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奉……耶穌基督的名……”(徒3︰6)
誰能想象幾個加利利的漁夫和其他幾個猶太的無學問小民(徒4︰13),能夠將福音傳遍天下,一直延續到今天二千年之久,有全世界十幾億人相信那位自己竟被釘在十字架的耶穌。當彼得開始傳道的時候,真是一無所有,無錢、無勢,沒有任何可以吸引人的地方,憑什麼來作這救人的工作呢?
彼得對那美門口的瘸腿乞丐說,“金銀我都沒有。”但他另外有一樣,能夠給人的,遠超過金銀的能力,那就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叫他起來行走。何等希奇,有耶穌基督的名就夠了,勝過金銀財寶,以及人間的一切權勢,傳道不是靠金錢、才能、勢力,乃是靠主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2︰9,10);奉他的名可以傳道、趕鬼、行異能(可16︰17;路24︰47;徒4︰10,12),叫萬膝跪拜,萬口承認,歸順基督(太28︰19;西3︰17;太18︰18-20)。的確信的人要作更大的事,因為奉主的名無論求什麼,主都必成就(約14︰12-14)。
所以金銀都沒有,沒有關系,只要有耶穌基督的名就夠了。我們憑信心和順服可以奉他的名行大事,奇事,作救人身體和靈魂的工作。
“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然而在肉身活著,為你們……”(腓1︰23)
人主觀各有不同,有的是吃喝、玩樂,有的是為活著而活著,也有的為別人或某種事業、志願、本分,有的雖沒有特別的觀念,但總以為活著比死了好,能多活一天是一天,或者認為活著有快樂、好處,對世界有所留戀,但不管怎樣,所有的人都要面臨死的問題,千萬種的生活,都以死為結束。因為人活著的日子少,死後的日子多,每個人必須考慮到死後到哪里去,活著究竟為什麼。
保羅在這里提到他的人生觀,他認為活著不如死了好,他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不但比這個苦惱的世界好,也比有人認為是快樂的世界好,而且是好得無比的。任何世界,人生的福樂都不足比較,他卻繼續在肉身活下去,不是為自己有什麼好處,乃是為著別人的益處,還有工作可作,還有人可以幫助,還有一分光可以發,還可以為主作見證。上面曾提到他活著就是基督,或生或死都叫基督在他身上顯大,這是他活著的目的。如果盼望在世上活著,為自己有快樂和所得,那真是太可憐了。除了饑渴,痛苦,虛空之外,人能從世界得到什麼呢?有什麼是真實、永存的呢?真實的福樂只有在主那里,今天活在世上也只當為主而活,為主工作,代替基督活著才有意義。
“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自己,所以……”(但1︰8)
人的環境,遭遇常是不能由人自己揀選的,然而人的心願,志向卻是由人自己發出的,有人在不順的環境,無可作為的境遇里就真的無所作為,苟延生命。然而內心有志願的人,在任何情況之下,都有努力向上的心,尋找一條更高尚的路,作些有價值的事。所以在外表相同的境遇中,最後的結局如何就要看各人的心志了。
但以理是個被擄,又被召到王宮,受訓預備伺候一個外邦王的少年,在這種壓制之下,他和其他一些少年人一樣,沒有可以自主的余地。然而就在僅有的狹小範圍里,他還是找到與眾不同的路走,他不能另外作什麼,但可以拒絕作什麼,不能有所貢獻,卻能有所持守,不肯同流合污,他立志不以王的膳,酒**自己,這冒著很大的危險,卻顯出對神的忠誠。
我們看到神就是要我找這樣的人,尊重這樣的心志,不但成就他的心願,而且更借此達到最高的理想,成為神的榮耀的見證人,最後得享永遠福分(但12︰13)。
“神就是愛,住在愛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約壹4︰16)
有人覺得神似乎離得很遠,也不感覺到神的同在,心中很空虛、孤寂、憂悶,外面可能很忙碌,有親友來往,物質生活也不缺乏,但心里總像沒有歸宿一般,沒有安息,沒有喜樂。這一切是什麼原因呢?到哪里能找到這一切呢?
有一條非常簡單的路,可以直接遇到神,找到靈魂的歸宿,心中有無上的安息,那就是愛。當你真的看到愛的真實,偉大,甘甜,而與愛結合,投在愛的懷抱里,你就會感覺到神不是那麼遠了。神幾乎是可以摸著的,就在你面前,你已經進到他里面,他也來到你里面,你與愛結合得越深,就覺得神離你越近,與神有最親密的交通,也更認識神,似乎與神分不開了。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約壹4︰8)。自私,自利,從來沒有嘗到愛的滋味是何等甘甜,愛的性情是何等柔和,愛的生命是何等奇妙的人,不能與神在一起,與神相合。
“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但4︰35)
有人可能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憂,而自己無力應付,所以常感到失望,不平,但應當知道,世上萬事都在神的掌管之中。神凡事都憑他自己的意旨而行,所以我們只要把思想集中在神的身上就行了。神為什麼這樣作,那樣作,許可這種事,那種事,有的我們後來可以明白,但有的我們始終不能了解,這是神的主權,我們只能承認神的意旨是美好的,他所作所行的無不公義(詩145︰9,17)。在他所許可發生的一切事上,即或不是出于神的本願,也有神的目的,能成就神的旨意。
我們所不能理解的一切事,都要順服神的權能,我們在認為不合神旨意的事上,應相信神有最後判決,也可以為之祈禱,求神加以制止,改變。聖經中這類的例子很多,人可以借著禱告運用神的權能,來改變世界(創18︰22-33;出17︰11;書10︰12,13;王上19︰20,25)。這不只是例子,聖經中也有教訓和應許(賽45︰11;結36︰37;太18︰18),這樣,我們就可以安心。神的權柄,能力大于一切。同時,神也應許我們,可以借著禱告來運用他的權柄能力,成就他的旨意。
“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圈中絕了羊……,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是我的力量……穩行在高處。”(哈3︰1718)
先知在這里所描述的光景非常淒涼,困苦,令人悲傷失望。在這一無所有,連養生之物都缺乏的時候,實在無喜樂可言,恐怕只有悲哀,哭泣,等死而已。然而他並不如此。物質缺乏,環境艱難,雖然使肉體非常難受,但他的心靈仍有平安喜樂,因為他是以神為樂。
以物質的豐富,環境的順利,肉體的舒適為樂,是靠不住的。因為那些時常變化,心如果依附在它上面,是不會有平安和滿足的,即或樣樣都充足,生活無慮,也不過像世人一樣,幾十年的光陰轉眼而過,所有的一切與自己的肉體一同歸于無有,快樂更消逝得無影無蹤。但以神為樂,卻是永不止息,用之不盡的泉源。在今生雖然有缺乏,困難,但他能有超奇的方法供給,使我們能平安度過艱苦時期,而心中有神同在,與神同行,是快樂無比的。如這里所說,心中有神的力量駕凌大地之上,不為物欲所累,何等超然。以後還要被接到榮耀里,享受永遠福分(詩73︰24,26)。
“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5︰22,24)
人是不喜歡孤單無伴的,願有人同住、同行、同生活。但是內心感到不孤單的人是太少了,雖然有夫妻、弟兄、朋友,彼此同心,知心在一起生活,比完全孤單一人的好一些,可是那一切的交往,仍然是外面的,虛浮的,自己的心思,別人不可能知道,就是人的愛也只能借言語,事情來表達。但愛的本身卻摸不著,看不見,嘗不到,當人停止用言語,事情表達的時候,就感到空虛了;當人離開的時候,就更空了,因為無法與人一直同在同行,更難有共同的心思,目的,志趣,末了,人還是孤單的;就是和人同在,同行,也得不到什麼。
以諾卻找到了一個真實的對象,是能一直同行的,他不再孤單,而且是能從心里同在同行,所以心里不是空的,孤獨的。在心里有一個同伴,同行者,是真正的知心知己,這內心的同在也包括外面的生活,道路,事工,也有一位共同者,無論作什麼,到哪里去,都有一位在一起,而這一位就是全能的神,萬有的主,慈愛的父,那是何等榮耀的事,有何等的平安喜樂,他不會勉強神來與他同行,因為他自己無路可走;只有與神同行,跟從神,走神的路,那能走向永遠的福樂,榮美里。
讓我們孤單無伴,無路可走的人,與神同行吧!這條是永生之路,沒有死的阻隔,是一條屬天的路,將來要被提到天上去。
“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10︰19)
信徒的品德應當在言行上顯明出來,只是內心正直,良善還不夠,也需要言行謹慎,合宜。雅各書上說,“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他的全身。”(雅3︰2)一個人若言語放肆,隨便,那整個人就要受到污穢,並且能損害別人(雅3︰6)。許多的紛爭,斗毆,懷恨,怒氣,都是從言語引起的,所以必須要注意怎樣說話。
箴言中,關于言語方面的教訓很多,不要說謊,夸大,粗暴,爭竟,急燥(箴12︰19;15︰1;19︰10;24︰8;29︰20),應當有智慧說得合宜(箴15︰23;25︰11;16︰23)。但怎樣說才是有智慧合宜呢?我們可能沒有那樣的智慧,說得容易,不合宜怎麼辦呢?有個辦法,那禁止嘴唇是有智慧。愚昧人若靜默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箴17︰27,28,21︰23)。少說,慢說,不說,是使言語上沒有過失的最好辦法(箴18︰13)。
千萬不要小看言語的問題,因為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大張嘴的,必至滅亡,人必吃自己嘴唇所結的果子。
“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聖經非常注重罪的問題,罪給人類帶來死亡和最後的毀滅。主耶穌降世就是為解決人罪的問題,是要除掉人的罪,救人脫離罪,所以蒙救贖的信徒不應當再犯罪,否則不但對不起主,虧欠神的榮耀(羅3︰23),也是自取刑罰。不過人對于罪可能有不正確的看法,和不正當的態度。
究竟什麼是罪呢?律法是叫人知罪的,違背律法就是罪(羅3︰20;約壹3︰4)。像敬拜別神、不孝敬父母、殺人、**、偷盜、妄證、貪心等,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5︰17)。聖經有幾處可以說是罪的清單,如(羅1︰28-32),那里提到“貪婪、嫉妒、爭竟、詭詐、毒恨、……背後說人……怨恨神……侮慢人、狂傲、自夸、……背約、無親情、不憐憫人”等(可7︰21-22︰加5︰19-21;林前6︰9-10;提後3︰2-4;啟21︰8)。以上這些還容易曉得,但在雅各書里提到人若知道行善卻不行,就是他的罪了。
這是積極方面,不僅作惡是罪,不去行所知道的善也是罪,這範圍就更廣,性質也更深,對我你的要求也更高,有時候我們明知道應當去作什麼是好的,對的,善的,卻不去行,這就有罪了。所以違背良心的也是罪(羅14︰22,23)。因為新約律法在我你們心里(來8︰10),知道善不去行,心里是有責備的。
“為要借此試驗以色列人,看他們肯……謹守我的道不肯,……留下各族。”(士2︰22,23)
當約書亞領以色列人進迦南之後,征服所有的仇敵,但到他死時仍留下幾族,沒有除滅,目的是要試驗以色列人肯不肯謹守主的道,專一地敬畏事奉神。如果完全除掉了,他們毫無憂懼,危險,就更容易放肆起來,根本不敬畏神,遵守神的道,也不怕有什麼麻煩了。然而留下幾族作他們的敵人,當他們遠離神,敬奉偶像、別神的時候,就被交于那幾族的手中,飽受**痛苦。因此,使他們可以悔悟,求告神,遵行神的道。
這也是新約信徒所面臨的情況,我們本以為信主以後就再沒有困難,仇敵了。不是的,神還是留下幾樣東西,常來攻擊我們,擾亂我們,叫我們不得安寧。然而這也正是神的方法,借以試驗我們,提醒我們,保守我們,使我們不敢放肆而遠離神。被交在人的手中,落在困擾之下,和服在神的手中,事奉神是完全不同的。在神手中有恩典、憐憫、慈愛,而在人手中卻是殘酷、受欺、痛苦。
如果我們覺得還有幾種艱難,試探,不要灰心,它們不過是神所利用的工具,要使我們學習爭戰(士3︰1),倚靠神,不放肆,偏行已路。
“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里為嬰孩的。”(林前3︰1)
基督徒屬靈的生命,也有嬰孩,成人的分別,有人雖然信主多年,仍是嬰孩,沒有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這樣的人在屬靈的力量上很軟弱,時常搖動,受騙,站立不穩(弗4︰13,14)。而有人則已長大成人,有智慧,剛強,能勝過那惡者(約壹2︰14)。
為嬰孩的特點是仍屬肉體,照世人的樣子行,有嫉妒,紛爭(林前3︰3),以及其他屬肉體和世俗的事,經常受肉體情欲的控制,勝不過世界的吸引,迷惑。而長大成人的人,卻是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林前2︰15),能幫助別人(加6︰1),凡事隨從聖靈而行(羅8︰6-10;加5︰25),不再貪愛世界,隨從世俗,體貼肉體,將孩子的事,連心思意念都改變了(林前13︰11)。
為什麼有人如嬰孩,有人如成人呢?這是因為屬靈追求的緣故。如果嬰孩沒有好好的飲食,營養,就不能長大。照樣屬靈生命的長大也需吃東西,不只吃奶,還要逐漸吃干糧(彼前2︰1;林前3︰1,2;來5︰12,13)。在神的話語和真道上受更深造就,特別是在認識基督上得以長大成人,這都需要聖靈的工作;越隨從聖靈,就越成為屬靈的人,生命就越長迸(羅8︰6)。
“路得說,……你往哪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1︰16)
在人生的路上,作不同揀選,會有極不同的結局,關系到永遠的前途,在這里我們看到路得和他的嫂子,二人都作了寡婦,婆婆要回她本地去。這兩個外邦女子要作出極重要的抉擇,是跟一個窮老寡婦到異地去受苦呢?或是在本地另嫁一個新夫呢?從目前的利益和安全著想,顯然是要離開婆婆,而另找出路和對象,還可以過一個比較快樂的生活,避免長途跋涉,冒險走上艱苦的道路,所以嫂子回去了。
但路得卻決心不離開婆婆拿俄米,一定要跟從她回到以色列去,以她的國為國,以她的神為神,的確她是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得2︰12)。我們看到她後來所蒙的恩惠,不但得到了安息富足,並且成了大衛王的曾祖母,在基督的家譜中有份。
今天擺在每一個人面前也有這兩條路,其得失、禍福、榮辱的分別是無法形容。一條就是回到世俗中,找一個普通對象,過一般較安適的家庭生活;或者決心跟從主,走一條十架道路,認定追求神的國,奔往天上更美的家鄉。這關系是太大了,目光短淺,只顧眼前好處是極其錯誤的,看到百年之後,望到眾星之上,才能作出更好的選擇。
“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超過了。”(弗1︰21)
感謝神,我們這些如蟲如蛆的人,竟蒙神拯救到作神兒子的地步、並且與基督成為配偶,永遠的伴侶。他開了我們的眼楮,能以看到不但是今生的,甚至來世的,知道基督是遠超越那一切,所以我們的心定了,夠了,只追求得著基督就比什麼都寶貴,一切在他面前都失去榮美。
如果我們認識他是萬有的創造者,萬有都在他里面,同時在他以外沒有什麼是真實的,有生命的,更沒有什麼愛,美德,可愛,天上千萬的天使算什麼?地上千萬的人算什麼?就是所有的一切也不足與他比較,我們所能盼望的,也不能超過他的範圍之外。
然而人不都有這個認識,尤其是人的肉體,只看到眼前的,所知覺的,不能用信心接受那看不見,更美而永遠的,其實即或沒有特別的啟示,按我們一信主而得的地位就已經夠了。我們己被帶到死地,向世界,肉體,自己以及一切都死了,惟獨為主,向神活著,已經是屬天的人了。
“焉知你得王後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麼。”(斯4︰14)
人很容易覺得一切都是為著自己,似乎與別人沒有什麼關系。如果遭遇不幸,認為自己倒霉;如果遇見幸福,那是自己的運氣,有好處,自己享受就是了,對別人的苦難並非自己有責任去承當。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神為什麼叫你享福,而叫別人受苦呢?為什麼給你這樣好的環境,而讓別人處于逆境呢?難道神對你沒有什麼目的麼?
以斯帖的故事,很清楚地告訴我們,雖然這書中沒有提到神的名字,卻處處看到神的作為,表面上是人在那里作什麼,想什麼,發生什麼事;背後卻有神的管理和安排。以斯帖本是猶大女子卻被選作波斯王後,那只是她的幸運和巧遇麼?豈不是神的旨意和預備麼?當哈曼要除滅所有猶太人的時候,問題就清楚了,以斯帖不能在王宮獨自享安樂,她與他們有血統關系,是同命運的。她作王後正是為了現今的機會,她可以向王為她本族的人代求,使他們得救。
照樣,我們也不能只顧自己的安寧、舒適、快樂,而看到別人的災禍、患難、痛苦時,應有責任去幫助他們,特別是為他們代求。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16︰4)
與神的關系不對了,就什麼都完了,因為一切都在乎神。我們的好處不在神以外,就是世上物質,人間的一切,也屬于神,是神所賜的。我們只能在與神有正當的關系下得著,並享受那一切。若離開神,只與那一切事物發生關系,那一切的內容和性質就變了。因為沒有神的恩典和祝福,就不能從其中得到喜樂和滿足。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不但神要加以懲罰他們,從別神那里所得到的也必定是痛苦、虛空。因為假神里面沒有真的東西,更沒有善的,美的,活的東西。不管各人的假神,偶像是什麼,它們里頭沒有泉源,沒有愛和光,以及令人快樂的一切東西。
所以以別神代替神來崇拜,愛慕的,結果必定是越過越愁苦,只有回轉過來,以真神為神,為所追求、愛慕、敬拜的對象,才有滿足的喜樂。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7︰12)
怎樣對待人實在是一件重要的事,神很重視我們的行事為人,別人對我們的行事為人,也會有強烈的反應,並且關系到我們將來所要受的報應。然而人有各樣的性情、存心、好惡,我們很難討所有人的喜歡,也常容易犯錯誤,對人對己都造成不好的後果。
我們需要神給我們智慧,如同箴言書上所說的,好知道怎樣與人交往,應付不同的人。主耶穌在這里的教訓是很基本的,他給一個原則.可以應用到對待人的各方面,而不必考慮其後果如何。那就是你願意人怎樣對待自己,就怎樣去對待人。你願意人不惡待你、藐視你、恨你、背後說你、對你不客氣、無禮貌、發脾氣……你就不要那樣對待人,你願意人對你有同情、愛心、幫助、安慰、尊重等……你就那樣對待人好了。對人作任何事,先這樣考慮就不會錯了。
“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1︰28)
我們究竟在那里傳什麼道,作什麼工?我們與人來往交通,究竟有什麼目的,要起什麼作用?也可以說我們究竟盼望幫助人什麼?引人到哪里去?我們可能傳了許多道,作了許多工、而沒有給人以真正的幫助,沒有達到神的目的。不知有多少的道是白講了,許多交往,時間和精力都白費了。
在這里保羅說得很清楚,使徒們傳道的內容和目的乃是傳揚基督,要將各人引到神面前。講許多的道,而沒有講基督是白講的;談許多話而沒有帶領人認識神也是白談;給人的一切幫助,如果沒有使人更信主,更愛神,是沒有給人真正的幫助。許多見證,如果不能叫人看見主的奇妙大恩,而只看到自己的奇妙遭遇,似乎是自己配蒙恩典,被神看重,比別人強。如果不能榮耀神,將人引到神面前,不過榮耀了自己,引人到自己面前,都不是作主的工作,那一切是草木禾秸,毫無長存的價值。
但願我們的工作、講論、生活、為人都能彰顯主的恩典,都能將人引到神面前,更認識神,敬畏神,愛神,親近神,使每個人都成為禱告的人。
“就是蝗蟲,蝻子,螞蚱,剪蟲,那些年所吃的,我要補還你們。”(珥2︰25)
我們一生的年日有限,我們盼望從其中有所收成,能積蓄到永生。然而回顧過去的一生,許多年日和努力都歸虛空,沒有積存、都被蝗蟲,螞蚱等吃盡了。這是應當非常警惕的事,免得終年勞碌,變作一聲嘆息;一生光陰,完全白費,最後的結局,所收成的不但完全是空白,還要為所行的受報應。
蝗蟲,螞蚱等所代表的,是我們所遇見的仇敵、侵犯、欺凌、失敗。這些蝗蟲,螞蚱不只出現在我們的生活中,也能出現在我們的心里,許多正確的,好的,屬靈的追求,經驗,成就都被那些不潔淨的,出于撒但的,屬乎世界和肉體的思想,情感奪去了,吃盡了,以至一無存留。
我們還能作什麼呢,任憑蝗蟲橫行、佔滿、吃光麼?不是的,我們雖無力將它們趕走,但神能。我們要披麻蒙灰,禁食祈禱,要撕裂心腸,憂傷,痛悔,求神憐憫,他要將那些東西除掉,趕走,並要賜恩補還那些年所損失的,甚至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讓我們不再容讓它們吃盡我們的勞苦收成。
“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後3︰14)
活著的人都有某種盼望的,沒有盼望的人是離死不遠了,人都盼望活下去,活得好一點。許多人的盼望更大一些,盼望得到世界上各種快樂,幸福,成功,其實那許多盼望,可能是幻想,貪欲,就算達到目的,也是即將破滅,歸于虛空,因為不但人要很快地離開世界,不能長久享受,而且整個世界都要過去,有形質的東西都要被烈火銷化。如果照科學眼光看來,若太陽如新星爆發,正是如此,當然更大的範圍也是一樣,神能創造也能毀滅,因為有罪所在的地方都必定加以除掉,而神要造的新天新地,則有義居在其中,再無罪惡不義在內。
我們願意永遠沉淪滅亡嗎?或是在新天新地中有分?那永世的福樂,不但遠超過今世的一切,而且在那無限的時間里享受無窮,快樂無比,豈可為今生一點小事物,而放棄將來永遠極大的福分呢?因為這不是幻想,乃是神的應許和旨意,按神的聖潔,慈愛,公義的性情和他的智慧能力,也必定要造一個新天新地,絕不能以這個舊的,敗壞有罪的舊天地為滿足,容許它長存下去。
這樣,我們既盼望這些事,就該極其聖潔,敬虔,不能再沾染罪惡污穢,作任何不義、不潔的事。這些都要經過審判的火燒,不能安然見主。這與在永世里的得失,榮辱都大有關系。
“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後3︰14)
活著的人都有某種盼望的,沒有盼望的人是離死不遠了,人都盼望活下去,活得好一點。許多人的盼望更大一些,盼望得到世界上各種快樂,幸福,成功,其實那許多盼望,可能是幻想,貪欲,就算達到目的,也是即將破滅,歸于虛空,因為不但人要很快地離開世界,不能長久享受,而且整個世界都要過去,有形質的東西都要被烈火銷化。如果照科學眼光看來,若太陽如新星爆發,正是如此,當然更大的範圍也是一樣,神能創造也能毀滅,因為有罪所在的地方都必定加以除掉,而神要造的新天新地,則有義居在其中,再無罪惡不義在內。
我們願意永遠沉淪滅亡嗎?或是在新天新地中有分?那永世的福樂,不但遠超過今世的一切,而且在那無限的時間里享受無窮,快樂無比,豈可為今生一點小事物,而放棄將來永遠極大的福分呢?因為這不是幻想,乃是神的應許和旨意,按神的聖潔,慈愛,公義的性情和他的智慧能力,也必定要造一個新天新地,絕不能以這個舊的,敗壞有罪的舊天地為滿足,容許它長存下去。
這樣,我們既盼望這些事,就該極其聖潔,敬虔,不能再沾染罪惡污穢,作任何不義、不潔的事。這些都要經過審判的火燒,不能安然見主。這與在永世里的得失,榮辱都大有關系。
“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太26︰73)
人里面的情況,不會不從外面顯露出來的。人可能隱藏、假冒、欺騙、蒙混一時,但終久要被人發覺,的確什麼樣的人講什麼話。人心里所充滿的,口里就說出來,人生長在那里,必帶著那地的口音,這是無可置疑的,除非真是啞吧,否則總是要發言,出聲的。
這是很實際的問題,一個基督徒不可能裝假,假冒為善不行,隨夥裝假也不行,你不能隨從別人走得太遠,到了一個限度,你沒有法子再隨從下去,除非甘心墮落。所以從起初還是不要隨夥裝假,不要想遮掩你是基督徒。想假冒為善,像文士和法利賽人,有敬虔的外貌,裝作屬靈的樣子,混在聖徒中間,說些道貌岸然的話語,一時可能未被人察覺,但善听口音的人,感覺敏銳的人,或日子稍長一些,就會被人發現,這個人不像他所願意叫人認為的那樣,真實的情況並不如此。將來在神的面前,要有更完全的顯露,所以要從里面改變,作一個真實的人。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5︰8)
清心的人很難得,所以能面對面認識神的人也不多。如果將我們的心完全倒出來,就看見是很復雜的,被許多的東西所佔據,充滿,很不單純,不專一。由于心的不清、不純、不潔、整個的人就混亂、污穢、不潔了,是什麼東西使我們的心不清呢?世上的思慮,肉體的情欲,名利的吸引,以及許多人,事,物,都擠壓在我們的心頭,滲透在我們的意念中,不能擺脫。
這樣混亂,攙雜的心情,使我們不得見神,不但是神不願見,也是我們不能見。如果不將神放在第一位,不讓神得到全部,而讓別人或東西與神並列,那是神所不容許的。如果我們的心不清,也不能清楚看見神,好像眼楮迷糊的人,看不清對象一樣。實在說來,因為有許多牽扯拖拉的力量,也不能真正來到神面前。
為此,保羅勸提摩太說,“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2︰22),只有清心的人才能有真正的禱告,才能與神有面對面的交通。
“這樣看來,死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4︰12)
我們所能給人的印象和影響是從生命里發出的,這不可能有假冒和勉強。凡想要為主作見證,為主作工,對人有幫助和益處,必須從這里下手。只想憑智慧、口才、行為或其它任何形式來使人受感動,得真正造就的都是幻想,結果是毫無價值。
耶穌基督使人有最大的感受和改變,不是他的教訓和神跡,乃是他生命的流露和彰顯,才使人認識神,願意親近神,愛神。這是今天每個信徒,特別是為主作工的人,所當追求的,那就是能顯明基督的生命。
怎樣才能呢?只有一個途徑,就是先有死,才有生。只有在我們身上帶著主的死,向罪,向世界,向自己,向別的一切都死了,因為這是必定的結局。我們接受他的死,與他同死,也就向那一切死了,而單獨向神活著,主復活的生命,在我們死的基礎上,就要顯明出來,同時帶著屬天生命的能力,在別人身上發動。
“所以在基督里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腓2︰1)
信徒間彼此的交通非常重要,對信仰,靈性都有很大的影響,對生命的長進,真理的認識,生活的見證無不有很大的關系。然而只是一段的接觸,談話,而沒有摸著屬靈的實際,就沒有什麼好處,有時反而有害,為此弟兄姊妹的交通,不能只是外表如世俗朋友俗套一番,必須進到另一種關系里。
最要緊的就是在基督里有所勸勉,用主的話互相提醒,沒有主的話,在彼此的交通中就等于零。這須要平時將主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中,也要隨聖靈的感動,再有是愛心有什麼安慰,沒有愛心的交通,還是不交通的好,人不會從你那里得到什麼。特別是有難處和痛苦的人,何等需要安慰,但沒有主的愛心,安慰就沒有能力。里面仍是空的,再就是在聖靈有交通,不能只憑自己的熱誠、知識、情感,而必須將從聖靈所得的,分給別人,並在聖靈引導下交通。此外就是心中有慈悲、憐憫、同情、體貼,互相以心相交,不是外表的交往。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8)
得救重生,不過是我們新的開始,擺在面前的還有應當奮斗的目標,如果認為無事可作,可以輕忽度日就大錯了。保羅在這里提到他人生的三個目標,深怕到時未能達到,直到最後將離世時才感到可以寬恕。因為︰
那美好的仗,已經打過了,他雖然有軟弱和失敗,卻不是一個失敗者。他認識仇敵的凶惡,自己的無能,然而靠著那愛我們的主,已經得勝有余了(羅8︰37)。他里面有寶貝(林後4︰7),外面有神的帥領(林後2︰14),憑著主所保守的信心是能夠得勝的(約壹5︰4)。
當跑的路,已經跑盡了。路雖然艱難,漫長,他卻不灰心,退後,也不是慢慢地走,乃是向著標竿直跑(腓3︰14);因為擺在前面的獎賞和喜樂,榮耀和冠冕,是值得他努力奔跑的。這條路主和其他聖徒都跑過(來12︰1,2),他願意跑盡,得以歡樂見主。
所信的道已經守住了,雖然常有偏離的可能,但用在基督耶穌里的信心和愛心,並靠著住在里面的聖靈,可以牢牢的守住(提後1︰12,13,41),因為所信的主能保全所交托他的,直到那日。
從此,而不是比此更早,才能有公義的冠冕存留。不過凡愛慕主顯現的人,也必都努力達到這些目標,所以也都能得到冠冕。
“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摩3︰3)
我們回想一生是怎樣度過的,走了什麼路,究竟有什麼價值和成就;或者多是虛度,錯誤,罪惡,將來見主只能羞愧、懊悔。如果一生都是為自已活著,走自己的道路,那就是完全錯了。如果是為主而活,走主的道路就對了,今生沒有虛度,將來也不至羞愧,反而有賞賜,特別是與主同行才是一條真正有福的路,是能夠走到永世榮耀里的途徑。
經上說,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首先是我們與主同心的問題。如果不同心是不能同行的,主的心是在天上,我們的心是在地上,主的心是在永世,我們的心在今生,主的心在屬靈方面,我們的心在肉體方面,主的心完全在神那里,我們的心完全在自己身上,這樣怎能與主同心呢?心完全在兩個世界里,那能同走一路呢?所以我們若不與主同心是不能與主同行的;我們能不能和主同心呢?
其實,我們重生之後是有基督的心了(林前2︰16),因為基督住在我們心里(林後13︰5),只要我們以基督的心為心就是了(腓2︰5)。我們要舍去自己原來的心,換一個新心(給36︰26),將心意改換一新(弗4︰23),靠著聖靈將心意更新而變化(羅12︰2;多3︰3),使我們的心成為聖沽,敬虔,屬靈,愛神,專以父的事為念(路2︰49)。這樣,我們能與主同心,就能與他同行了。
“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語。”(詩39︰9)
我們在世上會遇見千千萬萬的人和事,似乎很平常,但也會遇到比較特別的事,重要的事。有些人和事與我們的得失,禍福有極大的關系,這並不是偶然的,乃是出于神。如果我們只看到這些人、事、物的本身,而有所愛憎、取舍、憂懼,都是不對的,我們就容易失去所遭遇這一切的真意。
因為我們所遭遇的一切事背後,都是出于神,否則沒有一件事輕易臨到我們。神為什麼叫我們遇到這一切呢?是有他的目的。所以重要的是找出神的目的來,而不能按著事情的表面來處理。當遇見一件可喜的事,可愛難忘的人,我們就會被這件事或人吸引了去,甚至當作偶像來敬拜。應當看到那個人或那件事,不過是神所賜的,只能作為感謝神的因由,使我們因此更敬愛神而已︰有的是撒但的試探,但也出于神的許可,使我們借此機會來,順服神而得勝。
有時遭遇困苦、艱難、不幸的事和最不合適的人,這就使我們頂容易埋怨,其實也當看到這是神叫我們遇到的,只能到神面前來解決。這樣不只解決了一件,也解決我們和神之間的關系。
“我看見羔羊揭開七印中第一印的時候,……我就觀看。”(啟6︰1)
按照常人的眼光,只能看到世上的事,而看不見天上的事;只能看到現在的事,而看不見將來的事;只能看到物質界的事,而看不見靈界的事。但重要的,關鍵的,卻在天上和將來的事。這里給我們曉得,當羔羊在天上揭開印的時候,地上就發生大事,而且也引我們面臨將來永遠的事實,那才是真實的,重要的。現在屬物質的,屬地的似乎很實在,但很快就要過去、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我們信主的人應當相信,主在天上掌管地上的一切事,隨時能發生巨大的變化,按著神的啟示和預言,在末後的日子更是如此。羔羊手里已拿著書卷,隨時可能揭開七印,跟著有六號,七碗;地上的一切都要改變,我們的前途也都要改變,今生要轉入永世,這該是何等重要的事,我們是否作好準備?
這就須要儆醒,否則每天醉生夢死,糊涂地度日,只知道目前的普通生活,一些眼前屬肉體,物質的事,仍然貪愛世界,妄圖成就自己的願望,在地上有所得著和享受,卻不知天上忽然揭開了七印,吹起七號,那時要驚慌失措、呼喊、懊悔,都將太晚了,還是及早醒悟,注意天上的動態,以及世上預言的應驗,趕快作好到主那里去的準備吧。
“先生,我們願意見耶穌。”(約12︰21)
我們是主耶穌的門徒,人來見我們,不是要見我們自己,乃是通過我們要見耶穌。任何信徒,甚至神所重用的僕人,如果以為自己有什麼可以令人欣賞、欽佩、羨慕、愛戴的地方,就完全錯了。在我們自己里頭和在我們身上,如果有什麼好的地方,值得人親近,愛慕的,那只是我們能反映基督的那一點,而不是我們自己;這是可能消失的,改變的。我們若不常在主里面,就不能將基督反映出來。
因此,我們的目的,沒有別的,若不能引人看見耶穌,就什麼都沒有成就;若想引人到自己面前,以為自己可以使人得到某些滿足,那就是錯誤。我們不過作一個媒介,通過我們將人引到耶穌基督的面前,只有他能使人得到活水,喜樂和滿足。我們所能給人的,只是將我們所認識的耶穌基督給人。我們如果有什麼值得人效法的,只是在我們身上能彰顯基督的一些品德和榮美。所以讓我們首先追求得著基督,好反映基督。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許多人信主多年,卻沒有真正跟從主,走主的道路;也有不少人願意跟從主,走主道路,但始終走不好,也沒有進步。這原因就在于沒有舍己背十字架來跟從主,帶著自己跟從主,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的己是有它的意思,喜好,願望的,不可能與主完全一致,而且常是與主相反的。我們跟從主總會遇到主的呼召,旨意,要求,與我們的已很不相合,必須放下我們自己的一切,所以不舍己就不能跟從主往前行。
舍己是痛苦的,損失的,是人天性所不願意的。同時跟從主,要遵行神的旨意,需要付出代價,並不是輕松,容易的。它會使我們失去自由,也不能一次擺脫放下了事,是要我們天天否定自己,棄絕自己,以它為敵人一樣,並且要遵照主的意願和吩咐去行。這是一條十字架的路,要天天走,不背十字架就不能跟從主向前走,仍要被己抓在原地,然而十字架是得榮耀的先驅。
“願你們的心永遠活著。”(詩22︰26)
千千萬萬的人曾經活在這個世界上,但又都一個一個地死了,好像從來沒有過他們的存在一樣,即或認識他們的人在記憶中也很快地淡忘了。後人可能知道他們的事跡,曉得他們的名字,引起一些感想,然而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想。我們給人究竟是什麼樣的感想呢?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這個人死了倒好,活著也沒有什麼用處。另一種卻是,這個人死了很可惜,能一直活下去就好了。
這兩種感想說明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一個人活著究竟有沒有意義,對于其他的人來說是有好處或有害處,這要看多數人的評議,而非他所親近之人的感想。為什麼有的人願意他活,有的人卻不願意他活,有的人更願意他永遠活著,這是要看一個人的心如何。一個罪惡、詭詐、污穢、殘忍、自私的心,是沒有人願意他永遠活著的。一個正直、公義、仁慈、良善、謙和的心才願意他永遠活著。人可能判斷錯,或想錯了,神卻不然。如果神認為那個人的心應當永遠活著,那就要真的賜給他永生。我們的心如何,在人,在神的眼中看為應否永遠活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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