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克
解释圣经的其中一个最大难处,是旧约经文在新约中的运用。当你研读新约时,无疑会对其中所引用或间接提及的无数旧约经文留下深刻印象。若仔细查考这些引文,你会发现它们往往并非一字不变地引用。这是否**了我们先前所说正常解经的原则?当新约作者自由地引用旧约经文时,他们是否放弃了正常文法、历史的解经方法?
这跟逐字默示及圣经无误的教义如何关联?若旧约经文与新约所引用有差别,我们还可否说圣经是无误的?
新约作者引用旧约经文时,是否采用不同的标准去诠释这些经文?如果是,我们今天是否也可以依样画葫芦?
一个相关的问题是:新约作者是否赋予旧约经文某些旧约作者所不知晓的新义?新约作者「重新解释]旧约时,是否滥用了他们的自由?其中有多少是旧约作者的原意和理解?他们是否知道那些後来在新约才阐明出来的新义?又或是他们所写的,超过他们所知的?神的心意是否超过旧约作者所能意识到的?如果是,一段经文是否可能有超过一种或以上的意义?这段经文在新约和旧约中的意义会否互相冲突?我们如何才可对经文作出合宜的解释,以致不会违背正常解经的原则?我们能否随意在旧约经文中寻找一些毫无根据的隐藏意义?新约作者是否赋予旧约经文「更完全」的意义?如果是,到甚麽程度?
我们首先会探讨新约引用自约经文的范畴,继而会研究这些引文的用字和差异,同时亦会注意如何介绍这些引文,以及引文的出处(究竟是来自希伯来圣经,还是希腊文译本的旧约圣经一一七十士译本)。之後,我们会研究引用旧约经文的不同目的,再提出解释新约中旧约引文的步骤。
一、新约引用或提及旧约经交之范畴
尽管学者对新约引用旧约经文的数目无一定论,但大部分人都同意差不多有二百五十至三百处。为何决定正确的数目如此困难?因为引文有时并非一字不差,以致我们无法确定那是否引文。有时援引的经文搀杂一起,很难计算到底有多少出处。有时,新约作者可能将旧约经文概括写出,这便引起应否将之列为引文的问题。
许多福音派人士可能都会同意尼科勒(Nicole)的讲法,认为新约有二百九十五处个别的引文。,他观察到其中二百二十四处引文是直接引用的,之前都有「如经上所记」之类的固定开场方式。另有些使用「和」来连结两个引文。有十九处经文作者只是借用或总结旧约经文的意思,而非直接援引。有四十五处引文没有用引子来介绍旧约经文篇幅(如彼前三10-12;编者注:中文和合本有引介句子:「因为经上说」)或性质(如大二七46)。2
尼科勒指出二百九十五处引文占了三百五十二节新约经文。根据布拉彻(Bratcher)的统计,新约二十七卷书中有二十三卷有引用旧约,除了腓利门书及约翰一、二、三书之外。3引用旧约最多的书卷包括马太福音、使徒行传、罗马书、希伯来书,各援引了数十处旧约经文。
旧约有二百七十八节经文曾被引用,有些更破多次引用。最常被引用的旧约经文是诗篇一一○篇一节:「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引用这节经文的有:马太福音二十二章四十四节,马可福音十二章三十
六节,路加福音二十章四十二至四十三节,使徒行传二章三十四至三十五节,希伯来书一章十三节、十章十三节。
根据尼科勒的统计,在二百七十八节旧约引文中,有九十四节出自摩西五经,九十九节出自先知书,八十五节出自其他书卷,即除了路得记、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帖记、传道书、雅歌(有些人会将历代志上下、耶利米哀歌、俄巴底亚书
列入)之外的全部旧约。
间接引用旧约经文远远超过直接的引用,但由於数目更难断定,故总数由四百四十二至四千一百零五不等。所有的新约均有间接提及旧约,可能是所有的旧约书卷。间接的引用包括提到旧约的短语或词汇,又或提到旧约的历史事件和人物。例如罗马书五章十二至十四节明显提及亚当与夏娃的堕落犯罪,但却没有直接引用记载他们犯罪的创世记第二及三章。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章一至十五节提到以色列人在旷野漂流的事,明显是间接引用出埃及记第三十二章及民数记第十一、十四、二十一、二十五章。
根据阿特金森(Atkinson)的统计,启示录约有三百三十一次间接提及旧约,4但却完全没有直接引用旧约的经文。
「新约经文中有百分之十以上是由引用或间接提及的旧约经文构成。」5如此大量地引用旧约,显示两约原是相关连的;此乃理所当然的,因为它们皆由一位神所启示。这也指出研读圣经的人在解释新约时,决不能忽略旧约。
新约作者频密地引用旧约,证明他们信任旧约的权威。新约作者在引用任何旧约经文时,从未质疑或否定旧约的真理。新约作者有五十六次指出所引的旧约经文是来自神。希伯来书三章十一节引用诗篇九十五篇七至十一节时,以「圣灵有话说」(来三7)为开始。新约作者称旧约中一些神的话语为经文,说明他们认为神的话就等同旧约。保罗在罗马书九章十七节写道:「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接著便引用出埃及记九章十六节中耶和华向法老说的话。保罗又在加拉大书三章八节写道:「圣经……传福音」,馀下的经文则引用了创世记十二章三节神所说的话。
新约作者有时也会指名道姓地提到旧约作者,也提到神为作者,可见新约作者相信圣经有双重作者。例如:「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太一22);「大卫被圣灵感动,说」(可一二36;「弟兄!圣灵藉大卫的口,在圣经上预言」(徒一16);「就像神在何西阿书上说」(罗九25)。
摩西、大卫、以赛亚、耶利米、但以理、约珥及何西阿都是一些新约作者引用的名字。
二、介绍引文的方法
新约作者以不同的方式介绍旧约引文,以下便是一些例子:
「如经上说」可七6
「经上记著说」可一四27
「经上写著说」路二二37
「在先知书上写著说」约六45
「经上不是记著说……?」可一一17
「岂不是写著……麽?」约一○34
「这经你们没有念过麽?」可一二11
「你们没有念过摩西的书……可一二26
麽?」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太五21、33
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太五27、38、43
「有先知记著,说」太二5
「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太一22
「这事成就是要应验」太二一4
「这是要应验」太二15、23,四14,八17,
一二17,一三35
「这就应验了先知耶利米的太二七9
话,说」
「非律法说」罗七7
「主说」弗五14
「经上说」提前五18
「如经上所说」约七38
「摩西说」可七10
「大卫……说」可一二36
「神(他)……说」来一6,二12[留意来一5-6,
一7-8、10,二13的「又」
(again)]
「圣灵……说」来一○15
「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徒一三47
多许旧约的引文都没有运用上述的开场白,例如马太福音十二章七节,十八章十六节,十九章十九节,二十三章三十九节;马可福音九章四十八节,十章六至八及十九节,十二章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一节,十五章三十四节;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节。
有时数个引文会被混在一起,就如马可福音一章二至三节;约翰福音十二章三十八至四十节;罗,马书三章十至十八节,九章二十五至二十九节,十章十八至二十一节,十一章八至十节,十五章九至十二节;哥林多後书六章十六至十八节;希伯来书一章五至十三节;彼得前书二章六至九节。若你有说明这些引文出处的圣经研读本,便会留意到以上每一段经文,都包含了多段旧约经文。
三、引文字词的改动
新约作者引用旧约时,经常更改或省略某些字词。他们意译旧约经文,随意地改变文法的特点,省略某部分,又引用某部分,使用近义字,带出真理的新方向。我们会察看诸如此类的改动,然後探讨作者引用旧约的不同目的。
1改动文法
1.新约作者有时会用代名词来代替名词。,马太引用以赛亚书四十章三节「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道」,写道:「修直他的路」(太三3),以「他」取代「我们神」。
以赛亚说:「你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赛五四13)。当耶稣引用这段经文时,他说:「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约六45)。显然,[他们」比「你的儿女」更能达到他的目的。希伯来书的作者引用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三节「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时,用「他们」(来一○16)来代替「以色列」。
2.有时用名词取替代名词。「奉主名来的王是应当称颂的」(路一九38)使诗篇一一八篇二十六节「奉耶和华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更加具体和明确。
3.有时复数名词会用来取代单数名词。马太说耶稣用「比喻」(复数)说话(太一三35),但是他所引用的经文(诗七八2),「比喻」在希伯来文却是单数。诗篇十篇七节中的「他的口」(单数〕,在罗马书三章十三节中被改为复数「他们的口」。
4.有时作者改动代名词。以赛亚说:「童女……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赛七14),而当马太引用此经文时,他写道:「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太一23)。二者明显都是正确的,童女为他取名为以马内利,人们也都会以此名称呼他。撒迦利亚书十二章十节说:「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但约翰引用此经文时则这样写:[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一九37)。摩西告诉百姓神说:「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触动他们的愤恨」(申三二2l),保罗将「他们」改为「你
们」,使经文更加明确:「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罗一○19)。
5,在引文中,偶然可以辨明发言人的身分。施洗约翰引用以赛亚书四十章三节,但同时也说明他便是以赛亚所指的那一位。以赛亚说:「有人声喊著说:在旷野预备耶和华的路。」施洗约翰回应宗教领袖对他身分的质疑时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著说」(约一23)。明显可见,他须要略为改动所引用的经文,以便回答他们的问题。
6.有时直接的讲论会改动为间接的讲论。例如何西阿书二章二十三节:「本非我民的,我必对地说:你是我的民」,罗马书九章二十五节的引文变为「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称为『我的子民』」。
7.间接的讲论有时会改动为直接的讲论。以赛亚书二十九章十六节(「他没有制作我」)中的「他」,在罗马书九章二十节(「你为甚麽这样造我呢?」)变为「你」。此外,原为肯定的句子亦改为疑问句。
8.动词的形式有时也会略为改变。出埃及记二十章十三至十六节的诫命均以「(你)不可」(YoushalInot)开始,在,马可福音十章十九节则被改为祈使语气「不可」(Donot)。耶和华就有关逾越节羔羊之事指示百姓说:「不准折断小羊的一根骨头」(出一二46,现代中文译本)。约翰将这节经文应用到耶稣身上,将这道命令改成陈述句:「他的骨头连一根也不折断」(约一九36,现代中文译本)。以赛亚在以赛亚书六章九节中的话带祈使语调:「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可是耶稣在马太福音十三章十四节引用此段经文时,却改为将来时态的直述语气:「你们将要听见,却不会明白」(按新国际译本直译)。
9.有时新约的引文会比旧约的经文更加明确。阿摩司书五章二十六节提到「你们抬著为自己所造之摩洛的帐幕和偶像的仑,并你们的神星」。司提反在使徒行传七章四十三节引用这节经文,说「你们抬著摩洛的帐幕和理番神的星,就是你们所
造为要敬拜的像」。
10.有时引文的范围也会改变。阿摩司书五章二十七节说「掳到大马色以外」,司提反则延伸为「迁到巴比伦外去」(徒七43)
11.分句的次序有时也会重新排列。耶稣在路加福音十八章二十节引用十诚中的五诫时,次序与出埃及记二十章十二至十六节所载的略有差别。
12.有时会联合引用两处经文,并且只提及两个旧约作者中较著名的那一位。马可福音一章二至三节便是一个好例子,第二节引用了玛拉基书三章一节,第三节则引用了以赛亚书四十章三节,但马可介绍这些引文时却说:「正如先知以赛亚书
上记著说」;显然,以赛亚是比较知名的一位,希伯来文旧约中的先知书部分,就是以以赛亚书为首,玛拉基书为结束。
13.有时新约作者会意译旧约经文。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五节:「我要……把创世以来所隐藏的事发明出来」,乃改写自诗篇七十八篇二节:「我要说出古时的谜语」。以赛亚说:「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外邦人必寻求它」(赛一一10),保罗将它改为:「将来有耶西的根,就是那兴起来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它」(罗一五12)。尽管不是逐字逐句地引用,但基本上思想还是不变的。保罗若宣称他是一字不改的引用旧约经文,我们就可以说他犯了错;但因为他并没有作出如此宣称,所以容许他在圣灵的默示下自由地意译以赛亚书十一章十节,也是合乎情理的。
其他的例子还有:耶利米书三十一章三十四节:「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变成希伯来书十章十七节的「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以赛亚书二十九章十三节:「他们敬畏我,不过是领受人的吩咐」,变成耶稣在马太福音十五章九节所说的:「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阿摩司指那些偶像是「你们……为自己所造」(摩五26),但司提反只是说「你们所造为要敬拜的像」(徒七43)。
2省略部分经节
新约作者偶尔会将所引用的旧约经文缩短。耶稣在马可福音四章十二节所说的话:「恐怕他们回转过来,就得赦免」,便是浓缩了以赛亚书六章十节的「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除了浓缩经文之外,他还使用近义词「赦免」来代替「医治」。
撒迦利亚提及主荣耀地进入耶路撒冷:「锡安的民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欢呼。」约翰引用此经文时,将此祈使句改为否定句:「锡安的民哪,不要惧怕!」(约一二15)值得注意的是,撒迦利亚书九章九节有六行,约翰只引用了其中的两行,马太则引用了其中的三行(太二一5)。
马太福音十五章八节「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是浓缩以赛亚书二十九章十三节「这百姓亲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
3引用部分经文
路加福音四章+八至十九节记载耶稣宣读以赛亚书六十一章一至二节,但只读到第二节的第一句便停下来,没有继续读出「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这一句。这是因为他实行报仇的日子尚未来到,而且这跟他第一次的降临没有关系。以赛亚书五十六章七节的最末一句为「因我的殿必称为万民祷告的殿」。耶稣引用该节经文说:「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太二一13),他为何省略了「万民」?因为当它在地上进行事工时,圣殿只是为了犹太人而设,并非为了万民,那要到千禧年才会实现。
当马太在马太福音二十一章五节引用撒迦利亚书九章九节时,省略了「并且施行拯救」,因为耶稣当时不是要为犹太国带来全国性的救赎和释放,他知道犹太国会弃绝他,并会在几天之内钉他十字架。
4使用近义词
以赛亚书四十章三节的「道」(highway)在马太福音三章三节为「路」(paths)所取代。施洗约翰觉得他在犹太旷野向听众引用此段经文时,使用这个字较为适合。
希伯来书十章五节使用了一个较难理解的同义词:「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经常为新约作者所引用的旧约圣经希腊文七十士译本也是使用这些词语。然而,这句话在希伯来文却是「你已经开通(刺穿)我的耳朵」(诗四○6)。一个奴隶将耳
朵剌穿,象征他将终身服事主人(出二一6)。将一个人的耳朵刺穿这个观念,与耶稣拥有父神为他预备的身体,有密切的关系。正如魏斯科(Westcott)所写:「『身体』是实行神命令的工具,就如『耳朵』是接收神命令的工具。」6七十士译本显然是意译了希伯来文,以「预备]和「身体」来代替「开通」和「耳朵」。
引用七十士译本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作者是在圣灵默示下进行的。在耶稣时代及早期教会的时代,一般通用的圣经是七、十士译本,因此他们自然会从中引用旧约经文。另一方面,新约中有许多旧约经文也是直接引自希伯来文圣经的,引文通常与七十士译本一致。
5赋予真理新的意思
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八节引用诗篇六十八篇十八节,将「在人间……受了供献」改为「将各样的恩赐赏给人」,他以升天的主受了人的供献为基础,说明他因此能够将恩赐赏给人。此外,保罗将诗篇六十八篇十八节应用在属灵恩赐上,这句话在旧约中的本意是战胜凯旋的将军将掠夺得来的战利品分给士兵。
保罗在罗马书九章二十五节引用何西阿书二章二十三节,使字词变为神称外邦人作「我的子民」(罗九24),而非如何西阿单指犹太人。
保罗援引申命记五章十六节时,特意改变这个命令的用词。旧约经文是「当照耶和华一一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一一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保罗於以弗所书六章二至三节并没有直说:「使你得福,
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一一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相反地,他说:「使你得福,在世长寿。」此差别与时代有关。申命记的应许是赐予以色列人的,神曾应许若以色列人顺服这条诫命,就可在神所赐的地上得享长寿。但保罗的讲话对象是教会时代的信徒,所以他并没有提到神所赐的应许地,只是说「在世长寿」。
上述资料说明新络作者通常会保留所引经文的原意,但不会逐字引述(虽然有时也会)。我们不应该因字词有差别,就判断这些引文是不准确的。这些变动对经文逐字默示的教义没有影响,因圣灵是神,他能自由地修改旧约的字词。无论引文是完整、一字不差的,还是不完整、经过改动的,最终仍是神所默示的话语。
七十士译本将旧约希腊文圣经翻译成希伯来文,约於主前二百年,由居住在埃及亚历山大的犹大学者翻译而成。明显地,这不是圣灵所默示的,因为它有许多地方跟希伯来文不同。但倘若它真的不是完全正确,新络作者为何又从中引用经文呢?实际上,这不是问题,因为我们明白到即使在今天,当我们引用一本书的某些内容时,也不表示我们认同全书的内容。福音派学者指出,新约中引自七十士译本的经文,在本质上与希伯来文的旧约圣经并无任何差别。
大约在一百五十年以前,贺尔恩(Horne)将新约中的旧约引文分为十一类:
1.与希伯来文完全一致。
2.与希伯来文大致相同。
3.与希伯来文的意义相同,但用字不同。
4.与希伯来文的意义大致相同,但内容有所增删。
5.由多处经文合并而成。
6.有别於希伯来文,但与七十士译本一致。
7.一字不差地引用七十土译本或改变人数。
8.与七十士译本略有分别。
9;与七十士译本的意义相同,但用字不同。
10.有别於七十士译本,但与希伯来文完全或大致上相同。
11.有别於七十士译本及希伯来文,可能是引自其他译本或意译。7
四、引用旧约的目的
书籍或杂志文章的作者时常援引别人的作品来支持自己的意见,为自己的观点举例说明、总结论点,以及将自己的资料与别人的比较和对照。新约作者也为著相近的原因引用旧约的经文。下面列出新约引用旧约的十个目的。
1指出旧约预言已成就或实现
根据马太福音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节,耶稣由童贞女所生的事,应验了以赛亚书七章十四节的预言。马太说:「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
我们同在』。)」,马太指出耶稣在伯利恒出生,也应验了弥迦书五章二节的预言。
另一个例子是马太福音八章十七节,.马太说耶稣医治的事工应验了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四节的预言:「他代替我们的软弱,担当我们的疾病。」由此可见,耶稣代替我们的软弱应验在他医治的事工上,并非如某些人所说,是「在赎罪中得医
治」。此外,,马太福音四章十四至十六节也应验了以赛亚书九章一至二节的预言。根据,马太福音二十一章四节,耶稣荣耀地骑著驴子进入耶路撒冷是撒迦利亚书九章九节的预言应验了。
预表的本体应验旧约的预表,同时也属於新约引用旧约的范畴中。例如哥林多前书五章七节说:「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
2印证新约事件与旧约的原则相符
在耶路撒冷大会中,彼得、巴拿巴、扫罗各自发言,经过多番讨论之後,雅各放胆地说外邦人的得救,与旧约教导并无冲突:「众先知的话也与这意思相合。正如经上所写的」(徒一五15-16),然後就引用阿摩司书九章十一至十二节。
罗马书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是另一个显示新约真理与旧约原则相符的例子。保罗批评犹太人虽然以律法夸口,但他们却不遵守律法,羞辱了神。这证明以赛亚书五十二章五节所记载的,因为犹太人破坏津法,令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受到亵渎。
3解释旧约的某些论点
在使徒行传二章十六至二十一节五旬节的时候,彼得引用了约珥书二章二十八至三十二节,一开始便说:「在末後的日子……」(17节),但约珥书却说:「以後……」。彼得在圣灵的引导下,解释「以後」是指到末後的日子。
4支持新约所提出的某些论点
许多旧约引文都是用来支持新约所提出的论点的。耶稣在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二节就引用了出埃及记三章六节:「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藉此支持他所提出的论点:神是活人的神,因此复活将成为事实。
耶稣提出反对离婚的论点时,强调丈夫和妻子「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可一○8)。为了支持这个论点,他引用创世记二章二十四节:[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保罗引用哈巴谷书二章四节:「义人因信得生」,来支持因信称义的论点(罗一17)。另外,他又在罗马书四章七至八节引用诗篇三十二篇一至二节来支持神使恶人得赦罪称义的论点。
保罗说神「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罗一○12),接著引用约珥书二章三十二节用来证明:「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13节)。
保罗说每一个基督徒都会「站在神的台前」(罗一四10),接著引用以赛亚书四十五章二十三节来证明他这个论点。
探讨信徒是否可以吃祭过偶像的肉时,保罗建议哥林多信徒「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林前一○25),然後(26节)便引用诗篇二十四篇一节,来支持这种教导:「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
希伯来书作者鼓励读者「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应许的」(来一○36),接著便引用哈巴谷书二章三节,强调神的应许必会很快实现。但当他引用哈巴谷书时,他将用词略为改变,使表达更为清晰。哈巴谷书二章三节指出神给先知的预言很快就会应验。哈巴谷说「虽然迟延,还要等候;因为必然临到,不再迟延。」希伯来书十章三十七节却将「必然临到」的对象改为神,以便达到作者的目的,就是「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
神「赐更多的恩典」(雅四6)可从箴言三章三十四节的引文得到证明:神「赐恩给谦卑的人」。
5说明新约的真理
保罗说许多以色列人都不接受福音的好消息(罗一○16),并用以赛亚时代相同的情况来说明,以赛亚曾说「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赛五三1上)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林前一18)可以用旧约经文来解释,於是哥林多前书一章十九节便援引了以赛亚书二十九章十四节:「他们智慧人的智慧必然消灭」。
6将旧约应用於新约的事件或真理
保罗在罗马书九章十五节引用出埃及记三十三章十九节:「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神在出埃及记向摩西说这些话,是要保证他的同在和赐福(见出三三14-20)。然而,在罗马书第九章,保罗把这些话应用於另一种情况之中,就是神拣选雅各,而不拣选以扫(罗九11-13)。保罗要指出神拣选人是根据他的怜悯,而非根据人的行为(罗九16)。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九章九节引用申命记二十五章四节:「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宠住它的嘴。」旧约经文是指人应对贫穷及有需要的人行怜悯和公义,保罗用这节旧约经文来支持事奉主的人有权得到他所事之人的供应这个论点。
当兵的、栽葡萄园的、牧养牛羊的都从他们的工作中得好处(林前九7)。当兵的收俸禄,栽葡萄园的吃葡萄,牧牛羊的喝牛羊的奶,保罗在第十节指出,耕种和打谷的都可分享收成。因此,他在第十一及十二节中提了两个反问:[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这
还算大事麽?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何况我们呢?」保罗接著阐明其论点。在圣殿中事奉的人在圣殿中得食物,祭司「分领坛上的物」(九13)。保罗又一次说出他的论点:「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福音养生。」(九14)
保罗以申命记二十五章四节,农夫容许牛在踹谷的时候吃谷为例,说明他的论点。然而他立即又说:「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麽?不全是为我们说的麽?分明是为我们说的」(林前九9.10)。这造成一个问题,保罗好像误解了摩西的说话,他怎能说申命记二十五章四节不是指牛呢?
要解答这个问题,就必须住意申命记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章的上文下理。在处理公义及关心有需要之人的事上,神提到新婚之人第一年应免服兵役(二四5),禁止拿人的磨石作当头(6节),拐带或贩卖以色列人应处死刑(7节)。接著是大麻疯病的指示(8.9节),把当头还给借贷的人(1O-13节),准时发工价给困苦穷乏的雇工(14-15节),为自己的罪负责任(16节),向寄居的、孤儿寡妇行公义(17-18节),恩待有需要的人,让他们拾取禾田中剩馀的庄稼(19-22节),责打罪人不超过四十下(二五18),接著第四节便命令要善待在场上踹谷的牛,不可宠住牛的嘴意为准许它们吃谷。接著便是人际关系中有关公平的命令。申命记二十五章五至十节提出利未拉特婚姻(leviratemarriage)的规矩,即是若人死无後代,
其兄弟有义务娶嫂子为妻,替兄弟传宗接代、流传姓氏。第十一至十二节提到妻子若对侮辱他丈夫的人不公平或不体恤,就应受惩罚,第十三至十六节则提到买卖交易中法码升斗要公平。
申命记二十四章五节至二十五章十六节所有的规例均与**有关,除了一节禁止笼牛嘴的经文以外。当保罗写到这节是指著基督的工人说的(林前九910),他是否误解了这节经文?有人解释「牛」实指「事奉的受进物],这些受造物「包括
牛、驴或人类」。8然而,申命记二十五章四节的「牛」是否指其他动物或人类?有哪些动物可能被笼住嘴的?显然人类不可能在踹谷时被宠住嘴。
更好的解释是第四节乃一句谚语,就像今日的格言「有人送你一匹马时,不要检查它的嘴」(Don’tlookagifthorseinthemouth,意为「不要对礼品吹毛求疵」)。我们说这句谚语时,不是真的指一匹马,虽然这个字的原意是马。这句谚语的原意是若有人送你一只马,你不应该检察它嘴的情况(由此可以得知马的健康状况)。後来这句话演变成用来比喻接受他人送的礼物时,不应仔细地检验或盘问。
若视第四节为谚语,这节则表达如何公平对待仆役的原则,应给予他们从工作中获得物质回报的机会。由此角度看,摩西是在讲人,不是在讲动物。因此保罗用这节经文来形容工人是正确的。保罗将旧约以色列人应善待工人的原则应用於新
约会众身上,指出他们亦应善待基督的工人,同样以物质供应来表达他们的仁慈。
申命记二十四章五节至二十五章十六节的架构很有趣。
1.善待一一一新娶妻的人(二四5)
2.债务(二四6〕
3.刑罚(二四7-9)
a。债务(二四10-13)
6.善待一一一穷苦的雇工(二四14-15)
C,刑罚(二四16)
a’债务(二四17-18)
b-善待一一一寄居的孤儿寡妇(二四19-22)
C’刑罚(二五1-3)
1’善待一一一牛,用谚语来表示要善待工人(二五4)
2’债务(对无後代之寡嫂的责任,二五5-10)
3’刑罚(对恶行和不公平的买卖,二五11-16)
7总结一个旧约的概念
马太有两次引用的旧约是找不著出处的,看来他是总结旧约的概念,而非援引某章节。一处是马太福音二章二十三节,他说耶稣住在拿撒勒是「要应验先知所说,他将称为拿撒勒人的话。」但是旧约没有一节经文是「它将称为拿撒勒人」(希腊文为“nazoralos”),这可能是一个近音字,马太根据士师记十三章五节的拿细耳人(Nazirite)说的,或更有可能是根据以赛亚书十一章一节,从耶西的「本」(希伯来文为“nezer")必发出一条枝子。
8使用旧约词汇
偶然新约作者会直接引用旧约的字汇来说出他们的论点。诗篇十九篇四节说:「它的量带通遍天下,它的言语传到地极。」这是第一节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的一部分,我们称这为「自然启示」。保罗在罗马书十章十八节使用这些词汇,但绝非形容诸天传达神的荣耀。相反,他是指以色列人(罗一○16)从「基督的话」听到福音的信息而信道(罗一○17)。保罗觉得引用诗篇十九篇四节很方便,他不是要将该节经文应用於他的论点,也不是如某些人所认为的,要讨论自然敌示,而是用旧约的词汇以表达他的论点,即以色列人可以听闻福音的信息,是因为信徒将之广传开去。既然以色列人听过福音的好消息,就应该以信心回应,求告主名以得救(罗一○13)。
西面抱著婴孩耶稣称颂神,祝福马利亚和约瑟,然後对马利亚说:「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二35)。他心中可能想起诗篇三十七篇十五节:「他们的刀必刺入自己的心。」他是否以为诗人说的是,马利亚?但诗人指的是要向恶人报复,而且大卫的话也与耶稣出生无关;西面只不过是引用诗篇三十七篇十五节来表达他的论点而已。
耶稣在十字架上喊著说:「我的神!我的神!为甚麽离弃我?」(太二七46)这句话出自诗篇二十二篇一节,由第一和第二节可以看出这是大卫的诗。耶稣除了引用诗篇二十二篇一节外,也将大卫的处境与他自己的处境连系起来。这种用法将
在新约引用旧约经文的第十种目的中详细讨论。
9与奋约事件作对比
保罗提到「照著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馀数」(罗一一5);馀数是指犹太信徒的馀民,如同以利亚的时代有七千个未敬拜巴力的馀民(第4节引自王上一九18),保罗当时的情况与旧约的情况相似。
同一章里,保罗将教会时代以色列国心硬的情况(罗一一7-8)与旧约时代以色列人心硬的情况作一对比,这可以从保罗引用的以赛亚书二十九章十节看到。他接著引述大卫愿他的敌人受惩罚的祷告,表示他愿意犯罪的以色列人受惩罚(罗
一—9-10引自诗六九22-23)。
保罗在罗马书八章三十六节再引用旧约事件来作对比。他提到信徒受逼迫时,引用诗篇四十四篇二十二节:「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这诗篇是描述以色列人被敌人击败(诗四四10、19)。
10用旧约情况描述耶稣
新约作者有好几处援引旧约经文时都超越原本的历史背景,为要详尽地描述基督。虽然新旧约经文的历史情况完全不同,但从新约作者对基督的描述,可以看到其中相似及对应之处。新约作者「提升」旧约的处境来描述基督。这些援例与引用的旧约经文没有矛盾,也非毫不相关,而是相关真理的引申。
马太福音二章十五节:「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是引用何西阿书十一章一节,在此之前,马太以「这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作开场白。注意何西阿书十一章一节的上文下理,便会发现一个问题:该节经文明显是指以色列(在出四22
被称为神的「儿子」)。何西阿书十一章一节的「儿子」是以色列,但马太福音二章十五节的「儿子」是基督,马太怎能说耶稣在埃及成长直到希律死了是要应验何西阿书十一章一节呢?要知道应验不一定指预言的实现,由马太福音二章二十三节中已可看出。「是要应验」的希腊文的确可以指预言的实现,例如马太福音一章二十二节,四章十四节,八章十七节,十二章十七节及二十一章四节。另一方面,二章十五、十七、二十三节,十三章十四、三十五节及二十七章九节中的「应验」却是将旧约经文加以引申或提升来形容耶稣。这些旧约经文或事件得到「应验」,不是指预言的实现,而是「负载更多(更高)的意义」。
当父神[从埃及」「召出」他的儿子时,这与他在出埃及记时代自埃及召出以色列民十分相似;但当时某方面仍未完全,现在则已达到完全或高潮。9以色列和耶稣之间有几个明显的相似之处:两者都「流落」埃及、为神所爱而得拯救、自埃及出来、经过水(出一三17至一四31;太三12-17)、在旷野受试探(出一五22至一七15;太四1-11)、群众都因天上的「吗哪」得饱足(出一六章;太一四13-21,一五29-39)。从这些相似之处可以看到,耶稣是完美的以色列,他的经历是以色列国经历的引申。
马太福音二章十七至十八节记载希律屠杀伯利恒男婴(16节)是要应验耶利米书三十一章十五节。然而,耶利米书的经文是形容主前七二二年,居住在拉玛的母亲们因被掳到亚述的儿女遭放逐而哭泣,根本不是指伯利恒的妇女。耶利米书三十一章十五节也不是直接预言希律的暴行,但是两件事之间相似的结构则很明显。伯利恒的男婴被屠杀与旧约中的被掳虽然并非完全相同,但情况类似,二者均记载神的子民在暴君统治下受苦。马太说希律的暴虐是「应验」耶利米所写的经文,指出希律的暴行与旧约的事件类同,前者涉及对耶稣的描述,所以是旧约事件的提升。
下列是这种新约引用旧约经文的范例:
新约经文及事件引用之旧约经文
1.太一三13-151.赛六9-10
当耶稣说比喻时,以色列属当以赛亚向犹大说话时,犹
灵的盲目使他们不明白他的大属灵的盲目使他不明白以
话。赛亚的信息。
2.太一三35-362.诗七八2
耶稣开口说比喻。亚萨开口说比喻。
3.太二七9-103.亚一一12-13
犹大以三十块银钱出卖了耶撒迦利亚收到三十块银钱作
稣;第五至八节记载祭司长工价,接著他在耶和华的殿
拾起银钱,用这些钱买了窖中将这些钱丢给窖户。
户的一块田。
4.约一三184.诗四一9
耶稣说犹大卖主是要「应验」大卫在诗中说:「我知己的
旧约经文:「同我吃饭的人朋友,我所倚靠」的,这显
用脚踢我。」然是指他当时的朋友,不是
犹大。
5.约一五255.诗三五19
耶稣告诉门徒,说不信的人大卫祷告求神不要让「那无
恨他「应验」了律法上所写的故恨我的」继续向他行恶。
话:「他们无故的恨我」。
6.约一九246.诗二二18
当兵丁拈阄耶稣无缝的外衣大卫在诗中将他的敌人比喻
时,这「应验]了经上的话:为公牛、狮子和犬类(12
「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13、16节),以及「为我的
的里衣拈阄」。里衣拈斗」的恶党。
7.约一九367.诗三四20
当耶稣彼挂在十字架上时,大卫说「义人」虽然「多有苦
兵丁没有打断他的腿(32难」,但是耶和华会拯救
33节),「为要应验经上的他,保全他一身的骨头,
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连一根也不折断。」
可折断。』」
8.罗九25-268.何二23,一10
保罗说外邦人(24节)虽然何西阿说以色列人被神弃
本来不是神的子民,但将会绝,因此「本非我民的」,但
成为神的子民。会成为「我的民」。
很明显,这八处旧约经文不是直接预言耶稣基督或与它有关的事件,每一处经文的上文下理都表明没有指向耶稣的意思,但新约引用了这些旧约经文,使这些旧约经文得到「提升」。所谓「应验」,实际上是加上更多的意义。由新约的角度
来看,我们明白到这些经文虽然仍有旧约的本来意义,但却被新约作者提升用来描述耶稣。
这并不是说新约作者在旧约经文中找到「隐藏」的意义,他们没有改变旧约经文的意思。马太福音二章十七至十八节并没有说「拉玛便是伯利恒」,也没有说耶利米书三十一章十五节中提到的拉结应解为伯利恒的母亲们。马太引用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十二至十三节,并没有任何意图要重新解释该段经文,使人以为该段经文其实不是写撒迦利亚自己的事,而是预言犹大。耶稣在约翰福音十三章十八节引用诗篇四十一篇九节,并没有否认诗篇中大卫的朋友是历史上真实的人物。
新约作者在圣灵的默示下引用旧约,他们都有合理的目的,不是随便滥用旧约真理,更不是否定旧约历史的真确性。
下面是一些有趣的练习,请查考下列新约经文,看看上述引用旧约经文十个目的中哪一个是下列经文的目的?
马太福音十一章十节
约翰福音十三章十八节
使徒行传四章二十四节
使徒行传十三章四十至四十一节
罗马书十章十八节
加拉太书五章十四节
希伯来书一章十三节
五、旧约作者明白自己所写的吗?
上述新约引用旧约的第十种目的引发一个问题:神的本意是否超过旧约作者所了解或原来的意思?
1圣经作者显然并非完全理解他们所写的
有些事都是作者不理解的,这表示神的本意并没有完全启示给作者知道。例如但以理说:「我听见这话,却不明白,就说:『我主啊,这些事的结局是怎样呢?』他说:『但以理啊,你只管去;因为这话已经隐藏封闭,直到末时。』」(但一二
8-9)大祭司该亚法说:「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一一50)他自己根本不知道这是预言基督的代死(约一八14;彼前三18)。
彼得说旧约先知「都寻求考察过,就是把他们心里基督的灵所预先见证,关於基督要受苦难,後来得荣耀,是在甚麽时候和怎样的情况加以考察。」(彼前一10-11,新译本)神「向他们启示」他们所写的是关於未来的事;他们「预言你们要得恩典」(10节,新译本),「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你们」(12节,新译本)。
并非每个人都同意这个见解,凯泽(Kaiser)认为作者明白他们预言的一切内容,只是不知道预言何时应验:「他们所查考的,不是寻求他们所为的是甚麽意思,而是要知道该事件的时间因素,这远超过他们所写的。」10
凯泽认为作者完全明白神在旧约经文中的心意。然而,大卫是否知道他写的与犹大有关(诗四一9)?亚萨是否知道当地说比喻时,是指到耶稣用比喻教导人(诗七八2)?当何西阿说神「从埃及召出」以色列他的儿子时(何一一1),他是否清楚地想到耶稣基督?其他经文亦表明作者不一定明白他们所得的启示的意义,直到神或他的使者向他们解释其意义後,他们才明白,例如但以理书七章十五、十六、十九、二十节,八章十五、十六节,十章十二至十四节;撒迦利亚书四章五节。
由此可见作者并非完全明白他们所为的经文。当然,在神本意中,有些旧约经文可以在新约中提出来探讨,应用在新约的处境或真理,并提升以指向基督。
2我们必须承认启示是渐进的
当圣经作者撰写圣经时,神在许多事上渐渐敌示更多的真理。这并不表示先前所启示的有错误,只是有尚未完全之处,部分不完整的真理得到加添。例如创世记第三章中的蛇,第三章根本没有指明蛇即是撒但,但後来的经文则明确指出「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启一二9)。当蛇对夏娃说话(创三16),以及神向蛇说话(创三14.15),便可看出蛇不仅是一只动物。
旧约描述人死後的境况是一种很模糊的存在,人所知不多(伯一四20-21;传九5-6),新约对死後的生命则有更多的启示(路一六19-31)。
耶稣在世时使徒们不完全了解他的言行和教导,但耶稣复活(约二22)及升天(一二16)後,他们回顾过去则明白经文的意思。由此可见他们的理解是逐渐加增的。
启示的进程表示作者并未完全了解在神心中的某些事实。启示增加之後,其他的人便会了解更多。摩西不明白创世记第三章的蛇是指撒但,但使徒约翰在启示录第十二章的记载显然令後来的读者知道这事实。
3有些经文在应验後才被公认为预言
[我们必须区分经文起初的意思与实现後的最终意思。」11若读者在经文未应验之前不晓得这是预言,那麽当时的作者也同样不知道这是预言。例如许多先知预言耶稣第一次和第二次降临时所发生的事似乎会同时间出现的。但当我们回顾时,才知道其实基督降临分为两次。换言之,作者并不明白弥赛亚第一次降临时是受苦的仆人,第二次降临时是统治的王。
另一方面,作者对自己所预言的事亦有不少认识,弥迦知道「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弥赛亚在伯利恒降生(弥五2)。以赛亚肯定知道肩担以色列「政权」的弥赛亚就是全能的神,他会在大卫的宝座上掌权(赛九6.7)。但是当大卫说他的敌人分他的外衣,为他的里衣拈阄(诗二二18)时,他是否真的想到耶稣基督呢?
4神的心意是超过作者所认知的
为了描述基督而引申或提升旧约经文,显示神的心意超过作者所认知。这种引申或提升与旧约并无矛盾,亦非无关;相反,这是一种相关的引申。
六、经文只有一层意义,还是有多重意义?
神的本意若真是超过作者的认知,自然引申出另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如何限制经文的意思?这是否表示经文有多重意义?如果是,这对释经学中一贯强调经文只有一个文法上的意义有何影响?这显然是解释圣经的重要问题。
圣经学者对此有四种不同的看法。
1.第一种看法是经文只有一个意思,这意思是作者所认知的。凯泽持此观点。
2.第二种看法是读者能在任何一段经文中,发掘出数个毫不相关的意义。某个读者在经文中发现某个意义,但另一位读者对同一段经文则可能发现截然不同、完全无关的意义。这个观点使解经失去管制。例如,当一段经文有两个互相冲突的解释时,应如何判断哪一种才是正确?若一节经文可以有多重意义,我们怎能知道哪一个意思才是正确的呢?若一段经文可以因为读者的心情及想法不同而引申出数个不同的意思,研读圣经便成为搜寻隐藏在经文最深层的「属灵」意义的游戏。如此罔顾经文清晰的、符合文法的意义,只会使解经失去客观的标准。在经文中寻找多重的、神秘的意义,即是否认圣经是神向人的启示,是神藉著文字向人类传达他的真理。
3.第三种看法叫作“sensusplenior”,需要详细地讨论。这是由一位罗马大公教作者费安德列亚(AndreaFernandez)提出的,并由其他罗马大公教学者如布朗(RavmondE。Brown)於近年发扬光大。“Sensusplenior”意思是「终极意义」(fullersense),认为有些经文可能比作者所明白或所表达的意义更加完全,这个意思就是神的本意。布朗对“sensusplenior,’定义如下:「是增添的、更深的意义,是神的原意但作者没有指明的,可以根据进一步的敛示或对启示了解的进展研读这些经文(可能是一组经文或一卷书)时看出的意义」。12
笔者同意神可能有高於作者所能清楚知道的心意,也赞成布朗所说的,经文的意思「可以在圣经的字句中看出」。然而,他对“sensusplenior,’的见解产生出一些问题。他说:「在漫长的解经历史中,圣经的解释都超越了字面的意义。」13此外,「圣经书卷的个别经文比参看整本圣经的上下文,具有更深的意思」14这句说话意思不明,到底他想表达甚麽更深层的意义?
罗马大公教“sensusplenior”的观点引发另一个问题:教会权威地解释圣经,「解释圣经的权威是来自圣经的诠释者,例如新约、教父、教会宣言等]。15这使圣经的解释容易受到会犯错的教义影响,这显然是布朗所谓的「了解启示的进展」的意义。然而,我们不能全然接受教父们的观点,因为其中许多都与圣经有冲突,或彼此有冲突。教会宣言亦犯了曲解圣经的错误。在此观点下,作者原意与神的原意之间的关系变得模糊不清,甚至无迹可寻。
4.第四个观点是圣经的每卷书均只有一个意思,纵使有些可能会有相关的含意,这便是约翰逊(Johnson)所说「相关的次等意义]。16在此观点下,诗篇七十八篇二节只有一个意思(作者说他「要开口说比喻」),但却有两个对象一一诗篇的作者亚萨,以及在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五节应用此经文的耶稣。约翰逊称这观点为“relerenceplenior”(终极对象)。17这似乎是一个可取的观点,因为诗篇七十八篇二节及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五节指到一件以上的事,但意思只有一个。
第四个观点较为可取的原因如下:
(a)历史、文法解经只容许经文存著一个意思,而非多重意义。正如「芝加哥释经学宣言」(ChicagoStatementonBiblicalHermeneutics)声称:「我们郑重宣告每一卷圣经只表达一个确实固定的意义……经文的意义由作者决定,并不因读者而更改。这不表示进一步的敞示不能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主题,只是後来启示的真理不能改变经文的原意。」18
(b)一个意思、多个对象的概念与新约引用旧约的方式相符.
(c)这观点与渐进启示相符。创世记三章十五节夏娃的「後裔」起初极有可能是指他的儿子该隐和亚伯,继而指到他所有的後代。但最终是指耶稣基督,他会与蛇发生冲突,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十六节清楚说明的。「後裔」只有一个意思,但所指的对象却包括个人、众人,但最终还是指向基督。
(d)解经家不应以相关意义为基础,将经文灵意化,在圣经中寻找隐藏的意思。巴刻(Packer)认为,任何一个相关的次等意义或对象「只停留於文法历史层面的推断,而非灵意化层面新的投射.」19凯雨德(Caird)论及旧约经文在新约应验时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不违背按原作者本意释经的原则,将旧约经文转移到一个新的对象之上,便算是合法的。」20
(e)这个观点似乎是明白新约应用诗篇第八、十六及二十二篇的最好方法。希伯来书二章六节引用诗篇八篇四至六节,并说明这是指向基督的(来二8-9)。但大卫写诗篇八篇四至六节时心中有想到基督吗?他说:[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
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岂不如第四节所说,是指由亚当开始算起的人类吗?第六节说:「你派他管理祚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岂不也是指人类吗?
既然如此,希伯来书作者怎么可以借用此经文来指耶稣?他是否不依据正常的字面意思解经?不是的,他看基督为「末後的亚当」,与「首先的亚当」对照(林前一五45);因此,基督被视为「完全的人」。「这个亚当未实现的完全现在於『末後的亚当』身上体现……诗人在诗中指出除了人类以外,并没有其他受造物是他看为完全的;但根据新约,我们明白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人能实现这个完全人的角色。」21希伯来书作者引用诗篇第八篇,并非「要寻求神有意隐藏在经文中的意思,而是
根据基督的重要性,寻求在经文中当时可见的意义。」22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七节(「神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引用诗篇八篇六节,也是同样道理。
彼得在五旬节宣告耶稣已从死里复活,并引用诗篇十六篇八至十一节为证(徒二28)。彼得说大卫是指耶稣的复活,又解释说既然大卫「死了,也葬埋了」(徒二29),「就预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他的灵魂不撇在阴间;他的肉身也不见朽坏」(徒二31)。保罗在使徒行传十三章三十五节引用诗篇十六篇十节,肯定同样的真理,说大卫的身体「已见朽坏」,但是「惟独神所复活的,他并未见朽坏」(徒一三36-37〕。
大卫在诗篇第十六篇赞美神,因为神指教他,坐在他的「右边」与他同在,使他有安全感(7-8节)。接著他又说他的心欢喜、安然(9节),而且有信心神「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会让他「见朽坏」(10节)。因此,他会继续在主的「右手」(11节,与第八节大卫的右手对照)享受神的同在。
大卫在第十节中没有说神会使他从死里复活,而是说神会保护他免遭敌人杀害。朽坏可以理解为「坑」,在旧约中通常指到死或坟墓(诗三○3,八八3-4),与「阴间」是同义词。「圣者」可能是指大卫自己,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你忠贞的仆人〕。
虽然大卫指的是自己,但在新约中彼得及保罗却说诗篇指的是基督。基督跟大卫一样,在祉敌人的手中受苦,甚至面对死亡,但神使它复活。这个例子说明新约引申或提升旧约经文来指向基督。诗篇十六篇十节依然只有一个意思一一不被「撇
在阴间」;但有两个对象一一一大卫和最终极的基督。若诗篇第十六篇只是指向基督,便会引发一个问题:这篇诗对大卫有何意义?这并不表示「诗篇第十六篇因为进一步的启示增加了意思,而是进一步的启示帮助我们了解大卫言词的最终极意
义。」23
诗篇第二十二篇有相似的情况,大卫说「有许多公牛围绕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它们向我张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狮子。我如水被倒出来;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在我里面如腊熔化……犬类围著我,恶党环绕我」(12-14、16节),
都是描写自己的情况。他祷告求神拯救他「脱离刀剑」、「脱离犬类」、「脱离狮子的口」、「脱离野牛的角」(2O-21节)。
新约作者引用诗篇第二十二篇的一些经文来应用在基督身上。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三十五节及约翰福音十九章二十四节提到兵丁分主的外衣、为他的里衣拈阄,将诗篇二十二篇十八节与耶稣连系起来。马太福音二十七章四十六节记载耶稣引用诗篇二十二篇一节「我的神,我的神!为甚麽离弃我?」希伯来书二章十二节援引诗篇二十二篇二十二节,说基督要将神的名「传与我的弟兄」。跟诗篇第八及十六篇一样,这篇诗的对象亦不只一个,其直接对象乃唯一的意思,就是大卫,但新约最终要实现的对象是基督。大卫说那些恶人「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诗二二16),大概是比喻敌人**他,但却实际应验在基督身上。大卫将他的敌人比喻为公牛、狮子、犬类、野牛(12-13、16、2O-21节),这些经文也比喻耶稣的敌人恶意攻击他。
有些作者认为诗篇中有些经文,例如诗篇第二十三篇,具有多重意义。他们认为这些经文不符合每段经文只有一个意思的原则。例如赖肯(Ryker1)写道:「诗篇第二十三篇描述牧羊人和羊群的关系,但也有另一层意义是描述神和人的关系。」24然而,诗篇第二十三篇似乎只有一个意思一一耶和华与他子民的关系,用比喻方式表达出来,即牧羊人牧养羊群的比喻。诗篇二十三篇三节「他使我的灵魂稣醒」只有一个意义:牧羊人如何使他的羊稣醒,耶和华也照样使大卫苏醒(由此引申至其他信徒)。第二节说:「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可能有两个意思:(1)牧羊人使他的羊躺卧在青草地上;(2)耶和华帮助大卫(由此引申至其他信徒)经历属灵的安息。然而,第二个意思才是单一的意义,用牧人和羊群的比喻来表达。当然,信徒经历安息的方式,或经历耶和华使他们灵魂苏醒的方式可以有许多;但这种安息和苏醒的经验是属於应用范围,不是属於解释的范畴。
七、解释新约引用旧约经文时应遵守哪些原
则?
根据上述的讨论,下列的原则可作为一个总结。
1,查考那些引用或提及旧约的新约经文之上文下理。
2.查考被引用或提及的旧约经文之上文下理。切勿将新约启示後的意义曲解旧约的经文;换言之,注意旧约经文对原来读者的意义,接著注意新约引用此旧约经文後,新约读者如何理解此经文。
3.注意新约的引文与旧约经文意思上的差别。
4.确定新约经文引用旧约经文的目的。前文十个目的中哪一个是引文的目的?新约作者援引希伯来圣经,还是七十士译本?新约作者是引用旧约经文的意思,还是运用同义词?有没有固定的开场方式?
5.综合上述结论来解释新约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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