斐罗是最出名的人士,他将犹太教「处境化」,配合希腊式的生活。可是,他仍然是正统的犹太人,殷勤持守妥拉。他并没有要改变犹太人的观念,并且自认是圣经的学生,要显明犹太教是可以与希腊哲学媲美的。

    早期教会追随犹太人的样式。研究使徙行传和书信,可以判断初期教会处境化的程度。当然,文化的改观是一定会有的;教会要从犹太教的一支,变成「万国」的宗教,必须有这样的转变。艾利克森(NormanR.Ericson)提供了几个新约的例子(1978:74-79):(l)耶路撒冷会议(徒十五)规定,犹太教的要求不能用于外邦人,尤其是割礼;不过,它也要求外邦人尊重犹太人的习俗。简言之,文化的隔阂得以跨越。(2)哥林多前书八章1节至十章22节显示,保罗接受外邦人基本的文化表达方式(尤其是九19-23),但是因着新信徒的关系,他要求人不用这样的自由。(3)哥林多前书五章l-8节显示,如果社会的文化规范符合基督徒伦理,保罗会善加运用。(4)歌罗西书三章18节至四章1节等与社会行为相关的经文,显示出教会在什么状况下应当接受社会的结构。这里面反映出一些张力,如奴隶既是他主人的「弟兄」(门16),又当满足于自己的状况(林前七27)。换言之,保罗拒绝技外在的状况来改变社会,却要求在关系上要有内在的改变。

    这个问题的层面不只一个。首先,我们看到人与人沟通的关系起了改变。这包括语言,如新约在引用旧约时,是用七十士译本,也用拉丁文、亚兰文。这也包括文化的调适,如以上的耶路撒冷喻令和书信,以及哥林多前书第八至十章中,刚强的人与软弱的人。第二,我们注意到传福音的处境化,就是在文化上尝试「向什么人就作什么人」,为了要「救些人」(林前九23)。使徒行传中的讲道最能显明这一点,对犹太人的讲法(徒二14-36,三12-26等)和对外邦人(徒十四15-17,十七22-31)不同。在亚略巴古的演说中(徒十七),保罗运用希腊哲学家的话,这是处境化的重要例子,显明宣教学所谓的「救赎类比」。第三,我们必须注意护教的处境化,就是用反对教会之人的话语来抵挡他们,如罗马书三章5-9节,六章1-2、15-16节;哥林多后书第十至十三章;或歌罗西书一章15-20节。

    最后这一个范畴,在显明处境化的限度方面格外重要。教会虽然借用收受文化的形式(林前九19-23),但是却拒绝妥协信息的内容。这可以用新约时期两个主要的异端来说明(犹太派和诺斯底派),两者的核心问题都是错误的处境化。犹太基督徒要求外邦人先接受犹太人的文化与宗教习俗,然后才可以作基督徒。在加拉太书和罗马书中,保罗特别强调,这就等于妥协了福音;所以,教会必须拒绝。在歌罗西、以弗所等地发端的诺斯底运动,是一些新约书信写作的原因,最着名的是歌罗西书、教牧书信、约翰壶书,和致七个教会的书信(启二-三)。每一封书信中,教会对这类团体都不包容,反对他们纵容处境化到产生另一个福音的地步。换言之,初期教会视处境化为传福音的工具;它可以影响福音表达的形式,但福音的内容却不能离开神所启示的模式。

    现代的问题

    从这些资料中,可以找到几个重要的原则。最重要的一点:处境化必须只在形式的层次,而不在内容的层次。这与本书曾谈到的表层和深层结构相关(参本书第三章)。我们必须区分第一世纪福音表达的形式,以及构成福音信息和其伦理应用的神学核心。圣经真理是绝对的,在超越文化的沟通中,也不能改变。最近宣教学上的辩论集中在「动力相当」(dynamicequivalence)的处境化,意思是使福音与基督教神学在现代世界各种文化中,都满有义意、密切相关。许多作处境化的方法,都以当代的情形为中心,而不是以古代的经文为力量的来源。塔柏否定「绝对式」神学的可能性,他主张:「若未能承认神学的文化相对性」,便会导致神论的混乱,这就无异于偶像崇拜(1978:4-8)。西方的方法,是以「相信抽象命题」为主的「字面启示」为「正统」;这不见得比东方的象征式架构更有效(p7)。

    克拉弗特(CharlesKraft)的《文化中的基督教》(ChristianityinCulture,1979)引发许多争论,在该书中,他采用类似的方法,称圣经为「神启示的个案记录簿」,而不是神学教科书。这样一来,它便以主观的沟通(神与人的互动)这一端为中心,而不是以客观的命题教义(参本书第十章)那一端为中心。在这个理论基础上,克拉弗特建立了他的上层结构(参本书第十三至十七章)。他的重点为:「翻译」必须是以听者为导向,不能建立在「形式相关」或字面的模式上——这类模式的基础是过时的语言理论。当代翻译的目标必须为:收受文化能和原初读者一样,感受到相同的震撼力。

    另外,克拉弗特还主张,经文形式的改变,必须与来源和收受文化之差距成正比。理由为:神超文化的真理是启示在圣经作者受文化限制的语言中。所以,一定要经过处境化。因此,翻译虽然是要重塑作者的原意,我们却必须将信息「改变文化」,以符合收受文化。要这样作,便必须重塑原来信息的过程,不单只重塑其最终产品而已。诠释者必须搭桥,将文化观点中巨大的差异连接起来。克拉弗特运用派克(KennethPike)的着名区分,就是「客位」(etic,外面)与「主位」(emic,里面)观点的差异;换言之,神学的沟通,不单是藉理论与比较式的分析,从文化的「外面」传达,也是从文化的「里面」来传达。从里面的方式,要求要用新的神学公式,所沟通的(不是单单制造而已)是一种贴切的神学,不受被文化捆绑之观点的影响。这可能会牵涉到以神更高的用意来取代作者的意思,至少在解释的范畴内可以如此,表达的时候不含西方神学化的味道。

    在应用这个理论的时候,克拉弗特发现圣经的经文可以分成三类(1979:139-43):(1)与文化相关的命令,这些命令完全和古时的文化连在一起,必须改变,才能配合现今的情形(例如:林前十一2-17,妇女要蒙头);(2)一般原则,这些是伦理方面的真理(如:出二十17,「不可贪婪」),可以直接用到每一个文化中;(3)适合全人类的定理,超越文化的情境,成为对每一个世代的要求(如:可十二29-31,爱神和爱人)。后二者不需要处境化,但第一项则需要。

    克拉弗特的努力大部分值得赞赏。他注意到作者在意义层次上的初衷,这点应受称许,和我们的结论也很接近。不过,他把「动力相当」应用在神学沟通的事上,却有待商榷。等克拉弗特分类完之后,经文中超越文化的成分只剩下一点点。他所看到的圣经过分受到文化的限制,可以直接传达的神学真理太少了。将神的意思和作者的意思分开,会造成正典中的正典,并且要求诠释者去寻找「深层结构」,好像结构主义者的方法一样(参本书第492-495页)。

    我们又来到核心问题:权威究竟何在?是圣经,还是收受文化?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证据十分充分:神话语中超文化的内容不可忽略,我当然同意「动力相当」派的看法,即:我们必须越过西方的神学化,来到经文面前。不过,我虽然不视信条为无误,却也不至否定它们。圣经的经文必须向信条的内容挑战,如果有必要,则将其修改(如,倘若我们同意近日对彼前三19-20的解释,就要将降到阴间一语从使徒信经中删去),但是意义绝不可以因处境化之名而完全打消。我们并不是要改变内容,只是要改变福音真理的表达方式。前面已经提过,这是初期教会所提供的模式。换言之,在重要性/应用的层次上,我们需要更加准确。

    克拉弗特等主张「动力相当」的处境化学者,需要对相对主义的危险有更深的警惕。巴尔主张,圣经是一本相对的书,它是向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写的,其信息对现代人不可能有权威,因为其中所用的词汇,与现代的问题和观点毫无关联(1973:42-43)。巴尔是典型的相对主义者,现今这类思想家人多数众;没有绝对的真理,现代读者必须辨认出哪些真理才适用,并将圣经作者的宗教经验转换成自己的经验。克拉弗特本人不会接受巴尔的极端相对主义,但是他并没有提供一个好办法,来将形式和内容分开。结果则使神学相对化,甚至产生一种趋势,欲将圣经中超文化的因素也作处境化的变动。

    非福音派的处境化,为相对主义和混合主义所掌控。斯库浩分(E.J.Schoonhoven)研究了九份非洲最主要的期刊;他注意到,非洲的神学家将李库尔和维根斯坦(参附篇一)综合起来,呼吁要制成纯粹的非洲神学,不要掺入西方的释经学(1980:9-18)。塞提隆(G.Setiloane)举出「纯粹非洲神学」的一个例子,在他看来,这是以非洲的意象为中心,没有用到西方的意象(1979:l-14)。其中将个人当作「参与神性的一员」(建立在万物有灵论上的处境化),而「基督神话」则透过非洲的「巫医」(Bongaka,被神灵附身者)来表达。塞提隆相信,非洲对神的概念比西方人更深,他甚至说:「正统基督教的三一神公式应当『除去军盖』。」

    但是,这种说法完全不公平。李库尔绝不会走得这样快,和圣经的内容如此松脱;维根斯坦就更不用说了。惟有最极端的释经学,会将神学的基本真理视为纯粹的象征。若不以经文的意义作掌控的中心,我们就会将一个宗教经历处境化到一个地步,不再是基督徒的经历了。塞提隆正是如此。若文化尺度被举到经文之上,就不再是神学,只不过是以人为中心的人类学而已。

    当然,这不是说西方教会有权将他们的「形式」加在第三世界的教会中。非洲基督徒应当制作一种本地神学,能以教义符号重新表达出正确的圣经内容,向他们自己的文化传达圣经的真理。希伯特(P.Hiebert)提倡「贯穿文化的神学」和宗教体系,就是外表为处境化的形式,内涵则为圣经神学(1985a:5-10;1985b:12-18)。「动力相当」派的人大多将意义放在读者/收受者,但希伯特建议「批判性实在主义」,将意义放在经文/传送者,同时要发展出处境化的模式,以配合启示的真理。批判性实在主义的要诀,是向对抗的理论持开放的态度,不断回到原始资料,以重新检视结论。换言之,相对主义并无必要,而经文原初的意思(意义)必须是掌控处境化(重要性)的标准。

    解决的办法,是在意义和重要性之间保持张力,视之为一个整体的两面。原初的意思的确是释经的合理目标,可是,要等到决定出这些资料的重要性,整个过程才算完整。前面已经讨论过意义的先入为主观问题。

    经文本身设定议题,并且不断修改观察者对它提出的问题。要作到这一点,方法有二:文法和句法的解析,以及历史和文化的背景。这些交互作用,来重塑诠释者的先入为主观,并使这两方的视野融合为一。接下来便是实际的处境化,因为在这个融合的过程中,彼此互相伸手,而释经螺旋便会更宽。

    这样,收受文化(诠释者)到来源(圣经)面前,以决定它的意义。这是第一个螺旋的目标(图15.l)。然后,来源不单产生意义,也产生重要性。重要性必须立基在经文的上下文中。我们当然同意沟通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可是,这样的分类法未免太过简单。抽象命题与动态沟通的问题,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两者皆需。犹太人和初期教会都清楚认定,启示是命题式,也是关系式的(参附篇二)。不错,二十世纪福音派的释经学只强调命题的一面;但是我们不能以走向另一个极端来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寻求合乎圣经的平衡。

    要诀是让圣经的话语来向收受文化挑战,并加以革新;但要用「主位式」(emic)的方法,而不用「客位式」(etic)的方法。在此我要借用黑索格瑞夫的讲解(1978:87-94)。宣教士首先将自己处境化,与经文认同,由此来改变自己的观点。接下来,他们再将自己处境化,与收受文化的世界观认同。惟有如此,他们才能将圣经的信息处境化,或作跨越文化的沟通。许多人假定,来源(圣经)和收受者之间的沟通是双向的。不过,凡是沟通都会有中间的一步,就是诠释者/宣扬者,而传道人或宣教士便是处于这几方面所产生的张力中。所以,这种「动态等同」模式必须反覆使用,第一次是传道人以诠释者的身分来用,第二次则是传道人兼诠释者以宣扬者的身分来用。在第二个步骤里,诠释者与经文连合为一,而处境式的沟通则发生于收受文化中。

    第四章所讨论的两段经文(番三14-17;弗三16-19),要处境化(应用)相当容易。这两段经文都不完全与文化相连。我们可以从收受文化中,选择情况相近的例子来说明。例如,生活中会引起焦虑或惧怕的成分,就与亚述人的入侵(参番三15-16)类似,可以显出神得胜的能力。当然,选什么例子,要看应用的对象是乌干达人、日本人、农夫、还是公司行号的经理。我们可以运用和经文的情况相近的范畴,让收受者以新鲜的角度去体会当时的背景。不过,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形式和内容的辩论。拉尔金(WJ.Jr.Larkin)强烈主张,圣经的形式和其意义一样,都应成为标准,除非经文清楚指明不须如此。他说,否则的话,我们就会落入危险,视圣经的内容为「形式」,而不予重视,因为这两者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准则。所以,拉尔金继续声称,我们不需要判定标准的原则,只需要判定不合标准的原则;亦即,我们假定,神的命令是赐给所有文化的,除非有清楚的证据,显明不需如此。我在下一段中会进一步处理这个问题,不过这是处境化过程的核心问题,在这里必须讨论。我的看法是:通常形式和内容一样(如浸礼或圣餐的庆典),都是不可更动的,不过我不同意这两者没有可区分的准则。其实我和拉尔金的见解所差无几,而他承认,准则可由经文本身找到。不过,我们的出发点相当不同。拉尔金和麦贵根假定标准的存在,我则要让经文告诉我标准为何,所以我不作任何假定。

    我的看法,乃是不要假定内容和形式是标准;支持这主张的理由有二。第一,在以色列和教会文化发展的每个阶段,他们都必须将圣经真理处境化,而且常常是在形式方面。例如,以色列原先在半游牧式的会幕中敬拜,等到建了圣殿,敬拜便有所改变。支派不再聚在一起,日常的敬拜模式也有很大的变化。等到圣殿被毁,在被掳的情况中,更是如此。因为不再有圣殿为敬拜的中心,于是会堂开始发展,宗教也较民主式,祭司对宗教结构的掌控愈来愈弱。同样,在新约时期,原先的犹太会众,和后来犹太人与外邦人混合的会众,在敬拜与教会治理的方式上,有许多变动。

    第二,教义历史显示,神学真理表达的形式经过不少改变。我在本书第十四章曾指出,系统神学是一种处境化的过程,倚赖形式与内容的区分。简言之,形式和内容的区分,对处境化的过程很重要。例如,黑索格瑞夫和罗门注意到,在回教地区,不妨取用回**的敬拜形式,如「坐在地板上,在敬拜地点要脱鞋,祷告时要屈身」(1989:第13章)。敬拜和祷告的内涵是超越文化的,但是形式却可尊重文化。

    圣经中文化与超文化的标准

    要将圣经处境化,最大的困难是判断一段经文中,何为文化(或受时间限制)的成分,何为超文化(或永久性)的原则。有些人主张,圣经既使用人的言语、针对特殊的文化情况所写,自然受到文化的限制。所以诠释者必须除去受时间限制的(或用布特曼的话:神话的)成分,然后才能找出背后的标准原则。但是,肯定圣经具环境的特色(即,它实际上是针对特定的情况而写)是一回事,而认定它受文化所限则是另一回事。其实,新约书信的文学形式之一,就是论文(例如:雅各书,或许希伯来书也算,还有罗马书的一部分),这是根据它的性质而定,因为它们并非为回答某些特定问题而写,乃是解释神学真理对所有人的意义为何。

    奥夫斯(JamesOlthuis)认为,若「谬解」经文,就会使得表层毫无「确定的」权威可言(1987:24-26,32-40)。「语意象征」和「结构特定性」之类的问题,是「论述世界」的要素,而诠释者的世界必定会与它冲撞。奥夫斯追随迦达莫和新释经学派,主张我们要找的,不是作者的原意(象征的「语意」层次),而是自主性的经文之异象或世界(「意义」的层次)。所以,确定式的释经学必须认清一项事实,即:真正的权威出自这个异象或宏观结构的层次。在这个深度层次中,我们才会遇到神启示的实体。奥夫斯假定,所有权威声明都来自宏观或深层的意义层次;但是,这看法却未顾及一个很大的可能性,即在许多例子中,表层结构本身已经说出了深层或标准的真理。我们不能假定,只有按神学真理的「深层」原则解释经文,才能发现圣经的权威。圣经从头到尾,都在表层上便声明它自己有权威(参Grudem1983:19-59;McQuilkin1983:39-41)。我们在区分何为文化,何为标准时,不是在权威的层次进行,乃是在应用的层次进行。

    不过,圣经中有许多状况都是第一世纪的事,如:奴隶、洗脚、圣殿的筵席、献给偶像的祭肉等等,和我们现在似乎没有什么关系。我们一方面要避免简化主义和相对主义,就是以上所提不让圣经在表层具权威之人士所主张的看法,但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能够判断哪些经文是标准,哪些则不是。麦贵根和拉尔金主张,只有新约明文**的经文,才可以视为具文化的相对性。可是许多经文暗中与第一世纪的文化相连(如奴隶或献给偶像的祭肉),又该如何处理?我们必须在第二个层次中将这些处境化,因为现代的文化,已经没有这类作法。

    卡森认为,想要区分超文化和受文化限制的内容,乃是错误的(1984:19-20)。所有圣经的声明(甚至神学主张,如「神是圣洁的」),都是用文化的样式写成的;亦即,用人的言语写的,而若要区分这些符号,注定会失败。同时,这样作会导致主观性,因为诠释者本身的框框和现代文化的流行,常会轻易判断那些经文为「文化性」,不再适用。当然,这些都是很真实的问题,但是却不至于打消本段所说明的努力。我们不是要在正典中再设定正典(建立一套超越的命令),或将经文区分为头等与次等。我们所谈的是处境化或应用的问题。症结不在于某段经文是否具标准性,而是:此标准的原则是否可在表层找到(亦即,超文化性),或是在经文背后的原则性层次才可发现(而表层情况或命令只在古时的环境中生效)。所有圣经声明都具权威性;不过,有些与古时的文化环境密切相关,无法直接应用于今日,因为没有对应的情况(如洗脚或献给偶像的祭肉)。我们需要释经标准,才能作出有根据的判断。

    很少有人会假定,所有的圣经声明在任何时代都具标准性。即使有些人的习俗与圣经相当接近(如:有些宗派仍然保持洗脚与圣洁之吻的礼仪),但他们也不会遵守利未律法中许多文化性的命令。问题是:很少人尝试寻找释经准则,来区分何为标准,何为文化。宗派人士假定自己的传统可作为指南,而族群神学家与人类学家(如Taber,Kraft)则假定,个别文化总会提供合适的准则。

    所以,最大的需要乃是找出释经的规则,来帮助诠释者区分出一段经文中文化与超文化的成分。首先,我们必须回答许多第三世界神学家和人类学家的声称,即:我们的准则受到文化限制,是「西方思想」的产物。这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文化之间的概念沟通要能成立,就必须要建立某些途径,来探测这种沟通的可能性。西方思想当然可以向东方的理想主义或象征主义学习(这与圣经真理的好些段落很接近),但东方思想也可以向西方思想的概念形式方法学习。而在新约思想中,「传统」或「纯正教义」是那么重要,若以为它不具概念性或命题性,实在让人怀疑。事实上,解释学的工作,就是要查究一篇文字的风格类型,并根据它来作合适的解释(详参附篇二)。

    克拉弗特主张用「动态等同」的方法,他认为,要诀是命令的特定性(1978:357-67)。当层次愈特定,命令就受到更大的文化限制,成为「西方思想」的产品。他提出三个抽象的层次:(l)基本理念层次,是最普通的范畴,因此对所有文化皆真;(2)一般原则层次,对所有文化皆真,但解释上会有不同;(3)特定文化形式,各个文化皆不相同。基本理念就是超文化的命令,例如爱邻舍(太二十二39),或教会中应有次序(林前十四40)。一般原则可以指不要偷窃,这是触犯邻舍的罪。特定文化形式可以指妇女祷告时必须蒙头,这是触犯教会次序的罪。他以多妻制在非洲某些文化中是「好名声」的重要指标为例(是讲奈及利亚希吉(Higi)人之风俗),根据提摩太前书第三章,这件事应当可以允许(1979:323-27)。可是我们质疑,反对多妻制的经文本身岂非应当具超越文化性?

    克拉弗特的分类模式不够完备,因为它可以要求任何一般命令都成为标准,而任何特定命令都受文化限制。可是一般命令(如林前十四40)是从文化环境取得意义,而所有的特定命令都发源于一般原则(诸如,有关妇女在教会之行为的经文,背后是创造与堕落的原则)。

    因此,我要提出以下的释经模式,来作圣经的处境化,目的是提供「一系列的法则,以分辨圣经命令中何为永久性的事例,何为文化方面的应用」。

    释经模式

    一项命令是标准,还是具文化性?应当根据表层来应用,还是根据深层(原则上)?要作判断有三个基本的步骤。第一,我们要注意经文中是否有任何超文化的指标。以妇女在教会的经文为例,提摩太前书二章13-14节(比较林前十一8-9)提到创造与堕落,暗示保罗在经文中是援用永久性的原则。这个指标具标准性的力量,不过它本身尚无法解决问题。哥林多前书第八至十章献祭肉给偶像的问题,与绊倒的原则相连(林前八7-13),而洗脚则与仆人的原则相关。这都指向标准或超文化的方向,但却不构成其证明。在达成决定之前,我们必须衡量另外两个层面。

    第二,我们必须决定,这些命令有多少成分是与第一世纪的风俗相连,而与今日无关。蒙头(林前十一2-16)和在会众前讲话或教导(林前十四34-35;提前二11-15),都直接与第一世纪的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相关。无论蒙头是指戴面罩(传统看法)或将头发盘在头顶(Hurley),都是值得尊重的记号;蓬头散发则代表**。哥林多妇女以这种方式炫耀自己的自由,会变成丑闻,甚至会成为离婚的口实。此外,当时妇女在公开场合并不讲话或教导;在犹太人和希腊-罗马人中,这都是打破文化禁忌的作法。所以,这三处经文(林前十一2-16,十四34-35;提前二11-15)都更适用于当地文化。不过,这也只是一个指标,并不构成证据,让我们可以证明该段经文主要是与文化相关。我们还需要再作进一步的考虑。这些作风不至于威胁到今日丈夫与妻子的关系。

    第三,我们必须注意超文化指标与文化指标的差距。例如,保罗所用旧约中有关创造和堕落的经文,与妇女的顺服有关,并应用到蒙头、发言和教导的问题上。这可能支持这些命令在深层具标准性(顺服),但是在表层(戴面军和教导)却具文化性。换言之,这个差距或许暗示,保罗乃是将一个标准原则作处境化,以因应当时的某个文化问题。另一方面,提摩太前书二章11-12节中的权威问题,则暗示禁止教导是标准的形式。诠释者必须问,超越文化指标与文化指标之间的距离是否够大,以致可以说出,表面的命令只能应用于第一世纪,惟有其背后的原则(此处是顺服)才算超文化。倘若距离够宽,就只能将表层命令应用在目前文化与第一世纪文化十分类似的情况中。例如,在回教文化中,女宣教士最好把头蒙起来。

    这三项原则也可以用在其他经文中。圣经论到同性恋的经文(如罗一24-28;林前六9),都清楚指出它是很重的道德之罪。此外,永恒的原则与其文化的应用,是完全一致的;在文化与超文化的层面上,两者没有「差异」,表示这些经文都具标准性。费依和司陶特也这样说:

    既然整体而言,圣经是反对同性恋的,在论道德的上下文中,就很自然会提及它,而既然还没有人能证明今天的同性

    恋和第一世纪的有何不同,就没有理由视它为文化的事,具相对性。(1981:70)

    简言之,在现代处境化辩论中,这两组备受争议的经文都可由这些准则得到帮助。不过它们本身并不能提供足够的深度,来作这样重大的判断,需要其他准则来补充;我将这些准则分为一般性与特定性两类。

    1.一般性原则。

    a.应当用教导性经文来解释历史性经文。例如,使徒行传中描述保罗宣教旅行的细节,不能用作今日宣教策略的指南。在故事表面的细节中,超越文化的层次在其背后出现,而这些必须透过教导性的经文来解释。当然,近日对福音书和故事文学的研究法,显示历史故事也教导神学的真理。若圣经故事或说法的背后,有一个神学的要点,诠释者就必须以教导的方式来运用该项真理。当然,困难在于:如何分辨某段经文是否有神学的含义,或主要只是在叙述历史。不过,我们不能根据保罗在以弗所的工作(徒十九),来教导宣教法的都市福音事工(过去有些人曾这样作)。同样,耶稣的工作只在「以色列家」(太十5-6),但这并不是教会的模式。如果某个历史故事主要与过去的情形有关,就没有超越文化的成分。

    b.必须先了解一道命令原来的背景与意义,然后才能决定它现在的重要性。一段经文的应用,和它的经文目的及启示目的都很有关系。如果我们对一段经文的说法,并不是它原来的意思,那么我们的应用就和神的话没有什么关系。费依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分外有力,他显示出圣经每一种风格都必须按其规则来应用(1976:105-27)。文化背景也同样重要,因为我们必须先了解经文背后的世界,然后才能判断它对这个时代的适用性(参A.Johnson1976:128-61)。这或许是许多解放神学家最主要的错误。

    c.个别声明必须放在圣经更广的情境中,从全面来看。这个原则被称为「圣经类比原则」,意思是:我们不能只根据一段上下文就作处境化。这当然不是说,我们可以将模糊不清或困难的经文轻易作解释。相反的,我们首先必须根据它本身的上下文决定信息为何,然后再将它放在整个圣经的广大教训中来看。惟有作了这一步,才可以将它应用到今日中,因为到那时候,我们便能真正明白它的意义,以及它背后的原则。例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29节提到「为死人施洗」,由于缺乏类似的状况,所以若说它具标准性,便令人怀疑。

    2.特定性原则。

    a.要尝试判断,背后的神学原则对表面应用的影响程度为何。司卡特(JuliusScott)的见解很正确,他强调,我们必须分析出一项命令在救恩上的用意为何,以及它与初期教会的信仰和作风有何关联(1979:67-77)。一旦我们确定该命令所根据的原则为何,就可以阐明它们重叠的程度。例如,要用「圣洁的吻」问安,是根据彼此相爱的原则。将一项命令的文化作风与原则区分出来,就可以重新应用到今日,我们要用基督徒的相爱与委身来互相问安,但不一定是用「圣洁的吻」。

    b.查验作者的讲法是依据传统的教训,还是将权宜的作法应用在特定的文化问题上。当然,这些并不一定互相排斥。不过,若能认出作者是否借重从前的教导,会很有帮助,可以显明当前的状况并不完全掌控回应。保罗既用传统的教训和旧约的证明经文,我们就必须小心,不要太快假定妇女在教会中的经文已经不适用于今日。同样,保罗主张妇女留长发、男人留短发(林前十一14-15),也是如此。保罗在那里使用文化语言(「羞愧」),但要点是「本性」(「事情的本性不也教训你们」,14节),奈特解释为创造的秩序,而不是文化的作风(1984:247-50)。不过,这里并不那么清楚,我同意将「本性」解释为文化作风的看法。可是,即使我们接受奈持的解释,这并不致要求我们现在也听从这道命令。传统和文化是互动的,我们必须转向其他准则,以帮助我们判断,短发和长发的经文是否超越文化的差异。

    C.若某项教训超越作者与读者的文化圈,就很可能是标准。加拉太书三章28节、奴隶的问题,和涉及全球福音工作的经文,便是如此。它们显然不受任何特定文化状况的限制,所以是重要的神学声明。费依和司陶特用另一个方式说明这一点(1982:68)。若一位作者同意某种状况,而可能的选择只有一种,那么,该段经文在文化上或许便具相对性。他们用奴隶为例。保罗和其他作者并未斥责奴隶制度为邪恶,他们只是反映出当时的状况,因为没有其他的选择余地。这种作风普遍到一个地步,他们根本无法考虑其他的可能性。加拉太书三章28节是他们在当时的大环境中所能作到的最高声明。

    d.倘若一道命令完全受制于文化的状况,它本身便不具永久性。不过,古特(CherylGuth)说明,要判断文化影响力的程度,并不容易。她提出四个测试法:(1)作者的用语是否含有文化指标,让人要到暂时性应用的背后去寻出神所定的标准?如果作者本身陈明,这并非标准(如约十三15,那里称耶稣的洗脚为「榜样」),就很容易决定;如果有强烈的文化用语(如林前十一2-16论蒙头时用到的「羞辱」、「羞愧」、「没有这样的规矩」),我们就有指标,暗示它可能是受时间限制的主张,但这仍不是绝对的证明。(2)它是否指向地方的习俗或文化的惯例?同样,我们必须判断其中关联的程度。蒙头与第一世纪的状况有很密切的关系,与今日却没有,但这是否构成充足的理由,能克服它所提的创造命令?(3)作者是否只在针对某种特殊的文化状况或问题发言?论献给偶像之祭肉的教训,是因哥林多的状况而来,因为革来(Chloe)的信中提到这点。所以,我们可以应用刚强与软弱的原则,但是不必管特定的吩咐(除非我们的文化状况类似)。(4)如果圣经里面没有提到,这项命令会不会成为今天的问题?当然,这一点比较主观,但是若配合其他几点来用,仍然颇有帮助。就蒙头的命令而言,这是另一个指标,指向其文化的根据;洗脚或圣洁的吻亦然。

    e.本质为道德性或神学性的命令,与神的旨意密切相关。处理一般问题的命令,如**或祷告,本质上便超越了任何文化背景。我们可以注意到,后来对多妻的禁令,不单是由于文化的改变,也是基于神旨意渐进性的启示。同理,我们也应视同性恋的禁令为标准,因它与神设立的道德律密切相关。这一点也可以答覆回教地区的浸礼问题。这是神学命令,并不受文化的限制。无论在犹大地或在罗马,浸礼都照样举行。它的锚抛在大使命(太二十八19)和神的旨意(彼前三20-21)中,因此世世代代的人都必须遵守。

    总而言之,动态等同之处境化的主要问题,是假定圣经权威只在「深层结构」的层次,不在表层的话语中。但诚如麦贵根的问题:「默示是普及至全部的圣经,还是只限于恒久不变的宗教原则中?」(1980:114)。我同意麦贵根的担心,这类规则或许会让人用文化来取代圣经,作为真正权威的标准。各项准则必须综合来用,不可分开。例如,妇女在教会的问题,必须先衡量保罗是用创造与堕落的永久性标准作基础,而其中进一步又有文化的指标,然后再来处理。我们必须寻求神在现今的旨意,而不是将自己的意思读进经文中。

    在此再度强调,我们绝不主张正典中还有正典。我们在这里不是处理意义的问题,而是重要性的问题。判断经文是否具超越文化性,或是具文化性,并不等于说前者比后者更具「权威」。相反的,我们乃是要说明,一段经文如何能应用到我们的情境中——无论是在表面命令的层次中(若它超越文化),或在深层的背后原则中(若表面命令具文化性,或只是为第一世纪的人,但不能按字面应用于今日)。这两种都出于神的默示,都有权威;惟一的问题为:某项命令是以怎样的方式应用到现今的景况当中。我们必须记住,以文化为基础的命令,今天仍然可以应用在任何文化中,只要该文化与第一世纪的状况类似。

    最后,在决定了超文化的成分以后,还是不容易将它融入今日各种不同的状况当中。布斯威尔(J.O.Buswell)说,我们必须将这些原则从自己的标准模式中完全分离出来:「惟有不与任何文化情境相连的超文化信息,才能自由地融入另一个文化中」(1978:103)。换言之,一段经文的重要性,意味其中的原则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应用在不同的情境之中。诠释者不能按自己的意思作处境化,而必须让该项原则在不同的状况中展现其活力。这是下一段的主题。

    处境化的一种方法

    处境化的一个要诀,是寻找圣经经文与现代情况的视野能真正融接之处。这主要是情境的融接,即,古代经文背后的状况,与现代所面对的情况,能够相容。我要再借用尼达和塔柏的图;只是现在我不是讲原初语言和收受语言,而改为「原初情境」(originalcontext,OC)和「收受情境」(receptorcontext,RC)——参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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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5.4处境化的过程

    圣经(原初的)情境有两方面,经文背后的社会文化状况(透过背景的研究来发掘),以及包含该段经文的文学情境(透过解经研究来发掘)。两者都很重要。文化情境决定了经文是向现代生活的哪个范畴发言;文学情境则决定向现代情境发言的信息为何。诠释者必须找出原初情境和收受情境能够不断作有意义的重叠部分,然后才能进行真正的处境化。在任何一个层次上若没有作好,便会造成不合适的处境化,甚至错误的处境化,而带来严重的后果。就宣教而言,它会造成混合式宗教,只有一半像基督教(称为「基督式异教」),类似歌罗西或以弗所出产的成品(参歌罗西书、教牧书信或约翰壹书)。就西方教会而言,它会造成严重的扭曲,类似正面宣告、成功福音,或积极思想。肤浅的处境化至少会打消许多良好解经的成果,因为真理虽然阐明了,但是在实际应用方面,会众却会将不恰当的概念带进日常生活中。在释经学中,良好的处境化与良好的解经同样重要,因为解释不单在于理论,也在于实践。如果翻译与解经的任务是要问:倘若原初的作者要向我的会众发言,他会怎么说(亦即,经文在表达什么真理)?那么,处境化的任务便是在判断,「原初听众所受到的挑战(作者要他们作的事),怎样才能在我的听众中活出来?」

    根据黑索格瑞夫和罗门的看法(1989:第12章),若要产生恰当的处境化,在情境方面至少应当有三方面的重叠或相配。首先是语意范畴或意义层次的重叠。倘若要改变圣经信息才能建立沟通,或才能将经文应用在特殊的需要上,真理便被牺牲在关联性的祭坛上了。在优先顺序中,最重要的是神启示的信息:沟通的媒介不单只居次要地位,而且所选用的方式,纯粹只是为了能传达信息。不过,在选择用语或概念上,究竟可以有多少自由,学者争辩得很激烈。例如,「神的羔羊」在神学上是很重要的理念,对某些非洲土着,我们可否将它改为「神的猪」——因为他们饲养猪,并没有养羔羊?许多宣教学者说不行,因为其中没有足够的语意重叠,而且至终会造成与旧约的冲突,因为旧约以猪为不洁净。主张保持不熟悉的象征之人认为,宣教士能够解释重要的概念,而这过程可以加深土着的了解。在有教师的地区,这说法当然能成立;但在没有教师的丛林地带,却办不到。

    有一个办法,就是将羔羊的象征处境化,这样的翻译是为着传福音的缘故,同时也是基于当地没有教师的考量。在其他地方,像这类重要的神学意象,虽然当地人没听过,但仍要保持。不过,有人怀疑,新的隐喻是否比原来的更好。例如,非洲社会中猪的功用,与古代犹大地羔羊的功用,少有相同之处。因此,或许还是保持神的羔羊一词,再略微解释较好。

    第二个重叠的范畴是情境。目标为:使现代的听众能像原初的听众听见神的话语时一样,非常实际地实现启示的信息。我会在下一章详细讲这个题目,不过在此必须介绍这个观念。诠释者或宣扬者必须注意经文背后的状况,亦即,导致原作者强调书中要点的因素;接下来,便要寻找收受听众的生活中,有哪种状况类似。然后便能应用经文,向现代类似的状况发言。

    最后,处境化要使圣经信息与听众「内在的模板」——就是他的世界观、对世界的认识,与记忆系统的内在库存——相配。黑索格瑞夫和罗门主张,良好的处境化可以扩充内在的记忆系统,收入所展示的资料(1989:第12章)。换言之,真理将内在化、个人化,到一个程度,变成个人的一部分,改变他们对世界的看法和反应。就这个角度而言,处境化不单包括解释与应用,还包括劝导与激发(参本书第368-369页)。这种说法十分正确,因为实际的操练不单需要了解资料的应用法,更要照章行事。

    「威罗班克报告」(WillowbankReport)呼吁,在寻找可连结的范畴时,要「认真面对原初的历史与文化情境」,同时也要向现今的时代说话。若读者能从自己的文化背景和经文建立「对话」,就可以作到这一点:

    我们向圣经说话,圣经就向我们说话。我们发现,自己受文化所限的前提受到挑战,我们的问题也得到修正。事实上,

    我们不得不重新更改形式,提出新的问题。如此,便能不断进行活泼的互动。(CooteandStott1980:316-17)

    从这个角度看,处境化是释经旅程的后半,从意义走向重要性,这样,神的话就可以在人类的文化经验中实践出来。

    这不是说,诠释者可以超越自己对意义的先入为主观,好像我们可以远离自己的文化历史,完全进入圣经世界的客观知识中。迪翠克(G.Dietrich)主张,「神学免不了有处境,所以若它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就会更加诚实」(强调字为他所用)。在合宜的释经螺旋中,圣经的世界观激发了我们的世界观,使我们有意识地将自己的信仰体系放在其处境之前,来接受挑战或(若有必要)修正。当然,一旦我们解释了经文的「意义」,就已经将它处境化到某个地步了。不过,如果前图中向后与向前的改变可以作到(我相信可以),我们就能够发现贯穿文化的意义,这意义可以将经文连于我们的情境,又不至于更动原来的意义。这样,我们便可以把自己的先入为主观放进括号中,并超越它,但依然能向本身的文化情境作合宜的沟通。

    在向后的改变中,诠释者侦测出经文中贯穿文化的成分,就是超越圣经上下文,向各个世代、所有教会说话的基本内容。有些经文可以原封不动地搬过来用,例如禁止骄傲和结党的命令(腓二1-4、14-18)。有些需要在深层结构作转移,例如保罗对犹太主义者的严厉责备(腓三l-6、18-19),这可以应用于所有的假教师。有些则具争议性,例如谈到逼迫的经文(来十二;彼前三13一四19),许多人相信,今天的人惟有在遭到逼迫时,才需要将这些经文处境化;但有些人却认为,它们可以应用在所有的试炼上(参雅二2-4;彼前一6-7)。

    向后的改变产生普世性的真理,可以应用到所有的文化中。接下来,便是向前的改变,针对的是收受文化中特定的问题。目标是寻找类似的情境,亦即,找到一种状况,若圣经的作者今天在场,一定会针对这状况发言。例如,谈到「古人的遗传」之经文(可七l-20),并不适合现今的状况,因为今天许多社会中完全不讲究洁净的礼仪。所以,我们必须寻找蕴含在这个故事中的普遍性真理。问题在于人的遗传和神的规定对立。要求吃东西之前要洗手的律法,并不是摩西律法中的一条,只属于「口接传统」。所以,耶稣是在说,法利赛人立下额外的规定,结果使人反倒忽视了神真正的用意。这是深层结构原则,或普世性真理。在一个收受文化中,要将它处境化,就要寻找出加在信徒脖子上的「轭」,即律法主义式的规条(比较徒十五10)。有些地方可能有某种穿着方面的规定,或举止上的要求(如「主日服装」,或某种敬虔的动作),是从不太久远的过去传下来的,并不是圣经的规定,而对福音的传扬或许会造成阻碍。我们可以像耶稣在马可福音第七章里面一样,反对这类作法。同样,东方的敬拜应当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来向神表达赞美,不必套用西方的模式。

    解放神学是个很好的例子。它对情境的神学评估十分正确:穷人受到经济**、有钱人误用圣经,使穷人满足于在天家领受奖赏等等。他们注意到妥拉、先知书,耶稣的教导,和书信,都强调要关心穷人,这也很对。不过,当他们用这种情境作为释经上的掌控,甚至将十字架都解释为对经济剥削的抗议,就太过分了。将救恩定义为穷人得解放,并以游击队员如葛法拉(CheGuevara)为像基督的人物,乃是严重的错误。

    圣经反对经济剥削,和解放神学家并无二致,但是没有排除救恩的属灵范畴;这一直是整本圣经的核心。解放神学家重新解释论救恩属灵一面的经文,讲成是对经济革命的要求;这种作法忽略了经文的意义,犯了严重的释经错误。福音派的「解放主义者」,如柯思达斯(OrlandoCostas)、帕迪拉(RenePadilla)和纽奈兹(EilioNunez)正在发展另一种模式,试图平衡现世面(先知必须反对社会的不公)和灵性面(将福音信息——在耶稣基督内的灵性救恩——传给未信者)、已经实现的(现今的解放)和尚待来临的(在末世才会实现的最后解放)。更重要的是,神音派作处境化的人想要从神整个计画来看,以圣经的声音为中心,高过现代情境的声音,以致进到真正视野的融合,使圣经中贯穿文化的真理,实现在今天基督徒的生活中。我们不会终止与社会之罪的对抗,但是要将它放在合宜的地位上,不是放在最高点,而是基督徒应有行为的某一方面,是基督徒对世界的反应之一(但不是惟一的反应;参,如:Padilla1979:63-78;Nunez1984:166-94)。

    希伯特呼吁采用「批判式的处境化」,避免过去的种族中心主义,以及动态等同法容易产生的相对主义和混合主义。他的三个步骤可以作为以上向前改变的简明摘要。第一,我们必须研究收受文化,用不加批判的方法来分析其信念与习俗;亦即,去了解他们的整个世界观,和从中产生的习惯,并学习欣赏。第二,传道人带领查经,让经文向他们文化的「知性、感性,和评估等层面」说话。这样,会众不但会明白经文的原初意义,更可以晓得在今**们的处境中,经文有何重要性。这两方面都有必要。第三,会众按照所得圣经真理的亮光,以批判的方式来评估自己的信念与习俗。发现会导向评估,然后便会产生回应。有时结果是正面的检讨,他们能将圣经真理融入文化的反省中。有时,他们必须修改习惯,甚至完全革新。新的礼仪会发展出来,把经过处境化的真理表达出来。

    结论

    处境化的工作,从圣经经文一直到现代化的情境,从原初的意义到现今的重要性,最好用六个步骤来说明。简单来说,这个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目标在使教会于各个不同的文化中都能肯定圣经真理,将它用在生活中,就像初期教会一样,充满活力(参图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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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5.5处境化六个步骤的过程

    1.判断表面信息。诠释者运用本书第一部分阐明的解经工具,可以判断经文原初的意义。在这样作的时候,应当考虑到处境化,亦即,圣经作者是如何向原来的读者发言的。圣经各卷书在本质上都各有其背景,是向以色列或教会生活中某种特殊的状况所发出的特定信息。传道人/诠释者要分辨出两个层面:原初的信息,以及它传达给读者的方式。

    2判断信息背后的深层结构原则。这是论到作者在向读者发言时,所用的广面圣经神学原则为何。表层信息常是将深层原则处境化,以向原初听众讲论某个特殊的问题。例如,彼得前书中有关「客旅」和「寄居者」的经文(彼前一l、17,二11),是建立在初期教会的一项教导上,即家乡在天,或天上的子民观(如腓三20;弗二19;来十二22)。同样,论妇女蒙头的经文(林前十一2-16)是将顺服的原则(3、7-9节)处境化,来谈妇女祷告时是否应当蒙头的问题。「蒙头」乃是顺服的记号。保罗和其他圣经书卷的作者会强调某个神学真理的一方面,以对应一个问题。诠释者必须发现经文要点背后的圣经神学,并看出所要针对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如前面所提,在分辨经文为文化性或超文化性时,这一方面特别重要。而在处境化的过程中,这一点也同样要紧。我在下面将说明,经文在现代情境中的应用,可以在表层中,也可以在深层结构中。

    3.注意原初状况。经文背后的状况决定了作者在表层信息中要强调的事。不过,这也是三个层次中(表层信息、圣经神学原则,和所针对的状况)最难判断的一层。书信和先知书比故事文学较直接讲出状况,即使如此,它们的情形也常十分复杂。例如,教牧书信中的假教师、歌罗西书中的异端,或哥林多后书中的超级使徒等,究竟是些什么人物?不过,我们仍可以大致判断其状况,只要我们只讲有把握的事,不作臆测,这会是很有帮助的工具。故事的经卷可以区分出两个模式,一个是经文所描述的历史状况,一个是经文背后的生活状况(以色列和教会的生活状况)。后者的猜测性很强,一段经文由二十五位学者来写,常会有二十五种不同的意见。所以,故事本身所讲的状况比较有价值。例如,雅各和以扫发生矛盾(创二十七)的生活状况,几乎不可能作有把握的叙述,但是经文中的状况(两人因祝福而成冤家,但这件事的背后有神看不见的手在掌管)提供了许多处境化的可能性。

    4.发掘现代情境中类似的状况。应用一段经文时,要与它在原初背景中的用法一致,这一点的重要性,许多学者都赞同(参FeeandStuart1981:60-61;Liefeld)。这就意味,我们应当在现今情境中与它类似的状况作处境化。如果费尽力气,将一段经文作了最好的解析,在应用的时候,却把它丢在一边,就太可惜了。如果神的话是指标,那么,光有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带出行动。如约书亚记一章8节所言,我们研读经文不是只要增进自己知性的了解(虽然许多经文会产生这种果效),更是要「谨守道行这书上所写的一切话」。合宜的处境化与正确的解经同样重要。

    5.决定处境化的层次为一般性或特定性。宣教学家必须决定,某些特定的意象或信息是否要保持不变(如,在没见过绵羊的文化中,是否要维持「羔羊」一词),还是要换成动态等同之物。例如,有些文化中个人没有自主的习惯,传福音、领人归主时,是否要用个人直接作决定的方式?在东方的文化中,许多宣教学者现在都转向连锁与「网状关系」(接触整个核心家庭)。再举一个例子,在回教文化中,浸礼应当采用什么形式?应当多公开?这类问题是处境化学者的难题,他们一方面想忠于圣经,一方面又想在全世界不同的文化状况中,让基督教能扎根,又富有活力。在一般层次与特定层次之间的弹性,有相当的限制(参以上动态等同部分的讨论)。

    在讲道中,我们常可以选择将信息作一般性的应用(只要紧紧连于经文背后的圣经神学原则,如以上的图示),还是作特定性的应用。例如,谈到逼迫的经文(如雅一2-4;彼前一6-7),是将「信心受试炼」的神学(请注意雅一2-3;彼前一6,「百般的试炼」与「信心的试验」)应用在逼迫上。传道人可以将这原则朝两个方向应用;对初期教会而言,逼迫是一种特殊的试炼。许多时候,我们只能将它应用在一般的层次。费依和司陶特注意到两种模式(1981:61-65):「延伸的应用」(如将林后六14「不要同负一轭」应用在与未信者结婚),和「无可对照的项目」(如林前八-十「献与偶像的肉」)。在这两种情形中,若选择可以参照,但只是一般性的平行,是有效的(就后者而言,乃是必要的)。以献给偶像的肉为例,牧师可以举一些问题,对神而言并不重要,但对许多基督徒而言却关系重大,可能会令软弱的信徒跌倒(费依列出:妇女穿长裤、看电影、玩牌、跳舞、男女一起游泳)。从事这类活动未必触犯圣经,但若会成为「绊脚石」(林前八7-13),最好不要去作。下一章将会更多谈到这方面。
第三部 应用释经 第16章 讲道学(二):讲章
    第16章讲道学(二):讲章

    正如序言中所说,释经学的真正目标不是写注释书,而是写讲章。注释书有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解明圣经经文的原初意义。但是,圣经真正的目的并不是静态的(作为研究的对象),而是动态的(要来改变生命)。所以,处境化乃是解释的必要目标。在释经的过程中,意义和重要性要联合在一起,而讲章最能达到这一点。

    讲章是将圣经经文的古代世界,与会众的现代世界连在一起的筑桥结构。传道人要尝试帮助会众了解经文与他们生活的关系,而处境化便是将两个世界黏在一起的胶泥。讲道的过程是不断筑桥的大业,传道人帮助听众重新体会经文对原初听众的影响力,以及其中属灵的能力,然后再来明白,原初的信息与他们生活中类似的状况有何关系。而且,传道人是按着经文的发展,逐点来讲明的。我的基本原则为:凡是值得讲明的段落,就是值得应用的,而且要马上应用。如此,传道人在经文与现代情境中来来回回,所发展出的结构,既包括经文本身的说明,也包括对今日处境化的应用。

    罗门以三个步骤说明这个过程(1989:第20章):传讲者首先要了解经文(原初的意义),然后将其「非处境化」,或除去对经文受文化限制的了解(理解的意义),最后再为听众的情境来将经文处境化(意义的应用)。我要将最后一步再分为两个阶段:个人的收获(灵修式研读)和讲章的应用。沟通者在思考经文如何能触动会众的生活之前,必须先将它应用到自己的生命中。此外,每一个步骤不单要由释经学或牧会经验来掌控,更要有圣灵的能力来引领。

    圣灵的地位

    处境化有它的「神学」,因为圣经研究的这个层面,必须由神的能力来掌控。圣经各卷书的背后是圣灵(提后三16;彼后一21),圣灵又带领门徒,按照教会的需要,将基督生平的各方面记录下来(约十四26,十五26)。惟有圣灵能赐给传道人能力,使他的信息不用「(人的)高言大智」,只显出神的「圣灵和大能的明证」(林前二4-5)。

    司布真曾传讲一篇着名的信息,题目为「圣灵和我们事奉的关系」(1877:1-23)。他的基本理论为:我们的事奉要有功效、有能力,全赖圣灵的同在,他赐下知识与智慧给寻求的人。圣灵膏抹传道人所讲的话。「若一个嘴唇被祭坛上取下的活炭碰触,他传讲的话将何等充满荣耀——不单他灵魂的深处会感到真理焚烧的能力,他的嘴唇在传讲时,也会流出这种能力来!」(p7)。讲章必须在完全倚赖、全然献身的灵里铸成,其中的力量来自圣灵,而非我们的技巧。最后,司布真讨论到,哪些方式会「失去这个必要的帮助」(PP.17-22),就是:对圣灵的感动不敏锐、不诚实、缺乏恩典、骄傲、懒惰,及忽略祷告。在解经和宣扬神话语的时候,神本身必定非常看重圣灵。

    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中提到「圣灵内在的见证」,使我们得救,并帮助我们了解神的话(1:93-95)。弗兰姆(J.M.Frame)称之为「亲密参与在神本身的自我知识中」(1986:23)。虽然许多现代神学家(如巴特)以这种内在的见证取代传统的默示观,但对福音派而言,圣灵的见证则是将神默示之话语应用在自己身上的途径。换言之,圣灵能帮助读者,听见神在他话语中主动要向他说的信息(约十六13;帖前一5,二13)。弗兰姆指出,神的话提供了神启示的客观权威,而圣灵的见证则提供了其主观权威(我们的了解)。

    圣灵使人重生,并每天带领基督徒的生命成长,而诠释者所蒙的「光照」亦是他的工作之。这种「内在见证」与人对神启示的了解和应用有关。用专业的话来说,「圣灵内在的见证」是指对圣经权威的确信,而光照则是指对神话语的了解。克鲁斯特(F.H.Klooster)指出(1984:460),「保罗一再提到他为信徒祷告,要他们能透过圣灵的光照,在悟性和知识上有所长进(林前二2;林后四4-15;弗一17-19;腓一9-11;西一9-13;亦参约壹二20-27)」。克鲁斯特用「活性光照」(organicillumination)来描述圣灵与诠释过程的关系。他的意思是,圣灵透过诠释者的心思与研究来工作。然而,我们无法保证每个人都会「自动」明白经文的原来意义。在解释的动作中,释经工具有利于圣灵的工作。

    圣灵虽能帮助读者洞悉神的话,但它却不会把资料提供给读者。我们仍须运用理性的能力,从资料中来推论。弗兰姆说,在推理的过程中,圣灵会让我们克服罪的影响。「圣灵并不是悄悄将特别的理由告诉我们,就是别的方法得不到的理由;相反的,他乃是打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看出可以得到的理由」(Frame1986:234)。换言之,圣灵使读者能够运用一切技能,以明白神的话,并加以应用。但是,同样属灵的学者,对一段经文的解释却相当不同,这又当如何解释?圣灵让我们能克服自己的先入为主观,以明白神的话,但他并不保证我们会这样作。面对难解的经文,我们必须运用所有的工具,但即便如此,我们仍不免按自己的经验与神学偏好来解读。有些经文非常模糊,可能的解释不止一种。我们必须在释经上作出选择,但仍保持开放的态度,让圣灵可以引导我们,也接受同辈的挑战。圣灵使我们的心思能向经文敞开,可是不会悄悄告诉我们正确的答案为何。

    此外,圣经并没有说,非信徒无法在理智上正确地解释它。拉尔金说:「保罗认为,障碍在于评估,而不在于理解」(1988:289)。在哥林多前书二章14节(属灵的真理被「天然人」视为「愚拙」),和哥林多后书四章4节(「这世界的神」将不信者的心眼「弄瞎」,以致他们「看不见福音的光」)等经文中,未信者不能明白福音的真理。这些经文并不是说,未信者不能了解经文的意义,而是说,他们将拒绝其言下之意。圣灵便是在后面这个范畴中工作,使读者能分辨真理与错谬,并将神的话合适地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中。

    约翰「启示链」(chainofrevelation)的神学(参OsborneandWoodward1979:9-10),也与此有关;其中讲到基督徒的权柄,与分享神话语的责任。第四卷福音书中,基督论的要点之一为:耶稣为「神所差来的」,这个观念源自犹太教对saliah的概念,就是一位「代表」,他能将差他之人的意思传达出来,等于是此旨意的化身(约十四6,十七3、6)。约翰福音第十四至十六章记载,耶稣在最后的讲论中,将这种权柄传至圣灵,而其中两次提及,圣灵是父所「差的」,或「赐下的」(十四16、26),还有两次则说是基督赐下的(十五26,十六7)。最后一个阶段,门徒或信徒本身被描述为「受差者」(十七18,二十21)。后一段经文中说,这是透过圣灵的临在来实现(二十22),而这职分还包括参与耶稣作审判的工作(二十23;比较五22,八15-16,九39)。事实上,在我们传讲神话语的事奉中,三位一体的神全都参与,并且在我们分享信息时,加给我们力量。

    灵修的经历

    一九八五年,我们结束在德国的安息年,回程时到冰岛去了一趟,在那岩浆覆盖的田野和布满温泉的美丽岛屿上旅游。经过一片荒无的野地时,导游指向一堆堆石标,是上个世纪立的,用来引导旅客,让他们在这片软土上,能踏在较坚实的小道中。她说:「我们称这些石堆为『祭司』,因为它们指出路来,但自己却从不上路。」这句话描述的常是实情,因为传道人常不「行他们所传的」,似乎只是在宣扬一个与己无关、毫无作用的福音。神的话却首先要我们向它效忠,顺服它,然后才要我们去服事别人。

    传道人必须将圣经首先应用在自己身上,原因有三。第一,神的话本身要求,在我们从事传道工作之前,自己的生命先要有所改变。圣经中经常斥责「假冒为善」的人(外表敬虔,但里面却没有合乎神要求的改变),就可证明这一点(太六2、5、16)。真正的爱心与智慧绝不可虚假(罗十二9;雅三17),而我们的生命必须先被自己所传的福音征服,才可能作到这一点。我们所分享的真理,是来自神「我与你」的呼召。它先向我们发出,再向会众发出。所以,讲章的预备必须先是灵修的操练(第一手的相遇经历),然后才是宣讲的事件(第二手的相遇经历)。若是一段经文没有深深触动我们的心,我们就不应该传讲。

    个人灵修的经验所以必要,第二个原因为:我们不能要求别人去作自己不愿意作的事。如果一个会众听见传道人抨击发脾气,却知道他自己经常动肝火、使性子,就不会尊重他,也不会尊重他所传的信息。这逻辑很简单,我们在教会中若要拥有领导权,首先便要赢得人的佩服。不单在一般的事上,就连我们所传的每一篇信息都是如此。正如导论中所言,我们从经文的意义讲到它对我们自己生活的重要性,然后才能讲,它对神要我们照顾的会众有何重要性。

    灵修经历所以重要,最后一个原因很实际:我们的生命若先被自己的信息触动,传讲起来时,必然充满兴奋与迫切之情;否则便不可能有感染力。最佳的推销员必须完全相信,所推销之物正是大家的需要。不祷告的人,传讲祷告的信息,绝不会让人感到有兴趣。尽管所讲的信息可能在学术上很正确,但却缺乏能力。若我们要推动别人去作一件事,自己必须先肯定它的重要性。正如前面所提司布真的话,不诚实的心便不能经历到圣灵的能力。但是,假如一个人是从祷告室走上讲台,那个星期中他所研读的经文令他的灵魂悸动,那篇信息必会彰显出圣灵的同在与能力,是别无其他途径可得的。

    米寇森讲到个人研经的五个目标(1963:345-66):(1)信徒要与神相交,聆听神在经文中要说什么;(2)每天要作的决定,从神得到指引;承认神的话语对基督徒日常生活大小问题的重要性,随时体会神的同在,愿意遵行他的旨意;(3)针对现今状况查究神的命令为何,因圣徒应当服从圣经的教训;(4)在与人谈话时,需要得着神的智慧;因为信徒要与别人分享信仰;(5)要得着从神而来的信息,向会众宣讲;因为牧师或圣经教师要以影响自己生命的圣经真理来教导人。最重要的一点为:圣经并不是静态的,只传授知识,让人讲论与辩论,而是动态的,所赐下的是改变生命的原则,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去经历。传道人若忽略神话语对自己的作用,就必定失败。

    从经文到讲章

    释经过程的高潮,不是在解经的结果(以经文原来的意义为要),而是在预备讲道的过程(以神话语对今日基督徒生命的重要性为要)。现代学者常将释经学(hermeneutics)的意义局限于重要性,而用解经(exegesis)来描述探测原来意义的过程。我对这样的限定并不同意(参本书的导论),我认为释经学包括意义与重要性两方面,这个定义也指出了处境化在释经过程中的地位。

    讲章预备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步骤(参上一章结论中的六个阶段,参本书第447-450页)。

    第一步,我们要研究经文信息背后的原初状况。换言之,圣经作者如何进行处境化,或如何将圣经真理应用到经文背后的状况中?这可以藉经文所提到的背景资料来发掘。例如,有些诠释者认为,不义的管家之比喻(路十六1-13)是用高利贷的律法来描述那位管家的行径(5-7节),他免去借款的利息——也可能扣除了自己的佣金(参DerrettandFitzmyer)。按照这种看法,他的「不诚实」(5节)是在第l-2节,而不是在第5-7节。若这种讲法正确,耶稣便是将他的不义处境化(9-13节),以说明信徒应当如何精明地运用世上的资源,来嘉惠神的国。

    第二步,诠释者应当判断经文背后的神学原则为何。每一段经文都是针对一个表面状况发言,将某个深层论点应用在该状况中!就路加福音第十六章来说,深层原则是在第8节下至13节,那里用到「积财在天」的教导(比较路十二33;参22-34节),讲论如何善用自己的钱财来帮助穷人,而得到两种天上的奖赏。

    第三步,研究神话语的人必须默想所研读的圣经与神学真理。若要透彻思考所牵涉的问题,和表层(或文化方面)与深层(或所阐明的神学真理)之间的关系,是需要时间的。再看路加福音十六章l-13节,可以看出信徒皆需要关怀社会上有需要的人。我们在天上的奖赏与帮助穷人关系密切(参雅二13-17)。这比喻的文化色彩,让人容易想通这里两个范畴的关系,并注意到耶稣是如何论证的。然后我们便可以区分,哪些成分是第一世纪经过处境化的状况(如高利贷的律法),哪些原则超越写作的时代,可以适用于每一个世代的教会中。此处思想的焦点是神和它的启示,要明白这些属灵的真理如何能向教会说话。

    第四步,读者要努力去找,圣经作者所面对的原初状况,和当代基督徒与教会的经验有没有类似之处。经文重要性的发挥乃是出现在这一步中。我们要牢记,两者的平行必须是真实的,不可造作。传道人或教师必须问:「倘若圣经作者用这个题目勉励我的会众(或查经班),他会挑出教会生活的哪一方面来谈?」比方,若根据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16节,来大肆攻击妇女蓄短发或让头发蓬松,就成为很弱的释经,因为一个人的发型如何,已经不再成为她是否顺服的标记(参本书第439-440页)。但是,针对今天的情形,我们却可以讲论丈夫的作威作福,或妻子的严苛要求(不过这时我们要牢记弗五25-33)。

    判断应用的原则

    最重要的事(如本书第十五章所述),是将应用(或处境化)建立在经文的原意上。我们希望经文能在当前的状况中活用出来,可是所活用的,必须是神所默示的信息,而不是我们对经文主观的强解。所以,我们在应用之前,必须判断经文在说什么。基本的问题为:倘若保罗(或耶利米等等)在向我的会众讲这个原则,他会谈什么问题?在收受文化(无论是我们自己的文化,或另一个我们正在其中事奉的文化)的思想模式中,所要重新表达的,乃是经文原初的要点。

    如前面所述,讲章的预备先是灵修的操练(第一手的相遇经历),然后才能成为宣扬事件(第二手的相遇经历)。传道人要将自己不断放在经文面前,而不是只将自己放在经文背后,指挥经文向教会的种种状况说话。后面一种作法必会令信息显得空洞,毫无个人的感应,而且会使信息的方向发生错误「一取自会众的需要,而不是源于经文的信息。我们的目标,是要将经文和当前会众的情境结合起来。不过,差异的问题(圣经时代与今日文化的鸿沟)并非轻而易举就可解决的。许多人用的方法有错误:(1)字面式:假定神会自动在鸿沟上搭桥,在讲解经文时,彷佛它们是为今日的人而写。伴随这种现象的,常是马虎的研经,所产生的讲章就肤浅而主观。(2)寓意式:首先由亚历山大的斐罗所用,俄利根继之,中世纪时成为教会的主流。它假定在字面、表层的意义之下,有「真正的」意义,诸如:雅歌是描绘基督与教会。问题为:这种作法常忽略经文的原来用意,以致退化为随意解经(任意将自己的看法读进经文中)。(3)灵意式:将历史经文(如大卫和约拿单的故事,撒上二十)用来当作比喻,说明一种属灵现象(如:地上的友谊)。这种作法虽然有一些价值,但是常会忽略历史情境,对经文原来的神学意义并不公平。(4)道德式:把所有经文都视为美德(或恶行)的例子,以供基督徒效法(或避免)。葛利丹努说:「可惜,由于过度强调美德与恶行,可作与不可作的事,但却没有将伦理要求扎根于圣经中,结果便矮化了这些要求,甚至令它们沦为讽刺」(1988:163-64)。在自传式的讲道中常出现这种情形,以扫代表属肉体的基督徒,雅各代表优先次序正确的基督徒。问题同样为,经文原来的信息遭到忽略,结果产生的信息甚至与原来的意义相反。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判断一段经文真正的意义和其重要性呢?

    首先,我们必须重演处境化的步骤,并将它们用于讲章的应用中。判断经文背后的状况,是区分经文中文化成分与超文化成分的重要因素(参本书第437页)。许多时候,我们并不能准确地明白当时的状况(尤其是在故事的部分;参本书第435页),但是我们所能找到的,都很有帮助。这种判断会影响处境化或应用,成为以下其他原则的基础。诠释者注意到表层命令背后的状况,就可以看出作者曾如何将他的根本神学原则处境化(第二阶段),并且能找到现今会众生活中类似的状况(第三阶段)。例如,以弗所书三章16-19节的祷告(参本书第157-163页),背后的状况是犹太人和外邦人在以弗所教会中的摩擦(参弗二ll-12)。这祷告中,爱与分辨的成分,都是针对该项状况而发。传道人或教师可以透过这一点,来谈自己团体中类似的结党状况,例如,强烈的宗派主义者会拒绝与其他福音派教会合作,或教会内部为琐事而出现的争闹。

    李斐德提到,检视经文「生活实况」时,要注意几方面(1984:95-98)。一开始,要先研究它所面对的环境或需要。这能帮助传道人和会众沉浸在原初的状况中,并能进一步了解经文如何能在现今的情境中向我们说话。此外,我们还需要问,经文原初要达到的目的为何。简单说,就是问,为何圣经作者强调这些要点。例如,路加三次重述保罗信主的事(徒九,二十二,二十六),为何后面两次不只作摘要而已?路加重复这样一则冗长的故事,有何神学目的?另外,为何启示录用印、号和碗,重复类似的审判?这些是掌握经文背后之神学的线索。

    进一步,诠释者要问,作者盼望立刻得到什么结果。当我们问,经文如何针对读者的状况发言,它想实现什么,或造成怎样的具体行动,便会使得目的更明显。接下来,诠释者要用一个字,或一个短句,来描写这个目的或作用。李斐德(1984:99-107)建议用下列分类法:经文是要推动人、让人确信、安慰人、宣扬福音、导入敬拜、定下标准、设立目标、处理教义问题、处理难题、显示因果关系、为信心或行动奠定基础、指引人生观,还是教导伦理行为?这些分类能使应用更加合宜。

    从经文到处境,第二个阶段是阐明经文表层信息背后的神学原则(「深层结构」,参本书第十五章)。苏克(R.B.Zuck)称之为「原则桥梁」,因为神学原则「有如一道侨,横越过去和现今的鸿沟,其真理与两者皆相关」(1982:27-28)。它将意义(解释)与重要性(应用)衔接起来。事实上,两者的本性内都有它的成分。对教导类的信息而言,这一点显而易见。保罗要人「不住祷告」(帖前五17),这对每个世代都适用。就连妇女蒙头的经文(参本书第437-442页)也不见得太困难,只要能判断出其中超文化的核心为:妇女的服饰应当表明对丈夫的顺服(超文化的因素;参弗五22-24),不能滥用自由,以致让福音蒙羞。历史性经文的核心比较难判断,因为它牵涉到叙事神学(参本书第六章)是以什么路线将整卷书的信息连贯起来。例如,约翰福音第九章的故事,将生来瞎眼之人步步得医治的过程,与法利赛人愈来愈瞎眼的情形,作戏剧性的比较。整卷福音书是以相遇神学为要,因此读者必须正视福音的要求。耶稣既是「世界的光」(约八12),每个人便都必须要面对神的要求;我们是要看见光,还是要作瞎眼的人?

    麦贵根提出三种方法来判断「一般原则」,就是可以应用到日后状况的圣经标准(1983:258-65):(1)它可能是经文的直述句:「要爱邻舍如自己」(利十九18;可十二31);(2)在历史部分,经文对事件明文的解释是一种暗示,如,经文本身称许某种情况(例如徒二42-47对教会生活与崇拜的「论述段落」);(3)有些经文可根据其文化性或超文化性的指示,按原则间接来应用,而不是直接应用原来的状况(如:圣洁的吻与在基督里亲切的问安是相同的)。许多历史类的经文,尤其是旧约的故事,只能间接应用。例如,参孙的故事不是要信徒采取攻击的行为,圣战的经文也不能作为所有战争的藉口。其实,这些故事显示,神甚至可以用非常不配的人(如参孙),而惟有神才能发动「圣战」。在这类状况中,我们必须寻找类似的状况,或适用于今日的「含义」。

    第三个阶段,就是要在会众现今的生活中,寻找类似的状况。经文背后原来的状况(第一步),促使圣经作者采用某些神学原则(第二步),来解决某个问题,或针对原来读者生活的某一方面发言。现在,诠释者要阐明,在现代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方面,可以将圣经原则应用于其中。这包括派瑞(L.M.Perry)所呼吁的分析会众「生活状况」的必要(1973:104-25)。传道人真需要成为社会学家,分析会众的社会与伦理需要,然后才能针对这些需要来应用经文。从某方面而言,准确分析会众的需要,和精确解析经文一样重要。如果我们用许多时间诠释经文原来的意义,但是在应用的时候,却摸不着人的需要,无力纠正错误的行为,那篇讲章便没有达到神的期望。

    现代某些大教会有一种理论,使人不能实现这个目的,就是所谓明星式牧师,他们相信,自己主要的呼召是喂养羊群,因此他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书房中,为要准备讲章,让其他的同工去作日常的工作。问题为,他们无法真正了解会众,不知道他们的需要和兴趣为何。他们最多只能透过同工或执事会,得到第二手的消息。结果,他们常是透过收音机或电视,向整个现代的美国说话。然而,站在牧者的讲台上,他们却摸不着会众特殊的需要。牧师与宣教士必须了解会众,花时间去发现他们生活中特殊的状况。这样所产生的讲章,才会远避专门的术语,和泛泛的讲论。有时,深入的讲章显得枯燥乏味,原因不在内容,而是在讲章的形式。若能作适宜的处境化,传道人或教师就会显得很实际,能针对问题而谈。这样的应用就不会枯燥或老套,而能对准人特定的需要,提出方法,让圣经在日常生活中发挥作用。

    应用最重要的一点,是要针对特定的事,不要一概而论。「要多祷告」的讲法,没有太大用处。会众早就知道了。不要多讲「要作的事」,要而说明「为何要作」,以及「如何去作」。要非常具体,告诉累过头的医生和专业人员,怎样祷告才可以帮助他们胜过每天的挣扎。给高中生的建议要实用,因为现代青少年面对极大的不信危机;对家庭主妇讲论,要帮助她们处理丈夫的冷淡与孩子不听话的问题。换言之,要透过圣经的真理,针对会众生活中个别状况发言。最好的办法,是提出经文能论及的特定范围,在信息的当中穿插例子,说明该点可以怎样应用在律师或工人的身上。把这些应用分布在讲章中,就可以让会众中的各种人都得到特定的话语。

    例如,在讲解西番雅书三章14-17节(参本书第153-157页)时,传道人首先说明圣经原则,以及当时的状况。西番雅乃是向一个背道之国发言,他们不再配称为以色列。以色列的仇敌(摩押、以东、亚述)正在边界集结,神的审判就要临到了。在这样紧张的情况下,第三章14-17节讲到那些对神继续尽忠的馀民,会因着神将赐予他们的爱与保护,而得到安慰。今天西方的世界中,正可以找到类似的状况。我们的国家落在背道的情形中,信徒受到了许多试炼。从某个角度而言,这些乃是「审判」(15节),是人类因为犯罪而有的经历。审判不一定是军事方面,好像西番雅书中提到的,因为就原则而言,试炼也有类似的功用。在试炼的光景中,今天的信徒可以满有把握,神仍将为他的子民伸冤,神的权能与爱永远属于他们。例如,被家长或校长找麻烦的学校老师,可以安息在神的爱与保护中(参西三3),被孩子弃置不顾的老年人也能明白,神绝不会离弃他们。传道人可以这样将此段经文处境化:要会众思想,过去的年日中神如何「拯救」他们脱离试炼,因而确信「万事互相效力」(罗八28)。

    应用经文的实际作法

    在应用一段经文的时候,最重要的是要既敏锐又机智。如果我们要攻击某个人「眷恋不舍的罪」(长久以来总是找理由解释),就必须求神赐下从他而来的智慧,使那人明白,我们是以爱心和了解来说话。我们不要将应用过分个人化,而受到讲章责备的人,要能感受到我们的同情之心。诚如鲍曼(J.D.Bauman)所说(1972:245-46),我们必须高举「共同的价值」,讲会众都感兴趣的事(正面),而不要谈造成会众**的不同见解,例如,将「属灵的」和「属肉体的」区别出来(负面式讲道)。后者会在罪人或听众身上产生防卫反应。最重要的是,传道人要将自己分享给人,诚实告诉他们,自己怎样处理类似的试探。会众对讲台背后之人的「真面目」更能认同。我发现,个人的例子比「可爱的」小故事更加有力。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在讲章中「晾出我们的脏衣物」;我们不只是分享自己的问题,而是分享,当出现类似经文所提到的问题时,我们所找到的办法。这会避免使会众以为我们是在「攻击」他们,同时能显示我们如何对所传的经文作「灵修式」研读。

    应用的方式有三种(参Broadus),我们可以用这些方式作为掌控表,以在讲章中善用各种技巧。

    1.焦点放在真理的传扬。现代听众不会自动应用圣经真理,因为圣经的教导是针对古代的文化,所谈的问题与我们的文化有隔阂。此外,今天的人也和古时的人一样,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常用理性把小错解释过去;每个人(包括传道人在内)都要被劝服,才会改变。勃罗达斯(J.A.Broadus)认为,一般而言,应用要根直接;但鲍曼则警告说,讲得太白可能等于对听众无礼。我们应当采中间立场,要诀是在直接与勉强中取得平衡。必须在真有需要时,才将经文作一针见血的应用,不要传讲学术味过重、拐弯抹角的信息,以致应当学习的教训却不见了;同时,也不要费力解释听众早已明白的事,或在小题上作太多道德性的发挥,而打断整个思路。

    倘若用得合宜,直接的应用是很有效的工具。有几种形式可用:(l)阐释是直接的讲评,简明扼要地指出听众应当怎样行;这个方法尤其适用于传福音或道德性劝勉的讲章。(2)推论的应用,是讲一段经文之基本解释对今日的重要性。勃罗达斯(1944:212-13)坚称,这种应用必须出自经文,非常实际,绝非抽象(如批判性问题或哲学/神学的辩论)。(3)教训是较长的讨论时,当将应用详细的列出。这种方法事先必须分析听众的需要,只在有某种特别重大的需要时才适用。(4)夸张法是很有力的工具,能让人深思(如耶稣在登山宝训中的用法),但是要小心使用,不要让听众误以为是字面的应用(如,以为他们应当有像「祷告的海德」(PrayingHyde)那样的祈祷生活,或像慕勒(GeorgeMueller)一样的信心,灵里才算成熟)。(5)询问法可以在直接与间接应用之间架桥,因为修辞式的问题要人回答(直接),可是却不定出应用怎样的形式回答(间接)。传道人一方面要看经文的信息为何,一方面要注意会众的需要为何,然后再看,以上的那些方式,在某一点上作处境化最合适。

    2.建议方法与途径。这是勃罗达斯的标题(1944:213)。这作法的本质实为间接应用,在帮助听众参与应用过程时,十分有价值。直接的应用不包括思想,只给会众一项任务去完成。间接的应用乃是要听者去决定,如何在自己的情形中将信息处境化。有些心理研究显明,最佳的行为改变,是听者有机会在过程中参与,而进行自我的改变。鲍曼对这一点的重要性强调得过分了一些,但是,的确许多时候听众都喜欢间接法(1972:249-50)。

    一般传道人或教师都活在思想世界,只考虑「内容」、「原因」为何;面向听众,他们也常单谈一段经文背后的神学原则。可是,一般的会众或学员完全活在另一个世界中,要满足需要,并带来改变,必须克服许多障碍。每个人所需要的,不单是「应该如何」,而是「怎样去作」!所以,传道人必须建议实际的方法,让每个人都能明白,在日常生活中怎样具体地将原则应用出来。

    强调直接应用,有一个危险,就是「伟大的幻觉」之谬误:传道人或教师似乎以为,他自己精通每一行,可以准确分析出会众在各样环境之下当有的表现。例如,传道人常提到政治或经济,彷佛他们知道政治家应当如何去作。这并不意味传道人应当置身度外;他们的确有先知的责任,要传讲基督徒对社会的关怀(这是路加福音的主题之一)。但是,在这样作的时候,牧师或教师需要保持谦卑,知道自己并非拥有一切的答案。有时候他们要说:「我们必须动员这方面的专家。」教会应当支持重要的对话,并参与社会行动,可是在投身之前,务必寻求专家的意见,不要鲁莽行事。在讲章中,牧师可以点明问题,并建议一些可采取的行动,但是不要下达肤浅的要求。这种时候,对话式的讲章很有帮助;听众可以参与,并提供可能的解决法。间接应用共有四种类型(参Baumanl972:250-51):

    a.举例说明可以作为一种应用,只要举得恰当。英文illustrate一字的字面意思便是「光照」一个题目;所以,这类应用应当说明经文背后的原则。良好的例子是最佳的方法之一,因为它能引人注意,挑动情绪,或藉少许幽默与有趣的事,使一篇紧凑、严肃的讲章稍微放松一下。此外,例证可以使听众更能记住要点。斯托得已证明,例证在传道史上始终扮演首要的角色(1982:237-39)。从圣经对隐喻的使用,到耶稣的比喻,圣经中充满了这种作法。中世纪的道明会修士甚至发展出「例证大全」(exempla),就像现代的「讲章例证宝库」一般。中世纪的问题(今天有时仍会出现)乃是:「例证大全」本身成了目的,而且被用来作为「证明」错误的神学。所以,改教者完全摒弃不用,强调要按照圣经来传讲。清**又回头来用各种意象[如本仁约翰(JohnBunyan)的《天路历程》(PilgrimsProgress)];从那时起,例证便一直成为讲章重要的一部分。

    从正面来说,例证应当配合经文的要点。倘若例证选得好,听众便会受感动而接受整个论证。罗宾森说:「当然,按逻辑来说,例证不能成为证明,可是,在心理上,它们会与论证同工,让人接受。……类比所赢得的赞同,和推理一样多」(1980:149-50)。由于例证是经验,与生活接近,所以在谈现实的问题时,便能告诉会众,真理可以怎样实际的运用。如果例证是取自生活中,关系就更密切了。因此,举例时愈靠近听众的日常生活愈好。

    巴粹克(D.G.Buttrick)列出判断例证的三个标准:它必须和讲章(经文)的要点有类同之处;例证的外观应当与内容的结构相配;例证应当与讲章的内容「相符」(1987:133-36)。另外,一个要点不应举一个以上的例证。过多的例证会削弱要点的力量,因为会让人的注意力放在那些例证上,而不放在信息上。例证的选择很重要,因为要点与现代的关系,就靠它来显明。最后,例证要简明扼要。冗长的轶事会让人注意到故事的本身,使圣经的要点反而失色。

    例证的来源有几种。最普遍的,当然就是牧师所收集的日常故事,如从报章杂志、读者文摘等。我虽然也用读者文摘,可是更爱用另外两种引人入胜的资料。第一,我喜欢从自己的经验里举例。每当我分享自己的挣扎,听众便能与我认同,知道我也和他们一样,面对同样的困难。在这方面要注意两点:不可以只谈自己的问题,必须显明神如何引导我找到答案。如果会众只看见我的挣扎,就会丧失对我权威的敬重。另一方面,要避免另外一个极端,就是将自己描绘成接近圣人一样,每次都作英雄。这两方面——问题与解决——若能平衡,例子就很有能力,因为我能用自己的生活来证实那项要点。

    另外一个与此相仿的,就是从日常生活举的例子。你周围的世界乃是隐喻、例证、图示的宝库。例证的目的是要激发听众的感官,使他们能以新鲜而富启发的方式,感受到经文要点的力量。你要在他们的思想中用语言建立一幅图画,将他们的感官变成一块画布,将圣经的真理在其上描绘出来。所以,你在讲例证时必须有创意、发自内心、且多彩多姿。例如,若传讲雅巍是「得胜的战士」,又「爱」他的子民(番三17;参本书第155-157页),你不妨假想一位战争中的英雄,他凯旋而归,迎娶自己的新娘。你用喜乐、美丽、壮观来挥洒婚礼的一幕(并指出以色列和教会就是新娘),会众必定听得津津有味!

    第二种来源出自对经文意义的历史研究。一个字或一段经文的背景,不但可以开启其意义,也可以作为饶富兴味的例证。我一向很怕教导希伯来书第八至十章,因为其中讲到很多犹太人的宗教礼仪。可是我发现,讲解希伯来书的旧约背景,能让听众感到非常有意思,对经文的兴趣大增。解释的本身便是处境化的第一步,因为听众可以看见,作者当时是如何向古代的情境说话,而他们可以找出现代生活中类似的情形来。此外,单字研究也可提供很有意思的背景资料。我记得,有一次在讲道中,我解释以弗所书四章12节「装备」一词背后的军事意义,我描述牧师-教师(11节)为「教官」,听众马上兴趣盎然。几个星期之后,还有人提到这一点。一段经文或一个词的背景,常能显示它丰富的含义,本身便是最好的例证。

    同时,在举例证的时候要注意几点,以避免误用。首先是以上讨论的自然推论:例证必须切合经文的要点。很可惜,我们常见一些讲员,在十篇不同的讲章里都用同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如果一个故事不是正配合该段经文的要点,反而会分散经文的力量,让会众觉得不知所云。其次,例证必须作信息的指标,它本身并不是目的。如果例证太复杂、太冗长,听众就会忘记信息的要点,去注意故事的剧情或其中好笑的事,结果就变成他们的娱乐,而不是警戒。桑斯特(W.E.Sangster)说,例证不要像「会客室里精致的灯,引人注目」,而要像「街灯,很少人注意,但却照亮整个街道」(Stott1982:241)。故事或类比必须让人注意经文的要点,不是它本身。

    例证也必须清楚,容易明白。我们不必详细解析例证。如果一则故事不能简明地传达要点,就不适用;最适合的,是既简单又有趣的故事。我们不要再去增加细节,或放进不必要的人物。罗宾森呼吁,要作到戏剧化的简明:「熟练的说故事者会删除多馀的细节,就是不会使故事显得更有力的部分。……故事的讲述应当尽量戏剧化,让听众进入剧情,不单明白,而且感受到其中的要点。」

    此外,传道人在用例证的时候,必须诚实。许多人讲虚构的事,彷佛是真事一样,这就无异于说谎。当人们发现牧师讲的事根本没有发生过,他的名声就会受损。这样的情形屡见不鲜,实在很可惜;因为如果牧师明说,这是虚构的故事,会众依然可以发现其中的要点与他们相关。与这有连带关系的是,牧师不应当在讲自己的例子时,将家人或朋友也讲进去,除非先得到他们的同意。无论是否提出名字,都必须作这一步;有不少人突然发现讲台上提到他们的经历或问题,来作要点的说明,而大感受伤。

    b.多重选择可以帮助会众明白一个要点可能的应用。不妨列出可能性,让会众从中选择最佳的办法。作法有两种,一为:所有都是正面的,只有一项是负面的,或逗趣的,用来指向正面的选择;另一为:所有都是可行的,鼓励听众选择最适合他们的去应用。这种应用的方式,优点在于视会众为成熟的人,可以看出经文与生活的关系,而自己作出决定。困难则为,除非传道人技巧纯熟,否则所列之点或许不够清楚,使人愈发摸不着头绪。倘若多重选择用得合宜,听众无形中也学到如何去找合适自己的资料。间接指引常比直接下令更高明。不过,若用得不合适,这个方法会让人迷糊。我有一位教授,他总是列出可能性,从来不给予答案。结果产生了两类学生:一类成为学者,知道怎样自己去找答案,而另一类则成了不可知论者,永远没有把握会有答案!传道人或教师必须指引听众找到答案,不要让他们缺乏工具,以致找不到答案。

    C.讲故事,这方法在传记式的讲章中最常用,不过当一篇信息内用到较长的例子时也适用。以上对例证所有的说明,都适用于这方法,只有一点例外,就是简明扼要。传道人或是要重述一则圣经故事,或是要讲某个人(或某个历史事件)的遭遇。故事的讲述务求戏剧化,背景资料要丰富。例如,比喻或圣经故事可以扩大,按它们原初的意义来解释。讲圣经故事时,这样作非常有价值,能使会众沉浸在经文原来的情况中,使他们不但明白,而且彷佛身历其境。这能使他们很容易就从自己的生活中找到类似的状况。

    个人轶事或现代故事要加以扩张,就比较困难。正如前面对例证的讨论,冗长的故事会降低圣经信息的能力,且娱乐性比推动性更强。不过,有时候某些难解之点,用一个较长的故事来说明或许有帮助。例如,如果这一点的挑战性或争议性很强,较长的故事可以帮助听众了解,而接受整个论证。不过,如果较长的例证要保持劝服力,就必须少说加油添醋的话,只强调要听众作出回应的部分。

    3.劝服与推动。世俗的诠释学以传授意义与重要性为终点,但是圣经的释经学却不停在这里,要到听众能被劝服,明白信息的真确性和与他们的关系,并且被推动,愿意照着去做,才算大功告成。事实上,在经文的意义之上,还有三个不同的步骤。听众听见当如何将信息应用在他们的生活中,心服于它的重要性,并得到动力,要改变自己的生活——就是将信息的要点实践出来。许多传道人假定,只要将真理放在会众面前,他们就会心悦诚服。但是,这乃是轻看了人会用理性将真理打发掉的本性。

    要使人心服,不能作得太快,或太直接。这件事无法一蹴即成,传道人普遍犯的一种错误,就是期待人立刻顺从他们的论证。要改变人的生活方向,需要时间和耐心。最重要的是,传道人或教师不可用自己的力量来尝试使人信服;他们必须明白,惟有圣灵才能改变生命。所以,劝服与推动都有消极和积极两方面。在消极方面,基督徒领袖要倚赖圣灵,多花时间祷告,寻求神的引导,以及传讲信息的能力。在积极方面,他们要用智慧来选择合宜的技巧,成为圣灵工作的管道。

    要诀为:必须透过经文本身的动力来劝服。牧师应当慢慢引导会众,让他们逐步认同,并且对许多人在改变生活习惯上的困难,表示感同身受。至于重大的问题,诸如教义的错误或道德/伦理问题,传道人应当容许一段改变的时间,或许透过一系列的信息来进行。我喜欢「对话式的讲章」(dialoguesermon),带会众读一段经文,和他们一起讨论其意义和含义,特别是在处理物质主义或堕胎等问题时。当他们认识真理之后,自己便会找到答案。藉这方法,牧师能让会众看出信息的价值,并帮助他们看出真理,不单单只是让会众与某个要点硬碰硬。这是一种积极的方法,毫不消极。

    推动包括向意志或情感发出诉求,显示真理如何能满足听众的基本需要或渴望。在这方面,我一开始必须提出一项重要的警告:按照圣经的伦理,牧师必须十分谨慎,因为曾有不道德的传道人,用这些方法诈骗许多人的钱财,或带领他们走错路。推动力的研究显示,向基本渴望发出强烈的诉求,会使人不得不依令行事。电视界是最佳的例子,透过广告挑动人基本的欲望,什么东西都可以卖得出去。当牧师用(具危险性的)推动技巧时,必须根据经文真正的意义,并且要保持平衡。

    针对情绪的诉求要非常谨慎;许多人较喜欢逻辑的论证,因为有些圈内的人误用了情绪方面的诉求。但是我们必须记住,主耶稣和保罗常会有情绪式的论证(参Sunukjian1982:292-97)。要诀乃是在运用情绪性、精挑细选的言辞,激动群众作出反应。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诉求要和真理的内容紧紧相连,切勿逾越。在推动听众作出反应之前,我们必须先将经文作合适的处境化处理。讲到这类行动会产生的结果,不妨用积极、快活的话语,但是千万要有把握「一这些结果乃是有圣经根据的,是真实的,来自经文,而非来自某些主观的经验

    (因为经验可能对,也可能错)。在推动听众时,最常见的错误就是使用夸张法,因为论证愈强,结果才会愈好,而若以情绪取代内容,就等于看重暂时的结果,以致损失了永恒的真理。

    结论

    过去一直有一种错误的概念,以为释经学或解释规则的运用,乃是以经文的「意义」为起点,也以它为终点。其实圣经本身并不见得赞同这种看法,因为其中从来没有暗示,只要理智上能明白神的指示就够了。相反的,我们不能单单听道,更要去行道(雅一19-27)。所以,在解释圣经的任务中,应用非常重要,必须像判断意义的过程一样,作得十分准确。处境化是指,将圣经的信仰原则转换到不同的「处境」,或我们今日的文化传承当中。我们必须使圣经和这个时代发生关系,让没有生活在圣经时代中的人,也能了解它的用意。所以,我们必须在形式和内容之间仔细作出区分,确定后者为我们宣讲的重心,除非形式本身对意义亦是不可少的(如:洗礼或圣餐)。

    释经学的任务有三个阶段:意义——思想经文原来的信息;解释——探寻这信息对今日有何指示;处境化——寻找最能传达标准信息的形式,以及具体应用到日常生活的途径。不过,在每一个阶段中,我们都必须认清,自己完全需要圣灵的帮助;也要注意到,在解释任务的两方面,就是了解(理论)与行动(实际行动)的过程,按人性的趋向,我们很容易将自己放入其中。

    以下的几点不单是本章的结论,也可以作为整本书的结论。

    1.第一阶段:意义/解释

    a.要从整体看。这要从两个层次来进行。第一,我们将整卷书作成图表,注意其中思路的发展。第二,我们要研判它的圣经神学;亦即,作者想要强调的重点。这样,牧师或教师便能对全书或全段的整个信息有所了解,并能写出初步的要义。

    b.看出风格。在解释之前,我们必须判断其风格或文学形式。启示文学的讲法,与诗歌或故事差异很大。从本书第六至十二章,我们知道每一种圣经文体的研究法和宣讲法都不同,要按它的目的和规则来进行,否则我们所传的信息便与经文中神的原意不符。

    C.探究文法语意、和句法。从整体迈向部分时,有一点很重要,就是看出各个声明怎样配合在一起,哪些是主要句子,哪些是附属句子,而思路的各部分关联为何。在应用到我们自己的情境之前,必须先看清整个声明,并明白作者在原初情境中的用意。千万注意,倘若我们不认真研究经文,就是对神所默示的意义不够关切,那么,我们便无法自称相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或是无误的。神以人类的语言将它的启示彰显出来,在研究语言时,我们必须注意每一个字和其上下文的关系。单字研究必须和文法及句法交织在一起,这样,神所默示的信息才会从经文中显明出来。

    d.注重历史与文化背景。我们也必须从历史情境里去了解圣经的各卷和各段。一旦从这些角度去看,往往会发现圣经显得加倍有意义,让人惊异。此外,这样作将使以色列或初期教会历史的情境格外突出;这一步很有利,可以帮助会众明白经文如何能在他们自己的生活中发生功效。最后,当我们重塑经文背后的「世界」,它们就成了极富意义的例子,让我们可以从自己的世界中找到类似的状况。

    e.查看类比经文。以上各个步骤承认圣经内有差异性,而这一步则让我们思想圣经的一体性。查究哪些是平行经文,有助于澄清经文的真义。最重要的,就是认清:个别的声明必须从圣经整体的内容来了解。我们很容易根据某些经文作出武断的推论,其实作者只不过是强调整个真理的某一方面,因为当时他碰见了特殊的问题。我们必须思考几个层次:该段经文、作者的神学,以及圣经整体的神学。要思考所有层面之后,才能准确了解经文的意义。

    f.透过整个教会历史来看经文的解释。如果我们明白过去的错误,许多现代的解经偏差便可以避免。个别的经文方面,良好的注释书常会列出可能的解释,这很有用,免得我们将不合上下文的看法强加在一段经文之上。此外,教义历史也可成为很好的处境化例子,供牧师在讲道时使用。

    2.第二阶段:解释/相关性。

    在这个阶段,我们要判断一段经文中哪些是恒久的准则,或是怎样可以将其背后永恒性的命令应用在特定的文化状况中,我们都承认,圣经有些部分今天不必再照着去作,例如历史故事,或纯粹文化性的命令。保罗在以弗所布道是作城市宣教事工(徒十八-十九),但这并不意味这个时代的乡村福音工作有什么错。我们也不再「以圣洁的吻彼此问安」(罗十六16等)。但是,我们必须传福音,也要存着爱心互相问安。所以,在我们能将一段经文处境化之前,必须判断它对今日究竟适用到什么程度。

    a.注意论证是否建立在从前的启示上。如果一段话建立在旧约的证明经文,或耶稣讲过的话,或正典式信经(如林前十五3-5)之上,就显示作者不单是在处理当前的文化状况,而是在谈神所启示永恒的大计。

    b.判断当时的环境和背后的神学或伦理原则为何。我们必须探究一句话背后的神学,并找出是什么历史状况使得当时会强调这个重点。如果该项原则是规条,而不是描述,就可能是一种标准。我们也要判断背后的原则与经文中明显声明的距离有多大。如果距离颇大,便可能是文化性的应用,而我们便必须按原则层次(深层神学结构)来应用该段经文,不要按表层来应用(请参以下c.-e.各点)。

    C.判断其中的教导是否超越当时代的文化取向。倘若它显然超越了社会的准则,这就是一个清楚的指标,指出这道命令具超文化的关联性。倘若它没有超越,我们就需要思考其他的原则,因为在新的状况中,我们或许需要将它处境化。

    d.判断某项教导的本质主要是文化性,还是神学性或道德性。若是前者,通常都是在原则的层次上应用,例如有关奴隶和主人的经文(劳工与管理),或圣洁之吻(基督徒的问安)。若是后者,便为超越文化的命令,因此对所有世代与文化都适用。

    e.我们承认,虽然文化形式会按照情境改变,但是圣经超越文化的内容是永远性的、普世性的,不能改变。这点成了最后一步的转接词。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所定下的永恒标准,必须对所有文化都具约束力。实用性的考虑不能高过圣经的命令。但是,同时,如果我们判断某项命令具文化性,它对次文化(就是该方面仍类似第一世纪的文化)依然有效(如许多基要派与福音派的团体)。

    3.第三阶段:处境化/应用。

    处境化或应用的目的,是使神在耶稣基督里的爱,以及它所提供的丰盛生命,让处于任何一种文化之内的人都能够清楚明白。此外,圣经要求我们,要以它超越文化的标准,来向所有人和所有社会挑战。

    a.除了解析神的话之外,我们也要解析我们的世界。在能恰当地应用圣经到我们的文化或其他文化之前,我们必须先深入了解这些文化环境。不论对自己成长的社会,或对海外的文化,都必须如此。许多牧师和专业人士、工厂工人都已经脱节。在另一种文化中,这一点就更加重要,不单需要在图书馆作研究,也需要亲身去观察。忙碌的牧师也需要发挥社会学家的角色,不断进行生活状况研究,这样才能摸着会众的需要。

    b.让神的话与世界面对面。有时,神的话会肯定世界的作法,有时则会否定。宣教士兴牧师必须寻找类比,来说明救赎的真理,使置身于现今文化中的人看出神话语的相关性,也能真正明白。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将文化的形式与内容区分出来,接受内容,但若某个文化无法了解其形式,就不妨加以改变。如何改变(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则要靠经文、诠释者(或处境化者)与收受文化的三面对话来判断。神的话首先向诠释者说话,他要先加以消化,然后才想怎样应用到文化中。当诠释者一脚踏在神的话中,一脚踏在世界中,他就成了处境化者。在这个过程中,神的话先向诠释者发出挑战,使他改变,然后再向收受文化发出挑战,令它改变。

    c.要看重圣经对于这世代为末世的教导。耶稣教导说,在他第一次到世上时,神的国「已经临到」,我们现在处于这个世代与来世的张力之间。耶稣已经藉着道成肉身和十字架捆绑了撒但(可三27),但是撒但仍是这世代的神或王(林后四4;弗二2)。我们现今彷如活在天上(弗一3等),然而撒但仍在其中工作(弗三10,六10-12),我们要在生活中彰显出耶稣的得胜。教会面对的许多问题,都有全球性,甚至末世性的色彩。若忽略这些,教会便很危险。我们不能对这些问题不闻不问,甚至自欺欺人(如社会公义、武器竞赛等),但同时要在传福音(这是我们的要务)和社会关怀(这与传福音不能截然划分)中取得平衡。

    d.注意权威的优先顺序。传道人和教师的解释,甚至应用,常带着圣旨般的权威性。我们必须记住:惟有神默示的经文才是无误的。我们的解释依赖圣灵的光照,其权威与我们花多少力气研读经文有关。我们有限的了解和出于人的观点,很容易掌控我们的解释。所以,我们对一段经文之信息的说明,虽然有权威,但只限于它符合原意的程度。处境化则又远了一步,也靠圣灵的光照,不过离经文更远,因为它有赖我们的解释,和我们对经文的判断:哪些内容是标准,可以应用于收受文化。所以,处境化的任务,是要使我们的回应符合第一和第二阶段的结果。

    e.最后,要明白实践的必要。恰当的处境化承认:若在思想上能正确地明白,就能带来正确的作法。圣经不单纠正思想或了解,更关心随后产生的正确行为。希伯来文与希腊文都以同一个字表达「听」与「顺服」。所以,神的话语进入文化中,要达到的目的就是改变生命。

    4.第四阶段:预备讲章

    a.重写大纲。从解经所得的研经大纲,是用描述性话语写的,只是总结一段经文的各个部分。在讲章中,这些要点要用活泼的词汇重新写过,以向听众发出挑战,要他们作出回应。

    b.决定如何将要点处境化。牧师或宣教士要根据对听众生活处境的分析,逐点思想讲章的每一部分。有些方面可以强调,以因应会众的需要;接下来,牧师或教师必须决定,怎样的处境化处理(如举例、建议途径与方法、指出问题的冲突之处)最合适本段的各个要点。

    c.准备将讲章包装。传道人必须除去卖弄学问式的辞藻,让讲章显得十分通顺。用字要小心,维持吸引力,抓住听众的心。讲员必须为讲章的每个部分选用合适的修辞技巧。惟有圣灵才能劝服人、推动人,可是讲员必须运用各样方式,成为圣灵流通的管道,而不至成为他的拦阻。

    总而言之,我们若要「按正义分解神的道」(提后115),就必须先提出解释,并加以处境化,然后,圣经时代神所说的话,才会在现今同样向人发言。当然,神有能力、有智慧,即使我们的解释有错,它仍然可以向人发言。但是我们有责任要尽量将神的话讲清楚;我们要说:「我今天受到圣灵的感动,透过我所讲解、并应用的信息,神就在我的事奉中工作(而非:尽管我有错,神仍工作)。」保罗曾说:「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罗十15;取自赛五十二7)。在今天绝望的世界局势中,传报神的真理实在是一份殊荣。但愿我们都能谨慎,(透过圣灵的引导和自己的努力)在为世人将神的话处境化的时候,能保证:我们所传讲的,确实是神的信息。

    附录:如何预备讲章

    原本讲章预备的过程不应属于本书的范围。不过,其中有几方面与从经文到情境的释经螺旋有关,就传达经文的重要性而言,也很有帮助。

    1.写出一句主题声明。在分析完一段经文之后,牧师或教师应当将整个信息作个总结,并判断作者所强调的要点为何。如果按照段落来传讲(用段落式的圣经,如NIV译本),最容易这样作,因为每一段的重点都会略有变化。这样作的目的,是将整个信息连为一体,不致散乱。讲道学的学者常批评圣经学者,在一篇信息中发展出太多要点,令会众晕头转向,不知道将哪些应用在生活中才是。此外,圣经作者视自己的信息为一个整体,并不是一连串不相干的凑在一起。所以,我们必须写出作者心目中的「大概念」(Robinson的用语),才算忠于圣经。经文的细节,或讲章的要点,乃是主题声明所发展出的各方面。每一个要点只是全体的一部分,就像西点中的一块派(Pie)一样。

    2.讲章的大纲。这等于判断经文结构发展的第三步。在上下文的基本研究中(参本书第一章),研究者作了初步的大纲,而在完成仔细的研经之后,再将它重写、定稿。预备讲章的时候,牧师要用最后定稿的大纲,将每一个要点都作处境化,以向会众传出活泼的信息。有人[如亚当斯(J.E.Adams)的PulpitSpeech]认为讲章的大纲应该源自会众的需要,而不必来自经文的大纲。换言之,根据以弗所书三章14-21节所预备有关祷告的讲章(参本书第四章),或许可以只有两个要点,一个是「能力」,另一个是「爱」——如果听众的需要正与此相符的话。牧师不妨暂时省略其他各点,以后再讲。不过,我觉得这样的处理有问题,也不必要。因为忙碌的牧师很容易歪曲经文的意义,以致在讲能力和爱的意思时,会忽略了它们在该段中的上下文。亚当斯的意思不是要人忽略解经,可是在实用的层次,却一定会变成这样。此外,这种方法并不必要,因为牧师接着经文的大纲,在这些地方特别加以处境化,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经文的大纲必须成为掌控,以避免一种常见的趋势,就是按主观(会众的需要)来分析,而不根据客观(作者的用意)来看经文。

    只要将按解经法得到的大纲重新润饰,就能把经文的信息有力地传达出来。目标为:让原初的信息针对现今的需要来讲;所以要刻意将经文处境化。例如,以弗所书三章16-19节的三个要点可以重写如下:

    一、祈求能力(三16-17上)

    二、祈求看见(三17下-19上)

    三、祈求丰满(三19下)

    由于许多人的误用,最近头韵法(译注:即头一个字或字母相同)遭到嫌恶。但是我们要记住,这是圣经常用的一种技巧。例如,诗篇第一一九篇是希伯来文的字母诗;而马太乃是将他的题材用三个、五个、七个一组的方式组织起来。只要我们没有歪曲经文的意义,头韵法是很有用的方式,可以帮助会众记住要点。不过,我们不能一直使用这个方法,免得会众厌烦。变化很重要。在以弗所书这段经文中,如果要用头韵,这三个「祈求」(Petitions)应当可以写为能力(Power)、看见(Perception),和完全(Perfection)〔最后一项是巴斯(MarkusBarth)的以弗所书注释在19节下的标题〕。最要紧的是,大段的标题应当显出的两个特色:(1)它们应当是主题声明(参上文)的一部分;(2)它们应当要求听众参与应用,将经文实现在生活里。

    让我们再以西番雅书三章14-17节为例(参本书第四章)。将研经大纲作进一步发展,可以写成:

    一、我们在试炼中能有喜乐(三14-15)

    二、我们在试炼中能持盼望(三16一17)

    我这样表达,只是把此段经文当作一种可能性,而不是命令,因为我希望听众用期待的态度来回应,而不是自责;存积极之心,而非消极之心。

    李斐德提到一篇良好讲章大纲的三个作用:(1)它将资料分类,以促进了解;(2)它使人注意经文(或传道人)要强调的各个要点;(3)它使讲章朝向所定的目标前进(1984:115)。我还要加上第四点:它向会众挑战,在生活中要活出信息的要点。大纲好像一位良好的律师,他不单将事实收集起来,还要使陪审团(会众)受到感动,回应信息中的真理。它能建立信赖,使听众渴望达到信息的目标。

    3.重新整理讲章的内容。这一步必须要配合会众生活状况的分析,以及所写下的主题声明。在信息中选出你想要注重和应用的几方面,然后仔细每一方面作处境化。传道人若能在解释、劝服和推动上达到平衡,所传的信息便能将会众带入古代的情境,明白古人所领受的信息,然后又去体会这信息与他们自己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经文各点之间的过渡性声明也很重要,因为这是将讲章中各个大块思想连在一起的黏胶。过渡要自然,将会众从一点领到下一点,使听者能明白各项概念之间的关系和进展。其中有三项要素:前一段的简短摘要(「我们已经看过,耶稣教导说,神的赦免是有条件的,要看我们是否愿意赦免」)、过渡语(「现在我们要转到书信里」),以及对下一项要点的介绍(「看看书信对赦免怎么说」)。要诀为简短、清楚,确定会众明白信息的进展。

    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讲章的顺畅。传道人必须将所有引经据典、不必要的地方都删去,重新整理要点,以维持听众的兴致。目标是要将经文的灵力传达出来,不单只是提供相关资料而已。每一点都要自然带出下一点,细节要减缩,不必要的资料对于经文真正的信息没有多大帮助,只会令听众感到厌烦。

    4.预备前言和结论。预备讲章的的时候,这些是最后要处理的部分。我们必须先清楚明白经文的教导为何,以及怎样向会众来表达,然后才能决定怎样引入经文和作结束。这两方面都必须与主题声明相配合。写前言要注意如何吸引会众的兴趣,预备他们来听主要的信息。前言约占信息的十分之一,主要可分三部分:(1)一则有趣的轶事,一方面抓住听众的想像力,一方面引导他们进入主题声明;(2)主题声明本身;(3)简短说明此篇信息的上下文,在圣经作者所发展的整个信息架构中居何地位,若是按次序宣讲的一系列讲章,便要说明它与前一篇信息的关联,然后自然连接到整个信息的主体。这种说明能帮助听众注意到此篇经文所处的大环境,在讲章中的功用,就好像研经中的书卷分析图一样(参本书第一章)。

    结论要将讲章的各个要点和其应用结合在一起,推动会众在日常生活中具体活出来。结论也要简短(不超过讲章的十分之一),所用的词句要慎选,以向个人发出诉求为中心,让他们将主题声明应用出来。目标为将信息作一总结,将要点扎入人心,推动听众起而行之。听的人应当感到,结论是针对他个人而发,所以用词要积极,以行动为中心(要怎么作),不要以罪恶感为重点(不该怎么作)。最后,结论要有力、直接、迫切,要求立即的回应,建议会众一些可以立刻去作的事(他们一旦拖延,就会忘记)。我喜欢具体的建议,而不喜欢概略性的说法。给他们「家庭作业」,要求他们在未来几天中去作到讲章中的要点。例如,西番雅书三章14-17节的信息,可以具体要求:每个人列出三件他现在正经历的试炼,在下一周里面,注意神用什么方法,在每一种试炼中向他们肯定它的爱(17节)。

    附录:风格问题

    1.故事式。近日流行的讲道学理论,反对本处所拥护的命题式讲道,而主张「故事式讲道」,用「事件」法,讲述一段情节或一个故事,而不用教导的方式传讲一系列的神学主张。支持者声称,传统讲道的问题,是以亚里斯多德式的修辞学为基础,从一开始,西方的逻辑和表达就受这方法的掌控。结果,讲道总是教导式,设法使会众信服信息内命题式的要点。但是,讲究读者回应批判的讲道法人士(参本书第500-504页)提倡,圣经主要不是记载命题式的主张,而是宗教式的隐喻。巴粹克说:「启示与象征相连,而我们透过这些象征来解释生活。因此,传道既是产生信心意识的方法,就是神现今自我启示与施行救恩的途径」(1987:115-16)。对故事神学而言,传道不是讲解主张,而是提出建议;不是命题式,而是象征式。隐喻和自觉才是这游戏的正名。宣扬变成分享,真理取向换成生活中心。在故事式讲道中,内容不重要,分享的经验才是重头戏。

    司坦牟(E.A.Steimle)说,讲道中有三种「故事」(1980:41-42):圣经故事(基础)、传道人自己的故事(榜样),和会众的故事(讲道的原因)。讲章的「权威」在于它用到这三项因素的程度,以及将它们交织在一起的情形。按司坦牟的说法,「故事讲道」应当从头到尾都「世俗化」,针对人今日的需要,从世俗世界中寻找比方,就像圣经作者当年选用救赎性的隐喻一样(例如,「救赎」是奴隶市场的用辞)。对他而言,「无时间性的讲章」——就是百年前如何讲,今天也能照样对现代人讲的讲章——并不是一篇好讲章,因为它不再能碰到人的生活。一篇真正「圣经式」的讲章,应当与听众日常生活的需要产生对话关系,而最佳的途径,便是将讲章围绕着一段情节或故事来发展,引导听众进入信息内的悬疑性和生活性中。

    从生活中找隐喻、与生活产生关联,这些看法都是非常值得称许的。但是,这看法忽略了一项事实,即:圣经的核心确实具神学性与命题性(参附篇二)。而且,编辑批判已经显示出,甚至圣经的故事背后也有神学核心。命题与隐喻并非互相敌对。在传道人的库藏中,故事式讲道的确有重要的一席,但它乃是补充,而不是取代;更重要的形式是教导式。我同意葛利丹努的看法:讲章的形式应当由经文和主题来决定(1988:148,154)。经文的形式应当由讲章的形式反映出来。此外,只要在应用和例证上下工夫,教导式讲章和故事性讲章同样可以达到相关性和关联性。不过,权威并不在于处境化的相关性,而在于信息中神启示之话语是否为中心。从一个角度来说,三种「故事」成分(经文、传道人、会众),是本书所阐释之释经大业的最佳摘要。但从另一方面而言,这方法乃是倚赖某个象征,而不是用命题的方法来看神学与讲章,这样,神的话就变成了人的话,而基督教的真理就沦为相对主义。我们只在两种情况下必须采用「故事」的形式:一是在传讲圣经故事时,因为那是传讲这类题材的最佳途径;另外,就是可以用这方式来阐述经文要点的应用和例证。

    2.表达的风格。研经与讲道在表达上截然不同。前者为教导式,后者则为修辞式和动力式。研经的风格旨在教导圣经原来的意义,透过对话来维系兴趣;讲章的风格则要抓住听众的注意力,有力地带动他们。风格是一种工具,让人能记住讲章。着名的传道风格大师(如Edwards,Barnhouse,Swindoll),在预备如何表达方面,都像解经一样认真。可惜,在不少圈子中,风格竟取代了内容。许多人花大多时间去包装,而却不太认真考虑真理的内容。理由很明显:内容虽贫乏,只要风格动人,仍能让许多人满意;但如果内容扎实,风格却枯燥,很少有人会欣赏。但是,风格必须只是经文信息的辅助,它本身不能成为目的。

    传道人应当发展自己的风格。就定义而言,「风格」是指一个人的特色。我们没有必要去模仿今日的讲道巨人,如葛理翰或罗宾森。所有传道人和教师都需要找到自己的表达方式。这不是一蹴即得的;任何一位伟大的作家或讲员,在发展自己的风格之中,都会经过挣扎。最佳的方式,是注意你自己在正式的场合会如何说话,怎样感到最自然。在这个基础之上,再讲究用词,尝试以不同的方式来组合词汇。重写句子,直到「听」起来能悦耳。(若使用英文,Roget所着Thesaurus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正确的字,避免累赘的含义)。

    良好的风格有几种特质:

    a.清楚,帮助听众很容易就明白信息。年轻的神学毕业生常犯的错误,就是在讲道或教学时,用自己熟悉的词汇(通常是教室里的术语),但是听众完全不懂。事实上,清楚并不容易作到,因为许多人以为「风格」是指优美的用词,以致去讲究辞藻,却牺牲了意义。鲍曼主张要准确、简洁,寻找最精准的讲法,避免「模棱两可」的说法,如「快速的旅行」或「很贵的一餐」(1972:161-62)。若要作到这点,讲员必须努力,找出良好的用语,并学习如何去运用。

    b.能量与精力,展现出热情。听众必须感受到牧师觉得这篇信息很重要,这样,他们才比较容易信服。枯燥、欠缺吸引力的表达法,实在非常危险。讲员必须要让听众感受到信息非常有意思,才能抓住他们的兴趣。当然,惟有当讲员自己认为这篇信息何等宝贵,他才会以充满热情的方式来表达;而灵修法就是这种感觉的起点。我们必须先为自己来研读经文;在经文向我们说话之后,我们便可以亲身感受到其中信息的价值,于是传讲起来,一定会洋溢着兴奋之情。如果听众可以体会到经文中的情感,他们也会认定,这项真理对自己非常重要。

    C.鲜明的语句(亚当斯称它为「感官诉求」,或「召唤式用语」)让人产生兴趣,可以在听众心目中画出一幅图画。耶稣经常使用各种隐喻。在这个电视的时代,人们习于看见画面,如果没有画面,就很难产生兴趣。一位电视业者最近为电视新闻注重画面过于内容提出辩解,他说:「故事若好,而画面不佳,必定失败;而故事虽差,只要画面好,总会成功。」讲员必须避免过度使用太寻常的表达法(死的隐喻),如「稳如泰山」,而要找新的譬喻,例如:「他十分沉着,显得极其安宁,有如无声的橡树,在微风中轻舒地摆动着。」押韵或头韵也有帮助,只要不至牵强。用字过于讲究,有时会破坏一句话的力量,可是良好的比喻能让人注意真理的内容。

    d.流畅与优美能使散文富有诗的韵味。要达到这一点,不妨有时将讲章写下来(有些人每一篇都这样作!)。不要忘掉简明性(参上文a.点);好的句子是在准确与优美之间找到微妙的平衡。这两者并非互相排斥。史怀哲(AlbertSchweitzer)否定「寻找历史的耶稣之旧模式」时,写了一段非常美妙的话:

    从前可以在「辅助性-心理-知识」办公室买到全程票,让有兴趣走访耶稣生平旅程的人搭乘特快车,否则每个小站都

    停,很不方便,要换车,有人还可能搭错了下一段路程的班车。这个办公室现在关门了。每一则故事的终点都有一站,

    下一班车会不会搭错,没有人能保证。(1948:330-31)

    多读过去伟大作者与传道人的作品,看他们怎样表达自己的见解,会很有帮助。我们也要考虑如何加深印象,不单传到听众的耳中,也要放入他们的眼目中。图画能够吸引注意力,有助于推动会众接受讲道的目标。

    3.修辞与传讲。这两方面无法用一段话来简单说明;希腊人曾用好几代来发展其中的学问,其他民族亦不在话下。不过,我必须提几方面,因为这些与释经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宣扬——有关。

    a.姿态的收效很大,如果要给人良好的印象,就要显得从容自在,又热情洋溢、信心十足。根据研究显示,姿态向听众传递出许多资料。如果一个人太僵硬,听众就觉得很紧张;如果一个人在讲台上来回走动不停,听众会假定内容不够深入。良好的姿态是沟通的重要因素。

    b.腔调的变化与音高的起伏能使听众保持兴趣。有效的运用暂停,可以达到加强注意的效果。声调的变化和姿势一样,都要富有活力。声调太平淡,或讲得太快,会使听众无法集中精神。我经常要注意自己讲话的速度。有一次讲完之后,一位妇女惊异地问我:「你讲话是不是都不用呼吸?」从那次之后,我就留意运用暂停,也小心速度,可是在讲道时有时还控制不了。大多数人无法接受从头到尾毫无喘息式的讲法。讲话有韵律,或能高潮迭起,对讲员很重要。我们应当注意发音的准确,讲话的速度要均衡,句子的尾音不要掉下去。

    c.动作必须直接、强化、速度合宜、用得恰当。过分戏剧化可能造成错误的印象,让人不注意经文和信息,只注意讲员的表演。派瑞说,良好的动作是随着话语(自然)而来,而不是塞进话语中;不但要注意变化,还要注意准确,让听众能觉得讲员富诚意、不拘泥,又敏锐(1973:186-87)。

    d.眼睛的接触与面部的表情也应当是直接的,并与要点中的清绪能够配合。善于运用这两方面,能让会众感受到讲员的真诚,帮助他们领会信息的内容。事实上,惟一能表达我们对信息兴奋之情的途径,就是声调、速度、动作,和面部的表情。若在这几方面缺乏活力,听众对讲员便会失去信心,连带对信息也会漠不关心。

    在研究经文(原来的意义)和处境(将经文应用到会众身上)之外,这些也是重要的辅助层面。不过,外在的包装总是要倚赖经文的解释(但不是它的产物)。这些技巧乃是沟通的工具,绝不可以放在经文的意义与重要性之前。一般听众对于包装的反应强过对内容的反应,因此我们更容易多花时间注意外在的层面。有口才的讲员常会倚赖技巧,不够注重经文的研究。可惜,只有少数听众会注意两者的差别。我们都必须明白,讲道不单是向人讲,更重要的是为神而讲。人虽然不会注意,但是神却会,而惟有它是最后的审判者!因此,修辞的工具必须居于次要,最重要的任务乃是讲明:神向历世历代的人启示的信息,今天有何重要性。

    不过,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惟有「解经式」讲道才合乎圣经。罗宾森在最近一次重要的辩论中说:「在美国的讲坛上常见的专题式讲道,常向异端大抛媚眼」(1984:804)。路次尔(E.W.Lutzer)的回应讲得很好,他认为,专题式讲道虽然本身有危险性,但是若「有效运用,又合乎圣经」,则很有价值,是解经式讲道的同盟(1984:833)。许多现代问题,用专题讲道可以讲得更深入,例如神学或伦理的题目。要诀乃是:确定专题式信息内所用的每一段经文,在传讲时都能按照其上下文以及作者的原意来说明。只要作到这一点,专题式的信息也完全「合乎圣经」。
第三部 应用释经 附篇一 意义的问题:辩论的重点
    附篇一意义的问题:辩论的重点

    多数研读圣经的人都假定圣经原来的意义是可以找出来的。可是今天有一场方兴未艾的辩论,针对的问题为:以批判方式查考圣经(或任何其他古文)的原初意义,究竟是否可能,以及究竟是否重要。这些挑战将释经大业攻击得体无完肤,它的各方面都遭袭击。「释经学」是否指解释的原则,还是指为今天的处境得着经文之「意义」?「意义」究竟是什么意思?这些问题便是这个附篇所要讨论的。

    要发掘出一段文字的「意义」,其过程有三个焦点:作者、经文,和读者。

    

    作者——>经文——>和读者

    作者「制造」了一段经文,而读者则「研读」该段经文。可是,在判断意义的时候,这三者之中哪一个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将会看到,提倡不同「意义」理论的人,各自将焦点放在不同的地方。既然作者已经不在场,无法解释一段经文的意义,那么,经文是否能脱离作者而「自主」?既然读者是解释经文的框架,那么,在了解的过程中,经文本身又有什么地位?这些都是值得探讨、需要解答的问题。

    文学批判家迪曼(PauldeMan)于一九六七年讲到批判学内类似的「危机」:「从前批判学所确立的规则和条例,成为知识界的房角石,如今它受到极大的蹂躏,以致整个建筑都面临崩塌的威胁」(1971:3)。在界定这项危机时,他提到「彼此相反的理论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一个接一个地推出」,所出版的书籍之多,开创了「一种新式的小说批判」,而在这种文学批判的驱策下,社会科学已取代了哲学的地位(PP.3-4)。这种大量出版的现象丝毫没有消退的现象,而每当新闻宣布有一个「新」学派兴起,就已经有人写说,那种运动业已过时了。在这两篇附篇中,我希望能说明这种现象,并且尝试指引一条出路,使人脱离这个迷魂阵,而回到「范畴法」(fieldapproach),就是几年前状况还比较单纯时,克劳生所提倡的(1977:39。49)。

    问题的确相当严重。有些人指控倡导读者中心的批判者为怀疑论者,这说法并不公平;但是客观解释也有很大的困难,因此这种指控的价值并不大。事实很简单:我们所有人在读一段经文的时候,都会根据自己的背景和癖好来读的。在研读一段经文的时候,要将自己的知识和神学传统摆在一边,不但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也很危险。我们的知识提供了了解经文的范畴。但同时,这些传统也有可能会掌控经文,判断其意义。这就形成了读者回应式的解释——即,意义是来自读者,而非来自经文本身。金容得说得对,读经文不可能完全客观,因为阅读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总有各样可能性,只要处在一个新的情境下,对事实都会产生新的看法(1987:11-12)。

    我在这裹不是要想辩论这一点是否成立;每一个稍会观察的人都会承认,一般而言的确如此。但是我要提出挑战:情形是否必须如此?甚至是否应该如此?释经学的任务,不单是要决定解释的原则,也要阐释解释的目的。这两个附篇的主题是要支持:解释圣经的真正要义,在于判断作者的原意。

    释经学的起源便是对圣经的研究。不过,其他学科也有贡献。到几十年之前,哲学的影响力最大。随着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的兴起,语言学(linguistics)逐渐为人瞩目;现在跃登宝座的,则似乎是文学批判。当然,释经大业的带动力不止一种,以上的各项,以及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都很重要。汤普金斯(JaneTompkins)将文学批判的历史发展作了一份很有用的摘要(1980:ix—xxxvi)。她描述关注的重心如何逐步从经文演化至读者,再演化至回应,而她所举文学批判思想与圣经释经学的类似之处,也颇具亮光。以下我们便来看这个基本模式。

    读者和经文的问题

    解释的问题起于读者,也终于读者。如何才能回到古时经文背后的观点和信息中?我们在谈话中要互相解释对方的意思,都相当困难,因为每个人的观点都有稍许不同,我们用字虽然相同,可是含义却不尽相同。内人和我讨论一件事的时候,常会过了一段时间才发现,两个人完全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问题。真正要开始沟通,首先必须将观点协调一致。而如果我们把这种状况扩及两千年,跨越圣经时代直到今日的发展,问题就似乎太难克服了。一般的倾向总是会将现代的问题读入经文中,要取得纯粹「客观」的看法,就是重演原初的状况,不受现代先入为主观之影响,实在非常困难,甚至应当说不可能。在进行解释的时候,我们已置身于一种文化与神学架构中。事实上,若要发挥了解力,这种架构乃是必要的,也是有用的。可是这样一来,经文又居于什么地位呢?

    弗瑞的见解十分令人信服,他认为,这并不是二十世纪的新问题。历代以来圣经学者都在挣扎,究竟应当用字面(以经文为中心)或非字面(按文化或神学)的角度来看圣经。不过,最近三十年来,这个问题以一种新的方式呈现出来。弗瑞说,近几十年之前,就辩护的一面而言,释经学对故事类经文缺乏实际的作法,因为「历史批判法药性强烈,以致让人无法将故事本身的解释当真」(1974:141;124-54)。简言之,这个方法既然不容许经文为自己说话,真正的释经就无法进行。释经的重心从经文移转到个人,因为焦点不再是经文如何揭示(探讨解释经文的方法),而是质疑「了解」本身的架构。因此,注意力就从经文转到自我,而这种转变的影响,仍有待深入的剖析。

    1.以作者为中心的释经学。士莱马赫(1768-1834)是现代释经学之父。对他而言,解释的目的在于重塑作者原初的信息。透过对经文历史与批判的反思,诠释者能与原意站在同一边。士莱马赫将启蒙运动的精神与解释的过程结合起来,不再用武断的方式,而视圣经与一般书籍并无二致。士莱马赫出身于德国的敬虔派,是路德会的传道人,但他不容许自己的哲学体系高过宗教意识。他的办法,是将观念主义(即教导:事实真相必须透过理性来判断)与浪漫主义结合起来,结果,士莱马赫说:宗教信仰立基于对神绝对倚赖的感觉。不过,对士莱马赫而言,这种「感觉」乃是理智的作用,而他的释经系统也反映出这一点。按士莱马赫的看法,解释的要诀为:主体与客体、或读者与经文之间的共同了解立场。

    士莱马赫的系统有两个要素:文法和心理,这两项与两种范畴的知识互相呼应——外在的语言规则和内在的意识。文法上的探索,是发展语言的层面,根据周边的字界定个别观念的意义。士莱马赫确实眼光过人,能指出意义要从全面来看,不能从独立的各部分来看。不过,他最出名的却是心理层面。士莱马赫教导,诠释者必须与作者的心思相同,按作者的生平来重塑经文的整个思想。因此,诠释者的任务不单在重塑经文,而要揣摩作者的心思,重塑他整个思路的过程。

    迪特意(WilhelmDilthey1833-1911)把这种心理法推演至逻辑的结论。对他而言,解释包括将主体与客体在了解的历史动作中结合在一起。迪特意称之为「重新在你里面发现我」,意思是:一个人在阅读的动作中会发现自己(1969:235)。因此,迪特意写了《历史理性的批判》(CritiqueofHistoricalReason)一书,来修正康德的说法,其中发展出一套系统,将科学与生命、理论与实际连合在一起。了解的过程乃是历史过程,尝试去得着作者原意的客观知识。他借用士莱马赫的读者与作者认同观,但是又推进一步,提出一种可能性,

    即:读者处于更佳的立场,比作者本身更能明白经文的意义。因为读者运用许多技巧,外面切入作者的心思,他们能够重塑的意义,比作者本身所体察的更深(详尽的讨论,参Bleicher1980:19—26)。

    这个方式弱点很明显,跟随士来马赫或迪特意到比一地步的人也很少。他们以作者为释经过程的中心,而不以经文为中心,便等于越过了释经理论能处理之事的界线。他们犯了简化主义的错误,把「了解」的复杂过程视为对作者心理的研究。

    2.离开作者与经文:迦达莫。不过,随着辩证运动的兴起(透过巴特和布特曼,尤其是后者),这种历史法逐渐受到攻击。在此我尝试循双叉角度,按年代顺序,陈明海德格(MHeidegger)和迦达莫的现象主义(phenomenology),以及后结构学派(PoststructuralistSchool)的记号语言学(simiotiocs)等学说的攻击。

    不过,在我讲述之前,还要将这点与文学批判作一个比较;文学批判与它有类似之处,但却是另一种演变。士莱马赫在本世纪之初影响力很大,而新批判派,则于一九三零至一九六零年一直占优势。这一派强调经文的形式与架构,过于其历史层面;它的方法是研究经文的本质,可是它不够注意诠释者主观的参与。后来兴起的现象学与结构学,在文学界的出现比在圣经学界晚,但却很快改变了文学界研究的方向,以致现今文学批判的路已经更加偏向以读者为动力中心,比释经学有过之而无不及(参Detweiler1980:3—23)。这并不是说,新批判派已经遭取代。其实,倒有好几个旁枝由此而生,例如新亚里斯多德派的「芝加哥学派」(ChicagoSchool),他们强调以哲学为基础的「模仿」(mimesis)或「拟态」(imitation)。但是今天在市场上掌控的是读者法,而不是以经文为中心的方法。

    谈到最近的批判,首先必须提出的是迦达莫,他所着的《真理与方法》(TruthandMethod),代表了后布特曼派神学家所持「文字——事件」(word—event)的看法。傅许(Fuchs)和艾伯灵(「新释经学」派的创始人)所称的「释经循环」(hermeneuticalcircle),在迦达莫看来,则为「视野的融合」;意即,经文的视野与诠释者的互相融合。根据海德格晚期之思想,迦达莫主张,语言乃是根植在我们「本体」(Being)之中,不单只扎根在我们的思想生活中,因此,语言和经文都是自主的实体,本身有其生命(参Thiselton1980:327-56的精彩综览)。解释的动作并不在于解开经文过去的意义,而在于目前和经文建立辩证。心理学式(迪特意等人)要确定作者原意的作法,在此毫无立足之地,因为,在写作的动作中,「意义经过了一种自我隔离的过程」,必须被读者所用的语言「重新陈述」,或重新唤醒(1965:354-55)。

    换言之,当我研读保罗回想自己过去生活的经文时——如罗马书第七章和腓立比书第三章——,我不是在研究保罗,而是在研究他所写的经文,这段经文向我目前的状况说话,但并不重塑作者过去的状况。迦达莫说:「了解经文,主要的目的不是向过去作推理,而是现今能参与在经文所说的话中」(p,353)。这是因为「经文没有要求人视它为原作者主观的表达。……经文一经写下,就和当初产生它的条件与它的作者隔离了,它有自由建立新的关系」(PP.356-57)。意义乃是根据经文用语现在的组成来判断。

    但同时,迦达莫又坚持,解释不是「一个人主观的动作」,乃是一种历史的动作,「将自己放在传统的过程中,在其中过去与现在不断进行融合」(p258)。要诀是主体(诠释者)和客体(经文)的「时间距离」;这让我们能过滤先入为主观(或历史传统),只把对了解经文有帮助的方面挑出来。启蒙运动对先入为主观持反感,认为它是解释的拦阻,但迦达莫的看法正相反,认为它是正面的因素,更是真了解的要诀。在此,迦达莫对「先入为主观」的用法和士莱马赫相仿:这是诠释者和经文世界的共同立场,就是让人能捕捉经文概念的知识库。诠释者的先入为主观向经文提出问题,也被经文质询。这样,主观和客观便结合在一起,而当崭新的视野可能性被开启,解释就成了应用。简言之,在解释的历史过程中,经文和诠释者都参与其内。经文和读者一样,都具开放性,而两者各自受制于历史的视野,在进入了解的动作中则能结合在一起。对迦达莫而言,这个过程最重要的是:它发生于现在,并不受过去作者原意的主观所掌控。

    迦达莫追随海德格,将所有了解的方向都指向语言:了解并不来自解释的「方法」(如释经学古典的派别所言),而来自沟通时的「彰显。(或「真相」)动作。进一步说,它是一种美学的经验,而且出现在讲话中,多过经文中。在前一种状况里,可以由现成的情境来解释沟通。但是,若面对的是「经文」,过去的思想世界既不存在,其中的信息便向读者的主观感受敞开。惟一的解决法,就是普世的语言基础。诠释者来到经文前,知道自己有什么先入为主观,并运用这观点向经文提出问题。经文打开它的思想世界,在接下来的对话中,经文将诠释者的问题重新改造。这便是迦达莫对「释经循环」的解释,即所谓视野的「融合」。过去(经文)和现在(诠释者)结合在一起。

    有一点很重要:迦达莫从未否认客观或科学的方法。他所主张的是:这种方法只能提供某种程度的把握,但绝对无法重塑经文的「原意」或「用意」。在释经大业中,重心并不是两个(解释与了解)或三个(加上应用),而只有一个,就是「开始了解」的那个动作。过去与现在融合在一起。我们不能单单从约翰的观点来解释「神爱世人」;约翰福音三章16节必须要从我们现今对神爱之体验的角度来思想。

    总之,迦达莫的美学释经法,离开了作者和经文,把经文与读者连结在一起,扎根于现今而不在过去。但是这个理论本身有几项弱点。正如新释经学一样,迦达莫并没有清楚说明怎样能避免主观解释的危险。对他而言,防止主观的掌控有二:经文过去的视野,和诠释者现今所属的团体(就是向主观解释挑战的「传统」)。但是,他并没有明确列出避免主观的标准。事实上,阅读的每一时刻,都可能产生崭新的了解。

    同时,迦达莫也没有发展出区分真假解释的方法。金容得指出:「有系统地曲解沟通」会改变经文的意义(1987:14-16,22-37;亦参Thiselton1980:314-16),但是迦达莫没有提出防备有缺欠之了解的标准。再说,他对读者在解释中的角色,也采取不加批判的观点。看来他很难避免多重意义,因为现今每一种状况或观点,都可以任意引导经文。结果很可能会造成一片混乱。最后,赫尔胥指出:「跟随传统路径的读者就是对的,而离开这路径的读者便是错的」(1967:250)。然而,这种方法有欠稳定,因为传统是会不断发展和改变的,要看团体与资讯而定。

    再者,这会造成真理定义的大改变,按各个传统而各自不同。这样,真理就没有普世性或绝对的根基,能将各个团体连在一起。这种现象虽然可能发生,但却不一定必会发生;在这两个附篇中,我将尝试说明,寻找经文的原初意义是可能的。

    3.结构主义。在法国,对沙特式存在主义(Sartrianexistentialism)的不满而造成的空缺,由结构主义填补了;而在圣经研究中,它也填补了一个类似的空缺,就是学者对形式和编辑批判不满而造成的空位。结构主义的倡导人主张,现今的圣经批判太专注在历史传统上,而不看重文体以及情节的发展,结果进入死胡同,令诠释者无法跨越意义和重要性的鸿沟。历史事实(Geschichte)牺牲在历史(Historie)的祭坛上。结构主义则从反方向入手,认为这类对历史性(diachronic)的兴趣是寻找真正意义的拦阻,而诠释者只需要考虑经文非历史性(synchronic,或文学性)的全貌便足够了。

    结构主义——或更准确地说,后结构主义的记号语言学派——又进一步脱离了以作者和经文为优先的状况。李维斯托(ClaudeLevistrauss)是真正的「结构主义之父」(Kurzweil的说法)。虽然他并不是这派的创始人,但是他发展出我们今日所知的整个系统,并大加提倡。他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

    第一,索绪尔(1915)将语言中的语言(language,语言系统)和回令(Parole,个别的语言动作),以及指示物(意象)和所指示之物(背后的概念)作出区分。例如,「爱」一词,不但在各种文化里指很不一样的事,甚至在同一个文化中,对每个人的意义也不同。在一个语言动作中,要从指示物(爱)转到所指示之物(牺牲奉献、强烈感情,或情欲),并不简单。

    第二,杰克森(RomanJacobson)二元相对的形式系统主张,在隐喻(一个词与它字面的意思之间有垂直关系,或有关联)和转喻(语言概念之间为水平关系,或相继关系,导致字的结合)之间具对立性。若用同一个比方(「爱」),它在隐喻的语意范围,和它在某个语言动作内个别字串中特殊的用法之间,有张力存在。我们必须解读这些字表面关系背后的密码,而这两者有时意思完全相反。这样作了之后,我们才能「了解」真正的「意义」。

    在这个基础之上,李维斯托建立了他的理论,即:语言现象的了解,不在于「意识」到的意义,而在于「无意识」的意义,决定的因素不是个别的用词,而是无意识的「系统」——在其中可以把它们加上密码,或找到它们(1963:1:32-34)。结构主义者对罗马书五章8节的表面信息没有兴趣,只注意罗马书第五章背后的密码,以及藏在表层经文之下的信息。诠释者必须将「一般定律」用到这个封闭的符号系统中,才能判断在表层结构之下深层结构或无意识(诗意概念)的意义。

    对结构主义者而言,人类的思想是透过封闭的符号或密码系统架构而成,这种系统是依据普世性的大脑模式组织而成的。这些模式成为文化之间的桥梁,基本上也决定了作者对实体(世界观)的观点。所以,这个系统存在于潜意识的层面。意义有水平(「同模」,syntagm)和垂直(「范例」,Paradigm)两方面,同模指表层上下文内思路的发展,而范例指与每个概念对应的思想世界。诠释者从整体的角度来研究书内所有成分的结构;这些成分成为线索或「密码」,指向作者所用之表层话语之下的深层意义结构。许多书和《符号学期刊》(semeia)的许多文章,都讲到这些原则如何运用,整个故事首先当如何拆开,成为基本的单位故事(称为“actants”)。然后这些单位再按照结构密码或故事顺序单位来检验;这会产生密码外貌的结构。最后,再根据改变定律(Chomsky所定)来重新组织整个结构,从中便可找出适用于今日的背后信息为何。

    一般读者被这个学派弄得很糊涂(许多学者也有同感!)。也许用一个例子(也是出于约翰福音)可以稍加说明。结构主义者否认约翰福音三章16节的表层声明可以将经文的「意义」传给人。我们必须先参考第三章l-15节耶稣和尼哥底母的整个对话,尤其是上(耶稣)与下(尼哥底母)的二元密码,然后再将这些应用到第三章16-21节的编辑插入语中,其中有它自己的密码,如差遣与接受、审判与拯救、相信与拒绝、光明与黑暗、真理与邪恶。这些符号再经解读,找出深层结构,或背后的信息,然后再依据我们今日所用的密码来改写。背景或表层文法并没有发言,而是经文内在的对立因素将意义传达出来。而这些又直接向每位读者说话。

    对结构主义者而言,我们不能运用历史法来读经文,以阐释在过去它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必须用非历史法,来解读它对现今的「意义」。所以,这个方法(如现象法一样)对作者原初的意义不感兴趣,只想发掘作者所表达之思想背后的结构,就是背后密码的「共通世界」,因为它才能直接向我们说话。既然外表并不能导向实体(reality),诠释者只有藉着揭开整体——不是部分——背后的结构,才能进入这个共通世界,也就是要揭开经文情节的发展与其中的多重含义,而不是要找表层声明过去的意义。

    此外,结构主义反对注重主体或自我,就是现象主义或存在主义所提倡的。他们从整体来看人类,而不从个体来看,认为思想的普世定律能架构实体;因此,个人「的价值自动消失,因为人类思想到处都是按照同样的逻辑在工作」(Harari1979:20)。经验和实体不再是连续的,必须按深层意义来重新整理或重新架构,这是从表面的现象看不出来的。因此,我们所架构的模式或密码结构,是在所见的世界之下,碰到它下面的真正本质。「所以,多彩多姿的真实状况,与代表它的抽象形式结构之间,不是连续的,乃是断开的,从一方到另一方,意味着从多样化变为简单化,从具体变为抽象」(p22)。

    对结构主义者的主张很快有人表示不满,这个系统本身的缺陷,导致「后结构主义」的形成。事实上,现在常有人说,所谓的结构主义已经被替换了,或甚至已经「死了」,首先被符号学(semiology)取代[早期的巴特斯(R.Barthes)],后来又被记号语言学取代(Derrida和后期的Barthes)。为了帮助读者,这里将早期结构主义所以会被**的弱点简列如下:

    1.专注于语言学,没有奠定稳妥的哲学基础:有人认为这是旧的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之间最大的分野之一;以下所列的其他难处也与此有关。

    2.对历史的否定:许多后结构主义者承认,对历史极端的否定,会导致意义的瓦解。概念是进展的,不能只由关注某一片刻来取代,这样根本不可能了解。

    3.人类自由的丧失:如果个人被封闭的密码系统所取代,就会造成宿命论。个人毫无意义,惟有在团体的思维中才可能有了解。这种看法要付的代价太大了。

    4.过分强调符号一密码封闭系统的地位,以及双因子的二元论,成了以偏盖全。今天大部分人都拒绝死板的封闭式或普世性定律系统,而承认:虽然人的心思有时会采用对立语(如善与恶、光与哈),但我们不能将思想结构勉强纳入这么狭隘的范畴中。

    5.简化的倾向:这个系统强将一段经文的思想与情节归入人工化的理论架构,而忽略了其中表层经文的复杂性。今天,后结构主义人士承认,该学派只是一种理想主义,而不是真正的科学,它所产生的是可能的分类[Barthes称之为「假说式的模式」(hypotheticalmodel)],而不是能涵盖一切的定律。

    6.未能认出深层故事句法与表层结构语意之间有必要的联系:表层结构决定了背后的原则,而通常,深层结构是根据意识的意义而来,并非无意识的意义。所谓心思中「深层结构」是单独存在的说法,缺乏充分的证据。

    7.要寻找经文代表的世界(world-representation)非常困难:如何能透过符号系统来找到普世性真理,很难定夺;因为他们忽略了一般性的释经原则(即模仿),只看重非历史性的时刻。结构主义解释的结果,甚至比历史批判者更加主观,差异也更大。

    8.极端否认用意:拒绝考虑经文的历史平面,或上下文,实际上便是否认了经文本身非历史性的一面,因为它乃是写于过去的时代,不是出于现代。索绪尔所区分的语言和回令,还不至于要求走这么极端的一步。

    4.从结构主义。愈来愈多人认为,结构主义本身只能讨论一段经文如何沟通意义,而非它所沟通的是什么,或为何这么作(参Perpich1984;Harari1979:22-23)。由于它缺乏明确的方法,使人不得不重新评估其价值。最初的尝试之一,是将后结构主义和现象主义结合起来,主要的倡导人为李库尔。这个运动的影响力非常之大,彼德生(N.R.Petersen)在「圣经研究中的文学批判」一文的结论中,制造了「现象式结构学」一词(1980:42),而我则称之为「新文学批判」。

    德威勒(Detweiler1978)、彼德生(1978),和麦乃特(E.VMcKnight1978)同时尝试将从前这几个互相对立的学科结合起来。他们对于两项困难都有正确的认识(1)传统批判研究的纯历史性方法,忽略了故事中诗意的功能;(2)结构主义纯粹非历史性的方法,未能注意诠释者和经文的距离。释经的问题既与外在的关联性相关(处理经文和相似经文的关系),也与内在的方法相关(处理经文本身)。在这样作的时候,这三位学者都拒绝结构主义对语言的看法,即视它为一个封闭的符号系统,不注重其意识的意义。既然语言是直接的语意系统,而表层的意义决定了深层结构的信息,那么,现象学所定义的意识之「用意」,就非常重要。惟有藉着思考(或称之为「加括弧」)表层或意识之意义,才能理解它背后的事实。

    现象学是处理人的存在和对世界之理解的问题,这角度与诗意的层面被放在一起(Jacobsen)。透过李库尔的「第二种纯真」(seeondnaivete)角度(就是「后批判性」的态度,容许人进入作品美学的想像世界中),以经文为经文而产生的互动,便成为可能。圣经的作者与原初的读者被加上括弧,诠释者只谈「暗示的作者」与「暗示的读者」(参本书第211-213、222-223页)。此外,新文学批判法对经文本身的注重,导致对心理化的拒绝,就是试图将经文背后的心思区分出来。经文可以代表自己说话,作者和读者则无法确知。我们只拥有经文,而作者只是透过「叙事者」——就是故事背后的讲述者,以及资料的提供,容人对自己稍微一瞥。他是经文中可见的成分。

    另外还有一个结果,就是「多重价值」或「多重意义」。既然在解释时,读者的角度很重要,当我们用现代各种不同的世界观来检验经文的框架时,自然便会产生多重价值。继第九期《符号学期刊》内各篇后结构主义的文章之后,韦提格(SusanWitting)写了一篇提纲契领的文章「一种理论-多重意义」(ATheoryofMultipleMeanings),根据弗洛伊德(Freud)的心理分析、容格(Jung)的原型说和严谨的结构主义来解释浪子。她主张,现今的状况(即:不同的人读一段经文,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意义)要求用一种理论来解释这个现象(1977:84-92)。接着,她建议用符号的方法来看读者与经文,并说,这可以显出:终极的重要性不单只由经文语言的交互作用而来,亦是由一种「次系统」(Second-ordersystem)而来。这个系统包括一种「未陈明」的重要性,使诠释者不得不去完成它。读者是在表层结构本身的拘束下,完成经文的意义,他们的思想或信仰系统则决定了那未陈明的被指示之物(经文的意义),而非那指示物(经文本身)。所采用的分析系统「产生」了(或重塑了)经文与诠释者的交互作用,结果便出现多重意义——不是由经文决定的意义,而是由它与各种不同信心团体对话而产生的意义。

    继韦提格之后,克劳生又写了一篇「多重意义故事的变化模型」(MetamodelforPolyvalentNarration)(1977:119-21,133-34)。他仿照德里达(Derrida,参下文),运用尼采的「游戏」概念,主张经文中的「自由游戏」排除了任何确定或终极式的意义解读。由于所有符号系统都源于游戏,所有的解释都是荒谬(ludic)而非模仿(mlmetic),亦即:是敞开式,而非代表式。按照这种看法,身为符号系统的经文成了一个圆形剧场,容许人在里面玩各样的把戏,每一个诠释团体可以按照自己所定的规则,自由在场上「游戏」。在一段经文中,不同的「把戏」可以造出不同的意义来。克劳生将这个理论应用到经文的两方面:情节和隐喻,而主张「情节显明,故事就像游戏一样」,而隐喻就成了寓意,所以其本身便具多重意思。所有文学都可按不同层次来读,要看「所意识到的理解者」(perceivedperceiver)(读者)和其观点为何。既然所有的语言都是隐喻,而隐喻「的核心里,意义是死的」,因此,语言的特色便是「从缺」(字面意义和解释的约束都从缺)。所以,多重意义必然会产生,因为是理解者为那空无而自主的隐喻提供了内容。

    举例来说,对约翰福音第三章的信息,韦提格和克劳生会认为,每个人必会根据自己的信仰体系来作解释。不但如此,每个人的解释,从这些不同的观点来看,都是有效的「真理」。这种看法有一些优点。比方,加尔文派和亚米念派对「神爱世人」的解释,常相当不同,尤其是与其他约翰经文参照来看时(如约六37-40,十五l-6)。有些加尔文派强调第六章37-40节,并强调神在救恩中预定的主权;世人成为被拣选者。而亚米念派则强调第一章4、7、9节和十五章l-6节,注重个人在信心抉择中的责任。每个「世人」都有责任回应神的爱。此处的辩论为:是否双方同样都是对的,还是各种不同系统(在这个例子中为加尔文派和亚米念派)若延伸对话,可以帮助诠释者将各个系统「加上括号」,而让经文为自己说话。我认为后者才正确。

    在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的影响之下,我们更远离了客体(经文),而趋向主体(读者)。巴特斯说:「就制度而言,作者算是死了:他的公民身分、他的传记式成分都消失了;这些既已被弃置,就再无权操纵他的作品,不再是那可敬畏的源头,不再负责其文学历史、教训,和公众反应的建造与更新。」要点在于经文的自主性。现代的文学批判者认为,经文的实体是独立的,在一写下之后就与作者分开,因此它不受原作者或读者所局限。读者(或理解者、诠释者)在解释任务中的正确地位,引入了一种认知性和本体性的层面,使读者更远离原初作者的历史情境。经文与读者之间所建立的这种解释循环,会将读者不断产生的解释包括在其中。事实上,经文的自主性要求读者进入它的共通世界,来完成它的意义。这种理解者(读者)与所理解之物(经文)间的交互作用,使经文向无尽的可能解释敞开。

    我们又来到了问题的中心,你(读者)不认识我(作者)。书中的经文并不真正反映出我的个性。这是很明显的;但问题乃是:它是否足够反映出我对意义的可能想法。身为读者的你是否了解我反对多重意义,或这段经文是否真能脱离我的观点而独立?我写这一段的时候,是在马尔堡大学的神学院图书馆内。这里许多位教授都受到存在主义学派或历史批判学派的训练,成长于德国的文化中,他们读这些论证时,观点必定截然不同。问题不在他们是否同意,而在他们是否了解我的论证。以后我不会留在这里,澄清自己的说法,所以,这份写下来的沟通文件显然缺乏口头沟通的活力。不仅如此,这些读者既没有所需要的哲学背景,一定很不容易揣摩这里所讲的概念。

    但是,这是否意味,我在这些段落中要沟通的意思,没有任何传达的办法?我想不致如此。这其中又包含两个问题:我们能否明白某人所写之文件的意思?以及,知道原初的意义是否重要?这两个问题都需要考虑。

    大半后结构主义者,视文字为「艺术」(art)而非「工作产品」(work),因为艺术在成形之后有自己的生命,而工作产品只是「展示」(displayed)而已(Barthes1979:74-75)。过去的作者、读者,与观察者的关系已经改变,巴特斯称之为「认识的改变」。在这方面,他提出了七项建议(pp74-81):(1)文字只可经历,彷佛一种活动,是永不停止之工。(2)就文体分类而言,文字具吊诡性,甚至是意思正好颠倒;它横跨所有层级的区别,因此是敞开式的。(3)文字的范畴为指示物的范畴,它有无数可能的意义;既然如此,文字便绝对是象征式的,完全不封闭。(4)多重意义的可能性无法减少,而其中心为差异性与文字相互关联性(intertextuality);亦即,一段文字,就多重意义而言,其本身之内便包含了其他文字。(5)文字不像艺术品,它与「创造者的签名」——就是作者的意图——没有关系;如果作者回到其中,也像是一名「客人」,在解释的任务中不是必要的角色。(6)只要读者与文字藉「一个单一的指示过程」连系在一起,即,读者受邀来合作,用该段文字造出新的作品,这时,写作与阅读的距离就除去了。(7)文字和读者共同合作,透过「语言关系的透明性」制造愉悦之美感;诠释者在阅读的那一刻,就使它成为自己的作品了。

    5.读者回应批判。还有两个学派[读者回应(reader-response)与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各以独特的方式促使重心离开作者与经文,而转向读者。读者回应批判比后结构主义更进一步,不单假定经文的自主性,更认定经文与读者在回应的时候便真实地结合在一起。在《读者回应批判》(Reader-ResponseCriticismTompkins,1980)一书中,好几篇文章说明了这一点。贺兰德(NorrnanHolland)主张,回应包括作者(请注意「作者」的出现!)与读者的融合,因读者将自己本身和文字「搅和」在一起(PP.70-100)。这个动作是以读者为中心,并不是以经文为中心。布雷克(DavidBleich)更进而假定一种主观批判,甚至否定经文的自主性,而以个人的本体来取代(PP.l34-63)。经文只在物质上是客体;它的意义乃是存在于读者的思维中。所以,「回应」便将个人与经文结合起来,是一种主观的动作,藉着这个过程,所有诠释者都能透过与经文相关的对话,来制造「意义」。请注意,随着读者回应批判的发展,解释时主观性不再是要避免的,而是受到欢迎和鼓励的。

    费施(StanleyE.Fish)用现象学的范畴来为意义本身下定义(1980:177)。了解不是透过经验而来;意义并不是出于认知的抉择,而是基于读者与经文在本体上的结合。换言之,经文消失了,而读者「创造」了意义。形式的特色,诸如文体和作者的用意,都渗入了读者的知觉中,因此费施的基本理论为:「读者经验的形态、形式的单位,以及原意的结构是一回事,意即它们同时纳入眼帘,所以不会有所谓优先顺序和独立性的问题。」他的主要问题为:我们如何开始。如果经文离开解释便不存在,我们要解释的是什么?费施对这个难题的回答,是指向「解释策略」的先存性,这是从诠释者的团体所生出的。阅读策略是一个解释团体内部发展出来的(类似Gadamer的「传统」),它与经文结合,而产生意义(参下文的说明)。

    但是,倡导读者回应批判的人之间,看法有重大的差异。有些人较注重经文,例如艾瑟(wolfgangIser),他们与以经文为中心的新批判学派形式主义之间有联系。艾瑟认为,经文的主题成为桥梁,与读者相连,不单指引他们的解释,也具修正作用。艾瑟提到经文中

    「无法确定之处」或鸿沟,令读者不得不投入经文的「世界」。因此,经文内无法确定的符号,以及读者所提供的观点,两者互相辩证时,「了解」便出现了(1978:24-25)。不过,艾瑟认为,是经文提供了原动力,引动读者参与,吸引他们进入故事世界。亦即,读者领会了经文的「曲目」(repertoire,或构造)所提供之内部顺序(情节、对话等),就进入了故事的世界。动作单位或句子的发展结构,提出一连串的期待,令读者参入情节之中,不得不完成它在经文中的意义。读者是根据自己的阅读策略和经验,来作成这事,因此经文的核心便是多重意义的;不过,对艾瑟而言,经文掌控着阅读的过程(pp.93-111)。如此,现代读者便可以与暗示的读者(参本书第222-223页)站在一边,来捕捉经文的阅读策略。

    大多数读者回应式的圣经研究者(如Culpepper,FowlerRosseguie)属于这一类。这些学者尝试将读者回应与历史批判角度结合起来,并研究「福音书的作者(如何)引导与掌控读者的经验和阅读」(Fowlerl981:149;引自Porterl990)。

    但是许多在文学界从事读者回应的人属于第二类,以费施为代表。对费施而言,阅读策略不是产生意义的成分之一,而是惟一的成分。阅读的状况主导文字,文字虽然能引导,但除了在读者的思维内,它再也没有其他的身分。文字所提供的,只是可能的意义(注意,这里的「意义」是复数),接下来,读者要去体现,从其中选出符合他们解释策略的意义。意义不是由文字的用意来决定,而是由「采取行动的读者」来产生的(1980a:11-14)。事实上,对费施而言,文字若没有读者解释的动作,它的外在形貌也不存在。惟有塑造读者经验的团体才具先存性。

    「因此,解释与文字的关系颠倒了:解释策略不是在阅读之后执行,乃是阅读的模型;由于它们是阅读的模型,它们就赋予文字模型;一般人以为,阅读策略是从文字而来,但其实正相反,是阅读策略塑造了文字的模型。」换言之,登山宝训这段经文,在读者经历它的时候,才真正被唤出而存在。并且,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并没有客观的解释,只有主观的动作:读者选择一种阅读策略,并用该方式来看经文。所以,读者每次读的时候,对经文的体会可能都不一样。

    费施认为,对话和批判性的质询,只能在一套具共同假设的阅读关注内进行。所以,辩论和了解只在同一个文学团体内才有可能。来自不同团体的人,虽用同样的字或符号,但是所赋予的意义不同;并没有字面的意义这回事,只有多重可能的意义,就是在阅读动作中所体验到的意义(PP.356-76)。目标不是在发现一段文字在说什么,而是首先要去经验它是什么,然后再劝服别人来相信你对它的看法是有效的(PP.303-21)。惟有非历史性(或现在此刻)的阅读,才能称为「解释」。过去的解释动作(就是原初读者的解释),只属于一个永远不再存在的团体,是找不回来的。因此,费施认为,读者可以因现今的发现而欢欣,以创意的经验来重塑文字。

    总而言之,经文或诠释者都没有自主性,因为在阅读时,两者融合在一起,脱离对方便不能存在。汤普金斯说,我们不应将新批判派的「形式理论」与读者回应派的「团体式习惯」(institutionalpraxis)分开(1980:201-32)。因为两者实际上都认为,批判(解释)与阐释(意义)是同一回事,他们的规则其实是相同的。不过,他们对经文的绝对否定,以及对其自主性的支持,使他们在释经学上更远离作者与经文,而朝向以读者与团体为动力的来源。

    读者回应批判中,有不少值得称许之处,尤其是艾瑟等人的看法。过去释经学的理论,在进入了解的动作方面,没有充分处理读者和诠释团体的地位。同样,在与这一派打交道之后,会发现:必须仔细衡量先入为主观(或阅读策略)对所谓客观解释的影响。事实上,本书第六章(谈叙事分析)的基本方法,大半是根据这一派而来。

    不过,这一派有几项严重的缺点。首先,若说意义是由读者而来,并非由作者或经文而来,则为简化主义。并非所有读者回应批判者都走到这么极端的地步。麦乃特说,「在现今文学研究的环境中,以文学方式来看圣经,对经文的看法,容许(甚至要求)一方面视它为古代文件,具有原初的意义,另一方面则以它为一篇活的信息,对现代具重要性」(1988:107)。他可以看出给原初读者的信息和给现今读者信息之间的连续性。但同时,他又否定这些意义之间必定相关。现今的读者能在经文中自由寻找意义,不必去考虑历史或原初的「意义」。

    还有,这方法本身带有极端的怀疑主义,其实是不必要的。这方面,德里达比费施要明显,不过,所有提倡者都多少带有这味道。麦乃特定义「后现代」的读法为:向经文具客观或指示意义挑战的读法;意义应该只在读者身上寻找(PP.14-15)。不过,这些批判学把经文与读者绝对断开时,则是犯了分离思想的错误。在读者试图要了解的时候,经文与读者并不是完全自主的,而是互相向对方发言的(释经循环)。身为读者的我,一方面会从自己的先入为主观来了解如登山宝训这样一段经文的意义,一方面仍然可以让经文向我说话,向我挑战,甚至改变我的看法。换言之,作者、经文,和读者之间有对话,其实是三方对话,然后才产生经文的「意义」。作者与经文在这个系统内的确实地位,将在附篇二中讨论;此处我只想提出一点:这两者在发掘意义的过程中,都有其地位。

    摩尔(S.D.Moore)对读者回应派有关原初读者的天真假设,也采用同样的办法处理。这些批判学者对经文的态度,似乎以为它原来是写给一群一无所知,或漫不经心的读者看的,这些读者在读的时候,没有一点知识上的准备,也是头一次读到。因此,「意义」就由情节的展示来决定,而非由经文的相互关联层面来决定(如:在喂饱五千人的事件中,看出最后晚餐的含义)。但福音书绝非如此,因它不单是为异**而写,也是为教会写的。古代那些读者是有备而来的,或可称为理想的读者;顺着这样的思路,我要将这一点连到现代的读者身上。我们正像原初的读者,也能透过缜密的(或资料充分的)阅读,来研究经文,在看出情节发展的同时,也可区分出经文内部的关联,以及故事的历史层面。

    此外,读者回应批判者,如费施,对作者和经文虽然心存怀疑,但是对解释团体与阅读策略却不加批判,存幻影式的态度。各个团体之间没有批判性的架构,可以进行批判性的对话;惟独团体之内的对话有这类架构。费施提出了一个系统,可以作自由展示,但并不是可以在团体间搭桥的那种「真理」。他既认为经文之内有无穷的可能性,就难逃相对主义之嫌。惟独在一个阅读团体之内,才有掌控的存在;但是这样却无法提防相对团体的产生——因为相对化的读者可以从无穷的团体中作选择。读者回应批判者所想像的团体,一方面太大了(是一个庞大的团体,包括一个语言系统,或整个文化),一方面又太小(许多微小团体,不断有结合的可能,而读者任何时刻都可以从中自由选择,多少随意)。这种团体的概念太朦胧、太混乱,难以看出有何凝聚力可言。

    6.解构。德里达发展出的方法,是目前为止最极端的,因为他质疑我们现今所定义的神学或哲学批判法是否可行。德里达是从结构主义到后结构主义到解构主义的这条线直接的产品。每一派都建立在其前身的优点上,试图修正其缺点。后结构主义(Barthes)反对结构主义的假设,即:语言符号提供了直接的连线,可以达到一种语言或一段文字的意义;而主张:每一个语言,即使是结构主义的次系统讲法,都向另一种在它背后的共同语言(metalanguage)敞开。解构主义则进一步向语言本身的沟通能力挑战。要用简短的几段话,说明一位思路非常复杂之思想家的想法,实在非常困难;不过,德里达对神学研究的影响,可由近日出版的风潮得到证实(Detweiler1982;Altizeretal1982;Culler1982)。其实,德里达从一九六O年代中期就在开始影响结构主义,尤其是他于一九六七年同时出版了三本重要的着作(Dclegrammatologie,Lecritureetladifference,Lavoixetlephenomeue),而神学界这么晚才「发现」他,实在有点奇怪。

    德里达攻击西方哲学思想的根基,他主张,哲学不再具高高在上的特殊地位,即:不再是真理的督导。他根据尼采(FriedrichNietzsche,1844-1900)的说法,对认识论采用修辞学的角度来看,而不用哲学。解构派的中心思想,是要将语言和修辞学从哲学思想的牢笼中释放出来。在这一点上,尼采成了德里达重要的先驱。尼采对西方的形上学采怀疑看法,认为它源自苏格拉底对语言隐喻性基础的拒绝。尼采和德里达声称,自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以来,理性思考便成为主宰,掌握着人的了解。所有逻辑都以理性自居,其实骨子里乃是隐喻性的,因此,若要决定意义,就必全然失败;而真理则是非常相对的。尼采对真理的定义,更可作代表:

    那么,真理是什么呢?是一个可行动的部队,其中有隐喻、换喻,和拟人化的说法——简言之,是人类关系的总和,藉

    诗体和修辞学来润饰、改写、美化,经过长时间的使用之后,对一群人似乎非常稳妥、具经典性、带约束力:真理是

    幻觉,人们忘了它们的本相——它们原是用久了的隐喻,不再具感官上的能力;是失去了图像的银币,现今只能当作金

    属来用,而不能作为钱币。

    德里达发明了「道中心」(LOgocentrism)一词,来描述哲学式的推理;这个词是指一项「迷思」,即:在追求了解的背后,过去的话,或理性,提供了杠杆的中心支点。德里达将这个假设予以解构。在「暴力与形上学」一文中,德里达强调,与经文的接触必须要用「负面性」来定义,因为「那无限的另一方(infinitely-other)无法被一种概念所限制,不能根据一种视野来思想;因为一种视野总是同一个视野」(1978:92-109)。惟有透过发问,就是读者在经文中的「活动」,这种接触才能超越,脱离负面性。透过隐喻内在与外在的超结构,以及思想和语言的结合,柏拉图式的道(意义的理性式沟通)已经完全被否定。换言之,隐喻掌控了内在的意义和语言背后的外在符号系统。我们不能再从哲学讲论中分辨出任何特定的「意义」,因此哲学讲论就成了非哲学,因为「它无能证实自己,无法使自己成为言论」(p.l52)。

    德里达将解构定义为「脱离中心」的过程,即:一个结构的中心处,就是赋予它意义、一体性,和现身(presence)的部位,已经瓦解,成了「空无地带,而无限量的符号代替品进入其中玩耍」(p280)。西方形上学思想中的「现身」已经解构,取而代之的是符号的双重概念(即:该符号所指示之物既为所认同之物,亦同时会「将指向它的符号驱逐出它自己」),和玩耍的双重概念——就是尼采派藉讲论对形上学的破坏(PP.280-81)。德里达的意思是:如今经文中并没有实际「现身」的意义,因为符号再不能与其原初的意义认同。在写作的动作中,作者的用意(其实包括他的现身)都已经被自主的文字「逐出」,而如今文字则是在读者所带来的任何解释游戏场中「玩耍」。一段经文,如马可福音十六章1-8节复活的故事,不再与原初的作者或读者有任何关联。它只是一连串的符号,将读者带进它的经文剧场中来「自由玩耍」。

    德里达特别攻击的概念,是口述话语中的「现身」(来自Saussure);他主张,「写作」比口头讲述更优先,而「缺席」与「差异」乃是语言的特色。他特别反对「关闭」,就是寻找中心意义,因为对他而言,这就是将经文紧锁在单一意义中,使它不再能像经文一般存在。其实,按德里达看来,关闭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我们将门向符号打开,会发现房间里面是空的:根本没有中心或原初的意义。相反的,一段经文乃是「敞开的」,或说可以在读者的经验中自由地重新制作。

    索绪尔倡导,在哲学中,口头讲述在写成的语言之先;他的理论为:讲述的背后有讲员的「现身」;德里达攻击这个看法,提出「差异」的主张。德里达认为,讲述(口令,parole)和「以语言为体系」(语言,langue)之间的张力,在写作时便已解构,因写作时是用非人格化的符号系统来取代所谓讲述时的现身。写作引介了一种自由玩耍,取代了意义;这样看来,口述的话可说是一种「一般化的写作」,即在思想中的写作。所以,写作是在讲述之前,而且能决定讲述;这就瓦解了西方对语言的看法。德里达认为,「差异」是结果;这个概念代表法文的「不同」(指向符号与所指示之物之间基本的对立,这打破了意义的概念)以及「延缓」(指明一件事实:由于经文和读者之间无穷的游戏,意义便被「延缓」了)的双关语。既然讲述(口令)永远不可能完全接近「自我的现身」或思想(语言),在寻找意义时,特色就是缺席。

    对德里达和其跟随者而言,意义(或所指示之物)永远不可能真正转移。相反的,在阅读的动作中,所指示之物会改变,而在空间(缺乏连串注)和时间(意义是后来赋予的,或现身中不含意义)的范畴中,差异都会生成。德里达说,任何文字的「原初意义」都是无法得知的。诠释者所得的意义,与作者的原意截然不同。后者本来就不能转移。在德里达的思想中,这里最重要的便是外在与内在的张力:

    当在自身之外又在自身之内的意义滑落下来,写作便成了出路:写出此时此地为对方、且指向对方的隐喻、此时此地可

    能之对象的隐喻、形而上式的隐喻——因若要让对方现身,本体必须隐藏……。因为那如同手足的对方,起先并不是

    在所谓的主观际(intersubjectivity)之内,而是在询问的努力和冒险之中;在回应的地带——就是两种主张互相赞助之

    处——还不能肯定对方;只是半夜将对方召唤来,彻底的极力询问。当对方的原初「深谷」碰触到本体内部,写作便于

    那一刻发生:那深度碰触的时刻彷佛自然的衰败不可抵御,带着铭刻的力量与坚持。

    解构不是一个正式的学派(虽然它是一种「形式」),而是对讲论与阅读的一种看法。哈拉里(Harari)用德里达的后期文章「连系辞的补助」(TheSupplementofCopula)来描写这个系统。就德里达而言,符号乃是对讲论的一种「补助」(写作用字),它本身则无法完成自己:「补助是添加的,补充所缺乏的;但这样,它就显出一种缺欠,因为补助既是多馀的,就永远不能满足所欠缺的,……而对补助再加上补助,则总是可能的」(1979:34;强调字为他所用)。例如,在笛卡儿(Descartes)的《我思故我在》(Cogito)中,形而上是现身概念的补助,如此,就必须解构,脱离它历史的指示物(原初的用意),重新改造。哈拉里称这项任务为「反沉淀作用」(deaedimentation)——不是将一段经文解构并重构,而是暴露「被遗忘、已蛰伏的沉淀,就是堆积、栖息在经文构造内的意义沉淀」。经文并没有过去也没有现在;而是「移植的构造」,「它总是在那里,是从来不会现身之意义的贮藏处;它所指向的现身,总是被后来的[意义]重新架构」(p37;引自1972:92)。

    总而言之,德里达试图将西方形而上的推理「解除中心」(decenter)或解构,指出它的本质绝对是隐喻性的。哲学,就像语言一样,特色为意义的「缺席」。不过,写作在讲述的语言之前,因为它表达出讲论和语言背后真正的符号系统。写作中没有「现身」,因此整体而言,语言中就没有这一回事。相反的,所有的乃是「差异」,即:语言符号所指示的字面意义是缺席的。结果,诠释者必须解构意义,与经文中的符号进行一场自由的游戏。不仅如此,读者所解构的,不单是原初读者与经文所指之物,也是整个历史对经文所有的「了解」。到那时候,经文的「范畴」才会打开,让读者来「架构」他们自己的了解。经文之外的指示物已不存在,因为经文只是指向其他经文(经文的相互关联性),而单字只指向其他单字(隐喻性),不指向任何经文之外的世界。可是这里必须强调,这些倡导人并不认为解构是一种负面的运动,摧毁了沟通的可能性。他们在释经方面并非无政府主义,而是要将读者或诠释者从西方思想的「虚假」约束中释放出来,不再去寻找经文最终的意义为何。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他们乃是解放主义者!

    莱维(JohnP.Leavey)用两个步骤的过程或策略,描述解构的解释层面;其源头为一种观点:「按照后者的看法,……意义跑得喘不过气来的那一刻,便产生写作——不想说什么、不想意味什么」,因此,我们必须「进入差异的游戏中」(1982:50;引自Derrida1981:14)。第一,「逆转」,代表在讲论(或写作)对立中被压抑的概念,**了经文及其相互关联之经文的阶级体系。第二,「重新铭刻」,将新的阶级体系更换位置或移位,结果便可以不断敞开。更换位置是透过「不可决定之物」(不符合哲学对立的概念,要求重新解读经文)和「旧名新用」(“paleonymy”,用旧的名词讲新的概念),包括名词的删除、旧概念的变化,以及新概念的发明。于是,这就构成了写作的动作,而它本身的特色乃是缺席与差异(PP.50-55)。

    解构者对马可福音第十六章会作两件事。第一,他们会完全否定历史的指示——就是将经文与第一世纪基督教接连之物;并寻找可以将这故事向新意义解开的密码。第二,他们会阐明:表层密码之下的新观念是多重性的。在原初意义的层面,他们会找不到任何东西,只发现「缺席」,所以单单强调现今读者和经文的相互作用,因为是读者将经文重新创造过。

    那么,我们要怎样面对这个运动呢?从挑战和可能性来看,它的重要性实在无以复加。许多人的反应仅仅是忿怒或轻视,这是没有用的,通常是出于无知,而不是因为有所了解。要为「作者-写作-解释」的互动作出组织式的图解(成为了解的蓝图),所面对的问题非常真实,必须仔细考虑。答案无法轻易获得,而传统派与后现代派阵营的学者都要避免给人贴标签。德威勒主张,德里达(1980:11)和其他后结构主义者的传承并不是「大破产」,因为这样我们可以:

    玩味经文,引进其他的层面,扩张它的重要性。……我认为它使我们回想到……文学及其解释应当给人的那份欣

    喜。……当我们为一段原来的文字发掘出意义、或发明了新意义,没有超越可信度的边界,又引人注目,我们会何等

    快乐。透过经文内部的相互关联性,德里达的隐喻式批判的异象,便开始实现了。

    我在这里要提一下,其实解构者所主张的许多事,已经出现在某些现代的讲道和查经中,就是忽略圣经经文历史层面的趋势,直接问:

    「这和我的状况有什么关联?」当然,不同之处为:德里达否定历史所指之物,而许多福音派人士只是没有这种意识而已。不过,结果(即:以主观来与经文互动)却差不多。

    解构有许多优点。大体来说,语言具隐喻本质是正确的。我虽不同意最极端的定义,就是它是封闭的,字面意义是缺席的(参本书第400-402页,以及下文对李库尔的讨论),但是,任何有效的释经必须处理语言的隐喻面和修辞面,这是毫无疑问的。要找到一段经文的核心意义,过程非常复杂,正如德里达的声明(但却非不可能做到)。问题是:一段话语背后外在所指的事,对我们是否永远是关锁的?或说,原初的意义的确很难得着,但是否真为达不到的目标?我的看法为:这是可以达到的,而附篇二将说明这个立场的理由。在这里,我只谈目前大家对解构所关心的一些事。

    德里达的观点大半是由于和尼采、胡塞尔(Husserl;译注:现象学之父)、索绪尔和海德格交互反应而锤链成的。关于这些人物,他的理论中辩论核心为:写作在讲论之前,而且瓦解了口令(讲述)中语言(语言为体系)的现身。然而我们怀疑这是否完全真实。是否思想只不过是「思维中的写作」?而这是否必定导出一个观点——思想的核心为意义的缺席?我不以为然。要将康德式主体与客体的区分除掉,没有那么简单。释经循环就是将主体与客体混合在一起。德里达只有一半对(认识论里的不一致或问题),但他将这一半高举,却成了以偏盖全。每一步都有问题。写作是否真在本体上比讲述与思想优先?在语言的动作中,主体[迦尔特修(Cartesian;译注:笛卡尔的后人)的「我」)是否真的失踪了?语言的隐喻性是否真正能除去曰令背后指示层面的中心性?我的论点为:所谓的不协调并不一定意谓错误。这些的确都是问题,但不一定必然导致怀疑字面意义的观点。

    如果有人坚持,经文的阅读当位居第一,德里达就对了。这人的问题在于:他要求立刻完全进入讲述背后的意义。在理解意义时,究竟应当强调我们缺乏必要的完整性和时间差距(因此有「差异」),还是应当强调最后所得到的意义,实在是个问题。如果一个人采取乐观看法,不持怀疑,德里达的批判就无法说服他。而「严密地」研读,则可以克服这些困难。

    就本质而言,「差异」的确是存在的,因为指示物与所指示之物之间,常有很大的距离。但问题是,这个距离是否大到无法跨越,如德里达的主张。在此,实用法或常识法的论证很有帮助。我们每个人都在用话语和写作沟通,而每次沟通的时候,都会假定听者或读者可以解明其中符号所代表的事。要诀为情境。许多解构的例子在观察隐喻时,都不从情境来看。如果我说:「我喜欢大苹果」,你不会知道我是在指纽约市,还是一个大苹果。但是若有情境,你就会很清楚明白我的意思。当一般的基督徒在读一段经文时,常会解构其中的意思,因为他们并没有去考查「原初的意义」(甚至不知道应当这样作)。不过,问题并不在这里。问题乃是,一个人是否能够(或应该)去考查原来的意思。这就引进了伦理的问题。我同意范浩沙的看法,读者有伦理责任,应当去思考经文原来的意思,尤其是经文的本质要求我们这样作时(1987)。我在附篇二会说明,圣经正是如此。如果解构说与读者回应批判者的看法是对的,这是达不到的梦想,那么,伦理的这个层面就无法成为很强的理由。但是,意义的缺席只是一种说法,(在我认为)并没有被证实。

    最后,「自由玩耍」的概念,就是符号的潜能或意义的可能性是无限的,这也需要仔细衡量。我同意,一般而言会出现这种状况,尤其是以漫不经心的态度来阅读时;但是若严密地阅读,情形就不一样了。在解释的细节上,学者虽然会有异议,但是一段经文基本的尺度,大约七、八成的学者会有共识。此外,下文我会陈明,一段经文的意义,不同的团体意见会冲突,更能促使学者重新检视,所得的看法便会更靠近它的「原意」。换言之,「差异」不一定必然通往自由玩耍。

    7.结论。在这头一个大段落中,我尝试用历史研究的方式,追踪偏离传统以作者原意为主之释经概念的发展。其基础首先为现象学,继之为结构主义,而重点则不断转向,从随意的可能性,到开始强调先入为主观,然后再到本体式的取代——以读者和经文的互动取代了原初的意义。集大成者便是读者回应批判(读者重新塑造自己的经文)和解构说(由于「差异」的缘故,读者和经文都公然解除结构了)。

    对客观解释法的攻击有其道理在。过去的释经学理论太容易忽略读者在解释过程中的重要性。提瑟顿举出四个层次,显明「经文客观性为幻觉」(1982:l-4):(1)就释经学而言,先入为主观的现象在解释的动作中产生很大的影响。这个主观的因素是无法否认的。(2)就语言学而言,沟通的要求为:发送者和收受信息者之间需要一个接触点,而要重新找到经文的意义,由于距离太远,就产生很大的困难。听众的情境既然不同,就毫无可能得着纯粹客观的解释。(3)在文学沟通上,这些问题更是加倍的难,因为还有其他因素进入画面中,诸如:讲述的时间、情节的发展、角色与对话等。在可以解释之前,必须先注意到这种沟通方式所用的文学技巧;而辩论的中心就在:是否可能重塑一段经文背后的原初文学情境。(4)就哲学而言,意义绝不可能脱离情境,并且是基于发送者和收受者之间一大堆无意识的假定。一旦这些互相衔接的因素不再存在,「字面意义」就非常难确定——简直不可能;因为意义绝对不能脱离情境而独立。我们不敢忽略读者主观的「生活世界」,以及经文的「内在主观性的社交世界」。

    中间立场

    波尔金(RobertM.Polzin)对整个状况作了极佳的综览(1980:99-114)。他指出结构主义的许多问题,正如前面所提(我不认为后结构主义已经完全解决了这些问题),也承认,无论是历史性或非历史性的方法,其本身都不能真正称为科学性的学科,这是正确的。这两种方法乃是彼此依赖、相辅相成的。波尔金的三个主张如下:(1)历史批判分析有其必要,因为这样才能「在学术上充分了解」经文的含义;不能以会产生「用意的谬误」为由,而完全排除语言之外的情境。(2)恰当的文学分析有其必要,「因为学术上初步的了解」就有这需要;大部分历史批判的失败,都是源于对正确的文学分析缺乏认识的绿故。事实上,这两者(历史批判和文学批判)应当形成一种释经循环,彼此不断切磋。(3)这两种学科各自揭发出对方的缺失,使得这两者为科学式释经法的假定不再能成立,换言之,我们不能说,这两种方法对圣经的解释,便是圣经对它自己的解释。波尔金认为,最后一点是「危机」所在。

    还有许多现代学者也像波尔金一样,想造出一个中立地带,或中间立场,使得三个因素——作者、经文,和读者——都能参与。其中最具影响力的,便是李库尔。

    1.李库尔。在后结构主义界中,李库尔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对结构主义的反动十分出名,而他自己发展的「意志的诗情」(poeticsofthewill),使他在这个学界中崭露头角。李库尔将自己的发展按年代列出(1971:xiii-xvii),说他从精确外形学[《自由与自然》(FrcedomandNature)]进到形象学[《堕落的人》(FallibleMan)],再进到近日对释经学[《罪恶的符号》(TheSymbolismofEvil)、《弗洛伊德与哲学》(FrondandPhlilosophy)、《解释的冲突》(TheConflicrofInterpretations)]和语意学[《隐喻的法则》(TheRuleofMetaphor)]的关注。最近他又转向叙事批判,并将以上各项都加入这一任务中。

    李库尔同意现象学思想家的看法,即:语言构成人的核心。所以,阅读或了解一段经文符号的表达,乃是自我了解的时刻,而在阅读时能体会到意义,这经历便让我们能提升,超越自己的限度(1980:234-48)。他的「意志的诗情」说仍在发展,其中他重新提倡亚里斯多德对隐喻的看法,视之为模仿(与德里达相反),并认为隐喻和经文之间在互相辩证。他的「隐喻语意学」更新了一般对修辞学的定义(隐喻以象征或第二层次意义取代了字面意义),使它朝向本体论的方向:隐喻的发生,是在陈述的层次,而不是在字汇的层次;也就是说,它乃是处理整个声明,而不是处理个别词汇(1975:75-78)。李库尔视隐喻为「指示物」(经文的客观内容)与「感受」(诠释者对经文的反应)之间的桥梁,它成为一个活的实体,一种「语意事件」。因此,释经循环不是作者与读者的互相渗透,而是一种本体式的「辩证,开启一个世界,并在这个世界之前来了解自己」(1974b:107-8;1975:8l-88)。

    释经学这种「世界一指示性」的层面,便是李库尔对解经中客观性与主观性倾向彼此冲突的回答。理论式的历史(客观)与当代的相关性(主观)乃是解释的基本层面,但是若分开来看,便都不足够。既然经文或讲论是一种「作品」,它便包含组织、文体与风格;这种句法的塑造,将作者的用意陈列出来,但是一种世界一指示性的陈列,目标不在于它本身,也不在于成为有待解释的经文。作品既是讲论事件,便与作者有距离,而在了解的动作中,它也超越了自己。「距离性」(distanciation;历史性经文与现在读者之间的距离)成为读者和作者的拦阻,但是在经文中,两者的世界或视野却能结合在一起。所以,解释的中心乃是经文,而不是读者。甚至,在写下来的作品中,即使没有说话者与听话者之间的关系,我们仍能分享经文的世界。因此,虽然从客观来判断作者的用意,只可能是理论,但作者所创造的指示性世界,却往往能抓住读者(Ricoeur1973a:135-41;1975a:14-17)。

    李库尔强调经文,而非作者。普利科特(S.Prickett,1986:70)说,李库尔将重点放在经文诗的功能,而以三个基本功能为要:经文的自主性、经文的工作是一种外在的力量,以及经文的世界是一种超越性的实体,将读者引至它的「多重世界」中。

    不过,同时,隐喻则是一种推论过程,与一般的解释相反,它的作法是建立语意的不协调,亦即,以一个意义的新世界来向读者挑战。词汇的字面意义被隐喻瓦解,听众或读者不得不离开一般了解意义的管道,这样,他们就来到新的经文世界,就是隐喻所造成的世界。在这个经文之外的新世界中,想像力乃是诀窍,来吸收符号,以「实体-塑造」的模式来将意义重新定位(Ricoeur1978:8-10)。释经学的角色是发现这个新世界、经历它,如此便将客观的意义与存在式的关联性结合起来;亦即,一方面指向经文的世界,一方面指向自我的世界。隐喻使读者脱离自己的世界,又在解释的焦点上让他们重新参与进来。

    李库尔认为,要点是将自己放在经文的面前,而不是放在它背后,让经文的世界掌控释经的过程。诠释者不敢忽略历史的层面,因为后者将读者带入经文的世界,把两方面结合起来。再以约翰福音第三章为例,基督与尼哥底母的对话,以及约翰的编者注,这些历史层面使读者不得不离开他们预设的世界,与经文的信息——神的爱带来「重生」——结合在一起。此外,隐喻本身掌控了读者的反应。在这方面,李库尔会赞同迦达莫的看法。他们两人都主张经文可以脱离作者,而有某种程度的自主性。

    李库尔认为,解释乃是为现今所要的了解来探求经文的意义。经文的内在世界乃是一个包含自我的实体,它比读者优先,读者乃是被带入它的符号世界中,透过批判性的反思来明白(参Bleicher1980:229-34)。这样的解释乃是两种层次了解的辩证:一种是初级天真的了解,另一种是逐渐加深的领悟。经文各段的分解(此处李库尔采结构主义的看法),使人看出它交响乐式的安排。这便导致自我的了解,因为会出现一个新的事件,即:经文批判与自我批判的发展和溶合(参Jearond1987:49-52)。

    2.特雷西。特雷西写了一连串文章,探讨得很深入,他提出一种「修正模式」,借用过程思想,要解决现代神学揣测的多元化情境问题。因为多重意义问题造成了神学的危机,所以最好从他与克劳生之间的互动开始来看。克劳生尝试区分「宗教性」的比喻(具多重意义)与非宗教性或神学性的比喻(不具多重意义),他相信,比喻的解构是必要的(参上文)。然而,特雷西却欣赏布特(WayneBooth)所定「相对充分」的标准,就是在「对经文清晰的批判性了解」内,透过「批判性多元的阅读」,来寻求最恰当的了解(Tracy1980:69-74)。这就意味,我们可以用批判的方法判断潜在意义的相对优劣,以阐明在许多可能的解释中,最好的是哪一种。

    在《热切追求秩序之福》(BlessedRageforOrder)一书中,他将李库尔和分析思想混合在一起,说新约「有限语言」和一般人的「有限经验」是类似的(1975:120-36)。换言之,圣经词汇的「发表」(address),「透过强化和违规等作法」,将「语言的限度」和人类真实经验类似的「奥秘」结合起来(p132)。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圣经的世界和诠释者的世界之间,就真有存在式的关联。他声明,「存于世界模式」(mode-of-being-in-the-world)虽然本质上是修正派,但它揭示出一种「有限指示对象」(limir-referent),它应许带来整全的生命和完全的委身。在这些范畴内,特雷西相信,我们可以用知识的话语陈述圣经声明的「真理」(P.136)。这种存在式的关联使圣经信息有一种超自然的层面。读者可以清楚意识到自己与经文的距离,而用批判性阅读法跳过这道沟渠。

    最后,在《类比式想像》(AnalogicalImagination)一书中,特雷西提出,在多元传统中有一种需要,就是根据基督教的符号系统采取「差异中之合一」的立场(1981:446-55)。这看法呼吁传统之间互相辩证,也要用到各个学科。这类对谈中所产生的自我揭示(透过「类比式想像」可以达到),将在轻松的多元论中促成彼此的互相学习,是一种医治的动作。请注意,特雷西肯定圣经声明的重要地位。神学家的信心立场,会使他(她)进入经文所指示的世界,与它对话。所产生的解释,则由这人与解释历史和现代神学团体的互动来测试。然后再根据充分与否,添加观点或放弃看法,「逐渐能对意义和真理清楚认知,并能在个人、社会与历史的伦理方面得到更新」(1981:132;参pp.99-135)。

    不过,特雷西的「批判性实在论」并不赞同我的主张,就是要发现经文的原意。特雷西像李库尔一样,接受某种程度经文的自主性,以及阅读策略的多元性——即,根据阅读团体的互动,经文与读者都参与在发现的辩证过程中。特雷西的优点是他发展出「典范经文」之说,超越了文化的情境,透过具体的解释陈明真理,而这些解释是可以运用团体之间批判性的互动来公开验证的。不过,诚如金容得所说,特雷西需要更明确的理论,可以展示经文(风格、文体、情节)和读者之间的互动(1987:135-42)。批判性反思是否要求经文有自主性,也要求经文内的意思与指示之间绝对分离?我不认为如此,而下文将作说明。我将提出,团体之间批判性的互动,可以帮助个别诠释者重新检验经文,所获得的意义更靠近原意。

    3.正典批判法。近日许多圣经学者所探讨的,是解经之中历史层面与非历史层面有怎样的相互倚赖关系。当然,我们同意史考特(BernardB.Scott)的看法:「能将历史批判与文学批判之间的关系作恰当定义的批判性文章,还有待人撰写」(1982:314)。但同时,在这方面跨出的步伐也不少;安德森(B.W.Anderson)追溯批判角度的历史发展,主张「后批判」立场,一方面警觉传统历史批判法的结果,但一方面又视正典经文为一个整体来处理。他追随蔡尔兹,呼吁用「贯穿历史」法,既把经文的锚稳稳抛在原初团体「具体、个别、历史指示对象」的生活中,又承认它与未来的的世代相关。经过修辞批判澄清的正典批判,提供了达到这一点的途径(Anderson1981:5-21;比较1974:ix-xviii)。

    在这里无需叙述正典批判的作法;不过,我将说明它对「作者-经文-读者」的问题有何影响。在这方面,蔡尔兹有一篇文章:「圣经的字面意思」(TheSensusLiteralisofScripture),讨论发现经文字面意思的困难,因为按历史批判研究来看,字面意思与它的历史指示物隔开了(1977:90-93)。蔡尔兹认为,有四个问题要求我们要采用新的方法:(1)将字面意义与历史意义认同,会破坏前者的完整与重要性,因为这样它就必须单单倚赖历史研究。(2)如此对原初的专注,很值得怀疑,因为它被无数的重建理论掌控。(3)塑成传统的信心团体已经不存在。(4)历史指示对象与现在的相关性之间的鸿沟无法筑桥跨越,因为经文的锚已经完全抛在过去。蔡尔兹说,解决的办法乃是承认:对后来的解释而言,当我们要从过去移向现代,圣经经文的正典形式乃是释经之钥。

    蔡尔兹和桑特兹有一个重要的区分,刚好合乎我们在此讨论的目的(参本书第363-366页)。桑特兹同意,在研读一段经文时,必须从它整个文学或正典的情境来看,不单只顾到它原先的历史情境(1977:157-62),但是他主张:「真正重要的历史情境,是现今(无论何时)读者的情境」(1980:180)。因此,桑特兹让当前信仰团体也同样具分量,但是蔡尔兹则强调过去的信仰团体,认为那才能决定现今的解释。桑特兹认为,正典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所有参与塑造传统的团体都在其中有分(包括现今的解释团体在内);蔡尔兹却指称,经文本身的文学形式是整个过程的最后阶段,它必须居首位。所以,桑特兹强调历史的塑造,以及信息对今日的多重意义、重新调整情境[他称之为「重新重要化」(resignification);1980:192-93]。蔡尔兹提出抗议,认为这样「对正典的神学角色不公」(1980:201)。由此观之,桑特兹的释经更多以读者为取向。舒帕德提出,要注意圣经作者与拉比「具正典意识的编辑」,他们将各种传统结合起来,「在各卷书或各类书之间制造明确的解释情境」,并将书卷集合成较大的单位,例如摩西五经、先知书、智慧书(1982:25)。按舒帕德的看法,新约与初期教会也有同样的倾向,要作出一致同意的正典(将分散各处的传统结合起来,放在同一个「福音书」类别之下,并将不同的教训整合起来,作成普世教会的信仰告白和大公信条),因此就需要「将正典情境作历史解构,以致能使该种情境维持下去,甚至复苏过来,以帮助当代的神学诠释。(p33;亦参Achtemeier1980:118-34)。在这方面,有一个看法影响至深,即「现代对意义的用意理论」(就是圣经神学运动的特色),「对犹太教而言是陌生的」,因为它将正典作品的「情境和意义全都改变了」(pp32-33;1974:3-17)。舒帕德认为,对正典发展传统批判性的了解,意味当信仰团体和它的需要改变时,各个词汇和故事的意义也随之改变。所以对以色列或教会而言,并没有「单一的意义」。而古代书卷的这种多元性,也应当导致今日多元化的读法。

    勃朗在「圣经之字的意思过去为何、现在为何」的那一章中,根据他先前的主张,进而强调圣经是「神用人类话语作的沟通」(1981:23-44;参1968:606-10)。因此,字面意义(虽然与作者用意不完全相符)乃是历史批判所理当寻求的。同时,他又提出,我们必须注意到「意义」的几方面:(l)当它脱离作者的笔时,字面意思为何;(2)后来编辑润饰时,它的意思为何;(3)纳入正典后,在与其他书卷的关系下,它的意思为何;(4)对后来团体成员的意思为何。勃朗将「正典含义」(canonicalsense)解为这几方面意义的综合。这其中包括了一点自主理论的成分,不过勃朗相信,历史批判法应当是主控的力量。不过,教会从起初到现今各个解释阶段,对意义也有塑造性。在这方面,勃朗观察到三点:(1)教会的解释可能与字面意义截然不同;(2)教会当局所关心的,多半是圣经对现在的意思,而非过去的意思;(3)所产生的张力是合宜的。教会向自己的时代说话,但字面意义必须不断与其对话,作为掌控,以免夸张(1981:35-43)。

    这种两极化,在凯尔希对圣经权威的探讨中更加明显。他提倡经文的意义与神学的形成之间有「概念上的不连续」,因为「翻译」是一种动态的行为,将圣经的「语意结构」改为教会的主张,然后又进一步改为现今世界的语意结构。这种神学性的转变,最重要的不在于准确性,而在于「合适性」(1975:186-87,192-93)。因此,解经对神学并不具决定性,只具相关性。决定的因素为一个人「想像式」的判断,这种判断掌控了观点,因此创意地运用圣经便成了正常的事。

    4.继根斯坦和他的追随者。以上的学者都持一个共同的观点,就是:虽然可以找出原初的用意,历史批判研究的目标也是合理的,但这些并不是释经学的首要目的,因为现今的世界必须架构属于它自己的意义。另一批学者则应用维根斯坦晚期的一些看法,在意义的寻求上,更加移向以作者和经文为中心。

    要进到这一层次的解释理论,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桥梁,就是吉哈特(MaryGerhart)的努力。她运用李库尔的「诊断法」(Diagnostics),将李库尔与赫尔胥放在一起;这方法描述在知识的追寻中,经验(客观)用语,以及常识(主观)用语的对话,换言之,一种释经循环:客观知识乃是透过主观经验获得,但仍提供了资料,使人能了解经验。吉哈特注意到经文解释的三个步骤:(1)对经文与其写作意义作反思与批判;(2)进行筛选过程,透过经文分析可能的意义,以重新架构经文的模式,从它的多重「意义」中,判断各种可能解释的充分性;(3)决定意义的新远景,因为「自我」(主观的一端)和「世界」(客观的一端)碰到了存在的重要性,而经文成为一种模式,不是在读者的背后,而是在他的「面前」(李库尔的概念)(1976:137-56)。吉哈特想将李库尔对现象的关注,与赫尔胥对意义与重要性的区分(参下文)混合在一起;这种作法的价值固然值得讨论,但是她的体系本身的确将这两者作了沟通,在释经学的辩证发展上,添加了重要的一个层面。

    近日辩论潮流的背后,最突出的人物乃是维根斯坦。他和海德格一样,早期的与晚期的看法,就是《论文》(Tractatus)和《哲学式查验》(PhilosophicalInvestigations)两书的论点,引起相当多的辩论。前者可以说对语言采用「图示」观,后者则采用「游戏」理论。早期逻辑式的实证哲学,到了晚期变为语意式的多元论,不过维根斯坦对阐明语言极限的关注并没间断,他仍要定义可说之物(客观的实体)与能间接「显明」或说明之物(主观的经验)。在他所着《哲学探讨》一书中,维根斯坦主张,个别的叙述比一般性的观察更优先。语言具多面的特色,因此在不同的语意状况或「游戏」中,意思就会不同;所以,它无法扩展为抽象的原则,或普世的定律,只能应用在特殊的情境中(1953:sec.11)。若要区分维根斯坦思想的这两面,我们最好将他早期的「图示」理论,就是意义指示性的层面,和他晚期的「游戏」理论,就是意义的作用层面,连起来看。语言在不同情境中的实际用法,成为沟通的要诀。

    提瑟顿强调维根斯坦理论的两方面:(1)语言游戏发生在动态、不断变化的情境,会随着历史和世事状况而改变;(2)一个概念的意义乃是倚靠它在某个特殊情境中的用法而定,因此不会固定,或普世化(1980:376-78)。由此,提瑟顿发展出文法说法的三种「等级」。第一级包括「普世性」或「主题中立」的声明,并不提供资料,只是按读者的了解来澄清整个观念。第二级是指基础性声明,好像「我们思想的鹰架」(维根斯坦用语),亦即,是一些不可动摇的公理,源头是神学性(为了解释圣经),而不是出于文化或理性。第三级讲到「语言学式的推荐」,用「制度性的事实」,使人不得不重新检视自己的观点。后者的一个例子,乃是「模式个案」,就是犹太人与外邦人所组成的普世教会中,犹太人这部分的变动。提瑟顿说,结果,我们对隐喻不再能持单一观;它的功能会按各种语言游戏而有所不同(pp.386-407)。

    维根斯坦主要是指现今口语沟通中的语言游戏,但提瑟顿把其中的原则应用到过去,就是写成文字之经文内的语言游戏。提瑟顿的风格分类帮助我们阐明圣经中文字的种类,以致可以判断它的意义。提瑟顿在后面的段落中,把这点用到圣经权威的概念上。他认为圣经的声明——例如,新约对旧约的引用——划规为第二级与第三级;因此,圣经命题式的内容就可由「特定的语言游戏之动态与具体的话语动作中」来体会(P437)。圣经客观的内容并没有消除,而是由经验式的语言将它高举,产生正面的模式,用这模式可以辨认,现代理论对基督教而言是否充分。换言之,维根斯坦的语言游戏概念,成为覆盖一切的模式;透过它,口述的话语或写成的文字可以引导听者或读者,进入原初意义中。

    5.重回作者中心——比提、赫尔胥、朱尔。到目前为止,我们在释经的过程中愈来愈接近以作者与经文为中心。想要将意义抛锚在作者用意之上的人,可以参考比提(EmilioBetti)和赫尔胥,他们提供了哲学与方**的基础结构。比提是义大利法学历史家,他向迦达莫的假设挑战,认为应当将客观的解释或说明(Auslegung)和主观的解释或意义的赋予(Sinngebung)区分出来。他相信,释经原则可以控制后者,也可以导向前者。经文既为客体,便仍能成为可靠的目标,因为经文与读者都同样处在一个超越自然、超越历史的世界中(Gadamer1962:chapl;参Palmer1969:54-60)。

    赫尔胥的方向也大致相同。他把「意义」(根据整个语意范畴来了解经文的动作)和「重要性」(将该意义放入不同的情境(如现代文化)的动作)区分出来。对赫尔胥而言,意义根植于作者对语言的选择,所以是不改变的,而重要性则是将该意义应用于不同的状况或需要中,因此是会改变的。虽然相对主义者(他称他们为「认知上的无神论者」)否定这种区分,赫尔胥却从胡塞尔的「括弧」(brackets)概念中得到支持。思想会将陌生的资讯「加括弧」,后来才回头再下工夫。赫尔胥主张,这样,我们可以越过先入为主观,来到经文前,去发现作者原初的用意(1967:101-26;1976:l-13)。

    按赫尔胥的看法,每一段经文都含有「天生的文体」,这概念类似维根斯坦将语言游戏连起来的「家族语调」(familyutterances)。文体则用本体式的词汇来下定义,如,「语调的种类」,这可以再简化为应用于某一特定讲论的「定律」。因为了解本身受文体的限制,因此字面的意义要依文体来定。迦达莫主张,作者原初的文体用意会因诠释者与经文的互动而改变,但在这个问题上,赫尔胥却认为,天生的文体能提供「整体感,透过这点,诠释者可以正确了解任何一部分,确定无疑」(1976:86)。

    按赫尔胥的看法,读者必须筛选可能的解释,透过明白每种可能性的「意思」来作决定。词汇的选择本身就是一种语言游戏,而含义就有赖对这些游戏的了解。他认为,这些规则原来就包含在上下文中;虽然会有几种含义的可能,但文体的「目的」可以说明作者如何有意使用该项声明。既然文体的因素「受历史与文化的束缚」,诠释者就要与作者原来要传的信息站在一边,不强把自己的规则加在经文之上(pp.89-126)。赫尔胥认为,温撒特(W.K.Wimsatt)和毕尔兹利(M.C.Beardsley)的「原意错谬」并不是要否定话语的意义,而后者乃是文学批判的正确目标。虽然我们无法断定作者原初的意义,但是却可以考虑可能的解释,并且选出其中最可能,或最「有效」的(这是他用的书名)。除了作者的原意之外,其他途径都无法达到一致的看法。

    问题是,赫尔胥并没有一套发展成熟的方**来证实所选择的解释,或去选择某种可能的解释。赫尔胥认为,我们先选择一种可能的解释,然后再用「原来用意」来检视。可是,如何能找到明确的作者用意,他却又讲得不清楚。一旦作了选择,赫尔胥用四项标准来「证实」它(1967:236;参235-44):合法性(为正常的语言规则所容许)、包容性(所有经文的成分都包括在内)、文体的合宜性(遵循某个文体的规定,如科学或历史)、一致性(按以上的标准来看,所选择的解释比其他的可能性更可取)。这些都是有效的解释原则,但是其本身却无法成为证实的原则。我们看不出,这一点如何可以克服先入为主观或阅读策略之影响的问题。赫尔胥并没有真正解决这些问题。他需要更复杂的证实过程、更缜密的推理。赫尔胥可以指出可能的意义,但是却很难肯定,他的方法所得的意义会是真确的(如他所声称)

    此外,意义和重要性究竟如何判断,也不清楚。这是赫尔胥最弱的一点。既然判断意义的动作是从先入为主观的角度来进行(如迦达莫所指),就没有客观的「意义」可言;解释的动作已经变成了「重要性」。所以,我们怎能区别这两者呢?我下面将讨论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首先与朱尔的看法合并来谈,然后再与凯瑟的观点连起来看。

    朱尔同意赫尔胥的目的,但是却不同意作者要与文字分开。他主张:「一部文学作品意义的声明,与作者用意的声明之间,有逻辑性的关联。」所以,当我们找出经文原初的意义时,就发现了作者原初的用意(1980:12-15)。朱尔对赫尔胥作了很长的批判,其中提到,赫尔胥对作者用意的定义,只是一种推荐,而不是分析性的声明,因此不算反证(falsification)。它死板的客观性可能会导致扭曲文学作品的真正意义,不能实际地解决解释上的差异,因为它是一种假设,而不是一种方法(PP.16-44)。朱尔克服了这个困难,他将解释只限在经文中,而不用于作者身上。然而,他并不否认作者的中心性。如果将作者除去,经文就漂浮在相对式的历史海洋中,向多重意义敞开。作者能将经文抛锚于历史中,使得对它原初意义的解释成为可能。但是朱尔注意到,我们对作者的认识,仅限于经文对他的透露。除了约翰福音之外,我们无法了解约翰,只能透过福音书内他所说的话来认识他。这样,朱尔避开了赫尔胥的弱点,而扩大了他的优点。

    朱尔继续说,在解释一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必须运用一致性或复杂性的标准,因为我们既然研判过对一部作品的意义所提出的各项理论,就会更接近作者「极可能的」用意:「甚至对语言规则发出的诉求,以支持有关某部作品意义的声明,都是一种对作者用意明确的诉求」(P113)。事实上,朱尔说,就连美学的考虑,诸如诗的用法,只在它们所提供的证据能说明原初的用意时,才有意义。所以,每篇作品都有一个正确的解释,而批判者的责任,就是过滤各种不同的读法,选择最可能正确的解释(PP.114-52,196-238)。

    凯瑟则谈第二个问题:赫尔胥对意义与重要性的区分(1981:33-36;亦参1978:123-41)。他主张,后者的确使重要性成为次要的动作,但是却不够沿着现代应用的路线来将它充分发展。凯瑟将重要性与文学问题认同:我们对作者的了解能否超过他对自己的了解?凯瑟将问题缩小,从作者的心理架构转到写成的文字本身。第一步是透彻了解经文,如果作者将自己表达得很清楚,理论上可以作到这一点。既然我们都无法超越这一点,诠释者不可能藉创造新意而获得「更好的理解」,只能更深进入所要探讨的题目,旨在探讨它对其他文化或状况的重要性。凯瑟认为,最重要的是:这种应用的权威,看它有多少是依据作者原初的用意而来。所以,凯瑟首先察出在原初情境下的用意,然后再将它今日衍生的「意义」或重要性,建立在那个「独一的意义」之上。

    提瑟顿则进一步提出这种张力的四个模式(1985:109-111):(l)历史批判学派曾讨论「过去」(重塑历史指示物)与「现在」(神学的)意义,但是却在解经与神学之间留下「无法搭桥跨越的鸿沟」,并没有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以上Kelsey所言)。(2)赫尔胥的意义与重要性之区分,还发展得不够。(3)迦达莫(和读者回应批判人士)跑到另一个极端,提出意义与重要性本体性的合。可是他们使得诠释者没有了指引,无法避免相对主义,作出负责的解释。(4)提瑟顿提出「动作模式」,是依据塞尔(J.R.Searle)的「讲论动作」理论发展而来(参本书第528页)。这种方法容许经文本身来作引导。论理性的经文会原封不动地将信息传出去,而非论理性或劝导性的经文则需要重塑情境。我要将凯瑟和提瑟顿放在一起看。我与提瑟顿不同,我对阐明作者原意、为现代情境重塑意义的情境之可能性,并不怀疑。而我以他的动作模式作这种作法的基础,这是下一个附篇所要谈的题目。

    总结

    在前两段,我特意采用综合方式,来说明叙事释经学目前发展的两个方向。一方面,愈来愈多先卫的诠释者采用「摸索法」,尝试突破,以新的立场来发展读者导向的释经法。这些学派的基本理论很简单:可以发现经文中作者原意的理论,乃是自欺的迷思。所有过去的哲学或文学系统,都是一连串的论证或解释,满足了跟随他们的那批人;但却无法产生「覆盖全面的定律」。换言之,它们证明了阅读策略的存在,但却无法证明有客观或原初的意义。所以,这些批判者主张,我们必须不再假装有一种第一优先的系统,可以解开经文的意义。相反的,所有作品都是美学的产品,按各种程度开放(每个学派不同),让读者在经文游戏场中「自由玩耍」,而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就是多重意义。

    另一方面,这些人对作者/经文的失望程度,令不少人起了反感,而采取更谨慎的方法,一方面要将作者和经文带回释经的过程,一方面又与前人的结果积极的互动,也就是,修正纯粹用历史性方法的历史批判法。此外,这两批人所关注的事虽然差不多(都拒抗纯粹客观的历史批判法的人工化和静态的结果),但却同时往两个相反的方向进行。我们可以按作者一经文与经文一读者的角度,将这两个方向作成图表如下(参图17.1)。

    http://localhost/shuku/showimg.php?31

    图17.1近代释经研究中经文与读者的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