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加尔文
一、人该受罚
圣经清楚说「罪人得救是恩典」。我们读弗一7-10可以知道,神作成救赎的工作,主要是为了彰显神的恩典是何等荣耀,好让宇宙中一切有悟性的受造者(intelligentuniverse)可以发出赞叹,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人有罪、卑贱、无助,不配接受神的爱,神却仍然爱他们,并且赐给他们各样美好的事物,无限无量,这样我们就明白神的恩典是何等浩大了。圣经说全人类都陷在罪恶与愁苦之中,完全不能靠自己的力量拯救自己,人原本只配受神的怒气与咒诅,但是神决定要施恩典,为他们预备救赎,就是差遣他的独生子降世,取了人的样式,担当人的罪,原本应该是人要顺服,现在是神的独生子代替人顺服;原本应该是人要受苦,现在是神的独生子代替人受苦。神还差遣圣灵将这样的救赎施行在罪人身上,这救赎是圣子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我们前面提过「代表原则」,神就是根据这原则作这件事:亚当的罪怎样「归算」给我们,我们怎样要为亚当的罪完全负责,忍受罪的後果;照样,我们的罪也可以「归算」给基督,他的义也要「归算」给我们。〈小要理问答〉对这真理已经有简明扼要的叙述:「称义是神因他白白的恩典而有的行动,他因此赦免我们一切的罪、只因为基督的义归算给我们了,便悦纳我们在他面前为义,这事我们也是单靠信心接受。」(第卅三问答)
神与人立过两个约,我们应该清楚知道其间的差别:一个约是「行为之约」,另一个约是「恩典之约」。神与亚当之间是「行为之约」,这个约的结果是全人类堕入罪中;基督则是因为「恩典之约」被差到世间作救赎主。我们也可以这样说,阿民念主义基本上并不区分「行为之约」与「恩典之约」,就算有区分,也是把神说成是「降格以求,原本要人完全顺服,但是现在只要人相信福音、顺从福音的呼召就够了」,一个跛脚的罪人能作的也只有这么多了。按照阿民念主义的观念,顺服的责任仍然落在人这边,人要得救,第一步还是要靠自己的行为。
「恩典」的正确解释应该是「神对罪人的爱,或是神给罪人的恩惠;这样的爱或恩惠都是神白白赐下的,也是人原本不配得的」。恩典是神所赐的,完全不管人是否配得;如果有人想要把行为或功德扯进来,就扭曲了恩典的本质,破坏了恩典的计画。正因为这是恩典,所以不是先看一个人之前有没有什么功德,然後再决定是否要赐下恩典给他。顾名思义,恩典必须不求任何回报,才算是恩典;既然人在还没有得到恩典之前,都是在罪的权势之下,所以人在还没有得到恩典之前,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功德,如果有,也只是劣功败德罢了,只配受罚,不配受神的恩赐或眷顾。人无论有什么善行,都是神所赐的;如果他们没有善行,那当然是因为神没有赐下罗。神既然不是先看人有功德再赐下恩典,所以这恩典当然是出於神的至高主权,而且只赐给神所拣选要接受它的人。人能在神的手中,完全是因为神以至高主权赐下恩典,人能得救,完全是出於神无限的怜悯,而不是神预先看到了什么,也不是人事先预备了什么。神拣选这人,遗弃那人,根据的就是这样的恩典。
因为神在道德上绝对完美,所以神也要求他有理性的受造者绝对完美,毫无瑕疵,完全顺服。这样的完美不是人靠自己的力量可以达到的,而是神为人预备的,就是把基督无**的公义归算给人。神看他所救赎的百姓,不是看到他们自己的义,而是看到基督无瑕疵的义袍在他们身上。圣经清楚告诉我们:基督是代替我们受死,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人得救其实完全出於恩典,如果一个人被说成「在得救的事上费了几分心,出了几分力」,他也信以为真,那么他就窃取了几分神的荣耀。人在今世的善行固然也有价值,但是绝对不容许被曲解,以为与永生的福气价值相等;人也不可以妄想,以为今世的善行可以换取永生的福气,以致把永生看成是人当得的份。佛兰克林虽然绝对不是加尔文主义者,却有段话把这观念讲得很好:「甲把一杯水给一个口渴的人,却希望得一块美田作为报答;乙在地上只有一点点善行,却以为配得天堂;甲的想法固然离谱,但是和乙相比,还算是谦卑呢!」我们其实只是领受罢了;我们从来没有给神什么适当的回报,我们总是从神领受,而且直到永世里仍然是这样。
二、神可以按他的喜悦施恩或不施恩
神既然自己付了代价,预备了这样的救赎,这救赎的所有权就完全属於神,神有绝对的主权决定怎样使用,怎样分配;神有绝对的主权拣选这人藉这代赎的功劳得救。圣经论到救赎的教义,最强调的重点就是「救赎绝对是恩典」。既然蒙怜悯的器皿与其他的器皿原本是从同一团泥作出来的,所以他们蒙怜悯,被神分别出来,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行为,而是因为神白白的恩典。蒙怜悯的器皿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神赐给他们的恩典是何等浩大。我们以後会发现,许多承受天国的人在地上本来是大坏蛋,本来比许多至终失丧的人还要坏许多倍。
预定论斩断一切自以为义的妄想,这种妄想会使人看不到神的荣耀。预定论使得救的人确信「他永远只能感谢神拯救了他」,加尔文主义不容许人有丝毫夸口,也完全保持神的尊贵荣耀,这荣耀是单单属於神的。詹求思说:「最伟大的圣徒也不能向最堕落的罪人夸口,圣徒只应该因为他蒙受救恩、脱离罪恶、免下地狱而赞美神,而且这样的赞美应该完全针对神的美善,和神至高主权所定的旨意。是神向他施恩,使他有别於那些卧在恶者手下的世人。」【注一】
三、救恩不是靠人的努力换来的
每个人都会很自然地觉得「人应该努力作些事换取救恩」,所以一个思想体系如果留一点空间,让人可以在这点上有点发挥,就正中他们下怀。但是保罗对这样的推论却大加挞伐。他说:「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加三21)耶稣对他的门徒说:「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十七10)。
先知以赛亚说,我们自己的义在神面前都像污秽的衣服(**6)。以赛亚说:「你们一切乾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五五1)。神在这里是邀请那些贫穷的、饥饿的、乾渴的人,请他们来白白取用神所预备的美物,而且好像是付过了钱一样。没钱还能买,就表示一定有别人已经付过钱了。基督徒的生命愈长进,就愈不会把功劳归给自己,也愈来愈会在每件事上感谢神。信徒不但向前看那存到永远的生命,也回头看那万代以先的亘古,并且在神爱的永恒计画里看出自己得救的起点,并且发现自己好像有一个锚抛在这救恩上,不管生命中出现多大的风暴,都稳固而牢靠地与这救恩相连。
圣经说得很清楚,得救是出於恩典,既然这样,得救就不可能是出於行为了,这里的行为包括「人实际作出来的行为」和「人还没有实际作出来,但是神预先看见的行为」。我们要相信才能得救,但是我们的相信也没有带给我们任何功德,因为信心本身也是神所赐的。神使圣灵在他所拣选的人心中运行,好使他们可以相信,信心只不过是接受神所赐礼物的一个行动罢了。这样说来,信心只是我们得救的「方法之因」(instrumentalcause),不是我们得救的「功德之因」(meritoriouscause)。神爱我们,不是我们自己有什么功德,而是他自己要把爱赐给我们;因为神先赐给我们不配得的恩典,然後我们才有好行为。恩典不是「我们祈求,神就赐给我们」而已,恩典本身就会使我们为了「继续有更多恩典」来祷告。
我们在使徒行传看到:人固然是因为相信而得救,但是人能在一开始有那么一点点信心,还是要归因於神的恩典(十八27);「只有那些预定得永生的人相信了」(十三48);唯独神有特权可以打开人的心窍,使人听信福音(十六14)。从这个角度来看,信心可以追溯到神永恒的旨意,至於人世间发生的事,尽管我们在其中表现出信心,但是归根究柢来说,也只是这永恒旨意的外在表现罢了。保罗认为信心是神的恩典,所以说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10)。这样说来,人绝对不是因为有好行为,累积了功德,所以得救;相反的,人是因为得救,所以有好行为,这好行为是得救的果子与证据。
马丁路德也是教导这教义,这从他下面这番讲论可以看得出来:「有些人确实认为人的自由意志很微弱,但是他们仍然教导我们说:『就是凭这非常微弱的自由意志,我们也能达到公义与恩典的境地』。如果别人问他们:『为什么神称甲为义,却撇下乙?』,他们只能诉诸自由意志说:「因为甲努力,乙不努力。神因为甲努力而看中他,因为乙不努力而轻视他;神如果用别的方式待人,就显得不公平了,神为了不要让人以为他不公平,所以采用这个方式对待人。」』【注二】
据说有一次泰勒.耶利米(JeremyTaylor)和朋友在伦敦的大街上行走,遇见一个醉汉躺在阴沟里。他的朋友说了一些瞧不起这醉汉的话。但泰氏停下来,看著他的朋友说:「如果不是神的恩典,躺在那地方的就是泰勒.耶利米!」。这应该是每一个神从罪中拯救出来的基督徒的肺腑之言。旧约一再告诉我们,神把以色列人从地上的万族中分别出来,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有什么良善,或是有什么地方讨神喜悦,而是因为神的恩典与神的爱。即使以色列人背道、犯罪、叛逆,信实的神依然继续施恩,以永远的爱爱他们。
保罗论到那些打算依靠自己的功德换取救恩的人,说他们是「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所以不属於基督的教会。保罗明明告诉我们,神的义是因为我们相信才赐给我们,我们能进天国,完全只靠基督的功劳。
这个教义体系高举恩典,因为「那夸口的当指著主夸口」、「没有一个人可以向另一个人夸口」。救赎是由神自己付上无限的代价而换得的,所以神可以照著他所喜悦的分给人,纯粹把救赎看成是恩典,就如一位诗人所说:「没有一位被赎之民晓得,我们的主涉过多么险恶的河流、穿过多么可怕的黑暗,才把我们这些失丧的羊找回来!」
四、圣经的教导
我们现在要看几处讲到「我们的罪被归算给基督」的圣经经文,然後再看几处讲到「基督的义被归算给我们」的圣经经文。
「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那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五三4-5);「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并且他要担当他们的罪孽……,他却担当多人的罪」(赛五三11-12);「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後五-21)。最後这段经文清楚提到这两方面的真理,就是我们的罪归给基督,他的义归给我们。除了这样的归算,我们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其他的可能性会使基督「成为罪」,或是使我们「成为神的义」。
下面这段经文也清楚显示这两方面的真理:「基督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彼前二24)。还有下面这段经文「因为基督也曾一次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三18),和许多其他经文一样,都是用最清楚的词句证明「基督代替我们」这个真理。如果这些经文还不能证明「基督代替我们受死,成为赎罪祭,这赎罪祭是真的,也够份量」,我们就没有办法用人的语言表达这个道理了。
至於「基督的义归於我们」这个真理,圣经也是用同样清楚的话表达:「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就是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三20-28);「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五18-19)。保罗自己的见证是:「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著基督,并且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因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三8-9)。如果有人自认一生的道路都靠圣经指引,但是在面对这些清楚的记载时,却仍然主张「人还是靠行为得救,只是有人靠得多,有人靠得少」,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保罗说:「罪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意思是神把他们从律法的体系下领出来,放在恩典的体系下。神是人的最高主宰,而神的心意并不是叫我们再次堕入罪的辖制。事实上如果一个罪人得救之後又堕落了,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神重新把他们从恩典中取出来,再把他们放回律法以下,以致他们的命运要靠他们自己的行为决定。照我们对恩典的定义,我们一旦在恩典之下,律法就完全无法藉著罪对我们有任何要求。一个人凭恩得救,意思就是「神不再以他当受的刑罚对待他,神已经凭他的至高主权将律法放在一边了。他虽然有罪,应该受刑罚,神却仍然拯救他。」当然,神要先洗净他,使他脱离罪,他才适合进入神的同在。
保罗用尽一切办法说明「神的恩典我们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换取,用尽各种方法也无法得到;这恩典只是神要赐给我们,我们就得到了」。如果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换取救恩,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十一6)。
五、进一步说明
就著地上万族现在的状态而言,他们在神面前,不是像一个国家的公民可以要求同等的待遇,拥有相同的「机会」可以得救。他们在神面前,倒是好像被定罪的囚犯。他们是站在公义的法官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神拯救他。我们不应该惊讶神没有拯救每个人,而应该惊讶每个人都有罪,神居然还赦免了这么多人。如果有人问:「神为何不拯救每个人?」,我们不应该像阿民念主义一样回答说:「因为神虽然有恩典,但是也会力不从心」,而应该像华腓德博士一样说:「神面对有罪的人类,一方面按著他的爱多多拯救人,但是神的属性不是只有爱而已,神也必须顾及他完整的属性。神拯救的人数已经达到极限,再多救一个,就要违反他完整的属性了」【注三】。有人会问:「神为什么不赦免每个人呢?」,我们的回答是:「神自己知道,赦免每个人并不是最好的作法,而应该让一些人偏行己路,被撇弃,受永刑,好让受造者知道,犯罪悖逆神是何等可怕的事。」
圣经一再宣告「得救是本乎恩」,好像事先就预料到世人一定很难承认他们不能靠自己的行为换取救恩。圣经这样说,也顺便要除去一般人以为「神欠人救恩」的观念。圣经是这样说的:「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藉由』信,这并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於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另译,「藉由信」和合本作「因著信」);「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罗十一6);「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三20);「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林前四7);「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谁是给了他,使他後来偿还呢?」(罗十一35);「神白白的恩赐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里乃是永生」(罗六23另译,和合本无「白白」)。
在得救的事情上,恩典与行为是互斥的,如果我们能在得救的事上把恩典与行为合并起来,那么磁铁的正极与负极也可放在一起了,我们也可以说出「买来的礼物」、「有条件的恩典」这类滑稽而又自相矛盾的话了,因为一旦恩典不再是绝对无条件的时候,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所以我们看见圣经说:「得救是本乎恩」。我们必须了解,救恩的整个过程都是神的工作,如果人真的行了什么善事,足以称为功德,那也是因为他们已经先被神的恩典改变了,然後才行出来的。
救恩纯粹是恩典,但是阿民念主义破坏了这个性质,使救恩掺杂了人的行为,使它成为一个「恩典加上行为」的教义体系。不管这个行为在整个救恩中占多少份量,即使只是一丝一毫,也仍然是得救的必要条件,而且足以判定一个人是得救还是灭亡。这样一来,得救的人就可以向灭亡的人夸耀了,因为他们都有相同的机会,只是灭亡者没有好好把握这个机会罢了。但是保罗说:「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罗三27);「夸口的当指著主夸口」(林前一31)。如果得救是本乎恩,如果蒙救赎的人想起他原来是陷在污泥中,是神救拔了他,他就应该对灭亡的人满怀同情与怜悯。他应该深切体认,如果不是神的恩典,他也会和那些灭亡的人一样。他应该要唱:「耶和华阿!荣耀不要归与我们,不要归与我们,要因你的慈爱和诚实,归在你的名下」(诗一一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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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Zanchius,Predestination,p.140.
【注二】Luther,BondageoftheWill,p.338.
【注三】B.B.Warfield,ThePlanofSalvation,p.93.
一、有把握蒙拣选的根据
每个真基督徒都可以知道,也应当知道,他们是「被预定得永生」的一群人。既然人是藉著对基督的信心而得救,而且这信心是神所赐的,又只赐给蒙拣选的人,没有赐给别人,所以一个人只要扪心自问,确实对基督有信心,就可以有把握自己是蒙拣选了。一个人只要对基督有信心,不管这信心多么微弱,只要是真信心,这信心就是得救之确据。「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十三48)。信心是一个神迹,发生在那些已经得救的人里面,是出於神的恩典,是一个属灵的表记,显明神救赎他们的计画已经在十字架上「成了」,也在耶稣复活的那个早晨应验了。真正得救的人知道,神的爱已经浇灌在他们心里,他们的罪也已经得赦免了。我们在《天路历程》这本书里看到,当基督徒的罪得到赦免的时候,有一个很重的担子从他肩头脱落,他也体验到一个极大的释放。
每一个归向神的人应该知道他是选民的一份子,因为圣灵只赐新生命给父神所拣选,圣子所救赎的人。「如果有人突发奇想,以为一个人诚心诚意爱耶稣,信靠他为救主,而且因为爱他而顺服他,尊他为主,却仍然可能没有蒙神拣选,这人就是愚不可及。他能相信基督拯救他的灵魂,又在他的生活中跟随基督,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是神所拣选的』……。不可能一个相信基督的人居然会没有蒙神拣选,因为只有神拣选的人才会相信基督……。我们不必也不该另寻确据,证明自己被拣选。如果我们相信基督,而且顺服他,我们就是他所拣选的儿女。」【注一】
如果有人爱神,而且真正渴慕基督里的救恩,这人就是蒙拣选的,因为没有蒙神拣选的人根本不会爱神,也从来没有渴慕过救恩,反倒是按著他们的罪性喜爱邪恶、恨恶公义。「一个人是否尽了他对神、对邻舍的责任?他是否正直、公义、慈爱、纯洁?如果以上几点他都作到了,而且意识到有一个力量使他持续行出这些美德,那么只要他能一直意识到这个力量,他就有理由相信他将来必定要享受永远的福乐。」【注二】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约壹三14);「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三9)。换句话说,犯罪是违反他内心深处行事原则的。他面对罪的时候,如果能够深思熟虑,就不会被罪吸引,甚至会排斥罪、恨恶罪。这就好像一个国家的好公民不会作出危害国家的事一样,照样,基督徒不会作出伤害神国的事。实际上没有一个人能在地上活出完全没有罪的生活,不过这是他努力要达到的理想标准。
华腓德博士说:
彼得在彼後一10确实劝我们殷勤行善,叫我们藉此可以使「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不过他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可以藉著行善,请神颁布一道拣选我们的谕旨,而是说神赐给我们属灵生命的种子,我们要尽心培育,使这种子开花结果。我们要「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使我们一面宣称我们是蒙神拣选的,一面有把握自己确实是蒙神拣选的;当然我们「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是要在基督里作,而不是在基督以外靠自己的力量去作……。这样看来,善行是一个人蒙拣选的标记,也是测试一个人是否蒙拣选的准绳,而且如果我们认为彼得在这里列举的各种德行已经涵盖了所有的善行,那么这些德行就是拣选的唯一标记,也是唯一的测试准绳。如果我们不能在生活中表现出拣选的果子,就是信心与德行、知识与节制、忍耐与敬虔、爱弟兄的心与爱众人的心,我们就没有办法知道我们是否被神拣选得永生……。蒙拣选之确据就是圣洁的生活,在圣洁的生活以外寻找拣选之确据,都是徒劳无功的傻事。神在创立世界以前拣选他的百姓,就是要使他们成为圣洁。因为圣洁是拣选的必然结果,所以也是拣选之确据。【注三】
托普雷狄有段话也说得很中肯:「如果一个人在属灵生命上老练,一定能知道他现在是行在神的面光中,还是行在黑暗里;这就好像一个旅行的人一定知道他现在是在阳光下,还是在阴雨中一样。」
如果一个人问:「我怎么知道自己是神的选民?」,他大可照样问:「我怎么知道我是一个好国民?」、「我怎么知道什么是黑,什么是白?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一个人要知道他对自己国家的态度如何,其实不必问别人,只要问自己就够了;更何况圣经和良心都提供清楚的证据,让我们知道自己是不是神的选民,这证据清楚到一个地步,就好像我们的眼睛能分辨黑白,舌头能分辨苦甜一样。每一位已经是神儿女的人,都应该完全清楚这件事。保罗也劝勉哥林多信徒:「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林後十三5)。
二、圣经的教导
圣经提到下面这些确据:「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约壹五10);「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神儿子的就有生命,没有神儿子的就没有生命。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11-13)。重生的基督徒从内心欢迎福音,没有重生的人拒绝福音。「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就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约壹四6);「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为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三24);「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四6)。重生的人自然会承认神为他的父。「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壹三14);「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约壹五1),意思是一个人只要认他为主,都是从神生的,这是何等有福之确据!「你们知道,凡行公义的都是神所生的」(约壹二29)。每一个听福音,欢迎福音的人,都会按照这个救恩的原则行事。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上」(约三36);「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十二3)。我们可由此可知,一个真正得救的人不可能丢弃耶稣,辱骂耶稣;如果有人认定耶稣为主,也以耶稣为他个人的救主,就已经重生,是蒙神拣选的百姓了。每个人都知道他对耶稣的态度如何;既然知道,就能判断他是否得救了。每个人不妨问自己:「我对基督的态度如何?」,「我是否乐意耶稣现在就亲自显现,与我面对面谈话?」,「我是欢迎耶稣作我朋友,还是退到一边不敢见他呢?」。那些欢欢喜喜盼望基督来到的人,就知道他们是已经得救的了。
这些确据既然已经明白记载在圣经中,一个人只要诚实查验自己,就可以知道他是不是神的百姓了。如果我们够谨慎,同样的原则也可以用来判断别人,因为如果我们看见他们身上有这些因为蒙拣选而有的外在果子,并且确信他们的表现是出於至诚,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理由断定他们是蒙拣选的。保罗论到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就有这样的确信,因为他说:「被神所爱的弟兄啊,我知道你们是蒙拣选的,因为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帖前一4-5)。保罗也知道神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以弗所的信徒,因为他说:「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一4-5)。
三、结论
可是另一方面来说,一个人只要还活在世上,不管他的罪多大多深,我们也不该宣判他不蒙神拣选,因为尽管某人是我们所知道最大的坏蛋,还是有可能被圣灵感化而信主悔改。许多人蒙拣选的人要以後才会悔改,所以没有人有权利说自己不蒙拣选,或是别人不蒙拣选,因为他不知道神还可能为他自己存留了什么恩典,或是还为别人存留了什么恩典。不过我们能说那些一直到死还没有悔改的人一定是灭亡的,因为圣经对这一点说得很清楚。
我们不能说一个人只要是真正的基督徒,就一定有这些确据,因为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必须先知道自己有多少实力行善,才会真行出善来,过一个圣洁的生活,显出蒙拣选之确据;但是如果一个人低估自己行善的实力,就可能真的行不出善来,以致失去这确据而不自知了。有时候基督徒因为信心软弱而非常沮丧,但是这并不能证明他未蒙拣选。一个基督徒只要信心坚固,对救恩的误解也澄清了,就都有权利与义务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不必害怕自己会背道了,而一个认真的阿民念主义者就会一辈子被「我可能会背道」的恐惧笼罩。所以尽管每个稍有长进的基督徒都会羡慕有得救确据,也不难得到这确据,但这还不是绝对无误的测试标准,有些人虽然没有这确据,仍然可能是真基督徒。
整本圣经都让我们看见神一再应许:「凡来到基督面前的人,他总不丢弃他」、「凡愿意的都可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凡祈求的就寻见」,可见我们不但有主观的确据,有把握自己是蒙拣选的,也有客观的确据,从圣经就知道自己是蒙拣选的。因此如果有人真是基督徒,却没有得救确据,不知道能不能永远放心自己是神的百姓,那么错的是他,而不是救恩计划,更不是圣经。
#小标=注:
【注一】B.B.Warfield,Pamphlet,Election,p.18.
【注二】Mozley,TheAugustinianDoctrineofPredestination,p.45.
【注三】B.B.Warfield,Pamphlet,Election.pp.18.
一、自然律有放诸四海皆准的特性
如果我们暂时不考虑宇宙的心智(mind)层面,先只看宇宙的物质(material)层面,就会很容易相信绝对预定论。神在创立世界的时候就设立各种自然律,例如重力、光、电、磁、以及各种化学现象,都有它们的定律,这些定律一旦确立就不会改变,所以自然界万事万物的演变早在世界创立的时候就非常严格地预定了,除非受前面所说宇宙心智层面影响,或是神直接介入,否则是放诸四海皆准,在任何地方都一样,我们也可以预测这演变的结果。许多最伟大的科学家不但承认这事,甚至奉为圭臬,相信这绝对不会错,例如原子是按著事先精确安排的路线运行,日常接触的物体也都遵守某种定律。如果我们能准确知道一切相关因素,就能精确算出一块落石、一次爆炸、一场地震造成的影响;我们也可以用望远镜看到天空遥远的那边还有成千上万颗星球,每颗都像我们的太阳一样喷著火焰,按著精确预定的路线运行,几千年後的位置也可精确预测。
太阳系每颗行星卫星都在自己的轨道运转,分毫不差,所以我们今天可以精确预测日蚀月蚀。例如1924年那次大日蚀,天文学家事先发布月球造成的阴影扫过地球的路线,并且以秒为最小单位算出这阴影扫过某几个城的时间,後来这几个城发生日蚀的时刻与预先所发表的计算只相差四秒钟!
显微镜下的世界也同样奇妙,不亚於望远镜所呈现的宇宙深邃。神的护理不仅达於每个原子,也达於众星,而且各自产生特有的影响,力量虽微小但精确,丝毫不含糊。全宇宙到处都有完美的秩序,神不轻忽他任何一处的工作。
二、著名科学家与神学家的看法
赫胥黎*(Huxley)曾说,如果人在地上还没有动植物之前就很准确地知道自然律的内容,那么他不但能预知某地的地形气候,也能预知那地方会有哪些花草树木,因为赫氏以为有生命的东西都是从没有生命的东西自己产生出来的。我们虽然不能接受赫氏这种关於万物起源的极端理论,但他的看法确实能使我们大概知道一位大科学家是预期自然界定律是放诸四海皆准的,能一体适用於任何时空。
笔者有一次参加一个讨论小组,主持人是当时最著名的天文学者之一,普林斯敦大学天文学系主任罗素(H.N.Russell)博士,他在这讨论小组里公开声明,他相信既然如果不考虑世界上心智层面的影响,自然律就是固定的,那么物质世界中万事万物是绝对预定的。
赫治.查理博士说:「自然律有『放诸四海皆准』的特性,这特性一直在启示神的不变性。我们可以想像一下世界刚创立,时间刚开始的景象,那时自然律如何,现在依然如何;在这个地方如何,在那个地方也如何。至於掌管理性与良心运作的定律,也同样具有这个特性。」他又说:「神造万物有层次高低之分,层次低的东西,神尚且依照他事先拟好的计划执行,我们不应该以为层次高的人类,神反倒把他们的前途命运丢给机遇,任凭他们走一条不确定的路,到一个不确定的地方。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出,圣经论到恩典的安排,清楚断言神不但一开始就看到结局,而且按照他永恒的旨意行作万事。」【注一】
凯波尔*博士这位公认十九世纪杰出的神学家说:「到了我们这个时代,科学研究更透彻,所以大家几乎一致公认这有利於加尔文主义。加尔文主义者说神的谕旨是一致的、不变的,阿民念主义者却宁可把神的谕旨说成是表面的、松散的,两者比较一下,显然加尔文主义占上风。伟大的哲学家们几乎都赞成神的谕旨是一致的,不变的。」他接著说这些理论体系「清楚显示在我们这个时代,科学研究的前提是:『宇宙并不是受机运的摆布。宇宙会存在,会继续,都是来自一个原则,也根据一个稳定的秩序,又指向一个确定的计划』。这显然与阿民念主义完全相反,与加尔文主义完全吻合,认为神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意志,是一切存在事物的原因,使他们服从神的命令,把他们带向一个预先安排好的计划。」他又问:所谓预定论,不就是「宇宙并非被机运与无常的变化玩弄,而是服从一套法则与秩序,并且宇宙中有一个确定的意志,会在自然界与历史中实现它的计划」吗?【注二】
三、加尔文主义与现代科学哲学相吻合
加尔文主义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强调万事固然演变,但是演变过程中仍有不变性与确定性,因此合於现代科学和哲学。尽管圣经清楚教导预定论,有时候却仍然有人宣称预定论与其他地方得到的真理不符,这真是太荒谬了!说这话的人是想建立另一套神学体系,但是任何人只要熟悉现代科学与哲学,例如生理心理学(physiologicalpsychology),就会强调自然律的普遍性与确定性,也就知道预定论其实是符合真理的。请看现今的世代多么强调行为主义(behaviourism)、决定论(determinism)和遗传学,孟德尔(Mendel)定律不就是遗传学里的预定论吗?
今天科学发展的潮流是反对自由与机运的,大家都认为宇宙是一个有系统的整体,各个细部彼此相关,又依循一个非常明确的路线行进,而且这个路线是事先安排好的。如果近代最尖端的科学家和哲学家把他们研究内容的辞汇换一下,对超自然的概念转一下,就会发觉他们在「世界是一个整体」这题目上是站在加尔文主义这边的。他们可能否认神的自由,甚至否认神的位格,他们本著「宿命论」建构的形上学,可能与神护理和恩典的真教义南辕北辙,他们可以尝试用物理或化学原理解释人脑的思考过程,甚至解释生命,但是生命与大自然彼此合作的事实带给他们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这部份完全合乎加尔文主义的概念。
如果人类没有「万物为一个整体,稳定而有秩序」的信念,科学就只能停留在推测的层次。科学的基础在於相信宇宙是一个有机体,彼此有关连,又是一个整体。这使我们确信:生命的整体必定受许多定律或法则支配,而这些定律或法则又是一位大能者或创造者设立的,这位大能者的能力甚至超越整个宇宙。我们愈了解科学,就愈清楚看出所有科学背後的一致性。
如果我们研究历史,就知道历史并不是许多单独的事件组合起来的,而是一连串环环相扣的事件组合,就好像每粒沙和宇宙中每颗星球都有关系一样。同样的道理,当历史一步步显明时,每件事都有它明确而必然的地位。我们都记得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改变了我们一生的走向,如果失去了其中一环,结果就大不相同了。往往一件很小的事会引发惊天动地的历史大事,就像1914年塞尔维亚人(Serbian)谋反一样,有人开枪刺杀奥国皇太子,马上就引发了世界大战。当然许多人不愿意把人与天使出於自由意志的作为说成是神的预定,尤其当这些作为是恶行时更是如此,可是如果我们还承认是神在治理世界,我们就得承认他计画与护理的范围一定包括每件事,不但包括自然界,也包括人世间。圣经清楚教导我们,人类与天使的作为确实也是神预定的,就好像物质界每件事是神的预定一样。
我们不能小看上述科学、哲学、历史与圣经这四重的论证。在科学、哲学与历史的领域里,预定论被简化成一个没有位格的力量,冷冰冰,硬梆梆;但是当荣耀光明的福音照临,显明上至国家、下至个人的拣选、神的呼召,背後不仅是神的至高主权的意旨,也是神的至高主权的恩典时,我们便看出神永恒的心意是向人施恩,不是与人对抗。神的心意如何坚决,他的慈爱与怜悯也照样如何柔细,我们的心也就因此安息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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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CharlesHodge,SystematicTheology,I.,p.539,II,p.314.
【注二】LecturesonCalvinism,pp.149,150.
一、共有的要素
回教虽没有真正的能力救人脱离罪,但是它的教义体系中确实有一些真理,而我们有责任尊崇真理,不管这真理是从哪里来的。佛劳德(Froude)说:「回教的力量在於它教导人一件事,就是在灵界从亘古到永远有一位无所不能、无所不在、创造万物、治理万物,万物因他永恒的计画而有,又必须服从他的旨意」【注一】。圣经的预定论与可兰经的预定论有相似之处,这使许多学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池维谋(SamuelM.Zwemer)博士这位称作「回教世界使徒」的学者就曾经指出:受加尔文影响的欧洲宗教改革,与受穆罕墨德影养的阿拉伯宗教改革,二者有许多奇特的对比。他说:
从许多方面来说,回教真是东方的加尔文主义。回教也教导人承认神的旨意有至高主权。「除了真神以外没有别的神」。回教同样在大自然中看见神荣美的同在,威严的能力,荣耀的彰显,既超越又全能,并且也在启示中寻求这一切神的属性。穆罕墨德说:「神是独一的,除他以外没有别的神,他自有永有,不打盹,不睡觉,他的宝座通天贯地;除非他许可,没有人能向他祈求。唯独他被高举,被尊为大」……。回教怎么能在第六世纪胜过当时东方的基督教世界呢?一方面是那时东方的基督教世界**、软弱、又拜偶像,但是关键还在於回教的有神论充满活力……。穆罕墨德当初的揭竿宣言就是:「除神以外别无他神;神是君王,你们一定要遵守他的旨意,也一定会遵守他旨意的」。这是有史以来论到神的本性与神人关系中,最简要的说明之一。」【注二】
据说除了可兰经外,还有一些古典经书也收录了穆罕墨德有关预定论的教导,其中有些地方几乎用相同的说法提到人出生之前有天使降临,并且写下他的命运。其中有一本提到天使问:「主啊!是受苦还是享福?」,天使得到回答之後就写下「苦」或「福」;又问:「我主啊!是男孩还是女孩?」,天使得到回答之後就写下「男」或「女」。天使还会写下刚生婴孩的道德行为、事业、一生年寿、命运,然後有话对天使说:「要将书卷卷起,因为不可加添,也不可减少」。还有一个传统记载有位神的使者这样说:「你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的命运不是神事先预定的,或上天堂,或下地狱,这都早在你们生下来之前就定好了;或受苦,或享福,事先都已经登记好了。」【注三】
不过尽管可兰经与传统的教导是「人的道德行为与未来的命运都已经精确预定了」,但是它也有「人有自由」的教义,所以如果我们想要使回教的预定论与我们的预定论协调一致,就必须冲淡一下前面有关我们预定论教义比较尖锐的说法。此外,回教也和圣经一样,并不打算解释「神有至高主权」与「人有自由」这两个看似相反的真理要怎样调和。
二、回教有宿命论的倾向
不过事实上回教强调「神是万事唯一的原因」到一个地步,以致几乎没有人谈「次要之因」,也几乎不再有人认为「人有可能使自己作一件事」,而宿命论成为日後回教世界在思想与实践上的主导力量;这宿命论是穆罕墨德之前阿拉伯世界的正规信仰,那时阿拉伯世界的文明还不十分成熟。池维谋博士说:「这种传统加上回**千余年来生活中的诠释,使回教的预定论只能算是宿命论罢了,因为宿命论就是讲一个不可避免的必然性,而且暗示宇宙中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力量,拥有绝对至高主权。」【注四】
如果我们不探究理论,只看实际的表现,那么回教的预定论可以说是「关心结局的预定,不关心方法的预定」。下面这故事便可看出回教预定论与基督教预定论的对比:有一条船正在海上航行,船中旅客一半是英国人,一半是回**。忽然有一位旅客不小心掉在海中。回**冷冷地看著这人说:「如果命运册上写的是『他会得救』,那么即使我们不救他,他还是会得救;如果写的是『他要灭亡』,那么我们作什么都是枉然」,於是离他而去。可是英国人说:「也许命运册上就是写著『我们应该救他』吧!」,於是丢给他一条绳子,那人就被救起来了。
三、基督教预定论并非源自回教
不过不管人们如何谈论预定论的教义,一个明理的人不会说基督教预定论是从回教预定论借过来的。基督教、天主教都公认奥古斯丁是他那时代的杰出人物,基督教还认为奥氏是保罗以後,路德之前的最伟大人物,他在回教兴起之前两百年就深信预定论,并且教导预定论;基督与众使徒在基督教初期也非常积极教导这项真理;这还只是谈到新约,其实旧约中预定论的份量也不轻,只是我们这里暂时先不讨论。
我们如果对回教历史与教义有一点研究,就会知道回教预定论有三部份,一部份源自犹太教,一部份源自基督教,一部份源自阿拉伯人的异教思想,所以回教预定论中有一部分是从基督教来的。穆罕默德相信独一的真神、彻底废除一切的偶像崇拜、相信众人都要复活、受审判、相信天堂与地狱、接受新旧约圣经、认为摩西与基督为神的先知。他也把基督教预定论的要素纳入回教的教义体系,又与异教的宿命论结合。
再者,如果我们对这问题的历史下一点工夫,就会知道回教也有他们的阿民念主义,和我们一样,而且预定论与自由意志的问题在回教学者中引发的争论,热度不亚於基督教。欧默尔(Omar)派的土耳其人主张绝对预定论,阿里(Ali)派的波斯人同情阿民念主义,否认预定论,主张自由意志,而且热切的程度不亚於阿民念主义者。
四、基督教预定论与回教预定论之比较
加尔文预定论与回教预定论用的字眼虽然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但是二者推论的结果越却是南辕北辙。其实我们讨论得愈深入,就愈看出二者只是表面上相似而已。它们最相似的地方似乎是「每件事都是按照神的旨意发生」,但是「神的旨意」到底指什么,可就各说各话了。回教把神贬低成一种意志,把神说成像是东方世界的暴君,高高在上,与人类完全脱节。这位神不在意他百姓的品格,他们只要服从就好了。人唯一要作的,就是遵行他的谕旨,以致就像詹求思说的,预定论在回教世界成为一种「盲目、急促、专横的力量,不问对错,也不管有没有使用媒介,只要把万物带到他面前就好;次要之因在回**眼中不是重点,根本不注意它们的特性,也不在意它们彼此的差异」。论到人的自由,池维谋说:「在回教的教义里,神绝对全能,而且绝对到一个地步,不承认受造者能有任何活动是出於自己……。如果承认人有自由作什么事,也要说这件事是『在卡斯布(kasb)之下』作的【译注】,意思是这件事是『归在自己帐上』的,表示这件事归根究柢还不是真的自己在作,而是有一个力量在後面驱使,所以也可以当成是在执行神的旨意』。」【注五】
在可兰经和正统的回教传统里几乎看不到「罪」和「道德责任」的观念,回教教义的道德观有瑕疵,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回教的教义很难不让人作出「神是罪恶之创始者」的结论。回教和基督教对「罪从哪里来?」、「罪有什么特性?」也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神以至高主权颁布谕旨,表现出神的威严,但是如果我们知道神是天父,也救赎我们,我们就会觉得神不但威严也很温柔,但是回教不提「神是天父」,也不提「神的救赎」,而把神说成是「随便造一批人上天堂、一批人下地狱」的神,每个人一生中要发生的事已经注定了,几乎让人没有办法谈「道德责任」与「罪恶」的问题。他们否认「神在基督里拣选人得恩典荣耀」,不接受「基督牺牲自己,为他的百姓代赎」,也不提有效恩召、圣徒永蒙保守;虽然他们认为神预定今生的事,但是他们的观念也常常粗糙而混淆。他们的神「阿拉」没有爱的属性,回**也没有「神爱我们」或「我们爱神」的观念。基督教圣经充满对神爱的描述,可兰经却几乎连一点暗示都没有。
我们可以在这里作一个结论:阿民念主义对回**几乎没有什么吸引力。就宣教来说,奉行加尔文主义的教会最早进入回教世界、又最有活力,并且是在回教发祥地传福音的教会。他们位於宣教事工的枢纽,今天向回教世界宣教的教会,绝大部份还是奉行加尔文主义的教会。长老会和改革宗教会以神的至高主权为根基,以神的荣耀为目标,以神的旨意为动力,特别适合带领回**归主、使他们效忠基督。长老会和改革宗教会正满怀著信心,积极面对一项最困难的宣教事工,就是向回教世界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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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Froude,Calvinism,p.28.
【注二】S.M.Zwemer,Article,CalvinismandtheWorldofIslam.
【注三】Salisbury,article,MohammedanDoctrineofPredestinationandFreeWill.
【注四】S.W.Zwemer,MoslemDoctrineofGod,p.97.
【注五】W.MontgomeryWatt,IslamandChristianityToday,AContributiontoDialogue,Routledge&KeganPaul,1983,p.126
【译注】卡斯布,kasb是阿拉伯文,原来可能是商业用语,意思是「把某样东西归到自己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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